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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退黨再挨刀 民進黨廉政會:除名5年不得再入黨

陳歐珀 民進黨 停權 一審有罪 廉政會
前立委陳歐珀(圖)已火速退出民進黨,但仍可能遭除名。(圖/周志龍攝)

前立委陳歐珀(圖)已火速退出民進黨,但仍可能遭除名。(圖/周志龍攝)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昨(22)日表示,由於前立委陳歐珀已經將退黨聲明送到黨中央,一旦退黨就不討論停權問題,廉政會已決議對其直接除名。

陳歐珀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補助、收賄護航業者等,被台北地院認定收賄新台幣約801萬而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並遭褫奪公權6年,廉政會也對陳歐珀黨籍處分案有了進一步決定。

民進黨廉政會近日討論多項從政同志黨籍案。(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廉政會近日討論多項從政同志黨籍案。(圖/報系資料照)

邱駿彥對此直指,陳歐珀的退黨聲明其實20日就送到了中央黨部,現在陳歐珀退黨了就沒有權利義務問題,廉政會其實無法進一步對其停權,不過一般退黨是2年可以入黨,目前以除名處理後,至少要5年後才可能再申請入黨。他也說,廉政會其實有聯絡陳歐珀看是否要說明,但陳歐珀表達不出席,也沒有提供書面資料供廉政會審視。

邱駿彥強調,民進黨規定就是一審判決有罪除名或停權,像桃園市議員游吾和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目前已經被起訴,廉政會目前態度是立案調查中;此外,嘉義縣議長張明達被控涉嫌收受精品等「賄賂」已經被起訴,廉政會也立案調查中。

他也回顧,前立委陳賴素美在桃園當市議員時涉嫌詐領助理費,最後判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廉政會就是處以停權兩年如今已停權期滿,只是近期陳賴素美又被起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廉政會也另案調查中。

※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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