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
」 柯文哲 行政院 立法院 監察院 未來帳戶
哈利王子一家4口返英長住 2子女9月入學!居住地、學校全保密
英國哈利王子(Prince Harry)與妻子梅根(Meghan Markle)已於8月26日帶著兩名兒女重返英國,正式展開將重心移回當地的新生活。有消息指出,哈利夫妻將住在倫敦郊區,7歲的亞契王子與5歲莉莉貝公主預計於今年9月在當地學校讀書,但實際居住地點及學校目前都嚴格保密。根據外媒《BBC》、《PEOPLE》報導,哈利與梅根雖然選擇回到英國,但兩人並不會重返王室職務。英王查爾斯三世在8月中旬才收到哈利一家人返英計畫通知,並表示對於能以私人身分,增加與孫子女互動抱持歡迎態度。據悉,哈利夫婦回到英國後,仍會保留位於美國加州蒙特西托的住所以及在葡萄牙的房產。有關哈利與家人關係的改善情形,受外界高度關注,儘管哈利近年逐漸修復與父親查爾斯三世的緊張關係,並公開表達渴望與家人和解的意願,但他與哥哥威廉王子的關係依然十分疏離,兩人目前仍未恢復公開往來。與此同時,哈利一家人在英國的維安與警衛費用安排,也隨著兩人的返英再次成為社會各界議論的焦點。哈利過去曾因王室安全級別被降級而對英國政府提起法律訴訟,雖然後續訴訟遭到駁回,但維安問題始終是他先前對於帶著妻兒返回英國感到顧慮的主要原因之一。針對哈利一家的安保疑慮,英國內政部發言人表示,有關王室成員及重要公眾人物的維安決策,均由專門委員會(Ravec)進行審慎評估,並強調英國政府的安保體系始終保持嚴謹且符合比例原則,以確保相關人員的安全與社會秩序。回顧哈利夫婦爭議,哈利與梅根自2020年初卸下王室高級成員職務並移居加州後,鮮少共同返回英國。雖然夫妻倆曾於今年7月前往海格洛夫府邸拜訪查爾斯三世,但當時並未提及搬遷細節。如今重返英國,哈利預計更深入參與在地公益事務,包括協助軍人遺孤的慈善機構,以及即將於2027年在伯明罕舉行的永不屈服運動會;另外,梅根則繼續經營其個人品牌As Ever與相關事業。
韓國瑜苦勸仍破功!兒少未來帳戶政院再祭不副署 白嘆:破壞憲政
行政院決定不副署《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再度掀起朝野憲政攻防。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今(18)日表示,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周才語重心長呼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絕對不能不執行、不副署」,否則將對台灣民主憲政造成巨大傷害,未料不到3天,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仍選擇不副署,質疑府院是在破壞台灣的民主憲政。立法院7月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規劃由政府分階段為兒少設立專屬帳戶,透過政府提撥等方式協助累積資產,盼為未來教育、就業及創業預先存下「人生第一桶金」。不過,行政院認為條例涉及權力分立、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憲法疑義,最終決定不予副署,使法案無法完成公布生效。陳清龍批評,行政權一再以不副署方式,使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無法公布生效,質疑「全世界哪有這種民主國家」,可以讓行政權如此獨大,甚至由行政部門決定法律是否執行。他認為,這種作法已對台灣民主憲政造成傷害。陳清龍進一步以《有線廣播電視法》為例指出,該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過討論,並獲三黨立委同意,最終完成三讀程序,行政院卻同樣選擇不副署。他反問,連三黨具有共識的法案都遭擋下,「不也是在打臉民進黨立委嗎?」
兒少首桶金政策踩煞車 藍轟政院不副署凌駕國會立法權
關乎兒少未來教育、就業及創業「第一桶金」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在藍白聯手三讀後再遇行政院踩煞車,政院17日晚間最終決定不予副署。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痛批,行政院再度透過行政權阻擋國會三讀法案,已不是單一法案爭議,而是持續拒絕承認國會多數,「把立法院當空氣、把立委當塑膠」。藍白7月聯手推動《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完成三讀,內容規劃由政府分階段為兒少建立專屬帳戶,盼協助青年累積未來投入教育、就業及創業等用途的人生第一桶金。不過,行政院認為條例涉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疑義,最終決定不予副署。對此,陳以信表示,政府又一次用行政權阻擋國會三讀通過法案,這已不是單一法案的憲政爭議,而是持續拒絕承認國會多數、藐視國會的鐵證。他進一步提到,從財政收支劃分法,到立法院組織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如今再加上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行政院一再以不副署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無法公布。這是行政院獨大,架空立法院,把立法院當空氣,把立委當塑膠。陳以信認為,這不是權力制衡,這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這是政府霸凌代表全國民意的立法院。尤其今天被行政院阻擋的,是攸關全國兒少未來的福利政策。政府一邊高喊「0到18歲國家一起養」,另一邊卻不願接受立法院通過的兒少未來帳戶。
政院不副署藍白未來帳戶 廖偉翔轟賴清德:為獨裁意志犧牲幼兒權益
行政院昨日宣布,藍白陣營日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憲法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副署。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今(18)日批評,總統賴清德為了個人獨裁意志犧牲幼兒權益,呼籲民眾在年底用選票教訓傲慢雙標的賴政府。廖偉翔表示,民進黨對孩子的未來斤斤計較,卻為了選票救民調一擲千金,不惜違憲濫權,國民黨、民眾黨聯合三讀通過的《兒少未來帳戶條例》,是為了給年輕家庭最實質的靠山,就因為賴清德和卓榮泰的傲慢濫權、踐踏民主憲政,公然苛扣新生兒的6萬元權益,結果看到民怨沸騰、選情告急後,又馬上轉彎宣布明年要普發現金一萬元來轉移焦點。廖偉翔指出,賴清德前腳才封殺國會正式通過的法律,後腳就在毫無法律授權的狀況下宣布明年普發現金一萬,這完全印證了民進黨的專制獨裁,只有執政黨可以發錢討好選民,在野黨立法照顧孩子就是不行!廖偉翔質疑,今天賴清德為了個人獨裁意志犧牲幼兒權益,明天又要犧牲誰的未來?呼籲民眾2026年底用選票教訓傲慢雙標的賴政府。
不副署《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 行政院:違反權力分立、比例原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表示,由於立法院日前三讀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憲法要求,為捍衛憲政秩序及行政院權限,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已在今天決定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條例不予副署。 李慧芝強調,賴清德總統早就於今年5月27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聽取行政院報告,並宣布「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隔日(5月28日)行政院隨即於行政院院會中通過該項計畫。之後,立法院才在7月24日才三讀通過《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而依《憲法》規定,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提出施政方針、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屬於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憲政職權。 李慧芝重申,「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是中央政府衡酌國家經濟成長、審酌國家財政力,對於國家世代發展進行完整擘畫。提出「安心生養、強化托育、教育加碼、友善職場、居住減壓」五大面向共18項措施,將「補助式育兒」全面升級為「公共支持式育兒」。 李慧芝指出,18項措施當中「0到18歲成長津貼」,兒少每人每月5,000元的經費,已編入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當中,明年開始,可以直接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兒少。此外,「成長津貼」搭配「弱勢兒少發展帳戶」,不但讓每個孩子從0到18歲至少有108萬元支持,政府更是幫弱勢家庭「1:1對存」,以實踐公平正義。反之,立法院三讀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存入款項包括「企業贊助款」及民眾自存,恐讓富者存越多、領越多,勢必將擴大貧富差距,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此外,這部條例中有關企業贊助款之免稅規定,並沒有以法律明確規定免稅客體、要件等重要事項,也違反憲法租稅法律主義的法治國重要原則。 李慧芝進一步說明,「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18項措施,還包括「育兒留停6+3」,亦即雙親各自請滿6個月育兒留停津貼後,可各再多領3個月;並提出婚假延長為14天,產假從8週延長到12週,陪產檢及陪產假也從7天增加到14天等完整措施,擴大對家庭的支持。而對應此項措施的相關法案,包含《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等相關法案,行政院已送請立法院審議。相反地,立法院卻以單一補助政策的三讀法案,意圖強制調整行政院已在進行中的完整人口對策計畫以及預算規畫,恐將讓環環相扣的18項公共式支持措施產生支離破碎的影響;導致未來政策成敗的責任歸屬不清,侵害行政權甚鉅,嚴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李慧芝表示,鑑於《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多項重要的憲政原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為捍衛權力分立的憲政架構,維護法治國家的重要憲政原則,對此條例不予副署;並將依照既定時程,持續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18項措施,全面建構對國人育兒家庭的公共式支持。
立院通過「鞭刑公投案」 人權會表態反對:恐涉及殘忍、不人道處罰
立法院14日表決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案,引發刑罰制度與人權保障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5)日於官網刊登反對鞭刑聲明,強調刑罰不應以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為目的,司法鞭刑等體罰可能涉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特定情況下甚至可能構成酷刑。人權會指出,這份聲明是在由監察委員兼任的人權會委員7月31日卸任前,經第1屆第83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並於15日在官方網站刊登。對於社會要求加重刑罰的聲音,人權會表示,充分理解重大犯罪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深刻傷害,也理解民眾期待政府強化犯罪防制,保障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不過,民主法治國家回應犯罪時,除了回應公平正義的訴求,也必須符合憲法保障、人權原則及科學實證。人權會強調,刑罰制度不應將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本身作為目的,在維護社會安全之餘,也應兼顧人性尊嚴與比例原則,並納入現代刑事政策所重視的犯罪預防、降低再犯以及協助犯罪者復歸社會等價值。人權會並援引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Manfred Nowak相關報告指出,司法鞭刑等體罰,不論造成肉體痛苦的程度,都帶有貶抑人格及羞辱成分,其性質涉及ICCPR第7條所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若符合特定條件,更可能觸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CAT)對酷刑的禁止規範。人權會指出,台灣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ICCPR納入國內法體系,因此政府機關及法院均有義務依照公約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面對重大犯罪及刑事政策討論,人權會呼籲,政府及社會應以符合人權保障及具有實證基礎的方式回應治安需求,避免將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的刑罰列為政策選項。刑事司法制度即使在追求正義及維護公共安全時,仍應遵守民主法治原則及台灣對國際人權公約的承諾。
總預算今三讀!賴清德遺憾有不合理刪除與凍結 喊話立院理性監督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今(14)日在立法院的院會進行表決,經過近1年審查終於完成三讀,成為我國史上最晚三讀通過的總預算;原列歲出總額3兆349億7437萬1000元,審議結果共計減列480億元。總統賴清德今晚對此表示,「令人遺憾的是,有許多不合理的刪除與凍結。」賴清德總統今晚透過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歷經三百多天,115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終於在今天完成三讀。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從去年8月送進立法院,原本依法應在去年底前完成審議,卻一路延宕至今年8月,才完成三讀。賴總統坦言,「令人遺憾的是,審議結果中,仍有許多不合理的刪除與凍結。」包括共遭刪減480億元,連政策宣導費大幅刪減,也有針對政府機關正常運作,甚至行政首長薪資所做的凍結。賴總統認為,「立法院監督政府、審議預算,是憲政賦予的重要職責;但預算的審議,應該回到專業、合理與比例原則,不能因為政治上的分歧,影響到國家的正常運作。」不過,賴總統也特別感謝行政院長卓榮泰及行政團隊,「即使總預算遲遲沒有完成審議,面對國際政經局勢的快速變化,以及國內民生、產業、建設、國防等各項施政需求,所有同仁仍然兢兢業業、堅守崗位,讓政府持續運作、國家持續向前。」賴總統強調,「越是紛亂,執政越要穩健。」這是我們對國人的責任,也是行政團隊始終堅持的原則。在下週四(20日)行政院將通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他也提到,「明年度的預算,我們將進一步把經濟成長的成果投入人民、投資國家的未來,包括推動0到18歲成長津貼,擴大生育、托育及育兒支持;持續增加科技創新與公共建設投資,協助產業升級;同時強化國防整備,提升台灣面對國際變局的韌性與實力。」另外,賴總統指出,「這些預算,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生活,也關係到台灣未來的競爭力與安全。」盼立法院能以今年度總預算長達351天的延宕為戒,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送進立法院後,回歸理性、專業的討論,依照法定時程如期完成審議,讓每一筆預算都接受充分、合理的監督,讓人民需要的照顧與國家需要的建設,都能如期推動。最後,賴總統承諾,「政府會持續穩健施政、做好每一項工作,讓國家穩定向前。」115年度總預算今(14)日三讀通過。(圖/方萬民攝)
台大教授性騷擾2女研究生!不服解聘2年爭4年 結局出爐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前教授徐世勳性騷擾2名女研究生,對其中一人傳LINE稱呼「漂亮寶貝」、「My sweet girl」,跟另一人在辦公室討論論文時誇讚她性感、漂亮,還希望兩女在公務考察行程帶泳裝,在下榻的旅館游泳,甚至表示想參觀兩女所住的房間,種種言行導致一名女學生身心崩潰放棄學業、另一名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台大獲報決議解聘及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徐世勳不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歷經4年行政救濟的程序,最終結局出爐,最高行政法院於七月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依據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徐世勳從2020年5月29日到10月16日期間用EMAIL與LINE傳送70多次訊息給女研究生(下稱甲女),稱呼甲女為漂亮寶貝,行為頻繁而且循序漸進,原本寫「You are so sweet」、「You are so lovely」,後期轉為「My Sweet girl」、「My lovely girl」,還曾寫下這段文字:「你愈來愈美麗大方動人,老師有時會有莫名的衝動要摸摸妳、或抱抱妳,或許可能激發彼此的創意,絕無惡意,希望不會造成妳的困擾,也希望妳不要介意」。另一名遭性騷的女研究生(下稱乙女)則向性平會投訴,徐世勳經常關注她的打扮,指導碩士論文研究時期,請她到辦公室討論論文進展,過程中不斷說她「性感」、「漂亮」,讓她十分尷尬、噁心。乙女表示,徐世勳帶她與學姊甲女去某鄉公所訪問,要求她和學姊帶泳裝到飯店穿,抵達飯店後對學姊說想參觀房間,讓她和學姊都感到極為不妥而婉拒,之後也非常緊張,因此考察全程都跟學姊待在一起不敢分開。台大性平會指出,徐世勳遭停聘後仍未離開系館,兩名女研究生恐懼還會在系上見到徐世勳,只能選擇迴避,甲女情緒崩潰、放棄論文離開學校,乙女提出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可見停聘無法達到懲處效果,確實有解聘的必要。徐世勳不滿台大決議解聘、2年不得聘任,訴願被駁回之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已與甲女達成協議,甲女撤回民事訴訟及刑事告訴,本件是否仍有解聘的必要有審酌餘地,解聘將使他無法任教、失去公立學校教師請領退休金的權益,相較類似校園性平案已違反比例原則,顯然有情輕法重的疑慮。北高行在2024年9月判決徐世勳敗訴,他提起上訴仍做相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今年7月駁回上訴,台大解聘徐世勳確定、2年內不可聘任為教師。不過徐世勳的杏壇生涯並非完全畫下句點,台大在北高行審理期間曾表示,徐世勳解聘2年屆滿後,因已逾齡不得於公立學校任職,但可以至私校任職,並不像徐世勳聲稱會讓他終身不得聘任。
電子腳環3803次告警多屬系統異常 柯文哲改戴電子手環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判刑17年,目前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他從114年9月15日交保後接受電子腳環的科技設備監控,至115年6月16日止之監控期間,共觸發3803比三級警告,不過98%之告警為系統異常。台灣高等法院考量比例原則,且減省轄區警員需經常確認警報真假的工作量,減輕監管成本,有利於警務工作之有效配置,裁定柯文哲8月5日起到明年1月14日止,改成電子手環之科技設備監控。可抗告。柯文哲主張,自己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對第三勢力的延續與台灣政治的未來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前台灣正面臨內外挑戰、公共政治信任低落之際,絕無可能為了個人處境,拋下年邁且病中的母親、長期並肩作戰的夥伴與一路支持的人民,背離從政以來一路堅持的價值與信念,背棄這片養育生長、深愛的土地。柯文哲說,自己有前往近海地區,或外島如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宣揚政治理念及從事政治活動之必要,他受限制出境、出海之處分,已足以擔保不致於逃亡,有何再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之必要,此種設備對人無疑是一種屈辱。柯文哲表示,對一個不會逃亡之第三大黨精神領袖施以如此之桎梏,超越公共利益之維護,致使朝野益加對立,其手段與必要性已不相當,違反比例原則,懇請考量聲請人業已提出7000萬元之保證金,亦經限制出境、出海之處分,准予撤銷或變更科技設備監控之處分,以維聲請人之人權保障。高院認為,柯文哲114年9月15日起至115年6月16日止之監控期間,雖曾有觸發三級告警之資料多達3803筆,然除了53筆較接近海岸之告警(僅佔全部告警之1.3%)外,其餘發生警告處所皆為在各縣市市區或住宅內,且告警事由多為「載具離線時間超過30分鐘」、「載具異常(銅片異常)」等,難認發生告警情形係因他試圖逃亡。高院表示,如以電子手鐶之方式取代,與電子腳鐶之定位方式、強固性差異不大,均可達成定位監控被告所在之功能,而電子手鐶之重量較輕,對柯文哲身體所造成之負擔較小。
泰山前現任總經理「偷刪訊息、相互推諉」有串證疑慮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食安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執行第3波搜索,將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等人帶回,訊後認定2人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疑慮,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裁定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指出,24日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率同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賴謝銓、周奕宏,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泰山公司時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案發時任副總經理)、法務江○瑜,以及福懋公司品研處經理譚○闓、品管部襄理孫○前等5人執行搜索。台中地檢署表示,亦通知福壽公司倉儲課長李○皇、福懋公司員工謝○蒝、泰山公司廠長張○等3人,及證人即泰山公司員工2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相關人員之行動電話、雲端資料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證物;另同步調取各公司原料進口採購契約,以及遭檢出苯駢芘超標之7批沙拉油銷售明細,進一步勾稽問題油品之原料來源、採購情形、生產批次所對應之銷售成品、銷售時間及流向,以全面釐清問題油品之製造、出貨及異常通報過程。檢方依照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及證人之供、證述後,認被告沈怡君、蔡國樑及泰山公司廠長張○等3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其中,沈怡君與蔡國樑,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定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張姓廠長諭知具保新台幣500萬元,其餘7人均訊後均請回。台中地方法院則說,沈怡君及蔡國樑經法官訊問後,足認2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依檢察官提出的卷證資料,雖難認定2人有逃亡事實或逃亡之虞,但從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截圖所示,發現職員確有刪除訊息及相簿截圖之滅證事實,加上2人就職務交接相互推諉,案發前後對話顯示有串證疑慮。台中地方法院指出,該案經搜索取得物證後,發覺尚有其他重要證人或共犯未到案,考量偵查處於動態階段,有事實足認2人有串供滅證之虞,審酌該案涉案公司規模巨大、員工眾多,且事關廣大民眾食安及消費權益,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巨,認定對2人羈押處分適當、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故依法裁定羈押2人,並均禁止接見、通信。如不服羈押,可在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提起抗告。
民進黨團:食安修法應回歸理性討論 莊瑞雄批罰鍰喊價式競逐
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因應中聯油事件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版本,主張將違法業者最高罰鍰提高至10億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24)日表示,提高罰則確實具有嚇阻效果,但修法不應流於「喊價式」競逐,應回歸比例原則及制度設計,在國會充分討論後決定。莊瑞雄指出,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已將現行最高罰鍰由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增幅達10倍,目的就是強化對違法業者的嚇阻力。他表示,若再主張將罰鍰拉高至10億元,雖然金額更高,但並非數字越大就代表制度越完善。他表示,若今天有人主張最高罰鍰提高至10億元,未來是否又有人提出20億元、30億元,甚至更高金額,「乾脆提高到100億元,不是更有威嚇性?」認為若以不斷墊高金額作為修法方向,將失去制度討論的意義,也不是立法院審議法案應有的態度。莊瑞雄強調,民進黨支持加重處罰違法業者,也認同提高罰鍰有助於提升嚇阻效果,但最終罰則應訂在何種水準,仍須兼顧比例原則、執法可行性及制度設計,透過立法院朝野充分討論形成共識,民進黨團對相關修法持開放態度。
國票金「公公併」倒退? 行政院、財政部「公司治理」遇耐斯陳家大轉彎
公股在國票金控中扮演的角色與近期人事安排,確實在市場與立法院引發了對公司治理與利益衝突的強烈質疑;金融機構本應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及防範大股東干政,公股身為最大股東,理應發揮穩定與監督力量,若讓渡過多權力予特定民股代表,不僅有違公司治理精神,也容易讓市場產生「公股護航特定家族」的負面聯想。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2千萬遭立委王世堅抨擊「不成體統」,右為耐斯陳冠舟(右),於2026年6月出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左為弟弟陳冠如。(圖/報系資料照)今(2026)年5月國票金完成董事改選後,泛公股雖掌握經營主導權,卻支持耐斯集團大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此舉不僅遭執政黨民進黨籍立委王世堅質疑違背公股中立原則,且該職位高達約2,000萬元的年薪,亦被抨擊不符比例原則的「不成體統」衍生出「圖利特定家族」的爭議。國內公股金控併購議題備受關注,市場原期盼公股入主國票金後能推動公公併或發揮金融整併綜效。然而,泛公股拿下經營權至今,卻遲遲未提出明確的併購時程表與長遠規劃,致使社會大眾質疑公股是否僅為了政治利益妥協,而非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國票金控股權結構極度分散,主要由旺旺集團(人旺)、耐斯集團、美麗華集團等民股、公股彼此角力、共治。財政部長莊翠雲在今年5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時指出,針對今年國票金5月29日股東大會暨全面改選董事,公股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如果公股取得經營主導權,將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等,並稱依規定提名,將按實力原則處理。根據財政部報告,依業務發展方向評估推動「公民併」,以壯大業務能量、強化市場競爭地位,同時兼顧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因此,政府釋出的氛圍讓市場熱議,國票金有機會成為首樁「公民併」之例。目前泛公股為國票金最大股東,持有股權約20%,加計在董事會改選前的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就曾對此質詢「公股為何要砸400億元至500億元,在國票金董事改選中爭取到主控權」,且「為何要支持耐斯集團的人出任副董事長?」莊翠雲近期在立院回覆多名立委的質詢,皆強調公股依股權實力提名,完成改選將依公司章程選任,且係因國票金公司章程有設立副董職位,選任人選皆尊重公司治理。市場傳出泛公股其實曾推薦一人擔任副董,最後揭曉的竟是耐斯陳家,公股涉嫌圖利特定某民股的「酬庸」之說沸沸揚揚。從董事改選的盟友角色來看,難讓各界覺得公股有持中立的公司治理原則,與市場上大股東花大錢爭取委託書爭奪公司經營權的行徑不相上下。公股在2025年於國票金股份加碼增至22% ,加上還取得 9% 委託書,讓財政部實質掌握了31%的表決權;加上與耐斯集團(持股約9.8%)形成某種程度的合作默契,雙方掌握股權超過 50%,徹底奠定勝基。進一步觀察國票金「泛公股」的股權結構,第一銀持股4.16%最多,其次為合庫的3.12%,台銀2.6%,台企銀2.32%,彰銀1.6%等超過18%,加上台酒、陽明海運等也進場持股約4%,總計約22%,成為所有股東中的實質最大股東勢力。人旺、耐斯兩大民股大股東各持股逾9%,台鋼集團則持股近8%,很明顯的泛公股股權遠超過任一民股。由於財政部展現「勢必拿下過半經營權」的強大國家隊意志,旺旺集團少東、副董事長蔡紹中評估後決定「退一步」主動釋出善意,明確傳達不與公股和財政部政策為敵的訊號。人旺集團發表官方聲明,表示基於金融體系資源整合與國票金健全發展,全力支持由公股主導經營權,並同意將原本「25搶15」的爆炸性超額提名,縮減為接受公股協調的分配結果,讓改選大戰提前和平落幕。泛公股在15席國票金董事改選中拿下過半8席董事(含5 席一般董事、3席獨立董事),取得壓倒性成果,正式主導經營權,創下台灣金融史上首樁「民營轉公股」之例。由公股指派第一銀行法人代表張兆順出任董事長,財政部雖然完全掌控了國票金控,豈料引發後續如公公併時程、副董人事安排等一系列與民股妥協的公司治理爭議,更讓市場議論「民股信任公股取得經營權的公民併,現在看來卻是涉嫌假公司治理之名,行欺騙之嫌?」金融圈熱議,國票金大股東「尊公股」,願意向公股國家隊讓步以換取金融市場規模化,現在看起來公股在取得經營權後,卻涉嫌私下給予耐斯陳家逾越比例原則的政治分贓與肥缺,不僅未將國票金控經營邁向「公民併」之路,卻是呈現「權力博弈」角力之氛圍,泛公股明顯倒向私人企業一方,才是有違正常商業公司治理之高度與原則,與行政院、財政部長莊翠雲所稱的公司治理,似乎是平行兩條違和之路。
美伊衝突持續擴大 聯合國籲各方克制「切勿演變成全面戰爭」
中東局勢持續惡化,聯合國22日再次呼籲各方保持克制,強調應透過外交對話化解危機,並立即停止攻擊攸關平民生存的關鍵基礎設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ónio Guterres)對近期伊朗與美國間持續升高的軍事衝突深表憂慮,警告各方切勿讓局勢演變成全面戰爭。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杜雅里克(Stéphane Dujarric)2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古特瑞斯對過去幾天伊朗與美國之間持續且不斷升級的軍事對抗感到「深切憂慮」,並重申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讓各方重返外交談判,而非持續透過軍事手段解決問題。聯合國指出,這場危機目前已進入第二週,最初衝突焦點集中在全球重要能源運輸命脈:荷莫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的控制權。荷莫茲海峽是全球石油及液化天然氣出口的重要海上航道,對國際能源供應具有關鍵戰略地位。杜雅里克表示:「我們不希望看到局勢再次回到全面戰爭。」他進一步說明秘書長以及所有相關國家都有責任盡最大努力推動外交談判,並特別感謝巴基斯坦積極擔任調停角色,在其他國家的協助下持續促進對話。戰事除衝擊區域安全外,也對貿易運輸、人道救援、物流成本造成重大壓力,同時推升各國燃料及民生物資價格,影響範圍持續向區域外擴散。杜雅里克表示,古特瑞斯特別關切伊朗境內民用基礎設施遭受攻擊,包括一座興建中的核能發電廠及海水淡化廠。他強調:「這類攻擊完全無法接受,必須立即停止。」聯合國重申這場衝突不存在任何軍事解決方案,各方應加快外交努力,尋求和平且持久的政治解決方式,杜雅里克指出未來若要達成任何和平協議,應包括全面恢復國際航行權,以及保障荷莫茲海峽及周邊海域的航行自由,確保全球能源與商業運輸不受影響。聯合國呼籲,各方不得攻擊平民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設施,包括醫院、供水系統等公共設施都應受到保護,不該成為軍事攻擊目標,也敦促所有交戰方遵守國際人道法,並落實「區分原則」、「比例原則」及「預防原則」,在軍事行動中盡可能降低對平民造成的傷害。聯合國最後強調,唯有透過外交協商與和平對話,才能真正避免中東局勢持續惡化,防止衝突進一步擴大,並減少更多無辜平民受到戰火波及。
監院認定鄭南榕案屬威權時期國家不法 函請政院檢討、侯友宜未到院說明
監察院今(20)日公布鄭南榕案調查報告,認定鄭南榕1989年拒絕遭警方逮捕而自焚身亡,當時公權力行使目的在於鞏固威權統治,執行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屬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已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研議檢討。報告並指出,調查期間曾約詢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松雨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但兩人均未到院說明。監察院表示,本案由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提出調查報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於7月15日決議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調查期間共調閱442宗、逾10萬頁檔案,並向司法院、法院、檢察署、警政署等機關調取資料,同時訪查相關人士及諮詢學者、律師與證人,以釐清案件經過。調查指出,鄭南榕1986年因涉嫌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以「抗傳」、「逃亡」為由拘提,並羈押237天,最終判刑8個月。監委認為,相關偵辦與審判過程,屬威權時期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打壓,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應依法重新調查並平復司法不法。報告也質疑,當年法院送達及拘提程序存在重大疑點。監委指出,當時法院明知鄭南榕長期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所在地活動,卻僅向錦州街住址送達文書,之後再以「抗傳」、「逃亡」簽發拘票,最終警方卻在民權東路順利拘提本人,相關程序前後矛盾;此外,拘提未果報告內容也遭當時執行法警否認撰寫,監委認為相關文書「疑有偽造之嫌」。針對1989年警方攻堅《自由時代周刊》事件,監委表示,警方早已掌握鄭南榕揚言「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備妥汽油等資訊,執行前也規劃多套拘提方案,甚至預先通知消防單位待命,顯示執行機關已預見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卻仍採取攻堅拘提方式,最終導致鄭南榕自焚身亡,相關公權力行使顯有不當。監察院引用諮詢學者意見指出,鄭南榕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及主張台灣獨立,即使依當時法律,也難以構成叛亂罪要件,以刑法第100條偵辦、拘提及起訴,屬威權時期司法不法;若當時不存在相關國家行為,後續攻堅及自焚事件亦不致發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監察院最後建議,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應督導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案納入國家不法侵害平復及賠償範圍,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落實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全台最大黃牛「強妮娛樂」負責人被逮 裁定50萬元交保
有「全台最大黃牛集團」之稱的「強妮娛樂」,涉嫌利用人工智慧(AI)程式大量搶購熱門演唱會門票,再透過黃牛管道高價轉售牟利,估計不法獲利高達上千萬元。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刑事警察局及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搜索行動,拘提負責人陳卿翊及兩名助理到案,並查扣多項證物。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陳男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據了解,由寬魚國際主辦的「K-SPARK in KAOHSIUNG 2026」韓星拼盤演唱會,原訂於今年5月30日舉行,在4月22日僅公開活動形象照、尚未宣布演出卡司前,社群平台Threads已流傳包括G-DRAGON(權志龍)及太妍等藝人的演出名單。寬魚國際因此懷疑資訊外流與「強妮娛樂」有關,隨即表示已完成蒐證,並將採取法律行動。檢警追查發現,陳卿翊涉嫌聘請工程師開發及操作AI搶票程式,鎖定多場熱門演唱會,包括G-DRAGON(權志龍)、BLACKPINK、Super Junior、BTS、鄧紫棋、五月天及陳奕迅等藝人的演出,於售票開始後大量購票,再轉售給下游黃牛,透過社群平台多層轉賣方式獲利。檢警完成蒐證後,於1日同步搜索相關地點,除拘提陳卿翊等3人外,也查扣現金新台幣1萬5800元、日幣106萬2000元,以及五月天、G-DRAGON、ITZY等演唱會門票共53張,另有入場證、應援小卡、手燈等周邊商品、黑莓卡4張、手機10支及筆記型電腦1部等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陳卿翊涉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涉犯的罪名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多數犯行距今已有一段時間,且陳男自始坦承犯行,卷內資料也未顯示有虛偽陳述或刪除重要證據情形,綜合考量比例原則後,裁定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對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 常如山遭延押理由曝光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涉偷拍案,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於25日被起訴並求處重刑,新北地院26日下午召開接押庭,法官認為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愛爾麗醫美診所以煙霧偵測器作為偽裝,實則在診間安裝針孔偷拍,有病患5月發現有異報警,檢警兵分多路搜索,在全國7間分店中發現針孔,被害人因而前往海山警分局提告。常如山和其特助張元齡,以及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檢方25日起訴7名被告,對常求處14年以上、總經理劉真華13年以上、張12年以上、謝和蔡姓會計9年以上重刑,全案於26日上午移審,新北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經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新北地院認為,認被告三人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犯罪嫌疑均重大。新北地院審酌,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之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之可能性;謝金亨為實際裝設、拆卸監視器之人,所為之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之處;被告張元齡前曾將其與他人手機內對話紀錄刪除之情,是被告三人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性,新北地院依比例原則衡量被告防禦權之行使、人身自由之限制、對公共利益之維護、本案犯罪情節、發現實體真實之利益等後,認被告三人仍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老夫婦撿走「398元枯木」當柴燒遭罰百萬? 內行人駁:只要繳6萬
彰化一對廖姓老夫妻為了煮竹筍,在颱風過後開車將傾倒的「相思樹枯木」帶回家當柴燒,沒想到這批重約150公斤、價值398元的枯木屬於國有森林主產物,因此被依《森林法》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50萬元,均獲緩刑2年,須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對此,就有不少網友質疑罰太重,而內行人則直言,「緩刑2年內沒事,就不用執行主刑」,實際上只須繳6萬元。判決書指出,2024年凱米颱風侵襲過後,廖姓老夫妻開著小貨車行經139乙縣道時,發現一棵相思木被吹斷,便直接將它搬上車載回家當柴燒,準備來煮竹筍,事後遭民眾錄影檢舉。警方與林業署人員循線找上門,由於夫妻倆撿拾木頭的地方是國有土地,涉犯《森林法》於保安林內結夥2人使用車輛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各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萬元,均緩刑2年,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質疑判決比吸毒、酒駕還重,明明只拿走價值僅398元的枯木,卻被判罰百萬,不符合比例原則。彰化地方法院則澄清,法官考量到樹木並非夫妻倆砍伐,是被颱風吹倒,加上2人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輕判6個月,易科罰金50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附加條件為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於398元也已賠償給南投分署。對此,就有內行人於臉書社團發文表示,當事人於國有保安林用車子載走150公斤的木材,並被人拍照檢舉,警方收到檢舉如不辦案,可能等著被彈劾,加上有事證、有法條,法官應該判決,念在當事人輕罪又是初犯,想當然就是緩刑,併科罰金也不用繳,1個人只要給國庫3萬元,除非2人意猶未盡再上山去搬1次,才可能重罰。其他鄉民則指出,「緩刑2年內沒事就不用執行主刑」、「而且還是1年內繳3萬喔,連犯罪工具小貨車都用過苛條款不沒收」、「併發罰金也是主刑,所以緩刑期間主刑暫緩執行,只要他們沒有在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實際上只有罰款3萬元」、「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國有林、保安林範圍,刑罰到處都是還很重,掉在地上的也不能撿,全部都國有」。
藍白修正《選罷法》挨轟護航高虹安 柯文哲反酸:應正名為「林淑芬條款」
藍白聯手修正《選罷法》第26條,未來遭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另增訂涉詐欺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由於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案二審遭判刑,綠營質疑此次《選罷法》修法是為其解套,因而將修正案稱為「高虹安條款」,引發朝野激烈攻防。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3)日批評民進黨是在混淆視聽,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也反嗆,相關修法更應該被稱為「林淑芬條款」。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提出的選罷法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以及在比例原則下,認為所推動必要的改革,民進黨刻意要冠上所謂「高虹安條款」,是在混淆視聽,對高虹安也非常不公平。黃國昌指出,若今天真的要說所謂因人設事,恐怕民進黨要好好回答大家一個問題,去年國民黨立委提出,受到緩刑宣告還可以參選後,當時民進黨群起攻之罵得多難聽,怎麼等到民進黨自己自家立委涉及暴力毆人時,涉案的立委自己提出緩刑也可以繼續參選,就180度轉彎說這修法好棒?他批評,民進黨不要自己作賊喊抓賊,真的因人設事,自己涉案自己提案幫自己解套的正是民進黨。柯文哲則提到,黃國昌很客氣,都不會說這是「林淑芬條款」。他提到,網路上還寫「暴力芬條款」。針對這次修法,他看過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的說明,如果認為2年以下判緩刑的人,可以有參選資格,那為什麼判6個月以下易服勞動的不能參選,這沒有道理。這是很純粹的科學基礎,也是很清楚的邏輯,所以,這應該正名叫「林淑芬條款」。柯文哲回應《選罷法》修法爭議,反嗆外界應將其正名為「林淑芬條款」。(圖/周志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