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護欄
」 車禍 護欄 國道 翻覆 駕駛
75歲失智翁「機車逆向闖國道」 正面對撞小客車 兩車燒成骨架
國道1號北向272.3公里嘉義水上路段30日凌晨3時42分發生死亡車禍,75歲王姓男子騎乘機車逆向闖入國道內側車道,與49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正面對撞,撞擊力道極大,導致機車深嵌在小客車車頭,兩車持續滑行數十公尺並擦撞護欄後起火燃燒。王男當場死亡,林男則在起火瞬間迅速逃離車內,並無受傷。警消抵達現場時,機車及小客車已燒成骨架,王姓老翁倒臥在內側車道,已無生命跡象。檢警稍早進行相驗,王男死因為頭顱部鈍性創傷併燒灼傷、全身多處骨折,導致嚴重創傷死亡,酒測值仍待檢驗結果。家屬向檢方表示,王男生前患有高血壓與失智症,近年行動多有不便,懷疑其可能迷途誤上國道才發生意外。國道警方指出,王姓老翁不明原因從平面道路騎車誤闖國道後一路逆向行駛,林男因視線及反應時間受限來不及閃避,才造成此次車禍。目前警方已排除林男酒駕嫌疑,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仍需進一步釐清。
內湖康樂隧道驚魂!30歲女駕深夜翻車 疑疲勞駕駛釀禍
台北市內湖區康樂隧道14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時間約在凌晨12時50分,30歲卓姓女子駕駛1輛白色休旅車,獨自行經康樂隧道東向西路段時,疑似因精神不濟或一時分心,突然失控,車輛先擦撞護欄後再翻覆,現場一度傳出巨響,情況相當駭人。所幸的是,車禍發生後,卓女奇蹟似的毫髮無傷,能自行脫困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隨即展開交通管制,並依規定進行蒐證,經過酒測,卓女並未有酒駕情況,排除酒精因素,由於隧道內並無公共監視器畫面可供調閱,僅能依據現場照片與車輛狀況研判事故原因,警方初步推斷,卓女可能因疲勞駕駛,導致注意力渙散,才會在筆直隧道路段突然擦撞護欄,進而造成翻車。警方特別提醒,深夜開車雖車流量較少,但駕駛人容易因疲倦、精神渙散而判斷失誤,往往造成嚴重事故,尤其隧道路段封閉、光線單一,駕駛人更容易出現恍神或「高速催眠」的狀況。警方呼籲所有用路人,若感到疲累務必靠邊休息,切勿勉強駕駛,以避免意外。
疑舊疾復發!大G上國道「鬼切、貼護欄」 駕駛昏迷不治亡
國道1號中山高內湖段12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0歲劉姓男子駕駛「大G」豪華休旅車行駛途中,突切內側車道並沿路擦撞護欄開100米,導致該車不斷竄出白煙,嚇壞其他人車報警,警消獲報趕抵後,發現劉男倒在車內昏迷,緊急送醫搶救後被查出他患有宿疾,並於當日下5時許不幸宣告不治。據了解,根據後車行車紀錄顯示,畫面中劉男開著大型的黑色豪華休旅車上國道,不料行駛途中竟轉彎橫跨4個車道至內車道,嚇壞後方駕駛爆粗口「哇!X」及「真的假的」,接著休旅車的半車身開上護欄,並一路擦撞行駛約100公尺遠,由於摩擦緣故導致該車直竄白煙。警方表示,12日下午2時45分獲報,國道中山高南下16.1公里內湖段,有1輛黑色休旅車沿路擦撞護欄,警消人員到場後,發現駕駛劉男倒臥車內且已無意識,救護員隨即將傷患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搶命,並研判劉男疑因身體有宿疾,結果行駛途中突發作惹禍,豈料當日傍晚5時18分仍回天乏術不治死亡,後續已報請檢方相驗遺體,詳細事發過程及死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曳引車下坡連撞21車10傷住院 交通局曝改善關鍵
台中市向上路6段長下坡路段,本月27日發生曳引車連撞21輛汽、機車重大事故,造成10人受傷住院。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王立任、議員曾威與立委何欣純,29日會勘現場,要求立即設置防撞緩衝區、加強警示號誌、利用先進材質增加紐澤西護欄緩衝摩擦力,並提出中、長期高架橋分流大車計畫,市府交通局表示會盡速研議辦理。1輛曳引車因煞車故障,從向上路長下坡路段由南往北高速往前衝,撞斷區間測速桿,一路拖行,把路旁21輛汽、機車撞成廢鐵,10人受傷住院,目睹案發經過的當地陳姓居民表示,「碰!碰!碰!的連續撞擊聲,曳引車如同坦克車造成爆炸般的破壞,嚇死人,那對騎機車待轉重傷的母女就在他眼前,母親手折了,女兒一度無意識,在當地住了20年,看過幾次重大車禍,這次確實被嚇壞了。」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王立任、議員曾威與立委何欣純今日下午3時邀集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建設局、警察局及沙鹿區公所前往向上路車禍案發現場會勘,要求盡速在長下坡路旁設置緩衝區,加強車輛分流,設置更明顯的警示及交通號誌,紐澤西護欄加裝摩擦力較大的材質,讓失控重車能夠在緊急時擦撞護欄,因而減速停下。曾威表示,市府雖然說已做了許多改善方案,並定出短、中、長期改善方案,但發生這次重大車禍,很明顯的短期改善方案無效,另外,這些重車都是要直接前往台中港,中期改善方案要叫大車多花時間分流繞道,根本不可能,講了很多年的高架橋引流方案,也不見市府提出規畫,希望市府盡速提出。何欣純強調,現在已經有很多高科技的材料與工法,相信交通局、建設局的專業人員能夠利用來充分改善向上路長下坡的問題,如果設置緩衝區有需要跨部會的協調,她會居中積極協助,請市府盡速提出相關改善規畫,她每2星期、每個月都會盯進度。市府交通局指出,向上路長下坡車輛分流早已實施,20噸以上大車只能行駛內車道3個車道的外側,至於部分需要右轉進入當地社區的小車會與大車車流交會,衍生逼停大車風險,交通局會評估再設法改善。交通局指出,不論路況或安全措施改善到如何完善的境界,只要遇到這種煞車故障的重車都沒用,追根究底還是要重視源頭管制,加強對司機的再教育以及車輛保養、管理,才能有效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疑操作不當!國1大貨車擦撞「側翻」釀1傷 貨櫃掉落畫面曝
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2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翻車事故,1名44歲鄒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因操作不當導致該車側翻,造成車上裝載的貨櫃掉落倒在車道上,所幸僅造成駕駛擦傷並無大礙,警方獲報立即將他送醫治療,詳細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警方說明,上午11時許獲報,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鄰近南崁地區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是1輛大貨車側翻在車道上,且擦撞到入口環道的護欄,導致車上貨櫃的物品掉落,幸虧肇事的鄒男有依規定繫上安全帶,這才僅受手腳擦挫傷,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警方隨即將他送醫治療,所幸無大礙。警方表示,經調查鄒男駕駛大貨車行經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南向環道入口時,疑因操作不當擦撞護欄側翻,經酒測排除酒駕情事,詳細肇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同時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且應繫妥安全帶得以在危急時刻起到作用,成為救命工具。
台南驚魂夜!醉男駕垃圾車「衝出大橋」 30公尺墜落砂石道險送命
台南市永康區10日晚間發生驚悚車禍,1名金姓清潔隊員酒後駕駛垃圾車,竟在行經愛國大橋時失控連續擦撞護欄,最終衝破橋邊防護,整輛車墜落約30公尺深的砂石車便道,強烈撞擊造成金男肋骨多處骨折,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警方獲報後緊急將其送醫救治。目擊居民表示,當時夜色昏暗,忽然傳來「匡噹!匡噹!」的巨大撞擊聲,趕緊查看才發現垃圾車已經從橋上墜落,護欄也被撞得支離破碎,原以為是機械故障導致意外,沒想到事後查明,金姓駕駛竟是酒駕,讓眾人既驚訝又憤怒,直呼:「垃圾車怎麼能這樣開?」警方指出,金男(41歲)當晚執行清運作業後準備返隊,卻疑似因酒精影響判斷力,導致車輛行駛不穩,最終釀成墜橋意外,事發4至5小時後,醫院抽血檢驗並換算其呼氣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1.75毫克,已達「爛醉」程度,根本無法正常駕駛,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性命,更可能影響無辜路人安全,千萬不可心存僥倖。
逆向自撞!屏東小客車失控擦撞護欄 駕駛乘客雙雙受傷
屏東縣高樹鄉沿山公路驚傳自撞事故,28日下午2時53分,1輛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突然不明原因偏離車道,直接衝向對向護欄,導致車內兩人受傷,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並展開事故調查。據了解,該輛自小客車由47歲曾姓男子駕駛,車內載有14歲馮姓少年,當時正從南往北行駛,在行經事故路段時,車輛突偏離車道,逆向猛撞對向護欄,現場發出巨大撞擊聲響,嚇壞其他用路人,事故造成曾男左手、左腳擦挫傷,而馮姓少年則傷勢較重,左手脫臼,所幸2人意識清楚,隨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治療。警方隨即對曾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未超標,排除酒駕肇事的可能,目前,警方正釐清事故的確切原因,包括是否因天候、路況、駕駛精神狀態或車輛機件故障等因素導致車輛失控。里港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務必專心注意路況,避免分心駕駛、超速或疲勞駕駛,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此外,遇有突發狀況應保持冷靜,謹慎應對,以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警方也將持續加強道路巡查,確保用路人安全。
國1桃園路段「聯結車擦撞護欄翻覆」 駕駛受困救出送醫仍不治
59歲鄭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今(30日)清晨行經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不明原因擦撞外側護欄,車輛側翻於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鄭男受困於車內無意識,經警消以破壞器材破壞車體後救出,但送醫後仍不治,事故原因警方還在釐清中。59歲鄭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今天清晨不明原因擦撞外側護欄,車輛側翻於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鄭男受困於車內無意識,經警消以破壞器材破壞車體後救出,但送醫後仍不治,事故原因警方還在釐清中。(圖/翻攝照片)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勤務指揮中心30日5時18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有大型車輛翻車事故,發現59歲鄭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不明原因擦撞外側護欄,車輛側翻於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鄭男受困於車內無意識,經警消以破壞器材破壞車體後救出,送醫急救無效宣告死亡。事故現場3車道,占用中線、外側車道及路肩處理,後方回堵約8公里,國道警方於後方管制輪流開放車道車輛通行,9時4分肇事車輛排除,現場全線恢復通車,已委請醫院抽血檢驗駕駛是否有酒精濃度反應,詳細的事故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不論駕駛及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
國1驚見紅牌重機自撞護欄 騎士最高罰3萬6000並吊牌6月
國道一號南下路段 31日上午,1輛紅牌大型重機發生事故,這輛重機正在桃市龜山43公里處的爬坡路段行駛時,不慎擦撞內側護欄後自摔,造成騎士受傷,經國道一隊巡邏車攔查後,派遣救護車到場協助處理,經過初步檢查,騎士梁姓,55歲,身體受輕傷,主要是左手和左腳部有擦挫傷,但並未前往醫院就醫。根據警方的調查,梁姓騎士從圓山交流道進入國道,沿途經過林口、龜山路段,行駛時在內側和中線車道之間隨意變換車道,最終,在國道一號南下43公里處的內側車道擦撞護欄,隨後失控自摔,梁姓騎士的酒測值為0,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梁騎士任意變換車道及未經公告允許的重機上國道,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國道一隊表示,該騎士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法規,警方將依法處罰,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熱議,臉書《重機車友/各區路況天氣、資訊分享中心》的網友們分享事故的影片,引發關於重機騎士安全駕駛的討論,有網友指出,騎士不應占用內側車道,並呼籲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發生類似事故。國道一隊強調,在尚未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之前,所有重機車友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在未經公告允許的路段行駛,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若發現重型機車違規上國道,應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使用「1968APP警政報案」向公路警察大隊報案。
驚悚!國1交流道匝道聯結車擦撞護欄 「3大鋼捲跳車」占用車道
國道1號台南系統北向轉國道8號西向匝道,24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驚險的擦撞事故,1名張姓男子駕駛聯結車,因不明原因擦撞護欄,導致車上的3個大鋼捲散落車道,幸虧未波及其他人員或車輛,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張男駕駛聯結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因不明原因不慎擦撞外側護欄,強大的撞擊力,導致車上載送的3個大鋼捲脫落,掉在車道上,幸好現場無人員受傷,事故造成車道被占用,交通受阻,後續已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表示,國道警察第四公路警察大隊上午7時許獲報,國道1號台南系統北向轉國道8號西向匝道驚傳車禍,到場後發現是聯結車自撞護欄,3個鋼捲掉落占用車道,警方立即疏導交通,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說明,對張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情事,目前事故現場已排除狀況,詳細肇因及肇責交由國道警察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新市分隊依規定分析釐清,並呼籲駕駛人務必要注意車前路況、行車速度及保持安全車距,維護自身權益及用路人安全。
國1頭份交流道爆車禍!疑車速過快釀禍 貨車失控撞護欄衝對向邊坡
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29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交通意外,1名47歲劉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車速過快,不慎失控擦撞護欄,隨後直衝對向邊坡,所幸劉男未受傷,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劉男駕車沿國道1號南下車道駛入匝道,要從桃園市到頭份市送貨,疑因小貨車車速過快導致車輛失控,貨車左側車頭不慎擦撞紐澤西護欄,隨即跨越中央分隔帶,直衝北上匝道苗124甲線的邊坡下,劉男幸運未受傷。警方表示,國道第二大隊警方上午9時許獲報,在國1頭份交流道發生交通事故,劉男駕車疑因車速過快導致失控,擦撞護欄,隨後衝向對向邊坡,警方到場後,劉男並未受傷,他表示此次事故是個人問題,第一時間已請拖吊車前來協助處理,現場未造成回堵路況,不需要報警,他會自行處理解決。
國1汐五高架「小貨車自撞護欄墜河」 警消緊急搜索中
國道1號汐五高架今(28日)晚傳出一起意外,一輛小貨車在北上堤頂出口自撞護欄,結果墜落橋下。警方獲報後,立刻派員前往搜尋,詳細原因有待釐清。警消在晚間8時42分接獲報案,隨即派遣車輛至國一18K及其下方基隆河,到達後沒發現其他事故車輛,目擊民眾透露,當時一輛小貨車開下匝道時擦撞護欄,翻覆摔進基隆河,不久就沉入河裡,目適河面沒發現墜河車輛,現場人員持續搜索中。
高雄竹湖陸橋驚見磚塊雨!大貨車失控撞護欄翻覆 交通一度堵塞
高雄市路竹區16日上午9時發生一場驚悚的交通意外,41歲丁姓男子駕駛的載運廢棄建築磚塊的大貨車,在竹湖陸橋東往西行駛時不慎擦撞護欄,導致車輛瞬間翻覆,散落的磚塊灑落滿地,幸運的是丁男僅輕微受傷,經院方治療後並無大礙。據了解,湖內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交通分隊及一甲所等警力趕往現場,並在上橋前路口增派湖街所及警備隊等員警實施交通管制,同時透過警察廣播電台通知用路人事先改道,以避免交通混亂。警方表示,大貨車撞擊護欄後翻覆於車道,車上的磚塊瞬間散落一地,並導致竹湖陸橋兩線車道回堵,不過幸好未對其他行駛車輛造成影響,而駕駛的丁男雖然受些許輕傷,但並無大礙,已自行就醫,且經酒測檢驗,丁男並無酒駕情事。竹湖陸橋是路竹、湖內區交界的重要省道台28線橋梁,東側連接國道1號路竹交流道,西側則銜接省道台一線,是北高雄地區的重要交通要道,警方已於上午已完成交通事故現場處理,並成功恢復交通通行,湖內分局將展開對違規肇事原因的調查,並依法進行相關告發。
年輕男子約友夜衝武嶺下山卻自摔 慘跌落百米山谷受傷送醫
桃園一名23歲的許姓男子在昨(2)日相約友人一同騎車夜衝武嶺,未料在今(3)日清晨下山行駛於台14甲線時卻不慎擦撞護欄,接著跌落一旁近百米深的山谷中,經警消獲報到場把許男救起後,發現其身體有多處擦挫傷,便隨即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經查,該名許姓男子家住桃園,在昨(2)日晚間相約好友熱血夜衝武嶺,遂各自騎乘機車從桃園直衝南投武嶺,據悉抵達目的地時已是今(3)日凌晨時分,待欣賞完山區日出景象後旋即下山返程,未料在上午7時20分許行經台14甲線合歡山公路22.4公里處時,許男卻突然向左偏移擦撞護欄並摔落山谷中,友人見狀後全被嚇壞連忙報案求援。警方指出,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以及南投縣消防隊仁愛分隊,於今(3)日上午7時30分許獲報後,便立即派員到場了解,當時發現由於男子墜落處較深,因此第一時間尚難確認其情況,隨後趕緊由救難人員與神鷹山區搜救隊清境中隊合力架設繩索後下墜,才終於在近百米深的山谷中找到傷者。消防人員表示,接觸到許男時其仍有生命跡象,不過當時意識已相當模糊,初步研判他在墜谷過程中應是有遇上樹木減緩下墜力道,在檢傷時也發現傷者之頭部與全身各處均受有擦挫傷勢,約於10時許透過長背板及繩索吊掛至路面後,隨即被送往台中榮總埔里分院救治,且又於11時50分許再度轉送至台中榮總搶救。仁愛警分局呼籲民眾,民眾夜衝合歡山武嶺除不要酒後開車外,該山區道路蜿蜒,若是睡眠不足加上疲勞駕駛,其風險絕不亞於酒駕,建議民眾上山追雪、觀星、賞日出都應養足精神再上路。
疑精神不濟!國1遊覽車自撞護欄釀禍 1小客車慘毀2人受傷送醫
國道1號頭份段南下車道今(14)日發生驚險交通事故,1輛遊覽車疑似因駕駛精神不濟,在行經該路段時不慎擦撞護欄,不料隨後又擦撞另輛小客車,且再次撞上護欄,當場除了車輛受有嚴重毀損外,亦有2人因受有傷勢被送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將由警方調查後釐清。據了解,肇事的遊覽車駕駛為1名64歲的吳姓男子,他於今(14)日上午駕駛遊覽車在國道1號往南行駛,約莫7時45分許行經至頭份路段116.9公里時,整輛遊覽車卻突然失控擦撞道路護欄,接著又不慎波及另輛正要通過的小客車形成交通事故,路過民眾見狀後深怕再度發生2次事故,遂連忙打電話報案。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說明,在獲報趕抵時發現遊覽車與小客車均有傷者後,隨即協助2名受有擦挫傷之乘客送醫治療,所幸經送往頭份市為恭醫院救治後,目前皆已無大礙,且經實施酒測後,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已初步排除酒駕肇事可能,研判本次事故可能與駕駛行車時精神不濟有關,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將由警方調查後釐清。經查,事發當時吳男駕駛著遊覽車先是向右擦撞護欄,才又往左擦撞到由71歲黃姓男子所駕駛的小客車,接著2車撞上內側護欄後才停下,而雙方車輛也因受到撞擊而毀損,其中無辜受害的小客車車頭更是呈現全毀狀態,可見當時之撞擊力道應是相當猛烈。國道警方提醒駕駛,在駕車時若因精神不濟打瞌睡或分心,而有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之情事者,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本大隊也藉此呼籲駕駛人「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疲勞時應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以避免事故發生。
小客車擦撞護欄墜落田地 駕駛卻離奇失蹤
台中市大里區22日凌晨1時發生一離奇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在大里區中興路1段與北湖街口擦撞護欄人車隨後墜落到一旁田間。(圖/民眾提供) 台中市大里區今(22日)凌晨1時發生一離奇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在大里區中興路1段與北湖街口擦撞護欄人車隨後墜落到一旁田間,唯警方獲報到場,車中空無1人,目前警方已掌握駕駛人身份,並通知到案說明。台中霧峰分局交通分隊指出,22日01時10分獲報大里區中興路一段與北湖街口發生交通事故,到場後只發現1輛休旅車墜落在路旁田間,而路邊護欄則有擦撞橫跡,但駕駛已不在現場。警方調閱路口監視錄影帶,發現自小客車沿仁慈街往北湖街方向直行,擦撞路邊護欄後不慎衝出路外而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自行脫困後離開現場,警方已掌握駕駛人身份,並通知到案說明。詳細肇事原因待駕駛到案說明後,將送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分析研判。警方呼籲駕駛人,車輛行經路口要「慢、看、停」,發生事故後務必報警等待警方到場處理避免觸法。
國道4死!運安會與公路局出手了 警還原車禍過程曝:超車不慎又超速
國道3號今(21日)發生4死18傷重大車禍。1輛載運40名科技廠員工到劍湖山旅遊的遊覽車,與另輛小客車發生2次碰撞,造成遊覽車內男童及母親、小客車上一對男女身亡。對此,運安會宣布將在1個月內發布初步調查報告;公路局將對業者全面安全查核。公路局指出,該局及台北市區監理所、嘉義區監理所在事故後即成立應變小組處理,該事故總計22人傷亡。事故車輛為健全通運有限公司的KAB-0899號遊覽車,駕駛人為陳姓男子,車輛2012年12月出廠,前次檢驗正常,下次定檢日為明年3月7日,駕駛人車駕籍均正常。運安會預計1個月內發布車禍初步報告。(圖/翻攝記者爆料網。公路局表示,該遊覽車曾有6件違規紀錄,但均已繳清結案,另台北市區監理所將對業者進行全面安全查核,同時要求業者妥善處理相關傷者後續理賠事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除已派出6名人員現場調查,也將檢視車輛內紀錄器、車輛維修紀錄、駕駛員過去操作行為,以釐清事故當時情況,預計1個月內發布初步報告、6個月內發布事實資料,後續再提分析及改善建議。事故過程示意圖。(圖/翻攝畫面)另國道八大隊初步分析,肇事原因疑為遊覽車變換車道不當所致,車內俗稱「大餅」紀錄器有超速記載。但超速是否為主因仍須進一步釐清。推測原在最外側車道遊覽車,欲超越前方小客車往左切中線車道,卻擦撞小客車,遊覽車因此先往最內側並撞上內側護欄,再因駕駛疑似緊張往外車道切,二度撞上小客車與擦撞護欄隔音牆,導致坐最後一排靠窗男童頭撞隔音牆慘死。
驚魂!大貨車自撞國道護欄 秒變「折甘蔗」害堵塞2小時
南投縣國姓鄉國道6號東行線北山交流道匝道,今日上午發生自撞車禍,一輛聯結貨車,疑因駕駛不當,不慎猛然自撞右側護欄,車頭當場與車身對折,宛如「折甘蔗」並卡在高度約8層樓的橋面上,佔據整個匝道,所幸無人員受傷,這起事故也導致國道嚴重堵塞約2小時,事故過程和肇事原因由警方調查中。今日上午近9點,國道6號東行線北山交流匝道彎處,發生大貨車疑似煞車不當,而導致車輛失控自撞事故,車頭擦撞護欄呈90度偏移,車身向前卡死,所幸駕駛沒有受傷,也沒有波及其他人車,但是車頭、車斗宛如「折甘蔗」卡在匝道上動彈不得,要下北山交流道的車輛無法通行,只能改道行駛。國道7隊員警獲報後緊急處理,透過其他車輛拖吊,耗時將近2個小時於上午11點將事故障礙排除,表示匝道正下方,就是8樓高橋柱和遍地的綠色樹叢,若撞擊力道更大而衝出橋面墜橋,後果恐不堪設想,研判是駕駛在下坡彎道煞車等操作不當而失控釀禍,詳細肇事原因還要進一步調查釐清。
暗夜突傳微弱「救命」聲 民眾探頭驚見騎士慘摔7公尺深排水溝
「救命……」南投縣埔里鎮19歲鄔姓男子昨日晚間騎機車返家時,疑似因下雨視線不良,竟不慎擦撞護欄,噴飛進約7公尺深的杷城排洪道,附近路過民眾聽到微弱呼救聲,查看後發現鄔男倒臥在溪床上,搜救人員到場後趕緊將他吊掛脫困送醫,幸無生命危險。近來夏季對流旺盛,南投縣有局部大雨或豪雨,鄔男行經育溪路、安七街口時,疑似因為大雨造成視線不良,其對路況也不熟悉,竟不小心擦撞到路旁護欄,機車倒在地上,人卻跌落到排水溝下,全身多處挫傷和骨折,倒在溪床上動彈不得。搜救人員以背板和繩索將鄔男吊起送醫。(圖/翻攝畫面)據了解,報案民眾先是聽到「蹦」一聲撞擊聲,由於四周較為昏暗,他當下覺得很奇怪,接著就聽到微弱的呼救聲傳出,他四處查看驚訝發現竟有機車騎士摔進7公尺深的排水溝下,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埔里消防分隊獲報後隨即出動器材車、救護車等至現場救援,搜救人員發現鄔男手和腳都有骨折,先包紮固定後,以背板和繩索將他吊起脫困,再將他送醫治療,所幸鄔男意識清醒,並無生命危險。據警方初步調查,鄔男並無酒駕,但也抱怨育溪路沒有裝設路燈,導致入夜後一片漆黑,導致他視線不良摔車。
空姐自撞護欄遭後車輾斃家屬控疏失 縣府遭判國賠218.7萬餘元
嘉義22歲葉姓華航儲備空姐3年前到花蓮打工換宿,晚上騎機車行經正進行拓寬工程的南濱路段時,不慎擦撞護欄自摔倒地,遭後方曳引車輾斃魂斷異鄉,家屬認為現場缺乏相關警示,道路設施管理有缺失,依《國家賠償法》向縣府共求償948.5萬餘元,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裁定縣府共應給付218.7萬7869元,全案可上訴。葉女2020年考上華航空姐卻因疫情無法飛航,同年8月便到花蓮打工換宿做為職前準備,25日晚間7時許,她騎機車行經當時正進行拓寬道路工程的南濱路1段與華工3街路口時,疑見道路前後路幅因工程縮減而緊急煞車撞上一旁的護欄,接著人車往左側傾倒,被後方曳引車捲入車底,最後慘遭右後輪輾壓,造成頭骨破裂,當場死亡。不過家屬認為,廠商未依計畫書在現場提前標示施工速限牌面、道路減縮警示等,也沒有在護欄加掛紅色水管燈,由於葉女視線遭前左側曳引車擋住,在夜間燈光不佳的情況下才會釀造憾事;縣府是路設施管理的主管機關,應對廠商疏失負起國家賠償責任,葉父跟葉母分別依《國賠法》求償467萬1786元、481萬4195元。縣府則認為,現場除放置紐澤西水泥護欄、路口架設「LED限速標誌」, 車道也有畫設「慢」、「30」等明顯標誌,事故道路管理並無欠缺;另,葉女未依規定行駛道路而是違規行駛路肩,且車速非慢,應負全部過失責任,家屬不得請求國家賠償。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無法排除葉女當下誤認路肩為慢車道行駛的可能,據逢甲大學鑑定意見,曳引車駕駛在事故前確有超速行為,但均行駛在外側車道,葉當時突然左傾與其右側發生碰撞,不論駕駛有無超速當下應無法預見以致可及時閃避,故駕駛行為應無過失。不過護欄若有依指示裝設線燈及爆閃式警示燈,勢必能加強用路人確認前方狀況以利提前做適當反應,故有必要裝置該設施;葉女騎機車從原路肩進入施工路段時,因現場沒有漸變段設施的提醒,造成她可能無法及時發現前方空間縮減,認為事故地點道路設置管理缺失與其死亡應有相當因果關係。不過法官斟酌所有證據,認為葉女有超速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過失,應對車禍事故負40%過失責任,最後扣除家屬所領得強制險保險金後,判縣府應分別給付葉父70萬1960元、葉母148萬5909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