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
」 消費糾紛 大陸 旅行社 寵物 詐騙
代搶門票收錢就消失!泰國頻傳演唱會詐騙 當局下令徹查嚴懲
泰國近期屢屢發生消費者因委託網路賣家代搶國內外藝人演唱會門票,並在全額預付票款後遭到詐騙的事件,泰國總理府部長素巴瑪(Supamas Isarabhakdi)表示,已正式下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OCPB)與消費者保護犯罪打擊總局(CPPD)展開緊急跨部會合作;此舉旨在全力協助受害者,未來將對相關的線上代購門票詐騙集團進行徹查與嚴厲打擊。根據《泰國日報》報導,泰國總理府部長素巴瑪身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督導,她在接獲大批受害者報案後,高度重視這類詐騙案件。多名受害者指出,黑心網路賣家在收取高額預付款後,一旦未能成功搶到門票,便採取「不退款、不回應」的惡劣態度,直接人間蒸發。對此,素巴瑪已指派部長顧問、秘書長及消保會秘書長等核心幕僚組成專案小組,緊密追蹤此案並徹查該商業模式是否涉及違法。素巴瑪公開強調,當局目前正全力打擊各種類型的網路詐騙,並已指示相關單位啟動跨部會整合,從受理投訴、審查線上業者資格條件到對公眾發布預警等各面向全面動員,絕對不允許詐騙集團利用歌迷對藝人的熱愛與追星風潮來謀取不法利益。另外,素巴瑪感性地表示,「身為人母,我非常能體會年輕歌迷以及家長們的心情」,許多追星族都是辛苦存了許久的錢,只為了能親眼見到心愛的偶像,沒想到卻被詐騙集團利用機會詐財。對此,素巴瑪重申,絕對不會姑息,將動用所有行政與法律機制,在最短時間內協助受害者索回款項,並將涉案歹徒繩之以法。泰國消保會最後呼籲廣大消費者,購買任何演唱會或活動門票時,務必選擇主辦單位官方指定或經認證的售票通路,切勿輕信社群媒體上來路不明的代購、代搶賣家,更應避免私下提前匯款。此外,消費者在交易時應妥善保存匯款單據、對話紀錄及交易資料,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才能作為維護自身權益與法律追訴的有力憑證。
觀光署曝最新「旅行社黑名單」 42家停業、8家解散、7家廢照
交通部觀光署今天(5日)公布最新旅行業營運狀況,截至115年6月止,共有1家旅行社遭勒令停業、7家旅行社被廢止或撤銷執照、1家旅行社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1家旅行社保證金被扣押執行、8家旅行社解散,另有41家旅行社自行申報停業或展延停業,提醒民眾參團前務必再三確認。觀光署指出,暑假旅遊旺季將至,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並維護旅行產業健全發展,觀光署日前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11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凡依法被廢止執照、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或自行申請停業之旅行業相關名單,均已公開於觀光署官網消保事項專區供民眾查詢。依法已停業或解散之旅行社均不得營業,民眾若發現違法營業情形,可檢附事證向觀光署檢舉。觀光署提醒,參與團體旅遊前,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並至觀光署行政資訊網查詢合格從業人員、領隊及導遊名單;簽約前亦應詳閱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及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項目,匯款繳費應確認帳戶為旅行社所有,及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視需求加保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觀光署表示,針對郵輪旅遊,因涉及國際郵輪規範,消費者務必請旅行社提供完整的航程變更、取消及解約退費等資訊,並妥善保存廣告文宣。此外,近年常有當日固定地點臨時報名的「簡易型一日遊」行程,業者依法仍須簽訂定型化契約,不得未經旅客同意臨時更換景點、兜售商品或變相拉車。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業者扣除代繳之行政規費後應退還餘款,以防範消費糾紛。根據觀光署「115年旅行業廢止或撤銷、勒令停業、票據所拒絕往來、保證金經扣押或執行、依法申請停業、依法核准解散名單」顯示,截至115年6月,共有1家旅行社被勒令停業,「威順旅行社」因財務業務狀況異常,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法勒令該公司自115年5月14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觀光署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名單中,共有7家旅行社入列,包括慶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跳跳島在地日常旅行社、彩虹國際旅行社、休遊旅行社、駿宇旅行社及聖運國際旅行社,主要原因包括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經限期3個月內仍未改善;未在期限內繳足旅行業保證金;以及暫停營業超過1個月,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逾6個月等。旅行業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名單中,「威順旅行社」在1年內有6張支票因存款不足遭退票且未辦理清償註記情形,經票據交換所公告自115年6月5日起為拒絕往來戶。保證金經扣押或執行之旅行社名單中,「和諧旅行社」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扣押執行,命令來文日期為115年3月27日,目前已進入旅行業保證金扣押執行階段。經核准及主管機關副知解散(註銷稅籍)旅行業名單中,共有8家旅行社入列,包括樂皮旅行社、永豐旅旅行社、耀陽旅行社、非凡之旅旅行社、移動國際旅行社、翔禾旅行社、東福旅行社、康泰旅運社。至於自行申報及主管機關副知停業、展延停業名單(仍停業中之旅行社),共有41家旅行社,包括大宏旅行社、遇見國際運通旅行社、昇漢旅行社、台灣便利旅行社、嗨澎湖旅行社、中證旅行社、天王遊旅行社、啟程旅行社、米飯旅行社、安美旅行社、享玩旅行社、大來國際旅行社、和成旅行社、百世旅行社、跨海旅行社、星辰旅行社、日暉國際綜合旅行社、迦勒興旅行社、天齊旅行社、金元玉旅行社。還有亞洲旅行社、米淇國際旅行社、菲美運通旅行社、鉅承旅行社、華夏國際旅行社、本質生活旅行社、歐樂旅行社、滙豐旅行社、經典旅行社、華夏大地旅行社、福安旅行社、亞新國際旅行社、小馬國際旅行社、臺灣國際旅行社、新力旅行社、享台灣旅行社、禾群旅行社、金航國際旅行社、世方旅行社、優質旅行社及再興國際旅行社。
隱形牙套爭議延燒 邱慧洳要求徹查產品合法性與退款機制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與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今(4)日在立法院召開協調會,針對海棠牙醫診所及歐耐恩隱形牙套衍生的消費爭議,邀集相關主管機關與受害者代表討論後續處理方案。由於全台已有超過200名消費者反映療程中斷、產品未交付及退款困難等問題,相關事件持續受到關注。邱慧洳指出,歐耐恩牙套近年透過海棠牙醫體系推廣隱形矯正療程,消費金額從數萬元至十餘萬元不等,不少民眾透過信用卡分期、貸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然而自去年底開始,各地陸續出現牙套遲未交貨、療程無法繼續進行及退費程序停滯等情況。她表示,今年4月相關業者公開出現經營爭議後,產品供應問題更加嚴重,目前受害者自救會統計人數已超過200人,影響範圍遍及全台。邱慧洳進一步指出,其辦公室接獲主管機關回函資料顯示,部分產品資格與許可狀態仍有待釐清,因此要求相關單位儘速完成調查,確認產品是否符合現行法規要求,避免民眾權益進一步受損。協調會中,多位消費者代表表示,部分人繳納全額費用後仍未取得完整療程服務,後續提出退費要求時,也面臨退款比例不足或程序冗長等問題,認為現行處理方式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陳宥丞表示,台北市政府已協助召開相關協調會議,並請法務、衛生及警政單位介入了解,同時協調第三方支付業者處理爭議款項,希望降低消費者損失。邱慧洳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盡速完成調查,並全面檢視相關醫療與醫材管理機制。同時,也希望消保單位協助受害民眾透過集體救濟方式爭取權益,讓後續退款與賠償程序能夠更有效率地進行。對於案件進度,與會官員表示,相關資料已交由司法機關偵辦,金融監理單位也將要求相關業者建立爭議款項處理機制,在爭議確認前提供必要保障措施,維護消費者權益。新增當事人澄清如下:台灣本地MIT客製化隱形牙套商歐耐恩之牙套,並非媒體報導所暗示之「無來源」、「無照」或「非法生產」。歐耐恩之客製化牙套製程,係由牙醫師進行診斷、評估並提出醫療指示,由合格牙體技術所技術人員使用合法醫療器材材料進行製作,再由具醫療器材販售資格者進行供應及管理。
大鬧八方雲集!男怒掀牛肉麵、砸筷子 目擊者驚:坐在裡面好害怕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一間連鎖餐飲店「八方雲集」1日中午發生消費糾紛,一名45歲黃姓男子疑似因不滿店員服務態度,竟在店內情緒失控,不僅將手中物品丟向櫃檯,還打翻其他顧客餐點牛肉麵,甚至怒摔餐具筒,嚇壞現場用餐民眾。警方獲報到場後,將黃男帶回調查,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台北地方法院裁處。據了解,事發於1日中午12時許,黃男前往忠孝東路四段的八方雲集用餐,期間疑似因不滿29歲鄭姓女店員的服務態度,雙方發生口角爭執。過程中,黃男情緒逐漸失控,先是將手中物品往櫃檯方向丟擲,接著又將櫃檯上的餐點掃落地面,連帶波及其他顧客的餐點。現場一度陷入混亂,不少正在用餐的民眾紛紛側目。根據目擊民眾拍攝畫面,黃男不斷飆罵三字經,並向店員大喊「砸東西是妳砸的欸!」店員則反駁「是你先砸的!」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一旁還有一名身穿黃色上衣的婦人試圖勸阻,不斷將黃男往後拉,希望緩和現場氣氛。另一段畫面則顯示,黃男站在櫃檯前大力揮打放置免洗餐具的容器,導致物品四處散落,險些波及附近顧客。由於事發時正值午餐尖峰時段,店內仍有不少民眾用餐,讓現場民眾受到不小驚嚇。畫面曝光後,網友們紛紛表示,「可憐的8方雲集,坐在裡面好害怕,我可以把我的鍋貼讓給你」、「幸好有玻璃擋著欸,真的好可怕」、「小小建議,尤其是在國外,在餐廳吃飯的時候,盡量坐裡面,可以看到門口進出。你永遠不知道外面的人要幹什麼」、「玻璃:終究是我擋下了所有」、「未來神經病只會越來越多,不要背對門口坐」。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處理,並將黃男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經調查後,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移請台北地方法院裁處。
台中威順旅行社爆財務異常遭勒令停業 1家6口付完日本自由行訂金傻眼
位於台中市的「威順旅行社有限公司」近期出現財務異常狀況,交通部觀光署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情事擴大,已命該旅行社自5月14日起停業3個月。台中市政府消保官表示,於5月14日之後出發的旅客,可針對旅遊契約的消費糾紛,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提出申訴請求退費或協助轉團;使用信用卡消費的消費者,亦可掌握時效申請信用卡爭議款。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指出,目前受理以威順旅行社為相對人提起的申訴案件共計2件,其中有民眾向威順公司購買日本機加酒行程,一口氣付了全家6口訂金,共計1萬8000元,不料旅行社突遭勒令停業,導致行程落空。消保官表示,威順旅行社為品保協會的會員,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如與消費者訂有「旅遊契約」卻無法依約提供服務並辦理退費者,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由品保協會協調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品保協會已於5月18日發布公告,請與該旅行社有旅遊糾紛的消費者,於公告日起30日內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無論是向該旅行社購買旅遊行程、機加酒或住宿券等,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足額退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圖/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威順旅行社遭勒令停業!出發前10天收通知 她付7.5萬遊日被迫喊卡
交通部觀光署證實,台中威順旅行社因財務狀況異常,已自5月14日起遭裁處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由於不少旅客原訂近期出國旅遊,消息曝光後,也引發消費者擔憂已支付的團費與後續行程安排恐受影響。觀光署指出,威順旅行社已於5月12日主動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通報,表示公司目前已無法繼續履行部分旅遊契約服務。觀光署隨後在5月13日會同品保協會前往查核,確認業者存在財務及業務異常情形,因此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裁定自5月14日起停止營業3個月,以避免旅客權益進一步受損。事件曝光後,也有民眾在網路分享自身遭遇。一名旅客表示,今年3月透過威順旅行社購買日本福岡5日團體行程,共4人同行,總團費約7萬5000元,原本預計於5月26日出發。不過,旅客卻在出發前突然接獲通知,得知旅行社已停業。更讓旅客傻眼的是,對方告知若仍希望按照原定日期出團,還需額外支付約3萬5000元費用,才能改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安排後續行程。由於旅客後續多次致電威順旅行社,卻始終無法聯繫上業者,因此感到相當不安。針對後續處理方式,觀光署表示,凡5月14日後出發、受到影響的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向旅行社要求全額退還旅費,並可依法主張違約金權益;另外,也可選擇由威順旅行社安排轉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出團。目前觀光署也已請品保協會協助受理相關旅客申訴案件。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提醒,民眾可準備旅遊契約書、代收轉付收據等相關文件,主動與品保協會聯繫,以利後續協調退款或轉團事宜。李奇嶽也建議,民眾未來購買旅遊商品時,除了確認旅行社是否合法立案,也應保留完整付款紀錄與正式契約文件,付款方式則以刷卡或匯款較有保障,若日後發生消費糾紛,也較容易作為申訴依據。
士林夜市烤杏鮑菇攤拒收1元 他無奈喊:請大家不可以拿給商家
錢還能拒收的嗎?近日有網友前往士林夜市購買烤杏鮑菇,結帳時因給了包含5個1元硬幣在內和鈔票付款,遭到店家拒收,氣得他在社群平台上提醒民眾,若要買「千萬別拿1元」。原PO發文表示,他在士林夜市購買120元的烤杏鮑菇,結帳時付了1張500元鈔票、10元、5元硬幣各1,以及5個1元硬幣,結果遭店家拒收並提到不收1元,讓原PO無奈地說:「請大家不可以拿一塊給商家。」此一貼文引起熱議,有網友表示「通用貨幣欸憑什麼不收??」、「他要不要直接不收錢啊」、「有錢還不收,扯」,更有人認為「那家老闆超有個性的…,也不太懂在紅什麼」、「真的超爆難吃,完全不知道在排隊什麼欸」。根據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公告,「中央銀行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本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國幣未經依法公告失其法償效力之前為法償貨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務人以法償貨幣給付,債權人如拒絕收受,應負受領遲延之責。新臺幣為國幣,於我國境內所從事之交易,應以新臺幣來表示、記錄及結算(註1)。原則上,商家不應拒絕以新臺幣現金為交易之支付,除非法令另有規定或依契約約定(如線上交易、無人銷售、自助服務等情況),採現金以外之方式作為支付工具,且商家有義務於提供商品或服務前,明確揭示所接受之支付方式,其有關約定並應符合公平互惠原則,以避免消費糾紛。註1:依「會計法」第16條及「商業會計法」第7條規定,政府及商業會計原則應以國幣記帳。
8千買不限次瑜珈卡!妹子連上20天遭取消資格 教練酸:天天來不累?
大陸貴州省貴陽市近日爆發1起消費糾紛。1名孫姓女子控訴,自己花費人民幣1880元(約新台幣8726元)購買瑜伽季卡,原本可在3個月內不限次數上課,卻因太頻繁遭教練當眾嫌棄,之後更被踢出微信群組、取消約課資格,引發外界熱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雙方目前仍未就退費達成共識。《羊城晚報》報導,孫女表示,自己與朋友先前透過網路購買貴陽1家名為「維迪亞」瑜伽館的試聽課程,體驗後認為課程品質不錯,因此2人皆購買1880元的季卡。當時業者宣稱,季卡可於3個月期限內不限次數上課,並未特別限制使用頻率。辦卡後,孫女幾乎天天到館上課,持續約20多天。不料,4月25日課程結束後,教練突然對她說「天天來,你不累嗎?」讓她感到相當錯愕。孫女認為,教練的語氣與態度明顯是在抱怨她上課次數過多,然而店家既然推出不限次數方案,理應事先計算好營運成本,不應因消費者正常使用權益而表現出不滿。返家後,孫女主動透過微信向教練反映,並提出若業者認為虧損,可退還剩餘費用終止課程。沒想到對方不僅拒絕退費,還直接將她移出會員微信群組,同時關閉約課權限。至於與孫女一起辦卡的朋友,也因為詢問相關問題遭同樣對待。事後,2人透過消費者申訴專線投訴。南明區市場監管局中南分局安排雙方進行調解。過程中,孫女指出,當初辦卡時,教練僅透過微信傳送協議圖片,從未提供正式紙本合約,誰知業者後來突然拿出1份2頁式合約,其中還包含「須支付20%水費」等從未聽聞的條款,質疑業者事後補充合約內容。由於雙方對合約內容真實性與退費標準爭議極大,調解宣告破局。孫女事後進一步查詢發現,該瑜伽館自2024年起已多次遭消費者投訴,且大多與退費問題有關。對此,南明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將針對涉事瑜伽館是否存在不當經營、格式條款爭議等問題展開進一步調查。針對這起糾紛,律師指出,業者若以預付費方式提供服務,依法應清楚告知消費者相關條款,包括費用、履約方式及退費規定等重要資訊。若未明確約定,應採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此外,業者將消費者踢出群組並取消約課資格,等同實際終止服務,依法可能已構成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解除契約並申請合理退費。
良心企業榨員工2/應徵澳洲經理竟變台灣董事 律師揭「從屬性」破案
標榜「B型企業」的跨國咖啡生豆商卡拉維拉公司,遭黃姓女董事控告「打工仔被逼當人頭董事」,且拒付資遣費。律師許哲維分析,僱傭關係是否成立,必須看「從屬性」,從黃女薪資、工作地點,都是英國總公司安排,她只能接受,就可看出她根本不是實際負責人;此外,台灣職場常有員工為保飯碗被迫當「人頭負責人」,恐無辜背負法律責任,許哲維建議,如果無法拒絕,要請資方發書面派令,或留下LINE、簽呈等證據。律師許哲維建議,勞工若被當人頭董事,工作時最好「留痕」,避免背黑鍋。(圖/許哲維提供)。黃女的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黃女到底是老闆還是員工,必須看她與公司的「從屬性」。就「經濟從屬」來看,她薪資核定、申報差旅費均須英國總公司核准,加上「機票事件」可以看出,她雖然是台灣子公司職務最高的員工,但與英國總公司係從屬關係。其次,黃女應徵澳洲分公司業務經理,一旦公司要派她來台灣工作,她若想待下去就必須服從指令,其工作地點也是公司決定,就連出差,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評審,也必須公司同意方能成行,足見其與總公司有「人格從屬」關係;單單這兩項,就證明她真的只是打工仔。許哲維表示,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依前條(非自願離職)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而卡拉維拉卻聲稱黃女是「負責人」而拒付資遣費、年終獎金、兩個月薪資補償、未休之年休假薪資…約150萬元,恐觸犯勞基法,這場民事官司勝訴後,將主動向主管機關告發。但更嚴重的是,根據「公司法」第八條,董事是公司負責人,萬一公司出事,例如食安問題、消費糾紛,員工當「人頭董事」,是必須依「公司法」第23條負起賠償責任,而員工僅是領死薪水的,對公司營運方針無法影響,卻要負連帶責任,相當不合理。可是,台灣不少經營者可能為逃避責任,會找員工當人頭董事,員工為了飯碗,不得不跟黃女一樣屈從,如此該怎麼自保?許哲維說,第一,在擔任董事時,必須要求資方發「書面派令」;其次,召開董事會時,有爭議的議案,留下反對意見,並保留記錄,釐清責任。更重要的是,既然實際是員工,最好工作時「留痕」。許哲維舉例,與老闆的Line對話、或上給老闆的簽呈必須保存,聰明一點,在對話與公文往返中,留下「請裁示」字眼,證明自己不是做決策的人,避免爾後必須負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
全聯將砸40億全面換成電子價卡! 預計2年半全台完工
連鎖超市全聯福利中心遍布全台,是不少民眾採買日常用品的首選,自去年底(2025年)開始,就有民眾發現某些門市部份區域的紙本價卡已改為「電子價卡」。對此,全聯董事長林敏雄10日表示,全聯將斥資40億元導入電子標籤,強調「道德和誠信是全聯經營的基石」;全聯行銷協理劉鴻徵則說,時程將由原定的3年縮短為2年半,預估最快會在2028年6月完成全數更換。全聯2025年業績突破2200億元,門市總數達1271間、電商會員人數也累積達700萬,3項指標均較2024年成長。今年(2026年)全聯的目標是業績破2300億元,以及拓展至1280家門市。過去全聯傳出架上標價與實際收銀金額不符的相關爭議,進而引起消費糾紛,董事長林敏雄回應,因貨架標價瑕疵被消費者誤會,網路給予的批評是對全聯的提醒,全聯如果有做不好的地方,一定會加強改進與檢討。林敏雄表示,美國跨國零售企業WalMart(沃爾瑪)在2025年開始導入電子標籤,全聯目前也已在8家門市測試電子標籤。行銷協理劉鴻徵指出,全聯決定把相關預算從30億元追加至40億元,預計從今年下半年開始,陸續在全台各個門市安裝,最快2028年6月完成全面更新。劉鴻徵強調,電子標籤全面導入後,櫃檯收銀系統與架上價格將即時同步,確保線上與線下價格一致,同時也可節省人力,預計每間門市可省下約1.5至 2 名人力,加上標籤的「燈號提示」功能,增強外送服務「小時達」的揀貨效率提升顧客服務及庫存管理。
買吃到飽券狂嗑12個漢堡 大胃女遭拒接待嗆「玩不起」!店家惱羞報警
大陸江蘇省常州市近日發生一起「吃太多遭拒」的消費糾紛,引發網路熱議。一名女子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當地一家餐廳推出漢堡吃到飽活動,自己已在網路上購買團購券,不料店家卻因她食量過大而拒絕接待,她只是在業者的粉絲群組發言抱怨,卻遭到報警處理,讓她感到難以接受。綜合陸媒報導,該女子曾三度前往該店消費,皆購買團購價人民幣79.9元(約新台幣370元)的單人自助餐。她表示,自己第一次用餐吃下約12個漢堡,第二次光顧時,老闆曾要求最多只能吃6個漢堡,她雖然拒絕,但還是手下留情,只吃了7至8個,過程中均未浪費食物。然而第三次上門時,卻遭店家直接拒絕入內。女子強調,自己天生食量較大,且正常消費,店家不僅限制食用數量,還在旁計算她吃了多少,「讓人感到不被尊重」。事後,女顧客在店家粉絲群內發言抱怨,質疑「既然做不起自助就不要做」,並批評店家差別對待顧客,隨後遭踢出群組。她越想越氣,決定將事件經過公開至網路,引發大量討論。對此,店家表示,自助活動只是為吸引客流的促銷手段,店內漢堡單價約25元(約新台幣116元),若顧客一次吃10多個,再加上其他餐點,早已超出成本負擔。業者坦言,在未下架自助活動前就拒絕顧客確有不妥,目前已停止該優惠方案,同時反控女子發文帶風向,甚至散布餐點品質不佳等不實內容,導致店家遭到大量負評與騷擾電話,最終選擇報警處理。至於店內群組流傳疑似辱罵女子的言論,店家則澄清並非本人所發,而是部分老顧客幫忙抱不平所致。另一方面,女子則堅稱自身並無不當行為,拒絕接受警方調解,也未刪除相關貼文,事件持續延燒。針對此類爭議,法律專家分析指出,餐廳是否可因顧客食量過大而拒絕服務,須依具體情況判斷。若消費者已透過網路平台購買團購券,雙方即形成契約關係,商家原則上不得拒絕提供服務。因為商家上架團購方案屬於「要約」,消費者購買則構成「承諾」,契約成立後,商家即有履約義務。若消費者尚未購買任何商品或餐券,僅是到店準備消費,則屬於一般交易邀約。法律上,餐廳並不屬於具有「強制締約義務」的行業,業者可依自身經營考量決定是否接待顧客。因此,在未成立契約前,店家確實擁有拒絕交易的權利。不過,律師也提醒,即使商家有選擇是否交易的自由,仍不得侵害消費者基本權益,例如不得基於性別、種族、外貌或其他歧視性理由拒絕服務,否則仍可能觸法。此外,法律亦規範部分涉及民生基本需求的行業,如供水、供電、供氣及公共運輸等,須負擔強制締約義務,不得無故拒絕民眾的合理需求。
台人逛日本藥妝店遭店員偷塞其他藥 林氏璧也嚇到!教5招自保
日本是不少台灣人出國首選地點之一,但國人最愛的藥妝店購物行程卻屢屢傳出消費糾紛。近日有台灣民眾在社群反映,去東京澀谷的大國藥妝店購物,遭遇店員強勢推銷特定品牌,甚至趁結帳時偷塞進購物籃內,讓他很傻眼。對此,連旅日達人林氏璧也表示震驚,提醒國人前往日本藥妝店消費時,務必在結帳當下盯緊商品,避免落入消費陷阱。日前一名台灣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在東京澀谷逛大國藥妝店,要選購知名的「大正百保能」感冒藥,先被店員宣稱限購1盒,再瘋狂推薦店內自有品牌,還稱藥效更佳且無購買限制。原PO拒絕後拿著大正藥品的空盒前往結帳,不料店員在換裝實體藥品時,竟私自塞入自有品牌藥物。所幸原PO當場發現並嚴正抗議,店員才若無其事收回。貼文底下引發熱烈討論,其他網友也分享有類似經驗,曾在同體系藥妝店遇過強迫打電話問朋友、或是直接將藥品丟入購物籃等離譜行徑。對此,旅日達人林氏璧透過臉書粉專「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發文分享個人看法,過去雖曾討論過藥妝店積極推銷的問題,但像這種「偷天換日」的行為也讓他嚇了一跳。同時林氏璧也彙整網友們的經驗指出,部分藥妝店會針對合利他命、速攻藍莓等熱銷產品進行限購,再由店員大力批評知名品牌成分不純,轉而推銷利潤較高、包裝相似的自有品牌(如DK牌)藥物。林氏璧進一步呼籲,國人購物時若遇到店員過度推銷,應保持堅定立場,並提出5大自保要點,第一是領取空盒結帳時,必須盯著店員將實體商品放入袋中;第二則是核對收據上的品項與金額是否相符;第三是檢查藥品包裝是否被調包;第四則是不輕信店員對知名品牌藥效的負面評論;最後,若對購物體驗感到不適,應即時選擇其他藥妝通路,不必侷限於單一連鎖店。
陸女帶蟋蟀住飯店騙「房間有蟲」!1個月碰瓷20次 下場出爐了
大陸上海市多家酒店、溫泉館及洗浴中心近日先後成為「碰瓷」行為的受害者。1名王姓女子以皮膚過敏、房間有蟲、搓澡受傷等藉口,多次向商家索要退款或賠償,累計詐得逾人民幣7000元(約新台幣3.2萬元)。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介入調查後,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法院最終判處王女有期徒刑1年。《羊城晚報》報導,王女於2025年2月至4月期間,在上海輾轉入住20餘家酒店、溫泉館及洗浴場所。與普通顧客不同,她每次入住均精心策劃碰瓷行為,有時提前將蟋蟀帶入房間,製造不衛生假象;有時故意抓撓皮膚,偽造過敏痕跡;即便醫院病歷顯示其入住前已確診皮膚過敏,她仍堅持要求商家免單或賠償。當業者試圖解釋或拒絕時,王女會採取給予差評、報警、要求陪同就醫、長時間滯留、與剛開業商戶爭吵等方式施壓。部分商家因擔心聲譽受損或耗費時間,最終選擇妥協,提供免單或退款。案發後,王女承認其故意抓撓皮膚以索要退款,並曾上網查閱消費糾紛法律規避風險。案件偵查初期,由於單筆金額小且證據分散,檢察院難以完整呈現王女犯罪行為全貌。經向公安機關提出針對性取證意見後,公安調取其入住記錄、投訴內容、商家證言及監控視頻,並進一步擴大排查範圍,最終確認其共實施20起碰瓷行為,其中17起獲商家免單或退款,金額累計逾7000元。案件移送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檢察官對證據進行全面梳理,向王女說明其行為性質及法律後果。在面對確鑿證據下,王某最終認罪認罰,並表示願意退還受害商家損失。法院近日依法作出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1年。
韓男新莊餐酒館「吃900元霸王餐」 酒醉賴帳鬧進派出所、店家大器不告了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輔仁大學附近一間餐酒館,3月28日凌晨2時許發生消費糾紛,一名來台觀光的32歲韓籍朴姓男子入店消費酒水與餐點,金額約900餘元,酒足飯飽後卻疑仗著酒意想吃「霸王餐」,當場拒絕付款,店家無奈之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先行勸導付款,朴男雖能說簡單中文,惟未配合現場身分查驗,員警遂依程序將其帶回派出所確認身分。經查證身分無誤後,店家表示暫不提出告訴,朴男隨後自行離去。警方提醒,民眾消費應依約履行付款義務,若發生糾紛應理性溝通,並循合法途徑處理,以免觸法。
台南10年常客點330元牛肉湯「肉質卻像170元」 她轟:員工態度還很差
台南某牛肉湯店依照肉質分成3個等級,一名夏姓女子日前帶著男友到店裡用餐時,卻發現要價330元的「頂級」牛肉湯口感明顯不對,質疑是用了170元「上等」的肉,她趕緊向店家反映,員工卻態度不佳並回嗆「那我退你錢」,讓她相當失望。對此,業者回應,應是員工溝通上有誤會,未來會再加強教育訓練。夏女在Threads發文控訴,當時她在店裡點了一碗大碗的「頂級」牛肉湯,身為10年常客,加上平均1、2個月就吃1次,她一吃就發現肉不對,第一時間向員工反映,心想換一碗就能解決,但員工聲稱「可能是點大碗的關係」否認肉質有差異,後來她回到位子上繼續吃,認為肉質還是不對勁,於是上網找了店家的肉質對比照,發現「差太多」,趕緊再找店家理論。夏女表示,員工當即抓了一把肉堅稱「我給你的就是頂級的」,即使她出示對比圖,員工強調「好像是牛的大小問題」、「送來的肉切得沒那麼油」,她質疑「這個品質你們賣頂級的價錢?」員工卻回應「你如果吃的不滿意,我退你錢。」而她氣得告訴對方「不用了」就離開現場。夏女無奈道,她認為那碗肉吃起來就是170元「上等」的口感,店家卻當成330元「頂級」在賣,向店家反映後,員工態度還很糟糕,甚至不覺得自己有問題,「要去吃的先確定一下肉的品質,免得花頂級的錢吃上等的肉!」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你的感受很正確喔,早就很不爽」、「這家已經不是以前的了」、「看肉的油花,加減看得出來」、「10年前我會吃他,觀光客多了以後打死不碰」、「以前那個年輕老闆在,都會說今天沒到頂級,所以沒有了」、「我2年前也是這樣,跟他們講說給你類似的肉,我聽起來很生氣,我就讓他變在地美食」、「果菜市場70元吃到煞煞叫」、「肉絕對有可能放錯,如果真的放錯了,就跟客戶承認錯誤就好」、「應該是放錯上等,但不好意思承認」。據了解,這家牛肉湯依照肉質分為「上等」、「花紋」、「頂級」3個等級,大碗價格分別是170元、230元、330元。針對夏女的指控,業者回應,如果遇到這種狀況,一般會再補一碗牛肉湯給客人,若對方不滿意就會退款,這次可能是員工溝通上出現誤會,未來將加強教育訓練。
停業公告貼門口卻還在上課!瑜珈教室無預警倒閉 負責人失聯
台灣連鎖瑜珈教室「瑜珈境」近期傳出無預警停業,業者24日公告指出,因負責人失聯,導致公司營運與財務管理無法正常運作,即日起停止課程與入場服務,基隆、台北與高雄多處據點陸續被通報關閉,引發學員與授課老師關注。不過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與教育局24日下午前往仁愛路據點稽查時,發現現場仍有教師與學員持續上課。瑜珈教室門口張貼暫停營運公告,業者負責人傳出失聯。(圖/台北市法務局提供)經營逾10年的連鎖瑜珈教室「瑜珈境」傳出無預警停業,不少學員表示,事發當天仍照常前往上課,才發現教室已無法運作,甚至有人剛繳交高額學費,金額達數十萬元,權益受損。此外,台北市法務局與教育局24日前往仁愛教室稽查時發現,雖然門口張貼暫停營運公告,但現場仍有部分課程進行。經進一步了解,多名授課教師表示已長期未領薪資,且無法聯繫負責人,仍基於師生情感持續授課;部分參與培訓計畫的學員,則以累積教學經驗為由免費上課。有學員指出,課程預約系統仍可正常操作,顯示實際營運情況與對外公告存在落差。另有學員與教師指出,業者過去即傳出財務問題,包含外籍教師流失與營運異常等情形,顯示經營狀況早有徵兆,還有教師控訴曾被引導投資入股,涉及金額達數百萬元,相關爭議持續擴大。台北市法務局表示,截至24日18時,已接獲2件消費爭議申訴。經查該業者投保「短期補習班履約保證保險」,保險期間至2026年12月14日,保額為200萬元。由於部分學員繳費金額較高,外界質疑保額是否足以彌補損失。市府指出,將進一步釐清受影響人數、收費方式及理賠機制,並展開行政調查。基隆市政府則表示,將依法辦理廢止設立程序並勒令歇業,後續啟動履約保證機制,協助學員依剩餘課程比例申請退費。消保官提醒,若學員以信用卡支付課程費用,應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帳款處理,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至於參與瑜珈師資培訓課程者,因屬培訓性質,相關履約爭議須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目前業者負責人仍處失聯狀態,實際財務與營運情形仍待主管機關進一步調查釐清。
4000變4萬!道路救援3.7公里竟收天價 拖吊蟑螂詐欺罪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57歲尤姓男子15日駕車前往某美事賣場,車輛在賣場停車場無法發動,因而透過網路搜尋,通知「和平道路救援」前來幫忙,26歲許姓司機口頭告知費用「不會超過4000元」,將車輛拖到公園路修車廠後,卻索取4萬5000元拖吊費,讓尤男難以接受,憤而報警提告詐欺,警方已受理報案,全案依法偵辦。新莊警分局15日下午2時許接獲報案,尤男稱其車輛當日下午在賣場停車場無法發動,透過網路搜尋後,撥打第一個跳出的「和平道路救援」電話,許姓司機到場後,尤男向許詢問費用,對方表示費用不會超過新臺幣4,000元,並稱作業完成後會由業務人員再行洽談費用。隨後業者人員到場,拿出簡易合約書要求報案人簽名,並透過通訊軟體要求報案人確認同意後才能進行拖吊,尤男在業者的催促下同意,拖吊車因而將由男的車輛拖到3.7公里外的修車廠,並索取4萬5000元拖吊費,尤男難以接受此價格,於是撥打110求助。警方到場後檢視業者所提供之合約書,內容載明拖吊費用總計新臺幣39,270元,其中包含基本出車費、小型出車費、假日出車費、全載作業費、絞盤作業費及雜項作業費等,並加計10%服務費。但尤男供稱,簽署合約時未見相關金額內容,警方詢問業者費用與市面行情落差原因時,業者辯稱各項費用均有刊登於網路上,且為民營業者,無法與公部門拖吊價格相比,尤男因而對業者提出詐欺告訴,警方則依法受理,並通報公平交易委員會進一步調查。警方提醒民眾,若車輛故障需拖吊,建議優先透過合法且具公信力之道路救援管道,並於簽署相關文件前詳細確認費用明細與作業內容,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衍生消費糾紛,以保障自身權益。
18歲少女買貓當生日禮物遭「貓癬」感染 全身冒恐怖紅疹業者拒賠
有越來越多人喜歡養寵物,但也衍生出不少健康問題。大陸江蘇一名唐姓少女日前購入寵物貓作為18歲生日禮物,不料飼養僅一個星期時間,她便遭寵物貓傳染真菌,導致全身佈滿紅疹潰爛,就醫被診斷為嚴重的「貓癬」。唐女向寵物業者求償醫療費用並要求退貨,卻遭業者冷處理,目前已向相關單位提出投訴。根據陸媒《大象新聞》報導,日前唐女在一間寵物店看上一隻小貓咪,花了800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700元)將其買回家,當作自己的18歲生日禮物,沒想到卻成了她惡夢的開始。唐女把小貓帶回不到一個星期,發現自己皮膚出現異常紅腫,不只是臉,還蔓延全身,就醫檢查才確認是因接觸染病寵物所引起的真菌感染。唐女表示,自己還只是學生、存款有限,光是為愛貓治療就花了人民幣200多元(約新台幣1000元),自己的醫藥費更耗費近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300元),對於還沒出社會的她,無疑是沉重的經濟負擔。面對消費糾紛,該寵物商家起初建議唐女將貓帶往特定小診所治療,或由店家代為轉賣,但拒絕直接退款及負擔賠償責任。唐女認為,店家的處理方式缺乏誠意且不負責任,拒絕提議後,業者隨即失聯。目前地方相關單位已介入調查,至今尚未給出最終回覆。針對唐女的情形,有皮膚科醫師指出,貓癬是由真菌感染引起,主要透過親密接觸如擁抱、共眠傳染。患者皮膚會出現圓形或橢圓形的紅斑脫屑丘疹,若因搔癢抓撓,真菌極易隨手指擴散至全身各處。由於貓隻皮膚角質層薄且無汗腺,極易滋生癬斑。醫師提醒,民眾挑選寵物時應注意其健康狀態,家中若有小孩、長者或孕婦,應減少與寵物過度親密接觸,並定期接種疫苗與環境清潔,以免染病上身。
酒店辦婚宴「1桌1.8萬」每道菜都是雷?新娘翻出親友評價:太傷心
大陸浙江省1名黃姓女子去年在金華富力萬達嘉華酒店舉辦婚禮,但婚宴體驗卻出現意外瑕疵,成為婚禮唯一敗筆。據悉,黃女事前已安排周全,選中酒店場地並與主廚溝通,希望菜品冬天熱氣騰騰、食材新鮮,儘管婚宴菜品不必過於精緻,但至少應讓賓客吃得安心,所以她並未親自試菜,選擇相信酒店品牌品質,不料結果卻令人失望。綜合陸媒報導,黃女的婚宴席開11桌,每桌20道菜,單桌費用人民幣3988元(約新台幣1.8萬元),總費用43868元(約新台幣19.9萬元)。菜單包括海參盅、炸乳鴿、大龍蝦、蒸扇貝、蒸青蟹、老鴨煲、紅鼎雞、青斑魚、牛仔骨等。誰知婚禮結束後,黃女收到多位親友反映菜品不熱、牛肉硬、波士頓龍蝦小、口感不佳,甚至有人稱是「吃過最難吃的宴席」。黃女表示,妹妹當天已現場向工作人員反映菜不熱,但後續並未改善。黃女指出,最早確認訂單時,主廚承諾親自掌勺,但實際上部分硬菜並非完全由主廚製作,酒店方僅在監管下完成。對此,酒店餐飲部童姓大廚回應,婚宴由現場團隊共同管控,並非每道菜都由廚師長親自下廚;而餐飲部馬姓總監則稱,當時自己不在現場,也不清楚情況。針對後續處理,黃女希望酒店能退還部分費用,建議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以示誠意。酒店總監則認為,單純因用餐者覺得不好吃就退費並不合理,提出以2000元(約新台幣9000元)代金券補償。黃女拒絕業者提議,酒店值班經理承諾會介入再協調。黃女坦言,整體婚禮滿意度高,但菜品問題仍影響體驗,希望酒店能正面處理,給予合理解決方案,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網路買軟體如「拆盲盒」?60位設計師齊控廣告不實 律師:仍可主張退費
線上購買課程、軟體就像「拆盲盒」,若碰到「廣告不實」可以退款嗎?近期一套號稱可一鍵生成全屋設計圖的「AI」軟體,以每套36,800元或39,800元出售,但設計師們發現使用上不如預期,有廣告不實之嫌,目前住宅消保會共收到62名設計師齊申訴,不過據了解爭議交易恐超過百名設計師,累計金額將近400萬元。該軟體號稱是「為全台灣設計師打造專業堅實後盾」的業者,在去年10至12月期間,透過社群平台向設計師推播廣告。設計師代表王妃表示,該公司蒐集客戶名單後,召開線上說明會,看準設計師老闆們訓練助理不易的痛點,宣稱該AI軟體「就算沒有經驗的設計師也能輕鬆上手」。由於該設計軟體強調透過AI能一鍵建模,沒有經驗也能輕鬆上手,不少設計公司為了減輕工作壓力和訓練助理設計師購買,但使用後認為沒有像軟體公司說的這麼神奇。(圖/住保會提供)王妃進一步解釋,該軟體公司提供所謂的獨一拆單報價系統加上高效繪圖與線上3D渲染提案工具,無需任何外掛程式,確實是設計師最需要的功能,且在說明會時模擬的功能都看起來很厲害,不過實際付費下載使用後,大家卻發現不好用,且不是少數人認為與當初說明會介紹的有落差。他們集體提出退款要求,該公司卻不面對問題,持續以線上說明會方式推銷繪圖服務給其他設計師。然而,購入之後,設計師們收到銷售軟體的公司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給他們契約,其中告知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規定。言下之意,軟體只要交付了,就無法退款,不論功能是否有如同銷售公司在線上說明會宣稱一樣,都是無法退費。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說明,設計師為設計工作採購所需繪圖服務,是以公司名義購買,屬營業行為,導致發生消費爭議時,消保官並不受理,造成投訴無門的情況,需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因此才找上住保會;以目前法令,倘若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才符合消保法的最終消費者的定義。不過,住保會公益律師、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之主持律師呂柏寬表示,現在線上課程、軟體、手遊等線上數位內容的消費越來越多樣,業者販售給設計師3D繪圖軟體,如果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本質上也屬於消費者。由於該案因沒有在付費前告知消費者不能退款,消費者實際使用前,並不知道軟體的功能是否實用、是否有如同業者實際宣稱之功能等,購買的消費者應得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的法律規定,可向業者主張退款。呂柏寬建議,隨著線上數位產品的日趨進步、時代變遷,許多法條已不合時宜,相關主管機關應適當修法,像是一定天數內發現不符需求可主張退款外,應於適用準則建請業者應提供所謂的「試用版」、「試聽版」、「試看版」,由消費者親自體驗後,確定數位內容符合需求,再進行購買「付費版」使用,可減少數位內容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