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
」 NCC TBC 中嘉 頻道
行政院不副署《有線廣播電視法》 李慧芝:避免引發違憲疑慮
有關立法院本次三讀通過的《有線廣播電視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表示,這次修法涉及的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第50條內容相近。 李慧芝表示,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的限制及監理,相關規範應該一致,才能符合憲法所要求的平等原則。李慧芝指出,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因相關規定不一致而產生執法爭議,甚至引發違憲疑慮,卓院長依憲法所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這次《有線廣播電視法》的三讀條文。
蠟筆小新回來了!NCC釋調處結果 TBC今恢復4熱門頻道播出
台灣寬頻通訊TBC集團和有線電視中嘉集團授權費糾紛,上月5日突然宣布停播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TVBS歡樂台等4大頻道。時隔一個月,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5日)發出聲明表示,TBC所屬的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及群健5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共識,將恢復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TVBS歡樂台、Discovery等4頻道播出。TBC所屬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下稱南桃園等5家公司)停播Discovery等4頻道一事,NCC於8月要求南桃園等5家公司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5條提出調處申請,並經NCC先後於8月13日、19日要求雙方到會交換意見並試行協調雙方歧見,嗣9月3日及今日再度召開2次調處會議,並達成協議,南桃園等5家公司承諾今日即恢復Discovery等4頻道播送。NCC表示,有關日前南桃園等5家公司與全球數位就114年度頻道授權費用爭議事件,經該會受理調處案後,即密集邀請雙方到會並由該會代理主任委員及二位委員等參與共同溝通協商。因申請人南桃園等5家公司與相對人全球數位兩造於調處會議上積極尋求共識,經不斷交換意見後達成協議,南桃園等5家系統經營者承諾將於今日恢復播送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TVBS歡樂台、Discovery等4頻道。NCC重申,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基本頻道異動應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變更後始得進行異動,商業爭端應透過對話協商尋求共識,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頻道代理商均應首重公眾視聽權益,在恪遵相關規定下,共同維護用戶收視權益。
TBC集團5有線電視公司擅自下架4頻道 NCC二度開罰245萬元
針對114年8月6日TBC所屬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下稱南桃園等5家公司)停播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TVBS歡樂台等4個頻道(下稱Discovery等4頻道)下架變更其他頻道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表示,南桃園等5家公司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第29條等相關規定,因屆期仍未改正,爰再予裁處245萬元。NCC盡最大努力持續邀請TBC、全球數位頻道代理商每週到會進行協調,同時呼籲雙方須顧及消費者權益,應積極參與溝通。NCC表示,有關南桃園等5家公司111年12月申請頻道變更,尚未經該會同意,而擅自變更Discovery等4頻道一事,NCC已於8月6日函請南桃園等5家公司代表到會陳述,並於隔日發函命於文到當日恢復播送Discovery等4頻道。惟截至8月11日確認,南桃園等5家公司仍未將Discovery等4頻道恢復上架播送,故NCC於114年8月12日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裁罰新臺幣共30萬元,並命應於文到當日恢復播送Discovery等4頻道,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然經確認,南桃園等5家公司仍未依改正命令恢復頻道播送,爰NCC委員諮議會議決議再裁處新臺幣245萬元罰鍰,並應立即改正恢復播送Discovery等4頻道。另有關該等公司未依法使用插播式字幕部分,NCC已整理相關事證移請各該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NCC特別說明,該會於114年8月13日請TBC代表及全球數位頻道代理商代表雙方到會交換意見並試行協調雙方歧見,當日雖未達成共識,惟雙方均表示將調處建議攜回研議,並希望盡快落幕;此外,NCC盡最大努力持續邀請TBC、全球數位每週到會進行協調,同時呼籲雙方須顧及消費者權益,應積極參與溝通。NCC重申,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基本頻道異動應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變更後始得進行異動,商業爭端應透過對話協商尋求共識,不宜採消極態度,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頻道代理商均應首重公眾視聽權益,在恪遵相關規定下,積極進行洽談,亦可循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5條申請調處,共同維護用戶收視權益。
TBC公告4頻道停播!八大表達遺憾 NCC:若確認違規將依法查處
台灣寬頻通訊(TBC)集團5日晚間突然宣布,因原頻道代理商未授予旗下4個頻道的播出授權,自6日上午6點起停播相關頻道,影響範圍包含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及TVBS歡樂台。對此,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日表示,TBC未經NCC許可即更換頻道,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已發函請業者到會陳述。TBC於5日在官網發布公告,旗下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及群健有線電視自6日清晨起停止接收4頻道訊號,Discovery(CH19)將由「Love Nature」頻道取代;原八大第一台(CH27)與八大綜合台(CH28),分別由「Rock Entertainment」與「Rock Extreme」代替;而TVBS歡樂台(CH42)則變更為「靖天綜合台」。TBC強調,7月收到中嘉來函表示TBC未取得合法頻道授權,為避免在主管機關審議期間被迫播送,成為代理商索取高額授權費的理由,也為避免侵權疑慮,先行停播4個頻道並同步改播,保障消費者收視足額基本頻道的權益。對此,八大電視表示深感遺憾,「八大電視長期致力於製播優質多元的內容,深受觀眾喜好,無預警停播已接獲廣大群眾來電詢問關切。」期盼政府主管單位與相關系統業者能夠儘速協商解決爭議,儘速復播。NCC則指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頻道異動必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TBC於2年多前曾申請營運計劃變更,並經過調處程序,但之後因NCC委員人數不足,尚未完成審議。NCC表示,此次TBC未經過許可就異動頻道,已發送到會陳述書,請業者說明目前狀況,確認有無違規情形後,將依法進行查處;另針對業者5日以字幕跑馬燈方式,通知頻道異動資訊,將請地方政府處理。(圖/翻攝自台灣寬頻通訊官網)
遭突襲下架4頻道! 中嘉稱「TBC單方面所為」:將呈報主管機關
授權費談不攏,TBC(台灣寬頻通訊)6日突襲下架中嘉集團旗下全球數位媒體公司所代理的《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與《TVBS歡樂台》四頻道,中嘉集團稍早發出聲明表示,對此違法行為深表遺憾,將呈報主管機關,並呼籲TBC儘速復播。中嘉指出,TBC自111年起至今積欠中嘉集團3.45億授權費,經中嘉集團就TBC 111年-112年積欠授權費共計約1.2億提起訴訟,於今年七月獲法院判決中嘉集團一審勝訴。然TBC至今未清償欠款,亦未協商還款計畫。中嘉表示自己是商業事件下的受害者,但我們始終把收視戶權益放在第一優先考量,多年來仍持續提供訊號,從未斷訊。今日的突襲式斷訊事件是TBC單方面所為,未經任何商業協商。對於TBC旗下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及群健有線電視未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規定單方面公告下架相關頻道,中嘉表示,此舉已嚴重違反法規程序且罔顧廣大收視戶權益,對此違法行為深表遺憾,將呈報主管機關。中嘉強調,本次斷訊事件絕非如TBC所言之單純授權費爭議,而是一個違法行為,以犧牲收視戶權益作為商業談判籌碼,無視主管機關法規規範,嚴重破壞產業秩序。呼籲TBC勿以一己私利犧牲觀眾權益,盡速恢復《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及《TVBS歡樂台》四頻道訊號。
老3台和公視恐停播 NCC:委員人數不足恐影響執照換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由於委員人數不足,可能對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產生影響。經盤點,計有4家無線電視事業(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台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之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NCC說明,按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而依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始得為之,但目前因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故尚無法作成換照與否之決議。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若4家業者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臺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臺北電台、高雄電台等。NCC再說明,公營電臺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倘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將影響公共利益甚鉅。NCC表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下稱有廣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之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9個頻道)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臺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NCC強調,將於本(2)月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出清中嘉持股跳票 NCC開罰三立30萬、7月底重送名單
三立違法入股中嘉系統台,踩到過去負擔紅線,NCC要求5月底就要找好買家並取得NCC同意,並在8月底完成股權出清。NCC委員會17日討論三立出脫中嘉案後續,不過因為中嘉提出的股東名單有變動,有進有出,已確定無法在6月底前完成,NCC先開罰30萬元的行政怠金,並要求中嘉要在7月底重送名單。三立違法入股系統業者,上層股東入股中嘉上層榮盛公司股權,打造「綠媒一條龍」的經營模式,經立委檢舉後,NCC今年1月底開罰中嘉旗下12家系統,合計罰款1440萬元的決議,同時要求按照「(找買家)3個月+(交割)3個月」的承諾出清股權。NCC先前表示,中嘉報來的潛在投資人名單約20多人,以國內自然人居多、部分為國內法人,也有請業者法人要提供到最終自然人,希望投資上愈簡單愈好,初步來看沒有違反附款情形。不過近期中嘉再重送名單,持股比率因有更動,加上有些人增加持股、有些人退出,因名單無法確定,等於是未能達到先前5月底前找到買家承諾。NCC先前開出的條件是,投資名單要先檢視是否符合當初附款要求,包括這些自然人或是法人股東不能直接、間接經營新聞台頻道,另外也不能違反黨政軍條款,外國資本投入時必須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持股上限規定,也要依規定跟投審會申請等。
捍衛新聞自由 藍白修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有效付委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陳玉珍、羅智強等人日前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明訂新聞自由入法、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並且採「先司法後行政」,在司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仍有效,且溯及既往。該草案今日順利付委,立院交通委員會將擇期審查。11名藍委領銜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內容明訂,新聞台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此外,條文明訂,修正案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該案連署立委除羅智強、陳玉珍、王鴻薇等50多人外,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林國成、麥玉珍也參與連署。修正草案說明特別指出,鑑於履行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以及健全衛星廣播電視發展與維護公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規範未盡周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衝擊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以及將形成不可回復的損害。修正草案規定,參照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的執照,有效期間從6年延長為9年。為避免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新聞台」執照,草案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要求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至於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並需每5年檢討一次,送立法院審查。立院院會會今天議程開始後,先處理報告事項,現場沒有立委對藍委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提出異議,草案順利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2020年12月12日,NCC以多次違規及內控機制失靈的理由,關掉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打官司已連17勝,包括換照申請訴訟,北高行也發回更審,在野黨認為,這些例證證明中天新聞台禁得起考驗,NCC為政治目的亂扣帽子「雙標」,NCC則堅持上訴,在野立委則痛批NCC已淪為執政黨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並提案修法,保障新聞自由。
NCC罰了! 中嘉上層股權變動爭議遭罰144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4日就中嘉集團上層股權變動涉及違反相關法規的爭議,決議對泓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規避提供上層多層次轉投資股權架構資料的行為,各系統業者新臺幣120萬元罰鍰,合計裁處罰鍰新臺幣1440萬元。NCC表示,泓順公司應在指定期限內就其上層爭議股權尋得有意受讓相關爭議股權之對象後,向NCC陳報受讓對象並取得該會同意,同時,亦應按月申報前執行情形,NCC強調,若未能遵守規定,將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怠金處罰。NCC也指出,中嘉集團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一事,已涉及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考量其應受責難情節嚴重且對於該會未來監理有線電視產業影響重大,經委員會審議後決議核處各系統業者120萬元罰鍰,合計裁處罰鍰新臺幣1440萬元。此外,NCC也將相關涉及稅務申報的事項移交稅務機關進行後續調查,同時針對三立電視上層股東持股事宜,將納入未來三立電視的評鑑與換照審查項目中,進一步釐清問題。NCC在聲明中指出,此次裁罰的目的是要求泓順公司及其所屬系統經營者確實履行附負擔的要求,NCC將持續依法監理以維護有線電視市場秩序與發展環境。
立委召開數位平台媒體議價公聽會 數發部:支持新聞有價
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辦公室今(15)日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議題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專家學者、數位平台、以及第一線產製新聞的媒體業勞工代表提供建議,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我國環境的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數位發展部也派員到場,表示支持「新聞有價」概念出發,也將持續協助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溝通協商。范雲指出,數位時代來臨,大型跨國平台如Google、Meta,長期在搜尋引擎、社群媒體上,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又同時佔去國內七至八成的數位廣告,近乎壟斷國內的數位廣告市場。根據由文化部補助的「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調查結果:近五年間,雜誌出版品收入衰退約20%、雜誌廣告收入下滑近80%。在營收概況方面,近十年報紙的營收一路減少至將近50%。「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若不設法改善,恐導致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死。」范雲表示,目前世界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成形,如澳洲已訂定強制議價的專法,歐盟則採取著作權延伸的模式,於2019年通過法案「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賦予新聞媒體業者就數位平台線上利用其新聞出版物的行為財產權等相關權利。台灣過去在有線廣播電視法中,也明定系統業者每年按營業額百分之一,提繳至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用途包含捐贈公視、補助偏鄉架設有線電視網等,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曾為媒體人的林楚茵認為,去年12月數發部舉辦四次新聞業者、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可惜雙邊對話沒有聚焦,說明提出媒體議價法刻不容緩。她強調,立法目的是由政府建立對話機制,但是政府不能介入協商,應致力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商業機制,得到滿意的協商結果。但她坦言,部分跨國數位平台在台灣沒有商業據點,所以這部法案最困難的是執行面的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意見激盪。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強調,立法是使數位平台與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政府在其中應積極推動。其中分潤機制、或者成立特別基金等模式皆持開放態度,惟應必須在透明、獨立、公正的機制下,訂定合理分潤或分配比例金額。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林照真教授則指出,儘管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協商機制需要建立,目前台灣媒體以「公會」為主的模式,較難開展平台和個別媒體的具體協商。她建議,各家媒體應指定專人,一方面進行資訊收集,一方面也代表公司成為協商窗口,方有助於協商的實質推動。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今天亦到場說明工作進程,以支持「新聞有價」概念出發,這段時間持續協助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進行溝通及協商,相關法律制度與配套之研究亦將列為優先工作項目。數位平台業者Google、Meta,今日因故不能到場,以書面資料表示,肯認新聞內容的價值,並支持數位內容的發展。
打破萬年頻道 立院擬取消NCC「頻位審查權」⋯立委喊話陳耀祥:做不到就辭職
立法院昨審查《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擬取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頻道位置的審查權,藉此打破「萬年頻道」。對此,NCC主委陳耀祥表示,若限縮主管機關裁量空間,反而無法解決萬年頻道;但陳的立場引發多位民進黨立委不滿,質疑NCC有傾向業者利益之嫌,喊話陳耀祥「做不到就辭職,不要佔住這個位置!」業者申請不排審 52台多空台引發關注的是,針對2/3系統業者維持52台空頻,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質疑,不少業者年初已送申請,NCC卻刻意不排審;黨籍立委陳歐珀也說,現在全國那麼多52台空台,NCC這樣是包庇華視,「沒有那個能量為何給他上52台?」陳耀祥表示,今年5月已排案審查,未來希望考量各家系統同時處理。去年5月立院決議,NCC須在6個月內以上千個頻道的規格,大區塊化重新排列頻道屬性,避免少數壟斷,但NCC迄今未提修法草案。對此,民進黨、國民黨立委連署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修正草案,明訂關於頻道位置規畫及變更,中央主管機關不得拒絕許可。限縮裁量空間 陳稱問題難解對此,陳耀祥表示,限縮主管機關就個案裁量空間,恐導致市場力量失衡,無法解決萬年頻道,恐也讓市場混亂。目前希望12月底前提初步方案,經向外界諮詢後明年提具體方案並配合修法。但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有線電視區塊化當然有缺點,如果NCC不想做也沒關係,但不能一直不負責任,「都研究幾年了,這不是新議題耶,我看你們都『青菜』說說,如果真的不要,那也要有明確態度。」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也說,去年立院已決議要求NCC提方案,迄今毫無作為,這是行政怠惰、藐視國會。有線電視區塊化 NCC無作為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說,NCC去年就承諾做到,事實證明做不出來,「做不到就辭職,不要佔住這個位置,這叫做擔當果斷!」他表示,「你(陳耀祥)剛剛也說到利益,但你到底是為了民眾權益還是業者利益?我很有耐性也很少發脾氣,但這件事我真的很不滿,當部長級的人,對社會有幫助的事要做,別再讓萬年頻道繼續存在。」許智傑更喊話,「如果明年4月做不到就請辭,這是擔當與承諾!」陳耀祥回稱,「我沒辦法做這種承諾」。由於NCC立場不明,朝野決議請NCC明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再併案修法。
華視遞補52頻道 NCC證實:春節後啟動審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後,誰來遞補是52台成各界關注焦點,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昨日證實,系統業者中嘉數位已於8日下午,趕在農曆春節放假前提出新方案,改由華視替補,預計春節連假結束後,正式啟動審查程序。中嘉數位日前撤回寰宇新聞申請案,8日又提出新方案,改由華視遞補,翁柏宗表示,已經收到申請了;不過,時序進入春節連續假期,待正式上班日後,NCC將依法規規範,徵詢地方政府意見,依照審查制度的SOP流程,進入委員會討論。至於52台遞補審查何時會有具體結果? 翁柏宗強調,審查有一致性的標準,沒有預定時程,因此,無法預估何時結果出爐。至於移頻審核標準流程,翁柏宗表示,徵詢地方政府意見為首要之務,另外,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規定,NCC檢視系統經營者頻道的規畫,須考量整體產業競爭、消費者權益、內容多樣性與其他公共利益等面向,做出整體綜合性的考量。CNN、法國新聞台FRANCE 24日前申請移頻52台案遭NCC否准,NCC表示,上述為外語發音的外國新聞頻道,若安插置國內新聞頻道區塊,不僅消費者得重新適應,也難以符合有線電視民眾收視慣性。但官員強調,提案CNN、FRANCE 24遭否准的業者,依法有權再提新案,只是截至目前,相關業者都未再提出,對52台後續處理上,NCC沒有時間表。
「頻位之爭」殺出程咬金?52頻道換上CNN 大豐媒體擬申請
中天新聞台確定不予換照,空缺出來的頻位「CH52」,除了NCC建議的公廣集團,華視已經表態爭取,中嘉數位已送件由寰宇新聞取代中天,不過現在卻有另一家系統業者出奇招,讓民眾轉到52 台會有「耳目一新」的新聞頻道。根據《中央社》指出,中天新聞台執照12月11日到期,系統台將面臨頻位空出的問題,具不願具名的系統台業者透露,中天在系統台中屬於新聞頻道,因此會補上一個新聞頻道來取代中天既有的位置,NCC主委陳耀祥在18日記者會上向系統業者喊話,希望「可以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引發業界討論。寰宇新聞台超前部署,爭取進駐52頻道?(圖/翻攝官方臉書)中嘉數位19日則向NCC送件申請移頻,希望把旗下頻道代理商全球數位媒體代理的寰宇新聞台移到52台,傳出NCC在上週找中嘉高層「喝咖啡」。對於這項說法,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並未正面回應,僅表示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NCC在程序上會函詢地方政府意見,考量維持市場公平競爭、健全產業發展與保障消費者權益後等後綜合判斷,沒有預設立場。至於年代董事長練台生旗下系統台規劃以台視替換;不過,北都發言人周良璟表示,這次時間相對緊迫,目前還在跟頻道代理商討論中,還沒有定案。另外包括台數科和凱擘等,目前也都表示尚無結論。大豐媒體擬申請CNN上52頻道,讓民眾多接觸國際新聞。(圖/翻攝自CNN 網頁)不過大豐系統到是出了奇招,認為要滿足消費者使用習慣及對多元化節目收視需求為出發點,並維持新聞區塊的完整性,打算把原本位於80台的CNN移頻到52台,大豐認為CNN在視聽眾的觀感上是屬於相當優質、國際化、專業性的新聞頻道,透過這次移頻,將使民眾觸及國際性的新聞內容。業界觀察,49到58台間的新聞頻道主流區塊屬於「蛋黃區」,有NCC官員私下透露,短期如果沒有決議,有可能會先「跳頻」,目前有線電視數位化後,可以從51台跳到53台,不會有「黑畫面」;而市場人士觀察,NCC拋出讓公廣登上52台,華視也已表態爭取,難免對系統台形成壓力,看來這場牽動各方勢力角「頻位之爭」,還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有結果。
北都授權金談不攏 HBO等7頻道恐掰掰
北都有線電視與頻道代理商永鑫授權金談判不順,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次居間調處不成,已收到永鑫正式來函,限期北都1個月內取得頻道變更申請的斷訊告知,否則約有10萬收視戶無法收看HBO、CNN等頻道,民眾收視權益受到威脅。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28)表示, 受到本件授權金談判破局影響而可能遭到下架頻道包含HBO、CINEMAX、FOX SPORTS、FOX SPORTS 2、CNN、CN卡通頻道、ANIMAX等7個節目,北都有線電視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依法應先取得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才能下架HBO等7個頻道。消基會指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得任意停播頻道,如因授權到期而停止播送時,應考慮收視戶權益,並應於斷訊前5日以書面或連續5日於該頻道收視戶,如有違反,收視戶得請求減少收視費或其他方式作為賠償,若系統台所提供之服務未達基本頻道數三分之二,並達10天以上時,即應免除當月之收視費用。消基會進一步指出,消費者如因斷訊主張終止契約,依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2條規定,收視戶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系統業者終止本契約,如終止契約,按同法第16條規定,不得沒收收視戶所繳付之收視費或違約金。若北都有線電視違反上述法規,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消基會說,頻道授權金成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頻道代理商一年一換約的談判深水區,隨著跨區經營之開放,市場削價競爭進一步加深問題複雜性,收視戶權益往往成為俎上肉,北都有線電視應正視訂戶視聽權益,提出與下架頻道品質相當的替代頻道,並積極訂定減收收視費用或展延收視期間之訂戶權益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