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
」 最高行政法院 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處分 NCC
李晶玉哽咽曝彭文正遭「不公平待遇」 鬆口:老公很好、也很想回家
媒體人李晶玉今(4日)現身由黃國倫、寇乃馨夫婦與佳音教會共同主辦的「2025聖誕文化藝術嘉年華」記者會,久未在台亮相的她透露,近年主要在北美優視頻道UChannelTV工作,此次是代表電視台返台採訪,「我會兩邊跑,此次會在台灣停留一個月」,她說暑假都帶孩子回台學中文,也不排除上節目分享近況。李晶玉的丈夫彭文正,先前因長期質疑前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實性,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1984年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彭文正因誹謗蔡英文案遭檢方起訴,2021年6月赴美後兩度未到庭而遭通緝至今;又因護照到期申請換發遭拒,他向外交部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1月23日判他敗訴確定。被問到彭文正目前狀況,李晶玉表示:「老公很好,在家裡做新節目,做新聞人該做的事,他還喜歡種水果。」她指控彭文正遭遇「不公平待遇」,提到:「回台灣要請問賴清德,資料封存那麼久,趁我們陪小孩去美國時通緝,連開庭時間都不能商量,網路開庭也不行。我尊重他(彭文正)的言論自由,他受了很多委屈」。對於老公是否想返台,她哽咽地說:「當然!他工作這麼久,知道每個人做事情都會有後果,這是我很尊重他的地方。」但談到蔡英文論文爭議,她直言:「為什麼找不到她的論文?最後看到的也不是正式的。這不應該問我,我也是三個問號。」
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草案逕付二讀 黨產會:深感遺憾
關於今(2)日立法院國民黨、民眾黨委員合力通過由游顥委員領銜提案修訂《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下稱《黨產條例》),逕付二讀,意圖將中國青年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之外一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此表達深切遺憾,並以《黨產條例》主管機關之地位向全體國民說明。黨產會表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依法成立黨產會並由黨產會依法調查救國團以來,已歷九年餘。救國團對於本會認定其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之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刻正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黨產會說,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然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無誤。黨產會再指,其次,假設救國團如其所宣稱一般,「曾隸屬於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試問,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之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該團執行任務之剩餘財產?更且,在歷經數年的調查過程與訴訟中,救國團始終未曾針對黨產會依據政府、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認定國民黨以其執政之優勢,為救國團不當自國家取得財產部分,做出合理之反駁。最後,黨產會表示,在黨產會歷經數年的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參與各種黨國威權時期的校園監控活動之證據。證據顯示,救國團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校園師生、社團進行長期的監控,救國團對於此類活動,歷年來皆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等說詞迴避責任。
獨/驚傳又有法官過勞送醫急救! 中高行審判長蔡紹良急診住院
日前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在辦公室昏倒後,又傳出法官身體不適送醫的消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蔡紹良昨晚在法院辦公室加班,突感身體不適,勉強返家後,緊急送醫急診,目前仍在醫院檢查,希望盡速找出病因。據了解,曾任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的蔡紹良,目前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平時工作認真,經常加班到半夜,是行政法院內公認認真負責的好法官,平常也有運動習慣,不料昨晚送醫急救,不少行政法院法官得知後,相當驚訝,希望他早日康復。去年士林地院法官輕生、高等法院法官於辦公室昏倒,又分別傳出最高法院和行政法院法官病倒,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曾指出,「這些事件不是偶發,而是整個司法體制發出的瀕死警訊。」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呼籲正視法官勞動條件以及健康危機,讓法官能在有尊嚴與健康的前提下,繼續為社會實踐公平與正義。
台大性平會委員違法代理「處分遭撤銷」 教育部:應依法補正
台灣大學一名女博士生3年前指控遭舍監性騷擾,向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提出申訴,但校方性評會調查後認定不成立,女學生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性平會3名委員違法代理出席,撤銷性平會處分。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台大應該要就法論法,程序上若有疏漏,應該依法補正、改進。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公聽會前受訪表示,針對台大性平案,台大性平會程序上確實有需要補正,性平會議組成應該要親自參加,不能代理,看起來台大性平案決議過程有委員沒親自出席,由代理參與會議,台大應該要就法論法,認真審酌最高行政法院所提決議,受害學生希望學校不要提上訴也有一定道理。台大回應,此案已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主因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未對性騷擾不成立的調查報告表示意見,而是用性平會委員不可由他人代理的理由撤銷處分,此見解於法理上有重大爭議,也與現行的「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規定矛盾,並對教育現場實務有重大衝擊,因此台大希望能上訴到最高法院,請求釐清此法律爭議。◎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鐵產工「依法休假案」敗訴 展開100小時行動!台北車站大廳抗議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依法休假案」二審日前敗訴,不滿判決結果,今起在台北車站展開100小時絕食行動,抗議判決打壓勞工、交通部與台鐵改革被動。到場聲援的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揚言此案若沒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激烈抗爭。台鐵公司回應,相關出勤制度都依勞基法辦理,尊重司法判決,對於同仁意見,將以開放態度持續溝通與傾聽。台鐵產工回顧,2017年由於與台鐵局爭取血汗班表改革、待遇改善,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行動」,以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方式向台鐵資方施壓,最終雖然成功爭取到班表改制、設置夜點費等改善,但有337名員工在後續遭到台鐵局打壓懲處,從此展開長達將近10年的救濟之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工會勝訴,更一審判工會部分勝訴,事後台鐵、勞動部提出上訴後翻盤,最高法院改判工會和337名員工敗訴。台鐵產工今上午10時啟動絕食100小時行動至11月10日抗議。台鐵產工祕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班表與待遇改革,都是工會大大小小的抗爭和2017年依法休假行動,及員工冒著被懲處打壓的風險爭取來的,且政府從頭到尾都是被動調整員工待遇,工會展開10年的依法休假訴訟敗訴,國家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此判決,帶頭打壓追求改革的勞工,今天起將以絕食行動抗議最高行政法院離譜且無理的判決。朱智宇說,這場判決不僅是對依法休假懲處合不合法的界定,更影響未來全台工會與1000萬勞工國定假日休假權利,這場司法救濟尚未結束,已經團結的工人不會因為國家的判決再跪回去,產工將會捍衛勞工休假權益並堅持到最後。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提到,前2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都認同不能用慣例和工作契約排擠勞工權益,但最高法院卻認為勞工違反程序,法律審查擴大檢視,讓工作慣例位階高過法律,違反國定假日雇主要取得勞工同意才能出勤規定,台鐵員工長期被資方打壓,犧牲健康和家庭完成國家運輸,這些沉默不是同意,而是對資方的恐懼,工會將會代表336名(1名已逝世)被打壓員工展開絕食抗議,對台鐵和國家宣告,台鐵工人不會被打垮,也不會成為待宰的畜牲,將持續推動台鐵改革。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也說,呼籲政府不要打壓,勞工辛苦抗爭,好不容易取得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只要這件事沒有落幕、沒有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進行更激烈抗爭。台鐵產工總結絕食4大目的,包括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挑勞工案件開刀;抗議最高行政法院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勞工;抗議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後,對台鐵改革依然被動;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對此,台鐵公司回應,台鐵全時肩負全台鐵道運輸重責,以安全穩定為首要原則,相關出勤制度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台鐵公司強調,對於每一位同仁的各項意見與訴求,公司始終秉持開放態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溝通與傾聽,促進勞資和諧,維護員工權益與安全運輸服務。
高教酷斯拉1/苦熬七年官司慘遭駁回 清大併竹教大爆黑箱芭樂票
少子化浪潮逐步席捲高教,大專院校整併已是近年趨勢,其中2016年國立清華大學與新竹教育大學合作案被視為公校「公公併」典範,如今卻有來自竹教的苦主教授爆料,當初清大美稱讓竹教老師依「隸屬志願書」安排工作,自己卻被分發去了沒意願的系所,擔心影響研究與升等只好一再行政救濟,卻被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此案律師更驚爆,併校安置過程竟無會議記錄,校方高層對決策過程也含糊其辭「簡直就是黑箱」。 近期一樁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引起高教圈熱議,原來是一名來自竹教大應用科學系的H教授(化名),她在清大併竹教時填寫了意向志願書,唯一志願便是「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分子醫學研究所」,併校後卻被排在「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不只專業領域有志難伸,也因為系所發展與專業不符,搞得H教授升等牛步,苦不堪言。律師白禮維(圖)認為《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徒有抽象具文,針對合併程序卻沒有具體規範,教育部該當檢討。(圖/翻攝自永信法律事務所官網)H教授無奈向教育部訴願,直指清華大學在合校時甜言蜜語,號稱要依「隸屬志願書」妥善安排竹教老師去處,大家歡天喜地準備與「頂大」成親,卻發現說好的「聘禮」跳票,分醫所去不成,卻被「塞」到師培中心「冷凍」,研究方向與自己的專業不同,也好一陣子沒得帶研究生,因此耽誤了升等。 她據此向教育部訴願卻被「不受理」,進一步到行政法院打官司,儘管中間曾被法院裁定撤銷原處分,但回頭又是同夥人重新作成類似處分簡直「鬼打牆」,不死心的她再上法院,來來回回一晃眼七年,近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了上訴,幾乎無力回天。 本案律師白禮維就直言,行政法院作風往往是司法體系中最保守的,因此只要請求權基礎薄弱的案子,被駁回是家常便飯。以H教授案來講,當初「合校計畫書」寫得非常誘人,喊出「尊重」竹教教師意願與專長,也沒寫「校方得依職權調整」的但書,讓人相信只要專業符合又有意願,校方一定會排除萬難搓合,如今頂大山盟海誓變成「芭樂票」,實在難堪。清華大學究竟有無落實對新竹教育大學「合校計畫書」的承諾,教育部表示有確實督導執行情況。(圖/CTWANT攝影組)白禮維更爆料,在冗長訴訟中曾請求行政法院傳喚合校當時的清大高層作證,但當法官問到「誰規定哪位老師去哪裡任職」時高層卻一問三不知,不僅拿不出遴選會議紀錄,也講不出是誰拍板,整個併校人力配置過程活脫脫就是「黑箱」,不只毫無公平性可言,教師如有異議也不知該上哪兒救濟,實在「冤啊」! 白禮維直言原因就出在教育部「打模糊仗」,因為教育部依據《大學法》授權訂定的《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中,根本沒談到合校教員安置細節,當然也沒提到教員救濟管道,只有抽象地稱要「尊重」教師意願與專長,但「尊重」二字虛無縹緲,「整部辦法根本寫了個空虛」他直指若要再救濟,只能指望已經停擺多時的憲法法庭了。 出身東吳大學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劉書彬則認為,或許因為分醫所主要面對碩、博士班學生,學校擔心出身應用科學系的H教授捉襟見肘,不敢貿然將之排入分醫所,這點可從H教授過去的學術成果看出,H教授主要以自然科學教學見長,因此清大有顧慮可以理解。 但劉書彬話鋒一轉強調,這種「拿不出遴聘流程」的併校案就是黑箱,將要求教育部對此說明,若有辦法不周全之處,必須即刻著手修訂行政流程,並協助H教授救濟。 教育部則對此回應,合校計畫書需要報核教育部生效,因此教育部對計畫書內容都有掌握,也都有在督導存續的清大切實執行計畫內容,若確有損及教職員生權益的事情被舉報屬實,會酌情扣減學校獎補助款。截至記者發稿為止,清大尚無回應。
員工集體休假參加活動遭懲處 台鐵工會提行政訴訟卻敗訴
台鐵產業工會曾發起「拒絕加班、依法休假」,但遭台鐵公司懲處,工會因而申請不當勞動裁決,但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依舊認定懲處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工會因而告上法院,最高行政法院8日判決工會敗訴確定。最高行政法院認為,2017年1月1日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發起集體休假工會活動,固得主張不循法定爭議行為等機制辦理,惟仍應依約、依法辦理,並符合誠信原則,始具備正當性。台鐵公司實施輪班制下形成的作業慣習及所定休假、請假程序規範,工會集體休假活動的實際權利行使狀況,未全然依約、依法辦理,且與誠信原則不符,難認台鐵公司因應的行為足以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期間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上百人事後遭記過。工會因而申請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盼認定此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2017年7月14日裁決決定駁回申請。工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撤銷原裁決決定。
政大對戰文化局2/北市文化局失守化南新村! 律師曝本案最佳解方
政治大學所屬化南新村宿舍群的保留爭議,引起司法界和行政法學界的關注,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允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玉卿指出,她理解本案訴訟爭議,其實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並非毫無對策,只要針對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理由加以補充,後續還是能夠將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不過正在政治大學攻讀法學博士班的她也強調,文化局與政治大學雙方坐下來好好談取得共識,才是此案的最佳解法。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表示,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上訴後,也意味著文化局登錄化南新村為「聚落建築群」的原處分也被撤銷,因此化南新村全區目前已經可以交由政治大學去做規劃以及運用,也就是說管理權的部份全權屬於政治大學。台北市文化如能針對最高行政法院提出的違法之處進行補強,未來還是有權把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外界最關心的問題恐怕是,政治大學在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的支持後,文化局未來對於化南新村的動向。對此,李玉卿坦言,倘若文化局可以針對最高法院提出的違法之處補強,將來文化局確實還是可以有權把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就必須根據屆時政治大學對於化南新村的改建、規劃狀況判斷其是否還有達到登錄的標準。李玉卿解釋道,文化資產保存相關的行政訴訟,最常出現爭點在於登錄的文化資產是否經過合理、適當的價值評估,而這也攸關於文化資產後續的發展方向。她說,通常法官在判決時,最直接的就是會想到文化資產被保留下來以後,「再活化」的可能性有多少。她舉例,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轉化成咖啡廳的形式,或是轉型為文化園區並透過賣票的方式來經營。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李玉卿律師表示,文化資產保存的行政訴訟,最常出現的爭點在於登錄的文化資產是否經過合理、適當的價值評估。(圖/劉耿豪攝)另外,除再活化的可能性,李玉卿更指出,登錄為文化資產後,通常會要求所有權人或有管理權的人履行管理維護,但這也必須考慮到目前的技術以及功法是否可以做到完整的維護,否則真的把它保存下來了,將來也只會越來越腐蝕,最終反倒影響了周圍的景觀。李玉卿建議,其實此案最好的做法應該是文化局與政治大學共同商討,取得共識以後再進行規劃,她更以萬華林宅結合星巴克進行舉例,表示當初就是由文化局和林家後代商討並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後決行,並成為如今家喻戶曉的星巴克艋舺門市。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該局文化資產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至於化南新村後續的相關處理,目前內部仍在商討中,還未有定案。本刊也致電政治大學,政大秘書處表示,尊重北市府文化局為文資主管機關,將持續了解主管機關的做法,倘文化局經評估將重新辦理公告流程,政大亦將依據此前文資會通過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就保存範圍與文化局進行研商。
政大對戰文化局1/行政法院審4年怒指有瑕疵 化南新村改建宿舍逆轉勝!
坐落於台北市文山區的化南新村從1960年代起陸續落成,提供隨國民政府來台的政治大學教職員居住,在這樣的脈絡下,文山區也多了份戰後眷村建築韻味。政大2015年擬拆部份建築興建學生宿舍與法學院大樓,引起居民反對並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化南新村為近代眷村聚落,最終決議全區保留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政大提出訴願後遭駁回,另提行政訴訟,並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政大在全案逆轉勝訴確定。國共內戰的歷史背景下,一群學成歸國的教授隨國民政府的腳步來到寶島台灣,隨後便共同參與了政治大學的在台復校。以當時的地理條件來看,木柵地處偏遠,為了讓校內的教職員可以有落腳處,於是開始規劃、興建化南新村的教職員宿舍。考慮到木柵地區時常遇上水患,化南新村建築的樓層因此被墊高,外觀則鋪上清水紅磚,圍牆部份推砌成Z字形以抗震,窗戶部份則採用傾斜式窗台,讓雨水可以被輕鬆地引至牆外,屋內採光、通風條件良好,屬於1960年代的高級住宅。化南新村外觀被鋪上清水紅磚,並以Z字形來推砌圍牆,為的是達到抗震效果。(圖/方萬民攝)2015年政治大學校方選定改進化南新村,擬定拆除部份建築,但遭到當地的居民以及文資團體抗議,同年10月6日,民眾提報將化南新村報為歷史建築,但僅被台北市文化局於10月21日列冊追蹤。2017年2月18日,民眾因擔心化南新村被拆,再度向文化局提報化南新村為近代眷村聚落,在經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邀請提報民眾與政治大學校方代表會勘後,正式將化南新村「全區」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事後,政治大學提出訴願,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再度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會勘、公聽會、審議會等程序後於2021年1月6日維持原本決議,政治大學最終選擇提出行政訴訟,尋求法律救濟。1960年代的文山區時常有水患問題,為了防止水患影響生活起居,化南新村的建築樓層也被墊高。(圖/芳萬民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4年1月5日宣判,撤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化南新村為聚落建築群原處分以及訴願決定。合議庭認為,文化局登錄聚落建築群時,範圍劃定存在瑕疵,如把停車場也納入,卻無從得知原因,違反比例原則以及判斷恣意濫用。此外,政治大學無力負擔保存維護費用,合議庭認為文化局並未就全區登錄後的財務規劃進行評估,導致政治大學過度的財務負擔。事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不服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在今年8月27日判決駁回,合議庭認為文化資產審議確實享有判斷餘地,但須要求其判斷附有理由,若僅有結論而無理由,則構成出於恣意濫用而違法,且雖法規並未提及財務規劃,但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時,解釋上本就應涵蓋財務規劃,這是不可或缺的評估資料,認為文化局有重大判斷瑕疵,原判決無違誤。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該局文化資產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至於化南新村後續的相關處理,目前內部仍在商討中,還未有定案。本刊也致電政治大學,政大秘書處表示,尊重北市府文化局為文資主管機關,將持續了解主管機關的做法,倘文化局經評估將重新辦理公告流程,政大亦將依據此前文資會通過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就保存範圍與文化局進行研商。
台南麻豆魚塭驚爆10年石灰案 市府鐵腕清理7472萬罰鍰開鍘
台南麻豆魚塭遭副產石灰非法棄置一案,歷經10年纏訟,近日終於迎來重大進展、台南市政府1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由環保局副局長陳幸芬對外說明,強調市府絕非「毫無作為」,而是在2023年6月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市府勝訴後,才得以全面推動清理,至今已完成麻豆區約3.3萬公噸副產石灰清除,累計對涉案業者開罰逾7472萬元,並持續監督清理進度。這起事件可追溯至2013年,當時環保局查獲業者將逾5萬公噸副產石灰,以產品名義非法棄置於台南轄內,雖然市府依法裁處,但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導致整起案件長達10年無法徹底處理,直至2023年法院最終判決業者確有改善義務後,市府才得以展開協商會議,要求業者與地主共同配合清理,並於2024年9月正式啟動清運作業。除了麻豆魚塭,台南市政府今年初也針對其他廢棄物棄置情形展開調查,2025年1月,環保局完成現場勘查,並於4月會同農業局及地政局進行開挖採樣,檢測結果顯示屬「一般事業廢棄物」,但行為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目前案件已於6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責令責任人立即清理復原,以避免環境持續惡化。市府發言人田玲瑚指出,市長黃偉哲重申「維護環境正義零容忍」,對任何非法傾倒與破壞行為都將依法追究,並全程監督復原進度,要求污染者必須負責,確保市民擁有乾淨安全的生活環境。
蘇偉碩批監院、內政部曲解法令 京華城案政治獵殺柯文哲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羈押至今,長期追蹤京華城案的社運人士蘇偉碩今(18)日批評,監察院自113年所公布的報告錯誤百出,內政部營建署明明能證明「引用都市計畫法24條給予容積獎勵完全合法」,卻回函監察院「審議過程有違法情事」,從監察院到營建署再到司法,曲解法令、黑手進行政治獵殺。蘇偉碩今日上午於立法院舉行「監委指鹿為馬,司法打手圖利誰」記者會,他指出,監察院113年1月公布的糾正報告對法律見解明顯錯誤,甚至與監察院101年的專案研究報告相違背。內政部在調查期間函覆監察院稱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忽視都市計畫法及法理原則,導致監察院以此糾正台北市政府,檢察官依據報告關押柯文哲,牽連多位依法行政的公務員,甚至間接造成被告家屬喪命。蘇偉碩批評,監察院的糾正案立論基於三點:京華城案容積獎勵違反《都市計畫法》第24條、地方自治條例為上位法規、以及不當參採《都市更新條例》創設容積獎勵項目。他引用多份北市府都市計畫書指出,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的容積獎勵案件,過去馬英九、郝龍斌、柯文哲及蔣萬安任內均有多案施行,唯京華城案遭糾正,顯示針對性明顯。蘇偉碩強調,京華城商三(特)區容積率上限可經由都委會審議程序給予有條件容積獎勵,並無違法;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管制採取雙軌制,其一是土地管制自治條例,其二則是透過都委會審議程序辦理,兩者沒有競合關係,監察院報告曲解自治條例與都市計畫的法律位階,檢察官與法官據此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使多位公務員蒙冤。南港輪胎廠及都市更新案均存在類似獎勵容積程序,最高行政法院亦要求尊重行政裁量。蘇偉碩呼籲檢察官面對司法良心,保障柯文哲人權,讓民主政治回歸良性競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也出席記者會,她批評內政部早有計畫構陷柯文哲,並呼籲監委應說清楚事件真相,而非躲避責任。她指出,庭審過程中已有多位證人、學者及市府首長證實京華城容積獎勵合法,柯文哲亦未對公務員施壓。陳佩琪並透露,柯文哲自2014年從政以來,每年定期赴台大醫院健檢,今年3月因血尿症狀保外就醫並進行腎結石手術,同時有心臟問題,若在羈押期間未能及時掌握健康狀況,恐有生命危險。她批評民進黨政府利用司法手段迫害柯文哲,甚至影響地方自治法規實施。
「好心肝疫苗案」翻案獲勝 許金川酸:還好沒像柯文哲回不來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好心肝診所爆出特權疫苗爭議。肝基會董事長許金川今回顧當年爭議,2021年6月8日打了1500人,10日地檢署就叫他去談話,「就是柯P去過的地方,還好我沒有像他一樣去了都回不來」,當時5點報到,搞到半夜2、3點。4年前的好心肝疫苗事件讓大家受了委屈,2個月前已接到最高行政法院的通知,好心肝勝訴了。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16日舉行31周年慶,基金會董事長許金川(前排中)與來賓一起為基金會慶生。(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許金川今出席肝基會31周年活動時表示,4年前的好心肝疫苗事件,讓很多好心肝的朋友受到委屈了,直到兩個月前,我們才接到最高行政法院的通知,是我們勝訴了。2021年6月7日,衛生局通知我們說,年紀大的可以打疫苗,只是要趕快打,一天10名可以有100個人,並規定當天要打完,他說「好,沒有問題」,6月8日衛生局又說,還有疫苗,還有150名可以打1500個人,但是當天要打完。對於一天要打完,許金川當時覺得很納悶,不疑有他,但想起教授的教誨,凡是對我們要求嚴格的,就是考驗的機會,這磨練我們,讓我們更成長,於是他決定要做給衛生局看。當天,好心肝全體總動員,每個人加班到半夜,弄到名單全部打完,已經是1、2點,才把名單傳上去,後來就被媒體揭露。「衛生局給我們的疫苗,打的人是我們的志工,可是後來事發以後,還說你們志工不是志工」。許金川說,我們基金會成立30幾年來,志工有3000人,我們每次活動都有幾百個志工,後來才說,要在衛生局登記完、受訓的才是志工。許金川說,他被罰不是問題,問題是6月8日打1500個人,6月10日地檢署就叫他去談話,就是柯P去過的地方,「還好我沒有像他一樣去了都回不來」。當時5點報到,因颱風天、心情不佳,沒有吃飯,到了半夜11點、12點,肚子很餓,只好跟人要了2次糖果吃,結束時已是半夜2、3點。回來後,許金川告訴同仁,病人來看診絕對不能讓他們餓肚子,因此好心肝診所一進來就有三明治、咖啡、牛奶,全部免費,且不能讓病人等待。他表示,經過4年的堅持,8年抗戰一半,終於得到平反,真的謝謝大家,謝謝。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台灣的國人一起發揮更大的愛心,讓我們台灣每個人更健康。
酒駕車主也要連坐扣牌? 交通部將檢討法規條文
現規定駕駛若酒駕,無論是否是車主皆吊扣車牌2年,車主不知情也照罰。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則指出,駕駛與車主同一人才適用扣牌規定,裁罰機關面臨是否扣牌難題。交通部發文至各機關,表示尊重法院統一見解,實務可依此原則辦理。交通部並表示,將會檢討《道交條例》,明確定義法條文字。據統計,去年酒駕違規4.8萬件,汽車違規占3成5、機車違規占6成5,總件數較前年減少1.1萬件。針對處罰明知駕駛酒駕「仍借車給人酒後駕駛」的車主去年罰300件,較前年減少27件。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一項交通裁決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名下小客車被兒子開出門,員警攔查發現吳兒酒駕,扣牌24個月,吳男以非酒駕當事人提起訴訟。判決提到,《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未明確將汽機車所有人列為處罰對象,若要罰車主,僅能以第7項「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處罰,因此,主管機關在對車主吊扣牌照時,應在「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為同一人」情況下,才適用扣牌處分。據了解,台北市、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等各地方,皆有相關爭議的申訴,並詢問交通部有此判決後,未來該如何處理?交通部7月下旬已函文給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內政部警政署及公路局,針對該判決,交通部表示尊重各處罰機關依法院統一見解來裁決。交通部指出,酒駕屬重大違規,以往無論車主是否知情皆有扣牌處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駕駛與車主應為同一人才扣牌,交通部尊重各裁罰機關實務上依此原則處分,相關條文沒更動,但後續將針對判決結果,檢討法規條文,在文字上有更明確定義。(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員工酒駕害車牌遭吊扣2年!公司不服裁罰提行政訴訟 判決結果出爐
員工酒駕開公司車執勤,車牌卻被吊扣2年,導致公司營運受阻,這樣的處分合理嗎?台中一家環保公司因司機酒駕上國道,被交通裁決處吊扣車牌2年,公司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撤銷處分,認定車主若非違規駕駛者,僅因擁有車輛而受罰,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指出主管機關應針對實際違規人為對象,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4年2月5日,振德環保公司一輛掛牌曳引車,在國道3號南下176.6公里處行駛時,因駕駛人蔡姓男子酒駕遭國道警方攔查舉發。該車為公司所有,主要用於廢棄物載運,警方事後將違規資料移送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對該車作出吊扣牌照24個月的裁罰處分。振德公司不滿裁罰,強調公司制度嚴格,員工每日必須3次酒測,只要有酒精反應就不得開車,公司早已善盡督導與防範義務。且該車屬公司營業用車,合法報稅、繳納燃料與營業稅,卻被以「自用車」認定,不符實情也不符比例原則。法院判決指出,《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係針對實際酒駕、拒測或其他違規之「駕駛人」而設,目的在於強化駕駛人責任,遏止酒駕再犯;若駕駛人與車主非同一人,卻仍以該條文懲罰車主,有違「處罰法定原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特別引用最高行政法院2024年統一法律見解,明確界定此類處分應限於駕駛人與車主為同一人時始可成立。因此本案中,振德公司既非實際酒駕人,亦無證據顯示其知情未阻,應不列為吊扣處分之對象。此外,裁決處亦主張車主可安裝酒精鎖以防員工酒駕,但行政法院法官認為,不能以「尚可再做更多監控」為由,推論公司未善盡管理義務,反而顯失比例原則,判決結果裁定撤銷吊扣牌照處分,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快訊/最高行政法院抗告駁回 柯文哲確定無法投票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押,他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726能去投票,2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柯委任律師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26日裁定抗告駁回,柯文哲確定無法投票。
孝親獎/兩代都是司法官竟因一本書 李玉卿好想帶媽媽做這事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現為憲法法庭書記廳)處長的退休法官李玉卿來自基層公務員家庭,上有兩個哥哥和兩個姊姊,是父母老來得女的掌上明珠,從小功課好的她,很難想像青少年也有過叛逆時期,當時還是中學生髮禁的年代,她身為班長卻留著過耳秀髮,還把裙子往上摺到膝蓋,甚至跑給教官追,厲害的是父母竟然都不知情。對於父母,李玉卿滿懷感激,父親是基層公務員,母親是家庭主婦,辛苦帶大5個孩子,李玉卿記得母親的日文很好,小時候學校開母姊會時,多虧母親幫忙翻譯,才能讓老師跟同學的日本母親溝通,可惜的是,她大學畢業沒幾年母親因病過世,如果能多陪母親幾年,李玉卿好想帶母親出國到日本走走,這也成為李玉卿心中最遺憾的事。李玉卿育有兩個寶貝兒子,大兒子個性像她,小兒子溫暖有趣愛唱歌。(圖/當事人提供)至於當公務員的父親,平時並不多話,直到李玉卿唸中興法商(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大三時,父親提醒她小心畢業即是失業,李玉卿才如夢初醒趕緊準備國家考試,大四順利考上書記官,大學畢業後再接再厲,先考上高考法制人員狀元,接著又榮登司法官考試金榜,名次也在中上,她與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第27期的同期同學吳啟孝相戀結婚,育有兩子,讓父親感到十分欣慰。司法官訓練所結訓後李玉卿先當檢察官,有次跟父親聊天時,父親突然耳提面命告訴她:「妳可不要貪污!」李玉卿如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因為貪污是她從沒想過、也不會發生的事,不知道父親何來斯言,但也讓李玉卿銘記在心,一定要潔身自愛,才不會讓父母蒙羞。提到在南部地檢署當檢察官的大兒子,李玉卿直呼母子兩人個性太像了,都有點叛逆、也喜歡獨來獨往,卻都走上法律這條路。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後,李玉卿決定執業當律師,除了從事公益活動,也幫當事人爭取權益。(圖/劉耿豪攝)李玉卿回憶大兒子青少年時讓他傷透腦筋,國中常跟老師吵架,念建中還經常曠課,有時一、兩個月不回家,想從理工組轉為社會組,李玉卿給大兒子一本民法概要,以為他看到枯燥的法律條文就會打退堂鼓,沒想到他卻愈讀愈感興趣,可是考上東吳大學法律系後,還是不念書,不料大三突然轉性,畢業後不但考上台大法律研究所,還榮登司法官(第62期)考試的探花,也成為全家兩代三人都是司法官的佳話。回首三十餘年司法官生涯,才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對一件檢警命民眾保管毒品原料案難以忘懷,因為檢警和法院要民眾代為保管劇毒、揮發性極強的K他命原料,廠房慘遭腐蝕導致天花板坍塌,院檢竟拒絕賠償,這讓當過檢察官和民事庭庭長的李玉卿覺得相當不合理,判決院檢都要負起責任,可惜最後未能定讞,這也讓她覺得司法專業不該過度分流,否則難逃以管窺天之憾。李玉卿法官退休後決定當執業律師,幫當事人爭取權益並從事公益。還在政大念法學博士的她,希望退休後仍能學以致用,不管在公益活動還是擔任訴訟代理人,都能隨性、順心為社會多做一些事。更多孝親獎官方訊息請點這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再次團滅! 司法院、法務部都說:尊重立法院職權
立法院今(7月25日)上午表決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藍白兩黨決定全數封殺,原先外傳藍白可能讓學者詹鎮榮、蕭文生過關,不料最終人選全部團滅。對此,司法院和法務部皆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職權。一般認為,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這次在野黨二度封殺大法官人選,與目前執政的民進黨強力推動大罷免,朝野嚴重對立有關。目前大法官僅剩8席,依《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不得低於9人,因此只要此次通過2人,憲法法庭即可恢復運作。上次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等7位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最後全部團滅,外界原本也預期至少會過兩位,讓憲法法庭可以順利運作,這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是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和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不料王碧芳在投票最後一刻遭國民黨團撤銷支持,劉靜怡雖獲民眾黨投票贊成,但遭民進黨團窩裡反,集體投下不同意票。
獨/台師大休學球員「領不到畢業證書?」 律師:兩方法有機會翻盤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日前公開道歉,她在記者上哽咽表示「造成他們休學或是轉學離開球隊,也是我深深要檢討的」。對此,本刊採訪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允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玉卿,認為這群休學的同學有機會透過司法幫助重回校園,至於給予這項計畫補助904萬元的國科會,如今在知道計畫執行過程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下,也有機會追回這筆補助款。根據台師大學則規定第57條、89條、60條、92條,台師大學生休學累計以2年為限,若學生休學已達年限,且無法再延長者,將予以退學,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指出,由於退學屬於行政懲處,故確實可以尋求行政救濟的幫助。根據「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第20點,學生可以於收到退學通知的30日內向教育部提出訴願,達到行政救濟。然而,涉及師大抽血案,選擇休學以致退學的前女足隊員,大多都已超過此期限,因此不符此資格,但李玉卿指出,除此之外,還有第2條路。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當行政處分確立以後,倘若有新事證可以改變原定事實,將得以申請行政程序重開,那施以處份的機關將會按照新事證來重審新事證是否足以推翻原訂處份。李玉卿律師解釋,若休學的前女足隊員想要復學,可以透過2個方法。(圖/劉耿豪攝)李玉卿律師舉例,以師大抽血案來說,過去學生是因為自願提出休學2年,導致退學,但如今霸凌防制委員會確立女足教練周台英有7項霸凌行為屬實,因此休學隊員可以將此事列為新事證,申請行政程序重開,重新審理當時退學原因,並也有機會推翻原訂的退學處份。此外,針對國科會給予主持人陳忠慶執行「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補助的904萬元,如今事涉違反學術倫理以及計畫終止,關於該筆款項能否追回也成了大眾討論焦點。對此,李玉卿律師說明,根據國科會的「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中第20點以及第22點來看,若研究計畫預期成果不能達成、校方不能盡督導之責,國科會將可以視情節輕重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畫補助經費,而若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時,若校方不能積極配合調查,國科會將可以自次年度起減撥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管理費。另,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2點以及第23點,若申請單位發現研究計畫參與人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應為適當處置,並將處置結果向國科會提報,國科會也會依照學術倫理案件以及審議要點規定進行處理,倘若研究計畫預期成果無法達成,將會視情節嚴重程度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畫補助金。根據上述規定,李玉卿律師解釋,由於校方和國科會通常不會只有1個計畫案,因此當計畫執行過程違反學術倫理、因重大情節導致計畫終止,國科會將會把原先發放的補助款項,透過其他還在進行的計畫補助案來進行扣繳,直到金額還清為止,因此針對師大抽血案件,國科會確實有向師大追討先前補助904萬元的手段。台師大爆出抽血霸凌案件持續延燒,李玉卿律師表示,如今此計畫涉及違反研究倫理,國科會將有機會可以追回先前的904萬補助金。(圖/翻攝畫面)
體檢不合格無法報考志願役 提告國防部敗訴確定
一名男子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但因為醫院精神鑑定屬於不合格體位,他因此無法報考軍職,他對國防部提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家機關因選用公職人員而舉辦考選,為達鑑別並選取適當人才之目的,非不得針對其需要而限制應考資格,這是主管機關裁量範圍,其限制應考之目的,如係重要公共利益而屬正當,且其所採取之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具合理關聯,即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及第7條平等原則無違,判他敗訴確定。這名男子參加國防部2021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舉辦之第2梯次考選,他在報名期間先到醫院體檢,經醫師評估結果,以他有簡章所定「曾因精神官能症……經診斷確診者」情由,判定不合格體位,他因而無法以線上報名。後來,他檢具聲請函向國防部報名考選,經國防部處份,認爲他不符合簡章附表1之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體檢體格區分表之區分基準,有體檢不合格之事由,否准原告報名,他不服提起確認訴訟。
最高院判決傳統領域應含私有地 原民會研議通盤檢討相關法規修正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傳統領域應含私有地,對此,原民會今(2)日表示尊重,且已主動藉此個案判決本於行政權進行通案檢討。將邀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針對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機制進行全面檢視,並凝聚共識,作為修法之重要參據。 最高行政法院於6月25日做成112年度上字第487號判決,判決指出,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3條第2款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的定義限於「公有土地」,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原民會表示,充分尊重最高行政法院本於司法權所作成的個案裁判,該判決對個案確已產生拘束力,最高行政法院未來針對類案是否形成一致的法律見解,原民會除將持續關注外,也已主動藉此個案判決本於行政權進行通案檢討。 原民會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規範之行為態樣及影響對象甚廣,實務執行面尚涉及諸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級地方政府以及部落會議執行量能,為求審慎周妥,原民會將邀集上開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針對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機制進行全面檢視,並凝聚共識,俾作為修法之重要參據。 原民會說明,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配套機制之變革,不僅涉及原基法及其授權法規命令之修法作業外,修法之內容尚需研議如何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並兼顧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原民會將依據憲法意旨,以最開放的態度廣納各界不同意見,並於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與人民基本權利之間尋求最大公約數,以期修法周妥並維護族人權益。 原民會提到,立法院現已有諸多原住民立委於本會期提出原基法第21條的修正版本,原民會將針對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配套機制等事項,參酌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487號判決內容,持續與提案委員充分討論,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