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
」 剴剴 剴剴案 虐童 保母姊妹 保母
劉姓姊妹對話曝光!剴剴全身被綁、留下五掌印 她卻回「好爽」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判決書曝光後,高院也首度製表,公布保母姊妹以虐童為樂的對話紀錄,內容令人髮指。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雖然一審法官當時重判兩名被告,但是卻沒有將兩人的對話紀錄揭露,而高院今日二審宣判以後,合議庭也將劉彩萱以及劉若琳的對話紀錄製作成表格並附在判決書中,從內容可以看見這對惡保母姊妹是如何虐待剴剴,甚至交換凌虐的心得。從判決書表格中,可看見當時劉彩萱傳送剴剴手腳被捆綁、臉部被遮雙腳高舉過頭的躺姿照片給劉若琳時,劉若琳僅回覆「好爽有冷氣吹」另外,劉彩萱將剴剴遭包裹有如木乃伊一般的照片時,劉若琳則回「很爽吧」,雖然難以判斷她的言語究竟是在說,虐童的劉彩萱很爽,還是剴剴被這樣虐待一定很爽,但無論是何者,皆讓人難以接受且心痛至極。有次,劉彩萱僅因剴剴痛哭時,走樓梯速度變慢,竟重重的在他手上用力一打,並傳訊息給劉若琳說「走樓梯故意要走不走的邊走邊哭…忍不住打了一下他的手臂才比較小聲一點」、「到剛剛手還紅著五手印」,而劉若琳見狀卻附和表示「可以教的還是要教」等語。在成人身上留下清晰的五指紅印,已是難以忍受的劇痛,遑論受難時僅一歲半的剴剴。外界至今仍難以想像,那弱小的身軀在生前究竟承受了多少常人無法負荷的苦難。合議庭認為,劉彩萱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痛斥劉姓姊妹以虐取樂,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重判。
剴剴案二審判決出爐 滿志剛提「三不」呼籲制度改革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虐死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檢辯雙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強調,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我們到底有沒有真正把孩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滿志剛表示,剴剴只是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他沒有能力求救,沒有選擇照顧者的權利,只能把生命完全交到大人手中。結果制度失靈、監督失守,最終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在本該最安全的托育環境中離開這個世界。滿志剛指出,自己是雙寶爸,每天出門前,孩子都會抱著自己說「爸爸今天幾點下班?」那個畫面,大家都懂。正因為懂,才無法接受有人對孩子施以長期虐待,卻還有人替加害者喊冤、替廢死辯護。滿志剛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替那些再也沒有機會長大的孩子,守住社會最後一道底線。對於像剴剴案這樣,情節重大、行為人長期施暴、毫無憐憫的案件,如果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存在,「那請問我們要如何向下一個孩子保證,他的生命是被重視的?」滿志剛表示,這起案件,也不只是「壞人很壞」這麼簡單。從媒介托育、社工訪視,到主管機關的追蹤機制,層層失守,才讓悲劇一路發生、無人攔下。剴剴已經回不來了,但能不能讓他的離開,至少換來一個不再讓孩子孤單受害的台灣?滿志剛強調,身為一個父親,也身為一位議員參選人,自己要說的很清楚:保姆資格審定,不能只審文書;訪視與稽查,不能流於形式;虐童零容忍,刑責不能再打折扣。這「三不」,是身為一個父親、也是身為一個準備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最沉痛、也最堅定的呼籲。
剴剴案二審維持重判!惡保母續押2月 高院打臉姊妹:原審無違誤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高院認為,被告2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後續檢辯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全案於同年的9月24日首度開庭。剴剴案二審部份,由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於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劉彩萱也當庭向法官鞠躬表示道歉。在經歷數月的審理以後,全案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均犯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劉姓姊妹 2 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合議庭審酌,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培養剴剴安全及信任感,但確因剴剴無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等,以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除此之外,劉彩萱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顯為以虐取樂,不應以剴剴有分離焦慮、不當行為等作為合理化其凌虐剴剴之藉口。針對量刑部份合議庭認為,劉彩萱犯罪手段、犯罪所生損害較過往判決案件情形嚴重,雖有復歸社會可能但無從撼動無期徒刑之責任上限,故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犯罪情節同樣重大,參與程度較劉彩萱低,因此責任刑上限較劉彩萱低,劃定為19年,但考量到其復歸社會可能性屬中上,小幅下修為18年。最後,被告劉彩萱 2 人羈押期間將於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2人仍有羈押原因以及必要,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剴剴外婆傷痛難平、無法到庭聽判! 律師代為轉達「是一輩子的痛」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到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宣判後,於高院外集結的剴剴戰士也旋即高聲歡呼。庭畢,剴剴外婆的訴訟代理人林帥孝律師、曾宿明律師及剴剴戰士代表接受媒體訪問。剴剴戰士代表指出,「謝謝法官、謝謝檢察官、謝謝所有為剴剴發聲的人」並語帶哽咽的說,「宣判結果一出來,大家都在旁邊哭了,覺得終於不會被清算了,因為我們很害怕被清算,這幾個月來相當糾結,能撐到今天真的是很不容易。」針對刑度部分,她說,「沒有死刑我們都不滿意,可是現行法制就是這樣,已經很謝謝法官了」,表示「能維持原判就已經很好了」。林帥孝說,「我們很感謝高等法院能維持原來的判決,即使在現在的法治底下,仍然沒有辦法滿足人民對於死刑的期待,但是至少讓我們知道受虐的孩子,他們是受到保護的,也警告這些,作惡的、虐童的這些成人們要注意,如果他們再虐待孩童,他們是有機會像被這樣被判無期徒刑」。林律師說,感謝高等法院能維持原來的判決,讓我們知道受虐的孩子,他們是受到保護的。(圖/翁靖祐攝)而曾宿明也替家屬,剴剴的外婆傳達心聲,「她很抱歉還是無法到場,她心裡還是沒有辦法放下,只希望司法還給弟弟一個公道,把惡人繩之以法,來撫慰被害人的在天之靈」。曾宿明說,「這是她一輩子的痛,也是一輩子帶著虧欠和贖罪的心情在度日,她希望這個案子血淚的教訓,能喚起社會對兒童的重視保護,以及制度面的重新檢討,杜絕再有類似的無辜的孩童遭到不幸的對待」。剴剴戰士代表說,沒有死刑我們都覺得判太輕。(圖/民眾提供)
快訊/剴剴無辜慘死惹全民怒火! 劉姓惡保母姊妹二審判決出爐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刑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剴剴生前不僅被劉若琳刮傷脖頸處,還被劉彩萱毆打全身多處、拉扯耳朵、推倒在地等,甚至還劉采萱以被毛巾綑綁、口罩矇眼,限制行動。除了上述的虐打行為外,劉彩萱甚至還將剴剴受害的照片,拍照傳送給劉若琳,令外界既憤怒又痛心。劉彩萱與劉若琳過去不僅對剴剴疏於照顧讓他日益消瘦,見其身上有傷也未帶他去醫院就診,最後剴剴因營養缺乏所以異常虛弱,身上還有42處的虐待性傷勢,僅有1歲的他甚至還罹患憂鬱症,最終於2023年12月24日因為低血溶性休克而死。國民法官一審認為,劉彩萱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對剴剴頻繁施暴,使其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飢餓最終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明知姊姊對剴剴以虐取樂,卻未阻止反基於以虐取樂從中獲得優越感等,鼓吹、迎合姊姊行為,判處其18年有期徒刑。
剴剴無辜慘死點燃全民怒火! 劉姓姊妹二審判決明出爐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刑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將於明日上午9時30分宣判二審結果。回顧案情,剴剴生前不僅被劉若琳刮傷脖頸處,還被劉彩萱虐打全身多處、包括拉耳朵以及從後方推倒等,剴剴甚至還被劉彩萱以毛巾綑綁、口罩矇眼等,限制其行動,此外,劉彩萱甚至還將剴剴受害的照片,拍照傳送給劉若琳,令外界既憤怒又痛心。劉彩萱與劉若琳過去對剴剴疏於照顧,除讓他日益消瘦外,見剴剴身上有多處傷口,也未帶他去醫院就診,最後剴剴因營養缺乏而所以異常虛弱,身上還有42處的虐待性傷勢,甚至才1歲大就已經罹患憂鬱症,可憐的剴剴也於2023年12月24日因為低血溶性休克而死。國民法官一審認為,劉彩萱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對剴剴頻繁施暴,使其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飢餓最終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明知姊姊對剴剴以虐取樂,卻未阻止反基於以虐取樂從中獲得優越感等,鼓吹、迎合姊姊行為,判處其18年有期徒刑。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不只剴剴受虐!劉姓姊妹另案遭起訴 今開庭她堅持只認1罪
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1歲男童剴剴一審被判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不過日前台北地檢署偵辦案件時,發現劉姓姊妹涉嫌對2名孩童施虐,並以另案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8日)開庭審理,提訊仍在押的劉姓姊妹出庭。而劉彩萱拒絕認罪,僅認對1名幼童犯下妨害自由;劉彩萱則否認犯行。劉彩萱表示,會將小孩綁在椅子上,是因為剛喝完奶,若沒有避免小孩躺下的話,恐會因溢奶被嗆到。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她才會用毛巾將小孩固定在椅子上,且強調綁小孩的過程不到10分鐘,並指出她還因為妹妹劉若琳開刀住院,所以同時要再另外照顧2名孩童。另外,被指控讓孩童一腳站在椅子上,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並對孩童呼救視若無睹的犯行,劉彩萱表示當下只是覺得在探索期的孩子很可愛,原本還拍照打算要給家長看。她說,當下其實有鼓勵孩童可以試著自己下來,且四周都是軟墊,孩童並不會有危險,因此沒有立刻施以援手,最後孩童也如預期有順利下來。針對因為未勤換尿布,導致孩童肛門紅腫、水泡破皮的指控,劉彩萱則表示自己在照顧該名孩童時,每2個小時就會幫他換一次尿布,並解釋該名孩童因為水解蛋白奶粉的緣故,所以會比較容易大便,並強調尿布疹的情形是在換了尿布的品牌以後才出現,而在家長換了第2次的尿布品牌以後,狀況也有好轉。
殘殺剴剴遭重判!劉姓保母另案開庭 民眾帶「假娃」還原施虐狀況
保母姐妹劉彩萱、劉若琳因殘忍虐殺男童剴剴遭到檢方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起訴,經台北地院及國民法官審理後,5月一審分別判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及18年有期徒刑。後面檢方又查出劉姓姐妹涉嫌對另2名孩童施虐並以另案起訴,今開庭民眾也也現身北院斥責,盼外界能多關注幼兒權益,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出現。劉姓姐妹於剴剴案一審落幕後,被檢方查出涉嫌虐待另兩名孩童,1月以另案起訴,今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民眾也於網上號召集結,到場表達訴求並希望法官能針對其行為判處重刑。孫小姐帶著嬰兒人偶到場,可見可其面部遭口罩封住,手腳反折以黑繩綑綁,來還原當初劉姓保母究竟是以多惡劣的方式對剴剴施虐,提到除了剴剴,這對姐妹還持續虐待其它孩童,希望各界能夠持續關注此案,不讓憾事再發生。「其犯罪動機為以虐取樂,行為惡行重大,犯罪所生危害之鉅,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先前對外說明,儘管全盤認罪但仍無法改變對幼童施虐致死的犯罪事實,而妹妹劉若琳不僅沒阻止還從中獲得優越感,也因此被視為共犯遭判刑。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 衛福部、雙北市府均被糾正!蔣萬安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認為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托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核。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為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剴剴案保母引眾怒!外界盼修法「虐童滅證判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但外界認為虐童滅證應判處死刑,或有期徒刑30年以上、不得假釋等看法與建議。法務部今(17)日表示,有關虐童滅證處死刑的部分,因為我國現行法制上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而且滅證罪處死刑明顯違反罪刑相當原則。至於建議採有期徒刑30年以上的建議,法務部表示,因我國現行法有關有期徒刑法定刑的上限,就是15年,所以這部分的規定也與現行法規定不符。而有關不得假釋部分,因為我國目前就假釋的規定,正在進行研修,所以相關的建議,法務部都將列為未來修法的參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虐死剴剴惡保母「可假釋出監」?律師揭獄中祕辛: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
台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引起全台人民震怒,日前台北地院也宣布判決,判處保母姊姊劉彩萱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則判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結果出爐後,外界掀起「判太輕」抗議聲浪。對此,網紅律師「巴毛律師」也直言,不少受刑人「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巴毛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未滿18歲凌虐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剴剴案已經是判了最重刑度,「這就是為什麼惡保母沒辦法判死刑,不滿意的話,打給你選區的立委叫他修法。」巴毛律師說明,儘管遭判無期徒刑,但在監獄內服刑超過25年後,即可聲請假釋,但並非聲請就會過,有可能需重複聲請2、3次,甚至遭駁回,「如果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他會關到老,然後他老的時候生病的那些醫療費也是納稅人出喔」,更透露不少受刑人往往活不了太久,「其實更多是因為監獄環境實在太差,根本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至於許多人關心剴剴案社工陳尚潔為何還沒動靜?對此,巴毛律師也直言,「剴剴案的社工有被起訴,只是他的庭期排在7月,不要又在脆上面哭天搶地說為什麼社工沒事,會顯得你很沒知識又不看電視。」
剴剴案惡保母姊妹遭判重刑 法院裁定「續延押2月」解除禁見
台北市一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劉姓保母姊妹聯手虐死,引發全台震撼。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於5月13日對此案一審宣判,判處主嫌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名被告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兩人均可上訴。而合議庭認為2姊妹被判重刑有逃亡動機,裁定2人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不過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法院指出,劉氏姊妹共同對兒童實施凌虐並致死,構成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罪行重大。因兩人已遭重刑宣判,恐有畏罪潛逃之虞,加上家人多居住海外,具備逃亡能力,因此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但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根據法院合議庭說明,劉彩萱雖於審理期間承認部分犯行,但初期陳述避重就輕;劉若琳亦坦承案發後刪除對話紀錄,足見兩人有規避訴追可能。考量羈押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與司法程序的必要性,法庭認為延押符合比例原則。案情回顧,2023年間,劉彩萱與劉若琳在照護1歲男童剴剴期間,長期對其施以暴力及虐待,包括毆打、裸體罰站、將身體塞入水桶等,甚至每日僅以裝有蟑螂的紙杯餵食一次,導致剴剴短短三個月內身心受創、送醫不治。檢方起訴指出,兩人涉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罪嫌重大。本案由台北地方法院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歷時13個工作日,由6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創下新制度實施以來最長開庭紀錄。剴剴家屬對於判決表達遺憾,認為劉若琳刑期過輕,「她們涉案程度差不多,只是檢方沒有掌握到更多證據」,更表示對於不能判處死刑深感無奈。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表示,雖無法回應社會對死刑的期待,但對於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已是法律容許下的最重刑度,感謝國民法官的審慎裁決,「至少能保障她不再重返社會、重蹈覆轍。」至於後續的求償事宜,律師將與家屬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