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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典霖 法院 王子 賄選 粿粿
同學會無法自拔「偷吃人夫」!小三喊不知已婚 下場曝光了
女子小涵(化名)於國中同學會與舊識阿傑重逢,明知對方早已結婚生子,兩人仍擦出火花發展出不倫戀,正宮小婷二度發現後,忍無可忍提出上訴,最終判決小涵須賠償小婷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小涵於國中同學會與舊識阿傑重逢,擦槍走火,阿傑妻子小婷得知後一度訴請離婚,後因阿傑坦承錯誤、誠懇道歉,雙方才決定復婚。沒想到,小涵並未斷絕聯繫,依舊與阿傑頻繁往來並多次至飯店幽會。直到阿傑因病住院,小婷代為保管其手機時,意外發現兩人大量的親密對話與影片,氣得對小涵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時,小涵辯稱阿傑曾亮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強調自己自始至終都不知對方已婚。不過阿傑當庭打臉,證實小涵早在民國109年私下翻閱其皮夾時,就已看過他再婚的身分證;此外,在阿傑中風住院期間,小涵還曾傳訊息給阿傑的兒子,要求將阿傑手機內的通訊軟體名稱修改,小涵也坦承這是為了防止元配發現。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定小涵早已清楚阿傑的婚姻狀況,所作辯解純屬脫罪之詞。考量雙方社經地位及侵害婚姻權利的情節後,最終判決小涵須賠償小婷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靠死人發財!高雄二殯火化場技工「收紅包」 檢廉大搜索聲押2人
高雄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橋頭火化場)的沈姓與吳姓2名技工,竟涉嫌長期向多名殯葬業者索取每具大體新臺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紅包」規費,作為提早火化、妥善安排火化或撿骨流程的對價。檢廉接獲檢舉情資經長期蒐證後,於昨(21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傳喚13人到案。複訊後檢方認定2名吳姓技工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人員則以1萬元至 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方調查指出,沈姓與吳姓等技工在高雄市二殯負責大體火化關鍵職務,卻利用家屬急於讓亡者早日入土為安、妥善處理後事的心理,公然「靠死人收錢」。多家殯葬業者為了搶時間、順暢完成火化及撿骨程序,長期私下交付數千元規費給火化場技工。檢方認定技工部分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而涉案殯葬業者則涉犯同條例第11條「關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橋頭地檢署掌握具體事證後,於9月21日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率領鍾葦怡、蔡婷潔、施柏均、陳盈辰、林世勛、周子淳、朱美綺、陳韻庭等 9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多路前往相關嫌疑人及證人之住處、辦公室等共20處實施大規模搜索,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1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夜間複訊後,認定其中2名吳姓技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當庭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被告則依情節輕重,分別被裁定以10萬元及1至3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廉專案小組後續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釐清是否還有更多殯葬業者與公務人員捲入這起長期的「紅包陋習」弊案。
不滿同事在群組控「上班看盤、風評不佳」 巡佐提告求償100萬遭法院駁回
曾在高雄某派出所擔任巡佐、化名「阿瑞」的男子,因不滿同事A男在公務群組中的言論,認為對方涉及誹謗及恐嚇,導致自己的身心與名譽權受損,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不過,案件審理期間,派出所所長出庭作證,指稱阿瑞過去在所內曾使用私人電腦觀看股票盤勢,並當庭提出相關考評紀錄。高雄地院審酌雙方說法及證據後,認定阿瑞主張的誹謗、恐嚇均未達違法程度,最終駁回他的請求,全案仍可上訴。阿瑞在判決書中主張,他與A男過去同在某派出所任職,兩人具有上下級關係。2025年5月間,A男卻在公務群組中指責他沒有能力、風評不佳,甚至提及他在上班時間使用私人電腦觀看股票等情形,過程中還有恐嚇性的言詞。阿瑞認為,這些言論已對自己的名譽造成傷害,也讓他因此出現身體不適、徹夜難眠等情況,認為身體權、精神及名譽權均受到侵害,因此提告要求A男賠償100萬元。對此,A男則否認有誹謗及恐嚇行為,辯稱雙方是在公務群組中因工作意見不同而發生爭執,他只是針對阿瑞的工作能力與工作態度提出質疑,並非出於恐嚇或故意破壞阿瑞名聲的目的。案件審理期間,當時的派出所所長也出庭作證。所長表示,阿瑞屬於資深幹部,按照派出所的工作分工,若其他同仁遇到無法處理的案件或需要協助,幹部本來就負有協助責任。不過,依他的觀察,阿瑞對警察工作的熟悉程度不佳,業務表現也不理想。此外,所長也證稱,自己曾親眼看見阿瑞在派出所內使用私人電腦,而且大部分時間是在觀看股票。為證明相關說法,所長並在法庭上提出阿瑞過去的考評紀錄。高雄地院認為,派出所所長本身對所內員警負有考核責任,相關考評紀錄除了記載阿瑞在工作上的缺失,也同時記錄其他同仁在工作上的優劣事由,並非只針對阿瑞,因此沒有理由認為所長具有偏頗情形。法院因此認定,所長的證詞具有相當可信性。針對阿瑞指控A男誹謗部分,法官檢視雙方在公務群組中的完整對話脈絡後認為,雙方確實是在工作討論過程中因意見不合而發生爭執,A男則是基於自身工作經驗,針對阿瑞的工作態度及工作表現提出質疑。法院認為,雖然A男的部分表述方式可能讓阿瑞感到不舒服或不快,但從整體對話內容來看,尚不足以認定這些言論已達到違法程度。至於恐嚇部分,法官則認為,A男在群組中使用的文字確實帶有一定程度的挑釁意味,但判斷是否構成恐嚇,仍須依一般社會通常觀念,確認相關言詞是否已達到使人產生畏懼的程度。法院認為,A男的言論尚未達到「加害他人法益或足以使見聞之人心生畏懼」的程度,因此也難以認定構成恐嚇。高雄地院綜合雙方主張、群組對話內容及證人證詞後,認定阿瑞所主張的誹謗及恐嚇均無法成立,因此駁回他要求A男賠償100萬元的請求。由於本案仍屬一審判決,阿瑞若不服判決結果,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謝典霖涉議會宴客案遭羈押禁見 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謝典霖遭聲押 國民黨團「警告」檢調:若淪打手必遭民意反撲
針對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等人遭聲押,國民黨團今(17)日強調,必須問彰化地檢署一句:「辦案到底是看證據,還是只要民進黨人一句話?」司法變東廠,這是中華民國最大的悲哀,嚴正警告檢調保持中立,若淪特定政黨打手必遭民意反撲。 彰化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地檢署即分案由檢察官偵辦,經訊問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國民黨團提到,行政院中辦副執行長吳音寧才剛在臉書放話指控,檢調馬上就大動作分案、抓人,這未免動作太快,完全不演了!請問檢方是掌握了一槍斃命的鐵證,還是民進黨政治人物一開口,就得乖乖配合當政治東廠?檢方必須向全民交代清楚,這次火速啟動偵辦的依據到底在哪裡?國民黨團直言,絕對支持查賄,標準更不分藍綠,但在法院判決出來前,任何人都該受到「無罪推定」的保障,每次一到選舉,民進黨就用司法介入選戰。國民黨團嚴正警告,檢調請挺直腰桿、保持中立,如果甘願淪為特定政黨打擊異己的工具,絕對會遭到民意最強烈的反撲!
謝典霖涉賄選案遭聲押 藍質疑偵辦依據、莊瑞雄:讓證據與司法程序說話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在議會舉辦餐敘,遭檢舉疑為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輔選。檢調16日持搜索票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訊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且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17)日質疑檢方啟動偵辦的依據;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表示,若對偵查程序有疑義,可循司法程序釐清,各方都應回到相同法律標準。針對謝典霖及其父母等人遭聲押,陳以信指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先前曾公開提出質疑,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因此檢方應對外說明啟動調查的依據,釐清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或是接獲相關檢舉後展開偵辦。陳以信表示,國民黨尊重司法程序,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他強調,查賄不應區分政黨,檢調辦案也應採取一致標準並維持政治中立。對此,莊瑞雄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民進黨團尊重司法,不會預先對個案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斷。至於國民黨對檢方啟動偵辦依據提出質疑,他認為,在不影響偵查的前提下,檢方可就依法能公開的程序適度說明。莊瑞雄指出,政治人物提出檢舉或質疑,與檢察機關是否掌握足以啟動偵辦的事證,是不同層次的問題,不宜單純依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就推論司法受到政治力量介入。莊瑞雄強調,若對偵查程序有所疑義,可以透過既有司法程序釐清,不論涉及哪一個政黨或政治人物,都應適用相同法律標準,「讓證據與司法程序說話」。
謝典霖涉餐會賄選案遭聲押 魏平政還原當天:敬酒不到10分鐘就離開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23日在縣議會舉辦餐會宴請溪湖鎮民,遭檢舉疑似涉及「請吃選舉飯」,彰化地檢署分案偵辦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當天同樣曾到場的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今(17)日還原過程,表示自己僅應邀前往拜訪,在場多數人都不認識,逐桌敬酒後停留不到10分鐘便離開,並強調案件仍應遵循無罪推定原則。針對謝典霖遭檢方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魏平政受訪表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前,都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不應過度解讀目前的司法程序。他認為,羈押屬於刑事程序中的強制處分,案件仍應交由司法釐清,希望外界尊重司法、毋枉毋縱。談及6月23日餐會,魏平政表示,當天原本正在進行拜訪行程,期間有熱心選民告知議會內有餐會,若有空可以前往。由於當時自己宣布參選僅一個多月,行程與地方人脈都仍在建立,只要得知有公開拜訪、接觸地方人士的機會,就會盡可能前往。魏平政說,自己抵達餐會現場後,在場人士大多不認識,僅認識議長謝典霖,就連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也不太熟悉。他在現場逐桌敬酒後便離開,整個過程停留不到10分鐘。至於謝典霖涉案是否可能衝擊年底彰化縣長選情,魏平政表示,選舉最終仍要靠自己全力以赴,不論謝典霖目前面臨什麼司法狀況,他都會按照既定步調爭取選民支持,「還是要靠自己一隻手一隻手握、衝選票」。
謝典霖一家3人涉賄遭聲押 姊姊謝衣鳯首回應僅說「謝謝關心」
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餐會疑涉選舉行賄案,昨(16)日搜索9處並通知約20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面對家人捲入司法案件,謝典霖姊姊、國民黨立委謝衣鳯今(17)日受訪時未多談,僅低調表示「謝謝關心」。彰化地檢署指出,今年6月間彰化縣議會一場有溪湖鎮民眾參與的餐敘引發爭議,檢方隨即分案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經蒐證後,檢調持彰化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以及劉姓、黃姓地方人士等5人,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相關犯罪事實與責任仍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謝典霖一家3人同時遭聲押,也讓外界關注身兼國民黨立委的姊姊謝衣鳯如何回應。根據《TVBS》報導,謝衣鳯今面對媒體詢問對案件的看法以及家中情況時,並未進一步評論,僅以「謝謝關心」4字回應。另一方面,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也針對檢調偵辦時序提出質疑。他表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公開質疑該場餐會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因此要求檢方說明啟動調查的具體依據,究竟是已掌握相關事證,或是接獲政治人物公開質疑後展開調查。陳以信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調查,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並呼籲檢調以一致標準偵辦選舉案件、維持政治中立。
吳音寧2個月前曾點名!謝典霖「議會內宴客」涉賄選遭聲押 國民黨籲檢:謹守政治中立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在縣議會舉辦餐會引爆賄選疑雲,檢方訊後認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案情持續延燒之際,國民黨今(17)日也出面質疑偵辦過程,文傳會主委陳以信點名,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早在2個多月前公開質疑這場餐會,要求彰化地檢署說清楚啟動偵辦的具體依據,究竟是掌握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今年6月間,謝典霖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替投入溪湖鎮長選舉的姑姑陳貞妃助選,當天包括部分溪湖里長、代表、農會幹部等地方人士都曾到場。吳音寧後來便曾公開質疑,並將矛頭指向餐會經費來源,追問究竟是謝典霖自行出資,還是使用議長特支費。他甚至質疑相關作法可能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彰化縣議會事後則澄清,活動僅是地方仕紳交流餐敘,餐費未動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隨著檢調如今大動作搜索、約談並聲押謝典霖等人,陳以信質疑,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檢方有必要對外說明啟動偵辦的依據。他追問,檢方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後依法展開調查,還是政治人物提出指控,檢調就隨即出手。陳以信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堅守無罪推定原則,查賄不應區分藍綠,司法更不能帶有政治色彩。他要求檢調以一致標準辦案並謹守政治中立,不能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工具。
涉開10多桌請吃「選舉飯」為表姑賄選 謝典霖與父母當庭逮捕遭聲押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彰化縣議會6月23日舉辦餐會,在現場席開十多桌,邀請溪湖地區政界人士參加,疑似是吃「選舉飯」為謝典霖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造勢,但陳貞妃當時尚未領表,直到4日選舉登記截止,出席者有多位具參選人身分,檢調於是展開調查。彰化地檢署16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兵分9路,傳喚謝典霖與其父母謝新隆、前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和陳貞妃等20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認為謝一家三口和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貞妃等7人則是萬到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
彰化議長謝典霖涉投票行賄遭聲押 彰檢帶回20餘人、5人聲押
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遭質疑是為姑姑、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輔選。彰化地方檢察署今(17)日指出,嗣經檢察官訊問,認定被告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檢署表示,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 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該署即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 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彰化地檢署指出,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其他共犯,陳○妃、黃○惠、陳○姬、黃○珠、陳○源、邱○豐、陳○龍等其他共犯,雖同樣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均請回。彰化地檢署呼籲鄉親共同守護彰化最乾淨、最民主的選風,對於鄉親所提出的每項寶貴賄選情資,不論是餐敘、旅遊、禮品、現金等各種型態的賄選行為,彰化地檢署均將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之態度,積極深入蒐證,期可攜手全體彰化鄉親,共同守護民主選舉的核心價值。
誠新「有電無魚」爆財務黑洞 新光第三代林伯翰涉假入主詐貸47億收押
新光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林伯翰,涉嫌與誠新綠能集團負責人陳永倫等人,以假出資、假股權移轉及人事安排,製造「新光入主誠新」假象,向銀行團詐貸近47億元;台南地檢署10日搜索約談13人,訊後認定林伯翰及曾、楊2名主管涉案重大,11日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持續擴大追查。成立於2019年的誠新綠能,曾是國內漁電共生領域指標業者,開發規模一度占政府總目標約35%,並在中南部擁有大量光電案場。2022年,誠新曾以漁電共生開發商身分完成56.4億元聯貸案;隔年更與台積電簽下20年、總量200億度的再生能源聯合採購合約,一度風光無比。不料,誠新近年快速擴張後財務狀況急轉直下,2025年爆出積欠承包商工程款逾10億元,多處案場停工,甚至傳出部分漁電共生案場「有電無魚」,未實際從事養殖,卻持續進行光電開發,部分案場遭主管機關撤照,台電也停止購電,受害廠商更組成自救會抗議,誠新財務黑洞逐漸浮上檯面。台南地檢署今年6月指揮調查局搜索14處所,追查發現陳永倫與劉、鄭及2名李姓集團幹部、旗下公司負責人等,涉嫌非法挪用集團資金,並透過相關公司及土地開發案籌措資金。檢方認定陳永倫等5人涉背信、詐欺、洗錢、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及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7月間另有邱姓被告遭聲押獲准。檢調持續向上追查後,將目光鎖定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檢方查出,林伯翰等人疑與陳永倫共謀,透過「假出資」製造虛偽金流,再搭配形式上的股權移轉與人事布局,營造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正式入主誠新集團的假象。檢方認為,這套安排的目的,是讓銀行團誤信誠新背後股東及經營團隊已經改變,進而提高授信意願。2022年至2025年間,聯貸銀行團因此核貸、撥款近47億元,且各家銀行受損金額均達1億元以上。檢調10日再度出擊,台南地檢署動員11名檢察官,兵分7路搜索相關處所,並約談林伯翰等13名被告及證人,同時提訊先前遭羈押的2名被告。其中,林伯翰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也遭搜索,林男遭帶回台南接受偵訊。據了解,林伯翰對部分客觀事實並未否認;另2名曾姓、楊姓男子則被查出疑受林伯翰指示,擔任誠新旗下公司董事長,協助安排相關股權及公司人事,涉嫌共同參與詐貸。檢方複訊後認定,林伯翰、曾姓及楊姓3人涉加重詐欺、洗錢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林伯翰具有相當財力,具潛逃國外能力,加上3人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法院11日裁准。至於銀行團是否有人明知股權結構有異仍放行貸款,甚至涉及包庇或內部勾結,檢方目前仍在調查,不排除持續向銀行端追查資金流向及授信過程,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
高金素梅大帳房爆共諜收陸上億 南下逃亡5日逮第3共犯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前主任、地位同「大帳房」的張俊傑涉貪遭求刑16年,自9月6日破壞電子腳環後已逃亡5天,檢警連日追查曾接觸他的對象,今天從南部帶回一名開車開應的陳姓男子,預計12日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張俊傑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及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補助款,2月10日遭搜、2月11日收押禁見,檢方將偵查羈押最多4個月的期限用好用滿,6月9日起訴移審仍主張續押,不過台北地院裁定張俊傑1千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實施科技監控。張俊傑交保84天都沒逃,9月1日照常出庭,辯護律師當庭爆料國家安全局2013年就開始「國安監聽」高金素梅,監聽14年才用貪污罪偵辦,因此質疑監聽譯文的證據能力。張俊傑9月3日最後一次前往派出所報到,9月6日先跟助理陳俊瑋在新店聚餐並交付隨身碟,當晚在大安森林公園破壞電子腳環,隨即展開逃亡計畫,依據檢方調查,張俊傑先搭計程車南下,途中4次換車、3度變裝,在嘉義碰面疑似有幫派背景的周煥凱並換成自小客車繼續往南,到了高雄之後,改由陳姓男子接送。陳俊瑋9月9日複訊後5萬元交保,周煥凱9月10日複訊聲押獲准,高雄的陳姓男子是張俊傑逃亡案第3名到案的被告。張俊傑棄保潛逃消息傳開,北院通緝他到2059年並沒收1千萬保證金;張俊傑逃亡2天後,高檢署在9月8日搜索約談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陳智葟、助理林怡君,案由是國家安全法,9月9日聲請羈押獲准,原來張俊傑身為高金的大帳房卻涉入共諜案,檢方懷疑他長期接受中國大陸資助在台發展組織,不法金額高達上億元。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放高利貸、恐嚇」 懲戒法官怒斥: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涉嫌高額放貸、出入私人招待所、出言恐嚇借款人等情事,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審理。案件7日首度開庭,黃建榮雖提出多項辯解,但受命法官黃麟倫聽完後當庭直指其說法前後矛盾,更重話批評「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根據監察院彈劾內容,黃建榮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的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因此今年6月通過彈劾案,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7日開庭時,法官黃麟倫質疑,警察及法官工作都十分忙碌,但黃建榮每月薪資10多萬元,卻有時間進行上千萬元的投資及資金往來,讓他難以理解。針對黃建榮向業者無償借用車輛一事,法官黃麟倫也直言,公務人員如果真的堅守誠信、清廉、謹慎,「連200元都不該拿」。對此,黃建榮辯稱,針對答姓女子投資一案,答姓女子後來也因詐欺案件被判有罪,法官黃麟倫則認為,即使對方詐欺有罪,也不代表黃建榮沒有違失。此外,針對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一事,黃建榮則表示,當時是因為有追查通緝犯的需要,後來也有自行付款,他也承認自己在與答姓女子的投資案件中確實有錯。不過,法官黃麟倫對相關說法並不接受,認為黃建榮的答辯前後不一致,最後直接當庭斥責「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據了解,黃建榮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間,向李姓友人無償借得1000萬元,之後再將款項借給另一家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收取共340萬元利息,後來答姓女子向檢調檢舉,指稱黃建榮在討論還款時,涉嫌利用警察身分施壓及恐嚇。檢方偵查後,認定黃建榮涉嫌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犯下恐嚇罪,因此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日前審酌後,依恐嚇罪判處黃建榮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老虎伍茲達認罪協議!吊照5年「免入獄」 法官警告:敢開車就回去被關
高爾夫球傳奇老虎伍茲(Tiger Woods)今年3月發生翻車事故後遭控在藥物影響下駕駛(DUI),案件在當地時間週三出現重大進展,現年50歲的伍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較嚴重的DUI罪名獲撤銷,得以避免入獄,但駕照將遭吊銷5年,另須繳納約1500美元(約新台幣4萬7千元)罰款。伍茲原本對DUI指控表示不認罪,此次則針對所有罪名改採「不抗辯」答辯,法院隨後判決有罪。他因魯莽駕駛及粗心駕駛各遭吊照5年,由於兩項處分同時執行,實際吊照時間為5年。法官史提爾(Darren Steele)更當庭嚴厲警告:「沒有任何例外。如果你因任何理由開車,你就會立刻回到監獄。」案件源於今年3月27日,伍茲駕駛休旅車行經佛州朱比特島住家附近時翻覆。他事後向警方表示當時正低頭查看手機,沒有注意到前方卡車減速,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受傷。警方當時在伍茲口袋找到2顆止痛藥氫可酮(hydrocodone),並記錄他出現精神萎靡、反應遲緩、大量出汗、雙眼充血及瞳孔明顯放大等狀況。不過檢方表示,2名毒理學家檢視證據後,都認為不足以證明伍茲確實因氫可酮影響駕駛能力,加上他歷經多次背部與膝部手術,有相關藥物耐受性的醫療紀錄,因此最終撤銷較嚴重的DUI罪名。面對外界質疑伍茲是否因巨星身分獲得優待,州檢察官巴克達爾(Thomas Bakkedahl)予以否認,並強調伍茲未來絕對不能開車,「他是全世界辨識度最高的面孔之一,不管在哪裡,都一定會有人認出他。」
砍死2警判2死刑!林信吾突翻供喊上訴 教授揭教化僅3成「回歸社會難」
台南雙警命案被告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目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昨開庭進行量刑鑑定,5名教授組成的鑑定團隊認為,林的教化可能性偏低,再犯風險與社會復歸均是負面因素;林則一改一審認罪態度,當庭表明要上訴,辯護人並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這起震驚全台的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當時台南市警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機車竊盜案,在安南區台江大道附近公墓發現林信吾;林疑因害怕遭警方逮捕,先持彈簧刀攻擊凃明誠,造成凃員身中17刀,並搶走警槍;曹瑞傑趕抵現場支援,卻也遭林持槍射擊、持刀猛刺38刀,2名員警最終雙雙殉職。2023年11月23日台南地院合議庭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信吾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目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為釐清林信吾的量刑因素,囑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組成鑑定團隊。召集人楊士隆昨與其他鑑定教授出庭接受檢辯雙方詰問,說明團隊如何從前科、人格特質、家庭及人際關係、監獄處遇等面向,綜合評估林的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性。鑑定結果指出,林信吾雖然衝動性仍在合理範圍,但個性較為孤僻,過去又有強盜、竊盜及外役監脫逃等前科,均屬不利因素。加上林的母親自去年起便未再前往監獄探視,他目前僅有1名朋友,人際支持薄弱,未來重新回歸社會恐有困難。不過,林信吾的辯護人昨也對鑑定報告提出多項質疑,認為報告並未實際訪談林母及其同儕,且一審嘉南療養院曾鑑定林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這部分在此次報告中並未充分呈現;此外,辯方也質疑部分量表內容與國外相關文獻存在差異。庭上另一個引發關注的變化,是林信吾一改一審時的認罪態度,突然表明「要上訴」。對於審判長追問他案發前為何購買彈簧刀及空氣槍,林辯稱當時自己睡在公園,因擔心遭其他流浪漢攻擊,所以才購買物品防身,否認是在為犯罪預做準備。然而,一審判決並未採信林的說法。判決認為,林信吾自購買刀械時,就已預設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從後續犯案過程及砍殺手法觀察,殺害2名員警的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情節重大。對於林辯稱案發前大量飲酒,一審法院也認為,從他與員警搏鬥時的反應、辨識現場情況及控制行為能力來看,均與一般人無明顯差異。尤其犯案後,林還能在現場搜尋槍彈、清洗血跡並設法逃避警方追捕;之後持續逃亡,顯示其具備相當程度的判斷及計畫能力,難認酒精使用障礙已造成辨識或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全案目前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昨日量刑鑑定開庭後,法院將再依鑑定結果、雙方攻防及相關證據,評估林信吾是否符合死刑要件,後續判決結果仍受矚目。
前一日徘徊場勘!小黃司機駕車猛撞台北地檢署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而該名司機前一日便前往台北地檢署外場勘。從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發現,邵姓計程車司機前一日便駕車出現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徘徊,疑似正在場勘;3日凌晨5時許,邵男再度出現在監視器畫面中,他先是下車徒手將北檢擋在車道上的柵欄搬開,隨後上車駕車撞進北檢,造成北檢玻璃大門碎裂。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檢察官審判長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司法判決,駕駛警察車猛撞台北地檢署門口。(圖/翻攝畫面)
快訊/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不滿司法判決 運匠車貼「司法已死」猛撞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
為總統看球場勘偷走峮峮簽名球 2國安特勤切割刑責全賴學弟
總統賴清德今年2月前往台北大巨蛋觀賞台日棒球交流賽,3名國安特勤涉嫌利用賽前場勘的機會,偷走6顆啦啦隊員峮峮的簽名球及主辦單位的護照套,遭竊盜罪及贓物罪起訴,今日在台北地院開庭,事發時由憲指部支援特勤中心的江旻峰少校(38歲)認罪,希望付5萬元做公益換取輕判與緩刑。時任特勤中心編審的林宗翰中校(42歲)、警安組組員涂志名少校(41歲)都不認罪,林宗翰在庭上發牢騷,案發時他再服役2個月就滿20年,但國安局馬上記兩大過汰除他;涂志名則向法官伸冤,國安局內部調查要求直接認罪,但他真的沒偷竊也沒有收受贓物的犯意。本案7月13日開審查庭時,江旻峰就承認犯行,林宗翰、涂志名否認偷峮峮簽名球,北院另外分案審理,今天開準備程序,法官告知三名被告,6顆簽名球和部分收納袋已歸還,「不是那麼大的事情」,如果認罪可改用簡易判決程序判刑6個月以下,加上三人都沒前科,若有公益捐或者跟被害人成立調解,可給緩刑。江旻峰原本是憲指部警衛大隊少校組員,案發時支援國安特勤中心警安組。(圖/劉松霖攝)但江旻峰的律師馬上表明,被害人「跟國安局有過節不願調解」,法官便調整立場,公益捐即可,並諭知休庭讓被告跟律師討論。恢復開庭後,江旻峰維持認罪並表示願意捐5萬元給公庫或指定機關團體,律師說江旻峰從4月份到現在都失業,最高負擔的金額就是5萬元,希望從輕量刑及緩刑。涂志名表示,當時他帶著2024年世界棒球12強紀念球過去,聽到江旻峰說可幫忙處理「球員」的簽名球,才把公事包留下,從密錄器譯文可知,他不曾對江旻峰明示或暗示想要啦啦隊員的簽名球,他發現球上有簽名,曾勸林宗翰與江旻峰不要拿,「這是要發的」;他後來打開公事包,只注意自己帶的紀念球而沒細看,當天晚上才知道有護照套。國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組前中校編審林宗翰。(圖/民眾提供)涂志名當庭訴苦,自始至終沒有竊盜行為、沒有收受贓物的犯意,局裡調查要他認罪,但他真的沒做這件事,所以很難抉擇,他有家庭問題需要面對。江旻峰案發時配戴密錄器,有錄到對林宗翰說:「學長,包包放這裡,等下我處理」,林宗翰回答「好」,林宗翰特別對此解釋,江旻峰待過總統警衛室,常常有機會跟主辦單位協調,他認為江旻峰協調時可以取得簽名球才會說好,但其實他並不是要啦啦隊的簽名球,而是要球員簽名球,密錄器譯文有一段是江旻峰說「我直接裝了,學長」可見他和涂志名都沒有裝簽名球的動作,並無竊盜主觀犯意。林宗翰說,國安局內部調查時,明知他軍旅生涯再2個月就滿20年,仍立刻記兩大過汰除,他現在已經沒有軍人的身分了。
「閃兵二班」遭求重刑 坤達當庭認罪向社會大眾道歉
藝人逃兵案持續延燒,「閃兵二班」陳柏霖、謝坤達遭求刑2年8月,新北地院21日首度開庭,傳喚陳、謝到案說明,謝坤達當庭認罪,步出法庭時則向社會大眾道歉,並表示接下來將尊重司法,一切交由法院判定。檢警調查,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在2010年至 2011年間,向藝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小杰等 5 名公眾人物收取 10 萬至 30 萬元不等費用,教導他們申請變更體位複檢,找來槍手量測自費附掛的 24 小時血壓機,偽造中度或重度高血壓的複檢結果,使役男體位由「常備役」變更為「替代役」或「免役」。檢察官認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小杰等 5 名公眾人物享有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備示範作用,卻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期望,日前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2年8個月有期徒刑,以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及國家安全。 新北地院21日開庭,首度傳喚陳柏霖和謝坤達到案,謝坤達走出法院時表示,在庭上已坦承自己的罪行,對自己所犯的過錯再次跟社會大眾說聲抱歉,「對不起」,接下來則將尊重司法,一切交由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