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
」 未禮讓行人 行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斑馬線 6000元
台中梧棲加拿大遊客斑馬線遭撞飛 大腿骨折送醫無生命危險
台中市梧棲區1日下午發生一起交通意外,造成1名加拿大籍女遊客重傷。37歲高姓男子駕車行經大勇路與臨港路四段路口時,疑似未注意斑馬線行人動態,在左轉時撞上正在過馬路的59歲加拿大籍女子,導致女子當場被撞飛,重摔在地,左大腿骨折,手腳多處擦挫傷。同行的丈夫目睹妻子受傷,當場驚嚇不已,所幸經送醫治療後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時間約在下午4時,高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大勇路由東往西行駛,準備左轉進臨港路四段,卻未能及時禮讓行人,導致事故發生。警方到場後對高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並無酒駕情況,但因未禮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依法處以7200元以上至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年。目擊民眾指出,當時車速並不算快,但碰撞瞬間仍將女子撞飛數公尺,場面驚悚。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或斑馬線時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並務必禮讓行人,避免類似意外再次發生。
74歲無照男超速撞死彰化小姊妹辯「他們闖紅燈」 遭法院判1年2月
彰化縣伸港鄉2024年2月22日發生一起奪命車禍,10歲與9歲陳姓姊妹放學返家途中,行經建國路與美港路口斑馬線時,遭74歲蕭姓男子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當場重傷昏迷,經歷漫長治療後,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10月29日不治。如今法院也對蕭姓男子做出判決。回顧這起事件經過,陳姓3姊弟於2024年2月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在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突遭後方74歲蕭姓老翁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10月離開人世。肇事後,蕭男僅曾探視傷者一次,並在調解會上以「沒錢可賠、那就抓去關」的態度回應,令家屬心寒。阿公悲痛表示,只盼司法還給孫女們公道。事故發生時,蕭男僅持機車駕照,卻開車上路。他供稱因年紀大、怕考不過才未考照,並辯稱當時行經綠燈、視線遭樹木遮擋,且是行人闖紅燈導致意外。然而法院調閱行車紀錄器後認定,蕭男駕駛時速達每小時77.264公里,明顯超速且未減速禮讓行人,撞擊後車輛滑行33.4公尺才停下。判決指出,現場照明良好、視線無障礙,蕭男駕駛休旅車視野較高,理應能提早發現行人。即便行人違規闖紅燈,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仍應禮讓。法官認為,若蕭男遵守速限、注意車前狀況,原可避免悲劇或減輕傷害。法院最終認定蕭男無照駕駛、超速未禮讓行人,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電動滑板車熱賣卻違法 消基會轟法規空轉害消費者誤闖紅線
科技日新月異,道路上除傳統汽機車,還有更多元的小型交通工具如電動滑板車、賽格威(Segway)等,甚至有給毛孩用的電動寵物車,但我國法規限制多,相關「慢車」無法合法上路。消基會指出,現行法規落後及配套不足,交通事故發生時往往由駕駛人獨自承擔責任,呼籲政府完善法規。交通部回應,運研所最快今年底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去年台北市1名上班族騎乘電動滑板車通勤,在人行道上把長者撞到骨折住院,警方僅能依「慢車不得上路」開罰1200元,無法協助釐清責任,長者家屬質疑既然法規無法管,為何店家還能販售。車輛本身也有爭議,消基會舉例,曾有民眾晚間騎「未裝設燈光、反光設備」自行車返家,不幸遭撞擊身亡,雖法規明訂「應裝設鈴、燈與反光器」,但因缺乏強制檢查與稽核機制,多數民眾並未確實遵守。據警政署統計,2024年「其他慢車」與「個人行動運具」事故釀3死、212傷;今年1至8月則已1死、154傷。消基會指出,台灣雖已在2022年4月三讀通過將「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正式定位為「慢車」的一類,但法條仍停留在「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架構,各縣市政府幾乎沒有公告合法行駛路段,導致電動滑板車實質上全面禁止。修法通過後,主管機關未公布正式實施日期,業者大肆銷售電動滑板車、寵物電動車等,卻未明確提醒不得上路,讓消費者誤以為購買即可「趴趴走」。消基會建議,政府應完善法規、落實執法及教育宣導,明確納管電動滑板車並訂定速限、設備規格、合法行駛路段,設定確切實施日期,同時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保險稽查。交通部回應,過去幾年曾協助地方政府訂定相關規範,地方也有各自考量,主要為安全問題,後續運研所也會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最快今年底實施。依現行規定,慢車違規上路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未來可合法上路,未禮讓行人則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喊冤!稱行人闖紅燈又被A柱害慘 高雄法官仍判罰1.2萬吊照1年
高雄1名駕駛歐歐(化名)去年4月間行經鳳山區鳳南路與善和街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導致行人受傷。警方依規舉發後,歐歐被處以1萬8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2個月,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歐歐不服認罰,提起行政訴訟,聲稱自己視線遭A柱遮擋且行人闖紅燈,但法官最終仍判其違規事實明確,只撤銷其中6000元罰鍰,其餘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事發當時,歐歐駕駛汽車行經該路口時,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規定。警方依據行車記錄器畫面與現場調查資料舉發,認定歐歐確有未減速禮讓行人的情形。歐歐辯稱,他在接近路口時,左前方視線被A柱死角遮擋,未能及時發現行人;而且當時行人疑似闖紅燈,且並未完全走在斑馬線上。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閱兩段影像證據後指出,雖然行人行走位置接近斑馬線邊緣,但其行進方向穩定,仍可視為使用行人穿越道,屬於受保護對象。此外,法官也指出,從影像可見,行人在安全島起步後一路向外側車道前進,並非長時間藏於A柱死角內,因此歐歐主張「視線被遮擋」並不足以免責。尤其在整個過程中,歐歐車輛未見明顯減速動作,顯示其駕駛注意義務不足。最終法院裁定,撤銷部分6000元罰鍰,但維持其餘1萬2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的處分。法官強調,行人是否闖紅燈雖可能影響民事賠償責任比例,但不影響行政違規的成立。此案仍可依法上訴。
台中男超速撞死過馬路婦人 法官痛批「讓台灣背負行人地獄惡名」判刑6月
台中市一名都姓男駕駛2025年4月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超速且未禮讓行人,撞死正在過馬路的陳姓婦人。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法官嚴厲斥責被告行為,嚴重漠視行人人身安全,更使台灣在國際上背負「行人地獄」惡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都男於2025年4月25日上午9時36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台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由西往東行駛。當行經自由路3段及復興路5段路口時,都男以時速60公里通過該路段,超過速限每小時50公里的規定。當時陳姓婦人正由南往北通行行人穿越道。監視器畫面顯示,都男通過路口時,號誌燈由綠轉黃,雖未闖紅燈,但未注意前方情況,也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先行,貿然駛過將陳婦撞倒。陳婦遭撞擊後,頭部受到嚴重外傷,包括顱骨開放性骨折、顱腦損傷出血等傷勢。經緊急送醫搶救約1小時,仍於同日上午10時28分因創傷性休克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審理時,都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官審酌都男肇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自首減刑要件,但考量其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加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驚見「馬路多一塊藍色方格」 交通局揭正確用途
台灣被稱為「行人地獄」,對此政府近年也積極改善道路設計、加強執法,只要駕駛未禮讓行人就會挨罰。近日有民眾在新鋪設的馬路上發現地面多出一大塊藍色方格,外觀相當醒目,掀起熱烈討論。日前有網友在Threads貼出照片表示,附近路面剛重鋪完卻多出一塊藍色格子區,讓他相當好奇用途。不少人留言猜測,「友善科技執法」、「準備削弱你荷包用的」,但也有網友說明,「台北市的行人友善區都是用深藍色鋪面做提示的」。事實上,先前台北市交通局說明,藍色柏油壓花為行人友善區的識別標誌,目的在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禮讓行人。該設計仿效新加坡作法,車輛行經時會產生輕微震動,讓駕駛透過體感意識到應放慢速度。除了藍色鋪面外,部分路口也搭配「黃色棋盤格」作為警示標記,預先提醒駕駛進入減速區。交通局指出,行人友善區的理念是「行人至上」。區域內行人可全寬通行,車輛進入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喇叭驅趕行人,營造更安全舒適的步行環境。交通局提醒,民眾若在路上看到藍色鋪面區塊毋須驚慌,只要遵守速限、注意行人安全,即可共同打造更友善的行人環境。
高雄阿公騎車闖紅燈「撞公車遭彈飛」 下場慘了被開2罰單
高雄一名年約75歲的夏姓男子騎乘機車闖紅燈,毫無減速直闖車流密集路口,不僅險些擦撞正通過行人穿越道的路人,還當場撞上一輛正常行駛中的公車,夏男被反彈撞飛倒地受傷送醫。警方調查後指出,夏男違規闖紅燈且未禮讓行人,依法開出2張罰單,最高可罰新臺幣11400元。鹽埕分局指出,七賢路派出所員警於14日下午巡邏行經鹽埕區五福四路與七賢三路口時,發現現場發生交通事故,立即下車協助處置與交通管制。警方初步調查,當時夏姓男子自七賢三路南向北騎乘機車,行經該路口時未依號誌停等,與自五福四路東向西正常行駛、由62歲吳姓女司機所駕駛大客車發生碰撞,導致夏男臉部與四肢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夏男行經該路口時,違規闖紅燈,且毫無減速跡象,不僅先穿越1名正行走在行穿線的行人,幾乎擦撞對方,隨即與直行中的大客車發生激烈碰撞。事故過程驚險,畫面相當驚悚。警方表示,現場雙方均無酒駕情形,全案肇事責任將移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認定,初步確認夏男違規闖紅燈與未禮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11400元罰鍰,已依法開單舉發。鹽埕警分局提醒,年長騎士應留意行車反應時間較慢,應特別遵守交通號誌與減速停讓原則,呼籲所有用路人駕駛應隨時注意車前與四周狀況,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切勿搶快闖燈,以免釀成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的事故。
迷糊英雄?台南阿伯騎車右轉「撞翻行人」愣在原地 卻助攻逮住逃亡銀樓搶匪
昨(4)日下午3點,台南市新營區發生銀樓搶案,一名無業王姓男子趁老闆不注意,摸走櫃內66只金戒、4條金鍊後倉皇逃逸,誰知僅僅逃出500公尺,就被一名在路口右轉的阿伯撞翻在地,摔得四腳朝天,隨即被隨後趕到的民眾看助。然而相關監視器畫面曝光,網友們看到「肇事」的阿伯在撞翻人後停車在原地呆立許久的畫面,不由得笑稱:「真的分不清楚是三寶還是幫忙!」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台南新營長春街第一市場附近,當日下午3點左右,王男走進市場內一家銀樓,又趁老闆不注意時摸走櫃內66只金戒、4條金手鍊後拔腿就跑。高齡71歲的銀樓老闆制止不及,大喊「搶劫!快幫忙抓人」,驚動許多熱心民眾上前幫忙追捕。王男從第一市場內衝出,先往民權路逃跑,再跑往博愛街,誰知在博愛街和文化街路口撞上一名忽然右轉的機車阿伯,隨即在地上摔了個四腳朝天。此時後方協助追賊的民眾已經趕到,同時呼喊其他路人幫忙報警。不久後多名員警趕到現場,將王男壓制並帶回,機車阿伯才騎車調頭離去。監視器畫面在臉書粉專「爆料公社」曝光,引起不少網友熱烈討論:「阿北這樣有算未禮讓行人嗎?」、「還好沒有班馬線,不然阿伯還要被罰6000元」、「阿伯硬槓帝王條款」、「阿伯內心OS:這下賺到了,撞了人不用賠,沒禮讓行人也不用罰,還可以湊熱鬧,真的是歪打正著!」還有網友笑著表示:「靠北,我真的看不出來到底是三寶還是幫忙!」
未禮讓行人!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 家屬悲慟「臉都歪了」:不接受過失致死
林母表示女兒遭公車來回輾壓,她不接受過失致死的說法。(圖/中國時報記者寶智華攝)台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去年9月開公車行駛綠川東街要左轉中山路,未禮讓斑馬線行人,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今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1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林母強調「公車來回輾壓,女兒的臉都歪了,死無全屍,是過失嗎?」要求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施姓司機、林姓女大生母親與弟弟均出席準備庭,均由律師代言,施姓司機當庭坦承檢方所有調查指控犯行及過失致死罪,強調對死者家屬感到非常抱歉,且有誠意和家屬和解,希望家屬能給他一個機會。林母辯護律師指出,林女被撞捲入車底,司機下車查看後,只看到林女的手在輪胎後方,無法確認林女身體與頭部位置,竟又2度打檔開車前進,最後再打倒檔倒車1次,導致林女頭部遭二度輾壓,這不是職業駕駛會做的事,甚至連一般人都做不到,顯有殺人的未必故意,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林母泣不成聲表達意見時說,自己沒什麼開車經驗,卻明白撞到人、貓、狗都要下車查看,他(施姓司機)只看到女兒一隻手在輪胎後面,不確定身體其他部位,就前進2次、倒車1次,還說是想盡快移開車,他是神嗎?女兒遺體經整理師整理,臉都還是歪七扭八的,「你跟我說這是過失致死,我無法接受!」本案一度傳出保險公司認為施姓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導致疲勞駕駛,不願理賠,施姓司機辯護律師表示,將再與保險公司與客運業者溝通,希望能對家屬給予最大賠償。經雙方充分表達竟見,法官再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雙方都同意,但因保險公司與客運業者未到場,法院將擇期安排和解。
高雄雨天斑馬線驚悚撞擊!紅車左轉不讓人 高中生慘被撞飛
高雄市在4日傍晚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事件,2名男高中生於傍晚放學後,步行撐傘準備穿越復興一路與民生一路口的斑馬線時,竟遭1輛紅色自小客車高速左轉直衝撞擊,造成其中1名學生被直接撞飛倒地,畫面曝光後震驚全台,網友怒吼「四輪大爺又在耍狠!」、「完全不減速是在飆命?」根據YouTube頻道「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公布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可見,當時天氣正下著雨,2名學生依法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未料紅色自小客車竟未減速,甚至毫無停讓跡象地左轉撞上其中1名學生,將他整個人撞飛數公尺,肇事駕駛事後雖有下車查看,但初期並未即刻反應,令網友更加憤怒。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4日下午5點55分,駕駛為42歲王姓男子,聲稱因天候不佳視線受阻,但警方查證後表示其並無酒駕情形。初步判定該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未禮讓行人導致事故,將處以新台幣7200元至3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年。雖然被撞的18歲黃姓學生僅受到輕微擦傷,無生命危險,但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大眾對「行人地獄」問題的再度重視,不少網友指出,該駕駛完全未顧及安全,「斑馬線根本是陷阱」、「難道只有撞死人才會注意?」警方也呼籲民眾多利用行車紀錄器保留證據,保障自己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行人死傷全國第2高」逆轉了 基隆靠這幾招+強力執法見效
交通部全國交通事故數據今年1至3月每10萬人(不分類型)死傷人數排名,基隆市在全國排名第2低,但每10萬人「行人」死傷人數卻是全國第2高。不過,統計至4月後進步至全國第6高。基隆市警察局指出,基隆推動行人友善、行人有序及路暢專案,今年1月至7月24日行人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80件,降幅高達36%,市府也已盤點增設139處行穿線,提供行人更多保障,預計今年排名將再進步。基隆市長謝國樑相當重視行人安全,率全國之先推出「行人友善」專案強力執法,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要求警方嚴格取締汽機車駕駛人路口未禮讓行人,明顯降低行人事故傷亡。據交通部統計,今年1至3月每10萬人(不分類型)死傷人數排名,基隆雖為全國排名第2低縣市,但若只有「行人」,每10萬人死傷人數卻是全國第2高,不過統計至今年4月後,行人每10萬人死傷人數與同期相比已下降,還進步4名次。市府表示,除了透過行人友善、行人有序及路暢專案執法降低車不讓人、行人違規和違規停車外,也透過交通工程改善提升行人通行安全,包括畫設綠底行人穿越道、路口號誌行人早開時相及行人專用時相、廣設人行道,經基市交通處盤點,未來將再增設139處行穿線,提供行人更多保障。市警局交通隊指出,依據今年1至4月基隆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傷人數,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傷381人,已低於台北市及澎湖縣,今年1月至7月24日行人事故較去年同期也減少80件,降幅達36%,每10萬人死傷人數39.3人,數據顯示交通政策奏效,車禍事故傷亡件數持續降低,預估今年全國排名還會更進步。
高雄深夜死亡車禍!老翁闖紅燈遭撞亡 駕駛猛踩煞車仍來不及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與永興街口,22日凌晨12時19分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名79歲的林姓老翁在未依號誌指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41歲譚姓男子駕車高速撞上,造成林翁重傷送醫搶救後不幸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發現,林翁當時未遵守紅綠燈指示,直接闖紅燈穿越馬路,與譚男駕駛車輛在綠燈時段相撞,譚男表示,事發時他正下班駕車返家,通過路口時擁有綠燈,車速較快,突然見到人影閃現已無法及時煞車,車輛猛然撞上林翁,事故現場可見林翁手中拐杖及拖鞋散落一地,地面留下一大片血跡,情況十分慘烈。警方指出,雖然譚男並無酒駕,但他在行經路口時未禮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將面臨7,200元以上至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照;此外,警方已依過失致死罪將譚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此案突顯行人遵守交通號誌的重要性,也引發對駕駛禮讓行人責任的討論,專家提醒,夜間行車應保持適當車速,行人亦需謹守號誌,雙方共同防範事故發生,避免悲劇重演。
部桃乳癌名醫命喪公車輪下 病患曝他「看診1暖舉」:就怕患者白跑
部立桃園醫院乳房外科主任周佳正於19日上午北上參加醫療會議,卻在行經台北市愛國西路行人穿越道時,遭未禮讓行人的公車撞上,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享壽60歲。這場意外震驚醫界,也讓無數病患與同仁悲痛不已。就有患者透露,周醫師的門診常常爆滿,但只要病人到現場排隊一律加號,就怕患者白跑。周佳正在部桃的同事昨天在Threads發文表示,雖然周主任專攻乳癌,但對處理一般外科手術也十分嫻熟,包括缺血性腸炎、腸穿孔等病例,常常在關鍵時刻由他接手或協調處理,即便在深夜或非值班時段,對方也總是義不容辭,「乳癌的病人有任何問題需要住院,都二話不說同意收、不推托,是一個認真負責的老好人」。同事提到,對急診醫療團隊而言,周佳正更是友善且值得信賴的外科夥伴,如今因交通事故驟然離世,讓人深感不捨。另外,也有患者留言透露,周醫師的門診常常從早看到晚,「不會因為時間晚了,就隨便看看,每每門診早就滿號,但只要是病人來到醫院看他的門診,一律加號,就怕病人白跑,知道患者的憂慮」。針對這起事故,警方說明,60歲李姓司機19日08時44分許駕駛大客車,由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往北,左轉愛國西路往西時,前車頭碰撞於西側行人穿越道上步行之周姓行人;周姓行人送臺大醫院救治,因傷重不治死亡。另李姓客運司機經酒精測試為0,無酒駕情事。北市中正第一警分局呼籲,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行經行人穿越道前,應注意行人穿越道上有無行人,並確實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維交通安全。
部桃乳癌名醫周佳正遭公車撞擊身亡 患者聞訊崩潰:我的命是他救的
部立桃園醫院乳房外科主任周佳正於19日上午北上參加醫療會議,卻在行經台北市愛國西路行人穿越道時,遭未禮讓行人的公車撞上,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享壽60歲。這場意外震驚醫界,也讓無數病患與同仁悲痛不已,更有患者哀嘆,才剛回診就聽聞噩耗。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於19日上午8時44分,63歲李姓司機駕駛欣欣客運公車,行經羅斯福路一段,準備左轉進入愛國西路時,未減速停讓行人,當場撞上正在斑馬線上通行的周醫師。監視器畫面顯示,公車未有明顯煞車動作,周醫師疑似誤以為司機會禮讓,加快腳步通過路口,不料下一秒即遭撞擊,並被捲入車底。警方與消防人員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將已無生命跡象的周醫師送往台大醫院搶救,仍因傷重不治。警方初步調查,司機酒測值為0,並無酒駕情事,訊後以過失致死罪嫌將其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裁定5萬元交保。據悉,周佳正醫師是衛福部桃園醫院的外科主任,專精乳房、甲狀腺、消化道、肝膽胰等多項領域,並經常發表乳癌防治相關文章,是病患眼中值得信賴的乳癌權威。他曾榮獲衛福部頒發「優良資深典範醫師獎」,醫術與醫德俱佳,深受病人與同仁愛戴。消息傳出,部桃醫院隨即發出聲明,表達震驚與哀痛之情,並由副院長親赴醫院慰問家屬。社工室主任表示:「周主任一直是醫院的中流砥柱,對後輩毫無保留地指導,無論對病患或同仁皆全心付出,令人萬分不捨。」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周醫師的病患也難掩悲痛,一位罹癌患者受訪時哽咽表示,自己的命是周佳正醫師救的,「原本知道自己是癌症三期很絕望,但主任總是笑臉迎人,讓我們覺得有希望。9月1日的回診單還在,沒想到人卻已離去。」
撞死乳癌權威醫師 肇事司機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訊後5萬元交保」
部立桃園醫院外科主任周佳正19日北上開會,不料,上午8時許在愛國西路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未禮讓行人的欣欣客運公車撞上,周男被捲入車底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將肇事的李姓公車司機帶回製作筆錄,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諭令李男5萬元交保。60歲周佳正為衛服部桃園醫院的乳房外科主任,專長包括乳房、甲狀腺、胃、小腸、肝膽、胰臟、血管疾患、一般腫瘤等,平時經常發表關於乳癌相關文章,今天上午特地搭車到台北參加醫療會議。警方調查,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上午8時44分許,63歲李姓司機駕駛欣欣客運公車,由羅斯福路一段往北,在中山南路口準備左轉愛國西路往西時,前車頭直接撞到在行人穿越道上步行的周男。部立桃園醫院外科主任周佳正,19日上午8時許在北市愛國西路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未禮讓行人的欣欣客運公車撞上,周男被捲入車底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將他救出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圖/警方提供)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駕駛公車在行人穿越道前,並未踩煞車或做指差確認停等,這時周醫師可能認為公車會禮讓,加快小跑步想趕緊通過路口,不料下秒慘遭公車撞擊輾過,並卡在左前車輪,李男驚覺釀禍趕緊將公車停靠在路邊。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協助已無生命跡象的周醫師脫困,並將他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最後仍傷重不治;警方確認李男酒測值為0、沒有酒駕,李男供稱當時沒有看到行人,並自責懊悔不已。檢方相驗後已開立死亡證明,遺體發還給家屬處理後事。
阿伯走斑馬線險被撞飛「急跳開」 駕駛慘了!桃警開罰
桃園區中正路與北新街路口有1名阿伯走在人行穿越道上要過馬路,卻險遭右轉白色汽車撞飛,所幸阿伯身手矯健「跑酷」倖免於難,桃警獲悉以車追人,依職權開出6000元的「車不停讓行人」,呼籲駕駛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有網友在《Wowtchout》上傳影片,一名阿伯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但右轉的轎車未停讓險撞上,所幸阿伯單手撐住引擎蓋跳開,影片一出網友看了都直搖頭撻伐,直呼拳頭都硬了。桃園警分局未接獲報案,獲悉後立即聯繫貼文者,請對方提供影片原始檔案,過濾影片後以車追人,查證違規屬實後,依職權開出6000元「車不停讓行人」罰單,後續將編排勤務加強取締,提升行人通行安全。桃園警分局交通組長林健祥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汽車駕駛一律開罰6000元。已經依網友提供影像過濾分析車號,並確認「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屬實,已經針對未禮讓行人的汽車駕駛依職權逕行舉發,將開罰6000元。為提升該路口交通安全,桃園分局針對「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違規進行強力稽查取締,迄今年7月初,累計告發3695件,而同時期行人死傷交通事故也下降3成多,表示嚴格執法仍有相當防制成效。特別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務必養成駕駛車輛停讓行人的好習慣,避免破財傷荷包。桃園警察分局也表示,近日交通部已經著手修法,針對「駕駛車輛不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的罰則提高,嚴厲處罰也是希望藉此導正駕駛人守法觀念。交通部於今年6月30日起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加重「未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若駕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自原本的7200元至1萬2000元,調高為1萬8000元至3萬元;致重傷者,將比照致死案件處3萬6000元。原致輕傷者吊扣駕照1年,修法提高為1至2年;原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3年,提高為不得考照4至5年。行人與車輛本就是不對等的存在,若發生碰撞,受傷最重的往往是行人,因此交通政策必須持續強化對弱勢用路人的保護,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平安回家,請駕駛一定要停讓行人,用行動守護彼此安全,強化罰則與執法、交通工程與全民教育並行,是守護行人安全的不二法門,桃園警方將朝此目標全力邁進,展現積極守護行人安全的決心。6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將實施「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工作,針對「酒駕、嚴重超速、闖紅燈、車不停讓行人、行人各項違規、青少年無照駕駛」等強力稽查取締,目的即是全力防制各類交通事故。尤其是在暑假期間,青少年族群駕駛汽機車外出頻率提高,希望藉由交通執法及宣導雙管齊下,能讓青年學子們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
2行人站路邊不動!台中衰駕駛開車經過「未禮讓」遭開單罰6000 法官調監視器後判撤銷
2024年7月時,台中市一名女性駕駛小詩(化名)駕車行經中市北區某路口時,被警方以行車時「未禮讓行人」為由攔停舉發,遭裁處罰鍰6000元及記點。小詩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路人當時站在路邊沒動,也無法確認他們是否有踩在行人穿越道上,因此認定原處分有瑕疵,准許撤銷。據判決書內容,小詩2024年7月4日下午3時21分許,開車經過五順街與育才北路口時,被員警認為有「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違規情形,當場攔停舉發,並移送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理。該單位認定小詩有違規事實,依道交處罰條例規定,裁處罰鍰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會同兩造,當庭勘驗事發路口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詩沿五順街往東行駛時,看到有1名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遂放慢車速讓行人過,而另2名行人則站在人行道旁的水泥地路邊,尚未走到白枕木紋線,且畫面遭停放路邊的機車遮擋,無法確認2人是否已越過路邊紅實線進入行人穿越道。再者,從小詩車輛出現,到車輛通過行人穿越道之間,2名路人人均持續站在原地,未曾移動半步。因此法官認為,小詩主張其通過行人穿越道時,2名行人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並非不可能。法官表示,既然無法認定小花有違規不禮讓行人的行為,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裁罰,顯然難認適法,因此原處分確有違誤,應予撤銷。全案可上訴。
交通部新制!駕駛未禮讓行人致傷「最重罰3.6萬」 這天正式上路
為了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政府規定轉彎車必須禮讓行人,否則將開罰,但依舊有駕駛不當一回事,因此規範罰鍰提高。交通部修正未禮讓行人肇事規範,事故造成輕傷罰鍰將上調至1.8萬元,重傷比照現行致死罰鍰,從原本的1.8萬元調至3.6萬元,且另有刑責,新制將在6月底正式上路,提醒駕駛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桃園市蘆竹分局指出,為強化駕駛人停讓意識及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機率,今年於轄內中正路與南竹路口、中正路與南山路一段口增設「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並於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統計今年截至6月25日止,「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件數計44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08件;「行人受傷交通事故」計48件50人,較去年同期67件72人,計下降28.4%,有顯著下降趨勢,顯見透過執法力度及精準執法,能有效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機率。蘆竹分局分局長楊贊鈞表示,「禮讓行人為全民運動」,駕駛人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停讓行人,行人也應遵守交通號誌,勿貪圖一時方便任意穿越馬路,執法之目的不在於開罰,而是期望導正用路人違規行為,以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並減少事故發生。
車輛駕駛注意了!交通新制6/30上路 違規就罰3萬6千
車輛駕駛未禮讓行人致其受傷,政府準備加重罰款!交通部今(19)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車主6月30日起未停讓行人,致其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交通部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023年6月30日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修正施行後,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有改善道路安全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約20%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喪生,代表部分駕駛人仍未遵守規定。交通部為了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部會與內政部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傷亡起罰金額,致人輕傷罰鍰金額由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額度罰鍰3萬6000元,新制將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的距離、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通行環境。交通部長陳世凱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行人若在斑馬線、行穿線上被車子撞傷、撞死,這是「國恥」,他身為交通部長在此方面須有更多作為,保護用路人安全。交通部也呼籲所有用路人,無論是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應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秩序與安全。交通部長陳世凱。(圖/林則澄攝)
北市警駕巡邏車未禮讓行人!畫面曝光遭網友撻伐 分局回應了
台北市南港區11日7時55分時,有警員駕駛巡邏車時,行經斑馬線卻未禮讓行人,全程遭一旁經過的機車騎士之行車紀錄器錄下,而當時正在過斑馬線的婦人也被迫停在斑馬線上,等待車輛通行。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指責為何警方會知法犯法,對此南港分局表示,該名員警確實有疏失,將依照法律程序處理。「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11日上傳影片,內容為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內容是南港分局的警方在行經南港區興中路與南港路1段287巷2弄口時,未禮讓行人,當時正有1名婦女在通過斑馬線,見狀後被迫只能無奈等待警車通過。據了解,該名駕駛巡邏車的員警也解釋道,當時因為跟著前方的遊覽車,在行經該路口時確實因為沒有留意到有行人正在通過,才會造成疏忽。而針對此次的事件,該名員警也坦承為自己的疏失,甘願領罰,未來將為更加留意路況。對此,南港分局表示確實有接獲民眾檢舉,11日於興中路與南港路1段287巷2弄路口,本分局員警執勤駕駛巡邏車,因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而未依規定停讓,經檢視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違規事實明確,予以製單舉發,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