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
」 動保處 有期徒刑 虐貓 家暴 大陸
奪冠夜成忌日!16歲田徑新星遭刺殺 斷氣前喊「媽媽我好疼」家屬崩潰
中國大陸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前旗16歲高中生瑞瑞(化名),5月23日才在全旗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與隊友奪下男子4×100公尺接力冠軍,當晚與友人聚餐慶祝後,卻在巷口遭一名36歲男子持刀刺傷胸口,經搶救仍因右肺破裂、大量失血不幸身亡。案件近日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死者家屬呼籲將涉嫌罪名由「故意傷害」改為「故意殺人」,要求依法嚴懲凶嫌。綜合陸媒報導,瑞瑞今年3月才滿16歲,是烏拉特前旗一所高中學生,也是家中獨子,今年3月底正式註冊成為國家田徑運動員,平日由祖父母照顧,最大的夢想是考上北京體育大學。瑞瑞母親史女士表示,因運動會比賽場地距離祖父母住家較遠,加上兒子賽前訓練辛苦,因此5月22日晚間同意他住在一名從國中就相識的同學家,方便隔天參加比賽。5月23日,瑞瑞與隊友勇奪接力賽冠軍,當晚還開心與母親視訊分享喜悅,並傳送自己接受當地文旅單位採訪的影片。史女士回憶,當時叮囑兒子聚餐後早點回去休息,兒子也答應了,沒想到這竟成了母子最後一次聯繫。事後家屬得知,由於借宿同學隔天還有比賽,因此先返回住處休息,瑞瑞則與其他高年級學生共10人前往另一處聚會地點。凌晨2時左右,一行人來到當地一處巷內營業場所,據稱有人在其中一間店面門口拍門嬉鬧,隨後一名36歲男子持刀從店內走出,在巷口刺傷瑞瑞。瑞瑞今年3月底正式註冊成為國家田徑運動員,不料卻慘死刀下。(圖/翻攝自微博)史女士表示,自己當天凌晨2時27分接獲通知後,立刻驅車100多公里趕往醫院。她見到兒子時,瑞瑞已躺在加護病房,因失血過多準備轉院治療。孩子只對她說了「媽媽,我好疼」、「想喝水」,之後便因傷勢過重離世。根據驗屍結果,瑞瑞因銳器刺入右胸,造成右肺破裂及大量出血死亡。史女士指出,事發場所已營業超過20年,案發後仍持續營業。她與律師至今未看過完整監視器畫面,只看見兒子倒地後的影像,無法確認拍門過程及行兇經過。她也表示,當地不少青少年都知道該場所風氣複雜,過去曾發生工作人員持刀恐嚇青少年的情況。「孩子拍門嬉鬧確實有錯,我們願意承認,但錯不至於賠上一條命。」史女士哽咽表示,兒子生前才在家長會告訴她,希望考上北京體育大學,也打算加強數學成績,沒想到短短幾天後人生戛然而止。警方案發當天已逮捕涉嫌行凶的36歲男子,目前依涉嫌故意傷害罪偵辦。死者家屬代理律師證實,全案已於7月9日移送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家屬已正式向檢方提出意見書,要求將案件改依故意殺人罪起訴,並建請依法從重量刑。目前檢方尚未公布案件定性及起訴內容,至於涉案營業場所的經營性質是否合法、嫌犯持刀原因,以及場所經營者是否須承擔相關責任等問題,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
拍虐貓片惹眾怒!台南男「公開住址挑釁」遭動私刑慘了 動保處發聲
台南永康區41歲李姓男子涉嫌連日拍攝虐貓影片並上傳網路,引發網友撻伐。李男隨後公開住址及身分證資訊,引來民眾上門砸雞蛋、撒冥紙,甚至遭人毆打受傷。對此,台南市動保處表示,目前已緊急安置屋內2隻貓、3隻狗,初步無明顯外傷,後續將調查是否涉及虐待動物,若違法最高可裁罰7.5萬元。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於6月25日接獲通報,指稱永康區1名男子於社群平台發布疑似虐待寵物貓影片。動保處當日即會同永康分局警方多次到場稽查,並於隔日(26日)扣留影片中的2隻貓及該戶家中3隻犬,防止動物持續處於不當飼養風險。動保處指出,依據該飼主社群平台影片可見貓隻遭到飼主控制並有敲打頭部等動作,顯示飼主有故意傷害動物之行為舉動及不當言詞。動保處已在警方協助下進入飼主住家,扣留並帶回影片中的2隻貓隻,同時扣留該住戶家中的3犬隻,目前均已安置在動物之家。台南永康區驚傳涉虐貓,動保處會同警方強勢查辦。(圖/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供)動保處說明,依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將可依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以及依同法第32條沒入。動保處將持續追查及釐清事情真相,本案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嚴懲不貸。動保處呼籲,飼主應善盡照顧責任,提供寵物適當生活環境,切勿忽視飼養及管理義務。如民眾發現疑似不當飼養情形,可撥打1959動保專線或動保處辦公室電話(06-2130958)通報,共同維護動物的基本生存權益。台南永康區驚傳涉虐貓,動保處會同警方強勢查辦。(圖/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供)
「江湖最後一個大嫂」判了!遞槍助夫越獄爆紅亞洲 最終重判8年
去年11月震驚柬埔寨全國的柴楨省法院持槍劫囚案,歷經數個月調查與審理後終於宣判。當時因親手遞槍協助丈夫越獄而爆紅、被網友封為「江湖最後一個大嫂」及「東南亞第一深情」的越南籍女子阮氏海雲,最終因共謀持槍越獄、非法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被認定為整起案件主謀的丈夫龐萬寶,則因持槍越獄、襲警、企圖謀殺及非法買賣武器等多項罪名,被重判14年監禁。這起宛如電影情節般的劫囚事件,也正式畫下句點。監視器拍下龐萬寶接槍後率眾逃離法院畫面,震驚柬埔寨社會。(圖/翻攝自柬中時報)綜合《柬中時報》等媒體報導,案件發生於2025年11月18日。當時因涉嫌毒品販運及非法拘禁而遭羈押候審的越南籍男子龐萬寶(Pham Van Bao),被押解至柬埔寨柴楨省初級法院出庭應訊。為了協助丈夫脫逃,阮氏海雲早在案發前數日便展開周密規劃,不僅提前租用車輛、入住法院附近旅館觀察周邊環境與押解路線,還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以1500美元(約新台幣4.4萬元)購買一把K54手槍,並安排接應車輛及逃亡動線。案發當天,阮氏海雲騎乘機車進入法院停車場附近等待時機。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押解囚犯的警車駛入法院後,她立刻鎖定丈夫所在位置。就在龐萬寶一下車的瞬間,阮氏海雲迅速從衣物內掏出預藏的K54手槍交到丈夫手中。整個遞槍過程僅數秒鐘,現場押解人員幾乎來不及反應。警方指出,龐萬寶取得槍枝後立即持槍威脅押解警員及法院人員,過程中還涉及襲警行為,隨後帶領另外5名在押囚犯衝出法院大門,並與接應人員會合,搭上預先安排好的車輛逃離現場。從遞槍、控制現場到集體逃脫,整起劫囚過程不到1分鐘,誇張程度被當地媒體形容猶如黑幫電影橋段。監視器畫面曝光後迅速在大陸、越南及東南亞各地社群平台瘋傳。由於阮氏海雲外貌亮眼,加上冒險協助丈夫逃亡的舉動,被部分網友解讀為「為愛不顧一切」,甚至冠上「江湖最後一個大嫂」、「東南亞第一深情」等稱號,一度成為網路熱門話題。不過隨著警方公布更多案情細節,外界也逐漸發現這並非浪漫愛情故事,而是一場經過精心策劃的武裝越獄行動。警方在案發後立即展開大規模追捕,並於數小時內成功攔截所有逃亡人員。包含龐萬寶、阮氏海雲及其餘逃脫囚犯、接應人員全數遭到逮捕。後續警方並在附近林區起出涉案K54手槍,以及裝有7發子彈的彈匣,成為檢方起訴的重要證據。根據法院最新判決結果,全案共有8名被告遭起訴。龐萬寶與越南籍共犯黎文天豐(Le Van Thien Phuong)因策劃及實施持槍越獄、襲警、企圖謀殺、非法買賣武器及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雙雙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阮氏海雲與阮文興(Nguyen Van Sueng)則因向越獄人員提供協助、共謀持槍越獄、非法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處8年監禁。此外,兩名柬埔寨籍被告分別因持槍越獄、故意傷害及非法買賣武器等罪名,被判處9年及18個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被告,法院公布的判決內容並未揭露具體罪名與刑期。曾被部分網友浪漫化的「大嫂救夫」故事,最終仍回到法律審判,也讓這起轟動亞洲的持槍劫囚案以重刑收場。
法鬥滿身壁蝨遭遺棄雨中慘死! 網爆料:飼主常不給食物和水
屏東縣長治鄉近日爆出虐狗案,一隻名為「貝果」的法國鬥牛犬,長期遭飼主不當對待,不僅不給食物和水,還將狗放在大雨中淋雨,待小狗的遺體被發現時,已經全身爬滿壁蝨、皮膚潰爛。對此,屏縣府農業處回應,已將犬隻送交法醫檢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如調查確認飼主有不當對待等情事,將依規定開罰。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飼主一家自2025年5月搬過去,而附近鄰居觀察,法鬥「貝果」不僅腳受傷不良於行,全身還爬滿壁蝨,且飼主會將貝果栓在戶外,常常不給食物和水,鄰居上前提醒,飼主卻說「狗是兒子養的,我很討厭狗,看能不能渴死最好」。原PO提到,後來鄰居看不下去趕緊給牠飼料和水,但最近連日大雨影響,貝果的身體撐不住,飼主還將貝果丟在大雨中淋雨,直到6月16日發現時,已經是冰冷的屍體。原PO說,通報屏東動物防疫所後,對方由於在現場沒看到貝果,因此未追問貝果的下落,不僅沒有開罰飼主,更沒有請飼主到案說明,「貝果最後是拖著被壁蝨啃咬的身體,最後死在雨中」、「拜託大家幫貝果伸冤,一定要追究飼主虐待貝果的責任」。對此,里港警分局回應,6月16日接獲民眾報案,已依動物保護案件處理程序受理,並同步通報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交由主管機關接手調查釐清案情。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則表示,動保科6月17日獲報後,正式介入調查,並將死亡犬隻送往台大動物法醫研究室進行檢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後續將依調查結依法處置。若查證飼主涉及虐待或故意傷害動物致死,可依《動物保護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農業處說明,如確認飼主於動物生前將動物遺棄致其死亡,另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動物死亡或遭遺棄、任意棄置,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裁罰。
狠父母虐死3月大男嬰?頭骨遭擠壓粉碎骨折 法官打臉檢方改重罪送國民法庭
高雄一對顏姓、李姓父母涉嫌虐死未滿3個月大的親生男嬰,檢方原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男嬰頭部傷勢遠超一般意外所能造成,頭骨甚至出現兩側受力導致的粉碎性及線性複合骨折,法官認定疑有故意施暴情節,罕見主動變更起訴法條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並裁定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判決指出,2021年11月間,顏男與李女帶著未滿3個月大的男嬰前往醫院施打預防針,醫師發現男嬰耳後有大面積紫羅蘭色瘀血,懷疑傷勢不單純,當場建議住院檢查,但這對父母拒絕醫師建議,堅持將孩子帶回家照顧。詎料,隔天男嬰便在租屋處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幹及胼胝體中度軸突損傷不治身亡。檢方偵查期間依兩人說法,認為男嬰可能因照顧不慎導致頭部撞擊硬物死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法官檢視法醫解剖報告發現,男嬰右側頂骨與顳骨交界處有面積達7.5乘7公分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側頂骨另有長達8.5公分的線性骨折,並伴隨雙側硬腦膜上腔出血及腦部嚴重腫脹。法醫鑑定指出,男嬰頭部雖有嚴重骨折,皮膚表面卻未見明顯破損或擦挫傷,傷勢並非一般跌落床鋪、碰撞家具、玩具擊中或徒手拍打所能造成;綜合傷勢型態研判,高度懷疑死者頭部兩側曾遭外力強力擠壓或撞擊,必須審慎追查是否涉及虐童案件。法官進一步指出,3個月大的嬰兒雖可短暫抬頭,但通常尚不具備自行翻身能力,即使意外跌落床鋪,也難以造成如此大範圍且同時出現在頭部兩側的複合性骨折。從傷勢分布及嚴重程度判斷,顯非單純意外所致,而是人為施力造成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法院認為男嬰傷勢已足以顯示有故意傷害情節,照顧者涉嫌凌虐幼童致死的嫌疑重大,決定將案件改依刑法「故意傷害兒童致死」重罪審理,並移送國民法官專庭,後續將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以釐清男嬰死亡真相及相關責任歸屬。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不爽被女友的寵物狗咬傷!板橋男竟持刀攻擊犬隻 動保處移送法辦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李姓男子,不滿被周姓同居女友養的狗QQ咬傷手腕,竟情緒失控拿水果刀劃傷狗狗的前肢,造成明顯傷口,地面也留下血跡。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獲報,立即協助犬隻送醫,除依法將飼主列為不得飼養犬貓名單,李男也因傷害動物移送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日前板橋區中正路一處民宅深夜發生犬隻受傷案件,動保處獲報後前往現場,發現犬隻前肢有明顯傷口,地面留有血跡,隨即協助送醫治療。經查,該犬隻係遭周姓飼主的李姓同居男友持水果刀傷害。動保處說,李男表示,當天他和周女返家時,想幫狗狗QQ蓋毛毯,卻遭狗狗咬傷手腕,隨後持曬衣桿驅趕時,又再被咬到,李男再清洗傷口期間,與犬隻互動時情緒失控,遂拿起水果刀攻擊QQ,造成牠前肢受傷。 動保處說明,依據《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另依同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損傷或功能喪失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動保處指出,李男持刀傷害動物已涉及刑事責任,動保處已函請警察機關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周姓飼主與李男未盡共同妥善照顧犬隻之責任,未考量犬隻生命安全,致所飼養動物遭受傷害,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依同法第32條規定,已將該犬隻予以沒入,並依第33條之1規定,將飼主列入不得飼養犬貓名單,並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動保處呼籲,如發現疑似虐待、傷害寵物等情形,可立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亦可使用「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平台,共同守護動物福祉。
狠心漁民!幼貓裝籠丟海還PO網炫耀 身分曝光下場慘了
高雄林園中芸漁港爆發虐貓事件,一名萬姓漁民將誤闖捕魚籠的幼貓連籠丟入海中,還拍片上網,引發眾怒;經通報後動保處與警方追查,男子已坦承行為,案件將依《動保法》偵辦。這段虐貓畫面在網路流傳,引起許多民眾憤怒,迅速延燒。畫面中,漁民發現籠內出現幼貓,不僅未予以救援,反而情緒失控,直接將整個捕魚籠丟入海中,並在影片中留下挑釁字句:「臭野貓,剛好浸豬籠,淹死你們」、「下去洗澡吧」…等語。虐貓漁夫的囂張行徑,迅速在網路延燒,引發網友撻伐;動保團體接獲通報後,透過影像與船隻資訊,鎖定地點位於高雄林園中芸漁港。高雄市議員黃文益介入關切,協同海洋局、警方與動保處追查,確認涉案船隻與船主身分。經聯繫與比對後,鎖定萬姓男子涉有重嫌。動保處隨即會同警方通知到案說明,男子已坦承為影片中的行為人,但否認造成貓隻死亡。警方與海巡人員也前往船隻查證,現場未發現人員與動物,後續確認貓咪仍在船上,已交由動保處安置。全案已完成筆錄,將依相關法規進一步處理。動保人士痛批行為殘忍,指出若致動物死亡恐涉刑責,呼籲應加重查辦。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致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猴硐貓村5貓「臉部遭噴辣椒水」眼睛睜不開 28歲男落網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10日發生虐貓事件,有民眾持辣椒水朝貓隻臉部噴灑,造成5隻貓咪眼睛嚴重不適,所幸經獸醫依生理食鹽水沖洗眼部,狀況已明顯改善。警方循線追查,在14日逮捕一名28歲李姓男子,李男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犯案,警詢後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猴硐貓公所10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10日下午4時至5時間,有人持辣椒水在猴硐貓村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目前公所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並蒐證,也希望遊客能提供有關可疑人物的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的事件,有5隻貓咪因此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經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駐點獸醫治療,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貓隻眼睛,目前狀況均已好轉,進食狀況正常。 新北市動保處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訪查週邊店家,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找人,最終鎖定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14日將李男帶回警局偵訊。李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透露是從百貨商行購買辣椒水,當時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對貓咪臉部噴灑辣椒水。警方訊後,依《動物保護法》將李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警分局強調,對於各類違法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也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如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強灌「70度麵湯」殺妻!狠夫辯:只想讓她服軟 家人怒揭1疑點
大陸陜西省渭南白水縣1名39歲吳姓女子去年和李姓丈夫爆發衝突,隨後不僅遭毆打,還被強灌高達70度的麵湯,不幸慘死。該案近日開庭,死者家屬透露,李男對於案發過程僅稱,他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相關說法讓人難以接受。《極目新聞》報導,吳女20多年前與李男結婚,2人一起住過廢棄校舍,走南闖北打工,存錢在老家蓋了房,陸續生下2個孩子。自從夫妻倆開始經營麵館後,家庭生活逐漸富裕起來,然而這一切卻在2024年9月4日淩晨歸零。當日,39歲的吳女在自家麵館身亡,犯罪嫌疑人李男被警方帶走。起訴書顯示,2024年9月4日淩晨,李男酒後與妻子因感情糾紛,在2人經營的白水縣杜康鎮「攢勁麵館」西邊臥室發生爭吵。李男先是使用鋼尺、皮帶、菜刀等工具,對吳女實施了毆打行為,後用麵湯澆灌並將其拖入鍋中,致其背部、小腿等部位多處受傷。經鑑定,被害人是因麵湯吸入呼吸道致死。李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24年9月5日被白水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逮捕。檢方認為,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死者弟弟透露,姊姊經營的麵館平時營業到晚上10點,隔天也不做早餐,但事發當日淩晨,廚房裡的麵湯溫度卻高達70攝氏度,讓他深感不解。全案近日開庭,李男當庭認罪,但對於案發過程,他僅稱自己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想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全案將於12日宣判。◎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山西「寵物狗咬人」引發1死3傷!飼主率眾上門打砸遭反殺 死者妻:後悔不該砸窗
今年1月,在中國山西省長治市曾發生一起由「寵物狗咬人」引發的血案。本案源於鄰里間因為一隻咬人的寵物狗所引發的衝突,最終卻造成1死3傷的悲劇,兒子被咬的被告人申某還在飼主郭某率眾上門打砸時持刀反擊,最終造成郭某死亡,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今日(13)上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省理,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發生在今年1月30日(正月初二)。當日,被告人申某的兒子與朋友外出時,被鄰居郭家栓在路邊的狗咬傷,申某兒子情急之下將狗摔死。事件發生後,申某兒子將此事告訴母親,申某妻子決定報警要求協商處理,申某兒子也在派出所等待鄰居郭家人到場,但郭家始終並未配合前往派出所。當日晚間7點許,郭家的女主人趙女士帶著2人闖到申家「理論」,期間砸破了申家的玻璃、踹開了大門,與在家的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接著,郭家的男主人郭某也帶著2名女兒進入申家,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混亂中,申某從窗台上拿起一把剔骨刀胡亂揮刺,造成郭家4人被刺傷,郭某則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事後的鑑定報告則指出,郭某身上有9處刀傷,由於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克死亡。對此,被告申某一方堅稱事發時面臨郭家多人強行闖入和毆打,申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申某的女兒回憶,當時郭家破門而入,鄰居曾試圖勸架,但隨後郭某也進入申家,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她表示,父親在打鬥中頭部鼻骨受傷。目前,申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受害者郭某的妻子趙女士則透露,被摔死的是一隻2歲的土狗。對於為何不去派出所處理,她解釋稱:「打死一條小土狗,家門開著說一聲就行,還需要去警局?」她坦言當晚本只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丈夫郭某最初並不想追究。然而,郭某隨後進入申家即遇害,「我和孩子去拉他的時候,我胳膊也被扎了一刀,孩子也被捅了」。趙女士事後才自責地表示,當初不該去砸玻璃,或許就不會發生慘案,並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據悉,申、郭兩家人本是住在前後院的鄰居,雙方都表示案發前並無矛盾。但在事件發生後,申某被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郭家3人則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另案被提起公訴。這起案件在今日進行一審,《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本案並未當庭作出判決,庭上雙方爭議焦點為申某行為是否足以構成「正當防衛」,檢方堅持主張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導致1人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申某律師則告訴媒體,事發當時現場環境混亂且黑暗,申某在情急中並未意識到自己抓到的是一把刀,胡亂揮刺下造成傷亡。對於正當防衛的辯詞,趙女士仍向媒體表示不認同。她主張自己僅是砸破了對方家的玻璃,而丈夫則是上門理論,「我老公被捅了這麼多刀,怎麼對方還成了正當防衛?」又對自己強闖申家的行為辯解,「我砸了玻璃,該我賠償的賠償,不至於把我老公捅死吧?」認為對方也要負責。這起案件引起中國網友關注,不過網友基本一面倒的留言力挺申家,「這是入室打砸遭到反殺,不是什麼上門理論!」、「這都不是正當防衛,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當防衛了。」、「妻賢夫貨少,論有個好老婆的重要性。」、「申某一家從頭到為都是受害者吧,希望法律成有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郭某妻子趙女士事後才「後悔」不該砸玻璃的行為,網友也譏諷表示:「典型無理還要鬧三分的潑婦。」、「你不能只有在打不過人家的時候才表示後悔。」
23歲女交往富二代遭家暴後胸口挨刀亡 1原因法院判男友無罪!家屬崩潰
相愛容易相處難!大陸大連一名23歲女子與富二代男友發生爭執後,胸口中刀身亡,但法院認定她是輕生,一審宣判男方無罪;案件經死者家屬上訴後,近日二審法院再度維持原判,讓死者姊姊強烈不滿,考慮申請再審為妹妹討公道。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死者徐園(化名)於2022年4月26日凌晨被送到大連市普蘭店區中心醫院時,胸口仍插著一把水果刀且全身是血,搶救後宣告不治,得年23歲。最詭異的是,將徐園送醫的人正是她交往僅2個月、同居半個月的富二代男友單某。事發當晚,情侶倆在家中爭吵後衝突升級,從屋內延續到住處外。據判決書指出,單某曾對徐園言語侮辱甚至出手毆打,造成女方臉部與身體多處傷痕;在爭吵後,單某稱女友返回屋內後,竟拿起水果刀刺向自己胸口。在警方初步調查時,單某聲稱女友是輕生。經鑑定後,徐園死因為利器刺胸導致左肺與心臟破裂大量出血;屍檢同時發現她的眼睛、鼻子、耳朵及四肢有鈍器傷,推測是徒手擊打造成,但其上衣並無破損痕跡。由於現場僅有徐園和單某,沒有第三者能證明實際過程。案發後,單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遭起訴。2023年9月,大連市普蘭店區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法院指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死者有輕生傾向,單某亦無法預見她會以持刀自戕的方式結束生命,兩者之間不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關係。然而法院同時認為,單某在事後有撥打急救電話並協助送醫,已盡到基本救助義務。對於法院判決,檢方和家屬皆不服,提起抗訴,主張單某對死者施暴,導致矛盾升級並間接造成悲劇,應依「過失致人死亡罪」追責。不過,近日法院進行二審,最終仍維持原判,駁回抗訴。死者胞姊徐女得知結果難以接受,強調案發現場疑點重重,她也指出,徐園生前常被男友打罵,案發前一個星期還曾被單某酒後施暴。據判決書,單某過去曾3度因暴力犯罪入獄,包括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2021年也因毆人被拘留15日。徐女並透露,警方曾3度進行屍檢,第二次鑑定結果指出「傷口可能為本人形成,但不排除他殺」,但最終調查報告卻改成「輕生」,讓家屬難以信服。她痛批,「妹妹身上全是傷,怎麼會自己拿刀插胸?」報導中也提到,徐園生前有輕度焦慮、失眠狀況,但醫師及友人皆證實她沒有自殘或輕生傾向。家屬質疑法院過度依賴單方供述、忽視暴力事實,並強調將諮詢檢方意見,準備申請再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嚴懲虐殺動物!藍綠立委皆提修法力拚本會期三讀 最重擬判刑7年
近年在台灣飼養貓、狗等陪伴動物的人數明顯增加,動保議題受社會關注,然而卻屢次發生虐待動物等案件,近期包括移工將倉鼠丟入馬桶沖掉還Po上網、南投假動保人士陳姓男子虐待犬貓致死案等,而施虐者付出輕微代價後就能重返社會。對此,藍綠立委日前皆已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將虐待或虐殺動物的刑度和罰金提高,並送交經濟委員會審查,將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綠委吳沛憶等16人提案指出,美國「防止虐待和折磨動物法案」將故意殺害動物視為聯邦重罪,並對犯罪者處以最高7年刑期,因此將《動保法》第25條規定的有期徒刑,刑度由2年以下,上修至7年以下。綠委郭昱晴等人的提案版本,刑度則由「2年以下」上修至「3年以下」,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綠委張宏陸版本,刑期則上修至5年以下,併科罰金提高為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以下,並將《動保法》25條之一「使用藥物、槍枝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併入,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得易科罰金,以期有效嚇阻對潛在違法者,尤其是針對具有再犯前科、預謀虐殺、或公開社群平台直播虐待過程者。國民黨部分,提出虐殺動物刑責加重的藍委包括林思銘、葉元之、洪孟楷、楊瓊瓔等人。洪孟楷版本要求,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有任一情事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提高至30萬至300萬。林思銘、葉元之版本也同要將最高刑期調高至5年,不過罰金起跳金額上升至50萬。楊瓊瓔則與郭昱晴同調,將最高刑責提高至3年、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人間煉獄!花蓮男留3貓1狗後失聯 毛孩在租屋處慘遭活活餓死
花蓮縣38歲洪姓男子1年多前租下高雄市鼓山區的房子,卻在租約未到期前失聯,房東入內查看,發現房間內宛如人間煉獄,4隻毛孩在房內慘遭活活餓死,屍水更滲透進剛裝潢好的木質地板,清理費高達10萬元,高雄市動保處則已介入,將著手緝凶,並將毛孩遺體帶回冰存。據了解,洪男1年多前與另名男子一同搬入,近日卻無故失聯,房東多次聯繫都未獲回應,房東驚覺有異、入室查看,發現室內髒亂不堪、滿地排泄物,角落還有4隻毛孩遺體.房東發現有3貓1狗被洪男留下,疑似是過久沒進食而遭活活餓死,屍水更滲透到剛裝潢好的木質地板,清理費高達10萬元,房東對毛孩遭受虐待心痛不已,已通報動保處,並將舉辦法會超渡枉死貓狗。高雄市動保處表示,21日接獲房東通報,進入現場後陷3貓1狗屍體皆已腐爛,已將其帶回冰存,22日由房東提供房客租賃契約,後續將發文請房客到案說明。動保處表示,因本案造成3隻貓及1隻狗死亡,依據動保法第5條: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保法第25條: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本案後續朝向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高雄旗山知名碗粿店疑虐貓 動保處前往稽查!3貓被帶往醫院觀察
高雄市旗山老街一間知名碗粿店疑似虐貓,引發地方關注,動保處於昨(21)日接獲檢舉後前往稽查,發現3隻貓飼養環境惡劣,雖無明顯外傷,但已被帶往動物醫院留置觀察,飼主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動保處指出,昨日接獲檢舉後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環境髒亂、氣味刺鼻,3隻貓雖未受外傷,但顯見照護不當;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飼主應避免動物遭受騷擾或虐待,若故意傷害動物,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若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主管機關可逕行沒入動物,並禁止該飼主再飼養或認養寵物。據了解,該碗粿店事件曝光後已關門停業,鐵門上甚至被民眾丟雞蛋;附近居民表示,常常經過該店家,每次都看見不一樣的貓咪,碗粿店的環境很糟,貓砂盆下面很髒很臭,她懷疑貓咪都已遭到不測。動保處強調,將持續追蹤檢查結果,並依法裁罰,呼籲飼主善盡照護責任,提供乾淨、安全的飼養環境,共同維護動物福利。
澳洲墨爾本隨機傷人!台女路上被突襲「刺穿肺部」 監視器畫面曝
本月2日清晨7點40分左右,澳洲墨爾本市中心的交叉路口驚傳隨機傷人事件。一名36歲來自台灣的賴姓女子,擔任壽司師傅,當時正準備前往工作地點,卻遭一名陌生女子從背後突襲持刀刺傷胸口,導致她肺部塌陷並出現氣血胸,所幸經送醫急救後已脫離險境,目前出院返家休養。根據外媒報導,事發地點為墨爾本中央商務區的小伯克街(Little Bourke Street),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從賴女背後靠近後,突然掏出利刃刺向其右胸。警方迅速逮捕32歲嫌犯達魯(Lauren Darul),據悉她當時正因其他案件處於保釋期間,並入住距離案發地點僅40公尺的公共住宅,該住宅為市議會提供予無家可歸者居住之處。案發後,路過民眾見狀隨即上前協助止血、報警並通報救護車,成功為傷者爭取急救時間。賴女經清創及胸腔引流手術後,目前身體狀況穩定,但醫師評估至少需一至兩個月才能完全康復。事發兩週後,賴女對媒體表示,她至今仍身心俱疲,並對所居住的社區產生不安與恐懼感,已決定搬離原住處。同時,她也透過「犯罪受害者援助法庭」申請心理及經濟支援,並公開呼籲「司法系統應將社區安全列為優先考量」。賴女指出,她事後才得知行兇者正居住在鄰近的公共住宅,該處是當地政府安排給遊民的安置住所。她感嘆,曾經熟悉且安心的生活環境,如今不再讓人感到安全。達魯目前遭控「故意傷害」與「保釋期間再犯」等罪名,檢方已正式起訴。案件曝光後,在澳洲社會引發廣泛關注與不安。反對黨領袖巴廷(Brad Battin)抨擊維多利亞州治安惡化,稱該州已淪為「全國犯罪之鄉」。聯邦參議員麥肯錫(Bridget McKenzie)則批評,「在白天於市中心發生這類事件,反映社會正逐漸失控」。對此,維州州長艾倫(Jacinta Allan)嚴正譴責暴力行為,強調「在公共場所施暴者不該出現在街頭」,並向受害者表達慰問之意。據維州警方統計,當地過去一年刑案數量攀升近16%,公共安全問題已成為民眾最關注的社會議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