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設施
」 殯儀館 設施 內政部 新制 管理
他擋下刀鋒未能生還!母還不知道兒子為何沒回家 桃園市府推動入祀忠烈祠
台北捷運於12月19日驚傳隨機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其中57歲余姓男子在北車M7出口附近見狀挺身制止行兇者張文,英勇阻擋之舉卻不幸身受重傷,最終送醫不治。桃園市政府證實,余男設籍於桃園龍潭區,案發後即於第一時間向家屬表達關切與慰問,並決議從優撫卹、協助申請入祀忠烈祠,以表彰其見義勇為精神。據《中央社》和《壹蘋新聞網》報導,余男當時發現張文在捷運站周邊隨機持刀攻擊民眾,未顧自身安危上前阻止,展現罕見勇氣,成為全案中最令人敬佩的關鍵人物之一。市府除表達最高敬意,也承諾提供一切必要支持。中興里長彭石松接受訪問時表示,余男的八旬老母昨日下午仍如常參加里辦公處活動,顯示應尚未得知噩耗。家屬基於長者身心考量,懇請相關單位暫勿告知,所有慰問行動將待家屬同意後再行進行。桃園市社會局長陳寶民說明,余男與妻子育有兩名女兒,皆在台北工作,家屬目前正專注於處理喪事,社會局已提供慰問與必要協助,撫卹作業將從寬認定。市府並已準備協助後續所需,確保家屬在處理親人離世之際獲得妥善照顧。民政局禮儀事務科科長游琇茹則指出,市府將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盼將余男入祀忠烈祠,正式表彰其英勇義行。但她也強調,整體程序將充分尊重家屬意願辦理;如家屬選擇在桃園市進行後續儀式,市府亦將提供殯葬設施使用減免與相關協助。市長張善政亦透過臉書公開發文表示,市府於第一時間即關注案情並掌握家屬狀況,承諾在不打擾的前提下,依家屬步調提供適時支持,並將持續陪伴家人度過這段艱難時期。他表示:「余先生的行為代表著社會中最可貴的勇氣與正義,我們將深深記住他所做的一切。」此案震撼社會,也引發外界對公共安全與見義勇為精神的高度關注。余男的英勇行動,雖以生命作代價,卻成為悲劇中的光亮,令人敬佩與不捨。
三峽火化場擬擴建 開公聽會地方反彈聲音大
新北市三峽火化場停車空間及相關殯葬設施不足,殯葬管理處8日舉行「三峽火化場相關設施增設工程用地取得」第1次公聽會,將規畫取得位於火化場緊鄰現有作為臨時停車場的私人土地,希望增設停車場及相關設施工程。藍綠議員8日於議會表達地方民眾心聲,希望市府說清楚實際用途,有多位綠營議員不贊同擴建火化場。殯葬處表示,此次計畫取得三峽區溪北段83、85地號私有土地,規畫增設立體停車場及拜飯牌位區、禮廳、冷藏室空間等設施,預計2026年底前完成取得私人用地。殯葬處指出,擬取得的私人用地範圍緊鄰三峽火化場,現況為平面的臨時停車場。用地取得後,可以興建的範圍僅約3500平方公尺,主要改善現在擁擠的使用環境。土地取得公聽會是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細則規定,至少辦2場,以廣納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後續再辦土地協議價購會議,蒐集民意與地方溝通。民政局強調,希望能提供市民更優質的治喪服務,另為緩解現階段火化場遇民俗旺日時停車不足問題,殯葬管理處也規畫將火化場入口處緊鄰介壽路道路旁空地作為臨時停車空間。民進黨議員彭一書指出,對於增建停車場樂觀其成,但地方民眾堅決反對擴建火化場,若是增建禮廳或火化爐,未來恐有無限想像。民進黨議員卓冠廷說,拒絕市府假藉蓋停車場之名,讓三峽殯葬特區借殼還魂。國民黨議員林金結表示,沒有人喜歡鄰避設施蓋在自家旁邊,若要增設禮廳,應向民眾清楚說明,不然必會引發地方反彈聲浪。
最後一面是懇親會 成功嶺役男離營「人間蒸發」31年!家屬心死申請死亡宣告獲准
台中市太平區一名戴姓男子,1994年在成功嶺服役時,一次離營後就此人間蒸發、音訊全無。家屬多年來始終四處尋找,始終沒有找到他的下落。2024年,戴男兄長向台中地院申請死亡宣告,台中地院審酌一切證據後裁定,戴男於通報失蹤的7年後,也就是2019年10月24日深夜推定死亡,可抗告。法院裁定書指出,家住台中市太平區的戴男依規定到成功嶺入伍服役,但他在1994年間從軍期間,不知何故逃兵未歸,其父也證實:「最後一次見到兒子,是30多年前在成功嶺懇親會,自此後沒有見面或聯繫。」家屬在苦苦尋找多年後,於2012年10月24日正式通報戴男失蹤,之後又持續追查仍無任何音訊。據《民法》規定,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為死亡宣告。因此戴男哥哥在2024年12月依據《民法》第8、9條規定向台中地院申請死亡宣告。台中地院家事庭法官在審理時,查核戴男名下並無出入境紀錄、財產交易、醫療紀錄,亦未投保健保、申請社會福利或使用殯葬設施,名下無電話登記,最後一筆勞保紀錄停留在1991年10月,認定戴男失蹤為事實,因此裁定戴男於2019年10月24日晚上12時起推定死亡,相關程序費用將由其遺產負擔,全案仍可抗告。
民眾稱「與骨灰罈共乘電梯」有壓力 北市殯葬處回應了
台北市懷愛館(第二殯儀館)自啟用以來,提供市民悼念及相關殯葬服務,但民眾指出,在懷愛館搭乘電梯時,與捧持骨灰罈的家屬共乘同一部電梯,骨灰罈緊貼民眾,令其深感不適;有議員認為目前懷愛館的規畫使家屬在護送先人時,缺乏應有的莊嚴與隱私,也讓其他民眾感到不安。北市殯葬處回應,9月1日起懷愛館景仰樓及景行樓將各規畫1部電梯,供「捧持牌位或骨灰罐者」民眾優先搭乘,由志工及保全人員協助引導,避免與其他民眾共乘造成不便或心理壓力。有民眾指出,在懷愛館搭乘電梯時,與捧持骨灰罈的家屬共乘同一部電梯,骨灰罈緊貼民眾,令其深感不適。(北市殯葬處提供/張珈瑄台北傳真)北市議員陳重文表示,殯葬設施設計應兼顧尊嚴與人性,避免在捧持骨灰罈離開時,造成自己與他人的尷尬及心理壓力,希望殯葬處盤點懷愛館現有動線及電梯配置,研議設置專用電梯或專屬動線,若短期內無法調整,至少應於重要時段安排專人引導與分流,透過人力管制方式,避免動線混雜,另亦應規畫清楚標示與引導,並納入未來優化計畫,務求服務流程中體現莊嚴與貼心,讓民眾在送別親人的重要時刻能感受到尊重與安心。殯葬處副處長陳智豪表示,為維護儀式莊重與兼顧民眾感受,自9月1日起懷愛館景仰樓及景行樓將各規畫1部電梯,供「捧持牌位或骨灰罐者」民眾優先搭乘,並由志工及保全人員協助引導,避免與其他民眾共乘造成不便或心理壓力。陳智豪指出,依一般流程,往生者完成火化與撿骨後,家屬通常會直接搭乘專車晉塔或完成環保葬儀,實際再搭乘懷愛館電梯的情況並不常見,但考量仍有部分民眾反映,於是規畫優先電梯與人力引導機制,以減少民俗忌諱,也將請台北市及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向會員宣導並配合辦理,盼能共同營造莊嚴、安心的治喪環境。
高松墓園計畫擴建 周遭5里嚴正抗議
位於高雄市小港區、由天主教高雄教區所有的高松墓園,計畫在原地擴建,引起居民反彈,自去年12月地方說明會起,就遭民眾強力反對,附近5個里的里長揚言抵制到底,21日高市環保局邀請環評委員至現場做第一次勘查,居民得知後再次集結在墓園門口拉布條陳情抗議,並表示擴建將影響附近居住品質與社區發展,希望市府傾聽人民心聲,表達訴求後眾人各自離去,市府人員與環評委員則是順利完成勘察,隨後返回環保局開會討論。高市府昨日下午召開「高松墓園殯葬設施擴建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與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會議前市府環保局與環評委員依規定前往現場勘查。小港大坪頂地區包括松山、大坪、坪頂、高松、山明等5里居民風聞,由里長帶領下也前往抗議,要求市府暫緩審議程序,並重新檢討擴建案正當性,認為殯葬設施不應與住宅區共構,衝擊區域發展定位與居民居住品質。大坪里長梁正義指責市府,擴建過程缺乏前期溝通,形同強推,讓附近各里都難以接受;一位楊姓居民表示,自己2000多萬的房子買在這裡,旁邊墓園規模卻愈來愈大,未來房價十分堪慮,大部分鄰居也都有此憂慮。高市議員黃彥毓則出面聲援表示,畢竟大家都不願意住在鄰避設施附近,大坪頂居民已相當理性,並沒有要求原先就存在的墓園搬遷,而是希望能保持目前狀態,各自安好、和平相處,希望市府能正視民意,將居民訴求納入是否核准擴建計畫的重要考量。高松墓園設於1972年,使用至今已逾50年,去年12月天主教高雄教區舉辦說明會時即曾引發抗議,不滿墓園欲將塔位從4416座擴增至逾1萬6000座及新建永生堂,憂心大坪頂成為「高雄陽明山」的發展夢會變得遙不可及。園方則解釋,擴建案並未擴大用地,僅在原有範圍內進行低密度開發,建蔽率未達法定上限,各項環評作業均依法辦理,永生堂也非殯儀館用途,而是供舉辦追思彌撒的場所。環保局強調,環評審查絕對恪遵法定程序,並落實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原則,依法審查。贊助本文章
北市免洗餐具要收費、家貓免強制打狂犬疫苗! 7月新制上路一文掌握
時序即將進入7月份,不少新制又要上路,除了台北市「一次性餐具」將收費外,包括下月起將放寬線上申換護照條件、現役軍人可享優先登機,多項民生攸關措施帶你一次看。7月上路新制如下:●台北市7月22日起「免洗餐具」計價收費台北市政府公告,自7月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列管場所約280處。●放寬線上申換護照條件外交部公告,自7月1日起「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將放寬申請對象,包括在台設有戶籍的成年人;現持護照已逾期,或護照所餘效期不足6個月且未遺失者;換發護照時不變更個人資料記載事項,以上3項條件均須符合即適用。●現役軍人可享優先登機交通部表示,為表達對國軍長期守護國家安全的感謝,自7月1日起,現役軍人搭乘華航、長榮、星宇、虎航、華信、及立榮等6家國籍航空公司的國際航班,只要出示軍人身分證,可享有「優先登機」禮遇。●赴菲律賓「免簽證」可停留14天菲律賓駐台代表處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宣布,自7月1日起,持台灣護照以「觀光旅遊」為目的入境菲律賓,可免簽證停留14天,期滿不得延期且不得改換其他簽證類別。●公務殉職者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內政部表示,凡殉職的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新制於7月1日起正式上路。●家貓有條件免強制接種疫苗農業部防檢署宣布,自7月1日起,家中飼養或管領於室內的家貓,且外出時使用箱籠裝載,可免施打狂犬病疫苗,不過由於犬隻為狂犬病防疫重點動物,因此犬隻仍須施打狂犬病疫苗。
7月新制一次看!線上申換護照放寬條件 家貓可不打狂犬疫苗
即將邁入7月份,全台有多項新制度準備上路,包括線上申換護照條件再放寬,還有台灣旅客可免簽停留菲律賓14天、軍人搭乘國籍航空國際線可優先登機等;另外,面額1000元的「數位客家幣」也將開放登記。《CTWANT》整理一系列7月新制懶人包,供讀者參考。●護照線上申換7/1放寬條件 效期不足6個月就適用外交部宣布,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自7月1日起放寬適用對象,在台有戶籍的成年人、護照已逾期或所剩效期少於6個月且未遺失、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須變更者,便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點進「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線上申換護照。送件後等待10個工作天(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為14個工作天),本人就能攜帶收據、身分證、領照時尚有效期的現持護照,前往指定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新護照。●7/1起菲律賓旅遊 台灣旅客可免簽停留14天菲律賓駐台代表處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告,7月1日開始,持台灣護照人士,如以觀光為目的入境菲律賓,可免簽證停留14天,期滿不能延期,且不得改換其他簽證類類別。軍人出國7/1起可優先登機 須出示軍人身分證交通部與國防部拍板7月1日開始,軍人搭乘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星宇航空、台灣虎航、華信航空及立榮航空等6家國籍航空的國際線航班,本人出示軍人身分證,即可享優先登機的禮遇。●大陸推「首來族」辦台胞證 免1500元證件費中國大陸國台辦宣布對台新政策,自今年7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止,首次申辦台胞證的台灣民眾免收1500元證件費。●1000元「數位客家幣」開放登記客家委員會宣布要發送面額1000元的「數位客家幣」,共有28萬份,鼓勵民眾走進客庄生活、客家文化與講客語,7月1日到5日採分流登記,並在7月30日抽籤,8月1日匯入APP後就能使用。●青春動滋券可兌換Youbike騎乘券教育部體育署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500元青春動滋券,適用範圍聚焦於「做運動」、「看比賽」核心運動產業。為擴大抵用範圍,自7月15日起開放民眾使用青春動滋券兌換「YouBike動滋騎乘券」。只要登入「動滋網 我的青春動滋券」,選擇兌換YouBike動滋騎乘券,完成YouBike會員帳號驗證,就能兌換等值面額的YouBike動滋騎乘券,系統將自動歸戶至YouBike會員帳號。●地震險7/1起免全損也能理賠 貼紅單就可申請臨時住宿費金管會宣布,7月1日起擴大地震險「臨時住宿費」給付範圍,從現行僅限房屋全損才能申請,放寬至震後被政府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也可申請。財產保險業將支付每一保險標的物臨時住宿費10萬元,以即時提供被保險人臨時住宿所需,臨時住宿費用在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為20萬元。●狂犬病疫苗新政策 7/1起家貓免強制接種疫苗貓奴們注意!農業部防檢署公告自7月1日,有條件放寬家貓可不施打狂犬病疫苗。只要是飼養或管領在室內的貓,且外出時以箱籠裝載,能有效防止貓伸出四肢、頭、尾或逃脫者,不強制施打狂犬病疫苗。但若是養在庭院、開放式陽台的貓,以及自由進出的放養貓,因為有接觸或被野生動物接觸的風險,仍須施打狂犬病疫苗。●健保術後加速康復推廣計畫7/1上路 首波估2600人受惠為控制醫療成本,並加速患者術後恢復,衛福部健保署推出「全民健康保險術後加速康復推廣計畫」,鼓勵院所結合專責手術醫師、個管師、麻醉醫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等人提供整合性照護,強化術前準備、減少患者住院天數。新制將從骨科膝關節與髖關節置換手術開始,適用對象為70歲以上且麻醉風險高者,預估將有2600人受惠。●7/1起牙膏、漱口水等化粧品須建檔衛福部要求自7月1日起,嬰兒用、唇用、眼部用、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都要提供全成分、製造過程、製造工廠、各成分安全性試驗數據等資訊,業者須在產品上市前建立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保障民眾使用化粧品安全。●大型建物防空避難設備 7/1起納安全檢查為推動防空避難設施稽查整合作業,完善建築物的使用安全,7月1日起,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現階段依警政署防空避難專區公布「容納500人以上場所」為實施對象,檢查項目包含進出口通道應保持暢通、避免積水、不得妨礙避難,並具備基本照明設備,在防空演習、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時由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命令後可進入避難。內政部表示,若有安檢不合格的狀況,將送請警政單位,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9點辦理;如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法,也將依法處理。●因公殉職人員7/1起 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 殉職公務人員7月1日起免收公立殯葬設施費用,適用對象包含警察、消防、義警、民防等。私立殯葬設施管理費須專款專用,管理費需劃分為「日常支出」與「急難支出」專戶,並強制投保,保障消費者權益。
私立納骨塔基金流向亂 內政部:7月1日起統一規範專款專用
內政部23日表示,私立殯葬設施的管理費將於7月1日起全台統一納管,並存入專戶專款專用,提供殯葬設備長久營運的經費;此外,7月1日起殉職人員殯葬費用,也將享有減免。據了解,一般亡者家屬繳納至私立殯葬機構的殯葬基金,都依照各縣市「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制度處理,卻遲遲未有全國統一規範。有鑑於此,內政部出手,7月1日起針對私立公墓及納骨塔的收費機制,將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修正內容,所有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屆時都必須分別存入「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兩個專戶,專款專用。內政部長劉世芳(左2)喊出持續盤點內政部主責法令並視情況修正,讓社會韌性更加完備。(圖/黃耀徵攝)官員也說,同法新增納骨塔等設施建物須強制投保的規定,業者必須在停止經營時依規定移轉資金,也要確實建立代管流程,確保未來設施能持續運作,保障消費者不受影響。他預告,7月1日起配套的殯葬子法也會同步上路,包含管理辦法與契約範本規範,希望能提升整體管理效率與透明度。值得一提的是,為表彰因公殉職人員的貢獻,只要是殉職的警察、消防、義警、義消、民防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執行公務而殉職者,自7月1日起,若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會全面免收費用。官員說,由於各地公立殯葬設施實際營運由地方政府負責,內政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須儘速修正自治法規或以專案方式處理,確保政策落實,照顧殉職人員身後事。內政部長劉世芳強調,修法核心都聚焦在制度健全,未來也會持續檢討各項內政部主責法令,確保民眾的基本權益與社會整體韌性更加完備。
殯葬管理新制7月施行 內政部:消費者權益保障更周延
《殯葬管理條例》7月1日起將施行新制,明定12%管理費下限等規定,傳出有消保人士認為不利消費者。內政部今(16)日表示,此下限規定對於消費者提供一定的保障,塔位也並無不能轉讓情事。相關子法經過長時間討論,已完整建構對消費者的保障機制,新制不僅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也更周延保障消費者權益。外傳有消保人士質疑,《殯葬管理條例》施行新制明定12%管理費下限不利消費者;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將「永久使用權」修正為「非定期使用權」有不確定性;購買塔位指定位置未來將不能轉讓。內政部表示,新制相關修正均通盤考量實務狀況,並在對現行制度衝擊最小的情形下推動,且「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全程在消費者保護團體參與下,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通過、行政院核定在案,新制不僅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也更周延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說明,依照現行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私立公墓、納骨塔使用權買賣契約應明訂管理費,並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如果雙方約定不收取管理費者,依現行規定應由總收取價金提撥至少10%作為管理費。而7月1日施行的新制是由立委提案,將現行管理費與「將管理費以外其他費用提撥2%交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兩制合一,考量現行總提撥管理費及基金比例,約佔總收費之11.8%。為避免新舊制度差異過大對市場造成衝擊,內政部指出,當時提案委員建議管理費應佔收取費用至少12%,亦即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一切費用內至少有12%以上的管理費,此下限的規定對於消費者提供一定的保障。至於應記載事項將「永久使用權」修正為「非定期使用權」,內政部說明,這是考量殯葬設施均有建築物的物理使用年限,實務上「永久使用」沒有實現可能性,所以新制以設施自然老舊、無法修復為止的「非定期使用權」取代,並考量消費者購買存放設施時,該建物已啟用時間,並明定明定契約應約定其使用時間不得少於一定年限,與現行制度明文規定「永久使用權」是指「同意消費者供奉存放至骨灰骸存放設施自然老舊不能修復時止,雙方並應約定最少使用年限」內容並無大幅更動,新制只是將「永久使用權」名稱修正為「非定期使用權」,對消費者而言,並無不確定性。至於買賣塔位指定位置後,內政部認為,業者已無法將該位置販售給其他消費者,即購買人已享有該位置之專屬使用權,新制將指定至「樓區排層號」者「視為已使用」,而不能任意終止契約跟退費,如需將塔位使用權轉讓他人,現行及新制應記載事項的第18點已明訂相關轉讓過戶程序,並無新制後不能轉讓情事。內政部強調,殯葬管理條例有關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新制,自112年12月27日公布至今已逾1年6個月,其間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與定型化契約等相關子法,經過長時間之討論,已完整建構對消費者的保障機制,新法之施行將更有助於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殯葬管理條例新制7月上路 提升私立公墓納骨塔管理費透明度
「殯葬管理條例」新制將在今年7月1日施行,內政部表示,新制明定私立公墓或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一切費用,應包含有12%以上的管理費,同時將現行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與管理費「兩制合一」,強化私立公墓納骨塔安全保障與災後修護資源運用,並訂有一定的查核程序,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於2023年12月27日公布「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條文,行政院也核定自今年7月1日施行,新制上路後,業者應將收取管理費的65%存入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日常支出」專戶,作為設施平日安全、整潔維護與內部行政的支出,其餘35%存入另外開設的「急難支出」專戶,作為設施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業者破產、廢弛管理時的緊急因應資金,取代原本的2%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內政部表示,將要求業者應將設施內建築物投保火災保險及地震保險,使設施安全更多一層保障,另外透過會計簽證與政府查核機制,嚴格落實管理費專款專用,讓現行私立公墓、納骨塔管理費專戶支出範圍具體明確,提升管理費透明度並有助於設施永續經營。內政部指出,配合這次「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正,已分別在今年5月20日修正發布「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並在6月4日修正發布「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3部配套子法,其中規定業者向消費者依契約收取的一切費用,無論是一次收取或分期收取,每次收費管理費都應至少占12%,而且契約不再採用「永久使用權」,而是改為「非定期使用權」,即使用至設施自然老舊、無法修復為止;另外,如果消費者購買塔位有指定固定位置,則「視為已使用」,日後將不得任意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內政部強調,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議題漸受各界重視,殯葬管理條例新法施行,可確保設施持續運作不中斷,保障納骨設施使用人及家屬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殯葬產業健康經營;為使新制順利推動,宗教及禮制司已分別在5月13日、16日及21日針對業者及地方政府,在北、中、南區各辦理1場說明會,也彙整常見問題製作QA問答集與懶人包,民眾可到「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https://mort.moi.gov.tw/)查詢,未來會持續檢討制度,強化公共監理功能,讓殯葬管理朝向專業化與永續化邁進。
真變成夜總會?南山公墓規劃星期五狂歡活動 南市府回應了
曾參選台南市長並大力主張開發南山公墓的五彩集團總經理林義豐,26日主張立即啟動南山公墓整體開發,規畫類西班牙瘋狂星期五(Crazy Friday)狂歡活動。不過,市府民政局卻回應說,市府將秉持「尊重歷史、整體規畫」的原則,持續推動南山公墓空間再利用與環境優化作業,致力在滿足市民需求與保存歷史記憶間取得平衡,朝兼具公益性與文化意涵的生命園區願景邁進。民政局表示,儘管南山公墓經審議未符合文化景觀登錄基準,但市府仍認為該區域蘊藏豐富歷史紋理與空間價值,未來在各項開發及整體規畫中,將特別重視具文化意涵的空間元素與墓葬群的妥善處理,藉以保存城市發展的歷史軌跡,體現對過往的尊重與世代傳承。其中,對於具有歷史代表性或文化記憶意涵的墓葬群,市府將納入整體景觀設計與綠地規畫,透過意象保留與紀念性元素的融入,推動公園化再利用,轉型為兼具追思功能與公共休憩價值的「記憶地景」。整體區域也將朝向「市民綠地」或「文化教育空間」方向發展,實現歷史保存與城市進步兼容並蓄的目標,打造融合文化、自然與生活品質的永續城市空間。針對緊鄰住宅區之墓葬用地,市府也已預為盤點現況,並規畫逐步轉型為公園綠地,未來將依相關程序辦理遷葬及後續規畫作業,期望藉此提升當地居住品質與公共空間使用效能,創造更宜居的生活環境。此外,市府還擇定適當土地,規畫作為未來殯葬設施的用地,整體設計將融入環境友善與人文關懷理念,並結合原有空間特性,實現功能與文化兼容並蓄的生命園區。至於外界關注的整體環境整潔與景觀改善工作,民政局強調,將持續檢視現況,並朝向分期分區優化及公園化轉型方向逐步推進,以塑造更友善、安全與具尊嚴的公共空間。未來相關規畫將廣納各界意見與在地溝通,確保政策方向與地方期待,讓南山公墓轉型成為兼具歷史記憶與生活品質的城市典範。
騙買10個生基位土權 殯葬產品業務員詐百萬挨告慘了
陳男為代客委賣委買生基位產品業務員,對被害人聲稱可代為將之前被詐騙的金額,交換取得某公司的生基位,1個生基位能賣新台幣200萬元,可協助代為找尋買家,但須先購買土權,讓被害人先付了124萬元,事後推說沒有買家要購買生基位,讓被害人憤而提告。陳男2021年透過同事聯繫被害人,聲稱被害人先前被詐騙的金額可以交換取得某公司的生基位使用憑證。陳男為了不法賺取佣金,向被害人謊稱1個生基位能賣得新台幣200萬元,可協助被害人代為找尋買家,但需先購買搭配生基位的土權,1個土權售價為36萬元,10個為360萬元。陳男胡謅買家願先墊付被害人不足的200萬元,且陳男可認購1個土權36萬元,被害人只需支付124萬元,使被害人信以為真。雙方約定於同年10月12日在某公司辦公室談妥交易,被害人簽認購買10個「生基位含土權」,總價360萬元。陳男與被害人約定同年月14日交款124萬元,被害人依約於同年月14日交付124萬元予陳男合作對象溫男,溫男並在該「殯葬設施投資申請單」上註記「於2021年10月14日收取尾款160萬元整」,後於同年月20日交付10張永久使用權狀予被害人。陳男佯稱將於同年月25日與買家見面,但被害人依約與陳男碰面後,卻遭告以買家不願意收購,陳男亦未再為被害人另覓買家,被害人始悉受騙。事發後,陳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80萬元損害且已分期給付完畢。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正值青壯,卻不思正途,而為詐欺犯行,損害社會金融秩序,考量一切情狀,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不得緩刑。原因為陳男除涉及本案外,在嘉義地檢署、桃園地檢署尚有類似情節的居間販賣殯葬產品詐欺取財案起訴或偵查中,亦有法院前案紀錄,顯然陳男就其從事的推銷殯葬產品工作屢走偏鋒致觸犯刑責,不宜給予緩刑。
台灣「生不如死」難解!殯葬設施嚴重不足 未來恐死無葬身之地
台灣少子化危機難解!根據國發會最新預測,2031年台灣的死亡人數將飆升至22萬人,而出生人數僅有11萬人,呈現相差2倍的「生不如死」,這不僅凸顯少子化問題的惡化,更讓殯葬設施的供需失衡問題浮上檯面。內政部研究報告指出,許多縣市的殯葬設施已無法應付當前需求,甚至未來15年內將面臨嚴重不足的困境,部分地區的居民恐將面臨「死無葬身之地」的窘境。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副教授楊國柱指出,台灣的殯葬系統正承受巨大壓力。以台北市為例,現有的殯儀館雖勉強足夠,但未來15年內將不敷使用;而新北市的情況更為嚴峻,不僅殯儀館空間不足,火化設施也將面臨短缺。與此同時,傳統喪禮講究吉時吉日的習俗,也讓殯儀館的工作人員負擔沉重,進一步加劇了設施與人力不足的問題。為解決殯葬資源短缺的困境,楊國柱提出多項建議。例如,政府可考慮鬆綁法規,允許部分私人會館合法化,以分擔殯葬設施的壓力;同時,將「生命園區」轉型為多功能用途,例如結合運動場等休閒設施,使其更貼近社區生活,降低居民對殯葬設施的反感。此外,推廣簡化喪禮流程也是可行的方向,既能減輕家屬負擔,也能提高殯葬設施的使用效率。然而,中華民國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徐朝輝對此持保留態度。他認為,部分解決方案難以在短期內見效,例如政府提案新建殯葬設施時,往往會遭到當地居民強烈反對,甚至因政治人物顧慮選票而停擺。他建議,現階段較可行的做法是擴建現有設施,例如將火葬場改為立體多層建築,以提升空間利用率。台灣「生不如死」的問題不僅是人口結構的挑戰,更是社會資源分配的難題,如何在尊重傳統習俗與解決現實困境之間取得平衡,將考驗政府與社會各界的智慧。
藍綠反板殯1/板殯擴建周邊道路必塞車
新北市板橋殯儀館遷建或改建問題討論多年,新北市府民政局日前宣布,將以原址優化方向進行,計劃耗資新台幣130億,將殯儀館重建成地上6層、地下5層建築,並於二月底舉辦3場說明會。不過,市府的計畫引起當地居民與市議員反彈,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更多次與當地里長及居民組成的自救會前往市府的說明會上抗議。周勝考說,板橋殯儀館旁的新埔國中及幼兒園距離才不到200公尺,雖然《殯葬管理條例》第8、第9條規定,設置或擴建殯儀館,必須與學校、醫院、幼兒園相距300公尺以上,但同法第10條卻又替地方政府解套,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為公墓、殯儀館…用地者,不受前二條規定距離之限制」,等於把前面的法條作廢。他說,這條法律很不合理,建議立法委員若要為居民著想,應該修法,把前後矛盾的第10條刪除。新北市立殯儀館周邊道路狹窄,知名藝人在該處舉辦告別式時舉辦路祭,行經附近鎮發宮,造成交通大打結。(圖/報系資料照)周勝考說,板橋殯儀館最初興建時,還是戒嚴的年代,政府並未跟已在當地居住的民眾說實話,原本說是要蓋博物館,後來建成殯儀館,又跟居民說是臨時殯儀館,最後卻又劃為殯葬用地。周勝考回憶,前台北縣長周錫瑋於任內在2008年就曾研究過板殯遷建問題,對整個新北(當時的台北縣)的殯葬設施做了詳細的評估報告,其實新北市有許多大片的公墓,位在山區,附近少有居民,腹地大、停車位充足,墳墓遷葬後最適合做為新建殯儀館的館址。 周勝考說,就算板橋「該死」,殯儀館一定要設在這個地方,也該選更適合的地方。他說,板殯現址的聯外道路新海路只有8米寬、長江路8米、最舊的新海橋也是8米,附近的板橋體育場又計劃要興建新北市的小巨蛋,一旦板殯擴建,怎麼可能不塞車?他氣憤地質疑說,「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在市中心蓋殯儀館?在搞什麼?頭殼壞掉?」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說,過去新北市政府曾規劃殯儀館遷建他處,曾評估三峽區及五股區等地點,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圖/趙世勳攝)周勝考說,他曾到全台各地考察,各地的殯儀館都設置在郊區的墳墓用地,連台北市都把第一殯儀館拆掉,遷到山邊的第二殯儀館(更名為懷愛館);唯一例外是新竹市,因區域受限而把殯儀館設在市區,但僅設禮廳。他舉例說,原本五股獅子頭山公墓是可以評估的地點,但因五股的市議員陳明義抬棺抗爭,市府就打消念頭,三峽也因為當地議員反對而不列入考慮,「我們板橋也這麼多議員,太不公平了吧!」板橋區建國里里長李金城說,建國里雖然距離板殯現址比較遠,但他認為,板橋區是新北市政府的所在地,也是外國觀光客會造訪的地方,板橋車站還被國外的旅遊網站評鑑為亞洲第三,新北市地方這麼大,不懂市府為什麼堅持要把殯儀館蓋在市區。另一位里長不滿地說,之前新北縣長蘇貞昌曾規劃要改建板殯,有意立體化成10層樓建築,因居民反對「陰宅蓋得比周邊陽宅高」而作罷,之後周錫瑋任內就開始規劃遷建,但到了朱立倫任內卻又原地踏步。他分析說,板殯落地40多年來,周圍有許多靠它賺錢的人,也因此不像三峽、五股的居民,能團結一致反對殯儀館,也造成今日改建、遷建的爭議不斷。
春秋墓園墓地被迫拆遷糾紛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察院今(1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私立春秋墓園(現已更名為私立龍陵紀念墓園)墓基數量多達1千3百餘座的,近年來爆發墓地被迫拆遷,亡者無法安葬等糾紛。監察委員施錦芳及趙永清調查發現,新北市政府未善盡主管機關責任,核有違失,通過兩位委員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調查,春秋墓園係於1973年1月3日依臺灣省政府令核准設置,1986年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墓園負責人,新北市政府未詳察原林姓負責人提出設置申請至核准設置的過程中,政府單位函覆內容即有「春秋企業公司」、「春秋企業有限公司」及林姓負責人等名稱,市府未確認三者是否為同一經營主體,逕自認定否准變更,卻持續受理春秋有限公司開具之「春秋墓園土地永久使用證」、「春秋墓園墓地使用證明書」、「春秋墓園墓地永久使用證」據以核發埋葬許可,直至2020年1月15日,以該公司違法經營對其裁罰,造成1千3百餘座墓地使用權產生爭議。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2020春秋有限公司裁罰後,隨即於同年許可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殯葬設施經營業者,無視國人營葬習俗及春秋有限公司與墓主之契約關係,未針對善意信賴政府公開資訊於春秋墓園購買設置墓基民眾之權益,提出適當配套措施或規劃因應作為,以致墓主與道環展業有限公司後續紛擾不斷,核有違失。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本月6日通過兩位委員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施錦芳及趙永清於調查報告提出,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及望安鄉公所於分別將春秋墓園中經管之市有土地,以及12筆鄉有土地同意提供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使用,未採取公開方式及未依規定收取費用,更未考慮墓園的管理疑慮,甚至稱「僅供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並未授權管理使用」,擅將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切割處理,實有量身訂作圖利特定業者之嫌,殊有未當。調查報告指出,春秋墓園前於去(2024)年6月底發生邊坡崩塌事件,影響墓主權益甚鉅。新北市政府允應善盡職權,落實管理維護之責,針對遺骸撿拾及災後復原等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應對措施,以防止災害擴大,保障墓主應有權益。另外,監委調查指出,內政部參照土地法規定,於2018年修正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第4條規定,允許申請人僅須檢附一定比例之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俾使殯葬設施得以繼續經營管理。然而,須否得到全體所有人同意、得否採取多數決、甚至同意比例為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內政部於欠缺法律明確授權依據下,逕行修正該辦法放寬同意比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殊有未當。
豐原納骨塔震後毀損 歷經9個月修復完工
台中市豐原區觀音山納骨塔受到今年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導致部分骨灰罈櫃位毀損位移,市府將骨灰罈暫置地上引發家屬抗議,為此市府斥資452萬元、歷經9個月修繕總算完工,並將骨灰罈復位,讓家屬們總算能安心過年。在大地震後,豐原觀音山納骨塔5樓部分櫃位毀損位移,有4個骨灰罈、1個骨骸甕因此破損,市府為避免再有骨灰罈碎裂,將700餘個骨灰罈移出櫃位擺放地上,地震後半年多,有家屬向民代陳情,市府未經允許擅自擺放,直到有家屬祭祖才發現,並痛批市府不尊重家屬。在多位民代多次建議後,市府民政局今年10月斥資452萬元啟動修繕工程,納骨櫃位近日整修完工,民政局30日舉行祈福安靈法會,並將市民先人的骨灰罈妥善歸位安置,才讓家屬們放下心中大石。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強震造成觀音山納骨堂5樓4座納骨櫃位位移,雖然櫃位沒有明顯損壞,但為避免後續餘震造成2次傷害,經全面查檢,並將受影響範圍的700多個骨灰罈安置,同時動支災害準備金啟動修繕,過程沒有延誤也有跟家屬溝通,如今在新年前夕完工,讓先人都順利進塔安座。市議員張瀞分說,觀音山納骨塔1994年啟用,經歷過921大地震,建築早已老舊,且位於山坡地上,她建議盡快規畫周邊公墓遷葬、改建納骨塔,或強化殯葬環境設施。市府生命禮儀管理處長柯宏黛表示,此次櫃位修繕工程委請專業建築師設計,並加強櫃體耐震措施,櫃位已全面修繕更新,提供更安全、更完善的安置場域。生管處將持續完善各項殯葬設施,全力提升殯葬服務品質。
公共造產業務創13億盈餘 內政部:支持地方創生均衡城鄉發展
為鼓勵地方創生推動公共造產,透過發揮創意巧思從各項經濟事業,開創地方財源並藉機帶動地方活絡繁榮。地方政府在112年透過公共造產業務創造了23.99億總收入,盈餘13.49億。對於各縣府團隊的努力,內政部表示肯定,強調未來中央會持續支持地方政府善用當地資源再創財源,進而縮減城鄉差距,達到均衡發展。內政部26日在苗栗縣舉辦「公共造產業務績優單位表揚暨觀摩會」,由民政司長鄭英弘代表主持,表揚嘉義縣、宜蘭縣、南投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個縣政府,以及屏東縣恆春鎮等7個鄉(鎮、市)公所,肯定地方政府過去的努力。這次公共造產事業工作競賽中,分為觀光育樂、服務設施、殯葬設施、綜合發展及營運進步等5大類,獲獎分別為屏東縣恆春鎮公所「鵝鑾鼻公園停車場及店鋪」、宜蘭縣羅東鎮「民生停車場」、臺東縣海端鄉公所「海端加油站」、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中央臨時收費停車場」、苗栗縣卓蘭鎮公所「公墓納骨塔」、嘉義縣中埔鄉公所「中埔鄉慈恩堂先賢紀念園區」、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名間鄉第一示範公墓納骨堂」等建設,成效優異。內政部指出,去年度有14個縣(市)政府70個鄉(鎮、市)公所推行公共造產事業,總收入23.99億餘元、盈餘13.49億餘元,解繳公庫4.3億餘元。這些公共造產事業積極創造盈餘,經營成績卓著,值得嘉許。內政部強調,健全的財政是穩定地方自治的重要基礎,公共造產利用當地特色與環境資源,以發揮創意巧思的方式從事各項經濟事業,不僅開創地方財源,帶動地方活絡繁榮,增加就業機會,進而縮小城鄉差距,達到城鄉的均衡發展。
竹北未提新增生命園區挨批 鄭朝方籲以大新竹生活圈盤點殯葬量能
新竹縣竹北市長鄭朝方7日表示,新竹縣政府要把「生命園區」興建權責改由各鄉鎮市提辦,竹北市會配合盤點,但新建有其困難,呼籲縣府提高層次跨縣市合作,以大新竹生活圈角度盤點生命園區量能。新竹縣政府日前宣布,為推廣「就近治喪」理念,縣立生命園區即起終止興建,並為了配合「就近治喪」轉型規劃,改由13鄉鎮市公所自行提列計畫,含括新建與現有殯葬設施優化,主動權都改由鄉鎮市發起。縣府官員說,包含新埔鎮、關西鎮、竹東鎮、寶山鄉、尖石鄉、五峰鄉在內,目前有6個公所提新設置或現有殯葬設施優化,一共將補助7個方案,其中4案效率甚高,已到發包動工階段,縣府也持續協助中。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長陳建淳指出,竹北市人口眾多,對生命園區需求當然最大,也已經接獲竹北市公所向縣府反映,公所盤點後會優化現有殯葬用地,但增設設施「真的有困難」。陳建淳表示,目前縣府會協助竹北市公所了解法令,進一步鼓勵現有殯葬用地優化且推動環保葬,共同合作解決生命課題。鄭朝方則重申,竹縣的殯葬園區設置問題,必須從大新竹生活圈角度來審視,包含區位適宜程度,縣民與隔壁新竹市民跨區使用權益等,盤點後選適宜地點增設,若有不足也該建立完善積分與排序制度,若從單一面向的鄉鎮市公所推動,恐怕是畫地自限了。
擴大中低收入戶免收喪葬費用 劉世芳:地方政府多持保留態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中低收入戶納入免費使用殯葬設施與服務的對象。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日前曾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由於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於地方財政已有很大負擔,是否擴大適用大多持保留態度。現行《殯葬管理條例》明訂低收入戶得免費使用殯葬設施,朝野立委提案修法,擬擴大將中低收入戶也納入適用。劉世芳被詢及可能的財務負擔時指出,中低收入戶約26萬人,殯葬設施費用支出則大約在4萬元左右,若是中低收入戶也全部免費,推估財政負擔約增加1.2億元。劉世芳表示,各地方政府對修法放寬適用資格意見不一,以新北市為例,地方就認為,法條規定部分不是那麼明確,並涉及到《社會救助法》可能重複給付的問題,每個縣市地方政府意見都不相同。而中央是否願意負擔擴大適用後的一半費用,劉世芳說,這需要與地方商量,因為殯葬服務費用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差異很大,金額很難估算,這些並非全部由中央吸收,地方也要負擔一部分,除了不同縣市之間,即使同一縣市,民政和社政單位意見也不同。對於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等人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家庭困頓或有緊急危難事由者,也能給予免收費用。劉世芳表示,社會救助法已有相關補助規定,地方社福主管機關依法得針對無力殮葬或其他因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的民眾發給急難救助金,修法予以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恐有資源重複補助之虞。劉世芳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及骨灰存放設施,與社會救助法所訂喪葬補助性質相同,造成重複補貼,應予避免,且應本著擇一適用原則辦理,此案因涉及地方自治權責,宜由各地方政府審酌其財政狀況辦理,並宜徵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意見。
藍委提修法 盼擴大「艱苦人條款」適用範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條文草案,主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與藍委王鴻薇、丁學忠、羅廷瑋、許宇甄等舉行記者會,希望將適用範圍從目前現行的「低收入戶」,再擴大到「中低收入戶」,保障人民可以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艱苦人條款」是張嘉郡在第八屆任內提案,縣長張麗善在第九屆任內推動完成,張麗善擔任縣長後也已於110年3月時自主加碼讓「艱苦人條款」適用納入中低收入戶。條款內容為低收入戶往生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根據最新統計數字,目前低收入戶達14.4萬戶、共27.7萬人,藍委提案修法,希望將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新增戶數約10.7萬戶、共28.6萬人。張嘉郡表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依《社會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濟的對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戶」為每人14230元,「中低收入戶」為21345元,這都遠低於明年最低工資28590元,這也代表這些艱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勢家庭。張嘉郡指出,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幾乎都會面對的生命歷程,可以達到「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這是一個安樂進步社會的象徵,《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俗稱為「艱苦人條款」,保障低收入戶身後可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納骨塔,希望能再放寬納入中低收入戶。國民黨立委丁學忠表示,他是基層出身,深知基層很多弱勢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在他們的人生當中,受到各界的關懷,在人生的最後一程,希望也能受到政府協助,讓人生能完滿結束。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身後事是國家可以為艱苦人做的最後一件事,不同縣市不該有不同標準,呼籲全國應該統一標準。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目前全台只有雲林縣政府與台中市政府的中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適用範圍略顯不足,這些人不該被政府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