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大陸 法院 遺產 財產 離婚
自家院子挖出千年古墓! 男爽撿8件青銅寶物想發財慘判15年
中國大陸陝西省西安市一名男子,在自家宅基地發現古墓後,不僅沒有通報相關單位,反而與家人動手挖掘,取出8件珍貴青銅器,甚至打算轉賣大賺一筆,沒想到這場突如其來的「發財夢」,最後竟變成牢獄之災,男子因觸犯盜掘古墓葬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還得繳納罰金。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文物局10日公布6起依法懲治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發生在陝西西安的古墓盜掘案格外引人關注,根據官方公布的案情,2014年7月,男子師某興與哥哥趙某社在自家院子清理柿子樹根時,意外發現地下竟藏有古墓,兩人沒有選擇通報文物主管機關,而是直接動手挖掘,陸續取出銅鼎、銅爵、銅觚等8件青銅器。原以為挖到古董就能一夕致富,沒想到這些寶物背後竟藏著驚人的歷史價值,經專家鑑定,8件青銅器全都屬於三級以上文物,墓葬年代更可追溯至商朝末年至西周初年,距今已有約3000年歷史,具有極高的歷史、科學及藝術研究價值更關鍵的是,男子住處所在村落,正好位於中國大陸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豐鎬遺址」的保護範圍內,豐鎬遺址是西周王朝的重要都城遺址,具有重大考古意義,並於2021年10月入選「百年百大考古發現」名單。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師某興的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且犯罪情節嚴重,雖然法院考量其犯後認罪態度,依法給予從輕處罰,但仍於2018年8月27日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特別強調,古文化遺址與古墓葬依法受到國家文物保護制度保障,不會因為土地屬於私人使用,就改變其法律性質。官方進一步指出,盜掘古墓造成的損害,不只是珍貴文物可能流入非法市場,更嚴重的是,挖掘過程可能破壞墓葬原有結構、文物位置及周邊環境,導致重要歷史資訊永久消失,即使日後追回文物,也無法完全彌補考古研究上的損失。
缺錢借貸遭中共吸收 東引上兵偷拍20筆軍事機密換79萬 下場曝光
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27歲周姓上兵疑因缺錢花用,透過網路借貸結識中國大陸公安情治人員,遭吸收後竟利用職務之便,持手機偷拍公務電腦內20多筆作戰、演訓機密資料,再轉交中方換取現金、黃金、匯款及虛擬貨幣,累計獲利79萬餘元。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國家秘密及洗錢等罪起訴,後續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檢調調查發現,周男服役於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主要負責參二情報相關業務。113年11月間,他因經濟拮据在網路尋找借貸管道,因而認識中國大陸廣東省公安廳保安處派遣的陳姓男子。周男疑因禁不起金錢誘惑,逐步遭對方吸收,利用處理參二情報業務的機會,拿手機直接翻拍公務電腦內的軍事資料,再將照片提供給陳男。檢調追查發現,周男前後交付的作戰、演訓等機密資料超過20筆,每筆取得的報酬約3000元至4萬元不等。陳男取得資料後,則以現金、黃金、匯款及虛擬貨幣等方式支付報酬,周男因此取得不法利益共79萬餘元;為掩飾犯罪所得流向,周男還涉嫌借用母親李女及越南籍胡姓未婚妻的金融帳戶,讓陳男將款項匯入,再透過不同帳戶轉移,藉此製造金流斷點、掩飾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胡女涉幫助洗錢部分,檢方另案偵辦。專案小組進一步發現,周男認識越南籍未婚妻的時間點,與他接觸大陸陳姓男子的時期相近,至於兩人是否有人刻意安排相識、協助情報犯罪,目前查無直接證據,檢調仍持續釐清相關疑點。高雄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及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經搜索、調閱金流、比對相關資料及訊問證人等方式追查,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周男獲准。檢方偵結認定,周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洩漏及交付秘密,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移審高雄地院。由於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及軍事機密,後續將依國民法官法程序審理。
人妻喪夫留婚前老屋!婆婆「逼做這事」 網炸鍋:法律不是她說了算
一名女子在網上發文透露,丈夫近期因病不幸去世,生前留下了一棟婚前購買的老房子,且丈夫本身並無其他積蓄,未料婆婆竟要求她將房屋無償過戶給小姑,引發熱議。該女子在臉書社團發文求助表示,「先生因病去世,留下一棟婚前購買的房子(老房子),老公無積蓄,我自己有存款,有工作,婆婆表明不同意我跟女兒(5歲)繼承,要我自願同意給小姑,想問問各位的意見」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熱烈討論,絕大多數網友一面倒勸原PO切勿妥協,紛紛留言怒轟:「叫婆婆跟小姑拿錢來買,憑什麼白拿」、「你跟女兒才是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婆婆跟小姑根本排不上號」、「婆婆不同意根本沒用,法律不是她說了算」、「這棟房子是留給妳撫養小孩的保障,千萬不能讓步」。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繼承編規定,被繼承人若無留立遺囑,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配偶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在此案例中,丈夫過世後,遺產應由妻子與5歲的女兒共同平均繼承,各取得一半產權。至於婆婆(第二順位)與小姑(第三順位),在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存在的情況下,依法完全沒有繼承權。
虐殺2歲繼子遭判無期仍不安份 惡父看守所「偷摸獄友下體」再加10月刑期
新北市土城區去年2月發生虐童案,吳姓男子虐死2歲繼子,孩子的陳姓生母竟未加以制止,吳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陳女遭判19年有期徒刑,而吳男在看守所時仍不安分,去年9月趁同舍房獄友熟睡之際伸出狼爪,強行撫摸對方下體及胸腹部,遭被害人驚醒出言喝止並極力推拒,吳男仍強行撫摸得逞。被害人隨後向看守所通報揭發,新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0月。檢警調查,吳男與陳女為夫妻,吳男不滿2歲大男童哭鬧,殘忍持點燃香菸燙傷幼童身體,甚至接連施以掌摑、腳踹施暴,陳女聽聞兒子痛苦哭喊與尖叫,卻冷眼旁觀未加制止,直到孩子出現臉色發青、全身抽搐才緊急送醫,經搶救仍因重傷宣告不治。全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今年3月間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人於死罪,重判吳男無期徒刑、生母陳女判處19年徒刑,如今吳男在押期間又因強制猥褻罪再添一筆刑責,但他在看守所期間仍不安分。檢警調查,吳姓男子去年9月2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忠一舍時,他見同房收容人「阿國」(化名)正在床上睡午覺,竟心生歹念,趁阿國毫無防備之際,伸手觸摸其下體與胸腹部位,阿國受侵犯後當場驚醒,嚇得連忙側身閃躲並極力阻擋吳男。未料,吳男無視阿國多次開口喝止並出手推擋,竟變本加厲,持續以手腳強行碰觸阿國的下體、臀部及大腿等隱私部位,事後阿國不堪受辱,向所方主管通報反映,所方立刻協助阿國更換舍房以確保其安全,並依法將吳男函送檢方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強制猥褻罪將吳男提起公訴。新北地院審理時指出,吳男無視他人意願,嚴重欠缺對他人身體與性自主決定權的應有尊重,對被害人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與傷害;惟考量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台64丟包酒醉乘客害輾斃!司機願賣房賠償 家屬拒和解:應改以殺人罪論處
46歲Bolt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今年1月涉嫌將25歲温姓男乘客丟包台64線快速道路,導致温男遭後方4輛來車輾斃,林男被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昨天(10月1日)新北地院開庭時,林男聲稱自己是單親爸爸,案發至今仍沒有收入,但願意賣掉唯一的房產賠償,但温男家屬拒絕和解,希望改依殺人罪論處。新北地院今年8月開庭裁定,將在11月4日於台64進行封路履勘20分鐘,要讓國民法官實際體驗空間感與立體感,並聲請將扣案的休旅車移到現場確認,而温男家屬已表態11月4日當天不出席,全權委託律師處理。不過,由於業務調動,合議庭改組,昨天開庭重新評估,考量案發時間在凌晨2時許,原訂履勘時間則是在白天,現場視線、車流與實際條件不同,加上封路會耗費大量社會成本與人力,且目前已有候車行車紀錄器影像及道路測量資料可供國民法官判斷,故決定取消現場履勘。庭訊結束前,林男向法官坦承,自己是單親爸爸,案件發生後,他至今完全沒有工作、收入,仍誠心誠意請律師向死者家溝通、道歉,也願意賣掉唯一的房子賠償,但對方不接受。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則指出,家屬沒有和解意願,認為林男應能預見將缺乏自理能力的酒醉乘客獨自留在快速道路,可能造成的危險,因此主張其行為帶有惡意,希望法院改依殺人罪論處。審判長提醒,能理解林男陳述的用意,但林男應該與辯護律師詳細討論訴訟方向,避免開審後被質疑矛盾、違反一貫性。本案將在11月2日上午選任國民法官,並於當天下午開審,預計11月6日傍晚5時宣判。
離婚被說孩子不像自己!屏東男驗DNA發現「滿頭綠光」崩潰 前妻認了
屏東一名男子與妻子婚後育有1子,2人離婚後,因親友接連提到孩子與自己長得不像,心中逐漸產生疑問,決定帶著孩子接受DNA親子鑑定。沒想到檢驗結果顯示,雙方在7個遺傳標記上都出現排除結果,確認男子並非孩子的親生父親,讓男子氣得向屏東地院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前妻也在法庭上坦承「孩子不是前夫的」,最終法院判決男童非男子的婚生子女。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前妻於2015年11月11日結婚,婚姻期間生下一名男童,直到2024年7月4日兩人才離婚,由於男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並出生,依法為男子的婚生子女。不過,男子與前妻離婚後,陸續聽到親友提及孩子長相與自己「不太像」,讓他開始懷疑男童是否真的是他的兒子。為了釐清真相,男子帶著男童前往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進行DNA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男子與男童在D16S539、D8S1179、TH01、SE33、D1S1656、D12S391及DYS391等7個遺傳標記上均出現排除結果,醫院因此作出「七重排除」,認定男子不是男童的生物學父親。取得鑑定報告後,男子向屏東地院提起非婚生子女之訴,希望在法律上正式確認男童並非自己的親生子女。案件審理期間,前妻並未爭執DNA鑑定結果,反而直接向法院承認,男童確實不是前夫的親生孩子。屏東地院審理時,認為雖然男童受胎於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依法原先應推定為男子的婚生子女,但DNA鑑定已排除雙方的生物學親子關係,加上前妻對鑑定結果也沒有異議,因此足以推翻原本的婚生推定。法官另指出,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夫妻一方若要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須在知悉子女非為婚生子女後2年內提出,本案男子提告時間仍在法定期限內,因此程序並無問題。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男童並非前妻自男子受胎所生的婚生子女,訴訟費用則由前妻及男童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手滑匯錯43萬到死人帳戶! 她告郵局「不當得利」討錢慘敗訴
台北市一名金姓女子2024年間因操作轉帳時發生失誤,不慎將43萬6400元匯入已過世3年的公公郵局帳戶,但帳戶已經無法直接提領,讓金女氣得提告中華郵政並要求返還這筆「不當得利」款項。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一、二審均認定,存款戶死亡並不代表存款契約消滅,該筆款項的「不當得利」者應為公公的繼承人,而非郵局,最終駁回金女上訴,中華郵政免負返還責任,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27日,金女於從自己的帳戶操作轉帳時發生錯誤,不小心將43萬6400元匯入公公潘男的郵局帳戶,不過潘男早在2021年11月14日過世,導致帳戶已成為死戶無法直接提領。金女認為,這筆錢是自己誤匯,中華郵政並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卻因此享有該筆資金利益,因此依民法「不當得利」向中華郵政提起訴訟,希望郵局返還43萬6400元。案件審理時,中華郵政主張,金融機構與存款戶之間屬於消費寄託契約,法律並沒有規定存款戶死亡後,契約就會自動終止,因此存款戶死亡後,原有的權利義務會由繼承人承受,這筆款項並非中華郵政無故取得。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成立不當得利的前提,是被告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卻取得利益,金女雖然是因操作失誤而將款項匯出,確實可能涉及欠缺給付目的,但接受這筆給付的法律關係主體並不是中華郵政,而是潘男及其繼承人,因此如果金女要追討這筆誤匯的43萬6400元,應向公公的繼承人主張返還,而不是向中華郵政請求。法院一審判決金女敗訴後,她不服提起上訴,希望討回這筆款項。不過,台北地院二審今(30)日審理後,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誤,認為金女要求中華郵政返還不當得利並無理由,最終駁回上訴,中華郵政免賠確定。
強盜法務車2/調表、泡水惡性欺瞞? 律師破「免責條款」
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向本刊投訴誠鑫國際汽車「舊換新」買賣不成仍強行拖車的惡行,其實他是誠鑫汽車的「早期受害者」,中古車網紅「阿慈車庫」最近以踢爆不良車商的名義訪談5名車主,爆料誠鑫銷售調表車及泡水車卻惡性欺瞞,導致買家求助無門。律師劉韋廷拆解5件案例,其中4件可能構成詐欺罪,合約上「里程不擔保」、「現況交車」等字眼並非免死金牌;另外若受害者達20人,可透過消保團體求償,不須自掏腰包打官司。Youtuber「阿慈車庫」9月17日上架影片「【中古車大揭秘】脆上爆紅!桃園不良車商 受害者全台巡迴 你投訴我處理!!」,不到一週點擊次數破250萬、留言破3000,其中有網友自稱誠鑫汽車前員工,提到「老闆本身就是用這些話術手段來訓練底下員工‧‧‧全部都是用低價打廣告,然後客人來再想辦法洗他買別台車,所有的動作都是經過訓練,老闆會親手下來教學,今天會爆掉真的不意外」。中古車網紅阿慈拍片踢爆誠鑫汽車惡性欺瞞買家。(圖/翻攝Youtube頻道阿慈車庫-Dream garage)「阿慈」在影片中跑了台中和台東訪談5名車主,指控誠鑫汽車常以網路低價引客上門,再臨時告知這是租賃價,需額外負擔15%價格,買家聽了多半打消念頭改看其他車款,誠鑫汽車卻用惡性欺瞞的手法銷售,例如定型化契約的里程數勾選不擔保,現況里程數勾選最大值(99萬9999公里),藉此規避刻意隱瞞調表的退車前提,「誠鑫詐騙受害者聯盟」目前有18人。本刊整理5件投訴內容並請劉韋廷律師拆解、提出如何反擊的方向,以主張捍衛自身權益。案例一:投訴人今年8月本來要買Hyundai Tucson,但因為前一輛車有向當鋪借錢,誠鑫汽車建議債務整合,因此改花80萬元買2025年Toyota RAV4;事前只知A級泡水(輕微泡水),交車簽約當天才告知B級泡水,送修發現需換掉整顆引擎,總修復費用50幾萬元。劉律師:若買家已付款、貸款也核撥,這時才告知實際車況,不能算是買家事前知情,而是「事後」才知道,業者涉嫌詐欺,買家可要求退車退款,或請求賠償50多萬元的修車費。案例二:投訴人今年4月本來要買Benz CLA 250,經誠鑫汽車告知須與租賃公司簽約,改花80萬元買2014年 Benz CLA 45,開不到兩週故障,送驗顯示70幾項故障碼,另外發現水箱爆掉、嚴重漏油,須花50萬元維修。買家當初看到里程數15萬,以為距離單位是公里,實際上被調成英里,所以換算里程數應為25萬公里。劉律師:把公里改成英里顯示,讓買家誤以為車子只跑15萬公里,這就是詐術,涉嫌詐欺罪。業者說電瓶沒電才跳故障碼,但電瓶沒電不會讓水箱爆掉、引擎漏油。買家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購車款,如果因此支出修車費用,也可以請求賠償。案例三:投訴人2025年10月花66萬元買到2019年Toyota Altis調表車,目前里程數看似7萬公里,實則已跑36萬公里;交車當天,誠鑫汽車表示儀錶板有換過,里程數會微調,讓投訴人以為是業界慣例。劉律師:差了29萬公里,不是業者講的「微調」,涉嫌詐欺罪,竄改里程也可能另外構成變造準私文書罪。合約上把里程填成99萬9999公里,想規避責任,反而證明業者明知里程有問題。買家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買車款,也可以不退車但請求減少買賣價金,改成買這台跑36萬公里車的實際價格。案例四:投訴人今年7月在8891網站看到2018年Toyota Auris賣36萬6千元,因此接洽買下,之後發現里程數顯示5萬多,查詢監理站資料卻是21萬,向誠鑫汽車反映實售車與網路車不同,誠鑫回應因為買家有選車牌,需要回監理站驗車、東西換回原廠,也在交車日告知儀表板有換過。對於買家發現里程數有異,誠鑫汽車說這是監理站誤植。投訴人還反映,因為需要結清先生之前的車貸,所以有多貸款,但沒有貸到54萬元那麼多,也不應在合約上寫交易總價54萬元,誠鑫國際只說,36萬6千元是租賃合約價。劉律師:監理站的里程紀錄有公信力,業者說是「監理站誤植」,要由業者自己拿出證據。網路標低價、成交時卻變成60萬元,除了詐欺,也涉及公平交易法的不實廣告,公平會最高可罰2500萬元。若車價有灌水辦貸款,還可能對貸款公司另外構成刑事詐欺。當然也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買車款。案例五:投訴人今年5月花23萬元買2012年 Volkswagen Golf GTI,里程數22萬,買完發現車子並未整理、避震器壞掉,先花9萬多元修理。劉律師:14年老車跑了22萬公里,避震器老化在一般情況下算正常耗損,法律上要追究比較困難。除非業者當初有說「全車已整理」或保證車況,買家才有機會主張業者說謊構成詐欺罪,並請求修理費用。劉韋廷總結,合約寫「里程不擔保」、「現況交車」不是免死金牌。民法、消保法明文規定,賣方故意隱瞞瑕疵,免責條款一律無效,業者越刻意設計,越證明他是故意的;他建議本案受害者若達到20人消保法團體訴訟的門檻,可以把求償權交給消保團體,由團體出面打官司,受害者不用各自花錢。劉韋廷指點受害人,車子送修前一定要先找第三方鑑定、拍照存證,並向監理站調閱歷年驗車里程紀錄,這是調表最直接的證據。同時可以向地方消保官申訴、向地檢署提告,刑事程序能調閱業者帳冊,往往能拿到民事拿不到的證據。誠鑫汽車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現址仍停放多輛中古車持續營運。(圖/本刊影音組)誠鑫汽車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現址仍停放多輛中古車持續營運。(圖/本刊影音組)本刊致電誠鑫汽車負責人呂少瑋,他沒接手機;誠鑫汽車在阿慈的影片中表示,案例一的買家交車當天試車一整天,知道車況有頓挫而且是泡水車;之前向同行買車時不清楚泡水多嚴重,以為都修好,以現況交車,合約也寫全滅。至於案例二,誠鑫汽車解釋因為買家放很久沒電,才會跳60幾個故障碼;要幫買家維修天窗、檔位開關,只需約3萬元,買家卻找自己的朋友,報價50幾萬元。
38歲男赴越南相親娶妻 婚前新娘全家落跑!騙走他2.8億越南盾
假結婚真詐財!大陸一名男子想找越南女性結婚,來自當地的43歲女子阮氏芳草特地找人當假新娘,甚至女方娘家和鄰居都有人扮演,營造家中有人要出嫁的假象,多次向受害陸男索取各種款項,直到婚禮前集體落跑,他才知道自己受騙。騙婚團詐騙金額多達2億8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4萬3176元),近日法院判決出爐,主謀阮氏芳草被判9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餘4名共犯則分別被判處7年至8年不等徒刑。據越南媒體《Tuoi Tre》報導,越南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跨國詐騙案,判決書指出,越南43歲女子阮氏芳草得知大陸38歲郝姓男子想娶越南女性後萌生歹念,化名「武氏碧玄」並自稱擅長中文,起初介紹一名18歲女子給郝男遭拒,隨後透過同夥40歲男子石重找來一名19歲女子阮玉草扮演假新娘,並找來44歲女子阮氏黃鶯飾演新娘母親。2025年4月,團夥在胡志明市一家便利商店安排郝男與化名「黎氏芙蓉」的阮玉草相親,隨後通知郝男已媒合成功,開始一步步誘騙被害人落入陷阱。為取得郝男信任,阮氏芳草指示石重在同塔省新和社租下房屋作為「女方老家」,2025年4月10日,郝男被帶至租屋處「拜見家長」,團夥分工細緻,由阮玉草飾演新娘、阮氏芳草的丈夫阮黃英武扮演叔叔、阮氏黃鶯飾演母親、石重則扮演鄰居。見面結束後,阮氏芳草聲稱女方家長已同意婚事,當場向郝男索要7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8萬5794元)並簽署協議,隨後又以辦理結婚證件等藉口,先後再索取兩筆各175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萬1449元)的費用。2025年4月19日晚間,郝男與父親一同從大陸飛抵新山一國際機場準備舉辦婚禮,阮氏芳草等人在接機並返回美托市途中,再度開口索要1.75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1萬4485元)及2支智慧型手機作為贈禮。抵達目的地後,團夥帶郝氏父子去租借婚紗與剪髮,卻趁父子倆不注意時搭車逃離現場,隨後更將電話封鎖關機,將兩人拋棄在異鄉。郝男隨後向警方報案,全案因而曝光。經警方調查,阮氏芳草團夥共計詐取2億8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4萬3176元);事成後,阮氏芳草分給阮氏黃鶯與石重各4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4903元,另給石重50萬越南盾貼補房租,約新台幣613元),分給阮玉草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451元),其餘贓款則與丈夫私自揮霍殆盡。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在9月4日做出一審判決,阮氏芳草被重判9年6個月,其丈夫阮黃英武獲判8年;同案共犯石重、阮玉草及阮氏黃鶯均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罪名皆為詐欺取財罪。
阿公過世留161萬土地遺產!父母「不想讓女兒繼承」替拋棄 法院1原因駁回
高雄一名老翁過世後,留下價值約161萬3792元的土地遺產,因家族長輩陸續拋棄繼承,老翁的兒子、媳婦也不希望未成年女兒繼承爺爺的遺產,因此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替女兒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不過,法院調查後發現,老翁生前並未留下金融債務,認為拋棄繼承可能損及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最終裁定駁回聲請。根據裁判書指出,老翁於今年7月14日死亡,名下留有1筆價值約161萬3792元的土地遺產,但家中包含老翁兒子在內的親屬都陸續拋棄繼承,因此繼承權依法轉由孫輩承接。不過,因老翁兒子、媳婦表示「不想再讓父親的遺產再續繼承到下一代女兒身上」,於是決定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替未成年女兒聲請拋棄繼承。法院認為,依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財產聲請拋棄繼承,屬於處分行為,但非為子女的利益不得處分,因此父母必須確實符合「為了子女利益」才具合法性,所以法院需確認父母替女兒拋棄繼承,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法院審理時,向相關單位調取老翁的綜合信用報告及未清償債務資訊,結果顯示老翁生前並未留下任何金融債務。法院指出,既然目前老翁沒有債務遺留,且留下現值逾161萬元的土地,未成年孫女若依法繼承,原則上可取得相應的財產權益,若僅因父母不希望遺產繼承到女兒名下,就替未成年人聲請拋棄繼承,並非基於子女利益考量。法院審理後,認定父母若成功替未成年女兒聲明拋棄繼承權,會使未成年女兒喪失應繼承的特有財產,無論理由為何,這項拋棄繼承客觀上顯然不利於未成年女兒,為保護未成年人利益,法院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
芝琳是你?吃完消夜「整桌人毒品檢測陽性」 真相曝光全嚇壞
中國湖南發生一起離譜的食安案件!一名李姓男子與親友在一家餐廳吃完燒烤、滷味消夜後,沒想到同行多人竟全部驗出「嗎啡陽性」,起初還以為是檢測出錯,然而,多次複檢後結果卻完全沒有改變。警方循線調查發現問題出在「飲食」,據了解,店家為讓餐點更加美味、增加營收,涉嫌在滷味及燒烤調味料中偷偷添加罌粟等毒物。根據新化縣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案件內容,2025年8月28日凌晨李男與親友前往張姓男子經營的餐廳用餐,一行人當天並未接觸或吸食毒品,除了李男過去曾有吸毒紀錄、目前已戒毒外,其餘同行者都沒有涉毒紀錄。李男餐後前往公家單位接受例行性毒品檢測時,沒想到不只自己被驗出嗎啡陽性,就連同行親友也全部中招,眾人原本懷疑是檢測試紙出包,但經過多次複檢,結果仍呈陽性。相關人員進一步追查眾人當天的共同接觸史後,將矛頭指向飲食方面,李男等人隨即報警。警方獲報後前往店內搜索,查扣食品原料、滷汁及燒烤調味粉等物品送驗,結果在滷汁和調味粉中均驗出嗎啡、罌粟鹼等禁止添加於食品的成分。調查指出張男坦承為提升餐點風味、增加營收,從2025年7月起便在滷味、燒烤製作過程中私自添加罌粟等違法添加物,直到8月28日遭查獲為止,相關食品累計銷售金額達人民幣2500元(約新台幣1萬2千元)。案發後張男向李男等人道歉並支付民事賠償,由於張男在營業期間還曾將相關食品販售給其他不特定的消費者,受影響的公共利益並未因個別和解獲得補償,因此檢方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新化縣人民法院今年3月23日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要求他支付銷售金額10倍、共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2萬元)的公益懲罰性賠償金,並須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刊登道歉聲明。◎《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男抓包妻偷轉千萬共同財產 驗DNA更崩潰!養了22年子女非親生
大陸廣東一名萬姓男子結婚多年,與張姓妻子育有一對兒女,不久前發現妻子悄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甚至多達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最令萬男難過的是,私下透過DNA鑑定得知已成年的兒女都不是他親生的。對此,張女堅稱資金流向是為了生活與公司開銷,但針對兒女不是丈夫親生稱不便回應。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與家人在廣東深圳生活的萬姓男子指出,他與張姓妻子育有一名22歲的兒子及18歲的女兒,近年因發現異常,於去(2025)年兩度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DNA鑑定,結果均顯示雙方無血緣關係。另外,萬男檢視家庭財務紀錄,才知道妻子自2017年起透過頻繁提現與轉帳等方式,累積轉出逾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懷疑女方蓄意轉移共同財產。面對丈夫的嚴厲指控,張女澄清,相關銀行帳戶長期用於丈夫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與日常開銷,絕非私自轉移財產;張女也坦承先前曾出售一處房產,扣除貸款後剩餘的200萬元(約新台幣950萬元)目前確實由她保管,主因是考慮到個人生活保障才未交付給丈夫;至於子女的血緣爭議,張女士則稱「不便回應」。這起婚姻訴訟已進入法律程序,由於近年萬男的公司經營狀況不佳,目前公司總資產與房產合計不足千萬元,萬男無奈表示,他同意離婚並進行財產分割,但主張必須追溯並追回妻子先前隱匿的資產一併分配,同時要求妻子賠償多年的養育費用,並已計畫在庭審現場正式向法院提出親子鑑定申請。此案預計於9月29日在深圳市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屆時法院將針對財產流向與相關爭議進行審查與裁決。
黑工樂園2/逃跑拍抖音炫「台灣很好玩」隔天秒上工 合法雇主淪冤大頭
台灣移工人數在2026年已突破86萬人,另還有近10萬逃逸移工在各地流竄,留下許多照護空窗與家庭悲劇,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在台逃逸可說「零風險、更好賺」,移工逃逸問題早已不是單純的個案,而是制度漏洞所造成的結果,移工將雇主的申請當作跳板,逃逸後持續爽賺新台幣,合法雇主繳仲介費和每月的就業安定費,一旦移工逃跑,卻什麼保障都沒有,儼然成為「最慘冤大頭」。「我自己家裡的移工逃跑那天,他沿路拍抖音,印尼文字幕寫著『在臺灣逃逸很簡單、很好玩』,而且他當天從高雄逃逸,隔天就已經在下一個雇主家上工了。」張姮燕指出,多數人對「黑工」的印象,是薪資低廉、任人剝削,但臺灣的情況卻恰恰相反。張姮燕說,以家庭看護為例,合法聘僱的月薪普遍偏低,非法看護的行情卻明顯較高,論件計酬的臨時工種更是如此,原因也不難理解,非法雇主不用替移工繳交就業安定費,更無須負擔勞健保費用,這些「省下來」的錢,自然而然轉化為移工到手的薪水,讓非法看護的行情比合法看護高。「原因在於供需嚴重失衡。」張姮燕分析,臺灣長期缺工,尤其是家庭看護需求龐大,移工一旦選擇逃逸投入地下市場,反而「不怕沒工作」,有更高的議價空間、更靈活的工作方式,甚至能自由決定何時工作、何時休息,還能與男女朋友同居生活。相較之下,合法聘僱的移工受限於合約,幾乎沒有議價能力,在種種條件之下,「逃跑」反而成為部分移工爭取更好待遇的手段。張姮燕進一步指出,臺灣現行聘僱移工的流程曠日費時,是逼出黑市需求的關鍵問題之一。雇主必須等待至少一個月以上的申請空窗期,才能重新遞補人力,且再加上從國外新引進一名看護工,申請、送件、健檢、訓練到入境,需要三個月以上,實際等待時間可能拉長到四個月。然而現實中,許多家庭的照護需求根本等不了這麼久,家人可能昨天才因車禍或中風,突然需要全天候看護,根本沒有時間走完冗長的合法申請流程。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許多家庭最終只能選擇聘用非法看護解決燃眉之急,而這樣的急迫需求,正是助長黑工的關鍵推手。也正因為如此,張姮燕透露,執法單位對醫療院所往往「約定俗成」不主動查緝,一旦真的在醫院現場查獲非法看護並直接帶走,這個責任誰也扛不起,「你把人抓走了,這個老人家沒人顧,怎麼辦?」,正是這種急迫又無解的現實壓力,讓查緝人員多半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間接使得非法看護在醫療照護體系中長期有生存空間。移民署人員攔截載運失聯移工。(示意圖/彰化專勤隊提供)此外,根據內政部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114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臺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目的在鼓勵逾期居留的人,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而依據《就業服務法》第60條規定,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依規定遣送出國,相關費用可由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墊付後,主管機關會通知應負擔者限期繳納,屆期未繳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張姮燕指出,現行制度對逃逸行為的高度寬容,讓逃逸移工只要在期限內主動出面,就能免除罰款,數個月後甚至可以合法重返臺灣工作;若移工聲稱無力負擔返國機票,相關單位還會協助想辦法解決,經費多半來自雇主每月按規定繳納的就業安定費。整套制度形同鼓勵「先逃逸賺飽、再自首全身而退」的操作模式,讓始終合法聘僱、按月繳交安定基金的雇主,不僅要承擔移工逃逸帶來的照護空窗、所花費用,可能還間接補貼了逃逸者的返國費用,「這對合法的雇主不公平,對合法的移工也不公平。」當移工逃逸後,雇主必須等待約四個月,才能重新從國外引進遞補看護,期間所有仲介費用、等待成本全數自行承擔,現行規定完全沒有針對雇主端的補償機制。張姮燕質疑,勞動部規定的理由是雇主必須「善盡管理責任」,但移工人身自由本應受到保障,雇主給予其自由進出本屬合理,移工基於個人選擇逃逸,雇主卻要承擔懲罰性的等待期,「除非我是非法仲介或非法雇主,故意引進移工讓他逃跑圖利,否則沒有人會希望自己聘的人逃跑。」對家庭看護雇主而言,這種空窗期的衝擊尤其嚴重,工廠至少還有職務代理人或調度彈性,家中長輩一旦失去看護,可能立即面臨無人照顧、甚至被迫送往長照機構的困境。張姮燕透露,自己身邊就有朋友的真實案例,父親中風後送機構安置,健康狀況急速惡化,不到兩週便驟然離世。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圖/方萬民攝)張姮燕提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移工逃逸並非單純個人主動決定,而是牽涉一整條地下產業鏈。她透露,曾遇過家庭看護遭假冒交往對象的仲介人員誘拐脫離原雇主,向移工保證能去工廠工作,「不過後來也只是換了一戶人家,繼續做看護工作」,這些逃逸移工雖然名義上薪資較高,卻完全喪失勞健保與工作保障,一旦生病或發生職災,往往求助無門。張姮燕呼籲,政府應優先從源頭管理著手,包括:嚴格審核仲介媒合品質、建立雇主與移工媒合資格審查機制、簡化緊急聘僱審核流程,並適度提高逃逸行為的實質代價。唯有如此,合法雇主才不會持續淪為制度設計下的犧牲品。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說明,配合嘉年華活動性質,移民署所屬北區事務大隊由新北市服務站指派1位移民輔導專員及1位社工前往設攤,於現場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諮詢、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屬於柔性預防宣導作為。另經查證,活動當日未發現有警方查獲或帶回涉案失聯移工至專勤隊續辦之情事。移民署指出,查處人力確實有限,除持續爭取人力增補外,對查緝失聯移工從未鬆懈,將持續積極協同各國安機關執行查處。統計自112年起至114年止,每年平均查處失聯移工約2萬4,000人,人數極多。另外,移民署說明,失聯移工議題涉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移民署已依查處實務經驗,提供相關建議給勞動部,以利勞動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勞政機關,就源頭移工引進政策、仲介管理等面向研擬改善措施,進一步瓦解非法勞動市場。
用AI選母下葬「黃道吉日」!辦完喪事親戚出車禍 男子怒開告
人工智慧(AI)應用日益普及,但若過度依賴AI進行重大決定,恐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大陸浙江省嘉善縣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罕見的法律訴訟,一名男子因母親過世,選擇透過AI軟體「豆包」來選取安葬的「黄道吉日」,不料喪事辦完後親戚遭遇嚴重車禍,家人將責任歸咎於下葬日期不吉利,該男子隨後怒將「豆包」開發公司告上法庭,甚至訴狀也是由該AI軟體協助編寫。根據《極目新聞》報導,老家位於江蘇沭陽的史姓男子,目前居住於浙江嘉善。今年4月17日,史男的母親因突發疾病不幸離世,家中五個兄弟姊妹隨即商討母親的後事處理方式。史男表示,當地傳統習俗通常是過世後第3天下葬,哥哥原先提議在4月20日下葬(即第4天),讓他覺得時間不對。由於平時非常依賴「豆包」這款AI軟體,認為它「什麼都懂」,史男便向「豆包」諮詢母親下葬的最佳日期,軟體隨即推薦了4月19日。史男認為解答非常有道理,便採納了該建議並著手安排。然而,在喪事各項細節準備就緒後,史男才意外發現4月19日在傳統曆法中並非真正的「黃道吉日」。但當時各項儀式與行程已定,難以再次變更。更糟的是,辦完喪事後不久,史男的親戚意外遭遇嚴重車禍受傷,家人因此紛紛埋怨下葬日期選擇不當,帶來了不祥之兆。面對家人的責怪與心中的不滿,史男向「豆包」軟體公司提出投訴,但在未獲得任何回應後,決定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史男後續甚至請「豆包」為他撰寫起訴狀,「豆包」不僅產出訴狀,還一步步指導他如何遞狀與進行訴訟。史男主張,軟體公司對此應承擔責任,其訴求為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相關損失。目前,該起案件已由嘉善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不過,對於史男的訴訟,法律專業人士普遍持保留態度。律師分析指出,這類維權訴訟難度極高,原告必須舉證證明AI軟體服務提供者存在明確的過錯行為,且該過錯與原告所遭受的實際損害之間具備直接的因果關係,僅僅證明AI提供了錯誤解答並不足以構成賠償要件。此外,「豆包」軟體的使用者協議中已明確聲明,系統生成之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本身任何專業建議;凡涉及重大影響之情事,使用者應諮詢專業人士,據此操作所產生之風險與責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此案也再次為公眾敲響警鐘,科技工具固然方便,但在面對傳統習俗或重大人生決定時,仍需保持理性與獨立思考。
當街誘殺18歲前女友!鉛球冠軍否認預謀殺人 國民法庭重判無期徒刑
台中市南屯區去年5月發生情殺命案,25歲詹朱姓男子不滿交往3年的18歲詹姓女友提出分手,求復合遭拒後,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女方約出後持刀猛刺致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7)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詹朱男與詹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並遠距離交往,感情生變後女方提出分手。詹朱男曾一度打算花1.5萬元請友人找「8+9」假扮壞人嚇詹女,再由自己出面「英雄救美」挽回感情,但因為自己不想花6萬元作罷,還被法官吳孟潔質問:「你有判斷能力嗎?」去年5月10日,詹朱男以歸還物品為由,將詹女約至台中南屯住處附近,隨後持預藏刀械刺向女方,造成她傷重不治;犯案後他也自傷,但送醫治療後撿回一命。審理期間,詹朱男坦承犯行,並提出羈押期間抄寫的悔過書及經文,表示希望懺悔也願意賠償死者家屬,但否認行凶事前預謀。國民法庭審酌犯罪情節及相關量刑因素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婚前抓包台積電未婚夫出軌! 律師揭「保存5證據」:未婚妻可提告求償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台積電未婚夫婚前出軌女同事,吸引逾百萬人瀏覽。對此,台大曾姓律師「法律曾心話」指出,很多人都以為正式登記結婚,就無法向出軌的另一半索賠,但其實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違反婚約的未婚夫請求婚宴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賠償。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原本預計今年11月結婚,婚宴場地、婚紗以及親友等相關婚禮安排都已經準備妥當,沒想到8月底卻發現在台積電工作的未婚夫出軌。原PO表示,未婚夫當天原本說要到公司上班,但其實是請假與女同事外出,甚至未婚夫被發現出軌後,還辯稱「最近壓力大,想找人出去走走,我們沒有幹嘛」。原PO得知真相後,直言到底誰會在結婚前2個月出軌,並心碎表示「原本以為我們這段期間正在一起用心的準備婚禮、迎接我們的未來,結果你卻是把心思都用在別的女人身上、安排跟別的女人的約會。你們持續多久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原本以為的幸福婚姻,已經被你們親手毀了」。對此,台大律師「法律曾心話」在Threads發文表示,很多人會誤以為「還沒結婚就不能求償」,但其實並非如此。律師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雙方已經合法成立婚約,即使雙方尚未正式登記結婚,若其中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婚約解除,或無正當理由違反婚約,沒有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方仍可能向違反婚約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至於究竟可以要求哪些費用?律師指出,若婚約解除,只要是因籌備婚禮所產生的實際損失,例如已經支付的婚宴費、婚紗費、喜餅費等,都能向過錯方索賠;若因婚約遭違反造成精神痛苦,在符合相關法律要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及訂婚時贈與的聘金、金飾等,也可要求對方返還。不過,對於第三者是否需要賠償,律師直言,由於雙方尚未完成結婚登記,法律上並沒有「配偶」身分,因此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律師直言,未婚妻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律師也提醒,如果真的遇到類似情況,證據保存相當重要,包括「婚約、結婚日期的對話紀錄」、「婚宴的訂單、收據和匯款紀錄」、「取消費用與廠商規則」、「對方承認出軌或道歉的訊息」及「就醫、心理治療的紀錄」等,都應妥善留存,作為後續求償的證據、資料。此外,婚約解除後,若要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須在2年內行使相關請求權,否則可能因時效過期而消滅。
無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獨居女死後爆「9親戚爭產大戰」 法院這樣判
沒有配偶、子女,連兄弟姊妹都沒有,留下的遺產該由誰繼承?中國大陸人民法院案例庫近日公布1起繼承糾紛案,被繼承人趙女過世後,因沒有法定繼承人,叔叔、姑姑、舅舅及姨媽等親屬均主張曾盡扶養、照顧義務,進而爭奪遺產。不過,法院最終判定,部分財產由親屬依比例繼承,房產則歸國家所有。判決指出,趙女於2022年6月1日去世,父母均早於她離世。趙女生前獨居北京市昌平區1處房屋,沒有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留下的遺產包括房屋、銀行存款,以及2份人壽保險合同。趙女的5名叔叔、姑姑及4名舅舅、姨媽因遺產分配發生爭議,雙方均主張曾照顧趙女、盡到扶養義務,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要求繼承房屋並分割存款及保險利益;被告則主張相關財產應由雙方按照各自比例分配。法院調查發現,其中趙某和與被繼承人居住地較近,平時擔任計程車司機,曾多次開車載對方就醫,甚至在節日期間帶她出境旅遊,提供的幫助相對較多。其他親屬也曾協助就醫、節日探望及提供生活上的照顧。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9日判決,2份保險合同的權利義務由9名親屬共同繼承,其中趙某和取得20%,其餘8人各取得10%。銀行存款人民幣4222.92元中,趙某和繼承827.96元,其餘8人各分得424.37元;另有20.81元存款則由趙某和繼承。至於最具價值的房產,法院認定應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判決作出後,各方均未提起上訴,目前已正式生效。
2個月「流產8次」太離譜!她狂修圖領生育金 5次得手下場曝
只是滑到一段「流產也能領錢」的短影音,竟讓一次正常的生育保險申請,最後演變成連續造假詐領。大陸一名朱姓女子利用自己過去3次真實流產留下的就醫資料,以修圖軟體反覆竄改看診時間,短期內製造出8筆假的流產申請紀錄,其中5次成功騙得3萬多元人民幣,直到後續3次申請因資料太過相似、就醫情況不合常理才被攔下。案件曝光後,朱女不僅退還全部違法所得,也因詐欺罪遭法院判刑。朱女前5次造假均成功通過審核,累計騙取3萬多元人民幣生育保險基金。據《大河報》12日報導,朱女最初並非利用假資料領錢。她先前曾有過3次真實流產就醫紀錄,某次在短影音平台看到介紹「流產後可以線上申領生育保險基金」的影片後,便按照相關指引,以自己的真實醫療紀錄提出申請,依法取得應有的生育保險給付。沒想到正常申領的過程相當順利,卻讓朱女產生「來錢太方便」的想法。原本屬於自身權益的合法申請,自此開始變調,她決定利用手中既有的流產醫療資料,製造根本沒有發生過的新就醫紀錄繼續領錢。朱女的造假方式並不複雜。她拿出過去流產時留下的就醫紀錄拍照,再利用修圖軟體修改資料上的就診時間,讓舊紀錄看起來像是近期重新就醫,接著將修改完成的圖片上傳至生育保險申領平台。朱女後續又提出3次申請,因資料高度雷同、短期內就醫情況不合常理而遭識破。從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9日,朱女以這套方式接連偽造5次就診資料,而且5次全部成功通過審核,累計騙領生育保險基金3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2萬元。短時間內連續得手並沒有讓她收手。到了2026年1月23日起,朱女又故技重施,陸續製作假就醫資料再提出3次申請,這3筆申領金額合計約1.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如此密集的申領頻率很快引起審核單位注意。相關人員比對資料後發現,朱女短時間內多次申請生育保險基金,不僅提交的醫療文件高度雷同,內容呈現出的就醫情況也不符合常理,因此後續3筆申請全數遭到攔截,沒有再讓她拿到錢。也就是說,外界所稱的「2個月流產8次」,並非朱女真的在短時間內經歷8次流產,而是她將過去真實的醫療紀錄反覆修改日期,總計製造8次虛假申領紀錄,其中5次詐領成功,另外3次則在審核階段被識破。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單位察覺異常後報警處理,案件隨即遭到偵破。朱女到案後如實供述犯行,也將先前騙取的全部違法所得退繳。站上被告席後,朱女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坦言當時法律意識淡薄,只因一時糊塗才犯下錯誤,如今已經深刻意識到問題。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朱女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並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方式,多次騙取生育保險基金,且涉案金額達到「數額較大」程度,已構成詐欺罪。法院最終判處朱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案件中的贓款則發還受害單位。承辦法官指出,這起案件的轉折就在於朱女的「僥倖心理」。她一開始拿自己的真實流產紀錄依法申領,本來是正常行使權益,卻因發現申領款項容易取得,逐漸從合法申請跨越到偽造資料騙取基金。法官也強調,生育保險基金並非網路平台發放的「紅包」,而是國家社會保險基金,也是保障勞工生育權益的重要資源。利用假資料從中取得款項,不能視為一般所謂的占便宜或「薅羊毛」,而是詐欺行為,必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男子加油遭汽油噴濺「15分鐘後身體起火」慘變殘疾 業者沒提醒
加油注意!大陸上海一名陳姓男子去加油站加油,不料被汽油噴濺,工作人員目睹並未做任何提醒;但陳男離去後衣物上的汽油遭靜電引燃,導致他重度燒傷並終身殘疾。陳男向加油站提告,法院認定業者未盡安全管理責任,須承擔80%賠償責任,判業者賠償人民幣24.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根據陸媒《新民晚報》報導,這起事故發生於上海市閔行區一處加油站,陳男在2025年3月前往加油,他回憶當時工作人員把油槍注入後突然離去,之後他見油槍跳停就自行操作,卻不慎遭汽油噴濺。隨後返回的工作人員既未阻止,也沒提醒有危險的可能,陳男便駕車離開。豈料,當陳男行駛約15分鐘後,下肢突然冒出大火。即便陳男被緊急送醫救治,他的下半身燒傷面積達32%,已處重度燒傷,歷經多次植皮手術並住院188天,這場意外最終仍導致他成為終身殘疾。而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應該是衣物靜電引燃汽油。陳男失去勞動能力,全家人的生活只能靠他年邁父母的微薄收入維持。事後陳男向加油站提告,經法院審理,加油站屬危險品經營企業,工作人員放任隱患發展,過錯程度高於陳男,一審判定須承擔80%責任,業者賠償人民幣24.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業者不服判決上訴後,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維持原判確定。有專家表示,即使非乾燥冬季,陰雨天衣物摩擦仍可能產生靜電,若不小心沾染汽油務必第一時間清洗處理。
高市大寮無尾巷藏「暗黑越式KTV」 警暗夜直搗毒趴現場逮35越南移工
隱身工業區無尾巷深處的廠房,竟是越南移工口耳相傳的「暗黑越式KTV」毒趴大本營!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日前掌握情資,49歲郭男深知移工娛樂市場需求大、客源穩定,於今年1月將高雄大寮工業區附近的一處廠房租下並耗資裝潢,改造成擁有多間隔音包廂的私密KTV,專供越南籍移工聚集吸毒狂歡。為了規避警方查緝,郭嫌刻意將KTV選址於無尾巷深處,平時門禁極為嚴密,幾乎不對外開放。高市刑大專案人員歷經多日埋伏探查,精準掌握內部動線與營業模式後,於今年6月下旬展開強勢攻堅。為克服無尾巷易讓嫌犯逃脫的空間限制,專案小組特別調整戰術,由員警騎乘機車載送特勤中隊警力快速繞至後門,與前門警力形成前後包夾。警方利用機車載送特勤中隊警力快速繞至後門,與前門警力形成前後包夾。(圖/翻攝畫面)破門攻堅瞬間,包廂內霓虹燈光閃爍、毒品氣味濃厚,多名正在嗨派對的越南籍男女嚇得陷入四處逃竄,但由於前後門與各個逃生動線早已被多點警力封鎖,現場 35 名越南籍男女全數被警方一網打盡。警方調查發現,現場 35 名越籍男女中,有 3 名男子為失聯移工;現場並查扣卡西酮粉末5包、毒品咖啡包200多包、依托咪酯菸彈15顆及K他命4包等多樣毒品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與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高市刑大警政數據顯示,今年 1 月迄今共計查獲重大毒品案件 102 件,較去年同期的 66 件增加 36 件(大幅上升 54.5%)。大隊長鄢志豪強調,警方對專供特定族群聚集的娛樂場所將持續加強查緝,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出租廠房與店面時應提高警覺,若發現可疑請立即通報,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