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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執行死刑 執行
死囚黃麟凱伏法!遺體今火化家屬未現身 僅法師誦經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2年前殺害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黃麟凱的遺體今(20日)在三峽火葬場火化,據了解,家屬並未到場,現場也無牌位,僅法師誦經、簡單水果。回顧案情,黃麟凱因不滿女友兵變,加上雙方有金錢糾紛,因此心生殺意,事先準備童軍繩等工具,侵入女友住處,偶遇女友母親,為避免殺害計畫受阻,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之後等到女友返家,對其強制性交,以逞其性慾後,再以同一童軍繩絞殺女友。黃麟凱一審、二審、更一審皆被判處死刑,法官認為,其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罪責至重,而達罪無可逭之程度。法務部指出,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黃麟凱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係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復經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經審慎查核全部卷證資料,認無提起非常上訴之事由,且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亦無刑事訴訟法第465條之事由,因而將黃麟凱之死刑案卷陳報本部。法務部表示,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黃麟凱死刑案卷後,由本部參事先行審核有無法定執行障礙事由,再由本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詳細討論,審查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再次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113憲判8等覆核,查明無聲請特別救濟程序進行中,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所犯屬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並經最嚴密法律程序判決死刑定讞,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法務部提到,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制度合憲,本部基於依法行政,自須依法執行,本部對於死刑犯之執行,至為審慎,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黃麟凱死刑「並非閃電襲擊」 資深司法記者曝:1個月前就在籌備!
12年前,時為現役軍人的青年黃麟凱,潛入前女友家中殺害前女友母女2人後落網,但直到本月16日晚間10點才槍決伏法。雖然從16日下午傳出法務部長簽署死刑執行命令消息,到晚間10點執行槍決間,相距不過半天時間,不過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在政論節目中爆料,這個決定「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早在1、2個月前,最高檢察署就已經在過濾名單,並挑中黃麟凱執行死刑。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17日在政論節目《57爆新聞》中透露,法務部在16日晚間執行死刑的行為並非臨時決定,其實早在1、2個月前就開始籌備。2個月前,最高檢察署就已經開始過濾37名死刑犯的名單,並在上週就已經密集開會討論,直到本週一、二,法務部長、檢察總長和高檢署檢察長「三巨頭」召開審查會議,當時就決定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因為他完全符合這個情況」。此前,法務部曾對「選上黃麟凱」進行過解釋,指出黃麟凱的犯行屬於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中的「最嚴重犯罪」,且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亦無聲請再審等救濟。憲法法庭已判決死刑合憲,完全符合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因此依法執行死刑。劉峻谷進一步透露,上週司法記者們看到三巨頭在開會的時候,曾經好奇問過在討論什麼事,當時法務部並未聲張正決定執行死刑名單一事,反而宣稱「因為審查總預算卡關,所以正在密集檢討預算」,顯見態度相當謹慎。

拿死刑政治操作終將反噬 黃國昌:苗博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是台灣時隔四年再次執行死刑,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因過去支持廢死立場,成為網友關注焦點。對此,民眾黨代理黨主席、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政治人物拿死刑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苗博雅昨(17)日發文表示,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昨晚直播時苗博雅也提到,她對死刑存廢有長期明確的立場,但在個人立場之前,還有更重大的社會與國家利益,最優先的是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她願以公職身分公開承諾,會擱置她個人的偏好,無論大法官的判決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憲法賦予大法官的權力。民眾黨今早在立法委員黃國昌新北服務處發春聯活動,黃國昌表示,死刑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想,政治人物拿死刑的執行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對於苗博雅議員過去這段時間的言行,他覺得讓很多台灣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死刑犯黃麟凱遭槍決伏法 受害家屬赴妻女塔位祭拜:別再掛念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而受害者家屬王爸爸出面受訪,表示等了12年,終於等來這一天,「正義終於來了」。王爸爸今(18日)一早赴已故妻女的塔位,告訴祂們「黃麟凱已槍決,別再掛念了」。王爸爸和妻子育有4個女兒,老么在2013年10月遇害,年僅19歲,而妻子也不幸身亡,享年47歲。黃麟凱2013年10月間還在服兵役時,因不滿女友兵變,又向他追討積欠的20萬元,於是趁著休假,持先前交往時取得的女友住家鑰匙,戴頭套潛入女友家中埋伏。黃麟凱見女友母親先返家後,先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等到女友返家,又逼女友與其進行分手砲,再以相同手法絞殺女友。黃麟凱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時至今日已超過7年。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上午簽署死刑執行令,黃麟凱下午接獲通知後,平靜的吃下最後一餐,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伏法,結束這一生。受害家屬王爸爸當天在接獲消息後,直呼「正義終於來了」,他表示過去的這些年來「日子揪艱苦欸」,都快過不下去,甚至連工作都快受到影響,如今黃麟凱伏法,也終於讓他放下心中大石。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王爸爸今早也帶著新鮮水果到妻女的塔位前祭拜,並告訴祂們黃麟凱已伏法,「已經圓滿了,祢們可以放下了,一路好走,一切都別再掛念」。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苗博雅晚間發聲:國家有更重要的事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喊話「出來打球阿苗」,苗博雅於17日晚間則發文表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於晚間7時發文表示,去年立委選前一星期,她在鐵馬掃街,有個人突然從路邊竄出,對她說「我想問你對死刑的看法」,對方反覆跳針提一些重複的問題,旁邊還有個人,拿著手機對著她拍,後來她認出,對方是競選對手羅智強的助理,專長是拍抖音短影片。從那天之後,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接著表示,「大藍小藍聯手提出超過3000件刪減預算的案子」,她花了時間仔細讀過後,「發現許多荒謬絕倫的瞎提案。浮濫編列預算,被刪減是活該,唬爛亂刪預算,被罵爆是應該,今天下午,立法院通過第一波預算刪減939.75億,下星期還有第二波刪減案要表決。今晚我會加開一場直播,讓大家看看大藍小藍的真實水準。」

黃麟凱槍決伏法 廢死盟、司改會發文批「讓社會不安」遭灌爆:不要亂代表謝謝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伏法,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16日晚間,廢死聯盟在臉書上連POn0三篇文,痛批法務部與部長鄭銘謙。晚間將近0時,廢死聯盟再度發文砲轟鄭銘謙「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卻反被網友灌爆,痛罵「別亂代表我」。另一方面,司改會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寫下「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結果同樣遭到網友怒轟,「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10時02分伏法。不過,在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16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業三度發聲,先稱法務部政府「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 」,1小時後再發文表示,已向法務部遞交非常上訴狀,請法務部「槍下留人」。在黃麟凱已經槍決伏法的消息傳出後,又再度於當晚11點54分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在這篇由廢死聯盟、司改會等4個反廢死民間團體聯名發布的聲明稿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等死刑犯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廢死聯盟還稱,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2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民間團體當晚8點30分已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律師團還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對法務部的行為「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並表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還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文章貼出後,24小時內湧入超過3000則留言,其中多為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才是讓社會不安」、「我沒有感覺不安,不要亂代表,謝謝」、「到底哪裡讓社會不安了?你們的依據在哪?」、「什麼時候你們可以代表社會、代表人民?」另一方面,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司改會深夜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同樣遭到網友怒轟,「笑死了…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來看幫死刑犯祈禱的組織,好可怕。」

死刑犯黃麟凱槍決前打麻醉掀議 知情人揭背後真相
2013年犯下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最年輕死刑犯、32歲的黃麟凱,昨(16)日晚間10時3分執行槍決。傳出黃麟凱行刑前打了2劑麻醉,有網友不理解問「為何死刑犯死前還要打麻醉?」底下掀起熱議,有知情人士說明,並非要幫受刑人減少痛苦,而是為了不讓執行死刑的人有太大心理壓力。32歲的黃麟凱於2013年冷血絞殺王姓前女友與其母親,遭檢方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歷經各種審理,在2017年死刑定讞,而法務部長鄭銘謙昨日簽准死刑執行,黃麟凱原定晚間9時執行槍決,最終直到晚間10時3分才執行,黃麟凱確定伏法。黃麟凱遭槍決後,傳出他注射了2劑麻藥才昏迷,昏迷後才執行槍決,但死刑犯打麻醉才行刑的作法也在網上掀起熱烈討論,有很多人都不太理解,「為何死刑犯死前還要打麻醉?」質疑受刑人作惡多端才會被判死刑,「是要讓他沒感覺?減輕痛苦?」貼文底下有不少人抱持尊重態度,認為應該是基於人道關係才要打麻醉,「死已經是最大的刑罰了,虐待他就不必了,執行的人心裡要承受這些很可憐」;還有認識警察的網友表示,他們有說打麻醉主要不是為了受刑人,「而是幫執行死刑的人減少痛苦」受刑人死後才不會掙扎亂動,造成執行者太大心理壓力,「執行的人是無辜的」。依據法務部《執行死刑規則》第145條第二項規定第6條,執行死刑,應用槍決、藥劑注射或其他符合人道之適當方式,且應由法醫師先對受刑人以施打或其他適當方式使用麻醉劑,等失去知覺後,才能執行。在槍決時,應對受刑人使用頭罩,使其背向行刑人,行刑時射擊部位定為心部,於受刑人背後定其目標。行刑人與受刑人距離,不得逾2公尺。

網朝聖苗博雅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黃揚明幫緩頰:今晚7點前都來得及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迴力鏢回來了」,媒體人黃揚明更整理出苗博雅過去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她因此喊話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苗博雅於2015年6月5日在臉書發文指,自2010年以來,馬政府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掩蓋蔡英文訪美新聞,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馬政府這樣操弄,是在侮辱理性支持死刑的民眾。苗博雅指,執行死刑的時機不涉及死刑存廢問題,縱然支持死刑者,也不會認同這樣粗糙操弄的手法,「陳前總統任內暫停執行死刑,即使在聲望最低迷時,也從未以執行死刑拉抬聲望,與馬政府高下立判。」苗博雅說,若國家堅持要保留死刑制度,就應該更完善死刑執行的程序,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份雖然保留死刑,但對於死刑執行都有充分預告期間,在數個月到半年之前,提前公告執行的對象和日期,讓社會有機會深入了解案情,也可確認一切法定救濟程序都已窮盡,避免成為政治操弄下的工具。苗博雅批,馬政府歷次執行死刑都是「黑箱程序」,沒有充分說明「選擇」死囚的程序和標準為何,去年倉促槍決使杜氏兄弟含冤而死的悲劇,羅瑩雪至今仍然不願面對,法務部應儘速公佈歷次挑選執行死囚的會議記錄及評估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最後喊話「英九、瑩雪,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好嗎。」如今不少網友紛紛回去朝聖,留言「協尋2015年的阿苗」、「迴力鏢來囉」、「出來打球阿苗」,而黃揚明稍早更在臉書粉專發文「這次我要幫苗博雅說話!」,他整理出苗博雅的臉書粉專自2015年4月18日成立後,不含昨天的死刑執行,歷經4次死刑執行,前4次她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所以昨天晚上約10時左右槍決執行完畢,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他若還沒有發文,才算是破了先前的最晚發文時間紀錄。請別急,請稍安勿躁。既然苗博雅秉持一貫堅定支持廢死立場,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

法務部曝「先槍決黃麟凱」原因 剩餘36死囚…30人評議簿已逾期銷毀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在2017年被判死刑定讞後,昨(16日)晚10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好奇原本還有37名死囚,為何他先被執行?對此法務部解釋,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陳報已無非常上訴理由,至於剩餘的36名死囚,其中6人符合一致決標準,但是否執行還需要確認,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就被認為很有可能逃過死刑。鄭銘謙接任法務部長後,首度簽准死刑執行令,為何選擇黃麟凱執行死刑?他表示尊重最高檢個案非常上訴的審核結果來執行,沒有其他任何的特殊考量,合乎憲法法庭所指示的最嚴密的審判程序。鄭銘謙指出,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審查完畢,認定符合憲判8意旨,犯罪情節最嚴重、有辯護人到庭辯護與法官一致決,也窮盡所有救濟程序,已無非常上訴理由。目前還有36名死囚等待執行,必須等到最高檢總長審核完畢,如果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法務部後,才會依法接續處理。法務部說明,仍須由最高檢調查,最高檢僅回應「其他死囚都持續逐案逐項審核中」。值得提到的是,剩餘的36名死囚,有30名的評議簿已經逾期銷毀,無法還原當時判決,恐怕得啟動重審。不過,評議簿仍存在的6人中,都屬「一致決」,其中包括「驚世媳婦」林于如,但她被認為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扭轉判決。

死刑有嚇阻力嗎? 專家引用「3數據」支持:暫緩4年竟增150起凶殺案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昨(16)日簽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完畢。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已是2020年4月,關於死刑存廢也是存在已久的爭議,究竟死刑執行是否有嚇阻效果?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先前曾引用多個相關數據,指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因不滿與19歲王姓前女友分手,便以童軍繩勒斃對方,以及47歲的王女母親,落網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黃麟凱伏法,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位被執行的死囚。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死刑執行嚇阻效果」的問題,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過去曾引用美國多所大學的研究,來支持死刑的嚇阻效果。王伯頎表示,科羅拉多大學的研究發現,每執行1次死刑,兇殺案可減少5起;亞特蘭大艾默里大學的研究也顯示,每次執行死刑能防止18起兇殺案。他也指出,在伊利諾州2000年暫緩執行死刑後,4年增加150起兇殺案,這顯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

遭質疑執行死刑為大法官人事做鋪排 吳思瑤:依法行政無關政治
死刑犯黃麟凱昨(16)日在台北看守所刑場伏法,引發質疑是為救民調,甚至是為了接下來大法官人事案鋪排。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7)日受訪時表示,死刑的執行必須符合犯行是最嚴重之犯罪,且要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在法律要件完備後,該執行,都尊重相關單位判斷,「台灣是法治國家,在程序下依法行政,不需要無限上綱或臆測政治動機跟目的。」對於槍決黃麟凱,法務部常次黃謀信表示,這名死刑犯的犯行屬於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中的「最嚴重犯罪」,且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亦無聲請再審等救濟。憲法法庭已判決死刑合憲,因此依法執行死刑,完全符合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吳思瑤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採取必要作為,憲判第八號,死刑的執行必須符合犯行是最嚴重之犯罪,且要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在法律要件完備後,該執行,都尊重相關單位判斷跟決定,這是法治國家基於法律的授權、也有憲法要求下執行的,不需要無限上綱或臆測政治動機跟目的。吳思瑤指出,事實上這件事情是法律層面,這是法治國家原則,跟政治何干?所以不要硬扯到政治方面課題,在野黨立委過去也非常關心死刑議題,大家對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作為,應該都能接受且肯認,國家該做的事情。反廢死認為死刑執行太慢?吳思瑤表示,大法官解釋去年剛出爐,依據最新解釋,死刑執行被限制更多的要件,也需要有更多嚴謹的法律程序,法治國家,沒有人可以站在憲法對立面,必須在維護社會治安、防制犯罪、懲治罪犯等,但也要符合人權國家必要程序跟作為。吳思瑤強調,這對於執政黨或政府來說,不論藍綠、不論誰執政,面對生命、人權的課題,也面對犯罪懲治問題,法治要強化的作為與選擇,政府責無旁貸,不會用任何政治意圖去面對,也不會有任何政黨意識形態可以凌駕,在程序下依法行政。

法務部執行死刑前「曾5度槍下留人」 僅1人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署死刑執行令。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出聲明呼籲「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實際上,回顧過去執行的死刑案例,只有5起「槍下留人」的情況發生,其中僅死囚張志文被改判無期徒刑,並獲假釋出獄,其他4人均已遭槍決。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規定,死刑案件若是定讞,在法務部長簽准死刑執行令後,必須3天內在監獄中執行,並由檢察官蒞視、書記官製作筆錄,但執行檢察官如果發現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理由,可以在3日內以電話聯絡法務部審核。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在歷年執行死刑的案例中,在槍決前還能「槍下留人」的例子十分罕見。不過,仍有5名一度「槍下留人」的死刑犯,分別是黃松鑑、陳訓志、劉奇訓、張志文、鍾德樹,除了張志文成功「死裡逃生」外,其餘4人最短只延遲了2天,最長則拖延了4年3個月又4天。關於黃松鑑殺人案,法務部前身的司法行政部部長在1969年9月17日批准執行死刑,但在執行槍決前,黃松鑑指控公設辯護人在最後事實審理時未為其辯護,檢方經閱卷後,認為程序違法,立即暫緩執行死刑並提起非常上訴,最後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在同年10月26日槍決伏法。殺人犯陳訓志於1995年3月21日被簽准死刑令,但臨刑前卻突然喊冤,表示有不在場證據,且沒有接到判決書,因此執行檢察官當下決定暫緩執行,連夜調卷,確認程序無瑕疵後,在2天後就執行死刑。前雲林縣議員劉奇訓,因殺人而被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於1996年6月15日簽署死刑執行令後,執行檢察官在臨刑前發現劉奇訓曾聲請再審,因此報請暫緩執行,之後劉奇訓雖多次抗告,並聲請30次非常上訴,但都被駁回,最終於1997年2月27日被槍決。張志文因盜匪案被判死刑,法務部長在2001年4月2日簽署死刑執行令,但當時的檢察總長盧仁發卻在閱卷時發現程序違法,張志文所犯下的是唯一死刑之罪,應「強制辯護」,但卷宗中未見任何辯護書狀,因此決定「槍下留人」。經兩度提出非常上訴後,更審改判無期徒刑確定,最後在2012年5月假釋出獄,成功逃過死劫。鍾德樹曾經犯下幼稚園縱火案,法務部於2006年11月30日批准死刑令,原定當天就要執行槍決,但因律師早在2周前就以聲請閱卷為由,把卷宗調走,檢方被迫暫緩執行死刑,經不斷提請釋憲和非常上訴,直到2011年3月4日才槍決伏法。

死刑犯黃麟凱伏法引國際關注! 歐盟再度呼籲台灣全面廢死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在2013年使用童軍繩將前女友王姓女子與其母親勒斃,並被判處死刑,案件經過長時間審理後,終於於2024年1月16日晚間執行槍決,黃麟凱的死刑執行時間為當晚10點02分,10點23分由檢察官確認其死亡,隨著案件的結束,國際間對死刑的反對聲音再度升高,尤其來自歐洲聯盟(EU)的強烈譴責。歐盟外交及軍事統籌機構——歐洲對外事務部(EEAS)於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對黃麟凱的犯罪行為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誠摯的慰問,歐盟也強烈表達對死刑的反對立場,重申在任何情況下,死刑都是不人道且可恥的懲罰,並且代表對人類尊嚴的最終否定。歐盟指出,許多研究顯示,死刑對於犯罪威懾並無顯著效果,甚至並未能有效減少犯罪,歐盟呼籲台灣應維持事實上的暫停死刑執行,並尋求一致的政策,最終朝向「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邁進,這一聲明再度突顯國際間對死刑問題的激烈討論,特別是在歐盟強烈反對的背景下。台灣在過去數年中,對死刑問題的討論始終存在爭議,支持死刑的人認為,對於某些極端罪行,死刑能夠對犯罪者進行懲罰,並對社會發出警告,但反對者認為,死刑不僅無法有效減少犯罪,還可能導致冤獄,並對人類尊嚴造成深刻傷害,黃麟凱執行死刑後,台灣的死刑政策再次成為國內外輿論關注的焦點。

解嚴後「簽准最多死刑」的法務部長是他! 任內114死囚遭槍決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不滿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分手,在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其母親後,再姦殺女友,於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遭到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而在政府1987年解嚴之後,於任內簽署核准槍決數最多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人數達114人。根據台灣現行死刑制度,若受刑人被判決死刑定讞後,要等待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才可執行。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隊長、執行法警為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由於台北看守所刑場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且執行死刑時間多選在傍晚5時到9時,法警的國造T75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據了解,自1987年台灣解嚴過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當年高達78人被槍決,而當時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也分別在1991年至1993年簽下了59、39、18張死刑執行令。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高達78人被槍決,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1991至1993年也分別執行59、39、18件死刑執行。相關資料顯示,呂有文1926年生於大陸四川省,曾任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和部長等職務。2000年5月首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曾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施茂林,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於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而在陳水扁政府任期中,死刑執行數量大幅減少,最高一年是2001年,槍決10人,2006至2008年都無死刑執行。直到2010年,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曾勇夫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在任內(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簽下21名死刑犯執行令。2016年政黨輪替,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任,死刑執行數量減少,僅在2018、2020年分別槍決1人。2018年7月,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蔡清祥於2018年簽准殺害妻女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遭執行;而放火燒了6名至親的翁仁賢,因犯案後無悔意被判死刑,最後在2020年4月1日晚間伏法。

等了12年!槍決延遲1小時 王爸一度徬徨不安:會不會不執行?
法務部昨(16)日核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這也是台灣相隔5年再度執行死刑。2013年黃麟凱殺害王姓前女友以及其母親,被害家屬王爸爸表示這12年「真的很不好過」,同時也感謝司法有正義,還他們一個公道。黃麟凱與王姓前女友原是高中班對,他花光被害人辛苦攢下的學費,不滿王女跟他提分手,且遭討債20萬元,2013年竟潛入王家殺害前女友母親,逼姦前女友後再用長褲將她勒斃,手段極為殘忍冷血,被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合議庭只能判死,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王爸爸一時痛失兩位摯愛,當時他在解剖室外跪地哭喊:「還我一個公道,判他100個死刑!」案件審理歷經一審、二審及最高法院,均判死刑,終於在2017年定讞。然而,死刑遲遲未執行,讓王爸爸一度陷入絕望,「沒有執行死刑,社會就沒有還我公道。」直到昨晚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死刑執行,王爸爸聽聞後邀請記者到他家訪問,拿出6人全家福的照片,他低聲說道:「這12年真的不好過,我就等這一天,等到可以告訴她們,正義終於來了。」原訂9點執行死刑,卻遲遲未執行,王爸爸一度焦躁不安,低聲喃喃:「會不會不執行了...?」終於在10點02分,傳來槍決的消息,王爸爸說:「惡人有惡報,司法終於給了我們一個公道。」王爸爸分享這幾天二女兒有夢到黃麟凱伏法,而1月17日,正好是已故小女兒的生日,他計劃與3名女兒一起前往靈前告慰妻女:「黃麟凱已經被槍決,妳們可以好好離開了。」王爸爸也說,黃麟凱在獄中好吃懶做、吃肥長肉,應該要槍斃的人卻拖了12年,被問到是否會覺得太慢,王爸爸則認為「有槍斃就好」,社會的正義才有一個公道。對於廢死的議題,王爸爸表示社會要「殺人償命才有公道」,不然大家都要做壞事,並感謝大眾的關心和幫忙,最終才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讓正義得以伸張。

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終於伏法 法務部對外說明:一切符合憲法判決
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16日被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批准執行死刑命令,稍早晚間10時02分,台北看守所傳出槍響後,無疑也宣布黃麟凱的死亡,結束其罪惡的一生,晚間10時28分接體車也已抵達北所,準備將遺體運至板橋殯儀館。對此,法務部16日晚間10時45分也針對此事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細節。法務部由常務次長黃謀信出面說明,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核准死刑命令執行,10時02分晚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率同法警及法醫師,在本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刑場執行完畢,已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覆驗確認死亡。法務部強調黃麟凱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剝奪生命法益、手段殘酷之直接故意犯罪、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等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犯行,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法務部也照規定依法行政。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其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是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另外,經法務部再次覆核,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並且由「死刑執行審議小組」詳細討論後,開審認無法定不得執行死刑事由,依法簽請部長令准執行,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判決死刑定讞。法務部強調「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 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快訊/賴清德上任首例死刑! 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22點02分伏法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件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晚間10時02分,台北看守所傳出一聲槍響後,無疑也宣布黃麟凱的死亡,結束其罪惡的一生,將由救護車將黃麟凱的遺體送往板橋殯儀館。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新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母女雙屍案事件,19歲的被害女子王品智和其47歲的母親周美雀被丈夫和女兒發現雙雙陳屍在屋內,且脖子上有明顯勒痕。警方獲報調查後,先是在事發公寓頂樓發現王女的前男友─當年僅24歲的黃麟凱,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一人獨自撫養長大,2009年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因而認識女友王品智,雙方進一步交往後,黃麟凱畢業後卻無所事事等當兵,而女友則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積極籌措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雙方因價值落差,王女於2013年7月提出分手。但黃麟凱心有不甘,雙方仍持續往來,並企圖挽回關係。2人在交往期間,王女曾將提款卡將由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將提款卡取回時,王女因此發現自己辛苦存下的20多萬元存款竟被黃麟凱揮霍一空,讓她氣得拒絕與黃復合,更要黃在新訓入伍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欠款,黃母也答應先還9萬元款項。孰料,黃麟凱事後得知王女追債追到母親那邊,眼看復合無望,竟在2013年9月29日前往五金百貨店購買日月品時,同步購買3條童軍繩,並在2013年10月1日拿著和女友交往時取得的鑰匙偷偷進入王家,先是發現在家中休息的亡母周美雀,氣昏頭的黃麟凱認為王母看不起自己單親家庭的出身,怒持事先預備好的童軍繩直接將王母勒斃。同日下午5時許,王品智返家後,躲在王家家中的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試圖從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並持童軍繩牢牢捆住女友的雙手,但仍被女友認出其身分,黃麟凱竟將女友鬆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女友勒斃。事後,黃麟凱準備逃亡,卻碰上正好下班回家的王父,只好藏匿在公寓大樓的頂樓中,而進門看見妻女慘狀的王父悲痛報警,警方隨後也在公寓頂樓中逮獲黃麟凱,並被新北地檢以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麟凱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而黃麟凱在關押12年後,2025年1月16日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

黃麟凱殺死前女友母女今晚槍決!法務部隔5年再執刑 台灣3大死刑案成輿論焦點
法務部長鄭銘謙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執行命令,死刑犯黃麟凱勒斃前女友與前女友母親,今天(16日)晚上槍決,成為民進黨政府死刑執法的第3人,而近年來台灣的死刑案件成為大眾焦點,尤其有3名死刑犯的案件,更是社會輿論的焦點。根據《東森新聞》報導,3名死刑犯分別為鄭捷案、李宏基案以及翁仁賢案。翁仁賢除夕夜在龍潭住處縱火燒死6親人」。(圖/報系資料照)翁仁賢案2016年除夕夜,來自桃園市龍潭區的翁仁賢,認為從小就被兄長及父母欺壓,遭受許多不平等的對待,當天眾人在屋內享用年夜飯時,他竟然潑汽油縱火,導致父母、看護、姪媳與兩名親姪無法逃生慘死,最高法院在2019年7月確定針對這起6死4人燒燙傷的慘劇判決死刑,並於2020年4月1日槍決,這也是台灣第二起「執行槍決後無人收屍的案件」。李宏基殺死陳姓前妻,陳女父親前年底得知李判死確定後說「感謝司法還給家屬公道」。(圖/報系資料照)李宏基案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與妻子離婚之後,疑似不滿對方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居然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當街狠心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企圖一同燒炭自殺,但結果經搶救之後,李宏基卻撿回一命,但女兒經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2016年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並於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擁擠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間行兇。(圖/報系資料照)鄭捷案2014年5月21日,當時21歲的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擁擠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間行兇,他突然拿出預藏的兩把刀,隨機砍殺乘客。這場無差別攻擊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震驚了整個台灣社會。最高法院2016年4月22日,確定判決執行死刑,執行時間於2016年5月10日,鄭捷案也成了台灣史上第二起隨機殺人事件。32歲的黃麟凱16日晚間執行死刑,黃麟凱在2013年因不滿與女友分手並要求回款,事先策劃犯案,闖入女方住處,先殺害其母親,再將女友勒斃,先前他曾透過聲請釋憲試圖延後執行,但最終於2017年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法務部對黃麟凱執行槍決,這也是繼2020年翁仁賢案後,法務部時隔5年再次執行死刑。

死囚黃麟凱今晚9點槍決 行刑後繫腳鐐1000元鈔票給這人…現場拜1神明
2013年犯下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最年輕死刑犯、現年32歲的黃麟凱,在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上任後第一道死刑執行令,預計於今(16日)晚9點槍決。死刑前後程序引發外界好奇,據悉,行刑前後都會祭拜地藏王菩薩,而死囚行刑後腳鐐繫上的1000元紙鈔會給法警,為了感謝讓他解放靈魂。現年32歲的黃麟凱在2013年冷血絞殺王姓前女友與其母親,遭檢方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歷經各種審理,在2017年死刑定讞,而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簽准死刑執行,黃麟凱今晚9時執行槍決。黃麟凱今晚用完最後一餐後,被送入台北看守所的刑場,趴在法場的沙地上等待行刑。而一般法場有供奉地藏王菩薩,行刑前會燒香祭拜,讓菩薩監視正法,也有讓受刑人能安心上路的說法,還有執行人員免遭煞氣。據悉,執行槍決前會由法醫先對受刑人施打或其他適當方式使用麻醉劑,待受刑人失去知覺後再執行,另外,槍決時應對受刑人使用頭罩,使其背向行刑人,行刑時射擊部位定為心部,於受刑人背後定其目標。除此之外,執行槍決後會將受刑人的腳鐐解開,有「解放靈魂」的意思,而受刑人在腳鐐繫上的1000元紙鈔會贈送給替受刑人解開腳鐐的法警,感謝法警解放其靈魂;但法警必須快點把1000元花掉,所以通常會拿來宴請其他法警,或是隔天清晨到廟宇娟讚當香油錢。依照往例,台北看守所人員在執行槍決後,會再次祭拜地藏王菩薩,並焚燒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