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 法務部 司法院 檢察官 民進黨 柯文哲
特留分制度修法研議中 討論是否取消兄弟姊妹繼承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在簡報中說明,特留分原是兼顧遺囑自主與家人基本保障的制度,但在家庭型態快速變動、社會觀念愈趨分歧的情況下,是否沿用現行架構,已成修法討論焦點。法務部表示,預計今年底提出研究報告,115年將進行研修會議,決定最終的修法方向,將聚焦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否續存、比例是否調整、是否增列貢獻制度。法務部指出,制度設計以遺囑自由為原則,同時保留一定遺產給近親,以兼顧生活安全與人倫需求;但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家庭互動模式改變後,社會對制度是否仍合宜已出現明顯分歧。近期民間連署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迅速通過附議,顯示改革聲量不低;也有人認為兄弟姊妹在照護責任上可能仍占重要角色,因此支持維持現行規範。法務部說,法界對此同樣意見不一,有人認為保留兄弟姊妹特留分有助減少家庭爭議,也有人主張回到遺囑完全自由,甚至質疑制度本身是否仍具必要性。國際趨勢亦被列為參考,包括韓國憲法法院113年宣告兄弟姊妹特留分違憲、日本因應高齡社會調整制度、增設生存配偶居住權與特別貢獻規定等。法務部回顧,105年曾提出降低特留分比例的修法草案,因外界憂心影響女性繼承保障而受阻,最終因屆期不連續而未完成。面對最新民意動向,法務部已於今年4月委託專家重新檢討繼承編全章,研究成果預計12月底出爐,內容涵蓋遺囑自由調整、遺產分割、特留分比例與適用範圍等,後續將整合研究資料,召集學者進行研修討論,再據以提出新版草案,明年初啟動正式立法程序,並在預告後送交行政院審查。法務部表示,社會對特留分制度意見歧異,包括降低比例、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全面廢除制度或維持現狀,各方主張差距大。後續修法將在遺囑自主、家庭倫理、弱勢保障與社會需求之間尋求平衡,作為制度調整的方向。
獨/屏東檢察長陳盈錦驚傳申請退休 法務部明年至少釋出4檢察長職缺
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日前傳出申請退休,震撼檢察界,由於陳盈錦年僅61歲,且檢察長任期還有兩年就倦勤遞辭呈,外界猜測他另有生涯規劃,可能會轉任律師,紛紛表示祝福。如陳盈錦確定離職,加上明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今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明年初至少釋出四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法務部明年初至少釋出四個檢察長職缺。(圖/CTWANT資料照)不少檢方人士認為,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以來,法務體系人員透過關說請託爭取職位者大幅減少,藉由飲宴杯觥交錯發展人脈等情形也大有改善,這對於想更上一層樓的檢察官有相對公平的出頭機會,因此明年初至少釋出的四個檢察長職缺,就成為兵家必爭之地。有資深檢察官指出,法務部去年底宣布今年初將有7位檢察長職缺,當時許多檢察官持觀望態度,因此報名參選人數並不多,法務部檢視報名參選名單後,認為能選擇的範圍並不多,不少沒報名的檢察官得知後相當扼腕,因此明年初這波檢察長職缺,勢必逐鹿者眾。至於申請退休的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3期結業,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業,還有政大法律所與台大新聞所碩士學歷,曾任一、二審檢察官及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以行政能力聞名司法界,2022年從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拔擢直升屏東檢察長,相當特殊。
故意殺人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促請行政院考量「有無違反酷刑原則」
行政院日前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得假釋。司法院24日由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持院會後,提出加註意見,「促請」行政院留意及釐清草案有無違反國際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及獄政管理或矯正有無窒礙。司法屢有殺人或兒虐輕判的案例,10月30日行政院會通過刑法及監獄行刑法等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案件不得假釋、裁判確定前的羈押日數全數納入假釋執行期間。其中故意殺人被判刑超過10年不得假釋的修法,引起法界討論。司法院昨表示,為回應近日外界就刑法修正草案關於不得假釋部分所持疑慮,司法院認為,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及已內國法化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分別規定「酷刑」的定義及「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的要旨。司法院指出,修法草案關於不得假釋的修正內容,是否屬於這些國際人權公約所稱「酷刑」,或類似的處遇或懲罰,及有無違反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建請行政院在立法理由中說明釐清。此外,司法院稱,草案所定不得假釋罪名的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犯」為例,其大部分所獲刑度均落在「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的範圍內,如果一律不許假釋,在獄政管理或矯正上有無窒礙,也請行政院評估。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
名流社區搶地1/詹森林、盧明光社區遭控強占民地 金石山莊一審慘賠6百萬
台北市文山區的透天別墅社區金石山莊,坐落在台北市綠覆蓋處最多的文教住宅區,環境優美但離塵不離城,不但社區幽靜住戶單純,還擁有獨立的庭院與車庫,吸引不少政商名流入住,甫卸任的大法官詹森林、政大法律學院前院長楊淑文夫婦,以及被稱為併購大王的中美晶、環球晶創辦人盧明光等人都選擇入住這裡,不料金石山莊這個令人稱羨的優質社區,卻遭控強占民地296坪,震驚法界和商界。金石山莊遭控強占民地案源於地主張氏兩姊妹,不滿296坪土地遭金石山莊社區無償占用長達30年,不但被免費當成社區籃球場和游泳池,而30年來的地價稅竟一直由張氏姊妹負擔,張氏姊妹忍無可忍,遂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對金石山莊管理委員會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去(2024)年11月8日判決金石山莊敗訴,管委會須分別給付張氏姊妹595萬7,907元以及34萬636元,合計629萬8543元,管委會上訴中。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金石山莊內的游泳池土地為張氏姊妹主張所有。(圖/翁靖祐攝)本案原告張貽玉及張如萍姊妹主張,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以及籃球場所佔據的土地為2人所有,並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將金石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告上台北地院民事庭。張氏姊妹主張,父親張良生當初買下台北市秀明路一段附近土地,並將本案296坪登記在當時未成年女兒張氏姊妹名下,張良生1986年間和林燈燦簽訂合建房屋契約,將相關土地交由幸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金石山莊,並在兩年後申請建照。然而,幸林建設卻把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籃球場蓋在張良生未出售的土地上,而這兩塊土地所有權人就是張氏姊妹。張氏姊妹主張,此舉已經侵害了她們的所有權,提告請求金石山莊管委會返還占地的所受利益。分別給付張貽玉、張如萍1171萬6508元以及66萬9876元。金石山莊社區管委會則主張,依照幸林公司與住戶簽訂的買賣契約內容載明「公共設施:游泳池、網球場(本項社區住戶擁有永久使用權,各住戶應平均負擔清潔維護及地價稅等相關管理費)。」、「公共設施用地產權由原土地所有人持有,社區住戶有永久使用權。」故非無權佔用。金石山莊籃球場旁的人工造景土地,也被認定是張氏姊妹所有。(圖/翁靖祐攝)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良生雖曾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僅是申請建照的行政文件,不代表建商或住戶在建物完成後仍有權無償使用該土地,因此管委會所佔用的籃球場和游泳池欠缺合法的使用權源,須支付張貽玉595萬7,907元、給付張如萍34萬636元,並須在土地真正返還給張氏姊妹前,須按月支付張貽玉每月10萬39元、張如萍 5,720 元,金石山莊管委會上訴後,全案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本刊致電金石山莊管委會詢問回應,管理員表示將請主委回電答覆,不過至本刊截稿時間,仍未獲對方回覆。
律師名門劈腿1/理律實習律師遭控劈腿 前女友慘遭背叛破財百萬
在台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專業服務享譽業界。然而,本刊接獲爆料,該所王姓實習律師竟在交往期間劈腿,還頻頻向被他劈腿的A女索求名牌精品、甚至代繳卡費,總金額近百萬,A女甚至承擔他生活上的多項付出,與「法律菁英」光環形成強烈反差,形象徹底翻轉。 這位理律法律事務所王姓實習律師畢業自台大法律研究所,自小在法界父母的薰陶下成長,大學念的是政大法律系,父親曾任某大金控的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母親同樣是律師,學運出身的哥哥也曾任律師,後來踏入政壇,曾任立委辦公室助理,「學霸兄弟檔」傳承了一家法律香火。不過,王姓實習律師看似完美的菁英人生,背後卻暗潮洶湧。A女向本刊控訴,王男與她交往期間,竟然早已與前女友郭姓女子復合,劈腿期間還頻頻向A女索要禮物、請託代購,金額高達92萬6200元,還不包括平日餐飲、交通等雜支。A女更透露,自己曾為了幫王代購,兩度去日本兩天一夜「快閃」,甚至為省錢住在羽田機場三晚,最後卻發現自己幫養別人男友長達一年。 王姓實習律師和A女在他大四準備台大法研所考試時認識,當時他參加台大校內讀書會,認識同樣念法律、就讀台大的A女。2023年5月,王男為協助前一任女友郭姓女子尋找論文發表會評論人,再度與A女聯繫,就此牽扯出一連串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感糾葛。 王男與A女皆就讀台大法研所,王男目前於理律擔任實習律師,A女已通過律師考試,現正尋找實習工作。(圖/截自台大官網)當時A女和王姓實習律師同為法研所學生,又早已熟識,交情漸深,偶爾會聊天互動。直到2023年底,王男邀請A女共度跨年,隔年1月他表示「過去從沒有人為他慶生」,A女特地準備蛋糕,在自己家中為他慶生,事後兩人又一同前往王家,關係更進一步。2024年2月14日情人節,A女送上巧克力並向王男告白,王男雖口頭婉拒,但兩人仍持續維持曖昧關係。 A女透露,曖昧期間王姓實習律師曾表示「不是女友在公共場合牽手就會甩掉」,去年10月王男在公共場合和她牽手,讓她認定兩人正式交往,也告知家人。然而王男始終未對外公開戀情,家人也毫不知情。A女今年8月自己再度向王男確認「自己是否是唯一的女友?」王男給出肯定答案,讓她接受對方在交往期間所做所為,願意為其付出。 戀情初期甜蜜穩定,A女表示,兩人一週會見四、五次,她常買晚餐到男方研究室,陪他吃飯聊天,王男每逢週末也會到A女租屋處待上半天。直到今年7月1日,王男進入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後,兩人訊息往來遽減,一週見面不到幾小時。 A女表示,今年8月31日時,她看到王姓實習律師同月22日悼念郭女父親的文章,心生疑慮,當下追問對方「是否有安慰郭、是否仍有聯絡」,王男卻回稱「沒有」。A女回想過去發現王男曾多次收到郭女訊息、且同期律師訓練也時常互動,一股遭到背叛的凜冽寒意讓她脖脊發涼,心寒至極的她當晚決定提出分手。 當晚A女聯繫到郭女,原想表明「自己與王姓實習律師正在交往」,卻意外得知兩人早在去年8月就和好,當時王男聲稱「要去日本參加活動」,實則是去接郭女回國;甚至在郭女父親過世當天凌晨,王男也開車趕去接她,整段關係早已重燃多時。A女痛訴,王男在與自己交往前就和前女友郭女復合,卻騙自己是「唯一的女朋友」。(圖/趙世勳攝)A女心痛地說,回想兩人交往的點滴,王姓實習律師多次整日失聯、週末只能短暫見面、從未過夜,可能是填補郭女剩餘的時間。兩人外出用餐次數屈指可數,行動範圍幾乎被侷限在台北市區,多是幫王男買東西。交往一年唯一一次合照是在今年情人節,當天王男稱身體不適,A女送東西上門卻撞見他抓著睡衣正準備出門,理由是「要去買手搖飲」,如今回想才懷疑,那天的真正行程,恐怕另有其人。 「我沒想到,認識這麼久的人,會用這種方式欺騙我。」A女向本刊痛訴,自己為對方花費近百萬元、傾注感情與時間,如今只剩心碎與憤怒,「他真的欺人太甚!」 對此,王姓實習律師表示,該等指控均非事實。本人未曾有任何不忠行為,也不存在任何欠款、任何未償還債務或任何違反事務所工作規則之情形。指控者所提之內容,並非真實情況,且多為片面捏造或斷章取義。相關互動紀錄本人均已保留,足以證明指控不實。王姓實習律師指出,近期對方持續不斷不當騷擾,包括以訊息、電話、黑函甚至威脅爆料等方式向本人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施壓,企圖迫使本人接受其要求。這些行為已對自己造成困擾與影響,相關證據亦已完整留存。本刊也致電理律法律事務所,截稿前尚未回應。
中油三接工程傳7死!又爆浮報逾百億經費 立委:檢調還要睡?
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屢傳死亡工安事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年7月要求中油落實職安監督,未料檢調接獲錄音檔檢舉,三接二期工程涉及浮報工程經費逾百億元。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1)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質疑「能源全國吃緊、中油高層緊吃」,誰在主導浮報工程款?要求檢調徹查。依據錄音檔爆料,中油高層霸氣向廠商說:「中油什麼都沒欠,錢最多!」明示原本規劃94億元的第二期外推防波堤工程,預算可以往上加,經過4次灌水至253億元。被明示加價的廠商最後沒標到工程,得標的皇昌營造卻頻傳工安意外,迄今有7名工人死亡,第一期的沉箱因為破損還被質疑安全性。「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興建桃園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又稱第三接收站,簡稱「三接」,攸關台灣北部穩定供電;第一期工程預定年底驗收,未來穩定輸氣將支援大潭電廠新建機組發電,取代燃煤發電,邁向淨零碳排。中油公司107年10月26日決標三接工程,簽約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興建工程的施工團隊發包給皇昌營造、泛亞工程等業者承攬。第一期工程在港區要興建防波堤阻擋海浪,需要建造許多沉箱,這些沈箱可能在移動時相互碰撞導致破裂,當時被環團質疑變成「豆腐渣」工程。據報導,三接第二期總工程費高達253億元,廠商爆料中油高層授意拉抬工程費,原本預算94億元,中油招標前找廠商報價先提出122億元價格,未料高層聽到後撂話:「中油什麼都沒欠,錢最多。」明示預算可以往上加。爆料錄音檔指出,廠商加到150億元,中油高層還是不滿意;廠商又報價220億元,竟然被中油高層罵「你這個頭家人不會做頭路,我已經跟你講這麼多了,還聽不懂!」廠商認為這位中油高層應該不會A錢,但台灣不可能有這麼好康的事,無奈再加價到256億,後來中油以253億元招標。據指出,皇昌與泛亞得標的三接第二期工程費因為大增,至今進度正常。皇昌董座江程金曾傳出是前總統陳水扁的「獄友」,多次承攬市政工程,政商實力雄厚。法界人士指出,公共工程若浮報工程款罪名成立,非公務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公務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
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 黃珊珊:檢察官應善舉證責任而非羅織罪名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1)日出庭作證後受訪表示,今天主要是來為政治獻金部分作證,但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在法庭上的問題很多都是檢察官主觀臆測,甚至都是非常不專業的問題。並表示,「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黃珊珊今日出庭作證後,公訴檢察官指控,黃在2023年底開了柯文哲競選總統的募款會,隔天就傳訊「小沈已給過」,證明柯指的募款,柯的律師表示,2023年柯文哲「KP Show」演唱會是商業演出,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珊珊作證後接受採訪表示,今天主要是來為政治獻金部分作證,但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在法庭上的問題很多都是檢察官主觀臆測,甚至都是非常不專業的問題,比如:你們這麼忙為何不用訊息通知大家就好?對於所謂「小沈已給過,叫我不要去麻煩別人」的部分,故意要去串聯所謂的1500。黃珊珊表示,自己當時身為競選總幹事,在選舉過程中包括募款、爭取選票都是自己的責任,當然會去爭取各界的支持,但是柯文哲是一個非常不喜歡麻煩人的人,常對她說不要去麻煩別人,這是兩人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互動,這件事情跟京華城和小沈一點關係也沒有。有關競選小物、KP秀,黃珊珊說,這些都是正當的商業行為,但直到今天檢察官還是運用所謂片面資訊、文字遊戲,故意要入人於罪,這個「非常不可取」,重點在於清者自清,相信法院接下去的審理,都已經很清楚很多事實已經呈現,希望司法界能在此事上,大家看得很清楚「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黃珊珊也表示,今天下午後終於可以跟柯文哲講話了。
懲罰無後惡法1/連署「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近8千人 法務部正式研議
2025年民間團體二度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活動,第一回不及最低門檻5千人告吹,這回一周即逾5400人支持附議,迄今累近8千人,法務部正式公告納入研議,且引起立法委員關注。CTWANT調查,同意廢除者多主張這是「懲罰無子女的惡法」涉及違憲,且目前全球僅台灣有此法。CTWANT採訪到二度發起該項連署案的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他即是六年前(2019)自砸100萬找團隊開發台灣首款《777遺囑產生器》App的創辦人,當時記者曾就此製作專題獨家報導,他熱衷推廣民眾提早準備身後事,透過「預立遺囑」做好遺產分配規劃,避免憾事發生。CTWANT於2019年6月報導劉韋德律師,自掏腰包創設《777遺囑產生器》App,免費讓民眾可上網學習預立遺囑。(圖/CTWANT資料照)劉韋德表示,這六年前來諮詢案件中,愈來愈多涉及「特留分」的問題,尤其是「沒有養育小孩的夫妻、未婚單身者,難以將自己財產全部遺留給配偶,或是可自行決定贈與指定人選、單位等」的遺憾屢屢發生,從占整體案件的25%,增加到40%,因此讓他開始質疑這條規定的合理性。我國《民法》繼承編中的「特留分」制度,爭議的核心在於第1223條的規定;當一個人過世而無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世時,其兄弟姊妹依法有繼承權,並且擁有其遺產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因此即使逝者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表示不願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法律仍會強制保障兄弟姊妹能取得一部分遺產;甚且,反向來看,一位有子女的兄姊過世時,其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卻沒有任何繼承權利。因此這種單向、不對等的權利關係,在許多法界人士及民眾眼中,顯得極不公平。劉韋德遂進一步研究《民法》相關繼承法的立法背景,係於民國19年(1930年代),當時家族關係較為緊密,子女、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因生活扶助及情感依賴等因素,能夠獲得特留分保護,尚屬合乎情理;但現今已來到2025年,相距95年之久,社會型態與傳統社會差異很大。「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成年後通常各自獨立發展,彼此生活經濟甚少有實質依賴關係」劉韋德說,因此強制保留其最低比例的特留分,可能缺乏社會現實基礎,損及個人之財產處分自由與家庭自主權,與《憲法》保障財產權及遺囑自由的精神相違。劉韋德說,許多人到協會預立遺囑,其中約有一半都有「特留分」的困擾,尤其是不婚族、頂客族的民眾,當他們知道繼承人還有保障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難以接受,而他也只能因為法律有此規定,勸導民眾接受;但他發現抱怨此法的案件愈多,為遺產爭訟原因之一,他思考法律可能已不符現今社會需求,欲從立法根源性思變。台灣遺囑協會先是於今年4月發起一項「是否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線上民意調查,短短三天吸757位民眾參加;調查結果一面倒,僅6人支持維持現行制度,其餘皆表達「應該廢除」,5月便在公民連署平台提案「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第一次提案獲2811人同意未達門檻失敗,但已燒起這把「廢除懲罰無子女惡法」的火,在媒體報導、網民串聯轉傳訊息的助燃,該協會再接再厲於9月1日再次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主張修正民法第1223條,將兄弟姊妹從特留分權利人中刪除,明確刪除第四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回歸遺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至截止期11月2日前,連署已達7308人(持續累計中),提案成功。台灣遺囑協會二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在2025年9月10日已超過5千人附議而提案成功。(圖/截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加熱菸獲准上市首日國健署「一通電話」下架 民團痛批行政濫權
加熱菸歷經兩年多審查獲國健署核准,於10月17日正式上市,未料上市不到一天,就遭衛福部以「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為由,口頭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全面下架。公民團體與法律專家認為,此舉違反行政程序、比例原則,形同行政機關自我否定核准程序,嚴重侵害法治信賴。公行所研究生李定光就投書媒體指出,加熱菸上市前已由國健署進行長達兩個月的包裝審查,包括產品名稱、健康警語字體、面積比例及尼古丁標示字樣,逐項核准後才核發上市同意函。如今「前一天批准、後一天封殺」,嚴重踐踏行政信賴保護原則。依《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七、八條規定,只有具備檢測方法的菸品須標示焦油與尼古丁數值,全台僅紙菸有檢測標準,其他菸品如雪茄、菸絲與加熱菸皆無國家或國際通用方法。公民團體批評,國健署要求業者標示數值,但未提供檢測標準,等於行政濫權,讓業者無從合法合規。另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明定,行政機關若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權利的處分,應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菸害防制法》第29條也規定,即使商品標示有瑕疵,主管機關應先「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方得處以罰鍰或命回收。有民眾在社群媒體批評,國健署只用一通電話就下令全國下架,跳過聽聞程序與改善期限,形同行政霸凌,嚴重違法。有民團指出,這次下架行為不僅侵害法治,更可能有市場利益考量。網民質疑,是不是加熱菸銷售過好,引起紙菸業者「壓力」?主管機關高層一通電話下令販售通路下架,凸顯行政濫權與外部干預疑慮。民團直言,「今天不出來講話罵國健署,明天就只能買貴森森的水貨」,呼籲民眾與社會監督行政行為。法界及民團均強調,保障公共健康固然重要,但行政程序與法治原則同樣是民主國家的底線;要求國健署立即撤回違法下架命令,公開審查與決策過程,恢復依法販售,並避免因個人或利益干預而損害市場秩序與企業信賴。民團最後呼籲,行政權的正當性應來自依法行使,而非一通電話。若合法商品可以被隨意封殺,明日任何人民權利都可能被剝奪,此次事件不只是關於加熱菸,更是對台灣行政法治與程序正義的一次重大考驗。◎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5億高中生命案」確定婚姻無效!夏朝源一毛拿不到 賴母「這因素」恐限領200萬遺產
台中先前引發全國關注的「5億高中生假結婚案」最終結果出爐。代書助理夏朝源與擁有5億房產的賴姓高中生在登記同性婚姻不到兩小時後,賴生墜樓身亡。歷經刑事與民事審理,如今法院認定兩人婚姻無效,5億元遺產夏朝源一毛也拿不到,而他本人因偽造文書罪已在2025年2月入獄服刑,法界人士形容「白忙一場,賠了夫人又折兵」。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4日。年僅十多歲賴姓高中生,名下擁有高達30筆不動產,市值超過5億元。當時擔任代書助理的夏朝源得知後,意圖取得賴生財產的支配權。就在賴生阿公過世、情緒低落之際,夏以「討論財產規劃」為由於清晨6時將他約出,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婚姻。登記完成不到5小時,賴生便從夏家位於北屯區的住處墜樓身亡。賴母事後召開記者會痛斥「謀財害命」,台中地檢署展開調查,最終因證據不足,殺人罪部分夏氏父子均獲不起訴,賴母再議仍維持原處分。但檢方在「假結婚」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公訴,法院一、二審皆判處夏朝源1年6月徒刑定讞,他目前仍在服刑中,近期因表現良好轉入外役監。民事訴訟方面,賴母另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於6月18日一審判決,認定兩人登記當日並無愛慕情感或親密互動,神情疏離、舉止冷淡,無法證明具備「永久結合」之結婚真意,且現場兩名臨時找來的證人也未親耳聽聞賴生同意結婚,因此不符合法定要件,宣告婚姻無效。由於雙方未於20日上訴,判決現已確定。依《民法》第1138條,賴姓高中生無子女,遺產應由母親單獨繼承。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若屬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財產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由於賴母原為中國籍,且先前自願註銷大陸戶籍,目前為無國籍人士,其律師許哲維指出,依條例細則,因其父母皆為中國籍且本人也在中國出生,極可能仍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恐只能分得200萬元。律師徐承蔭分析,若賴母試圖以註銷戶籍來規避條例限制,恐被視為「脫法行為」,可能無法獲法院認可。他認為,若此方式被廣泛使用,等於讓條文形同虛設,違背立法原意。若最終賴母確定受限於條例規範,剩餘遺產將由賴生名義上為「伯父、姑姑」、實際為「兄弟姊妹」的賴父子女依民法繼承順序分配。
我們從沒碰過面!她是殺夫嫌犯也是獄中媽媽 美女囚用「塑膠線加通風口」成功自孕
美國佛州一名女子黛西・林克(Daisy Link)成為全美矚目的話題人物,她一方面因涉嫌殺害丈夫面臨謀殺罪審判,另一方面卻又在收押期間無肢體接觸情況下,與同樣被羈押的男囚瓊・迪帕茲(Joan Depaz)「受孕成功」,震驚司法界與社會輿論。林克面帶鎮定出庭,面對殺夫罪指控,她主張是自衛行為。(圖/翻攝自NBC6)根據《NBC6》、《PEOPLE》與多家美媒報導,現年30歲的林克於2022年6月因涉嫌開槍殺害丈夫佩德羅・希梅內茲(Pedro Jimenez)被收押於邁阿密戴德郡的特納・吉爾福德・奈特矯正中心(Turner Guilford Knight Correctional Center),2024年,她在獄中誕下一子,而孩子的生父竟是另一名同樣被羈押的男囚瓊・迪帕茲。更離奇的是,林克與迪帕茲自始至終「從未見過面」,原來,兩人透過監獄通風孔傳遞訊息與精液,林克甚至以床墊拆線、筆桿與塑膠紙製成「釣線工具」,成功接收對方以保鮮膜包裹的精液,最終自行受孕成功。林克曾對媒體說:「我真的無法相信這計畫成功了,但我相信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林克表示,她之所以選擇懷孕,是因為在2023年9月的保釋聽證會上被拒絕保釋,「我想透過孩子爭取更多權利,也準備對監獄提告。」她於2024年6月產子,孩子目前由家人撫養。另一方面,林克涉嫌謀殺丈夫一案也進入實質審理。根據檢方說法,案發當天林克持槍朝丈夫開火後,假裝是無辜者,在警方抵達時聲稱「是在外頭發現丈夫倒地」,並大聲驚呼「我看到他的腿有前後兩個洞,是被射中了。」不過,根據隨身攝影機畫面與監視器畫面,林克事後離開現場時還對丈夫說:「我好像打到大動脈了,你應該沒事。」面對指控,林克的律師團隊坦承她開槍,但強調是「多年家暴下的正當防衛」。律師表示,案發前五天,丈夫曾用槍柄毆打她,林克只是試圖讓他停止攻擊。「他完全失控、危險至極,她是為了保命而開槍。」此案結合了獄中離奇懷孕與家庭暴力爭議,司法與輿論高度關注。陪審團將在未來幾週內裁定林克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涉及蓄意殺人。
法拍蟑螂起底2/買到的不動產只有皮沒有肉 地院公告不清成幫凶?
企業或民眾取得法拍不動產建物,豈料其中的水電路線等遭設定「動產擔保」項目,等於是買到房子的外皮,附著屋牆的管線設施竟不含標的之內,還遭「法拍蟑螂」索天價,買家最後多半妥協付出龐大金額平息風波。CTWANT調查,由於法拍案的不動產與動產分開,公告內容是否正列表示,牽一髮動全身,危險藏在細節中。 以合勤控參加苗栗地院的竹南園區法拍廠房一案來看,根據法拍公告載明,「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但公告內容,並未清楚定義哪些是附屬從物,哪些是附屬設施。 因此當隨著廠房存在20多年的消防、水電、冷氣等設備,被登記為動產擔保物,以及整廠的管路電線也被他債權人主張為其所有,即是該案爭議的最源頭之處,這也是讓合勤控購買此法拍廠前無從可得知之處。 CTWANT調查,合勤控購得的竹南園區廠房,原為喬信電池,2022年7月該廠房及附屬設施已遭債權人丰榮智機聲請假扣押查封;隔年5月再遭曾姓人員將喬信廠房內冷氣冰機、鍋爐與電力設備,以動產擔保交易方式登記金額1200萬元。 一個月後,合勤控遇到的李姓債權人則是將喬信電池廠房內固定附著的消防、自來水、回收水、發電機及部分使用中儀器設備,以動產擔保交易方式登記,金額為264萬元。根據苗栗地院法拍公告載明,「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圖/翻攝法院公告)同時,債權人陽信銀行之查封拍賣申請併入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執行程序,去年2月,曾姓人員與李姓債權人簽立機器買賣契約,金額為1300萬元;隔月,李姓債權人取得前述債權。 而就在苗栗地院5月公告法拍該廠房之際,李姓債權人與喬信電池也以「附條件買賣」方式,將該廠房的固定設施等設備,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申請登記為動產擔保。 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也同步對同一廠房的「動產擔保」點交,也就是該廠房的水管電線、消防設施、發電機、自來水、回收水等固定附著物與部份使用中儀器設備等,但該債權人未拆除設備,而是等到不動產廠房法拍賣出給合勤控之後,才開始有動作。 CTWANT調查,根據經濟部的「動產擔保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系統,輸入喬信的統編,可查到四筆(二件附條件買賣、二件動產抵押)案件,債權人為李姓人員、陽信國際租賃與陽信銀行。 記者逐項點入,可看到動產擔保登記的動產明細項數各載明13項(機器設備或工具,擔保債權264萬元)、1項(機器設備或工具,擔保債權1200萬元),並無法得知每一項設備的名稱。 因此民眾雖可從此系統了解該廠房的動產擔保被登記的情況,但並無法很清楚了解哪些附屬設備是法院公告的拍賣標的物的範圍內?還是為其他債權人所有? 對此,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回覆CTWANT記者說,「該案為法拍不動產,非法拍動產項目,因此不會在拍賣不動產的公告中,列出動產擔保部分」。 至於公告所稱的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為何麼沒有正列表示是哪些項目?苗栗地院對此起初並未給予進一步說明;在記者再次去電詢問時,仍強調上述說明之外,並表示該院無法對記者就法律部分給予解釋;而記者追問「公告載明的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的定義時,法院則請記者可以去參考《民法》的從物、物權編的不動產、動產等相關說明。對於記者在經濟部「動產擔保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系統上僅查詢到動產擔保項目,並無詳列每一項目的名稱,民眾又該如何得知參與法拍不動產的動產擔保內容時,法院則說「民眾確實無法從法院與該系統了解更詳盡的內容」。CTWANT記者也採訪到法界人士提到「參與法拍物確實常有以上無法很清楚了解標的物的內容的風險,因此價格相對來說較為便宜……」;曾擔任法官、現為執業的林李達律師則告訴記者,建議民眾可依公告內容向法院提出異議與救濟。
網路曬喜宴短影音慘了!當晚163萬禮金被偷光 婚禮炫富片成作案地圖
大陸一名彭先生剛替兒子辦完婚禮,隔日發現盛放紅包錢的箱子遭竊,內有人民幣38萬多元(約新台幣163萬元)現金,均為親友賀禮,急得趕緊報案。警方2天後逮捕曾服刑且嗜賭的彭姓嫌犯;犯嫌供稱,自己在短影音平台刷到「鐵山彭總辦喜事」等影片,藉地圖定位後,趁深夜潛入院內竊取現金。綜合陸媒報導,當地警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犯案者會先利用網路上的影片踩點、觀察有人看守與否,得手數次後食髓知味,膽子越來越大;彭男坦承,不少受害者因覺得丟臉未報警,反而助長歪風。專家與警方指出,短影音與社群曬現金、曬紅包截圖等行為,已成為不法分子鎖定目標的重要來源。公安統計顯示,類似婚宴被盜案件近年攀升,2023年比前年增加約27%,多發於縣鄉地區;另有歹徒冒充服務人員混入婚禮換走現金。警方呼籲民眾慎防在網路公開貴重財物與紅包細節,平台應加強風險提示;司法界則表示,現行法律多在事後以盜竊罪追究,對於線上追蹤、預防目標選擇仍面臨挑戰。
蔡宗珍等大法官喊未滿10人判不了釋憲案 憲法法庭實質癱瘓僵局難解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聯合聲明直指,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的案件中,其一要件是至少由10名大法官組成,如今卻只剩8名大法官,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的評議自然也難稱合法,因此基於守護《憲法》的原則,現況之下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違憲與否的評議與判決。由於這是史上首次大法官繞過憲法法庭書記廳直接對外發表言論,可見8位現存大法官針對憲法法庭究竟能否針對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釋憲聲請案件進一步審理,恐存在重大分歧,各界熱議。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下一步引發各界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憲法法庭原先共有15名大法官,不過包含前司法正、副院長許宗力與蔡炯燉在內,其中7名大法官已於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後卸任,如今憲法法庭只剩8名大法官。同年底,在野兩黨立委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一來拉高了大法官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門檻,二來針對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接棒人選二度否決,導致憲法法庭運作現今近乎實質癱瘓。三名大法官聲明點出,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也曾透過法理解釋等方式,多次提出書面具體建議,試圖替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困境解套,並在合憲合法的前提下,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三名大法官強調,大法官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必須恪遵憲法,守護憲法秩序,不得自外於憲法,也不可以用違憲方式自我擴權並恣意行使大法官職權。聲明進一步依照《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重申,大法官審理、評議已受理案件的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現況只有8人就是不合法,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總統賴清德二度欲補齊大法官人數,慘遭立院因票數未過而全數拒絕。(圖/黃耀徵攝)而針對憲法法庭近期所發布的「不受理裁定」中,其實大法官呂太郎、陳忠五都陸續提出過不同意見書,其中呂太郎的不同意見書更有現任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及陳忠五加入背書,法界認為這是有意替《憲訴法》解套,如今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三名大法官聲明直接「對衝」,未來憲法法庭走向如何,各界關注。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政大對戰文化局2/北市文化局失守化南新村! 律師曝本案最佳解方
政治大學所屬化南新村宿舍群的保留爭議,引起司法界和行政法學界的關注,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允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玉卿指出,她理解本案訴訟爭議,其實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並非毫無對策,只要針對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理由加以補充,後續還是能夠將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不過正在政治大學攻讀法學博士班的她也強調,文化局與政治大學雙方坐下來好好談取得共識,才是此案的最佳解法。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表示,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上訴後,也意味著文化局登錄化南新村為「聚落建築群」的原處分也被撤銷,因此化南新村全區目前已經可以交由政治大學去做規劃以及運用,也就是說管理權的部份全權屬於政治大學。台北市文化如能針對最高行政法院提出的違法之處進行補強,未來還是有權把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外界最關心的問題恐怕是,政治大學在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的支持後,文化局未來對於化南新村的動向。對此,李玉卿坦言,倘若文化局可以針對最高法院提出的違法之處補強,將來文化局確實還是可以有權把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就必須根據屆時政治大學對於化南新村的改建、規劃狀況判斷其是否還有達到登錄的標準。李玉卿解釋道,文化資產保存相關的行政訴訟,最常出現爭點在於登錄的文化資產是否經過合理、適當的價值評估,而這也攸關於文化資產後續的發展方向。她說,通常法官在判決時,最直接的就是會想到文化資產被保留下來以後,「再活化」的可能性有多少。她舉例,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轉化成咖啡廳的形式,或是轉型為文化園區並透過賣票的方式來經營。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李玉卿律師表示,文化資產保存的行政訴訟,最常出現的爭點在於登錄的文化資產是否經過合理、適當的價值評估。(圖/劉耿豪攝)另外,除再活化的可能性,李玉卿更指出,登錄為文化資產後,通常會要求所有權人或有管理權的人履行管理維護,但這也必須考慮到目前的技術以及功法是否可以做到完整的維護,否則真的把它保存下來了,將來也只會越來越腐蝕,最終反倒影響了周圍的景觀。李玉卿建議,其實此案最好的做法應該是文化局與政治大學共同商討,取得共識以後再進行規劃,她更以萬華林宅結合星巴克進行舉例,表示當初就是由文化局和林家後代商討並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後決行,並成為如今家喻戶曉的星巴克艋舺門市。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該局文化資產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至於化南新村後續的相關處理,目前內部仍在商討中,還未有定案。本刊也致電政治大學,政大秘書處表示,尊重北市府文化局為文資主管機關,將持續了解主管機關的做法,倘文化局經評估將重新辦理公告流程,政大亦將依據此前文資會通過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就保存範圍與文化局進行研商。
遭「法拍蟑螂」索700萬美元! 網通大廠控「司法坐視」現行犯:將向監院陳情
近期受注目國防概念股的網通廠合勤控(3704),告訴CTWANT記者決定向監察院陳情檢警涉瀆職,原因出自一年前花費近7.7億元依法拍所得竹南廠房,其消防水電管路電線等動產被登記為動產擔保品,遭人地面與高空強行入廠拆除,斷水斷電,被喊出700萬美元荒唐條件之外,還傳出一名準備結婚員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身亡,引爆公司同仁群起激憤。合勤法務長余忞學指出,合勤買下的竹南廠目前作為倉庫使用,不至於對公司營運有重大影響,但如今也不得不依靠外接發電廠維持部分運作;「這並非單一事件,在合勤之前,傳出類似手法高達8千多萬案件,有人熟悉司法的緩不濟急,廠商無法忍受長期癱瘓停工,藉此獲利。」合勤因此提告30多件,直到今年8月才見檢方以涉嫌妨害自由與侵入住所起訴,合勤控因此首度向媒體反映心聲,並決定站出來爭取合理權益,盼司法等公部門能力挺合法廠商。合勤控法拍購得竹南廠房,在2024年10月遭人侵入拆除設備,報案之後警方雖到場,未見有逮捕現行犯行動。(圖/合勤控提供)余忞學說,「對方可向法院主張民事債權,但無權刑事入侵住居進行毀損,這群黑衣人卻公然闖入廠區拆除設備,斷水電,霸佔廠房,司法卻讓多數案件一動不動,長達近三個月,幾乎天天報警,警方也未積極作為,不立即逮捕現行犯,提告30多件整整一年沒動靜。」當代表國家門面的科學園區被侵門踏戶,公權力消失,企業如何安心營運投資?員工如何安心工作?CTWANT調查,去年5月合勤控參與苗栗地院「不動產法拍」程序,包含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以7億6950萬元成功得標位於竹南科學園區兩棟共約12000多坪的廠辦合一廠房,7月繳清款項,8月底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此同時,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也同步對同一廠房的「動產擔保」點交,也就是該廠房的水管電線、消防設施、發電機、自來水、回收水等固定附著物與部份使用中儀器設備等,但該債權人未拆除設備,而是等到不動產廠房法拍賣出給合勤控之後,才開始有動作。去年8月初起至10月下旬,該廠的另名債權人則出動大型怪手機具,未經合勤控的同意,強行透過怪手吊臂高空將黑衣人運至廠房4樓露臺,然後破壞欄杆、鐵捲門等進入廠房內拆除設備;還爬窗潛入機電控制室切斷電力,幾乎日日遭黑衣人入廠隨意行為。合勤控股法務長余忞學告訴CTWANT記者,法拍買到的廠房裏頭的水電管線等,並非法院公告的主建物的附屬設施。(圖/李蕙璇攝)另因有貨櫃屋堵住廠房停車出入處,讓合勤控一名準備結婚的30歲男性員工臨時改借機車前往婚宴廳試菜、騎駛西濱公路發生車禍意外身亡。合勤控向負責園區治安的保二總隊警察報案,警方竟說,「檢察官沒指示,現行犯合勤也可以逮捕……」,從合勤控自行錄影的畫面來看,可證實警方出動人員到場的說法。法界人士告訴記者說,通常一棟不動產建物包含附屬從物與設施等,若其中的水電路線等遭另一名債權人作為「動產擔保」項目,在法拍時極容易引發紛爭,則是業界稱之為「法拍蟑螂」手法,最後民眾為了盡早取得安寧,最後得妥協付出龐大金額而取得動產部分。回過頭來看合勤控此案,依苗栗地院法拍公告為不動產與附屬建物、設施等,但未清楚定義哪些是附屬設施;因此當隨著廠房存在20多年的消防、水電、冷氣等設備,被登記為動產擔保物,以及整廠的管路電線也被他債權人主張為其所有,即是該案爭議的最源頭之處,這也是讓合勤控購買此廠無從可得知之處。對此,CTWANT採訪保二總隊,回應說「本案衍生糾紛的二家企業,總隊皆不認識,所稱瀆職與不作為皆非事實,113年8-10月合勤報警遭人非法侵入、竊盜、毀損等並以現行犯逮捕計7次,均依法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補充說,依刑事訴訟法,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現行犯,意及警方的說法無誤;並確實有請示檢察官,「可現場蒐證不逮捕,或通知到案」。苗栗地檢署則回應CTWANT,該案涉及法拍後產權移轉爭議,均依法妥適偵辦,採取各項偵查作為。苗栗地院則說,該案為不動產法拍,非動產法拍,因此不會列出動產擔保部分。
鬼月做3事「超損財運」! 民俗專家:講鬼故事、看恐怖片讓財氣流失
農曆7月是華人傳統習俗中的「鬼月」,民間相信此時地府的鬼門會開啟,讓好兄弟來到陽間放暑假,因此也衍生出不少禁忌。對此,民俗專家王老師就提醒,這段期間應避免3件損財的禁忌,並要多多行善,自然讓下半年財庫滿盈。1、不宜借錢給別人鬼月氣場混亂,此時借錢財氣外洩,不易歸庫,形成「出多入少」的格局,導致財庫空虛,且易生爭端,人財兩失。2、不宜造口業言出即法,造口業折損福報,尤其鬼月的負能量容易被放大、附著,削弱財運能量。3、不宜做一些嚇自己的事情像是半夜去墓園、無人小溪探險、深夜講鬼故事、看恐怖片等,這些娛樂在鬼月做,容易讓人心神不寧、引動負能量,等於打開財庫破口,財氣大量流失。若想要逆轉鬼月運勢,王老師建議,可以多多行善、助人、累積福報,多出門曬太陽、補陽氣,最後要記得多念經迴向給法界眾生,讓下半年更加順遂。
「無子女」懲罰條款恐違憲? 遺囑協會9/1發起連署「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現行法規保障兄弟姊妹的遺產特留分權利,這項看似保障家族成員的條文,卻被許多無子女者視為一種變相的「懲罰」,強烈質疑其合理性與合憲性。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台灣遺囑協會表示,將於9月1日,再次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主張應全面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期望能喚起社會對此議題的廣泛關注,並推動修法。我國民法繼承編中的「特留分」制度,再次因其公平性及是否符合現代社會價值而引發強烈質疑。繼承權利不對等 形同對無子女者的懲罰本爭議的核心在於民法第1223條的規定。根據現行法規,當一個人過世而無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世時,其兄弟姊妹依法有繼承權,並且擁有其遺產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因此即使逝者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表示不願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法律仍會強制保障兄弟姊妹能取得一部分遺產。然而,反向來看,一位有子女的兄姊過世時,其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卻沒有任何繼承權利。這種單向、不對等的權利關係,在許多法界人士及民眾眼中,顯得極不公平。一位不願具名的民眾氣憤地表示:「這完全是懲罰!我一生辛苦打拼,因為沒有生小孩,法律就強制我的兄弟姊妹可以來分我的財產,即使我們關係疏遠、甚至早已不相往來。但反過來,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我的晚年卻可能需要完全仰賴自己,法律為何不能尊重我獨立處分財產的意志?」全球趨勢:保障個人遺產自主權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世界各國在繼承法制上的潮流,是越來越重視並保障個人的遺產自主權。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律,如德國、日本等,雖然仍有特留分制度,但其保障範圍僅限於直系血親(如子女、父母)及配偶,鮮少將旁系的兄弟姊妹納入強制保障的範疇,而韓國憲法法院也在2024年正式宣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違憲而且是立即失效,許多正在進行中的相關訴訟也因此判決駁回。劉韋德強調,台灣將兄弟姊妹納入特留分保障範圍,已與國際主流趨勢背道而馳,並且與現今社會現實脫節,且是世界罕見的立法,實在值得討論與修法。脫節的法律與變遷的現代社會劉韋德分析,台灣過去在農業社會下,大家庭很普遍,兄弟姊妹之間關係緊密。然而,隨著時代變遷,現代社會以核心家庭為主,許多手足之間關係疏離,甚至因長輩照護、財產等問題而產生嫌隙,早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法律強制將遺產分配給可能全無往來的手足,甚至是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手足也可以分產,不僅完全悖離逝者的真實意願,更常引爆家庭紛爭,造成對簿公堂的悲劇。這使得法律非但沒有成為定紛止爭的工具,反而成為製造家庭矛盾的根源。自己的遺產自己作主 廢除呼聲再起為此,台灣遺囑協會將於114年9月1日,第二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主張修正民法第1223條,將兄弟姊妹從特留分權利人中刪除。遺囑協會呼籲,社會應正視此一不合時宜的法條,對不婚族及頂客族所帶來的不公與痛苦,並期盼透過公民連署的力量,將廢除的聲音確實傳達給立法機關,讓每一位國民都能真正擁有「自己的遺產自己作主」的權利。本次提案是否能順利跨越連署門檻並促成修法,各界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