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
」 北檢 鍾文智 警政署 刑事局 台中榮總
個資風暴1/北市科偵隊長濫調個資流黑市! 檢警信任崩盤內幕
曾獲頒模範公務員、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的北市刑大科技偵查隊隊長陳冠良,竟涉嫌長期濫用檢察官的信任,透過檢察公文系統偷渡民眾機敏個資,外流給轉任房仲的警界學長吳政佑,2人慘遭羈押禁見,震驚司法界與警界,也是繼88會館案後再度重創警方形象,更讓全國檢警多年來信任關係降至冰點,更離譜的是,本刊掌握這些外流個資早在去年就已曝光,竟被暴力討債集團和詐團所持有,北檢正全力追查擴大偵辦!現年37歲的陳冠良,中央警察大學76期畢業,歷任刑事警察局偵查正、刑事局智財大隊第一隊副隊長,隨後一路升任至北市刑大科偵隊長。在同僚眼中陳冠良就是個明日之星,不僅曾破獲多起重大毒品與刑案,甚至獲頒模範公務員,前途一片光明。陳冠良曾經與林姓檢察官合作超過10年,更曾在依托咪酯(喪屍毒品)首度被列為毒品後,破獲大型跨國走私案,相當風光。(圖/警方提供)而他與非法律系出身、苦讀考上司法官的林姓檢察官合作超過10年,兩人堪稱「黃金搭檔」,前年更在「依托咪酯」首列毒品後,合作偵破全台第一起的跨國販毒集團、查扣價值3000萬元的喪屍菸彈,相當風光。然而誰也沒想到,陳冠良竟一腳踩進違法深淵,他利用與林姓檢察官長年合作累積的深厚信任,以偵辦案件為由,透過檢察公文系統大量調閱民眾手機戶政等個資,隨後私下轉交給轉任房仲的警界學長吳政佑使用。據了解,這項「個資外流」並非單一偶發事件,而是長期的私下運作。這起黑幕之所以會曝光,可謂「夜路走多終遇鬼」。據悉,吳政佑為了處理房仲業務,請陳冠良協助查詢「北士科」附近戶籍等相關個資,但疑似觸碰到機敏個資,檢方掌握後,立即蒐集歸納統整資料後,上月中,林檢察官直接將陳冠良叫進辦公室,當場對質,問他這些調閱資料到底與手邊的案件有何關係?陳冠良語塞支吾其詞。林姓檢察官(左一)好不容易半工半讀考上司法官,原本前程似錦 ,沒想到卻被昔日黃金拍檔出賣。(圖/警方提供)東窗事發後,陳冠良回到北市刑大直奔大隊長辦公室提出離職,大隊長聽完陳冠良自白,立刻直奔政風室回報,整起醜聞這才揭開序幕。而遭到合作辦案夥伴背叛、害慘的林檢察官,據悉當天在北檢幾乎整天以淚洗面,不僅多年的努力與信任付諸流水,個人的升遷之路恐因此受到重大阻礙。更令人震驚的是,這起洩密案的影響範圍遠不止於此。據知情人士指出,早在去年,某縣市警方在偵辦暴力討債及詐騙集團案件時,竟然就在查扣贓證物中,發現由「檢察官職權」所調閱出的機敏個資,顯示檢方系統外流個資早已在黑市流傳。由於陳冠良過去合作過的檢察官不只一人,消息一出,曾與他合作過的檢座們如今人人自危、如坐針氈,深怕受到牽連。輝達進駐北士科,陳冠良偷渡該案周遭相關戶政個資給轉任房仲的吳政佑,疑因觸碰到機敏資料,北檢掌握後立即介入調查。(圖/林榮芳攝)陳冠良一人的私欲,不僅重創了個人前程,更把全國檢警長期以來建立的合作默契與信任關係摧毀殆盡。過去檢警辦案講求效率與信任,檢察官往往給予第一線刑警極高的授權與彈性;然而本案爆發後,檢警信任度瞬間跌入谷底,檢方全面收緊個資與調案審核機制。不少第一線外勤刑警無奈抱怨:「現在要花錢調資料事小,辦案效率大受影響才嚴重!」但也有第一線認為,個資外流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太過鬆散的信任確實需要慘痛教訓來喚醒。檢警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認定陳冠良與吳政佑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檢警專案小組正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警務人員涉入,全案仍在擴大偵辦中。
石舫亘昔稱「I'm from Chinese Taipei」遭批矮化國格 楊植斗轟:掐頭去尾攻擊蔣萬安家人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交換學生事件近期持續引發政治攻防,如今蔣萬安妻子石舫亘過去參與活動的影片也被翻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今(14)日指出,有網友以石舫亘在影片中說出「I'm from Chinese Taipei」質疑其矮化國格,他則反批相關說法刻意忽略活動背景,是將攻擊從蔣萬安兒子延伸至妻子。楊植斗在臉書表示,近期網路流傳石舫亘過去參加活動的影像,並以她自我介紹時使用「Chinese Taipei」為由,批評她矮化國格。他認為,影片遭到斷章取義,甚至形容相關攻擊是「打完小孩打太太」,質疑選戰攻防已波及候選人的家人。楊植斗進一步說明,相關影片拍攝於2017年,當時石舫亘參與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舉辦的「APEC科技渴望性別—遇見年輕女力培力工作坊」,而台灣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所使用的名稱本來就是「Chinese Taipei」。他並舉例,過去前總統蔡英文談到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時,也曾使用「Chinese Taipei」名稱;現任政府官員參與APEC相關場合時,同樣依照既有名稱與機制出席。因此,他認為不能單憑石舫亘在特定國際活動中使用「Chinese Taipei」,就指控其刻意貶低台灣。楊植斗批評,蔣得立交換學生事件先前已受到高度政治關注,監察院也證實曾主動向台北市教育局政風室了解相關情況,如今石舫亘多年前的活動影片又被重新翻出,顯示政治攻防已從蔣萬安本人擴及家人。楊植斗最後將矛頭指向綠營及相關支持者,認為為了選舉翻找政治人物家人的舊影片並加以操作並不適當,也呼籲政治競爭不應將家人捲入其中。
蔣得立交換生案遭監院查調 侯友宜聲援:不能用政治惡意傷害未成年孩子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錄取赴美交換學生,因外界質疑是否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監察院已向台北市教育局了解相關情況。新北市長侯友宜今(9)日對此表示,政治人物本來就應隨時接受外界檢驗,但未成年孩子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對象,更不能以政治惡意讓孩子受到傷害。侯友宜表示,政治人物身處公領域,本來就必須面對各界檢驗,但這樣的檢驗不應延伸到未成年子女。他強調,「對未成年的孩子用政治惡意的手段來讓孩子們受到傷害,這絕對不能允許的」。侯友宜認為,社會真正應該做的,是讓孩子擁有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而不是讓未成年人被捲入政治爭議。他表示,「我們要讓孩子們有一個好的、健康成長的環境空間,這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針對監察院向北市教育局了解交換學生案,監察院則澄清,外界部分說法有所誤解。監察院表示,身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執法機關,向來不分黨派,均依客觀、公正原則及相關作業規範處理案件。監察院說明,目前雖因沒有監察委員,無法正常行使罰鍰裁處權,但仍有必要依職權釐清相關事實,因此可以進行查調先行程序。監察院指出,此次為了解「台北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相關事實,因此先行致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了解計畫執行機關、決行層級,以及申請過程是否依法完成身分關係揭露,強調相關動作屬於利衝案件的先行查調程序。
傳淡水下藥男藥師涉性平事件遭北榮辭退? 院長澄清:是主動提離職
新北市淡水區1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女工讀生的水壺裡投放管制藥品,害她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目前已遭羈押禁見。近期陳男遭起底曾任職台北榮總藥學部,更傳出就職期間涉及性平事件而遭北榮辭退,但北榮院長陳威明澄清,任內並未收到相關投訴,該藥師在2年前因「要去開業」主動提出辭職,不是醫院將他趕走。陳威明7日受訪指出,他與該藥師的互動,僅止於1次智慧醫療相關會議,當時他在會議中擔任主持,該藥師則負責藥學內容相關業務,並在會議中進行報告,問問題時對方並無異狀,講話也很清楚,就是正常的同仁。陳威明提到,下藥案爆發後,他就請藥學部主任釐清該藥師在北榮任職期間的狀況,確認是否有受欺負的被害者,但只有同仁反映該藥師對同仁說話有點兇,而自從他接任院長以來,也從未收到過該藥師的相關投訴。陳威明說,該藥師是在約2年前主動提交辭呈,當時認為對方工作表現不錯,覺得少1個藥師有點可惜,曾想過是否要挽留,後來得知對方是想自行開業,最終選擇尊重其個人規劃,核准該藥師離職,如今發生這樣的事,他也覺得無法接受、相當離譜。陳威明強調,對於任何性平事件,院方均抱持「無法容忍」的態度,若有發生相關情況,可透過院長信箱匿名投訴,醫院一定會調查,並請政風室積極處理,如調查屬實,必要時也會將資料送交檢調。
校地占豪宅2/住戶打官司有檢察長助陣 對槓棒籃名將搖籃
爆發校舍佔地案的新民高中原名強恕中學,創校逾百年,孕育不少棒、籃球選手,知名校友還有已故鑑識專家李昌鈺、影星霍建華。對槓校方的北市豪宅「和平官址–拓樸」則有「檢察長級住戶」:剛退休的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他雖極為低調,社區打這件官司仍請他就專業領域指點訴訟方向,隨著案件進入二審,毛有增若要持續「助拳」已不再需要擔心外人說閒話,因為他提前申請退休,已在9月2日「卸紫袍、換白袍」從檢察官轉任律師。毛有增自司訓所30期結業,曾任新北、台中、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廉政署肅貪組組長及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檢察、調查、廉政、行政執行等四大系統均有歷練,檢察官領導職的資歷完整。蔡清祥擔任法務部長期間相當重視毛有增,2023年派他執掌金門高分檢,以往檢方大多認為,金門高分檢雖為二審層級,但轄區僅限金馬地區,土地面積不大、人口有限,相對不是那麼重要,不過自從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以及北檢前檢察長林邦樑都在此職務歷練過,使得金門高分檢檢察長一職近年來水漲船高、逐鹿者眾。毛有增擔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將近3年,明年將有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高雄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洪培根離職,毛有增高機率調回本島擔任二審檢察長,他本可做到70歲才退休,卻在60歲提前從金門高分檢「告退」,讓檢察界深感訝異。新民高中去年改制前叫做強恕中學,校史逾百年。(圖/劉松霖攝)強恕中學也有自己的故事。強恕創校時間早於中華民國,1899年由江蘇省耆宿鈕永建創設,前身「吳會書院」是上海八大書院之ㄧ,後來改辦學堂,以《孟子.盡心上》的「強恕而行,求仁莫近」將校名取為強恕,1949年為濟助失業失學青年,從上海播遷來台,1950年正式在台上課。強恕中學是傳統籃球名校,曾六度打進HBL四強,校友包括三度奪得SBL冠軍的陳世念、SBL三屆助攻王蘇翊傑、TPBL年度第六人于煥亞。強恕中學棒球校隊也是全國等級強隊,中職救援紀錄保持人陳禹勳、曾奪得中職新人王及打擊王的陳冠任、首度在讀賣巨人主場開幕戰先發的台籍旅日投手姜建銘,也都畢業於強恕。已故鑑識專家李昌鈺也是強恕校友。(圖/報系資料照)強恕名人滿天下,例如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前國防部長馮世寬、畫家蔣勳、命理師詹惟中、藝人霍建華、包偉銘、曹蘭,但各界校友多仍難挽併校大勢,2024年新民小學董事會入主強恕中學,終結125年校史,2025年已改用新民國際中學的名稱重新出發,預計建立從幼兒園到高中15年一貫銜接的升學管道。
塞20萬進皇家禮炮禮盒想行賄市場處長 王威元關說標案遭起訴求刑3年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王威元,涉嫌為恆達空間智庫公司護航,想為該公司爭取「萬里公有零售市場拆除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以便條紙要市場處長李長奎「拜託一下」,並將20萬元現金塞進高級洋酒皇家禮盒中試圖行賄,李發現後政風室,檢調近日兵分多路,帶回王等多人偵辦,王複訊後以200萬元交保,全案於26日偵結,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王威元,並求刑3年。檢方調查,新北市市場處3月間辦理預算金額2029 萬8420元的「萬里公有零售市場拆除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王威元與其服務處顧問柯文學1月初得知金山市場、萬里市場即將進行拆除工程,並想尋覓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王威元4月邀李長奎至其服務處,王、柯詢問金山市場、萬里市場拆除案之執行進度、費用、招標方式及有無內定廠商等事項,柯再將標案資訊透過某地產開發公司,告知恆達空間智庫股份有限公司姜姓負責人,和該公司總經理、程姓建築師評估投標。但恆達發現該標案限制投標廠商應具有曾完成「市場設計」之承做能力,程男事務所不具投標資格,姜透過中間人向柯求助,柯在向王威元報告後,依王指示像李長奎反映廠商投標資格限制問題,李建議廠商如有疑義,可依法請求釋疑、提出異議申訴,程男事務所因而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釋疑,經採購處及市場處承辦人討論後,上網更正公告及招標文件,刪除該項廠商資格限制,程男事務所於5月日遞交投標文件,通過投標資格審查。在程男事務所通過投標資格審查後隔日,王威元為向李長奎關說,攜帶程男事務所的手寫便條紙前往李的辦公室,將便條紙留在辦公桌上,並稱「拜託一下」、「能幫就盡量幫」,並將20萬元現金藏放在皇家禮炮洋酒禮盒中贈與李長奎,李當下未察覺禮盒內藏有現金,返家後發現立刻通報市場處政風室主任,並將洋酒禮盒及現金20萬元送交政風室。檢方認為,王威元身為現任市議員,就職時宣誓「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本應恪遵民代職責,維護政府採購之公平公正,卻濫用質詢與監督職權替特定廠商關說,甚至以現金行求賄賂。考量其犯後全盤否認犯行,甚至無端指責市場處長係知情收受,態度難認良好,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相當罰金,以彰法紀。
逼砲警不理2/又是蕭惠珠!女兒頻突槌 「毒舌警」案害母女尋短
法院認證警方擺爛的「分手砲恐嚇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當時內湖分局分局長是蕭惠珠,她與丈夫吳敬田(台中市警局長)同為高官,卻被爆女兒淪為詐團人頭戶;蕭惠珠執掌內湖分局期間還有另一件警紀爭議,港墘所劉姓員警受理母女遭詐千萬的案件,打電話聯絡時脫口說出「不會自殺吧」、「還活著喔」等言語,之後這對母女果真走上絕路,懲戒法院認定員警未秉持同理心協助被害人,有損警察機關信譽,判決休職6個月。2024年有詐團冒用網紅「柴鼠兄弟」的名義投資詐騙,害內湖一對母女損失1200萬元,兩人在同年12月8日陳屍家中,媽媽遺書寫下對不起兒子,不能再為你做飯;女兒手機有一個12月6日打好的備忘錄,標題取名:「To這社會」,內容提到「今天媽媽接到警局電話,還沒出聲就聽到昨天作筆錄的爛警察跟旁邊的人說,她已經自殺了吧,然後我媽說話,他竟然還說『喔,你還活著喔?』才接著說其他事。就如你所願,我們一起死給你看,抱著最後掙扎去報案,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內湖分局調取港墘所通話錄音與監視畫面,劉姓員警打了3次電話都沒通,打到第4次,遭詐媽媽才接起來,一開始沉默了一會,劉姓員警才會說「不會自殺了吧?喔,你還活著」,當時他四周沒有其他人,只是自言自語,但純聽對話內容會讓人以為,他是不是邊拿話筒邊跟同事聊天「諷刺被害人」。「毒舌警事件」害內湖一對遭詐千萬的母女尋短,時任分局長蕭慧珠出面道歉。(圖/報系資料照)蕭惠珠在「毒舌警」事件爆發時,因輿論撻伐出面致歉並懲處劉姓員警,但她不只前院狂燒、後院也失火,女兒在2024年底為了借15萬元,將提款卡及密碼寄給詐團當人頭戶;3名被害人總共匯款18萬元,報警追查發現洗錢嫌犯竟是高官之女。蕭惠珠宣導打詐,女兒卻提供帳戶給詐團洗錢。(圖/翻攝內湖波麗士臉書)蕭惠珠女兒委任律師頗有來頭:警政署政風室前主任黃錦秋(曾為檢察官)的姐姐黃秀惠,她為了說服法官被告多麼無辜,猛誇詐團「騙術真的很高明」、「真的是蠻厲害的」、「用盡心機的騙」、「話術蠻厲害,而且蠻有耐心」,最令蕭惠珠及吳敬田顏面無光的恐怕是這段答辯:「雖然政府一直有在宣導不要輕易把帳戶交給別人,不過,他們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形成父母打詐、女兒助詐的諷刺對比。女兒為詐團洗錢的事曝光後,蕭惠珠回應女兒社會經驗不足,一時不察誤信詐團話術,經此案例已學到經驗與教訓。蕭惠珠的女兒或許如母親所言社會經驗不足,但進出法院的經驗倒不少,2021年她在拿坡里披薩東湖店工作時,跟劉姓客人發生爭執,林姓客人加入戰局後,兩名男子到店外「釘孤枝」,眼看林姓男子佔上風快要打贏,蕭惠珠的女兒衝到店外拿安全帽狂K劉姓客人的頭部,遭法院以傷害罪判拘役20天並賠償1萬1千元。「披薩店扁客案」4個月後,蕭惠珠的女兒又突槌,在內湖疲勞駕駛連撞路邊停車格四輛車,其中一輛車上還有駕駛,因此以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40天;總結蕭惠珠的女兒涉案類型涵蓋打人、開車撞人、人頭戶洗錢,「以身試法」的經歷倒非尋常警眷能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北市警局中階警官異動 22人職務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組長等職缺,經局長林炎田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22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6月29日(星期一)離到職。1、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蔡瑞騰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蔡兆卜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3、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陳瑞明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伯勉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5、大同分局警務員(第七序列)李連益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6、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第七序列)顧軒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第七序列)潘固楓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第七序列)楊樹炘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9、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第七序列)薛慶齡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10、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施仁捷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11、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朱柏翰調任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12、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蔡維哲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13、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沈上文陞任士林分局督察員14、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李昌祐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15、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韋伶陞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16、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張原銘調任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7、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弘翔陞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18、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睿哲陞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19、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炤楠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20、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政維陞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21、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鍾佳潔陞任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22、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蘭建榕陞任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
從模範警察到階下囚!嘉義刑警隊長爆洩密電玩業者 凌晨收押震撼警界
嘉義警界驚爆重大貪瀆醜聞!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52歲何姓偵查隊分隊長,涉嫌與轄區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有不當利益往來,並洩漏警方臨檢勤務等偵查資訊;檢調蒐證後發動搜索,訊後依貪污及洩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2)日凌晨裁准收押禁見,引發警界震撼。嘉義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張建強於9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市警局督察室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辦公室、住處及涉案連鎖電子遊藝場等5處地點,並拘提輪休中的何男到案,同時傳喚陳姓業者及相關人員共8人接受調查。據了解,何男到案後拒絕夜間偵訊,經調查單位詢問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何男涉嫌向特定業者洩漏警方臨檢勤務資訊,並涉及不當利益往來,與陳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因此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漏夜開庭審理後,於12日凌晨2時許裁定何男羈押禁見;陳姓業者則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同案林姓被告及蒲姓被告分別獲3萬元、8萬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令人唏噓的是,何男從警23年,基層出身,去年才由偵查隊小隊長升任分隊長,近年積極投入打擊詐欺犯罪,曾獲績優人員表揚,原本也曾被提報甄選今年模範警察。不過因其早年任職派出所期間曾有懲處紀錄,最終未獲遴選推薦,如今卻因涉嫌貪瀆遭收押,形象一夕崩跌。對此,第一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表示,對何男疑涉不法深感痛心,將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建議停職或予以更嚴厲懲處,並全力配合檢方調查,絕不包庇。警方強調,風紀是警察命脈,若查有違法情事,必將嚴懲不貸;嘉義地檢署也重申,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徹查到底。
慰勞受刑人4根菸、市價25元 獄警觸貪汙罪! 法官直言「情輕法重」
台東泰源監獄一名陳姓管理員,因將4支市價約25元的七星香菸,交付某受刑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台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監所管制規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法治教育及繳納3萬元給國庫;法官也坦言,本案確實帶有「情輕法重」色彩,但仍須依法究責。2024年8月8日上午,陳員支援戒護勤務時,見黃姓受刑人擔任視同作業人員工作辛勞,先遞給對方1支七星香菸,隨後又將菸盒推向黃男,示意可自行取用。黃男因此再拿走3支香菸,總計取得4支;黃男取得香菸後,將其帶回舍房保存。不料同日上午,監獄政風室會同相關人員執行查核勤務時,在黃男隨身手提袋內查獲4支七星香菸。經進一步追查來源,確認為陳員提供。法官指出,七星香菸當時並非泰源監獄准許販售的品牌,屬監所管制物品,陳員身為管理員,明知相關規定仍讓受刑人取得香菸,使對方獲得不法利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的構成要件。不過法院審酌,陳員並非為個人利益而犯案,僅因體恤受刑人工作辛苦而提供香菸,涉及物品僅4支、市值約25元,犯罪情節相對輕微;加上他犯後坦承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自白認罪,且過去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因此依法予以減刑。判決中特別提到,外界或許難以理解區區4支香菸竟須面對貪汙重罪責任,但監所對香菸來源及品牌的管理,攸關戒護安全與違禁品管制機制,不能單純以物品價值高低評斷其影響程度。台東地院最終判處陳員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且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刑事局前緝毒大隊長被控涉收受不當利益 士林偵結不起訴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去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涉嫌貪汙收賄,士檢也同步約談徐的魯姓友人、地下博弈網站潘姓業者、劉姓員工。全案訊後檢察官諭知徐宏杰50萬元交保、魯男10萬元交保,不過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認定徐宏杰罪嫌不足,給予徐等4人在內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事件,徐宏杰被控涉嫌收受地下博弈網站業者不正利益,為業者提供公務取得的民眾個資,由警政署政風室報告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也在去年7月發動搜索,將徐宏杰等4人約談到案,並朝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偵辦。處分書指出,徐宏杰2018年7月在擔任偵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透過好友魯男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3個偵辦地點,其中一個是3樓,不會到我們這邊」,從而洩漏查緝辦案資訊。而劉姓博弈業者同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製作筆錄隔天,魯男即邀請徐宏杰至酒店招待宴請,隔年潘姓業者受友人請託,拜託徐宏杰協查吳姓民眾個資,徐以電話回覆後,後續徐赴日本旅遊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潘姓業者買單,涉嫌收受不正利益。對此,徐宏杰等4人均否認犯罪,強調與潘姓業者僅是基於朋友交情吃飯,雖然潘姓業者曾傳吳姓民眾年籍給他,但他後續並未回覆,魯姓友人也未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遭司法機關偵查之事,他也未洩漏偵辦進度。其餘人也同樣否認有招待宴飲、行賄等行為。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魯姓男子向徐宏杰打探案件偵辦進度之事,也無從證明徐有告知潘姓業者或透過魯姓友人告知業者等證據,難以認定徐宏杰洩密,罪證不足,給予徐宏杰等4人不起訴處分。
助鍾文智簽到查個資! 警政署兩線四警官遭聲押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其中徐姓巡佐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林姓專員則遭檢方聲押禁見。據悉,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2018年時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並協助鍾代簽報到,甚至讓鍾自訂報到時間。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而林姓專員則被認定有事實串滅證,遭檢方聲押禁見,其餘4名案件關係人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手環或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對此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林姓、徐姓被告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林姓、徐姓被告2人之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位案關人之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姓、徐姓被告及案關人等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警政署指出,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除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外,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助鍾文智簽到查個資! 警政署兩線四警官、大安巡佐遭搜索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何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據悉,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2018年時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並協助鍾代簽報到,甚至讓鍾自訂報到時間。台北地檢署對此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林姓、徐姓被告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林姓、徐姓被告2人之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位案關人之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姓、徐姓被告及案關人等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警政署指出,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除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外,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正義不該有雙重標準」 吳宗憲:廉政不能只查小兵不查大官
「廉政不能只查小兵、不查監察院大官」,吳宗憲今(19)日發文表示,正義不該有雙重標準。如果連國家最高監察機關,都把自己排除在同一套廉政標準外,那人民質疑的就不只是個案,而是這樣的監察院,還剩下多少公信力。吳宗憲指出,昨(18)日在立法院,自己針對監察院私用公務車弊案,質詢法務部長與廉政署長。上個月監察院公告紀律委員會結論:林郁容監委「接送子女」應為道歉、王榮璋監委「理髮」促請注意;而蘇麗瓊監委「看牙醫」是「合乎情理、難予苛責」,理由是她看完牙有「回來繼續辦公」。吳宗憲表示,自己擔任過檢察官與法制局長將近25年,堅持「法律,應當只有一套標準,不因職位高低而有別」。但廉政署的回答,卻讓自己看到專屬高官的「彈性標準」。吳宗憲說,質詢時,廉政署長不斷強調去年有頒布公務車管理指引。自己就問:一、只要「回來辦公」就沒事?是不是全國公務員只要私用公務車去看牙、理髮,等一下有「回來上班」就不算違規?署長並未正面回應;二、監察院政風室「消失」了?在追問下,廉政署長也坦承,監察院的政風體系沒有介入調查這起弊案。吳宗憲直言,這就是制度最大的漏洞。監察院有紀律委員會「球員兼裁判」做內部處理,但負責防弊、稽核的政風體系卻未有積極調查作為。對於紀律委員會結論,吳宗憲表示,自己「無意定調其對錯」。但在意的是:法治國家應「判準一致」,一體適用到一般公家機關公務員。任何判準都不應該模糊、不明確,甚至「雙標」。如果一個機關的政風,只敢要求小工友、技工、公務司機按表操課,碰到監委、秘書長這種大官就自動「失聲」,那這不叫廉政,這叫「選擇性沉默」。吳宗憲喊話賴清德總統的「監委審薦小組」,新任監委,你們敢不敢先表態?賴總統已成立第七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吳宗憲也說,請問未來的被提名人,是否認同紀律委員會「只要有再回來辦公室,私用公務車就沒關係」的特權結論?是否承諾,上任後讓政風職權回歸正常,不讓監察院成為廉政稽核的死角?吳宗憲強調,正義不該有雙重標準。廉政不能只查小兵,不查大官。如果連國家最高監察機關,都把自己排除在同一套廉政標準外,那人民質疑的就不只是個案,而是這樣的監察院,還剩下多少公信力。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北市督察組長被爆喝花酒!副所長協助鍾文智查個資 南港分局回應了
有「鮑魚達人」之稱的鍾文智因炒作TDR獲利4.7億餘元,遭判刑有期徒刑30年5月定讞,卻在發監前潛逃出境,因此爆出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於擔任福德所副所長時涉嫌收賄護航鍾文智,於去年遭北檢聲押獲准;然而檢方也再查出,鍾文智曾邀請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與南港派出所所長黃梓翔至酒店玩樂,並查出黃梓翔曾幫鍾文智查詢個資等事,遭北檢聲押禁見。對此,南港分局也回應了。南港分局指出,有關本分局南港派出所黃姓巡佐,因涉及2018年期間傳送應保密資訊與友人之洩密案,經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本局督察室、政風室、本分局共同派員,於2月5日上午執行調查及搜索行動後,已將黃員依涉嫌違反個資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另案查出黃員曾與友人及本分局李姓組長共同涉足不妥當場所。南港分局表示,針對黃員涉嫌洩密給特定人士,警察局除指派督察室、政風室及本分局人員,全力配合承辦檢察官進行調查偵辦外,將秉持「警紀警辦、從重究責」立場,已先行將黃員改調非主管職務,並予以「最嚴厲行政處分」,另對李姓組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影響警譽,違反警察風紀部分,則採取從嚴懲處,除立即將李員記過並調離主管職務,另追究相關本分局幹部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南港分局再次重申「不掩飾、不庇縱」立場,強調及要求所屬幹部,必須落實各項風紀管考工作,如有發現員警任何違法、違紀必將從嚴究責,以端正警察風紀,淨化警察團隊。據了解,鍾文智曾拿錢委託友人炒作康友KY股票,卻疑似遭黑吃黑,數千萬元被人拿走,讓鍾文智心有不甘,找上南港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查詢個資,讓檢方認定黃梓翔涉嫌收賄涉貪,遭北檢聲押禁見。而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則被發現其接受鍾文智招待喝花酒,鍾文智常招待李新民與黃梓翔前往北市中山區知名禮服店「名亨」叫小姐玩樂,更貼心依據幾人喜好,預框小姐坐檯。全案由警政署政風室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自清自檢查獲。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警政署發布科長等重要警職人事 北市刑大隊長陞任花蓮新城分局長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68員,統一於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分局長(一)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婁子才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國座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程純濱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鼎鈞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五)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游政芳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科長(六)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劉隆期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七)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田偉仁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一)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林軍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楊志傑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余中義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黃國源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昆達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葉文啟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李益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志豪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文彬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宗昆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三)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四)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五)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八)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九)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三)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二)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四)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宋俊良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六)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蔡宏澤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七)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八)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周貴忠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九)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十)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林思妙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十一)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十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戴志龍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十三)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盈元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四)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林俊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五)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張基銘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十七)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陳孟君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十八)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黃一航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十九)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吳誌權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二十)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曾裕景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一)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黃清暉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二十二)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蘇立琮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張舒喻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二十四)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莊于瑩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二十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陳俞佐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二十六)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王貞惠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二十七)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朱政憲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二十八)警政署秘書室第五序列專員黃智銘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九)雲林縣警察局秘書科科長馬秋景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三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督察組組長周宏璘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三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三大隊副大隊長許德海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三十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周志遠陞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三十三)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股長吳伯元陞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三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三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三十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股長辜欽祥陞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三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組組長趙連順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三十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陳育健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臺北市刑事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圖/翻攝畫面)
警未開罰單遭辦貪汙獲無罪! 律師曝檢察官嗆: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應姓與葉姓員警2022年時因僅驅趕違停在紅線上的車輛,並未依規定開罰,遭市民檢舉告發後,士林地檢署後續也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案經3年審理後,最終判決無罪確定,還2名員警清白。不過協助2名員警的辯護律師黃子欽9日受訪時表示,偵辦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更透露北市警察政風室未審先判表示2名員警貪汙,甚至指涉偽造文書。協助2名員警辯護的當事律師黃子欽(查克律師)9日受訪時表示,回顧整個偵查程序,負責偵辦案件的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辯方當時完成說明時,檢察官並未將辯護人陳述意見完整記載於偵查筆錄中,並且直接列印筆錄要求辯護律師簽名,當場遭到辯護律師拒絕,未料檢察官隨後竟表示,「辯護律師不簽,那被告簽名」,隨即遭到辯護律師再次拒絕,要求應記載律師庭訊發言,檢察官隨即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他當下隨即提醒檢察官偵查庭有錄音影存證,「筆錄是否可以完全不記載辯護人所提出之意見?」。黃子欽說,當下雙方一度陷入沉默,庭內氣氛一度緊繃,最終檢察官詢問他希望如何處理,他當下也表示,「只要在筆錄中記載辯護人就勘驗影像提出意見」之事實,而不是完全不記錄,後續若可接受再以補狀方式提出,才讓事件順利落幕。後續他們也將不排除對該名檢察官提起評鑑,不過他也強調,多數的法官和檢察官人都很好,他從業多年來目前僅有遇過一人這樣。但黃子欽也表示,黃子欽說,不過這整件事情台北市警局政風室也有很大問題,在未查明真相之情況下,直接直言2名員警就是貪瀆,讓檢察官表示,「你們的主管機關都說你們有貪污了」。對此,台北市警局回應,有關本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前警員應O、葉OO等2員2022年間未妥處交通案件,本局政風室受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調查,協助釐清案內有無員警瀆職等情,訪談該2員以釐清全貌,期間均依法辦理,並將查處結果函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在案,後續不法均由檢察官依法認定。而士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針對律師所述,本署將會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