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回更裁
」 柯文哲 發回更裁 北檢 7000萬 北院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延燒 陳啓昱、蘇坤煌不服延押「抗告遭駁回」
涉及台鹽綠能弊案,被控掏空公司資產近4億元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啓昱、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交保後被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9月26日重開羈押庭後,認定3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陳啓昱、蘇坤煌提起抗告,4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自9月28日起續押2個月確定,不得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陳、蘇2人的羈押理由均存在,且2人交保後,5位證人即向法院請假不到庭作證,2人均有影響證人的可能,原羈押原因與必要繼續存在,並無違誤。另外,原審斟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認陳、蘇2人羈押原因及其必要性仍未消滅,裁定駁回2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於9月24日以600萬元交保,步出台南地方法院,隔天被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9月26日再次被裁定羈押。(圖/報系資料照)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9月22日獲台南地院裁定分別以600萬、400萬、4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2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台南地院重裁。9月26日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陳啓昱等3人均向法官表示健康不佳,且未收到台南高分院的裁定書為由,並指台南高分院撤銷交保的速度太快,太過草率,請求維持交保的原裁定。經過審理後,台南地院合議庭裁定延押理由指出,3人涉犯重罪,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且全案審理需傳喚86名證人,經交互詰問後,證人證述範圍實已大幅超出偵查中具結作證之內容。再者,3人獲交保後,原本9月26日傳喚要進行交互詰問的5名證人,收受通知後,均臨時請假,通知法院無法到庭,顯視3人交保對證人仍有影響力。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以陳啓昱、蘇坤煌的經歷所可能產生之影響力,台南地院認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滅證之高度風險,尚難僅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強制處分防止之,並無違誤,對2人應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的裁定,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蘇坤煌的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柯文哲更裁維持7千萬交保確定 民眾黨批北檢自證先前抗告無正當性
民眾黨今(24)日表示,針對台北地檢署不抗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其實是北檢自知之前抗告毫無正當性,該回歸「促進訴訟、發現真實」原則,讓訴訟回歸理性與經濟,不要自踐司法公信力。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圖利等案的柯文哲日前聲請具保停押獲准,儘管北檢一度抗告並由台北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仍維持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裁定,儘管裁定仍給予北檢一定的抗告空間,北檢仍在今天表示不予抗告。民眾黨對此指出,北檢這次決定不提抗告,其實是自打臉前次所提的抗告,簡直毫無正當性可言,籲請北檢落實「促進訴訟、發現真實」原則,切勿踐踏司法公信力。民眾黨回顧,近1年多來,柯文哲遭受司法公器濫權起訴與不當關押,過程中被少數媒體不斷洩漏偵辦內容,企圖影響輿論,又被摧毀與抹黑人格,一路拖到公開審理期間,才有機會為自身辯駁,身心煎熬。柯文哲即使官司纏身,仍有不少熱情支持者相挺。(圖/黃威彬攝)民眾黨批評,調查局北機站報告早已寫明「難謂無據,非屬不法」的結論,檢方仍執意起訴柯文哲,甚至在近期庭訊時,持續以未列入起訴範圍的資料來質問證人,外頭更有綠營側翼社群貼文相互呼應,政治操作痕跡斧鑿斑斑,實在難看。民眾黨續指,細看這次「不提抗告聲明」,其實讀來字裡行間仍處處有「恐嚇」意味,仍不排除以羈押手段箝制當事人行動,籲請司法單位切勿「說一套、做一套」,踐踏司法公信力。※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不再有變數! 北檢壓線宣布不抗告
時任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9月5日分別以7000萬、3000萬裁定交保,然而北檢在9月9日提出抗告,北院裁定也遭到高院發回,最終在9月15日再度裁定同金額交保。而台北地檢署在研議多日後,於今(9月24日)表示將不會對此結果進行抗告,科聞哲、應曉薇交保確定。台北地檢署表示,過去審判中 3 次針對臺北地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均獲高院支持發回更裁,足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又被告應否羈押係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此乃現代法治國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指摘本案「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云云,均屬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意圖影響司法審判,昭然若揭。台北地檢署指出,臺北地院於審判中 4 次羈押及 4 次具保停押(含本次更裁)之裁定,均認柯文哲、應曉薇涉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之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定 2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故均具有羈押之原因。復審酌本次臺北地院裁定已就高院發回意旨指摘事項逐一說明,並就「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之命遵守事項,予以補充界定,防止被告與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經統計此部分計有 21 人),或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含被告計有155 人,其中與民眾黨黨工有關之證人計有 33 人)進行勾串;另分別以新臺幣 7,000 萬元、3,000 萬元之重保,並輔以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監控,防止被告 2 人逃亡。此等羈押替代措施,雖有部分內容仍存在難以檢驗是否落實執行之疑慮,惟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之一貫立場,並聚焦於審判核心之法律主張及辯論,故尊重法院上開裁定,不予抗告。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穩了嗎? 北檢是否抗告最晚於這天揭曉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前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於本周一(9月15日)再度由台北地院裁定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而北檢今(9月19日)上午表示,目前仍在研議是否再度提起抗告。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抗告期限為10日,因此北檢需要在下周四(9月25日)內決定是否提出抗告。台北地院於9月5日首次裁定柯文哲、應曉薇裁定交保,而應曉薇也於當日完成交保程序,柯文哲則在9月8日完成交保程序,當時台北地檢署也於柯文哲交保同日預告會提出抗告,並於隔天(9月9日)提出抗告,並列出5個抗告事由。對此,高院於9月12日下午,認定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有矛盾之處,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於本周一(9月15日)上午10時召開延押訊問,在歷經7小時的研議以後,於晚間二度裁定柯文哲以及應曉薇分別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並要求2人不得接觸同案被告以及尚未詰問證人,不得騷擾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證人。
柯文哲週一開羈押庭 吳宗憲樂觀看待:高院理由書無不利之處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羈押近一年,日前以7000萬元交保,但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裁定撤銷交保並發回更裁,北院預計於週一(15日)上午重新召開羈押庭。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從高院理由書內容來看,並未出現對柯文哲不利的情節,因此認為柯文哲再度被收押的機率不高,甚至不需追加保金,對後續發展抱持樂觀態度。吳宗憲認為,柯文哲應該是不會再還押,甚至連加保金都不需要。他指出,高院這次發回更裁的理由書,其中第二點提到證人接觸的疑義問題。他舉例,與柯文哲同車、被外界批評的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其實是檢方在偵查階段所列證人,而非起訴範圍中的審理證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對於柯文哲週一的羈押庭,持樂觀看法。(圖/黃耀徵攝)他強調,柯文哲的律師做法專業,請求法官釋明不能接觸的證人範圍;再由高院發回更裁的理由來看,這一點其實「沒有對柯不利」。吳宗憲指出,如果柯文哲有涉及公益侵佔跟背信的部分沒查清楚,也是因為檢察官怠惰,因此不利益應由檢察官承擔,他還是比較樂觀看待,北院更裁還是會比較有利於柯文哲論述方向。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準備提抗告 媒體人預言結果:事情會很大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經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並已於8日完成交保程序。台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將依法儘速提起抗告。對此,媒體人謝寒冰分析,北檢此次被駁回機率較高,「實在沒什麼理由再繼續羈押柯文哲。」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京華城等案情,檢方已於偵查階段依法蒐集人證、物證及書證,並於起訴書中詳列相關內容。該起訴書共3冊、總計894頁。此外,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亦持續提出證據調查聲請,並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以履行舉證責任。地檢署強調,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定延長羈押,且每次裁定皆認定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柯文哲近日公開質疑檢方調查進度,並批評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檢方認為此言與事實不符,有混淆視聽、誤導社會之虞,應予嚴正駁斥。針對北檢將提出抗告,資深媒體人謝寒冰8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分析,形式上北檢必會抗告,但高院是否駁回或發回更裁才是關鍵。他認為,駁回機率較高,若法院選擇發回,則代表「高層意見可能出現變化」。謝寒冰指出,一旦北檢採「無限抗告」方式將柯再次羈押,恐引發社會重大爭議。此外,謝寒冰在5日於《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指出,從政治盤勢來看,民進黨若被視為選情不利,則局面愈混亂愈可能出現轉機。他認為,在此時釋放柯文哲,是「非常合理」的決定,因為柯的聲勢回升,將對藍白整合產生變數,而藍白談不攏對民進黨反而有利。謝寒冰分析,柯文哲被釋放後,民眾黨內部勢必出現變化。先前黨內一面倒支持現任黨主席黃國昌,是因為柯被收押無法發聲。如今柯出獄,過往被壓制的不同聲音將再度集中至他身上。他也提醒,雖然柯已交保,但因受限住居並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若他貿然發言,恐成為北檢再次聲請羈押的理由。他警告:「民進黨可能會放任他說話一陣子,再在關鍵時刻出手,理由就更充足。」節目主持人馬千惠則表示,柯文哲出獄後依然具備「渲染力」,可點燃不少支持者的希望。謝寒冰回應指出,情勢將更加複雜,對民進黨雖不全然有利,但若想翻轉敗局,「越亂越好、越亂越有機會」,因此釋放柯文哲是經過多重考量後的戰略安排。
示警柯文哲交保恐遭抗告 柯美蘭憂更裁保金加碼:會努力再湊錢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胞妹、臺大醫院新竹分院眼科醫師柯美蘭今(8)日表示,儘管目前柯文哲暫時獲得自由,然而台北地檢署極可能再度抗告,要把柯文哲關回牢裡,自己的內心並沒有放下,若檢方抗告成功遭高院發回更裁,北院再裁柯文哲以更高金額交保「我會努力再湊錢」。被控涉入京華城改建容積圖利等案的柯文哲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律師團今(8)日上午前往台北看守所辦理律見後,柯文哲同意由太太陳佩琪辦理交保,並準備乾淨衣物和艾草水讓柯文哲淨身,柯文哲中午12點20分抵達台北地院,並於下午2點17分戴好電子腳鐐步出法庭,發表簡單談話後便搭車離去,沿途向熱情支持者揮手致意,緊接著驅車直接抵達新竹老家,想探望媽媽何瑞英,妹妹柯美蘭也在場等候,並於晚間近5時許抵達新竹家門。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妹妹、眼科醫師柯美蘭(右)在新竹老家替柯文哲「接風」。(圖/報系資料照)柯文哲返抵新竹老家後,循古禮先跨過火爐並用力踩破瓦片,接著在陳佩琪的陪伴下側身進入家中。何瑞英說,自己一早就準備火爐要替兒子去霉運,除了替柯文哲接風洗塵之外,一定找機會一同祭拜過世半年的柯爸柯承發。柯美蘭則代為受訪,證實交保金中的1,000萬確實是自己出的,所以「早上都在忙著轉帳」。她續指,北檢「絕對有可能抗告」,因為從2024年就看得出來,北檢抗告後案子到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大多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屆時要不保金與條件增加,要不就是「押回去」,柯美蘭坦言自己的心並沒有放下。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右)在新竹老家循古禮「過火爐」希望去霉運。(圖/報系資料照)柯美蘭強調,儘管對未來不是那麼有把握,但一定會是柯文哲的後援,若需要更多金錢調度,自己「會再努力湊」,一定挺哥哥。※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殺人還無保請回!八里男剪刀奪命 遭殺人罪起訴裁定羈押
新北市八里區3月9日發生一起殺人案,47歲游男與54歲陳男於檳榔攤酒後起口角,游男竟持不鏽鋼剪刀朝陳男頭部猛刺,造成陳男顱骨破裂出血,嚴重腦損傷也恐成為植物人,家屬19日忍痛簽下放棄急救。案件原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又因裁定無保請回引起外界議論。士林地檢署25日依殺人罪起訴,裁定收押禁見。回顧整起事件,案發於中山路3段某處檳榔攤,起因為潘男因懷疑包包被偷翻產生摩擦,沒過多久游男與陳男又因此事爆發口角衝突,一氣之下游男竟拿起桌上剪刀朝陳男頭部等致命部位攻擊,造成對方頭部重傷。雖緊急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但仍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合併顱骨破裂腦損傷。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火速派員趕抵現場,10日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雖聲押卻被法院裁定請回,當時陳男兒子就怒斥:「我爸命都快沒了,兇嫌卻能在街上騎車,這是哪門子的正義?」檢方後續提出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裁定收押禁見,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審酌判刑。
運毒重刑犯持假護照闖泰被捕 檢調後知後覺竟晚3月才通緝
綽號「大飛」的黃姓男子2020年間自泰國寄送夾藏3公斤的愷他命包裹至台灣,更找來收受毒包裹的人頭,遭警方查獲逮捕,並因運輸毒品被判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孰料黃男卻在發監執行之際,2024年偷渡前往柬埔寨,以不明方式取得假護照,再搭機轉往泰國,試圖持假護照闖關,卻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被捕。如今黃男今年5月在泰國服刑期滿,調查局預計將在12日下午押解返台;不過刑事局在去年6月1日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而檢調對黃男的通緝卻遲至同年8月15日才發佈。據了解,黃男因運輸毒品案件,遭判有期徒刑10年6月定讞。眼看發監在即,黃男疑似為了不想坐牢,先是從台灣偷渡至柬埔寨,隨後再從柬埔寨搭機前往泰國,並從而申請精英簽證,不過黃男2024年5月31日入境泰國時所持有的護照,儘管個人資料都是自己的,卻因護照號碼與其個人資料無法對上而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當場抓包其持有假護照被捕,同時在隔日6月1日通報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據悉,黃男運輸毒品案件為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與內湖分局共同偵辦,黃男被捕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一路遭延押獲准,而黃男也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裁,高等法院更一審裁定其自2023年8月22日起延長出境出海8個月。同年9月,更一審仍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年6月,黃男不服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其聲請,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黃男疑似不想再被關,竟在遭到境管期間,以不明方式偷渡前往柬埔寨,再搭機轉往泰國,2024年5月31日持假護照準備入境辦理精英簽證,好在泰國定居,卻遭到泰國移民局識破。不過根據調查局所發佈的黃男通緝時間,2024年5月31日黃男闖泰失敗後,調查局卻遲到同年8月15日才發佈通緝,並在泰國因持有假證照一事遭判刑入獄,直到今年5月服刑期滿,預計將在12日下午返抵台灣。
黃呂錦茹羈押禁見 藍營號召426上凱道戰獨裁
針對藍營青年發起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檢方查出疑似偽造連署名冊,約談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等四人。台北地方法院初裁結果為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北檢不服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法今(25)日裁定結果出爐,黃呂錦茹改為羈押禁見。有關北檢針對初裁結果提出抗告,黃呂錦茹今日重開羈押庭。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攜黨籍立委一早到台北地方法院外聲援。他指出,台灣司法已淪為執政者的政治工具,執政者透過各地檢署強力偵辦國民黨,並以押人取供方式打壓異己,呼籲民眾站出來捍衛台灣民主與司法公平。一同到北院外聲援的還有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稍早北院裁定結果出爐,有關黃呂錦茹改為羈押禁見,他表示對此結果並不意外,並強烈譴責總統賴清德利用司法手段全面打壓在野黨,是赤裸裸的暴君行徑。他呼籲民眾,明日下午一同走上凱道,表達對此不公義的憤怒,並強調「當獨裁成為事實,抗暴就是義務」。國民黨明日將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反綠共、反惡罷、戰獨裁」集會,黨籍立委、縣市首長、黨公職將響應出席,當中立法院長韓國瑜、北北基桃市長早前也表態將參與,預計將號召數萬民眾,共同對民進黨政府的施政表達強烈不滿。
快訊/黃呂錦茹遭羈押禁見 上囚車畫面曝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並在稍早3時許上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黃呂錦茹逆轉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曝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稍早北院裁定出爐,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對此,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快訊/黃呂錦茹重開羈押庭結果曝!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稍早北院裁定出爐,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
北院前警方管制只限藍委不及民眾 朱立倫批司法太荒謬
北檢不服北院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無保請回」的裁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在24日撤銷裁定,發回更裁,北院則在今日上午重開黃呂的羈押庭,包括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及多位立委在未動員支持者下,「隻身」前往北院前聲援,痛批檢方就是「羅織入罪、押人取供」,呼籲期盼司法公正的民眾,明天下午一定要走上凱道。警方在北院前架起鐵拒馬,阻擋藍營政治人物到北院前,但似乎並未限制一般民眾進入北院,立委徐巧芯也尋路進入北院前,聲援黃呂錦茹(圖/趙世勳攝)藍營主席率北市民代、議員今天到北院前聲援黃呂,但因為沒有動員民眾,「現場媒體比聲援者多」,雖然藍委一度對警方的管制非常有意見,也懷疑法院是否想阻止藍委旁聽黃呂錦茹的羈押庭,而與警方有零星口角,但現場秩序大致良好。北市藍營民代隨後發現警方的「佈陣」僅限於管制立委、並未管制一般民眾進出,立委徐巧芯見狀循路抵達北院前,直言「這會不會太荒謬」。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檢方雖一度聲押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人,但北院認定檢調證據不足,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但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但北檢堅持抗告,北院上午重開羈押庭。警方今天在北院前馬路再度架起鐵欄杆,但由於只有北市立委及朱立倫率幕僚到場,現場的肅殺氣氛明顯比上一次朱立倫率藍委到北檢前聲援黃呂要降低許多。特別的是,警方的管制似乎未及於一般民眾,只管制國民黨到場聲援黃呂的政治人物,抵達現場的立委徐巧芯循路進入北院前的禁制區,反而是朱立倫及王鴻薇、賴士葆、李彥秀、羅智強被組隔在禁制區外,徐巧芯隔著鐵欄杆與幾位立委、議員邊交換意見,邊直批「這樣的畫面會不會太荒謬了」「怎麼我在裡面,你們在外面」。朱立倫今天表示,檢調針對國民黨黨部全台大搜索、大收押,這就當前台灣民主政治的悲哀,司法的墮落,從上周到現在,國民黨的努力目標,就是希望讓司法能見到一點陽光,如果檢方持續硬幹到底,他呼籲所有願意為台灣民主打拼的朋友、希望台灣司法回復公平公正的朋友們,明日一定要站上凱道,展現人民力量。他強調,明日的凱道,不是藍白的主場,而是人民的主場,用人民的聲音找回台灣民主的力量,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如果大家不願意站出來,台灣的民主就會滅亡,台灣的司法也會毀滅。朱立倫並表示,今年國民黨立委想旁聽聲押黃呂錦茹的羈押席,都受到非常嚴重的阻撓,這就是台灣司法現狀,他還是呼籲法院明查秋毫,不要受北檢「打手」的影響,「因為他們只是想羅織入罪、押人取供」,如果台灣司法連這樣的行為都可以接受,罪名都能成立,以後任何人、任何罪刑都可以用壓人取供,羅織入罪。他也相信,民進黨就是要消滅所有想「罷綠」的力量,消滅罷綠團體,以及「膽敢罷綠」的念頭,且一定會辦到底。朱立倫也痛批,原本罷綠的宜蘭民團就是要到中選會領取二階連署書,結果檢調卻突然「沒收」中選會發給罷綠宜蘭民團的公文,在最後階段發動大規模搜索、沒收、查扣、收押,就是展現「罷綠」就嚴辦,這是司法的公然介入,非常明顯。
聲援黃呂錦茹!徐巧芯繞過拒馬進北檢 王鴻薇被阻與警推擠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北院19日裁定國民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羈押禁見;另,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黃呂錦茹25日重開羈押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人欲進入北檢被阻。(圖/林冠吟攝)對此,國民黨議員柳采葳、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羅智強、王鴻薇與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25日欲進入北檢關心,卻遭到攔阻,因而與警方發生口角衝突,雙方僵持不下,王鴻薇更一度與警方發生推擠。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等人則趁機坐車進入北檢,突破警方拒馬封鎖線,和國民黨副發言人鄧凱勛與康晉瑜在北檢前和口號,「黃呂主委加油!」與警爆衝突https://youtu.be/L_pbzaH8P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