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
」 性侵 獸父 女兒 強制性交 家暴
14歲少女被老師沒收手機 意外揭家庭悲劇「獸父2年內性侵她15次」
馬來西亞近期一起單純的校園沒收手機事件,竟意外揭露駭人亂倫悲劇!一名14歲少女的老師要通知其家長到校領回她手機,和少女聊過之後意外揭發她竟遭到生父性侵,2年左右硬上她15次。然而該名獸父在事件曝光後迅速被逮捕,目前已獲保釋,待受害少女驗傷報告出爐,才能決定對嫌犯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導,警方表示,這起家庭悲劇在今年9月22日被揭發。受害的14歲少女因帶手機到學校,被老師發現後沒收,而老師要求少女通知家長到學校領回手機,她才透露自己是與祖父同住,並未與父母同住的實情。在學校輔導老師進一步關切,少女才卸下心防,道出長期承受的巨大陰影,她與家人存在爭執之外,甚至在2年內遭生父性侵多達15次。校方得知如此駭人的情況,立即啟動校安機制,通報當地福利局介入,福利局調查官立刻帶著受害少女前往醫院檢查,隨後也向警方報案,揭發少女生父的變態行徑。警方調查發現,受害少女家中有4人,包括40歲生父、繼母及18歲姊姊,少女生母在2017年因糖尿病逝世。受害少女向警方供稱,生父利用家中無人之際對她性侵,時間橫跨2022年至2024年初,最後一次的性侵發生在今年初,地點在她的房間內;但由於少女長期累積的心理創傷,她對事發細節已記憶模糊。警方在9月24日將涉案的40歲生父逮捕,接受盤查後已獲保釋。負責此案的警方指出,預計等到10月17日檢方取得受害少女的驗傷報告後,才能決定對嫌犯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這起發生在家庭內的性暴力案件,也震驚當地社會,並凸顯家庭性暴力的隱蔽性與嚴重性,尤其在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校方的警覺和社福系統的及時介入至關重要。
對小學女兒伸魔爪!獸父犯案40年「還侵犯10歲孫女」 法院判決曝光
南韓一名70多歲男子從女兒小學開始,便對其實施性虐待40年,期間甚至還對10歲的孫女下手,日前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根據當地媒體的報導,大田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於27日,對因涉嫌違反《性犯罪處罰等特別法》而被起訴的75歲男子A先生判處有期徒刑25年,與一審原判相同。判決書指出,從1985年起A先生便開始侵犯女兒B小姐,B小姐長大後曾多次試圖逃跑,但都未能逃脫A先生的魔爪,就這樣持續了40年,共發生270多起,而B小姐也經歷了四次懷孕和墮胎。據檢方透露,A先生還侵犯了他與女兒所生的孫女C小姐。當忍受了40年侵犯的B小姐得知女兒也遭受和自己一樣的痛苦時,再也無法忍受,最終選擇向社會尋求幫助。不過被起訴拘留的A先生在法庭上否認了所有指控,稱自己當時喝醉了,對事件沒有任何記憶,他也沒有承認對孫女的犯罪行為。法院根據DNA鑑定結果和被害人供述的一致性,判定A某有罪。一審中,法官斥責道:「母女倆不得不眼睜睜看著對方受苦,這更令人悲哀」,即便如此,A某仍然頑固地否認犯罪,並將責任推給受害者,因此無法判斷其是否感到良心不安,最終法院判處25年有期徒刑,高於量刑指南規定的建議刑期(10年至21年零4個月)。A某和檢方均表示量刑不公,提出上訴。 A某直至二審仍否認犯罪,而上訴法院判定A某所有罪行成立,並指出他的行為甚至違背了最基本的人類道德,駁回雙方上訴,表示「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及原判刑罰,一審判決量刑不輕不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屏東獸父性侵女兒! 「不滿交男友」脫衣強上遭判刑
屏東一名陳姓父親因不滿成年女兒結交男朋友,不只揚言要對男方不利,甚至性侵女兒得逞做為報復手段,女兒事後雖原諒生父並撤銷告訴,法官仍痛斥陳男悖逆人倫、違反綱常,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全案可上訴。陳男於2023年因不滿女兒結交男友,心生怨念對男方揚言威脅,稱要對其家人不利,甚至以此為由將怨氣發洩至女兒身上,褪去其衣物性侵得逞。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辦,女子看見陳男面對自身惡行感到懊悔,心軟撤銷告訴,檢方偵辦後仍依妨礙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近日審結,認為陳男與受害人為父女關係,本應恪盡父職、愛護子女,僅因不滿被害人結交男友,基於報復心態,竟悖逆人倫、違反綱常,對被害人強制性交,造成女兒不可彌補之傷害,依強制性交等罪,判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猥褻7歲親女兒!新北獸父2年性侵她53次 總刑期逾370年「合併執行徒刑15年」
新北市一名冷血父親利用年幼女兒懵懂無知,自她7歲起開始伸出狼爪,多年來在與女兒獨處時對她猥褻、性侵得逞,直到女兒年紀漸長,終於鼓起勇氣親自報警,才揭發這名獸父令人髮指的惡行。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將這名獸父重判15年,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15年至2022年之間。新北市1名男子趁7歲女兒年幼無知,2015年至2021年間,持按摩棒謊稱是「媽媽的玩具」,要求女兒躺在床上,對她強制猥褻得逞3次。2021年至2022年間,這名獸父又於女兒尚未滿14歲前,竟以1週2次頻率,強制性交得逞多達53次,期間還同時播放自己與妻子的性愛影片強迫女兒觀看以助興。直到女兒隨著年紀漸長,逐漸了解父親所作所為,最終鼓起勇氣前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報案。這名獸父落網後坦承犯行,經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裁定該名男子對未滿14歲女兒犯下以下罪刑,分別是:強制猥褻罪2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3年4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7月;強制性交罪共53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因他所犯數罪所處宣告刑的總和高達370多年,法官說明,惟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上開數罪合併定應執行刑不得逾30年,最終裁定A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女高職生懷孕揭「遭父性侵」 獸父遭判刑2.5年...DNA揭「孩子爸不是他」
中部一名就讀高職的少女,2022年遭父親酒醉後性侵得逞。少女因畏懼父親、不敢抵抗。2023年3月,少女因為腹部隆起,被家人帶往婦產科檢查,最終確認懷孕,少女才揭露曾遭父親性侵的過去。事後雖透過DNA鑑定釐清少女父親並非少女父中胎兒的生父,但彰化地院一審仍依對少年犯權勢性交罪,判少女父親2年6月。台中高分院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受害少女與祖母、叔叔、嬸嬸同住,父親則住在附近。2022年6月間,少女父親在喝醉後,藉酒意權勢性侵女兒得逞。少女因畏懼父親身分,不敢抵抗,只能選擇隱忍。2023年3月,少女因腹部隆起,在家人陪同下到婦產科檢查,最終得知懷孕。為了確認生父身分,少女才坦承期間與和友人、父親都曾有過性關係,並揭露自己遭到父親性侵的真相。後待少女產下新生兒後,雖經DNA鑑定,小孩不是少女父親的孩子,但警方仍將少女父親依對少年犯權勢性交罪送辦。少女父親在偵訊時,僅承認有與女兒從事性行為,但否認權勢性交,辯稱女兒「沒有拒絕」、「自己主動」。而少女不僅指證歷歷,加上檢警查看少女跟友人對話後,認為少女無誣陷必要,認定少女父親在2019年2月至6月間,應已侵犯過少女1次,有加重性交嫌疑,依法起訴。彰化地院一審審酌證據後,採信少女證詞,認為此案屬於熟識者性侵害 ,少女是迫於權勢而隱忍屈從,少女父親辯詞不可採信,故判其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於2019年2月至6月間加重強制性交部分,因證據不足故判無罪。事後,檢察官針對加重強制性交部分再上訴,台中高分院則維持一審見解,說明此部分無更多證據補強少女父親犯行,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得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獸父警7年性侵女兒348次今遭起訴 北市警將開人評會「最嚴重下場」曝光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鄭姓小隊長,2024年4月爆出涉嫌以父親權威控制女兒,長期對其施行性侵害醜聞。案經士林地檢署多方偵查,揭露鄭男自2010年至2017年,8年間對女兒性侵達348次,今(7)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等多罪將鄭男起訴,並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回顧此案,曝光於2024年4月。當時鄭男受害女兒在好友陪同下,前往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父親鄭男利用父女關係,藉著酒後失控為藉口,對她進行性侵。案經北市警方報請士林地檢署婦幼專組指揮偵辦,去年5月間傳喚鄭男到案說明,諭令鄭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檢方調查發現,鄭男從女兒13歲起,以每週一次頻率對她伸出狼爪。直至2017年,鄭男因外遇被妻子發現並離婚,這段長達7年的惡行才得以終止。然而,對女兒造成的心理創傷卻無法抹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2010年至2017年這8年間,鄭男對女兒性侵達348次,部分犯行發生在女兒未滿14歲時,因此依《刑法》、《兒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罪等多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鄭男在得知女兒提告後,曾向女兒提出賠償方案,試圖以金錢換取和解。他承諾會將房產過戶至女兒名下,並支付總額超過400萬元的賠償金,其中部分金額擬以分期方式支付。據了解,鄭姓小隊長早年在台北市警保安警察大隊任職,多年前轉調至北市捷運警察隊,在捷警隊服務超過10年,並從2024年7月起,代理捷警隊某分隊的分隊長。北市市警局案發後曾強調,案件曝光後,已先將該小隊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報請停職。鄭男從警以來爭議不少,捷警隊同仁指出,他曾涉嫌性騷屬下女警,也曾和同事發生不快,遭同事檢舉;但因與「有力人士」交好,靠山穩固,竟通過警界嚴格的品操考核晉升外勤主管。鄭男遭起訴消息傳出後,北市警局及捷運警察隊表示,將待收到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後,召開人評會審議,並將鄭男所有涉案卷證,交由警局督察室審議,到時鄭男處分勢必會加重,也不排除將他免職。不過,一切仍須等調查結束後,才能確定最終處分。倘若鄭男真遭到免職,期數百萬退休金也就隨之泡湯。◎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獸父性侵高中女兒!19年後還敢聲請扶養 法官判女兒免除義務
一名男子20年前與太太離婚後,取得女兒監護權,卻趁女兒熟睡時,性侵了當時仍是高中生的親生女兒。女兒提告後離家,男子後來也沒有扶養女兒,如今男子年逾70歲,生活無著,向屏東地方法聲請女兒扶養;法院經過調查,認定該男子的獸行19年來讓女兒飽受折磨,判決女兒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犯案男子於民國93年3月間與太太離婚,並取得當時就讀高中的女兒監護權。然而,該名男子竟於於94年2月,趁女兒熟睡時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兒事後報案,離家住進宿舍。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性侵女兒,稱前妻因為想復合所以時常到他住處睡覺,一天他喝醉酒被長官罵,回家後藉酒消愁,當時前妻房間沒有鎖,半夜一起來發現身邊有人,以為是太太,並穿著內褲對其摟抱,壓在對方身上感覺不對,開燈發現是女兒,他也大受打擊。女兒當下十分驚恐,之後就回到前妻住處,期間,他也有不定時支付供養費用,打電話關心,但女兒未接。法院調查,該男子犯行已經檢方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為乘機性交罪嫌之公訴;被害人受創後,直到目前仍在就醫治療,顯見男子行為對女兒造成身心靈莫大的傷害,縱然經過19年內心仍無法平復。判決書指出,法院認定男子在女兒於成年前,依法應善盡扶養照顧義務,並應適當關心其成長狀況,不料與太太離婚後卻違反倫常,對於未滿16歲之聲請人施行性侵行為,讓女兒身心重創,伺機逃離住處;且男子雖知道女兒就讀高中,卻從未透過其他方式對其善盡扶養義務,足認相對人係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應扶養照顧其責任。又因男子對女兒為身體上之不法侵害,造成其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尚未成年即離家無法受家庭守護,離家後在外徬徨無助,出現自暴自棄、放棄自我的念頭及行為,引發創傷後情緒調解及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19年來仍飽受心靈折磨,已屬情節重大。參諸上揭民法第1118之1第1項第1、2款及第2項等規定,其女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台南獸父性侵女兒!女孩心死淪玩物 當庭稱:抓他去關才能逃脫
台南一名男子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對在讀高中的親生女兒伸出狼爪,不僅用蠻力令其屈從,甚至還意圖洗腦女兒接受亂倫合理性,直到女兒事後向友人求助,才在後者協助報案下揭發此案。男子面對法官詢問,辯稱只是和女兒之間的「親密動作」,且是順勢發生合意性交,最終父親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據《TVBS》報導,和兒女同住的台南狼父,因控制不住自身慾望,曾多次從背後熊抱高中女兒,並詢問「有沒有喜歡過我」、「可不可以X進來」等語,即便女兒明確拒絕,仍死纏爛打洗腦女兒「亂倫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愛是無限的」等話語並性侵得逞。遭親生父親施暴後,精神崩潰的女兒向朋友求助,表示自己雖明確拒絕仍難逃魔爪,後在友人的協助下報警處理;面對法官的詢問,男子一度辯稱只是父女二人「比較親密」的相處模式,加上女兒沒有明顯反抗的行為,主張僅構成權勢性交,而非性侵。女兒則證稱,從小到大,父親對她疼愛有加,只是從國中開始就「不太一樣」,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表達反感。而她之所以被侵犯時放棄抵抗,除了對方力氣太大真的無法掙脫外,也是因為覺得「如果父親性侵我,他會被抓去關」,兩人才不會再見面,她也不用再待在這個家。最終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這名狼父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獸父警性騷女警竟升官 市警局認「沒懲處」重啟調查:補記過2次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某小隊長性侵女兒案,持續延燒並擴大,市議員林延鳳今(30日)質詢指出該名小隊長過去考績低劣、性騷女隊員,卻能升官任主管職,質疑其背後有人撐腰。市警局承認當年調查程序不完善,將追究記過2次、一併懲處時任隊長。林延鳳表示,該名小隊長過往風紀問題不斷,曾因寵物醫療糾紛遭獸醫毆打、多次性騷女警,要求與女警一起排班和常訓,2015年有女警舉報性騷卻因有力人士介入不了了之,隔年竟能兼任副分隊長升職,質疑捷運警察隊包庇、吃案,有政風問題。市警局回應,該小隊長經考核認定可擔任主管職,但近期重新檢視調查券資,發現當時雖有調查簽辦紀錄,但無懲處僅調職,有程序不完備,經查確認其失檢屬實,核予記過2次,另一併懲處已退休的時任警察隊長申誡2次,該案也將重啟調查,以維當事人權益。市警局表示,第一時間獲悉妨害性自主報案後即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先將其調離非主管職務,另該員因涉案情節重大,故其雖已報請停職,但不准許提早退休。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基層透露該名警官經常刻意編排與女警出勤,下班再跑攤做公關,能當上主管是仰賴民代關說,對這個醜聞「並不意外」。
單親獸父天天性侵高中女兒 她忍兩年才求救原因曝光
台北市一名男子和妻子離婚後,帶著讀高中的女兒回父母家同住,妻子當時也認為爺爺奶奶也在對小孩更好,沒想到卻是把女兒推進地獄。單親爸利用和女兒同房的機會,竟然多次性侵女兒當成洩慾工具,女兒忍了2年才敢求救告知媽媽,並透露這段時間內心掙扎不敢說的原因。台北單親爸性侵同房同床高中女兒,每週兩次的次數總計高達上百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對台北夫妻離婚後,因媽媽無法獨力撫養女兒,因此由爸爸照顧並住在台北爺爺奶奶家,家中因有祖父母和其他長輩照顧,媽媽因此認為跟著爸爸更好,沒想到回到老家的父女,因家中房間有限,因此必須要同房,卻從2年前開始被同房同床的爸爸性侵。高中女學生就在兩年間被爸爸性侵了上百次,幾乎每週2次的亂倫行為,卻讓女學生不敢對外說,深怕祖父母會認為是自己的錯,直到2022年才向媽媽求救,「實在太噁心,我想跟媽媽住」,這才讓媽媽發現女兒竟長期遭到親生爸爸性侵。警方獲報後趕往住處,同住家人才驚覺有這樣的狀況出現,男子也被當場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到了地檢署後,男子卻又全盤否認性侵,並指控是遭到青春期女兒的誣陷,所幸警方早已用密錄器,錄下狼父親口認罪性侵女兒,並根據被害人所指控的受害次數,估算出狼父至少對女兒性侵上百次,依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被害女高中生也在案發後,被媽媽接回去同住。《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趁妻回娘家獸父「每晚性侵國小女兒」 18年後慘了
台南一名人妻因家暴回娘家,父親竟然每天晚上對小學女兒下手,把女兒叫進房間性侵,還跟她說,現在要做的事情就叫做愛,18年過去,女兒終於在教會說出實情,全案才曝光,法院判父親7年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妻C女(化名)因2005年3月家暴回台南市永康區的娘家住約1個月,而男子明知女兒小丁(化名)才讀小三,竟將她帶到房間內,不顧小丁哭喊不要,強行性侵她。事發後,小丁因為常上廁所,老師察覺有異後,小丁才跟老師說被爸爸性侵一事,之後社工進行介入,但當時媽媽以為小丁只被性侵1次,之後案件便草草結束。小丁於教會分享性議題時,說出年幼時遭父親性侵,經熱心教友通報等,案情才水落石出。小丁說,當時她被爸爸叫到房間,「跟我說他現在要跟我做的事情就叫做愛,我當時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頻率是每天晚上,她因為當時不太了解,才跟媽媽說只有一次,而爸爸都沒有喝酒,如果完全喝醉,根本不可能性侵她。C女表示,當時發生此事,她想說就原諒老公,因為自己也有錯,她也要女兒原諒爸爸,當時她應該要揭發的,最近老公問她為何這件事又掀起來了,她覺得女兒長大了,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麼處理。父親辯稱,當時老婆回娘家,讓他心情很差,常常喝很醉,不記得晚上有叫小丁到房間內或對她性侵的行為,而他在案件偵查時,也沒有跟老婆說為什麼只做一次,事情還要再被提起一事。法官認為,於本案偵查時,面對檢察官之提問,小丁仍有情緒激動、哭泣、一時無法言語之情形,若其未曾有遭受被告性侵害之經歷,亦不至於有上開反應,應認為她的證詞不是虛構,男子所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7年6個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獸父性虐待8歲女兒9年 關7年假釋「竟變性洗白過往」
英國一名24歲的女子加爾文(Ceri-Lee Galvin),8歲起就被爸爸性虐待9年,而爸爸被判15年在2016年入獄服刑,7年後假釋出獄,而他竟然變性來掩蓋自己的過往。據《每日郵報》報導,加爾文放棄受害者的匿名身分,想揭發者法律漏洞,因為爸爸現在變成一位女性,改名為福克斯(Claire Fox)。加爾文表示,她在2年前揭發此事,而爸爸那時候還超男性化。加爾文說,「現在我爸的身分變得更保密,因為他和本名離婚了,他對我犯下令人髮指的犯行,我小時候被現在這個性別認同是女性的男人虐待,現在他的隱私權凌駕於受害者的權利之上。」據了解,多年來加爾文受憂鬱症所苦,到了2021年,她開始過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家庭,也讀了大學,希望成為一名護理師。然而,就當一切看似要步入正軌,她卻接到受害者聯絡官的電話,得知父親變性的消息,她的世界再次崩塌。加爾文說,她的家人跟侄女,都在網路上收到福克斯發的訊息,而她們卻不知道那就她爸。加爾文認為,她爸在監獄得到了化妝品和女裝,還住在隔離牢房,而他不是真正的變性,現在得到假釋,「他從未表現出任何悔意,現在有什麼變化。」據悉,爸爸用福克斯這名字,和一位議員同名。加爾文說,「他知道我住在哪裡,但我甚至不知道他出獄後定居的地區。」,現在她向當地議員求救,希望能解決此問題。
在「母女面前看A片」 大馬女星曝5歲曾被獸父性騷擾
15歲的馬來西亞女星阿琪絲(Puteri Balqis),近日在網路節目《Bros Gang TV》透露她和爸爸的關係。阿琪絲表示,爸爸很愛看A片,就好像在看卡通一樣正常,而他會在她和媽媽的面前邊看A片邊自慰。阿琪絲說,因為家裡開餐廳,爸爸打烊後會看A片,音量會調到最大聲,甚至會問她要不要一起看,「當時我才5歲,我進廁所爸爸會一起進來,他會對我毛手毛腳。」而目前爸爸已經失蹤5年,阿琪絲把媽媽當作爸爸,2人過著美滿的生活。
在「母女面前看A片」 大馬女星曝5歲曾被獸父性騷擾
馬來西亞女星阿琪絲(Puteri Balqis)2月透露,爸爸已經失蹤5年,近日她揭露爸爸的離譜行徑,他沉迷看A片還會當她和媽媽的面自慰,當時年僅5歲的她更被爸爸性騷擾。據《中國報》報導,15歲的阿琪絲近日在網路節目《Bros Gang TV》透露她和爸爸的關係。阿琪絲表示,爸爸很愛看A片,有次他在餐廳、朋友面前直接看片,就好像在看卡通一樣正常,而他會在她和媽媽的面前邊看A片邊自慰。阿琪絲說,因為家裡開餐廳,爸爸會打烊後看A片,音量會調到最大聲,甚至會問她要不要一起看,「當時我才5歲,我進廁所爸爸會一起進來,他會對我毛手毛腳。」阿琪絲曾在2月表示,爸爸已經失蹤5年,如果爸爸現在還在身邊,會給她很大的壓力,「我們現在沒有任何聯繫,我也想遠離他,他不在我才能過得更好。」現在她把媽媽當作爸爸,2人過著美滿的生活,不會因為少了爸爸有了缺失。據了解,阿琪絲以童星之姿進入馬來西亞演藝圈,演過《KL特種部隊》《Gemilang》、《魔人爭霸》等影視作品,曾獲最佳女主角獎。
獸父性侵國中女兒竟辯:已有小三小四不需要 二審法官怒了
新竹男子被控性侵就讀國中女兒,檢方起訴後他辯稱自己有小三小四,不必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行為,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則認為女兒歷次審訊時,對遭受性侵過程的重要基本事實,陳述內容始終如一,因此認定男子犯行明確且惡性重大,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8月,還可上訴。2013年6月至7月間某日,新竹男子在住處房間內,以手伸進就讀國中女兒的褲子、內褲,不顧她反抗,仍強行以手指伸進下體性侵,2016年10月她因家庭問題情緒低落,向學校輔導教官陳述,並提及遭父親性侵害情事,學校通報員警處理。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父親無罪,檢方上訴後,她的女兒痛苦地表示,不知道為何父親一審會被判無罪,希望法官還她一個清白,還說這麼久的事情,如果是因為時間上的錯亂的話,這是因為痛苦的回憶讓她不想再想起來,不能因為時間講錯就代表他沒有罪。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女兒對於被性侵過程的重要基本事實,始終陳述如一,還有相關證人證詞的補強證據可以擔保為真實可信,不能因為她對案發細節記憶不清楚的瑕疵,就認定父親無罪,改判刑7年8月。
荒唐父88節性侵女兒!4度伸狼爪 獲她原諒法官這樣判
新北市1名獸父4度性侵女兒小琪(化名),甚至有1次選在父親節當天,小琪為了擺脫父親對她的蹂躪,跑到警局求助,揭發父親獸行。士林地院審結,考量女兒願意原諒獸父,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合併判處2年2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獸父在去年6月中旬起,在住家對女兒伸出狼爪,先親吻小琪嘴巴、下體,再強迫口交、性交得逞,離譜的是獸父竟食髓知味,後續再性侵小琪共3次,最後1次發生在去年父親節,由於小琪再也無法忍受父親荒唐行為,遂報警求救。法官審酌,身為人父本應克盡父職,提供女兒穩妥成長生活環境,照護女兒身心的健全發展,僅因己身情慾衝動,竟罔顧倫常,利用因父女關係所伴隨而來的權勢,多次與小琪性交,對小琪而言,本來的保護者反成加害者,結果勢必影響小琪未來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不論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不足取。考量人父犯後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小琪在偵查中表示不願提告,不想再追究,想要原諒他等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共4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寄養家庭竟猥褻少女! 法院重判痛批:傷害公信力
盧姓男子接受社福機關委託擔任寄養家庭工作,卻利用未滿14歲少女無所依靠,竟趁暑假中某天晚上,在住家內猥褻少女得逞,直到少女透過臉書告知友人,轉知學校老師,整起案件才爆發,士林地院審結,痛批寄養家庭獸父惡行傷害公信力,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被害少女自2006年起離開原生家庭,透過社工的安置計畫,居住寄養家庭,由寄養父母給予完整照顧,不料,盧姓男子卻違反少女意願,親吻嘴巴、猥褻胸部,強制猥褻得逞,少女透過臉書Messenger訊息告知友人,轉至學校老師,但老師一直未閱讀陌生訊息,2年後才通報此事,檢警循線查知並依法送辦。法官痛斥,盧姓男子積極投入公共事務,長期擔任寄養家庭工作,卻逾越界線,對社福系統、寄養家庭制度的公信力造成沈重打擊,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不但惡性重大、且犯後無悔意,依法判處徒刑。
獸父性侵親生女兒73次 她從國小忍到國中崩潰哭訴「不再保護爸爸」
桃園1名男子在女兒11歲起,竟利用2人同寢之際加以性侵、猥褻,次數多達73次,直到女兒15歲時忍不住跟友人哭訴,才讓父親獸行曝光。高等法院斥責獸父悖逆倫常、惡性非輕,日前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2年。據了解,獸父41歲才喜獲愛女,未料2017年女兒就讀國小5年級、年滿11歲起,他竟每月1次,趁著與女兒同寢之際,親吻其嘴巴、胸部甚至還摸胸、摸私處22次。2019年起,女兒就讀國1後,獸父變本加厲指侵其下體,得逞25次。2020年間女兒滿14歲後,獸父又對她指侵共26次。直至2021年間,獸父不滿足猥褻與指侵,直接硬上性侵女兒得逞,事後女兒向友人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高院審酌被告身為人父,竟悖逆倫常,對年幼女兒性侵及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影響她健全之人格發展,惡性非輕,考量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及其自述國中畢業智識程度等,判處12年徒刑。
林柏宏演虐嬰家暴男 恐怖眼神讓人不寒而慄
未來影集《2049》今(31日)宣布定檔,10月16日首播,同時公開主角海報,演員突破生理、心理描繪出「未來人」的人生觀,四女主角邵雨薇、林子熙、莫允雯、李亦捷分別面臨親情、婚姻、教養和溝通等不同困境,林柏宏則是演出令人不寒而慄的家暴男,陳漢典則與妻子婚內失戀。《2049》釋出角色海報。(圖/瀚草影視)《完美預測》邵雨薇和林柏宏發現孩子被大數據演算法預測為「殺人犯」,海報上的林柏宏雖然表示:「比起大數據算命,我更相信我的孩子。」但他疑似因過度管教產生家暴傾向,邵雨薇為母則強盡全力保護孩子,在孩子和老公的關係間拉扯,企圖拯救脆弱不堪的家庭關係,面對另一半一觸即發的火爆脾氣,用似水柔情成為家中唯一的鎮定劑。林子熙《2049》狠心迫女兒墮胎不後悔。(圖/瀚草影視)過去擅長演出陽光形象的林柏宏,此次詮釋令人不寒而慄的「家暴男」,一路都是學業優等生他表示,過去其實也是在「打罵教育」中成長,因此心思敏感:「誰打過我都記得!」在拍攝前刻意讓自己沈浸在這些負面的記憶中,才能變身「獸父」對小嬰兒動粗!李亦捷在《2049》「婚內失戀」超沮喪!求助讀心機器遭陳漢典嫌。(圖/瀚草影視) 女性若未婚懷孕,該選擇生下還是墮胎?林子熙在《刺蝟法則》是位在年輕時未婚生女的心理治療師,飾演其女兒的陳姸霏同樣未成年懷孕,令她糾結不已,知道女兒想留下孩子,但不願看到女兒步上自己後塵,只能痛下決心要求女兒墮胎,卻因此產生嚴重的親子隔閡,她只能從重新檢視過去的自己,才能找到和女兒和解的解藥。設想若自己的女兒發生同樣狀況?林子熙坦言:「我可能會叫她拿掉,會糾結在道德上,但還是覺得如果她想要生下來,會覺得她瘋了嗎?」《2049》釋出角色海報。(圖/瀚草影視)《幸福話術》中李亦捷和陳漢典飾演一對「婚內失戀」夫婦,李亦捷努力扮演嬌妻,積極關心對方生活、工作,卻遲遲得不到回應,面臨兩人無話可說的窘境,女方想求助於具有人工智慧的溝通科技潤飾對話,卻仍不得老公歡心,其實女性進入婚姻,容易困在如何維繫愛情的無限迴圈,正如陳漢典在海報中的台詞:「讀心裝置偵測不到我有多愛妳。」2人究竟該如何維持這段婚姻?但李亦捷自認私下和角色個性大相徑庭,現實中懂得遷就對方,笑言:「如果我當了人妻,應該會是個很貼心的老婆,因為身邊的人很開心,我也會很開心。」
強壓女兒性侵86次 獸父辯「她不想上學」遭法官打臉
台北一名小學4年級女童2018年到學校突然情緒不穩,蹲在地上發抖,不想進教室上課也不想回家,經老師開導才揭露自己遭父親長期性侵。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獸父8年徒刑,但父竟不服上訴,辯稱是因為女兒「不想上學」才誣陷他;台灣高等法院本月15日裁定不採信其說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了解,被害女童2018年到學校上課時,突然不想上課也不想回家,蹲在地上,整個人縮起來,輔導老師察覺有異,循循善誘進一步詢問之下,女童才慢慢打開心房,畫出一張全家福,並且在父親頭上畫上大叉叉,透露她有時晚上和父母一同在床上看電視,卻被父親正面壓住,並且親吻嘴巴、脖子及耳朵,甚至伸手進褲子摸她「尿尿的地方」。女童表示,自己的父親一週差不多會性侵她約2次,雖然她每次都會試圖反抗,但父會打她臉或直接將她踹到地上,警告她不准發出聲音。得知此事後,輔導老師趕緊通報,並將女童安置;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時,女童母親作證指出,確實看過丈夫會親、捏女童臉部,甚至下體等,也聽過女兒會對丈夫大喊「不要這樣」,因此依86個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每次判刑3年4個月,定應執行刑8年事後父親不服判決結果上訴,辯稱女童是因為不想上學,又害怕被處罰才誣賴他;不過二審合議庭認為,父親辯稱之「處罰」,只是責罵女童,並要其去罰站,與一般家庭無異,實在難以認定會逼使女童誣賴,而獸父為了一己之私,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至2018年10月25日為止,每週2次強制猥褻女兒下體,重創其身心,犯後還拒絕認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