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
」 酒駕 行政院 立百病毒 遺產 遺囑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宜蘭消防車「救完火返隊突自燃」 同僚急拉水線灌救
宜蘭縣三星鄉6日上午發生一起消防車自燃事故,隸屬三星消防分隊的一輛水箱消防車,結束雜草火警任務返隊途中,車頭突然竄出火舌並冒出濃煙,隨即起火燃燒,所幸後方同行的同僚即時發現並展開灌救,未造成人員傷亡。上午10時許,編號「三星12」的水箱消防車行經三星鄉上將路一段與日興二路口時,車頭突然冒出大量黑煙並起火燃燒,火勢一度猛烈,駕駛立即停車應變。緊隨其後的「三星11」消防車隊員迅速下車拉設水線進行灌救與降溫,火勢很快受到控制,未延燒周邊民宅,也未造成消防人員受傷。三星消防分隊表示,起火車輛車齡約13年,依現行規定,消防車在正常使用狀況下服役年限約為15年,該車仍在法定服役期限內。初步研判,起火原因疑與車頭機件異常有關,確切的機械故障細節,仍需交由專業鑑識人員與原廠技師進一步釐清。宜蘭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並指出目前縣內尚有一輛同型號水箱消防車配置於壯圍分隊,已指示該車即刻暫停使用,以確保第一線消防人員出勤安全。
68歲女看護再婚102歲老翁遭疑「騙婚奪產」 爆搶人大戰!律師逆風發聲
台北市中山區某醫院近日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爭議事件,一位身價約8億元、年逾102歲的王姓老翁,在68歲台灣籍女看護陪同下前往醫院回診,未料離開醫院大門時,竟遭數名自稱是家屬的人士當場將老翁推走;這起混亂事件竟是因王翁的9名子女質疑女看護「騙婚奪產」,才會上演搶人大戰。有律師指出,外界幾乎一面倒批評女看護,但他有不同看法,因為關鍵在於王姓老翁的意識狀態。知名律師顏紘頤昨(5)日透過臉書粉絲專頁「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指出,目前網路上多數聲音傾向先入為主,認定看護有不當企圖,但他認為事實上外界並非當事人,無法確認人瑞當時的實際狀態。顏律師說明,老翁與女看護結婚登記程序與一般民眾並無不同,須親赴戶政事務所並經審核;百歲人瑞到場辦理結婚登記,勢必引起戶政人員特別注意,若意識狀況不佳,依法不可能完成登記。顏律師也指出,依自身處理家事案件的經驗,若一名身價高達8億元的百歲長者確實意識不清,其子孫理應早已協助聲請監護宣告,而非在事後才提出質疑。因此,單憑年齡推斷長者無行為能力,恐怕並不周全。此外,顏律師也提出另一種可能性,認為不排除人瑞出於感謝長期照顧之情,選擇透過婚姻方式,讓看護成為法定繼承人,這在實務上並非沒有前例。綜觀種種狀況,顏律師直言,即使王姓老翁子孫暫時將人帶走,也未必能左右長者的真實意願,甚至可能因此衍生法律糾紛,「是否值得,就看這些子孫們自己的價值判斷了。」回顧102歲王姓老翁被子女與女看護搶人事件,當日在醫院外,女看護被推倒在地,情急之下高喊「警察救人」,但王翁的子女們行動迅速,隨即離開現場。院方保全人員雖曾試圖攔阻,卻因對方表明身分為家屬,並聲稱後方有人追趕,現場一時難以判斷真偽,最終未能成功留人。事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對長者人身安全與家屬關係的高度討論。爭議的另一焦點,則是該名102歲人瑞今年1月已與長年照顧他的賴姓女看護完成結婚登記。由於長者高齡且擁有可觀財產,部分輿論質疑看護是否涉及不當動機,甚至懷疑是否趁長者意識不清時結婚,以取得財產利益。
比特幣跌破6萬4千美元!過去1年累計下跌近30%
比特幣(Bitcoin)於美東時間5日跌破64,000美元,投資人對這項曾被譽為「數位黃金」與獨特價值儲存工具的資產信心持續動搖。在盤中某一時點,比特幣甚至下跌至62,303.19美元,創下自2024年11月以來的最低水準。最新報價為63,010.00美元。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報導,包括比特幣在內的數位資產進一步擴大跌幅,投資人重新評估這種加密貨幣的實際用途。過去,比特幣不僅被宣傳為對抗通膨與總體經濟不確定性的避險工具,也被視為法定貨幣與傳統避險資產(如黃金)的替代選項。然而,自10月初價格觸及略高於126,000美元的高點後,這些期待近期並未實現。比特幣在5日盤中稍早跌破70,000美元關卡,隨後賣壓加劇,使資產價格更接近選舉前的水準。本週以來,比特幣已累計下跌20%。當比特幣觸及預設價格時,交易員部位被自動賣出的強制平倉機制,持續對市場造成壓力。根據加密貨幣衍生品數據分析平台「CoinGlass」數據,截至5日,本週已有超過2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多空部位遭到清算。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分析師拉布爾(Marion Laboure)4日在致客戶報告中指出:「我們認為,這種持續性的拋售顯示傳統投資人正在失去興趣,市場對加密貨幣的整體悲觀情緒正在升溫。」投資人日益謹慎之際,許多過去對比特幣的聳動論述未能兌現。該加密貨幣大致與其他風險資產(如股票)同向波動,尤其是在近期委內瑞拉(Venezuela)、中東與歐洲出現地緣政治與總體經濟動盪期間。此外,其作為商品與服務支付工具的採用程度依然有限。報導補充,比特幣過去1年累計下跌近30%,同期黃金則大漲68%。其他加密貨幣也大幅重挫。以太幣(Ether)本週回落23%,可能創下自2022年11月以來最糟糕的1週,當時跌幅為24%。Solana 5日觸及88.42美元,約為2年低點,本週跌幅達24%。部分交易員指出,70,000美元是關鍵觀察水準,一旦跌破,可能引發比特幣進一步下行。歐洲數位資產管理公司「CoinShares」研究主管巴特菲爾(James Butterfill)表示,70,000美元正形成「關鍵心理關卡。如果無法守住,價格很可能下探至60,000至65,000美元區間。」比特幣最新一波下跌發生之際,美國科技股賣壓加劇。道富科技精選產業SPDR指數股票型基金(State Street Technology Select Sector SPDR ETF)4日下跌2.8%,此前1日已下跌2.2%。同時,貴金屬市場也持續波動,白銀5日再度重挫,黃金亦承壓。專注於長期以太坊(ETH)積累、鏈上收益生成及數位資產管理的美國上市公司「FG Nexus」數位資產執行長武吉諾維奇(Maja Vujinovic),在接受《CNBC》節目訪問時表示:「許多人預期的那種直線式多頭行情其實並未真正出現。比特幣不再靠炒作交易,敘事力道已經減弱,現在純粹是流動性與資金流在主導。」過去,加密市場不少人士將比特幣價格支撐歸功於大型機構投資人,如今卻似乎正是這些參與者轉為賣方。加密貨幣鏈上數據分析平台「CryptoQuant」4日在報告中指出:「機構需求已出現顯著反轉。」像是美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去年同期曾買入46,000枚比特幣,如今在2026年卻成為淨賣方。報告還指出其他令人擔憂的跡象,CryptoQuant分析師表示,「比特幣自2022年3月以來首次跌破365日移動平均線,且在跌破後的83天內下跌23%,表現甚至比2022年初熊市階段更為疲弱。」移動平均線用於追蹤資產在特定期間內的價格,透過平滑短期波動以辨識趨勢。CryptoQuant指出,比特幣最新一波跌勢暗示「可能進一步下探70,000至60,000美元區間。」
領年終獎金才發現被扣稅 國稅局解惑!超過這金額要扣5%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有不少民眾等到年終獎金入帳,部分人卻發現被「預扣稅款」,感到不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分,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超過一定金額需扣繳稅款,呼籲勞雇雙方應多加留意相關規定。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年終獎金與三節獎金在稅法上被歸類為「非每月固定給付之薪資所得」。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6條第2項及第7條第2項規定,當次發放金額若達到「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點,即115年度的90501元時,扣繳義務人(公司)應先行扣取5%稅額,並在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反之,若民眾的年終獎金低於此門檻,則無需先行扣繳,但該筆獎金仍須併入員工年度薪資總額,由公司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為了讓民眾更易理解,國稅局舉例指出,若某公司於115年2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甲與乙,金額分別為8萬元與10萬元。員工甲因獎金未達90501元的門檻,不需預扣稅款,全額入帳;員工乙則因獎金已達起扣標準,公司發放時須先預扣5000元(100000元×5%)的稅款,因此乙實際領到的金額為95000元。國稅局特別提醒,公司預扣的5%稅款並非最終的納稅金額,而是預繳性質。員工在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這筆已扣繳的稅款可以列入計算並抵減應納稅額,採取「多退少補」原則。除此之外,無論獎金是否達到扣繳門檻,扣繳義務人都應於法定期限內完成扣(免)繳憑單的申報。建議民眾可先檢視自己的獎金金額,提前做好個人稅務規劃,避免對入帳金額產生誤解。
北京反腐行動擴及軍工業!中物院、中核集團和中航工業3高官全落馬
繼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以及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中箭落馬後,北京如今又將3名國防工業高層主管,從國家立法機關中除名,其中包括1名核武專家。此舉被視為反腐行動持續深化的一部分。據《南華早報》報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4日表示,已決定撤銷「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物院)前院長劉倉理、「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核集團)總工程師羅琦,以及「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航工業)前董事長周新民的代表資格。官方並未說明3人被除名的原因。目前也沒有正式聲明指出3人正接受調查,但他們已缺席數次重要會議,或被解除原有職務。他們被從立法機構中撤除,意味著可能面臨進一步的紀律處分或刑事指控。這些被免職官員皆在中國國防工業體系中擔任關鍵職位。過去3年來,北京持續加大對該產業的反腐力度,使其成為整肅重點。64歲的核武器專家劉倉理,自2015年起擔任中物院院長長達9年。此前,他已在該單位工作多年。劉倉理於2021年當選為中國最高學術機構「中國科學院」院士。根據中國科學院資料,他長期從事爆轟、衝擊波物理以及核武器發展相關研究。然而,他於2024年6月被解除中物院院長職務。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位於四川省西南部綿陽市,是1個高度機密的科研機構,負責開發尖端國防科技,以及核武器研究與生產。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與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溫家寶都曾到訪該機構。56歲的周新民於2024年出任中航工業董事長。該公司參與軍事裝備的研發與製造,尤其以戰鬥機與無人機為主。周新民最遲於去年7月前已被免職並由他人接替。他自1991年起在集團旗下負責直升機研發的子公司工作,累計服務25年。第3名被撤職的58歲官員羅琦,自2022年起擔任中核集團總工程師。他職業生涯大部分時間從事核動力推進研究。過去3年間,中國國防工業領域已有多名高層人物因涉貪腐遭調查與懲處,也有人「失蹤」。4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唯一議程,是審議取消若干代表資格的提案。不同於以往類似會議,本次並未進行通常的法律條文討論與審議。此舉發生在北京上個月24日宣布,中央軍委軍銜最高的現役將領張又俠,因「嚴重違反黨紀與國家法律」接受調查之後。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也被立案調查。這2人的落馬,使中國最高軍事指揮機構「中央軍委」原有的7名成員中僅剩2人,也就是國家主席習近平,以及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張升民。北京尚未公布張又俠與劉振立涉嫌違規的具體細節,但中國軍方的官方喉舌《解放軍報》已刊發多篇社論,指控2人「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據悉,該制度賦予習近平作為中央軍委主席對所有軍事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張又俠於2012年習近平首次擔任中央軍委主席期間成為軍委成員,並在2017年黨代會上晉升為第2副主席。在2022年最近1次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上,他更進一步升任第1副主席,儘管當時已72歲,遠超法定68歲退休年齡。自2023年以來,張又俠是多名被免職、調查或在未作說明情況下,消失於公眾視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之一。這些人包括陸軍、空軍、海軍、火箭軍以及武警部隊的現任與退休指揮官,以及5大戰區的指揮官。
宜蘭男酒駕撞爛電箱「害342戶斷電」 台電漏夜搶修5小時復電
宜蘭縣三星鄉歪仔歪橋1月31日晚間10時24分發生酒駕車禍事故,32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歪仔歪橋時,失控自撞橋頭台電電箱,造成設備損毀,附近一帶共342戶停電。吳男受傷送醫,經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吳男當時獨自駕車,沿三星鄉上將路往羅東方向行駛,行經歪仔歪橋時不明原因失控自撞,撞擊歪仔歪橋西側橋頭台電電箱,車輛嚴重扭曲變形。肇事車輛隨後由吊車拖離,吳姓駕駛受傷由救護車送醫,警方完成現場清理後,道路才恢復通行。事故發生後,歪仔歪橋附近三星鄉清洲二路一帶住戶停電,台電緊急派員到場搶修,直到2月1日凌晨3時許才恢復供電。警方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石崇良稱狼醫「人都會犯錯」挨批失言 醫界:性騷、撤照不應劃上等號
台大醫院接連爆出醫師性侵病患、婦產部主任性騷擾住院醫師等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及衛福部,而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人都會犯錯」,如果一次事件就永遠廢除醫師執照,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性騷事件有很多層級,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福部盡速完善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或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避免涉案人員持續執業,兼顧病人安全及醫師權益。不過,石崇良表示,「人都會犯錯,犯錯之後怎麼輔導回到正軌。」醫師有執業自由,不是一次事件就永遠廢止醫師證書、執照,還是有比例原則的考量。針對石崇良的說法,陳相國指出,石崇良仁心寬厚,應是覺得性騷有很多種層級,如果說一犯性騷,馬上就跟廢止醫師執照連在一起,對於醫師的工作權、執業權可能不太公平,「他可能基於善念才會這樣講。」陳相國提到,根據《醫師法》規定,必須是犯下性侵害、重大詐欺,或極為嚴重的醫療過失,經醫師公會或衛生局等單位提出後,經「醫師倫理委員會」評議,才可執行撤照程序。陳相國說明,性騷事件有不同層級,包含言語誤解、肢體騷擾,以及最嚴重的性侵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有很好處理,在法律面前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但現在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也聯合發布聲明,能理解民眾不安與疑慮,因醫療關係本質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一旦發生傷害病人的行為,對受害者及社會信任都會造成深刻影響。聲明強調,「任何對病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為,都不應存在於醫療場域。」醫療體系的首要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與尊嚴。醫療場域應是讓人安心求助的地方,任何違反性別尊重或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忽,醫界對此一向嚴肅看待,並支持相關事件獲得妥善調查與負責任的處理。聲明也指出,有關性別事件之調查與認定,目前已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等機制處理。對於疑涉性別不當行為之案件,應優先確保被害人保護,並透過性平機制進行專業調查,若查證屬實,醫界支持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寬貸。聲明提到,關於醫師執業資格之限制或撤銷,則依醫師法及相關法定程序辦理。醫師執業資格之管理與懲戒,中央及地方醫懲會依法有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有明確規範與審查程序,其目的正是為了在保障病人安全下,依法做出最適切且具公信力的處置,讓確定不適任者被排除於醫療體系之外。各會認為,社會期待的是「不再發生傷害」,而非僅止於討論處罰形式,持續從源頭強化預防機制、重視專業倫理與性平教育,方能建立安全、受尊重且值得信賴之醫療環境,因此各會將與主管機關持續合作,加強預防與教育,落實醫療場域的安全與尊重,也期盼透過合作與制度建構,維護醫療場域的安全與信賴,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就醫,醫療同仁安心執業。《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立百病毒3月列「第5類法定傳染病」 疾管署:台大研議診治指引
由於國際間持續有立百病毒感染症疫情發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評估其致死率、發生率與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後,為了降低疾病對國人的威脅,自1月16日起啟動預告程序後,3月中旬就會正式將「立百病毒感染症(Nipah Virus Infection)」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疾管署羅一鈞署長說,目前已向醫界發出通函,醫療院所若發現疑似該病個案,在預告期間仍可通報與採檢送驗,以降低漏接風險,疾管署也請台大醫院就該病研議國內診治指引,以因應若有個案時需使用實驗性療法的情境。WHO:致死率最高可達7成以上 全球風險仍屬低度世界衛生組織(WHO)資料顯示,立百病毒感染症致死率約40至75%,目前尚無核准的治療藥物或疫苗,另於孟加拉、印度及鄰近地區仍有持續發生風險,但全球風險仍屬低度。現行已將立百病毒感染症列為法定傳染病的國家包含日本、新加坡、南韓、泰國及印度等國,疾管署署長羅一鈞表示,疾管署自去年9月基於疾病風險與醫療整備需求,研議將立百病毒列為我國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自今年1月16日啟動預告程序後,預計於3月中旬正式上路,並非因最近發生於印度、孟加拉等國的疫情才臨時決定。R0多小於1難成大流行 但高致死率需超前部署針對疾病風險,羅一鈞署長表示,立百病毒長年觀察下的傳染再生數(R0)約在0.2至0.7之間,流行病學調查顯示多小於1,因此造成流行的風險很低。但他強調,立百病毒最需重視的是致死率高,且目前沒有核准的特效藥或疫苗,因此必須超前部署,避免院內感染造成醫療量能壓力,另一方面也是因應台灣與東南亞交流日益增加的情況,降低漏接風險。羅一鈞署長也說,台灣自去年起委託國內3家醫學中心成立「特殊病原科技照護示範中心」,今年也請台大醫院就立百病毒研議可能的診治指引,以因應若有個案時需要使用實驗性療法的情境。他進一步指出,除了瑞德西韋(Remdesivir)外,過去動物實驗也證實,用於治療C肝的雷巴威林(ribavirin),也可能有助於治療立百病毒感染,後續都會一併納入指引的研議範圍。醫界通函列通報條件 疑似個案預告期間也可送驗羅一鈞署長表示,疾管署也於1月27日發布致醫界通函,醫療院所醫師詢問旅遊史,於法定傳染病預告期間,醫師如發現住院病人具立百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孟加拉、印度喀拉拉州及西孟加拉州)的旅遊史、且有發燒、抽搐、腦部影像學檢查異常等腦病變症狀,合併腦病變(意識改變≧24小時或人格改變)或運動失調,在排除其他病毒性腦炎診斷後,可於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的「重點監視項目」項下通報「立百病毒感染症」並採檢送驗。至於是否加強旅客入境檢疫措施,羅一鈞表示,台灣本來就有例行的發燒篩檢,現階段維持既有作法,而若攔檢到發燒旅客,相關人員會詢問旅遊史,並視情況進一步採檢,並發給「入境健康異常旅客配合衛生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提醒旅客就醫時主動告知旅遊史。此外,醫師若發現符合通報定義的疑似個案,應於24小時內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與採檢送驗,並將病人留置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醫療機構人員照護疑似或感染立百病毒的病人時,應依醫療照護處置項目,採取標準防護措施、接觸傳染、飛沫傳染及空氣傳染防護措施。2000年起建置檢測量能 至今台人畜均無確診羅一鈞署長指出,疾管署自2000年起即已建置立百病毒檢測能力,並與農業部共同透過多元管道監測。「立百病毒腦炎」自2012年起已由農委會(現為農業部)列為乙類動物傳染病,疾管署則自2018年起將立百病毒感染症列為「重點監視項目」以加強病例監測,迄今均無國內確診人類或動物病例。【延伸閱讀】家中撿到「麗沙病毒」蝙蝠!與狂犬病毒同屬 若被抓傷、咬傷該怎麼做?梅毒病例上升7%!疾管署推匿名諮詢與臨床指引 盼降低性傳染病風險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528
人夫婚前隱瞞「無精症」!孕妻遭當眾羞辱不倫崩潰 秀親子鑑定打臉尪
南韓一名人夫婚前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得知妻子懷孕後竟質疑對方不倫,不僅在公開場合出言羞辱,甚至要求離婚。不過,女方產後進行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為丈夫親生。律師指出,隱瞞重大事實恐構成婚姻詐欺,丈夫公開指控妻子不忠,可能涉及名譽毀損與精神賠償責任,婆婆若共同施壓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韓國YTN電台節目《李元化律師的事件X檔案》披露,當事人A女(化名)在確認懷孕後向丈夫分享喜訊,原以為能獲得祝福,孰料對方不僅未表現出喜悅,反而懷疑孩子非親生,並以此為由要求離婚。更令人震驚的是,丈夫曾在餐廳等公共場所,當著眾人面指控妻子婚外情,並發表侮辱性言論。A女表示,自己婚後從未與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有過不正當接觸,完全無法理解婚外情指控。在被質疑與羞辱的情況下,她獨自承受整個孕期的身心壓力,最終生下孩子,並在產後立即進行親子鑑定,以證清白。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確為丈夫的親生子女。據了解,人夫之所以堅信妻子不忠,原因在於其本人患有無精症。調查發現,男方早在婚前便知曉自身病情,卻刻意隱瞞,未向A女如實說明。醫學專家說明,即便是無精症患者,仍有可能透過睪丸取精等醫療方式實現受孕,且極少數情況下亦存在自然懷孕的案例。對此,節目來賓、律師姜恩河指出,無精症屬於對婚姻生活具有重大影響的事實,若能認定「妻子若事先知情便不會結婚」,則可能構成因詐欺而撤銷婚姻的法律要件。她同時表示,丈夫在隱瞞重要事實的情況下,反而在妻子懷孕後指控其不倫,相關行為更可能被視為逃避責任,而非合理懷疑。此外,A女透露,婆婆也曾對其進行辱罵,並施壓要求離婚。姜恩河指出,若能證明當事人因此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婆婆亦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針對人夫在公共場合斷言妻子不忠的行為,律師分析,該行為可能涉及侮辱罪或名譽毀損罪,尤其在孕期女性身心狀態較為脆弱的情況下,其言行造成的傷害程度,將成為司法判斷的重要考量因素。不過,相關罪名屬於告訴乃論,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告訴。律師提到,目前A女除考慮刑事責任外,也可向丈夫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即使丈夫在親子鑑定後道歉,先前公開否認孩子血緣關係的言行,未來在監護權或相關訴訟中,仍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總統府3大委員會遭質疑 人事總處澄清:歷任政府慣例
總統府成立3大委員會遭質疑,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30日表示,賴清德總統此次成立之氣候變遷、健康台灣及全社會防衛韌性等三大委員會,其性質與運作模式與前述馬政府時期之組織一致,皆屬「諮詢顧問」性質之任務編組,此乃政府體制內一貫之運作常態。人事總處指出,體制傳承行之有年,非本屆政府獨創,總統為聽取多元社會意見以輔佐國政決策,過去多有依任務需求設置諮詢編組。如馬英九前總統任內,總統府即於2008年設置「財經諮詢小組」,並於2010年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上述組織均是邀請產官學界專家,針對特定國家重大議題提供諮詢與建議。賴總統此次成立之氣候變遷、健康台灣及全社會防衛韌性等三大委員會,其性質與運作模式與前述馬政府時期之組織一致,皆屬「諮詢顧問」性質之任務編組,此乃政府體制內一貫之運作常態。人事總處說明,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係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總統府自得依該法規定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委員會」。又此類委員會性質為處理特定議題之諮詢平台,與具備獨立預算、法定職掌及固定編制的「行政機關」截然不同,且相關成員均為兼任或無給職,所需幕僚行政工作亦由現有府院機關人員調派支援,未增加任何法定機關編制或公務預算員額,嚴格遵守政府組織員額精簡及總量管制之財政紀律。人事總處進一步說明,總統府層級之委員會,其核心價值在於「集思廣益」與「戰略對話」。一如馬政府時期的人權諮詢委員會係對國家人權報告提出建議,本次三大委員會亦僅針對全球性挑戰提出戰略諮詢。具體之政策規劃、法令制定及預算執行,仍依憲政體制回歸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權責辦理,並未改變現行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之組織架構與法定權責。最後,人事總處強調,政府組織運作講求法制與延續性。以任務編組方式延攬民間智慧,係歷任政府共同採行的有效治理模式。期盼各界能參照過往行政前例,理性看待此次委員會之設置目的與功能。
花蓮男無照酒駕撞倒電桿肇逃 狂飆7公里再撞路樹車毀人傷
花蓮縣吉安鄉發生酒駕肇逃事故。吉安警分局志學派出所日前中午接獲報案,指台11丙線北上約3.6公里處有自小客車自撞路樹,車輛嚴重變形。警方到場調查發現,60歲杜姓男子駕車肇事前,曾在壽豐鄉光榮五街與光榮二街口自撞電信電桿後未停車處理,隨即逃逸,沿大學路一、二段一路北上,逃逸約7公里後再度失控自撞路樹。據了解,杜男在第二次事故中一度昏迷、受困車內,經救護人員破壞車體救出後送醫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肇事車輛因猛烈撞擊幾近全毀,宛如廢鐵。經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追查,確認杜男先後發生2起自撞事故。進一步酒測結果顯示,杜男酒測值高達1.83毫克,且未持有合格駕照,已明顯超出法定標準。警方表示,杜男行為已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將依法函送偵辦;另其肇事逃逸及未依規定處置事故現場部分,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吉安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與無照駕駛不僅嚴重危害自身安全,也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與重大交通違規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並提醒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留在現場報警處理。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印度「立百病毒」致死率75% 醫列3重點澄清:不必恐慌
印度、孟加拉近期爆發「立百病毒」疫情,引起國際與國內關注,衛福部疾管署也預告將「立百病毒」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對此,兒科醫師傑登指出,「立百病毒」雖然致死率達40至75%,但不會像COVID-19、流感等大規模擴散,目前政府的作為是為了「提早防範」而非「正在流行」,因此民眾不必太擔心。傑登在臉書粉專「傑足先登 傑登醫師」發文表示,「立百病毒感染症」目前已被列為法定傳染病,不少家長便開始擔心「是不是很多東西都不能吃了?」實際上WHO資料顯示,「立百病毒」致死率雖達40至75%,但傳播力不強,因此各國僅僅是「高度監測」,並非恐慌性防疫。傑登說明,「立百病毒」(Nipah virus)是人畜共通傳染病,輕微症狀有發燒、頭痛、呼吸道症狀等等,嚴重則會讓患者走路不穩、腦炎、抽搐、意識改變,但目前台灣是「零病例」,沒有任何確診人類或動物病例,政府將其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是為了「提早防範」而非「正在流行」。傑登指出,「立百病毒」並不會像COVID-19、流感大爆發,即使病毒有可能經由人傳人,但需要非常密切、長時間接觸,多發生在家庭照護或醫療院所中,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它能在社區大規模擴散。傑登提及,以孟加拉「立百病毒」疫情來看,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約有47%的感染者曾有飲用「生椰棗樹汁」(raw date palm sap),這是割開椰棗樹幹後流出來的樹汁,果蝠會湊上去舔,樹汁便因此遭唾液汙染,如果直接接觸果蝠的唾液、尿液,就有機會被感染。至於椰子汁、豬肉到底還能不能吃?傑登澄清,椰子汁不等於椰棗樹汁,病毒風險主要是常見於南亞的「生椰棗樹汁」,而椰子有硬殼,果蝠是咬不開的,因此可以安心喝台灣市售椰子汁;雖然早期馬來西亞疫情與豬有關,但近期印度疫情主因是果蝠,且「立百病毒」怕高溫,只要食物充分加熱、煮熟,就沒有感染風險,所以可以放心吃豬肉。傑登提醒,如想預防「立百病毒」,在前往南亞(孟加拉、印度部分地區)旅遊時,應拒絕生食及路邊不明的「生果汁、飲料」,水果也務必洗淨再吃,也要避免接觸果蝠、蝙蝠、野生豬隻等野生動物,同時要記得勤洗手,「這是不變的防疫真理!」最後,傑登強調,「立百病毒」致死率雖高,但不容易傳播,「只要不前往疫區、不接觸野生動物,食物洗淨煮熟,我們就很安全!」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立百病毒致死率75% 醫曝9症狀:避免吃生食、掉地面水果
印度近期爆發「立百病毒」(Nipah virus)疫情,引發國際關注。衛福部疾管署表示,目前僅針對印度喀拉拉州維持「第二級:黃色注意」旅遊警示,並已預告將立百病毒感染症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應避免飲用椰棗汁及食用生冷食物。對此,感染科醫師示警,立百病毒第一次大群聚時,曾釀300人感染、100人死亡,提醒民眾到高風險國家旅遊,切記不吃生食、不吃掉落地面的水果、水果食用前須去皮。感染科醫師李韋辛在臉書表示,立百病毒主要分布於東南亞、南亞、南太平洋區域、澳洲,而發生過群聚的地點主要是集中東南亞和南亞;此次爆發群聚的是印度喀拉拉州。李韋辛指出,立百病毒傳播源主要為果蝠(狐蝠屬),可直接傳播人,或傳染給中間宿主動物(例如豬、馬、羊、狗),再傳染給人。人類可能吃到果蝠污染的食物而被傳染;人類間也可互相傳染,尤其是親密家人、醫療人員等。而台灣境內雖然有台灣狐蝠,但根據目前疾管署資料,檢測皆是陰性,無須擔心;台灣目前也無境外或本土確診案例。李韋辛說明,立百病毒潛伏期4至14天,急性期症狀包括發燒、咳嗽、喉嚨痛、嘔吐、頭痛等;嚴重症狀有頭暈、昏睡、癲癇、昏迷。若癲癇發作後,約24至48小時陷入昏迷,死亡率達40至75%。至於該如何預防立百病毒,李韋辛提醒,民眾應注意衛生習慣,不吃生食、不吃掉落地面的水果、水果食用前須去皮。另外,避免食用當地特有、未經消毒處理過的椰棗樹汁;旅遊期間避免到有蝙蝠和豬隻的環境,飲食前務必用肥皂或洗手乳洗手。根據疾管署資料,立百病毒傳播途徑主要分為動物傳人、食物傳播以及有限的人傳人三類,包含直接接觸病豬、食用受果蝠(狐蝠屬)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品等,或經由密切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呼吸道分泌物造成感染。臨床症狀表現廣泛,包括無症狀感染、急性呼吸道症狀到致命性腦炎均可能發生。近期疫情發生於東部的西孟加拉州,截至1月25日累積報告5例確定病例,其中2例病況嚴重。目前尚無核准之治療藥物或疫苗,世界衛生組織(WHO)資料顯示致死率約40至75%,評估孟加拉、印度及鄰近地區仍有持續發生風險,惟全球風險仍屬低度。現行已將立百病毒感染症列為法定傳染病國家包含日本、新加坡、南韓、泰國及印度等國,我國預計3月中正式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印度爆立百病毒疫情!台灣預告列為法定傳染 籲醫師落實TOCC詢問
印度西孟加拉州近期爆發立百病毒(Nipah Virus)感染疫情,引起國際與國內關注。由於該病毒具高致死率與跨物種傳播潛力,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27)日表示,已自1月16日起預告將立百病毒感染症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預計3月中旬預告期滿後正式公告,並依法執行相關防疫措施。疾管署亦已發布「致醫界通函」,籲請第一線醫師提高警覺,於臨床看診時詳詢病患的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與群聚史),並提醒如符合條件應立即通報與採檢。疾管署於記者會中宣布,將立百病毒感染症預告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發布醫界通函提高警覺。(圖/報系資料照)根據署長羅一鈞表示,立百病毒傳播力雖相對較低,但目前無核准的治療藥物或疫苗,致死率則介於40%至75%,對公共衛生構成嚴重挑戰。他提醒國人,前往疫情區域應避免接觸蝙蝠、豬隻與可能被污染的水果,並避免飲用未經處理的椰棗樹汁,以降低感染風險。立百病毒為人畜共通傳染病,主要自然宿主為果蝠(狐蝠屬),可經由中間宿主如豬隻傳播至人類。其傳播方式可分為動物傳人、食物傳播以及有限度的人傳人,包含接觸病豬、食用受果蝠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品,以及密切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與呼吸道分泌物。臨床症狀變化廣泛,從無症狀到呼吸道症狀,嚴重時甚至引發致命性腦炎。果蝠(狐蝠屬)為立百病毒的主要自然宿主,透過排泄物污染椰棗汁等途徑傳播病毒。(圖/疾管署提供)目前在印度病例中已嘗試以瑞德西韋(Remdesivir)作為實驗性治療方式,另有研究顯示C型肝炎藥物雷巴威林(Ribavirin)亦可能具療效。國內方面,疾管署已指派台大醫院研擬診療指引,並請醫療機構依照醫療照護處置項目採取標準防護、接觸傳染、飛沫與空氣傳染等防護措施。疫情中心主任郭宏偉指出,自1998年馬來西亞首度發現人類感染立百病毒案例以來,1999年新加坡也曾發生疫情。近年病例主要集中於孟加拉與印度,其中孟加拉疫情具季節性,通常自每年12月至翌年5月,與果蝠活動及生椰棗汁攝取相關。2025年8月以來,孟加拉疫情有向全年化及全國擴散趨勢,該國64個縣已有超過35縣曾出現確診病例。印度疫情最初集中在喀拉拉州,近期則轉移至東部西孟加拉州,並以小規模社區或院內感染為主。立百病毒(Nipah Virus)為一種人畜共通傳染病病毒,目前無特效藥與疫苗,致死率可達40%至75%。(圖/疾管署提供)世界衛生組織(WHO)評估,孟加拉、印度及鄰近地區仍為立百病毒持續流行區域,惟全球風險評估屬低度。多國包括日本、南韓、新加坡、泰國與印度等,已將立百病毒納入法定傳染病。我國自2000年起具備立百病毒檢測能力,並與農業部合作監測;自2012年起,「立百病毒腦炎」已列為乙類動物傳染病,2018年亦納入人類疾病「重點監視項目」,目前國內尚無確診病例。疾管署進一步說明,醫師如於預告期間遇有具孟加拉、印度喀拉拉州或西孟加拉州旅遊史的病患,若其出現發燒、抽搐、意識改變、人格改變、運動失調等腦病變症狀,且經排除其他病毒性腦炎診斷後,應立即依「重點監視項目」於NIDRS(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立百病毒感染症並送驗檢體。疾管署提醒民眾,如需前往立百病毒流行地區,應避免接觸蝙蝠與豬隻,並勿飲用生椰棗樹汁或食用可能受果蝠污染的水果,並維持良好個人衛生,降低感染風險。
台南醉漢酒駕拒檢撞民宅 「車頭全毀、肋骨斷」狼狽送辦
台南市安平區26日凌晨5時10分許發生酒駕拒檢自撞事故,46歲沈姓男子酒後駕車違規紅燈右轉,遭警方攔查時拒檢加速逃逸,隨後失控自撞民宅牆壁與鐵捲門,造成車輛嚴重毀損、本人受傷送醫。警方實施酒測,沈男酒測值高達0.85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員警26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安平區華平路與慶平路口發現沈男駕駛自小客車違規紅燈右轉,遂上前攔查。不料沈男拒絕停車受檢,沿路加速逃逸,最後於建平路口失控自撞民宅後停車。事故造成自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民宅牆壁與鐵捲門亦受損。沈男四肢與頭部多處擦挫傷,並有肋骨骨折情形,所幸現場未波及其他人員。員警立即封鎖現場並通報119到場救護,將沈男送往新樓醫院治療,初步評估無生命危險。警方隨後對沈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高達0.85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表示,沈男涉犯酒駕公共危險罪,後續將待其出院後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將持續強力取締酒駕行為,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醉駕母載女夜飆保時捷失控連撞多車 新營街頭宛如災難現場
台南市新營區新進路於24日晚間發生一起震撼人心的連環追撞事故,1輛高性能保時捷轎跑車在夜間高速行駛時突然失控,沿路狂掃多輛停放於路旁的汽車與機車,衝撞過程宛如災難電影場景,最終猛力撞上1輛停放在路邊的小貨車,造成貨車駕駛受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時間約在晚間8時50分,當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新進路郵局附近傳出巨大撞擊聲響,員警到場後發現,該輛保時捷已嚴重毀損,現場散落大量車殼碎片,至少2輛轎車、1輛機車首先遭撞,隨後車輛失控衝向對向車道,再擦撞3輛機車,最後直接撞上停放在路旁的小貨車。更令人震驚的是,警方對肇事女駕駛實施酒測後,測得酒精濃度高達0.92,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已屬嚴重酒駕行為,事發當時該名女子車上還載著年幼女兒,所幸母女2人並未受傷,但危險行徑引發社會譁然。遭撞的小貨車駕駛當時仍坐在車內,因猛烈撞擊導致車頭嚴重變形,人員受傷送醫治療,警方已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肇事女駕駛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相關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也嚴正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若有飲酒情形,應改搭計程車、大眾運輸或請親友接送,避免一時疏忽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