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郁容
」 監察院 公務車 監委 監察委員 李俊俋
監察院點名TaiwanPlus三大問題 文化部允持續督促改革
監察院調查公廣集團英語媒體「TaiwanPlus」,發現效益不彰、新聞編採決策權限高度集中、台灣腔調英語被差別對待等3大問題,且聘用的紐西蘭顧問不諳中文、從未來過台灣,6日要求文化部督促檢討改進。對此,文化部表示,將在尊重公共媒體獨立自主營運原則下,持續督促公視評估各界意見提出精進作為。監察院昨通過監委林郁容、紀惠容、王美玉所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TaiwanPlus觀眾觀看次數區域集中於亞洲地區占67.6%,美洲次之占20.6%,兩者合計已逾88%,顯示使用者分布高度集中;而歐洲、大洋洲等地區占比偏低。由於過去TaiwanPlus一再遭質疑觀看次數過低,根本無法達到宣傳效果,監委表示,雖然觀看次數與時數已呈現成長趨勢,但整體推廣成效與擴展國際能見度之政策目標仍存有落差。監察院3月曾約詢TaiwanPlus的員工說明,證人表示「TaiwanPlus離職率很高,民國114年初到3月底,已知大概有10個人離職」、「每天早上選稿主持會議的是住在紐西蘭的顧問,他沒有來過台灣,也不會講中文、看不懂中文,會有其他3位關鍵人物提供選稿方向,總編輯會從這些內容中挑選;但其中2位沒有跑新聞經驗,第3位則是政治立場有點偏頗,沒有做到平衡報導」。監委直言,調查結果顯示TaiwanPlus跨國團隊間,對於新聞選題標準認知差異甚大,常因文化理解、新聞敏感度及政策脈絡掌握不一,導致編採方向出現分歧。證人更進一步指出,我國籍員工所提出的新聞選題建議,常遭主管否決或未予採納。突顯每日新聞選題決策權限集中於少數主管,形成決策主導權限失衡現象。監委另指出,TaiwanPlus是以英語播報為主的國際傳播平台,原本應該要展現台灣多元文化與語言特色,但證人表示,曾因具台灣腔調的英語而遭主管拒絕出現在鏡頭前播音,但目前播報人員已涵蓋英國、美國、印度、紐西蘭等多種口音,卻排除台灣口音,不僅違背平台「傳遞台灣觀點」初衷,也有歧視本國籍人才之虞。文化部表示,目前每年以約8億元支持公視營運TaiwanPlus,公視已依董事會決議展開改革,相關精進作為將納入TaiwanPlus年度營運計畫中。
將13台公家平板電腦轉送親友 文化資產局前局長遭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今(17)日指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局長施國隆,得知文化資產局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網卡續約案中,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係屬該局宣導品,亦屬公物,詎被彈劾人取用其中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於114年10月14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文資局於105年7月14日向中華電信辦理48張網卡續約,同時依約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被彈劾人知情後,未思將其使用於公務上,反取走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且縱如被彈劾人所稱,係接受屬下餽贈13臺平板電腦,其價值高達新臺幣11萬餘元,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廉潔形象。彈劾案文表示,綜上,被彈劾人核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及第5點等規定,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之應受懲戒事由,因此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查濫用公務車沒下文 劉書彬批監察院淪自肥護航院
立法委員劉書彬今(11)日表示,五月時監察院一連串被爆涉有濫用公務車問題,當時監院副院長李鴻鈞承諾立刻啟動調查,如今超過2個月了「調查結果在哪?懲處名單又在哪?」她批評監察院簡直自肥變成「護航院」。6月左右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開第一槍」爆出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涉嫌私用公務車接送寵物就診與美容,李俊俋在風暴中倉促請辭,但監委蘇麗瓊、王榮璋、林郁容等人也陸續被爆出涉有不當使用公務車情節,因而陸續被移送監察院內部紀律委員會。劉書彬對此回顧,其實監察院「正己」是有前例可循,在1997年曾彈劾前監委蔡慶祝、2003年更曾彈劾前秘書長陳豐義,監察院過去的風骨,如今看來卻是官官相護、自毀官箴。她也說,2024年同一批監委才因「濫用公務車」彈劾了一名駐守金門的少將,這種「雙標」,實在污辱了老百姓智商。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監察院針對內部委員濫用公務車案調查結果應該出面說個明白。(圖/黃鵬杰攝)劉書彬直指,目前26位監委每人月薪新台幣21萬,加上正副院長,一年光薪資就耗費人民稅金超過 7,300 萬,其他雜項支出加上來至少破億。相較之下,認真辦案的監察委員沒幾個人,多數監委根本半年沒調查10件,甚至有監委調查案「掛零」,令人搖頭。劉書彬呼籲,監察院要立刻公布調查結果,該彈劾的委員就彈劾,依法辦理就好,千萬不要再雙標、護航,這樣會將認真的監委與全台民眾的信任,一起陪葬。劉書彬也強調,台灣民眾黨已在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推動廢除監察院不只是競選承諾,更早已著手進行,希望遏止貪腐、恢復公義,人民真的不需要尸位素餐的監察院,因此改革刻不容緩,長期要逐步廢除監察院,還權於民。
民眾黨抗議監院公務車濫用案拖延 批官官相護、要求公布調查結果
監察院日前連環爆出公務車濫用爭議,前秘書長李俊俋、監察委員蘇麗瓊、林郁容與王榮璋等人於6月遭移送紀律委員會,調查結果至今沒有下文。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中和永和區主任陳怡君、汐止金山萬里區主任陳語倢、三重蘆洲區主任周曉芸、板橋區主任林子宇今(11)日偕同志工至監察院前抗議,痛批監察院官官相護,要求立刻公布調查結果。陳怡君指出,監察院應是國家防腐劑,如今卻淪為民進黨的「東廠院」與「遮羞院」。更扯的是,李俊俋、蘇麗瓊、林郁容、王榮璋等人違法濫用公務車,至今已過兩個多月未處分,是否企圖讓社會遺忘?更諷刺的是,有濫用公務車的監委過去還曾彈劾他人同樣行為,呼籲監察院用檢視他人的標準檢視自己。陳語倢表示,6月曾公開遞交來監察院遞交檢舉函,當時李鴻鈞副院長副院長李鴻鈞當時承諾立即調查並移送紀律委員會,但8月4日監察院回覆僅稱「程序持續進行中」。兩個多月仍無結果,形同擺爛,監察院招牌恐不必等修憲就可自行拆下。周曉芸指出,年初因在野黨嚴格監督總預算,監察院曾出來哭窮連衛生紙都買不起,李俊俋還說,「柴米油鹽樣樣少,監院風骨不打折」,結果風骨不是打折而已,根本是打到骨折!秘書長、監察委員把公務車當私家車使用,已涉《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北檢雖已立案調查,但卻疑似對綠營貪腐睜一眼閉一眼。林子宇說,監察院有26位監委月領21萬,加上正副院長薪資,一年就花費人民納稅錢高達7354萬元,但這些監委不僅正事不幹,調查業績慘不忍睹,更違法濫用公務車,簡直是無法無天!上週五,立法院也通過民眾黨團的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過去賴清德、蔡英文都曾公開支持廢除監察院,希望民進黨別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廢除尸位素餐的監察院,已經刻不容緩。
公務車私用爆不停!廉政署揭常見「12大違失態樣」
監察院前祕書長李俊俋、監委林郁容、台南市前研考會主委蒙志成等高官接連爆出「公務車私用」爭議,輿論譁然。法務部廉政署與政風機關上月開會研商彙編全國性「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列出12項違失態樣,本月函令全國各級政風機構,指示就其所屬單位全面清查評估有無廉政高風險,並以「防貪為主、肅貪為輔」加強宣導並強化內控,如查獲濫用公務車違失,除追究行政責任外,若涉刑事責任則移送廉政署偵辦。過去,全國各級政風機關均編有各機關公務車防貪指引,但近來政府機關濫用公務車輛從事私人活動,甚至利用公務車輛加油、保養、修理及肇事處理機會牟取私利的不法案件頻傳,引發各界關注及質疑。對此,廉政署6月20日邀集中央、地方多個政風機關開會,蒐集近年來具代表性之司法實務及監察院調查糾彈案例,歸納12種違失態樣及參考法條,評估廉政風險,並提出具體防治措施建議,彙編「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提供全國政風機關辦理防貪業務參考。不過,廉政署也認為各機關因規定未盡相同,可依實際業務風險,作為強化公務車內部管理機制參考。廉政署彙編的「公務車廉政指引」,共列出12種濫用公務車違失態樣,其中以「公車私用」占大多數,包括機關首長自行開公務車從事旅遊、餐敘、購物、授課、就醫等私人用途;首長或單位主管指示下屬開車接送寵物、親友等私人用途;填具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用車;提供公務車作為家屬日常代步等。另濫用公務車違失態樣,還包括使用公務加油卡,為自己私人車輛加油「揩油」,事後核銷擅改不實加油名目;勾結汽修廠業者,佯稱報修公務車名義,卻將私家車維修費用「灌水」浮報;甚至製造公務車「假車禍」詐領理賠金等。廉政署強調,這些違失不但涉及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者,更可能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侵占、貪汙、圖利等罪刑責。廉政署6月30日編撰完成該指引,7月1日即函令全國各政風機構督同所屬政府單位加強宣導,一方面明確提醒單位人員如有濫用公務車等違失行為,除追究行政責任外,並可能涉及刑責,且應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落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精神,另方面也協助相關單位強化內部管理機制,避免類似弊端重複發生。
麥寮燃煤1號機延役作業不合程序 監院:經濟部台電應檢討
台電公司去年辦理雲林麥寮1號燃煤機組延役案,引起居民不滿與抗爭,認爲這是政府黑箱作業。監察委員紀惠容、林郁容今(10)日指出,延役案整體作業不合程序、倉促混亂,延役理由未符事實,又經濟部沒有評估政府承諾跳票之爭議,更未與地區居民充分溝通,要求二機關確實檢討改善雲林麥寮1號燃煤機組去年延役引起外界關注,台電曾說明,麥寮1號機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生煤用量於2015年向雲林縣政府申請展延時遭減量,導致合約期間部分電量未發足,業者因而主張不可抗力,主動提出將短發電量繼續發完,因此台電基於合約穩定及履約完整性,在麥寮1號機可合法履約的前提下,同意於2025年底前補發,補發電量不會超出原受許可證變更短發的電量,若補發提早完成,合約將相應提前結束。監察委員紀惠容、林郁容今天表示,台電基於淨零要求,在去年4月30日前都堅持採購電力以燃氣機組為原則,並未同意燃煤發電的「麥寮1號機」延役,而後卻在「麥寮燃煤1號機」去年5月30日合約到期前1個月內,匆促10天即完成延役修約,除立場前後不一,也引發當地居民極大不滿與抗爭,認為這是政府黑箱作業。監委指出,過程中,台電未在麥寮電廠請求前補足短發「麥寮1號機」電量前,即主動先行辦理「麥寮IPP 請求購足許可證減量短發度數適法性」研議會議,並於研議中建議由麥寮電廠提出補足麥寮1號機因不可抗力短發度數之修約請求,且於事後該電廠提出請求,未與居民溝通,匆匆十天即完成修約程序,整體作業不合程序且倉促混亂,顯有未當。監委並指出,雲林縣政府為改善麥寮電廠污染排放狀況,於2015年間限縮麥寮1號機生煤用量,導致麥寮電廠因降載發電無法達成購售電合約之要求,遭台電以未能履行合約義務罰款5億8,313萬602元。後經濟部認定為不可抗力,退還罰款,為避免麥寮電廠無法履行購售電合約,台電與麥寮電廠換文修約,調整購售電合約之發電量,以符合麥寮電廠降載後之狀況,於2019年底完成修約,約中並未載明麥寮電廠有請求延長契約以補足因不可抗力而短發電量之權利,台電亦無收購義務。台電竟在合約到期前一個月,以履約不完全之理由,主動同意購足麥寮1號機短發電量,並以此達成麥寮1號機延役之目的,理由顯有未當。監委再指,全國整體電源開發規劃皆須依經濟部公布之「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為準據,依據2022年之資源供需報告規劃麥寮1號機應於2024年5月31日除役,然經濟部竟稱「麥寮1號機」應於是日停機,若繼續燃煤發電,需由台電本權責辦理。台電於2024年5月29日合約終止日前,私下與麥寮電廠以換約方式延役至2025年12月31日。二位委員認為,任何修正電力供應規劃應屬經濟部權責,然此次延役,經濟部卻推託,僅認係屬雙方私契約關係,經濟部除未評估政府未依政策承諾將應除役燃煤機組繼續發電所產生之爭議外,亦未評估延役之妥適性,確有不當。最後,監委表示,燃煤機組延役影響地區環境甚鉅,且經濟部於2017年已見證麥寮電廠與雲林縣政府簽署2025年完成3組燃煤機組轉換為燃天然氣發電機組設置及運轉之備忘錄,故於「麥寮1號機」合約到期前,若欲繼續燃煤發電前,經濟部即應與地區居民溝通延役之必要性,以取得民眾諒解,竟卸責麥寮1號機延役係屬補發電量,應由麥寮電廠善盡與地方溝通義務,亦有未妥。
田秋堇通勤喊苦 民眾黨:人民稅錢不是為養抱怨不能坐車的高官
監察院接連爆發濫用公務車爭議,副院長下令全體委員與職員工禁止以個人名義使用公務車,監委田秋堇今(5)日卻稱因下雨叫不到車導致開會遲到,稍早民進黨立委也遭爆集體坐立院公務車吃麻辣鍋。對此,民眾黨痛批,人民要的是一個能夠落實問責機制、恪守清廉原則並推動制度改革的政府,而不是繳大筆納稅錢養一群只會抱怨不能坐車的高官,「這樣的廢物監察院,廢了剛好而已。」民眾黨表示,繼前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到監察委員蘇麗瓊、林郁容、王榮璋之後,陸續再爆出監察委員葉宜津、田秋堇也加入了把公務車當成多元計程車 的行列。田稱現在國事如麻,過去上下班可以搭公務車,如今卻每天得搭三班捷運,還要走15分鐘到捷運站,攔不到計程車還導致開會遲到,引發網友批評。民眾黨指出,綠色執政下,濫用公務車蔚為風潮。除了監察院,立法院也不遑多讓,有10多名民進黨立委遭媒體爆出,集體濫用立法院公務車去吃麻辣鍋,包括吳思瑤、吳沛憶、黃捷與沈伯洋。台商子弟沈伯洋卻稱「午休時間,大家一起坐車去吃飯討論議程」,讓網友更怒「吃午餐是公務行程?」造謠姊姊吳思瑤更撇清,她是搭計程車去的,也被網友們揪出「離場不是搭其他立委的車嗎?」民眾黨批評,從監察院延伸到立法院的特權文化,早已淪為掩蓋權責失衡的遮羞布,這不只是行政機關的功能低落,而是全面性地制度失能。人民要的是一個能夠落實問責機制、恪守清廉原則並推動制度改革的政府,而不是繳大筆納稅錢養一群只會抱怨不能坐車的高官,「這樣的廢物監察院,廢了剛好而已。」
監院公務車達政院2倍、立院6倍 民眾黨怒:究竟多愛坐?
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日前遭爆以公務車接送寵物美容,涉濫用行政資源,北檢分他字案偵辦中,而監委蘇麗瓊、林郁容及王榮璋也接連遭爆濫用公務車,遭移送紀律委員會。民眾黨立院黨團4日揭露,監察院人事費浮報高達7.6億,技工加駕駛人數高達83人,「首長專用車」數量更達政院的兩倍、立法院的六倍,「監委大人們究竟有多愛坐公務車?」民眾黨表示,監察院的頹廢與浪費,大家都知道;但民眾或許沒有想到,養了一堆民進黨敗選者的酬庸養老院,臉皮竟然厚到這種程度!民眾黨透露,監察院法定員額僅550位左右,但其「首長專用車」數量竟是行政院的兩倍、立法院的六倍,榮登各單位之最。從105年起,立法院的預算報告,每一年都要求監察院撙節開支、檢討車輛預算,立法院更老早就通過決議:監察委員不得有專屬配車,公務車應視需要調減或統籌調派,但每一年立院都發現,監院首長專用車輛竟超過監委法定人數。民眾黨續指,根據113年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監察院技工、工友與駕駛員額合計83人,佔整個監察院預算員額15%,監察院不只在105、106年購入17輛新車、109年及111年又買兩台,去年也編列308萬汰舊車輛。「監委大人們究竟有多愛坐公務車?」民眾黨痛批,各個都要有專屬用車和駕駛、還非新車不坐,監察院這群御史大夫們,到底是耳朵硬還是背景硬?到底是誰在幫他們撐腰?才敢年年把立院預算監督報告,當廢紙隨手扔掉。
監委濫用公務車連環爆! 前政風司司長痛批監察院雙標:不如廢了吧
監察院監委濫用公務車爭議持續延燒,監察院書長李俊俋被拍到以公務車接送愛犬美容後,請辭秘書長職務獲准,同時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也對外道歉表示,將對涉及濫用公務車的監察委員等移送紀錄委員會。對此,曾任法務部政風司司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管高岳忍不住發文痛批,『「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標監察院不如廢了吧?』。管高岳指出,監察院濫用公務車情況連環爆,除秘書長李俊俋,監委蘇麗瓊也疑似被目擊搭乘公務車看牙、監委林郁容更疑似被發現動用公務車為親友接機,然而監察院近一年的彈劾案中卻有少2件是因為官員「公務車私用」遭彈劾,被發現濫用公務車的監委蘇麗瓊和林郁容甚至還投下彈劾成立票,痛批「當事人若有廉恥心,該主動辭職就辭職。」。管高岳表示,然而事件延燒至今,卻遲遲未看見相關當事人或執政高層有所表示,根本就是「以拖待變」,看輿論後續反應如何,再決定如何處理,根本就是在考驗人民的智慧和耐性,「對於這樣的政府真的沒有什麼可以期待的了。」。而監察院濫用公務車爭議被爆出後,秘書長李俊俋更是直到6月1日才請辭獲准,監委王榮璋又被發現濫用公務車接送去理髮,而監察院每月固定召開的「院會」甚至被發現多在「10分鐘內散會」,最短一次甚至僅耗時4分鐘,內容還是「探視陳菊院長的健康狀況」,讓管高岳怒斥「監察院簡直變養老院」。管高岳說,監察院去年預算高達10億5千萬,決算後更為10億4千萬,「每年花那麼多錢,但這樣的監察院真的有存在的價值嗎?」管高岳表示,還記得李俊俋在立法院說,立法院刪除監察院的96%業務費後,現在很多是監委自行出資,包括油費、保險費等,監察院堅持憲法跟法律賦予的職責,在艱苦環境下繼續運作,目前的案件量沒有減少。但對照李俊俋以公務車接送寵物美容,還把公務車當免費Ubereats,要監察院人員前往餐廳取餐再送往他的宿舍後接他下班,以及其他監委利用公務車看牙、理髮、接送親友,終於讓外界發現所謂的「立法院刪除監察院的96%業務費後,監察院在艱苦環境下繼續運作」都假,『「英英美代子(閒閒沒代誌)」「公物私用」才是「真」,也讓外界看穿了「原來政府才是最大的詐騙集團!」』。管高岳也諷刺表示,李俊俋請辭獲准後也不必過度擔心,「反正朝中有人,或許不久就可以比照王X勝之流被安排更高的職位也說不定!因為這就是現在政府的用人取才標準。」
監察院濫用公務車風波不斷 黃國昌攜子弟兵監院遞檢舉函
近日監察院連爆公務車濫用事件,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及汐止金山萬里區地方服務處主任陳語倢今(2)日舉行「御史大夫不清廉,綠色高官人人嫌」記者會,並率領數名民眾親赴監察院遞送檢舉函。黃國昌痛批,民眾黨推動廢除監察院,腳步不會有任何停歇,也希望監察院副院長怎麼辦其他公務員,現在就怎麼辦自己,「如果再用雙標包庇自己人,台灣人民看不下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因日前以公務車接送自家寵物美容,引發爭議,他昨日晚間發布辭職聲明,坦承個人思慮不周,不過今日監院又爆出監委王榮璋疑濫用公務車去理髮,監察院公務車濫用風波不斷。對此,陳語倢批評,監察院接連爆發體制腐敗、違法亂紀的醜聞,從李俊俋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寵物美容、監委林郁容濫用公務車接送親友,再到監委蘇麗瓊濫用公務車看牙醫,如今更爆出監委王榮璋濫用公務車到理髮廳,全部都違反監察院公務車使用規範。「現在只有李俊俋下台負責,難道其他監委要繼續神隱,監察院不只是所謂的酬庸院、廢物院,「現在又多一個『監嘸院』的新名詞。」陳語倢指出,監察院公務車數量為五院之首,整整是行政院的兩倍、立法院的6倍,然而受理案件數卻一年比一年少,完全就是拿人民的納稅錢胡搞瞎搞,沒有錢買衛生紙就怪藍白立委,麻煩民進黨政府不要再雙標,也不要再直指在野黨進行政治操作。而黃國昌表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安排專案報告,監察院完全沒有指派副秘書長列席,難不成是在迴避國會監督,「納稅人花錢養的監委,現在以為自己是太上皇嗎?」李俊俋自知躲不過去才匆忙請辭,然而政治責任的追究是一回事,法律責任的追究才是嚴肅問題。黃國昌批評,監察院數度彈劾濫用公務車事件,何時才打算對自家人提出彈劾案,未來是否要主動移送檢調偵辦,而監委派車單涉及登載虛偽不實、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還打算睡到什麼時候,還是只要看到綠色監委就軟趴趴,「民進黨包庇自家人違法濫權,真是不遺餘力。」黃國昌強調,民眾黨推動廢除監察院,腳步不會有任何停歇,希望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展現高度,「怎麼辦其他公務員,現在就怎麼辦自己」,也請監察院保存所有監委派車單,他未來會正式發函要求提供,現在整個風波越演越烈,「如果再用雙標包庇自己人,台灣人民看不下去。」
濫用公務車爭議延燒 李鴻鈞:涉案監委移送紀律會調查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涉公務車送愛犬爭議,昨日請辭以示負責。對此,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今(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濫用公務車的相關監委已著手檢討制度,將送紀律委員會處理;另有關秘書長接任人選仍在評估中。近日,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遭刑事告發,被指涉嫌背信、濫用公務車,除了指派下屬接愛犬至美容沙龍、更親自搭乘公務車送愛犬返家。不僅如此,監察委員蘇麗瓊、林郁容也接連遭到爆料,疑似以公務車處理私事,遭到社會關注。對此,李鴻鈞表示,當事人(李俊俋)在爭議爆發第一時間即提出辭呈,但他認為應先暫緩辭職,待相關制度面調整完備後再行討論。兩天後,監察院也針對公務車使用準則提出了檢討,李俊俋昨天傍晚再次遞出辭呈,他已正式核准。李鴻鈞指出,每位監察委員皆屬獨立行使職權,身為院長與副院長,無權直接對委員個人行為進行裁罰。目前監察院內的制度處理機制主要為紀律委員會,針對媒體揭露有三位監委疑似濫用公務車一事,將依程序移送紀律委員會進行調查。至於誰將接任監察院秘書長一職,李鴻鈞表示,該職務不僅要求法律專長,更須具備豐富行政經驗,主要職責為輔佐院長。他以自身為例,其專長為工程領域,法律部分相對薄弱,過去在職期間多仰賴李俊俋提供法律協助,對其辭職感到十分惋惜。針對新任人選,目前仍在評估,希望能盡快找到適任接棒者。
藍委指公務員濫用公務車多人重判何況載愛犬 嗆李俊俋別想斷尾求生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被爆以公務車載送愛犬至寵物美容沙龍,在5月27日發表道歉聲明後,昨日晚間突發出辭職聲明,宣布自即刻起辭去秘書長一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監院秘書長雖請辭,但監院公務車載狗、載親友都已經超出公務範圍,根本違法。他指出,對比監察院要當全國公務員表率,監委的行為與其職務之尊嚴卻與法定職責大相逕庭,李俊俋直到爭議持續擴大,才不得不請辭,承認「有負廉潔標準」。但辭職可以卸責,法律卻不可以不究。洪孟楷指出,依《刑法》第339條「詐欺得利罪」、第215條「登載不實文書罪」、第216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乃至第342條「背信罪」,公務車的私用若涉隱匿虛報、圖利自己或他人,已不單是道德敗壞,而是觸法的具體行為。國民黨已經具名告發,就請地檢也用對其他機關一樣標準啟動調查。更諷刺的是,監察院才彈劾過地方首長因「私用公務車圖利」,如今卻爆出自己內部官員行徑雷同,這不只是雙標,更是對法治的踐踏。監委濫用公務車連環爆,難道可以因身分特殊而免於問責?監委的職權是糾正他人,不是優待自己,更不是雙重標準製造者。洪孟楷表示,依法行政才是民主的根本。監察院若不能自清、法務機關若不敢究責,那是整個體制對法治的背叛,公器若遭私用,絕不能以請辭了事,法治不能有模糊地帶,更不能讓「知法犯法」者全身而退。立委羅智強則表示,先前李俊俋曾哭窮,指監察院預算被刪「連衛生紙都買不起」,還說「柴米油鹽樣樣少,監院風骨不打折」,要求大家「共體時艱」,未料所謂的共體時艱、監院風骨,就是愛犬、親友共搭公務車,一起佔公家便宜?羅智強提醒監院及司法單位,監察院上月才剛通過彈劾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彈劾理由之一,就是「私用公務車,假借職務詐欺,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並認為過去也有多起私用公務車遭到起訴、判刑案例,李俊俋不要以為請辭就可斷尾求生,就此切割法律責任。請問法務部、北檢是不是又要辦藍不辦綠,何時才會盡速偵辦?至於,蘇麗瓊、林郁容兩名監委也分別遭檢舉搭公務車去看牙醫、用公務車「一路接送親友到機場接機」,羅智強直言,監委職司澄清吏治,整飭官箴,蘇、林兩人卻帶頭違法,是不是也該比照李俊俋請辭下台、接受司法調查?
監院公務車兼辦親友「機場接送」 林國春:納稅錢當囊中物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29日表示,監察院除了秘書長李俊俋被爆疑似私用公務車外,監察委員林郁容也被控在非公務行程中,要求司機接送親友往返機場,簡直把「納稅錢當囊中物」,恐怕已是監察院文化。李俊俋被爆出在5月20日乘坐公務車辦理私事,包含接送愛犬前往寵物美容沙龍等,挨批公器私用,事件持續延燒,近日林國春更偕同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及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等人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李俊俋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和《刑法》中的背信與侵占等罪,呼籲檢方積極調查。林國春進一步指出,除了李俊俋外,林郁容也疑似動用公務車,在非公務時間、非公務用途的情況下,先後接送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難道監察院開始提供「機場接送」服務?究竟這兩人是何許人也,和監察院的業務有何關聯?油錢、司機工時又是由誰買單?監察院必須立即自清,至少公布所有監委一年內的公務車調度紀錄與支出憑證,以昭公信。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說,監察院一方面哭喊預算不夠,連衛生紙都買不起,但秘書長卻有辦法濫用公務車,下頭監察委員也有樣學樣,使用公務車油錢該如何支付?只能說立法院嚴審預算,真的是正確且有必要的事情。立委王鴻薇(左)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都認為監察院濫用公務車文化必須澈查。(圖/方萬民攝)監察院則由副院長李鴻鈞統一回應,強調六月二日起停止全體員工以個人身分使用公務車,目前暫定到2026年7月31日本屆任期屆滿為止,也針對外界指控涉有「公器私用」一事,立即啟動調查,希望能釐清事實真相。李鴻鈞說,李俊俋已因公務車使用不當表示歉意並自請處分,目前尚在調查中,因此暫未有確定處分,不過立法院刪減監察院96%業務費用後,其實監察院公務車的油料與保險費皆由用車者自行負擔,並沒有將納稅人的錢當囊中物。林郁容則低調稱對此事不予回應。※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門前被設置鐵皮圍籬!他多次陳情未獲處理 監院糾正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關西鎮一處建物門口自2020年起遭人於門前設置鐵皮圍籬、種植樹苗、搭設支架、擺放紐澤西護欄及廢棄車輛等障礙物,長期嚴重妨礙通行,住戶多次向新竹縣政府陳情卻未獲妥適處理。監察委員林郁容及施錦芳調查認定新竹縣政府未善盡職責,核有違失,糾正新竹縣政府。監委表示,該建物經新竹縣政府指定建築線且核發建築執照之合法建物,應保障住戶居住與通行權益。但自109年起,特定人士擅自於該建物門前停放車輛並設置各類障礙物,除妨礙住戶正常通行,侵害其法定權益外,更占用公有道路用地,影響公共通行秩序。監委認定,新竹縣政府未能查明事件發生緣由,僅以違建查報及裁處罰鍰等方式進行處理,未能即時排除妨害,坐視障礙物堆置圍堵、占用道路歷時逾4年,顯未盡維護公共秩序與保障人民權益之責,該府相關單位推諉卸責,行政作為流於虛應故事,態度消極寬縱,殊有未當。監委表示,爭議緣於1991年新竹縣政府為關西鎮都市計畫2號道路工程需要,申請徵收部分土地,但新竹縣府未察該筆土地已被指定為建築線核准系爭建物興建,造成分割後部分土地未納入工程用地徵收範圍,致使該建物面臨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與地籍線不符,合法建物未能臨路之窘境,影響民眾權益。另外,林郁容及施錦芳委員並就特定人士自2020年起陸續以架設鋼架鐵皮圍籬、刨除原水泥鋪面、種植樹苗、搭設圍籬、擺放紐澤西護欄及停放廢棄車輛等手段,嚴重妨礙住戶進出通行,有否涉及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及第304條強制罪等罪嫌,以及有無勾結公職人員徇私不法等情,函請法務部轉相關檢察機關查明後依法處理。
選票有效太寬鬆成賄選漏洞 監察院建請中選會考量調整
監委林郁容、范巽綠今(25日)指出,連江縣的歷次選舉中,出現把章蓋在候選人號次、人像或姓名欄等特殊位置的「記號票」,做為履行賄選約定的證明;近年來選舉人多已習慣在選票圈選欄內圈選候選人,而中選會歷年函頒之「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對有效票之認定標準過於寬鬆,建議應朝嚴修正,以杜絕弊病。監委指出,民眾陳訴,2022年連江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出現大量蓋在候選人號次、人像或姓名欄與出現蓋多次章的選票的「記號票」,且連江地方法院111年度選訴字第l號及112年度選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亦證實確有「記號票」之存在,而認定被告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不正利益罪」定讞,調查報告業經監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調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出現蓋在候選人號次、人像或姓名欄與出現蓋多次章的選票的「記號票」。(圖/監察院提供)二位監委表示,中選會歷年函頒之「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認為「圈選於每一候選人欄各格內,能辨別為圈選何人者,仍應屬有效票」,認定標準過於寬鬆,雖歷經8次修訂,但仍維持1980年訂定的選舉票有效之認定標準。監員強調,有心人士在連江縣地方選舉透過「記號票」進行賄選確有其事,且該問題已存在多年仍無法有效解決 ,實係因中選會歷年函頒之「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對有效票之認定標準過於寬鬆。由於選舉人多已普遍習慣於選票圈選欄內圈選候選人,為免爭議,避免候選人指示選民將選票圈選於候選人欄位之特定位置,建請中選會將有效票限縮於蓋在圈選欄內或至少須碰到圈選欄邊線,而圈選在號次欄、相片欄、姓名欄非屬有效票。二位委員強調,法務部於民國90年間認為應「限縮有效票之範圍,以防杜賄選及暴力介入選舉」,監察院建議得參照92年所修正之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文字「所圈位置全部於圈選欄外或不能辨別為何組者為無效票」,據以修正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另建議,在印製選票時,可將圈選欄邊線加粗或用明顯顏色,有助選舉人圈選時之識別,同時於選票上加註警語「圈選於圈選欄外,為無效票」,另在選舉前可加強宣導,投票當日並在各票所張貼標語,以提醒選舉人。
基隆大武崙沙灘頻傳溺斃 監委促請觀光署與市府檢討改進
監察院今(14)日表示,基隆危險海域近10年死亡人數計36人,其中大武崙沙灘海域占12人,尤以112年8月12日發生一日3人接續溺斃意外事件備受矚目,主因是民眾輕忽「離岸流」之危險性,不清楚當意外落海遭遇「離岸流」時,應如何正確應對。然而,基隆市政府、觀光署認為該沙灘及水域等區域非其管理,疑涉權責不清,且對於逾越紅色警戒線者無相關法令規定與裁罰。監察院促請觀光署與基隆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並強化安全教育宣導及遊客危害認知與識別能力,共同提升水域遊憩安全。監察委員葉大華、林郁容、蔡崇義指出,112年8月12日發生一日3人接續溺斃意外事件,依基隆市政府查復資料分析原因多屬溺水,發生主因是民眾輕忽「離岸流」之危險性,不清楚當意外落海遭遇「離岸流」時,應如何正確應對。由於該場域旺季時單月高達3萬5千人,經查現行海域管理權責分工尚屬明確,分屬場域主管機關為基隆市政府、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為觀光署,基隆市政府與北觀處已建立溝通平台與聯合稽查機制,113年度該水域已無遊客溺斃之情形。鑑於安全教育是防溺之重要防線,基隆市政府與交通部觀光署,允應強化安全教育宣導及遊客危害認知與識別能力,共同提升水域遊憩安全。監委表示,大武崙沙灘海域為考量水域特性,設置浮球警示線,採警示方式提醒民眾注意水域遊憩安全。惟自112年8月意外事故發生後,基隆市政府即針對大武崙沙灘海域範圍採分區管理,係將戒護區縮小至55公尺(原為90公尺),據稱:可達「區域管理」與「遊客安全」之雙重目的;但考量海域警戒線非永久設置法制線,實屬緩衝與暫行措施,且期間基隆市政府曾二度行文請觀光署修正公告無果。監委指出,洵法無據下逕限縮遊憩範圍與時間,恐有決策過程未盡縝密、顯欠周詳之虞,甚遲至意外發生後10個月,始經專業人員予以評估,均致民眾疑義。鑑於浮球警戒線乃考量民眾遊憩安全性所為之警示緩衝措施,但尚未調整公告內容或以其他方式周知下,直接限縮遊憩範圍與時間,恐有不妥,亟待觀光署與基隆市政府持續溝通,並研商明訂海域浮球警戒線管制措施公告相關事宜,以利民眾遵循。此外調查報告指出,大武崙沙灘海域警示告示牌計26處,其標示密度及資訊重複性高,甚至有部份反對規管主張之標語旗幟混雜其中,相關主管機關疏於檢視所載各項資訊之一致性,造成民眾困擾,致告示牌形同虛設,實有未當。經查海委會為提升民眾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函訂「設置海域遊憩活動告示牌之規範指引」及開發Go Ocean海洋遊憩風險資訊APP系統,讓民眾一目瞭然當地海域概況,亦能掃描QR code查詢海氣象即時訊息等各項海域遊憩所需相關風險資料,促使地方以「揭露風險」取代「禁止管制」,促進海域遊憩活動安全,並藉此輔導大武崙沙灘海域告示牌之設置,該海域已於113年11月5日完成新舊告示牌拆除與安裝。因此,觀光署允宜藉此個案全盤檢視轄管海域遊憩活動,輔以海委會告示牌指引作為參考,妥適揭露場域風險以落實知情權,供民眾參閱。監委說,大武崙沙灘海域未來公共工程規劃,含周邊景觀及人行改善工程(第1期)、公廁建築新建工程(第2期),及建設完成擬引進民間進駐。然而,目前該沙灘土地屬未登錄國有地,基隆市政府刻正與國有財產署進行撥用作業中,惟過渡期間,發生不合法業者違規使用亂象,包含沙灘設攤、露營及烤肉等情,對於恪守規定之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基此,在土地撥用程序及相關管理規範發布前,基隆市政府允宜審慎研酌具體有效配套措施,督促切實執行,以保障市民權益與公共秩序。
放水讓私人蓋宮廟占國有地 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與市公所
監察院7日公布監委林郁容、施錦芳的調查報告指出,南投市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國有土地,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更發現當初縣府申請變更土地後就立刻讓私人蓋宮廟,均有重大違失,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要求改進。監委調查,南投縣南投市福興段的3筆國有土地,以「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為舉辦各項大型活動及供民眾集會使用」為由,擬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於1994年間報經南投縣政府轉陳原臺灣省政府函准將該筆土地由農業區土地專案變更為社教用地,但南投市公所完成變更程序後,卻未依規定申辦撥用,亦未依都市計畫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反而任由私人於該筆土地上興建寺廟「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監察委員指出,這處國有土地於1994年起遭私人興建寺廟「三玄宮」,並陸續興建4層樓建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大型違建,明顯違反都市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及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雖於2022年函請南投市公所查報違建,該所沒有回復,南投縣政府也未予續追。監察委員另指出,「三玄宮」於2001年間欲向國產署申請租用國有土地,切結指「三玄宮」是在1993年7月21日前自建,而所在地福興里辦公處也配合出具證明書。但監察院調閱1993年前後5年內攝製的航照圖進行比對發現,1993年之前拍攝之航照圖中,當地並無建物,比對1994年以後拍攝之航照圖,土地上始有出現建物。監察院指出,國有地遭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11月6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
長照人員換證作業亂象未改善 監委促衛福部與教育部檢討
監察院就專業醫事團體陳情,針對衛福部長照專業服務人員換照及繼續教育爭議案啟動調查。監委田秋堇、林郁容8日指出,衛福部未善盡事前說明,導致相關人員原接受的「8+4」課程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經費重新受訓,促請相關部會,加強檢討改善,以落實維護長照被照顧對象權益監委指出,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有效期間為領證之日起6年,長照人員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並於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地方政府申請更新。政府自106年推動長照2.0計畫迄今,長照服務人員之認證陸續到期,調查結果指出,衛福部未善盡事前說明及溝通,讓原接受109年間「8+4」課程(註)之專業人員課程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付費重新受訓衛福部認可之Level Ⅱ及Level Ⅲ課程,甚至連資深長照服務人員及相關課程講師亦須重新受訓,引起專業人員錯愕與不滿。另外,衛福部未能於「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即時提供長照服務人員查詢,配套不足,衍生諸多爭議及產生各種亂象。衛福部當初將長照業務由「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移交給「長期照顧司」時,移交資料找不到,導致衛福部再要求相關公會提供受訓名單,但公會也擔心填報後衛福部完全不承認的問題。監委表示,可以理解衛福部希望透過嚴格把關,以提升長照服務品質,但執行過程卻因各種爭議,挫折新進人員投入長照領域服務之意願,甚至發生已投入的人員折損離開,影響長照服務量能。因應近年來台灣人口急遽老化,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人口逐年增加,惟專業服務人力遠遠不足。對此,監委促請衛福部會同教育部,加強檢討改善醫事人員、長照科系學生之繼續教育學分抵免,以落實維護長照被照顧對象權益
板橋幼兒園疑似餵藥案 新北市府遭監察院糾正6大問題
新北市去年發生餵藥案,監察院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指出新北市政府為查扣重要影像證據、行政調查爭議、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對醫事檢驗結果說明草率、司法介入與協作、兒童證詞採信等六大問題及意見,促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確實檢討改敬。新北市於112年5月發生某幼兒園疑似餵食幼兒不明藥物及不當對待之重大爭議事件,引發家長及大眾對教保服務安全性的質疑與恐慌,更有多名家長向本院反映數名幼兒在幼兒園遭捏臉、責打、罰站舉雙手、被帶到3樓非屬幼兒園空間作為處罰等情事。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就新北市政府對整起事件處理過程有無疏失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認定新北市府行政調查未盡確實、醫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處理失序,均有違失與不當,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8月15日通過糾正。監院並要求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以本案為鑑,就行政調查、司法早期介入協作機制、兒童證詞鞏固與衡平審酌等欠缺完備之處,確實檢討改進。調查報告指出以下問題及意見:一、幼兒疑遭不當對待,新北市政府卻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監委表示,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等皆明定地方主管機關知悉違法事件時,應即命幼兒園保存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以利調查進行。但教育局迄今仍無法取得重要影像證據。此外教育局稽查作為也不確實,未確切掌握該幼兒園監視器實際數量。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本案徒有稽查作為,錯認司法介入即不得確認重要證據,致本案行政調查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未依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照法對兒童受不當對待善盡查明之責,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真相未明,新北市政府確有違失。二、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證據影像檢視爭議新北市政府表示本案家防中心5月15日上午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通知新北地檢署,接獲檢警通知,偵查中不得對外透露,故教育局要求稽查同仁不要查扣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卻表示,主責檢察官是教育局入園稽查後才獲悉此事,也無要求不得查扣。監委表示,在新北市政府畫地自限及新北地檢署偵查本位下,家長遲未能觀看影像了解兒童受照顧情形。三、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監委表示,幼生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亟需公權力介入釐清,但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卻推諉幼兒園處理。而教育局對幼生離園就學安置也處理不周,導致部分幼生未被妥善安置,新北市政府各項處理流程資訊紊亂及延宕,嚴重折損家長信心。監委提醒,本案凸顯幼照法修正後,教育機關處理此類案件經驗不足,欠缺兒童權益保護思維,教育部允應審慎檢視現有規範與指引尚不足處,儘速精進處理機制及承辦人員兒保意識。四、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結果及裁罰公布說明草率反致事實無法澄清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專案採檢幼生血液,針對檢驗結果,專家明確作出「檢出無法判定是否餵藥,僅能作為醫療照護參考」、「4位微量檢出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干擾」等結論,但檢驗報告還未向家長說明,新北市政府就對外召開記者會,將未經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之12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且記者會說明顯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提供家長檢驗報告方式欠缺嚴謹,未確保家長收到檢驗報告同時獲得專業解釋,未發揮即時澄清之效,致家長更加恐慌、事態擴大,實有違失。五、司法早期介入啟動時機與協作問題監委強調,司法介入應保護涉案兒童最佳利益、及時向兒童及父母提供充分資訊。新北市政府雖有諮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但後續教育局與既有司法早期介入體系協作缺乏兒保意識,導致未能發揮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功能。六、兒童證詞採信與衡平審酌問題監委指出,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入園後,有情緒不穩、撞牆、易怒等難以釐清之身心變化,離園後卻又改善,並表示幼兒陳述被餵食藥水外,亦有其他不當對待情事。雖教育局行政調查過程中曾訪談家長、疑似行為人、幼兒園人員,卻未訪談幼生,亦未協助家長釐清幼兒異常反應,逕以「無積極證據證明」、「行為人否認」認定無不當對待事證。而新北地檢署以偵查證詞「與警詢陳述不一致」、「行為與細節出入」作為受害兒童證詞難以採認原因,也未在一開始使用司法詢問機制,致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檢察署以偵查似有不完備發回續查,皆反映我國幼童於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之不利處境。
立法院通過調查監察院長 陳菊:憲政機關應相互尊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9日通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建請監察院將監委高涌誠送監院紀律委員會;同時通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案,建請監院調查監察院長陳菊。陳菊聲明表示,憲政機關之間應彼此相互尊重,對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臨時提案表示遺憾與憂心。監察院聲明表示,立法院29日審查徐巧芯委員等17人所提「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竟以表決方式通過2個臨時提案,要求將監察院長陳菊、監委高涌誠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監院表示遺憾與憂心。監院指出,此一動作忽略了院際之間彼此相互尊重、不顧權力分立,立法院明顯介入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違反了《憲法增修條文》第7 條「監察委員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的相關規定,也破壞了權力分立的衡平性。監院聲明,有關黃國昌等立法委員提案,陳菊是否於去年12月30日赴高雄舊城教會違法為特定候選人輔選一事;監察院表示,陳菊已多次聲明澄清,當天並無在教會碰到特定候選人,到教會是拜訪老朋友,並不是參加選舉活動。個別立法委員若有質疑,可以個人名義向監察院進行訴求,監院自會依法定程序處理,「逕以臨時提案方式,要求本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調查,實有違權力分立之常態。」對於羅智強等立法委員提案,高涌誠在曲棍球案、卡管案、論文案及近期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因調查此案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均有政治介入的疑慮。監察院表示,高涌誠及林郁容曾以新聞稿對外說明,羅益世案該事件已逾35年,調查結果無法追究個人責任,僅在還原歷史的原貌,所以在民眾陳情的情況下調查此案。立法院提案將高委員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是否戕害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與人民權益,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