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制
」 行政院 財劃法 國民黨 補助 立法院
中央歲入史上最高仍砍地方補助 張啓楷批中央坐金山還喊窮
中央政府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引發地方政府強烈反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昨(15)日質詢時指出,財劃法修正的原意應是落實地方自治,但行政院卻誤導輿論,宣稱「地方把錢分光光」。事實上,修法後中央歲入占比比精省前還多近6個百分點,加上稅收屢創新高,明年度中央總預算更首度突破3兆元,「政府根本不缺錢,卻一再喊窮,形同欺騙人民」。張啓楷進一步指出,除了財劃法爭議外,行政院未依法編列警消退休年金預算,已屬明確違法。該預算早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告,是法定預算,不容中央規避;此外,行政院大幅削減地方「計畫型補助」,原應撥付2,954億元,明年僅剩308億元,中央等於搶回高達2,646億元。遭刪項目涵蓋教育經費659億元、水利疏濬清淤24億元,影響層面遍及營養午餐、校園水電維護、地方捷運及防洪工程等,「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民生建設,你們怎麼砍得下去?」他批評,行政院同時將許多「一般性補助款」改為「申請審查制」,此舉不僅違背三黨黨鞭協商共識,也與總統公布的追加預算決議相悖,等於「自己打自己臉」。張啓楷痛批,這是「先下放再搶回、假分權真集權」的操作手法,迫使地方政府向中央低頭,完全忽視地方財政自主與民意期待。對此,主計總處長陳淑姿僅回應「沒編是編不出來」。張啓楷則反駁指出,今年歲入已創歷史新高,明年更高,中央「坐在金山上還喊窮」,把錢從地方手中收回,是對財政紀律與法治精神的踐踏。他呼籲行政院立即檢討補助制度,撤回申請制、恢復地方應有的計畫型補助,並依法編列警消年金預算,「不能再以技術藉口逃避責任。」最後,張啓楷強調,行政院必須依法辦理、不得侵占地方財源。若中央與主計處仍執意漠視法律與立法院決議,持續在財劃法中任意刪減地方預算,他將主張退回中央政府總預算,嚴格監督到底,「不能讓人民成為政府錯誤決策的受害者。」
就是要用!律師用AI被抓包 寫自清狀還用AI「被抓亂用判例」
美國紐約一名律師因在法院文件中2度使用人工智慧(AI)生成內容,再度陷入爭議。紐約最高法院(New York Supreme Court)法官柯恩(Joel Cohen)近日裁定,律師富特(Michael Fourte)及其所屬事務所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多次使用AI生成的虛構判例與引述,不僅引發原告申請制裁,且他在提交辯解書、試圖說明自己為何使用AI時,又再度出現新的AI虛構引文。根據《404媒體》(404 Media)與《路透社》(Reuters)報導,法院公開文件顯示,該案原涉家庭成員間的借款與契約紛爭,案情並不特殊,但富特事務所因多次引用不存在的案例而成焦點。柯恩在裁定中寫道,被告律師不僅在簡易判決的陳述書中使用AI生成的假引文,連在反駁原告制裁聲請的文件裡,也再度出現多個AI「幻覺」內容。法官批評「換言之,這名律師仰賴未經查證的AI,且他自己稱該AI由監督不周的同事操作,來為他辯解自身使用未經查證AI的行為。」判決書並強調,此類虛構引用有時雖「碰巧」符合現行法律原則,但純屬偶然,無法掩飾其荒謬「當假案例被用來支撐看似正確的法律主張時,法院與對造律師難以及時察覺,對司法程序造成嚴重風險。」柯恩警告,濫用AI於法律文書可能讓虛假內容被納入裁判,迫使法院浪費寶貴時間與資源清查錯誤,並直言「簡言之,不要浪費法院的時間。」被要求說明時,富特承認文件確有錯誤,但辯稱是員工未遵循指示所致。他在庭上表示「法官大人,我對此極為震驚,沒有任何藉口。」富特補充,自己「確有檢核案例是否存在」,但撰寫反駁文件時讓員工參與複核,最終仍未發現引文造假。他形容閱讀該文件的經驗「令人沮喪,甚至覺得不像人類會做出的事」。但後續審查顯示,富特在反駁制裁時提交的文件中,虛構引文比原先更多。法官統計,該律師提交的資料中有7段引用來自不存在的案例,另有3段引文與主張內容毫無關聯。原告律師其後又在他反對支付律師費的文件中,發現更多假案例。最終,法院裁定被告須支付原告方因處理AI虛假引文所致的延誤與額外律師費,並命令將此裁定副本送交新澤西州律師道德辦公室(New Jersey Office of Attorney Ethics)備查。柯恩在命令中嚴正寫道:「當律師未檢查自己的工作,無論內容是否由AI生成,他損害的不只是當事人權益,更背離法院與法律專業的信任。律師的誠信義務,不能委由一個軟體程式。」對於裁決,富特拒絕進一步評論。他透過聲明回應「因案件仍在審理中,出於對程序與客戶保密的尊重,我們不就細節發言。我們已與法院直接處理,並已建立更嚴格的文件驗證與監督機制,目前無其他評論。」
H-1B簽證申請費調高至10萬美元 川普宣布推出「金卡」移民通道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19日簽署行政命令,宣布對H-1B簽證徵收10萬美元的申請費,作為其政府收緊移民政策的新措施。白宮表示,此舉旨在限制該簽證計畫的濫用,同時鼓勵企業優先僱用美國工人。根劇《CNN》的報導,川普表示:「我們需要優秀的工人,而這項政策幾乎可以確保這一點。」官員補充,雖然新規提高了外國專業人士的進入門檻,但仍保留企業在必要時引進高技能外籍人力的管道。依照新政,企業若要申請H-1B簽證,將需支付每年10萬美元的費用,相關細節目前仍在與國土安全部協調,可能採取一次性繳納或分三年逐年支付的方式。除了H-1B簽證調整,川普也簽署另一項行政命令,宣布推出「金卡」移民通道。該計畫允許外國人透過支付100萬美元快速獲得簽證審批,而企業則可支付200萬美元,加速為所聘外籍員工申請簽證。川普強調,金卡制度將把移民重心轉向企業家與高收入專業人才。美國商務部長霍華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在說明計畫時指出,現行綠卡申請制度導致美國接收了「最底層四分之一」的海外勞工,金卡計畫則意在吸引「最頂尖的傑出人才」。報導中指出,H-1B簽證為期三年,可續簽一次,總有效期最長六年。美國每年發放6.5萬個名額,另有2萬個保留給擁有美國高等學位的申請人。由於申請需求遠高於供應量,該計畫長年透過抽籤分配名額。科技業是主要受益產業,許多公司表示,簽證制度幫助他們招募到國內難以找到的專業人才。川普對H-1B簽證立場一向搖擺,雖然他在2016年競選期間批評該計畫取代美國工人,並在疫情期間多次限制簽證發放,但在2024年競選時又表態支持,甚至強調願意讓部分美國大學畢業的外國學生取得合法身份。此番新政被視為川普政府打擊移民措施的延伸,未來可能對嚴重依賴H-1B人才的科技產業帶來深遠影響。
中央地方共商《財劃法》爭議 蔣萬安籲政院提修法列下會期優先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邀集22縣市地方共同就《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爭議問題進行討論。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指出,有關《財劃法》問題,以至於現在中央有345億的經費沒有辦法分配,他具體建議行政院可以本於職權主動提出修法,而且可以列為立法院下個會期最優先的法案。蔣萬安指出,一般性補助款不同於計畫型補助款,長期以來都依循固定分配,才能讓各縣市政府有依據編列年度預算。他強調,若改為向各部會提出申請制,將使地方財政陷入極大不確定性,也會引發「黑箱作業」的質疑。他進一步舉例,115年度台北市獲配的一般性補助款較114年少了99.82億元,對市府財政是一大負擔。此外,中央在8月29日來函,捷運建設補助多數項目遭刪減75%,試算下來至各路網計畫完成前,台北市將少了650億元經費。他強調,這些削減都讓地方政府背負沉重壓力。他並提到,新竹縣長楊文科與屏東縣長周春米都提出具體問題,顯示中央與地方應共同尋求解方。他建議行政院主動提出修法,並列為立法院下會期最優先處理的法案。同時,財劃法修正後應一併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行政院應明列調整項目與比例,並事前充分與縣市政府溝通,而非透過突如其來的公文停止補助,造成地方財務調度困難。
屠龍刀沒在綠營? 藍黨團副書記長林沛祥嘆又是做賊喊抓賊
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林沛祥今天指出,各縣市高度關切的財劃法爭議,其實應區分為三部份。一是立院三讀修法通過的「統籌分配款」,將中央地方分配稅款比例8:2改為65:35。至於另外兩塊財源分配方式「原本政院也不應修改」,也就是對縣市的「一般補助款」636億,如今政院卻以直接剋扣的方式處理,這就是帶頭違法,賴政府卻說「屠刀沒在綠營」,就是做賊喊捉賊。林沛祥指出,最後一塊則是各縣市的「計畫型補助款」,分配也嚴重不透明。他舉例,基隆捷運、北市、新北市共向中央申請96億,今年中央卻只給9億。足以說明,藍白是在野黨,沒有預算分配行政權,「行政權才是真正的屠刀」,如果政院處理計畫型補助款,又要玩弄意識形態、給自己人,例如基捷才爭取到9億,原因卻不明,政院還說「沒有屠刀」,那就應說明清楚,將分配公式拿給各縣市看。林沛祥說,中央對縣市的一般補助款,過去幾十年來從來沒有採用過「向中央申請制」,但現在政院卻突然要改成「申請制」,這樣做明顯就是政院又要以「法源不完備」的藉口「知法亂法」,更別說地方縣市向中央提申請了,最後還可能被打回票。他強調,差異如此巨大的財源分配方式,地方縣市絕對無法接受,因此,賴政府與其宣稱要藍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反要呼籲賴總統要放下「鬥雞性格」,以國家大局為重,畢竟在野黨就是希望各縣市能多點財源,因為縣市政府是站在為民眾服務的第一線,結果卻是地方舉債、中央錢「吃飽飽」,這絕對有問題。林沛祥表示,立院修改財劃法時,或許有點小瑕疵,但他要提醒政院,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出政院版修法版本,事後卻指責在野黨修法有錯,這樣的風涼話說多了,民眾會認為中央其實沒把基層民眾權益放在心中。
《財劃法》公式爭議劍指行政院 國民黨籲放下好鬥心態回歸公平分配
針對財劃法及統籌分配稅款議題,藍白縣市首長昨日齊聚討論並發表捍衛地方補助聯合聲明。對此,國民黨今(11日)重申,相關法條的修正在於保障地方財政自主、縮小城鄉差距,但行政院卻以黑箱操作和拖延手段製造對立,更將一般補助款改為「申請制」,嚴重削弱地方財源,呼籲中央應放下好鬥心態,回歸公平透明分配原則。國民黨表示,《財劃法》修法的初衷,是確保地方政府財政自主,不再讓地方建設與經費成為中央操作的籌碼。本應由朝野共同推動的修法,行政院更短出政院版本,結果民進黨如今卻以杯葛態度面對,甚至發文稱「冤有頭債有主」,然而真正打擊地方施政的正是民進黨。國民黨強調,修正後《財劃法》大方向沒有問題,中央財源由75%降至66%,直轄市比例下降,有助縮小南北城鄉差距,建立更公平的財政環境。但問題在於行政院公式設計出現誤差,345億元至今未能分配,財政部明明可以用正確公式試算補足,卻刻意拖延,製造中央與地方對立。更甚者,一般補助款竟被改為「申請制」,使原本透明公式化的資源,淪為黑箱操作的計劃型補助,嚴重削弱地方財政自主。國民黨指出,地方縣市已共同表達立場,由台中市長盧秀燕號召,十五縣市首長與代表共同提出三大訴求:一、確保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只增不減」;二、一般補助款應回歸透明公式分配,不得淪為申請制;三、中央既已核定的補助款必須受到保障,不得任意刪減或拖延,應立即補足以免影響施政。「這不是藍白政治操作,而是地方縣市團結守護財源、保障民生建設。」國民黨強調,賴清德總統雖口口聲聲說要「均衡台灣」,卻因行政怠惰與補助黑箱,把地方財源當籌碼,挑起對立。行政院與財政部完全可以立即解決問題,唯有放下好鬥心態,回歸公平透明的分配原則,才是真正造福人民之道。
藍白縣市長為財劃法北上 卓揆喊可惜:當時接受覆議就可解決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但今年首次依新版公式計算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後引發爭議。藍白16個縣市首長今(10)日下午將舉行聯合記者會。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如果當時接受行政院的覆議,這些問題當時就可以解決,地方縣市的首長們,先以解決問題的方法、態度先行討論也好,本周會分時間邀請地方首長,討論解決問題的最終方式。在台中市長盧秀燕的號召下,台北市長蔣萬安等16位藍白各縣市首長於今日下午2點將召開「16縣市聯合記者會共同參與呼籲中央恢復一般性補助款」記者會,將針對統籌分配稅款、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申請制度、計畫型補助款分配方式等提出看法。針對地方政府為了財劃法、統籌分配稅款問題北上開記者會,卓榮泰受訪時表示,蠻可惜的,如果當時有接受行政院的覆議,那這些問題當時就應該可以解決。「不過還好,我希望地方的首長們先以解決問題的方法、態度,他們先行討論過也好。」卓榮泰指出,本周內會分時間邀請地方政府首長來,就解決問題的最終方式要怎麼來處理。卓榮泰強調,現在是必須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時候,因為大家都在等,等中央、地方所有預算能夠順利編列,也希望可以當做未來合作或者改進的一個很好的經驗。
何必當初1/大罷免後綠委預算護航氣短 藍委窮寇莫追內現雜音
大罷免大失敗後,立院趕著在休會前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朝野意見依舊相左,但比起立院審查114年總預算時的激烈交鋒,人數居劣勢的綠委當時為呼應高喊「沒錢買衛生紙、沒公務車坐得搭捷運上班」的官員而痛批藍白委可恥,但大罷免結束後的再次協商,在野立委雖仍質疑政院在「追加預算」中夾帶已遭立院三讀刪減預算違法、揚言全砍,綠委卻多次對在野「喊砍」提案表達「尊重」,甚至倒轉槍口、批評官員解釋不清「別說了」,令人見識到「更大的民意」威力,感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資深藍委指出,藍委被迫接招罷免「消耗戰」,罷免後再開審預算,負荷已近顛峰,面對政院追加預算案,多少會有想「休養生息」的心理,多數立委傾向小砍後放行。不過,政院115年總預算預算數卻再創史上新高,卓揆卻拒絕按已三讀的「軍人加薪條例」編預算,也沒有提覆議,明顯仍想繼續戰在野立委,讓藍委孰可忍孰不可忍,再加上藍營縣市長強烈抗議政院將補助地方款改「申請制」,藍白委無法坐視,預計10月開審的115年預算,不排除「整本退回」,罷免後「在野立委的逆襲」屆時才會真實上演。立法院三讀軍人加薪條例,政院並沒有提出覆議,11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卻堅持不編列相關預算,讓藍白立委相當不滿,揚言不排除退回總預算(圖/報系資料照)大罷免幾乎耗掉新科藍委一整年時間,罷團、綠營發動大罷免最早的理由就是藍白委「刪凍」總預算,即使刪減後的114年總預算金額仍史上最高,也難說服罷團煞車。 挺過大罷免後,藍黨團學到教訓,不僅在審查預算時減少與綠委針鋒相對,對包括內政部、陸委會、教育部等「催罷戰犯」首長仍客氣有加,至於少數綠委仍故技重施,面對挑釁、痛批藍委砍預算,改採「立即拆彈」策略。連黨團總召傅崐萁反頻頻提醒自家藍委「態度別囂張」,被解讀隱含「窮寇莫追」的謹慎,避免陷入綠營在大罷免後「遭民意反噬」進退維谷時的反擊。有藍委自嘲,就算有新民意當靠山,但面對太會選舉的執政黨,仍免不了「瞻前顧後」。 例如,綠委林楚茵在社群平台說,藍委又要提案砍國防追加預算,開酸藍委果然有了「無敵星星」(指大罷免闖關成功)就什麼都不怕,她還開放網友留言「弱化台灣國防誰最開心?」,讓不少網友瞬間想起大罷免前罷團、綠營民代指著藍委鼻子罵賣台的既視感。 但藍委徐巧芯在林發文下留言反嗆,先把國軍的錢編回來,連國軍待遇都不給,要怎麼支持追加預算?綠委就沒有再反嗆。另提案刪減國防追加預算的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主動解釋主張刪減的預算,大多是媒體宣傳費與差旅費,還逐條詳述刪減理由,明顯不願再「打不還手」,國防部長顧立雄這一次則對藍委砍預算提案主張「表達尊重」,也沒再替「口水大戰」添柴火。在野立委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民進黨曾痛批在野黨「凍刪」國防預算就是賣台,但大罷免後,卓揆改口「凍刪」是口誤,公開道歉,圖為賴總統對國軍官兵講話(圖/報系資料照)藍委賴士葆感嘆,卓揆在大罷免前,將本質不同的「刪預算」與「凍預算」合而為一,自創新名詞,就是為抹黑藍委搞大罷免,大罷免大失敗後,卓揆才道歉「口誤」,但已太遲了。他還說,114年總預算,在野黨刪減1076億,才刪約1%,因立院已三讀決議,政院後來透過追加減預算調整不足項目是可以的,但1076億總額絕不能動,否則綠營連罷免藍委都罷完了還堅持己見,請問立院三讀預算算什麼?他痛斥,政院在罷免後還要逼藍委承認政院違法刪減地方統籌款的正當性,反而是藍營相對自我收斂,他相信選民會有判斷。 面對藍營基層仍出現「藍委怎麼在大罷免後反變軟」的質疑,剛挺過大罷免的藍委坦言,大罷免搞了一年,就算不分區立委也都無法休息,立院本會期又是立院有史以來最長會期,追加預算的核心又是補助地方統籌款636億,藍營地方執政縣市多,藍委很難像白委一樣堅持預算「該砍就砍」,但民眾黨團比喻政院刪掉原應給地方的補助款,再於追加預算中增列,就像搞「擄人勒贖」的比喻,讓許多藍委心有戚戚焉,現在藍委或會為救肉票忍痛付贖金,但未來一定會追究官員的法律及政治責任。
傳一般性補助款改成申請制 侯友宜:不論哪種都希望不要減少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8)日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想把一般性補助款改為「申請制」,以後地方政府都要仰人鼻息,看來賴清德總統還嫌民調不夠低。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希望是就法定的預算,尤其像弱勢族群、教育、警消等等這些預算,不管是申請制或是公式的算法,都希望不要減少。侯友宜說,一般性補助款,在長年來都是用法定的補助款的方式來做1個分配給各縣市,現在中央改成這個申請制,希望是就法定的預算,尤其像弱勢族群、教育、警消等等這些預算,不管是申請制或是公式的算法,都希望不要減少。「能夠照顧我們這些法定弱勢族群,這才是我們所要的」,侯友宜表示,自己相信不管用什麼方式,最重要的,希望能夠符合人民所需要、能夠照顧到人民,這才是他所樂見的。
色情博弈網站濫用「.taipei」網域 北市府勒令業者下架停用
為彰顯台北市數位城市與數位版圖,市府持續推動「.taipei」網域, 但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網域繳費註冊數呈減少趨勢,部分註冊網域疑涉經營線上博弈或散布情色文字等違規行為,另市府部分機關網站未依計畫辦理網域轉移至「.taipei」網域。台北市資訊局回應,所有頂級網域各種違規情形並不少見,疑涉經營線上博弈或散布情色文字等情事,已要求辦理停止使用。北市府於2014年9月通過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位址分配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授予「.taipei」網域註冊管理權,並自2015年9月全面開放註冊服務。根據審計處報告,市府推動「.taipei」網域至今已歷9年餘,資訊局自2014年起將「.taipei」網域委外營運管理,原採廠商自負盈虧,權利金於註冊營運收入大於1000萬元按級距計收,自2021年6月改將ICANN固定費用、後端系統服務費用及資料託管服務費用等,屬「.taipei」網域營運管理費用由資訊局負擔,權利金為註冊營運收入大於100萬元按級距計收,但網域繳費註冊數呈減少趨勢,迄今未達權利金收入門檻。資訊局自2022年度起,每年12月份推出新用戶免費註冊體驗「.taipei」網域15個月的行銷方案,2022至 2024年各年度新增註冊數分別為2547個、2186個及2302個,但2022及2023年度行銷方案註冊數各有133個及61個續用,續用率分別僅5.22%及 2.79%,均未及1成,難以有效擴展提升註冊數。資訊局統計「.taipei」 網域註冊數,2022至2024年底分別有4747個、6571 個、6473個,扣除市府機關單位網站及行銷方案提供民眾免費註冊體驗,各年度網域繳費註冊 數,分別為1833 個、1463 個、1591個,繳費註冊數與2017年底相較大幅滑落,已有減少趨勢,且截至2024年底因負擔ICANN固定費用、後端系統服務費用及資料託管服務費用等網域營運管理及財務審核服務費用,累計已支付625萬餘元,廠商營運結果迄未達到收取權利金收入門檻。此外,部分新註冊網域涉經營線上博弈或散布情色文字等違規行為,截至2024年底,「.taipei」網域註冊數計6473個,扣除市府各機關單位網站數394個, 一般民眾註冊數計6079個,經將2024年12月新註冊的2397個網域名稱轉換為網址格式,逐一搜尋檢視,其中5個網站刊登有足球投注、線上博弈、線上博彩及情色小說等相關訊息。另除教育局教育體系網域「.edu.tw」,遵循教育部規範暫不轉移外,所有市府各機關及事業單位官網、活動網站部份統均須轉移至「.taipei」網域,截至2027年3月17日止,北市衛生局長期照顧資訊網、食藥粧網路地圖、台北市立美術館官網、台北雙年展、北市法務局法規查詢系統、北市法規提案流程查詢系統等6個網站未轉移。北市資訊局表示,將於社群媒體提高「.taipei」宣傳頻率,針對網域註冊使用週期,規畫對應不同階段客戶行銷作法,拓展新客源加入,並持續黏著使用舊客戶;疑涉經營線上博弈或散布情色文字等情事,已辦理停止解析作業,並將網域用途相關檢核機制執行方式納入評估規畫;而未轉移至「.taipei」網域的市府機關單位,已於5月29日以函文通知要求轉移。台北市資訊局長趙式隆說,所有的頂級網域,如「 .tw、 .uk、 .tokyo」,都採使用者自行申請制,各種違規情形在所有的頂級網域都並不少見,市府對於 「.taipei」採取嚴格自律標準,在相關表現優於任何其他頂級網域。★《中時新聞網》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贍養費申請制度門檻高 范雲攜婦團提修法保障離婚女性
根據統計,2009至2018年間,全台僅有115件離婚贍養費請求案,其中僅21件成功獲准,顯示現行制度對經濟弱勢女性極為不利。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8日)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召開記者會,修法降低門檻,讓贍養費制度真正保障婚姻中因付出而就業受損的經濟弱勢者。離婚贍養費請求案成功獲准的機率極低,范雲指出,該主因在於《民法》第1057條將請求條件設為「生活陷於困難」,形成極高門檻。該條文自民國21年(1932年)訂立至今,已有92年未修正,無法反映現代婚姻與勞動市場的現況。范雲指出,根據現行法律,離婚後若希望獲得贍養費,必須證明自己已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甚至需達到「下一頓飯在哪裡都不知道」的程度,才有機會請領。加上法官對「困難」的認定標準極為嚴苛。有民眾僅因帳戶中存有五萬元現金,就被認定不符合請求條件。隨著女性職場參與率大幅提高,離婚後即無收入者越來越少,但許多女性因婚姻退出職場、中斷職涯,導致無法累積資歷或失去升遷機會,卻未能在贍養費制度中獲得合理補償。對此,范雲強調,贍養費不應以「生活陷於困難」為唯一前提。為此,她提出修法草案,建議刪除現行條文中對「困難」的過度要求,改為「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新版本中「生活困難」可作為法官酌情考量因素之一,但不應成為剝奪女性補償權利的門檻。
校園危「機」2/教部手機管理態度不清 校方教團怨草案空泛
教育部去年表示將修正「高中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並訂於今年2月開學前完成草案,然而至今草案仍在研擬之中,引發立委批評政策跳票。教育部急邀家長師生等教育團體討論協商,卻所提出的草案卻遭指與去年公聽會上的版本大同小異,僅作些許調整,各方意見皆無納入,教育部被批態度敷衍,內容模稜兩可,手機管理黑鍋恐還得讓學校及老師繼續背負。教育部10日邀集教師、家長及學生團體,就教育部修正草案進行討論協商。會後教團指出,整體會議其實沒有太大意義,草案內容與去年相比看不出太大改變,仍是舊原則加加減減,以學校各自訂定規範為主,不僅保管權責沒有標明,更是沒有懲處措施,教團直言,此種規範反而會增加行政處理困難度,引發親、師、生三方對立。教團人士說,全台國中小以及高中共2778所,如果皆自己訂定管理規範,可能有百種樣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決策部副主任、陽明高中學務主任呂惠甄說,目前自己學校的手機管理辦法分為國中及高中,國中部是學生到校後統一將手機收到學務處手機櫃,放學再統一拿走;高中則是以手機袋方式,掛在各班前後,學生上課交到手機袋,下課期間就可以各自拿走。新北市某高中老師則指出,自己班上一直採用手機盒方式,學生每天早上到校放在盒子中,再鎖在櫃子裡,放學後統一發放。不過,其他班老師的規範不盡相同,有些乾脆開放給學生,自行做使用管理。教育部10日邀集各界團體研議「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內容,卻遭指草案與去年所提版本並無太大差異,不僅內容空泛,更未加入民團所提建議。(圖/侯世駿攝)呂惠甄表示,過去常發生老師因為收手機而跟學生產生衝突的事件,自己就曾聽過學生向老師嗆聲,「如果敢拿走手機就是搶奪個人財物」,試問遇到這種情況時,老師可以用什麼法規懲處他?因只是學校自訂的辦法,沒有教育部的法則支撐,實施起來必然出現疑義。「剛看到草案時心情是失望的。」呂惠甄指出,教育部提出的草案還有許多不嚴謹之處,全篇僅強調要適當管理手機,卻未指出如何保管、收納配套措施以及誰負保管責任,另草案中稱一併保管「平板、電腦」等行動載具,但電腦不像手機可以放在袋子或盒子中,如何保管也未提及,僅待校方解決。教育部對手機成癮研擬的應對措施遭批為紙上談兵,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澄清,家長師生並非單純希望對手機實施管理,而是希望要對於現今數位影響作出對策,去年公聽會中既然已經明確指出手機成癮會影響孩童腦部發展,那就合理納管,但一切的前提是教育部態度應明確,時間、方式、配套措施訂定清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手機成癮這個問題本應從家庭教育到學校教育,或整個社會加強關注,如果僅歸咎到學校,則有些奇怪,但事已至此,就找出問題的解方。他建議,以統一規範、分流管理方式實施,分為國中小以及高中,國中小學遵循申請制,基本上不能帶來學校,特殊需求須申請核准;高中生則訂定明確使用時間的規則,以不增加行政程序負擔為原則。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建議,校園手機規範可採取分流、分級管理,3C科技產品對學生的負面影響已有實證研究,教育部就應有明確的決策及配套措施。(圖/周志龍攝)對於教育部所提草案內容,學團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則認為,整體而言對於學生權益的保障是正面的,但希望能進一步強化資訊素養教育的目標,針對學生應對校園中的數位暴力及可能產生的手機焦慮問題,提供學生相應的指引與心理輔導,讓草案不只停留在「管理」層面,而是有「教育」和「輔導」的概念融入核心精神。去年10月召開公聽會的民進黨立委范雲強調,「手機使用建議」不只可供學生參考,更可讓家長瞭解使用手機的合理限度為何,藉此與孩子溝通手機使用的頻率,以及如何避免過度沉迷。目前校方、老師、學生、家長對於如何在教學現場操作有不同的意見,相信教育部會仔細聆聽,做出最好的調整。對外界批評,教育部表示,10日召開研商會議,主要是共同檢視修正草案內容並討論研議,如與會者有其他建議,一周內可提供建議文字,教育部將再綜參相關意見,納入原則修正草案以及後續相關指引。
量化教育1/地方政府省錢編制公幼「半班」 老師1打12整天不敢休息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上月至監察院陳情,痛陳地方政府各自解讀「師生比」定義,廣設「半班」以節省師資,「半班一師」在公立幼兒園亂象橫陳。許多班級僅有一名老師,卻須帶8-15名小朋友,老師時時刻得繃緊神經注意班上幼兒狀況,有時連廁所都不敢上,不僅影響幼兒受教權益,更讓幼師無暇休息。依教育部《幼兒教育及照護法》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者,招收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的班級(俗稱幼幼班),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而招收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3-6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除依前二項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外,每園應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以35名幼兒為例的園區,原本編班方式應是:20、15,配置4位教保人員,但某縣市會為了少錄取老師,改採編設半班模式,變型為12、12、11,這樣只要3位教保人員,此舉並不違反法規,卻讓一人須帶8-15名幼童的老師苦不堪言。教育部於2023年8月甚至宣布,各縣市公立幼兒園師生比直接或逐年降到1:12。現行核定幼兒園每班招生24人,部分縣市公立幼園每班招生不滿24人時,地方政府就把老師員額變形成「半個班」人力,也就是八人以下的2歲幼童班,以及十五人以下的3-6歲幼兒班,依法規各班僅需一位教保服務人員。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目前已接獲老師陳情的案例有臺中市、新竹縣、高雄市、臺南市四個縣市。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上月至監察院陳情,痛陳幼園出現半班一師的亂象,原本2位教保員帶一個班可以互相支援,現在卻變成一位老師要自己帶十多個孩子。(圖/報系資料照)K老師是台南市某公幼2歲「半班」的老師,依照法規師生比為1:8,從事幼教事業近20年資歷豐富的她,也僅能勉強應付一人照看8位小朋友。提起當半班老師的困難之處,K老師指出,首先是每天的超高工時。她說明,「幼幼班的上課時間是早上7點40入班,下午4點放學,又因政府大推延長托育服務政策,每天的工時超過8小時。」在工作內容方面,K老師表示,幼幼班老師需要幫小朋友換尿布,過程中還需兼顧其他7位學生,又或是如果班上有好動的小孩,老師就要多花心思,以防他與其他小孩產生衝突,自己每天幾乎沒有可以喘息的空間,甚至連中午休息時間也不敢闔眼。因班上只有一名老師,就更沒有請假的權利,明明是依法規調配假期,卻會因擔心代課老師不適應環境而無法休假,幾乎所有時間獻給工作。K老師續指,有些年度班上可能會有特殊生,就需要花費更多心力照顧他。特殊生是在每年度開學後一個月內做檢核,但很多小孩要到三四個月才有徵兆,造成老師要專門照顧他,影響他人的受教權益。雖政府設有特教助理員申請制度,卻因特教人力缺乏,通常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小孩為優先;又因特教量能大,申請的幼園早排到半年之後,整個流程下來大約需9個月的時間,當小朋友確認是特教生時,可能已經從幼幼班升到了小班。「半班一師」現象不只導致老師無法休息,也難以保障小朋友被照顧的需求,地方政府省錢辦教育,卻在無形中損害幼兒權益。(圖/報系資料照)台北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楊鎮鴻專員說明公幼人事預算流程,在每年度開始前,各幼園將依政府制度進行招生,將招生總額呈報政府後,教育局將依總額推估進行編班及教保服務人員配置,之後開出正式缺額進行甄選。如正式教師未招滿,就會招收代理教師,以達到法定教保服務人員比例,以台北市各公立幼園為例,定會達到每班2名教保服務人員。楊鎮鴻表示,公立幼園從各地方政府預算內支出,公立幼園預算龐大,需考量正式教師勞健保、退休後薪資等,因此可能會有個別地方政府從編班時精省預算。許文菁強調,教育是一個國家最基本的服務,不應是量化的數字,更不是節省了多少經費以及資源,「半班」現象不只讓老師壓力很大,更造成公幼老師這一職業形象蕩然無存,未來很多學生不會想讀幼教系,更不會想投入幼教行業。台南市教育局特幼教育科劉姓代理科長表示,現今都是依照法定師生比1:12進行教保人員配置,如果公幼每班都加置到2位教保人員,可能會有人員過多的問題。而對於教保人員所反映問題,教育局未來會走入第一現場了解實際情況,並做彈性處理。
疫苗啟示錄2/法院認證疫苗救濟審議黑箱 學者籲採「特別犧牲」從寬認定
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研發的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進而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不過,衛福部排除已申請過救濟、因「原因不明」而遭駁回的案件,受害者及家屬身心俱疲,現在只能轉而透過司法途徑,尋求公理與正義。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旗下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圖/黃耀徵攝)「盧太太案」的當事人劉姓女子當初是在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疑似引發高血壓猝死,家屬向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申請救濟遭駁回,只能一狀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訴衛福部審議小組兩小時內輕率審理90案,每案僅討論80秒,並未提出任何臨床或實驗檢驗事證,排除劉女之死與接種疫苗有關,卻直接引用法醫解剖報告充當審查資料,恣意、濫用作為違法認定,草菅人命堪比「黑箱流水線」,行政法院駁回審議結論判決衛福部敗訴,讓協助家屬的立委廖偉翔感嘆「法院終於還家屬公道」。盧太太家屬委任律師翁伊吟說,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嚴重不足。「盧太太案」的遺族委任律師翁伊吟引用高院判決書內容指出,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亦嚴重不足,「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審議辦法」也不利受害者申請救濟。(圖/劉耿豪攝)她指出,法院認定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不利受害者獲公平公正審查,其中審議辦法第13條甚至規定,審查時須引用「符合以人口群體或致病機轉為研究的醫學實證」。問題是,新冠疫苗為全新疫苗,即使AZ疫苗現在坦承有引發血栓可能,也都是經過醫學專家針對不良反應「個案」、逐案分析累積結論,有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的研究「人口群體實證」,別說國內罕見、連國外論文並不多,受害者及家屬舉證更難。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認為,即使修改行政命令位階的審議辦法,也未必就能讓衛福部從寬認定。他強調,法學上有「特別犧牲」理論,可作從寬處理疫苗不良反應者的法律依據,建議立院制訂「特別立法」、尋求「專有財源」並引進跨部會協調機制,提供處理受害者「合理救濟金」、「協助返還商業保險理賠金」、「提供就業與社工輔導」的法源,全方位回應疫苗嚴重不良反應受害者的困境。「特別犧牲理論」是指國家因公權力「合法」行使,造成人民權益特別嚴重損害,國家負有「補償」之責,人民可就其損失向國家請求補償,目前國土計畫法、文化資產保護法條文中都有參酌設計條文。「後來若親朋仍想打新冠疫苗,我一定提及小妹不幸當見證。」化名「小美」的民眾對本刊表示,她的妹妹原本從事服務業,兩年多前被要求接種第二劑BNT新冠疫苗後突過世,死時僅30歲,無「三高」也沒「嗑藥」史,噩耗突如其來,迄今都難讓家人釋懷,再多錢也換不回妹妹生命,她只想請法院查真相,告慰妹妹在天之靈。她控訴,解剖後法醫認定死因疑與(疫苗導致突發)高血壓有關,衛福部卻好像想便宜行事,欲找小妹就診病例、佐證死因是高血壓(慢性病)導致,但衛福部查了兩年多,只找到小妹國中到診所看過「月經不順」,難舉證死因與慢性病有關聯,卻仍直接駁回救濟案,形同「盧太太案」翻版。現行新冠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制度規定,依不良反應個案情節分別判定為「相關」、「無法確定」及「無關」(如附圖)。「相關」可獲300萬到600萬不等救濟金,「無法確定」為30萬到350萬元間,「無關」則直接駁回,但實際核發金額與標準有落差,都讓申請者產生疑慮。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說,傳統疫苗歷經多年研究改進後,才逐漸被大眾信任,反觀新冠疫苗是新技術研發的全新疫苗,按學理推測,初期確有可能有5分之一接種者,會發生輕重不一不良反應,包括死亡。他建議新疫苗不良反應救濟應從寬認定,除非衛福部審查過程全部上網公開,否則受害者仍會質疑黑箱,若導致民眾畏懼打疫苗,反將因小失大。
「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拍板 全國性公投先辦
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投票人若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距離投票日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但投票地點仍限於中華民國境內,旅居海外的公民仍無法以通訊或網路參與,且該草案僅針對全國性公投,公職人員選舉並不適用。《公投法》規範,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雖然不在籍投票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方式。但中選會提出的「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僅針對移轉投票,該草案曾於2021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行政院會昨日通過草案後,再送新國會審議。儘管在野疾呼,所有選舉皆適用不在籍投票,但中選會仍定調「先公投、再選舉;先全國、再地方」。行政院長陳建仁說,為確保投票不受外力干預、國人信賴公投結果,因此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由投票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可兼顧投票祕密性及結果公平性。中選會說,投票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可能在投票日不便返回戶籍地投票,或考慮時間、金錢等成本,影響投票意願,因此順應潮流,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據草案,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以書面或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因考量選務安定性和社會信任基礎,先從公投開始實施,作為日後選務參考依據。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批評,不在籍投票應該包含所有投票,民進黨打著民主卻走民主倒退路線,全世界都在推不在籍投票,為何我們要那麼多限制?為何只有公民投票,一般選舉不能實施不在籍投票?國民黨一定會全力在立法院推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如果國家e化程度夠、用手機就可以投票,不在籍投票最理想是直接用手機投票,這並不困難,愛沙尼亞早就行之多年。
行政院提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 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會22日表示,為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促進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從而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院會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重行擬具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依據2018年1月3日修正公布《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為確保國人對公投結果的信賴,且投票結果不受外力干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方式,可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有助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進一步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陳建仁指出,本法案之前已送請立法院審議,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因此再重行提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請中選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中選會指出,投票權人可能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在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時間、金錢,影響其投票意願情形,因此順應世界潮流趨勢,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據行政院草案規劃,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可以書面申請,填寫申請書、準備身分證影本向戶籍地選委會申請;或是經由線上申請,進入線上系統提出。兩者的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
失能失智人口增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最高可領12萬
隨著人口結構高齡化,失能失智人口增加,長照需求日顯重要。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112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表示,若個案入住機構接受24小時照顧服務,住宿費對一般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政府對於未領取住宿式補助者予以補助,本年度取消稅率階梯式補助設計,不設排富條款,以緩解住民及其家屬照顧及經濟負荷。方案採申請制,申請期限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3月1日止,補助對象為機構住民(需為本國國籍之國民),限住民本人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入住之機構類型:住民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二)資格、長照需要等級及入住天數:1具身心障礙證明之中度(含)以上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含)以上,且於112年度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180天以上。2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4級之既有住民,且112年1月1日前(不含)已實際入住機構者,於112年度延續入住且累計入住天數達180天以上。如112年度累計未達180天,則逐月檢核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依比例給予補助金額,補助採年度1次性定額發給,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12萬元。符合補助資格者,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入住機構契約書、繳費收據或證明、存摺影本、身障證明或長照需要等級認定等文件,逕向當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此外,住民若已離開機構或已歿,因已有入住機構事實,亦可由住民本人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當年度曾經或已經具領其他相同類型之補助(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等),則不予補助;領取此方案補助後,亦不得再申請其他相同類型補助,詳細申辦規則可至各縣市服務窗口諮詢,或上衛福部官網查詢申請作業須知。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https://1966.gov.tw/LTC/cp-6457-69925-207.html
批藍營亂扯蕭美琴中華民國國籍 許淑華:有損百年大黨威名
近日藍營猛打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問題,台北市立委參選人許淑華3日指出,蕭美琴因父親蕭清芬的關係,自然就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大使從未放棄國籍,就沒有「回復」及「歸化」國籍的問題,呼籲大家一起拒絕政治口水許淑華指出,依據《國籍法》第2條規定,父與母任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的父親蕭清芬具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當然擁有中華民國籍。「所謂的『回復國籍』,是要先放棄才有所謂的回復。」許淑華解釋說,依《國籍法》第11條規定「喪失國籍」者,始得依《國籍法》第15條規定申請回復國籍。許淑華說,蕭美琴從未放棄中華民國籍,何來需要回復?許淑華進一步指出,每個國民的身分證是依據《戶籍法》申請制,跟《國籍法》無涉,有沒有身分證與是否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是兩件事。她批評說,藍營民代跟名嘴不查清楚狀況不斷的造謠,最後只輪得風向都帶不好的罵名,「有損你們百年大黨的威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