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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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虎科技控訴遭Cheap抹黑喊告!本人發聲反擊:避重就輕
百萬YouTuber「Cheap」近日於影片中大篇幅談及雷虎科技(8033),質疑該公司成為特定股東操作股價的工具,並提及前國票創投董事長陳冠如的績效表現,引發企業強烈反彈。雷虎科技於1月12日傍晚發布重大訊息聲明,痛批影片內容為惡意抹黑,並警告已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行為。同日晚間,國票金控(2889)亦發聲明澄清,強調公司財務穩健、營運正常。對此,律師林智群也狠酸「便宜哥有聲量後就開始飄了」。雷虎科技指出,公司近年大力投入無人機與無人艇的軍工技術研發,積極響應國防自主政策,並已通過多次國防部驗測,在國際展會中展現技術實力。聲明中強調,影片中僅以短期股價波動為依據評論公司,無視科技研發需長期投入,是對全體員工努力的嚴重傷害。公司法務部門已完整蒐證影片內容,預計提起「加重誹謗」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刑事訴訟,並保留民事求償權利。面對雷虎與國票金的連番聲明,Cheap隨即於PTT發文回應,直言官方回應「避重就輕」。他表示,影片評論的是併購失敗的結果,不是程序合法性問題。他指出,大都會人壽與安泰銀行併購案接連未果,使國票金失去擴張契機,而當時所提的「程序瑕疵」說法,已被法院判決推翻。針對國票金聲明中提到資金調度經董事會通過,Cheap回應稱,自己從未指控違法,而是指出「觀感難看」,並批評聲明迴避正面回應大股東未出資增資的問題。他認為對方未否認「用子公司減資」一事,顯示這項操作確實存在,並可能削弱子公司體質。至於陳冠如任內虧損與考績問題,Cheap強調相關數據皆來自重訊與媒體報導,並非憑空捏造,「難道檢討績效就是惡意抹黑?」此外,Cheap也提及自己在影片中曾肯定雷虎在軍工題材的表現,質疑公司為何將評論解讀為全面攻擊。最後,Cheap表示影片所有資訊皆引用自公開資料,包括財報與新聞,強調「其實真的沒講什麼」,呼籲觀眾可自行觀看影片內容判斷。
遭爆「穿薄紗騷擾學長」!陳匡怡喊告週刊 律師預言結局嘆:沉不住氣
曾被封為「台大五姬」之一的女星陳匡怡,2017年因健康因素淡出演藝圈,今年10月遭週刊爆料「半夜私訊轟炸」、「穿薄紗睡衣騷擾學長」等情節。對此,陳匡怡近日委託律師發出嚴正聲明,強調週刊報導內容均為虛構,要求立即下架相關報導並道歉,否則不排除提告。消息曝光後,有律師預言官司結局,直言「很好猜」。陳匡怡日前在臉書PO出聲明書,指控《鏡週刊》於第472期以「被爆半夜私訊轟炸」、「穿薄紗睡衣騷擾學長」等聳動標題及內容,未經查證即刊載涉及其之虛構情節,不僅未經本人同意即擅自使用肖像,更以惡意揣測、虛構情節之方式,誤導公眾視聽,已構成誹謗及妨害名譽等違法行為。她強調,「本人從未有過該報導所描述之行為,相關內容純屬捏造所為別有居心之荒謬指控,對本人極盡誹謗及侮辱之能事。已對本人身心造成莫大之傷害。此無中生有、全盤捏造詆毀、散布有關本人之不實事實,誹謗、抹黑、汙衊、造謠。顯係有心人士惡意中傷或媒體為求銷量而編造之不實訊息。」陳匡怡要求《鏡週刊》立即下架、收回該期不實報導,並於同一版面及官方網站刊登道歉啟事,同時停止一切侵害個人權益行為,「本人已委託律師進行法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以捍衛清白,絕不姑息媒體濫權及惡意誹謗之行為。」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預言後續發展,指接下來鏡週刊會開心地反擊,因為能創造獨家新聞及點閱數,「陳匡怡一看就是沉不住氣的人,會花錢請律師告。最後,陳匡怡會敗訴,花錢花時間又被法院認證又幫鏡週刊創造獨家新聞及點閱數」。他進一步說明,名人的案件往往涉及法律與公關,不能只思考法律層面,更要評估公關層面的利弊,更何況法律部分輸的機率很高時,更不該冒然提告,「就算要告,也不該是新聞過了二個多月後才告。這份『嚴正公開聲明書』對陳匡怡有害無益」。
台鐵座位抹糞!車廂座椅塗手印 賠償金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孫男稱身體不適,在車上忍不住排泄於褲內。(圖/台鐵提供)去年4月,台鐵公司305次自強號列車發生車廂遭塗抹穢物事件。列車於去年4月13日上午11時01分抵達終點台東站後,清潔人員整理車廂時,發現第1車廂多個座位枕巾遭人塗抹糞便,連地板也受到污染,隨即報案。鐵路警察局調查後,查出涉案者為59歲通緝犯孫姓男子,他到案後也坦承不諱。近日民事判決出爐,孫男應賠償台鐵新台幣18萬4115元。回顧整起事件,305次自強號列車去年4月13日抵達台東站後,清潔人員發現第1車廂的1、2、3、4、6、8、10、12及16號座位枕巾遭人塗抹糞便,地板也遭到污染。台鐵獲報後,隨即暫緩使用該節車廂,並安排列車入庫,進行全車清掃與消毒作業,同時更換座椅絨毛布及頭巾,以確保旅客健康與乘車安全。事後,台鐵台東機務段調閱車廂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提出毀損告訴,並著手估算相關損失。鐵路警察局追查後發現,事發當時該車廂內僅有1名乘客,鎖定59歲孫姓男子涉案。警方指出,孫男為竊盜通緝犯、居無定所,於去年4月15日將其查緝到案。孫男供稱,當時因身體不適,在車上忍不住排泄於褲內,因一時慌亂試圖擦拭乾淨,才會將糞便塗抹在座椅上,並非刻意破壞。台鐵後續依侵權行為提起民事求償,主張因孫男行為導致座位枕巾清洗後仍無法使用,且穢物橫跨多個座位,必須進行全車清潔、消毒,並更換座椅相關設備,支出費用共計新台幣18萬4115元。橋頭簡易庭審理指出,孫姓男子先前在台東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時,已坦承相關犯行,並經刑事判決認定成立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民事部分,孫男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法院審酌台鐵提出的車輛清潔報價單、座椅絨毛布與靠背布套報價單、決標公告及檢修工作分配表等證據,認定損失金額有所依據,判決孫男應賠償台鐵18萬4115元。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點名國民黨執政5縣市!沈富雄「預言2026結局」:可能全失守. 圍捕張文遭疑速度慢 前線警還原過程!「還是要繼續抓壞人」感動全網. 2縣市汽、機車注意!明年1/1起加嚴管制 違規最高罰6萬元
葛斯齊爆王定宇曖昧人妻遭告 對話截圖偽造仍獲不起訴
資深媒體人葛斯齊於去年11月7日晚間在臉書以直播、貼文等方式影射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定宇外遇人妻,更傳LINE「我想要妳」甚至還帶外遇對象去見前總統蔡英文,事後王定宇對葛斯齊提告民事求償180萬及刑事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12月17日)偵結刑事部份,認定罪嫌尚有不足不起訴,民事部份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根據起訴書,葛斯齊雖坦承有臉書貼文以及直播影片,但堅決否認犯行,稱2024年7月18日曾有粉絲與他見面,向他表示自己和王定宇很熟,並提供各種LINE對話截圖,葛斯齊當時也回想起王定宇台南服務處遭潑漆一事,便開始進行查證、比對王定宇LINE貼圖、頭貼以及臉書打卡時間後,才行刊登。事後北檢傳喚該名粉絲作證,對方表示自己有精神病史,長期服用身心科疾病藥物,對話截圖也是為迎合葛斯齊的八卦報導才加以製作,不過該名粉絲已將LINE對話紀錄以及製圖的軟體刪除,目前已無法透過鑑識技術確認,但依照現有情況及證據,採信證人所述。檢方認為,葛斯齊所述並非無憑無據,難認其有主觀上有明知不實故意散布之主觀惡意,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還肇逃遭判10年 主播爸淚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台中一名無照又酒駕的23歲洗車工人吳叡旻,在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騎機車跑外送的22歲陳姓醫學生,導致陳男身亡,台中地檢署求刑10年到11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0)日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對此,擔任體育主播的陳男父親淚訴,「只判10年根本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未來能修法提高酒駕刑期,後續也會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民事求償。回顧此案,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8日,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同事到汽車旅館聚會,再搭車前往KTV飲酒歡唱,共喝了至少18罐啤酒,並於凌晨3時42分搭計程車返回汽車旅館,無照駕駛Toyota Alphard廂型車準備返家。而在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陳姓醫學生,致陳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18處骨折,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吳叡旻肇事後開車逃逸並躲回家中,嚇得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友人勸說他投案,並於清晨5時許載著吳男到派出所投案,測得其酒測值為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嫌送辦。台中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移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於昨日(9日)開庭,公訴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求刑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叡旻雖一度肇逃,但還是有鼓起勇氣自首,因此應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2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合併應執行7年。經2日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早宣判,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面對判決結果,陳男父親無奈道「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判決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酒駕、無照、闖紅燈、肇事逃逸行為,最後只判了10年,雖然很感謝台中地檢署2位年輕有為檢察官的努力,但台灣法律對於酒駕肇事致死或酒駕的行為刑責實在太輕了,這樣的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社會也無法接受。陳男父親表示,開完庭從台中回台北的路上,他和天上的兒子說「為了幫你討公道,爸爸盡力了,不論結果如何,希望你都能安心的在另一個世界當快樂的小天使,我也很感謝這輩子能有你這麼乖又優秀的兒子」。陳男父親說,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改變社會必須從立法、修法開始,但是「包公辦案、懲奸除惡,也要給他尚方寶劍」,檢察官沒有尚方寶劍,就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法院也只能判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希望兒子的離開,能對社會發揮影響和價值,希望未來在酒駕這件事上,罰則可以提高,讓大家戒慎恐懼,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至於是否要繼續上訴,陳男父親坦言,國民法庭的特性很難改判,雖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怎麼走,也將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起民事求償,「一條22歲生命,優秀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可惡的肇事者卻只判10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報導預告李麗娟將被約談 黃國昌嗆已告《鏡週刊》:不容鼠輩亂國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9)日表示,針對《鏡週刊》報導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很可能近期將遭約談一案,簡直是「黨檢媒」一體再進化「宵小鼠輩禍亂國家」,自己已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不再隱忍。《鏡週刊》報導黃國昌疑似透過凱思國際支付薪資用以「養狗仔」跟監政敵,還指控李麗娟疑似為黃國昌操控的「人頭」負責人,資金來源則是黃國昌的妻妹高翬,今天更指近期檢方會約談李麗娟到案說明,多月來系列報導,直面黃國昌而來可謂風波不斷。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直斥《鏡週刊》關於自己與李麗娟的資金行為報導不實,已經提告。(圖/周志龍攝)黃國昌對此直斥,《鏡週刊》此舉是「黨檢媒」三位一體再度進化,根本不甩刑事訴訟偵查不公開準則,如今連檢方何時要約談哪些人都可以預告,《鏡週刊》簡直在幕後指揮。他感嘆,中央為打擊政敵不惜敗壞司法公信力「以鏡領檢」,也無怪乎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蕩然無存,更呼應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指控「檢察官是大罷免大失敗重要的因素」。黃國昌重申,對於《鏡週刊》持續冷飯熱炒與捏造不實報導,情節離奇一變再變,從原先指控涉及港資、陸資沒個下文,接著改抹黑黃國昌的姻親匯款成立凱思公司,金流沒個確定又改口「注資」、「臨櫃存入」,對象也是變來變去,胡亂波及無辜的人還涉及跟監偷拍未成年者,自己不會對此姑息,已提起有關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絕不容禍亂國家。※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忠誠福德祠深夜大火!竟是2名兒少玩火惹禍 廟燒成廢墟
台中市西區忠誠福德祠26日晚間驚傳火警,整間土地公廟幾乎被燒到精光,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14輛消防車、30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火勢於晚間10點51分完全撲滅。所幸無人傷亡,但廟內神像、倉庫雜物、紅燈籠全數焚毀,燒毀面積約10平方公尺,損失慘重。廟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肇禍者竟是就讀機構的兩名男童,其中一名已滿12歲,將依法函送少年法庭。廟方主委童來成表示,福德祠自民國87年建立以來,一直是地方信仰中心,此次火災對社區影響重大,原本希望了解原因,卻沒想到是孩童蓄意縱火。監視畫面顯示,兩名孩子在廟內玩火,發現火勢蔓延後便逃離現場。事件也引發社區強烈關注,當地里長趙瑞豐與多名志工均表示不解,質疑機構管理疏失:深夜10點多,兩名孩童竟能擅自外出,且大門疑似未妥善管制。更令人不滿的是,當廟方與警方要求機構負責人及監護人到場做筆錄時,對方態度消極,多次以「沒有發言權,要問社會局」回覆。警方指出,10歲男童依規定已通知教育局,另一名已滿12歲男童則依法函送少年法庭調查。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兩名孩子是其他縣市安置在台中私立機構的兒少保護個案,事件發生後,社工及機構人員全程陪同製作筆錄,並將檢討與加強安置兒少的法律知能及安全管理。目前,廟方尚未決定是否對機構提出民事求償,但強調將先處理火災後續事宜。此事件不僅造成地方信仰中心重大損失,也凸顯安置兒少管理與夜間監護的重要性,社會各界呼籲機構需加強防範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黃子佼獲緩刑4年! 律師讚「二審法官有智慧」:35名被害者變2千多人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查出在「創意私房」購買、收藏2259部不雅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他8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其實二審法官很有智慧,「二審法官可是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2000多人,未來都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賠償,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法官給予緩刑,「社會因此輿論譁然,難道真的只要給錢了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嗎?」劉韋廷指出,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是因為一審的判決針對的是一個未成年的性影像罪,可是二審不是用這一條來做判決,而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劉韋廷說明,《個資法》不限於未成年人,「所以一審被害人只有這些未成年人35人而已,可是到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劉韋廷表示,這2000多個人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高等法院昨天(25日)宣布二審結果,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吳子嘉控陳時中「靠疫苗賺1億美金」判賠200萬!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靠疫苗賺錢,遭到陳時中提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吳子嘉需要賠償200萬元,吳子嘉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日(11月20日)判決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吳子嘉於2022年8至9月間,於網路節目「董事長開講」直播中,在討論到政府採購BNT疫苗時,提到「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本國的行政院長已經批示了,已經把訂金匯了5000萬美金出去」等語,引發陳時中與蘇貞昌不滿,兩人雙雙提告。陳時中認為吳子嘉虛構情節,侵害其名譽,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吳子嘉應賠償300萬元,高院二審則判決吳子嘉應賠償200萬,而最高法院則於今日指出,二審部份並未說明吳子嘉是故意還是過失侵權,這攸關精神撫慰金計算,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而蘇貞昌對吳子嘉提告民事求償1000萬部份,台北地院於去年11月判決吳子嘉應賠償90萬元,此案目前上訴至二審審理中。另外,刑事部份蘇貞昌與陳時中也提告吳子嘉妨害名譽,台北地院於今年9月24日依2件加重誹謗罪,將吳子嘉分別判處6月、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陳玉珍槓張惇涵結果出爐! 求償150萬遭法院駁回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今年4月9日指稱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刪除「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科技運用計畫」預算2億元,以及「中小企業發展」預算8.1億元,影響政府扶持中小企業。事後陳不滿,於台北地檢署提告刑事誹謗罪等以及民事求償150萬等,台北地院今(10月31日)宣判張免賠。陳玉珍不滿張惇涵2025年4月9日於網路節目《齊有此理》中,在談及川普關稅衝擊台灣等議題時,指稱陳玉珍有提案並刪除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科技應用」預算2億元、「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8.1億元等言論,認為是無中生有,故於4月14日上午於北檢按鈴申告。除了提告刑事罪的誹謗、違反選罷法外,陳玉珍另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求償150萬元以及回復名譽。案經審理以後,台北地院認為被告基於原告確有提案之事實,就可受公評之事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並未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因此駁回陳玉珍的訴訟聲請。
嘉義校園霸凌4打1!道歉和解「未拋棄民事求償」 家長依法須連帶賠10萬
嘉義一所國中1名男學生指控遭4名男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貶抑綽號、揮擊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經學校調解道歉獲得原諒,但受害方提訴侵權損害賠償,法院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共約10萬元。法院表示,雙方調和協議書並未拋棄民事求償,受害方仍可提訴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受害學生指控在2024年9月至今年2月間,在學校分別遭4名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綽號言語汙辱、撞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以致失眠、到精神科求醫、轉學,提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4名同學及家長連帶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等共約30萬元。法官審理,家長們表示,小孩子一起玩會打鬧,該名學生也會推來推去,同學互叫綽號,該名學生當下也沒不高興,且學校有調解過,有道歉,對方也說願意原諒,不解為何又提告賠償,要求賠償金額也過高。法官審理,4名男學生的霸凌行為已由少年法庭裁定均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顯示4名學生對受害學生確有傷害行為,雖然雙方由學校調解並道歉,但調解紀錄並無「放棄民事請求」或「免責條款」的內容,僅屬教育性輔導與道歉,不影響被害人後續依法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法官對掐頸、踹腹造成身體傷害等暴力行為的加害學生,判賠1萬2000元;用貶抑綽號稱呼導致心理創傷,判賠3萬4680元;違反身體自主造成身心傷害,判賠5萬610元;總計9萬7290元,家長依法須連帶賠償。全案可上訴。
恐怖情人「求復合未果」砍殺前女友30刀 判8年賠182萬
高雄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吳姓女子,遭余姓前男友猛刺30餘刀,緊急送醫後,才從鬼門關被救回來,余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定讞,吳女另打官司民事求償252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需賠182萬元。判決指出,余姓男子因求復合未果,多次騷擾吳女,吳女申請家暴保護令自保,未料,2023年9月13日,余男竟持生魚片刀到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吳女工作的便利商店,趁吳女補貨不備之際,持刀刺殺吳女30多刀,所幸附近民眾制止,緊急將吳女送醫才保住一命。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已經在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8年徒刑定讞。但因吳女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傷害,出院後仍須長期照護,無法工作,吳女另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52萬元。法院審理後,確認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責任,對其中醫療與實際支出部分,法院多予以認定,精神慰撫金部分,核定應賠80萬元,總計判余男虛應賠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借屍還魂2/直銷蟑螂搞臭市場 專家籲公平會強制履約保障護微商
「多層次傳銷」產業在台灣每年保守創造了新台幣破千億元產值,其中外商與本土產業都有,然而卻不時傳出涉入「吸金」爭議,更有呼聲要求比照金融機構修法把營運「報備」制拉高到「許可」制門檻。專家直言,與其曠日廢時修法角力,主管機關公平會不妨先善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簡稱「傳銷法」)中賦予的行政命令權,要求傳銷事業提撥「履約保證金」,先把基本保障做出來,避免不肖業者掏空「下線」時求助無門,搞臭市場名聲。CTWANT調查,多層次傳銷存在已久,往往透過綿密的人際網絡,推廣商品與招募下線,賺取主要佣金,現今光公平會報備在案的傳銷商事業就破400間,包含營運規模、契約形式、促銷方案甚至產品細項,只要有任何更動,全都需要逐一向主管機關公平會報備,違者恐會被依「傳銷法」開鍘,甚或被上綱到刑事問責,然而像「愛美全球」等不肖業者卻仍在「撈一波」後「放爛」小盤商權益,下線根本求助無門。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指出,其實公平會每年大約輪流檢查100間傳銷事業,違規樣態多元,其中最誇張的「老鼠會」吸金樣態「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不會有傳銷事業訂貨痕跡,一律只在「收錢」、「發獎金」間兜兜轉轉,絕對重罰。他直言,若苦主能向公平會舉報,公平會就有依據優先檢查這些經營「亮紅燈」的傳銷事業,要求提供財務勾稽、進出貨金流等,都能找出不肖傳銷事業問題。辛志中坦言,像「愛美全球」這種準備拍拍屁股走人的公司,對於公平會檢查是沒在怕,但只要公司還沒解散,「法人格」都還在,儘管已經報備停止傳銷事業「不玩了」,公平會仍可回溯問責經營期間責任開罰。財團法人傳銷保險基金會執行長陳冠州則指出,一般如遇到傳銷事業下線爭議,可以向傳保基金會「調處」,多數廠商愛惜羽毛,很願意好好和下線談,如果真遇到愛美全球這種「放爛」型傳銷商,傳保基金會也能提供律師諮詢,協助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處理。全名為「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傳保基金會提供傳銷產業與微商衝突時的「調處」管道,並提供律師免費諮詢服務。(圖/翻攝自傳保會官網)專研「傳銷法」的律師陳言博則直言,除了微商下線被「吸金」外,「愛美全球」這種不肖傳銷事業向廠商「叫貨」八成也積欠了大量貨款,微商和供應商兩端都是苦主,且重點在「錢不能被愛美移走」,現在網絡發達,苦主可以互通證據資料,集結找上司法警察或檢察官,朝涉非告訴乃論「詐欺」方向刑事提告,且「愛美」絕對是三人以上組織,組織型「加重詐欺」再加上涉犯《銀行法》非法吸金罪名是非常重,也是各地檢署重點偵辦業務,一定會馬上處理。陳言博提醒,在司法機關做完筆錄後,苦主可向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表示要提起附帶求償民事訴訟,等到案件偵結起訴後正式提出,且這類索賠案苦主不必先繳納裁判費即可聲請假扣押,但要注意時效性,以保全追討財產的機會。陳言博呼籲,縱使公平會行政調查確實有其侷限,但遇到問題仍該向主管機關舉發。他舉例,有些傳銷商不甩公平會報備制,促銷與商品更迭頻繁,若逐一核對所賣商品,一定會與報備內容不同,這時除了行政機關開罰外,還可以藉「虛偽不實」移送上綱刑事問責,若檢方或調查局把搜索權帶進來,就有機會發現更多犯罪事實「還有把藏的錢挖出來」他點出苦主們最在意的問題。而談到如何「補破網」,辛志中則提及,傳銷活動曾被討論,是否該從現在「報備制」經營提高到像特許金融機構的「許可制」門檻,其實公平會早就研議了很多年。辛志中直言,比起對岸、日本、南韓甚至越南,不少外商看準台灣的傳銷管制門檻並不高才砸錢進來,若提高從業門檻要求負擔準備金,看似對下線較有保障,但外資若因此「卡」在台灣無法活用,長期將降低投資意願,也可能有不肖業者拿傳銷許可證來賣,喊出「政府掛保證」,屆時只會讓更多傳銷「小白」被「割韭菜」。陳言博則攤開法條直指,「傳銷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中,其實賦予主管機關能要求傳銷商「做些什麼」的權限,不妨適度用行政命令來指定履約保證機制,比方「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信託專戶」、「價金保管」甚或「同業擔保」等,儘管造成不便,卻也能有效過濾「搞臭」市場的不肖業者,因為「搞事」成本遽增,只能摸摸鼻子退場。資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律師拋出公平會該以行政命令指定傳銷事業須負擔履約保證機制,考驗代理主委陳志民(圖)智慧。(圖/報系資料照)陳言博強調,多層次傳銷其實商機不小,有志投入者沒必要因噎廢食,首先一定要去公平會網站看看,傳銷事業是否有經過「報備」,也不妨使用人工智慧(AI)搜尋引擎查一下公司或負責人過去的訴訟紀錄。他提醒,可以從「會員」做起,自己先買小批量傳銷事業產品,慢慢觀察傳銷商的經營方式與風格,再慢慢踏入傳銷領域。他續指,若民眾「進場」成為下線後,發現公司政策朝令夕改、獎金未按時發放,或是計算基準詭異浮動,甚至公司高層突然大規模換血,還有多次被主管機關裁罰的紀錄,其實都是訊號,「那就是該抽腿了」隨時注意才是王道。被控經營不善的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人員則在接獲求證電話後推稱再請示主管,截稿前卻始終未回電說明。
讓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遭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遭開罰30萬元
今年4月底,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爆出私生子風波,遭私生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林沄蓁稱自己2023年到呂秋遠事務所實習時,與呂秋遠發生感情,但向對方坦承懷孕後,不僅被呂秋遠逼迫墮胎,還稱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遭呂秋遠告知「不用來上班」。今年6月,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並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遭開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據《TVBS新聞網》報導,呂秋遠在爆出私生子風波後,今年6月曾發長文反擊,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女方林沄蓁則透過直播淚訴否認設局,強調要站出來「還原真相」,阻止對方繼續招搖撞騙。但事實上早在6月初,林沄蓁已先就懷孕期間被迫離職一事,主張在職場懷孕遭性別歧視等事由,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另提告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民事求償100萬元慰撫金。據了解,勞動局已於9月25日核定,該案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歧視條款,裁處30萬元。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勞動部還指出,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的罰鍰,已於2014年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抽佣金賺毒本獲利可觀 詐團4嫌遭逮
嘉義縣民雄警分局日前逮到4名詐騙集團成員,發現4人都有毒品前科,懷疑詐團專門吸收有吸毒需求民眾,給予高報酬引誘對方上勾,擔任車手、收水手等任務分工,遭逮嫌犯透露,領取贓款後,每筆錢可抽6至7%佣金,一天多次提領下來,收入可觀,警方訊後將4人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民雄分局近期查出有車手多次在大林鎮、民雄鄉、新港鄉等地取款,經跟監鎖定39歲黃姓女車手涉有重嫌,埋伏過程掌握到黃女出沒在彰化市,且曾與另1輛車接頭,警方決定兵分二路跟監,並趁黃女再次提款時將人逮捕。在警方盤問下,黃女坦承把到手的贓款交給另1輛車上同夥,該車成員即詐團俗稱的上游收水手,得知收水手開進一家旅館投宿,警方便策動黃女與夥伴聯繫,假意要上繳贓款名義誘騙同夥開門,警方才得以順利逮人,並當場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及愷他命等毒品,以及金融卡、贓款、手機、帳冊等證物。警方表示,黃女負責取款,其他3名男子分別扮演監控手、收水手和交通手等角色,擔任車手每次可抽贓款6到7%,一日多次提領下來,收入可觀,除可用於日常支出,多半用來買毒品。警方偵訊後,全案皆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並進一步擴大追查詐欺集團其他成員。嘉義縣警察局長李權哲指出,目前嘉義警方查獲車手比率接近100%,且車手涉犯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還要面臨被害人的民事求償,呼籲民眾不要被高報酬的美麗謊言誘惑而以身試法
高壓氧艙突爆炸!5歲弟被困燒成焦屍 媽目睹「烈焰吞噬兒」崩潰
美國密西根州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醫療悲劇。一名年僅5歲男童今年初在高壓氧艙治療過程中,因爆炸起火被困艙內當場喪命。家屬日前向法院提起高達1億美元的求償訴訟,控訴醫療機構及製造商「為了牟利而漠視人命」。NBC報導,罹難男童名叫湯瑪斯・庫珀(Thomas Cooper),來自密西根州皇家橡樹市。庫珀父母指出,位於底特律郊區特洛伊的「牛津中心」(Oxford Center)多次建議他接受高壓氧治療,用於改善睡眠呼吸中止症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但他們從未被告知艙體存在致命風險。悲劇發生在今年1月31日,湯瑪斯在艙內治療時突發大火。母親第一時間衝上前試圖救人,被烈焰灼傷手臂,仍無法阻止愛子在眼前被大火吞噬。律師哈靈頓(James Harrington)表示,相關業者不僅沒有警告,反而積極鼓勵湯瑪斯進入艙內,目的只是為了賺錢,「被告明知艙內一旦發生火災,病人根本無法存活,卻仍執意營運。」家屬訴訟將8方列為被告,包括牛津中心、執行長與3名員工、關聯基金會、物業業主,以及氧艙製造商Sechrist Industries。訴狀指出,「這起死亡不是意外,而是被告冷酷無情、企業貪婪的必然結果。」目前,牛津中心部分員工除面臨民事求償,也遭到刑事起訴。創辦人彼得森(Tamela Peterson)、安全經理莫斯特勒(Jeffrey Mosteller)、管理助理馬肯(Gary Marken)各被控二級謀殺與過失殺人;當時操作艙體的員工莫菲特(AletaMoffitt),則被控過失殺人及竄改醫療紀錄。目前4人均不認罪。檢方指出,火災肇因於靜電引燃,而中心人員未遵守基本安全規範。專家強調,高壓氧艙提供100%純氧,雖可協助治療部分傷病,但環境高度易燃,稍有疏失就會釀災。報導指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僅核准高壓氧治療用於13項病症,包括一氧化碳中毒、糖尿病足傷口及潛水夫病;但牛津中心宣稱可治療超過百種疾病,甚至涵蓋自閉症、失智症與癌症,相關療效並未獲FDA認可。湯瑪斯的不幸死亡,也凸顯美國養生產業對高壓氧艙的濫用。FDA已提醒,部分療效說法「缺乏證據」,呼籲患者應選擇通過專業醫學會認證的機構。然而,牛津中心並不在名單內。律師沉痛表示,湯瑪斯的父母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想起兒子,「孩子被困艙內,眼睜睜看著母親卻無法獲救,這是最殘酷的離別方式。」
職籃工會替中華隊球員發聲 大動作提告籃協「沒給出賽費、侵權販售周邊」
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今(12)日拋出震撼彈,在多個社群平台同步發布聲明,宣布針對中華藍、白兩隊國手在2018、2019、2023年瓊斯盃期間的出場費,以及選手肖像權未經授權商業使用等問題,已經協助選手向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提出民事求償。職籃工會並強調,選手應該被體制重視和保護,「為國出賽的榮譽從來不該靠選手承擔,而是建立在尊重、健全及落實制度上。」以下為職籃工會聲明全文:針對2018、2019、2023年瓊斯盃期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未依法給付我國國家代表隊出賽費,以及2024年選手肖像遭未經授權商業使用之事,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下稱職籃工會)已於本年9月8日協助選手提出民事求償,內容如下:一、出賽費:請求以每場5千元之條件,補發2018、2019及2023年共3屆賽事之出賽費。二、肖像權侵害:請求以每位選手3萬元之條件,向2024年代表隊受侵權選手支付賠償損害。這並非突如其來的對抗,而是源自制度長期失靈、協商反覆無果後,職籃工會不得不選擇透過司法手段,守住運動員最基本的權益底線。出賽費爭議方面,早在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審議時,立法精神即已明確提示特定體育團體應負責支付選手最基本的出賽費用;對比棒球協會早已建立制度並付諸實施,籃協遲未依法執行,導致歷屆國家代表隊選手權益長期被忽視。肖像權部分,早在2016年瓊斯盃,籃協即曾因擅自販售球員卡引發爭議,最終支付100萬元補償並公開致歉;卻於2024年再度重演,顯示制度性怠惰從未根本改善。職籃工會自2024年7月起依法取得選手書面委任授權,偕同律師向籃協提出訴求,多次函文要求協商補償與制度化機制,所主張金額亦在保障選手權益的前提下,提出體育界實務前例供參酌,期兼顧法理與實務。無奈歷經近一年過程,籃協雖曾於會議中口頭承認錯誤,卻未有後續具體作為,顯示其制度治理與協商誠信皆存重大瑕疵。除職棒圈之外,台灣多數運動選手至今仍缺乏實質保障與申訴管道,難以面對資訊不對等與結構權勢下的現實壓力。此次職籃工會作為選手後盾依法提起訴訟,代表選手應被體制重視和保護,而不再是孤獨的個體。我們相信司法可以還原是非,也期待這場訴訟成為逆轉現況的起點:「為國出賽的榮譽從來不該靠選手承擔,而是建立在尊重、健全及落實制度上」。中華民國114年9月12日
邱議瑩打羅智強耳光嗆「你是沒被打過喔」 判賠20萬、公然侮辱罪起訴
立法院去年審議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議場拿扇子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臉一巴掌,嗆「沒被人打過喔」,羅譴責暴力,對邱提告。台北地院日前判邱賠償羅20萬元確定,羅另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檢方因邱具狀認罪,也如數賠償羅20萬元,4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邱,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去年5月28日,立法院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法律修正案,期間邱議瑩見羅智強在議場內拿機進行直播,批評民進黨意圖以再生醫療法等其他議案干擾,延滯議程。邱走到羅面前,拿扇子搧打羅左臉,並稱「你是沒被打過喔」,羅表示「我打不還手,我是文明人,我有水準,我不會用人身攻擊你」,並譴責民進黨暴力,對邱提告。檢方認為,邱身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則,在國會上對其他民代施加暴力,非屬良好議事典範,但考量她自白犯罪,且因案被台北地院判賠20萬元確定,已如數賠償完畢,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羅提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判邱賠償20萬元,邱未上訴而確定,羅在去年11月、12月向北檢提告邱公然侮辱,邱在今年7月29日具狀自白認罪,檢今偵結起訴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直播主連千毅「坐牢又添新刑責」! 直播公開勾惡個資遭法院判刑2個月
現年39歲的直播主連千毅,因2019年「直播主之亂」震驚社會,當時他因涉及砸店、開槍與組織犯罪,遭法院判刑7年,自2023年起入監服刑,並移監至宜蘭監獄。不過在他入獄前,曾與另名網紅「勾起你心中的惡」(簡稱勾惡)發生糾紛,連千毅因此在臉書直播中公開勾惡的真實姓名與學、經歷,因此遭勾惡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被宜蘭地檢署起訴。近日,宜蘭地方法院認為連千毅罔顧勾惡的資訊隱私權,日前依違反《個資法》判處連千毅2個月徒刑,得以每日1千元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連千毅與勾惡早有嫌隙。2022年4月,連千毅在臉書粉絲頁「蘭庭精品」進行直播中,揭露勾惡的本名、出生年月、學校背景、工作經歷,甚至公開勾惡的照片、公司資料、商業活動等個人資料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連千毅還在直播中嗆聲:「包括你背後是誰我都知道」,引發勾惡不滿,主張自己以化名經營YouTube頻道,從未主動公開姓名與背景資訊,連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隱私,因此提告違反《個資法》。審理過程中,連千毅否認有違反《個資法》犯行,並辯稱是因勾惡在網路上多次辱罵他「千億龜」,又挑釁他沒有能力查出其真名,他才「忍無可忍」動手調查。連千毅還主張,勾惡的長輩跟他是多年朋友,他的粉絲也用盡方法核對勾惡的真實身分,也有勾惡採訪過的江湖大哥主動向他告知,「稍微透過網友及我私人打聽,就可以知道。」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連並非因工作或正當目的蒐集個資,而是刻意在公開場合散布,已超越合理使用範圍,且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不過連千毅在直播後已刪除影片,並透過友人傳話試圖與勾惡和解,但對方態度堅決,堅持訴訟。考量連目前已因組織犯罪、槍砲等罪入監,家中尚有年邁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需扶養,本案社會危害程度不算重大,最終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此外,勾惡針對隱私權受侵害部分另向連千毅提起民事求償,案件已移送民事庭續行審理。
高醫大講師遭控性騷擾女研究生 被校方停聘又判賠8萬元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研究所講師蕭世槐遭女研究生指控,去年準備前往韓國參加研討會前夕,竟傳訊約她「你可以跟我擠一間」、「你太美,我怕我忍不住」等文字。校方調查成立後祭出停聘處分,女研究生另提民事求償49萬5000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蕭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判他需賠8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0月,蕭世槐要帶幾名學生到韓國參加亞太公衛研討會,行前師生們討論時,蕭向女研究生說:「我有機場的VIP,可以使用機場貴賓室,可以跟我一起進去使用貴賓室,但如果被拍到會被說成老師帶女學生去開房間」。同年9月3日,蕭又傳ILNE給女研究生,內容包含「哈哈,你可以跟我擠一間,歡迎啊」、「你太美了,我怕我忍不住」等文字,女研究生決定退團,並向校方性平會申訴,高醫召開性平調查委員會調查後,認定蕭的言詞已構成性騷擾,停聘蕭在公共衛生系的講師職務,並要求蕭自費接受4小時心理諮商與輔導,及上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女研究生提告民事求償,要求蕭賠她49萬5000元的精神損害及機票、醫療費用,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蕭否認犯行,並表示他已完成校方要求的4小時諮商及8小時教育相關課程。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認定蕭傳送的文字涉及性暗示,已逾越合理的師生互動,但考量相較於持續性的騷擾或多次反覆的不當行為,情節相對輕微,且女學生表達不適後,蕭沒有繼續發送類似訊息,判他賠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