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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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2個月冷氣都沒關!21坪房子電費僅1205元 網讚:超便宜
未來一週天氣將持續晴朗炎熱,高溫可能飆破35度,許多民眾只能開整天冷氣解暑。對此,就有一名網友分享,自己一個人住在21坪的房子,整個夏天都沒關冷氣,沒想到2個月電費只要1205元,讓他忍不住驚呼「啊怎麼這麼便宜,現在的1級變頻冷氣也太威了吧!」這名網友日前在PTT以「怎麼吹了2個月的冷氣電費才1205」為題發文表示,他獨自住在21坪的房子,原以為整個夏天冷氣沒關,電費可能突破2000元,沒想到他用電度數564度,應繳金額僅1205元,平均每度電價約2.13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每度2塊好便宜」、「變頻真的很讚」、「租屋族都一度6塊了」、「省下的錢可以去換大房子了,恭喜」、「正常,比定頻省超過1倍以上」、「我公電就快比你貴,有夠哭」、「台灣電費本來就低得不合理」。也有人說到,「(家裡)5台冷氣,2個月8000」、「變頻大噸數真的省,也是20多坪的空間,1個月電費不到1000」、「7898元,60坪,客廳開下,房間開晚上而已」、「3台大金,3間房,7、8月電費1500」。
暴增167倍!彰化無人工廠「電費1.6萬」 台電:抄表無誤
彰化和美鎮一處鐵皮工廠已近半年無作業,近期電費突然暴增超過160倍,屋主收到電費帳單時大傻眼,質疑電費怎麼會從上一期的101元,暴增至1萬6868元。對此,台灣電力公司初步回應,抄表指數無誤且電表正常,不排除是漏電所致,已與屋主安排時間一起會勘,釐清用電狀況。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接獲屋主陳情,位於和美鎮的鐵皮工廠已有半年未出租使用,停租後就將電源關閉至今,先前收到4月28日至6月25日的電費帳單僅101元;不過,6月26日至8月26日的電費帳單卻飆漲至1萬6868元,整整暴增167倍。屋主表示,收到帳單後曾向台電反映,但台電回應指可能是漏電,讓屋主無法接受。對此,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指出,該名屋主9月5日曾到服務所反映並申請電表勘驗,服務所於9日派員現勘,發現抄表指數無誤且電表正常,需要更進一步了解清耗電元凶。服務所表示,已和屋主進行聯繫,12日與屋主另約定時間量測電流,以協助釐清該棟建築物的用電情形,並提供節能建議。而人員與屋主、賴清美到場會勘後,發現電表外觀正常、未遭人破壞,經測試電流也沒有異狀,尚無法得知用電度數暴增的情況,台電人員將每週前往抄電表一次,另台電也同意屋主暫緩繳納本期帳單。事實上,先前也有民眾控訴,嘉義縣布袋鎮的三合院老家已無人居住,親戚偶爾會回去整理而已。直到親戚收到通知自動扣款的戶頭餘額不足,才發現8月電費帳單高達25萬元。經查詢後,才得知原來是台電算錯度數,實際只要繳300多元,引發熱議。
115年度水電費編列數暴增? 國防部:支應113年調漲電價
針對媒體報導「國防部115年度水電費編列數暴增」,國防部今(4)日表示,由於114年度總預算須於113年3月31日前核定,故台電公司113年4月、10月調漲電價後所增加電費,未立即納入114年國防預算,必須以115年度預算編列支應。國防部說明,另就實際用電量分析,國軍113年總用電度數約10億7000萬度,今年截至7月止,約5億9000萬度,較去年同期並沒有明顯增長,無「浪費及浮編預算」等情事。國防部強調,在不影響戰備前提下,國軍秉「當用則用、當省則省」原則,已配合台電檢討「用電契約容量」、「用電功率因數」,並推動建置「能源管理系統」做法,期強化節能、撙節預算。
她開帳單驚見「公用電費是自家4倍」 內行人揭2大關鍵原因
公用電費竟高得嚇人!一名女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她收到7、8月份的電費帳單後驚訝不已,原因是家中本期流動電費僅為464.4元,但大樓公共設施電費竟高達1740.4元,幾乎是自家用電的四倍,再加上13元的遲付費用,總計需繳2218元。她不禁直呼:「嚇到,大樓的公用電費是我的4倍。」此文一出,引發不少網友共鳴與討論。許多人指出,電梯與戶數少,極可能是造成高額公用電費的主因之一。有內行人建議,「可以考慮各棟關掉一台電梯,真的會省很多電」、「電梯是主要耗電原因。」也有人推測,如果是新成屋,裝潢期間使用電梯的頻率較高,自然也會增加耗電量;也有網友分享自身經驗,表示從大樓搬至透天厝後,整體電費開銷差異明顯,認為大樓的公電支出本就偏高。然而,也有部分網友質疑該數字是否異常,指出「我們大樓公共區域也有燈光、冷氣,甚至還有健身房與游泳池,每期公用電費也不過五百元左右」。有人進一步指出,若住戶數偏少,分攤公用電費的負擔自然就會增加,導致每戶金額偏高。對此,一位有相似經驗的住戶分享過往案例。他表示,自己所住大樓原本公用電費也曾高達2000多元,後來查出是建商申請的基本電度數過高,但整棟大樓僅有28戶,實際使用根本無法達到該標準,導致住戶需承擔高額分攤。經向電力公司申請調降基本用電度數後,公用電費便下降至每期7至800元之間。
冷鏈儲配業的節費大作戰:金福如何透過「表後儲能」省下億元電費
冷鏈物流的元老品牌金福冷凍成立超過40年,存放貨物從一般魚貨、進口食材及食品加工品,擴展至電子及化學原物料。面臨電費高漲和初期設置投資的雙重挑戰,金福冷凍宣布與阿波羅電力攜手合作,首次導入表後儲能系統,在儲能電池、電網與用電負載間進行電力調度與調節,在離峰時段儲能、尖峰時段放電,不僅實現削峰填谷,也能避免超約用電。金福冷凍吳孟育董事長表示,「我們已經在這幾年陸續汰換新的壓縮機組設備,用電度數是節省下來了,但是還是沒辦法抑制電費上漲的速度,整體電費還是居高不下。」此次合作採用液冷型儲能裝置,透過此項合作,金福冷凍可透過儲能設備有效降低電費,預計可於15年內省下總計超過1億6千萬的電費,亦能協助維持供電穩定。智慧儲能解決冷鏈產業營運痛點冷鏈儲配業是指一種專門為低溫敏感產品設計的供應鏈系統,涵蓋從生產、運輸、儲存到銷售的全過程。其核心在於全程維持適當的低溫環境,以確保產品在每個環節都不會變質或失效。冷鏈物流適用的範圍包括新鮮農產品、加工食品、醫療物品(如疫苗)等,通過嚴格控制溫度來維持產品品質,阿波羅電力根據產業特性評估金福冷凍的用電情景,如遇突發停電事故,保冷櫃靠餘溫保持溫度也許可以維持20-30分鐘,但加入儲能系統後可以避免停電時帶來的營業損失(如電力設備損壞、冷凍商品報廢、人力管銷成本損失等)能夠提供4小時以上的全區備載電力。同時,也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包括防火措施,以降低火災風險。透過阿波羅電力的分析,金福冷凍完成了能源轉型,在食品安全、友善環境等層面皆有助益,對於未來藍圖,金福冷凍吳孟育董事長表示,「我們會持續在節能減碳這塊持續努力,為客戶提供綠色物流服務。」優化冷鏈倉儲物流量能,發揮出更大的產業價值。
4月電價平均漲6%?審議會今日舉行
電價費率審議會28日將舉行,由於經濟部仍在爭取立院同意撥補台電,據傳,審議會有一版本是「延後決議」。台電董事長曾文生27日於電台受訪時表示,這做法是外界以過去經驗推理而來,之前也確實有過延後。外傳電價費率審議會本次可能平均漲價6%,曾文生指出,這是以公開數據推論得出:根據台電2025年度的財務估算,年度總營收約為8,000多億元,若電價持平,在預估的燃料價格下,可能虧損500億元,亦即電價需要平均調漲6%才能補足。曾文生表示,實際上電價費率審議會主要斟酌的部分,主要是民生物價,即電價調整對CPI的影響;其中,調漲住宅電價將直接影響到CPI,調漲產業電價則偏向間接影響CPI。曾文生強調,審議會的大原則是「使用者付費」,但更宏觀的考量則是照顧物價穩定,台電過去也因此負擔了這項政策任務。不過,由於經濟部仍希望能徵取到立法院通過對台電的撥補,因此電價費率審議會也有可能「延後決定」電價調整的結果。電價費率的決議曾經有過一次「延後」,2022年3月底,因面臨國際燃料成本飛漲,電價極有可能必須在當時連7凍後首次調漲,該次審議會決議「擇期再召開臨時會」,亦被稱為「第7.5凍」;後於2022年6月召開臨時會,平均電價大漲8.4%,打破過去三年半的電價凍漲。曾文生也指出,除了電價費率,台電同時正在檢討成本合理化,首當其中就是空屋的底度費用。曾文生表示,全台1,500萬用戶中,約有150萬戶用電度數非常低,通常為無人使用的空屋。目前對於空屋,台電每月以20度為底度收取電費,住宅用電120度以下每度1.68元,這些用戶每月電費僅需33.6元。但是,曾文生進一步表示,掛電表、拉電線,以及抄電表、維護等都需要成本,經台電業務單位初步估算,合理成本約為每月100元,在台電向經濟部報告後,未來可能做出調整。
租屋族注意了!「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出爐 房東應按台電電價計算收電費
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依113年7月修訂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應按台電電價計算收取電費,並應提供電費單資訊,竹市府呼籲,房東應選用113年最新版租賃契約,房客也應仔細檢查租約內容,避免約定違反規定而無效,從而引發租屋糾紛。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新竹市區內擁有科學園區及清華、陽明交大等計5所大專院校,吸引大量外來就業人口及學生族群,進而衍生出龐大的租屋需求,在市長高虹安「宜居永續」施政願景的帶領下,租屋市場的資訊透明化成為推動「宜居永續」的重要一環,新版住宅租賃契約的推出,能保障承租人合理負擔電費及查詢電費資訊的權益,減少租屋電費超收的爭議,並使住宅租賃市場更加透明和健全。地政處強調,去年7月內政部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重點在於確保租屋電費收取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修訂前租期每月電費計算方式為不得超過台電最高單價,但訂定上限的方式仍可能導致超收,修法後規定應以「實收實付」為原則,並需提供單據資訊。例如向租客收取的電費應依用電度數乘以電費單平均電價計算;公設電費需在台電繳費通知單上顯示,才能向租客收費。此外,台電也在網頁設置「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供房客自行查詢。地政處說明,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住宅租賃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皆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因此,若契約內容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經通知後仍不改正者,可處以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新竹市政府呼籲,房東應選用113年最新版租賃契約,房東應按台電電價計算收取電費,並應提供電費單資訊。(圖/新竹市政府提供)地政處提醒,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房東在選購坊間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時,應確認封套或封面是否印有「113年最新版」字樣。房客在簽約時,也應仔細檢查契約內容,若發現與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符,可拒絕簽約,以避免貿然簽約而損害自身權益。地政處表示,市府每年不定期辦理訪查,檢查轄內通路業者販售契約書的情況,並將訪查結果公告於地政處網站的「租賃住宅條例專區」。地政處補充,統計113年受理的租約爭議,前3大原因為押金返還、欠租及電費計算方式等爭議。若房客遇到租屋糾紛,可撥打內政部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的「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轉6),由專業律師線上即時回覆住宅租賃法律問題。
桃園市售租屋契約竟逾6成舊版 房東超收電費最高挨罰50萬
租屋電費新制去年7月15日上路改為實支實收,桃園市消保官攜手地政局赴賣場、百貨等稽查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發現高達6成3仍是舊版本,當場要求業者下架,也提醒房東超收電費最高可罰30萬元,租客也可自行向台電查詢電費資訊,避免被當肥羊。主任消保官彭新澍表示,內政部去年7月8日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6點及第11點,若按用電度數計費者,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不是按用電度數計費者,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房東收取電費時,要提供當期電費資訊,房客也可自行到台電「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查詢用電費。彭新澍指出,桃園去年共接獲199件租屋類糾紛,其中19件是電費收費爭議,有房東規定1度5元、夏季調漲為1度6元,但房客向台電查詢,平均全年每度僅2元多,氣得向消保官申訴。另也有房東用「喊價的」,每月收2000元,也是被租客發現嚴重超收,消保官都發文要求房東15天內妥處,最終雙方皆自行和解結案。為確保租屋族消費權益,桃園市消保官也在農曆春節過後,再度攜手地政局啟動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專案查核,針對全市連鎖大賣場如光南大批發、生活用品百貨如好朋友及小北百貨,以及來電書局等,抽查46份中29份為舊版本,舊版本比例仍高達6成3,已當場輔導通路業者先行下架不得再販售,後續將由地政局複查。消保官呼籲租屋者應仔細檢視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是否適用最新2024年修正版本,並注意電費相關契約條款,同時提醒房東,如有違規超收電費者,未限期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正最重開罰5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電費暴增變8000元「台電回報正常」 苦主疑抄錯電表:見鬼了
隨著天氣變冷,冷氣的使用會減少,電費應該相對較便宜。不過,有民眾收到電費帳單,卻發現電表抄錯,整整多了幾千度,讓他傻眼至極,掀起熱議。一名人夫臉書《爆廢公社》憤怒表示:「亂抄表?大家真的要仔細看電費…」,他收到本期的電費帳單,仔細一看發現數字不太對。電表資料顯示,本期指數寫著「36258」,但實際查看電表,上頭的數字卻是「34258」。台電把34258寫成36258。(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另外,節電資訊顯示,本期用電度數3169,日平均度數51.11;去年同期1298度,日平均度數21.28;去年下期1148,日平均度數17.94。節電資訊。(圖/翻攝自爆廢公社)消息一出,引發網友討論,「台電絕對全推給外包商」、「我家也發生過」、「台電就是爛,整個體系有問題,委外抄表的更爛,寫錯的一堆」、「這種抄錯表打給台電就好,我之前也是,下期帳單會調整」、「台電一直有這個問題到現在都沒改善」、「我家的就在抄錶完隔天換電錶,當期帳單多了快一倍,我老婆打去台電跟他們吵,直接下期帳單少繳1600多」。也有苦主分享,車庫夏季用電正常一期500~700元,上期卻暴增到8000元,沒有住人只有停車,申訴也沒用,台電查了回報正常,他們申請電表標準局檢查也正常,「見鬼了!」現在只好自己每天記度數,登記在行事曆上,以防哪天又被搞鬼。
電費飆破8千元…一問才知「電表多抄1千度」 他怒噴:台電螺絲鬆了
時序漸漸邁入冬天,近期氣溫逐漸下滑,冷氣使用需求也變少,按理來說電費應該相對便宜,不過一名民眾卻發現,電費突暴增逾8000多元,怎料致電台電詢問才得知,原來是抄表人員出包「多抄了1千多度」,讓他氣憤質疑「台電螺絲鬆了?」一名網友在PTT曬出台電電子帳單,只見去年同期用電度數為675度,電費約2000多元,沒想到他收到最新一期的帳單竟驚見,電度數高達2004度,電費飆至8677元,忍不住火大直呼,「用電方法根本沒什麼變,直接暴增1千多度是怎麼?台電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事後,原PO又再度更新貼文,透露詢問台電後,終於抓到害他電費暴漲的兇手,確認是抄表人員多抄了1千多度,「台電這情況最近新聞很多,螺絲鬆了?」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覆,「多抄1000度也太明顯了吧」、「真的已經很多人都是抄錯...大家自己注意一下」、「我都懷疑是不是故意的」、「沒問不就每月被坑?這樣算不算圖利」、「身邊一堆一樣的例子到底是不是故意多收」、「那種度數差太多的,真的要去查一下」、「這樣不用懲罰台電或要求補償喔?」、「還好我家是2年前就強制換智慧電表。」
彰化婦獨居…電費竟破1.7萬 台電勘查找到「吃電怪獸」
夏季天氣炎熱,因此用電量增加,電費也高得嚇人。彰化縣伸港鄉有一名60多歲婦人,收到這期的電費帳單傻住,因為費用高達17443元,但明明自己一個人住,電費竟一下子暴增5倍。台電今(22日)到場勘查,才找出關鍵問題。婦人這十幾年來電費大約落在2000~4000元,往年夏季用電也很少會超過5000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7、8月帳單電費僅3496元,9、10月竟暴增至17443元,一次漲超過5倍,質疑中間環節出問題。台電接獲反應後,經和美服務所所長今天會同縣議員及用戶勘查,同時用電度數距前次抄表日至今又使用1000多度(約40天),確認指數和抄表無誤。台電說明,婦人住家用電屬非營業用電,2個月為一期計收,電費之所以暴增,研判是其住家未使用變頻冷氣機導致,經查該住家內安裝冷氣雖為分離式,3台冷氣中只有1台為變頻,且因本年度電費調漲,用電期間又屬夏季電價,3063度中有1063度以第六段單價8.46元計收,致電費增加較多。對此台電呼籲民眾,冷氣機請選用變頻節能標章機型,溫度最好設定在攝氏26~28度,同時能搭配電扇使用為宜,冷氣設定每增加1度,電費將增加6%,同時每二星期清洗濾網,俾能節約能源,節省電費。
官邸2個月電費高達15萬 卓榮泰:有所「異常」要檢查
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6月到8月院長官邸用電約2萬度,都是納稅人買單。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4)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用電度數增加確實有所異常,會請人檢查電器是否有任何問題,也會檢討自己與官邸同仁一定要節約用電,這點必須做到。黃國昌昨日在直播時質疑,今年6月11日到8月11日,2個月內行政院長官邸總用電度數高達1萬9360度,電費為15萬2976元,「百姓抱怨用電被出征到刪文,大官卻用納稅人的錢用的爽歪歪。」卓榮泰表示,謝謝黃國昌提醒,520之後他都沒使用官邸,一直到6月下旬整修完畢才有幾次在官邸開會,他在6月底、7月初,一周也只有2天會因應隔天上午時間,會在官邸使用,家人也都沒有到官邸做任何使用。因此他認為,這樣用電度數增加確實有所異常,跟去年比較,4到6月增加約3700度、6到8月增加約3900度,會請人檢查電器是否有問題,也會檢討自己與官邸同仁一定要節約用電,這點必須做到。
電器全是1級變頻…他收「1萬7電費帳單」傻眼了 內行揭1招解決
炎炎夏日天氣高溫炎熱,許多人都離不開冷氣,不過隨著電價調漲,不少民眾也開始關注家中的用電量,擔心收到巨額電費帳單。1名網友透露,自己家中是一般住家用電,使用的電器也都是一級省電款式,然而他最近收到電費帳單,只見3層樓的電費竟要價1萬7000多元,讓他相當傻眼。「我在電費單實現財富自由…。」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分享電費帳單,可見1樓的電費為1890元,2、3樓加起來則要1萬5232元,等於整棟住家的電費要1萬7000多元。他強調,「使用者付費,要享受就要付出,合情合理」,但家裡只是一般住家用電,所有電器也都是一級變頻,看到帳單還是有些錯愕。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留言「這是營業用吧」、「太誇張了⋯我才用1200元」、「住家累計電價非常不公平」、「住家以累計度數計算,差額三倍四倍非常不公平,根本是拿民眾的錢補助財團」、「去年同期用電量相同,今年電費多了快要一倍,政府說過不漲電價的」、「用電度數高建議去改時間電價,差很多」。另外,內行人建議「2顆電表加起來使用3600度電,而且金額懸殊,其中一顆破千度後,後面所使用的電費都是最高級距的單價⋯當然貴~把2、3樓獨立各一個電表,耗電的電器配置好,一樣的使用方式金額會少許多」、「二三樓的電比一樓高這麼多,你的用電配置可能要改一下」、「跟我家以前差不多,自從我把3樓的電改併到1樓,現在2張帳單加起來很少破萬元」。
租屋電費新制上路!房東不得超收 重點一次看
租屋族關心電費新制,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今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台電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3元,房東不得要求房客支付每度6元的電費;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另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內政部提醒,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內政部指出,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租屋電費新制明天上路!2重點一次看 房東「1行為」最重罰50萬
對於近期租屋族非常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今(14日)表示,目前已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並將在明(15日)起正式上路。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自該日起,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收取的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此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租屋電費資訊: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另外,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到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新版租賃契約書範本、懶人包及常見問題Q&A等資料。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對於租屋電費新制有不明瞭的地方,也可以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或向縣市政府洽詢。內政部也要特別提醒房東,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最後,內政部指出,今年內政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已完成簽約合作,將於8月起擴大提供免費租屋法律電話諮詢,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台中套房月租1萬6千元!房東喊出「天花板電價」網炸鍋:開燈都嫌浪費
台灣正式入夏後,不少民眾哀號今年似乎比往年還要炎熱,電費相關話題也再度掀起關注,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台中西區一間出租套房,夏季電費竟開出「每度電8.46元」的驚人天價,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怒批無良房東。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貼出租屋廣告,發文直呼「來看看現在台中恐怖的電費」,從內容中可見,台中西區有2間套房欲出租,租金分別要價12500元及16000元,令人吃驚的是,夏季電費竟高達8.46元,非夏季電費一度電也要收取6.63元。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傻眼留言,「坑租客吧」、「開燈都覺得浪費⋯⋯這電費是真敢開」、「電費根本就不合理完全是在宰人」、「我租的6元就貴得要命,台中還快9元,恐怖」、「一度電將近7塊,可以檢舉嗎?」、「不只租金又吸血,就連電費也不放過,房東真噁心。」該篇貼文也釣出不少佛心房東,「上次聽我朋友說房東跟他收一度電7.6,我都覺得離譜了...我才算租客5元!」、「我也是個房東,電費真的不會到8元這麼多,甚至不到5元,大家賺錢很辛苦,真的沒必要再去賺電費,把房客榨乾。」事實上,內政部日前已拍板「租屋電費新制」,宣布電費計收若以用電度數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以用電度數計費,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電費總額」,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房東若違反規定超收電費,最高可開罰30萬元,如未改善還可加重處分,罰鍰50萬元。
台電大推「節電獎勵」 「登錄報名+省電」就能賺補助
今年夏天的天氣可以說是異常的炎熱,這也讓不少人根本難以抗拒冷氣帶來的誘惑,可此舉也導致民眾的用電數不斷增加,台電也為此祭出「節電獎勵」補助方案。但台電方面也強調,這次的節電補助並非是「只要登錄就能拿錢」,是要「登錄報名」後,還要「省電」才能拿補助喔。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近期網路傳聞,台電的「節電獎勵」是只要登錄就能拿錢,登錄成功後每戶每月可領504元,一年可拿6048元。但這番說法遭到台電駁斥,台電強調,獎勵金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實際省下的用電度數,而非固定金額。具體來說,所有住宅用戶(包括住宅公共設施)以及國中小學(包含立案幼兒園)的用電戶,只要在今年12月18日以前報名登錄成功,自登錄日起,各期電費的節電量即可獲得獎勵金。但如果國中小學用戶是選用「校園空調自動需量反應」之月份則不適用節電獎勵。至於節電獎勵的計算公式為(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即可得出節電量。參加活動者當期用電每節省1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獲得的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並於當期電費中折抵。對於每月抄表用戶,如果每期(1個月)的獎勵金低於42元,則按42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如果每期(2個月)的獎勵金低於84元,則按84元計算。而符合電業法第52條、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的身障家庭用戶,每月抄表用戶若每期(1個月)的獎勵金低於50元,則按50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若每期(2個月)的獎勵金低於100元,則按100元計算。針對之前已申請登錄過節電獎勵的民眾,台電表示他們的登錄資格會持續保留,不需重新申請,除非後來辦理暫停用電、終止契約或廢止用電,才需要重新登錄。民眾也可以親自到台電服務中心或服務所臨櫃報名,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進行報名。
防房東濫收電費!租屋新規7月中上路 每度收費不能超過當期平均
為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合理公平及電費資訊透明,內政部研擬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屋電費相關規定,修正草案已於5月16日報行政院核定,昨(28日)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內政部將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後,儘速辦理公告作業,預計於7月中旬正式上路。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正租屋電費新制重點,在租屋電費計收部分,房東計收電費標準,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當期電費總額」;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增訂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房客亦得逕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有關電費資訊。內政部長林右昌先前說明,這次修正內容有2大重點,首先在「租約電費計收標準」部分,如果房東房客雙方約定,是按「用電度數」計算電費,每度電價將不得超過租屋處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且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未分攤併入租屋處的電費內,房東也不得額外收取。此外,如果房東與房客雙方不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所收取的電費,將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額」。林右昌強調,在正式公告施行前,房東、房客在訂約時也可以參考新制規定約定電費計收標準,讓租屋電費收取更為合理公平。
兩層樓吹冷氣狂用「2922度」 他見帳單傻眼:已經裸睡了
炎熱的夏天快到了,許多人會選擇開冷氣來降溫,不過冷氣的耗電量也相當高,近日有網友分享了自家的電費單,1樓和2樓的用電量合計高達2922度,這也讓她驚呼「都已經裸體睡覺了啊」,強調為了涼爽的氣溫,電費高得嚇人,引發了眾多網友的共鳴和討論。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出了兩張電費單,從圖片上可以看到,去年同期用電58天,度數為1158度;而今年相同期間用電63天,度數達到1410度,同郵遞區號同類型家庭的平均用電度數為574度,原PO家的用電量高出146%;另一張電費單顯示,去年同期用電58天,度數為1133度;今年同期間用電63天,度數達到1512度,同郵遞區號同類型家庭的平均用電度數同樣為574度,原PO家的用電量高出163%。原PO的兩張電費單的用電量相加,1樓和2樓共用了2922度電,原PO也附文表示,「終於有冠軍了,本期同郵遞區號冠軍」,並用hashtag表示「都已經裸體睡覺了啊」、「夏天還沒有開始啊」、「非營業用電」,意指自己為了涼爽已經脫光睡覺,沒想到冷氣電費依舊相當驚人,且這還是非營業用電,擔心夏天天氣更熱,電費會再創高。貼文曝光後,引發許多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上個月我們家電費4百多塊,這個月2千6百多」、「比去年同期,一張多了200多度、一張快到400度…是有多什麼電氣設備嗎?」、「該換冷氣、電冰箱了,電費會差很多,兩年就回本了」、「電腦和電動的電費比冷氣高…畢竟高效能就高耗電,先嘗試少用這幾樣;手機也先在公司充飽再回家;至於冷氣,27度左右加上電風扇…其實很省電」。
夏月電價準備啟動 用電大戶第一波調漲
5日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的「立夏」,這天的到來也代表準備正式進入夏天,而台電日前也宣布準備啟動夏月電價,自16日起,約有2.5萬戶高壓、特高壓用電大戶會先進入夏月電價的計算模式,1400萬一般民生用戶也會從6月1日起進入夏月電價計算模式,根據台電的試算,平均每戶夏月電價的帳單將會增加58%,超過1000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2.5萬戶高壓、特高壓用電大戶的夏月電價時間是從16日起至10月15日,而一般用戶則是從6月1日起至9月30日。根據台電的試算,一般家庭在非夏月期間的平均用電度數為339度,電費約為682.47元,而進入夏月電價後,平均用電度數為428度,電費約為1078.7元,漲幅達到58%,平均每月多出396.2元。台電方面也解釋,一般家庭在夏月電費增多,其中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用電增多」,這部分達到電費漲幅中的70%,另外30%才是因為夏月電價調漲所致。先前台電也在FB粉絲專頁發文表示,一般家用電費是採用累進計價「用電度數越多,級距費率越高」,每一級距有其固定電價,只有超出該級距的用電量,才會按照更高的級距收費。假如住宅1,000度以上調漲10%,如果住宅每月用電量為1,001度,只有超過1,000度的那1度會依據調漲10%後的電價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