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
」 動保處 虐貓 家暴 大陸 中國
疑遭虐待!屏東浪貓遭利刃「削鼻毀容」 搶救1月終於能自主進食
屏東縣崁頂鄉近日一隻長期在圍內村竹福宮附近活動的流浪貓,鼻腔至上顎大面積組織幾乎被完全削除,獸醫師檢查後發現,該傷口切面異常平整,懷疑是遭人用銳利器具蓄意傷害,所幸貓咪經過近1個月的搶救,今(3)日終於可以主動舔食肉泥進食。對此,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表示,若查證確定為故意傷害,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表示,8月初接獲民眾通報,在崁頂鄉圍內村竹福宮附近發現這隻受傷的流浪貓,臉部受到大面積創傷,隨即利用誘捕籠將牠救出,再緊急送往高雄市區動物醫院治療。獸醫師趙士雄表示,貓咪送到醫院時傷勢相當嚴重,鼻腔至上顎幾乎完全缺損,下顎也只剩部分組織,且傷口已出現嚴重感染,從傷口外觀來看,切面相當平整,因此懷疑是銳利器械造成。貓咪被送到醫院時傷勢相當嚴重,鼻腔至上顎幾乎完全缺損。(圖/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由於貓咪當時完全無法自行進食,只能靠人工灌食維持生命,救援期間持續接受抗生素、消炎、止痛及傷口清創等治療,病況數度起伏。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執行長倪京台表示,貓咪的生命力相當頑強,經過近1個月治療後,牠終於在今日開始主動舔食肉泥。倪京台透露,雖然這對一般貓咪來說只是平凡的一口食物,但對這隻貓咪而言,卻是從死亡邊緣走回來的重要一步,不過雖然目前貓咪的狀況已經明顯進步,但後續仍需要持續進行感染控制、傷口照護及營養支持,也需要安排後續的安置作業。倪京台指出,救援小組會盡全力救治這隻貓咪,也希望大家能一起祈福,讓貓咪能平安度過難關。救援小組強調,強烈譴責任何虐待、騷擾或傷害動物的行為,「流浪並不是牠的錯,任何生命都不應成為人類發洩暴力的對象」,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經查證為故意傷害,並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追究刑事責任。
土耳其指控納坦雅胡涉犯「種族滅絕」 要求Interpol發布紅色通緝令
土耳其司法部長古爾萊克(Akin Gurlek)21日宣布,土耳其已尋求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發布國際逮捕令,指控他因下令以色列攔截1支駛往巴勒斯坦飛地「加薩走廊」(Gaza Strip)的援助船隊,而涉犯「種族滅絕」罪行。據《法新社》報導,土耳其已成為以色列在加薩軍事行動中的強烈批評者。土耳其總艾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gan)多次指控納坦雅胡犯下「種族滅絕」罪行。土耳其司法部長古爾萊克在社群媒體上表示,他所屬的司法部已針對公海上襲擊船隊活動人士事件,要求內政部向「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申請對納坦雅胡及另1名以色列人莫斯科維奇(Afek Moskovitch)發布「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屬最高級別的緊急快速通報)。土耳其司法部則指出,納坦雅胡與莫斯科維奇遭到司法追訴的罪名包括「危害人類罪、種族滅絕、加重非法剝奪自由、故意傷害及毆打、酷刑、加重毀損財產、加重掠奪,以及劫持運輸工具。」根據土耳其《伊赫拉斯通訊社》(IHA)的報導,莫斯科維奇是1名以色列士兵,同時也因其在加薩的行動遭到指控。《伊赫拉斯通訊社》引述起訴書報導,莫斯科維奇曾在社群媒體上發布影片,畫面顯示坦克與推土機摧毀加薩伊斯蘭大學(Islamic University of Gaza)的建築,其中包括1座醫院及醫學院。報導補充,今年5月,約有50艘船隻加入「全球蘇穆德船隊」(Global Sumud Flotilla),從土耳其出發,前往遭到封鎖的巴勒斯坦領土加薩走廊。以色列軍方隨後在地中海攔截這支載有約430名活動人士的船隊,並將他們帶往以色列境內的監獄,最後再將他們驅逐出境。該事件也引發國際社會強烈抗議,法國、義大利及澳洲日前已針對相關事件展開司法程序。以色列極右翼國家安全部長本格維爾(Itamar Ben Gvir)也因發布1段影片而引發國際輿論譁然。影片中,本格維爾嘲弄跪在地上、雙手被反綁的船隊活動人士。
男大生「虐死40隻倉鼠」!傳錄取成大研究所 校方回應了
高雄大學應用生物系陳姓大四生,遭控在宿舍內虐待3、40隻倉鼠致死,且手法極其殘忍,已被動保處認定虐待;如今傳出陳男已錄取成大物理系研究所,並完成報到,再度引發熱議。對此,成大則以「涉及學生個資」為由不予回應。陳生遭爆料,在宿舍公然進行施虐行徑,包括以酒精噴灑倉鼠再點燃,導致牠被活活燒死,以及將小動物裝進襪子中狂甩,還曾以口罩綁帶將小動物五花大綁、任其掙扎,更曾以竹籤戳進倉鼠肚子中,甚至將倉鼠丟進滾燙熱水致死,平均一周要虐死3隻倉鼠,截至畢業前有3、40隻小動物慘死他手。陳生則在爆料貼文下留言致歉,稱自己只是想養隻溫馴黏人的倉鼠,卻因被倉鼠咬手,想教訓才會犯案,稱自己也是在棍棒教育下長大,一直被打才會有「不乖的話我打牠,牠不就乖了」這種想法,此說法也讓網友們難以接受。對此,高雄大學表示,校方已召開獎懲委員會,經10多名委員討論後,決議對陳男記2大過處分,至於陳男是否錄取成大物理學系研究所並完成報到,高雄大學表示涉及學生個資,不便回應;成大也表示,相關事項涉及學生個人資料,因此不便對外說明;目前無法進一步確認,陳男已錄取成大物理系研究所並完成報到一事。高雄市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相關違法行為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經調查蒐證後,認定陳男涉嫌故意傷害動物致死,涉及《動物保護法》相關刑責,已依規定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3歲童玩搖搖馬遭陌生婦狠甩巴掌 瞎扯「被罵吃屎」遭法官打臉判5月須入監
高雄一名46歲方姓女子日前行經公園遊戲場時,竟無故朝一名正在玩搖搖馬的3歲男童頭、臉重甩一巴掌,害男童當場摔落受傷痛哭。方女辯稱是因聽到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才出手「代父母管教」,但高雄地院法官查明男童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今年5月23日下午,方姓女子步行經過高雄前鎮區興仁公園兒童遊戲場,看到3歲楊姓男童獨自坐在搖搖馬上,竟突然上前徒手重擊男童頭臉部,導致男童當場摔落地面,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嚇得放聲大哭。當時陪同在旁的父母立刻衝上前護住孩子,並當場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方女否認無故施暴,聲稱自己經過時聽見男童以台語對她說「你吃屎」,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賞對方一巴掌,還辯稱是替家長教導小孩。然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遊戲設施正前方,全程未聽見孩子開口說話;此外,男童年僅3歲多,家中沒有台語使用環境,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方女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法官指出,方女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卻對年幼兒童動手施暴,除造成身體傷勢,也讓男童事後心生恐懼,不敢再搭乘搖搖馬及到公園遊玩。考量方女曾有傷害前科,犯後仍推卸責任、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
北市「虎爸」糗了!停車場暴打全被拍 他見檢察官猛道歉:兒子成績差
台北市一名國小生因課業表現不佳,上學途中遭父親拳打腳踢,從頭到腳多處受傷,有目擊者錄下毆打踹踢的畫面並熱心報案,不過學童自己與母親無意提告傷害罪,台北地檢署僅針對有無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展開調查,考量被害人傷勢未達不可回復的程度,這位「虎爸」也沒有長期施暴,加上他到案時頻頻道歉認錯,檢察官認為這如同傳統打罵教育下的行為,不致妨害幼童身心,只是打小孩地點在公開場所才會被告,最終處分不起訴。本案發生在今年4月14日週二上午7點多,民眾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某停車場拍下一位爸爸徒手毆打再猛踢兒子,向信義分局報警。檢警介入偵辦,該名國小生有頭痛、背痛、兩腳的膝蓋擦傷等傷勢,動手的父親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太太和兒子都沒有提出告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施暴者對未成年人有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的行為,不須得到父母同意就可提告。其實北檢有顧慮學童母親不追究,是不是出於迴護父親的想法,偵辦過程中曾經請台北市政府表示意見,但北市府也回覆不須提告。「虎爸」接受地檢署偵訊,坦承因為兒子成績不好才打他,也一直表達歉意,承辦檢察官認定雖有攻擊的事實,但不足以妨害學童身心健全或發育,被告的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難產3天體力耗盡!18歲嫩媽餵奶睡著 5天大女嬰再也沒醒來
18歲的新手媽媽迎來人生第一個孩子,本應沉浸在初為人母的喜悅中,卻因一場無法預料的意外留下永遠的傷痛。她歷經長達3天的艱難分娩、大量失血後,帶著出生僅5天的女兒返家照顧,沒想到深夜餵奶、安撫孩子時,因身心極度疲憊抱著女嬰睡著,清晨驚醒時發現懷中的孩子早已失去呼吸。儘管家人、救護人員與醫療團隊全力搶救,一度成功恢復心跳,最終仍因腦部長時間缺氧無法挽回。英國驗屍庭調查後認定,女嬰是在不安全睡眠環境下發生延遲性猝死,警方與醫療團隊也一致強調,母親沒有任何虐待、疏忽或故意傷害情形,整起事件只是令人心碎的悲劇。綜合《Daily Mirror》、《Daily Star》及《Stoke Sentinel》報導,18歲的莉迪亞帕斯(Lydia Pass)與同齡伴侶萊恩梅耶(Ryan Mayer)於2025年6月12日在英國皇家斯托克大學醫院(Royal Stoke University Hospital)迎來女兒阿拉貝拉梅耶(Arabella Mayer)誕生,一家人隨後返回位於斯托克特倫特(Stoke-on-Trent)艾比赫爾頓(Abbey Hulton)的住家,準備展開新生活。然而,莉迪亞生產過程十分艱辛,整整歷經3天分娩,期間大量失血,導致嚴重貧血與體力透支。案發當天凌晨,夫妻倆先在午夜替女兒餵奶並哄睡,凌晨3時左右又因孩子哭鬧起床,再次更換尿布、餵奶後回房休息。為了安撫孩子,莉迪亞將女兒抱在懷中坐到椅子上,沒想到因過度疲憊,不知不覺睡著,甚至完全不記得自己何時抱起孩子,也不知道自己何時再次失去意識。直到清晨5時45分左右,莉迪亞突然驚醒,赫然發現懷中的阿拉貝拉已沒有呼吸與生命跡象。她當場崩潰大喊求救,哥哥立即撥打999緊急電話,同時持續替女嬰施作心肺復甦術(CPR),直到救護人員抵達。女嬰送抵皇家斯托克大學醫院後,醫護團隊一度成功恢復心跳,但當時已臨床死亡約50分鐘,長時間缺氧造成腦部嚴重受損。皇家斯托克大學醫院兒童加護病房主任醫師蘇凱許莫塔(Dr. Sukesh Mohta)表示,大腦在沒有氧氣供應的情況下通常只能維持約4至5分鐘,因此醫療團隊第一時間採取人工昏迷及神經保護治療,希望降低腦部損傷,但後續腦部掃描結果極不理想。醫護人員多次與家屬討論病情後,確認女嬰已無恢復可能,家屬最終於6月20日忍痛撤除維生設備,結束她短短8天的生命。負責解剖的兒童病理專家瑪塔柯恩(Marta Cohen)指出,目前仍無法百分之百確認女嬰真正死因,不排除可能與尚未診斷出的遺傳疾病有關,也可能是在睡眠過程中發生窒息,屬於嬰兒猝發性死亡的一種。不過,這類情況發生在出生僅數天的新生兒身上相當罕見。斯塔福德郡警方兒童保護部門深入調查後,明確排除虐待或疏忽照顧的可能。負責調查的警官表示,疲憊的母親只是半夜抱起孩子安撫時不慎睡著,孩子一直生活在充滿愛的家庭中,受到父母細心照顧,整起事件沒有任何犯罪或照護疏失。驗屍官林賽湯克斯(Lindsey Tonks)最終裁定,阿拉貝拉是在不安全睡眠環境下發生延遲性猝死。她表示,這對年輕父母及家人早已為迎接新生命做好一切準備,孩子出生後前5天健康狀況也沒有任何異常。她指出,艱辛生產及照顧新生兒讓母親身心俱疲,醒來後立即展開求救,家人與醫療團隊也盡了所有努力,希望這項調查結果能讓莉迪亞明白,她沒有做錯任何事,也沒有任何故意或疏忽照顧的情形,這只是任何父母都不願遭遇、也無法預料的悲劇。驗屍官同時再次提醒,新生兒應獨立睡在嬰兒床等安全睡眠環境,避免家長抱著孩子在沙發、椅子等地方睡著,以降低窒息及嬰兒猝死風險。驗屍庭調查認定,女嬰死因與不安全睡眠環境有關,警方排除任何虐待或疏忽照顧情形。(圖/翻攝自臉書,Liverpool Echo News )
奪冠夜成忌日!16歲田徑新星遭刺殺 斷氣前喊「媽媽我好疼」家屬崩潰
中國大陸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前旗16歲高中生瑞瑞(化名),5月23日才在全旗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與隊友奪下男子4×100公尺接力冠軍,當晚與友人聚餐慶祝後,卻在巷口遭一名36歲男子持刀刺傷胸口,經搶救仍因右肺破裂、大量失血不幸身亡。案件近日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死者家屬呼籲將涉嫌罪名由「故意傷害」改為「故意殺人」,要求依法嚴懲凶嫌。綜合陸媒報導,瑞瑞今年3月才滿16歲,是烏拉特前旗一所高中學生,也是家中獨子,今年3月底正式註冊成為國家田徑運動員,平日由祖父母照顧,最大的夢想是考上北京體育大學。瑞瑞母親史女士表示,因運動會比賽場地距離祖父母住家較遠,加上兒子賽前訓練辛苦,因此5月22日晚間同意他住在一名從國中就相識的同學家,方便隔天參加比賽。5月23日,瑞瑞與隊友勇奪接力賽冠軍,當晚還開心與母親視訊分享喜悅,並傳送自己接受當地文旅單位採訪的影片。史女士回憶,當時叮囑兒子聚餐後早點回去休息,兒子也答應了,沒想到這竟成了母子最後一次聯繫。事後家屬得知,由於借宿同學隔天還有比賽,因此先返回住處休息,瑞瑞則與其他高年級學生共10人前往另一處聚會地點。凌晨2時左右,一行人來到當地一處巷內營業場所,據稱有人在其中一間店面門口拍門嬉鬧,隨後一名36歲男子持刀從店內走出,在巷口刺傷瑞瑞。瑞瑞今年3月底正式註冊成為國家田徑運動員,不料卻慘死刀下。(圖/翻攝自微博)史女士表示,自己當天凌晨2時27分接獲通知後,立刻驅車100多公里趕往醫院。她見到兒子時,瑞瑞已躺在加護病房,因失血過多準備轉院治療。孩子只對她說了「媽媽,我好疼」、「想喝水」,之後便因傷勢過重離世。根據驗屍結果,瑞瑞因銳器刺入右胸,造成右肺破裂及大量出血死亡。史女士指出,事發場所已營業超過20年,案發後仍持續營業。她與律師至今未看過完整監視器畫面,只看見兒子倒地後的影像,無法確認拍門過程及行兇經過。她也表示,當地不少青少年都知道該場所風氣複雜,過去曾發生工作人員持刀恐嚇青少年的情況。「孩子拍門嬉鬧確實有錯,我們願意承認,但錯不至於賠上一條命。」史女士哽咽表示,兒子生前才在家長會告訴她,希望考上北京體育大學,也打算加強數學成績,沒想到短短幾天後人生戛然而止。警方案發當天已逮捕涉嫌行凶的36歲男子,目前依涉嫌故意傷害罪偵辦。死者家屬代理律師證實,全案已於7月9日移送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家屬已正式向檢方提出意見書,要求將案件改依故意殺人罪起訴,並建請依法從重量刑。目前檢方尚未公布案件定性及起訴內容,至於涉案營業場所的經營性質是否合法、嫌犯持刀原因,以及場所經營者是否須承擔相關責任等問題,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
拍虐貓片惹眾怒!台南男「公開住址挑釁」遭動私刑慘了 動保處發聲
台南永康區41歲李姓男子涉嫌連日拍攝虐貓影片並上傳網路,引發網友撻伐。李男隨後公開住址及身分證資訊,引來民眾上門砸雞蛋、撒冥紙,甚至遭人毆打受傷。對此,台南市動保處表示,目前已緊急安置屋內2隻貓、3隻狗,初步無明顯外傷,後續將調查是否涉及虐待動物,若違法最高可裁罰7.5萬元。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於6月25日接獲通報,指稱永康區1名男子於社群平台發布疑似虐待寵物貓影片。動保處當日即會同永康分局警方多次到場稽查,並於隔日(26日)扣留影片中的2隻貓及該戶家中3隻犬,防止動物持續處於不當飼養風險。動保處指出,依據該飼主社群平台影片可見貓隻遭到飼主控制並有敲打頭部等動作,顯示飼主有故意傷害動物之行為舉動及不當言詞。動保處已在警方協助下進入飼主住家,扣留並帶回影片中的2隻貓隻,同時扣留該住戶家中的3犬隻,目前均已安置在動物之家。台南永康區驚傳涉虐貓,動保處會同警方強勢查辦。(圖/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供)動保處說明,依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將可依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以及依同法第32條沒入。動保處將持續追查及釐清事情真相,本案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嚴懲不貸。動保處呼籲,飼主應善盡照顧責任,提供寵物適當生活環境,切勿忽視飼養及管理義務。如民眾發現疑似不當飼養情形,可撥打1959動保專線或動保處辦公室電話(06-2130958)通報,共同維護動物的基本生存權益。台南永康區驚傳涉虐貓,動保處會同警方強勢查辦。(圖/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供)
「江湖最後一個大嫂」判了!遞槍助夫越獄爆紅亞洲 最終重判8年
去年11月震驚柬埔寨全國的柴楨省法院持槍劫囚案,歷經數個月調查與審理後終於宣判。當時因親手遞槍協助丈夫越獄而爆紅、被網友封為「江湖最後一個大嫂」及「東南亞第一深情」的越南籍女子阮氏海雲,最終因共謀持槍越獄、非法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被認定為整起案件主謀的丈夫龐萬寶,則因持槍越獄、襲警、企圖謀殺及非法買賣武器等多項罪名,被重判14年監禁。這起宛如電影情節般的劫囚事件,也正式畫下句點。監視器拍下龐萬寶接槍後率眾逃離法院畫面,震驚柬埔寨社會。(圖/翻攝自柬中時報)綜合《柬中時報》等媒體報導,案件發生於2025年11月18日。當時因涉嫌毒品販運及非法拘禁而遭羈押候審的越南籍男子龐萬寶(Pham Van Bao),被押解至柬埔寨柴楨省初級法院出庭應訊。為了協助丈夫脫逃,阮氏海雲早在案發前數日便展開周密規劃,不僅提前租用車輛、入住法院附近旅館觀察周邊環境與押解路線,還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以1500美元(約新台幣4.4萬元)購買一把K54手槍,並安排接應車輛及逃亡動線。案發當天,阮氏海雲騎乘機車進入法院停車場附近等待時機。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押解囚犯的警車駛入法院後,她立刻鎖定丈夫所在位置。就在龐萬寶一下車的瞬間,阮氏海雲迅速從衣物內掏出預藏的K54手槍交到丈夫手中。整個遞槍過程僅數秒鐘,現場押解人員幾乎來不及反應。警方指出,龐萬寶取得槍枝後立即持槍威脅押解警員及法院人員,過程中還涉及襲警行為,隨後帶領另外5名在押囚犯衝出法院大門,並與接應人員會合,搭上預先安排好的車輛逃離現場。從遞槍、控制現場到集體逃脫,整起劫囚過程不到1分鐘,誇張程度被當地媒體形容猶如黑幫電影橋段。監視器畫面曝光後迅速在大陸、越南及東南亞各地社群平台瘋傳。由於阮氏海雲外貌亮眼,加上冒險協助丈夫逃亡的舉動,被部分網友解讀為「為愛不顧一切」,甚至冠上「江湖最後一個大嫂」、「東南亞第一深情」等稱號,一度成為網路熱門話題。不過隨著警方公布更多案情細節,外界也逐漸發現這並非浪漫愛情故事,而是一場經過精心策劃的武裝越獄行動。警方在案發後立即展開大規模追捕,並於數小時內成功攔截所有逃亡人員。包含龐萬寶、阮氏海雲及其餘逃脫囚犯、接應人員全數遭到逮捕。後續警方並在附近林區起出涉案K54手槍,以及裝有7發子彈的彈匣,成為檢方起訴的重要證據。根據法院最新判決結果,全案共有8名被告遭起訴。龐萬寶與越南籍共犯黎文天豐(Le Van Thien Phuong)因策劃及實施持槍越獄、襲警、企圖謀殺、非法買賣武器及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雙雙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阮氏海雲與阮文興(Nguyen Van Sueng)則因向越獄人員提供協助、共謀持槍越獄、非法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處8年監禁。此外,兩名柬埔寨籍被告分別因持槍越獄、故意傷害及非法買賣武器等罪名,被判處9年及18個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被告,法院公布的判決內容並未揭露具體罪名與刑期。曾被部分網友浪漫化的「大嫂救夫」故事,最終仍回到法律審判,也讓這起轟動亞洲的持槍劫囚案以重刑收場。
法鬥滿身壁蝨遭遺棄雨中慘死! 網爆料:飼主常不給食物和水
屏東縣長治鄉近日爆出虐狗案,一隻名為「貝果」的法國鬥牛犬,長期遭飼主不當對待,不僅不給食物和水,還將狗放在大雨中淋雨,待小狗的遺體被發現時,已經全身爬滿壁蝨、皮膚潰爛。對此,屏縣府農業處回應,已將犬隻送交法醫檢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如調查確認飼主有不當對待等情事,將依規定開罰。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飼主一家自2025年5月搬過去,而附近鄰居觀察,法鬥「貝果」不僅腳受傷不良於行,全身還爬滿壁蝨,且飼主會將貝果栓在戶外,常常不給食物和水,鄰居上前提醒,飼主卻說「狗是兒子養的,我很討厭狗,看能不能渴死最好」。原PO提到,後來鄰居看不下去趕緊給牠飼料和水,但最近連日大雨影響,貝果的身體撐不住,飼主還將貝果丟在大雨中淋雨,直到6月16日發現時,已經是冰冷的屍體。原PO說,通報屏東動物防疫所後,對方由於在現場沒看到貝果,因此未追問貝果的下落,不僅沒有開罰飼主,更沒有請飼主到案說明,「貝果最後是拖著被壁蝨啃咬的身體,最後死在雨中」、「拜託大家幫貝果伸冤,一定要追究飼主虐待貝果的責任」。對此,里港警分局回應,6月16日接獲民眾報案,已依動物保護案件處理程序受理,並同步通報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交由主管機關接手調查釐清案情。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則表示,動保科6月17日獲報後,正式介入調查,並將死亡犬隻送往台大動物法醫研究室進行檢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後續將依調查結依法處置。若查證飼主涉及虐待或故意傷害動物致死,可依《動物保護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農業處說明,如確認飼主於動物生前將動物遺棄致其死亡,另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動物死亡或遭遺棄、任意棄置,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裁罰。
狠父母虐死3月大男嬰?頭骨遭擠壓粉碎骨折 法官打臉檢方改重罪送國民法庭
高雄一對顏姓、李姓父母涉嫌虐死未滿3個月大的親生男嬰,檢方原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男嬰頭部傷勢遠超一般意外所能造成,頭骨甚至出現兩側受力導致的粉碎性及線性複合骨折,法官認定疑有故意施暴情節,罕見主動變更起訴法條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並裁定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判決指出,2021年11月間,顏男與李女帶著未滿3個月大的男嬰前往醫院施打預防針,醫師發現男嬰耳後有大面積紫羅蘭色瘀血,懷疑傷勢不單純,當場建議住院檢查,但這對父母拒絕醫師建議,堅持將孩子帶回家照顧。詎料,隔天男嬰便在租屋處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幹及胼胝體中度軸突損傷不治身亡。檢方偵查期間依兩人說法,認為男嬰可能因照顧不慎導致頭部撞擊硬物死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法官檢視法醫解剖報告發現,男嬰右側頂骨與顳骨交界處有面積達7.5乘7公分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側頂骨另有長達8.5公分的線性骨折,並伴隨雙側硬腦膜上腔出血及腦部嚴重腫脹。法醫鑑定指出,男嬰頭部雖有嚴重骨折,皮膚表面卻未見明顯破損或擦挫傷,傷勢並非一般跌落床鋪、碰撞家具、玩具擊中或徒手拍打所能造成;綜合傷勢型態研判,高度懷疑死者頭部兩側曾遭外力強力擠壓或撞擊,必須審慎追查是否涉及虐童案件。法官進一步指出,3個月大的嬰兒雖可短暫抬頭,但通常尚不具備自行翻身能力,即使意外跌落床鋪,也難以造成如此大範圍且同時出現在頭部兩側的複合性骨折。從傷勢分布及嚴重程度判斷,顯非單純意外所致,而是人為施力造成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法院認為男嬰傷勢已足以顯示有故意傷害情節,照顧者涉嫌凌虐幼童致死的嫌疑重大,決定將案件改依刑法「故意傷害兒童致死」重罪審理,並移送國民法官專庭,後續將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以釐清男嬰死亡真相及相關責任歸屬。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不爽被女友的寵物狗咬傷!板橋男竟持刀攻擊犬隻 動保處移送法辦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李姓男子,不滿被周姓同居女友養的狗QQ咬傷手腕,竟情緒失控拿水果刀劃傷狗狗的前肢,造成明顯傷口,地面也留下血跡。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獲報,立即協助犬隻送醫,除依法將飼主列為不得飼養犬貓名單,李男也因傷害動物移送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日前板橋區中正路一處民宅深夜發生犬隻受傷案件,動保處獲報後前往現場,發現犬隻前肢有明顯傷口,地面留有血跡,隨即協助送醫治療。經查,該犬隻係遭周姓飼主的李姓同居男友持水果刀傷害。動保處說,李男表示,當天他和周女返家時,想幫狗狗QQ蓋毛毯,卻遭狗狗咬傷手腕,隨後持曬衣桿驅趕時,又再被咬到,李男再清洗傷口期間,與犬隻互動時情緒失控,遂拿起水果刀攻擊QQ,造成牠前肢受傷。 動保處說明,依據《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另依同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損傷或功能喪失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動保處指出,李男持刀傷害動物已涉及刑事責任,動保處已函請警察機關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周姓飼主與李男未盡共同妥善照顧犬隻之責任,未考量犬隻生命安全,致所飼養動物遭受傷害,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依同法第32條規定,已將該犬隻予以沒入,並依第33條之1規定,將飼主列入不得飼養犬貓名單,並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動保處呼籲,如發現疑似虐待、傷害寵物等情形,可立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亦可使用「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平台,共同守護動物福祉。
狠心漁民!幼貓裝籠丟海還PO網炫耀 身分曝光下場慘了
高雄林園中芸漁港爆發虐貓事件,一名萬姓漁民將誤闖捕魚籠的幼貓連籠丟入海中,還拍片上網,引發眾怒;經通報後動保處與警方追查,男子已坦承行為,案件將依《動保法》偵辦。這段虐貓畫面在網路流傳,引起許多民眾憤怒,迅速延燒。畫面中,漁民發現籠內出現幼貓,不僅未予以救援,反而情緒失控,直接將整個捕魚籠丟入海中,並在影片中留下挑釁字句:「臭野貓,剛好浸豬籠,淹死你們」、「下去洗澡吧」…等語。虐貓漁夫的囂張行徑,迅速在網路延燒,引發網友撻伐;動保團體接獲通報後,透過影像與船隻資訊,鎖定地點位於高雄林園中芸漁港。高雄市議員黃文益介入關切,協同海洋局、警方與動保處追查,確認涉案船隻與船主身分。經聯繫與比對後,鎖定萬姓男子涉有重嫌。動保處隨即會同警方通知到案說明,男子已坦承為影片中的行為人,但否認造成貓隻死亡。警方與海巡人員也前往船隻查證,現場未發現人員與動物,後續確認貓咪仍在船上,已交由動保處安置。全案已完成筆錄,將依相關法規進一步處理。動保人士痛批行為殘忍,指出若致動物死亡恐涉刑責,呼籲應加重查辦。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致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猴硐貓村5貓「臉部遭噴辣椒水」眼睛睜不開 28歲男落網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10日發生虐貓事件,有民眾持辣椒水朝貓隻臉部噴灑,造成5隻貓咪眼睛嚴重不適,所幸經獸醫依生理食鹽水沖洗眼部,狀況已明顯改善。警方循線追查,在14日逮捕一名28歲李姓男子,李男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犯案,警詢後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猴硐貓公所10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10日下午4時至5時間,有人持辣椒水在猴硐貓村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目前公所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並蒐證,也希望遊客能提供有關可疑人物的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的事件,有5隻貓咪因此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經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駐點獸醫治療,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貓隻眼睛,目前狀況均已好轉,進食狀況正常。 新北市動保處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訪查週邊店家,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找人,最終鎖定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14日將李男帶回警局偵訊。李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透露是從百貨商行購買辣椒水,當時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對貓咪臉部噴灑辣椒水。警方訊後,依《動物保護法》將李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警分局強調,對於各類違法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也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如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強灌「70度麵湯」殺妻!狠夫辯:只想讓她服軟 家人怒揭1疑點
大陸陜西省渭南白水縣1名39歲吳姓女子去年和李姓丈夫爆發衝突,隨後不僅遭毆打,還被強灌高達70度的麵湯,不幸慘死。該案近日開庭,死者家屬透露,李男對於案發過程僅稱,他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相關說法讓人難以接受。《極目新聞》報導,吳女20多年前與李男結婚,2人一起住過廢棄校舍,走南闖北打工,存錢在老家蓋了房,陸續生下2個孩子。自從夫妻倆開始經營麵館後,家庭生活逐漸富裕起來,然而這一切卻在2024年9月4日淩晨歸零。當日,39歲的吳女在自家麵館身亡,犯罪嫌疑人李男被警方帶走。起訴書顯示,2024年9月4日淩晨,李男酒後與妻子因感情糾紛,在2人經營的白水縣杜康鎮「攢勁麵館」西邊臥室發生爭吵。李男先是使用鋼尺、皮帶、菜刀等工具,對吳女實施了毆打行為,後用麵湯澆灌並將其拖入鍋中,致其背部、小腿等部位多處受傷。經鑑定,被害人是因麵湯吸入呼吸道致死。李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24年9月5日被白水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逮捕。檢方認為,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死者弟弟透露,姊姊經營的麵館平時營業到晚上10點,隔天也不做早餐,但事發當日淩晨,廚房裡的麵湯溫度卻高達70攝氏度,讓他深感不解。全案近日開庭,李男當庭認罪,但對於案發過程,他僅稱自己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想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全案將於12日宣判。◎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