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證
」 虐童 停車場 保母 登記 收費
常搭計程車快下載這APP! 網狂推「上車先掃駕駛登記證」自保
近日因發生隨機殺人案事件,引發不少民眾感到沒安全感。就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搭乘計程車時的自保小技巧,就是使用內政部警政署APP「警政服務」內的「守護安全」功能,貼文曝光後吸引不少網友關注與轉傳。有名女網友發文表示,自己常搭Uber或計程車,因此特別推薦警政署推出的「警政服務」APP,手機不分iOS或Android系統都能下載。「警政服務」APP提供電話和視訊報案連結、收聽警廣、治安(失竊車輛查詢、守護安全、通緝犯查詢平台)、交通(違規拖吊、即時路況查詢、事故資料申請)、服務(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拾得遺失物查詢)、165反詐騙專區及其他如推播訊息、臉書等共39項服務項目,便利民眾報案、申辦服務及查詢資訊。原PO提到,APP內有個「守護安全」功能,其可以在搭車時即時定位並連線回傳,一定要開啟;同時,還能掃描計程車駕駛人的執業登記證QR Code,確認司機身分;APP內也能透過即時地圖查看目前所在地,若遇到狀況,還能直接視訊或撥打110報案。另一名網友也特別提醒,下載「警政服務」APP後,要先到點選「使用攻略」,並確切完成使用者認證,才能使用「守護安全」功能。對此,不少網友在留言區力挺這項功能,「深夜搭車真的很需要這個」、「多一層保護」、「多一層保護」、「超級重要!擴!有搭計程車需求的趕緊下載APP」、「在做這些事之前,請先確認手機是有足夠電量的,不然還沒來得及用,直接沒電就白搭了」、「多一層保護」、「拜託各位美女們注意一下」。另外,警政署還有推出「110視訊報案」APP, 除了可以視訊報案外,也可以無聲報案。當在危急情況無法發出聲音時,能夠以簡訊報案範例或是打字與受理人員對談,受理人員便可立即派遣線上巡邏警力前往,即時保護民眾的人身安全。警政署推出的「警政服務」APP。(圖/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管不住的家2/專業角色「走鐘」成濫權助力 學者籲設監管機制導正物業公司
不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物業公司聯手操控社區決策,鑽法條漏洞掌控議案,住戶即便提告,也面臨漫長訴訟等待與高額費用,多數人只能無奈接受。學者指出,物業公司原應協助管委會依法管理、保障住戶權益,卻因追求管理費利益反成助紂為虐,導致區權人權益受損;呼籲中央政府善用公權力,透過監管與檢舉機制,矯正社區治理亂象,保障住戶實質權利。 以台中「夢X誠」社區為例,住戶控訴管委會及物業公司聯手操作選舉,引發「代理百戶投票」疑慮,看似違法的操作,實際上卻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學者指出,這是內政部的函釋與立法理由衝突,未修法前宜先修訂錯誤的函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受託人代理比例不得超過全體區權人5分之1,部分物業公司鑽取漏洞,以一人代理上百位住戶投票,操控選舉與議案通過,讓少數人主導社區重大決策。(圖/讀者提供)根據條例第27條第3項,受託人最多可受委託不超過所有區權人的5分之1,以夢X誠1674戶計算,一人即可代理335戶委託票,數量驚人。此外,依條例第32條,第一次召開區權會若出席人數不足流會,得再次召集第二次會議,只要出席人數達全體戶數的5分之1,即可成會並通過議案。換言之,只要一名代理335戶的委託人,再找兩位出席,即可達法定出席門檻,使所有決議順利通過。 物業公司掌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漏洞,協助管委會獨裁掌控社區決議。然而,物業公司本是專業協助管委會管理社區事務的角色,如今卻「助紂為虐」,為取得龐大管理費而壓迫區權人應有權益。 中台灣教授協會內政與國土規劃組召集人余伯泉指出,住戶與管委會人員通常對社區規約與公寓大廈法律了解不足,就擔任管理委員或主委,因此聘請「專業」物業公司協助社區事務。若物業公司夠專業,應引導管委會依法執行社區規約、化解衝突;管委會法律上是「執行單位」,負責落實區權人會議決議,並非「社區老闆或朕」。中台灣教授協會內政與國土規劃召集人余伯泉建議,內政部應設立專門信箱及專線供民眾檢舉,藉此導正物業不當行為。(圖/王小萌攝)針對此類狀況,余伯泉點出,中央政府具公權力可解決這個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3條明文規定,管理維護公司「應依業務執行規範」,法律用詞都是「應」;而第51條,管理維護公司違反「業務執行規範」時,中央可令其「停業、廢止其許可或登記證」,這可視為最強制手段。內政部應依法行使公權力,遏止管理維護公司與管委會聯手違規的情況,讓人民切實感受到政府作為,而非形式主義。 余伯泉建議,內政部可立即設立「檢舉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專門信箱及專線」,並廣泛宣傳。住戶遇到社區衝突時,可先檢舉管理維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在生存壓力下,將被迫展現專業,依法向管委會傳達規範,並協助政府彌補法律未完善之處。
毒販改「喪屍煙彈」化學式合成「正丙帕酯」 食藥署急升列二級毒品
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法務部增修毒品品項,衛福部食藥署9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新增及修訂12項無醫療用途的管制藥品。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日前遭毒販自行改化學式,合成出新物質「正丙帕酯」,已被法務部增列為毒品項目,食藥署表示,異丙帕酯化學結構與依托咪酯相似,因此將其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加強防範,預告至10月23日止。預告草案增修品項共12項,皆無醫療用途。修正重點包括將第三級管制藥品「異丙帕酯」刪除後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品「正丙帕酯」,並修正名稱為丙帕酯;並新增愛他淨、美托尼他淨等8類第二級管制藥品,及3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指出,這次公告增修的12項管制藥,先前檢警調單位已查獲國內有檢出案例,或聯合國公約已列管。為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造成社會危害,提請法務部研議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8月22日決議,將此等品項列為毒品;鑑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這些新興濫用物質,提送到9月15日的藥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列為管制藥品。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恐淪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 衛福部增修12項管制藥物
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法務部增修毒品品項,基於科學上需用,衛福部食藥署9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修異丙帕酯等12項無醫療用途管制藥品,加強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預告至10月23日止。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說明,這次公告的新興濫用物質,先前檢警調單位已查獲國內有檢出案例,或聯合國公約已列管。為防範這些物質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造成社會危害,提請法務部研議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年8月22日決議,將此等品項列為毒品。鑑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這些新興濫用物質,提送到9月15日藥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列為管制藥品。張志旭表示,預告草案增修品項共12項,皆無醫療用途。修正部分,是將第三級管制藥品「異丙帕酯」刪除後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品「正丙帕酯」,並修正名稱為丙帕酯(Propoxate)(包含其異構物 Isopropoxate)。預告草案新增8類第二級管制藥品,包括愛他淨、美托尼他淨、丙托尼他淨、N-去乙基異托尼他淨、美托尼他季吡、愛托尼他季吡、丙托尼他季吡、愛托尼他季哌;並新增3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包括4-甲基苯戊酮、2-溴-4-甲基苯戊酮、1-氯苯基-1-丙酮等。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者,可處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觀光署針對非法旅館、旅行社加重處罰 無照經營最高罰200萬元
為打擊非法經營的觀光業者,交通部觀光署近日公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針對非法旅館、旅行社及觀光遊樂業者加重處罰,最高罰鍰從原先的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該修正案已於10月初完成法制作業,正式上路。觀光署表示,各地每年針對無照經營行為裁罰金額合計逾億元,卻仍無法有效遏止違規行為。此次修法希望透過提高處罰金額,提升業者守法誘因,並強化市場秩序管理。根據修法內容,未取得觀光旅館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即營業者,原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修法後依房間數計算,最高可罰至200萬元,並勒令歇業。若違令仍營業,將依房間數加倍開罰。若擅用「觀光旅館」名稱經營者,罰鍰亦從15萬元提高至30萬元。民宿部分,非法經營罰鍰由原本6萬至30萬元,提高為10萬至100萬元;若無照經營且對外廣告宣傳,罰則從3萬至30萬元提升為10萬至150萬元,且屆期不移除廣告將可按次處罰,最高上限同為150萬元。此外,新法要求民宿須將「客房配置圖」張貼於門廳明顯處,違者可罰1萬元。旅行業方面,無照經營行為改依違規次數裁罰,首次違規罰10萬元、第二次50萬元、第三次100萬元、第四次以上達200萬元,並強制勒令歇業;若代表人於境內從事營業行為,亦視為無照經營,適用相同罰則。旅行業打廣告未載明行程、日期、費用、保險資訊等規定內容者,也將受罰。此外,針對旅行社未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導致旅客權益受損的情況,如先前的富國島「丟包事件」,新法明定除限期三個月內補保外,亦可處3萬至50萬元罰鍰,加強保障旅客權益。觀光遊樂業部分,無照經營者罰鍰由原先最高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若同時進行廣告宣傳,罰鍰亦自3萬至30萬元提升至10萬至150萬元,且屆期不移除廣告者得按次處罰。
注意!台北富邦銀行公告打詐將限額控管「久未往來帳戶」 預估百萬存戶受影響
近年來,台灣詐騙問題猖獗,金管會要求各銀行必須做好控管措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無預警凍結存戶帳號,引起大批民怨。為此,台北富邦銀行今(5)日宣布,為打擊詐騙、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北富邦銀行將自民國114年10月30日起,針對久未往來存款帳戶將採額度調整方式控管,屆時估計約有100萬個帳戶將受到交易限額影響。北富銀公告,為保障存款帳戶使用安全,避免遭受歹徒或不法人士詐騙利用,自114年10月30日起,若活期存款帳戶已逾1年以上無帳務性交易紀錄(不含北富銀付息),且於北富銀開立的所有存款帳戶(含台、外幣帳戶)餘額總計未達規定金額者,將對該活期存款帳戶實施「4大控管」措施。第一,調降於實體ATM每日提款金額上限及自動化設備(含實體/網路ATM)每日轉帳金額上限各為等值新台幣2萬元整。第二,公用事業費用(如水、電、瓦斯)、稅款、罰金、罰鍰、滯納金、證券業務款項、勞保費、健保費、房屋貸款、信用貸款、保險費、基金定期定額、奈米投定期定額、已向金融機構約定以金融帳戶扣繳的信用卡費等款項繳費及自動扣繳功能不受影響,額度也未限制。其他款項均暫停自動扣繳。第三,暫停提供簽帳金融卡刷卡消費服務。第四,暫停提供將存款帳戶連結各式支付平台,包含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或開放銀行TSP業者等,以及其他類似的電子銀行業務辦理支付(含連結扣款或儲值)服務。北富銀表示,若要恢復帳戶往來功能,個人客戶請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含健保卡、駕照或護照等第二證件)及原留印鑑,親臨全台任一分行辦理帳戶恢復使用申請;法人客戶則請負責人持公司/團體登記證明文件、負責人身分證及第二證件、原留印鑑,洽全台任一分行辦理恢復使用申請。若不再使用該帳戶,也可一併辦理結清銷戶手續。北富銀也指出,針對「久未往來帳戶」進行控管並非北富銀首創,包括台銀、台新、郵局、合庫、台中銀、上海銀、凱基銀等銀行都有類似措施。北富銀對於久未往來帳戶,並非採「凍結帳戶」方式控管,而是對活期存款帳戶實施「限額交易控管」,以強化保護客戶,減少資金可能受詐騙的金額及風險。銀行主管強調,只要臨櫃辦理恢復使用申請,分行人員將協助完成驗證身份、更新基本資料並確認帳戶恢復往來用途等,處理流程依分行來行人數,作業時間預估約10至15分鐘可完成。
維護乘客出行權益 中市交通局連假期間持續稽查計程車營業秩序
中秋、雙十國慶、光復節接連登場,許多民眾規畫出遊或返鄉行程,計程車成為假期交通熱門選擇。為保障乘客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聯合警察局加強稽查,嚴查未跳表收費、逕行喊價等違規行為,最高可罰9萬元。今年1至9月已開出64張罰單。交通局提醒,若遇駕駛亂喊價、加價或繞路,可記下車號、時間與駕駛姓名,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檢舉。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具有機動性高、直達便利等優勢,是市民與遊客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市約有9000輛計程車,今年1月至9月下旬已開出64張違規罰單,違規熱點以台中車站、豐原車站等轉運地為主,常見違規包括未跳表收費、未具執業登記證、無駕駛執照、未依排班規定營業等。葉昭甫強調,交通局持續宣導駕駛應依法收費、提供誠信服務,切勿趁連假搭載人潮「喊價牟利」。一旦查獲違規,可依《公路法》第77條裁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提醒業者勿讓辛苦營收化為罰鍰。交通局也呼籲民眾搭車時留意收費方式,下車前可主動索取乘車證明,若遇到駕駛擅自加價、繞路或拒載短程等情形,應記下車號、時間與駕駛姓名,並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檢舉。除部分多元計程車外,台中市合法計程車一律需裝設跳表,收費應透明、可查。此外,交通局提醒,切勿搭乘非法經營的白牌車,自用車不得營業,若發生事故恐無法獲得保險理賠。選擇合法計程車,不僅保障自身權益,也維護整體交通秩序與安全。
50歲男動陰莖手術奪命!藥事漏洞成隱憂 食藥署:管制藥品使用須持登記證
台北市一名50歲男子因在醫美診所接受「陰莖擴大手術」不幸死亡,經地方衛生單位稽查後,發現該機構在藥事管理上存在缺口。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25)日指出,台灣管制藥品依法分為4個等級,任何醫療院所與醫事人員均須持管制藥品登記證才可從事購買、製造,或為患者開立處方箋及調劑等行為,食藥署也會據機構所申報的資料,與各縣市衛生局每年稽查,若有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處分。針對近來多起自費醫療致死案,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此前提到,許多診所並未建立正規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可能使得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情形存在漏洞,讓患者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王德原今天出席「社區藥局好厝邊,用藥安全齊把關」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台灣管制藥品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分為第一、二、三、四等級,其中一至三級管制藥品的成癮性、危害性較高,未經政府核可持有者即為觸法。王德原說,任何機構從事管制藥品購買、輸入、輸出、製造等行為,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其中醫療院所的醫師、牙醫師及中醫師等醫事人員,也得在有登記證的前提下,才可為患者開立專用處方箋,藥師得據醫事人員指示依處方箋調劑。王德原表示,相關機構及醫療院所一旦合法持有管制藥品後,須每天登記用量及庫存等資訊,並定期向食藥署申報,食藥署也會據機構、醫療院所所申報的資料,聯合各縣市衛生局每年稽查,若有發現相關違失情況,會再依法進行處分,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自費診所藥事漏洞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促受藥事規範監督
一名男子近日在北市某自費診所接受生殖器擴大手術後不幸身亡,據傳該診所曾被發現藥品冷藏設備使用嚴重不當、藥品存放雜亂。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質疑,自費醫療機構雖不受健保規範,但同樣使用管制藥品、執行侵入性療程,應接受同等標準的藥事規範和監督。沈采穎指出,隨著高端自費市場持續擴大,部分診所未建立正規的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使得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情形缺乏追蹤依據,導致患者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這類問題在醫美、男性健康、荷爾蒙療程等熱門自費項目中尤為常見,許多療程涉及荷爾蒙、生長激素、類固醇與麻醉劑等管制藥品。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基層藥師協會提出五大政策建議:強制自費診所設置藥師、明訂管制藥品申報與紀錄義務、推動處方箋釋出與合法藥局調劑、設立平台公開違規院所和醫師名單、強化執業查核與實名管理。沈采穎呼籲,自費診所本質仍為醫療機構,必須承擔與健保特約診所同等的專業責任與法規義務,唯有補強法規、落實監管,才能避免醫療悲劇一再發生,否則恐形成「醫療行為私有化、風險承擔個人化」的危險現象。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醫療機構是否配置藥師,是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若診所欲提供調劑服務,就需要聘僱藥師,這和醫療機構是健保或自費無關。另根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購買管制藥品,應先向食藥署申領登記證,並由醫師、牙醫師或藥師擔任管理人。食藥署曾說明,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機構業者,每日須於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自費醫療機構也應遵守。
實驗動物來源將納管 農業部公告15物種與6合法管道
我國針對實驗動物已訂定相關規範進行保障,但動保團體認為,實驗動物的來源及具體來說哪些動物為適用對象皆未訂定,仍讓業者「自行遵守」,難保有不法來源的動物。為此,農業部公告將訂定「實驗動物之來源與適用範圍及管理辦法」,共計納管15種常見實驗動物,且來源以「6管道」為限,盼維護動物福利同時兼顧管理品質。農業部指出,本辦法共納管小鼠、大鼠、倉鼠、天竺鼠、沙鼠、尼羅河鼠、斑馬魚、兔、豬、牛、馬、鹿、雞、鴨、鵝共計15物種,皆為國內常見之實驗動物,倘若動物來源為國內機構提供,則該機構需取得「國際實驗動物認證協會(AAALAC)」及中央主管機關核可,國外來源則應符合輸出國動物供應規定,亦可於應用機構內自行繁殖。農業部補充,若實驗動物係經學術交流取得,則應取得雙方應用機構之照護委員會或小組審議核可,而豬、牛、馬、鹿、雞、鴨、鵝,可由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取得。此外,所有物種在未取得應用機構之照護委員會或小組審議核可者,不得於野外捕捉。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動團對於本次新增辦法樂觀其成,因內容已涵蓋國內約9成實驗物種,且官方願意試圖解決長期以來「實驗動物來源未納管」的亂象相當值得鼓勵,但仍有許多細節及面相需要精進,如新法規僅限於來源管理,無法觸及飼養品質或實驗過程的虐待疑慮。朱增宏補充,實驗動物把關多仰賴各機構的照護委員會審查,但實務面上經常出現各機構標準不一的情形,有的嚴格要求繁殖計畫,有的寬鬆隨意,甚至繁殖淘汰的動物處理方式也無統一規範,盼農業部能盡速完善法規。
進場找不到位卻被收費?北市議員轟公有停車場搶錢 籲增設免收費緩衝時間
有民眾開車進入台北市公有停車場發現已經沒有車位,抱怨進場不到10分鐘卻仍被收取半小時30元停車費,台北市議員洪婉臻要求,北市公有停車場應比照新北市提供15分鐘至30分鐘無需繳費的緩衝服務。台北市停管處回應,考量民眾因故或場內無適當位置可停車,短時間內離場的便利性,正在規畫轄下路外停車場提供進場收費緩衝。停管處僅提供計程車司機、有共構停車場學校的家長,短時間進入停車場停車無需繳費,其餘並無彈性收費。洪婉臻表示,北市停車亂象多,民眾進入公有停車場後,若發現找不到車位在短時間離場仍需要繳費,「突襲式收費」標準導致民怨四起,相較新北市公有停車場有30分鐘內離場免費機制、宜蘭10分鐘內免費措施,北市根本是搶錢。有民眾不滿表示,曾進入公有停車場後發現車位已被停滿,進場不到10分鐘離場,實際上根本沒有停車卻還要收30元,質疑停車場沒有做好格位嚴格控管,市府也必須更人性化,提供收費緩衝服務。此外,洪婉臻指出,北市停車費節節上升,民營停車場漫天喊價,每小時收費動輒破百元,甚至有高達1小時300元的驚人收費,據統計全市1338場民營停車場,43%收費超過每小時100元,不僅如此,市府更疑似帶頭違規未依收費標準,比如財政局停車場每小時收120元、教育局140元,都發局華榮社宅更高達150元。停管處回應,北市停車需求高且月票多有供不應求情形,考量民眾因故或場內無適當位置可停車,短時間內離場的便利性,停管處於維護公共利益前提下,正規畫轄下路外停車場進場緩衝。停管處指出,《停車場法》沒有限制民營停車場收費方式,北市合法領有營業登記證的民營停車場收費費率是採核備制,停管處雖訂有「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但其中收費方式僅規範停管處轄管停車場,其他局處或機關學校停車場收費方式,未受自治條例規範,對於議員建議公有停車場應比照自治條例訂定費率,已將收費方式提供局處參考。
預售屋交屋潮來了!室內裝修暗藏陷阱 消保官曝3地雷
預售屋交屋潮來臨,房屋市場也進入裝修高峰期,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近來接獲多起室內裝修工程申訴案件,包括巧立名目超收工程款、故意拖延工期,或對施工瑕疵擺爛等狀況,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裝潢簽約前務必採室內裝修相關定型化契約簽訂合約,並慎選業者。消保官辦公室指出,近來接獲多起室內裝修工程申訴案件,有消費者是透過網路搜尋,找到網路評價良好,號稱合法登記的室內設計公司簽約裝修,但業者報價單無細項和使用材質,工程進行中還巧立名目超收工程款,故意拖延工期,對施工瑕疵更是擺爛不處理。也有消費者檢舉簽約的室內設計公司沒有合法執業資格及相關證照,卻於案中負責主要設計指導、工程協調、現場監工等業務。消保官辦公室接獲申訴後,會同縣府工務處同仁前往稽查,針對公司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已逾期也未依規聘任專業技術人員,國土署已依違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5條,予以警告。消保官也指出,後來因業者變更事業項目及公司名稱,目前主管機關正依相關規定辦理中。另被檢舉無照的業者,工務處也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要求業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書面說明。消保官陳雅芳表示,依照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違反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她也提醒,裝修費用動輒上百萬、上千萬元,為確保自己的權益,建議民眾裝潢簽約前可至內政部「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確認業者是否為合法設立之公司,簽約前仔細審閱合約,確認合約內容、了解付款方式、保固條款、驗收標準等。此外,內政部國土署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擬具「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在未公告前,建議民眾參考內政部訂定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以預防消費糾紛。
停車費「每小時300元」比餐費還貴! 上班族嘆:停不起車
都會區有多處民營停車場假日收費無上限,消費者抱怨到商圈用餐2小時,停車費比吃餐費還貴,甚至有民營停車場每小時收300元;近年地方政府針對熱門路段調整差別費率與累進費率,也帶動周邊民營停車場同步調漲。上班族抱怨,「1年就漲近3成,感覺自己從買不起房變成停不起車。」北市議員洪婉臻指出,全市領有停車場登記證的民營停車場共1338場,其中高達580場每小時收費破百元,比例約43%,形同哄抬。台南赤崁樓周邊停車場單日收費曾高達1920元、甚至2400元,引民怨;雖然部分業者後來降價,但交通局統計,台南仍有18處停車場每小時收費100至120元。全台都會區停車費飆升,停車位不足是關鍵。北市停管處指出,汽車停車位供給25萬2355格、需求24萬6612格,需供比約0.98,但熱門商圈仍「一位難求」,原因包括分布不均、短停成本高、部分車位限用,以及尖峰時段集中需求。台中、台南雖無完整統計,但民眾抱怨「停車一位難求」、民營停車場收費飆升情況頻傳,顯示全台都會區普遍面臨供需失衡與短停成本高等問題。除收費節節攀升,無收費上限、無緩衝計費都使開車族詬病。中市議員林祈烽指出,停1分鐘也以30分鐘或1小時計費,更有消費者抱怨進了停車場發現無車位,仍須繳費才能出場;南市議員林依婷認為,缺少免費緩衝時間,短停成本過高,讓民眾寧可冒險違停,造成交通亂象與安全隱憂。中市議員陳俞融建議,中市府應優先檢視現有市地,增設公立停車場,並在下班及假日開放學校與市府機關停車空間;林祈烽建議按分計費,林依婷則要南市府介入民營停車場收費管理,建立合理緩衝與標準化收費。議員陳宥丞建議透過大眾運輸改善整體交通需求。台中市府指出,提出多項對策應對,包括民營停車場須申報收費標準,若未明示或超收,最高罰1萬5000元甚至廢止登記,同時推動「非現金支付15分鐘計費機制」,目前在一中、公益、新光遠百等商圈共131格試辦,避免短停被整時計費。北市交通局除積極興闢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也篩選符合多目標使用規定的公設用地附建停車場,新建案則要求設置足夠停車空間,並加強停車需求管理與大眾運輸建設。南市交通局則增加南區水萍塭地下停車場車位,並規畫赤崁園區成功國小地下停車場,以紓解古蹟周邊停車壓力。
水果行「消費400元停車1小時」挨轟詐騙園區!交通局稽查恐要罰 當地人挺店家:很正常
前主播李正文全家族13人日前到桃園旅遊,晚餐時候把車停到餐廳對面的停車場,沒想到取車時才發現,停車場是水果行的,規定「購物免費停車1小時;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消費性需滿400元」,引發爭議。對此,交通局今(26日)上午前往現場稽查,而消息曝光後,也掀起一番討論。李正文和親友到桃園用餐,把車停在旁邊水果行的停車場,回來取車發現沒有繳停車費選項,被告知3輛車要消費1200元才能離場,想付停車費也被拒絕,讓他覺得非常荒謬,「好像沒有付停車費,沒有買蔬果,我就要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砲轟是詐騙園區。業者解釋,停車場明確標示「1小時內免費停車」,是因為許多到隔壁廳用餐的消費者會將車停在他們的停車場,才多加「停放超過1小時需消費特定金額」的規定。水果行發聲解釋原因。(圖/翻攝自海口水果平價中心臉書)針對此事,交通局前往現場稽查,表示該停車場並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將先函請業者說明狀況,若確認違反停車場法,將先開罰3千至1萬5千元。另外,該停車場所在地經查為都市計畫的農業區用地,涉及農地違規使用,可直接開罰6萬元以上。消息在臉書粉專《桃園都》引起討論,網友紛紛力挺店家,「私人停車場,給客人購物專用…對於外車收費很正常啊,我們常去買水果停,也沒遇到這個問題」、「這麼佛心停車費換水果,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一堆沒水準的人,開車出門卻捨不得停車費,使用者付費你娘沒教你嗎?」、「笑死耶,明明是自己的問題,還要怪水果店,沒錢付停車費就把車拿去報廢了吧」。
虎航曾不只飛日本!旅遊達人秀票根曝昔日「中國航點」 笑:成絕響了
國內廉價航空公司「台灣虎航」是不少精打細算的民眾前往日、韓、東南亞等國家旅遊的首選,不過旅遊達人近日回憶,其實虎航也曾經開拓過往中國的航點,還是抵達湖南省的知名旅遊景點「張家界」。不過達人也透露,他當時覺得「這條線穩死的」,於是趕緊買了機票去體驗,果不其然1年後該條航線就因為搭載率不佳而停航。網路旅遊達人「布萊N 機票達人」今(9)日於臉書上傳機票照片,分享台灣虎航史上罕見的中國航點「湖南張家界」。布萊N表示,虎航早期與現在的「日本虎航」不同,當時的虎航相當樂於嘗試各種航線,比如菲律賓巴拉望、東馬沙巴等,甚至還開過一條中國航點「湖南張家界」,是當時最早取得兩岸航權的廉價航空公司。不過布萊N也指出,「當初宣布開航時,我就知道這條線穩死的,所以開航不久就趕快買了機票,走了一趟張家界。果然該航線才開了一年,即使在當中嘗試跟旅行社切機位配合,最後還是因為搭載率不佳而停航。」布萊N還透露,由於當時虎航在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是由機場的代理地勤協助旅客做Check in,所以登記證上還會印有「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的字樣,可惜如今已經成了絕響。他還回憶,當時的兩岸關係沒有現在緊張,一度還傳出虎航想開義烏、泉州航線,不過後來都不了了之。而虎航在疫情後,發現日本航線「實在是好賺到流油」,光一個九州就可以開4個航點,於是變成了如今「日本虎航」的形狀。反觀東南亞或是其他地區的航點就沒什麼進展,讓他覺得有點可惜。最後,布萊N也補充表示,經由網友提醒才想起來,台灣虎航曾經與華航「共掛」過一條無錫航線,因此張家界不能算是虎航「唯一」的中國航點。
客運駕駛撞死女大生未吊照 監察院要中市府、交通部、內政部改進
監察院今(31)日指出,台中巨業客運的大客車去年9月22日於路口碰撞行人,造成女大學生1死、1受傷事件,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卻以進入司法程序而遲未處理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察委員賴振昌、王幼玲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台中市政府、交通部及內政部確實檢討改進。賴振昌、王幼玲表示,吊銷駕照之處分,係屬行政罰法第2條第2款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因兼具維護公共秩序之作用,為達行政目的,行政機關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併予裁處,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受影響。但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仍待刑事判決結果始進行裁處,致未儘速處理2024年巨業客運案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無法落實交通管理及維護交通秩序之目的,核屬失當;另為避免類似之情況再次發生,交通部允應督促所屬及直轄市政府落實辦理,以符立法意旨。監委指出,近年自用大型車輛交通事故件數占全國交通事故件數之比率未減反增,尤以大貨車連續3年居首位最為嚴重,其事故死亡人數更由民國112年之42人增加至113年之70人,益發凸顯自用大型車輛高違規駕駛人之訓練機制有檢討改善之必要。雖然目前遊覽車客運業及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貨運三業已有駕駛人高違規調訓機制,但交通部公路局調訓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僅挑選「闖紅燈」及「高速公路超速」兩項,輕忽「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其他重要違規行為。不僅如此,監委說,另貨運三業至113年底止,已調訓高違規駕駛人共952人,惟154人於受訓後仍有重複性違規,且有126人再次被調訓,甚至有多次再調訓之情形;基於調訓應發揮正面效果,惟目前調訓與再調訓均使用相同教材,並未考量如何改善駕駛人違規習性,復未掌握駕駛人受訓狀況,調訓機制難謂周全。此外,交通部針對小客(貨)車租賃業雖已明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交付出租車輛時亦應善盡行車安全相關告知義務等監管措施,惟供租賃車輛事故件數及造成之死傷人數仍逐年增加,且據該部113年統計,小客(貨)車租賃業車輛交通事故造成之死傷人數,共計5,060人,屬一般租車人自駕造成之死傷人數為3,724人,約占總死傷人數73.6%,顯示一般租車人之違規行為嚴重,有待交通部研議解決對策。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近年公路汽車與市區汽車客運業交通事故件數及造成受傷人數,整體呈現上升趨勢,相比遊覽車客運業更為嚴重,且交通事故成因多以人為因素為主,卻未比照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召回訓練,難謂允當。監委表示,內政部及交通部為健全計程車駕駛人專業證照制度,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84號解釋檢討改進計程車管理制度之意旨,前於95年會銜修正原營業小客車(已配合修正為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分區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前測驗、講習、在職講習、收費制度等管理配套措施。惟「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得於換發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在職講習」之規定不具強制力,故各警察局以尚無相關預算經費支應為由,迄未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在職講習,警政署又怠於檢討妥處,致使立法美意無法落實,核屬不當。監委認為,公路局對於駕駛自用大型車輛有重大違規情形者,主要係依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之規定施以講習、再犯講習;惟因講習欠缺評量或測驗,亦未設定結訓合格標準,難以確認講習之實效,有檢討改善之必要。
颱風、豪雨釀災! 彰化汽車泡水最高領2萬、機車2千
丹娜絲颱風過後帶來的豪雨,在本月8日連炸彰化4小時,造成全縣多處淹水,許多汽機車慘泡水中,縣政府為減輕民眾財損負擔,特別訂定泡水汽機車慰助計畫,汽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000元,縣府提醒,即日起至8月29日下午5時止,可檢附相關文件向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民政處表示,凡設籍彰化縣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之自然人或公司法人、團體,在丹娜絲颱風及7/8豪大雨期間,因車輛泡水發生損失就能申請,以一次為限,汽車每輛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機車每輛車慰助金最高2000元。彰化縣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大雨造成許多汽機車泡水,縣府訂定泡水汽機車慰助計畫,汽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000元,減輕民眾財損負擔。(圖/彰化縣政府提供)民政處表示,申請人只要提出含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營業登記證、統一編號等)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存摺影本、車輛泡水災損證明照片、車輛修理的發票、收據等,或載明泡水事實的轉賣車輛契約書等,或監理站核發的車輛泡水報廢證明文件,即可提出申請。民政處提醒,該補助計畫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也會實地訪視, 即日起至8月29日下午5時止,民眾可檢附相關文件向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或洽詢各鄉鎮市公所、縣府民政處專線04-7531722、7531725。
桃園幼童疑遭保母虐待「全身多處瘀傷」 家長嘆:護理師背景讓我們更加信任
又見保母虐童案!桃園市八德區一名家長昨(12)日發文控訴,他透過某基金會找來有護理師背景的蕭姓保母,幼兒卻疑似遭到虐待,背部、四肢都有瘀傷,目前已停止托育,自己在家帶孩子,同時也提醒大家「要請保母的真的要三思」。對此,婦幼局回應,已依法廢止該保母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由於家長已提告,後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辦理。這名家長在臉書社團「記憶八德」PO出孩子背部、四肢滿是瘀傷的照片,並呼籲其他人要請保母務必要三思,一直以為虐童只是新聞上的事件,沒想到自己也會遇到,目前已停止托育,自己在家帶小孩,也於6月報警處理,並聯絡基金會,原預定基金會要協助找新的保母,但由於他和太太心理狀況問題便拒絕了,「畢竟我們本來是非常信任保母的專業的,此保母還有護理師背景,讓我們更加信任,卻依然發生這樣的事,導致我跟我老婆心理健康出現問題,目前也有在看醫生,謝謝大家的關心。」原PO也提醒,準備找保母的家長要注意各種小細節,無論是送托前的參觀,像是嬰兒床的位置、家庭成員、家裡擺設、有無良民證等等,以及送托後保母的態度,包括是否只是做表面功夫、彼此之間的溝通、對嬰幼兒照顧的回饋、遇問題的處理方式。原PO強調,回到家也要注意自己的孩子有沒有什麼過激的反應,例如摸哪裡會驚嚇、做什麼動作會恐懼、觀察小孩的行為舉止等等,「真的魔鬼藏在細節裡,只要發現有什麼不對的,先觀察、再詢問,然後調查、最後協調,我不做恐龍家長,但也不是任人傷害我小孩的家長。」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表示,經向婦幼局了解,此位蕭姓保母當時一次帶2位孩子,其中一位是她自己的小孩、另一位是受害的孩子,此案發生在5月23日,至今已快要滿2個月卻還沒有裁處結果,「一直要等孩子的父親上網PO文引發社會大眾關注之後,婦幼局和社會局才要處理,會不會太扯了!」黃瓊慧也喊話婦幼局,此案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應立即開罰保母,並廢止其居家托育登記的資格、甚至終身不得從事居家托育服務,以免其他孩子和父母受害。婦幼局幼兒托育科代理科長林聖鈞則回應,接獲相關通報後進行調查,並將調查報告移請社會局酌處,經評估後認定該保母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婦幼局已依同法第26-1條廢止該保母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由於此案家長已提告,後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辦理。
退稅驚見自己「被結婚」8年!未婚女傻眼了 當地警方回應了
大陸雲南省文山市的羅女士(化名)近日辦理退稅時,發現自己8年前在安徽省馬鞍山「被結婚」了,但她與結婚登記證上的「丈夫」完全不認識,也從未去過安徽。今天(12日)上午11時30分許,羅女在社交平台上再次發聲,指目前含山縣警方已查出嫌疑人,接下來文山警方會積極和含山警方聯合調查。綜合陸媒報導,羅女於今年4月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時,在婚姻情況一欄填了未婚,提交後,工作人員退回了她的申請,說根據查詢到的情況,她是有配偶的。羅女隨後前往居住地民政局查詢,但結果顯示,她於2017年在安徽省馬鞍山市辦理了婚姻登記。7月10日,她向居住地警方報案。7月11日,馬鞍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受訪時曾表示,羅女這次婚姻登記所用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都是真實的。婚姻登記時,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民政部門只會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也就是核對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如果登記人和羅女身份證上的照片比較像,確實可能會發生冒用身份結婚的情況。7月12日,安徽含山縣警方通報稱,7月11日晚,該局工作中發現有網路平台反映「未婚女子退稅時發現自己被結婚8年」相關信息,立即組織核查。經初查,該縣黎某(女,37歲)於2017年6月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該局正在深入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今天上午11時,羅女再次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報案後警方辦事速度和效率都很快,目前被登記的當地警方已查出嫌疑人,接下來她這邊的警方會積極和當地警方聯合調查。與此同時,羅女還在配文表示,接下來就是等著具體調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她不著急,事情總會被解決。
非法日租套房盛行 北市今年已開罰千萬
台北大巨蛋開放舉辦大型活動、演唱會後,台北市迎來國內外大批歌迷和觀光人潮,住宿需求也大增,非法日租套房也日漸盛行,根據台北市觀傳局統計,今年1月到6月就對非法日租套房裁處192次、罰鍰達1392萬元,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也盼遊客慎選住宿地點。觀傳局曾接獲民眾陳情在網路平台訂了非法日租套房,本來準備住好幾天,因為環境不乾淨,入住當晚就全身皮膚大過敏,只住1晚就退租了,經查後才發現住到非法日租套房,也隨即向市府檢舉。還有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入住到非法日租套房,結果竟在房間中發現4、5個用過的針頭,嚇得連夜退租,直呼「若是被針頭扎到遭感染,後果不堪設想。」因應暑假旅遊旺季,除了天團五月天、韓星G-Dragon權志龍接力在大小巨蛋開唱,大稻埕8月也將舉辦夏日節施放煙火,預料將有不少國內外觀光客與外縣市民眾湧入台北,住宿需求大增的情況下,非法日租套房業者也瞄準商機吸引民眾住宿。觀傳局長余祥指出,今年截至6月底,已對非法日租套房裁處192次、罰鍰達1392萬元,因應暑假來臨的旅遊人潮,將持續加強查察力道。她表示,對非法刊登廣告將依觀光發展條例處以1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若業者非法經營日租套房,將面臨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非法經營若經裁罰2次後仍未改善,將強力執行斷水斷電,絕對不會寬待,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觀傳局提醒,民眾在入住時可以先查看旅館現場是否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另也可至「台灣旅宿網」找尋合法旅館,切勿輕信網路訂房平台刊登廣告,或因價格便宜而入住非法旅宿。觀傳局說,若民眾不慎入住非法旅宿,可到台北市陳情系統檢舉並提供入住事證,如訂房資料、付費證明及住宿照片等,觀傳局將錄案查處、依法裁罰,民眾亦可依法申請檢舉獎金。此外,大巨蛋多場演唱會接連登場,觀傳局也與北市多家旅宿業者合作推出「憑票根享住宿或餐飲優惠活動」,民眾只要持票根入住指定旅館,最高可享住宿39折或館內消費優惠,相關資訊可至「台北旅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