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
」 助理費 貪汙 高虹安 議員 民進黨
遭影射被擋財路攻擊李洋 連勝文怒轟將控告「低智商爛鳥人」
近日有多個親綠政治粉專發文指出,運動部長李洋揭露某協會疑似浮報3億元經費,並影射相關事件恐牽動特定政治人物利益;貼文同時點名多位在各協會擔任理事長的國民黨人士,其中也包含曾任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的國民黨前副主席連勝文。對此,連勝文今(17)日駁斥並怒批,要「控告這群低智商的爛鳥人」。連勝文於臉書發文表示,有關「曾任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的說法並不正確,強調自己從未擔任該職務,相關資訊可透過公開資料查證。他還說:「為什麼想做壞事還可以懶成這樣子,連基本的查證都不做?」連勝文續指,過去擔任中華民國霹靂舞協會理事長期間,該協會屬民間團體,經費來源主要為自籌或企業贊助,並未直接承接政府補助;實際與政府對口、接受體育署(現為運動部)補助的單位,為中華民國舞蹈總會。他也補充,自2022年1月因運動受傷後,已將理事長職務交接給他人。針對相關影射言論,連勝文強調:「我決定控告這群低智商的爛鳥人」並指出,未來若獲得賠償,將全數捐贈予中華民國國小體總、中華民國少年籃球協會、中華民國霹靂舞協會,以及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等體育團體。
差點代表綠營參選宜蘭縣長下場慘! 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夫婦落難耳語不斷
一度是民進黨參選宜蘭縣長熱門人選、前立委陳歐珀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詐取助理費等罪,台北地院今天(4月14日)審結,合議庭審酌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只承認詐取助理費,重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35萬7867元沒收。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由於本案爆發在陳歐珀表態參選宜蘭縣長後,引發政壇和司法界不少聯想。綠營出身的陳歐珀連任3屆宜蘭縣立法委員,本屆立委選前因遭指控與im.B吸金詐騙集團案掛鉤,陳歐珀宣布退選。im.B案前年8月宣判,確認與陳歐珀無涉,陳歐珀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去年初外界關切他是否參選宜蘭縣長,陳歐珀說,確實有很多鄉親勸進,如果人民有需要,他會全力以赴。不久陳歐珀遭檢舉當立委時的助理費有問題,還涉嫌收賄,檢廉大規模出動搜索,陳歐珀不但縣長夢碎,司法官司也難以善了。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歐珀於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擔任立法院第8至10屆立法委員,並自104年2月24日起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緣商港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為求順利推動商港協會會議決議,前往立法院拜會陳歐珀,邀請陳歐珀擔任商港協會顧問。陳歐珀主動開口向洪英正索取不正利益,要求洪英正替其支付洪文宗擔任國會辦公室顧問之薪資。洪英正並依陳歐珀之指示,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9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透過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將款項匯至其國會辦公室顧問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284萬5,922元,期間陳歐珀依洪英正之請託,陸續就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司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收退職金、疫情紓困方案、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分別為提案、質詢等職務上行為;陳歐珀在商港法第72條通過修正後,主動向洪英正提及洪文宗已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並要求洪英正將上開原匯至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之款項,改匯入其向許仁圖借用之星展銀行帳戶。洪英正於110年5月6日起至112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利用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按月將款項匯至陳歐珀指定之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共計135萬元。陳歐珀利用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收受前開賄賂後,復指示不知情之王宛娟提領前開賄賂交與陳歐珀自由運用,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洪英正藉機逃漏綜合所得稅、港協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吳大鴻謀議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賄款,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以期交通部得以暫緩修正或不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因而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並交付現金50萬元,陳歐珀則假借勁宜蘭協會捐款之名義,收受蕭明仁等人交付共計50萬元之賄賂。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詐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計332萬3,890元。另外,徐慧諭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期間,指示不知情之黃家蓁提領勁宜蘭協會臺灣土地銀行帳戶內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之捐款後,匯入徐慧諭華南銀行帳戶,供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逕從該帳戶扣付徐慧諭保險費及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扣付徐慧諭住所之電費,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共計110萬元。北院痛批陳歐珀為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並透過他人帳戶收取賄賂或利用勁宜蘭協會掩飾、隱匿不法所得之去向,暨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指示公費助理浮報薪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徐慧諭並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斟酌陳歐珀、徐慧諭僅坦承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之犯行,自始矢口否認其餘犯行之犯後態度,將陳歐珀與徐慧諭夫婦兩人重判。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遭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片)
護航業者收賄又詐領助理費 陳歐珀一審重判16年、妻判4.5年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遭控收受物流與租賃業者賄賂、護航特定政策,並與妻子徐慧諭共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不法所得高達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14日審結宣判,依收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洗錢等罪判處陳歐珀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其妻徐慧諭則被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案仍可上訴。檢方調查,陳歐珀2016年1月起,聘任洪文宗、民進黨前副秘書長許仁圖為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卻是由聯興國際物流公司時任董事長洪英正待付每月5萬元薪資,到2023年7月共支付413萬5922元。檢方發現,在洪英正變相包括賄賂期間,陳歐珀則「投桃報李」,藉立委職權推動與洪和聯興公司有利政策,包括港區租金降價、疫情紓困及碼頭招募案,而聯興設於基隆港的橋式起重機,2018年遭德國籍貨輪撞壞,陳歐珀則推動《商港法》修法,要求損壞民營公司設施期限未賠償狀況,納入可禁止作業或出港範圍。此外,2018年間,租賃業者為規避違法攬客罰則向陳歐珀陳情,陳隨即召開協調會要求交通部暫緩施行裁量基準,事後更在立院辦公室收受業者交付的50萬元現金賄賂,陳歐珀透過洪文宗收下現金,再以「勁宜蘭發展協會」開立虛假捐款收據掩蓋非法所得。檢調調查發現,陳歐珀不只對外收賄,對內也與妻子徐慧諭及6名助理,長期以浮報薪資的方式詐領立法院助理補助款,金額達411萬餘元,徐慧諭身為勁宜蘭發展協會負責人,竟將協會公款當作「私人提款機」,先後挪用110萬元用於繳納私人保費、家庭電費等開銷,涉犯公益侵占罪。檢調2025年6月發動搜索,約談陳歐珀等10人到案,陳歐珀遭聲押禁見獲准,他則遭羈押禁見174天,北檢同年8月依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洗錢等罪嫌對其起訴,徐慧諭也因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益侵占等罪嫌而遭起訴,檢方痛斥陳歐珀敗壞官箴,對陳求處24年2月有期徒刑,徐則是求刑8年8月,陳歐珀在被起訴後續押,直到2025年11月才以500萬元交保。台北地院14日判處陳歐珀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徐慧諭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已離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刑大小隊長當薪水小偷被傳喚!88會館茶壺邱也涉案 訊後雙雙交保
台北地檢署2月1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多路搜索新北刑大偵二小隊長陳秋中住所等地,並約談陳秋中與名商人「茶壺邱」邱庭鋒2人到案釐清。整起事件源於檢警追查88會館涉及警界風紀案件時,發現陳秋中經常在上班時間走訪「茶壺邱」的店外,同時還涉及浮報加班費等事項,2人移送北檢複訊後陳以50萬交保,邱以30萬交保。88會館案在2022年被揭露有多位檢警高層前往餐會被熱議,當時和檢警一同出席餐會的就包含這次被傳喚的「茶壺邱」邱庭鋒,檢方追查發現陳秋中過去經常協助郭哲敏從邱庭鋒店鋪中搬購買的洋酒,沒想到郭哲敏被法辦以後,陳秋中近日又再度被檢方發現於上班時間再度前往邱的店鋪內搬酒。檢方在持續比對陳秋中的出勤紀錄以後,除發現陳經常進出邱庭鋒的店舖外,又意外發現陳涉有浮報加班費與逃漏稅的情形,於是於2月11日發動搜索,並將陳、邱2人傳喚到案說明,並在經由檢方複訊以後,分別以50萬與30萬進行交保。
小隊長疑涉「郭哲敏案」小隊長遭約談 新北刑大:絕不寬貸
新北市刑警大隊11日上午遭搜索,偵二隊陳姓小隊長疑似涉及「洗錢大亨」郭哲敏洗錢案和浮報加班費,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帶搜索票與通知書前往新北市刑大辦公室搜索,陳員則遭約談,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刑大強調,有關陳姓小隊長疑涉詐欺等案,是大隊配合本局督察室自檢自清,發現不法情事主動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1日執行搜索陳員住所及辦公室等處所。刑大表示,初步了解為陳員於勤務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爲,疑有詐領財物 虛報超勤等情,相關涉案情節將持續調查釐清,並全力配合臺北地檢署偵辦。針對上揭違法違紀情形,本大隊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毋枉毋縱,絕不寬貸。
光復鄉19死災情追責!鄉長林清水被控浮報災前數據 涉過失致死罪法院羈押
花蓮縣光復鄉去(2025)年9月爆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聯。事隔近四個月,檢調偵辦責任歸屬持續推進。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月14日展開搜索行動,鎖定鄉長林清水與多位鄉公所官員調查災前應變是否失職。林清水因疑涉延誤撤離、虛報撤離人數,且有串證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依現行《刑法》第216條與213條認定,林清水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因防災怠惰釀死傷,亦涉過失致死(第276條)等罪嫌。林清水本人則被認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供述,遭檢方當庭聲押,花蓮地方法院稍早裁准羈押禁見。此次被帶回偵訊的除林清水外,尚包含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及一名前承辦人曾姓女子。花檢複訊後,曾女獲請回,張源寶與王詠濬分別以20萬元與15萬元交保,皆受限制出境與出海命令。全案由花檢主導,並動員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調查站及多個警力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與蒐證作業。調查指出,災害發生前,中央單位已兩度發布預警,先是2025年9月21日發出黃色警戒,翌日更升級為紅色警戒,意即須強制疏散。但林清水與其所屬災害防救業務人員卻未積極執行撤離作業,亦未按規定動員必要資源與宣導機制,錯失黃金預警時機。更嚴重的是,在向上呈報撤離狀況時,相關人員被指浮報人數,導致上級誤判實際避難進度。9月23日下午2時50分,馬太鞍溪壩頂溢流引發泥沙暴流,迅速衝擊下游社區。因大多數居民未獲有效撤離通知,最終釀成19死5失聯的慘劇。檢方指出,若前期預警系統與撤離執行同步啟動,此次傷亡或可避免。檢方強調,後續將持續釐清行政延誤與數據造假是否直接促成災難擴大,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與行政責任。
白色巨塔6/中榮3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石崇良喊:不可思議
本刊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至少長達3年以上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粗估至少有180名患者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更換主刀醫師。對此,衛福部醫事司7日也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若調查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刑責,同時對醫院開罰。而衛福部部長石崇良受訪時也表示,若一家醫學中心發生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思議、非常不應該」。針對中榮爆出有多位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一事,衛福部部長石崇良7日上午受訪時表示,一定會調查清楚,並釐清責任,如果屬實一定會究責,「一家醫學中心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我覺得不可思議」。石崇良指出,中榮此案已涉及密醫行為,更等同為醫學中心容留密醫,違規人員將依《醫師法》28條移送刑事調查,且院方管理恐怕也出現問題,將會一併介入調查,甚至有可能重新評鑑。「一家醫學中心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非常、非常不應該。」,不過一切仍須調查清楚,毋枉毋縱。石崇良透露,若確定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手術,該名人員也將恐違反《醫療法》,現場醫師則會依涉案情形,如未親自診療病人,將移送懲戒,同時也會有虛報、浮報健保問題,相關細部問題將進一步了解,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澎湖縣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280萬元 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19)日發新聞稿表示,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28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監察院於114年12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院指出,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監察院於114年12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9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藉職務之便,於清潔隊員人事案中收受賄賂,於其兩屆鄉長任期內,針對4件清潔隊員人事案,共計期約賄賂360萬元,實際收受賄賂280萬元。二、被彈劾人假借公益活動名義,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用於私人開銷及清償債務,合計詐取19萬7,740元。包括:以辦理「東吉村環保宣導活動」名義,詐取公益支出經費,詐得5萬5,000元;以辦理「東安村等7村」睦鄰宣導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浮報公益活動支出經費,共詐得14萬2,740元。三、被彈劾人身為望安鄉鄉長,本應廉潔自持,恪遵法令,竟未能禁絕貪念,利用其對清潔隊員之人事任用權,公然賣官鬻爵,索取並收受賄賂,視公務員人事進用之公平性與廉潔性為無物;復利用其職務上辦理國防部睦鄰補助款計畫之機會,非但未思將經費用於地方公益,竟視公款如私囊,先以「假活動、真廟會」之方式,詐領活動經費,供其私人餐敘、捐獻;更甚者,指示下屬勾結廠商,以浮報、虛報採購單據之方式,將公款挪為清償其私人酒帳、禮品等債務,並將浮報差額「寄款」於廠商,形同設置私人小金庫,其貪瀆舞弊,顯有違失。四、核被彈劾人所為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等罪嫌外,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顯有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涉貪助理費結果大反轉!高院這動作早露端倪 高虹安可望回鍋市長職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在今日上午10時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王郁文3月;黃惠玟4月;陳奐宇2月,均得易科罰金,除高虹安外,其餘均被高院判緩刑2年,被告不得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高虹安也可望回歸新竹市長職務。過去高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曾因認為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違憲之虞而聲請釋憲,當時外界就推測高虹安的判決會在二審出現反轉,如今判決出爐,也證實了這些猜想。
涉貪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貪污部份無罪 因這罪判6個月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仍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表示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今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主張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 陳玉珍:修法依據明確願開放討論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針對《立法院組織法》第32、33、35條提出修法,被質疑可能弱化公費助理制度,甚至恐讓助理費淪為「立委小金庫」,侵害國會助理權益。對此,她今(9)日表示,相關修法主張皆基於研究各國制度與法源,且過程公開透明;國會助理若有不同意見,她也歡迎各界共同討論。陳玉珍指出,立法院比較美、德、日、英、韓等國公費助理制度後發現,各國雖有差異,但多以國會議員作為助理雇主,因此她提出的修法有其依據。她以德國為例表示,當地刑法未將國會議員納入公務員職務犯罪,而是針對其職務特殊性另設規範;若涉及浮報助理費,聯邦議會會以自律機制行政裁處,再透過政治責任處理。她強調,這次修《立法院組織法》及《地方制度法》並非針對特定黨派,因為涉案者涵蓋藍白綠立委及300多名地方議員。她表示自己的提案內容清楚且並非定案,各界都可提出修改意見。她也說,之所以能領銜提案,是因為沒有助理費爭議,加上她可能即將離開立委職位,自認立場公正、提案經過縝密研究。對於助理工會要求撤回提案,陳玉珍表示,工會有權提出訴求,但她不會撤案,並歡迎各界參與討論。她鼓勵國會助理可透過委員會討論、修正動議、質詢等正式程序反映意見,也可直接與她溝通交流,強調「法案本來就可以討論」,希望各方以專業與善意提出具體建議。
基隆河飄油汙「居民怒自來水有汽油味」 市府啟動3大補助計畫
基隆河八堵抽水站附近河面11月27日發現油汙,造成基隆七堵、安樂等區及新北汐止不少住戶家中自來水出現刺鼻汽油味,更有人抱怨買不到桶裝水。對此,基隆市府啟動「1127水污事件專案補助計畫」,預估有7萬1175戶可進行申請。基隆市財政處長謝妙蓮指出,本次補助對象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事件受災範圍內之家戶(預估為7萬1175戶)申請人以房屋所有權人及承租人之自然人為主,另水塔清洗補助之申請人資格則依自來水公司公告為準。受理範圍及補助項目如下,以申請1次為限:1、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1日期間,購買包裝水(如瓶裝水、桶裝水、杯水)支應生活所需用水產生的費用,應檢具北北基地區實體商家收據、發票,如為網路商家之電子發票應列印為紙本、如為載具發票應列印交易明細紙本,以實際發生數為補助金額。2、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1日期間,因本事件發生身體不適而有就醫事實,應檢具收據及診斷書(足證與本事件相關),以就醫的實質醫療支出為補助金額。3、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 因本事件而更換家用淨水設備之濾芯者,應檢具家用淨水器環境及更換濾芯照,及收據、發票,每家戶補助上限新台幣1000元為限。(註:本項補助範圍不含簡易攜帶型濾水壺)1127水污事件專案補助計畫。(圖/翻攝自基隆市政府官網)民眾若有需要,應填具申請文件,若委託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發票或收據(正本)、申請人領據及金融帳號影本,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申請人房屋證明文件,若為承租人應檢附租約影本,向當地里長或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受理申請並審核符合受災資格、補助範圍及標準後,以匯款方式補助申請人,匯款手續費由本府負擔。另外,民眾因本事件如有委外業者清洗水塔事實,得由區公所協助自來水公司代收申請文件,代收期間為114年12月16日起至115年2月10日止。民眾可持台灣自來水公司提供的申請表至各區公所辦理。基隆市府強調,申請人所提出之證件及相關文件不得有虛報浮報等申請不實情事,一經發現,將排除全部或一部之補助並追繳之,還會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中油三接工程涉浮報百億經費! 世曦前董座施義芳無保請回
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外推防波堤工程遭人檢舉浮報百億元預算,台北地檢署12月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廉政署北調組、調查局北機站兵分11路搜索中油採購處、台中市大肚區中油液化天然氣工程處、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及涉案人員住居所、辦公位置,約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前董事長施義芳、工程部主管張欽森、經理陳建中等13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於今日(12月3日)請回被告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前董事長施義芳、工程部主管張欽森、經理陳建中。台北地檢署11月11日接獲匿名檢舉,指稱三接第二期工程總價高達253億元,是中油高層授意拉抬原本僅有94億元的工程費,但在中油招標前,疑似就在找尋廠商報價,原先對方是先提122億元的價格,沒想到在檢舉人的錄音檔中,中油高層表示「中油不缺錢」表明可再提高預算,最終經過4次的價格抬升以後,預算來到250多億元。台北地檢署為釐清負責監造的世曦公是否涉及浮報經費逾百億元,以及中油公司是否涉嫌圖利廠商,於昨日指揮廉政署北調組、調查局北機站搜索中油公司、世曦公司及相關人員住居所、辦公位置等,共計 11 處,並通知與本案採購有關的人員、主管等13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以後,於12月3日凌晨諭知施義芳、張欽森、陳建中3名被告無保請回。
「中鋼構」驚爆弊案!工程團隊受1.3億巨額回扣
中鋼上市子公司中鋼構爆發工程團隊自民國104年起,長期收受巨額回扣1億3400多萬元,將經手工程指定發包,包商再從中浮報工程款、虛增施工品項,從中謀取不法價差。主犯中鋼構業務組長謝佰祿,還以妻子的帳戶層層洗錢購置多間豪宅與土地,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和洗錢等罪起訴謝佰祿夫妻等11人,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雄檢指出,今年5月接獲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情資,指主要業務為鋼結構製造安裝的中鋼構,出現工程師團隊向公司灌水工程項目,有不當牟利情形。檢方分別在7月24日、10月17日兩度搜索多處地點,查扣涉案帳戶與10處不動產,發現資金流動規模大,並約談中鋼構工程團隊謝佰祿等5位工程師、下游包商以及協助洗錢的謝妻等涉案人到案說明。檢方調查,謝男將經手工程指定發包給固定下游包商,再串謀浮報總價、虛增品項,墊高請款金額,所涉建案多為國內知名商場與豪宅,多家知名建商帳單都被灌水。至於下游包商在款項入帳後,再依比例將回扣轉匯至謝妻張女及其友人曾男帳戶,再由謝男與4位工程師按經手工程比例分贓。中鋼構因此受損金額至少1.34億元。檢方查出,謝佰祿夫妻不僅收取高額現金,還透過洗錢手段,將不法所得購置豪宅與土地,遭檢方依《洗錢防制法》與共同詐欺等罪起訴,其他工程師則依加重詐欺、背信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檢方並具體請求法院從重量處謝佰祿有期徒刑16年,併科500萬元罰金;工程師張男10年徒刑,併科200萬元;另3位工程師求刑3年至4年8月不等刑期。
遭質疑浮報工程預算 台灣中油澄清: 預算編列與採購程序公開透明
有關媒體質疑台灣中油公司觀塘接收站外推方案之外廓防波堤新建工程涉及浮報工程預算,台灣中油今(11)日澄清,本案採購作業程序均依照政府採購法,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協助市場訪價、預算編列並經公開閱覽等程序及多方評估後決定,辦理過程公開透明,媒體報導百億元暴增至253億元並非事實。台灣中油表示,觀塘接收站外推方案之外廓防波堤新建工程係委託國內海事工程專業技術服務廠商(台灣世曦公司)辦理相關工程設計、預算編列與招標文件製作。該公司依據工程案預算編列原則及基準提出概估預算,期間曾向 3 家業者訪價並進行公開閱覽程序後,再由台灣中油參酌歷往相似工程決標契約單價、營建物價指數、物價波動影響與市場詢價等因素,綜整考量及審核後,據以編列招標預算金額及辦理後續公開招標作業。台灣中油強調,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111年4月29日第一次招標公告,期間進行兩次微調相關條文及工程內容,嗣因未滿三家廠商投標於同年6月28日流標,續於6月29日辦理第二次招標公告,兩次招標所公告的預算金額均為253億513萬8521元,並無媒體所稱百億元暴增至253億元之情事。台灣中油表示,本採購案於111年7月8日第二次開標,共兩家廠商投標,依政府採購法辦理開標並由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廠商,於同年7月29日決標。整體採購過程公開、透明與公正,且過程中亦無任何廠商向台灣中油或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異議申訴。至於媒體所稱皇昌公司(得標廠商)購買作業船機一節,台灣中油澄清,本採購案工程主體為防波堤海事工程,為施工所需之任何船機為得標廠商自行配置與採購,與台灣中油無涉。台灣中油強調,所有重大工程均嚴守採購規範、誠信治理與工安要求,後續亦將全力配合檢調與司法單位調查,持續落實工程品質與公共安全。
中油三接工程傳7死!又爆浮報逾百億經費 立委:檢調還要睡?
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屢傳死亡工安事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年7月要求中油落實職安監督,未料檢調接獲錄音檔檢舉,三接二期工程涉及浮報工程經費逾百億元。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1)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質疑「能源全國吃緊、中油高層緊吃」,誰在主導浮報工程款?要求檢調徹查。依據錄音檔爆料,中油高層霸氣向廠商說:「中油什麼都沒欠,錢最多!」明示原本規劃94億元的第二期外推防波堤工程,預算可以往上加,經過4次灌水至253億元。被明示加價的廠商最後沒標到工程,得標的皇昌營造卻頻傳工安意外,迄今有7名工人死亡,第一期的沉箱因為破損還被質疑安全性。「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興建桃園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又稱第三接收站,簡稱「三接」,攸關台灣北部穩定供電;第一期工程預定年底驗收,未來穩定輸氣將支援大潭電廠新建機組發電,取代燃煤發電,邁向淨零碳排。中油公司107年10月26日決標三接工程,簽約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興建工程的施工團隊發包給皇昌營造、泛亞工程等業者承攬。第一期工程在港區要興建防波堤阻擋海浪,需要建造許多沉箱,這些沈箱可能在移動時相互碰撞導致破裂,當時被環團質疑變成「豆腐渣」工程。據報導,三接第二期總工程費高達253億元,廠商爆料中油高層授意拉抬工程費,原本預算94億元,中油招標前找廠商報價先提出122億元價格,未料高層聽到後撂話:「中油什麼都沒欠,錢最多。」明示預算可以往上加。爆料錄音檔指出,廠商加到150億元,中油高層還是不滿意;廠商又報價220億元,竟然被中油高層罵「你這個頭家人不會做頭路,我已經跟你講這麼多了,還聽不懂!」廠商認為這位中油高層應該不會A錢,但台灣不可能有這麼好康的事,無奈再加價到256億,後來中油以253億元招標。據指出,皇昌與泛亞得標的三接第二期工程費因為大增,至今進度正常。皇昌董座江程金曾傳出是前總統陳水扁的「獄友」,多次承攬市政工程,政商實力雄厚。法界人士指出,公共工程若浮報工程款罪名成立,非公務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公務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
高虹安貪汙案二審12月宣判 若無罪可復職牽動新竹市長選局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一審重判7年4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在12月16日宣判,如果合議庭認為她挪用的費用不是「薪水或公款」,不構成貪汙罪、逆轉改判,高虹安可復職,也將影響藍綠白在明年新竹市長選舉的布局。高虹安當年被民眾黨納入不分區立委並順利當選,民國111年選上新竹市長。112年她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隔年一審判刑7年4個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依法停職,高虹安在一審判決公布後也退出民眾黨。日前高院進行言詞辯論,高虹安出庭答辯說,全國有關詐領助理費相關判決達200多筆,不但法律適用不明確,也有爭議。高強調,她沒有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這些助理確實有加班賣命又認真,助理提出其他立委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她予以採用,這制度並非她發明,零用金更不是她的小金庫。她說自己沒有貪汙,沒任何一毛錢進她口袋,個人支付的費用早已超出被認定的貪汙金額,請求判決無罪;律師則表示,合議庭如果認為高不成立貪汙罪但構成偽造文書罪,請求判處易科罰金之刑,以免影響她從政之路。這起官司不僅牽動明年底的縣市長大選,且攸關立委助理費的法律見解該如何定義,對高虹安而言更具關鍵性。因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但假如二審改判無罪,在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也就是說,高院在12月16日宣判時,一旦不認定高虹安觸犯貪汙重罪,她可望復職、回歸市長職務。
北市義交幹部詐協勤費、A公積金300萬 幹事、書記交保18萬
台北市警局交通義勇警察大隊萬華中隊李姓女幹事以及宋姓男書記涉犯虛報「協勤費」金額高達100餘萬元,李女另涉侵占公積金200餘萬元。台北地檢署昨(9月30日)指揮萬華分局兵分9路搜索,約談李姓幹事、宋姓書記等12人。檢方漏夜訊問以後,於今(10月1日)諭知李、宋以20萬元交保,但2人均籌不出保金,檢察官降保至李女10萬、宋男8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警調查,李女和宋男涉嫌於2022年至2025年間,為義交隊長申報每小時200到300元不等的協助勤務費用時,利用人頭浮報甚至偽造假執勤時數共詐取超過百萬元的協勤費,李女另涉嫌侵占隊員依照職等上繳的公基金,共超過200萬元。檢方昨日指揮萬華分局兵分9路搜索,約談李姓幹事、宋姓書記等12人,全案將朝向詐欺、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進行偵辦。而在漏夜訊問以後,檢方今諭知李女、宋男各以20萬交保,另7名義交則以5萬元交保,其餘3人請回。但因為李女、宋男均湊不出保金,檢方諭知降保至李女10萬、宋男8萬元,2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