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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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再次團滅! 司法院、法務部都說:尊重立法院職權
立法院今(7月25日)上午表決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藍白兩黨決定全數封殺,原先外傳藍白可能讓學者詹鎮榮、蕭文生過關,不料最終人選全部團滅。對此,司法院和法務部皆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職權。一般認為,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這次在野黨二度封殺大法官人選,與目前執政的民進黨強力推動大罷免,朝野嚴重對立有關。目前大法官僅剩8席,依《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不得低於9人,因此只要此次通過2人,憲法法庭即可恢復運作。上次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等7位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最後全部團滅,外界原本也預期至少會過兩位,讓憲法法庭可以順利運作,這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是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和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不料王碧芳在投票最後一刻遭國民黨團撤銷支持,劉靜怡雖獲民眾黨投票贊成,但遭民進黨團窩裡反,集體投下不同意票。
籲表態廢監院與法庭直播 張啓楷讚大法官新提名:拚至少過兩位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30日表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中,自己希望至少能通過二位人選,不過後續仍須經過黨團內部討論,民眾黨投票意向才會明朗。2024年8月底,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還有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共7人做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然而人事案2024年12月底遭立法院全數封殺。總統府3月補公布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含正副院長蔡秋明、蘇素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也將總統提名咨文送交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隨後將全案交全院委員會。立院人士說,7月3日會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等到當月9日、10日、14日都會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其中9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而10日和14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屆時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立委進行詢答,25日立委在院會行使同意權案,將由記名投票表決處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認為此次大法官投票不至於全軍覆沒。(圖/黃鵬杰攝)對此,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30日率領所有提名人拜會民眾黨團,尋求在野黨立委支持,希望能通過人事案。身兼民眾黨團副總召的張啓楷指出,本次應不至於全面落馬,希望至少能夠通過兩位人選,但後續仍要經過黨團內部討論,將團體決策投票意向。蔡秋明則說,這是自己第一次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其實氣氛比想像中來得溫馨。而民眾黨團率先提案將人事案排入議程,這點令自己有些驚訝,也感謝民眾黨團安排。身兼民眾黨主席的立委黃國昌則回應,民眾黨主動提案將大法官人事案排入議程,也清楚表列所有院會審查程序,這是民眾黨負責任的表現,永遠把國家利益放在政黨利益之上。張啓楷則直言,賴清德本次提名的七位大法官人選,社會普遍沒什麼負面評價,民眾黨團長期主張「審好審滿」,希望被提名人早日答覆問卷,對於後續審查影響會至為關鍵,畢竟包含法庭直播修法、修憲廢除監察院等話題,未來都會是必考題,相信這幾位相對優秀的大法官,能有智慧面對。
大法官風雲1/民進黨掩護大法官過關? 大罷免投票排這天有玄機
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定首波大罷免立委投票為7月26日,引起司法界關注,原因是立法院院會6月13日才剛通過7月25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人事同意權,不料中選會突然決定隔天就要對首波大罷免投票,讓司法界議論紛紛,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民進黨政府出這招,將增高對特定大法官被提名人通過的機率,甚至有希望通過兩個以上的大法官,讓憲法法庭能順利運作。據了解,主張這次立院有機會通過兩位以上大法官的黨政及法界人士認為,執政的民進黨一直以「毀憲亂政」攻擊在野黨對大法官人事案的杯葛,這次大罷免投票剛好在大法官同意權行使的前一天,如果在野黨還是不給過,恐怕就坐實民進黨對他們「毀憲亂政」的指控,至少過兩個,讓憲法法庭剛好能運作,就可避免相關指控,有助於對隔天大罷免的投票結果。 中央選舉委員會7月20日審定後宣布首波罷免案將於7月26日進行投、開票,意外牽動大法官人事案。(圖/報系資料照)不過也有相關人士認為,在野黨是否會對大法官同意權開綠燈,目前言之過早,因為離投票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政治情勢瞬息萬變,目前朝野的重心都在大罷免的攻防,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並非當務之急,特別是未來就算在野黨放行通過兩席以上的大法官,但憲法法庭的結構未變,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仍占多數,未來重大爭議法案,恐怕還是難逃「立法院不給過,由憲法法庭通過」之譏,再度落入在野黨質疑許宗力擔任憲法法庭審判長時期的無間道,「難道這是在野黨要的?」然而一位黨政人士指出,上次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等7位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最後全部團滅,其實是場意外,因為原本至少會過兩位,讓憲法法庭可以順利運作,這兩位在野黨原擬通過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是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和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 不料投票前一天,藍營認為王碧芳雖然支持死刑,符合絕大多數民意,但她反對新修的憲法訴訟法,難脫綠營支持者嫌疑,緊急撤回對其支持。劉靜怡則被綠營懷疑是「自走砲」,未來進入憲法法庭恐對民進黨不利,因此民進黨團連忙在行使同意權時,投下反對票,導致劉靜怡成為賴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獲民眾黨團立委支持,卻遭綠營立委投票反對的結果,堪稱台灣另類民主政治奇蹟。根據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只要立院能通過兩個以上的大法官,憲法法庭就能正常開庭並通過釋憲裁判,換言之,如果只能通過一個人,甚至全遭否決,憲法法庭就繼續停擺,無法做出釋憲案。因此這次立法院對大法官同意權的行使,正考驗立委袞袞諸公的智慧。
因涉貪律師證遭法務部廢止 陳水扁提告結果出爐
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汙罪被判刑定讞後,2021年遭法務部廢止律師證照,扁不服提告請求撤銷處分,一審敗訴後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沒有調查法務部是否已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就扁是否符合《律師法》所定廢止律師證書的要件,16日廢棄一審判決,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前總統陳水扁在1974年獲法務部核准發給律師證書,後來法務部以他因涉貪汙案,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等刑度,並在2010年11月11日確定,經法務部律審會審議,認為符合2020年1月15日修正後的《律師法》,屬於應廢止律師證書的規定。法務部因此在2021年11月18日處分,廢止陳水扁的律師證書,並應自文到後2周內返還律師證書給法務部,未返還者依法註銷。扁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由曾獲總統提名為大法官,但未獲立法院同意的王碧芳擔任審判長,與另4名法官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修正後的《律師法》規定,法務部應先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但依相關卷證資料,無法看出法務部是否已徵詢,且扁在應予廢止律師證書的名單內。北高行未依職權曉諭法務部提出全國律師聯合會函及律師資格審查會審議,關於扁應予廢止律師證書的相關資料,就認定法務部已合法踐行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及召開律師資格審查會審議的程序,有未依職權調查證據及判決不備理由的違法,昨日判決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更審。
司法院長人事案遭駁回 張文貞:擔任何職都將為憲政努力
立法院週二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表決,包括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以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最終結果無一人通過。 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面對立院投票結果表示,感謝大家的溫暖鼓勵。過去這一段時間,有機會跟學養俱優的所有被提名人一起,親身參與台灣的憲政過程,接受大家的指教,已經倍感榮幸。張文貞指出,成事不必在我,臺灣有的是專業、獨立、自尊、自重的優秀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專業人員。大家對司法的承擔及愛護之心,不論外在政治過程如何困難,在守護民主憲政及捍衛司法的決心及能力上,從過去到現在,這些真正的法律人,一直都非常努力,也不會有任何改變。「憲法是屬於大家的,臺灣人民的生活,以民主憲政為基石而發展」,張文貞說明,憲法的影響絲絲縷縷,與生活緊密不可分。同樣的,身為在臺灣民主憲政脈絡下的一份子,無論擔任什麼職務,都能為民主憲政的鞏固及推進繼續努力。張文貞強調,臺灣的憲政發展,最關鍵、也是最讓人珍視的就是永遠最有能量的公民團體及公民社會了。好多公民團體及朋友給予的溫暖鼓勵,她深表感謝,也是一起向前走的最大力量。全球對抗民主倒退的憲政力量,從其他國家的實踐來看,就是要靠公民社會與法院的協作。憲法法庭擁有優秀的大法官,在公民社會的協作下,絕對可以有效捍衛司法自主並自我防禦,呼籲大家一起努力。
藍白要的人就擋!民進黨迅速拍板「策略性封殺」劉靜怡
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出奇招,策略性投票封殺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使大法官「團滅」。據悉,綠營沙盤推演,藍白至多各推1人,原先劇本設定:只要「藍白要的人,綠營就反對」,由於假設放行2人,恐會被操作成,代表同意《憲法訴訟法》修惡,認同要10人開會,還恐會2人綁架現有8名大法官,一名綠委強調,「綠營不會踏入陷阱,讓藍白得逞。」綠營昨晚沙盤推演,藍白最多只會各放行1人,藍營為王碧芳、白營為劉靜怡,湊足10人可能讓憲法法庭運作,倘綠營仍要封殺藍白所支持的被提名人,將讓民進黨背負憲法法庭無法開成的罪名,壓力將回到民進黨,若放行,會被質疑是否認同意憲法訴訟法修惡,使綠營陷入兩難。據了解,被提名人王碧芳投票前有接觸藍營尋求支持,與藍營走的較近,劉靜怡從過去就炮打綠營,與黃國昌有私交,綠營分析,藍白急著《憲法訴訟法》,意在製造民進黨困局,讓綠營只能通過藍白可接受的人選。根據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開會人數須達10人,違憲判決人數至少9人,只要藍白力挺的2人其中1人不投下違憲,即可創造一個「不能宣告違憲」的憲法法庭,等於2人就可綁架現有大法官8人。今早綠營掌握白營要放行劉靜怡,考量到若讓1人通過憲法法庭同樣開不成,沒有意義,柯建銘於黨團會議迅速定調封殺劉靜怡,並知會賴清德總統,國民黨確定維持「全面封殺」,連王碧芳都不同意,反為綠營解套,不用去解釋為何擋王碧芳,還少得罪王。知情人士說,劉靜怡與黃國昌交情匪淺,若民進黨只因擔心憲法法庭人數不足,為了顧全大局而支持劉靜怡,等於護送黃國昌的人進場、踏進黃的陷阱,今早確認藍白投票意向後,黨團運作兵貴神速,柯建銘下令封殺劉靜怡,一致行動對抗藍白。事實上,也有綠委在黨團會議現場一頭霧水,「為何要反對賴總統提的人選?」不過事後理解這是對抗藍白的策略性投票;由於綠營內部本就對劉靜怡有不小雜音,先前還曾一度傳出有綠委恐會跑票,所幸「剛好」是劉靜怡,投下不同意票也說得過去,最後黨團決議一致反對劉靜怡,投票結果出爐後,黨鞭柯建銘召開記者會對外以「劉靜怡一直罵民進黨」作為封殺理由,讓民進黨支持者埋單。
大法官被提名人遭民進黨團封殺 劉靜怡喊話賴清德:沒同意這樣幹就公開澄清
立法院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團將7位被提名人全數封殺,民眾黨團則僅放行劉靜怡,不料民進黨團決定封殺她,甚至祭出黨紀,只要投給劉就開除黨籍。對此,劉靜怡事後在臉書發文,稱「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不需要任何人私下找她澄清。總統府8月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包括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在此之前,國民黨團決議全面封殺大法官人選;民眾黨團則決議僅放行劉靜怡。至於民進黨團,經討論後決議封殺劉靜怡,甚至祭出黨紀,只要投給劉就開除黨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劉靜怡一路罵民進黨,從過去罵小英貪污、假論文,又罵蘇貞昌貪污,所有案子都貪污,審查會時也照罵,所以不可能投給她。柯建銘提到,民進黨尊重權力分立原則、尊重總統提名權,黨團事前未知悉總統提名人選,這是長期以來的默契,「後一刻我打給賴總統說我們國會自主,賴總統立委出身,絕對尊重。」不過,當事人劉靜怡似乎備感委屈,事後在臉書發文直言「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我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私下向我澄清,因為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我已經沒有任何牽掛了」等語,再度引發討論。
祭出黨紀!跑票投劉靜怡開除黨籍 柯建銘曝「有先致電賴清德」
立法院今(24日)進行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採記名投票。稍早開票結果出爐,全數大法官被提名人皆未通過,其中連民進黨團都決議封殺名單中的劉靜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我打給賴總統說我們國會自主,賴總統立委出身,絕對尊重。」總統府8月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包括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在此之前,國民黨團決議全面封殺大法官人選,民眾黨團則決議放行一名大法官。至於民進黨團決議,封殺7位大法官中的台大國發所長劉靜怡,51席綠委對劉靜怡投下反對票,大法官提名人皆未通過。對此,柯建銘表示,民進黨祭出黨紀,要求一致投票反對劉靜怡提名案,凡投票支持者將開除黨籍。針對是否與總統溝通劉靜怡提名案的處理,柯建銘回應,民進黨尊重權力分立原則、尊重總統提名權,黨團未事前知悉總統提名人選,這是長期有默契,「後一刻我打給賴總統說我們國會自主,賴總統立委出身,絕對尊重。」至於7人提名案全數未過,憲法法庭是否會受到影響?柯建銘直言,國民黨要自掘墳墓是他們自己的事,全天下沒看過這種人,自掘墳墓還錄影存證、歡欣鼓舞,藍白聯盟的行為如「神風特攻隊式的自殺」,已注定進入歷史焚化爐。
大法官被提名人全數未通過 民進黨團封殺劉靜怡原因曝光
立法院今(24日)進行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採記名投票。稍早開票結果出爐,全數大法官被提名人皆未通過,其中連民進黨團都決議封殺名單中的劉靜怡,引發外界高度矚目。據了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向總統府說明其不適任。總統府8月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包括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今(24日)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在此之前,國民黨團決議全面封殺大法官人選,民眾黨團則決議放行一名大法官。至於民進黨團決議,封殺7位大法官中的台大國發所長劉靜怡,51席綠委對劉靜怡投下反對票,大法官提名人皆未通過。由總召柯建銘率先投下不同意票,媒體也捕捉到,綠委票單顯示對劉靜怡投出反對票。根據媒體報導,柯建銘在黨團會中表示,已向總統府說明劉靜怡不適任,黨團將全數投下不同意票。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分析,「劉靜怡為什麼會被執政黨立委刷掉了?當然是因為『忠誠度不足』,怎麼可以批評王義川蠢到爆呢?未來怎麼擔任黨在憲法法庭的先鋒?雖然票還沒開完,但可預見是7人全數被否決的結果,也許民進黨也想要繼續打憲法法庭被在野黨癱瘓這個點吧!不過,這對賴清德的威信,確實會造成傷害。」
快訊/大法官人事案今表決!傳國民黨全數否決 民眾黨同意「放行1人」
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今(24日)在立法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傳出國民黨團打算「封殺」全數投否決票。對此,民眾黨團今天稍早召開會議,決議將「同意1人」通過大法官被提名人。民眾黨今天上午召開「大法官投票意願與時事聯訪」記者會,總召黃國昌表示,經過內部討論後,一致通過放行1人,而黨團將採團進團出投票,至於是誰雀屏中選,民眾黨則不願透露,結果將待總統賴清德先前正式提名,7人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被提名人包括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及劉靜怡,立法院今天將進行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究竟誰能出任,靜待結果出爐。
《憲法訴訟法》癱瘓憲法法庭疑慮 陳冠廷:司法院可以個案宣告制衡
立法院日前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規定大法官作成違憲宣告時需有9位以上同意,執政黨認為此修法結果將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立法委員陳冠廷22日指出可能的解決之道說,司法院可透過程序自主性,在個案審理時直接宣告相關條文違憲,以維護司法獨立與憲政秩序。陳冠廷表示,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可能影響大法官違憲審查權的疑慮,根據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時的說明,憲法法庭具有程序自主性,可在審理個案時,基於重要關聯性等因素,直接宣告相關法條違憲。陳說,這項機制提供了司法院在不損及憲政體制的前提下,維護司法獨立的重要途徑。對於有人提出解決方案,包括行政院長是否可選擇不副署,或總統不予公布等問題,陳冠廷說,雖然憲法對此並無明確規範,但司法院若透過個案審理宣告違憲的方式,不僅合乎憲法規定,更能有效化解當前憲政爭議。「這樣的作法既可維護大法官違憲審查的功能,也能確保人民基本權利獲得完整保障。」陳冠廷說。陳冠廷進一步指出,面對此次修法爭議,司法院應善用其憲法賦予的權限,透過個案違憲審查機制,防止憲法法庭功能受到不當限制。他說,唯有維護司法機關的獨立運作,才能確保台灣民主憲政制度的健全發展。
王碧芳認同死刑 陳冠廷肯定:勇於表達自身理念
立委陳冠廷昨(11日)進行大法官同意權審查時,針對死刑議題詢問了被提名人王碧芳,並特別向表明希望能避免模糊性的回應,因為這樣的對答過程,是要讓全國民眾了解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專業見解,而王碧芳也坦率地回答這個敏感議題,承認釋憲結果確實將死刑「相當地限縮」,認為在現行缺乏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替代方案下,對情節重大的犯罪,死刑仍是實現罪責相當原則的必要手段。陳冠廷表示,今年9月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做出「有條件合憲」的裁判,作為支持死刑的立委,他指出,這項裁判設下了諸多嚴格門檻,包括必須是最嚴重的犯罪情節才能適用死刑、需合議庭一致決等,這樣實質上已經大幅限縮了死刑的適用範圍。陳冠廷直接詢問王碧芳,如果當時已是大法官,是否會做出相同的裁判。「令他印象深刻的是,王碧芳法官非常坦率地回應了這個敏感議題,承認現行的釋憲結果確實將死刑的適用『相當地限縮』。」陳冠廷說,王碧芳明確表示,如果要廢除死刑,應該要像德國或法國那樣,透過修憲程序將其列為憲法保留事項,而不是用釋憲方式來限縮。陳冠廷說,更難得的是,王碧芳分享了29年前擔任刑事法官時審理一起殺人案件的經驗。她描述著看到年輕女孩的生前照片與遭到殘忍對待的遺體照片形成的強烈對比,以及被害人單親母親在庭上陳述時的哀戚面容,這些回憶至今仍深深印在她的腦海中,也形塑了她對死刑議題的立場。王碧芳進一步解釋,在現行制度下缺乏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對於情節重大的犯罪,死刑仍是實現罪責相當原則的必要手段。對此,陳冠廷表達認同,因為對於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犯罪者,持續耗費納稅人的金錢加以收容確實難以認可。陳冠廷說,作為立法委員,他很肯定王被提名人願意坦率表達立場。在法界,支持死刑的立場可能較為敏感,但她仍然清楚闡述了自身見解,讓被審查人能勇於表達自身理念,這正是同意權審查的意義所在。
提名競總主委姚立明任司法院副院長 柯文哲批賴清德「腦袋不知裝什麼」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4日轉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得知總統賴清德,竟提名2024賴清德競選總統總部主委姚立明為大法官中的副院長提名人選後,直批「不知道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對人事案相當不以為然。總統府日前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包含院長提名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副院長提名姚立明,另5名為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中研院法學研究員廖福特、劉靜怡。對此,黃國昌指出,4日與柯文哲晤談時,談到姚立明人事案,柯文哲怒稱「不知道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怎麼會去提姚立明?」。黃國昌說,自己認為賴清德主要在釋放重要訊號,那就是「抱對大腿才重要」的用人哲學。黃國昌批評,賴政府赤裸裸的酬庸已經完全不演,賴清德簡直在向全體法律人預告,不用秉持專業做好工作,只要抱對大腿就對了,「姚立明就是大家的榜樣,聽話好好辦事,下一個就是你。」黃國昌感嘆,司法院正副院長不僅僅是憲法守護者,更關乎台灣司法改革,過去總統蔡英文8年司法改革已讓人民「徹底失望」,現在賴清德直接把競選總部主委找來當司法院副院長,「司法院淪為酬庸院」,民眾絕對無法容忍,賴政府如此踐踏司法改革。
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痛批司法院淪「打手院」 國民黨團:失望透頂、無法接受
總統府30日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包括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這樣的名單是對司法院大法官這個職務最大的羞辱,更是要將大法官變成民進黨府院黨打手的居心,「失望透頂、無法接受」。國民黨團表示,這份名單更突顯「賴清德政府用人唯親,重點是自己人、聽話最重要」,更重要的是,總統府在預告憲法法庭死刑違憲嗎?總統府必須對外說清楚講明白。國民黨團指出,總統府公告的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這份名單裡張文貞、陳運財、廖福特、劉靜怡、何賴傑等人廢死立場明顯,廖福特是現任民進黨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主任委員、劉靜怡主張黨產條例合憲、而姚立明不但是賴清德2024總統大選的競選總部的主委,政壇有名的政治變色龍,提名這樣的名單,是對司法院大法官這個職務最大的羞辱,更是要將大法官變成民進黨府院黨打手的居心,赤裸裸向世人宣告。國民黨團痛批,「未來憲法法庭將是民進黨中央的附隨組織,何其可悲?何其可惡!民進黨要這樣做賤司法嗎?大法官已經不是『酬庸院』,更會變成是『打手院』!」 國民黨團完全無法接受。國民黨團說,要提醒賴清德總統,上會期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相關重要條文幾乎都被現任大法官全數暫時處分,暫緩適用。當然包括人事同意權的部分,立法院九月份開始的的第二會期要如何行使人事權?更是充滿各種不確定性及爭議。國民黨團表明,總統府在將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送至立法院前,更必須對國人及立法院說清楚講明白,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相關的規範被大法官全數凍結,立法院要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總統賴清德不要只會大搞政爭、打壓異己、分配權位,當前的憲政僵局,賴總統必須出來面對!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駕駛人有福了!行政法院統一見解 測速標誌100至300公尺內超速才罰
全國駕駛人最關心的測速照相拍照位置問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下午統一見解,裁定駕駛人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超速才開罰。至於另一派見解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的見解,則不被大法庭內多數法官採納。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做出上述具有原則重要性的預為統一見解後,希望台灣能擺脫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的奇異榜首排名。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成員包括:兼任審判長的院長吳明鴻、法官吳東都、帥嘉寶、胡方新、陳國成、蕭惠芳、王碧芳、簡慧娟、蔡紹良。其中胡方新及吳東都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