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修正案
」 立法院 修正案 三讀通過 修法 覆議
憲法法庭判《憲訴法》違憲 國民黨團赴北檢告發5大法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以違反《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告發日前做出憲判「114年憲判字第1號」的大法官謝銘洋、尤伯祥、陳忠五、呂太郎與蔡彩貞。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指出,憲法法庭這次的判決是證據確鑿的違法判決,而且不是空穴來風,由3名有良心的大法官特別在內部提不同意見書,讓外界了解這次判決有多荒謬。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為了強行通過判決,不把3名不同意見的大法官計入總額,違法變造審判組織,5名大法官黑箱完成宣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則表示,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涉犯刑法第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該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法官身為司法的最高機構卻帶頭違法,但有3名大法官作為最後良知,拒絕違法參加判決的會議,她期盼司法體系裡面,仍然有挽救司法崩壞最後的力量。
《憲訴法》遭判違憲 國民黨團預告下週一告發大法官濫權瀆職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表示,憲法法庭就「114年憲判字第1號」所作判決,已破壞憲政法制、損害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在立法院院會正式提案,嚴厲譴責5位大法官,並主張該判決無效,以捍衛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法訴訟法》。國民黨團並預告,將於下週一(12月22日)依《刑法》第124條,向台北地院與台北地檢署告發相關大法官涉濫權瀆職。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出爐後,國民黨團指出,5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涉「枉法裁判」,不僅破壞憲政秩序,也玷污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於院會提案給予最嚴厲譴責,並宣告該判決無效,以實際行動守護憲政體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譴責5位大法官並於下週一告發涉枉法裁判罪,強調此舉是為捍衛憲政法制與司法公信力。(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團指出,將於下週一同步向台北地院及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憲法法庭及上述5位大法官濫權瀆職,涉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國民黨團質疑,當前司法體系是否仍有敢於說真話、勇於捍衛憲政的法官與檢察官,並直言這是台灣司法公信力與民主憲政的關鍵時刻。國民黨團也呼籲司法體系公務員與大法官,切勿淪為政治工具,否則恐成為政權下的犧牲品,葬送一生清譽與前途,得不償失。依據《刑法》第124條規定,具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裁判或仲裁者,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請司法體系人員三思而行。
強化民主參與與公正性 民進黨團提修法主張投票日前一日放假
立法院日前在藍白合作下三讀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恢復公投綁大選,使公投與選舉得以同日舉行。民進黨雖反對此項修法,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於協商時建議,投票日前一天也應放假。民進黨團因而提出《強化民主投票促進法草案》,主張投票日及其前一日均放假,以縮減不同年齡、身分、社經背景及身心障礙者在投票權行使上的落差,也可提升辨識錯假訊息能力,維護民主程序公正與可信度。民進黨團說明,憲法第十七條保障人民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但現行《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雖規範了選務程序,卻缺乏「促進投票權實踐」與「政府協助投票的具體義務」等制度設計,因此需要補強選務便利與公民參與機制。民進黨團指出,台灣現行以選民本人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開票透明公開等制度,是數十年民主累積而成的重要成果。本次草案維持此核心制度不變,但強化投票便利措施,保障弱勢群體與外地工作、就學人口的投票權益,同時建立防制外部干擾、確保中立性與澄清假訊息的制度,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與投票公信力。民眾返鄉至投票所投票,民進黨團盼透過投票日與前一天放假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圖/周志龍攝)民進黨團也引用各國經驗指出,以色列、南韓、新加坡等國皆以放假提高投票率。我國選務以戶籍人口為基礎,但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仍有落差,因此明定投票日與前一日放假,有助公民返鄉投票、取得充分資訊並參與公共討論,進而提升投票率與制度正當性。
批在野《財劃法》修正讓總預算無法編列 卓榮泰:會全面迎戰
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在野黨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受訪表示,這禮拜行政院會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訂的行政院版本,會正式的討論,但是立法院卻在上週五以提前的方式,匆匆忙忙的就通過了新再修訂的《財劃法》,而且這個內容將造成更大的問題,將讓政府的總預算無法編列。他強調,對於立法院這樣的動作,在野黨團突然的這個動作,「行政院會全面的迎戰」。對於行政院版本的《財劃法》何時會提出,卓榮泰表示,非常遺憾跟訝異,上禮拜在立法院總質詢的備詢當中就說過,這禮拜行政院會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訂的行政院版本,會正式的討論,而且國發會、財政部、主計總處,已經在上個禮拜就發文邀請各地方政府的財主人員做最後的確認。卓榮泰指出,但是立法院卻在上週五以提前的方式,匆匆忙忙的就通過了新再修訂的《財劃法》,而且這個內容將造成更大的問題,這個問題會比過去公式計算錯誤的問題還大,將讓政府的總預算無法編列。卓榮泰說,這部分政院會在今天做最後再一次的認定內容,這個禮拜四行政院院會,還是會依照明天跟地方政府談過之後,會提出《財劃法》在行政院會討論正式的讓它通過,通過之後會送立法院來審議。卓榮泰強調,希望能夠有一個更均衡、更公平,城鄉差距更縮短,而且全民、國民共享的一個《財劃法》,這個才是因應之道;但是對於立法院這樣的動作,在野黨團突然的這個動作,「行政院會全面的迎戰」。
統一率先響應「無糖飲料免貨物稅」 即起降價回饋消費者
立法院三讀通過無糖飲料免徵貨物稅,統一企業(1216)20日宣布,即日起針對旗下符合改免徵貨物稅條件的無糖飲料品項,調降出廠價格,響應政府「還稅於民」的精神,將免徵貨物稅額度回饋消費者。立法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飲料品無添加糖」的包裝飲料納入免徵貨物稅範疇,不須負擔15%的貨物稅,藉此增加國民購買意願,進而達到增進國民健康的目的。而統一企業20日表示,公司長期積極關注國人健康議題,致力於無糖與低糖飲品的研發創新,旗下如「茶裏王無糖茶系列」、「統一陽光無加糖系列」等產品均已取得市場高度肯定。統一企業指出,這次無糖飲料免貨物稅政策順利通過,統一第一時間啟動內部相關產品降價計劃。由於降價初期需時間調整包裝,可能會有包裝建議售價文字不及變更、新舊包裝品並存情形。至於尚待主管機關定義之品項,將待主管機關認定後另行辦理。統一企業強調,此次降價計畫盼能降低消費者購買無糖飲品的門檻,鼓勵更多民眾選擇更健康的飲品生活,未來統一將持續投入更多資源,開發符合消費市場趨勢的無糖健康產品,進一步推廣健康飲食觀念,與社會共同邁向更健康、更永續的未來。
823公投、罷免懶人包! 「重啟核三」正方反意見、投票資格、出勤薪水一次看
8月23日除了全國性的「重啟核三」公投案,還有第二波罷免案,至於「重啟核三」議題內容是什麼?正反方意見為何?該怎麼去投票?公投案要多少票才能通過?《CTWANT》帶您一文掌握。●8月23日有什麼投票?我有資格投嗎?1、全國性公投「重啟核三」案:國民只要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有公民投票權。2、第二波罷免投票(7名藍委):國民除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並在有罷免案的選區設籍並繼續居住滿4個月者(以投票前一日計算,即8月22日)。(1)羅明才(新北市第11選區):新店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2)林思銘(新竹縣第2選區):竹東鎮、橫山鄉、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五峰鄉、竹北市19里。(3)顏寬恒(台中市第2選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霧峰區。(4)楊瓊瓔(台中市第3選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5)江啟臣(台中市第8選區):豐原區、石岡區、新社區、東勢區、和平區。(6)馬文君(南投縣第1選區):草屯鎮、國姓鄉、埔里鎮、仁愛鄉、中寮鄉、魚池鄉。(7)游顥(南投縣第2選區):南投市、名間鄉、集集鎮、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為何會有「重啟核三」公投?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此案由台灣民眾黨在2025年4月18日立法院提出,最初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提案通過後,直接進入二讀並交付協商。5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主文修正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並正式定案,於8月23日進行全國性公投投票。正方意見:1、台灣民眾黨:今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意味著台灣最後一部運轉中的核電機組正式除役,正式邁入「非核家園」,但每年發電成本將暴增1000億元以上。此外,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光電弊案頻傳,高買低賣致使台電連年虧損;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而核三廠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可作為輔助過渡能源。2、和碩董事長童子賢:「非核家園」已落後世界潮流,美國、日本都是親自經歷核災事故的國家,也各自克服,重新回到科學理性;瑞士只比台灣土地大一點點,但在2024年瑞士使用30.5%的核能,加上水力發電和約7.5%的太陽能,共構成瑞士有98%發電是不排碳的發電;核能供電更穩定,價格比天然氣、某些綠能便宜,且持續性、永續性較好。反方意見:1、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電延役不僅無法節省成本,反而會造成巨額支出與更棘手的核廢料問題,如美國加州魔鬼谷核電廠僅為延役5年,就向美國聯邦政府申請高達14億美元,運轉成本高達118億美元;核三重啟需全面檢討設備老化與安全升級策略,並經核安會逐項審查,整體程序恐需3至5年甚至更久;核電在地緣政治與軍事衝突中相當脆弱。2、屏東縣長周春米:「如果核三廠真的怎麼樣了,屏東的東西有人敢吃嗎?還有誰要來觀光?」、「這個公投明顯在欺負屏東人!」、「沒有人想要核廢料放在自己的家園」。●為何核三廠停機?核三廠位於屏東恆春鎮,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機組的運轉年限預設為40年,而核三廠1號機已於2024年7月27日正式停止運轉,2號機則在2025年5月17日除役。在2025年5月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案,賦予核電廠取得延役或重啟的法律依據,核電廠的運作年限從原本的40年放寬到60年。●823公投通過條件門檻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以最近一次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為基礎來計算公投門檻。另依《公投法》第29條規定,公投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才算通過。以中選會公告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共計1954萬8531人,因此823「重啟核三」公投案,至少要有488萬7133人投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依照《公投法》第32條,若公投案未能通過,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823公投日有放假嗎?投票日屬於勞動部公告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中所指「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所稱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有投票權且投票日當天為工作日的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勞工需出勤,雇主則應按勞動基準法第39條,給予加班費。原本就不用出勤者,則不另給假給薪。●823公投投票時間、開票時間、資格、要帶什麼?投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資格: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投開票所:全國各縣市投開票所,依戶籍所在地,到指定投開票所投票,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開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下午4時後開始開票作業。攜帶物品: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身分證不得以健保卡、駕照或護照來替代,若未攜帶身分證將無法投票;如未帶印章,可以親筆簽名或蓋指印的方式完成;沒帶投票通知單不影響投票。
揭對抗國會爭議史 劉書彬:嚴審大法官被提名人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9日表示,總統賴清德上任一年多來,不斷合理化濫用覆議權來對抗在野黨,無視過去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等人起草的「民主大憲章」中,要求總統必須正視國會多數的吶喊。更有甚者,部分大法官提名人竟支持賴清德「對抗國會多數」的路線,根本不甩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實在令人搖頭,民眾黨必定會嚴審把關大法官提名人事案。賴清德2024年8月底提名了7位司法界人士為大法官人選,包含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等,然而當年底遭到在野黨全部封殺,甚至其中一位網路頗有聲量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台大教授劉靜怡,連執政黨自家黨團也拒絕支持,全軍覆沒相當尷尬。更因此讓憲法法庭7名大法官,自2024年10月31日卸任後,空缺一直延宕至今。於此同時,在野黨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此外,作成任何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也讓憲法法庭在7位大法官出缺的現在,幾乎等於實質癱瘓。近月賴清德重新提名,包含正副院長被提名者蔡秋明、蘇素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9日上午立法院進行蔡秋明審查與詢答。民眾黨由身兼主席的立委黃國昌首先質詢,直言蔡秋明對民眾黨日前發的「問卷」回應中,竟有不少跟當權的民進黨政府官方聲明大同小異;黃國昌也說,司法預算自2017年的新台幣216億元,逐步上漲到2025年預估約288億元,但人民對司法滿意度持續下墜,也難從質詢中看見蔡秋明的改革決心,實在讓人憂心。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部分大法官被提名者立場變換對中央護航到底,難認能獨立超然行使大法官職權。(圖/劉耿豪攝)劉書彬則舉例,其中一名被提名者陳慈陽,過去長期支持賴清德對抗國會多數路線,在擔任考試委員期間,參與了修改了《考試院會議規則》,以處理緊急事項為由,竟然讓不須國會同意權即可上任的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處理「緊急必要事項」,等於代替考試委員召集主持院會,根本就涉及違憲,連前考試委員黃錦堂都看不下去撰文批評,未來若上任大法官,恐難超然獨立。民眾黨強調,10日與14日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與詢答將嚴格處理,不讓提名者輕騎過關,為司法把關。
批在野違憲立法引社會衝突 賴清德:民主紛爭應以更大民主解決
總統賴清德今(29日)應民間團體邀請,舉行「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主題聚焦「憲政體制」。他指出,立法院在野政黨違憲立法,不僅破壞憲政秩序,引發重大衝突,更影響人民基本權利;面對當前挑戰,社會應以深化民主治理回應,同時肯定公民運動在守護國家、實踐直接民權上的關鍵角色。「立法院強行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最終遭憲法法庭判決違憲,這是台灣憲政史上從未出現過的重大事件。」賴總統指出,相關法案在審議過程中引發朝野嚴重衝突,最後雖強行表決通過,卻侵犯了包括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與監察院的權限,也影響到人民權利。他強調自己曾任四屆立委,從未見過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竟會違憲,並質疑這些法案究竟是為了福國利民,還是政治對抗。賴清德表示,為解決朝野對立,他曾依《憲法》第44條啟動院際協調機制,邀集五院協商,但最終未能成功,令人遺憾。他指出,立法院長韓國瑜雖提出追加減預算協商以化解衝突,但遭在野黨否決,無法推動。他強調「醫治民主之弊,唯有更民主」,民主紛爭應以更大的民主方式解決。藉由憲法法庭釐清權限邊界、實現五權之間的制衡與尊重,是強化憲政體制的必要步驟。演講過程中,賴總統也不忘讚揚公民社會的力量,認為人民自發參與罷免行動,正是民主深化與守護國家的具體展現。其中,他特別提及1990年野百合、2014年太陽花、2024年青鳥與2025年大罷免行動,都是台灣公民在國家面臨危機時展現的珍貴力量。這些行動參與者包括學生、上班族與家庭主婦,都是基於《憲法》賦予的直接民權站出來守護國家。他最後強調,自己身為總統,是《憲法》的守護者,有責任捍衛五權分立與國家制度,確保民主台灣的穩固未來。
法官協會批在野修法粗糙 籲司法院補配套防法庭直播傷害被害人
立法院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法庭直播規定。對此,法官協會對法庭直播修法表達強烈疑慮,憂心保護機制不足,恐導致被害人與參與者遭遇二次傷害,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為了推動公開透明的司法審判程序,民眾黨團提出《法庭組織法》修正案,並透過在野多數席次優勢下,三讀通過。提案內容明定法庭直播規定,法律審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但審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得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過去,無論是在朝野協商或是召開公聽會之時,學界以及政界紛紛提出不同意見,指出該修法恐將影響公正審判,而相關直播片段可能在惡意操作之下,對於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並進一步撕裂社會。面對修法結果,司法院也表示遺憾,貿然施行法庭公播對公平審判及訴訟參與人權益可能的危害,建請立法院務必重視大多數專家、學者、兒少婦女與司法改革團體提出反對立法或保留的聲音。對此,法官協會發表聲明亦指出,對照協會先前兩度針對事實審法庭直播所發出的聲明,協會尤為擔憂合法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若未受到適當限制,未來所有參與法庭活動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因其將不再受《法院組織法》中關於不得散布或作為非正當目的利用的限制。協會對此次粗糙的立法過程與品質深表遺憾,並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
在野修法通過法庭直播 綠委憂審判變秀場被害人遭二次傷害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納入法庭直播制度。儘管在朝野協商過程中未達成共識,該案最終仍在藍白兩黨以席次優勢表決通過,順利完成三讀。在修法過程中,法律界及學者曾多次表達意見與質疑,認為修法內容仍需更具體與周延的配套考量。民進黨立委亦對法案內容表示擔憂,指出未來若實施法庭直播,可能導致審判程序變調,甚至使證人與被害人面臨二次傷害,成為此次修法中最脆弱且需保護的群體。蔡易餘表示,這次修法根本是「假司法改革,真妨礙司法」,充滿程序瑕疵與政治算計,不僅跳過委員會審查、踐踏委員會中心主義,連專家學者在公聽會上的反對聲音也遭藍白忽視。他指出,台灣早已有憲法法庭直播制度,現行地院、高院也採公開審理,並非如民眾黨所言司法黑箱;強推直播恐讓家暴、性侵等案件中最脆弱的被害人與證人遭受二次傷害,將全民公審凌駕於司法審判之上,根本是對人性的踐踏。另外,吳思瑤也指出,強行通過法庭直播修法根本是「一人綁架全立院」的急就章,質疑黃國昌未經充分社會對話便獨自推案、倉促協商,形同訴諸民粹、操弄司法。她指出,司改國是會議僅建議「研議」法庭直播,八年來朝野未形成共識,正是因為社會對此爭議極大,如今卻為了柯文哲量身打造法案,更在藍白合的政治交易室內進行司法改革,這樣的推動不是改革,而是赤裸裸的政治交換,令人無法接受。陳培瑜強調,民眾黨強行將法案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審查,已引發司法界與學界反對,如今提出「再修正動議」,正是倉促立法的後果。她質疑所謂「陽光照進法院」,卻不讓陽光照進立法院,反批法案未處理好個資保護與直播被斷章取義等風險,恐將法庭變成情緒操作的秀場。
推動法庭直播三讀通過 民眾黨喊話司法院:勿以研議中拖延實施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納入法庭直播制度。對此,民眾黨團表示,該修法通過象徵台灣司法朝向公開透明邁進一大步,並感謝國民黨團支持,呼籲司法院勿再拖延落實改革。民眾黨指出,該修法是從2017年蔡英文前總統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起,歷經近三千天的推動成果。民眾黨強調,這項改革不僅象徵司法系統更進步、更貼近人民,更是台灣民主法治往前邁進的重要一步。該提案過去面對外界諸多質疑,指出法庭直播恐侵害隱私或將司法秀場化。對此,民眾黨指出,相關修法版本早已做出周延規範。而且,提案明確將直播範圍限縮至重大公眾關注事件,排除涉及家事或隱私的案件,同時可借鏡美、加、義、印尼、南非等國法院的經驗,設計直播畫面與保護證人制度。民眾黨強調,台灣並非創新者,而是在追趕民主國家的趨勢。民進黨過去卻帶風向稱「法庭直播會讓審判變成秀場」,不僅輕視人民的判斷力,更忽視社會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待。此次修法能夠完成並非他們單方面的功勞,而是來自跨黨派的合作與民意的支持。為此,該黨呼籲司法院切勿以「研議中」為由拖延實施,應正面迎向改革,期盼讓法院面對人民的眼睛,讓司法不再藏於密室,讓正義真正實現。
博愛座爭議頻傳!立院將排審身權法修正草案 擬改為「優先席」
近期一名國中生搭乘客運,因坐博愛座,遭婦人一陣數落,當場委屈痛哭,再掀社會討論。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3日將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出的多個版本是將博愛座改成優先席。據掌握,綠營力拚當天將修正案送出委員會,目標在本會期三讀。現行身權法第53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鑒於博愛座爭議頻傳,朝野立委提出身權法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羅廷瑋、廖偉翔共同提案版本將博愛座改成優先席、藍委邱若華版本改優先座、民眾黨立院黨團版本改優先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版本改優先席。此外,朝野立委版本也把「老弱婦孺優先」改成「其他實際需求者優先」。民進黨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23日排審身權法第53條條文修正案,朝野共有11個版本待審查,但差異不大,綠營預計在當天會議上提出修正動議,將草案條文修改成「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盼朝野共同支持,當天將草案送出委員會,目標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劉建國受訪表示,近年屢傳爭搶博愛座爭議,近期更有中學生因博愛座讓座問題,而被數落到哭,導致原本設置博愛座美意喪失。考量並非所有需求者都能透過外觀辨別,為求保障隱性需求者的權益,因此安排審查身權法第53條修正草案,期待透過修法,讓所有實際需求者都能安心使用博愛座。
防假球案重演!運產條例三讀通過 最重處無期徒刑
立法院會17日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以「利誘」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連同先前三讀通過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防「打假球」相關法制作業宣告完備。為防堵假球案重演,立法院會去年12月13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犯此罪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各得併科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運產條例》修正前,運動彩券投注標的之外的運動賽事,一旦有涉賭疑慮,僅能援用《刑法》賭博罪辦理,考量運動彩券是運動產業的一環,行政院會3月通過運彩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修正草案,藉此讓《運彩條例》及《運產條例》的相關罰則構成要件及刑度一致。藍委葛如鈞表示,過去常因簽賭導致打假球頻傳,盼透過此次修法,遏止這些妨害運動賽事的不法事件。綠委陳秀寳則說,《運彩條例》跟進修法是更全面守護職業運動環境,讓制度完善、運動員不再恐懼。體育界人士表示,中職假球事件從1996年首波爆發到2009年,十多年間共發生5次檢調大規模調查涉賭和打假球風暴,所幸在逐漸強化外部防堵與內控機制,並持續提升職棒球員的待遇保障後,中職目前競爭激烈,球員打不好根本無法立足,遑論打假球放水,外部操控比賽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未來要遏止不法者把手伸入體育賽事,重點是落實《運產條例》修正後的配套措施,如強化防賭機制與成立防賭信託基金,司法審判也能重懲觸法者,才能保障體育賽事的公正性。
電信管理法修正三讀二類電信納管 黃健豪盼更有效阻擋「創意私房」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說明,此次修法重點是納管二類電信,目的為更有效打擊詐騙業者透過二類電信詐騙數量,同時透過納管IASP,更有效阻隔「創意私房」這類情色網站,阻絕兒少性剝削事件再發生。黃健豪說明,民國109年《電信法》廢止以後,由《電信管理法》取代,但是《電信法》時代有納管第二類電信,到了《電管法》時代NCC卻不納管了。當時的考量原是希望第二類電信業者能夠有更多創新經營模式,發展更多不同業務,促進經濟活絡,可是這一鬆綁卻給了詐騙集團利用的機會。黃健豪指出,觀察地檢署偵辦電信網路詐欺的案件數量,從109年《電信法》落日之後開始,每年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飛速增加:110年98,256件;111年160,803件;112年229,711件;113年167,932件,可以說近年台灣電信詐欺案件不斷攀高的原因,很大一部份來自電管法的鬆綁。他強調,三讀修法後,提供用戶接取網路服務的IASP業者以及批發轉售用戶號碼、經營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的MVNO業者,都需要登記為電信事業。如果沒依法登記納管,可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以按次處罰。透過這樣的管理,未來將大幅減少電信詐騙事件發生。黃健豪指出,這次修法另一目的就是透過納管IASP業者,將非國內四大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也納入規範,更容易要求IASP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限制接取特定網站,阻隔類似「創意私房」這種兒少性剝削情色網站,更廣泛保障兒少權益。除了民眾不要再受到詐騙集團詐騙辛苦的血汗錢,同時也從制度面改進,要求主管機關該納管業者就納入管理,保障兒少免受侵害,這是他身為民意代表的承諾,也是政府不該迴避的責任。
法庭直播恐成社會公審 法醫、法學界憂社會恐慌與法庭戲劇化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引發各界反彈。繼劍青檢改表達反對意見之後,台灣法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7日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強烈反對立場,直指直播制度不僅無助釐清事實,反而可能干擾法醫鑑定人的專業表達,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台灣刑事法學會也不樂見修法,認為這會造成「法庭戲劇化」,侵害無罪推定等原則,影響極大。5月中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法院組織法》新增第90條,明定「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直播,且直播可由「被告聲請」或「法院職權裁定」,當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旁聽時,法院可運用科技設備,將聲音、影像傳送至延伸法庭或進行網路直播。黃國昌表示,此舉是為了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民調顯示出75%的民眾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法醫團體指出,法庭直播帶來的媒體關注與社會輿論壓力,恐讓鑑定人於庭上陳述意見時趨於保守,甚至迴避敏感議題,進而影響法院釐清事實的效率與準確性。且法醫案件內容多涉及暴力、性侵、兒虐、藥物中毒等高度敏感議題,若以影音方式公開播送,不僅可能造成被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恐引發社會恐懼、犯罪模仿與「犯罪進化」效應,破壞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此外,法醫學會與法醫師公會也關切鑑定人自身安全,擔憂若其證詞被視為定罪關鍵,經由直播曝光後恐遭有心人士報復、威脅,進一步危及人身安全。台灣刑事法學會則指出,刑事訴訟的根本在於落實「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原則。若將重大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進行公開直播,易使社會大眾在證據尚未完整呈現前就形成既定印象,導致被告面臨「輿論審判」風險,即使最終獲判無罪,仍可能背負「有罪標籤」。再者,刑事審判常牽涉被害經過、家庭暴力、精神鑑定及病歷等高度隱私資訊,一旦直播,證人、被害人及鑑定人恐因壓力拒絕出庭或不願詳述真相,將妨礙訴訟的真實發現與正當程序的進行,同時侵害訴訟參與者的隱私與人格權。且法庭公開播送將使審理過程逐漸「戲劇化」,不僅增加訴訟雙方的壓力與成本,更可能加劇檢辯專業資源不均的現況,對於面對國家追訴的被告及弱勢群體尤為不利,無助於實現實質平等的司法。刑事法學會認為,我國目前已有諸多制度促進司法透明,包括法庭公開旁聽、判決書公開及國民法官參與等措施。是否進一步實施法庭直播,應建立於充分的實證研究與社會共識之上,並非提升透明度的唯一選項。
劍青檢改憂心法庭直播衝擊審判公正 呼籲審慎評估修法影響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此修正案已於上週5月23日二讀通過,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於今(2)日發表聲明呼籲:直播法庭草案懇請緩議,莫讓「事實審」淪為「秀場直播間」。劍青檢改指出,為保障被告人權與維護審判公正,美國、德國、日本、法國、加拿大等法治先進國家均禁止在法庭內進行直播、錄音或錄影。美國僅有部分州郡在民事、交通或輕罪案件中,經法官許可得以有限度開放直播,但整體態度依然極為謹慎。法治國家頂多於憲法法庭或最高法院「法律審」研議部分開放,我國憲法法庭開放言詞辯論直播也符合此一審慎作法。現今唯一積極推動法庭直播、全面擴大適用到所有「事實審」的國家就是中國,由《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11條:「依法公開進行的庭審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電視、互聯網或其他公共媒體進行圖文、音訊、視頻直播或錄播:(一)公眾關注度較高;(二)社會影響較大;(三)法治宣傳教育意義較強。」條文可得知,司法審判是公審大秀,或為政治宣傳,或為恫嚇人民,或為馴服教化,並非為了保障人權。我國《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第90條主張,針對「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法庭直播,此修法效果並非循序漸進,而是在沒有深思熟慮及配套措施的情況下直接仿效中國模式;更大的問題在於「事實審」直播的發動權有二,分別是「依被告聲請」或「依法院職權裁定」。劍青檢改強烈質疑,被告依據何種法理能享有「直播聲請權」?縱使被告人權應該保障,但「審判直播請求權」是否屬於其訴訟基本權?在追求司法透明的同時,法庭直播可能對審判公正性造成實質干擾,尤其在事實審中尤為敏感。實務上,直播可能讓證人因顧忌曝光或遭遇輿論壓力而不願出庭作證,或在作證過程中調整陳述以迎合公眾期待,進而影響證詞的真實性。「審判透明」是手段,「保障人權」與「審判公正」才是司法的本質。若為追求政治或媒體效果而犧牲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恐將使司法信賴反而倒退。此外,被告、證人、法官與檢辯雙方在面對鏡頭時,將無可避免地受到「舞台效應」影響,言行出現迎合媒體或輿論的傾向,使整個審判過程漸漸從事實查明轉變為話語操作與形象塑造的競技場。如此一來,法院將不再是依法認定事實、追求正義的場域,而可能淪為媒體秀場,反而侵蝕了司法的核心價值。
《資安法》修法惹疑慮 數發部澄清:不涉一般企業、無擴權之虞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近日審查通過《資通安全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質疑,若資安法的適用對象與權限甚至高於《反滲透法》,是否意味著除了防範敵對勢力外,還另有「需防堵的對象」?若政府無法清楚說明,將動搖既有法律體系與國人信任。對此,數發部昨(23日)晚回應指出,此次修法主要針對重大資安事件,授權主管機關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行政調查,範圍不涉及一般企業與個人,修法目的在於迅速釐清事實、阻止資安風險擴散,並無擴權或侵害民權之虞。數發部指出,《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第25條,主要是針對「特定非公務機關」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時的行政調查程序。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依法請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場陳述、提出第三方鑑識或調查報告,或派員至其處所進行必要檢查。此規範並不適用於一般民間企業與個人,僅限於涉事當事人與關係機構,且性質屬於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的搜索、扣押完全不同,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數發部強調,類似的行政調查權限,現行《公平交易法》、《商品檢驗法》、《電信管理法》等法規中早已存在,因此並非《資安法》獨有或特例。此次修法的目的,是讓主管機關在面對重大資安風險時,能有明確法源可釐清事實,強化對事件起因與責任的釐清能力。數發部提及,目前受到《資安法》規範的「特定非公務機關」約有350家,主要為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及受政府補助的全國性財團法人。數發部指出,這些機構一旦遭遇重大資安事件,恐將衝擊國家安全及社會整體運作,因此行政調查的設計,是為了快速掌握狀況、防止攻擊擴散,維護整體資安防線的穩定與韌性。
逾五成民眾不滿司法改革 白委批淪政治工具侵蝕人民信任
總統賴清德就職滿一年,媒體發布民調顯示司法改革不滿意度高達58%,創下歷屆民選總統施政以來新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19)日痛批,司法體系長期淪為政治工具,檢調雙標、選擇性辦案情形嚴重,已嚴重侵蝕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任。張啓楷今日上午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表示,中選會移送罷免國民黨立委15件、罷免民進黨立委16件,但檢調對國民黨雷厲風行,逐案大搜索、大拘提,對民進黨僅草草辦理兩案即請回,辦案態度天差地遠,形同「辦藍不辦綠」,根本是選擇性辦案、違反公正公平。「若中選會移送本就具備基本證據,法務部卻毫無積極動作,是否形同打臉中選會?對人民又要如何交代?」張啓楷提到,近期社會矚目的陳宗彥案、台南議長賄選案等,皆以「證據不足」為由判無罪,甚至有檢調以不當手段誘人認罪、試圖「咬出柯文哲」之情事,顯見目前檢調體系辦案品質堪憂,人民已無信任可言。張啓楷再指,台灣民眾黨早已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重大社會矚目案件」開放法庭直播,提升司法透明度與公信力,然而卻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誇大抹黑,稱需593億元,完全是無中生有、刻意造謠,該修法僅針對特定案件開放直播,並非全數播出,經費合理可行,不容再被虛假訊息誤導。張啓楷強調,早在2017年蔡英文總統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中,已明確結論要「逐步開放法庭直播」,司法院與法務部卻一再拖延、跳票至今,實為對人民的背叛。既然現場旁聽席不足,就應讓直播成為陽光照進法庭的重要工具,杜絕暗箱操作,重建司法信任。張啓楷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立即提出院版修法草案,與在野黨版本共同審議、加速推動,讓司法體系回歸公正、回應人民期待。政府若再以拖待變,只會讓民怨持續高漲,讓人民徹底對司法與改革喪失信心。
8名大法官過半同意 憲法法庭火速受理憲訴法釋憲
民進黨51位立委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5月12日開說明會,司法院16日對外公布,憲法法庭14日已同意受理,但強調尚未裁准暫時處分。由於立委柯建銘15日形容本周是「非常憲法的一周」,還說大罷免、大釋憲將會大成功,如果他「神預言」成真,未來大罷免如果成功,綠將重掌立法院過半席次,藍白立委通過的《憲訴法》、國會改革法案被憲法法庭判決違憲,將再度上演。這件高度政治性的釋憲案,是因在野黨立委去年12月20日聯手三讀通過《憲訴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明訂大法官總額為15人,參與評議的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賴清德總統今年1月23日公布修法,1月25日正式生效。但綠委在《憲訴法》公布前後分別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去年10月底許宗力等7大法官任期屆滿後,立法院因尚未完成人事同意權審查,7位大法官懸缺至今,現有的8位大法官對於要不要受理聲請案,或是否凍結《憲訴法》新法,憲法法庭多次對外強調,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尚未做出裁判。不過,當柯建銘喊出大罷免口號、罷藍委連署在全國各地積極進行後,大法官們卻出現新的動作。4月18日對外公告憲法法庭5月12日要開說明會,審查《憲訴法》釋憲案,還強調屆時如果決定受理會正式公告,如不受理則會作成裁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2日還在憲法法庭上,質疑目前8位大法官人數,未達修法後的門檻,可否開說明會、審理案件?不料,說明會後2天,大法官就決定受理,司法院解釋,《憲訴法》第32條關於大法官受理與否的要件法條沒有修正,依法現有8位大法官過半同意就可受理,也不需要公布受理的理由,且主筆大法官在裁判前不公開。法界人士指出,大法官們受理這件高度政治性聲請案件,有重要指標意義,等於對外公告「開綠燈」,針對《財劃法》、114年度總預算案等法案,執政黨立委及憲政機關提出的釋憲案,都有可能被受理,且一旦如同柯建銘說的大罷免成功,民進黨若再度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就可以通過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人事案,屆時15位大法官再度「清一色」全是「綠友友」,憲法法庭無法超然、中立,將淪為橡皮圖章捲入政治紛爭,成為執政黨的幫手。
綠提財劃法釋憲 王鴻薇:苛扣地方財政影響2026地方選舉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5日)指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審議與通過過程違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交釋憲聲請書。對此,國民黨書記長王鴻薇指出,有關財劃法釋憲案,綠營的目的就是使得下半年在編列明年度預算時,原本應給地方的錢會被中央扣住,將影響明年將迎來縣市長選舉。立法院2024年12年20日三讀通過由國民黨與民眾黨所提提的《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央將大幅增加釋出新台幣3700多億元給地方。另外,有關今年1月21日三讀通過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結果共計減列約2075億元,刪減金額創下史上新高,引發外界關注。針對民進黨團針對相關案件提交釋憲聲請書,王鴻薇指出,只要是民進黨不喜歡的修法,想要擋什麼案,就通通丟給大法官,濫用大法官的權力,來壓制、踐踏全國最高的民意機關立法院,直言「真正毀憲亂政的就是民進黨。」王鴻薇表示,民進黨把大法官當政治工具,連民進黨內部都看不下去。前總統陳水扁曾提到,總統的手不能伸進司法,也呼籲大法官別捲入政治紛爭。她揭示,如今民進黨針對財劃法提釋憲,使得下半年在編列明年度總預算時,原本應給地方的錢會被中央扣住。而民進黨的心機,就是透過釋憲,苛扣地方財政,不遵守財劃法規定,影響明年將迎來的縣市長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