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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被判刑 法務部:修法後「有機會回溯」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3)日在答詢時表示,法務部將修改《貪污治罪條例》,若是極輕微的案件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的期刑,若法案修正通過的話,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回溯,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此案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關注北市清潔員轉送電鍋給拾荒婦人案,詢問法務部《貪污治罪條例》修法進度。對此,徐錫祥表示,現在在行政院審查中。李坤城再問,法務部所提的重點內容有哪些?徐錫祥說,肅貪是法務部堅持的立場,所以當然會非常謹慎;遇到情輕法重的時候,法務部試著把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改成,如果是極輕微的案子,應該可以減刑或免除期刑,如果符合相關的條件的話,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法院也可以因為個案免除其刑的判決,對於情輕法重的情況之下使用。李坤城說,如果修正案通過的話,是否可以回溯到這位清潔隊員?徐錫祥表示,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使用,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所以上訴的話就有可能,此案可以上溯到高等法院。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轉贈32元舊電鍋給拾荒婦!清潔員慘淪貪汙犯 一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去年(2024)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12月2日)宣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回顧整起事件,黃男去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為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這次只是同情婦人。士林地檢署今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於今日宣判一審,處黃男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加拿大男專注拍眼前北極熊 遇另一隻埋伏!慘遭2熊夾擊身亡
到大自然小心野生動物攻擊!北極去年一起事故調查報告近日出爐,再度引發熱議。當時一名34歲男子貝斯特(Christopher Best)任職於北極布雷沃特島(BrevoortIsland)觀測站,但他因違反警告標誌外出拍攝北極熊,不幸遭兩隻北極熊攻擊身亡。綜合外媒報導,去年8月貝斯特被派去北極雷達站工作兩天,同月8日他下班後,離開安全區域前往站外拍攝。當時貝斯特有看見大型北極熊警告標誌,但他剛好注意到有一隻北極熊,與其保持一定距離後拿起攝影器具拍攝。不過,貝斯特沒察覺有另一隻北極熊正在附近埋伏。從事後流出的監視器畫面顯示,第二隻北極熊阻斷了貝斯特通往建築物的路徑,並直接衝向他,而第一隻北極熊隨後也加入攻擊,瞬間他遭到雙熊撕咬。當時有目擊者透過車庫門窗發現貝斯特遭北極熊攻擊,立刻呼喚其他工作人員。待野生動物監測員趕抵,使用12號霰彈槍發射非致命警報彈,迫使兩隻熊離開,但其中一隻再次回頭試圖攻擊眾人,最終他們不得不開槍將其擊斃。調查報告中也表示,貝斯特有接受過北極熊安全訓練,但部分課程文件缺失。貝斯特母親考克斯(Shelly Cox)公開為兒子抱不平,若工作單位能採取更多安全措施,例如設置圍欄及具警報功能的動態感測器,或許能避免這場悲劇。據了解,貝斯特原被派往布雷沃特島執行後勤工作,但因等待安全審核,期間暫擔任燃料槽清潔員。報告也提到,在過去七十年中,無論是貝斯特任職的公司或前身DEW Line計畫,從未發生北極熊攻擊人導致傷亡事件。對此,公司發言人表示,由於政府調查報告尚未完成,公司無法對事件評論,但強調「非常重視所有員工的安全與福祉,並對持續受到此悲劇影響的每個人表達關懷」。
剩食危機1/直擊廚餘爆量豬瘟疫情藏隱憂 地方清潔隊工作翻倍喊救命
近期非洲豬瘟疫情從台中炸開後,全台禁運又禁宰豬隻15天,各地吃不到溫體豬肉叫苦連天,禁餵廚餘政策也搞得全台6成廚餘去化卡關,原先搶收剩食餵豬的畜牧場與農友也因無利可圖懶得清運,突然爆量的廚餘多由公家清潔隊一肩扛,各地清潔員面對兩倍起跳的工作量齊聲喊苦。台灣近期首次出現非本土的非洲豬瘟感染問題,導致10月22日起全國豬隻禁運、禁宰,目前暫定至11月6日中午12點;此外也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儘管用意是希望阻斷可能的非洲豬瘟傳播鏈,但全台一天就產生超過0.2萬噸廚餘,其中6成都「靠豬來吃」,如今一道行政命令直接砍掉最重要的去化途徑,不只全台434戶廚餘養豬廠措手不及,更讓「廚餘哪裡去」成了地方政府頭痛課題。以台北市來講,北市府配合中央政策,家戶廚餘回收方式不變,仍須獨自分類,但清潔隊不會將廚餘作為養豬飼料,而是另送焚化廠處理;然而一水之隔的新北市就不同了,新北市直接要求民眾將熟廚餘「瀝乾水分後裝袋」放入一般垃圾中丟棄,這讓工作、就學遊走雙北的民眾無所適從,也紛紛質疑是否毀了好不容易建立的分類習慣。沒想到實施一周後,新竹縣也宣布「廚餘扛不住」,因為廚餘儲存「大塞車」,只好跟進新北要求民眾「廚餘直接瀝乾丟入一般垃圾中」一起焚化,也讓新北意外成了「先知」。CTWANT則在10月30日新竹縣宣布跟進前夕,一早搶先來到新竹縣治竹北市公所清潔隊,200多名清潔員是忙碌異常。中隊長許漹清直指,過去竹北清潔隊每天大約收社區25噸廚餘,如今必須多扛20處學校機關廚餘量,每天至少多了5噸廚餘量,且評估未來會逐日增加,他坦言豬瘟消息改變了工作模式,這段過渡期清潔隊同仁「工作至少翻倍」。竹北市公所清潔隊中隊長許漹清(左)介紹,廚餘禁養豬的非常時期,竹北清潔隊調派「公差班」機動人力支援學校廚餘清運業務。(圖/周志龍攝)採訪團隊也跟著公差班支援的廚餘車直擊沿途5處校園收廚餘情況,負責近3,000名學童午餐的竹北東興國中團膳廠商坦言,過去廚餘根本不必煩惱去化,因為「附近農場搶著要」,如今公所介入後,必須裝成120升指定容器,還必須在指定時間等清潔隊「接應」,工作量實在多了不少,但也因為澈底執行「廚餘瀝乾」政策,全校廚餘量倒是沒變多,「算是滿意外的」他坦言讓學童養成「惜食」觀念也很好。六家高中與竹北國小則都面臨「搶桶」大戰,校方人員直指,由於清潔隊指定裝成120升容器,但因清潔隊桶子不夠,過去「滿桶換空桶」情況不復見,清潔隊清晨收了廚餘後,必須倒到掩埋場回頭快放學才能還回空桶,「但學生中午就丟廚餘了啊」只好倉促地向附近五金行討塑膠桶救兵,呼籲非常時期各地政府把配套容器準備到位。仁愛國中則是由總務主任率隊「撩落去」花不少時間把廚餘逐桶倒到指定容器中,他直言偶爾這樣可以,但長期下來「我們還有日常業務要辦啊」呼籲補充支援人力。竹仁國小校長葉若蘭更是說了個大白話,她直指現在營養午餐都禁止豬肉製品,「學校營養午餐廚餘已經沒有豬肉了啊」如今卻以「廚餘不餵豬」稱要阻斷非洲豬瘟傳播鏈,「規定只是訂了個寂寞」她突破盲點,呼籲主管機關再深思。許漹清也直指,過去廚餘收回清潔隊後,大約三分之二會有各地農戶、畜牧場人員過來收「搶著要還必須排隊」,另外三分之一則配合新竹縣政府送到新竹縣廚餘處理廠處理。他說疫情爆發初期,縣府原希望廚餘廠商全面退出,全竹北市家戶、機關、餐廳等廚餘全部由公所來扛,公所直呼救命不可能有辦法,縣府才留住了廚餘回收商,要求公所清潔隊多扛20處機關學校、回收商則續收餐廳廚餘,先以堆肥處理,「但遲早會爆炸」他示警隔天新竹縣府就宣布效法新北,熟廚餘瀝乾丟入一般垃圾,一同送焚化爐燒。過去不少廠商搶收廚餘餵豬,如今「禁餵令」一下廠商大多跑光了,各地只好轉由公所清潔隊扛起清運廚餘之責,但統一回收桶等問題配套,仍待逐步到位。(圖/周志龍攝)還有一名北部環保官員透露,不少縣市為留住合格廠商清運廚餘,有承諾先找地方暫置「風頭過了還是讓你們餵豬」到時疫情難保不會再起,他示警中央必須在解禁前給出暫置廚餘處理指引並協助執行,否則防治了老半天只是「白搭」。而意外成為與中央對作的「領頭羊」,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對此強調,新北垃圾分一般垃圾、資收及廚餘三類政策是老規矩,民眾仍須做好垃圾分類,只不過近期是將熟廚餘瀝乾水分後裝袋交給垃圾車人員,未來後續中央開放廚餘養豬後,家戶熟廚餘一樣要重新丟回垃圾車後掛、專門放熟廚餘的藍色廚餘桶,權宜之計不至於影響民眾回收習慣。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圖)攤開統計資料,直指新北市率先要求民眾瀝乾熟廚餘倒入一般垃圾,操作下來大約增加一成垃圾焚化量,還在可負擔範圍。(圖/CTWant攝影組)劉和然也說,新北開放熟廚餘專案進場已經一個多禮拜,目前看來一般垃圾每日平均進場量約1,550公噸,另外熟廚餘每日約131公噸,等於多了1成焚燒量還扛得住,暫不影響焚化廠運作,但也希望非洲豬瘟早日平息,民眾能恢復正常生活。
男清潔員上班第1天未訓練 駕車誤踩油門害死同事下慘曝
職場安全和職前訓練都很重要!大陸屢傳職場意外,一名張姓男子剛到一間清潔公司報到,未接受任何職前培訓就上工,駕駛清潔車誤踩油門,把同事撞落電梯井,害其傷重不治。事後張男抱怨自己很冤,經檢警調查後,發現業者管理失職該負大部分責任,業者已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140萬元(約新台幣630萬元);張男個人賠家屬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並達成民事和解。根據陸媒《北京時間》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10月31日,涉事張姓男員工才到商場報到上班,擔任清潔員工作,卻在操作清潔車時誤將煞車當油門踩,失控撞上前方同事,導致對方直接墜入電梯井喪命。令人錯愕的是,事故發生後,張男並未立即停工報警,而是在主管要求下繼續在商場2樓清掃。沒多久警方才獲報介入調查,而檢方發現張男未持有特種車輛駕駛證,張男主張上工前沒有接受任何職前培訓,因此發生這起意外,他也覺得自己很冤枉;另外,技術鑑定確認事發電梯無安全瑕疵,判定這起事故因人為疏失及管理失職導致。最終商場方面賠償已故員工的家屬人民幣140萬元(約新台幣630萬元),張男個人則賠償家屬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且雙方也達成民事和解。但同時檢察機關已對張男提起公訴,並向涉事商場發出整改建議。此事件再次凸顯職場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台灣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為例,雇主在指派勞工操作機械、電動車輛或高風險設備前,必須提供完整安全衛生教育與專業訓練,並定期檢查工作環境及設備安全。若未依法落實,除可能面臨罰鍰外,若發生事故,雇主與主管人員亦須負起刑事責任。專家呼籲,職場安全不應只是例行程序,更是每位雇主與勞工的共同責任,唯有嚴格執行培訓與監督制度,才能避免類似悲劇一再重演。
孝順女幫母親大掃除 粗心把價值230萬黃金飾品當垃圾丟了
家中大掃除時,要留心不要把有價值的東西當垃圾丟掉!大陸上海一名顧姓女子日前到母親住處幫忙大掃除,不慎將裝有價值50萬元(約新台幣230萬元)金飾、玉珮和金條的盒子當作垃圾丟掉,直到母親問起才發現大事不妙。顧女嚇得急忙報警,所幸警方積極尋找,4個小時內就成功找回所有失物,她還送上一面感謝錦旗。根據陸媒《上觀新聞》報導,事發當天,孝順的顧女特地前往母親家幫忙大掃除,埋首清理時,她順手把一個看似普通的盒子與其他不要的雜物,裝成一袋丟到住處外的垃圾收集車裡面。直到當晚與母親吃飯時,才知道母親找不到自己多年積攢的金飾、玉珮和金條,總價值約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30萬元)。原來顧母把這些寶貝放在盒子的暗層,顧女才會以為盒子是垃圾。顧女弄丟母親的寶貝們相當著急,立刻趕往社區垃圾收集點尋找,卻一無所獲。情急之下顧女報警求助,田林新村派出所接獲報案後,先調閱監視畫面,循線找到當時負責清運的保潔員;警方得知,該名保潔員發現該盒異常沉重,打開後看見裡面是黃金飾品和玉珮等高價值物品,擔心是有人遺失的,便妥善保管等待失主尋回。顧女在把黃金飾品當垃圾丟掉後,嚇得急忙報警,所幸警方在獲報4個小時內找回所有飾品,顧女感激地送上一面感謝錦旗。(圖/翻攝自微博/上觀新聞)最終在清潔員拾金不昧及警方積極處理,顧女報案4個小時內便順利取回母親的所有飾品,對此,她感激表示,「這些不只是飾品,更是母親珍藏多年的情感寄託,真的非常感謝警方的幫忙!」事發後,顧女特地送上一面印有「破案神速解民憂、失而復得感警恩」的錦旗,向田林新村派出所表達誠摯謝意。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怒跳清潔車暴打隊員! 桃園男動粗挨告判刑還得賠10萬
桃園市1名34歲潘姓男子,2024年7月在蘆竹區上演一場荒唐鬧劇,當天下午5時許,清潔隊員正沿街收運垃圾,沒想到潘男疑似因不滿清潔人員的態度,情緒瞬間爆發,竟憤而爬上正在執勤的資源回收車車斗,當眾徒手痛毆清潔隊員洪男,甚至還飆罵五字經,場面相當失控,嚇壞現場民眾,洪姓隊員立刻通報警方到場,員警獲報趕抵後,當場依現行犯將潘男逮捕送辦。檢方調查後認定,潘男明知對方是依法執行公務的清潔隊員,卻以暴力攻擊並辱罵對方,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移送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潘男坦承犯行,表示是一時衝動、情緒失控所致,願意誠心道歉並負起賠償責任。經法院調解,潘男同意賠償洪姓隊員10萬元,並以分期方式支付,目前依約履行中。洪男表示願意原諒,並同意給潘男一次改過的機會。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已與被害人和解、具悔意且無再犯之虞,遂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徐新洋偷看YouTube備戰 焦曼婷怒嗆:心機哥
Yahoo《星二代很忙內》第二季正式開戰,本季改為雙人PK賽制,由星二代們兩兩對決,最終贏家才能領走當日體驗薪資。首集對決就火藥味十足,焦曼婷與徐新洋挑戰擔任垃圾清潔隊員,第一關是沙包折返跑,焦曼婷原本擔心搬不動沙包,沒想到一舉扛起跑完全程,跑出14秒佳績,反觀徐新洋則忙著交代:「先幫我把口袋裡的鑰匙、零錢、手機都卸下來。」讓焦曼婷一臉傻眼:「我第一次跟他上班,沒想到他眉角這麼多,還怕曬太陽。」第二關焦曼婷與徐新洋跟著前輩去回收大型傢俱,考驗兩人合作的默契,一同搬運體積和重量都驚人的床架和床墊,還要留意施力技巧,搬運時一定要用大腿膝蓋出力,否則一不小心就會閃到腰。身為女性的焦曼婷表現毫不遜色,豪邁地一肩扛起櫥櫃和桌椅,積極的表現讓在旁指導的清潔隊員眼睛一亮,留下深刻印象。徐新洋和焦曼婷在工作之餘,也好奇詢問前輩是否有清運過特別的物品,沒想到民眾的回收物簡直五花八門,從高價名畫、幾百萬的私房錢、到骨灰罈、遺照、神主牌都曾經收過,這些「特別物件」最後只能「用紅布包起來送進去焚化爐」。徐新洋(右)提前做分類功課,被焦曼婷嗆心機哥。(圖/Yahoo《星二代很忙內》提供)體能賽結束,第三關緊接著挑戰垃圾分類知識,沒想到兩人雙雙在「發票分類」翻車。徐新洋拿到的是感應紙材質的油面發票,正確歸類是一般垃圾;焦曼婷則拿到傳統紙本發票,應屬紙類可回收。此關最終由徐新洋勝出,焦曼婷當場不服,怒嗆:「他根本心機哥!偷跑去看YouTube做功課!」徐新洋淡定回應:「這關很重要,我當然要先查資料啊。」比賽落敗的焦曼婷最終被派去垃圾車上工,一路高溫38度、無遮蔽路線,再加上垃圾氣味逼人,被清潔隊員評為「最硬的路線」,但她不僅全程堅持完成任務,還能親切應對民眾,被前輩大讚她「細心又親和」。焦曼婷也坦言:「原本以為收垃圾很簡單,但其實超級辛苦,不只是要注意來車,還要顧客人亂丟會不會有危險物噴出來。」
為了22元狠推站務員下鐵軌 逃票男遭羈押禁見
台鐵五權站6日發生逃票案件,39歲陳姓男子不願付22元票錢,從欄杆縫隙鑽入五權站,站務員發現後連忙阻止,陳男一氣之下竟將站務員推下鐵軌,所幸站務員及時爬上月台,並未造成更嚴重傷亡,陳男在犯案後逃逸,並於6日晚間落網,訊後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檢方複訊後,認定陳男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則於7日下午裁准。根據監視器畫面,清潔員發現陳男鑽過欄杆、進入月台,驚覺他形跡可疑,立即通知站務員,站務員上前制止,但陳男突然情緒激動,雙手將站務員推下鐵軌。站務員沒有防備、重重跌落,導致腳部骨折,而列車在時間內駛入月台,所幸站務員及時爬上月台脫困,並未造成更大傷亡,陳男則在犯案後逃逸,並於6日晚間被逮。而陳男平時居無定所,常在台中火車站附近徘徊,疑似長期逃票而「習慣成自然」,遭攔查時情緒激動犯案,訊後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地檢署,檢方認定他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則於7日下午裁准。
清潔員暖心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起訴! 最高檢、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的黃姓清潔隊員回收價值32元的電鍋後,轉送給拾荒婦女遭到《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對此最高檢察署已行文各檢察官處理是類案件宜斟酌「法、理、情」。另外,法務部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小額貪汙,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最高檢察署發函至各檢察機關內容如下:一、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請注意蒐集、調查及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落實客觀性義務。二、按「法律應免除其刑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 252條第 9 款定有明文。經查明貪瀆案涉案被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第 1 項後段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而自首者,亦同,即應為不起訴處分。三、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者,得依具體個案情節,審酌被告之犯罪手段、違反義務之程度、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是否犯貪瀆罪後自首、在偵查中自白、有無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是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是否情節輕微、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等對被告有利量刑事由,於起訴或公訴蒞庭時具體求刑。四、對於犯貪瀆罪後自首或自白者,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自動繳交所得財物或參與集體貪污先行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共犯而查獲者,如符合緩刑要件,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法務部表示,目前已經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本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 清潔員涉貪汙罪遭起訴!法務部說話了
台北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對方,結果遭到檢舉,因此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相關消息曝光後,網友們一片譁然,認為該電鍋的回收價僅32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法務部將研擬相關修法。據了解,黃男去年7月26日晚間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尚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確認還能使用後便將其送給對方,孰料事後卻遭檢舉,甚至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他坦承,自己只希望婦人能用電鍋煮飯和熱食物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沒想過會這麼嚴重。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法務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法務部亦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有關近期社會關注案件,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
2年輕人丟垃圾夾帶回收物被拒 對清潔員爆粗口5字挨告急道歉
彰化縣為求垃圾減量,自去年7月起加強垃圾分類及破袋檢查,執行至今已滿1年成果豐碩獲肯定,卻發生有民眾疑因垃圾袋內夾帶紙類回收物和事業廢棄物遭清潔隊員拒收而不滿爆粗口,鎮長何炳樺親上火線譴責語言暴力,公所也報案捍衛公務員尊嚴,2名民眾今日到公所為自己的魯莽行為向清潔隊員道歉。溪湖鎮清潔隊垃圾車在昨下午沿員鹿路二段清運垃圾時,有2名年輕人提著2大包垃圾,清潔隊員初步檢查發現垃圾夾帶大量紙類回收物和少量事業廢棄物,當下拒收垃圾,並向2人表示應依規定先做好垃圾分類,但2人卻希望清潔隊員能通融,其中1名年輕人疑因清潔隊員拒絕爆怒,當下飆出5字經國罵,清潔隊員當下並未回應,而是繼續沿途收運垃圾。而根據溪湖鎮清潔隊事後的了解,附近有店家正在進行裝潢,兩位年輕人是該店聘請的外包工人,2人在丟棄垃圾時,在垃圾袋中夾帶了大量的紙類回收物及少許事業廢棄物。公所在得知該起事件後,已向警局報案。溪湖鎮有2名年輕人疑因垃圾袋內夾帶紙類回收物和事業廢棄物遭清潔隊員拒收而不滿,對清潔隊員爆粗口,公所在得知該起事件後,已向警局報案。(圖/翻攝畫面)何炳樺表示,清潔隊員站在第一線,承擔的是全鎮環境整潔的責任,他們值得被尊重,而不是被羞辱,他能體諒年輕人難免會血氣方剛,但即便如此,也不該辱罵清潔隊員,他強調,人都會犯錯,只怕不願改過,尊重別人,其實就是尊重自己,希望2人能親自向該名清潔隊員道歉。何炳樺說,2名年輕人約在今日早上11點時,已親至清潔隊向該名清潔隊員道歉,該名清潔隊員也無意提告,同意與2人合解,但要求2人需捐款做公益,只是金額不限,由2人自行決定,目前只待2人出示捐款收據。
清潔員送「32元舊電鍋」給拾荒婦遭起訴 趙少康怒批司法出問題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一名清潔隊員,先前見民眾丟棄回收的舊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到認識的拾荒老婦困境,經確認能使用,於是送給該位婦人。但清潔員事後遭檢舉,被告貪汙起訴。對此,資深媒體人趙少康今(10)日表示,起訴一位古道熱腸又沒有侵害公眾利益的清潔隊員,真是浪費司法資源,無聊到極點;他認為,清潔員不只不該被辦,環境部還應該好好表揚他一番。根據起訴指出,該位清潔員見民眾丟棄回收的舊電鍋並未損壞,想到認識的拾荒老婦困境,於是將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送給對方。事後遭到檢舉,清潔隊要求歸還電鍋,因該位清潔員不便向婦人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趙少康於臉書發文指出,細看相關內容,雖然該名清潔員被檢舉了,也沒有直接要回舊電鍋,而是自掏腰包買了新電鍋送給拾荒婦。法律不外人情,我們的司法官教育徹底出了問題,不是洩密給特定媒體帶風向,就是不食人間煙火,只會認一個死理,起訴一位古道熱腸又沒有侵害公眾利益的清潔隊員,真是浪費司法資源,無聊到極點。趙少康提到,這起個案也讓我想到去年另一起引發討論的案件。前金防部少將參謀長林承家侵占一台價值不到8千元的洗衣機,一審被依貪汙罪重判12年,二審刑期雖然減為6年8月定讞,還是不符合比例原則。趙少康表示,莊子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麼多官商勾結、詐騙害人、官員貪污的案件都被縱放或者輕判,反而對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追殺到底。環保最重要的精神就是愛惜物資、減少廢棄物,廢物回收再利用就是最好的實踐方式,人人都有這樣的觀念,才能減輕環境的負擔。既然拾荒婦用得到被丟棄的電鍋,清潔隊員轉送給她就是落實環保最好的義舉,不只不該被辦,環境部還應該好好表揚他一番。
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 清潔員遭起訴!同行揭內幕:別怪檢察官
台北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對方,結果遭到檢舉,因此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相關消息曝光後,網友們一片譁然,認為該電鍋的回收價僅32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有同行揭開背後真相。據了解,黃男去年7月26日晚間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尚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確認還能使用後便將其送給對方,孰料事後卻遭檢舉,甚至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他坦承,自己只希望婦人能用電鍋煮飯和熱食物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沒想過會這麼嚴重。黃男的處境在網路論壇Dcard掀起熱議,不少網友直言「32.56回收價的電鍋檢察官還能起訴?該辦的案子不去辦,找這些弱勢者麻煩是要做什麼?浪費司法資源,破壞社會和諧」、「超思案沒事、私菸案沒事,公務員10元抓進去關」、「這個很扯。完全喪失了彈性!歐美對於微案,在公開可公議的情況,是可以用不同處罰替代的」。不過,有位在新北清潔隊任職的同行透露,任何東西只要上了垃圾車或資收車,就是「公物」,連擦過排泄物的衛生紙都算,「說真的做到這麼資深,連這個都沒注意到甚至不知道真的很不應該。我不是要怪這位清潔隊員,畢竟他真的是因為愛心才這樣做的」,然而法律就是法律,不應怪罪檢察官或法官。同行感嘆,「大部分的公職人員一定也是認真守法在工作,就是有少數老鼠屎壞一鍋粥。所以我認為我們不應該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更何況這件事情他們也是按照規定在辦案而已。但我還是希望更大的案子能快點辦一辦,希望國家能看見基層人民真正辛苦的一面。」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想讓拾荒婦煮飯」 慘變貪污犯淚崩:不知這麼嚴重
一片好心卻成了貪汙犯!台北一名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一個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婦人,結果遭到清潔隊檢舉。士林地院考量黃男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建請法院減輕其刑。黃男去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然而,黃男事後遭檢舉,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為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這次只是同情婦人。北市環保局估算該店鍋回收價僅值32.56元,檢方認為黃男動機單純,但因其身為公務人員,不得擅自處分財務,仍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送辦。士林地檢署今(9日)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男今天出庭情緒低落,哽咽表示「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他是第1次碰到這種事,也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而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明確表示,黃男符合減刑規定,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假如法院採納,黃男可能面臨2年以下徒刑,甚至有望緩刑,不需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