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
」 廉政署 收賄 北檢 貪汙 貪污治罪條例
才閃辭又自傷!台南前消防局長涉貪 檢廉兵分多路搜索帶走10人調查
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日前閃辭,近日又在某汽車旅館自傷,而他疑似涉貪,檢廉24日兵分8路搜索,並帶回他在內證人與涉嫌人共10人,目前檢調則訊問中,相關案情仍須釐清。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24日兵分8路,搜索從消防局秘書室、災害搶救科與車輛保養場等8處,比對帳冊、捐贈名單等資料,並帶回李明峯、搶救科長、車保場長、李明峯的秘書、司機等人調查,證人與涉嫌人共10人正被約談中。據了解,李明峯在局長任內認為高壓細水霧幫浦消防車機動性較高,在火勢不大時能取代消防車以降低民宅水損程度,2年前開始大力主張引進,但水霧車要價250萬到450萬元,消防局沒有相關經費,李的民間友人得知後贊助,先後購入16輛高壓細水霧幫浦消防車,以及改裝29套高壓細水霧幫浦設備的車輛。李的2名友人籌組公司經手相關捐贈事宜,並承攬近幾年的台南市消防月曆,日前在網路上被質疑圖利廠商,廉政署獲報後展開調查,而李疑似聽到風聲,這才在12日請辭,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消防局則回應,法務部廉政署今日至該局調查「民間捐贈救災車輛」相關案件,因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該局全力配合廉政署相關調查。
連江縣前秘書長涉收賄! 廉政署兵分6路搜索、約談5人
台北地檢署今(11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貪汙案件,涉案人員為連江縣政府前張姓秘書長疑似收賄數十萬元後護航向廠商以借牌方式得標的蕭姓男子。廉政署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6路搜索張、蕭住所以及涉案公司,並由廉政署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蕭男於2020年5月14日以借牌方式投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後成功以近2000萬元的金額得標。而在蕭男執行該標案期間,張姓秘書長疑似收受數十萬元賄賂金,並在收賄後,於蕭男履約執行採購案期間為其護航,對蕭男的違規情形視若無睹沒有做出相應的裁罰。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姓前秘書長、蕭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員工控霸凌「個資反被寄回公司」 台南3公務員過失洩密緩起訴
台南市余姓男子向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任職公司職場霸凌,卻因承辦作業疏失,導致其姓名與申訴內容遭原公司知悉。台南地檢署依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對張姓技士、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3人予以緩起訴,各處1萬元處分金。余男於2025年1月22日前往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申訴職場霸凌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因其公司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規定屬危險性工作場所,案件需移由勞動部職安署南區中心辦理。張姓技士負責撰擬移文時,檢附包含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卻誤將余男任職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並送交核稿。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在核稿時未注意保密規定,未予更正即核章發文。函文經電子交換程序後,於1月24日寄達余男公司,造成個資外洩。張姓技士於2月3日到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自首,廉政署循線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移送。檢方訊問時,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考量3人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過失洩密罪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3人均須於6個月內各向國庫支付1萬元。
想為亡父修繕墓地行賄公務員 7旬翁遭北檢依貪汙罪緩起訴
為修繕亡父位在陽明山第一公墓的墓地,曾姓老翁於2021年間曾寄信至北市殯葬處申請修繕,但因其父屬違規下葬而遭駁回。然而,曾翁卻沒有因此而放棄,並對北市殯葬處殯儀管理黎姓課長以6萬元行賄遭拒,全案由法務部廉政署移送偵辦。台北地檢署今日(10月9日)偵結,依照違反貪汙罪對曾翁緩起訴處份。曾翁已故父親的墓地位於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第一公墓,若未經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核准,不得擅自進行修繕。2021年8月6日,曾翁曾申請修繕,但殯葬處以「屬違規下葬墓地」為由駁回了曾翁的申請。沒想到,曾翁卻執意想要為亡父修繕墓地,甚至為順利通過墓地修繕申請案,於2024年12月9日連絡殯葬處黎姓課長,相約於11日上午在台北市議會接待室見面,並在2人面談時,再次詢問可否申請修繕,且當場拿出裝有6萬元的牛皮紙袋意圖行賄,遭到黎姓課長當場拒絕。事後,全案經廉政署移送偵辦,曾翁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北檢依接待室監視器、證人證詞、本案陳情書等,認定曾翁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但考量他素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1年,需支付公庫50萬元。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司法院北中區專題研習 重塑廉政文化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114)7月22日正式上路,而司法院於9月8日及15日分別於中區、北區舉辦專題講習,並邀請法官學院院長張升星、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聖傑及法務部廉政署專門委員周美伶、科長劉瑞玲分享實務經驗與國內外案例,吸引法院院長、庭長、法官、司法行政人員及政風人員等170人踴躍參加。張升星於這次的講習中,以「司法人員於社群媒體發言的倫理思考」為題,透過國內外案例強調法官在社群媒體發言必須嚴守中立、公正與保密原則,避免因互動或言論不當影響審判公正與司法信賴。李聖傑則深入解析《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制度設計,指出新法歷經十多年籌備方才上路,不僅強化反貪腐機制,更重塑廉政文化,讓揭弊行為成為守護社會正義的重要力量。周美伶、劉瑞玲則進一步說明「三保一減」核心精神,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並建立內外部通報管道與獎勵制度。法律同時明定禁止不利措施,若因揭弊查獲不法,揭弊者可獲得獎金,展現政府保障揭弊者的決心。
台灣中油舉辦「廉能供氣 燃氣永續」企業誠信論壇
台灣中油公司今(5)日於煉製事業部宏南活動中心舉辦114年「廉能供氣 燃氣永續」企業誠信論壇,邀請法務部廉政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等單位指導以及天然氣產業鏈業者參與,聚焦產業誠信治理、風險挑戰與永續契機,期望能夠由內而外、上下齊心,共同建構透明、廉能且安全的治理環境,同時也展現台灣中油對誠信經營的承諾。 台灣中油近年與油氣產業、上下游夥伴及廉政署、檢調機關合作,持續辦理「供應商誠信經營理念宣導」活動,期能發揮提升廉能治理的正面影響力。天然氣作為國家淨零轉型的重要橋接能源,台灣中油已建構完整的輸配氣網路,未來透過北(觀塘)、中(台中)、南(永安及洲際)4座接收站分區供氣相互備援,可確保國家能源安全。鑒於誠信治理是奠定國家關鍵基礎建設成功的基石,這次論壇除了邀請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長許嘉龍等人蒞臨致詞,強調企業提升誠信法遵的重要性,同時也邀集天然氣客戶與協力廠商逾百人共同參與,致力達成「廉能供氣」目標。台灣中油舉辦「廉能供氣 燃氣永續」企業誠信論壇,邀請法務部廉政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等單位指導以及天然氣產業鏈業者參與。(圖片提供/台灣中油) 台灣中油副總經理黃榮裕致詞時表示,台灣中油採行三大方向以實踐誠信經營承諾,一是制度先行,針對輸儲建設、採購及重大工程等高風險環節建立更嚴謹的內控制度,二是跨域協力,積極與廉政署、檢調機關合作建立採購廉政平臺,透過外部專業監督提升透明度,三是文化扎根,持續推動廉政教育與誠信文化,將誠信內化為核心價值。 論壇除了專題講座、企業誠信治理經驗分享以及專家與談之外,並針對「天然氣產業鏈誠信治理風險挑戰與機會」及「企業誠信治理與ESG」的議題熱烈交流,與會者一致認為,透明資訊、跨部門協作監督,以及業者自律、公部門把關,是推動廉能供氣與企業永續的關鍵。在能源轉型的重要關鍵時刻,台灣中油期以透過公私部門齊心努力,打造透明、安全、值得信賴的天然氣供應產業鏈,為我國能源安全、廉能治理及永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公務員財產申報不用自己查了! 廉政署:分3梯次回歸
監察院今(114年)2月指出,因預算遭砍,於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9月1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將分別於「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監察院2月27日表示,由於總預算遭砍,今年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公職人員財產的申報資料,皆採現場查閱。此外,從3月開始,將會停止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申報人須自行蒐集資料以後辦理申報。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將會分3梯次恢復授權,其中分別為「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3個階段,而服務方式則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以下為廉政署公告: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服務方式仍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者,建議優先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二、按「就(到)職申報授權服務-基準日為『114年9月16日』」將賡續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相關作業流程如下(操作流程詳如附件1、2):(一)申報人未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申報人端部分:(1)授權期間: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2)同意授權者即同意「本年度」授權及「往後年度」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之「特定申報(基準)日(含每年度定期財產申報之11月1日)」一次性授權,申報人同意授權時應以自然人憑證線上完成授權,於配偶亦完成授權(線上或紙本)後(附件3-紙本授權書),始提供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2、政風機構(後臺管理端)部分:(1)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2)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3)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3、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二)申報人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原則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申報人尚無須再自行辦理紙本或線上授權作業。2、惟申報人於本次授權期間如有增修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申報基準日114年9月16日為斷),可視申報人意願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請申報人及其配偶確認基本資料內容及往後年度一次性授權內容,於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上傳該紙本授權書(以PDF檔上傳)後,以紙本授權方式辦理授權。(2)請申報人於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間自行辦理線上同意一次性授權。3、申報人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授權服務,且已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者,因申報人該應申報職務,已於法定申報期間參加過授權服務,爰受理申報單位原則無須再於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4、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5、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6、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7、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三、各級政風機構(後臺管理者)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辦理紙本授權者,受理申報單位均應檢視M101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與授權同意書之基本資料應相符,並應於送審前與以往年度申報表逐筆核對其身分證字號,避免查調錯誤而無法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四、為避免漏將授權名單送審至本署查調,影響申報人權益,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協助確認所屬政風機構、各地方政府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已辦理送審作業,並確實將名單送審至本署(「M103查調(授權)名單匯入平臺」)。五、已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若爾後申報人或配偶不同意授權服務者,申報人或配偶應以書面主動告知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取消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書」如附件4)。六、本署為辦理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實質審查使用,及申報人申報財產等業務,設有委外駐點人員3員及客服專線,分別為謝昀澤先生(電話:02-23141000轉2255、電子郵件:aac2255@mail.moj.gov.tw)、李嘉華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0、電子郵件:aac2190@mail.moj.gov.tw)、林佳惠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1、電子郵件:aac2191@mail.moj.gov.tw)及客服專線(電話:02-27845053、電子郵件:pdpsmoj@gmail.com),各級政風機構遇有上開業務各項問題時,可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洽詢。七、請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協助併同轉知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各該地方鄉(鎮、市、區)民代表會上開事項。八、附件電子檔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防貪業務專區/財產申報/業務宣導下載。
公務員當心! 健保署警示「小禮物也可能違法」
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持續強化基層同仁對廉政法紀的意識與落實,接連舉辦兩場廉政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法務部廉政署邱智宏組長與中央銀行政風室劉耀中主任蒞臨授課,分別針對「圖利與便民」及「公務員廉政倫理」進行專業解析,實例分享,以協助釐清法律風險並兼顧倫理,避免觸法,廣獲好評。邱智宏以「圖利與便民、小額補貼款項之法律風險分析」為題,指出圖利罪須具備「公務員身分、明知故意、違反法令、獲得利益」四要件,提醒便民的前提必須是依法行政,即便出於善意,亦可能誤觸法網,影響個人前途與機關信譽。另外,以「加班費」、「差旅費」等常見爭議案例進行說明,如不當申領、核銷及侵占,即便為金額不多,卻因法令不熟而違法,不得不慎。劉耀中則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與採購倫理」為題,分享多年政風實務經驗,課程深入淺出又具啟發性。強調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明定同仁應嚴守職務分際,避免參與不當餐宴、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即使是看似不具價值的小禮物或案件結束後的水果致贈,仍可能被解讀為回饋或不當利益,應婉拒或依規處理,以免影響外界觀感,甚至觸法,因小失大。北區業務組長張温温表示,透過本次課程內容,期盼提升工作有更務實的了解「依法便民、廉潔從政」是保護個人與保障民眾的第一道防線,亦為維護機關廉能形象。北區將定期辦理廉政法紀課程,以務實案例研討與互動式課程,深化同仁自覺、自律、自發的廉潔行動,共同營造專業、透明、誠信的健保服務永續。
強化同仁法治意識 行政執行署辦理揭弊者保護新法專題課程
隨著《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即將於7月22日正式上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7月14日舉辦專題課程,針對新法核心內容進行重點說明,協助署內及各分署人員提升法令理解與應變處理能力。此次課程也透過線上同步直播,鼓勵無法親自出席者一同參與,展現執行體系對新制推動的積極態度。活動邀請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邱智宏組長授課,聚焦揭弊者在職場保障、身分保密與人身安全等重點制度,並透過實務案例分享,說明公務機關如何有效區分揭弊與一般陳情、申訴、檢舉案件,並依性質做出適當處理,確保程序公正與合法性。署長繆卓然於致詞時表示,該法施行象徵我國反貪腐制度邁入新階段,也讓行政機關在面對揭弊事件時,需具備更完善的因應機制。他強調,行政執行系統應善用此次課程所學,於第一線能即時辨識問題本質、妥適處理相關情事,維護揭弊者合法權益,並保障制度運作的正當性。
公務車私用爆不停!廉政署揭常見「12大違失態樣」
監察院前祕書長李俊俋、監委林郁容、台南市前研考會主委蒙志成等高官接連爆出「公務車私用」爭議,輿論譁然。法務部廉政署與政風機關上月開會研商彙編全國性「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列出12項違失態樣,本月函令全國各級政風機構,指示就其所屬單位全面清查評估有無廉政高風險,並以「防貪為主、肅貪為輔」加強宣導並強化內控,如查獲濫用公務車違失,除追究行政責任外,若涉刑事責任則移送廉政署偵辦。過去,全國各級政風機關均編有各機關公務車防貪指引,但近來政府機關濫用公務車輛從事私人活動,甚至利用公務車輛加油、保養、修理及肇事處理機會牟取私利的不法案件頻傳,引發各界關注及質疑。對此,廉政署6月20日邀集中央、地方多個政風機關開會,蒐集近年來具代表性之司法實務及監察院調查糾彈案例,歸納12種違失態樣及參考法條,評估廉政風險,並提出具體防治措施建議,彙編「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提供全國政風機關辦理防貪業務參考。不過,廉政署也認為各機關因規定未盡相同,可依實際業務風險,作為強化公務車內部管理機制參考。廉政署彙編的「公務車廉政指引」,共列出12種濫用公務車違失態樣,其中以「公車私用」占大多數,包括機關首長自行開公務車從事旅遊、餐敘、購物、授課、就醫等私人用途;首長或單位主管指示下屬開車接送寵物、親友等私人用途;填具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用車;提供公務車作為家屬日常代步等。另濫用公務車違失態樣,還包括使用公務加油卡,為自己私人車輛加油「揩油」,事後核銷擅改不實加油名目;勾結汽修廠業者,佯稱報修公務車名義,卻將私家車維修費用「灌水」浮報;甚至製造公務車「假車禍」詐領理賠金等。廉政署強調,這些違失不但涉及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者,更可能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侵占、貪汙、圖利等罪刑責。廉政署6月30日編撰完成該指引,7月1日即函令全國各政風機構督同所屬政府單位加強宣導,一方面明確提醒單位人員如有濫用公務車等違失行為,除追究行政責任外,並可能涉及刑責,且應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落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精神,另方面也協助相關單位強化內部管理機制,避免類似弊端重複發生。
「火鍋界PRADA」老闆控被家暴! 長期惡意檢舉、逼下跪索討上億房產
號稱是「火鍋界的PRADA」的二本松涮涮屋,前年被檢舉違建,而北市建管處承辦官員卻涉嫌收受賄賂,從而放水未依法裁罰,日前台北地檢署便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帶回2名承辦公務員與火鍋店老闆林建宏到案,林建宏也被諭令10萬元交保。事後,林建宏也對外喊冤,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行賄,是妻子莊女與其家人長期惡意檢舉;莊女則否認並直言「如果檢方沒有掌握證據,不可能持搜索票」。據了解,二本松2023年被控違建,北市建管處時任股長的郭姓男子遭人檢舉涉嫌收受賄賂,進而放水未依法對二本松開罰,北檢在今年6月3日指揮廉政署約談郭姓股長、王姓工友與二本松的負責人林建宏到案。檢察官訊後諭知郭姓前股長交保15萬元、林建宏人交保10萬元,王姓工友請回。根據《鏡報新聞網》報導,林建宏表示,他在2019年底創立二本松,透過與YouTuber合作等模式撐過低潮期,後來他和妻子莊女在他添購設備時認識,2023年奉子成婚,婚後卻衝突不斷,而對方情緒起伏大,生活中各種小事都能讓她氣得飆罵羞辱,林建宏曾嘗試提出離婚,卻被逼在雙方家族面前下跪磕頭認錯。林建宏控訴,妻子一家要他交出大安區婚前3處房產,其中2戶還是他父母和哥哥的,總市值超過1億元,但他不想連累家人,便拒絕對方無理要求,怎料妻子一家卻展開了「系統性檢舉」。自2023年11月至今,二本松屢遭檢舉,包括餐廳外車輛違停、客人噪音、員工未做勞檢、違規使用防空避難室、環境髒亂且有鼠患、店家廚房外推、外牆更換材質等等,幾乎每週都有人檢舉,有時一天就有3組人來查。林建宏透露,由於妻子一家長期檢舉,讓他精神上不堪負荷、食慾全無,只好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令;而去年台北地院便裁定,法官認定莊女一家持續檢舉二本松餐廳,已對林建宏構成騷擾達精神暴力程度,核准發出保護令。隨即,莊女另以林建宏對她咆哮、辱罵、肢體暴力等聲請保護令,經法官審酌,認為相關錄音遭片斷擷取,莊女一家事先討論好分工,故意激怒林建宏再錄音,關於肢體暴力則無佐證能證明,因此駁回。沒想到的是,妻子莊女一家抗告失敗後,再利用雙方爭執時的錄音,向地檢署檢舉他賄賂北市建管處公務員。對於林建宏的指控,其妻子莊女澄清「這些檢舉都不是我做的」,且多數檢舉事後都獲政府確認有違規事項;而針對林建宏涉行賄一案,她認為「如果檢方沒有掌握證據,不可能持搜索票」。莊女直言,這原本只是單純的家庭糾紛,自己也不是公眾人物,「林先生卻公開許多內容,甚至包含家人照片,這件事牽涉的不只是我們兩個人,也涉及他的公司內幕,官司還沒結束,請給時間讓司法說明一切」。《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綠委被爆搭公務車爽吃火鍋 沈伯洋怒回:吃飯討論議程不行?
監察院前祕書長李俊俋及多位監委遭爆濫用公務車,引發爭議,李請辭下台仍未能止住風波,本報記者5日接獲獨家爆料,民進黨多名立委今年1月10日中午集體前往萬華區「詹記麻辣火鍋」聚餐,其中吳沛憶、黃捷與沈伯洋遭目擊搭乘立院公務車往返。立法院人士私下指出,綠委並未違反立院使用車輛規定,但社會觀感不佳,且可能排擠其他立委參與正式活動或洽公。就公務車使用爭議,法務部廉政署由防貪組發函全國各政風機構,全面盤點各機關公務車、宿舍等公務資源使用現況,並檢視落實相關法制規定加強內控。為免一再發生公務車私用爭議,廉政署也發函邀集中央、地方政風機構,6月中開會討論公務車使用界線、法制、執行面,研商防貪指引,供全國政風機構及政風人員依循辦理。據掌握名單,該場聚餐者為沈發惠、吳秉叡、林宜瑾、李昆澤、林楚茵、蔡其昌、吳思瑤、黃捷、沈伯洋、吳沛憶等10人。爆料者指出,吳、黃、沈當天均使用公務車,返程時搭乘畫面被拍下,其他綠委是否也動用公務車仍待釐清。沈伯洋昨不滿表示,「中午午休,大家一起坐車出去吃飯討論接下來的議程都不可以?」要求全部立委都各自公布坐公務車的行程。他率先揭露行程,2025年僅在1月10日中午外出用餐使用公務車,且是與其他立委共乘。吳思瑤強調,民進黨立委皆依立院規定使用公務車,當日去程搭計程車,返程則搭其他立委的順風車,沒有使用公務車,是趁隙吃飯兼討論公事。林楚茵還原當天是院會,下午要表決議案,午休時民進黨立委一起到立法院附近餐廳吃飯,針對國會擴權法案及許多議題交換意見,餐後回立院繼續開會,符合立院用車規範。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批評,綠委若真為討論公務,立院周邊何處不可開會?「有必要跑到萬華一間需要排隊的餐廳?」立院僅46輛公務車,主要供中南部立委北上使用,民進黨立委若僅為聚餐,實不應占用資源。他質疑,綠委享用特權還大言不慚?要吃飯搭計程車就好,何須使用人民公帑專車伺候,且沒人知道民進黨立委是否真的在開會,「都是他們自己在說」。綠委應是援用立法院《公務車輛使用要點》第三條第五項「其他使用」規定申請公務車,並無違規。但爆料者質疑,若火鍋聚餐排擠其他立委洽公或正式活動所需車輛,則不符資源調度初衷,值得釐清。立法院總務處指出,立委如提出需求且符合調派規定,院方即予安排,過程若涉不法,由立委自行負責。立院資深人士指出,此案無明顯違規,問題在於社會觀感與接受度。
快訊/陳歐珀涉護航物流公司收賄 凌晨不發一語抵北檢複訊
宜蘭縣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人檢舉,其在職期間涉嫌收受廠商不當利益,更藉此護航推行法案。北檢認為陳歐珀涉嫌違背職務收賄,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14路前往陳歐珀等9人被告處所與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搜索,帶回含陳歐珀等9人在內被告,並另有1名證人。晚間9時許,陳歐珀老婆徐慧諭也在廉政官的陪同下進入北檢複訊,而4日凌晨12時許,陳歐珀也終於抵達北檢複訊,全程不發一語。
快訊/陳歐珀涉護航物流公司收賄 妻徐慧諭晚間抵北檢
宜蘭縣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人檢舉,其在職期間涉嫌收受廠商不當利益,更藉此護航推行法案。北檢認為陳歐珀涉嫌違背職務收賄,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14路前往陳歐珀等9人被告處所與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搜索,帶回含陳歐珀等9人在內被告,並另有1名證人。而晚間9時許,陳歐珀老婆徐慧諭也在廉政官的陪同下進入北檢複訊,全程低頭不發一語。
快訊/陳歐珀涉護航物流公司收賄 前董座疑行賄抵北檢
宜蘭縣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人檢舉,其在職期間涉嫌收受廠商不當利益,更藉此護航推行法案。北檢認為陳歐珀涉嫌違背職務收賄,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14路前往陳歐珀等9人被告處所與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搜索,帶回含陳歐珀等9人在內被告,並另有1名證人。而晚間9時許,陳歐珀老婆徐慧諭進入北檢複訊後,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董座洪英正也在晚間近10時許抵達北檢複訊。
「火鍋界PRADA」涉違建賄賂官員放水 北檢兵分9路帶回3人
北市大安區知名頂級涮涮鍋二本松涮涮屋,號稱是「火鍋界的PRADA」,吸引不少藝人前往朝聖光顧,孰料二本松前年卻被檢舉違建,而北市建管處承辦官員卻涉嫌收受賄賂,從而放水未依法裁罰。對此,台北地檢署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嫌等,兵分9路前往承辦官員住處與二本松公司進行搜索,並帶回2名承辦公務員與林姓負責人到案。二本松涮涮屋號稱是「火鍋界的PRADA」,主打高檔日本和牛,甚至還與美食公道伯TOYZ聯名推出雙人套餐,上過不少美食節目,還有不少藝人都曾前往光顧。不過二本松前年卻被控違建,北市建管處時任股長的郭姓男子遭人檢舉涉嫌收受賄賂,從而放水未依法對二本松開罰,北檢3日指揮廉政署約談郭姓股長、王姓工友與二本松的林姓負責人到案。北檢指出,郭姓股長、王姓工友與二本松林姓負責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3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郭姓、王姓、林姓被告等3人住居所、辦公位置及二本松等2公司,共9處所,並通知郭姓被告等3人及證人2人到場查證。
陳歐珀涉護航物流公司收賄 北檢兵分14路搜索
宜蘭縣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人檢舉,其在職期間涉嫌收受廠商不當利益,更藉此護航推行法案。北檢認為陳歐珀涉嫌違背職務收賄,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14路前往陳歐珀等9人被告處所與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搜索,帶回含陳歐珀等9人在內被告,並另有1名證人。陳歐珀在宜蘭實力雄厚,他從基層公務員一路做起,曾任三星鄉長與議員,並在2012年時代表民進黨參選立法委員當選,成為民進黨首任宜蘭立委,隨後更連任3屆。不過陳歐珀2024年時被提名準備繼續參選宜蘭縣立委,卻在2023年5月被爆出涉嫌與吸金的im.B平台過從甚密,不但使用im.B大樓作為後援會與服務處,其座車更登記在im.B名下,因而被迫退選,放棄連任。然而北檢卻接獲檢舉,指出陳歐珀涉嫌在立委任內期間,護航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此推動相關法案,並收受不當利益,物流公司每月需支付10萬元給陳歐珀,其中5萬元為支付其助理費用,另5萬元則匯到人頭帳戶供陳歐珀使用。對此,北檢認為陳歐珀涉嫌違背職務收賄,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14路持搜索票前往陳歐珀等9名被告住處與聯興公司等地搜索,同時帶回含陳歐珀在內等9名被告與1名證人。
涉嫌侵占294萬元公款 茂管處臨時人員訊後交保
橋頭地檢署偵辦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臨時人員侵占公款案,查出涉案人勒女涉嫌於任職期間偽造文書、侵占公款合計294萬5366元,款項用於親屬醫療與個人開銷,檢方近日對其執行搜索並偵訊後,考量其坦承不法並全額繳回所得,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勒女於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間,擔任茂管處臨時人員並負責出納業務期間,負責收取新威遊客中心、禮納里遊客中心及茂林遊客中心所販售之手工藝品、農特產品與文創商品所得款項後,未依規定全數繳存觀光發展基金專戶,反而偽造「銀行存款差額解釋表」與「411專戶餘額查詢單」等文書,層層上呈給主管人員,誤導茂管處財務正常。經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指示,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莊承頻與鍾葦怡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深入追查,最終掌握勒女違法證據。經統計,勒女共侵占294萬5366元,款項多用於其親屬醫療與生活支出,專案小組認案情已臻成熟,遂於2025年5月28日執行搜索,並將她帶回偵訊;檢方認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有財物罪,及刑法第216條與第213條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因勒女對案情坦承不諱,並主動全數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認目前無羈押必要,遂諭令以5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出境、出海,防杜逃匿可能。張春暉表示,政府對公務人員操守要求極高,貪汙治罪條例中侵占公有財物屬重罪,最高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因一時貪念而涉入不法,不僅面臨行政懲處,更將遭受刑事追訴,代價沉重,他也呼籲轄區內各級公務人員務必恪守法治、杜絕僥倖,珍惜得來不易的公務職涯。
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大陸未有效遏止 監院糾正行政院、教育部
監察院今(21)日發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林文程調查「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案」指出,近十年高階文官違法赴陸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赴陸管理機制顯有缺漏,並衍生重大國安隱憂。經多方查證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監委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監委林文程說明,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文職公務員」,即相當於無依各項法律受事前出境管制之文職公務員,共分成兩大類,其一為全國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其二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機構與學校之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及警監四階以下警察人員。本案糾正案文指出,近10年間計有318名公務員(含高階文官55人、基層文官263人)違法違規赴陸,並確信尚有未經發現之違法違規赴陸人員「黑數」存在,有待主管機關及國安相關單位持續關注查察。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知情卻未能妥採有效應處作為,各級公務員赴陸交流揭露制度迄亦未能落實,有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維護國家安全之立法意旨,並動搖國民對於公務員應踐履「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有關忠誠義務的信賴,實難辭怠失之咎。監委林文程以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舉例說明,警察人員即占165人,但並非警察人員違規情形特別嚴重,係因內政部警政署定期辦理全國警察人員赴陸清查之故。監委林文程分析指出,行政院早於103年已知悉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問題,並決議人事行政總處及法務部廉政署律定公務員赴陸抽查機制,惟迄今全國所有機關,僅有內政部警政署及大陸委員會落實所屬公務員赴陸抽查作業,故若以警察人員占公務員比率粗略推估,對於沒有抽查機制的一般公務機關,違規赴陸人員累積恐逾上千人,應非虛言。監委林文程補充說明,本案調查發現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中,有7人已依期限向服務機關申請赴陸,非屬惡意赴陸,係因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之嚴重疏失未送內政部審查,影響當事人權益甚鉅,且查部分發生違法違規赴陸案件之機關,未落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關准假始得離開任所規定,人事行政總處對全國人事人員之監督確有不周,故糾正人事行政總處。監委指出,另查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即占35人,且遍布各國立大專校院,內政部雖已函請各國立大專校院遵守赴陸管理法規,然部分教育人員卻不甚明瞭赴陸管理法規,還有少數教育人員故意不遵循教師請假規則,甚至在機場經告知違反規定仍執意前往,致使違法赴陸事件頻傳,教育部對國立大專校院未盡宣導與監督責任,顯有怠忽,亦予糾正。此外,基層文官違規赴陸案件懲處情節,同一類型之違規事實,各機關分別核予「大過乙次」到「申誡乙次」及「履歷存記(書面警告)」不等之懲處,甚有以「口頭警告」或根本未簽辦追究行政責任,是其懲處寬嚴程度不一,亦有違平等原則。監委林文程表示,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雖未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惟於經辦公務過程仍可能接觸機敏事務,實務上公務員依法定程序申請赴陸,服務機關及內政部幾乎照准,惟本案調查卻發現至少有318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其中最嚴重事例首屬國立中央大學前教授(兼任該校通訊系統研究中心主任)陳錕山投共案。審視違法違規赴陸案件背後原因,似非僅係旅遊、探親等單純原因,尚包括在大陸地區交友、不正當男女關係、違規修讀學位、參加學術研討會或兼課、私人置產或是經營商業等,在在潛藏國安風險。監委林文程提醒,中共近年訂定「網信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法令,然中共的法律規定及實行常服務於政治,中共國安人員辦案得不遵循刑事訴訟無罪推定、緘默權等普世原則,並明文賦予國安人員可以檢查入境人士之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不僅對於赴陸公務員之人身安全威脅加劇,且我少數公務員或有使用私人資訊產品處理及聯繫公務,對於政府機敏事項洩漏風險遽增,亦不能排除赴陸公務員在中共威逼或利誘之下,返臺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可能性。林文程表示,因此,政府在公務員申請赴大陸之前,應提醒公務員赴陸之相關風險,並須於陸委會網站辦理登錄,且勿攜帶任何處理或儲存政府資訊產品赴陸,返臺後亦應落實填寫返臺通報表,如在大陸遭遇異常情事,尤須切實通報。
台積電砸千億美元投資美國!郭智輝遭告發瀆職 廉政署要查了
「護國神山」台積電將對美國擴大投資至少1000億美元,但經濟部長郭智輝卻證實政府事先不知情,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日前台北地檢署告發郭智輝瀆職罪,北檢將郭列為「他字案」被告,法務部廉政署北調組已通知游智彬以證人身分,在下周二(18日)上午赴廉政署說明。新黨指控,郭智輝動搖國本出賣台灣,政府讓台積電變「美積電」,「神山變荒山」,郭違反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