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
」 房東 日本 泰國 竊案 大陸
花千萬買郵輪艙房當家!伊朗戰爭害油價暴漲 住戶突被趕下船
一艘提供民眾購買艙房、長期住在船上環遊世界的豪華郵輪,竟因伊朗戰爭引發燃油成本暴漲,被迫宣布暫停營運。「奧德賽號」(Villa Vie Odyssey)已在全球航行至少755天,部分居民甚至已花費高達44萬美元(約新台幣1425萬元)購買船上套房,沒想到如今卻突然接獲通知,必須短短數小時內在柬埔寨下船,讓不少住戶感到相當錯愕。根據外媒報導,奧德賽號是全球少數提供長期或永久居住方案的郵輪之一,乘客可以選擇租賃或購買船上艙房,享受一邊環遊世界、一邊住在郵輪上的生活。船上最多可容納650人,其中內艙別墅售價約12萬美元(約新台幣389萬元),高級別墅套房更要價44萬美元。不過,受到伊朗戰爭的影響,國際燃油價格大幅攀升,讓郵輪營運商Villa Vie Residences面臨沉重的財務壓力,公司週二宣布暫停營運並安排船上居民在柬埔寨下船,還表示正在協助尋找臨時住宿。公司指出過去平均每間艙房每月分攤的燃油成本約1800美元(約新台幣5.8萬元),但近期在亞洲部分地區已暴增至6000至8000美元(約新台幣19.4萬至26萬元),最高達過去的4.4倍。Villa Vie Residences在聲明中坦言,如此驚人的成本漲幅根本無法直接分攤給船上居民,所產生的資金缺口已難以維持現有的營運模式。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副省長隆迪曼奇(Long Dimanche)表示,當時船上共有203名乘客及156名船員,部分乘客已經搭機離開,其他人則仍留在港口城市施亞努市等待後續安排。郵輪預計加油後於週六離開柬埔寨。更讓住戶措手不及的是下船通知來得相當突然,與妻子長期住在船上的卡辛漢(Randy Cassingham)透露,公司執行長維拉巴(Kathy Villaba)在當地時間上午7時過後發布訊息,要求所有居民必須在當天下午2時前下船,等於只給住戶約7小時的準備時間。卡辛漢表示如果無法在期限內搬走所有行李,住戶必須自行與工作人員協調,他也在個人網站發文指出郵輪停航其實並非完全沒有徵兆,除了燃油價格及供應問題,公司原有的商業模式與管理失誤也讓營運困境持續惡化。社群媒體上流傳的住戶影片顯示,部分居民得知停航消息後感到失望及不知所措,不過也有人抱持較樂觀的態度,打算利用這段時間探索東南亞。Villa Vie Residences表示自從伊朗戰爭於2月底爆發以來,公司已試圖透過放慢航行速度、延長港口停留時間等方式節省燃油,但仍無法抵銷成本的驚人漲幅,最終不得不宣布暫停營運。公司強調已無法繼續承擔營運虧損,接下來60天將尋求企業重整及重新籌資,但目前尚未確定任何融資方案。至於已花費大筆金額購買艙房的居民,未來何時能重返郵輪,以及相關居住權益將如何保障,目前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井女新婚夫涉「買凶詐保」遭聲押 合租友人揭婚姻內幕:她曾說快離婚
38歲台灣女子井雲蓉赴日本旅遊,卻在飯店房間內遭同團旅客楊閔涵持刀殺害,檢警查出今年7月與井女登記結婚的29歲丈夫涉嫌投保高額保險、疑似為了詐保買凶殺人。對此,與井女合租的友人近日受訪透露,當時與井女申請合租社會住宅時,才知道她已經結婚,不久前還曾聽見她與丈夫激烈爭吵,井女甚至親口表示「可能快要離婚了」,如今傳出丈夫涉案,讓她相當震驚。據了解,井雲蓉本月17日前往日本旅遊,18日入住山梨縣河口湖一間飯店,19日被發現陳屍在客房內,左頸有刀傷,27歲同團女子楊閔涵則因持有沾血菜刀遭警方逮捕。台灣檢警透過台日司法互助展開調查,發現井女29歲李姓丈夫疑似涉嫌安排楊女犯案,藉此取得高額保險理賠,目前李男已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檢警調查發現,李男曾與楊閔涵交往,兩人過去疑似論及婚嫁。今年7月,李男與井女登記結婚後,經常帶著井女前往日本、韓國旅遊,李男8月起陸續替井女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傷害險及旅遊平安險,近期新增的旅平險保額更高達3000萬元,且多張保單的受益人都指定為李男,檢警懷疑他設局買兇詐保。此外,檢警表示,李男除了替妻子投保,還疑似要求井女拍攝不實的「簽賭輸錢」自白影片,並要求她簽下4張本票,總金額達1475萬元,且李男當初曾承諾每月提供井女5萬元生活費,卻疑似沒有依約支付,井女直到遇害前僅收到8萬元,她也刷了超過10萬元的卡債,用於支付夫妻日常開銷。另有調查指出,李男曾以改命、增加財運為由,詢問井女是否願意透過「斷手腳」取得高額保險理賠,成為檢警追查的重點。井雲蓉的社運圈友人曾透露,井女雖然平時給人強勢、獨立的印象,但面對感情相當單純,她今年5月透過Threads看到李男刊登徵求「生活助理」的廣告,因而認識對方。李男當時以想組成家庭、急著生孩子為由接近井女,並承諾每月支付5萬元生活費,雙方後來決定結婚。婚後,李男還曾向井女母親表示,若生下女兒願意給500萬元,生下兒子則給400萬元,讓井女家人對這名女婿留下不錯印象。另一名與井雲蓉合租的友人則表示,自己原本一直以為井女是單身,直到兩人討論申請社會住宅時,井女突然告訴她,因為丈夫名下有房,自己不符合申請資格,希望改由友人負責申請,才意外得知她已經結婚。友人詢問結婚過程時,井女僅簡單表示,雙方父母曾私下見面吃飯,之後就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沒有對外公開,也沒有舉辦婚宴。友人基於尊重隱私,當時沒有繼續追問。不過,兩人合租期間,友人從未見過李男到訪,對他的外貌、工作及個性也完全不了解。更讓友人印象深刻的是,兩人開始合租後不久,她就曾聽見井女在房間內與人激烈爭吵,當時井女講完電話走出房門,友人關心詢問發生什麼事,井女才坦言是與丈夫起了爭執,甚至脫口說出「可能快要離婚了」,由於兩人結婚才幾個月,友人聽完相當意外;井女當時也曾提到,自己可能只會租住一年就搬走,還建議友人找大學生一起合租,至於未來是否會與丈夫同住,井女只回答「再看看吧」。對於李男替井女投保的一事,合租友人表示完全不知情。井女遇害後,友人也曾與家屬聯繫並見面,但主要僅為了討論井女生前留下的貓咪安置問題。
超想撿!路邊「回收家具」堪比新品 內行人揭背後恐怖真相
近日一名網友發文分享,自己路過廣慈博愛園區附近的便利商店時,發現路邊擺放著幾件狀況極佳的二手家具,外觀保存良好、潔淨如新,讓原PO忍不住驚嘆「感覺還很堪用欸」,引發熱議。近日在臉書社團「信義區三兩事」中有網友發文表示,經過廣慈全家跟7-Eleven這邊,看到路邊的回收家具,「感覺還很堪用欸⋯」,並配上照片,照片中是一組沒有明顯瑕疵、附帶鏡子的白色化妝櫃,貼文一出,立刻吸引數百名網友按讚與討論。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贊同,直言「經常看到路上要回收的家具都比家裡的新很多」、「二手很多好物,只是環保循環」,甚至還有民眾打趣地說「這是裝置藝術吧,路過還可以順便照鏡子補妝」。附近居民更透露,很多民眾將大型家具預約環保局回收、暫放在路邊或騎樓後,清潔隊甚至都還沒來得及趕到,就被有需要的路人或回收業者搶先一步搬走。然而,也有內行網友跳出來提醒,看似撿到便宜的背後,可能隱藏著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有網友留言警告,許多恐怖片的開頭都是從撿到帶有鏡面的二手家具開始;更有一名從事相關清理工作的網友透露自身經歷,表示過去幫客戶清理凶宅時,屋內許多家具都是這樣直接載去路邊丟棄,「清潔大隊還沒來收的時候就被拿光光,有些就是燒炭自殺的,整組家具其實都不能要了」。針對路邊家具能否隨意撿走,有民眾提出疑問,若是原主人已經貼上告示請環保局前來收取,路人將其搬走是否會構成竊盜罪?部分民眾認為「主人既然都要丟了,能給有需要的人繼續使用也算物盡其用」;事實上,律師黃冠嘉曾在臉書粉專分享,若路邊廢棄物上貼有「已通報環保局」的字條,可以認定是主人已經要丟棄的物品,能主張是「無主物」,依《民法》第802條無主物先占的規定,若環保局尚未收走,可先致電詢問一下再拿走,通常不太會有竊盜罪的問題。但黃冠嘉強調,並非所有放置路邊的物品都能任意拿走,還不確定該物是否為別人要丟棄的情況下,建議不要隨便亂拿。像是有些居民只是要搬家先放到戶外,結果後來才發現物品竟被偷走;或是環保局已經收走了,卻從環保局那直接拿走,這樣就算是侵占環保局的物品,可能被認定是竊盜。
免費借房給哥哥住!兄嫂賴屋10多年不搬 弟怒提告獲判每月拿1.46萬租金
一家人為了房產鬧上法院!男子阿城(化名)多年前好心將精華地段的公寓1樓無償借給哥哥阿臨(化名)及嫂嫂阿芬(化名)居住,沒想到母親過世後,兄嫂不僅遲遲不肯搬離,還一住就是10幾年,期間連水電、瓦斯等費用也都由阿城負擔。阿城忍無可忍,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借用關係,卻仍無法讓兄嫂搬走,最後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臨夫妻無法證明自己具有合法占有房屋的權利,判決2人必須騰空返還房屋,並從每月14,604元起,連帶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及法定遲延利息,直到遷出為止。根據判決書,阿城名下擁有1棟3層樓公寓的1樓,民國100年(2011年),哥哥阿臨與妻子阿芬從中國大陸返台定居,當時以陪伴年邁母親為由,入住弟弟名下的房屋。民國102年(2013年)母親過世後,兄弟倆卻因家族產權問題及多起訴訟糾紛反目成仇,雙方關係日益惡化。阿城當時考量親情與家族紛爭,並未立即強硬要求哥哥一家搬離,沒想到這一讓步竟讓兄嫂持續居住10幾年。更讓阿城無法接受的是,這段期間房屋的水電、瓦斯等日常開銷,始終由他1人支付,阿臨夫妻不僅沒有支付任何房屋使用費,也沒有主動搬離的打算。阿城最終決定不再退讓,於民國114年(2025年)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雙方的使用借貸關係,並要求兄嫂在期限內遷出。然而,阿臨夫妻仍未理會通知,阿城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2人返還房屋,並賠償占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面對訴訟,阿臨也提出多項主張,堅稱該房屋原本是父母有權購買的財產,甚至指控弟弟當年涉嫌偽刻印章,將房屋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阿臨還在法庭上聲稱,母親當年受到弟弟與醫師聯合毒害,並以自己與母親之間的繼承關係為由,主張對房屋也享有部分產權。此外,他也表示多年來曾負擔房屋修繕費用,認為自己並非毫無權利地占用房屋。嫂嫂阿芬則指責阿城取得家產後,卻沒有善盡照顧老人的責任,雙方各執一詞,讓這起房產糾紛增添更多家庭恩怨。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城才是房屋的合法登記所有權人,阿臨夫妻雖主張自己有權繼續居住,卻始終未能提出足以證明其享有房屋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占有權源的具體證據。因此,法院認定2人屬於無權占有,應將屋內物品搬離、騰空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阿城。至於房屋遭長期占用所造成的損失,法官考量該公寓鄰近捷運站、公園及學校,地段與生活機能良好,並依土地及建物申報總價,以年息8%計算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最終判決阿臨夫妻須連帶按月給付阿城14,604元,另加法定遲延利息,直到實際遷出房屋之日為止。
台南運鈔員搬走1450萬畫面曝光!警攻堅逮4嫌追回1255萬
台南市驚爆一起精心預謀的運鈔車「監守自盜」案!保全公司於本月8日傍晚急奔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報案,指稱旗下運鈔車遭自家郭姓運鈔員搬空,損失高達1,450萬元。台南警方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在短短幾天內抽絲剝繭,循線發起跨縣市大捕快,兵分多路至台中西屯、台南東區等處,將郭嫌及3名協助逃匿的共犯一網打盡,成功追回1,255萬元贓款,4嫌經檢方聲押後,已被法院裁定全數羈押禁見!警方調查指出,事發當天下午,郭姓運鈔員駕駛運鈔車執行勤務,行經台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一帶時,郭嫌暗中尋找時機,假藉各種理由將車上的另一名同僚支開。等同僚下車後,郭嫌隨即強行將整輛運鈔車駛離現場,一路狂飆至台南市南區永成路廢棄點。郭嫌熟練地打開車內金庫,洗劫預先鎖定的1,450萬元現鈔,隨後換乘自己事先停放於該處的重型機車,載著上千萬現金後逃逸。台南市警六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科技偵查與路口監視網調閱,逐層抽絲剝繭後驚覺,這絕非郭嫌一人所能完成,幕後竟藏有極為縝密的親友支援網。專案小組迅速鎖定劉姓、王姓及另一名郭姓等3名共犯,確認其涉嫌協助主嫌藏匿、轉移陣地與提供資助。嫌犯騎乘機車逃逸。(圖/警方提供)見時機成熟,專案小組連夜發動拂曉攻堅,遠赴台中市西屯區與台南市東區等多處據點實施拘提,一舉將主嫌郭姓男子及3名共犯全數逮捕到案。警方在現場查扣剩餘贓款高達1,255萬元,並查獲嫌犯利用部分贓款火速購買的「權利車」、全新智慧型手機等證物。全案訊後依《刑法》業務侵占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郭姓等 4 名嫌犯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4人犯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方法院於審理後,裁定4名嫌犯全數羈押禁見,警方也將持續追查剩餘約195萬元贓款流向。
深坑4星級酒店「租屋沒付錢」! 海灣集團爆掏空近4億遭搜
海灣集團爆發3.9億背信案!台北地檢署掌握,新北深坑的4星級飯店「海灣假日酒店」14年前賣給母公司「海灣國際開發」再承租營業,表面上每個月都有付600多萬元,實則偷拿海灣開發的錢「付房租」,造成母公司短收9000多萬,相同手法也用在8年前的售地案,當時集團另一家公司海灣建設以2.9億元向海灣開發購買台中建案土地,購地款同樣是海灣開發出錢,該賺的2.9億都沒賺到,檢調今日兵分9路搜索,並約談海灣開發董座、海灣假日酒店負責人共4名被告,預計晚間移送複訊。海灣國際開發是上櫃公司,股票代號3252,負責人劉姓男子出身台中,曾被報導為老字號文林補習班第二代,但選擇自行創業,目前他還擔任海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檢調獲報,海灣開發2012年買入海灣假日酒店的土地及營業設備,再回頭租給飯店營運,並約定月租金600多萬,光看金流會以為飯店都有按時付租,實則租金來源仍是海灣開發,總共少收9000多萬元,這就像屋主賣房後沒搬走繼續租,但租金其實是房東給的。到了2018年,海灣開發將台中市北屯區建案「海灣八大景」土地以2.9億元賣給海灣建設,看似正常付款,但這2.9億元是海灣開發私下交給海灣建設再回流自家公司,等於左手付錢、右手拿錢。檢方初步認定,全案涉及《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今日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搜索海灣國際開發、海灣建設、海灣假日酒店等9處,並搜索海灣國際開發劉姓董事長、海灣假日酒店沈姓董事長,另有2名未搜索僅約談的被告是海灣開發的周姓會計主管與楊姓會計人員。
神鬼包租婆現身!3年詐146萬補貼 她不認罪還開玩笑被法官電
台北市西門町一名75歲婦人答應為搬走的鄰居代管房屋卻起了歹念,找親友當人頭製作不實租約,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詐領租屋補貼146萬元遭到起訴,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她否認詐欺、偽造文書,還當著告訴人的面開玩笑「租金匯得好好的,她也懶得管了」,法官立刻教訓「開庭不是幽默的事」,要求莊重一點;由於老婦人不認罪,本案將從審查庭分出去,改由一般審理庭處理。依據起訴內容,家住台北市成都路的吳姓老婦因鄰居託管房屋,瞞著對方的信賴私下找親友偽簽租約,從2022年7月開始向國土署申請租屋補助,3年內以7個人頭假租4棟房子,撈了146萬4200元,直到去年6月2名屋主接到補稅通知覺得莫名其妙而陳情,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今年8月起訴吳姓婦人以及提供帳戶領取租屋補貼的邱姓老翁。北院今天下午傳喚2名被告,他們都否認犯罪。邱姓老翁從南投埔里到台北出庭,他有重聽,法官每問一個問題,律師就在他耳邊覆述一次;他透過律師主張,20多年來都把郵局存摺及印章交給吳姓婦人保管,低收入戶和殘障補助也匯入郵局帳戶,他在地檢署所述每個月領兩、三千元是零用金,並非拿了租屋補貼任何好處,雙方沒有對價關係。吳姓老婦表示,出租有授權書,補貼是房客拿走,用來繳房租,法官詢問租約上的林姓女子為何使用改名前的舊名?她說兩人有默契,每月租金匯得好好的,林姓女子也懶得管,法官見吳姓婦人一派輕鬆猶如閒話家常,突然板起臉孔當庭訓戒她莊重一點,因為開庭不是幽默的事,吳姓婦人才改變語氣,解釋不知林姓女子改過名,只是幫忙保管房子而已,每月租金都有匯,對方很放心。林姓女子以告訴人身分出庭,對於案件沒意見,房子租給吳姓婦人,由吳姓婦人全權管理。開庭結束,記者詢問吳姓婦人是否有話想說?她說已經請律師了,身旁親友隨即護駕表示不受訪。
回應人口外移與老屋問題 蔣萬安:北市已進入大都更時代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8)日接受中天電視《綠也掀桌》專訪,面對郭正亮提問去年台北市外移人口達4.4萬、為全台淨遷出最高,蔣萬安表示,人口流動不應侷限在傳統縣市思維,市府要有「Mega City」概念,串接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基隆、宜蘭,形成一日生活圈或首都AI生活圈,才能掌握AI浪潮、帶動台灣未來50年經濟發展。針對郭正亮追問老屋更新速度落後、房價居高不下等問題,蔣萬安指出,過去4年都更報核案件數是他上任前的2.4倍,並提出機場周邊限制打開後,570公頃都更劃定地區至少可增加15萬戶住宅單元。郭正亮提到,去年台北市外移的人口有4.4萬,這有很多原因,可能太貴,可能就業有困難之類的。總之,全台灣第一高的淨遷出。怎麼診斷這個問題?又要怎麼改善這個問題?蔣萬安表示,其實市府常在思考,人口流動、跨縣市移動,還是侷限在一個傳統的思維裡面。目前談的是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基隆、宜蘭,要有一個Mega City的概念,也就是各個縣市要發展的重點在哪裡,怎麼樣形成一個一日生活圈,或是首都AI生活圈。蔣萬安提到,自己早上也有談到這樣的構思,其實可以串接新北,包括李四川提到的,透過輕軌或快速道路,可以直接到蘆洲、板橋、土城;另外連接桃園,他們各個產業園區、桃園機場,以及他們跟新竹縣市、還有苗栗共同推出的桃竹苗大新竹計畫;再往基隆,基隆市長推基隆智慧科技園區,宜蘭也全力推宜蘭科學園區。其實這整個串接起來,人才就會集中。蔣萬安指出,當然隨著交通路網的佈建更加方便,尤其現在捷運,雙北已經串接,未來桃園到新竹也非常方便,希望整體能夠用一個Mega City的概念來看,而不單單只是各縣市人口移動,是整個生活圈。所以自己常常也說,要打造AI首都圈,這樣才能真正掌握現在整個AI的浪潮,帶動未來整個台灣經濟50年的黃金年代。郭正亮提到,可是關於工作的機會,當然可以留在台北市,但如果房價一直在漲,這也不是市場可以控制的,那還是會外流啊,人口會持續淨遷出啊。不過郭正亮補充,因為美國也有類似的問題。AI能夠就業的人畢竟不是多數,那永遠都有舊市區的問題,還有新科技圈的問題。郭正亮表示,台北市30年以上的房子有七成,超過七成,也知道從柯市長到蔣市長多努力推都更,在蔣萬安任內平均一年有117件,已經比以前好一點了,可是更新的速度還是遠落後於老房屋風險升高的速度。大同、萬華還有士林一帶的問題,真的非常嚴重,很多人就住在危樓裡面,風險越來越高,可是他的經濟能力可能也沒有辦法搬走,那怎麼辦呢?蔣萬安表示,過去這四年確實推動大都更,報核案件數是自己上任前的2.4倍,案件數確實增加,而且民眾願意都更的意願提高,因為市府把很多門檻降低、加速。舉個例子,台北市有一棟很久的老舊大樓,它有485戶,所有權人遠超過500位,產權非常複雜,而且已經幾十年想要推動都沒辦法,但市府克服了困難,終於讓它完成簽約,接下來就要動工。蔣萬安說,所以其實台北市已經進入大都更時代,但還是沒有辦法跟上,目前超過30年屋齡的建物佔整體70%以上,所以為什麼今天自己提出這個台北AI園區,以及松機遷移的概念。其實當松山機場的限建限制打開以後,未來就有570公頃,這是都市更新的劃定地區。蔣萬安表示,也就是說,過去因為機場的歷史使命,造成兩端有很高的限制,影響的範圍不只台北,還包括基隆、新北、桃園,都影響到。所以未來把這邊打開,其實很多這些四、五樓的老舊建築物,還有很多苦苦在航道下面等待城市再造再生的市民,終於可以等到這一天。蔣萬安指出,再加上市府規劃在這邊有90公頃的住宅與自願性公共設施,整體規劃提供至少35000個入住人口;而570公頃打開以後,至少可以增加15萬戶住宅單元,15萬戶,這個帶來的效益是非常非常大。所以未來市府當然持續推進相關的都市更新,也會持續加速審議程序。
以為撿到便宜!法拍屋驚見6年遺體白骨 新屋主夢見老婦喊「讓你中頭獎」
泰國清邁發生一起令人毛骨悚然卻又充滿離奇色彩的法拍屋事件。一名54歲女子標下一棟位於清邁府的廢棄住宅後,前往進行點交與整理,豈料一開門竟在房間內的木床上發現一具殘留殘骨的白骨遺體。經調查發現,死者疑似為93歲的原屋主斯里溫(Sriwan)老太太。當地居民過去皆以為老太太早已搬走離世,殊不知她已孤身在屋內去世多年,這起案件隨後也在網路上引發廣泛關注與討論。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新屋主帕卡考(Phaka Kaew)於8月6日透過泰國執行署法拍程序成功買下這棟房屋。她於9月15日付清尾款後,為了妥善處置前屋主的物品,特別邀請警察與村長一同前往見證點交。不料剪開門鎖進入後,驚見床上殘留一具白骨。帕卡考透漏,在會同警方進入前夕,她曾做了一個非常神奇的夢,夢裡有一位老太太對她說「要讓她中彩票1等獎,但問她拿什麼來換」,當時她在夢中回覆「什麼都不要」。而附近居民與網友也紛紛發揮偵探精神,透過Google Street View街景服務調閱該處資料,發現2011年時街景車曾拍到老太太坐在同一張木椅上的畫面,但到了2019年至2020年間,房屋便已徹底關閉廢棄。目前當地警方已把遺體送往清邁瑪哈拉吉那空醫院進行法醫鑑定,以確定確切死因與身份。
真實上演《玩命關頭》!高速公路「車貼車」行竊 警擊斃3嫌另3人落網
埃及近日上演宛如《玩命關頭》般的離奇竊案!一群竊賊竟趁貨車高速行駛期間,開著皮卡車貼近貨車,再由同夥攀附車身,直接將一箱箱雞肉搬到皮卡車上,神不知鬼不覺地偷走多達105公斤雞肉,貨車司機全程毫無察覺,警方事後鎖定6名嫌犯展開逮捕行動,雙方爆發激烈槍戰,最終3名嫌犯遭擊斃,另3人落網。根據外媒報導,這起離奇竊案發生在埃及首都開羅一條高速公路上。網路流傳影片顯示,犯案過程中貨車及皮卡車都還在行駛的期間,2名男子攀附在貨車車尾附近,並將貨物一箱接著一箱搬往後方緊貼的皮卡車上。驚人的犯案手法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形容這根本是「電影式搶案」,更讓人聯想到好萊塢動作電影《玩命關頭》系列中的飛車搶劫橋段。更離譜的是貨車司機本人當時完全沒有察覺,司機事後向警方表示當時載著從工廠運出的4噸雞肉,直到事後經周圍的司機提醒,清點內部才驚覺貨物短少,確認共有105公斤雞肉遭竊。埃及內政部隨後展開調查,鎖定一個由6人組成的犯罪集團,警方表示6名嫌犯過去都有犯罪紀錄。不過,警方展開逮捕行動時危險情勢突然升高,嫌犯與安全部隊爆發激烈槍戰。埃及內政部表示最終造成3名嫌犯死亡,另外3人遭警方逮捕,現場並查扣槍械及犯案時使用的車輛。這起案件也因極為罕見的犯案手法在埃及引發關注,尤其竊賊竟能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從另一輛移動中的貨車搬走大量雞肉,宛如動作電影般的畫面在社群平台掀起熱議。
才告景甜討1.3億聘金!孫宇晨態度大轉彎道歉 疑與「幣圈前輩」有關
幣圈富商孫宇晨與大陸女星景甜的「聘金風波」持續延燒。孫宇晨日前針對過去支付約1.3億元台幣聘金一事提告求償,並公開發布長文,提及2人過往感情及相關私事,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過,他今天(29日)上午突然態度轉為低調,發文向景甜致意,並表示「關燈的聲音驚擾了景女士,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希望她好。」孫宇晨在最新貼文中解釋,公開書寫過往並非出於報復或刻意揭露隱私,而是希望透過整理回憶完成自我療癒。他以「搬家」比喻分手後的情緒整理,表示「搬走,就得關燈」,對於無意間造成景甜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感情沒有必要由外界充當法官,不希望網友對任何一方進行道德審判。外界認為,孫宇晨態度轉變可能與幣圈前輩、幣安創辦人趙長鵬的公開勸告有關。趙長鵬稍早在X發文稱,行銷可以採取較激進手法,但若演變成人身攻擊或影響他人職業生涯,就沒有必要,建議直接透過法律程序處理,而非公開更多細節。孫宇晨隨後回應「謝謝CZ,說得對」,表示將彼此尊重,並把爭議交由法院處理。孫宇晨最後強調,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自己會尊重法院判決及對方權利,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會接受。
40歲兒存款280萬「堅持住爸媽家」!本人吐原因 老父崩潰:拜託搬走
日本1名64歲男子近日因40歲長子遲遲不願搬離父母家,與兒子之間產生生活觀念衝突。男子表示,兒子有穩定工作、年收入約450萬日圓(約新台幣90萬元),存款更超過1,400萬日圓(約新台幣280萬元),並非因經濟困難才無法獨立生活,真正讓他感到無奈的是,兒子雖已40歲,日常生活卻仍由父母照料。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居住在神奈川縣的藤田信一郎(化名)在年齡屆滿60歲退休後,獲原公司重新聘用,目前年收入約380萬日圓(約新台幣76萬元),較退休前約680萬日圓(約新台幣136萬元)大幅減少,因此他原本打算65歲完全退休,但考量生活開銷,只能繼續工作。信一郎與妻子育有2子,次子20多歲便搬離家中並結婚,如今已與妻子及孩子另組家庭。長子直樹則持續與父母同住,每月僅支付5萬日圓(約新台幣1萬元)家用。信一郎表示,兒子工作穩定,也持續存錢,因此並不是「沒錢搬出去」。讓他難以接受的是,妻子每天仍替兒子準備三餐、洗衣服,假日購物甚至也會順便準備兒子的生活用品。「都已經40歲了,生活方式卻和以前完全沒有改變。」信一郎坦言,這幾年已多次要求兒子搬出去,甚至問他「你難道打算一輩子住在這裡嗎?」但直樹認為,繼續住在父母家反而更有利於累積財富,如果自行負擔房租、水電等費用,就無法像現在一樣存錢,且「住父母家」不一定等於啃老,而是另一種理性的生活選擇。日本國立社會保障暨人口問題研究所資料顯示,2020年日本男性終身未婚率達28.25%,女性為17.81%。在物價、房租上漲及實質薪資停滯的背景下,不少未婚成年人選擇繼續與父母同住,以降低生活成本。專家指出,親子同住本身並非問題,真正需要處理的是雙方對未來生活的認知差異。信一郎認為,自己即將65歲,希望兒子能學會獨立生活,「即使我們不在了,也能靠自己生活」。對父母而言,子女成年不一定代表養育責任真正結束。當孩子具備獨立承擔生活的能力,親子雙方也應重新討論家務、生活費及同住期限,讓父母能逐步回到屬於自己的人生。
月租2600元電費竟1700元!租客熱醒不敢開冷氣 房東一句話更傻眼
大陸廣東佛山出租房的高價水電問題再度受到關注。佛山電視台《小強熱線》去年夏天曾揭露當地城中村及公寓存在水電費違規加價情況,相隔一年後,再度查訪禪城、南海、順德多個地區,發現從城中村自建房、商業公寓到集體宿舍,類似現象依舊存在。有人每月房租僅600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元),水電費卻要再付300至4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00至1700元),還有人月租12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0元),單月電費竟高達9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00元)。高額電費讓不少租客連冷氣都不敢放心使用,有人每天只吹2小時,有人凌晨4時就關掉,甚至有人只能靠小電風扇度過炎熱夏季。佛山有租客每月房租僅600多元人民幣,水電費卻要再付300至400元人民幣,夏季只能減少冷氣使用時間。以禪城石灣塘頭村為例,當地多名租客反映,不同出租房的電價並不一致,每度約落在1.1至1.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6至6.3元),水費則多為每噸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元)。由於電費明顯高於一般住宅價格,即使遇到高溫天氣,部分住戶仍不敢讓冷氣整晚運轉。張姓租客目前住在塘頭村一間自建房,每月房租600多元人民幣,但水電費還要另外支出300至400元人民幣。他的住處每度電收1.3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元)、每噸水5元人民幣。為了節省開銷,他通常只在睡前開約2小時冷氣,之後便改吹電風扇。禪城石灣塘頭村部分出租房每度電收費約1.1至1.5元人民幣,明顯高於當地一般居民階梯電價。張男表示,自己老家的電價每度大約只有0.6元人民幣,與現在租屋處相比差距明顯,但每度1.3元人民幣在附近竟還算相對便宜,其他出租房甚至開出更高價格。同樣住在塘頭村的周姓男子,每度電也被收取1.3元人民幣,每個月光電費就超過400元人民幣。為了壓低支出,他晚上只敢開幾個小時冷氣,通常到了凌晨4時左右就關機,即使天氣再熱也不敢一路吹到天亮。相較之下,佛山夏季居民用電採階梯計價,第一級距每度約0.59元人民幣、第二級距約0.64元人民幣,最高的第三級距也僅約0.89元人民幣;各區階梯綜合水價則約為每噸1.85至5.78元人民幣。若以出租房常見的每度1.3元人民幣計算,已接近當地居民最高級距電價的1.5倍。有租客每月光電費就超過400元人民幣,為省錢每天只敢開幾小時冷氣,凌晨4時左右便關機。而且,高價水電並非塘頭村的單一現象,在南海桂城夏西村的楊姓女租客也透露,自己住處每噸水收5元人民幣,每度電更達1.5元人民幣。她雖然覺得價格偏高,但受限於租屋現況,只能被動接受房東訂出的標準,平時甚至不太敢開冷氣,主要靠小電風扇消暑。另有夏西村租客指出,當地每度電收1.2元人民幣已算常見,自己每月房租約1200元人民幣,電費卻能高達950元人民幣,幾乎快追上房租。附近不少出租房同樣採取類似標準,有些每度甚至收到1.4至1.5元人民幣。彭姓女租客也表示,她目前支付的電價為每度1.2元人民幣,附近出租房價格大致相同。她透露,當地十多年前租屋電價就已達每度約1元人民幣,因此高價電費存在已久,不少住戶即使認為不合理,久而久之仍只能將其視為租屋市場的常態。這些出租住宅的收費爭議,與「轉供電」模式密切相關。部分出租住宅由整棟建築共用一個總電表,再由房東或出租方替各房間設置分電表,依租客使用度數收費,最後統一按照總表向供電單位繳款。房東則認為,總表除了各房間實際使用的電量,還涉及整棟建築的階梯電價、電力線路耗損,以及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的用電成本,因此不能單純按照一般居民電價向房客收費。不過,這種計費方式也讓房客與房東之間屢屢發生爭議。有租客透露,自己曾經向房東反映水電價格太高,最後只得到「嫌貴可以搬走」的回應。對許多租屋族而言,重新找房及搬家都需要額外成本,加上附近其他出租房可能也是類似價格,最後往往只能選擇接受。這種「上游加價、下游再轉收」的情況也出現在商業公寓及集體宿舍。一名商業公寓二房東向租客開出每度電1.3元、每噸水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元)的價格,但她表示,自己同樣是按照每度1.3元人民幣向一房東繳費,加上走廊等公共區域用電後,甚至認為自己還要承擔部分額外成本。大良新安村一處集體宿舍的二房東則每度收取1.2元人民幣,他也表示,一房東就是按照相同價格向自己收費,因此認為自己並不是靠電費賺錢,而是同樣處於被加價的一環。相較之下,一般住宅社區的收費項目就較為清楚。大良大門社區一處住宅出租時,工作人員直接列明每月管理費150元人民幣、水費每噸3.9元人民幣、電費每度0.85元人民幣,以及每月30元人民幣的公共電費,將各項成本分開計算。至於房東反覆提到的線路耗損、公共區域用電等費用,依廣東省相關規定,並不是完全不能向租客分攤,關鍵在於收取方式。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轉供電主體所產生的公共設施用電及相關耗損,應優先透過租金、物業管理費或服務費等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得直接透過提高電價及電費的方式收取。如果確實無法透過上述方式處理,在與使用分表的租客協商後,可以採取電量分攤的方式計算相關費用,但仍不得因此提高終端用戶每度電的價格。換句話說,公共用電及耗損費用可以依規定分攤,但不能直接混進每度電價中,以提高單價的方式向房客收取。事實上,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近年已多次針對轉供電違規加價展開專案整治,但此次透過實地查訪,仍可看到城中村自建房、商業公寓及集體宿舍存在不同程度的水電加價情況。
樂成宮月老遭竊還斷指!命理師曝恐怖後果:招致極強的惡緣
七夕想求姻緣,拜月老很正常,但竟然有人直接想把月老「帶回家」!台中百年樂成宮14日上午發生神像遭竊,樂成宮的月老神尊在七夕情人節前夕險遭綁架,另一尊大月老也差點被搬走,過程中還摔斷食指。所幸廟方人員迅速追回神尊,大月老也緊急修復完成,趕在七夕前回到廟宇繼續供信眾參拜。 14日上午一名20多歲男子闖入月老殿,搬走小月老神尊,嫌疑人原本連大尊月老都想一起偷走,但神像太重搬不動,過程中疑似摔到,造成神像食指斷裂,最後才放棄。難道是單身太久,等不及月老牽紅線,乾脆想把月老請回家,一對一服務嗎? 發現大月老受損後,廟方立即將神尊送往鹿港,交給老師傅進行修復,目前手指已經接好,神尊也已修復完畢。修復完成後,廟方原本打算把大月老請回樓上的月老殿,結果怎麼擲筊,月老就是不點頭。所以,因此今年七夕,月老暫時坐鎮1樓大殿,廟方也準備加持過的紅線和喜糖,信眾擲得聖筊,就能領取。 樂成宮董事長何敏誠強調,樂成宮月老神尊在全台灣網路排名第一名,月老受理的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有人求姻緣、求復合,甚至有人祈求能夠順利分手,更有信眾前來求演唱會門票,可說是無奇不有。神明自有其靈驗之道,七夕照樣替大家牽紅線,不僅會幫助信眾,也能應對各種狀況。所幸月老神尊在七夕前順利回到崗位,能繼續保佑民眾達成心願。至於嫌犯犯案動機為何,是否因為求姻緣心切才鋌而走險,廟方不願多加說明,僅表示一切交由警方處理。想求好姻緣,還是誠心拜拜就好,可別真的把月老直接搬回家。 宮廟神像是公眾信仰之聖物,偷走神像會背負極大的「眾人怨氣」。偷竊神像或香油錢不僅求不到庇佑,反而容易遭逢運勢下滑、破財或意外。 破壞神像肢體(如扯斷手指)在民俗中屬於嚴重的「不敬」與「毀壞法相」,會招致極大的業障與不好的因果。扯斷月老神尊的手指,比單純「偷走」更加嚴重,因為涉及毀損神像、褻瀆神明。扯斷月老的手指,在民俗寓意上等於「斷了自己的手腳」、「親手斬斷所有善緣與人緣」。會招致極強的惡緣、感情糾紛或終身孤寡。「化解報應」是立即將神尊完整交還廟方,向廟方說明並請示修復、安座或謝罪儀式。
最萌竊賊出沒!小熊整桶垃圾直接搬走 拖回森林竟有「同夥」等著
美國田納西州塞維爾維爾(Sevierville)日前上演一場令人哭笑不得的「垃圾桶搬家秀」。一隻小黑熊聞到度假小屋飄出的早餐香味後靠近覓食,最後乾脆叼走一個幾乎與自己一樣高的大型黑色垃圾桶,拖著整桶食物一路撤進樹林。沒想到牠辛苦把「戰利品」運到森林後,附近又冒出多隻黑熊,最後一起將垃圾桶翻倒,把裡面的東西全部倒出來享用。小熊從接近小屋、叼走垃圾桶到與同伴分食的完整過程,全被現場遊客拍了下來。綜合美國《ABC7》等外媒報導,事件發生於8月15日,地點位在田納西州塞維爾維爾一處遊客入住的度假小屋。當時屋內一行人正在準備早餐,沒想到食物散發出的氣味,意外吸引一隻小黑熊逐漸靠近。目擊者史塔克斯(Dottie Staxx)表示,小熊最初出現時其實有些害羞,並沒有立刻闖到人群附近。不過隨著早餐香味不斷飄出,牠似乎禁不起食物誘惑,開始慢慢往小屋方向靠近,最後把注意力鎖定在一個大型垃圾桶上。從曝光的影片可以看到,小熊直接用嘴叼住黑色垃圾桶。由於垃圾桶體積相當大,高度幾乎與牠的身形相當,搬運過程並不輕鬆,但小熊仍牢牢咬著桶子,沿著小屋陽台欄杆附近移動,試圖把整個垃圾桶一起帶走。接下來的畫面更讓現場遊客看傻。小熊不但沒有因垃圾桶過大而放棄,反而展現相當靈活的身手,帶著垃圾桶從陽台往下移動,接著再拖著桶子穿過周遭地形,一路朝旁邊的樹林前進。過程中,即使附近有人圍觀、拍攝,甚至逐漸靠近,小熊也沒有明顯受到干擾,更沒有丟下好不容易取得的垃圾桶,而是繼續專心把這份「戰利品」往森林裡搬。史塔克斯回憶,自己剛看到野生熊出現在距離人群這麼近的位置時,確實感到相當害怕,擔心牠突然出現攻擊行為。不過觀察一段時間後,她發現小熊並未展現明顯敵意,牠的目標似乎非常單純,就是受到食物氣味吸引,想辦法找到東西填飽肚子。小熊最後成功把整個垃圾桶拖進樹林深處,接著熟練地處理起這份得來不易的「大餐」。牠將垃圾桶弄倒,把桶內垃圾及食物殘渣倒在地上,準備開始覓食。然而,這頓飯顯然不只有牠一個「客人」。另一段畫面顯示,小熊把垃圾桶搬回森林後,周圍陸續出現多隻黑熊,宛如一個熊家族集合。這群黑熊聚集在垃圾桶旁,最後一起把桶內的東西翻出來,開始尋找可以入口的食物。現場民眾看到這一幕也忍不住開起玩笑,形容這隻小熊可能就是當地熊家族派出的「覓食代表」,一家大小似乎正在附近四處尋找東西吃。原本只是一隻小熊偷走垃圾桶,最後卻演變成多隻黑熊一起享用「戰利品」,讓整段影片更具戲劇性。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社群平台流傳,不少網友對小熊的身手印象深刻,有人直接給牠的敏捷程度「10分滿分」,也有人笑稱小熊根本是自己去取「外送」,不是只拿一份食物,而是連垃圾桶都整桶打包帶回家。還有人看到後面出現多隻黑熊,打趣表示總算知道小熊為什麼如此賣力,原來還有「一家老小」等著吃飯;另有網友心疼表示,小熊可能真的餓壞了,才會冒險靠近有人活動的度假小屋。不過,在逗趣畫面之外,也有網友提醒「不要把食物放在外面」。野生熊的嗅覺敏銳,人類食物、廚餘及垃圾散發出的味道都可能吸引牠們接近住宅或遊客活動區域,因此在熊隻出沒地區,妥善保存食物及處理垃圾仍相當重要,以免野生動物逐漸習慣靠近人類尋找食物。小黑熊咬住大型垃圾桶,沿著度假小屋陽台移動,整個「打包帶走」過程全被拍下。(圖/翻攝自X,@ABC7)
砸逾5000萬買豪宅竟是「樣品屋」!驗屋揪多處瑕疵 建商回應了
大陸江蘇南京一名李姓男子為了孩子就學,在當地尋找合適住宅,今年5月看中天琴華樟建案一戶精裝現成屋,建築面積291.21平方公尺(約88坪),最後以129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00萬元)成交。沒想到交屋後請專業人員驗屋,不僅發現多處品質瑕疵,還被告知房屋疑似曾長期作為樣品屋使用。李男進一步追查發現,屋內過去確實擺放過床、沙發、桌椅等家具,相關盤點資料更顯示,早在4月29日就已投入樣品屋用途,但他強調從看屋到簽約,銷售人員始終告訴他買的是「新房」,從未主動說明這段使用紀錄。建商方面則稱該戶只是驗收使用的「清水樣板間」,並非一般意義上的樣品屋。雙方各執一詞。李男購入的豪宅約88坪,原以為是精裝現成屋,事後卻從相關資料發現房屋早已被列為樣品屋。綜合《江蘇新聞》、《荔枝新聞》、《南京零距離》等陸媒報導,李男先前為了孩子上學,一直在南京奧南一帶尋找房子。2026年5月,他在天琴華樟建案看中這戶291.21平方公尺的精裝現成屋,總價1290萬元人民幣,換算每平方公尺成交單價約4萬4297.93元人民幣。李男回憶,5月12日先簽署《項目客戶意向協議》,到了5月15日,建商再透過微信及簡訊通知他,先前提出的購屋價格已通過審批,原本繳交的6萬元人民幣誠意金也自動轉為定金,同時要求他在5天內完成商品房買賣契約簽署。李男依照流程先完成電子契約,之後再與建商簽訂正式購屋契約。據他說法,當初看屋時曾想查看建案模型,銷售人員告訴他模型已經搬走,同時向他表示現場銷售的「都是新房」。由於對方一直如此說明,他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也沒有懷疑房屋曾有其他用途。銷售人員強調爭議房屋只是供驗收使用的「清水樣板間」,並非一般對外展示的樣品屋。真正讓李男察覺異狀的,是交屋後的驗屋結果。他委託專業驗屋機構進場檢查,結果發現房屋存在多處品質及裝修瑕疵,驗屋人員因此懷疑,這間房子可能不是單純完工後無人使用的全新住宅,而曾經長時間被當成樣品屋使用。得知可能買到樣品屋後,李男重新翻查已簽署的紙本購屋契約,才發現契約最後的補充協議裡確實藏有「樣板房」字樣。然而相關文字位置並不明顯、字體也相當小,而且該處沒有買賣雙方另外簽名或蓋章確認。更讓李男質疑的是,他表示先前簽署電子契約時,並沒有看到這項資訊。當時銷售人員拿著平板電腦供他完成電子簽名,而他基於銷售人員先前一再表示房子都是新屋,因此並未特別懷疑。李男強調,自己從看屋、議價一直到簽約,銷售人員都沒有主動告知這戶住宅曾被當成樣品屋,他也從來沒有向對方表達過自己願意購買樣品屋。如果事前知道房屋曾經有這段使用紀錄,是否仍會以相同條件購買,自然會是另一項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記者後來陪同李男前往售樓處,希望建商方面說明房屋實際用途。銷售人員透過電話回應,否認在交易中存在刻意隱瞞,並強調李男購買的是現成屋,「不存在樣板房」的問題。銷售人員解釋,建案正式開盤時,1號樓真正供消費者參觀的樣品屋設置在3樓;至於李男購買的這戶,是房屋完工後為了配合相關驗收工作,才被當作「清水樣板間」使用,主要用途是驗收,並沒有人實際入住,因此不能與一般提供客戶長期參觀的樣品屋畫上等號。不過李男並不接受這套說法,因為他後來取得的資料顯示,這戶房屋並非完全沒有使用痕跡。屋內過去曾經擺放沙發、床、桌椅等多種家具,而這些家具從搬進屋內、陳列到最後撤出的過程,都可能對原本已完成的精裝部分造成磨損。李男取得的「樣板房盤點表」記載屋內曾擺放沙發、床及桌椅等家具,讓他質疑建商未充分告知。媒體同時取得一份「樣板房盤點表」,上面詳細記載該戶被作為樣品屋期間使用過的家具種類及擺放位置。依照相關資料記錄,從4月29日起,這戶住宅便已經正式投入樣品屋用途;換句話說,這個時間點早於李男5月12日簽署購屋意向協議。相關公開資料也記載該戶自4月29日起被作為樣品屋使用。在得知房屋過去的使用情況後,李男對房屋品質及交易過程產生疑慮,並拒絕直接收屋,希望建商先就爭議作出完整說明。李男表示,自己之後曾多次與建商交涉,但對方的回覆始終集中在公司具有合法開發、銷售資質,以及雙方簽署的購屋契約具有法律效力等事項;針對驗屋發現的品質問題,建商則表示願意安排維修及改善。然而李男認為,單純修繕並沒有回答整起爭議最核心的問題,也就是建商在出售房屋之前,究竟有沒有充分、明確告知他「這戶房屋曾被當成樣品屋使用」。至於李男關心的解約、退還購屋款項或其他賠償方式,建商方面也沒有提出具體方案,使雙方至今仍無法取得共識。法律人士指出,房屋過去是否曾被作為樣品屋使用,可能影響消費者對於房屋價值、屋況及是否購買的判斷,如果銷售方沒有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可能涉及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同時也可能牴觸交易應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不過實際是否構成違法或應負何種責任,仍須依契約內容、交易過程及雙方提出的證據判定。目前李男已將購屋契約、樣品屋相關資料及其他證據整理後,正式向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反映此事。相關部門表示已掌握陳情內容,將進一步調查,待釐清相關情況後再向當事人回覆處理進度與結果。
赴美參加兒畢典「趙建銘突襲搬離」 陳幸妤揭夫妻多年零互動:在家像幽靈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姻生變,引發外界關注。陳幸妤今天(17日)親口證實,趙建銘趁她赴美參加大兒子畢業典禮期間,未事先告知便返回台南住處,將個人物品全部搬走,雙方多年婚姻在未正式道別的情況下告終。她更坦言,夫妻倆早已缺乏互動多年,婚姻關係形同虛設。《中時新聞網》報導,陳幸妤表示,自己當時人在美國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返家後才發現趙建銘已將物品搬空。至於對方為何選在她不在時離開?陳幸妤無奈回應,「我怎麼知道為什麼?我一回來東西就都搬完了。」言語間流露無奈。談及2人的婚姻狀況,陳幸妤直言,趙建銘「幾年都沒跟我互動了」,自己在家就像「幽靈一樣」,形容夫妻關係早已長期疏離。除了夫妻關係生變,趙建銘與扁家的互動也受到關注。有鄰居透露,趙建銘分居後曾前往陳幸妤住處探視孩子,期間疑似與岳父陳水扁碰面,2人共乘電梯卻沒有交談。針對外界關注陳水扁和趙建銘間的翁婿關係,陳幸妤只說「又不是遇到我,要去問我爸爸。」對於婚姻變故及家人之間的互動,她並未進一步多談。
41歲單親媽無預警回娘家「啃老」 七旬父母退休生活全變調
日本一名41歲單親媽媽因離婚搬回父母家,原本以「暫住兩週」為由借宿,卻悄悄退租原住處,還把兒子長期寄宿父母家半年,導致年逾七旬的長輩負擔沉重。此現象反映出日本高齡社會下,成年子女因婚姻或經濟變故突然開始「啃老」,造成兩代之間生活與財務衝突的新型家庭危機。根據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這名女兒美香(化名)日前帶著10歲兒子,以「夫妻吵架想冷靜兩週」為由返回父母家;然而兩週過去,美香不僅毫無搬走意願,更接連將衣服、書籍甚至寢具打包宅配至父母家。直到美香的父母追問,她才坦承已與丈夫協議離婚並退租住處,打算在娘家住一段時間,存夠錢才搬離。這突如其來的「不告而住」,使每月僅靠約23萬日圓(約新台幣4.7萬元)退休金過活的七旬父母大感錯愕與負擔。日本厚生勞動省調查,單親母子家庭中有高達九成以上是因離婚所致,許多單親媽媽雖然正職就業,但因選擇縮短工時,實領月薪不到20萬日圓(約新台幣4.1萬元),短時間內難以獨立負擔房租與生活費,因而選擇求助原生家庭。然而,長輩的退休金通常僅能維持兩人開銷,若多出兩口人的伙食與水電費,常使老家財政陷入透支與困頓。對父母而言,並非不願陪伴女兒度過難關,而是未經商量的長期同居打破了原本平靜的晚年生活。年邁的母親可能除了要承擔倍增的家務負擔外,更面臨龐大的經濟壓力;女兒則坦言因害怕被拒絕才選擇隱瞞。所幸美香的父母決定支持女兒,但同時也想維持原有的生活品質,一家人最終進行正面溝通,訂定具體規範;像是美香每月需支付5萬日圓(約新台幣1萬元)生活費、分擔家事,並限期4個月內要找到住處。對此,專家提醒,成年子女遭遇困境返回老家時,親子間應事先明確釐清入住期限、費用分擔與家務分配,才能在提供親情庇護的同時,避免過度透支父母的退休生活。
吳宗憲爆離婚12年財產全給前妻 欣西亞砲轟「混淆視聽」揭正宮心酸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日前探討「已婚男女逃不過獵豔桃花團!婚內危機四面楚歌?!」主題,邀請資深媒體人狄志為、兩性作家欣西亞、作家張慧慈及律師陳俊翰,從演藝圈熱議話題到社會真實案例進行深入剖析。提到綜藝天王吳宗憲自爆與前妻張葳葳已離婚12年,外界聚焦吳宗憲將財產交給前妻一事,資深媒體人狄志為認為相較於許多不負責任的男性,吳宗憲相對有擔當;然而兩性作家欣西亞卻持不同看法,「對我來說根本不算有擔當,在婚姻中做出背叛承諾、背棄誠信的行為,就不叫有責任,不建議混淆視聽。」欣西亞心疼表示,比起新聞熱度,她更關心原配的心情。她將原配比喻為守護家庭的「地基主」,默默付出卻無人看見背後的心酸。看著老公在電視上追求別人,內心必然百感交集,「雖說吳宗憲離婚後錢都給了前妻,錢拿了是彌補的一種,但之前被背叛的傷痛很難抹平。」狄志為也在節目中分享,曾捧紅王力宏、范曉萱等重量級歌手的知名唱片公司老闆,近期遭結婚24年的前妻控訴「假離婚真甩妻」。該老闆於2009年以捲入跨國金融案件為由,佯稱避免連累太太而辦理離婚,並保證生活不變,兩人離婚後仍同居。直到兩年前太太提出復婚,他卻一口拒絕,太太這才驚覺自己慘遭設計,甚至失去財產分配權。更讓太太心碎的是,她隨後發現前夫竟愛上一名小26歲已婚的印尼籍移工(僅比大女兒大4歲)。前妻憤而對質竟換來對方狂吼:「我已經跟妳離婚了,我要交100個女朋友也不關妳的事。」隨後更於去年10月、11月間將前妻強行趕出家門,並提起訴訟反咬追討高達763萬元的「房屋租金」。對此,陳俊翰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指出,若當時離婚程序符合規範(有兩位證人見證、夫妻親自辦理登記),女方要主張「離婚無效」並打贏官司的機率極低。針對男方追討763萬租金部分,男方可主張早已離婚、是女方不肯搬走,將無償使用轉為主張不當得」,對女方相當不利。狄志為、欣西亞、張慧慈及律師陳俊翰,在節目上探討「已婚男女逃不過獵豔桃花團!婚內危機四面楚歌?!」主題。(圖/和展影視提供)
檳榔攤助攻!85度C騎樓擺桌椅被告 檢翻28年舊判決認證非竊佔
連鎖餐飲品牌「85度C」光復北店,因使用騎樓擺桌椅並於公寓外牆裝設冷氣室外機,引發樓上住戶不滿,告房東和加盟主涉犯竊佔罪,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為釐清提告是否逾期,可說「上窮碧落下黃泉」,向地政所與房仲業者詢問有無2006年起租店面時照片,最後是憑著加盟業者保留至今的租約,確認本案仍在20年追訴期才能實質審查;檢方找出司法院39年前的研究意見與高等法院28年前一份判決,認定外牆並非房屋主結構,使用外牆不符合竊佔罪的定義,至於騎樓桌椅則可隨時搬走,也不構成竊佔,因此偵結不起訴。家住85度C光復北店樓上的周姓婦人,對於一樓店面租給誰沒意見,但無法接受店家沒得到她同意就在騎樓擺餐桌椅,因為她是土地共有者之一;周姓婦人也不滿公寓外牆裝了3台冷氣機、鐵架與遮雨棚,認為85度C的分店負責人和房東共同竊佔土地及外牆的所有權。85度C同棟鄰居不滿外牆加裝冷氣、告加盟主和房東竊佔罪。(圖/翻攝Google Maps)邱姓房東並未到庭接受北檢偵訊,僅透過律師表達不認罪,他在2005年買下店面後,只招租「建物一樓」沒出租騎樓和外牆。鄭姓加盟主供稱,從2006年8月1日開始承租店面,當時只加裝冷氣,其餘設施原本就在,他也否認竊佔。《刑法》追訴時效曾在2005年修法,從輕罪到重罪全面延長追訴時間,竊佔最重可判刑5年,屬於「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期從10年拉長為20年,新法生效日剛好在2006年7月1日,如果本案有證據可證明外牆最後加裝時間早於2006年7月1日,應適用舊法的10年追訴期,可直接以告訴逾期為由結案。北檢發函給台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永慶房屋仲介公司,想調閱當時店面使用照片,但都因為年代久遠已超過法定保存期限無法提供,既然難以查明外牆設備設置時間,檢察官唯一能認定的事證,就是當年合約的起租日確實寫著2006年8月1日,所以視為最後進行外牆加裝的日期。檢方確認本案追訴期滿是今年8月1日之後,展開「考古」工作,1987年司法院曾對於公寓一樓招牌掛在二樓外牆是否犯竊佔罪的兩派學說進行核示,最終採取「僅屬民事上之侵權行為,不能以刑法上之竊佔罪論擬」,因此檢方認定外牆只是房屋結構體的一部分,並非主體,85度C店面使用外牆沒有侵害樓上住戶的「房屋支配權」。1998年高等法院審理台北市一名攤販,他在路邊擺攤賣檳榔被起訴竊佔罪,但因為檳榔攤位下有車輪可移動而獲判無罪,法官指出,竊佔必須「建立新的占有支配關係」,是持續使用而且獨佔的狀態;85度C竊佔案的承辦檢察官引用高院這件判決,騎樓桌椅實際上可以想收就收,不具有「排他性」也能隨時結束繼續占有,不符竊占的構成要件,因此不起訴加盟主與房東。這是北檢第三度不起訴,前兩次都被高檢署發回重查。承辦檢察官透露,刑事不起訴,並不代表房東和加盟業者完全站得住腳,提告的住戶可另循民事求償途徑,請求以租金行情給付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