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審判
」 大法官 司法院 司法 北檢 憲法法庭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回應民眾司法期待 蘇素娥提4目標:捍衛審判獨立杜絕外力干預
總統賴清德提名7名司法院大法官人選,立法院今(9日)針對相關人事案召開院會審查。其中,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表示,深知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待,未來將聚焦捍衛審判獨立、推動司法改革、紓解司法人員過勞及深化國際交流,盼以副院長角色全力輔佐院長,持續守護憲政秩序與人民權利。蘇素娥表示,自民國81年分發擔任法官以來,她長期辦理刑事案件,也曾審理民事案件,並兼任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累積豐富、多元的審判經驗。她指出,個人過往裁判不僅獲得高度肯定,部分判決更被作為大學研究所實務研討案例,多篇亦入選高等法院的參考裁判,展現了相關的專業能力。「根據司法院112年統計,過去10年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1.3%」,她提及目前司法人員所遭遇的過勞職場環境,並指出法官與司法人力長期流失,改革的議題日益受到關注,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也從未停歇。若未來順利出任司法院副院長,她承諾將全力協助院長,推動司法改革。針對未來願景,她提出四大目標:第一,捍衛審判獨立,確保公平正義為司法核心價值,防止外力干預審判,並持續推動公民法官制度,提升司法透明度。第二,強化司法專業與效能,盤點人力資源、培育司法行政人才,提升裁判安定性與可預測性。第三,推動司法減壓,研議防止濫訴、推廣訴訟外解決機制、優化行政流程,並善用科技工具降低人力負擔。第四,深化國際司法交流,與其他國家分享經驗、擴展視野、提升專業能量。蘇素娥強調,大法官是憲法守護者,憲政秩序的價值應代代傳承。她出身基層,長年從事審判工作,秉持依法超越黨派、獨立審判的精神已成其日常,她深知人民對司法的期待,未來也將致力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維護憲政秩序。
大法官人事案 蔡秋明檢討司法過勞:允諾推動司改維護審判品質
立法院今(9日)召開院會審查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件,其中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承諾,若出任司法院長,將堅守法治精神與審判獨立,致力維護憲政秩序與人民權利,並優先解決司法人力不足與過勞問題及AI指引等司法改革,帶領台灣司法邁向更成熟、可信賴的未來。 「今天的台灣在全球自由評比中名列前茅,這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值得全體國人共同珍惜。」蔡秋明表示,台灣不僅要以法治守護民權,更要透過法治鞏固民主制度。他強調,若未來獲得國會多數支持、出任司法院長,將全力以赴,堅守法治精神,確保審判獨立,維護國家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尊嚴,守護台灣的民主價值。自3月中旬獲總統提名為司法院長以來,外界對他曾任檢察官的背景是否適任院長一職,討論不斷。蔡秋明坦言,他也曾反覆思考相關質疑。他說明,我國檢察官與法官的基礎養成訓練相同,回顧自己過往的司法工作經歷,他始終堅持司法獨立、公正執法,追求正義的態度與價值從未改變。蔡秋明強調,「審判獨立、程序透明、尊重專業、信賴同仁」是所有司法工作者必須秉持的基本信念,也是他未來工作的核心目標。他坦言,目前我國法官、檢察官素質普遍優秀,但案件負擔沉重,已影響裁判品質。若獲國會支持通過提名,他將優先解決司法人員過勞問題,作為重要改革任務之一。針對司法院未來的重點工作,他提出三項具體建議。首先,針對現有人力不足、負擔過重問題,將全面檢討司法工作合理人力需求,積極爭取增加員額。其次,他主張應減少進入審判程序的案件,並與法務部合作,針對輕微不法行為推動除罪化,鼓勵在偵查階段多元化解機制。第三,他希望在社會支持下,建立可行的案件處理協助系統,並制定AI技術應用指引,確保科技運用兼顧安全性與司法正當性。蔡秋明強調,中華民國不僅是一個民主國家,更必須是徹底落實法治的國家。他坦言,自己深知社會對司法的不信任,也理解外界對憲法審判可能遭受干預的憂慮,但他相信,只要堅守法治原則、穩健前行,並以公開透明、獨立審判為核心,台灣司法必定能朝向更成熟、更值得信賴的方向邁進。
司法院譴責網傳京華城案承審法官圖文 應負民、刑責任亦易引發輿論獵巫
社群媒體昨(7月2日)陸續出現承辦京華城案檢察官及法官和司法高層姓名、照片,並以潑灑血跡、標示「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煽動、仇恨性之恫嚇文字與畫面,司法院今嚴正譴責網友於社群平台散布合成之仇恨性圖文,揭露京華城相關案件承審法官姓名、照片之行為,發表三點聲明如下:一、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人干涉,係憲法明定之司法制度核心,尊重司法獨立與審判尊嚴則為民主法治之根本。法官依法所為裁判,固當虛心接受社會公評,惟因不滿裁判結果即恐嚇危害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業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再者,任意公布繫屬中個案承審法官個人影像,並搭配恫嚇、辱罵文字之行為,非但應承擔民、刑事責任,亦易引發輿論獵巫,對法官人身安全及審判中立構成實質威脅,為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犯罪行為。本院已積極進行蒐證,並報請警方依法偵辦,更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不法行為!二、 任何惡意詆毀司法制度及法官之言論,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亦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本院籲請各界理性自制,尊重法官職權的行使,且在報導與評論時,應基於事實,避免未經查證的推測與指控,留給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亦勿採取違法手段影響司法公正,或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或網路霸凌。三、本院將持續與相關機關合作,強化法官個資保護及人身安全維護措施,並依法追究相關行為責任,以確保法官能無畏無懼、公正審判,維持司法體系的正常運作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警方已鎖定社群軟體恐嚇京華城案法官和檢察官案嫌犯。(圖/翻攝畫面)
京華城案檢察官遭恐嚇「命債命還」 警方已鎖定涉案網友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7月1日接獲妻子謝夏蕎墜樓身亡噩耗,在法庭內崩潰哭喊「檢察官良心在哪?」震撼社會。而社群軟體就流傳一張承辦京華城案檢察官團隊的合成圖,當中將11名檢察官的姓名、照片曝光,還寫下「命債,命還」等字眼。對此,法務部昨(2)日深夜發聲譴責,並指示台北地檢署、台北市警方速查嚴辦;今(3)日傳出檢警已鎖定涉案帳號的網友,全力偵辦中。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原定1日開庭勘驗彭振聲偵訊錄音,不料在開庭前,彭振聲突然接獲妻子輕生消息,他情緒崩潰,並嚎啕大哭說是自己害了妻子,他也痛斥:「檢察官良心在哪!檢察官怎麼那麼可惡!我不想活了!我是被冤枉的!我怎麼會生在這個國家?我們國家怎麼變這樣?」而近日社群軟體上就流傳一張塗抹血痕,並揚言「命債命還」的圖文,上面有11位負責偵辦京華城案的北檢檢察官照片、姓名。法務部對此指出,部長鄭銘謙獲悉後立即指示北檢,就涉及暴力恐嚇執法人員之犯行嚴懲查辦。「言論自由雖為憲法保障,但並非法外之地。網路上散布仇恨、恐嚇圖文或不實攻擊,不僅危害司法人員安全,更損及司法公信與社會秩序,呼籲社會大眾回歸理性辯論程序,尊重法治與民主價值。」北檢也發聲強調,嚴正譴責不肖人士於社群媒體刊登北檢檢察官等執法人員照片,以及暴力恐嚇行為,已由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依法即刻速查嚴辦,務求確保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並維護司法偵查、審判的純淨空間。北檢呼籲,各界應尊重司法審判程序,當事人對於個案的主張及爭點,應回歸刑事訴訟程序,依法進行攻擊、防禦,由法院審酌判斷是非曲直,切勿以暴力恐嚇等不法手段,企圖干預司法審判,應留給司法獨立審判的純淨空間。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北檢已指揮北市刑警大隊,針對該發文帳號進行追查,並同步向臉書(Facebook)、Threads母公司Meta緊急調閱相關資料。◎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社群軟體傳出恐嚇京華城檢察官案。(圖/翻攝畫面)
京華城案檢察官照片遭血痕塗抹 法務部譴責、北檢令警方速查嚴辦
社群媒體昨(7月2日)刊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照片,並在照片上塗抹血痕並揚言「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具威嚇、仇恨性圖文,法務部今凌晨發布新聞稿表達最嚴正譴責,北檢昨深夜也發布新聞稿,譴責網友不法行為,要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依法即刻速查嚴辦,確保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之人身安全,並維護司法偵查、審判之純淨空間。法務部指出,該部向來要求檢察官各項偵查作為必須恪遵法定程序,並堅定支持檢察官對案件依法偵辦。針對上述圖文中對檢察官進行人身威脅與仇恨煽動,已涉及恐嚇公務員等不法行為,部長鄭銘謙獲悉後立即指示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除盡全力維護檢察官同仁安全外,就涉及暴力恐嚇執法人員之犯行應予嚴懲查辦。法務部表示,言論自由雖為憲法保障,但並非法外之地。網路上散布仇恨、恐嚇圖文或不實攻擊,不僅危害司法人員安全,更損及司法公信與社會秩序。本部呼籲社會大眾回歸理性辯論程序,尊重法治與民主價值。法務部強調,保障檢察官依法偵辦案件之環境,排除不當干擾,係守護司法公信及民主法治根基之必要條件。檢察官依法訴追犯罪行為,不容非法暴力威脅,對於不法將依法嚴正處理,以實踐捍衛正義之責。北檢呼籲各界應尊重司法審判程序,當事人對於個案之主張及爭點,應回歸刑事訴訟程序,依法進行攻擊防禦,由法院審酌判斷是非曲直,切勿以暴力恐嚇等不法手段,企圖干預司法審判,應留給司法獨立審判之純淨空間。
「反廢死」闖關訴諸全民公投 吳宗憲:拒絕少數意志實質廢死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6日表示,「廢死」仍是多數國民不贊同的理念,不能讓少數審判者卡住死刑執行,死刑不是報復,而是社會最後的防線與警語。立法院16日處理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等52名委員所提出的「反廢死」公投案,未出所料地在國民黨、民眾黨合力人數優勢下闖關成功。身為領銜提案者,吳宗憲強調,多項調查已顯示超過八成國人反對「廢除死刑」,不過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要求法院判處死刑時,必須「合議庭一致通過」,這讓判處死刑的執行變得近乎不可能般困難,其實也直接「架空」了國民法官制度的參與精神,因此進一步提出「反對死刑一致決」的公投案,就是為了回應民意,同時向「憲判字第8號」提出最強烈的抗議。吳宗憲解釋,國民法官當初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民多元參與、反映社會價值,但現在卻變成只要一名法官抱持「廢死」理念反對死刑,整起案件就不能判死,即使其餘六名國民法官都贊成也沒有用,徒留裝飾實在不合理,因此說和「架空」沒兩樣。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認為少數審判者個人意志影響死刑判決,對國民法官立法精神有悖。(圖/黃耀徵攝)吳宗憲強調死刑不是報復,反而是社會最後的防線與警告,而民主社會「主權在民」,不在大法官也不在民進黨,因此藉由公投,可一起「把司法還給人民,把正義還給社會。」吳宗憲直言,死刑不能只是形同具文「合憲存在」卻實質虛設,也反對以「一致決」來剝奪法官依法獨立審判的空間,更不應讓少數審判者一意孤行,壓倒大多數國民的聲音。他呼籲,如今大法官簡直成為執政黨黨意的執行者,又被極端意識形態操控,屢屢作出不合理的判決,那民眾只好效法賴清德「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之說直球對決民意,訴諸公投處理。
警方放行蔣萬安進入北檢禁制區 建議綠若濫用司法立院應思考倒閣
台北市長蔣萬安晚間七點多,在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極多位藍營北市議員陪同下,突破北市警在北檢外設置的第二條封鎖線,緩慢的朝著第一條封鎖線前進,對現場群眾發表談話,並強調他已經告知北市警局,今晚的個人行為,她會負起全責,他也要呼籲民進黨立即停止濫用司法,立法院也應該慎重思考「倒閣」的可能性,不能任由執政的民進黨以不公不義的手段繼續毀壞台灣。蔣萬安抵達北撿時,因為警方已經架設第二條封鎖線,大批在下班後才趕抵北檢的民眾被隔離在外,引發現場群眾鼓譟,要求放行民眾進入北檢前,由於現場簇擁的人潮過多,現場秩序有些混亂,警方稍後放行蔣萬安及隨行的藍營立委、議員進入,蔣萬安也在人權推擠下,緩慢的與下午提前抵達北檢的國民黨中央黨部發言人群會合,因罷雙吳而被檢方約談交保的藍營青年軍賴苡任也站在蔣萬安身旁。蔣萬安對現場群眾及藍營發言人、民代表示,他今天第一次到司法機關抗議,長久以來,大家都主張司法獨立審判,但這段期間,大家看到執政的民進黨用司法手段打壓異己,每個人都可能站在執政者對立面,成為下一位受害者。蔣萬安強調,他有告訴北市警局同仁,一樣依法行政,今晚他的「個人行為」,所有責任由蔣萬安自己承擔,身為中華民國國民、身為台北市市民,身為三個小孩的父親,他一定要站出來,因為當司法不再獨立、不再公正,就是大家必須站出來的時候,現場群眾也大聲喊「對」蔣萬安說,他要嚴正呼籲執政者,也就是民進黨,即刻停止濫用司法,做政治追殺,同時也提出具體主張,與其要執政的民進黨用不公不義的手段毀壞台灣,他認為立院應該推動倒閣,如果賴總統因此解散國會,大家就用立院改選,對賴清德總統進行不信任投票,現場民眾則大聲喊「好」,蔣萬安也高喊「台灣加油」,「戰獨裁、站出來」。其實,藍營內部早已有「倒閣」的呼聲,包括台中市長盧秀燕的部份幕僚也曾建議黨中央思考用倒閣,對應民進黨推大罷免個個擊破藍委,不過,藍營內部也有另一種聲音,認為沒有必要此刻推動倒閣,白白的將藍白優勢立委席次「空手奉還」給民進黨,更何況民眾黨八席不分區立委是否同意還是未知數,如果要推動倒閣,在民進黨立委眼見大罷免「情勢大好」的情況下未必會同意倒閣,國民黨只能找民眾黨協商,但到目前為止,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都還沒有見面商談,倒閣的難度其實不低。但蔣萬安如今再度拋出立院倒閣的建議,會對國內目前混亂對峙政局造成何種影響,外界都等著看。
憲訴法生效 吳宗憲:民進黨不給司法獨立審判空間
總統賴清德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民進黨立委聲請釋憲、暫時處分,但24日傳出,三位大法官技術性缺席憲法訴訟法的暫時處分審理,因此憲法法庭未達最低人數,以致無法開庭。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正常的民主國家,執政黨總會給予司法獨立審判空間,但民進黨不給。正常的民主國家,大法官總是勇於對抗執政權,但我國大法官在面對民進黨時不敢。吳宗憲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經行政院覆議被立法院否決後,賴總統不得不按憲法的硬性規定,在極不情願下公布,但民進黨立法委員竟隨即以總統公布後的法律要三天後才生效,所以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要求大法官出面審理,企圖讓尚未生效的憲法訴訟法胎死腹中。但在上次國會改革的113年度憲判9號判決文中 這幾位大法官曾經表示,只有生效的法律才可以做違憲審查。吳宗憲指出,此次憲法訴訟法的暫時處分,大法官根本沒有受理的空間,否則無異打臉自己,但是悲慘的是,這些大法官又沒有勇氣駁回,只能部分人技術性缺席,讓法庭無法審理。所以,又不敢打臉自己,又不敢駁回民進黨的聲請,就只能不開庭了。吳宗憲直言,我們的大法官現在太糟糕了,完全忘記,大法官的一個底線「憲法法庭不解決政治問題( Refuse political question)」,這也是所有法律人都知道的基礎概念,但去年至今,在歷次的高度政治爭議的案件中,大法官屢屢當執政黨門神,守護民進黨的政權。吳宗憲表示,正常的民主國家,執政黨總會給予司法獨立審判空間,但民進黨不給。正常的民主國家,大法官總是勇於對抗執政權,但我國大法官在面對民進黨時不敢。這樣的事件反映出三件事情,第一,這些大法官比基層法官更沒勇氣;第二,我們的執政黨有多麼的可怕,連大法官都不敢對抗,台灣是否已經走向獨裁?;第三,民進黨國會內投票輸你就想暴力,霸佔主席台打架也打輸你,就只能退居控制憲法法庭,現在連憲法法庭都沒招了,不知道民進黨如何繼續秀下限?吳宗憲接著表示,民進黨執政了八年多,摧毀了國家的文官體制、司法信任度、人民實質薪資倒退、錯誤能源政策導致通膨、四年膨脹了50%的國家總預算,還喊錢不夠用、邦交國越來越少、兩岸越來越兵凶戰危、平均每日國人遭詐騙4億元、選舉選輸就搞全國大罷免,毫不在意的把台灣導向無止盡的混亂。「若你認為大陸是敵人,那台灣越亂,越得利的不就是敵人呢?民進黨是否才是名符其實的中共同路人呢?」吳宗憲感嘆,過年走訪很多宮廟,在高掛著的燈籠上,常見書寫著「國泰民安」四個字。但在賴政府執政下,這只是虛幻的海市蜃樓吧。
5億高中生「夏男」假結婚確定入獄! 賴生「兄姊」加入爭產大戰
台中市身價5億的賴姓男高三生,過去在與26歲夏姓男子登記結婚後,2小時內就離奇墜樓身亡。後來,夏男被控偽造文書假結婚,台中高分院在本月23日二審審結,判決有期徒刑1年6月、婚姻無效,夏男確定入監服刑。據悉,賴生的遺產分配仍是個問題,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和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分得其剩餘財產。台中高分院認定,夏男明知賴生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動機是為圖個人私利,利用對方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並以人性弱點作為話術邀賴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罪證明確。關於夏男偽造文書假結婚判決定讞一事,雖然目前刑事、民事均為獨立審判,由於民事庭裁判通常也會參考刑事庭法官的判決內容,因此未來夏男很有可能喪失財產繼承權。如果夏男無法分配遺產,依據民法繼承順序,賴生的5億元遺產將由賴母獨得。然而,賴母原為陸配,因嫁來台灣需放棄大陸戶籍,但其中華民國身分證也已被內政部註銷,所以目前為無國籍人士,現階段還在進行行政程序中。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大陸地區人民」,她只能分到200萬元遺產。至於剩餘部分,依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繼承。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王彥則表示,賴生的兄姊(名義上的伯父、姑姑)以具有繼承權等理由,聲請參與訴訟,此部分還未獲得法官裁定准許。
感謝張麗善允出席111遊行 黃國昌:還有多位藍委響應
雲林籍國民黨立委張嘉郡7日表示,自己親姑姑、雲林縣長張麗善將於11日參與民眾黨「111釘孤枝」大遊行,是為國民黨籍百里侯首位表態參與者。民眾黨元月11日將舉辦「111釘孤枝」大遊行,訴求「還我司法正義,人民怒吼集結」,代理主席黃國昌也在7日親往司法院遞交邀請函,邀請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參加,司法院則由刑事廳長李釱任收下邀請函。黃國昌說,當日上午立法院院其實有多位藍委向自己表達11日當天會出席的意願,也願意為民眾黨加油打氣,至於張麗善願意以百里侯姿態開出「藍營首長第一槍」撥冗參與,自己代表民眾黨表達感謝。張嘉郡則證實,張麗善雖然日理萬機事務繁忙,但認同大遊行理念,因此當天仍會出席。民眾黨黨務人員也說,目前活動報名踴躍,粗估至少超過1萬人參與,且報名人數還在持續增加中,預料當天集會將上看2萬群眾聚集,希望討回司法正義。黃國昌強調,「111釘孤枝」活動不分黨派,只要認同這個訴求,相信司法不應該被特定政黨踐踏,都歡迎大家一起參與。黃國昌預告,10日還會召開行前記者會,進一步公布活動流程及集會注意事項。司法院則回應強調,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是法官的天職,也是司法院極力捍衛的價值,籲請各界共同維護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國會改革法釋憲明日辯論 藍綠白主導法案走向立委都上陣
由民進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釋憲案,憲法法庭明日將進行兩造言詞辯論,法院今天公布出席名單,包括主導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以及民眾黨立院黨團黨鞭黃國昌,領銜提出釋憲的民進黨團黨鞭柯建銘、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等人,都將參與辯論,各自捍衛己方立場。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修正案,行政院立即覆議遭立院否決後,賴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改革案,立即生效,不過,民進黨向憲法法庭提出暫時凍結處份的要求,獲得憲法法庭同意,在野黨雖嚴重抗議但無效,7月19日憲法法庭宣布國會改革案大部份內容被凍結半年,立院在野黨已籌備中的「鏡電視調查小組」「進口雞蛋調查小組」,都因此只能喊卡。司法院今天公布將出席明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與會者名單,不過,司院也有言在先,依過去經驗,實際出席者可能與陳報名單不盡相符,出席者需以明日開庭前的報到名單為準。明日的辯論將從上午9開到下午5時止。司法院今天公布到庭人員名單,立法院的機關代表以在野黨立委為主幹,包括立法委員吳宗憲、立委翁曉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訴訟代理人是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林石猛等人。提出釋憲案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會代表包括立委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律師,行政院機關代表則是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訴訟代理人陳信安教授,以及李荃和、賴秉詳律師。總統府方面,上午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下午則是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訴訟代理人孫迺翊教授、蘇慧婕副教授及律師洪偉勝。監察院機關代表是監院秘書長李俊俋、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姚孟昌助理教授。此外,立法院因不滿法務部身為釋憲案的相對機關,以「法務部是行政院下級機關,難以期待該部提出反行政院之法律見解」,而提聲明異議,請求撤銷法務部作為相關機關之決定,憲法法庭今天也裁定駁回,並且發出聲明強調,期盼各界尊重大法官獨立審判空間,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或刻意曲解法令之言論,只會激化社會對立,無助於釐清與解決重大憲政爭議,且嚴重傷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也遭在野黨解讀,雖然基層有聲音質疑非民選的大法官怎敢碾壓有民意作後盾的立法院,但大法官的調子還是踩得很硬,在野黨無從對釋憲結果樂觀,只能盡力而為。
受凱米颱風影響 高虹安案延至明天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受到各界矚目。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認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認罪。檢察官論告時指高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高虹安開庭時則說,她剛上任立委,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效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毫無貪汙主觀犯意。她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權力,相信法官會依過往見解給予適合、正確的判斷。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大法官遭威脅人身安全 司法院斥:危害民主
憲法法庭近日裁定國會擴權法案暫時處分,事後卻有民眾前往憲法法庭潑漆、留黑手印,司法院臉書頁面上也出現民眾不理性留言,威脅大法官人身與生命安全。司法院表示,此行為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是嚴重犯罪行為,已進行蒐證,並呼籲各界理性自制,應共同譴責這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司法院聲明表示,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外界干涉。大法官應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且接受公評。但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就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且為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為。司法院表示,已進行蒐證、請警方依法偵辦,還要呼籲各界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並強調,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的言論,都是對於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也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呼籲各界理性自制,應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長久發展為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司法院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司法院及週邊範圍舉行,且司法院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眾進入。鑑於7/20發生民眾至司法院院區滋擾一事,將依法究責,並強化安全維護措施。
臉書見留言「威脅大法官性命」 警政署啟動專案偵辦:不容暴力危害民主
警政署22日晚間表示,有關司法院臉書出現不理性留言威脅大法官人身安全,警政署絕對不容忍任何暴力危害台灣的民主法治,本案已責請台北市警察局積極聯繫司法院受理立案,並啟動專案偵辦。司法院近來因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釋憲案,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被藍委質疑淪為「政治打手」,紛擾不斷,甚至被抗議常客毀損牌銜滋擾,如今又在網路社群出現不理性留言,近日轄區台北市警局已適時提升司法院周邊巡邏及路檢密度,以加強該院周邊安全維護。警政署強調,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人人均應珍惜及捍衛,對於政治立場不同應彼此互相尊重,以理性和平方式看待;如言論、訊息內容已涉及公眾、人身安全恐嚇,引起大眾及個人恐慌,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司法院也強調,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法庭所為裁判,大法官亦當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並接受公評。惟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即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業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且為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為。司法院除已進行蒐證、報請警方依法偵辦,更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之言論,實為對於和平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亦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司法院籲請各界理性自制,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之長遠發展為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司法院指出,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該院及週邊範圍舉行,且該院之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眾進入。鑑於7月20日發生民眾至司法院院區滋擾一事,司法院將依法究責,並強化院區安全維護措施。
民進黨吳崢事先預言暫時處分 司法院4點聲明回應
憲法法庭昨(19日)裁准暫時處分,而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事先預言,引起輿論撻罰及政治介入司法之說。司法院今(20日)晚間發出四點聲明,強調依法無須宣示之判決或實體裁定,通常循例於週五下午對外公告。一、憲法法庭每週評議時間均會事先在司法院官網之行事曆對外公布(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676-1.html),經言詞辯論而須依法宣示之判決,亦會事先對外公告宣示判決日期,其他依法無須宣示之判決或實體裁定,通常循例於週五下午對外公告。以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以來所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112年憲暫裁字第1號等2則暫時處分裁定為例,對外公告之時間分別為111年3月18日、112年10月20日,均為當週星期五。本件聲請暫時處分前於113年7月10日(三)行準備程序,審判長諭知各造具狀補充陳述意見之3日時限至7月 15日(一)止(扣除例假日),憲法法庭經密集評議討論後,於7月19日(五)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並於當日下午依法對外公告,一切均依既定作業流程及法定程序辦理。大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對於各界自行臆測、預告本院公告裁定時間,本院無從置喙,惟至盼各界自重,勿以不實揣測斲傷司法公信力。二、憲法法庭之判決書,應記載參與判決之大法官姓名及其同意與不同意主文之意見,並標示主筆大法官,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33條第2項固有明文;惟依同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裁定並未準用上開規定。換言之,憲法法庭作成之程序或實體裁定,依法均無須標示主筆大法官。以同為依當事人聲請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暫時處分裁定為例,111年3月18日公告當時亦未標示主筆大法官,迨該案作成判決時,始一併公布主筆大法官,本案亦循此前例辦理,並無特別考量。鑑於本案係社會矚目之重大憲政爭議案件,為避免於本案判決前對主筆大法官滋生不必要之困擾,憲法法庭將於本案判決宣示時,一併循前例公布暫時處分裁定及本案判決之主筆大法官。三、憲法法庭應於受理聲請案件後,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憲訴法第18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憲法法庭在網站公開供當事人及不特定公眾閱覽之書狀及卷內文書包含:1.聲請書及答辯書。2.補充聲請書及補充答辯書。3.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提供之專業意見或資料。4.法庭之友意見書。5.其他經憲法法庭認有必要公開之書狀及所附證據、文件,及卷內文書。本案相關書狀及卷內文書之公開,概依上開規定辦理,並無所謂延宕或拒絕公開之情事。至於卷內其他程序事項聲請書狀,例如:聲請迴避、聲請改定期日、聲請閱卷等程序事項書狀,非屬依法應公開之書狀及卷內文書,具狀之當事人如欲自行公開,憲法法庭無從置喙;如有閱卷需求,本得依法提出聲請。四、本院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訴訟案件通常涉及基本人權價值及重大憲政爭議,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後,自應虛心傾聽並接受社會各界公評。惟本案目前係依當事人聲請作成部分准許、部分駁回之暫時處分裁定,並非終局判決,關於本案受理審查標的違憲與否之具體認定,並非暫時處分裁定所能處理,後續將於113年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聽取各聲請人、相關機關就違憲與否論述攻防,並參考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法庭之友提供之多元意見,作成最終判斷。此外,關於今(20)日下午憲法法庭銜牌遭潑漆一事,本院至感遺憾並予以譴責。本院至盼各界理性表達意見,尊重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徒以毫無根據、捕風捉影的臆測,醜化、詆毀大法官,非但可能間接影響追隨者採取不理性行為,也徒然斲傷終局解決政治紛爭之憲法法庭之公信力,不利自由民主憲政之健全發展。
8成5民眾反對廢除死刑!近7成無法接受「死刑違憲」
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27日公布國人對死刑存廢民調結果,有高達84.6%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僅10%贊成;而如果大法官做出「死刑違憲」的決定,有69.5%表示不能接受,僅24.2%能接受,顯示台灣民意高度支持維持死刑,若大法官決定廢死,執政黨將付出無法估計的政治代價。法界人士認為,以日前憲法法庭針對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公務員罪「合憲性限縮解釋」的判決結果,研判大法官應不會直接判決死刑違憲,而是讓死刑制度繼續存在、但嚴格限制。37名死囚可能獲得廢棄重新審理或非常上訴的機會。該民調顯示,對於「國內死刑存廢問題最近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一般說來,您贊不贊成廢除死刑?」有4.9%非常贊成,5.1%還算贊成,21.3%不太贊成,63.3%一點也不贊成,4%沒意見,1.4%不知道。台灣民意基金會表示,反對廢除死刑是台灣人難以動搖的共識,這樣的大規模人群又一致強烈反對特定法律修改,「在台灣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另外,當詢問「如果司法院15位大法官最後做出『死刑違憲(也就是廢死)』的決定,請問您能不能接受?」有4.7%非常能接受,19.5%還算能接受,23.7%不太能接受,45.8%一點也不能接受,5.2%沒意見,1.1%不知道。值得注意的是,該民調進一步細分政黨傾向,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高達62.3%不能接受「死刑違憲」。台灣民意基金會指出,當1成國人贊成廢除死刑,8成5反對的狀況下,憲法法庭大法官若做出「違憲判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改變國人對廢死的態度?答案是:15.1%。也就是說,未來若大法官決定廢死,也很難改變台灣社會大眾反對廢死的態度,執政的民進黨勢將付出無法估計的重大政治代價。台灣民意基金會「國人對當前死刑存廢相關議題的態度」民調時間今年5月20日至22日,對象為全國20歲以上成年人,採市話與手機並用的雙底冊抽樣,市話占70%,手機30%。有效樣本1077人,市話757人,手機320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正負2.99個百分點。對此民調,司法院指出,依據《憲法》規定,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死刑釋憲尚在審理中,呼籲各界給大法官純淨審判空間。法務部則維持立場,強調死刑並不違憲,法務部與多數民意站在一起。針對是否廢死,法務部也主張,應該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做決定。
周玉蔻敗訴發文稱法官很怕黃國昌 黃:還在鬼扯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去年在臉書發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因而吃上官司。黃國昌向周玉寇求償100萬,並要求刪除文章、刊登判決主文等。今(25日)日北院判決出爐,周玉蔻應賠償黃國昌30萬元,並刪除文章,全案仍可上訴。周玉蔻主張黃國昌身為公眾人物及法務部長的可能人選,本就可受公評,認為黃應對外界批評給予最大的包容。台北地院也試圖讓雙方和解,然而周玉蔻稱「盡最大誠意」擬出的聲明,卻被黃認為沒有歉意,導致和解破局。台北地院指出周玉蔻的消息來源是不具名的周刊爆料,且內容是指黃國昌曾與學生交往,和周對黃涉嫌妨害性自主的指控明顯不同,此事已侵害黃國昌的名譽,北院表示,周玉蔻身為資深媒體人,具社會影響力,應在發表言論前審慎查證。然而,周玉蔻對北院判決不服,今日在臉書聲明中表示,「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周玉蔻也對黃國昌喊話,表示「黃委員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我的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黃國昌則回擊道「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雙方隔空唇槍舌劍,火藥味十足。
周玉蔻敗訴判賠30萬喊「法官果然很怕」 黃國昌202字怒回擊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2023年時在臉書指控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兩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25)日做出判決。2023年時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並在談及司法改革議題時,表示最快的方法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就好了,而這說法也引來周玉蔻的不滿,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這段言論這也引起黃國昌不滿,怒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並提告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刪除該篇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周玉蔻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台北地院也針對此案作出判決,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此案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並不服,隨後在自己的臉書貼出聲明,「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周玉蔻也表示黃國昌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自己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而黃國昌也透過臉書回應,「被法院認證造謠抹黑的媒體人,怎麼會有這種人?過去這段時間,一直透過律師私下來拜託希望和解,但,提出來的道歉聲明又寫得爛到看不出任何誠意」。黃國昌直言,「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言詞相當直接且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