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
」 比例原則 京華城 北檢 柯文哲 檢察官
舊案重提慘遭禁標3年!大同一度重摔綠燈 公司:尋求行政救濟
大同(2371)因14年前兩件政府標案,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處以停權3年的懲處,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儘管公司強調「影響可控」,利空飛來,今(16)日股價重挫,盤中一度摔入跌停板,至40.15元,隨後在連續買單推動下打開跌停,終場收在41元,下跌3.6元,跌幅8.07%。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申訴審議判斷書顯示,大同在2009年承接內政部移民署的「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以及2010年的「陸客來台線上申請平台及入出國通關查驗系統委外建置案」,被認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最終遭處停權3年。大同公司昨日晚間召開重訊記者會,策略長丁爾昆說明,兩標案早已驗收結案,將主張移民署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循過往成功案例尋求行政救濟,停權處分僅影響電力事業群投標公共領域權利,將加強民營業務拓展,並擴大海外市場及轉投資業務。他強調,根據公司過往資料分析,台灣公共標案金額約占電力事業群總營收的50%,但公司目前整體營運及財務狀況均正常穩定,在手訂單總額約210億元,訂單能見度已達2027年,評估此次停權對集團整體財務業務的影響仍在可控制範圍內。丁爾昆表示,大同公司已擬定應對策略,將更積極加強民營企業業務的拓展,同時大力發展海外市場,特別是美國、日本及中東等已有生產與銷售據點的區域。大同昨日收在44.6元,今日以40.15元跳空開低,一度下挫至跌停價40.15元,隨後跌停打開,終場跌幅8.07%,成交量為92701張。

剴剴案惡保母姊妹遭判重刑 法院裁定「續延押2月」解除禁見
台北市一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劉姓保母姊妹聯手虐死,引發全台震撼。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於5月13日對此案一審宣判,判處主嫌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名被告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兩人均可上訴。而合議庭認為2姊妹被判重刑有逃亡動機,裁定2人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不過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法院指出,劉氏姊妹共同對兒童實施凌虐並致死,構成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罪行重大。因兩人已遭重刑宣判,恐有畏罪潛逃之虞,加上家人多居住海外,具備逃亡能力,因此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但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根據法院合議庭說明,劉彩萱雖於審理期間承認部分犯行,但初期陳述避重就輕;劉若琳亦坦承案發後刪除對話紀錄,足見兩人有規避訴追可能。考量羈押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與司法程序的必要性,法庭認為延押符合比例原則。案情回顧,2023年間,劉彩萱與劉若琳在照護1歲男童剴剴期間,長期對其施以暴力及虐待,包括毆打、裸體罰站、將身體塞入水桶等,甚至每日僅以裝有蟑螂的紙杯餵食一次,導致剴剴短短三個月內身心受創、送醫不治。檢方起訴指出,兩人涉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罪嫌重大。本案由台北地方法院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歷時13個工作日,由6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創下新制度實施以來最長開庭紀錄。剴剴家屬對於判決表達遺憾,認為劉若琳刑期過輕,「她們涉案程度差不多,只是檢方沒有掌握到更多證據」,更表示對於不能判處死刑深感無奈。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表示,雖無法回應社會對死刑的期待,但對於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已是法律容許下的最重刑度,感謝國民法官的審慎裁決,「至少能保障她不再重返社會、重蹈覆轍。」至於後續的求償事宜,律師將與家屬進一步討論。

新北女檢座捲88會館案! 涉助洗錢大亨郭哲敏潛逃遭彈劾下場曝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涉嫌出入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並且接受無償招待,甚至還指示放行郭哲敏導致其潛逃國外,王涂芝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可上訴。王涂芝日前遭彈劾,曾出入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經查後發現其出入之招待所竟為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而郭哲敏洗錢案由王涂芝指揮偵辦,且王涂芝於2022年認定郭哲敏有逃亡、串供之餘,故簽發拘票,函請移民署於郭哲敏等4名被告入出國時,暫時留置並通知刑事局執行拘提,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郭哲敏出境、出海。2022年9月22日,郭哲敏從洛杉磯入境,並於同年10月18日於紐約出境,10月23日再度自紐約入境,並於10月26日於新加坡出境。經行前旅客資訊系統得知郭哲敏即將入境以後,移民署將資訊告知刑事局聯絡人,原本應由刑事局執行拘提,但王涂芝卻下指示,表示暫不將郭哲敏拘提到案,同時告知移民署讓郭哲敏得正常通關入出境。10月26日郭哲敏於新加坡出境後,新北地檢署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並在2023年8月10日由法務部調查局、刑事局、航空警察局、移民署、外交部駐泰代表處等機關共同協力,將郭哲敏自泰國押回國歸案。監察院指出,王涂芝在該案偵查初期,已認定郭哲敏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的具體事證,並審酌有拘提之必要而簽發拘票,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出境、出海,但卻又仍任由郭正常通關,明顯有重大違失。王涂芝經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進行審理。王涂芝也在行政調查過程中,主動坦承曾前往88會館,並說明亦有至睿森銀樓地下室接受招待,自行簽請迴避郭哲敏刑事案件的承辦,無隱瞞之情。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現有事證無法斷定王涂芝有包庇郭哲敏之舉,但因她2度至私人招待所受招待,以及開立拘票有違比例原則等,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後,職務法庭認為,王涂芝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而應予汰除的程度,施以罰其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的懲戒處分,應足以產生警惕效果。對此,王涂芝也做出回應,她先是感謝懲戒委員會還他清白,釐清其並無縱放,並肯定她過往對於工作的認真與投入。但她也表示很遺憾即便自己在本案扣得了史上最高的2.4億元仍需要面臨罰俸。

回頭太難2/領銜罷免如搭「失速列車」 學者立委齊籲檢討《選罷法》防民主暴衝
「大罷免潮」喧騰多時方興未艾,截至4月28日已有49位朝野區域立委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然而《選罷法》對「罷免」活動設計卻漏洞百出,立委與學者紛紛疾呼修法,否則一波波司法戰之下如同寒蟬效應沒收公民權「誰敢再提罷免」? 第11屆立委「三黨不過半」,自2024年就任以來就喧囂異常,也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其中在野的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法觸動民進黨敏感神經,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因而在年初召開記者會,痛批在野黨擾亂國會,「泛藍41區立委應該全部罷掉」,被外界視為執政黨正式為罷免「開槍」。 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也不甘示弱,在年初黨團大會上,由資深立委賴士葆帶頭叫陣,黨團決議對民進黨「全面開戰」,38位綠營區域立委「一個都不可少」,也正式啟動罷免雙方駁火,接下來從罷免涉及「死亡連署」等不實樣態,更驚動各地檢察署大動作調查,全台多數國民地方黨部幾乎被「抄」了一輪,指標性的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更被裁定羈押禁見身陷囹圄。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中)被控操盤罷免綠營立委案涉犯「死亡連署」偽造文書案,如今身陷牢獄,學者憂心此舉恐令被罷免者更恣意妄為。(圖/趙世勳攝) 曾任立委的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張其祿就批評,儘管「選舉」與「罷免」都是公民基本權利,但《選罷法》卻對「罷免」處處掣肘。他舉例,以發起人來說,除了政黨之外,就只能以一名自然人身分啟動罷免連署,而政黨往往為了自清,即使在背後運籌帷幄,檯面上也只會拉一名「魁儡」自然人出來領銜,所有發文宣、借場地、辦活動都得由一人扛,且因《政黨法》與《政治獻金法》規定,自然人提起罷免行為不能進行募款,罷免根本寸步難行。 張其祿進一步直言,領銜人除了煩惱活動財源與人力,只要涉有不實連署,刑事問題更是扯個沒完,「行使公民權搞到抓去關」恐怕將引發寒蟬效應,未來要提罷免是難上加難,對民主社會絕非好事。 第一線衝刺罷免的前「拔羅波」團體召集人吳柏瑋則說,《選罷法》是早該修正,如果能適度放寬罷免案「第一階段」成案後,罷免團體能在法律上成立政團,即使是臨時任務性編組也無所謂,至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讓內部組織法制化,進一步修《政治獻金法》也更有底氣,以法人身分接受捐款,罷免活動後的監察院財產申報也更有依據,否則「錢捐給我吳柏瑋我也不敢收啊」他直言。 出身東吳政治系教授的立委劉書彬則指出,儘管罷免案部分連署公民是衝著信任「領銜人」而來,要卸職「下車」設有其門檻不無道理,但來自民間的領銜人比起選區大立委,根本是「小蝦米對上大鯨魚」她認為這樣苛求不符比例原則,《選罷法》確實該檢討。 而對於現行罷免活動不能收「政治獻金」挨批寸步難行,劉書彬直言《政治獻金法》有漏洞,因為第二條略以,「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但是《政黨法》與《選罷法》卡住罷免活動成立政團的契機,若只捐給一個無名小卒自然人「你怎麼知道他會不會捲款潛逃」她直言徵信問題又將橫生枝節。立委劉書彬認為要求罷免案領銜人獨扛文宣發放、連署查核的刑責,對比高高在上的立委是「小蝦米對大鯨魚」,不成比例顯然該檢討《選罷法》了。(圖/黃鵬杰攝) 劉書彬也提醒,罷免案本質是「拉人下台」,目的本身就非國家鼓勵的常態,且不像選舉一票有新台幣30元補助款,政黨衝破門檻還另有每年運營補助,若真的讓罷免收政治獻金,選後還得面臨監察院政治獻金申報,這些都不是一時半刻能解決。 劉書彬預告,將與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商討,或許先針對《選罷法》對罷免領銜人成立政團等問題,充分討論並視情況看要不要開公聽會凝聚共識,否則罷免制度像煞車失靈的「失速列車」,把民主帶向暴衝。

遭投訴「有沉澱物」…蘋菓西打遭令全面下架 公司興訟請求撤處分敗訴
台灣老牌食品廠「大西洋飲料」旗下知名飲料蘋菓西打,2023年因被檢舉出現不明沉澱物,遭衛生單位限期下架回收銷毀。該公司主張短期間倉促將產品下架,造成鉅額損失違反比例原則,為此興訴請求撤銷處分。日前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敗訴,案件仍可上訴。事件源於2023年,有民眾檢舉在購買的蘋菓西打內出現不明沉澱物,遭桃園市衛生局在4月21日赴廠房稽查,現場發現沉澱物、生產製程缺失,因此命有疑慮產線停止作業並限期改善;針對已出貨銷售的成品下架回收部分,移請總公司所轄的衛生局(新北市衛生局)辦理。之後,新北衛生局又針對「蘋菓西打」系列產品,派員查核13家下游通路,其中8家共抽驗11件系列產品,檢驗結果報告皆有檢出白色沉澱物,疑似酵母菌體型態。為避免有異常產品流入市面,演變成大規模食安事件,便要求大西洋公司下架回收所有批號的產品並銷毀。大西洋飲料公司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被要求倉促將產品全面下架,造成公司鉅額損失,違反比例原則。而且公司自行在通路抽驗產品時,並無發現沉澱物或混濁,送驗報告在菌類、微生物等檢驗均呈現陰性,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新北市衛生局抽驗產品均以黏貼封條,放置在採檢箱時溫度,以及送至衛生局檢測時溫度相同,檢驗產品同一,並無受溫度改變而影響狀態;且衛生局使用直接觀察、鏡檢鑑別的檢驗方法符合規定,新北市政府以原處分令限期下架回收及提具銷毀計畫書,並無違誤。另一方面,大西洋飲料公司雖自行送驗產品且未見白色沉澱物及菌類、微生物,但因該批刺產品本就與新北市府抽驗樣品不同,無法判定其結果對於大西洋飲料公司有利。此外,大西洋飲料公司違反食安法案件已有前例,其2000ml蘋菓西打產品自2018年6月起,陸續接獲大量消費者客訴產品變質,卻仍持續產製並將已變質產品對外銷售,導致多人腹瀉;經查為生產線遭污染並孳生酵母菌等,導致產品變質,時任總經理孫幼英遭判刑6月確定。法院指出,本件為消費者先後向桃園市衛生局、新北市衛生局通報產品變質及沉澱,衛生局執行稽查並抽驗。新北市政府審酌產品販售層面廣泛、數量眾多,且前有違反食安法情事,造成民眾恐慌,以原處分令限期下架回收及提具銷毀計畫書並無裁量瑕疵或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判決大西洋飲料公司敗訴,可上訴。

王大陸傷人案「動用人脈查個資」 跑車小開、四海幫堂主交保
藝人王大陸去年因處理女友闕沐軒被潘姓男子詐騙以及不滿Uber司機態度找人「教訓」兩件事情,請託富二代友人游翔閔居中牽線找上四海幫海鷹堂堂主陳子俊違法查個資、教唆打司機,又再為找以陳志明為首的兵役集團逃兵卻被騙,再請託游翔閔居中牽線台北市刑大代理隊長劉居榮協助調查個資。新北地檢署1日偵結,依個資法等罪起訴王等6人。稍早新北地方法院開移審庭訊問此案唯二在押的游翔閔與陳子俊,開庭時法官問游翔閔可以拿多少錢當保金,游翔閔開口就喊「200萬」,顯見財力雄厚,嚇得法官連忙向他確認「確定籌得出來嗎」。經法官訊問後,認為二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2人涉案情節與比例原則,諭知游翔閔200萬、陳子俊1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游翔閔稍早和陳子俊一起辦保離開地院,兩人都胖了一圈,游翔閔戴著口罩和黑框眼鏡,身穿鐵灰色長袖大學T和黑色棉長褲,腳踏台灣特產藍白拖鞋,縮肩快步閃避,全然已無昔日和知名藝人林千又交往時的帥氣多金貴公子哥形象,比較像宅男,讓記者一度認不出來。(圖/中國時報記者柯毓庭攝)游翔閔稍早和陳子俊一起辦保離開地院,兩人都胖了一圈,游翔閔戴著口罩和黑框眼鏡,身穿鐵灰色長袖大學T和黑色棉長褲,腳踏台灣特產藍白拖鞋,縮肩快步閃避,全然已無昔日和知名藝人林千又交往時的帥氣多金貴公子哥形象,比較像宅男,讓記者一度認不出來。檢方調查,王大陸去年4月不滿Uber司機服務態度,又在去年底因闕沐軒在「17直播」當直播主時被潘姓男子詐騙,陸續向游翔閔求助,游居中請託陳子俊協助教唆小弟毆打司機,另違法查找潘的個資與其親友個資。今年2月13日,王大陸再因不滿逃兵役集團拿360萬後失聯,請託游翔閔帶著他到劉居榮辦公室「假報案真查個資」,劉居榮事後還邀功「專業吧」、「沒給你漏氣」。檢方指出,王大陸與游翔閔、闕沐軒、陳子俊等人所為違反個資法,依法起訴並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劉居榮部分,檢方認為他偵查中還辯稱是誤傳,事後還傳送訊息給游翔閔要他在長官面前多加讚揚,依洩密罪起訴。傷害部則因王大陸與被害人和解撤告,不起訴處分。

國教角落2/主管領導無方坐視校內霸凌 耗盡年輕人執教熱情卻苦了下一代
不少縣市政府為節省人事經費,國中小教師「遇缺」改採代理、代課教師上場,這些每年一聘的「打工仔」立足點低,且在許多學校主管領導無方時,代理代課教師往往遭壓榨,兼任行政職還領不到基本薪資,熱情被耗盡不願再執教,最後什麼「拐瓜裂棗」都能站上講台,「這樣的教育輪迴正在荼毒你的孩子」。 在新北市擔任多年代理、代課教師的祐安(化名)拿出薪資單說,自己每週18堂課,每月竟只實領新台幣2.5萬元,就是條件較好的「代理」缺已被瓜分,自己只能撿「鐘點仔」擔任代課老師,但出題、改作業等工作照樣得扛,他的另名代課教師的同學還被拗「帶學生比賽」,寒暑假忙了老半天,最後學生風光得獎,學校卻讓不用出力的資深正式老師掛名指導、受獎,這是哪門子道理。 CTWant調查,由於正式教師的薪酬、退休待遇都是明文規定,一旦聘用則國家得「養你一輩子」,不只在職期依年資每年調薪,退休後還得扛月退俸,財源困窘的地方政府紛紛在員額編制上動歪腦筋,不少縣市正式老師「退3個補1個」,其餘人力則聘用大多一年一聘的「代理老師」來應急,約滿1年後就可「趕人」,連資遣費都省了。 近一步調查發現,國中小「代理」和「代課」老師都需經過公開甄選,「代理」有月薪底氣,大學畢業、具教師證者實領大約4.5萬元,從今年8月1日起全台更開始「敘薪」,依照年資享有晉級;「代課」老師則是「秤斤論兩」上多少領多少,國小一堂360元、國中一堂378元,若以國中基本鐘點每周18堂課計算,代課老師只能實領約2.5萬,月薪不僅比代理「腰斬」,相較動輒8、9萬的資深正式老師薪俸,更是望塵莫及。 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就批評,代理教師敘薪本就是各縣市該做的,行政怠惰多年還敢「喪事喜辦」以為是大的恩惠,甚至有長官喊出既然代理教師有了敘薪,那麼行政等業務就堂而皇之地甩給代理老師,實在欺人太甚。代課的打工仔更可憐,不少正式教師不用帶學生練習才藝,丟給代課教師負責教導、編寫課程、參賽,學校獲獎就把他們當「免洗筷」,功勞全歸正式教師。新北市幅員遼闊,不同類科的國中學生技藝競賽往往需南征北討,也苦了帶隊老師,其中路程的安全,更時常令人捏把冷汗。(圖/讀者提供) 黃湘仙舉例,教育部《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中明定,如果整學期兼課的鐘點老師,其實可以領相當5.5個月、22周的鐘點薪水,但像新北市等縣市苛刻異常,另訂規定稱只能「從開學當周算到結業式當周」,直接跟教育部法規「對著幹」,就是為了省幾千元鐘點費,「官員沒有瀆職嗎?」她批評實在可悲。 全國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發現,不少學校大量進用代理代課教師後,許多原本屬於正規教師的出題、寫計畫全推給代理代課老師執行,沈重的業務海量業務嚇跑了這些人。(圖/周志龍攝) 一名教育學者就直言,軍公教警都有行政業務,所以才有兼任行政的問題,以比例原則和嫻熟度論,當然是正職者來兼任,怎麼可能是由薪酬低的打工仔來接手,高薪者卻一邊納涼去,這種「資深者拗資淺者」的扭曲生態就是另一種職場霸凌,難怪年輕人對代理代課工作心灰意冷,「劣幣驅逐良幣」最後受害的還是學生。台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陳延興則認為,要維持教學品質,別「嚇跑」代理、代課教師,第一步「行政減量」勢在必行,如果真的有不少專案業務,各縣市政府可以考慮以「顧問」形式,找回不少經歷豐富的退休行政老師處理,這些專案要出個幾千元其實並不難,除了讓學校行政減量,「老師傅」重返職場也能薪火相傳,教育才能走得久。

憂司法淪執政者工具 蔣萬安:26日上凱道喊心聲
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表示,司法怎麼做民眾都在看,如今司法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感覺已成為執政者的工具,希望26日全民站出來,響應國民黨上凱達格蘭大道表達「反綠共、戰獨裁」訴求。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被控「死亡連署」台北市民進黨籍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涉嫌偽造文書,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約談主委黃呂錦茹等市黨部幹部並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黃呂錦茹18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檢方抗告成功,無保請回被台北高等法院24日裁定發回,25日下午1時許遭台北地院再開羈押庭後,逆轉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當日下午3點10分雙手上銬步入警備車,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台北市長蔣萬安(中灰衣者)直言不少民眾已認定司法變成執政者的工具。(圖/劉耿豪攝)台北地院書面指出,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的全部證據資料研判,如今狀況已與19日聲押時有別,認定黃姓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0條與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由於犯罪嫌疑重大,且足認黃呂錦茹恐有勾串共犯與滅證之虞。北院進一步指出,經斟酌比例原則後,為了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的順利進行,研判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強制處分已不足以替代羈押,因此認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自即日起羈押黃呂錦茹2個月,並禁止接見和通信。對此,曾在17日台北地檢署外聲援黃呂錦茹的蔣萬安在25日下午「道安會報」中聞訊表示,民眾對於司法的公信力已打上問號且非常憂心,感覺現在的司法恐怕已經成為執政者的工具,值此司法問題橫生之際,大家26日更要站出來,讓執政者知道民眾的聲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快訊/黃呂錦茹遭羈押禁見 上囚車畫面曝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並在稍早3時許上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黃呂錦茹逆轉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曝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稍早北院裁定出爐,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對此,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元祖食品創辦人張秀琬擅闖前媳婦家! 遭判拘役30天定讞
元祖食品前少奶奶安晨妤2019年與二少東張劭緯離婚,指控前婆婆、元祖創辦人張秀琬擅闖她住處,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女不思循正當途徑解決家事紛爭,進入住宅後,經安多次向其表達退去後仍執意留滯其內,顯未尊重對方的居住領域之權限及安寧,所為誠屬不該,駁回檢方上訴,將張女依犯留滯住宅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張女被起訴,開啟安女的住宅大門後進入,因安女不願張繼續停留在本案住宅,因而多次要求張立即退去,張執意滯留在本案住宅內不願離去,後來安女報警處理,經警據報到場處理,張女才離去,而共滯留在住宅內約10分鐘。一審將張女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檢察官依安女請求提起上訴,指責張女為元祖食品之創辦人,社會知名人士,張矢口否認犯行,並未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所受損害,實難認張女犯後態度良好,量刑拘役30日實屬過輕,不足以達到懲戒之效,而未能罰當其罪,且未合於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難收警懲矯治之效,自難認原判決妥適。二審高院認為,原判決認為張女未尊重告訴人對其居住領域之權限及安寧,所為誠屬不該,兼衡張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自陳之智識程度等,量處拘役30日,量定之刑罰,並未逾越法定刑度,亦無失出失入之情事,難認原審有何濫用量刑職權、量刑失衡之情形,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審此部分量刑過輕,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辦藍不辦綠?葛如鈞痛批邏輯死亡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為抗議檢調偵辦罷免「死亡連署疑案」辦藍不辦綠,還羈押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接連在昨日、今日下達藍軍動員令,到北檢、北院前抗議, 但卻有綠委否認檢調沒有辦藍不不辦綠,是因藍綠發起罷免的死亡連署人數比例不同,檢調查案強度才不同。但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對綠委的說法無法苟同,他指出,綠營所謂「死亡連署人數」比例不同說法,邏輯問題嚴重,其實只要將「死亡連署人數比例不同」這句話的主詞,「死亡連署」換成「me too」(譴責性侵、性騷擾犯的行為),民眾就能清楚分辨問題何在?他解釋,難道可因為涉嫌施性侵、性騷者犯案件數的多寡,作為決定要不要辦涉案人的標準?綠營該說法非常瘋狂,更別說「罷韓」當時,就有非常多的死亡連署,退一萬步說,死亡連署應是任誰發起罷免連署,都可能遇到的問題,但檢調現在卻只大動作偵辦藍營對罷免綠委發動的連署。葛如鈞分析,固然偽造文書也是犯罪的一種、理應勿枉勿縱,但要弄到對在野黨全面抄家,而且每個藍營地方黨部都被搜索,會不會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難道檢調過去都是這樣辦偽造文書案件嗎?葛如鈞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形容,檢調目前偵辦罷免死亡連署採取的行動,就是「大砲打小鳥」「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那麼,誰是真正的「沛公」?他感嘆就是台灣的民主,賴清德總統面對內憂外患,很擔心自己被內部人鬥爭,因此先鬥在野黨,轉移焦點,才會把台灣搞得烏煙瘴氣。對於朱立倫昨晚率藍營民代到北檢前靜坐抗議,葛如鈞說他認為是「師出有名」,因為國民黨必須表達對檢調作法的嚴重抗議。他同時表示,一個想要極權統治的政府,想做的任何事都可以找出理由與藉口,都能找到法律條文支撐其作為,若找不到,最終還可以使出「時空環境不同之術」,宣稱「以前如何如何,現在是如何如何,所以過去現在作法才不同」。他也因此呼籲全民,必須回歸到良知與正常判斷的「初心」,想想當一個強調「民主、進步價值」的執政黨,卻是要罷免掉在野黨全部的民選立委,這在民主國家出現,很合理嗎?更別說,執政黨還透過檢調,找各種理由搜索在野黨地方黨部。試問,今天若將「執政黨搜索在野黨部」的主詞,代換成任何一個除了「民進黨」以外的政黨,民眾會不會還以為這應該是發生在北韓,或者其他的極權統治國家的情況?而且,只要在野黨抗議,綠營側翼就「跳起來」痛批在野黨違法集會遊行、違法抗議「非常糟糕」,就是犯罪,這豈不很怪?很多外國友人看到民進黨這樣做,也不禁問他「你們台灣不是已過了這樣的時期(指邁向民主化),怎麼執政黨還會要罷免全部的在野黨國會議員?」。

建「台版N號房」逼86少女拍裸照、吃穢物 主謀自稱「已社死」求交保遭駁回
2023年底,台灣偵破「台版N號房」事件,台中地檢署起訴自稱「台蘿教主」的陳姓、潘姓主嫌等6男。他們透過網路社群傳播,以「送蘋果手機」、「拍照就能賺錢」等話術,誘騙86名未成年少女自拍性影像,並將其畫面上傳網路社群營利,3個月內獲利800多萬元。其中潘姓主嫌一審遭判6年,日前潘男向法官求情,主張自己案發後,所有個資都被公開在網路上,已經「社會性死亡」,請求交保,但遭高院二審駁回,可抗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2023年底偵辦全台3大平台散布群組「台版N號房」網站、「創意私房」論壇及「SCP」等犯罪集團,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潘等6人,求刑7至30年不等。根據檢警調查,36歲潘男與37歲陳姓男子在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簡稱TG)創設「SCP」等社群交流性影片,對外自稱模仿韓國「N號房」,並吸收張姓、劉姓、蘇姓及李姓等4名男子加入。該群組採「會員分級制」,成員則透過網路誘拐全台逾86名少女自拍性影像,之後又以前述影像恐嚇、凌虐少女自拍自慰、吃穢物、以異物插下體等畫面出售給會員。檢警發現,該集團被害少女遍布全台,年齡介於9歲至17歲間,受害人數高達86人。而6名惡狼則透過網路社群販售少女猥褻影像,在短短3個月內獲利超過800萬元。潘男遭判6年徒刑後遭羈押至今,但他向法官求情表示,在媒體報導下,他的名字、公司及住居所都被公開,已是「社會性死亡」。而他在案發前擔任遊戲公司負責人,負責規劃、開發及運籌遊戲,被逮當天在工作室沒有任何反抗,也沒有任何資源、管道可以逃亡。自己願意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定期向派出所報到,希望能准予交保。台中高分院二審時指出,潘男此前被依組織、兒少性剝削等32罪判刑6年,犯罪情狀不輕,一審判處刑期非短,依一般人合理判斷應認他有逃亡之虞。此外,潘男犯行戕害少年身心發展甚巨,考量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仍認有羈押必要,認為潘男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繼續羈押。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民眾被誤列詐騙帳戶影響生計 議員籲警方設申訴窗口
詐騙事件頻傳,台北市議員耿葳接獲多起民眾陳情,因金流被誤列詐騙帳戶,資金無預警遭凍結,後續雖解除仍被銀行註記帳號曾有異常,影響信用、無法申請信用卡,衝擊生計,耿葳要求北市警察局設立「申訴窗口」,公開誤列警示帳戶件數與處理時效。警局回應,將建議金管會了解銀行實務作法,並可參酌警方解除通報原因,避免警示紀錄留存信用評等資料。1名做生意民眾向耿葳陳情,擁有3個帳戶,分屬2家銀行且有金流往來,警方追查人頭帳戶金流至第7層到第9層,發現竟與其中1個帳戶有關聯,通知銀行列為警示帳戶,銀行隨即無預警凍結所有帳戶並停用信用卡。耿葳表示,台北市去年有1萬8132件被列為警示帳戶,其中有78.9%被解除,遭警示帳戶可能只有數百元或千元金流,但要歷經數月偵查,確定與詐騙無關才會解除警示,解除後還會被註記帳戶曾有異常,導致帳戶所有人信用狀況不佳、無法申請信用卡,嚴重影響生計。她要求警局應向警政署、金管會反應金流追查層數過深、無比例原則,在無罪推定下不應凍結帳戶,建立更精準金流風險模型,也讓基層員警減少不必要的公文往返。警局回應,若經認定屬無必要警示,已與金融機構建立聯繫管道,協助民眾釐清並加速帳戶恢復,也會建議金管會了解各金融機構實務作法,可參酌警方提供解除通報原因,避免逕自將警示紀錄留存於信用評等資料中,以維護民眾權益。警局也說,已加強第一線同仁對多層帳戶聯防通報案件研判,如果經調查確認無繼續警示必要將即時解除,兼顧被害人與帳戶所有人雙方權益,落實打詐與程序正義。

誤列警示帳戶害慘民眾!遭凍結又信用破產 議員耿葳籲設申訴窗口
詐騙案件頻傳,北市議員耿葳收到民眾陳情,因被列入詐騙集團金流,無預警被凍結帳戶,後確認與人頭帳戶無關、解除凍結帳戶後,卻被銀行註記帳號曾有異常狀況,導致民眾信用不佳、無法申請信用卡,影響生計。耿葳建議北市警局成立「申訴窗口」並公開處理時效。警察局表示,將建議金管會了解各金融機構實務作法,參酌警方提供解除通報原因作處理依據。耿葳指出,陳情民眾本身是自營生意業者,有3個銀行帳戶、分屬2家銀行,3個帳戶彼此都有金流,警方追查人頭帳戶金流時,回溯到人頭帳戶第7層的金流,查到陳情民眾其一帳戶曾有過金流,也因金流去向連帶另外2個帳戶回溯在第8層、第9層,警方行文給陳情民眾帳戶所屬銀行,將其列為警示帳戶,銀行無預警將陳情民眾所有帳戶凍結,連帶信用卡也一併停用。耿葳表示,台北市2024年被列為警示帳戶有1萬8132件,但帳戶解除列管比例高達78.9%。被列為警示帳戶有可能只有數百元或千元金流,歷經數月偵查確定與詐騙無關,銀行雖然解除警示帳戶,卻特別註記帳戶曾有異常狀況,導致帳戶所有人信用狀況不佳,信用額度縮減或是無法申請信用卡,造成無辜的民眾也成詐騙案件的受害者,生計和個人信用深受影響。耿葳建議,北市警局應向警政署、金管會反應「金流追查層數過深、「無比例原則」、「無罪推定下不應凍結帳戶」,建立更精準的金流風險模型,也讓基層員警減少不必要的公文往返。同時成立「誤列警示帳戶處理聯繫窗口」或「緊急協調小組」,讓受害民眾能快速提出申訴與復原帳戶使用,也應公開統計誤列警示帳戶件數與處理時效,督促警察局定期揭露誤列統計與解列進度,提高行政透明並壓力迫使系統修正。針對解除警示帳戶處理機制,警察局回應,若經認定屬無必要警示情形,已與金融機構建立聯繫管道,協助民眾釐清並加速帳戶恢復程序。會建議金管會了解各金融機構實務作法,可參酌警方提供解除通報原因,如司法程序終結、商業糾紛、帳戶遭冒(利)用等作為處理依據,避免逕自將警示紀錄留存於信用評等資料中,以維護民眾權益。警察局也說,已加強第一線同仁對多層帳戶聯防通報案件研判,倘經調查確認無繼續警示必要,將即時辦理解除,兼顧被害人與帳戶所有人之雙方權益,落實打詐與程序正義並重。

被害女申訴性騷反遭系統性報復 監院要求行政院改進
行政院參事吳武泰在擔任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主任期間,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出入不當場所及酒後行為失檢,又有性騷擾的違失,上個月遭監察院彈劾。監察院昨(15)日公布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的調查報告,指出被害女子對吳武泰的行為提出申訴後,遭受諸多不利對待,女子裝設監視設備自保,卻遭爆料使用大陸品牌監視設備,還以照片揭露其身分,年終考績被評列為乙等,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議通過3位監委提出的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確實檢討改進。調查報告指出,遭騷擾的甲女、乙女在2023年9月18日對吳武泰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單位部分人員認為被害人「小題大作」、「故意陷害」、「事發當時應該大叫」、「為何當時沒有拒絕、為何事後申訴」等,形成檢討被害人的職場不友善環境,讓乙女必須裝設監視設備自保,卻又遭爆料媒體披露行政院辦公室出現大陸品牌監視設備,揭露之照片足以辨識乙女身分,致傷害擴大。監委調查,乙女提出性騷擾申訴後,2023年的考績被新到任不足1個月的主管,以「工作態度及團隊紀律」不符合為由評列乙等,又有乙女工作團隊異動、推動業務被孤立等情形。監委指出,行政院處理吳武泰性騷擾案件,雖有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及加強性別平等之教育訓練,惟未能確保性騷擾被害人於申訴後,免受不當對待及不利處分,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行政院處理過程顯有不當,允宜檢討改善。調查報告指出,吳武泰擔任災防辦主任5年期間,多次接受災害防救受評單位飲宴招待,各地知悉其飲宴喜好後,演變成主動安排飲宴、續攤,甚至前往有女陪侍之場所,歪風漸長。行政院作為災害防救統籌指揮機關,應整肅風紀,強化自律自重,並加強政風查察及公務員倫理規範之訓練,避免類案再次發生。監委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認為,行政院對吳武泰之懲處,有欠公允之處。吳員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續攤、出入不正當場所及酒後行為失檢等,行政院記過2次、行政院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定吳員性騷擾事件成立,再記過1次。綜合吳員諸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雖已被調離原職,惟其職等、薪資及主管職務加給依舊,所受懲處已不符比例原則,詎行政院反以「112年度綜理災害防救辦公室業務,領導有方」,竟予以「嘉獎2次」,使其當年年終考績維持乙等,實難達懲處之效,允應檢討。

雙標?罷吳四騎士最高50萬交保 藍酸罷綠比當共諜下場還慘
國民黨青年軍「罷吳四騎士」與兩位罷免綠委領銜人,昨因涉嫌偽造連署書遭檢調約談,6人分別以20萬至50萬不等交保金交保,國民黨今天召開記者會,強烈批判司法進行政治迫害。國民黨強調,相對日前民進黨爆發共諜疑案,涉嫌從事共諜、販售國家機密的綠營助理20萬元交保金相比,「當共諜好便宜,罷綠委好嚴重」,完全沒想到在台灣,罷免民進黨立委的下場,居然比當共諜還更慘。推動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團體「罷吳四騎士」滿志剛、賴苡任、劉思吟、陳冠安以及罷團領銜人李孝亮、張克晉等6人,昨日突遭調查局搜索,並依偽造文書、違反個資等罪嫌,約談到案,經北檢漏夜複訊後,6人分別以20萬至50萬元交保。國民黨多位民代及發言人今天凌晨曾到台北地方法院前痛闢檢方政治迫害,要求法院迅速釋放罷雙吳的幾位領閒人及國民黨青年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也在法院前痛批,涉嫌當共諜的綠營助理20萬元就能交保,但罷免「雙吳」的發起人、領銜人說不定要被羈押禁見,令人感嘆「當共諜好便宜,罷綠委好嚴重」。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今天痛批,司法對藍綠雙標,民進黨政治辦案已經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不僅發起罷綠委的領銜人、年青人被檢調搜索帶走,甚至今天早上檢調還傳出,繼續約談國民黨板橋市黨部的人員,理由是要查罷免立委蘇巧慧的連署,國民黨也都已經派律師團提供被約談者必要協助。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總統賴清德的「司法東廠」,目標就是要全面殲滅在野黨,第一把刀卻是砍向藍營正義的年輕人,連他的辦公室主任陳冠安都逃不過,這些人不是貪污犯、殺人犯,詐欺犯,「檢調像打仗一樣、浩浩蕩蕩闖進家門,翻箱倒櫃大肆搜索,把人帶走,重金交保,真的有必要嗎?」。羅智強痛批,綠營助理涉嫌當匪諜出賣國家,都能用20萬交保,涉嫌偽造文書、連署罷免瑕疵的嫌疑人卻要20萬到50萬交保,這不就是民進黨赤裸裸的司法清算?今天是這些年輕人受罪,明天就可能是徐巧芯、王鴻薇、羅智強等藍委,再後面就可能是全台灣任何一位民眾。他說,賴清德政府正一步步運用司法封全民的嘴、割全民的喉,但他知道賴總統想什麼、民進黨在想什麼。羅智強說,賴總統的第一個目的,是要護航面對罷免的民進黨立委,連署瑕疵藍綠皆有,但只有罷綠的連署會被重辦,這就是政治迫害,就是要促使罷免吳沛憶、吳思瑤及所有綠委的二階連署通通過不了。至於第二個目的,就是要針對在野黨立委,因為他非常有把握,陳冠安並沒有參與連署活動,只是站出來聲援罷免雙吳、罷免民進黨立委,但居然被法院判以20萬交保,檢方已經涉嫌濫權訴追的責任。羅智強痛批,檢方為何堅持要押陳冠安的手機與電腦?所以,陳冠安與羅智強間的通聯記錄是否已經送到賴清德的辦公桌上?包括他將揭發弊案的許多資料、對抗民進黨司法暴政的所有想法,接下來他們可能就會串供,本來要被揭發弊案的單位可以趕快把資料燒一燒、藏一藏?羅智強沉痛指出,民進黨司法居然墮落到這種程度,拿弱勢、有理想的年輕人開刀,台灣還有民主是可言嗎?民進黨一心一意就是要把在野黨全部消滅,最可悲的是把司法當工廠、做工具來剿滅在野黨;他相信所有全國人民都會忍無可忍,他會站出來對抗到底,「民進黨、賴清德你們就放馬過來」。立委李彥秀則表示,民進黨發動全國性的罷免行動,動用的資源已經是全國性的大選舉,背後的金錢、人力到底哪裡來?對於青年人的反制,民進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動用司法檢調,以及抹黑、抹紅,打造麥卡錫的紅色恐慌,打造民進黨的獨裁帝國,清算在野黨,這就是民進黨真正的目的。她強調,反制罷免的青年人在街頭蒐集罷免連署資料,他們有什麼樣的能力做查核?查核的功能與責任難道不是地方選委會及中選會嗎?李彥秀痛批,民進黨用司法檢調「辦藍不辦綠」,辦的標準是不是合乎辦案的比例原則?相信大家都看在眼裡。從台南辦到花蓮,再辦到台北,以及現在正在偵辦的新北市罷免領銜人,綠色恐怖無所不在,將檢調當成綠色奪權的重要工具,嚴重傷害台灣司法,「今天我們不站出來,就是姑息民進黨明日的暴行」,全國國人一定要站出來,絕對不能姑息。立委徐巧芯則強調,這是場中華民國的保衛戰,全民還能不能有真正的民主?還能不能有真正的自由?還能不能有對於執政黨的制衡?至為關鍵,她指出,這些民主目標,已幾乎被民進黨的執政毀掉一大半,沒有殲滅在野黨們,民進黨是絕不罷休,民進黨這麼做,只是是為了讓大家感到害怕,尤其讓藍營的選民感到害怕。徐巧芯呼籲全民,「如果每一個人可以一起勇敢,而不是每一個人一起懦弱,我們才有可能在民主社會當中,保留下唯一倖存的一席之地」。她表示,如果所有人都感到害怕,不敢說話,不敢為青年人發聲,縱容著司法檢調作為民進黨政治攻防的工具,那受迫害的可能就是人民了。她強調,中華民國建國這麼多年,大家以為走到一個民主開放自由的社會,但在民進黨執政9年之後,就要把這一切的權力全部收回去。身為在野黨,永遠是拿雞蛋丟著這個高牆,但當丟雞蛋的人變得越來越少,這個城牆變得越來越厚的時候,所有人都將被囚禁在這個牢籠之中,這不是台灣民眾想要看到的未來,呼籲全民現在就要行動,就要保衛中華民國,請大家站出來一起保衛這個國家僅剩的自由。

反對以工資綁健保特約資格 立委籲暫緩《特管辦法》修訂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前研議《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提出健保「擇優特約」方案,計劃未來若診所、醫院醫事人員自己的健保投保金額未達最低工資的1.5到2倍,將不得申請為健合特約機構,立法委員賴惠員、王正旭、郭昱晴、林月琴今(14)日於立法院舉行「守護全民健保、特管辦法暫緩修訂」記者會,呼籲此案應暫緩推動,回歸專業與政策溝通。賴惠員表示,健保署欲透過健保特約機制推動醫事人員加薪,出發點值得肯定;但若以「不予特約」為手段、未兼顧城鄉差異與診所實務運作,恐淪為治標不治本,甚至動搖基層醫療穩定。根據衛福部資料,全台約有2萬4千家醫療院所,其中過半為診所,是高齡社會中長者就醫的第一線防線。以投保金額作為續約條件,將造成大批診所不符門檻,尤其偏鄉與中南部地區首當其衝,屆時勢將出現就醫斷鏈,危及全民健康。「我完全支持醫事人員合理待遇,但政策不能只用硬性指標管理,缺乏配套、缺乏彈性,最後反而會傷害我們要守護的醫療體系。」賴惠員強調,呼籲健保署應立即暫緩修法,廣納醫界與勞動團體意見後再行研擬。王正旭表示,將醫事人員薪資與健保特約掛鉤,涉及勞動契約、醫療政策與健保法規的交叉適用。若因人事結構或登記形式不符標準,即撤銷特約資格,可能產生重大法律風險。此修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執行上將產生法律爭議,應以醫療品質為核心,非以勞保資料為唯一指標。林月琴指出,健保制度的變革不能「先上車再補票」。政策若無試辦制度與細部配套,只會導致基層混亂。她呼籲健保署應建立明確影響評估機制,逐步推動政策轉型,而非倉促上路。郭昱晴指出,要求各類醫事人員薪資公開雖有助透明,但現行診所雇用型態多元,若不設合理例外或區分條件,反將產生誤傷,失去原政策初衷。她認為,相關政策應該針對醫療機構進行分級、類型化,以相應的條件做不同的規範,才不會令醫療機構無所適從。台南市醫師公會榮譽理事長陳相國指出,健保署若真要改善待遇,應與健保總額調整機制連動,而非片面加壓基層醫療體系。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顏鴻順表示,許多診所已面臨醫事人力短缺,若再適用上周提出的草案條件,部分醫療機構的成員將出現離職潮。他呼籲政府勿在醫界尚未準備好時強推政策,否則後果堪虞。桃園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吳家淦表示,健保署此次修法「混淆特約制度與勞動政策」,以健保制度懲罰醫療機構,是越權處置。他表示:「健保制度應鼓勵優化,而非以懲罰為手段。」健保署副署長陳亮妤回應,目前仍處討論階段,5月將辦理第二場次溝通會,預計6月預告修法。今天健保署已經收到醫界的聲音,也會將相關意見帶回署裡進行討論,草案內容必然會做相應的調整。

高雄碎屍魔延押2月!張介宗「看電視、聽廣播」蹲牢不無聊 鄰居活恐懼天天念佛號
犯下震驚全台「高雄碎屍案」的73歲老翁張介宗,涉嫌先後殺害71歲趙林氏婦人、74歲張姓婦人及自家的75歲黃姓兄嫂,還殘忍分屍並將遺體扔進前鎮運河,手段極其狠毒,張嫌遭逮後,儘管殺人鐵證擺在眼前,但他至今仍否認犯案。如今羈押期即將屆滿,高雄地院昨(27日)上午召開延押庭,裁定張介宗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然而,張介宗的看守所生活可說是不無聊,他不僅能讀報紙、聽收音機,甚至還能看電視。連月來,經檢警專案小組努力追查相關犯罪事證,案情總算逐漸明朗,檢警本月6日從看守所內再度借提張介宗,在長達逾8個小時的訊問過程中,儘管監視器、剪刀、凶器、屍塊DNA結果等關鍵性證物擺在眼前,但張嫌仍一如既往否認殺人,甚至一副「我不認罪又能奈我何」的囂張姿態,態度令人髮指。張介宗自2月6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羈押期將於4月6日屆滿2個月,高雄地院昨(27日)上午11時召開延押庭,裁定張介宗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至於張介宗能否保有閱聽權?法院認為,檢方需舉證被告有湮滅證據之虞,且符合比例原則才會准予禁止閱報、看電視,不過由於檢方所持理由與湮滅證據無關,因此駁回檢察官聲請。換句話說,張嫌依然能在看守所內閱讀報紙、看電視及收聽廣播,相較獄中的愜意生活,住戶們至今仍深受這樁喋血案影響,每每走到張介宗家門外,鄰居都要「念佛號」才敢經過,天天活在恐懼與不安中。

陸配武統言論案「擬研議立法管制」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政次徐錫祥26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提及陸配武統言論案,指有專家學者曾提出立專法或專罪規範意見,外界質疑法務部研議立法管制言論,法務部今以新聞稿澄清,指徐強調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在符合憲法規定時得以法律限制,並未表示研議立法管制言論。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徐次長針對陸配武統言論一案,明確回應言論自由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但此非無限上綱之絕對權利,依照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之自由權利,如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仍得以法律限制。徐次長在詢答過程中說明現行法已有相關處罰仇恨性言論及鼓吹戰爭言論之規定,是否應另訂處罰規定,須廣納各界意見,並未表示要立法管制言論。法務部對於是否就仇恨性言論、鼓吹戰爭性言論設處罰規定,曾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討論,會議多數意見傾向於專法規範較為周延,而非於刑法增列罪名處罰。且並不以刑責為限,基於刑罰最後手段性及謙抑性原則,亦可考慮以民事責任、行政罰或其他行政措施規範,或採先行政後刑罰之架構立法,並非必然須以刑罰為唯一制裁手段。此外,對於受規範之行為態樣、定義、保護範圍必須具體明確,法務部於聽取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前揭建議後,將納為評估立法政策方向之參考,並持續廣納各界看法,參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意旨,在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前提下,盤點現行法制並積極妥適研議,以兼顧保障言論自由,同時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