拘役
」 高雄 拘役 台北捷運 虐待 台南
高國豪3兄弟鬥毆!大哥嗆1句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
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先前捲入與二哥高國強妻子的「私約」風波,兄弟間因此產生嫌隙。2024年12月3日,高國豪與大哥高聖文、二哥高國強在宜蘭蘇澳1間餐廳內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事後3兄弟互相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今傷害部分已和解不受理,但高聖文因出言恐嚇高國豪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兄弟當時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旁人無法制止,直到警方到場介入才停手。衝突最終造成多人受傷,高國豪因遭捶打,出現頭部鈍挫傷、上背及左肘挫傷等多處傷勢;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及頸部擦傷;大哥高聖文並未受傷,但遭高國豪提告傷害及恐嚇。衝突爆發的背景,被認為與先前高國豪私約二嫂所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另因高聖文在衝突中出言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遭追加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三兄弟在傷害部分已達成和解,公訴不受理。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行政院推動保法新制!寵物棄養最高罰百萬 虐殺刑責加重
行政院會今(8日)預計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強化寵物飼主責任。草案明定,寵物若發生遺失情形,飼主須在5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視為棄養;同時也大幅提高棄養動物的罰鍰金額,從現行最高新台幣15萬元,調整為100萬元以下。此外,修法亦加重對虐待、虐殺動物致死行為的刑責,明定以暴力等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草案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據《中央社》報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飼主責任。為避免飼主無正當理由棄養寵物,或任意將動物送交政府機關處理,草案規定,未來將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若未符相關條件即送交者,將認定為棄養行為。針對部分飼主在動物保護案件調查期間,屢以寵物遺失為由,掩蓋棄養事實或規避稽查取締的情形,草案也進一步明定,經指定公告須辦理登記的寵物,其飼主應自遺失事實發生的翌日起5天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遺失;除非具有受傷、住院等正當理由,否則同樣視為棄養動物。在罰則方面,草案將棄養寵物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提高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至於處罰與刑責,為加強動物保護並遏止虐殺案件,草案同步提高虐待及虐殺致死的刑責。現行法規對於虐待動物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則調高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現行規定須達致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才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則調整為,以槍械、暴力等凌虐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
出遊放貓在家「誤開電磁爐」釀火警!灑水器啟動淹壞4部電梯 高雄2鏟屎官慘賠上百萬
高雄市三民區洪姓女子與陳姓友人同住並飼養4隻貓,2023年1月6日兩人外出旅遊,放任愛貓在家自由活動,未加看守。貓咪在屋內追逐跳躍期間,疑似誤觸廚房感應爐啟動開關,爐具持續加熱,引燃放在爐邊的雜物引發火警。火警觸發社區消防灑水系統後,屋內灑水器大量出水,雖成功在火勢擴大前撲滅火災,但溢出的消防用水流入電梯井,造成該棟大樓4部電梯的機板與監控設備嚴重損壞,管委會事後支出109萬9250元進行修繕。洪、陳兩人辯稱,管理員與消防廠商未及時關閉水閥,才導致灑水外溢釀災。不過法官查閱火災紀錄指出,消防人員到場時起火戶大門深鎖,須破門搶救,在電源未斷、火勢未明的情況下,管理員若貿然關閉灑水系統,恐引發更嚴重危害,相關抗辯不予採信。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兩人未確保電器電源關閉,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分別判處拘役15日及30日,洪女並獲宣告緩刑3年。民事部分,法院認定兩人身為飼主,對寵物未盡妥善管理義務,且外出前未確保關閉電器電源,與電梯毀損間具有明確因果關係,判決須連帶賠償管委會修繕費及利息,共計109萬9250元,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男街頭持鐮刀揮舞!疑似醉酒鬧事 警火速依法送辦
在台北捷運連續隨機攻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之際,彰化市也出現類似的警訊。21日晚間,彰化市民族路商圈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手持鐮刀在街頭徘徊,立刻引起驚慌並通報警方。警方迅速派員到場處理,發現涉事男子為55歲的郭姓街友,立即命令其放下武器,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管束。初步了解,郭男平日常出沒於彰化火車站與市區街頭,警方對其身分相當熟悉。案發當時,他疑似處於酒後狀態,行走不穩,手中卻持有一把鐮刀,令路過民眾十分不安。郭男向警方供稱,該刀是他在附近菜市場撿到的,因此順手帶著。彰化警分局表示,最初判斷郭男僅為攜帶危險器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的物品者,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警方後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郭男不僅持刀,還有揮舞動作,對他人造成明顯威脅。因此,警方決定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郭男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該條文規定,若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足以危害其安全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警方指出,案發時接獲多通報案電話,立即出動五至六名警力前往現場控制情勢。員警抵達後,立刻要求郭男放下手中鐮刀,並將其帶回民族路派出所進行約制。郭男昨晚於拘留室留置,預計今日上午移送地檢署偵辦。
酒駕撞死女23歲清潔員!香酥鴨老闆惡行遭起底 「偷滷味技術」法院打人
台南知名香酥鴨店48歲鄭姓老闆昨天(16日)和友人狂歡後酒駕上路,返家途中高速撞上正在作業的民間垃圾車,造成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傷重不治。案發後,鄭男的黑歷史也遭到起底,他過去曾因偷走煙燻滷味技術違反加盟合約,遭判賠30萬元,甚至在台南地院門口怒搧加盟主耳光,被判處拘役55天。據了解,事故發生於16日上午8時許,地點位於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鄭男當時酒後高速行駛,直接撞上正在路邊作業的垃圾車。警方獲報後到場酒測,赫見鄭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95毫克,超標近3倍。調查發現,鄭男前晚趁著公休日與友人聚餐飲酒,之後又前往酒吧續攤,直到天亮才駕車返家。事發後,鄭男因腳部骨折受困車內,被救出時身上散發濃烈酒味,言語混亂,甚至否認自己駕車,並謊稱曾叫代駕。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當晚獲准。案件曝光後,鄭男遭起底為知名香酥鴨店負責人,店家Google評論遭大量負評灌入,評分一度跌至1.4顆星,店名甚至被惡意更改,臉書粉專也緊急關閉。此外,鄭男過往爭議也再度被翻出。根據判決書,鄭男妻子2018年間與陳姓業者簽訂加盟合約,2人到對方店內學習煙燻滷味技術,並經營加盟店,卻於合約期間違約另起爐灶,遭法院認定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判賠30萬元。雙方結下樑子,2023年在台南地院門口爆發肢體衝突,鄭男因當眾掌摑加盟主,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合歡山武嶺公路「有人偷放煙火」 被鏡頭君抓包吞罰單
合歡山武嶺亭下方今(8)日清晨傳出有人在燃放煙火,對此,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此區位處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燃放煙火有危及高山生態、公共安全及引發森林火災之虞,已依法告發一名25歲廖姓男子。合歡山是許多人觀賞日出的好去處,沒想到今日清晨6時許,有民眾竟然在武嶺亭下方公路燃放煙火,畫面全被監視器鏡頭拍下。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派2名員警會同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巡查員前往查察。警方在武嶺停車場發現可疑車輛,一名來自桃園的25歲廖姓駕駛承認凌晨載著3名友人前往合歡山武嶺觀賞日出,並燃放煙火,供稱不知道山上不能燃放煙火。警方於車廂內發現未施放的煙火,在現場開具舉發單依法告發,並責令其返回現場清理煙火殘骸等廢棄物。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許多民眾正靠著涼亭的欄杆滑手機以及和朋友聊天,被突然竄出的煙火嚇了一大跳,之後陸續拿起手機錄影拍照,整起過程約30秒。對此,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提醒,民眾切勿在合歡山區有燃放鞭炮、煙火的違法行為,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太魯閣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第8項「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最高罰鍰3000元。太管處強調,武嶺亭下方公路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非法燃放煙火恐引起森林火災,不僅將面對鉅額罰款,還恐被依《森林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太管處統計去年武嶺地區違規燃放煙火件數為8件,今年加上今日這起共達6件,且發生時間多在清晨時段。太管處將聯合警方加強園區不法行為查察與取締工作,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也呼籲民眾勿存僥倖之心以身試法。(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提醒別亂放洗髮精引怒火! 老父家暴兒反控被霸凌:兒子先挑釁
台南一名老父親因不滿兒子提醒「洗髮精別亂放」,竟爆發激烈拉扯與毆打衝突,導致30多歲兒子多處挫傷。事後父子雙方互控是對方動手,兒子指控父親家暴,父親則說兒子霸凌他、用手戳他眼睛,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父親說法前後矛盾、證據不足,將他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某天晚上,王父與兒子在家中,因洗髮精擺放位置起衝突並互相拉扯,王父先是徒手揮打兒子又打落對方手機,兒子為抵抗,舉肘壓制王父,王父跌到沙發上,兒子因怕傷及王父而鬆肘,王父便趁機接續揮動手腳毆打兒子,導致兒子有臉部挫傷、頸部挫傷擦傷、雙手挫傷扭傷。王父曾在警詢時表示,兒子霸凌他、用手指戳他眼睛,所以他才會反抗。王父又辯稱,是兒子打爸爸,主謀是太太,表示自己是老人,兒子才30幾歲,主張如果自己動手,兒子年輕力壯可以跑掉,兒子雖有驗傷,但診斷證明上的傷不一定是他造成的,而自己身上的傷驗不出來。兒子說到,當時他提醒父親不要把洗髮精放在浴室的玻璃層架上,結果父親卻突然徒手揮打他,他拿起手機要錄影,父親直接打落手機,反過來說是他打父親,而他為了防衛舉起手肘朝父親脖子附近壓制、拉扯,2人一起跌落沙發,他怕傷到爸爸鬆手,結果爸爸繼續揮動手腳打他,強調身上的傷都是父親打的,且媽媽有目擊到部分過程。母親則證稱,兒子只是擋住他父親的攻擊,並沒有出手。另據驗傷診斷書,兒子在當晚就到醫院驗傷,診斷與兒子、母親說法相符。不過,王父後來又改口稱,是兒子先用洗髮精挑釁他,兒子是故意讓他打的。法官認為,王父在各階段供述內容前後不一,也沒有辦法提供驗傷證明,辯詞空泛無據、無法採信,另參酌暫時保護令時認定,王父與兒子有肢體衝突,作為補強。法官考量王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兼衡兒子量刑意見與王父動機、手段、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超商用ibon遭人襲臀!他辯「看對面店家有無營業」被駁回 判賠6萬元
嘉義一名女子日前在超商使用ibon機台時,突遭陌生王姓男子從後方伸手碰觸臀部,因此提告性騷擾及求償,事後王男辯稱只是想查看店外情況、並未注意有人在前。法官審酌其行為與監視畫面不採信其說法,依法判他拘役20日,並須賠償6萬元。判決書指出,今年8月某天上午,王男於一家超商趁A女操作ibon機台時,從後方以右手碰觸A女臀部,讓A女氣得提告性騷擾並求償。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辯稱,自己當時是想看超商對面的碗粿店是否營業,才會走到ibon機台旁邊,並沒有發現有人在附近,而他走路過程中將雙手從背後擺動到身體兩側,結果A女突然大聲表示有碰觸到其臀部,他才知道不小心碰到其身體。然而,依照相關畫面顯示,王男當時沿走道朝A女站立位置緩慢靠近,原本雙手放在身後腰際互握,但走到A女右後方時,便將右手微微垂放,並在接近A女時將右手向外及向前碰觸A女臀部,且A女發覺臀部遭碰觸後即以手揮開並往後倒退。對此,法官表示,事發地點的走道空間不大,且王男是朝A女站立位置前進,認定王男聲稱「未注意A女站立於ibon機台旁邊」顯非實情;此外,一般人在與陌生人接近時,為避免雙方身體有所接觸造成受傷或其他不必要誤會,大多會刻意側身甚至停下腳步讓對方先行通過等方式保持相當距離,但王男不僅未刻意保持距離,甚至有意識地刻意施加力道而將手向前及向外觸碰A女下半身。法官認為,王男是出於性騷擾犯意而故意為之,行為極不尊重A女,並造成A女噁心感受及恐懼心理,審酌王男高中畢業、未婚、無子女,且無業、獨居並仰賴父親積蓄過活,加上他患有情感思覺失調症(雙相型)、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依犯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判決部分,A女要求王男賠償她10萬元精神撫慰金,王男覺得金額太高,僅願意賠償2萬元,法官則判定10萬元確實過高,判賠6萬元。《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高雄7旬婦開車「誤闖輕軌軌道卡草地」 函送偵辦最高罰20萬
昨(1)日晚間有一輛自小客車誤闖高雄輕軌凱旋武昌站順行軌道,而當時一列自五權國小的列車即將進站,司機員見狀立刻緊急煞車。所幸無造成人員傷亡,不過該車輛卡在軌道中央,順、逆行列車全數受影響。經查該名7旬詹姓駕駛無酒駕,警詢後遭依涉犯過失妨害公眾運輸行駛安全罪嫌函送,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罰金。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說明,73歲詹女1日晚間開車行經二聖路與凱旋三路口,由東向西右轉往北時,誤入輕軌軌道,車輛繼續行駛,並在行經C35凱旋武昌站時,車輪陷入草地而停下。由於轎車無法自行脫困,後續緊急調派吊車進場排除。但因其行駛於軌道區,導致草皮區有掀起狀況,高捷公司隨即進行覆土與線路巡檢,確認環境安全無虞後,輕軌於晚間8時28分恢復通行。警方表示,此案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詹女經檢測未酒駕。不過詹女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184條「過失妨害公眾運輸行駛安全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詢後遭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外,詹女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可處1500至7500元罰鍰,將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開罰。警方呼籲民眾駕駛汽車、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警方未來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維護民眾安全。高雄捷運局與高捷公司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調整運轉模式。C36凱旋二聖站經C19馬卡道站至C33衛生局站改採局部運轉,班距約13分鐘;C33衛生局站至C36凱旋二聖站則啟動順、逆行接駁作業,並造成雙向共8個班次延誤。
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大武鄉9獵人獵殺台灣黑熊一審全判無罪 屏縣府回應了
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獵殺台灣黑熊案,因涉案的9名獵人都屬「非營利自用」,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後的除罪規定,所以屏東地院26日宣判全無罪,至於行政罰法部分,屏縣府農業處表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該規定在該案有模糊不清的問題,需向農業部釐清後,才能確認是否開罰。屏縣府農業處指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首犯」的規定有點不清楚,是指獵捕行為首犯、還是獵捕某動物首犯,獵殺台灣黑熊這一案就陷入問題中,涉案的獵人坦承在獵黑熊之前,有在其他縣市獵捕其他動物,若以獵殺台灣黑熊來看,好像算是首犯,但若以獵捕行為來看,又不是。農業處進一步表示,由於獵人是稱在他縣市獵捕,所以還要向他縣市調閱資料佐證,若獵捕保育類,可開罰2萬至10萬元,非保育類則罰2000元至1萬元,該案將在向農業部釐清「首犯」的詳細規定後,再確認是否開罰與罰多少。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4頭台灣黑熊遭獵殺! 屏東大武部落9獵人一審判無罪
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起因霧台鄉隘寮北溪1頭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台灣黑熊遭獵殺,且網上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外界撻伐。檢警循線找到涉案的顏姓男子,並在住處冰箱起獲台灣黑熊及野山羊屍體等。經檢警調查,涉案獵人獲悉犯行曝光後雖陸續刪除手機照片,但警方透過手機還原,陸續發現其他黑熊照片,並在屏科大的協助鑑定下,根據黑熊特徵確定共有4隻黑熊遭到獵殺。黑熊慘遭獵殺一事曝光後,震驚社會,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後,縣長周春米更是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一審法官判處9名獵人都無罪,不過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被列為被告的大武村長麥庸正,在得知獲判無罪後開心道,「我們真的不是以犯罪的心態在做這件事,對我們來說,這是很一般的事情,以原住民文化來看,這就是一種分享」。不過他也強調,在訴訟的過程中,他也學到很多,獵黑熊的傳統文化,確實與現代社會主流意識有很大的衝突,在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的協助輔導下,族人們的觀念有逐漸在轉變,不僅成立屏東首支台灣黑熊巡守隊,還有很多長輩看到小黑熊受困時會通報協助,大家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網黃躲貨架「掀衣露胸」喊把自己賣掉 好市多怒:禁止再入場
美式賣場好市多「黑色星期五購物週」24日開跑,然而,擁有上萬追蹤的台灣人氣網黃,竟在賣場內掀開上衣露出胸部拍照,並上傳至社群平台X(前Twitter),引起網友熱議。對此,好市多回應,已禁止該名女子再次進入賣場,並強調若相關情節查證屬實,將移請警方偵辦,呼籲會員共同維護良好消費環境。這名網黃在X、FansOne及Dcard上皆擁有高人氣,她於24日好市多黑五開跑首日進入賣場,竟趁工作人員、民眾不注意,躲在賣場的寵物食品區掀開上衣裸露胸部拍下照片,並上傳至X,還配文表示「逛了兩圈發現錢不夠,乾脆把自己賣掉」,在網路上引起熱論。對此,好市多稍早回應表示,提供會員高品質的商品、服務與良好的消費環境,是好市多一貫的宗旨。針對該不當行為,賣場將禁止其再次進入賣場。好市多同時強調,若相關行為經查屬實,將移請警方偵辦,以維護其他會員不受違法干擾的權益;也藉此呼籲會員共同維護良好的消費環境,賣場將全力配合相關主管機關後續調查與處理。警方表示,該網黃的行為恐觸犯刑法234條公然猥褻罪,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懶得走路?男尋車竟偷車代步 警2小時火速尋獲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獲報有民眾機車遭竊,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51歲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其疑似因想要尋找自己的機車,卻又懶得走路,恰好發現路旁有一輛機車鑰匙放在前方置物籃內,直接將機車騎走,直到找到自己的機車後,隨即將代步用的機車丟在路旁。據了解,51歲無業的陳姓男子日前疑似欲騎車出門,但其當時所在的地點距離其先前停車的位子有段距離,陳男懶得走路也不以其他方式代步,恰好發現路旁一輛機車的鑰匙被放在前方置物籃內,陳男見狀立即拿出鑰匙將對方的機車直接騎走,直到抵達自己機車停放的內湖區新民路旁,才隨意將機車棄置在路旁,陳男隨即騎上機車拍拍屁股走人。而被害人發現自己機車被竊後,也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陳男涉案,火速在案發2小時內找回失竊機車,並通知陳男到案說明。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分局呼籲,民眾應嚴加提防個人財物,特別是汽機車熄火後,務必記得拔下並隨身攜帶鑰匙,多一分防範,就能有效避免成為竊嫌的下手目標。另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心存僥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查緝犯罪,全力打擊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
退休「正義魔人」不滿乘客未讓座 上前怒拍肩害受傷!慘遭判刑
退休的周姓男子,在2024年12月29日晚間,在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的車廂內,因不滿李姓乘客未起身讓座給長者,竟一氣之下徒手拍打李的右肩,導致受到挫傷。周男事後雖辯稱只是「輕輕拍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傷害罪,依傷害罪判處以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判決書指出,這起衝突發生在2024年12月29日晚上7時55分許,當時周男正搭乘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從中山站往雙連站。周男觀察到乘客李桂禎並未將座位讓給長者,頓時心生不滿,難以抑制心中的「正義感」。周男矢口否認傷害犯行,辯稱:「我僅以手背去碰告訴人李桂禎肩膀一下,應該是右肩,力道很輕,僅是提醒他,認為李的傷與我無關。」然而,李偵查中證稱,當時是被一個陌生人「從我的右肩打下去」,更表示「被告打我,導致我嚇到手都在抖了」。法院勘驗捷運監視器影像顯示,雖然無法攝錄到拍打的具體瞬間,但在事發前後,周男卻有肢體動作,頻繁做出比手畫腳、彎腰、指向等動作,並引起鄰近乘客轉頭觀視。法院認為,如果周男的舉動力道很輕微,僅為提醒之意,在李沒有積極回應後,不至於有其他激烈的肢體動作,且引起其他乘客的注意,認定周男拍打的力道不可能很輕。法官審酌,周男與李僅因讓座問題發生爭執,即徒手傷人,實有不當。考量周男現已退休、李的傷勢後,依法判刑。
《成仁高中偵探社》宿舍出現針孔偷拍! 視網膜語重心長呼籲
沉浸式解謎實境節目《成仁高中偵探社》本週案件為男生宿舍驚傳針孔偷拍,攝影機被拆出六顆、主機卻不翼而飛,意味偷拍可能仍在進行中!學生嚇到不敢洗澡、偵探社整組神經緊繃,主持人視網膜更語重心長表示:「不只是一場破案遊戲,更是一次良知與判斷的考驗,挖掘真相、保護受害者。」這次十位學生必須分組行動,深入三大地點調查,包括舍監辦公室破解加密隨身碟、到男生宿舍找針孔、再於交誼廳回推真相。一條密碼一份線索,破不了就等著淘汰。過程中每一秒都緊張到爆,錄影現場彷彿能聽見學生心跳聲。然而就在大家調查到大腦快燒掉時,誰知道門突然被推開,是「水電工阿欽」登場!沒錯,本集重量級NPC由Darren邱凱偉擔綱,他手拿報修單闖入現場:「咦?你們舍監怎麼好久沒聯絡?是去度假還是出事?」學生瞬間冷汗直流,被迫現場告知偷拍案。Darren:「什麼?針孔?還在錄?夭壽喔這一定要找出來!」瞬間加入調查小隊,甚至陪學生回偵察點重新重整線索,NPC做到這個程度根本是「劇情密碼級SSR」。驚喜還沒結束,製作單位特別精心安排,Darren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中的「兒子」張恩瑋竟然在《成仁高中偵探社》再同框!張恩瑋一看到Darren就吐槽:「爸?怎麼變水電工?」Darren立刻接球:「騙不到你阿嬤就來斜槓嘛!錢都被阿伯跟叔叔拿走了!」埋梗自然、笑點滿分。Darren還把NPC「突擊盤問技能」點滿,看到F.F.O隊長胡勝銘,馬上靈魂拷問:「欸同學很帥喔,有沒有女朋友?」胡勝銘直接害羞:「沒有沒有……真的沒有!」錄影現場整組大爆笑,戲劇緊張氛圍瞬間被戳破。雖然花絮笑點不少,但本集議題卻完全不輕鬆。刑法第315─1條明訂,無故以錄影、錄音、照相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談及偷拍行為學生也嚴肅表示:「非常噁心低級的行為。」「監視器用在不對的地方,應該把他繩之以法。」主持人視網膜也直言:「有些鏡頭不該存在,有些視線不該出現。發現有不仁不義的事情要挺身。」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