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
」 監察院 糾正 柯文哲 京華城 監察委員
女足抽血案「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 監察院糾正台師大、教育部
針對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監察院今(12)日表示,臺師大與教育部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後進行查核始發現研究團隊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且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又該校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對研究對象權益保障嚴重不足;以及臺師大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等,均有嚴重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調查「臺師大女足隊員遭迫抽血涉違反研究倫理」等情一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民國(下同)114年9月11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對於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下稱本計畫),研究團隊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及教育部未善盡查核及監督管理之責,及就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等嚴重怠失通過糾正。監委復就本計畫涉及制度面缺失,提出亟應檢討改善優化之處包括:涉及權利侵害案件學生權益之積極維護;利益衝突迴避嚴格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體育教育系統下之權力不對等,學生運動員權益保障之整體體育教育制度問題;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學校生物醫療廢棄物查核管制機制;整合型計畫研究倫理審查強化橫向聯繫;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者費用(下稱受試費)繳回球隊究明癥結原因、受試費建立標準以資遵循;大學自治教評會運作機制及教育部監督功能界線建立;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審查會運作實務之檢視強化等等,促請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共同通盤檢視研議改善。監委調查指出,臺師大執行國科會補助之本計畫,研究團隊未恪遵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與所屬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直至爆發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審查會進行實地查核始發現前開違失,顯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實有不足。另臺師大清查本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教授(下稱陳師)、共同主持人周台英(下稱周師)二人過往研究計畫,更發現高達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益證臺師大審查會審查把關功能不彰;而教育部負責管轄所屬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然竟於國立大學發生違反研究倫理之嚴重違失,該部明顯監督不周等,均核有重大違失,予以糾正。監委表示,本案受害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在未經完整調查前,即率予發出「經初步了解,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等5點不實聲明,僅圖息事寧人而未盡查證義務,誤導社會大眾對事件真相之理解,未優先保障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顯有怠失。而教育部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未正視本案之嚴重性,嗣本院介入調查後,對於違失事實之釐清,仍均僅轉請學校查處,未盡積極,該部允應檢討僅將公文層轉,未本權責積極處理之舊習,積極依法啟動對學校之行政監督,俾周全維護學生權益。監委也指出,利益衝突迴避規範是人體研究中一項重要的倫理規範,臺師大審查會審查及監督本計畫執行時,實應就利益衝突迴避進行嚴格之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尤以研究對象身分屬弱勢、或不對等權力關係易受傷害者,其保障強度更應強化,詎該會事前未能嚴謹把關,復對於審查通過之計畫之監督查核又流於形式,肇致本計畫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共同主持人為臺師大女足隊教練,受試學生無法以自由意願選擇加入或退出,因而爆發此次衝突,核有嚴重怠失。監委表示,雖臺師大稱本計畫並無連續14天、每日3次抽血之情事,然經統計受試女足隊員有接受連續長達10天抽血之情事;又,據審計部調查發現,本計畫疑有實際非由護理師採血或未執行採血情事;計畫執行前或初期即有血液樣本送檢,顯有異常,且與計畫執行期程不合;進度報告所列血液樣本數及檢驗項目與醫事檢驗報告、檢驗費單據之相關項目均不同,且取具之檢驗報告未經醫事檢驗師簽章等違失情事,均待教育部會同衛福部澈底查明依法妥處。另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對於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允應通盤檢討完備規定,以強化人體研究之審查與管理,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調查報告也指出,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均涉及人體研究,且均以臺師大女足隊員為研究對象,然計畫主持人竟僅以子計畫三送研究倫理審查,未納入整合型計畫之其他子計畫及所有研究團隊成員,而臺師大審查會未橫向聯繫各子計畫確認是否均已完備研究倫理審查,即逕予通過審查,審查作業嚴重疏漏,核有違失。再者,本計畫中各子計畫收案測試期間部分重疊,子計畫二與三均有對臺師大女足隊員進行抽血採集實驗,詎各子計畫之倫理審查未同步,實難有效保護受試者,造成受試的女足隊員接受頻繁測試及侵入性檢查,恐超逾其等身體負荷,損及其等健康權,該會顯未善盡對研究對象保護之責,自有怠失,而教育部對於類此整合型計畫之審查,允應積極督導改善。此外,國科會為本計畫補助機關,對於本計畫各子計畫有無送研究倫理審查,竟僅核對計畫名稱是否相符,未察覺計畫主持人僅以子計畫三之倫理審查核定書取代,相關審查作業容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該會每年高額補助研究計畫,允應強化監督管考作為,避免類案再生。監委調查發現,本計畫子計畫三未確實發放受試費,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受試費遭扣回,並經臺師大查處後,計畫主持人方以漏發為由,補發第1年之受試費;且113年參與計畫實驗之受試者人數與發放受試費總額不一致,再者,竟有流用他計畫經費核銷醫事人員費用之失;加上計畫主持人於國外短期研究期間,並未實際參與實驗,研究支出相關憑證竟均由他人代蓋本人章,綜合上情,均凸顯計畫主持人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核銷未盡核實、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核有嚴重違失,教育部與國科會均應積極督導強化監管機制,避免類似案件再生;又,本計畫受試費雖無回繳球隊情事,惟查陳、周二師過往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費繳回球隊之金額合計竟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之情事,該校校隊及運動學門研究計畫諸多,究有無類此違失等,均待確實清查並通盤檢視積極改善,以保障受試者權益。此外,監委指出,本案爭議凸顯大學教評會存有審議公正性及程序透明度不足之問題,進而引發社會對「師師相護」的質疑,教育部允應依憲法第11條、第23條,及大學法第1條第2項等規定之意旨,於不損及大學自治保障之範圍內,就教評會成員組成、審議程序及「三級三審」機制之公正與有效性通盤檢討,建立明確的監督及審查機制,俾以制度化方式確保校園霸凌事件及後續教評會審議之客觀與專業,並與該部之監督功能間建立明確之權責分配。最後,監委強調,本案所生爭議雖肇因於本計畫研究團隊未確實遵法之行為,嗣臺師大針對本案延伸所揭露之研究倫理問題,對陳、周二師歷年執行之政府補助與自行研究計畫全面清查後發現之違失,亦已通過三級教評會給予懲處在案。然整體事件實反映出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允應以本案為殷鑑,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妥處,除徹查目前轄管研究機關相關研究計畫有無涉及違反倫理規範外,就審查會目前的運作實務,亦亟應通盤檢視改善以優化整體制度,強化研究計畫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與管理把關機制,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監院表示,相關調查意見將公布於監察院網站,至人員違失部分,針對兼任行政職而屬監察院得依職權究責之教師,及陳師違反研究倫理之情事,將俟另案調查及通盤檢討後處理。有關計畫受試費未實際發放等部分,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參處。
中港駁火2/港務公司補償角力多年陷僵局 漁友籲陳世凱直決漁民心聲
隨著2026年台中港離岸風電場擴大啟用,台中港將有高達1.1萬公頃禁漁區,漁民要捕魚只能愈跑愈遠。自1973年建港迄今,三階段擴港行動逐步壓縮了漁場,不只高達新台幣2.9億元禁漁補償「呆帳」沒解,禁漁區違規罰則更痛得漁友直喊救命,只好呼籲上任快一年的交通部長陳世凱「快來漁會看看吧」。海洋大學教授歐慶賢對台中港「禁漁區」角力研究多年,他一針見血直言「就是政治力問題」。因為20世紀處理前幾階段禁漁補償時,當時省政府撥款快速,漁友覺得相當放心,爭取補償就有些意興闌珊,甚至同意先撥付1.8億元補償給附近養殖漁業的文蛤捕撈戶,沒想到1990年代政治角力風雲變色,省政府一凍省,海港管理歸建交通部後,時任港務局長謝明輝一度同意撥付補償金,沒想到沒多久謝明輝高升,接任的局長李龍文又「龜縮」不願撥給。歐慶賢續指,接下來政府組改公司化浪潮下,港務局轉型港務公司,更是直接拒絕賠償,還要漁民「趕快去法院告,告了有判決再看看要不要賠」態度令人搖頭。交通部長陳世凱政治路從台中出道,如今上任部長高位近一年,到台中港卻忙著關心離岸風電與商港開發,無暇赴漁會拜訪漁友,讓漁民很不是滋味。(圖/報系資料照)歐慶賢直言,目前台中港務公司和台中區漁會關係極度惡劣,自己多次居中穿梭也碰一鼻子灰,反倒台電、中油等公司,來到台中港協調離岸風電再生能源時,漁友們「聽得進去」,睦鄰頗有一套,他呼籲除了交通部外,行政院還須協調下轄經濟部、環境部、海委會等跨部會組成專案小組,「至少欠20年的錢先付一付吧」他直言再生能源全球關注,台灣可別綠電推廣未果,「賴帳漁民」先揚名國際。曾任台中市府顧問的前立委蔡壁如則說,大法官釋字670號早已重申,人民受《憲法》第十五條保障的財產權,如因公益需要而受特別犧牲者,應由國家依法律予以補償,這些早該明文入法,如今卻變成地方各憑本事「喊價」,若沒得到層峰垂愛,就會淪為台中港這樣「薛丁格式」的補償。她舉例,以高雄港來講,現任高雄市長陳其邁、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過去擔任立委時,雙雙多次開協調會甚至帶漁民抗議,高雄港才有上億補償金;台北港過去也有前立委林志嘉、郭素春力爭,反觀政治起步就在台中港附近「大烏龍」(大肚、烏日、龍井)的交通部長陳世凱,上任快一年竟一次也沒來漁會傾聽,太愧對鄉親。曾任台中市府顧問的前立委蔡壁如(圖)感嘆,在台北港、高雄港漁戶紛紛獲得禁漁權補償金之際,台中港漁戶新台幣2.9億補償金卻始終沒個影,呼籲選區立委要加大力道爭取。(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台中區漁會總幹事趙朝森則說,過去台北港漁權補償時,曾因漁友入籍時間太短,主管機關遭質疑「濫發」補償金而被監察院糾正,後來到台中就動輒得咎,就算有編預算,主管單位也寧願繳回國庫不發,八成是公務員怕被扣「圖利」大帽。趙朝森氣憤說,但高雄港近期擴建,在陳其邁與前市長陳菊雙雙爭取下,居然又能大發補償金。詭異的是,台中抓住機會想「依樣畫葫蘆」求快快發補償金結案,居然又被拒於門外,高雄行、台北行「就是台中不行」,他認為對漁友大玩政治卡關實在難看。面對台中港漁民質疑「大小眼」,台灣港務公司則回應,台北港1999年就核定補償,那時港務公司根本還沒成立,沒法回應;而高雄港則是漁業署2016年開了協調會,會後才拿到補償金,若台中區漁會想比照辦理「開個協調會或上法院比較快」。
蘇丹紅毒辣椒粉流竄全台!食藥署遭監察院糾正:邊境把關確有疏失
致癌蘇丹紅辣椒粉流竄全台,引起食品安全危機!監察院表示,截至去(2024)年2月,總計共28萬公斤的辣椒粉被查獲蘇丹色素,經查發現食藥署在邊境把關上確有疏失,因此通過提案糾正食藥署。監察院今(29日)指出,去年1月雲林縣政府接獲民眾舉報,指「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調味料含不得檢出的蘇丹紅色素,經追查源頭為進口商「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且問題原料已被製成多種食品,進一步擴大追查發現,自2022年至2024年2月間,共有6家食品業者進口28批、總計28萬餘公斤含蘇丹色素的辣椒粉,最終下架、封存辣椒粉及相關產品超過70萬公斤。監察院說明,食藥署雖已接獲香港、新加坡等蘇丹色素國際警訊,但卻未能在邊境攔截業者違法輸入蘇丹紅辣椒粉,包括其中有24批未抽中,經書面審查即輸入國內;另3批雖抽中須進行檢驗,但僅檢驗農藥殘留或重金屬,並未檢驗蘇丹色素;1批雖有抽中查驗蘇丹色素,但檢驗結果低於定量極限,導致28批問題辣椒粉許可輸入台灣,並販售至下游加工業者,顯見食藥署邊境風險核判及相關查驗措施猶有不足,確有疏失,因此提案糾正,盼相關政府機關確實檢討改進,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針對法律規範部分,監察院提及,業者自中國輸入摻有蘇丹色素的辣椒粉原料後,竟在「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登載不實下游業者資訊,妨礙違法產品後續的流向追查,但主管機關卻僅以《食安法》相關規定裁處3至300萬元不等罰鍰,並未依《刑法》偽造文書罪移送檢調偵辦,導致業者心存僥倖,嚇阻力道著實有限,除了依法行政裁處外,應研議究責不法廠商的刑事責任,以遏止食品業惡意隱匿重要資訊。
土地撒旦1/新竹帝寶旁驚見垃圾山 居民控棒球場同包商所為
大新竹是台灣少數人口紅利正成長的城市,近年更因台商洄游等因素房市爆大量,然而在大舉興建廠房、住宅之際,營建廢棄物去了哪裡?成了建商間「不能說的秘密」,更讓在地居民夜夜噩夢。20日正是總統賴清德風光上任周年,當媒體焦點關注總統就職周年談論加強對美關係、國家經濟政策與核能發展時,經濟發展的陰影底下,新竹地區居民卻得面臨家園被垃圾淹沒、廢棄物毒瘤在鄉野擴散,苦不堪言。位處香山區與新竹縣寶山鄉交界,這裡「新竹帝寶」造鎮每坪近60萬元,吸引竹科人前仆後繼地聞風而來,第一期風光完銷年底可以交屋,2030就會全區入住,一旁「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更是吸引不少竹科媽媽趨之若鶩,指名讓孩子就讀,整座山頭機具進出是熱鬧異常,眼見在地發展,翻過榮景的另一面,山頭背後實在不忍卒睹。不肖業者租用農地,先挖走沃土再回填廢棄物,土頭和土尾兩頭賺,近年大興土木、海量廢棄物產生的新竹地區尤為嚴重。圖為一處新竹縣濫倒廢棄物土地被查緝。(圖/報系資料庫)深居新竹市香山區60年的老黎(化名)帶著CTWant記者穿越車水馬龍的新竹茄苳景觀大道,一旁不起眼的泥土小徑卻詭異地充滿大車壓痕,老黎直指那裏面是別有故事,入口處還刻意鑿深形成了泥濘水窪,記者開著車子卻在這漥水坑裡卡住了,兩人索性下車直接步行上坡,沿路磚頭與木材混雜的廢物佈滿,走馬了約300公尺到達東香段420號目的地,眼前卻怵目驚心。老黎說,這裡是三姓公溪的發源地,與百萬新竹人口生活用水息息相關,眼前近一公頃、深度約1米的垃圾山太駭人,在紅磚頭、輕隔間、甘蔗板、泡棉、混泥土中,夾雜了不少帆布、報紙、飲料瓶、衛生棉,遠眺卻是「華德福」美麗校園和大興土木的「新竹帝寶」,輝映之下顯得格外諷刺。另一位居民說,當年這片山坡地開始有廢棄物時,正巧是華德福動工的時候,而華德福與新竹棒球場的承包商都是巨佳營造公司,棒球場內的廢棄土可能的來源也引發聯想,市府主管單位不能再忽視。據內政部統計,2024年全台核發住宅類使用執照達13.8萬戶是近十年新高,2025年使照核發戶數更可能再爆天量,全台進入「交屋潮」時代,新竹縣更已多年榮登使用執照「非六都」最大面積縣市。一名知情人士向CTWant透露,新竹科學園區受惠台商回流等因素,近年仍持續勃發,即使美國關稅大戰仍不滅威風,包含寶山、香山等竹科「蛋白區」廠房、住宅是持續擴建。新竹市政府強調,查緝垃圾山源頭不會妥協,過去有不良紀錄的廠商,市府也會加強查緝棄土流向。(圖/報系資料庫)然而,於此同時全國「營建剩餘土方」近十年成長75%,合法處理場胃納量根本不到一半,主管機關內政部還被監察院糾正,營建廢棄物的去向備受關注。在地一間建商高層透露,建設公司向銀行申請「土建融」貸款,並依照興建進度撥款時,銀行會派員查看工地垃圾狀況,業主為了不擔誤放款,只管清走廢棄物,但並不管受託業者將廢棄物運到哪去,而桃園、新竹、苗栗淺山丘陵地的「山坳」地形,就常被業者作為建築棄土的落腳處,「先倒先贏」接著再種竹子掩人耳目。居民傳得沸沸揚揚,直指華德福承包商恐與這塊「垃圾山」有關之際,新竹市政府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科科長賴衍臻表示,上述地段土地的廢棄物已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至於嫌疑人則暫予保密;華德福的承包商過去的確曾在新竹棒球場出包,市府正在盤點其歷年所承包的工程,也會追查其營建廢棄物流向。華德福承包商則說,對指控內容一無所悉。
主導「亞灣2.0」放寬容積挨批「雙標」 行家指林欽榮有法源站得住腳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日前傳喚曾任台北市副市長的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作證,林欽榮強調「細部計畫」就明訂不能給容積獎勵,並指控柯文哲「明知違法仍為之」,市府給京華城容積獎勵就是違法,柯文哲律師團反舉全名為「高雄亞灣經貿園區開發案」的「亞灣2.0」為例,質疑為何林欽榮可以給亞灣20%容積獎勵,京華城案卻不可以?簡直「雙標」。法界人士直指,「亞灣2.0」案其實符合高雄市法規,反而京華城案想修法,創新獎勵再拚更多容積,卻跳過法定流程與公告程序,這才是問題所在。市府人士也直言,「亞灣2.0」計畫容獎數額都有依據,比方早已公告亞灣的都市更新區享有1.5倍容積獎勵,且限定在國公有土地中;反而「京華城」又不是都市更新區,只是單一財團的小基地,這樣自創容積卻毫無法律授權,讓北市政府下轄的都市計畫委員會、都發局都已遭監察院糾正,問題在哪「非常明顯」。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認為京華城案放寬容積恐涉違法。(圖/報系資料照)林欽榮也親上火線直指,「亞灣2.0」都市計畫範圍區早在2002年就依都市計畫程序公告為都市更新地區,因此「亞灣2.0」區域的土地若採都市更新開發,本就享有最高都更容奬1.5倍容積。此外,依照2023年5月行政院公布核定「亞灣5G AIoT創新園區推動方案」國家重大經建計畫,市府依照建築基地法定容積,都市得給予基準容積20%獎勵,而且申請者投資計畫須經審認合格,相關程序也都須依法依規辦理,目的就是要在透過獎勵投資,帶動城市發展與經濟、就業等公共效益。高雄市府人士直言,監院報告都已經講明,台北市政府對京華城的行為,並未獲得《都市計畫法》或其他相關法規的明確授權,形同「自行擴權」,草率開創容積獎勵新項目,不甩容積必須受到嚴格法制規範的原則,自行以沒有法源的創意突破上限,擅自提高容積率,破壞都市發展的公平性,也形同架空法治體系。法界人士怒批,京華城案的本質不只是行政疏失,也是違反法律,如今司法已經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反觀高雄市的「亞灣2.0」,迄今未有提出具體違法或爭議事證,亞灣2.0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反而「京華城案」先是被監察院糾正,如今又爭訟不斷,問題之所在昭然若揭。※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麗山高中師不當處罰學生遭監院糾正 北市教育局:不定期稽核並加強宣導
台北市立麗山高中2020年發生A師處罰數名講髒話學生對窗外大喊姓名及髒話內容,該師更於民事訴訟過程中,違規下載學生個資作為訴訟資料之用。對此,監察院糾正北市教育局及麗山高中皆有違失。教育局16日回應,對於教師不當管教事件深感遺憾,將透過不定期稽核與案例宣導,確保各校確實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並加強宣導個資保護相關法令。監察院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麗山高中A師於2020年11、12月間,陸續處罰數名講髒話學生對窗外大喊自己姓名及髒話內容,涉公然侮辱的不當管教,事件發時該校已有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規定校安通報,進而衍生已卸除導師職務的A師又未經核准,自行利用校務行政系統下載與列印案關學生學籍及個人缺曠課紀錄最為民事訴訟使用,涉侵害學生個人資料及隱私 。葉大華表示,事後教育局未本於權責,依法督導、釐清麗山高中調查現場處理人員身分、處理經過、通報責任及A師違失行為,竟以「未有學生舉報及承認有人罵不雅字眼,無法得知發生何事,也無法進行校安通報」等顯與事實未符之內容搪塞回應陳情人,招致陳情家長續訴不斷,核有違失。葉大華說,麗山高中自2021年11月起處理A師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按當時適用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該校以因應小組之外部委員E、F、G等3人同時兼任該案「調查小組委員」,雖無違法,卻因該3名委員後續須審查自身撰寫的調查報告,球員兼裁判的調查結果是否能公正客觀不無疑義。監察院認為,教育局未能督導該校即時查證與釐清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經過,引發家長質疑及續訴不斷,導致全案調查處理時程長達兩年多,均有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0日通過葉大華調查報告提案糾正教育局及麗山高中。教育局回應,尊重監察院指正,對於北市高中發生教師不當管教事件深感遺憾,局處一向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致力於督導各校落實相關教育法令,將持續督導學校嚴格落實校安通報制度,透過不定期稽核與案例宣導,確保各校確實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同時已全面檢視並針對學校教職員調閱學生個資之權限與流程訂定相關規範,並加強宣導個資保護相關法令。記者撥打麗山高中校長陳汶靖、秘書室電話,直至截稿前均未接通。
砸2.34億調解北藝爭議遭監院糾正 許淑華批北市府:浪費公帑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31日表示,近日遭監察院糾正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一案除了有多項違失外,前市長柯文哲卸任前未經專業審查就乾綱獨斷地做出重大財務決定,根本就浪費公帑,呼籲檢方要主動調查。俗稱「北藝中心」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2012年動工後於2022年完工啟用,在興建10年間歷經施工單位倒閉、重新發包等爭議事件,加上規畫設計等問題,監造廠商在2021年曾向市府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在召開7次調解會議後,文化局與廠商在2022年12月達成共識,市府必須再支付新台幣2.34億元,且編列於2023年追加預算中。監察院對此抨擊,北市府決策者未審慎評估就同意調解成立,根本不尊重專業與分層負責,這種決策錯誤已造成公帑浪費並損害政府公信力,嚴重違失程度是高於參與工程而被究責者,恐將導致日後工程履約爭議層出不窮。許淑華則回顧,北藝中心原訂工期已嚴重延宕,實際展延天數高達至少4,351天,已經算是原訂工期的1.17倍,如果調解破局了,但台北市政府仍可依法選擇「送仲裁」或「提起訴訟」,兩者都有利於進一步釐清責任同時保障市府、市民利益,不過柯文哲卻在下野前的11月30日市長室晨會中,突然決定支付2.36億元給廠商,這種作法完全繞過需經市府「申訴審議委員會」實體審查的法定程序,也沒簽請法務局提供意見,這樣恐怕違反了《政府採購法》第85-1條所授權的履約爭議調解流程。許淑華痛批,柯文哲任內重大建設爭議不斷,除了京華城案已遭監察院糾正並由檢方介入調查外,如今北藝中心恐怕又重蹈覆轍,呼籲應針對北藝案中心支付爭議款的行政決策過程主動展開調查,釐清是否有刑事圖利或行政失職等法律責任,勿讓公共工程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則回應,當初柯文哲市府會接受調解建議,最主要是委任律師建議後續如果進入仲裁、訴訟,對市府不見得有利,於是後續市府接受了調解建議,而蔣市府上任後,基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立場,徵得議會同意編列預算支付廠商,也解決了持續支付利息「無底洞」的難題,一切依法有據。※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管不好營建剩餘土方挨監院糾正 內政部提四解亡羊補牢
內政部19日表示,針對近日營建剩餘土方管理挨監察院糾正,已與環境部建立跨部會合作平台,推動流向管理,強化監督土方下落,也會杜絕非法棄置。監察院18日指出,近年營建剩餘土石方遭非法棄置屢見不鮮,更屢屢出現不法產業鏈來非法掩埋,加上現行管理機制只是行政命令層級,法規位階不足、權責不清、立法又延宕,因此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與下轄的國土管理署,應確實檢討改善。調查的監察委員陳景峻說,營建剩餘土石方遭非法棄置屢見不鮮,不僅造成環境破壞與土地、水體二次污染,不肖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更以合法掩護非法,結合開挖、回填、清運等業者及土地仲介串聯形成不法產業鏈,以不實清運計畫書與土方聯單掩護營建廢棄物實際流向,將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從工地直接運送至農地或魚塭進行非法掩埋,這嚴重影響了公共安全與國土完整,內政部有責切實管理。內政部則對此指出,針對加強土方管理,應對方案有四:首先要強化追蹤與監控,結合建築管理程序,從工地源頭推動追蹤機制,並採用全球定位系統(GPS)與電子聯單雙重監控,希望杜絕土資場開立假證明及砂石車偽造運輸紀錄。第二,要用科技監管並加強執法,會運用衛星影像監測比對疑似違規資訊,並結合地方政府,強化取締亂倒廢土;第三,要修訂法規與優化管理,因為環境部已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納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未來將授權內政部訂定統一的流向申報、追蹤規範及罰則,提升法規位階與完備性。最後,釜底抽薪地找到合法棄置處,目前已送交行政院審查「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未來將要求大型開發計畫減量或平衡土方,可用以「填海造陸」等用途,且內政部已盤點多處公有土地,協助地方政府設置公有土資場或土方調度中心。內政部強調,中央與地方必須持續合作,透過科技監管、法規修訂與執法加強等多重措施,確保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更為完善,才能落實環境安全與國土資源永續發展。
督導校園霸凌、性騷案不力 監察院糾正中市教育局
台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下稱豐原高中)爆出發生校園霸凌案以及性騷案,經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該校未依規處理相關行為,漠視學生自殺防治教育,並且未即時通報。監察委員田秋堇與張菊芳認定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為此糾正豐原高中、台中教育局。監察委員調查指出,豐原高中A生於2023年2月18日輕生,校方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且台中教育局在督導過程中未即時要求校方依程序處理,甚至一度建議暫緩會議,顯示校方與教育局對於事件處理的怠忽與程序瑕疵。該案涉及教師霸凌與行政程序不當爭議,監委表示,A生生前曾頻繁遭受不當懲處,並被指控學務主任乙師違法搜查書包及翻找外套口袋。調查顯示,校方讓被檢舉對象自行調查,違反行政程序法之迴避原則,且台中教育局未進一步查證。A生短期內遭受18次警告與多次小過,顯示懲處程序存有嚴重瑕疵。此外,乙師與主任教官丙師的霸凌行為成立,對A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另外,針對該校另一起性騷案,監委指出,B生於就讀期間疑遭丙師性騷擾,但校方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且台中教育局將案件交由學務主任乙師處理,未經專業性平機制,進一步延宕調查。對此,監委強調,豐原高中短期內發生A生遭霸凌輕生及B生遭性騷擾、霸凌兩案。校園封閉文化導致權力不對等,應將兩案視為重大案件並整體評估相關人員的違失行為。時任校長、學務主任乙師及主任教官丙師均涉事。由於兩案調查程序不一致,主管機關應依「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重啟或核定懲處內容。
學生遭師性侵還要道歉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及臺灣戲曲學院
監察院今(24日)指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處理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多起性侵害事件,涉及「吃案」及「被害學生向加害者道歉」等嚴重違失,教育部未持續追蹤,致加害人持續性侵及接觸學生,並縱容教師及高年級學生暴力對待弱勢學生,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監委調查,戲曲學院早在2004年、2009年間即收到學生反映及檢舉多位學生遭教師李菄峻性侵害,但是院方卻未妥適處理、教育部亦未持續追蹤,以致李師利用權勢持續性侵學生,甚至發生受害學生向李師道歉、李師要求受害者下跪道歉等離譜行徑。紀惠容及范巽綠表示,在20231年臺灣「me too」運動爆發後,這些過去受害的學生勇於出面揭發檢舉,促使相關案件重新調查。經戲曲學院性平會2024年2月27日認定李師性侵害5位學生之行為屬實,決議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但已遲了,超過20年!」監委指出,據相關證述指出,受害學生遠遠不僅這些,然因過去遭學校「吃案」及畏懼權勢等壓力,以致部分學生至今仍不相信體制而不願出面。紀惠容委員及范巽綠委員要求教育部及學校負起責任,確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違失責任,並妥善協助受害學生追訴。面對校內發生令人痛心的多起性別事件,學校應記取教訓、痛定思痛,確實提供學生安全受教的環境並免於權勢暴力的清淨空間。糾正案文指出,戲曲學院98年間處理李師涉校園性別事件,有「輔導組長私下約談相關老師及學生」、「被害人於調查會議結束後接獲行為人電話責罵」等情,均於法不合並違反調查程序;調查小組成員王學彥自己涉2023年性騷擾女學生遭解聘,顯示該校處理性別事件過程有多項違失,無法阻斷行為人,致使多位學生持續受害,均違反性平法等規定,相關主管暨承辦人員未有懲處及咎責,均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調查,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增發生多起多件高年級生對低年級生、師對生的暴力事件。(圖/翻攝自監委簡報內容)調查報告指出,戲曲學院劉師曾接受被害學生求助,並於2004年對受害學生訪談,據教育部查復訪談紀錄及受害狀況手繪圖,指出李師2003年7月至12月間,於「苗栗○○學苑」對14歲之住宿學生性侵,惟查,行為人李師竟質問被害學生為何跟其他老師申訴,被害學生被迫只能向加害人李師說「很對不起」。事經約20年,該受害學生尚勸此次站出來的學生勿揭發,可見傷害之深及對體制之極端不信任。紀惠容、范巽綠亦表示,戲曲學院放縱某些教師及高年級學生,以暴力方式對待學生,因戲曲學院「師徒制、學長學弟制」、「學院部、高職以下一貫制」之「權力結構」特殊性,受害者因擔心失去住宿及就學資源,畏懼教師掌握演出機會之權勢,僅能隱忍並礙難揭露,2011年至2024年亦發生多件高年級生對低年級生「脫掉內褲毆打臀部」、師對生「踹打身體」、「鐵棍毆打」、「命其相互掌摑」等性暴力及暴力事件;且戲曲學院傳統教育方式著重「訓練」而忽視學生之照顧及基本人權,行為人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意識,又在彼此複製學習中,形成霸凌權力結構,嚴重損及學生健康權,核有違失。監察委員於調查過程中接獲檢舉,表示戲曲學院王學彥疑仍持續「帶團出國接觸學生」及李師疑「借名或冒名演出」,經查閱相關檢舉資料及個人網頁,王師2024年7月間仍帶團出國,且成員包含女學生。文化部、教育部允應持續關注李師及王師,是否以本人名義、借名或冒名演出及接觸學生之妥適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去年403強震導致「東華大學實驗室大火」!監察院糾正 校方回應了
國立東華大學理工學院建築因0403地震引起火災燒毀。監察院說,東華大學化學系實驗室化學品貯存不當,導致消防人員難以進入搶救,校方難辭管理失當責任,因此糾正東華大學;東華大學回應「虛心謹慎檢討」,將精進職安管理,完備管理組織,因應未來防治採用。監委賴鼎銘、蕭自佑、葉宜津三位監委指出,經實地履勘發現,東華大學理工一館B棟物理系第一時間掌控火勢而滅火,D棟化學系卻因實驗室內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未設置化學品清單以及未適當執行應變等,導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搜尋火點搶救。此外,又因存放書籍、化學品及化學氣體管線連通,造成火勢蔓延及爆炸,東華大學難辭管理失當責任,且這與教育部2019年編訂「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有別,確實有怠失。校方下午回應,虛心謹慎檢討,災後爭取化學署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校內設置花蓮地區駐點,可於115年度進行設置,同時持續針對教育部「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進行實驗室管理工作,將於每年進行內控稽查工作。校方也表示,已針對教育部的安全指引進行實驗室管理,每年內控稽查,也會盤點人力增加校級安全衛生管理、精進職安管理系統、評估是否設置禁水性物質儲存專區,並規畫初期滅火措施或設備,並規畫辦理建物、電線評估管理機制、檢討改善各實驗室排放化學氣體的管線。東華大學理工學院一館D棟內的實驗室因去年0403地震引發火災,化學物質延燒超過20小時,導致D棟整棟全毀,校方決定異地重建,預計今年9月完工啟用。
地震失火一天燒毀建築 監察院糾正東華大學
監察院今(13)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國立東華大學去年在地震後起火燃燒,然該校化學系實驗室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等管理疏失,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搶救,大火延燒近一天,整棟建築付之一炬。監察委員賴鼎銘、蕭自佑、葉宜津提案糾正東華大學,並要求教育部督促大專校院加強實驗室管理作為。監察院指出,國立東華大學理工一館於2024年4月3日上午因地震致複合因素起火燃燒,該館D棟化學系因火勢迅速蔓延而付之一炬,經賴鼎銘、蕭自佑、葉宜津實地履勘調查後發現,該校理工一館B棟物理系於第一時間掌控火勢而得以滅火,D棟化學系卻因實驗室內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未設置化學品清單、未適當執行應變等原因,導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搜尋火點並進行災害搶救,火勢蔓延及化學反應爆炸而致該棟建築損毀,東華大學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且與教育部「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有間,依法提案糾正,並於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表示,大專校院實驗室火災事故主因以電路或電氣設備過載、短路、接觸不良等產生高熱之電器火災為主,又因學校使用化學品有量少樣多而未達法規管制限量之可能,由本次東華大學火災事件可知除實驗室內部管理不當外,其管理系統亦有缺漏,該校已提出軟硬體之各項改進作為,例如加強耐震及消防設施、建置化學品等管制物品管理系統等。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消防局搶救東華大學火災,當時因地震因素致救災人力調度不足,且災害現場難以入室滅火、化學品危害風險及發生爆炸等情,採行消防人員退避權以避免人員傷亡,但此案搶救歷時20餘小時,從消防局與校方實驗室管理人員之聯繫過程,可知其對於轄內類此實驗室場所危險程度及資訊掌握,仍有未盡完備之處。花蓮縣政府於事件後已檢討消防人力增補、裝備器材添購,並分階段調查及建置轄內各級學校實驗室安全資料表、研訂搶救路線等作為。
春秋墓園墓地被迫拆遷糾紛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察院今(1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私立春秋墓園(現已更名為私立龍陵紀念墓園)墓基數量多達1千3百餘座的,近年來爆發墓地被迫拆遷,亡者無法安葬等糾紛。監察委員施錦芳及趙永清調查發現,新北市政府未善盡主管機關責任,核有違失,通過兩位委員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調查,春秋墓園係於1973年1月3日依臺灣省政府令核准設置,1986年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墓園負責人,新北市政府未詳察原林姓負責人提出設置申請至核准設置的過程中,政府單位函覆內容即有「春秋企業公司」、「春秋企業有限公司」及林姓負責人等名稱,市府未確認三者是否為同一經營主體,逕自認定否准變更,卻持續受理春秋有限公司開具之「春秋墓園土地永久使用證」、「春秋墓園墓地使用證明書」、「春秋墓園墓地永久使用證」據以核發埋葬許可,直至2020年1月15日,以該公司違法經營對其裁罰,造成1千3百餘座墓地使用權產生爭議。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2020春秋有限公司裁罰後,隨即於同年許可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殯葬設施經營業者,無視國人營葬習俗及春秋有限公司與墓主之契約關係,未針對善意信賴政府公開資訊於春秋墓園購買設置墓基民眾之權益,提出適當配套措施或規劃因應作為,以致墓主與道環展業有限公司後續紛擾不斷,核有違失。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本月6日通過兩位委員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施錦芳及趙永清於調查報告提出,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及望安鄉公所於分別將春秋墓園中經管之市有土地,以及12筆鄉有土地同意提供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使用,未採取公開方式及未依規定收取費用,更未考慮墓園的管理疑慮,甚至稱「僅供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並未授權管理使用」,擅將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切割處理,實有量身訂作圖利特定業者之嫌,殊有未當。調查報告指出,春秋墓園前於去(2024)年6月底發生邊坡崩塌事件,影響墓主權益甚鉅。新北市政府允應善盡職權,落實管理維護之責,針對遺骸撿拾及災後復原等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應對措施,以防止災害擴大,保障墓主應有權益。另外,監委調查指出,內政部參照土地法規定,於2018年修正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第4條規定,允許申請人僅須檢附一定比例之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俾使殯葬設施得以繼續經營管理。然而,須否得到全體所有人同意、得否採取多數決、甚至同意比例為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內政部於欠缺法律明確授權依據下,逕行修正該辦法放寬同意比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殊有未當。
員警知法犯法刑求17歲少年 監察院糾正桃園市警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2024年2月間偵辦17歲黃姓少年疑似涉及擄人一案,該所員警於少年配合調查自行入所後,卻未遵循詢問少年之法定程序,利用職務機會持電擊器、警棍及徒手等方式攻擊少年致傷。經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各級主官未負起保管及督導考核責任,顯見員警法治觀念淡薄,法治及人權教育未落實,對此糾正桃園市警察局。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調查報告指出, 武陵所員警偵辦17歲黃姓少年謊報自己涉犯妨害自由案件,該所王姓巡佐及鄭姓警員認黃姓少年供述不實誤導辦案,因破案心切而心生不滿,明知少年係未滿18歲之人,卻未遵循詢問少年之正當法律程序,並利用職務機會恣意對少年刑求取供。監委表示,該所員警分別於武陵所之民眾等候區、吸菸區、偵訊室等處所,以電擊器、警棍、鐵製印台及徒手等方式攻擊黃姓少年,並有勒住少年脖子、強命少年下跪及脫去外褲等不法行為,造成黃姓少年身體多處擦、挫、鈍傷,戕害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及基本人權至鉅。當時武陵所在場童姓及張姓副所長及其他員警等,竟無人出面加以制止,坐視少年受非人道刑求,違失情節明顯重大。監委強調,本案凸顯桃園市警局第一線執法員警對兒少權益維護之遵法意識嚴重不足,未能敏感到未成年人容易懾屈於成年人威勢,法律上之程序保障尤有賴第一線執法員警的遵法意識予以落實維護,以免因過度追求破案績效,而損害兒少人權。警政署允應督導桃園市警局研提制度性之改進方案,桃園市警局允應綜合本案桃園地檢署偵處結果及本院調查意見,通盤檢討原行政懲處案有無應增減修正之情形,並允宜由少事法主政機關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協助警政署督導桃園市警局確實檢討改善。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6死案 監察院糾正北市府:錯失採樣黃金期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此案造成6人中毒致器官衰竭死亡,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臺北市政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未積極迅速辦理稽查作業,亦未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均有違失。於今(22日)公布監察委員王幼玲、張菊芳、田秋堇對臺北市政府所提之糾正案。113年3月份臺北市寶林茶室發生35人食品中毒事件,經檢驗邦克列酸為陽性者共33名,均於113年3月19至24日至寶林茶室食用炒粿條、滑蛋河粉等餐點,並於用餐後出現腹痛、噁心等身體不適症狀,其中6名個案死亡。監察委員表示,臺北市政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新北市政府通報2件疑似食品中毒個案,且其中1名個案已休克住院,但北市府稽查人員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對於餐廳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亦未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致使同日仍有8名民眾陸續至該餐廳用餐,引發腹瀉、腹痛、嘔吐等食品中毒症狀。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當下,臺北市政府未能及時阻斷問題食品供應,危及民眾健康權益,核有怠失。監委指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有《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該程序書已明確規範,稽查人員對於可能與食品中毒事件有關的檢體(包括嫌疑食品、剩餘食品或備份食品等)均應考慮列為採檢標的。然臺北市政府於接獲食品中毒案件通報後,2次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於個案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且個案已住院休克甚或死亡等情下,均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而僅抽驗廚師手部檢體及菜刀、砧板等環境檢體。臺北市政府未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核有疏失。此外,監委表示,食藥署對於食品中毒案件涉案業者之停業情節認定,未有明確準則,逕交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自行判定,目前僅4直轄市訂定相關作業原則,且判定業者停業之樣態及基準各異。而食安法相關法規雖規範餐飲業者應完成產品責任保險之投保,但本案發生前,食藥署對於食品業者投保狀態未建置勾稽比對機制,以掌握食品業者投保情形,均有損消費者權益,監察委員要求食藥署應確實檢討改進。監委強調,食品中毒案件成因分析,與食品中毒案件之檢討防治密切相關;餐飲業從業人員製備食品之衛生素養及知能,也攸關我國食品安全衛生之落實。食藥署允建立食品中毒案件監測及預警機制,強化餐飲業者自主管理,並研議加強受害者救濟保護相關可行性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之危害。
喋血都更1/八死惡火輪胎行淪開發肥羊 鄰揭設局詐賭釀逆倫血刃
2022年夏天新竹市八死縱火人倫悲劇震驚社會,近期更因二審扭轉一審死刑裁定改判無期再掀波瀾。外界以為是家庭爭吵釀禍,在地居民卻異口同聲,直言背後與價值新台幣百億都更案息息相關,老鄰居更直言,縱火者遭設局詐賭簽下百萬本票,走投無路而縱火生憾,更燒出背後追殺弱勢居住權的醜態。新竹市東區親仁里距離新竹火車站走路不到5分鐘,一旁沿著東門大排與新竹市政府相望,周邊更有熱鬧的小物市集,而巨城遠百、城隍廟也在散步10分鐘範圍,地段精華,緊鄰都更現場的「盤龍」社區更因實價登錄爆新竹天價而被稱為「新竹地王」。居民指出,除了前市長林智堅在「盤龍」有落腳處外,老市長林政則兒子也買了一旁的「鴻韻」社區,精華之處可見一斑,卻也因地理位置優越,都更案引起各方覬覦。2022年震驚社會的新竹市八死縱火案,時年31歲的嫌犯陳彥翔以汽油澆淋家族鐵皮汽車修配廠門口後點火逃逸,無情惡火燒死母親、大嫂、妹妹、姪女,連自己的太太和三名子女都無可倖免而「絕後」,儘管檢警推稱源自家裡「誰洗碗」引起的口角衝突,老鄰居卻紛紛直言,事發兩周前的在里民活動中心的一場「都更說明會」才是血刃至親的濫觴。親仁里居民林瑞英(左)和鄰居邱先生是僅存的三戶弱勢戶之二,他們直指地主新竹縣政府拆屋興訟不斷,在地的新竹市政府也助攻把市民逼得走投無路,農曆新年能否在家過?他們沒有把握。(圖/黃耀徵攝)地方人士直指,擁有金店面與土地所有權的陳家「正義輪胎行」在協調會草擬的「親仁里」都更案中有望翻身破億,陳彥翔也因此在都更說明會後被地方警官勾結不肖人士當成「肥羊」,設局帶去詐賭簽下本票,回家討救兵家中挨拒,間接導致這項悲劇。現年已33歲的陳彥翔因為自首哭求警員救火、救妻兒,法官審酌其顯露懊悔自責,認定為真實自首而改判無期徒刑,也是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合議庭職業法官須一致決才能判處死刑後,首宗逆轉逃過一死的案例,台灣高等檢察署則已依法提起上訴。本刊調查,面積達4,000坪的「親仁里都更」案原有71戶住民,包含1950年代就已入籍的公部門眷戶與幾位早年向縣府購買東大路土地的店東,該基地未來計劃興建高達20層樓、500多戶高級住宅,土地所有人新竹縣政府預計分得38%樓地板,開發商的理銘公司分得62%,而土地上的原住戶不僅一坪都拿不回來,乖乖領取每坪新台幣一萬元補償費後,還得面臨地主新竹縣政府高達近百萬「不當得利」賠錢要求,在原住戶們不斷透過訴訟與向監察院陳情後,儘管監察院糾正了新竹縣政府,居民居住權卻未獲伸張。2024年平安夜,本刊記者走訪現場觀察,親仁里眷舍拉起白布條,屋瓦斷垣殘壁,對照一旁新竹市政府正在東門大排舉辦耶誕市集,散步10分鐘更能到新竹火車站、巨城大遠百,黃金地段一隅卻如此黯淡,更顯詭異異常。親仁里隨處可見公部門圍欄圍住了眷舍,直指居住近一甲子的居民「占用」公有土地,儘管無奈的居民挖出《土地登記規則》反控地主新竹縣政府濫權,在公權力面前卻顯得蒼白無力。(圖/黃耀徵攝)親仁里前里長范新英表示,這裡的建築多在台灣光復前建築便存在,也有居住事實,1957年由縣市分治前的新竹縣政府因著「無主地」登記規範,悄悄登記了土地所有權,儘管多年來讓居民相安無事地繼續住,卻仍有土地「妾身未明」隱憂。范新英說,自己於1989年里長任內,想申購土地未果,還被地主新竹縣政府刁難「要買就整塊買,需要上億,你出得起嗎」自己只好趕緊找「下家」到對面華廈購屋,現在才不至於流離失所,但每當從家中窗台,居高臨下看到親仁里老鄰居住得惴惴不安,還有輪胎行大火一具具抬出來的大體,仍感悲愴不忍,「沒有都更就沒這些鳥事了」她感嘆說。親仁里自救會理事長王正指出,隨著第一代眷戶凋零,2011年起地主新竹縣政府突然「牙起來」大舉興訟,主張新竹縣政府擁有絕大部分土地,請占用眷戶以每坪1萬元領地上物補償金走人,自己就是第一批挨告者。他說,不少眷戶抱持「民不與官鬥」的心態摸摸鼻子黯然離開後,後來卻仍然接到地主新竹縣政府追討過去幾十年居住期的「租金」動輒百萬,補償金根本不夠付,實在苦不堪言。另一名住戶林瑞英則說,依據內政部下轄的《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實施「建築管理」前無使用執照的建築,住戶自然人只要拿得出水費、電費繳納證明與建物戶口文件,就可以主張登記為己有,但近幾十年來自己與附近幾戶多次聯袂向新竹縣、新竹市政府分別陳情,公部門都不甩法規與居住事實,硬是要以「無主地」身分推定為公部門所有,就是看準土地「只漲不跌」,未來遲早能拿來「開發」一筆,但對原住戶如此趕盡殺絕,吃相太難看。她感嘆,殘存這三戶家中都具備弱勢身分,法院判決特別保障,因此縣政府拆房有所顧忌而「苟活」至今,但不時仍遭到騷擾甚至火災威脅,自己出外打零工時,部分屋體還被不明人士「偷拆」,恐懼感逼得住戶快窒息卻又無力搬遷,農曆年快到了,弱勢居民卻如俎上肉,能住到何時?「我不敢再想下去」。輪胎行大火釀成親仁里陳家至親8死悲劇,倖存的陳爸爸向本刊直言,原本以為好不容易買到輪胎行土地所有權可以安心居住,卻因此成為不肖人士覬覦的都更肥羊,更間接釀成家中人倫悲劇。(圖/CTWANT攝影組)大火案苦主、倖存輪胎行老闆陳先生接受本刊電訪也證實,二兒子陳彥翔年輕時狀況不少,但從未有「賭博」的習慣,自2022年夏天「合建」協調會召開後二周,陳彥翔就拿了百萬債權憑證要求父親協助還錢,自己一頭霧水當然不會答應,沒想到就釀此憾事。至於外傳為在地不肖警官設局詐賭,陳先生只長嘆口氣,未置可否。陳先生強調,自己的輪胎行土地約45坪中,40坪為自新竹縣政府手中購得,另外近5坪則向國有財產署買進,其實自己並無多大本事或特權購地,而是乖乖繳了幾十年的「占用租金」和「承租租金」給縣政府,才合法取得承購權,自己一直以來對「合建」沒什麼興趣,沒想到自家卻在「都更說明會」後被盯上,繼而因連串巧合釀憾,自己對犯嫌兒子沒有恨意,只能怪自己沒教好,但多說無益,如今希望老鄰居各自安好,輪胎行原址現在已掛上出售看板,希望澈底遠離傷心地。新竹縣政府對此回應,此案拆遷實施者理銘開發正積極與違占戶溝通協調辦理相關補償事宜,縣府也依照《民法》第179條向佔有人請求給付不當得利,過程都依法辦理。官員說,理銘開發是經過公開徵選後標得縣府都市更新實施委託案,初步有與居民溝通,未有成果才只好由縣府興訟,法院也已判決縣府勝訴。至於監察院糾正案,縣府未直接回應。林智堅則對此強調,自己與家人皆未曾在「盤龍」社區置產,呼籲外界勿以訛傳訛,以正視聽。
籲增設高屏醫學中心 立委:均衡南北醫療資源
立委許智傑、邱議瑩、林岱樺、邱志偉與徐富癸今(3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指出,大台北人口7百多萬就擁有10家醫學中心,但高屏地區卻僅有3家, 家醫學中心要照顧的人口是台北的1.6倍,醫療資源南北嚴重不均,呼籲在高屏地區增設第四座醫學中心。受邀出席的義大醫院副院長林俊農表示,義大醫院扎根醫學教育,設有「醫學系」協助培育醫療人才,盼透過增設第4座醫學中心,未來提供高屏民眾更完善的醫療服務。許智傑說,為了實踐賴清德總統提出「健康台灣」的國家願景,高屏區增設第四家醫學中心絕對有必要性。根據醫學中心上限家數之規定,自96年起明訂「以每二百萬人口數得評定一家醫學中心」,然而台北區人口752萬,去年台北區8家醫學中心,再增額2家,已經有10家醫學中心,平均台北區每家醫學中心服務75萬人;而高屏區364萬人口,目前僅有3家醫學中心,平均高屏區每家醫學中心平均服務121萬人,是台北的1.6倍,造成病人無法享有最充足醫療服務,也相對造成醫護沉重的負擔。邱議瑩表示,希望能透過新醫學中心的設立,讓高屏交界、特別是原縣區的民眾,能獲得更好的醫療服務。徐富癸表示,屏東縣輻員遼闊,急重症醫療量能需求殷切,義大醫院目前在屏東健康產業園區成立屏東分院,預計今年底啟用,如果高雄有機會升格第4家醫學中心,未來絕對不能只著重在高雄,也要一同強化屏東的醫療量能,期待屏東也有座近乎醫學中心等級的大型醫院,照顧屏東鄉親的健康。許智傑說,南北醫療資源分布不均,導致醫療發展差距,加上高屏地區近年來人口高齡化快速、疾病復雜度增加,因此增加第四座高屏醫學中心,強化醫療網、增進醫療品質、促進院際合作,相當有必要,才能提升區域内的醫療品質,共創醫病雙贏的局面。林岱樺指出,醫院評鑑標準過時,衛福部明訂每200萬人得設置一座醫學中心,全國上限為20座,但去年全國卻已超過上限,達到22座醫學中心,其中10座集中在台北市和新北市,衛福部因而遭到監察院糾正,醫療資源過度集中雙北,擴大南北不均。邱志偉表示,高屏地區增設第四座醫學中心,對於目前高屏皆有不斷擴增、湧入的產業發展與科技就業人口,都有相當大的助益。特別是,能夠讓複雜及重症的病例獲得更多照顧,使護病比得到改善,也能夠提升醫療效率、吸引醫療人才,如此正向循環之下,也能增加民眾對於醫療的信任度,有助於提升民眾就近就醫,能夠高屏地區的區域醫療體系更為完善。
小琉球珊瑚礁覆蓋率剩1成 監院糾正海委會、屏縣府等單位
監察院今(11日)指出,小琉球沿海珊瑚礁生態系長期遭受破壞,致嚴重衰退與失能,尤以沿海遊憩活動密集區之珊瑚覆蓋率更為低落,僅為11.9%,遠低於東北角、花東、綠島、蘭嶼、墾丁、小琉球及澎湖等地的平均,權責機關顯有疏失,監察院糾正海洋委員會、觀光署、鵬管處及屏東縣政府。監委范巽綠、林盛豐調查,小琉球於2015年以前,活珊瑚礁覆蓋率約30%至50%,2016年因聖嬰現象導致海水水溫異常升高,引發全球珊瑚大白化,墾丁、綠島、小琉球和澎湖嶼坪均出現珊瑚覆蓋率下降情形,小琉球更是大幅下降至10%至20%,但是墾丁、綠島、澎湖嶼坪的珊瑚在白化後的1至3年內覆蓋率均有所回復,唯小琉球卻未有明顯的回復跡象,2021年至2023年小琉球平均珊瑚礁覆蓋率僅為11.9%,為全台最低,低於平均33.4%,第二低的東北角則為24.6%。「氣候變遷造成之高溫衝擊雖對珊瑚礁系統形成生存壓力,惟相較台灣其他樣點,小琉球珊瑚礁復原情形較為緩慢,小琉球珊瑚礁系統遲難復甦,顯示該地恐仍持續存在其他生存威脅。」范巽綠及林盛豐調查後,認為相關機關有未善盡權責之處,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二位監察委員提案,糾正海洋委員會、觀光署、鵬管處及屏東縣政府。監察委員指出,針對小琉球遊客量、遊憩行為等事項進行規劃、建設及管理,係屬鵬管處業務範疇,並由觀光署主管之。鵬管處數次委託之承載量評估,仍以觀光發展為依歸,對於海洋生態保育恐難有實質裨益。海委會長期以來既知小琉球環境承載量評估與海域生態息息相關,自可主動進行評估調查,惟該會未積極為之,反寄託於觀光主管機關鵬管處所為之調查作為,任令小琉球周遭海域之海洋生態及生物多樣性趨於惡化、劣化,洵有缺失。范巽綠、林盛豐強調,屏東縣政府前於2015年公告劃定小琉球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包含肚仔坪、杉福、蛤板灣、漁埕尾及龍蝦洞5區之潮間帶,並於2022年規範人流管制措施,惟迄今仍有蛤板灣及龍蝦洞之潮間帶未進行人流管制,對於小琉球島上熱門潮間帶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無法完全落實遊客總量管制,造成小琉球海域海洋生態沉重負擔;又長期忽視該島海域珊瑚覆蓋率衰退及生態惡化狀況,遲至2024年始將珊瑚列入該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之保育對象,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監委指出,海委會雖定有「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然珊瑚礁生態系對於水體中營養鹽含量變化較為敏感,海委會卻未據以研擬更嚴謹、適切之規定,相比鄰近亞洲國家如中國、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之海域環境保護規範與力度,猶有不足。小琉球島上雖已設立4座污水處理設施,然污水處理對於營養鹽去除效果有限,小琉球多處潮間帶仍有藻類繁生等優養化現象,致使珊瑚礁生態系持續惡化,珊瑚覆蓋率僅剩約1成,海委會及屏東縣政府均有檢討改進必要。
金門取締三無船翻覆事件 監察院糾正海巡署
海巡署今年2月在金門海域取締三無船越界過程,發生漁船翻覆事故,因疑未全程蒐證錄影而引發責任釐清爭議,監察院11日公布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調查報告,指出海巡署在取締過程中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諸多規範,核有重大違失,依法糾正海巡署。。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指出,「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及「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對於全程蒐證及通報都有明文規定,但海巡署於本案卻沒有確實進行錄影蒐證及通報,已明顯違反多項規定。另外,監察委員也發現本案CP艇是單獨執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則;調查委員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層面難辭其咎,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審議通過糾正案及調查報告。監委調查發現,海巡署當初採購CP艇時,每艇配有4具密錄器,惟111年行政院檢討汰換大陸廠牌產品時予以封存而未及時籌補,形成蒐證裝備空窗,而該署配賦之手持錄影機不適用於海上緊追,導致值勤人員根本無從落實執法作業規範,陷第一線執法同仁於危安風險之中,亦有違失。此外,本案值勤同仁未以無線電進行通報雖有其疏失,但經查海巡署相關通報規定散見於諸多規範之中,實務上不易落實執行,該署對通報作業相關規定之可行性宜予通盤檢討。調查監委指出,金門地檢署雖對本案已於今年8月15日為不起訴處分,惟海巡署處於兩岸灰色衝突的第一線,實應積極檢討規定、基層裝備及紀律等等行政層面問題,俾降低執法爭議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主權。
放水讓私人蓋宮廟占國有地 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與市公所
監察院7日公布監委林郁容、施錦芳的調查報告指出,南投市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國有土地,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更發現當初縣府申請變更土地後就立刻讓私人蓋宮廟,均有重大違失,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要求改進。監委調查,南投縣南投市福興段的3筆國有土地,以「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為舉辦各項大型活動及供民眾集會使用」為由,擬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於1994年間報經南投縣政府轉陳原臺灣省政府函准將該筆土地由農業區土地專案變更為社教用地,但南投市公所完成變更程序後,卻未依規定申辦撥用,亦未依都市計畫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反而任由私人於該筆土地上興建寺廟「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監察委員指出,這處國有土地於1994年起遭私人興建寺廟「三玄宮」,並陸續興建4層樓建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大型違建,明顯違反都市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及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雖於2022年函請南投市公所查報違建,該所沒有回復,南投縣政府也未予續追。監察委員另指出,「三玄宮」於2001年間欲向國產署申請租用國有土地,切結指「三玄宮」是在1993年7月21日前自建,而所在地福興里辦公處也配合出具證明書。但監察院調閱1993年前後5年內攝製的航照圖進行比對發現,1993年之前拍攝之航照圖中,當地並無建物,比對1994年以後拍攝之航照圖,土地上始有出現建物。監察院指出,國有地遭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11月6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