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
」 洩密 警政署 隊長 刑事局 檢察官
遭爆主管「私用技工當廚娘」享特權 疾管署重啟調查:1週內開考績會
疾病管制署遭爆料東區管制中心簡姓主任長期讓特定女技工每天替他備妥早、午餐,基層員工7月初二度向政風室檢舉,最後僅以告誡了事。對此,疾管署今(20)日回應,因本案對於防疫團隊指揮運作、基層同仁士氣仍恐有深遠影響,疾管署長羅一鈞重新檢視本案後,已指示再次進行調查並於一週內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疾管署2024年底才被爆有「土皇帝」主管霸凌下屬,今日有週刊報導指出,接獲爆料稱疾管署東區管制中心簡姓主任長期對員工態度不佳、請女技工同備餐,引起基層反彈。對此,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還原事情經過,表示該案是7月2日接獲檢舉人匿名投訴,後即已由政風室受理、啟動調查並與相關組室會商,調查結果顯示其行政管理確有不妥,故當時即由時任署長的莊人祥親自告誡受檢舉主管深自檢討改進、不得再犯,並於7月28日回復檢舉人此案處理情形。曾淑慧指出,考量本案對於防疫團隊指揮運作、基層同仁士氣仍恐有深遠影響,經羅一鈞署長今日重新檢視本案後,已指示就該主管行政管理欠妥之懲處,提報考績委員會並於一週內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曾淑慧進一步說明,疾管署會就媒體報導所提事證進行了解,另考量若面談恐使同仁陳述不自在,會經由匿名問卷調查案情。至於報導中指出匿名投訴人稱「大家長期在壓力與恐懼中工作」,她說,由於此案當時屬匿名檢舉且無具體陳述,迄今尚無同仁對該主管提出霸凌申訴;為此,羅一鈞已指示疾管署人事單位主動介入、啟動員工協助方案關懷機制,瞭解東區管制中心同仁實際感受,維護友善健康職場環境。
獨/新北檢漂亮女檢能鬆一口氣了! 懲戒法院僅判王涂芝罰俸3月確定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接受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等人邀約,到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且在郭哲敏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王涂芝遭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訴審日前審結,維持職務法庭一審見解,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王涂芝109年1月17日晚間受黃錦秋邀請,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黃錦秋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黃錦秋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有縱放嫌疑。全案經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職務法庭一審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監察院及王涂芝皆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上訴審日前審結,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職務法庭上訴審判決指出,王涂芝有其粗疏、不夠謹慎的人格特質,且其先後二次出席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及涂誠文管領的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又極為湊巧地承辦郭哲敏涉犯違反銀行法的刑事案件,雖無證據顯示王涂芝有縱放或包庇郭哲敏的違法事實,但其有欠謹慎的行為,確實導致外界對檢察官執法公正性的嚴重質疑及誤解,應認情節重大,有懲戒的必要。郭哲敏(中)的「八八會館」引發兩女檢察官遭懲戒風暴,郭2022年10月潛逃出境,在泰國落網被押解返台。(圖/報系資料照)#不過王涂芝兩次至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的違失,係受其信賴的資深檢察官黃錦秋及警察同仁邀請而赴約,與會者均為檢警人員,亦無其他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在場,致警覺性降低,而疏於查證場所的適當性,且其偵辦郭哲敏刑事案件,未能謹慎使用拘票並妥為填載系爭管制表,係急於掌握郭哲敏行蹤,為其後續偵查的彈性及便利而便宜行事,違失行為的動機、目的及方式並非惡劣。王涂芝有四次拘提郭哲敏的機會,但沒有執行,開立拘票有欠謹慎,但也因未實際執行,未對人民的基本權利產生侵害,且無證據顯示王涂芝不執行拘提係包庇或縱放郭哲敏,但她兩次至地下匯兌業者的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致外界對其後續偵辦郭哲敏所涉刑事案件的公正性產生質疑,確減損公眾對司法的信賴,影響較大。檢視王涂芝107年1月至112年8月31日平時考核紀錄表,大多堪稱良好;佐以王涂芝所提辦案實績,整體觀察,尚屬認真、投入工作的檢察官,亦無不良素行的紀錄,且她在檢方行政調查時,坦承前往八八會館,並主動說明亦至睿森銀樓地下室接受招待,且自行簽請迴避郭哲敏刑事案件的承辦,無隱瞞之情,亦未因黃錦秋的慫恿而否認有至八八會館,行為後態度堪稱良好。因此維持一審的罰其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的懲戒處分,即足對她產生警惕效果,督促其記取教訓,導正有欠謹慎的違失根源。
新北樹林警疑擅查165帳戶個資還洩密 屏東地院裁定收押
新北市三重、中和警分局才有員警涉洩密遭搜索,樹林警分局也爆出40歲劉姓警備隊警員疑擅查165專線警示帳戶個資、車籍,並將其洩漏給第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15日上午遭檢調約談,16日晚間被屏東地院裁定收押,樹林警分局擬依規記兩大過免職。據了解,劉員為警專23期,原先任職於林口分局偵查隊,2023年7月調至樹林分局警備隊,去年(2024年)改調到海山警分局警備隊,本月(10月)13日才調回樹林原單位,沒想到報到第2天就被檢調約談。檢方偵辦詐團案件時,發現劉員疑無故調查165詐騙專線個資並洩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屏東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察局、屏東縣調查站等單位前往搜索,於15日上午將人帶到屏東,在16日進行詢問。至於劉員是否真的涉嫌與詐團勾結,仍待進一步釐清。對此,樹林警分局回應,將全力配合檢調調查,並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內部擬依規對劉員記二大過免職,展現淨化警隊、維護警譽的決心。
不用羈押!應曉薇火速完成交保 與粉絲握手含淚走出北院大門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被羈押將近1年後於上月交保獲釋。10月9日,應曉薇竟在市議會質詢上出言要台北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好好整頓政風室」。台北地檢署認為應涉騷擾、恐嚇證人,遞狀請法院審酌。台北地院今早11時,臨時傳喚應女訊問,訊後裁定加保500萬元。而應曉薇也成功於今日下午1時51分完成交保,在女兒以及律師的陪同下離開北院。台北地院今日上午傳喚沈慶京的證人徐文鑫、范有偉外,法官在收到檢方的書狀後,臨時傳喚應曉薇11時到庭,並於稍早完成其在議會上意圖騷擾證人之情說明。台北地院訊後裁定應曉薇須加保500萬元,並且須於今日下午5時前完成覓保,若未能完成覓保,將再行羈押。在經歷不到2小時的覓保後,應曉薇在律師吳佳蓉與女兒應佳妤的陪同下,於下午1時20分許成功籌到500萬元,並抵達台北地院進行保金點交。應佳妤向記者表示「媽媽原本是不願意加保,但因為身體的關係,且家裡還有阿嬤在等著她,所以很感謝親朋好友一聽到消息就30、50(萬)的湊給我們,才有辦法湊齊保金」。而在完成保金點交以後,應曉薇先是和女兒感動相擁,並慢慢走出台北地院,在步出台北地院時,一名支持者牽起應曉薇的手表達支持,並說自己雖然不認識妳,但我支持你。而應曉薇在聽到以後,更是感動含淚走出北院大門,並在外頭支持者加油以及打氣的吶喊下上車離開。
快訊/交保生變?北院裁應曉薇在5點前須完成這件事 否則將再羈押
應曉薇10月9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上大吐苦水,要台北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政風室」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恐嚇、騷擾證人,並向台北地檢署遞狀,見請法官審酌應曉薇具保處份是否足以取代羈押。今日台北地院傳喚沈慶京證人徐文鑫、范有偉外,法官也在收到檢方的書狀後,臨時傳喚應曉薇11時到庭,並於稍早完成其在議會上意圖騷擾證人之情說明。台北地院稍早裁定,應曉薇除了前次3000萬保金外,應以自己名義另交出500萬元保證金。並須要於今日下午5時前完成覓保,若未能完成覓保,將再行羈押,若不服裁定,須於10日內提出抗告。
〈翠玉白菜〉捷克博物館展出遇恐嚇郵件威脅 故宮、外交部回應了
國立故宮博物院近日在捷克國家博物館展出〈翠玉白菜〉等百樣文物,11日開幕便吸引不少當地人前往欣賞,但23日陸委會接到電子恐嚇郵件,稱如果繼續展出,不排除對捷克博物館縱火,甚至進行恐怖襲擊。對此,故宮跟外交部也做出回應。針對陸委會接獲電子恐嚇信指稱,國立故宮博物院捷克展遭受恐嚇威脅之訊息,故宮說明如下:一、9月22日接獲陸委會電話聯繫後,外交部、故宮已分別轉知駐捷克代表處及捷克國家博物館(捷博),要求相關單位加強防患,避免意外事件發生,亦請捷博加強安全管理,留意是否有可疑人士,並適時聯繫回報。二、據捷博回報展館狀況一切正常,展出文物均置放於玻璃展櫃內,並由24小時保全系統全程監控,以確保文物安全。故宮亦與捷博保持密切聯繫,並安排視訊會議,以利即時溝通與處理。三、今(24)日故宮召開捷克展緊急應變會議,故宮蕭宗煌院長召集登錄保存處、器物處、書畫文獻處、數位資訊室及政風室等相關單位研商應變措施,亦知會國内相關單位,協助加強院區、展場及資訊系統之防護,避免危害南北院區之情事發生。四、故宮呼籲,此次赴捷克展覽,屬於國際博物館界正常合作的文化交流活動,旨在讓歐洲民眾認識故宮文物,並吸引來臺觀光,具有良善正面意義,期待各界給予尊重與支持。對於非理性作法,故宮予以共同譴責,並將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盼各界共同尊重文化的普世價值。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指出,外交部近日獲陸委會通知,22日收到恐嚇電郵,威脅若繼續在捷克博物館舉辦文物展,可能發生意外、縱火、失竊或恐怖襲擊,外交部已指示駐捷克代表處聯繫警方,並建議將該郵件交給警政單位處理,嚴厲譴責此類威脅。
公務員當心! 健保署警示「小禮物也可能違法」
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持續強化基層同仁對廉政法紀的意識與落實,接連舉辦兩場廉政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法務部廉政署邱智宏組長與中央銀行政風室劉耀中主任蒞臨授課,分別針對「圖利與便民」及「公務員廉政倫理」進行專業解析,實例分享,以協助釐清法律風險並兼顧倫理,避免觸法,廣獲好評。邱智宏以「圖利與便民、小額補貼款項之法律風險分析」為題,指出圖利罪須具備「公務員身分、明知故意、違反法令、獲得利益」四要件,提醒便民的前提必須是依法行政,即便出於善意,亦可能誤觸法網,影響個人前途與機關信譽。另外,以「加班費」、「差旅費」等常見爭議案例進行說明,如不當申領、核銷及侵占,即便為金額不多,卻因法令不熟而違法,不得不慎。劉耀中則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與採購倫理」為題,分享多年政風實務經驗,課程深入淺出又具啟發性。強調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明定同仁應嚴守職務分際,避免參與不當餐宴、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即使是看似不具價值的小禮物或案件結束後的水果致贈,仍可能被解讀為回饋或不當利益,應婉拒或依規處理,以免影響外界觀感,甚至觸法,因小失大。北區業務組長張温温表示,透過本次課程內容,期盼提升工作有更務實的了解「依法便民、廉潔從政」是保護個人與保障民眾的第一道防線,亦為維護機關廉能形象。北區將定期辦理廉政法紀課程,以務實案例研討與互動式課程,深化同仁自覺、自律、自發的廉潔行動,共同營造專業、透明、誠信的健保服務永續。
北市中階警官人事異動出爐 88人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秘書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少年、婦幼警察隊隊長、捷運警察隊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88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8月28日(星期四)離到職。1、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2、大安分局副分局長段智剛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秘書3、中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全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4、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蔡煉勇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5、大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6、內湖分局副分局長楊文欽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7、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8、少年警察隊隊長翁麒豪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9、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0、婦幼警察隊隊長許煜凡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11、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陞任婦幼警察隊隊長12、松山分局副分局長吳坤安調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3、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威信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4、本局秘書室秘書林佳毅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15、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吳添發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專員(第五序列)1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俊誠陞任本局秘書室專員(第五序列)17、捷運警察隊副隊長詹永樟調任中正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18、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黃孝勳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19、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張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20、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詹木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21、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7、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施純興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9、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宏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林聖崴調任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3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洪長義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2、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3、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魏子淘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34、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宇鴻調任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5、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鄭碩堯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6、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信蓉調任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37、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柯巧心調任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8、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柯立福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39、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溫冀傑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柯清波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1、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防科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3、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4、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5、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47、本局保安科警務正鄭俊廷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8、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許書桓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4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0、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陳謙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51、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5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柏齡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53、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黎家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4、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易典調任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55、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陽勳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6、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孝安調任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張長誠陞任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曾鈺舜陞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梁宇謦陞任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0、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黃政維調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1、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欣鴻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柏翰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偉男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5、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熊一鋒調任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林錦瑞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7、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9、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冠畬調任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俊諺調任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1、少年警察隊警務員林文基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2、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江中月陞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3、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岱娟陞任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4、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郭冠呈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5、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何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6、中山分局警務員林健智調任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7、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陞任大安分局警務員78、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睿哲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9、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曹明德陞任士林分局警務員80、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永晉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孫晟豪調任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2、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布長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士林分局警務員吳柏毅調任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8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5、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李智瑋調任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86、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黃紀德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7、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王嘉明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88、大安分局警務員林孝儒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
揭王俊力去年送花到辦公室 黃國昌酸今不敢收花盡顯心虛雙標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羅智強、王鴻薇及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今(12)日上午前往北檢,致送寫有「洗心革面,改邪歸正」、「專辦在野,不辦執政」卡片的花束給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最終卻由北檢政風室主任出面婉拒贈花,稱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予以轉贈公益團體或逕予銷毀。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痛批,王俊力不敢收花體現其心虛與雙標,去年一位沒有落款單位的「王俊力」送花到自己辦公室,那時怎麼沒想到「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黃國昌指出,今天早上,周榆修秘書長、王鴻薇委員、羅智強委員和徐巧芯委員一起到北檢送花給王俊力檢察長,提醒王俊力,不要為了緊抱民進黨的大腿,把檢察官應該謹守的公平正義底線棄如弊屣,忘了自己是為國家訴追犯罪,不是賴清德的「虎仔」。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赴地檢署,致贈花束給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圖/黃耀徵攝)黃國昌批評,王俊力的心虛,從不敢把花收下表露無遺。更可笑的是,王俊力竟然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進行廉政登錄」當擋箭牌,以為如此可以讓自己少丟一點臉。黃國昌質疑,真要討論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一個在當調查局長的時候,跟在被調查行賄鄭文燦的台塑高層楊兆麟一起在台塑招待所飲宴的人,有什麼資格談「廉能」?還是因為覺得自己有民進黨在罩,反正也不會被辦,就可以為所欲為?雙標到這種程度,令人不齒!「王俊力這種雙標打手,我早就看穿了」,黃國昌揭露,去年2月16日,一位沒有落款單位的「王俊力」送花到自己辦公室,自己直接退貨!怎麼那個時候送花的王俊力沒有想到「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黃國昌強調,請王俊力好好說明:贈花是用公帑還是私人支出,如果用公帑為何不敢落款?是在迴避廉政規定,還是另有所圖?鄭銘謙部長,要不要好好查一查,還是這次又要輕輕放下?
藍委送花嗆檢察長「當權者的打手」 北檢:轉贈公益團體或銷毀
台北地院今(8月12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上午將傳喚基隆副市長邱佩琳,並提解在押的柯文哲以及交保後限制住居的沈慶京出庭。而今日上午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赴北檢贈花給檢察長王俊力,並呼籲北檢不要到道德淪喪,成為政治施壓工具。而對此北檢則表示將會把花贈給公益團體或銷毀。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赴北檢贈花以及卡片給檢察長王俊力,卡片上寫道「洗心革面、改邪歸正」「專辦在野、不辦執政」。而王鴻薇、羅智強以及徐巧芯表示,法務部是我國的行政主管機關,掌握全檢察、司法、等政風事務,本應堅守中立並杜絕政治干擾與不當關說,但民進黨執政9年,檢調高層已淪為執政者之鷹犬、東廠,而檢察長王俊力更糟暗網爆料涉及不法以及關說,並強調司法改革不分黨派,呼籲北檢不要道德淪喪,甘為政治施壓工具、當權者的打手。不過對此,北檢也於稍早作出回應表示,目前已經由政風室主任出面處理,將會就相關訴求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進行廉政登錄,並婉拒贈花,若花束未攜回,後續將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予以轉贈公益團體或逕予銷毀。
警政署發布中高階警官人事令 58人調動名單曝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本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58員,統一於114年8月8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本署科長(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謝錫釗調任本署交通組科長(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宏毅調任本署後勤組科長(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志賢調任本署行政組科長(四)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戴修身調任本署保安組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及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一)本署保防組科長侯博文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潘金葉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王文生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啓明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廖韋勝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林鼎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國峯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程純濱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潘仕能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永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蘇偉荃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二)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曾有慶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三)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黃維章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副分局長蔡宜學陞任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詔徹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郭志豪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五)本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簡彥匡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何明祥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八)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九)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二)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三)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十四)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五)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張世儒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呂文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三)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四)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李宗儒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六)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七)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八)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九)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十)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林彥濬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十一)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吳永森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十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曾文勇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十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邱錦堂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十四)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調任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十五)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江世宏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邱逸樵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十七)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十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防治組組長李幸芳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十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林明韋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二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董育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二十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交通組組長詹惇貿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二十二)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股長潘俊宏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督察組組長劉玉祥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二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王凱文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二十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黃朝偉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
黃明昭回鍋警界 新竹檢察長陳松吉接任國安局副局長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將回鍋警界,接任警察大學校長,遺缺將由調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半年多的陳松吉接任。另前民進黨祕書長林錫耀近期遭流出疑似透過通訊軟體,與前法務部長蔡清祥、時任國安會諮詢委員陳俊麟「喬」檢察高層人事的對話紀錄,儘管林已澄清內容是拼湊偽造,並委託律師提告,但黃國昌30日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預告將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立院司委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也表態支持。據了解,國安高層考量陳松吉是警大畢業,曾任警官,並擔任過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廉政署組長、一二審檢察官、檢察長等職,與檢警調廉有一定程度關係,有助協調統合檢警調廉從事國安業務、防範中共滲透,因此欽點陳松吉為新任國安局副局長。陳松吉是繼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之後,第二位檢察官獲拔擢出任國安局副局長。但徐錫祥當時是以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身分接任,陳松吉則是地檢署檢察長接掌國安局副局長的首例。近期外交人事也傳調動,駐歐盟代表李淳8月將離任,駐德代表謝志偉將改派駐歐盟代表。謝志偉的駐德代表遺缺,將由駐瑞典代表谷瑞生接任。至於國安會副祕書長徐斯儉傳出將接駐美代表,他說,目前並無相關規畫。考選部原政務次長鄭中平7月請辭獲准,總統府公布由林錫耀的胞弟林明裕接任。
亂丟垃圾被抓竟塞千元大鈔行賄! 她遭罰款還被起訴
謝姓女子凌晨偷偷將家中垃圾丟到公園,被台北市環保局巡查員攔下取締,謝女為免被裁罰,當場掏出1000元大鈔欲行賄巡查員,巡查員拒絕並舉發謝女亂丟垃圾,且將1000元交給政風室,台北地檢署22日依行賄罪起訴謝女。謝女不但被環保局裁罰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款,還吃上行賄罪官司,真是得不償失。起訴指出,去年5月30日凌晨2時32分,謝女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將其家戶廢棄物棄置於公園布告欄下方,遭北市環保局中正區清潔隊忠孝分隊劉姓巡查員攔查取締。謝女為免被裁罰,當場自皮包拿出1000元,放在劉的舉發本上,但遭劉拒絕,並舉發謝女未依規定丟棄家戶廢棄物,並將1000元給予北市環保局政風室查扣。案經廉政署移送,檢察官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起訴謝女。
京華城案江貞諭等23人輪調二審 6位前、現任一審襄閱都上榜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11日)開會,通過部長鄭銘謙圈選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23人名單,包括承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台中、台南等三都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林宏昌、蔡宗聖,曾任一審襄閱的林仲斌、李允煉、曾靖雅,以及北檢偵辦京華城等洩密案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還有調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陳淑雲等人都上榜。不過具有偵辦智財、營業秘密等專才的劉怡君檢察官未能出線。23位輪調二審檢察官(三專生),名單如下:黃士元(36)北檢、許祥珍(36)北檢、陳淑雲(38)北檢、林黛利(39)北檢、林仲斌(40)嘉檢、曾靖雅(40)雄檢、林珮菁(41)北檢、李允煉(41)桃檢。郭文俐(41)南檢、江貞諭(42)北檢、楊仕正(42)中檢、謝雯璣(42)嘉檢、蔡宗聖(42)南檢。馬中人(43)北檢、張友寧(43)北檢、林宏昌(43)中檢、呂建興(43)雄檢、劉穎芳(43)雄檢、謝雨青(44)北檢、鄧巧羚(44)北檢、江祐丞(44)新北檢、吳曉婷(44)彰檢、詹益昌(45)中檢。
快訊/刑事局緝毒悍將涉貪遭搜索 訊後50萬交保
刑事局偵查大隊第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驚傳遭搜索帶走!據了解,士林地檢署9日上午前往徐宏杰位於高雄的住家與辦公室搜索,其疑似因涉嫌洩密與涉貪遭到搜索,警政署政風室報請指揮偵辦,並在9日上午發動搜索。其中,魯姓業者複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而徐宏杰10日凌晨則被諭令50萬元交保。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快訊/刑事局緝毒悍將涉貪遭搜索 業者深夜10萬交保
刑事局偵查大隊第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驚傳遭搜索帶走!據了解,士林地檢署9日上午前往徐宏杰位於高雄的住家與辦公室搜索,其疑似因涉嫌洩密與涉貪遭到搜索,警政署政風室報請指揮偵辦,並在9日上午發動搜索。對此,10日凌晨1時許,魯姓業者複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據悉,魯姓業者聲稱,其和徐宏杰為朋友,覺得自己相當委屈,2人均無違法。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緝毒悍將疑洩密又涉貪遭搜索 刑事局回應了
刑事局偵查大隊第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驚傳遭搜索帶走!據了解,北部地檢署9日上午前往徐宏杰位於高雄的住家與辦公室搜索,其疑似因涉嫌洩密與涉貪遭到搜索,警政署政風室報請指揮偵辦,並在9日上午發動搜索。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此,刑事局回應指出,士林地檢署 9 日指揮本局督訓科、警政署政風室及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搜索本局偵查第八大隊徐姓同仁住所及辦公室,釐清相關案情。本局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及毋枉毋縱之精神查辦,如有發現同仁涉及違法,將嚴懲不貸。
獨/又傳緝毒悍將遭搜索! 刑事局第八大隊大隊長疑洩密+涉貪
刑事局偵查大隊第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驚傳遭搜索帶走!據了解,北部地檢署9日上午前往徐宏杰位於高雄的住家與辦公室搜索,其疑似因涉嫌洩密與涉貪遭到搜索,警政署政風室報請指揮偵辦,並在9日上午發動搜索。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七位前現任襄閱爭取調任二審檢察官 檢審會前會通過35人推薦名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3日)召開會前會,通過推薦35位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將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其中23人。這次推薦名單可謂現任或曾任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的豪華名單,總計有3位現任襄閱,包括:南檢的蔡宗聖、中檢的林宏昌、新北檢的江祐丞,4位前任襄閱:.楊婉莉、林仲斌、曾靖雅、李允煉。另外,北檢承辦京華城案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行政執行署調辦事的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及具有智財、營業秘密專才的劉怡君等檢察官也在推薦名單中,至於另位報名的檢察官劉玉書因已經部長鄭銘謙圈選為調二審辦事檢察官(即所謂二專生),切結放棄調升,因此其餘35位均獲檢審會推薦,全部名單如下(依機關、期別排序):1.黃惠玲(34)行政執行署、2.黃士元(36)北檢、3.許祥珍(36)北檢、4.楊婉莉(36)屏檢、5.陳孟黎(38)北檢、6.劉海倫(38)北檢、7.陳淑雲(38)北檢、8.高嘉惠(38)嘉檢、9.郭昭吟(39)北檢、10.林黛利(39)北檢、11.林仲斌(40)嘉檢、12.曾靖雅(40)雄檢、13.李奇哲(40)橋檢、14.王亞樵(40)基檢、15.林珮菁(41)北檢、16.黃紋綦(41)北檢、17.李允煉(41)桃檢。18.郭文俐(41)南檢、19.江貞諭(42)北檢、20.楊仕正(42)中檢、21.謝雯璣(42)嘉檢、22.蔡宗聖(42)南檢、23.馬中人(43)北檢、24.張友寧(43)北檢、25.王啟旭(43)士檢、26.林宏昌(43)中檢、27.呂建興(43)雄檢、28.劉穎芳(43)雄檢、29.謝雨青(44)北檢、30.鄧巧羚(44)北檢、31.江祐丞(44)新北檢、32.吳曉婷(44)彰檢、33.詹益昌(45)中檢、34.柯學航(47)中檢、35.劉怡君(50)竹檢。
檢協會譴責京華城案檢察官遭恫嚇 廉政署通令院檢政風室加強安全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妻子謝夏蕎輕生後,社群媒體出現臺北地檢署承辦京華城案檢察官姓名、照片,並以潑灑血跡、標示「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煽動、仇恨性之恫嚇文字與畫面,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發表聲明嚴正譴責,廉政署今(7月3日)早已請政風小組、司法院政風處通函各院、檢政風室,加強機關安全維護及保護檢察官、法官人身安全。檢察官協會三點聲明指出:一、檢察官依法偵查與追訴犯罪,獨立行使職權,任何以暴力、恐嚇、散布仇恨言論等方式,意圖影響檢察官依法辦案之作為,不僅是對個別檢察官的人身威脅,更是對司法制度與社會秩序之挑釁。二、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刑法第 305 條明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135條第1項、第2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或者意圖妨害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施以強暴、脅迫者,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有同條第3 項、第 4 項加重犯行,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違法揭露個資,亦可能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如有危害司法人員之行為,司法機關必依法嚴辦,確保國家法律尊嚴與社會安全,絕不容許企圖以各種手段,危害執法人員之不法份子逍遙法外。三、我國民主法治的成果,向為國際肯定,亦是國人共同的資產,得之不易,應予珍惜。本協會堅定支持檢察官依據證據、依循法律程序偵辦案件,並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司法程序,靜待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切勿以散布恐嚇、誣衊或煽動仇恨之行為,破壞司法公信與獨立。北檢嚴令警方速辦社群軟體恐嚇京華城檢察官案。(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