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
」 公路局 交通部 監理站 駕照 機車
台中監理站「光頭張先生」服務獲讚 本人笑駁:肉眼難辨但還有幾根
近日有民眾大讚台中監理站一名張姓服務人員,協助解答問題時非常親切,在Google地圖上留下5星好評,並稱該人士為「光頭張先生」,結果台中監理站回覆留言時特別附上張先生的澄清回應:「頭上還有幾根頭髮,嚴格來說不算光頭」。消息曝光後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讓網友笑翻,連交通部長陳世凱也現身留言。近日一位民眾前往台中監理站詢問有關過戶事宜,服務人員親切又熱情的態度讓當事人相當滿意,離開後特地到Google地圖評論區留下5星好評,當中寫道「非常感謝服務台一位光頭張先生」。而監理站人員也回覆該評論表示會持續努力,並特別附上張先生的澄清:「p.s.張先生澄清表示,他的頭上還有幾根頭髮,肉眼雖不易識別,但嚴格來說還稱不上『光頭』」,配上哭笑不得的表情符號。民眾與台中監理站的逗趣對話,網友見狀後截圖PO到Threads上,讓網友們笑喊「人家好心幫你解答問題,結果你恩將仇報」、「先懷疑張先生含淚回覆」、「看來張先生不只服務好,人也很幽默」、「被讚揚卻被說是光頭,心情應該很複雜」、「最後幾根毛髮的尊嚴一定要守住」、「能感受到張先生的堅持」。有網友說「說『跟傑森史塔森很像那位』,不知道給不給過」,張先生本人回應「可以唷,我喜歡大家這樣叫我」、「我不止2、3根唷,應該有2、30根」。貼文也釣來陳世凱親自留言:「有,但不多」,並稱會請公路局局長轉達這份肯定並給予獎勵,讓用心服務的同仁被看見。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次引起討論的張先生本人表示,小編告訴他Google評論的內容,他才知道民眾的留言,小編還細數他頭上有幾根頭髮,沒想到竟因此在網路上成為話題。他也強調,其實他真的有頭髮,過去甚至留過長捲髮,但後來因為耳朵要動手術剃頭,隨後才發現「光頭的世界很舒服」,因此一試成主顧,維持這個造型至今約3年了。(圖/翻攝自Threads)
79歲嬤駕照考4次都沒過!行賄考驗員栽了
屏東縣一名79歲陳姓老農婦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努力報考汽車駕照,雖然汽車筆試有通過,但路考卻連考3次都沒通過,進行第4次路考時,她擔心又沒通過,竟異想天開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讓她通過路考後會給「所費」作為對價,考驗員當場拒絕並終止老婦考試,事後老婦也被移送法辦,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老婦動機非惡,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判處緩刑2年。據了解,陳婦於去(2024)年9月2日時通過汽車駕照筆試測驗,但後續連3次路考均未通過,同年11月15日進行第4次路考時,陳婦為了讓路考順利過關,竟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要給考驗員「所費」作為通過對價,但考驗員聽聞後當場拒絕,並終止婦人的路考測驗。全案經法院審酌,認為陳婦平時以務農、種植蔬菜維生,考駕照目的是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且先前曾多次接受測驗,此次應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陳婦不是預謀,動機非惡」,加上陳婦也未實際取款,難以認定後續有交付賄賂行為,且陳婦犯案時已79歲,也無前科,足認素行良好。法官表示,陳婦在案發後也再次至駕訓班報名學習,並在半年後考取駕照,未來無再犯之虞。考量陳婦為一時失慮,事後也坦承犯行,足徵悔意,為讓老婦能記取教訓、建立法律觀念,需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必要,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遭縱火!15歲少年「為了好玩」燒衛生紙扔垃圾桶 一查竟是累犯. 為了救他命都沒了!賓士哥「急停路肩救人」反遭撞慘死 傷者一驗竟毒駕. 彰化埤頭傳槍聲!89猴相約談判爆口角 27歲男酒後怒開槍:想嚇對方
上海商銀4行員「挪用2560萬公款」 金管會重罰1200萬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近期陸續發生不同分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事件,合計新台幣2560萬元,其中一案冒用客戶名義增貸長達8年半以上、挪用高達2300萬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此開罰上海商銀1200萬元。對此,上海商銀表示,後續將針對金管會提及的6點監理要求事項,進行檢討改進。上海商銀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等違規行為,包括數位金融事業部前維運管理主管陳員、敦北分行前行員郝員、儲蓄部前行員林員、三民分行前行員廖員,共計挪用2560萬元,挪用手法包括冒名申請貸款、挪用櫃員現金及代收付款項、挪用客戶換匯現金等。金管會說明,陳姓主管因投資失利,違規時間長達8年半以上,自2015年3月到2023年12月,冒用陳姓主管的親人名義增貸,挪用金額達2300萬元;郝姓行員2024年9月犯案,未依規定把櫃檯每天收到的帳目給其他行員覆點,並盜用覆點行員的印章,想借給他人賺取利息,挪用8.5萬元;林姓行員在到職半年後於2024年9月犯案,挪用金額200多萬元,透過每天完成小銀箱覆點程序後,再從中抽現金,為了個人投資虛擬貨幣虧損以及跟民間融資公司借錢;廖姓行員則是因需週轉金在2025年5月犯案,單次挪用金額3萬元,透過客戶兌換外幣時,多打傳票金額,再從中拿走差額。對此,金管會指4案都是獨立犯案,4員工也都已經去職,並認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此依法核處1200萬元罰鍰。金管會也針對上海商銀提出6點監理要求,包含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責任;針對內部監控指標交易警示訊息,研議並強化3道防線;全面檢討現行員工異常行為管理所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的有效性。另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11.77億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強化KYE(認識員工)制度;最後,請銀行報此案4件違法失職人員到銀行公會。
監理站通知「發6000元獎金」條件曝 公路局認證:門檻超高
有人收到監理站通知,竟不是罰單或是詐騙,而是領獎金!近期有職業駕駛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自己接獲監理站來電,得知自己獲選為「優良駕駛」,將能獲得6000元獎金,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掀起不少人的警覺心,擔憂是詐騙資訊。對此,交通部公路局表示,此為連續3年無違規和肇事的458位運轉手,榮獲優良職業駕駛獎項,「要成為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並不容易」,高難度門檻也曝光了。一位職業駕駛近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自己突然接獲監理站的電話通知,稱他獲選為優良駕駛,讓他驚喜表示:「這週要去玩的機票和住宿有人幫忙贊助了!」他也曬出收據,上面寫道:「茲頒發114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獎金新台幣陸千元整」。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不違規的職業駕駛真的好少見」、「職業駕駛能獲得此等成就的確不容易」;不過同時引起網友警覺心喊:「沒機關、沒單位、沒承辦人員、沒地址、沒公務聯絡電話,叫你填姓名身份證號碼,這個你也信?」對此原PO也澄清表示,「這張照片只是領取的收據,而且他是到監理站親自領取的」。許多網友也好奇如何中選優良駕駛,事實上,交通部公路局每年都會舉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評選出該年度的優良職業駕駛,門檻相當不容易。以2025年度為例,總共有458位各運輸業的駕駛經推薦及評選後獲獎,從全國約45萬名職業駕駛中脫穎而出。今年得獎者涵蓋公路汽車客運業51人、遊覽車客運業42人、計程車客運業53人、汽車貨運業220人、汽車路線貨運業44人、汽車貨櫃貨運業43人、受僱機關團體職業汽車駕駛人4人,以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1人。公路局表示,要成為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並不容易,參選資格須符合「連續3年無交通違規及肇事紀錄」、「5年內無不良刑事紀錄」等條件。對於每日在道路上執勤的職業駕駛而言,能達到3年「零違規」是高度自律與專業的最佳證明。
基北北桃深化環保合作 優化清潔隊員福祉
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22日於新北市政府逗點實驗室舉辦,由新北市環保局主辦,四市環保局齊聚一堂,針對低碳淨零、噪音車防制及清潔隊員福利等議題交流,透過跨縣市合作,持續提升北臺灣生活品質。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基北北桃人口往來頻繁,環境議題具有高度關聯性,透過定期會議整合政策與作法,有助提升治理效能,平台成立滿3周年,已召開9次會議,累積推動14項合作方案,包含廢棄物去化處理、環境維護及稽查、河川流域管制及海洋污染改善、空氣品質及噪音防制等共同守護環境行動。環保局指出,因應淨零轉型趨勢,本次新北特別於會中分享推動企業資源結合民眾參與的「新北減碳集多多」專案成果,包含「淨零新北」及「全民碳集」等計畫,透過數位科技及媒合企業ESG資源,在「淨零新北APP」與集碳平台設定獎勵機制,鼓勵民眾從搭乘大眾運輸、騎乘自行車、選擇無肉餐及購買負碳商品等實踐減碳行動,讓永續成為全民生活日常。環保局續指,另噪音管車管制方面,四市持續透過區域聯防,有效遏止飆車及改裝車噪音,緊接著115年寒假即將到來,四市在會議中決議,將啟動寒假噪音車專案聯合稽查,透過環保、警政及監理單位跨縣市合作,結合科技執法機制,加強取締違規改裝排氣管車輛,本次會議中新北市推出「查車、查人、查車行」一網打盡策略,除以科技執法及現場攔查等方式,也透過跨局處公安小組鎖定改裝排氣管車行聯合稽查,至今已查獲5家違規車行、未登記改裝排氣管車輛17輛,皆已依法要求改善或拆遷;新北市114年截至11月噪音科技執法已舉發2,980件;另環警聯合稽查237場次,攔查4萬4,780輛,環保局除舉發2,233件未使用經認證排氣管者,警察局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2,682件。環保局說,為守護維護城市環境的無名英雄,本次會議討論增加清潔隊員福利措施,以新北市為例,在健檢方面增加「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及多項慢性病與癌症相關檢查」,並安排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進行訪視,藉由衛教與提供醫療建議,保障隊員健康安全並落實職場健康促進的理念;在人力資源增補部分,新北市分5年逐步增加227名人力及88輛清運車輛,緩解基層清運高峰壓力,並確保垃圾清運服務品質不打折。除此之外更調升清潔獎金、駕駛安全獎金、夜點費及春節慰問金,並提高文康活動經費,發放第二套GORE-TEX等級透氣防水衣,讓第一線清潔隊員安心投入服務。與會各縣市也紛紛就制度精進與實務經驗進行交流,作為後續政策優化的重要參考。環保局表示,面對城市環境治理與長期運作的多重挑戰,基北北桃四市持續深化跨域合作,充分運用科技工具與數位化手段,協助推動各項環保政策,同時關注第一線清潔隊員的健康與福利,確保基層隊員能獲得完善保障,更期望永續概念逐步融入市民日常生活,讓北台千萬市民享有乾淨、舒適的環境。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奪命左轉瞬間曝光!高雄水泥車猛撞機車 34歲騎士慘遭輾斃
高雄市楠梓區17日上午8點多發生一起令人不寒而慄的死亡車禍,1輛預拌混凝土車行經藍田路與楠海路口左轉時,與直行機車猛烈碰撞,造成34歲林姓男騎士當場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魂斷街頭,事故畫面經監視器曝光後,引發網友高度關注,直呼「畫面太驚悚」。從曝光的監視器畫面可見,當時39歲胡姓男子駕駛預拌混凝土車,沿楠海路由北往南行駛,準備左轉進入藍田路;此時,林姓騎士則沿楠海路由南向北直行,雙方在路口瞬間交會,林男高速撞上水泥車後倒地,下一秒卻不幸遭車輪輾過,巨大車身甚至出現明顯彈跳,畫面怵目驚心。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封鎖現場並進行調查,對胡姓駕駛實施酒精測試,結果顯示並無酒精反應,初步排除酒駕可能。然而,由於事故涉及大型車輛左轉與機車直行,是否涉及未禮讓直行車、視線死角或車速問題,仍需進一步透過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畫面與現場跡證綜合研判。楠梓分局表示,相關事證已送交交通大隊分析,將釐清雙方行車動線與責任歸屬,後續也不排除依法移送,針對大型車事故問題,楠梓警分局指出,今年已加強取締大型車違規行為,共開出3205件罰單,較去年同期增加513件,警方也將函請勞工局針對職業駕駛所屬公司進行勞動檢查,同時請監理機關加強運輸業者稽查,從制度面降低事故風險。警方呼籲,無論是大型車或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注意來車動向,尤其大型車轉彎時死角多,稍有疏忽就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客運業者退出「這縣市」!公路局出手「12路線剩9條」 元旦上路
新竹客運因營運策略考量於113年9月15日起停駛苗栗縣內公車路線,後續由「亦捷科際」接棒,然而後者先前卻無預警停駛部分路線,引發爭議。為維持苗栗地區公共運輸服務不中斷,苗栗縣府宣布,原亦捷科際客運服務之12條公路客運路線,因後續停駛及搭乘率考量,將由公路局整併為9條公路客運路線,並自明年1月起由苗栗客運公司接手代駛。苗栗縣府指出,原由亦捷科際客運營運的12條一般公路客運路線,其中5660班次已於日前停駛,另5668已減班至0班次及5667每日僅2班次且搭乘率低,經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表示,因5667及5668班次與5669班次有部分重疊,後續兩路線將建議民眾該搭乘5669班次,故苗栗客運接手亦捷科際客運之營運路線為9條。縣府表示,確保民眾通勤與交通權益為首要工作,若後續遇有駕駛員人力短缺等情況,導致個別路線無法排班,縣府將立即協調市區客運業者金牌客運及各鄉鎮市幸福巴士協助支援,以避免影響民眾乘車權益。縣府將持續觀察苗栗地區民眾公共運輸需求變化,並與業者保持緊密合作,以維持穩定的班次供給與良好服務品質,讓民眾安心使用大眾運輸。公路局進一步說明,本次苗栗客運公司接駛的9條路線包括【5655】大湖-卓蘭(經八份)、【5656】苗栗-大湖、【5657】苗栗-獅潭、【5658】苗栗-新雞隆(經銅鑼)、【5659】苗栗-北河活動中心(經鶴岡)、【5661】大湖-中興、【5663】大湖-卓蘭(經景文)、【5664】苗栗-三義(經銅鑼),以及【5669】苗栗-後龍(經十班坑)。新竹市監理站提到,苗栗地區原有12條路線,經盤點路線整併優化3條,包含【5660】苗栗-福基、【5667】後龍-三湖(經龍港)等2條路線,於疫情過後每月乘車人數僅5人,分別於112年11月27日及115年1月1日起停駛,另【5668】苗栗-通霄鎮公所(經後龍)因路線重複度較高可以藉由【5669】及【5808】完整替代,此舉將可提升苗栗地區公路客運整體營運效率及駕駛員調度彈性。新竹市監理站進一步表示,這9條路線之行駛動線及停靠站與原本營運路線相同;在班次方面,苗栗客運公司接駛期間仍比照原亦捷公司服務班次,民行交通不會中斷請鄉親朋友放心,詳細班次時刻表及無障礙班次服務可至公路客運即時動態資訊網或下載ibus app查詢,歡迎鄉親朋友多加利用。
134萬輛機車族未投保強制險! 恐被罰3000元甚至註銷牌照
金管會保險局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機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比率突破90.83%,比例雖已創下歷史新高,但仍有多達134萬輛的機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金管會提醒,機車族若未投保強制險,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可開罰1500至3000元罰鍰;若強制汽車責任險屆滿逾6個月,公路監理機關可註銷牌照。 根據交通監理機關之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9月機車登記數已達1,467萬件,但同期機車投保率僅有90.83%,仍有高達134萬餘輛的機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確保受害者能獲得基本保障,金管會提醒機車車主應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本保險,並維持保險契約之有效性。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機車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將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第51條之1規定,投保義務人於本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依規定再行訂立本保險契約者,金管會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依法投保本保險,若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車外第三人或車內乘客傷害或死亡,可於法定給付範圍內(每一人死亡給付200萬元、失能最高給付200萬元及傷害醫療最高給付20萬元)移轉應負賠償責任,以減輕經濟負擔。 另為利民眾瞭解自身投保情形,金管會已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查詢投保情形,未投保者請儘速洽產險公司辦理投保或續保事宜。另為提供更完善服務,金管會已與環境部合作,於該部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網站增加上開查詢平台之友善連結,金管會並已督導產險公會製作宣導海報及電子文宣,提供環境部協助轉知機車排氣定檢站協助宣導,以利民眾透過多元管道查詢投保情形並即時投(續)保,以維權益。 金管會指出,本保險目前已有多元的投保管道(包含至各縣市保險公司臨櫃投保、透過網路及業務員投保等)可供民眾選擇。如需進一步了解投保事宜,可逕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或向辦理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服務及說明需求。
改裝車擾民慘了!《噪管法》完成三讀 最重罰3.6萬
立法院會於今(9)日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針對日益嚴重的汽機車噪音問題,明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將處以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除將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可由公路監理機關執行吊扣車牌處分,待改善完畢後方可領回。此項修法將原有罰鍰上限提高至10倍,企圖透過更嚴厲的手段遏止噪音違規行為。根據現行法規,機動車輛若產生超標噪音,僅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對非法改裝車輛的嚇阻效果有限。許多車主透過「先檢驗、後改裝」的方式規避稽查,通過原廠排氣管檢驗後,實際上路卻使用高分貝的改裝排氣管,使民眾在深夜與清晨遭受長期噪音困擾,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對此,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應加重處分,強化實質效果。此次三讀通過的條文,不僅將噪音罰鍰提高,亦明定主管機關於發現違規後,應通知車主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次數加重處罰;若情節重大,監理機關得吊扣其車牌,僅在完成改善後才可領回。另若違規車輛於一年內再犯,則可處以吊扣牌照6個月的處分,藉此強化對累犯者的管理與遏止效果。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在立法院會上表示,非法改裝車輛及俗稱的「炸街車」已成為許多民眾的深夜夢魘。他指出,許多選民反映晚上經常被巨大排氣聲吵醒,長期下來導致精神耗弱、睡眠品質下降。過往《噪音管制法》的最高罰鍰僅3600元,對於某些改裝車族來說形同「保護費」,繳完之後仍照常上路,繼續製造噪音,讓罰鍰形同虛設。廖偉翔強調,此次修法意義重大,除加重罰鍰讓違規者有「痛感」,也透過吊扣牌照制度,從根本上剝奪噪音車上路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社會大眾長期面對的困擾。他期盼,未來政府在執法面能確實落實,讓民眾在夜間與清晨享有安寧的生活環境。
全民資料庫2/獨立監管機關「個資會」將成軍 制度框架藏三大風險
憲法法庭於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中,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除規範健保資料蒐用規範,也要求補強《個資法》及相關法律缺乏的獨立監督機制。立院今(2025)年10月17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案,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個資會),並要求各機關設置「個資保護長」,盼從結構上強化資料治理。不過,由於個資會僅為三級機關、個資保護長也由各政府機關自行指派,加上對公部門違法未設明確制裁機制,監管成效仍遭質疑。立法院在10月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除賦予個資保護委員會執法權限外,也明定各機關須設置「個資保護長」,負責通報個資外洩等事故。(圖/報系資料照)政府此次修《個資法》,除了成立個資委員會,也規定公務機關全面設置「個人資料保護長」,並將其納入個資會的檢查範圍;另設置六年過渡期,讓無主管機關的業者優先納管,有主管機關者暫由原機關監理。修法雖被視為台灣個資保護制度邁向更實質的管理,但外界對其實際成效仍存疑慮。依《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個資會定位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委員可由各部會官員兼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個資會肩負監督其他機關的責任,卻是三級機關,恐出現權限與層級不對等、「下級監督上級」的問題。民團原建議提高首長職層級或補強職權,但均未納入修法;此外,若委員由部會官員兼任,可能形成利益衝突,易複製過去「多頭權責」、「缺乏統一窗口」的問題。至於主管機關或非公部門違法,周冠汝也指出落差,修法對私部門設有具體罰緩及強制性處罰,然轉向公部門違法,卻沒有相同的制裁制度,僅規定「可要求機關定期召開會議」,實際監督力道似乎有限。在個資法領域深耕多年的律師林鴻文則指出,政府機關在個資蒐集與使用上,最大的問題來自「法律定位不明確」。多數機關雖有「設置法」與「行為法」,但兩者在職權、目的與界線上並未被真正釐清,使得各機關的法定職務與資料使用範圍至今仍有模糊空間。專家指出,個資會能否發揮監管效果,關鍵在於政府授權程度及各部會的配合意願;若缺乏實質支持,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流於形式。(圖/黃耀徵攝)他提到,多數人常混淆「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兩個概念。資訊安全僅是避免資料外洩,而個資保護還包括蒐集的正當目的、比例原則,以及後續利用是否符合原先特定目的。儘管修法已通過,但相關細則、作業規範及配套仍未建立,使得各機關未來如何落實查核仍不明朗。過去政府對個資查核本就力度不足,如今即便設立新機關,若沒有充足的預算與人力,恐難以期待真正落實。對於外界質疑個資會層級不足,林鴻文坦言,雖然法律明文保障公務員執行監督不受不利益處分,但現實中「下屬糾正上司」仍不容易。若受監督機關不願配合,委員會即便擁有權限也難查出問題,形同「空有制度、難以落地」。他以會計師查帳為例,「若企業不提供資料,再高明的查核也無從著手。」不過,他認為,制度尚未正式上路,外界不宜過早斷言它一定無效。真正關鍵字在於政府高層是否願意賦予個資會充分權限、以及各部會是否願意配合。如果沒有足夠人力與預算的監督機關,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宣示性存在」,難以改善公部門長期的個資外洩與管理問題。
香港惡火已釀44死279失蹤!專家:外牆棚網疑未阻燃 「煙囪效應」助長火勢
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且死亡人數最多的五級火警,截至今(27日)晨,已造成至少44人死亡、33人受傷,另有279人失蹤。業內人士分析,部分維修工程為節省成本而未遵守阻燃規定,監管抽查亦存在漏洞,加上舊樓結構與「煙囪效應」,使救災相當困難,暴露城市密集舊式樓宇在外牆工程安全上的重大風險。綜合陸媒報導,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當晚主持跨部門緊急會議,對多名死傷者與殉職消防員表達極度哀痛,並向家屬致以慰問。他宣布啟動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指示保安局、消防處及其他部門全力投入滅火、救援與醫療工作,並強調市民安全應置於首位。民政事務總署在現場設立援助站,安排受影響居民入住臨時庇護中心,並提供情緒支援;醫管局也啟動緊急機制全力救治傷者。根據消防及工程界分析,這場巨災之所以難以控制,主因來自高層建築外牆工程的「立體燃燒」。宏福苑樓齡逾40年,其外牆棚架上的物料與結構形成封閉與縫隙並存的特殊環境,使火勢在強風中迅速向上蔓延,產生典型的「煙囪效應」(Stack effect),也就是戶內空氣沿著有垂直坡度的空間向上昇或下降,造成空氣加強對流的現象,引發熱氣與濃煙流竄,助長火勢並阻礙消防員的接近。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的五級火警。(圖/達志/美聯社)不僅如此,初步分析指向棚網物料可能未具備阻燃功能。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指出,宏昌閣外牆棚網疑似未使用阻燃物料,而不少承建商基於成本考量,會傾向使用價格較低的普通棚網。他直言:「我更見過有地盤用漁網作棚網。」阻燃棚網與普通棚網的價差可達1倍,加上部分工程規模小、監管不足,違規使用並非罕見。李光昇表示,竹棚架與阻燃棚網本身並不容易燃燒,但如果棚網不具阻燃功能,並與外牆雜物、家具、衣物接觸,再加上工地若曾進行燒焊等熱作業,就可能讓火屑點燃棚網,再沿外牆迅速向上延燒。他也示警,如果棚網材料含聚氯乙烯(PVC),燃燒產生的濃煙可能帶有毒性,吸入後有機會造成窒息甚至死亡。香港工程師學會建造分部前主席謝偉正則指出,《建築物條例》規定棚網必須使用阻燃物料,違者可被開罰。但實務上,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屋宇署」雖會抽查地盤是否合規,仍可能出現疏漏,「(屋宇署)沒有檢查就無事」。他認為大型承建商多能守法,但較多違規情況反而出現在舊樓維修工程,因為業主未必了解法規,也可能未聘請專業監督,小規模工程為節省成本而採用普通棚網便成常態。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的五級火警。(圖/達志/美聯社)今年中環華懋大廈三級火警後,屋宇署已向認可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發出通告,要求全面檢視外牆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等材料的阻燃性能,以降低工地火災風險。通告亦強調,若發現阻燃性能不足,署方將依《建築物條例》對承建商及相關人員提出檢控或紀律處分。然而此次宏福苑五級大火的慘重損失,凸顯執法與實務之間仍存在落差。香港勞工處在回覆網民查詢時則稱,宏福苑維修工程由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相關棚網屬防墮物用途且未涉及熱工序,視為火災風險相對較低。更指出根據現行地盤安全條例,棚網及相關物料並未納入阻燃標準的規管範圍,顯示香港各部門在外牆工程物料的安全定義及監理職責上,仍有灰色地帶。綜觀近年香港涉及外牆搭棚工程的火警愈趨頻繁,包括今年華懋大廈火災與2023年尖沙咀前海員俱樂部地盤大火,均曾造成嚴重損失。宏福苑大火再度暴露舊樓外牆工程、棚網物料、監管制度與消防風險之間的結構性問題,也讓社會再度反思工程承建、生產物料、監督制度與城市安全之間的漏洞。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的五級火警。(圖/達志/美聯社)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的五級火警。(圖/達志/美聯社)
執勤酒駕?移民署花蓮專勤隊酒測值0.18mg/l遭送辦 他當下抽血未驗出酒精
移民署花蓮專勤隊日前遭人投訴指出,一名游姓男子駕駛專勤隊公務車於花蓮市中美五街執勤時,與停在路旁車輛發生擦撞,儘管當時未有明顯擦撞痕跡,但保險起見仍報警處理,游姓駕駛卻在酒測時被驗出酒測值達0.18mg/l,疑似昨天酒未退執勤。對此,移民署也回應表示,該同仁並未向警方表示「隔夜酒未退」,當下前往醫院抽血未被驗出酒精,目前已向花蓮監理站提出申訴。移民署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專勤隊人員執勤期間酒駕一事,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說明,該名同仁於19日駕駛公務車於巷道迴車時,擔心疑似有與路旁車輛擦碰,遂主動通知車主與警方到場。車主表示車輛無新損傷,警方現場測得同仁酒測值0.18毫克,未達公共危險程度,屬行政罰範圍,由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裁罰。移民署澄清,經專勤隊向花蓮警分局查證,該名同仁並無向警方表示「隔夜酒未退」一事,亦未發現有該等說法之紀錄或證據,請外界勿加揣測。移民署補充,該名同仁事發後即主動赴醫院血液檢測,結果未檢出酒精,已向花蓮監理站提出申訴,本案涉及事證判斷,包括酒測與血液檢測等,均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移民署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主管機關認定結果,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持續督導所屬人員注意執勤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沈文程快閃宣導高齡換照 自曝明年5月率先換駕照
交通部公路局宣導明年5月將上路的高齡換照新制,邀請新制推廣代言人、雙金歌王沈文程巡迴快閃宣導,今在台北象山公園吸引逾百人參與,甚至有從美國返台的歌迷專程前來,透過面對面互動讓更多民眾與長輩了解高齡換照制度,傳達「提早70來換照、寶島自在趴趴走」理念。交通部公路局快閃宣導高齡換照新制,現場長輩反應熱烈。(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高齡換照新制推廣代言人、雙金歌王沈文程22日上午在台北象山公園快閃宣導。(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公路局表示,台灣正式邁入高齡社會,長者外出需求與交通安全議題日益受到重視。高齡換照新制將於115年5月正式實施,屆時駕駛人年滿70歲時需辦理換照,並通過體格檢查、免費安全教育課程及危險感知體驗後即可換發駕照,駕照效期至75歲;75 歲以上長者則維持每3年換照周期,以「分級關懷、協助安全駕駛」為核心,讓每位長輩都能安心開車、開得更久也更安全。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高齡換照不是制度,而是一種關懷與陪伴,並不是要設限,而是希望多一份「安全的確認」,透過這項制度我們希望讓每位長輩能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開車,也透過課程熟悉最新的交通安全觀念。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高齡換照不是制度,而是一種關懷與陪伴,並不是要設限,而是希望多一份「安全的確認」。(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今日快閃活動選在象山公園,沈文程除現場獻唱外,也分享高齡換照的流程和自己的親身經驗,並透露他將在明年5月1日率先換駕照,現場長輩反應熱烈、群起響應。林福山提醒,高齡換照的目的是協助長者到一定年齡做體檢及加強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識,並透過模擬體驗實際道路情境,讓長者可安全駕(騎)車,各監理所、站會主動寄發通知書通知須換照的長輩,所以明年5月起,滿70歲以上的長者,請於收到監理所、站通知再換照,不需提前要求換照。今日快閃活動選在象山公園,沈文程除現場獻唱外,也分享高齡換照的流程和自己的親身經驗。(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
國光客運今年第3度欠薪! 公路局將罰9萬、評估部分路線特定期間停駛
國光客運公司因資金調度不及,11月20日只發一半薪水,隔日雖補足差額,卻已是今年第3度欠薪,交通部公路局將開罰9萬元,並評估1至2條路線於特定期間停駛。業者坦言,現為還款高峰期,1年來已還債約10億元,正向金融機構申辦處理方案改善財務,盼營運回歸正軌。國光客運員工爆料,11月發薪日僅收到一半薪水,且公司欠許多廠商款項,南部路線停駛後資遣費也未發。國光客運則說明,10月獎金原訂11月20日發放,資金調度不及導致延遲發放,造成同仁及社會困擾,致萬分歉意,21日已補足差額。國光客運表示,針對車輛維保、離退作業等已列管,分期逐步改善,另為改善長期財務結構僵固,資金調度不易情形,已向金融機構申辦處理方案,正值轉型組織整併期,自9月停駛南部14條路線後,虧損明顯減少,營運趨於穩定,請同仁及民眾安心,會繼續努力經營。公路局表示,要求國光客運保障民眾乘車需求及員工與駕駛權益,確實發放薪資,經協調21日完成剩餘薪資發放,國光再次延遲發薪,將處最高9萬元罰鍰、評估1至2條路線於特定期間停駛,並要求提財務改善方案,台北區監理所將密切掌握主動協助,保障駕駛員工權益並維持民行不中斷。國光客運坦言,疫情時向銀行貸款度過低谷,現為還本還息高峰,1年來約還10億元,金額龐大造成周轉不易,雖南部路線停駛後每月虧損減少約1000萬元,但整體資金運用仍需時間調整,已與銀行團協商,盼拉長本金還款時間,結合路線調整,調升營運合理成本,相信經營可回正軌,盼獲支持,未來不排除再評估其他路線停駛。
新北奪金安獎雙冠 侯友宜:打造全新智慧交通時代
全國交通安全最高榮譽「金安獎」今(21)日舉行頒獎典禮,新北市政府以踏實推動政策、勇於創新及團隊跨局處合作的成果,一舉奪下「交通安全教育」與「公路監理」兩項分組冠軍。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市府責無旁貸,未來將持續以「人本交通」為核心,打造更安全、智慧、便利的交通環境。侯友宜指出,新北市人口為全國之冠,塞車是市民最關心的交通問題,新北市明(115)年將正式啟動新北智慧運輸中心,整合智慧交通、智慧停車及智慧公運系統,以更先進、科學且人性化的交通管理,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量,邁向新一代全智慧交通管理模式,加速實現「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侯友宜進一步指出,新北正迎接一波新的交通建設發展,包括五股、林口交流道匝道陸續完工,淡江大橋預計明年上半年通車,捷運三鶯線也準備啟動營運。隨著重大建設逐步落成,整體路網將更完整、區域串聯更快捷,帶動重劃區與各區域發展更具動能。然而,建設越多、發展越快,交通型態也將日益複雜,伴隨更高的安全風險。侯友宜強調,未來交通的挑戰不僅是「道路要順暢」,更重要的是讓公車、捷運、自行車、行人、汽機車等各種運具,都能在密集且交織的都市交通環境中安全共存,這正是市府持續加強交通安全管理與教育的重要原因。這次新北市道安團隊在交通安全教育評選績優獎,由莒光國小獲得國小組特優,此外也有導護人員、交通警察與義勇交通警察榮獲個人獎項,以感謝這群為新北市交通安全默默付出與努力的交安英雄。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侯友宜上任以來,新北市致力營造以人為本、友善安全的通行環境,從完成全市211 所國小通學巷至擴大改善120所國、高中通學環境,並升級市境內71處捷運站周邊行人通行設施;因應高齡化趨勢,也完成 113 處樂齡通行環境與高齡友善示範區建置,並改善 109 處路口行人安全設施。市府跨局處合作推動的「行人友善區」亦持續擴大,致力打造更安全、舒適的步行環境,再再都以市民行的安全為本。「交通安全是我們的責任」,鍾鳴時強調,在交通局、工務局、警察局、新聞局、教育局、社會局等局處及臺北區監理所共同組成的新北道安團隊,將持續落實「人本、安全、智慧」的願景,努力打造更安全、更友善的城市交通。
壽險業拚轉體質「三大鋼釘接骨手術」 年省900億外匯避險成本有利保戶股東
保險業將於2025年底完成國際會計準則IFRS17制度接軌,對於全球獨有台灣壽險業「美元資產、台幣負債」的特殊情況,已花數兆元避險成本打水漂,保戶、股東等共同承擔龐大成本,為了調整體質,將錢留在台灣投入到長照等產業,壽險公會21日提出「三大鋼釘接骨手術」策略,若能獲主管機關等政府單位接受,將可年省900億外匯避險成本。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理事長、副理事長林昭廷、理事蔡昇豐21日說明「壽險接骨手術的三大鋼釘」引導15年後健康轉骨的方針。以下為壽險公會改善壽險業體質的「壽險接骨手術將打下三大鋼釘」,會計允當表達作為強化資本與資產負債結構調整的基礎,全文內容如下:由於台灣保險市場開放競爭、總體經濟轉變出現的長期低利率環境,高利率保單的負擔造成壽險資產茁壯後,卻「骨骼不正」,資金必須投資海外,又在會計制度引導下,龐大的外匯避險成本用來平穩短期損益,造成二次傷害,使得壽險業要接軌ICS與IFRS17時,必須進行「接骨手術」,打下三大鋼釘,逐步修復骨架。這15年的過渡期,也是壽險體質修復期,之後三大鋼釘就會移除,屆時壽險資產錯配、短期避險比率過高、資金大量投資海外的問題,就會被導正,如同台語說的「打斷手骨顛倒勇」,接骨成功後,壽險資金將順利引導回來,投資台灣;累積足夠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與資本後,就有實力因應市場波動,讓壽險回歸健康的保障功能,累積獲利能力,也能實現對保戶與股東的承諾。第一根鋼釘:會計評價允當表達壽險業長期經濟特性第一根鋼釘的目的,是讓財報能如實呈現壽險業的長期經營特性與符合真實比率的外幣現金流量曝險,使會計制度不再迫使業者為了平抑損益波動而進行過度避險。調整會計制度不免令外界憂心影響信譽,使壽險業財報難以取得投資人與信評機構認可。然而,在經過多年的討論,2012年主管機關同意推動「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制度,當時坊間亦有相同的質疑,批評角度如國外並無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制度、有美化帳面嫌疑、平抑損益波動等,但此制度實行13年後,因為資訊的充分揭露,不但深受投資人與信評機構認可為有效風險管理工具,外價準備餘額更從制度適用初期的192億元成長至2024年底逾2,000億。也正因外價制度的實行,業者得以調降NDF避險比率,改善NDF價格偏離之高昂成本現象,多年來節省無謂避險支出約一兆元。本次壽險公會的匯率評價會計制度調整建議,正是借鏡當年外價制度的成功經驗,提出的15年「暫行措施」,目的除在反映長期經營特性外,更為壽險業爭取足夠時間,避免在接軌的過渡期仍被迫持續進行高成本、短天期避險,錯失強化資本的重要時機。匯率評價會計制度的暫行措施並非讓業者永久偏離IFRS,其目的與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相同,給予業者15年的過渡期間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強化財務體質與資本。更重要的是,必須先打下第一根鋼釘,才能讓第二根鋼釘與第三根鋼釘更有效果。唯有透過會計評價的允當表達,避險操作才能從會計制度迫使的行為,恢復到符合經濟實質的水準,使壽險公司能有空間累積自我保險所需的資本,進而有足夠的時間調整長期資產負債結構,修正目前相關錯配的情況。沒有第一根鋼釘先支撐,壽險業無法從會計制度強迫的短期避險壓力中解脫,也無法啟動後續的中長期改革。第二根鋼釘:自我保險機制,強化壽險業長期風險承擔能力當避險比率因打下第一根鋼釘調整而回到合理水準後,業者才可以將節省的避險成本累積到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與特別盈餘公積,強化自我保險能力。此外,目前公會亦建議進一步厚實資本的措施,在現有基礎上額外提存稅前淨利之5%至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或特別盈餘公積。也就是說,這些因暫行措施節省下來的避險成本,並不會用在盈餘分派,而是作為業者吸收匯率波動的自我保險準備。且透過研議配套措施,額外增提外價準備或特別盈餘公積,能使壽險業快速累積準備金與資本,進一步降低短期避險工具的比率,回歸保險業長期經營的核心精神。第三根鋼釘: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從根本改善幣別錯配真正改善幣別錯配,仍需資產、商品與政策三方面的結構性調整,如資產面需透過監理誘因引導壽險資金回台、提升國內長天期投資標的供給、推動政策性公建與證券化商品;商品面亦須去保證化並縮短保證期間;政策面結合資產與商品面,主管機關亦在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下規劃「資產負債管理改善獎勵措施」,引導業者改善幣別錯配與存續期間匹配,強化業者財務體質。這些改革本質上需較長的時間推動,所以需要同時打下三根鋼釘,第一根鋼釘是降低會計制度造成的避險壓力,節省不必要的短期避險成本,再結合第二根鋼釘支撐,能快速累積的自我保險資本,第三根鋼釘就是調結構,接骨及長骨,需要體力與時間,因此,唯有厚植壽險業財務實力,才能有足夠的空間與時間去支應相關的調整。匯率評價調整是走向長期結構改革的起點,壽險公會此次提出匯率評價會計制度調整建議,正是借鏡當年外價制度的成功經驗,規劃為期15年「暫行措施」,並非永久性規定。匯率評價會計制度的調整並非改革的終點,而是整體結構改善的起點。唯有先使財務報導回到允當表達,使避險行為脫離會計制度導致的扭曲、回到經濟實質,後續的自我保險機制與資產負債結構調整才能真正發揮效果。
洗錢風險高!中華郵政紙本匯票走入歷史「2026年起停辦國際郵政匯票」 匯款將全面改用SWIFT
中華郵政近日公告,將自115年1月1日(即2026年元旦)起正式停止辦理「國際郵政匯票業務」,主因近三年無民眾使用,加上紙本匯票在安全性與效率上皆已落後於主流的電文匯款(SWIFT),同時也涉及防制洗錢風險,考量多重因素後決定全面停辦。據中華郵政日前宣布,因應數位金融發展與國際匯款模式轉變,自2026年1月1日起將正式停辦「國際郵政匯票業務」,未來如有跨國匯款需求,民眾將可改以帳戶對帳戶形式或透過SWIFT電文匯款辦理。「國際郵政匯票」是早年由各國郵政機構合作開辦的跨境匯款服務。當時因多數人未持有銀行帳戶,郵政系統成為提供資金轉移的重要平台。以往民眾如需將款項匯至海外,可至中華郵政填寫匯款人與受款人資料,郵政單位再將資訊轉交至受款國家的郵政機構,由當地郵政根據匯款清單繕製匯票並通知受款人前往領取,整個流程完全採紙本處理。然而隨著全球金融帳戶普及,郵政匯票的使用率大幅下降。中華郵政指出,該項業務每筆手續費為新台幣160元,單筆限額為3萬美元(約新台幣94萬元),且採紙本寄送,處理時間約需7至10天,寄遞過程亦存在遺失風險。更重要的是,因受款人無須帳戶,導致資金流通中斷,難以監控金流去向,潛藏洗錢風險。在國際洗錢防制規範趨嚴的背景下,紙本匯票已不符合現代金融監理原則,各國郵政機構亦陸續停止類似服務。相較之下,現今國際間普遍採用的電文匯款(SWIFT),則具備傳輸快速、安全、可追蹤等優勢。中華郵政說明,SWIFT是由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建立的國際通訊平台,透過標準化的金融電文進行跨境資訊傳遞。電文匯款手續費約為新台幣400至800元不等,匯款金額亦無上限。中華郵政指出,當前跨國匯款已以電文匯款(SWIFT)為主流。SWIFT是由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所建構的標準化通訊平台,全球多數銀行均使用此系統來發送匯款電文,進行即時且加密的資金轉移。民眾只需提供收款人銀行帳戶資訊,中華郵政即可透過SWIFT發送電文至對應銀行,經核對後便可完成解款,整個過程具備高度安全性與可追蹤性,且通常2至3個工作天內即可入帳。中華郵政強調,此次停辦的僅限國際郵政匯票,國內郵政匯票服務仍將照常辦理。面對國際金融數位化潮流與監管環境變遷,未來跨國匯款將朝向更即時、更安全的電子化方向發展。中華郵政也呼籲,民眾如有國際匯款需求,建議改採電文匯款方式,將持續提供穩健、合規的匯兌服務。
機車外送擬設計運價公式 交通部預告修法、最快明年2月上路
外送運價再闖關!繼去年修法不了了之,交通部昨日再次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機車外送適用的運價公式,法規預告期為60天,最快明年2月完成。交通部表示,通過後即可啟動五方協商,討論各地區實際運價;外界擔憂外送費將明顯上漲,官員表示尚無確切數字。目前國內約有15萬人從事外送業,交通部去年10月首次預告外送運價修法,因爭議大延遲至今,過去1年不斷與相關團體溝通。交通部說明,過去貨運業的運價是以「延噸公里」方式計算,適用於貨車運送,但不符合機車外送實際情況,因此這次修正,特別針對機車外送訂出獨立的計算架構。機車外送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為「每車公里合理成本x(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必要時得於運費外收取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春節加成費等。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迪琦指出,這次公告僅針對「公式」本身,說明計算結構與參數,並非直接訂出價格,過去有「每單60元」等說法為外送員自行推算,目前尚未進入具體定價階段。胡迪琦說,公式確立後,將由公路局啟動五方協商,邀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及消費者團體共同討論,視不同生活圈訂定各地運價。目前政策原則為「有上限、無下限」,政府僅設定最高可收費標準,業者仍可依市場機制提供折扣或免運優惠。胡迪琦強調,運價公式僅供勞動部討論薪資時參考,並不等於外送員的實際收入,後者仍涉及平台對商家的上架費與抽成等多重成本結構。交通部表示,上次公告後各界意見分歧,因此這次重新預告,程序更為嚴謹,確保外送運價制定過程公開透明,並讓各方充分參與,建立兼顧消費者權益與外送員勞動保障的合理制度。
車主好慘2/買颱風洪水險僅逾1% 修車170萬「因這二點」判賠55萬
CTWANT調查,截至目前為止,2025年颱風、豪大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車數量,還須等待政府機關像是交通部、內政部或監理單位、稅務機關等陸續彙整;不過,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車主在車體險附加的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約1%多;2024年全台近156萬件以「颱風」、「洪水」、「下雨積水」等原因申請理賠僅285件、保險金共3824萬元;其中,「天災颱風」占最多達255件、理賠金逾3千萬元;「天災洪水」3件、理賠金逾60萬元,「下雨積水」27件、理賠約667萬元。目前產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主要為一般車體保險(因為保費多寡及保障範圍,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險),主要是針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碰車、車碰人、自撞)等理賠人身醫療死亡、財物維修車輛費用等,保障範圍是不會涵蓋泡水損害,僅包含碰撞、火災、盜搶等事故。泡水車損害需額外投保「颱風洪水險」或「天然災害附加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該附約險條款可以涵蓋車輛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的泡水損害。泡水車、進水車在維修上工序繁雜,也影響脫手價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訪談產險業者,車主在車體險額外投保的附約險「颱風洪水險」等一年保費,通常上萬元到數萬元不等,依投保的額度而在保費上有所多寡差異。至於為何該附加險投保率低?一來是額外增加保費支出,一來是多數車主認為可在颱風來襲前儘快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所即可,因此投保率偏低。CTWANT也進一步調查此類泡水車、進水車修復後,一旦流入二手車市場,繼續使用,但接手的民眾若知情或非知情時,可能出現維修理賠爭議案,須考量該車的實際市價,理賠合理的維修費用。有民眾在花150萬元購入二手自小客車(102年式之LEXUS LS600hL),向產險公司投保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重置價值564萬元、保險金額189萬元」,並附加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車主後因車輛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申請理賠189萬元,未獲產險公司同意理賠。根據產險公司與車主將該車送至原廠評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需1,697,910元,詢問其他汽車維修廠商了解維修替代方案,才知該車的實際市場交易價值僅約55萬元左右。不過,車主因為未保留當初購車合約,也無法請車商提供購車契約等文件,則另提出中古車行情指南等雜誌載有「LEXUS 600hL 102年價格200萬元」予以舉證說明。雙方因此未達共識,至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理賠爭議。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的看法,考量該車的實際價值除年份外,尚會受到車輛用途、維修保養狀態、駕駛哩程、是否為事故車或泡水車等諸多因素影響,實難僅以年份遽為論斷系爭車輛之實際價值。由於車主在購車契約部分難以提出為證,僅得認定該車實際價值為市場車商等評估的55萬元,就所需維修金額高達1,697,910 元,修復費用已超過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推定為全損狀況,保戶(車主)雖可依車體損失險及免折舊附加條款約定,要求產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且不得扣除約定折舊,但該車車體損失險僅於55萬元之限度內為有效,因此評議結果為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應為5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