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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公投、罷免懶人包! 「重啟核三」正方反意見、投票資格、出勤薪水一次看
8月23日除了全國性的「重啟核三」公投案,還有第二波罷免案,至於「重啟核三」議題內容是什麼?正反方意見為何?該怎麼去投票?公投案要多少票才能通過?《CTWANT》帶您一文掌握。●8月23日有什麼投票?我有資格投嗎?1、全國性公投「重啟核三」案:國民只要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有公民投票權。2、第二波罷免投票(7名藍委):國民除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並在有罷免案的選區設籍並繼續居住滿4個月者(以投票前一日計算,即8月22日)。(1)羅明才(新北市第11選區):新店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2)林思銘(新竹縣第2選區):竹東鎮、橫山鄉、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五峰鄉、竹北市19里。(3)顏寬恒(台中市第2選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霧峰區。(4)楊瓊瓔(台中市第3選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5)江啟臣(台中市第8選區):豐原區、石岡區、新社區、東勢區、和平區。(6)馬文君(南投縣第1選區):草屯鎮、國姓鄉、埔里鎮、仁愛鄉、中寮鄉、魚池鄉。(7)游顥(南投縣第2選區):南投市、名間鄉、集集鎮、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為何會有「重啟核三」公投?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此案由台灣民眾黨在2025年4月18日立法院提出,最初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提案通過後,直接進入二讀並交付協商。5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主文修正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並正式定案,於8月23日進行全國性公投投票。正方意見:1、台灣民眾黨:今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意味著台灣最後一部運轉中的核電機組正式除役,正式邁入「非核家園」,但每年發電成本將暴增1000億元以上。此外,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光電弊案頻傳,高買低賣致使台電連年虧損;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而核三廠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可作為輔助過渡能源。2、和碩董事長童子賢:「非核家園」已落後世界潮流,美國、日本都是親自經歷核災事故的國家,也各自克服,重新回到科學理性;瑞士只比台灣土地大一點點,但在2024年瑞士使用30.5%的核能,加上水力發電和約7.5%的太陽能,共構成瑞士有98%發電是不排碳的發電;核能供電更穩定,價格比天然氣、某些綠能便宜,且持續性、永續性較好。反方意見:1、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電延役不僅無法節省成本,反而會造成巨額支出與更棘手的核廢料問題,如美國加州魔鬼谷核電廠僅為延役5年,就向美國聯邦政府申請高達14億美元,運轉成本高達118億美元;核三重啟需全面檢討設備老化與安全升級策略,並經核安會逐項審查,整體程序恐需3至5年甚至更久;核電在地緣政治與軍事衝突中相當脆弱。2、屏東縣長周春米:「如果核三廠真的怎麼樣了,屏東的東西有人敢吃嗎?還有誰要來觀光?」、「這個公投明顯在欺負屏東人!」、「沒有人想要核廢料放在自己的家園」。●為何核三廠停機?核三廠位於屏東恆春鎮,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機組的運轉年限預設為40年,而核三廠1號機已於2024年7月27日正式停止運轉,2號機則在2025年5月17日除役。在2025年5月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案,賦予核電廠取得延役或重啟的法律依據,核電廠的運作年限從原本的40年放寬到60年。●823公投通過條件門檻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以最近一次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為基礎來計算公投門檻。另依《公投法》第29條規定,公投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才算通過。以中選會公告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共計1954萬8531人,因此823「重啟核三」公投案,至少要有488萬7133人投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依照《公投法》第32條,若公投案未能通過,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823公投日有放假嗎?投票日屬於勞動部公告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中所指「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所稱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有投票權且投票日當天為工作日的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勞工需出勤,雇主則應按勞動基準法第39條,給予加班費。原本就不用出勤者,則不另給假給薪。●823公投投票時間、開票時間、資格、要帶什麼?投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資格: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投開票所:全國各縣市投開票所,依戶籍所在地,到指定投開票所投票,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開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下午4時後開始開票作業。攜帶物品: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身分證不得以健保卡、駕照或護照來替代,若未攜帶身分證將無法投票;如未帶印章,可以親筆簽名或蓋指印的方式完成;沒帶投票通知單不影響投票。
挺核三延役北高開講 羅智強捐50萬籲全民站出來矯正能源政策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8)日表示,未來會在台北、高雄各辦理一場「核三延役」說明會,自己也會捐出近期新書新台幣50萬元書款贊助說明會,呼籲所有選民,切記823還有一場選戰,記得要出來投票。23日是「核三延役」公投以及7位國民黨區域立委的罷免投票日,其中「核三公投」屬於全民公投議題,只要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者,就有公投投票權,而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則會以投票日前20天的戶籍登記資料為造冊基準日,進一步編造投票權人名冊。羅智強與同黨立委柯志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等人,偕同前立委鄭麗文、台北市議員林珍羽、網紅「歷史哥」李易修等人物同框舉辦「挺公投反惡罷」北高說明會會前記者會時預告,15日會在台北、21日則在高雄各辦一場「核三延役」公投說明會,歡迎大家直球對決。羅智強(中)與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左2)等人皆強調,全民都必須在23日站出來用選票矯正不當的能源政策。(圖/周志龍攝)羅智強強調,自己捐助50萬元只是贊助者「之一」,其實這兩場說明會的贊助者並非完全屬自己一人,而是守護民主、真愛台灣的30,000名讀者,他們用善心善念聚集而成。張啓楷則認為,726台灣人用善良跟理性擊敗綠營大惡罷,23日要請鄉親繼續站出來「挺公投、反惡罷」,民調高達七成台灣人民贊成核三延役,只差將全民意志轉換成行動力。他強調,這是一場全國性的投票,拜託所有人都能夠站出來,用一張選票矯正台灣錯誤的能源政策十分值得,一定要全民挺身而出。
民眾有無公投投票權?內政部:即日起開放線上查詢
核三重啟公投將在8月23日投票,內政部今(5)日表示,為讓民眾瞭解投票權的資訊,即日起至8月7日民眾除憑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有無投票權,也可到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閱覽投票權人名冊,如發現有誤,可向公所申請更正,以保障權益。內政部表示,凡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者,即擁有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票權;另依規定,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會以投票日前20日的戶籍登記資料為造冊基準日,來編造投票權人名冊。內政部提醒,為方便未居住在戶籍地或未接到投票通知單的民眾,8月18日至23日,開放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查詢投票所地點,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罷團雙和肉搏掀波 張智倫籲理性:726投「不同意」直面民意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14日表示,民主社會尊重多元聲音,面對罷免團體,該用理性民主方式取代衝突對立,更不可能動員民眾攻擊罷團,呼籲各界不要以訛傳訛。7月26日是首波「大罷免」投開票日,當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只要符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20歲並未受監護宣告,還在投票日前已於該選區設籍滿4個月以上者,都有資格進行同意、不同意大罷免投票。目前共計有24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以及正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將直球對決罷免案,屆時高達25案將同時進行投開票以決定政治命運,是2025年規模最大的罷免行動。以新北市來講,包含張智倫、洪孟楷、葉元之、林德福、廖先翔等人都面臨此波罷免案壓力。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強調民主社會尊重不同聲音,有信心於26日直球對決面對民意。(圖/劉耿豪攝)近日新北市中、永和地區罷免團體活動熱絡,與反罷免民眾往往近身肉搏,衝突不小。罷免團體指稱,近日在路口進行街講宣傳時,竟遭遇一名婦人出手搶奪麥克風,還對罷免志工、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辱罵並發生肢體衝突,造成張嘉玲與3位志工掛彩,引發爭議。張智倫對此指出,既然罷免案已成案,7月26日便直球對決民意,自己也端出131次質詢、72件提案、成功推動221項提案三讀通過的成果,並力倡長照「一里一日照」政策,更多次親赴中和各社區共餐,實際觀察銀髮族在地照護有何不足,同時聚焦推動中和交通、托育等,強化「在地就業、公共托育與長照」等政策落實,相信選民都看在眼裡。面對反對者質疑,近日捲入烏龍「搬行李」與申報財產問題。張智倫強調,送車問候時,幫忙鄉親搬行李搞了烏龍,實在很抱歉,也已聯繫店家賠償,取得原諒;至於財產申報問題,應早已申報,若真有疏漏,也願意盡快補救,仍呼籲各界多看看自己與團隊,過去一年多的成果,「不同意罷免」保住建設福利不能停。
726大罷免投票! 放假、加班費規定一次看
中選會昨(20)日公告,首波大規模罷免投票案,將在7月26日進行投開票,從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涵蓋24國民黨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總計25席。勞動部也說明,具投票權且當天原排定要工作者,應予以放假1日;本來就不需出勤者,則不另給假給薪。中選會20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確認罷免聯署共25案成立,包括台北市的王鴻薇、李彥秀、羅智強、徐巧芯與賴士葆,新北市的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與廖先翔,桃園市的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與邱若華,台中市的廖偉翔、羅廷瑋與黃健豪,雲林縣的丁學忠、基隆市的林沛祥、新竹市的鄭正鈐、花蓮縣的傅崐萁、台東縣的黃健賓,以及新竹市長高虹安。中選會提醒,罷免案投票規定與地方選舉相同,只要年滿2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投票日前1日已在該選區設籍滿4個月以上、未受監護宣告者,皆具有投票權。投票當天,應攜帶「投票3寶」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票所完成投票程序;若無印章可以簽名或是蓋指印替代,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投票,可事先至各地方選委會網站查詢自己的名冊頁次號次,以加速領票作業。不過,本次罷免案並非全台各選區都舉行,勞動部便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若罷免案選區位於勞工戶籍地,而該日原屬其工作日,雇主應給予一整日(即當日0時至24時)的放假時數,不得要求勞工放棄投票權;若要求員工當天出勤,應依法加給工資,並不得妨礙勞工行使投票權。舉例來說,名勞工當天原排定工作8小時,實際因投票外出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則雇主應補足6小時的加班費。至於本來不需出勤者,則不適用補假或給薪規定,不另給假給薪。如果企業違反規定拒給假、不發加班費,或阻礙勞工投票,經查證屬實,將面臨新台幣2萬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並會公布公司與負責人姓名。
車模蔡語芯閨蜜團下跪哭阻拔管 律師喊「超噁心」:敢負家人應負的責任嗎?
「車模界林志玲」女模蔡語芯因為失眠問題,在北市知名醫美診所法瑞診所施打「牛奶針」後昏迷命危,歷經19天搶救無效,家屬在12日忍痛拔管。當日,蔡女閨蜜團下跪苦求家屬「再等等」、「我們也是家人」,還指控家屬是為了遺產。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這樣的行為超噁心,直言:「這些說自己是家人的閨密,通常遇到這種狀況,一開始還會來探望,一年後人都不知道去哪裡。」她還爆氣駁斥許多不懂法律的網友主張「用蔡女自身財產進行治療」,「拜託一下!病患在昏迷時候不能去動病患的錢好不好!你是不是想進去關?」「巴毛律師」陳宇安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蔡語芯「閨蜜團」12日在加護病房外下跪求家屬不要拔管,還特地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一事,抨擊其行為「超噁心」。陳宇安先針對閨密團在病房外宣稱「我們也是家人」說法表示「什麼妳們也是家人?」直言如果硬把已經宣告腦死的蔡女搶救回來,變成植物人或終身癱瘓,「妳們要接回家照顧嗎?看護費用妳們要付嗎?長照妳們要做嗎?」接著,陳宇安又針對蔡女閨密翁子涵告訴媒體「雖然蔡女的昏迷指數只有3,但醫生曾表示,她的聽覺與感官仍在,靈體也還在,『我們在現場,她感受得到的。』」一說怒斥無稽之談:「有哪個醫生會跟妳說靈體還在?我信妳個鬼!醫生都說已經腦死了,接下來無效治療的費用妳們要出嗎?」陳宇安直言,那些自稱「家人」的閨蜜,應該先衡量自己能否承擔「家人應盡的責任」,否則只是情緒勒索,「這些說自己是家人的閨密,通常遇到這種狀況,一開始還會來探望,一年後人都不知道去哪裡。少在那邊情緒勒索,回去照顧好自己的家人好嗎」。由於在發文底下,仍有許多網友認為,可以動用蔡女自身的財產進行治療,理當不會給家人帶來太沉重的負擔。為此,陳宇安另開一篇文章說明:「拜託一下!病患在昏迷時候不能去動病患的錢好不好!你是不是想進去關?」她解釋,如果真的要使用昏迷中病患的財產,必須先去聲請監護宣告,由法院裁定受監護人狀況「無法表達或被辨識其意思」,才能由特定親屬成為監護人,之後才有辦法動用蔡女的財產,而這個過程大概就要跑上半年。陳宇安回頭強調,「首先醫生已經宣佈腦死,腦死就是已經死亡的意思,不會你多躺幾天就醒來,讓病患多痛苦幾天而已」,而在法院跑流程的半年中,全部是由家屬自行支付一名腦死病患的各種無效治療費用,「希望這些閨密可以先一人拿一百萬出來當作醫療費用,再去求家屬不要拔管,這樣比較有人性啦!」
8旬翁捐給行天宮「9棟市值上億房產」 養女怒控詐欺結果出爐
台北一名89歲張姓老翁2022年底捐了9間房產給行天宮,張翁養女得知後,質疑行天宮明知養父患有失智症,卻仍接受捐贈,氣得依《刑法》準詐欺得利罪,提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吳岳羽罪嫌不足,於今(19)日處分不起訴吳岳羽。張翁養女指控,行天宮於2022年11月30日,擅自帶張姓老翁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並於2023年1月17日辦理過戶,將張翁名下市價上億元的9戶房產全數捐給行天宮。2023年11月,張翁因精神障礙被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任養女為監護人,但行天宮卻排除她的繼承權,讓她氣得提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涉嫌詐欺取財。吳岳羽則否認犯行,表示2022年10月便有志工帶張翁到事務所,張翁表示「要寄付」房產,但吳岳羽得知後提醒捐贈有一定程序,請張翁帶相關文件過來。2022年11月18日,張翁帶著房產資料、租約公證書,還有台北市的長照評估報告,報告上寫著「無失能」,且有養女簽名,欲捐贈房產,當時現場除了吳岳羽,還有法務及地政。吳岳羽透露,當時他曾詢問張翁是否需要通知養女,張翁回應「這件事我可以做主」。同年11月21日,吳岳羽到張翁家中拜訪,確認捐贈事宜,張翁提到妻子過世前有留錢給養女,所以不用再把房產留給養女,過程中除了張翁因為重聽需要透過紙筆溝通外,他對不動產的問題都很清楚,吳岳羽在確認完畢後,才於11月30日與張翁一同前往律師事務所辦理公證及簽字。不過,養女主張張翁患有失智症、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張翁表示,他從55歲起就覺得有人想害他,只是一直沒有就醫。對此,檢方考量到行天宮不動產事務處理人員、事務所志工,以及公證人等相關證人說詞,以及張翁為了捐贈房產,親自書寫存證信函通知房客解約,文字條理分明、字跡工整,認為無法僅憑事後就醫紀錄或診斷書,就證明張翁在捐贈當下有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等情形。最終檢方認定吳岳羽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不過養女另提起民事訴訟,目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報稅季防「重複扶養父母」 財政部祭11項認定原則
5月報稅季來臨,綜所稅誰來申報扶養父母、直系尊親屬,常常會讓兄弟姊妹吵得不可開交、家庭失和。財政部今日公布「認定原則」,按順序來判斷,依序是可以直系尊親屬出具書面意思表示、扶養者協議、監護宣告的話由監護登記的監護人列報、若都不是前3項情況的話,就依據扶養事實認定。依據法規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合於規定之扶養親屬,每人各可減9萬7000元,如果超過70歲每人還可以減除14萬5500元,多扶養的話在稅負方面可以減輕負擔。過往國稅局都有相關的認定方式,但是因為法律位階太低且多數的納稅義務人都不太清楚相關規定,所以多少都有爭議的情況出現。因此財政部今日公布認定原則,釐清由誰來扶養、降低家庭紛爭,除了前述的4項順序之外,財政部也把「扶養事實」明列,降低報稅時糾紛。扶養事實共計有11項來認定申報扶養者與該直系尊親屬親等近者;課稅年度與該直系尊親屬實際同居天數較長;負責日常生活起居飲食、衛生、健康之照顧及人身安全保護。實際支付大部分扶養費用;該直系尊親屬在課稅年度為申報扶養者全民健康保險的依附投保眷屬;申報扶養者為該直系尊親屬投保人身保險之要保人;申報扶養者負擔該直系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醫藥費。聘僱看護工照護的雇主,且於課稅年度負擔其看護費用;該直系尊親屬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者,課稅年度負擔其長期照顧費用。該直系尊親屬若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依據年度負擔其住宿費用及探視天數。以及其他扶養事實。
嘉義80歲父「擔心兒子失智」媳婦侵占財產 偷調病歷挨告
嘉義一名80歲李姓父親,因擔心兒子可能失智,無法妥善管理財產,甚至遭兒媳侵占,遂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事後遭兒子委託兒媳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審法院認定李父非法蒐集個資,判處一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然而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最終改判無罪。判決書指出,李父與兒子李男因財產問題產生糾紛,他懷疑兒子罹患失智症,且已領取身心障礙補助,擔心兒子難以自主管理財務,甚至可能遭兒媳婦不當取得資產。為確保兒子的財產安全,他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聲請法院進行監護宣告。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最終駁回了李父的申請。而後2021年11月李父在友人陪同下,以父親的身分前往醫院,向院方申請取得李男的病歷資料,並將這些文件提供給友人,以作為兒子精神狀態不佳的佐證,企圖在訴訟中使用。不料李男得知此事後,認為父親未經自己同意即私自調閱個人病歷,涉及違反個資法,遂委託妻子出面提告。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父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調閱兒子的病歷,已構成違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且具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他人利益」的犯意,因此依違反個資法判處一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李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進入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認為,李父雖然未依法取得病歷,但他的出發點是為了確認兒子的精神狀態,以確保財產安全,並無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兒子權益的意圖。此外,李父並未將病歷公開或用於其他用途,因此不符個資法刑事責任所要求的主觀犯意。最終台南高分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李父無罪。
失智父「積蓄全領出送人」!家屬難舉證討回 律師教1招守住錢
女星林葉亭的85歲父親林葉增患有失智症,失蹤11天被發現陳屍於北市士林一處私人庭院水池中,引起各界對失智長輩的討論。對此,律師王至德就分享,他的父親生前因失智而將1、20萬積蓄領出來送給朋友,但事後卻沒立場討回,難以證明父親當時已經失智,只好無奈當成「投資失利」。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他的叔公也是失智者,在一次外出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是的,就跟林葉亭爸爸的狀況一樣,只是她的運氣比較好,還有發現大體,而我叔公則是再也沒有出現」。王至德提到,他的爸爸在過世前幾年也已經是失智狀態,「雖然在進入重度的失智前,就像很多家裡有失智長輩一樣,因為情緒不穩定而讓家裡屢生風波,除了失智前期常會出現因健忘而懷疑家人偷他的錢或是想要害他之外,情緖不穩定應該是在那段時間讓家人疲於奔命的因素」。「很多人都沒想到這些失智長輩的財產是需要先處理的。」王至德接著指出,他的爸爸長年回去住家附近的宮廟找朋友聊天,即使搬離原來的住處,還是會特地騎車過去,但在還沒正式確認是退化型的失智,並開始用藥之前,父親曾經把戶頭裡的錢全部領出來,拿去送給宮廟的朋友,金額大約1、20萬,「後來確認爸爸失智後,我很想去把那些錢拿回來,但因為難以證明他當時已經失智,最終只好打消念頭,就當成一次投資失利吧」。為此,王至德強調,在確定家人是失智之後,建議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這能讓這些失智長輩的錢不會平白被他送出去,只要法院同意長輩已經失智後,長輩不管是要買賣東西或是要送錢給別人,都需要經過監護人或輔助人的同意,不然不生效力。王至德表示,如果先前已經有做監護宣告,就可以用「沒有經過監護人同意」為由把錢拿回來,這樣也可保障長輩不會在失智後,被其他歹心之人騙走財產;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日後手足為了遺產破壞感情,甚至老死不相往來的憾事發生,「如果你家裡有失智的長輩的話,或許可以考慮看看」。
連續酒駕累犯竟獲「免刑」 中度失智症成法官判決關鍵
彰化縣1名陳姓男子,曾有2次酒駕紀錄,2023年2月剛服刑完畢,卻在2024年5月再度酒後駕車並自摔,酒測值高達1.08毫克,屬於酒駕累犯,依照規定本應面臨更重的刑罰,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該男子因罹患中度失智症,經法醫鑑定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法判決免除其刑罰,成為連續酒駕犯獲判免刑的罕見案例。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本次酒駕自摔後,因記憶力衰退,家人將其送醫檢查,結果確定他罹患中度失智症,造成其認知能力與記憶力嚴重受損,法院認為,失智症使得陳男無法理解刑罰帶來的後果,且回復的可能性極低,根本無法透過刑罰預防再犯,法官指出,強行施刑只會增加家屬的照護負擔,並未能達到懲罰的效果,最終裁定對其免刑。雖然酒駕已造成公共危險,但法官考量到該男子的健康狀況及家庭經濟困難,認為對其施刑的效果有限,並已將其送至安養中心照顧,並對其施以監護宣告。警方表示,儘管失智症患者的刑事責任可依醫療判定有所調整,但社會大眾應該更加重視酒駕的危險性,並倡導更有效的預防措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熟齡詐騙頻傳!台中女醫、譚艾珍都受害 呂秋遠列10建議:別罵長輩
國內詐騙事件頻傳,近日甚至引發母女2死悲劇,讓人相當惋惜。知名律師呂秋遠表示,熟齡詐騙這種事,最近又因為新聞而引起比較多人重視,例如台中一名70多歲的退休女醫師獨居多年,日前遇上詐騙集團以假檢警手法騙取財產,損失高達7,300萬元;第二個事件則是譚艾珍,詐騙集團扮成冒牌員警,謊稱她涉及毒品案,最後被騙走98萬。呂秋遠在臉書發文,一般來說,被騙不外乎就是感情與賺錢2種因素,在這2個部分,老人家確實比較容易上當,因為「寂寞」與「擔心沒錢」,是老人家最擔心的事情,如果身邊也有長輩被騙,不要只是罵對方笨,而是要思考如何讓這些心魔消失,否則永遠都會有新的詐騙手段出現,因此他也特別分享10點建議。1.長輩被騙,有些是寂寞。所以,多關心長輩,或者是自己的配偶,別讓詐騙集團比我們對另一半或是爸媽還更熟。2.長輩被騙,有些是為了證明自己還能賺錢、還有用。所以,要讓自己爸媽知道,我們不會跟他們要錢,他們只要平安,一切就是福氣,既然都退休了,就別老是想要賺錢了。3.要給爸媽一個觀念:這麼好的賺錢機會,他們自己賺就好,人家沒有必要給你。你跟他們非親非故,人家為什麼要讓你賺錢?所以如果老師說可以賺一筆,肯定是賺你一筆,不是讓你賺一筆,4.群組裡的同學,絕大部分都是撒哭拉(Sakura),也就是詐騙集團的同夥。他們說賺錢,都是假的!遇到這種群組,趕快逃跑退出就好。5.如果有人叫你借錢不要說、給錢不要講,是詐騙的可能性就會很高,因為他們就是不想讓你跟外界接觸。人在想要賺錢的時候,就會智商下降,所以他們只是想要阻撓長輩跟外界的接觸而已。6.關於大額提款或轉帳,銀行都會有「關懷問候」,自己不說實話,或是明明銀行行員都警告了,還是執迷不悟往前衝,這真的很麻煩。但是,這可以在銀行或是地政事務所註記,只要設定抵押或是大額提款轉帳,要通知家屬,請記得去做。7.幫助長輩的手機裝設來電過濾,只要是不明來電、詐騙來電,一律封鎖。如果是市話,設定常用的家人號碼,提醒除了家人以外,不要主動接聽。8.代書或金主雖然是詐騙集團幫忙找的,但是不容易被當作共犯,他們往往會說,自己也拿錢出來借款,什麼用途他們也不知道,所以最後房子還是會被拍賣。因此,去地政事務所設定通知,是最好的方法。9.長輩有失智的前兆,提早做監護宣告或是輔助宣告,至少可以讓長輩要做任何法律行為時,都要經過輔佐人或監護人同意。10.貪婪會讓人智商下降,想賺錢是正常的,但是請務必記得,擋你匯款付錢的人,不一定是壞人,想讓你賺錢的人,先想想他為何要這麼幫你,為何不自己賺。
73歲翁不堪長期壓力推罕病妻下樓 律師:照顧者有「這念頭」別公審
新北市新莊9日發生人倫悲劇,73歲林姓退休建築師疑似不堪長期照顧壓力,把患有罕病「水腦症」的68歲邱姓妻子,從14樓住家往下丟,妻子當場死亡,林男犯後自行投案。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如果身邊的人發現照顧者經常有「不是他死,就是我死」的念頭,「請記得通報社會局,不是上網通報網友,也不是事後公審這個人。」呂秋遠在臉書發文,「網路上不少人辱罵、譴責、公審這個先生。當然,他應該為他的行為承擔罪責,可是對於照顧『維持現狀就是萬幸,只會更糟不會更好」的人來說,「不是他死,就是我死』這樣的念頭,經常出現在腦海裡,你知道嗎?」呂秋遠表示,「如果你是照顧者,請優先照顧自己。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沒能力就一起想辦法,不要把責任一肩挑起。你不是土地公,也不是媽祖婆,沒必要有求必應。」呂秋遠說,「要懂得求救,不要擔心造成別人困擾。你要是垮了,才會讓別人困擾,因為做事的人就是你。如果求救以後,還是沒人願意分攤工作,可以請社會局介入。」呂秋遠指出,如果沒人願意幫,到法院訴訟是必要的事,先聲請監護宣告,讓自己變成被照顧者的法定代理人,接著跟其他人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也能讓帳目清楚,不會發生誰吞錢的問題。呂秋遠表示,「對於旁觀者而言,請不要在旁邊比手畫腳,嫌這個不好嫌那個不對。出錢的不代表就是老大,照顧者才是。有本事你就自己來,出錢只是最基本的而已,因為照顧者的人生在這裡暫停,但是你的人生仍然繼續在走。」呂秋遠說,也不要懷疑照顧者貪財,就算他把長者的錢或房子「騙走」,問題也出在你不去探視,「懷疑照顧者居心不良,這是很不應該的事情。」如果不能親自照顧要多給照顧者支持,聽對方抱怨也是應該。呂秋遠表示,如果路人發現鄰居或陌生人被霸凌可記錄下來,不過不要急著PO網,「你拍到的只是他們人生的百分之零點幾,卻可能毀了他們一生。」呂秋遠指出,如果詢問對方是否要步要幫助倍拒絕,可以請社會局協助處理,要捐錢也要請社會局監督善款,最後,他強調,「看到鄰居因為心力交瘁,而可能有不當行為,請記得通報社會局,不是上網通報網友,也不是事後公審這個人,我們希望悲劇,可以盡量減少,可以不要再發生。」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花蓮32萬人今爽領「3000元振興券」 領取資格、地點一次看
花蓮居民引頸期盼的「振興券」來了!花蓮縣政府今(12日)正式開放符合資格的民眾領取,每位縣民可領取3000元,總計發放32萬人,使用期限至114年2月28日,期盼透過振興券的使用,刺激地方消費市場,振興花蓮經濟發展。花蓮縣政府官網指出,花蓮縣政府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今(11日)縣府已將振興券送抵各鄉鎮公所,徐榛蔚縣長更親自視察發放所設置情形,確保發放動線與事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縣府對此次振興券派送和發放作業採取相當嚴謹的檢核機制,並安排警力加強各發放所的安全管控,務求確保領取流程的順暢與安全,讓民眾能夠順利領取振興券。「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官網表示,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縣長徐榛蔚也在臉書發文公布領取對象,包括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以及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領取時間從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領取地點若為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將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而應備文件包括: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徐榛蔚還公布注意事項,包括: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可於花蓮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領取問答,及下載委託書、切結書、委託代領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人(專用)委託書使用。
這縣市發錢了!每人「3千元振興券」週六起發放 領取攻略一次看
花蓮縣政府為提振地方經濟,將於10月12日起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鼓勵鄉親消費、刺激經濟發展。此次發放對象涵蓋所有符合資格的花蓮縣民,民眾可於縣內進行消費,並享受系列加碼優惠活動。領取方式及規定請見以下說明,提前掌握攻略輕鬆領取。1、領取時間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圖/花蓮縣政府提供)2、領取資格 ● 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 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 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領取地點● 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 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4、應備文件● 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 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 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圖/花蓮縣政府提供)5、受委託應攜帶文件委託書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受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受託人印章。6、注意事項● 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 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圖/花蓮縣政府提供)另外,縣府(7日)公開振興券樣式及防偽辨識4大設計,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運用簡單的辨識技巧,避免落入假券陷阱。 此次花蓮振興券分200元和500元兩種面額,振興券正面皆有花蓮縣徽圖示及英文HUALIEN字樣,背面則皆有花蓮縣地圖;200元面額為藍綠色,正面有蓮花圖案;500元面額為粉藍色,正面則是有朱鸝圖案。除了振興券樣式,還有防偽辨識四步驟,也請民眾熟記:1.看:振興券面上皆隨機分布防偽纖維絲,且迎光透視即能看到連續性浮水印。2.照:紫外光源照射下,振興券正面會產生螢光反應,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掃:振興券正面皆印有QRcode和唯一序號,只需使用手機掃描該QRcode,即進入至官方驗證頁面,確認是否為官方編碼;另透過振興券官方網站的振興券驗證,掃描QRcode或輸入序號即能確認該振興券是否已經兌付;若為已核銷兌付的振興券則無法繼續流通使用。4.刮:振興券背面設有防偽塗層,使用硬幣輕刮該區域,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此外,若於紫外光源下照射,亦呈現螢光反應,進一步加強防偽效果。花蓮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五時發放,且使用期限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歡迎鄉親朋友多加消費使用,增加振興券二次流通機會,創造更多經濟價值。(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 領取方式一次看
為活絡花蓮整體消費市場的經濟活動,花蓮縣政府規劃發放經濟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9時起發放每人總值3000元「經濟振興券」,視同現金,來鼓勵鄉親消費、刺激花蓮經濟發展,恢復花蓮縣往昔經濟活力。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0403地震後以及不斷的餘震與颱風,對於花蓮縣整體產業遭受極大的衝擊,對外道路只要有豪大雨就會中斷,影響遊客來花蓮旅遊意願,因此縣府提出振興券方案,透過振興券方式能夠促進更多消費,振興券為有價證券,不僅消費者實際運用可增加買氣,商家收取振興券後亦可再靈活運用,使其再次、多次的流入市場,增加滾動性與循環性。花蓮縣政府說明,為了讓繁複的振興券發放作業順利安全又有效率,10月12日、13日將於各鄉鎮市之村里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民眾可於鄉鎮市公所或公告指定地點領取。領取資格為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基準日以前出生未及列冊設籍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符合資格之一者可領取。花蓮縣政府指出,民眾應備文件,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應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代為領取;符合領取資格但於領取期間截止前死亡者,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人之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除戶之戶籍謄本、法院宣告死亡之判決)、足資證明其為繼承人之戶籍文件(如:含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及切結書領取。花蓮縣政府表示,在財政並不寬裕的情況下,為促進經濟發展及提升消費動能,編列10億元將發放使用花蓮縣內的振興券之外,並已推動多項振興方案,包括市集加倍券、推動永續遊花蓮獎勵措施三大利多、爭取改善陸海空交通運輸、自由行旅客每人每月申請1次每房新台幣1000元補助等,用意就是要在最短時間內守住花蓮經濟,維持花蓮的經濟活絡。花蓮縣長徐榛蔚也感謝各界以實際行動支持花蓮依然美好,更希望能持續吸引全台民眾前來花蓮觀光,協助花蓮產業復甦。
康建血案4死1重傷 「唯一倖存者」向槍手求償4670萬…法院准了
南投「康建生技公司」2022年7月發生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被最高法院判1個無期徒刑定讞,另外3個死刑還在釋憲中,而唯一倖存者董事長賴敏男由兒子代求償4670萬,南投地院日前也全數判准。據了解,李鴻淵因為在2012年任職期間遭到刁難,他懷恨在心,2022年7月14日帶三把槍和手銬、摺疊刀等,去康建公司尋仇,他把員工先關廁所,再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賴敏男女兒賴彥妤等人開槍,造成4死,賴敏男是唯一倖存者,李逃亡21小時躲在養身館,落網時稱,「甘願了」、「這麼多人,我好榮幸」。他也跟媒體說,「我有深仇大恨!」賴敏男儘管倖存,卻有嚴重認知功能、口語理解障礙等,法院裁定他受監護宣告,而監護人是長子,長子跟李和提供槍的賴裕隆,請求爸爸的醫療費用500萬元、看護費用500萬元、交通費用100萬元、增加生活雜支300萬元等,一共4670萬餘元。法官認為,金額請求合理,判李要賠全額,而李在2018年到2019年買槍,因家庭失和、身心狀況不佳,難認是賴裕隆幫助李鴻淵買槍,所以駁回對賴的求償。據悉,賴家對賴敏男的狀況不多透露,而康建公司附近種了很多七里香、茶花等,都是賴敏男種的,而他有空會來整理花草,甚至睡在倉庫。居民指出,賴敏男為此砸千萬元,但現在健康狀況不好,兒子請工人來顧園地。
康健生技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面臨4670萬賠償 死刑釋憲中
2022年7月14日,南投「康健生技公司」發生震驚社會的4死1重傷槍擊案,冷血槍手李鴻淵因怨恨積壓,持槍行凶,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另有3個死刑判決仍在憲法法庭釋憲中,近日,南投地方法院針對倖存者及其家屬的民事求償案件作出判決,要求李鴻淵賠償4670萬餘元。回顧這起案件,李鴻淵自認在2012年任職康健期間,遭到不公正對待,積怨多年,2022年7月14日傍晚,李鴻淵攜帶3把手槍、百發子彈、摺疊刀與手銬等武器,前往康健生技公司報復。李鴻淵將遇到的員工關進廁所後,依次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董事長賴敏男的胞弟賴鋕卿、女兒賴彥妤、主任張嘉琦及董事長賴敏男開槍,除了賴敏男被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外,其餘4人皆當場死亡,李鴻淵在逃亡21小時後被捕,當時還對媒體高喊「我有深仇大恨!」刑事部分,一、二審法院對李鴻淵判處3個死刑和1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死刑,並併科罰金35萬元,最高法院2024年3月駁回無期徒刑與罰金部分的上訴,但針對3個死刑部分送憲法法庭釋憲,尚未有最終結果。賴敏男在事件中雖僥倖生還,但卻留下器質性腦症候群、嚴重認知功能障礙等後遺症,法院裁定賴敏男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長子擔任監護人,長子代表父親向李鴻淵及槍枝提供者賴裕隆提出4670萬餘元的賠償請求,涵蓋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用損失等。法院最終認為賴敏男的賠償請求合理,判決李鴻淵須全數賠償,然而,法官認定賴裕隆提供槍枝的行為與命案發生無直接因果關係,駁回對賴裕隆的求償請求。
5月報稅季來了! 扶養成年子女「3情況」可報扶養節稅
5月報稅季將至,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避免申報錯誤,而家有子女應選擇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財政部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國稅局說明,子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選擇自行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就不會報錯,而且即便子女滿18歲,只要符合3大條件,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3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如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年度中成年者,可自行選擇單獨所得稅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合併申報。18歲申報綜合所得稅認定原則。(圖/財政部)該局表示,有關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民眾常把待業中、無薪假或補習中誤解成「無謀生能力」態樣,容有補充說明必要。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釋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