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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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王梅英擬掌高等法院院長 張國忠擬接花蓮高分院院長
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預定明年2月退休,司法院擬派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接掌高等法院,至於花蓮高分院院長一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張國忠接任,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邱璿如接掌,新竹地方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朱瑞娟接任,上述人事案預定在12月16日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可望順利過關。
大法官風雲2/謝銘洋派司法院廳處長有爭議 吳祚丞已上任「逃過一劫」
中央選舉委員會將大罷免投票(7月26日),安排在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人事同意權(7月25日)的前一天,引發政壇和法界諸多揣測,不過有法界人士指出,這樣的投票安排,直接衝擊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和副秘書長王梅英對3位新任廳處長的人事安排,分別是內定的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人事處長蔡如琪、司法院發言人兼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吳定亞,至於原本內定的司法行政廳長吳祚丞,因為已經上任,「逃過一劫」。蔡秋明(左一)、或蘇素娥(右一)如獲立院通過為司法院正、副院長,司法院的廳處長人事案恐將翻盤。(圖/報系資料照)長期觀察司法界人事案的人士指出,依慣例,代理的行政首長在新任首長上任前,原本不宜進行人事調整,但這次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礙於立法院何時通過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人事案遙遙無期,因此上任後陸續內定及指派不少法院院長及司法院內主管,原本無可厚非,也是讓司法院及所屬審判機關能順利運作的權宜作法。然而就在謝銘洋內定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人事處長蔡如琪、司法院發言人兼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吳定亞後不久,立法院就決定7月25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人事同意權投票,立刻讓謝銘洋陷入進退維谷的尷尬局面,原因是萬一立法院在7月25日投票通過蔡秋明或蘇素娥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並任大法官人事案,在距離8月底司法人事大調動尚有一個月的情形下,是否適合由代理院長謝銘洋決定這幾位廳處長的人選,就有爭議。主要原因在於,司法院廳處長的人事案屬於司法院長的人事權,不須要經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投票通過,因此謝銘洋的作法就有討論空間。不過贊成謝銘洋如期指派廳處長的意見則為,現在立院朝小野大,民進黨推動的大罷免引發朝野嚴重對立,謝銘洋雖然只是代理院長,不宜眼睜睜看著司法院內部運作停擺,仍應如期派任廳處長,如果立院投票通過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再由新首長確認是否更換人選也不遲。至於由謝銘洋內定且獲司法院人審會通過的一、二審法院院長,一般則認為爭議較小,因為如果經過有外部委員在內的人審會審議且投票通過的人事案,就具有相當的民主性及正當性。
吳尚雨拘提前遭解職 黃國昌質疑:為什麼總統府掌握這麼清楚?
共諜案頻傳,調查局低調偵辦綠營共諜案,但在拘提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前,總統府卻「恰巧」先將吳尚雨職務解除,引發質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23)日質詢時關心此事,詢問調查局是否有先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報告?調查局長陳白立今天在備詢時證實未跟總統府報告,黃國昌質疑,那問題來了,這個事情很大條,為什麼總統府掌握這麼清楚?並表示自己一定會追到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法務部長鄭銘謙、銓敘部長施能傑、法務部調查局長陳白立等相關單位列席就「選舉罷免程序中,如何落實公務人員含政務官(人員)、司法人員、選務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且秉持公正執法勿偏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黃國昌質詢時關注共諜案,指調查局在今年2月18日發動搜索約談,2月19日將邱世元、黃取榮收押禁見,當時怕洩密,秘密進行,但為什麼總統府在調查局拘提吳尚雨以前,就知道吳尚雨有問題?陳白立回應,「我們無所悉」。黃國昌接著詢問有沒有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報告?陳白立回答,沒有。黃國昌質疑,所以總統府通靈?知道已經有兩個人被押了,接下來要換的吳尚雨了,趕快解除職務,解除完了以後,調查局才去拘提他、才收押禁見?黃國昌再問,是否有跟鄭銘謙報告?陳白立說,沒有,部長不會管我們個案的事情。聽到陳白立的說詞後,黃國昌表示,那問題來了,這個事情很大條,為什麼調查局的偵查作為,總統府掌握的這麼清楚?司委會召委吳宗憲是檢察官,知道這件事情有多嚴重,調查局的偵辦進度竟然被總統府清楚掌握,他一定會追到底。
高院取消鍾文智電子監控正本竟慢5個月! 人都跑了還說10天內可抗告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3月12日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13日發佈通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為何當初高院裁定鍾文智不須電子監控沒有上網?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3月28日)公布裁定內容,內容卻問題重重,引起法界震撼。首先,高院昨天公布的裁定竟為略式判決,且竟無當事人,其次,本案裁定結果為去年10月14日,但直到昨天,也就是今年3月28日才做出裁定正本,而且書記官註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可是鍾文智人都跑了,現在裁定才出爐,10天內可提出抗告的規定相對諷刺,相關謎團有待司法院和高等法院解答。高院對此回應表示,據了解,本件裁定為黃國昌要求司法院三天內上網,因此合議庭予以處理。至於本件合議庭考量的重點如下:實體部分,合議庭未曾參與本案審理,對案情ㄧ無所悉,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代管),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檢察官也未提出被告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之具體事證,在被告提出繼續科控有礙健康的情況下,合議庭綜合各種有利、不利事證,認加保2000萬元,輔以原保證金、限制出境出海、定時報到處分,即可達原羈押所欲達成目的,無延長科控必要,並無不當。程序部分,訴訟法就裁定格式並無明文,縱口頭諭知亦無不可,於審理單批示之略式裁定,自非法之所禁,且事實審法院就羈押及其替代處分以此略式裁定為之者,不乏其例並行之有年。合議庭當下未立即為正式書面裁定,亦無不合之處。鍾文智在2010至2011年間,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手法操控TDR價格,炒作歐聖TDR獲利9269萬餘元,炒作揚子江TDR賺進1億9864萬餘元;又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分別獲利9591萬餘元、67萬餘元、1億3648萬餘元,另犯隱匿犯罪所得的2件洗錢罪。合計鍾文智7罪的定讞總刑期為30年5月,將由高等法院另訂執行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鍾文智取消電子監控的裁定疑點重重。(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大法官也懂「時空背景術」?立委爆料大法官呂太郎昔指未生效法律禁釋憲
立法院上週針對「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表決,遭在野立委否決,傳政院政委林明昕提「預防性權利救濟」想法「在戰立院」,讓「苦主」司法院在政院、立院間頓時成「夾心餅乾」。司法院則表示,「預防性權利救濟」在憲法訴訟程序適用與實務運作,屬審判事項,需由憲法法庭依具體個案審認決定,似不願摻入政院、立院鬥爭。不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拿出立院公報,列舉當年立院審查憲法訴訟法時,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在立院答詢時,明確強調,總統府沒公布的法律,不能成為釋憲標的。他痛批,現在司法院上下官員在立院答詢時卻不敢回答這個問題,立場甚至變變變甚至說謊,法律可以遇到民進黨就轉彎嗎?難怪人民不相信司法。立院上週針對「憲法訴訟法覆議案」進行表決,結果遭到在野黨否決,政委林明昕隨即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的想法,被解讀為政院續戰立院的起手勢。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進行專題報告「司法訴訟實務上關於預防性權利救濟之適用」,邀請法務部、司法院表態。司法院則表示,「預防性權利救濟」於憲法訴訟程序之適用與實務運作,屬審判事項,應由憲法法庭依具體個案審認決定。黃國昌質詢時爆料,2019年立院修憲訴法時,當年12月13日立院各黨團針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時」,他就曾經問時任司法院秘書長、如今高升大法官的呂太郎,要求他說明,憲訴法第49條「聲請釋憲時間點」究竟是何時?根據立院公報,呂太郎當時強調,我國制度與法國不同,法國憲法委員會因有部份憲政顧問作用,可以先去問憲法委員會,但中華民國沒有該設計,因此若以我國制度設計,「法律按如果沒有成為法律案,不能夠先問大法官的意見」。換言之,當年司法院早就明確表示,總統沒有公布的法律不可以成為釋憲標的。黃國昌說,這個質詢是他提的,因此「我記得」,呂太郎當時還強調,立院沒通過或者總統沒公佈實施法律,就沒有「法律規範」的問題。難道司法院秘書長當年說的話,現在就不算話了嗎,所以「呂太郎當年是欺騙立委嗎」,還是反正呂太郎已經貴為大法官「不關他的事」,司法院乾脆不認當年的講法?答詢的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列席的司法院廳長則表情有點尷尬的答詢「我們尊重當時呂太郎秘書長」的意見。黃國昌追問,所以當年呂太郎不是代表司法院,而只是代表他個人?他明明是代表司法院到立法院參與修法,做立法說明,法律可以這樣搞?憲法訴訟法是司法院主動提出的法案,所以司法院政策沒有延續性?立場可以遇到民進黨有政治上的需求,台灣的法律制度就能盡量配合執政的民進黨?黃國昌的追問讓司法院列席官員更尷尬,王梅英答覆,當年司法院秘書長參與立法討論的說法「當然是一種解釋,我們尊重」,但黃國昌反駁,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針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跟在法國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每一本憲法教科書裡面全部都有寫,這麼基本的東西,司法院現在居然不敢表示立場。他痛批,當年呂太郎在立院明確表示,如果立法院還沒有通過,總統還沒有公佈實施,基本上還沒有法規範的問題,這是當初憲訴法在審查的時候,他跟呂太郎彼此之間的對答。當初呂太郎在立法院裡面欺騙立委嗎?還是反正呂太郎也高升大法官了,不關呂太郎的事了?現在的司法院沒有要認帳?還是遇到民進黨有政治上的需求、遇到綠色有政治上的需求,台灣的法律制度可以配合著執政黨?有政治上的需求就變來變去嗎?
台北地院歡送黃國忠卸任 北院、高院、最高法院成女力天下
被稱為天下第一院的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即將卸任,轉調懲戒法院法官,北院2023年12月15日舉辦別開生面的歡送會,現場氣氛溫馨感人,黃國忠表示他是北院出身,一直把同仁當家人,感謝同仁6年來協助,這是他的福報,歡迎未來到懲戒法院看他。黃國忠卸任北院院長後,將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接任,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則將接掌新北地院,加上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及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大台北地區的一、二、三審法院成為「女力連線」,創下司法史紀錄。王梅英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9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王的夫婿為知名法律學者林鈺雄。高院預定2023年12月18日上午舉辦台北、新北、及花蓮等地院院長卸任及新任院長交接典禮。北院院長黃國忠(右)因健康因素提前卸任,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左)繼任。(圖/項程鎮攝)黃國忠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等要職,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是非分明、改革色彩相當濃厚,且行政執行能力強,司法院當時希望借重他的行政能力,推動北院遷建案、改善北院工作環境,並積極提升法官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都取得重大成果。黃國忠接掌北院5年多來,對於北院的華山遷建案著力甚多,目前已拿到建照,現在正進行文資審議中。此外,黃國忠任內推動北院司法外交及司法互助成果斐然,北院於2023年11月間派出訪問團前往德國參訪,訪問柏林、漢堡、法蘭克福等地法院,法蘭克福地院也與北院表達締結姊妹院的意願。
台北、新北地院內定王梅英、許仕楓接掌 花蓮地院院長鎖定蕭胤瑮
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因健康因素提前卸任院長職務,引發3所法院院長人事案連動,司法院擬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接任台北地院院長,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接掌新北地院,至於花蓮地院院長職缺,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蕭胤瑮接任,全案將由14日召開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表決,一般認為將可順利過關。王梅英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碩士、司法官訓練所29期結業,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訴審法官、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她的夫婿是知名刑事訴訟法學者、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許仕楓曾任法官協會理事長,中興大學(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7期結業,曾任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及新北地院庭長。由於許曾在新北地院擔任法官多年,一般認為她接掌新北地院的意願比台北地院來得高。蕭胤瑮是司法官訓練所32期結業,曾任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調辦事法官。北院院長黃國忠因健康因素,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9月間通過他調為懲戒法院法官,引發一連串人事異動。
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可能掌新北地院 北部三所法院將成女性天下
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因健康因素將提前卸任院長職務,引發北部地區法院院長人事案連動,據了解,原本司法高層矚意由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接掌台北地院,不過考量許個人的意願,可能改派許出任新北地院,現任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則可能接任台北地院院長。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提拔不少女性法官當法院院長,目前新北地院和士林地院院長都由女性擔任,如許仕楓和王梅英的人事案確定,未來北部地區三所法院院長,包括台北、新北、士林地院都將由女法官擔任院長。許仕楓曾任法官協會理事長,中興大學(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7期結業,她當過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審判職務方面曾任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及新北地院庭長。許仕楓擔任理事長期間的法官協會,捍衛審判獨立不遺餘力,當時法官協會曾在臉書發出措辭強烈的聲明稿,質疑總統府召開司改國是會議是演給民眾看的「司改大戲」,或是替既定司改政策補足「 人民參與」外形的「公聽會」,當時法官協會的敢言,深受各界矚目與尊敬。許仕楓在最高法院當調辦事法官期間,曾在2015年審理花蓮女子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聯手勒殺蔡母棄屍,當時蔡京京及曾智忠的律師剛好是捷運殺人魔鄭捷的律師黃致豪及梁家贏,兩律師皆主張蔡、曾兩人精神狀況有問題,希望提訊蔡、曾及要求停止審判。
天下第一院長黃國忠將異動 這兩位司法高層接班呼聲高
被稱為天下第一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將有重大人事異動,北院院長黃國忠近日將卸任,擬調為懲戒法院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下周二(9月12日)審議他的人事案,一般認為過關可能性極大。黃國忠2017年接任北院院長,與法官們和院內人員相處甚佳,不少北院員工聽說黃將去職,都感到依依不捨。至於接任黃國忠的人選,外傳以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邱瑞祥等人呼聲較高,不過由於近年來中部地區出身的法官或院長,屢任審判界要職,因此也不排除另有黑馬脫穎而出。黃國忠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等要職,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是非分明、改革色彩相當濃厚,且行政執行能力強,司法院當時希望借重他的行政能力,推動北院遷建案、改善北院工作環境,並積極提升法官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都取得重大成果。黃國忠接掌北院5年多來,對於北院的華山遷建案著力甚多,目前已拿到建照,現在正進行文資審議中;另外,北院7月底審結全國第2件國民法官案件,檢方和承審本案的國民法官們,對北院的充分準備及審判環境都相當肯定。黃國忠為減輕當事人訟累、及減少法官案件壓力,大力推動調解制度,目前調解成立件數全國第一。此外,黃國忠積極改善北院軟硬體設施,並積極向司法院爭取增加人力,成果斐然。此外,北院推動法院外交及司法互助成果斐然,德國法蘭克福地方法院與北院,雙方表達締結姊妹院的意願,細節將再商討。
快訊/新北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王梅英出任
新北地院院長陳賢慧內定出任台中高分院院長,遺缺擬由最高法院法官王梅英接任,王梅英曾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即將退休,司法院長許宗力規劃由台中高分院院長高金枝接任,至於高所遺台中高分院院長一職,擬由新北地院院長陳賢慧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