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
」 內政部 管理 殯葬業 設施 管理費
私立納骨塔基金流向亂 內政部:7月1日起統一規範專款專用
內政部23日表示,私立殯葬設施的管理費將於7月1日起全台統一納管,並存入專戶專款專用,提供殯葬設備長久營運的經費;此外,7月1日起殉職人員殯葬費用,也將享有減免。據了解,一般亡者家屬繳納至私立殯葬機構的殯葬基金,都依照各縣市「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制度處理,卻遲遲未有全國統一規範。有鑑於此,內政部出手,7月1日起針對私立公墓及納骨塔的收費機制,將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修正內容,所有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屆時都必須分別存入「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兩個專戶,專款專用。內政部長劉世芳(左2)喊出持續盤點內政部主責法令並視情況修正,讓社會韌性更加完備。(圖/黃耀徵攝)官員也說,同法新增納骨塔等設施建物須強制投保的規定,業者必須在停止經營時依規定移轉資金,也要確實建立代管流程,確保未來設施能持續運作,保障消費者不受影響。他預告,7月1日起配套的殯葬子法也會同步上路,包含管理辦法與契約範本規範,希望能提升整體管理效率與透明度。值得一提的是,為表彰因公殉職人員的貢獻,只要是殉職的警察、消防、義警、義消、民防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執行公務而殉職者,自7月1日起,若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會全面免收費用。官員說,由於各地公立殯葬設施實際營運由地方政府負責,內政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須儘速修正自治法規或以專案方式處理,確保政策落實,照顧殉職人員身後事。內政部長劉世芳強調,修法核心都聚焦在制度健全,未來也會持續檢討各項內政部主責法令,確保民眾的基本權益與社會整體韌性更加完備。
殯葬管理新制7月施行 內政部:消費者權益保障更周延
《殯葬管理條例》7月1日起將施行新制,明定12%管理費下限等規定,傳出有消保人士認為不利消費者。內政部今(16)日表示,此下限規定對於消費者提供一定的保障,塔位也並無不能轉讓情事。相關子法經過長時間討論,已完整建構對消費者的保障機制,新制不僅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也更周延保障消費者權益。外傳有消保人士質疑,《殯葬管理條例》施行新制明定12%管理費下限不利消費者;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將「永久使用權」修正為「非定期使用權」有不確定性;購買塔位指定位置未來將不能轉讓。內政部表示,新制相關修正均通盤考量實務狀況,並在對現行制度衝擊最小的情形下推動,且「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全程在消費者保護團體參與下,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通過、行政院核定在案,新制不僅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也更周延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說明,依照現行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私立公墓、納骨塔使用權買賣契約應明訂管理費,並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如果雙方約定不收取管理費者,依現行規定應由總收取價金提撥至少10%作為管理費。而7月1日施行的新制是由立委提案,將現行管理費與「將管理費以外其他費用提撥2%交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兩制合一,考量現行總提撥管理費及基金比例,約佔總收費之11.8%。為避免新舊制度差異過大對市場造成衝擊,內政部指出,當時提案委員建議管理費應佔收取費用至少12%,亦即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一切費用內至少有12%以上的管理費,此下限的規定對於消費者提供一定的保障。至於應記載事項將「永久使用權」修正為「非定期使用權」,內政部說明,這是考量殯葬設施均有建築物的物理使用年限,實務上「永久使用」沒有實現可能性,所以新制以設施自然老舊、無法修復為止的「非定期使用權」取代,並考量消費者購買存放設施時,該建物已啟用時間,並明定明定契約應約定其使用時間不得少於一定年限,與現行制度明文規定「永久使用權」是指「同意消費者供奉存放至骨灰骸存放設施自然老舊不能修復時止,雙方並應約定最少使用年限」內容並無大幅更動,新制只是將「永久使用權」名稱修正為「非定期使用權」,對消費者而言,並無不確定性。至於買賣塔位指定位置後,內政部認為,業者已無法將該位置販售給其他消費者,即購買人已享有該位置之專屬使用權,新制將指定至「樓區排層號」者「視為已使用」,而不能任意終止契約跟退費,如需將塔位使用權轉讓他人,現行及新制應記載事項的第18點已明訂相關轉讓過戶程序,並無新制後不能轉讓情事。內政部強調,殯葬管理條例有關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新制,自112年12月27日公布至今已逾1年6個月,其間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與定型化契約等相關子法,經過長時間之討論,已完整建構對消費者的保障機制,新法之施行將更有助於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殯葬管理條例新制7月上路 提升私立公墓納骨塔管理費透明度
「殯葬管理條例」新制將在今年7月1日施行,內政部表示,新制明定私立公墓或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一切費用,應包含有12%以上的管理費,同時將現行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與管理費「兩制合一」,強化私立公墓納骨塔安全保障與災後修護資源運用,並訂有一定的查核程序,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於2023年12月27日公布「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條文,行政院也核定自今年7月1日施行,新制上路後,業者應將收取管理費的65%存入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日常支出」專戶,作為設施平日安全、整潔維護與內部行政的支出,其餘35%存入另外開設的「急難支出」專戶,作為設施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業者破產、廢弛管理時的緊急因應資金,取代原本的2%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內政部表示,將要求業者應將設施內建築物投保火災保險及地震保險,使設施安全更多一層保障,另外透過會計簽證與政府查核機制,嚴格落實管理費專款專用,讓現行私立公墓、納骨塔管理費專戶支出範圍具體明確,提升管理費透明度並有助於設施永續經營。內政部指出,配合這次「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正,已分別在今年5月20日修正發布「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並在6月4日修正發布「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3部配套子法,其中規定業者向消費者依契約收取的一切費用,無論是一次收取或分期收取,每次收費管理費都應至少占12%,而且契約不再採用「永久使用權」,而是改為「非定期使用權」,即使用至設施自然老舊、無法修復為止;另外,如果消費者購買塔位有指定固定位置,則「視為已使用」,日後將不得任意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內政部強調,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議題漸受各界重視,殯葬管理條例新法施行,可確保設施持續運作不中斷,保障納骨設施使用人及家屬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殯葬產業健康經營;為使新制順利推動,宗教及禮制司已分別在5月13日、16日及21日針對業者及地方政府,在北、中、南區各辦理1場說明會,也彙整常見問題製作QA問答集與懶人包,民眾可到「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https://mort.moi.gov.tw/)查詢,未來會持續檢討制度,強化公共監理功能,讓殯葬管理朝向專業化與永續化邁進。
殯葬「艱苦人條款」三讀通過! 28萬中低收戶免收火化場、骨灰存放費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的「艱苦人條款」,讓中低收入戶也能免除使用公立火化場與納骨設施的費用。推動修法的立法委員張嘉郡表示,這是對艱苦人的一份支持,也是對每個家庭基本尊嚴的守護。提案的藍委羅廷瑋則說,全國統一標準,不再應戶籍不同而有差異,苦民所苦為民發聲。根據三讀條文,將中低收入戶納入「艱苦人條款」適用對象,並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家庭困頓或有緊急危難事由者,能給予免收費用協助。此法三讀後,估計全國將有28多萬名中低收入戶,可減清經濟負擔。張嘉郡表示,雲林縣政府在4年前就先行將中低收入戶納入免費殯葬補助的對象,以行動證明政策是可行的,也是真正有幫助到弱勢,如今完成修法,是把這樣的經驗從地方推向全國,讓每個艱苦人都能感受到照顧。張嘉郡表示,從去年4月提案到現在,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每一步都不簡單,過程中歷經多次協商、修正、溝通與等待,很高興終於做到了。修法通過後,全國共計24萬戶、52.7萬人的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適用。張嘉郡表示,她看到太多社會新聞,家屬因喪事辦不起,只能依靠社會資源協助,甚至延宕處理,這樣的無奈與心酸,不該再一再發生,雖然這些費用並不高,但對於一個艱苦家庭而言,仍是一筆沈重的負擔。張嘉郡表示,「艱苦人條款」修法背後有一位無名英雄,是雲林夜市慈愛會理事長陳鴻榮,長年陪伴弱勢、辦理無依長輩與清寒家庭後事的陳鴻榮,看見了窮困家庭在面對親人最後一哩路時的無助,因此一路堅持、奔走各方,串聯超過7千位有愛心的夜市攤販一起投入推動。張嘉郡表示,再次感謝雲林夜市慈愛會理事長陳鴻榮與7千個夜市攤販,正是這份來自基層的善念,促成了制度的改變,讓政策得以照顧到每個需要被幫助的人,讓這份溫暖延伸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羅廷瑋表示,這條路走了8年,感謝朝野共同推動,最後一哩路為往生者完成身後事。他在去年就提出修法,要求將中低收納入免收管理費對象,全國統一標準,不再應戶籍不同而有差異,苦民所苦為民發聲。
高雄甲仙驚見無名腐屍 死者為禪寺法師
3月25日上午9點多有民眾在甲仙區一處空地發現一具無名男屍,通知警方到場後,初步未在死者身上發現身分證件、也未有足與家屬連繫之線索,按理應屬於「無名屍」,須通報市立殯儀館,由公立機構統一處理運送,以確保證據不被破壞。然而,現場員警卻通知了民營殯葬業者到場運送,疑似違反相關規定。對此旗山警分局對外發出新聞訊息表示,該死亡男子為附近禪寺的法師,警方釐清身分後,隨即通知家屬,並由廟方透過里長,聯繫殯葬業者,檢察官於12點30分相驗完畢,大體交家屬領回。根據殯葬管理法及無名屍地方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有8種死亡案件必須通知公立殯葬管理處處理,無名屍正屬於其中之一。此外,依殯葬管理條例第69條、98條規定,「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名原因死亡之屍體,應該立即通報公立殯儀館辦理運送,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強調,這類案件應立即報告市立殯儀館,由公立機構統一處理,以防止證據被破壞。事實上,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在2023年12月就曾經發函通知高雄市各分局,強調對無名屍的處理,必須依照殯葬管理法第69條以及第98條規定辦理,並提醒若違反規定,將移送所屬機關依法懲處之外,並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然而針對上述說法,高雄警察局旗山分局提出說明,表示在3月25日9點25分接獲通報,甲仙區內的禪寺外有修行的法師倒臥於園內小徑上。分局獲報後隨即派員警前往查看,發現死者身上有藥袋,但為求謹慎,待鑑識人員到現場勘查後,警方仍積極確認其身分,後經查證死者是46年次的潘姓男子。死者衣著完整無破損,現場也無打鬥痕跡,初步排除他殺的可能。後由寺廟方聯繫里長,里長聯繫上殯葬業者,送到高雄市立殯儀館。旗山分局表示,全案依照程序,在上午11點20分上報橋頭地方檢察署,由檢察署珍股李侃穎檢察官刑事進行相驗,於12點30分相驗完畢,確定排除他殺嫌疑,將大體交還家屬領回。
藍綠反板殯1/板殯擴建周邊道路必塞車
新北市板橋殯儀館遷建或改建問題討論多年,新北市府民政局日前宣布,將以原址優化方向進行,計劃耗資新台幣130億,將殯儀館重建成地上6層、地下5層建築,並於二月底舉辦3場說明會。不過,市府的計畫引起當地居民與市議員反彈,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更多次與當地里長及居民組成的自救會前往市府的說明會上抗議。周勝考說,板橋殯儀館旁的新埔國中及幼兒園距離才不到200公尺,雖然《殯葬管理條例》第8、第9條規定,設置或擴建殯儀館,必須與學校、醫院、幼兒園相距300公尺以上,但同法第10條卻又替地方政府解套,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為公墓、殯儀館…用地者,不受前二條規定距離之限制」,等於把前面的法條作廢。他說,這條法律很不合理,建議立法委員若要為居民著想,應該修法,把前後矛盾的第10條刪除。新北市立殯儀館周邊道路狹窄,知名藝人在該處舉辦告別式時舉辦路祭,行經附近鎮發宮,造成交通大打結。(圖/報系資料照)周勝考說,板橋殯儀館最初興建時,還是戒嚴的年代,政府並未跟已在當地居住的民眾說實話,原本說是要蓋博物館,後來建成殯儀館,又跟居民說是臨時殯儀館,最後卻又劃為殯葬用地。周勝考回憶,前台北縣長周錫瑋於任內在2008年就曾研究過板殯遷建問題,對整個新北(當時的台北縣)的殯葬設施做了詳細的評估報告,其實新北市有許多大片的公墓,位在山區,附近少有居民,腹地大、停車位充足,墳墓遷葬後最適合做為新建殯儀館的館址。 周勝考說,就算板橋「該死」,殯儀館一定要設在這個地方,也該選更適合的地方。他說,板殯現址的聯外道路新海路只有8米寬、長江路8米、最舊的新海橋也是8米,附近的板橋體育場又計劃要興建新北市的小巨蛋,一旦板殯擴建,怎麼可能不塞車?他氣憤地質疑說,「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在市中心蓋殯儀館?在搞什麼?頭殼壞掉?」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說,過去新北市政府曾規劃殯儀館遷建他處,曾評估三峽區及五股區等地點,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圖/趙世勳攝)周勝考說,他曾到全台各地考察,各地的殯儀館都設置在郊區的墳墓用地,連台北市都把第一殯儀館拆掉,遷到山邊的第二殯儀館(更名為懷愛館);唯一例外是新竹市,因區域受限而把殯儀館設在市區,但僅設禮廳。他舉例說,原本五股獅子頭山公墓是可以評估的地點,但因五股的市議員陳明義抬棺抗爭,市府就打消念頭,三峽也因為當地議員反對而不列入考慮,「我們板橋也這麼多議員,太不公平了吧!」板橋區建國里里長李金城說,建國里雖然距離板殯現址比較遠,但他認為,板橋區是新北市政府的所在地,也是外國觀光客會造訪的地方,板橋車站還被國外的旅遊網站評鑑為亞洲第三,新北市地方這麼大,不懂市府為什麼堅持要把殯儀館蓋在市區。另一位里長不滿地說,之前新北縣長蘇貞昌曾規劃要改建板殯,有意立體化成10層樓建築,因居民反對「陰宅蓋得比周邊陽宅高」而作罷,之後周錫瑋任內就開始規劃遷建,但到了朱立倫任內卻又原地踏步。他分析說,板殯落地40多年來,周圍有許多靠它賺錢的人,也因此不像三峽、五股的居民,能團結一致反對殯儀館,也造成今日改建、遷建的爭議不斷。
擴大中低收入戶免收喪葬費用 劉世芳:地方政府多持保留態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中低收入戶納入免費使用殯葬設施與服務的對象。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日前曾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由於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於地方財政已有很大負擔,是否擴大適用大多持保留態度。現行《殯葬管理條例》明訂低收入戶得免費使用殯葬設施,朝野立委提案修法,擬擴大將中低收入戶也納入適用。劉世芳被詢及可能的財務負擔時指出,中低收入戶約26萬人,殯葬設施費用支出則大約在4萬元左右,若是中低收入戶也全部免費,推估財政負擔約增加1.2億元。劉世芳表示,各地方政府對修法放寬適用資格意見不一,以新北市為例,地方就認為,法條規定部分不是那麼明確,並涉及到《社會救助法》可能重複給付的問題,每個縣市地方政府意見都不相同。而中央是否願意負擔擴大適用後的一半費用,劉世芳說,這需要與地方商量,因為殯葬服務費用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差異很大,金額很難估算,這些並非全部由中央吸收,地方也要負擔一部分,除了不同縣市之間,即使同一縣市,民政和社政單位意見也不同。對於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等人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家庭困頓或有緊急危難事由者,也能給予免收費用。劉世芳表示,社會救助法已有相關補助規定,地方社福主管機關依法得針對無力殮葬或其他因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的民眾發給急難救助金,修法予以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恐有資源重複補助之虞。劉世芳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及骨灰存放設施,與社會救助法所訂喪葬補助性質相同,造成重複補貼,應予避免,且應本著擇一適用原則辦理,此案因涉及地方自治權責,宜由各地方政府審酌其財政狀況辦理,並宜徵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意見。
藍委提修法 盼擴大「艱苦人條款」適用範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條文草案,主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與藍委王鴻薇、丁學忠、羅廷瑋、許宇甄等舉行記者會,希望將適用範圍從目前現行的「低收入戶」,再擴大到「中低收入戶」,保障人民可以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艱苦人條款」是張嘉郡在第八屆任內提案,縣長張麗善在第九屆任內推動完成,張麗善擔任縣長後也已於110年3月時自主加碼讓「艱苦人條款」適用納入中低收入戶。條款內容為低收入戶往生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根據最新統計數字,目前低收入戶達14.4萬戶、共27.7萬人,藍委提案修法,希望將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新增戶數約10.7萬戶、共28.6萬人。張嘉郡表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依《社會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濟的對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戶」為每人14230元,「中低收入戶」為21345元,這都遠低於明年最低工資28590元,這也代表這些艱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勢家庭。張嘉郡指出,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幾乎都會面對的生命歷程,可以達到「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這是一個安樂進步社會的象徵,《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俗稱為「艱苦人條款」,保障低收入戶身後可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納骨塔,希望能再放寬納入中低收入戶。國民黨立委丁學忠表示,他是基層出身,深知基層很多弱勢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在他們的人生當中,受到各界的關懷,在人生的最後一程,希望也能受到政府協助,讓人生能完滿結束。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身後事是國家可以為艱苦人做的最後一件事,不同縣市不該有不同標準,呼籲全國應該統一標準。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目前全台只有雲林縣政府與台中市政府的中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適用範圍略顯不足,這些人不該被政府忽視。
聊遺囑看人生/自己的後事要由子女來決定? 老母預立遺囑完成心願
李奶奶今年82歲了,但身體仍然很健康,看起來氣色不錯。立遺囑當天,她獨自前來,雖然她很有禮貌,但似乎有點心事,所以我在幫她立遺囑之前,就先和她聊了一下,或許聽聽她的人生故事,可以給她更好的建議。她先生以前是個法學教授,已過世10多年了,她的三名子女都已成家立業,但讓她唯一掛心的是,子女彼此之間並不和睦,尤其老大從小學業優異,現在是某醫院院長,但自恃甚高,不太看得起弟妹。由於子女間不和睦,加上信仰不同,因此李奶奶知道自己日後過世,若沒有做好安排,子女一定會對她的後事安排有很大的歧見,到時候很可能會讓她死了都不得安寧,甚至還會鬧上法庭。李奶奶說,她曾在新聞上看過子女對父母的喪葬方式意見不同,導致遺體遲遲無法處理,甚至還鬧上法院,她說她不希望自己以後也變成這樣,說到後來,她竟然有點哽咽。有李奶奶這種顧慮的人不少,我告訴她,這在法律上是可以做到的,只要她預先立好自己的遺囑,就可以完成心願。因為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61條規定,死者生前若是曾經有預立遺囑,其家屬或承辦其殯葬事宜者,就應予尊重,所以就算子女之間意見不同,也必須依據本人的生前意思辦理,即便上了法院,法官也會依據遺囑指示作出裁決。因此只要李奶奶預先立好遺囑,交代自己的喪葬方式和地點,那麼就算子女的想法和她不同,也必須按照她的意思辦理。李奶奶聽了很高興,她表示自己和親生父母感情很好,自己又怕火,所以希望過世之後,可以用土葬方式放在自己父母身邊,永遠陪伴著父母。我很快為她擬好遺囑內容,為了以防萬一,我還幫她在遺囑內指定她女兒擔任遺囑執行人,確保她的意願可以被完全執行。李奶奶立完遺囑之後一直道謝,望著她離去時輕快的背影,我彷彿看見李奶奶變回一個小女孩,蹦蹦跳跳地撲到父母懷裡。祝福李奶奶,願她實現自己的心願。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包含1.遺囑繼承基本概念2.遺囑產生器APP使用教學3.法律QA時間。113年9月份課程日期:9月28日上午10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舉行,報名時間:9月1日起開放報名,報名請按我或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鄭文燦母靈堂被爆違規 桃市府證實6年累計罰27萬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遭收押禁見,而近日外界質疑,2020年鄭文燦母親出殯時所設置的靈堂地點「龍巖桃園會館」,曾遭市府認定為非法殯葬設施並勒令停業,但鄭文燦卻帶頭使用。對此,桃園市政府16日證實該處早在2018年起就查報裁處,截至今年已第6度被查獲違法經營,累計裁處27萬元。前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林佳瑋在2022年在臉書發文,當時他質疑,鄭文燦母親所設置的靈堂地點「龍巖公司桃園會館」,就是被桃園市政府認定為非法的殯葬設施!桃園市政府在2019年3月27日,以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63條第1項、第96條第1項規定,罰鍰3萬元,並要求:「自即日起停止提供消費者使用非法殯葬設施,請消費者留意自身權益。」。他說,2020年6月份,鄭文燦為了祭拜母親所使用的靈堂地點,卻依然選擇違法的龍巖公司桃園會館,而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都曾進來這個非法的殯葬設施,來向鄭母致意!。林佳瑋說,到底有什麼原因,鄭文燦市長非得要選擇,已經被桃園市政府認定違法的殯葬設施,來作為母親的靈堂呢?其中有什麼隱情?難道又是另一起官商勾結嗎?他說,市政府呼籲民眾不要使用非法的殯葬設施,還特地發公告點名是哪一間,結果市長自己居然還用了一個月, 真的是莫名其妙!桃市府對此表示,龍巖桃園會館並未申請設置提供殯葬服務,市府自2018年查報裁處,連2年各開罰3萬元,2020年修訂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裁罰基準,開始按次累罰,4年來分別開罰3萬、4.5萬、6萬,今年將開罰7.5萬,強調都有主動查報開罰,若業者拒不改善,明年將提高到10至15萬元。
龍巖吸金160億1/建照拿不到狂賣10年 安藤忠雄天價塔位鐵皮安置先人
7月初上午,記者在業務的帶領下進入位於桃園市龍巖富岡陵園,該陵園主打「火化土葬」,業務員一進門便滔滔不絕,誇耀陵園龍蟠虎踞風水和獨甲仙出沒的豐富生態,將該處形容為萬中選一的人間仙境,並帶著記者參觀個人和家族墓園,但在這樣的風水寶地中卻藏著許多無法安心長眠的先人們。跟隨業務腳步,記者進入鐵皮搭建的展示中心,乍看之下與一般銷售處無異,其牆後卻藏著上百個牌位和骨灰盒,這些先人多是已購買建築大師安藤忠雄設計的「光之迴廊」靈骨塔位,卻因「光迴」尚未建成而無法入住已購買的陰宅,只得「暫厝」在鐵皮屋中。光之迴廊靈骨塔遲遲無法建成,許多消費者過世後仍無法入住買好的塔位,只能暫厝在接待中心的鐵皮屋中。(圖/本刊影音組)「舊市長蓋章、新市長重審,你知道這就是政治。」談到光之迴廊延宕原因,業務則歸咎於桃園市府,稱光之迴廊的興辦事業計畫書已送進去2年,市府卻每逢選舉就丟置一邊,建照因而遲遲未能下來,舌粲如花的將責任丟給公權力和地方民意的為難,積極推銷目前仍在興建中的三芝光之殿堂靈骨塔。「新北的光之殿堂再5年會蓋好,大概會有10萬個位子。」業務提到,光之殿堂的規模將會是桃園光之迴廊的數倍,也將更全面展現安藤大師將山光水影融入建築的設計,兩邊價格自然也不能相提並論,光之迴廊塔位均價為20、30萬元,光之殿堂則「翻倍」來到60、70萬元,且「蓋好之後一定會更貴」,看似設身處地的為客戶著想,當中卻藏著讓人恐無葬身之地的陷阱。龍巖於2009年宣布與安藤忠雄合作,安藤當時放話要在台北、桃園、台中和高雄打造「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墓園」,希望墓園跳脫嚴肅印象,讓生者能在清幽環境和陽光普照中緬懷逝者,死者則能在漂亮有如天國的環境安詳長眠,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安藤迷轟動。龍巖墓園於2009年宣告與安藤忠雄合作,要打造光之系列靈骨塔,開賣多年卻始終沒有建成。(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調查,當時坊間流行「現在不買,什麼時候能住得起安藤忠雄」風潮,即使《殯葬管理條例》當中明定,殯葬設施未完工前不得預售,其塔位價格仍在龍巖引導下水漲船高。龍巖在2011年5月推出「光之殿堂」銷售規劃案時,聲稱每座開賣價最低為120萬元,2014年11月再發公告,最低開賣價已漲至150萬元,2018年聲稱「光之迴廊」完工售價將飆至120萬元以上,高雄的「光之丘」也將從105萬元起跳。在安藤大師加持下,「光系列」的買氣延燒多年,光之殿堂平均成交價為60萬元,光之迴廊和光之丘的成交價則在30萬元上下,而每賣出一個塔位,業務都可拿到成交價的10%提成,每張單的分紅就等於普通上班族一個月薪水。光之迴廊主打安藤忠雄設計,以天井完美呈現光的悸動,至今已賣出7000多座塔位,卻連建照都尚未取得。(圖/翻攝龍巖官網,CTWANT合成)業務們趨之若鶩,紛紛邀請身邊的親朋好友加入安藤忠雄懷抱,許多消費者抱持著「自用轉售兩相宜」的幻想大筆購入多個塔位,最終卻發現「幻想只是幻想」,光系列蓋了10多年仍是空中樓閣,客戶將怒火發洩在業務身上,也導致許多業務因此遭受人身威脅。龍巖回應表示,銷售行為皆是合法管道和合理話術,業務並不會特別強調塔位的數量,而光之系列憑證目前也停止銷售中,此外,總公司並未接獲業務遭受黑道追殺的消息,並強調如有同仁需要幫助,可與總公司聯繫。
鄰居死人比活人多!城市墓地太貴 陸民眾買房放骨灰罈
大陸多地近日出現「骨灰房」現象,其意思是由於墓地價格及管理費昂貴、租期短等問題,所以有越來越多民眾選擇在位置較偏僻、單價便宜的社區購買房產,來安置骨灰罈進行祭奠。還有人稱,所住的社區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樓層甚至「住的死人比活人多」。據《香港01》報導,2023年來自湖南長沙的李雲(化名)到山東青島工作,期間他看中一套雖然離市區較遠,但租金比周邊便宜不少,且交通較為發達的房子。豈料入住後,他卻發現對面3戶人家窗戶全用紅磚水泥封死,連一點縫隙都沒有,當時他還未放在心上,直到一次出門時,聽到社區保全對著對講機說「現在年輕人膽子真大,這種陰氣重的房子說住就住,一點兒也不害怕。」當下他立刻聯想到被封死的窗戶以及特別便宜的租金,經打聽後才確認那些房子就是「骨灰房」,且據當地習俗不能見光,所以才將窗戶封死,種種跡象都讓他毛骨悚然,沒過2天就趕緊搬出去了。據了解,選擇購買「骨灰房」的民眾,大多生活在大城市,由於墓地價格及管理費昂貴、租期短等問題,所以才選擇在位置較偏僻、單價便宜的社區購房,來安置骨灰罈進行祭奠。甚至有些人在購買前會向風水老師諮詢,這也導致出現「骨灰房」的聚集現象,有的樓層甚至「住的死人比活人多」。對此,北京市朝陽區的趙女士表示,在北京即使品質一般、地理位置偏遠的墓地也要人民幣10多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且只能享有20年的使用權,之後還需要支付墓地管理費。但事實上,購買「骨灰房」已違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現行《殯葬管理條例》也規定,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危害公共安全秩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少人認為政府應對「骨灰房」現象進行法規管理。
與祖先為鄰1/盤點北市靈骨塔周邊房價「這處」漲26% 善導寺納千骨也上9字頭
「福地」向來被列入嫌惡設施,適逢清明節,CTWANT整理北市4大「靈骨塔」塔位狀況及周邊陽宅房價,發現富德靈骨樓附近陽宅,近5年房價漲幅高達26.6%;位於北市中心的「善導寺」雖納骨功能為寺廟附屬設施,但據了解裡面也住了千名祖先,周邊陽宅不見抗性,房價平均9字頭。據了解,善導寺附設的納骨設施,塔位容納數已滿,雖已沒有納新的先人進駐,但原本的塔位數量就有約1000個左右。(圖/周志龍攝)CTWANT委託大家房屋統計台北市公私立的陽明山靈骨塔、陽明山臻愛樓、富德靈骨樓、慈恩園生命紀念館等靈骨塔周邊生活圈房價狀況,發現近5年與塔為鄰的陽宅房價,近年跟隨大盤皆有7%以上漲幅,其中位於文山區的富德靈骨樓,周邊陽宅房價更是從每坪46.3萬元漲至58.6萬元,漲幅高達26.6%;而慈恩園生命紀念館因位於信義區半山腰上,距離台北101不到20分鐘車程,周邊平均房價也有近7字頭行情。富德靈骨樓所在的文山區福德坑,山腳下即是政大、萬芳醫院等商圈,又緊鄰木柵動物園,具醫療、文教及休閒機能,區域純住宅氣氛濃厚。能有高達2成的房價漲幅,大家房屋企研公關主任賴志昶分析,文山區本身就屬北市蛋白區,房價表現不如市中心,5年前房市低點,中古物件均價約4~5字頭,疫情後房市多頭大起,不少指標建商往文山區推案,最精華的木柵市中心、萬芳醫院周邊更有新案成交價達8字頭以上,帶動中古行情上漲。而慈恩園生命紀念館周邊平均房價將近7字頭,賴志昶認為,慈恩園位於大安、信義區交界,山腳下即為捷運麟光站、吳興街商圈,周邊地段頗具優勢,因此房價自然較具支撐力道;反觀陽明山靈骨塔和臻愛樓雖說山腳下有捷運北投站商圈,但區域長期為北市蛋殼區,無地段優勢加持,歷經房市大多頭,房價漲幅仍不到1成。位於信義區和平東路三段半山腰上的慈恩園,距離台北101不用20分鐘車程;慈恩園旁其實還有另一家「信義天相寶塔」(左),不過因沒有聯外道路,門前土地為慈恩園所有,自2013年取得使照至今尚未啟用。(圖/黃威彬攝)而非靈骨塔建物,但卻有納骨和牌位存放的善導寺,CTWANT致電洽詢得知,「骨灰現在沒有位子,只能放牌位,祖先永久牌位要20~25萬元。」另有清明法會臨時排位的服務與報價。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102條規定,寺廟附設納骨設施得繼續寄存,但不能對外販售且超越原核准的寄存數量;牌位寄存則不屬殯葬設施,不再此限。善導寺於日治時期1926年完工,原名「淨土宗臺北別院」,是當時日人在台的信仰中心,經過翻修後蓋起新大樓,也提供納骨服務,但目前塔位已滿。據了解,裡面住有千名祖先。善導寺除了有同名的善導寺捷運站,也近行政院、監察院等政府機關,和台北喜來登飯店、五鐵共構台北車站。超精華地段不因納骨影響房價,每坪均價落在92.3萬元,比起5年前漲了14%,周邊新建案每坪更站上百萬。由於火化普及土地禁葬緣故,導致塔位需求大增,北市殯葬處副處長陳智豪表示,目前北市公立靈骨塔中,陽明山靈骨塔和富德靈骨樓均已飽和,富德靈骨樓排隊候補644位,只剩陽明山臻愛樓尚餘約1.1萬餘塔位,因此北市編列13億元規劃在現有富德靈骨樓東北側興建地下1層、地上10層「富德新塔」,可提供12萬個塔位、5萬個神主牌位,預計2027年完工。他也強調,富德新塔順應當地地景及地形設計為橢圓量體,採用木色格柵融入自然,室內設計中央天井具有熱循環作用,不僅節能減碳,並具視覺穿透美感。儘管如此,當地居民仍有疑慮。富德新塔設計圖出爐,將規劃現代化外觀,內部採光天井設計、周圍景觀綠化,減少居民視覺衝擊。(圖/台北市民政局提供)博嘉里里長吳坤輝表示,鄰避設施定下來了,要擋是擋不住,只能轉向與市府協商如何加強地方建設,像是開闢道路、道路拓寬、加強排水等,以解民怨。不過他也提到,不是每個居民都反對,也有少數有就近納骨需求,富德靈骨樓已滿,北市只剩私人慈恩園和公立臻愛樓,塔位價格相差一倍,「有人希望趕快蓋,沒有碰到家裡有需求的,當然會認為蓋了影響房價,每個人想法不同。」根據實價登錄,富德靈骨樓山腳下的木柵路四段巷弄屋齡約30年的中古華廈,雖屬正北市門牌、鄰近捷運木柵站約步行10分鐘,不過僅約4字頭行情;相較木柵站周邊同為屋齡較高的中古電梯、華廈社區,都還有6字頭,顯見越靠近嫌惡設施,房價落差至少5成左右。不過該里已有富德公墓、富德靈骨塔等設施,存在房市抗性多年,且長年房價處於低檔,賴志昶認為,就算興建新塔,應不至於對區域價格產生太多影響。
欲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惹議 監察院促竹縣府檢討改善
新竹縣政府原計劃在湖口鄉波羅村興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卻引發諸多爭議,當地居民也成立自救會激烈抗爭,由於事涉地方重大民生議題,監察院已提出調查報告及相關調查意見,並呼籲新竹縣政府重新檢討並進行改善。根據監察院調查,新竹縣政府在2019年提出興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計劃,經縣府評估7處預選基地,最後選定「湖口大圓山陣地周邊地區」作為興建預定地點,並報經行政院核准無償撥用10筆國有土地,合計面積約為13.62公頃。但因引起當地居民極大反感,新竹縣政府民政處於2022年8月29日提出建議終止「新竹縣立生命園區興建實質規劃」委託案,並經縣長准予通過。原先已撥用取得之國有土地,則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申辦廢止撥用。改請各鄉鎮市公所就轄內公墓設置殯葬設施進行檢討與評估,亟盼能加速整頓傳統公墓、活化土地資源,以滿足民眾在殯葬方面之需求。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表示,新竹縣政府在計劃進行中未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的意見,且事涉地方重大民生議題。為此,他們要求新竹縣政府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發現,內政部曾建議新竹縣政府推動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立法,並檢視各地鄉鎮市公所相關殯葬設施收費規定,是否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儘速完成盤點並統整各鄉鎮市之殯葬設施需求,擬訂相應之推動計畫,以逐步提升該縣整體殯葬設施服務量能。此外,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指出,與其他縣市相比,新竹縣的每座火化爐平均火化大體數均低於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調查委員們要求進一步研究是否有提升效能的空間。如果現有的火化設施無法改進,他們建議考慮原址更新或拆除重建,加以充實及改善。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續指,新竹縣的公墓需求逐年降低,現有公墓計129處,均未針對需求與使用方式進行檢討,新竹縣政府應檢視各公墓的使用情況,推動禁葬和鼓勵遷葬。同時,他們建議政府增設納骨設施或設立環保自然葬區,以提供更多元的喪葬選擇,並加強宣導推廣。
板殯難遷移 新北民政局曝原因
新北市立殯儀館坐落人口密集的板橋區,當地居民認為阻礙地方發展,多年來都期盼板殯能夠遷移,民進黨議員黃淑君在議會審查明年度預算中,質問民政局長林耀長「板殯到底何時遷移?」林回應,已評估過其他28區,但都遭居民反對。黃淑君認為,殯葬業者不輔導,就永遠遊走違法邊緣求生活,板殯亂不是一天的事情,就連編列回饋金也是大有問題,交通大打結,更遑論環境、噪音等汙染,歷任局長無視於板橋人的哀傷,放任地方自生自滅,誰又能聽到板橋人的聲音。黃淑君指出,現在的民政局長林耀長曾任板橋區長,民政局副局長范姜坤火同樣也是過去的板橋區長,如果他們不來幫幫板橋人,誰又能來幫幫板橋人。黃淑君並質疑「台北市第一殯儀館可以遷移,為何板殯卻不行?」林耀長回應,「台北市只是把一殯關掉,擴大二殯的量能」,黃反嗆:「這全看你有沒有心做事啦!」批民政局毫無作為,導致板橋民眾怨聲載道,只能搬家遷戶口表達抗議。林耀長表示,板橋人口持續增加,坦言板橋位於市中心,曾評估其他區域28區,但地方民眾都持反對意見,其中曾考慮往三峽火葬場內部延伸,周邊居民也比較少,但因其坡度超過四級坡無法開發,強調民政局一直都有在研究減輕板殯量能;此外,針對未來新設的納骨塔也希望能提供一條龍服務,以減輕板殯負擔。黃淑君並要求民政局落實執法,同時呼籲勿為達成歲入預算目標,就拿殯葬業者「開刀」,追討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費用,應積極輔導業者,讓他們有生存空間。林耀長回應,殯葬處都有輔導,而接獲違規檢舉就會開罰,強調明年編列969萬元的罰鍰及怠金歲入都是核實編列。
大陸1城市「禁賣冥紙」鬧大了 城管、市監局被罵慘…官媒也不挺
中元節將近,大陸遼寧省遼陽市城管沒收商戶售賣的冥紙、冥幣,引發熱議。對此,遼陽市白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當地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售賣冥紙、冥幣等祭祀用品,一旦發現將會扣押相關物品。消息曝光後,網友一面倒痛批「難道中華的傳統習俗全部都要禁止了嗎?」罕見的是,就連官媒也不挺。《新京報》報導,白塔區城管與市場監管局近日組成聯合檢查組,對義學街、曙光路、衛國路等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進行執法檢查,對有經營焚燒類殯葬用品的商鋪依法扣押相關物品,並當場進行登記和警告,堅決杜絕售賣冥紙、冥幣行為。此外,文明志願者們還走進駐街商鋪,宣傳文明祭祀,督促禁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提示居民禁止在道路、廣場、公園、居民區、綠地等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消息引發熱議,有人認為焚燒冥紙、冥幣是為了寄託哀思,不能一禁了之;也有人質疑,售賣冥紙、冥幣是否合法?城管扣押相關物品是否有法可依?報導指出,遼陽市生態環境局去年曾在官網發布通告,宣布在全市範圍內推進文明祭祀、禁止焚燒祭祀用品工作,禁止製造、銷售、運輸冥紙、冥幣及其他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此外,對製造、銷售冥紙、冥幣及其他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企業及商戶,由市民政局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此,多數網友認為,中華民族是禮儀之邦,春節、清明節、中元節祭祀祖先,燒送冥紙已成為約定俗成的祭祀形式,人們透過此舉緬懷先人,不能簡單扣個封建迷信的大帽子。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遼陽市當局的做法,大陸官媒央廣也不挺,直言「於情於理講不通」。
一墳兩賣1/績優墓園竟是非法營業 入住「買好的墳地」得再付百萬
新北市中和區「春秋墓園」歷史悠久、山巒圍繞,被當地民眾視為風水寶穴,近2000墓穴在此安居,更有數百個家族選擇該地為長眠之所,不過該墓園由「道環展業」公司接手經營後竟對每位已付錢買下墓地的墓基主,額外再收取數十到上百萬元不等費用,讓受害民眾大呼「死不瞑目」,期望新北市府能為民眾討回公道。4月26日下午記者跟隨春秋墓園自救會蔡姓理事長去祭奠其父母,該墓園被群山環抱,入眼滿是綠意,還與烘爐地的超大土地公相互眺望,許多長輩便是看上如此精氣薈萃的絕佳格局而在此購墓,原以為百年後將無人打擾,但清淨長眠的規劃如今恐成為奢望。春秋墓園自救會蔡姓理事長的父母都在此安葬,看到父親精心挑選的長眠處被荒煙蔓草覆蓋,眼中滿是不捨。(圖/周志龍攝)一踏進春秋墓園,便有騎著機車、未戴安全帽的「黑衣人」來「打招呼」,眼見記者拿出手機拍照,另名管理員立刻冒出來觀察記者一舉一動,而本該莊嚴的墓園如今被荒煙蔓草淹沒,各角落都能見到大量垃圾,眼見父母苦心挑選的長眠處破敗至此,蔡先生眼中滿是心疼。「以前這邊很乾淨,道環接手後卻變得好像沒人在管理。」蔡先生提到,其父親在40多年前、他國小時離開人世,家中4個孩子每年都跟隨母親來掃墓祭拜,過去的春秋墓園潔淨肅穆、井井有條,如今卻連叔叔選好的墓地上都長滿雜草,每座墳上更被貼上公告,表示在此地使用墓基需取得地主同意,要求墓基主與地主聯繫協商,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對先人與家屬的警告意味十足。 據了解,春秋墓園於1973年由台灣省政府核准設置,原由春秋公司林姓負責人經營,半世紀來共有近2000個墳墓在此設立,之後該公司代表人更換為張姓民眾,但新北市府認定該公司及張男均未持有春秋墓園內任何土地,因此也不承認其為合法殯葬設施經營業者,多次依違反殯葬管理條例開罰、勒令停業。至於道環公司負責人家族是中和當地仕紳,與地方議員關係密切,在取得過半地主同意後向新北市府提出春秋墓園經營權申請,並在2020年得到核准,更名為「私立龍陵紀念墓園」,原本的春秋公司頓時成為「非法業者」,墓基主當年真金白銀購入的墓地永久使用權則成了廢紙,且有部分地主繼承人因不承認上一輩的墓地買賣而向春秋公司提告,要求對方支付地價稅。蔡先生手中的春秋墓園墓穴權證,寫明已繳清費用、取得永久使用權,如今墓園卻要求墓基主額外付費,讓購買者難以接受。(圖/周志龍攝)「當年一個6坪墓地3萬多元,現在卻要另外再付數十到上百萬才能入住。」蔡先生氣憤表示,「市府說這是『非法公司賣合法墓地』,叫我們自己跟春秋公司溝通。」蔡先生提到,市府認為此為「一般消費糾紛」而拒絕介入,但春秋墓園經營多年,除了曾得到縣政府認證,每年中和納骨堂舉辦春秋祭大典還會借用春秋墓園當停車場,一般民眾如何能辨別那裡是非法經營,如今新北市府兩手一攤、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儼然不把民眾權益放在第一位考慮。「市府說春秋墓園違法,那政府有派員警去查封嗎?有去斷水斷電嗎?有公告警示消費者嗎?」蔡先生氣憤表示,如今的墓基者多為1970年代就購入的「老客戶」,當年的消費者在縣府的認證下買入墓地,時過境遷後竟成為「非法占用」,離譜作法讓墓基主和家屬叫苦連天,甚至有人因此無法安心闔眼,期望新北市府能為民眾討回公道。蔡先生祭拜完父母要離開墓園時遭一身黑衣的管理員攔下,表示可協助蔡先生解決法律問題。(圖/本刊攝影組攝)道環展業公司回應表示,早年的消費者皆是向春秋公司購墓地,但春秋公司並非地主,也未擁有春秋墓園經營權,卻盜賣私人土地和公有地,許多地主收到國稅局的地價稅催繳單才知道土地被販賣,此犯行在1992年就有法院判決,道環如今取得合法經營權,主要目的是整合地主並協助家屬保護雙方權益,另收的費用是用於補償地主並支付稅金,家屬身為受害者,道環將持續與他們溝通,並尋求公部門協助以順利解決問題。新北市殯葬管理處表示,私立春秋墓園已更名「私立龍陵紀念墓園」,並由道環公司合法經營,該墓園土地共64筆,但並非每筆都有糾紛。目前地主和墓主之間的民事糾紛,法院已有2份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908號民事判決及110年訴字第2332號民事判決),法院認為春秋有限公司沒有糾紛土地的合法占有權,因此無權販賣該土地,殯葬處已請道環公司聘請律師協助受害的墓主求償。
北市殯葬處又出事 巡墓員包庇業者假修墓、真回葬聲押
台北市殯葬處巡墓員陳健郎退休前涉嫌與造墓業者掛勾,明知業者以假修繕墳墓之名,違規撿骨回葬,卻予包庇而未舉發,涉嫌圖利。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6路搜索、約談涉案公務員和業者,檢方訊後認為陳健郎(去年當選里長)涉犯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23日聲請羈押禁見,另諭令造墓業者邱垂港50萬交保,曾販生10萬交保。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業者沒拿到起掘許可,不得起掘、遷葬,違者可裁罰3萬至15萬元罰鍰;殯葬處巡墓員的職責是巡查轄內墳墓有無遭撿骨業者違法起掘或修繕,會勘後視情節予以行政裁罰。廉政署獲報,指北市殯葬處陳姓巡墓員疑與業者掛勾,於2018年至2022年間,明知業者以假修繕墳墓之名,違規撿骨回葬,卻予包庇而未舉發,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檢廉調查,包庇大約5件違規掘骨、回葬等行為,案發地點分別在陽明山第一公墓及信義區龍崗公墓。檢廉將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或收受不正利益等情事。
北市殯葬處巡墓員「賺死人財」!包庇業者遷墓遭搜索
台北市殯葬處陳姓巡墓員,涉嫌違反規定,以修墳名義在陽明山等公墓區撿骨遷葬,長期包庇造墓業者,今(22日)遭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的6路兵馬搜索,和業者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約談。現已退休的陳姓巡墓員被台北市府發現,於2018年到2022年期間,明知有業者在陽明山及信義區的公墓,卻以修墓名義撿骨遷葬,又沒依職責查報舉發,涉嫌圖利。而依《殯葬管理條例》、《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公墓未經許可不得收葬屍體或骨灰,起掘、遷葬也需申請,巡墓員主要工作便是是公墓起掘會勘、查報濫葬違規與修繕墳墓及巡查。
上場對決2/不畏中央綠色執政刁難 張麗善反嗆對手抱佛腳
雲林縣長選戰,多份民調顯示民進黨縣長參選人劉建國支持度慘不忍睹,且綠營拿不出正當訴求爭取選民認同,反而跳針以「家族政治」進行議題攻防;對此,現任縣長張麗善堅定地表示,將以正向的心態面對挑戰,除了細數自己立委和縣長任內的成績,也向劉建國喊話「我的競爭對手,他同一個職務已經擔任13年了,他到底為大家做了什麼,不能今年要選舉,才開始抱佛腳,他應該要先告訴大家,這13年做過什麼?」張麗善這一屆執掌雲林縣府,碰到中央執政是民進黨,面對相當多的挑戰。其中一例,雲林明明是養豬大縣,毛豬養殖頭數全國最多,豬肉屠宰數、生產量遠超過鄰近縣市,張麗善原盼在縣內建立「產製銷」一條龍園區,優化雲林豬肉品質,但中央最後卻將冷鏈物流園區20億元補助給其他縣市。然而做事相當堅持的張麗善不放棄,努力自籌預算後,總經費超過26.5億元的「雲林肉品市場整建工程」終於在今年9月正式動土,準備打造一座冷鏈肉品產業文化園區。張麗善強調,雲林是養豬大縣,自己上任後推動改革創新,就是為了讓消費者能吃到安全健康的豬肉,並全力推出以「雲饗豬」為名的品牌。張麗善強調,「雲饗豬」獨特的地方在於無藥物殘留,肉源來自在地無瘦肉精牧場,豬隻從小就聽音樂長大,而食用非廚餘飼料,杜絕非洲豬瘟傳染,從生產端、屠宰端、分切端均須經過嚴格產銷履歷認證,落實產品溯源,品質穩定又美味,政府拍胸掛保證,是PRO好食,並規劃完善符合國際標準HACCP的安全衛生人道屠宰友善環境,這些都是為做好口蹄疫拔針後,進軍國際市場的準備。雲林縣長張麗善雖然遭遇中央政府刁難,但仍努力自籌預算,「雲林肉品市場整建工程」終於在今年正式動土。(圖/報系資料照)「我執政第一年,鄉親可能不太知道我的施政方向,但現在愈來愈多人有感,這就是一步一腳印努力的成果。」張麗善直言,雲林縣有兩個職務很重要,一個縣長、一個立委,但她這次的縣長競爭對手劉建國,同一個立委職務已經擔任13年了,劉應該要先告訴民眾,這13年為雲林做過什麼,總不因為今年要選舉,才揚言未來要做什麼,這不只錯失縣民給過的機會,也是臨時抱佛腳。話鋒一轉,張麗善也娓娓道來,她在第6屆立委和第9屆立委的成績,包括爭取爭取204億元,興建湖山水庫,讓雲林人不用再喝地下水,且在全台缺水時,雲林也不用受缺水之苦;和時任立委張嘉郡成立「高鐵促進會」爭取高鐵設站雲林,還有從立委到縣長任內完成高鐵周邊聯外道路。張麗善還提到,過去曾延宕7年始終無法三讀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艱苦人條款),在她第9屆立委任內,積極推動7個月下,2017成功三讀,讓16萬名全國低收入戶,死後有尊嚴,可以免費火化和有納骨塔,全國一致;擔任雲林縣長後,更擴大到中低收入戶。她也透露,這個修法背後其實是有某個愛心組織來請託,該組織前面也曾拜託某現任立委7年,卻毫無下文,這就是有沒有執行力、有無決心的差別,擔任立委不能只是應付民眾。由於雲林人口老化嚴重,張麗善入主縣府後,特別關心銀髮族政策,雲林長青食堂近3年多大幅成長,截至今年3月底,全縣共150個食堂,服務涵蓋170個村里,服務近萬人口,用餐頻率已達全國第一。此外,張麗善任內,也修正雲林縣政府重陽敬老金發放標準,去年將年齡下修至65歲以上,今年再取消排富;她也特別將90歲以上長輩的敬老禮金提升3倍為6000元,100歲以上則加碼提升至1萬2000元,希望藉此鼓勵長輩好好照顧自己,塑造雲林高齡健康社會目標。雲林縣政治版圖長期綠大於藍,因此縣長張麗善就算民調支持度,選戰也不敢鬆懈。(圖/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