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
」 遺產 遺囑 特留分 新北 弒親
陳幸妤送6千萬診所難討回!巴毛律師:除非趙建銘惱羞「尻她一拳」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生日當天,於前夫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隨後又爆料自己過去曾將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後卻無法將這筆房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讓她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昨(14日)也發文分析,陳幸妤想把6千萬房產拿回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除非趙賊被爆料到惱羞成怒去尻陳幸妤一拳,就可以用民法419條撤銷贈與。」陳宇安昨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近期不少人都在設法協助陳幸妤取回這筆價值6000萬元的房產,「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雖然有律師認為,可以嘗試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但陳宇安指出,陳幸妤當初是先將房產買在自己名下,之後再轉贈給趙建銘,因此並不存在借名登記的法律空間。不過,陳宇安也提到另一種可能性,若趙建銘因陳幸妤的爆料而惱羞成怒,進而對陳幸妤施以暴力,便可能涉及《民法》第419條所規定的贈與撤銷事由。依《民法》第419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陳宇安也透露,自己過去曾經運用類似法律途徑,協助舅媽取回當初送給「無緣媳婦」的黃金。至於當時媳婦究竟做了什麼,陳宇安則以「不用多說了吧」帶過。隨著陳幸妤爆料開撕前夫,這筆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究竟能否取回,以及其最終權利歸屬為何,也成為外界持續關注的焦點。
陸健身房禁「找私教」!男指導女友半小時 遭店長要求看結婚證
大陸陝西西安一對情侶12日在當地一間健身房運動時,男友因協助指導女友器材使用,遭現場教練認定涉嫌「私下進行私人教學」,負責人更強硬要求兩人出示結婚證或婚紗照等證明,否則將予以退卡處理。業者態度讓當事人極度不滿,隨後向相關單位舉報;當局證實已接獲投訴,正深入了解詳細情況。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西安曲江一名王姓女子控訴,與已訂婚的男友前往健身房,由於自己是初學者,男友就在旁給予約半小時的動作指導,隨後繼續各自運動。但王女與男友卻遭店員攔下並表示要以退卡處理;當下王女曾展示兩人合照試圖證明情侶關係,但店長態度強硬,稱館內嚴格禁止未經授權的私人教學,唯有夫妻或其他直系親屬方能豁免,若無法提出結婚證等法律證明,拒絕他們繼續在館內運動。針對這起爭執,涉事健身房葉姓男負責人回應指出,店內設有統一管理規定,主因是為了規避非專業指導可能帶來的運動傷害風險與法律責任。葉男表示,監控畫面顯示,該名男子持續針對女方進行長達15至30分鐘的專業指導,本身並無實質訓練,行為模式符合「私人教練」特徵,且未婚情侶關係在實務上極難界定,店家採取嚴格審查機制是為了維護整體會員安全。此外,雙方在告知義務與退款手續上也各執一詞。王女指控辦卡時銷售人員未口頭告知「禁止私人指導」條款,且告示牌字體偏小難以察覺,質疑店家單方面界定私教行為缺乏法律效力;葉男則坦言,銷售環節確實存在提醒疏忽,但後續在館內已增設顯眼告示,並澄清退款是由顧客當晚於線上平台自行申請後店家才審核通過,並非強制退卡。隨著事態擴大,現場監控畫面也流出,顯示王女在溝通期間曾於前台區域大聲喧嘩並摔砸物品,離去時還有辱罵行為;對此,王女坦承因耗費整個下午溝通未果導致情緒失控,但依然堅持店家單方面解約的做法已嚴重破壞契約精神。雙方目前在行為定性、告知義務及退款原因等核心分歧上仍未達成共識,整起事件仍待主管機關進一步調查協調。
兄弟姊妹特留分走入歷史 立院三讀修《民法》保障遺囑自由
現代家庭型態改變,兄弟姊妹未必互相有經濟依賴,現行民法遺產分配相關制度限制立遺囑者自由分配財產,讓相關修法受到討論。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將正式走入歷史。法務部今年6月預告修法廢除「遺產兄弟姊妹特留分」,僅耗時一個月,就在朝野高度共識下送交院會處理,今院會中正式通過。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根據此次三讀修正條文,繼承人之特留分:一、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三、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四、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房產指定「單獨繼承」怎麼做?專家:除預立遺囑還得多做「這件事」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但儘管事先已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仍可能在生後無法如預期,使得繼承人共同分配房產持分。專家提醒,若是長輩希望房產指定人選「單獨繼承」,除需預立遺囑外,還要提供現金補償。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因此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遺囑如何寫才有效?陳俊宏提醒,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2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找兩位見證人,且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由公證人作成筆錄,並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除了透過繼承轉移房屋產權,也可透過買賣和贈與。陳俊宏指出,選擇「贈與」的優點是所有權人能決定贈與對象且分年規劃,使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以下,但缺點是未來要出售房產時,需以當年取得的房產現值(通常較市價低)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要負擔較高稅金。若是經由「買賣」移轉房產,優點是買賣時的房屋市價,可作為未來出售房產時的取得成本,降低房地合一稅額,不過購買人必須具備足夠財力完成買賣,因此長輩若財力與時間允許,也可提前分年贈與現金,作為買賣房子的資金。
陸官媒AI辱菲!畫成猴子還被水砲轟 馬尼拉怒喊踩紅線
大陸官媒《中國日報》(China Daily)日前發布一支人工智慧(AI)生成動畫,將菲律賓人描繪成猴子,並影射菲律賓是在美國、日本操控下才會依據南海仲裁裁決主張南海權益,影片最後更安排猴子遭高壓水砲噴射,引爆菲律賓政府強烈反彈。菲律賓外交部痛批影片涉及種族歧視與「去人性化」宣傳,已逾越正常政治辯論界線,要求立即下架;國防部更怒斥這是「卑劣宣傳」,批評大陸宣傳機器已在道德與智力層面破產,雙方因南海爭議而持續升高的外交對立再添火藥味。大陸官媒AI影片以猴子影射菲律賓,並安排遭高壓水砲噴射橋段,引發菲律賓政府怒批「卑劣宣傳」。綜合《路透》、法新社及英國廣播公司(BBC)等外媒報導,這支長約1分鐘的AI影片於7月10日發布在《中國日報》官方臉書,時間點正值菲律賓紀念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10週年,因此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影片中,一隻身穿菲律賓傳統服飾「巴隆衫」(Barong)的猴子,被兩隻印有美國及日本國旗的巨大手臂推上船上的卡拉OK舞台,象徵菲律賓受美日操控。猴子起初唱出有關菲律賓與日本5月底宣布啟動專屬經濟區(EEZ)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的內容,隨即遭畫外音斥責「唱錯歌了」、「蠢猴子」,接著從口袋掏出一張寫有「南海仲裁裁決」的紙張,改唱指定歌詞。然而畫外音仍不滿意,猴子隨後被放上彈射器射向海面,再遭一艘疑似象徵大陸海警船的船隻以高壓水砲猛烈噴射。外界普遍認為,影片藉此影射近年大陸海警多次以水砲驅離菲律賓海警、公務船及漁船,同時嘲諷菲律賓以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作為主張南海權益的法律依據。值得注意的是,這部「猴子」動畫並非個案。《中國日報》近幾週已陸續發布多支AI影片及漫畫,內容將菲律賓塑造成小丑、蛇等形象,持續批評菲律賓在南海議題上的立場,引發外界質疑大陸官方宣傳持續升高對菲攻勢。菲律賓官方強烈譴責大陸官媒AI影片將菲律賓人描繪成猴子,痛批內容涉及種族歧視與去人性化宣傳,並要求立即下架。(圖/翻攝自臉書,Department of National Defense - Philippines)菲律賓外交部16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中國日報》身為大陸官方媒體,卻以帶有種族歧視及去人性化色彩的方式描繪菲律賓人民,已超越正常政治辯論應有界線。聲明強調,即使兩國存在立場分歧,也不應透過侮辱性影像進行宣傳,將菲律賓人描繪成猴子的作法「令人深感冒犯、痛心且完全無法接受」,菲方已對此類內容劃下明確紅線。菲律賓外交部要求《中國日報》立即撤下影片,停止發布類似內容,並呼籲陸方在公共論述中展現尊重、尊嚴及對事實的基本尊重,避免進一步擴大兩國人民之間的不信任。菲律賓國防部長鐵歐多洛(Gilberto Teodoro)則發表聲明,形容這支影片是「卑劣宣傳」,更是「任何自稱負責任區域領導者國家的恥辱」。他表示,大陸無法透過理性、證據及國際法支撐其南海主張,因此轉而利用種族歧視、威脅及煽動仇恨等方式進行宣傳。鐵歐多洛指出,影片除了刻意嘲弄具有法律效力的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也美化對菲律賓人民及軍人施暴的行為,暴露出大陸宣傳機器在道德與智力上的破產。他更批評,大陸近來一連串近乎「精神分裂」的作為已令人無法忽視,而這次最新的去人性化宣傳,更顯示其既不是一個安全、自信的行為者,也不是值得信賴的鄰國。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塔里耶拉(Jay Tarriela)也在社群平台X轉發影片,直指這是「赤裸裸的種族主義」。他強調,「這個時代絕不容許種族歧視,任何透過貶低其他族群來羞辱他人的行為,都理應受到譴責。菲律賓人不是猴子!」2016年,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裁定,大陸以「九段線」主張南海大部分海域權利缺乏國際法依據,並否定其部分主權聲索,但北京始終拒絕接受與承認該項裁決。近年來,大陸與菲律賓因南海主權爭議持續升溫,雙方海警、公務船及漁船多次在爭議海域對峙,大陸海警也數度被菲方指控使用高壓水砲驅離菲律賓船隻。黃岩島(Scarborough Shoal,台灣稱民主礁)距離菲律賓約160公里,距離大陸約800公里,是雙方衝突焦點之一。今年6月,北京曾在黃岩島入口設置浮動屏障,後來在菲律賓提出外交抗議後拆除;同月,大陸也宣布制裁鐵歐多洛及其直系親屬,禁止入境大陸、香港及澳門,使兩國外交與安全情勢持續緊繃。菲律賓國防部痛批大陸官媒發布的AI影片涉及種族歧視與仇恨宣傳,要求停止散播相關內容。(圖/翻攝自臉書,Department of National Defense - Philippines)
孝順媳婦竟難繼承公婆財產? 律師:有3種情況照樣分得到
最近在做民眾諮詢時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就是有些老人家感念媳婦的付出,所以想要在身後分些財產給媳婦,但不知要如何做比較好,這是一個交織著親情與法律的好現象。在社會上,有些家庭是老公先過世,然後由媳婦一人照顧公婆及扶養年幼子女的案例,但這種「孝順媳婦」因公婆過世而面臨的遺產分配問題也不少。然而,在現行民法下,「孝順媳婦是否能取得公婆遺產」以及「公婆應如何提前規劃」,值得大家進一步了解。【案例背景】 廖先生與太太陳女士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廖先生在數年前不幸車禍過世,陳女士不離不棄,繼續留在公婆家,獨自照顧年邁的公公與年幼的兒子。今年公公也過世,留下一棟萬華區的公寓,公公除廖先生外,另有一名長女(廖先生的姊姊)。沒想到,廖姊姊竟然冷言說陳女士不是廖家人,沒有權利繼承,甚至要求陳女士還有她兒子都要限期搬走。如果廖爺爺不想看見這種狀況,生前應該如何處理?【法律分析】一、 孝順媳婦無法「直接繼承」或「代位繼承」首先,媳婦與公婆在法律上的身分是「姻親」,並非「血親」。因此,媳婦並不在民法第 1138 條規定的法定繼承人順序內。另外,依民法第 1140 條,只有丈夫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媳婦身為配偶,是沒有代位繼承的資格。因此在現行法令上,無論媳婦或是女婿如何孝順貼心,都是無法「直接」取得公婆遺產的。不過雖然陳女士個人沒有繼承權,但廖姊姊要求「限期搬遷」,在法律並無理由。因為陳女士的「兒子(公公的孫子)」,依法有代位繼承權」,所以至少可繼承公寓一半的產權。陳女士身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母子兩人仍有權利繼續居住。二、 感念付出:公婆如何做才能讓媳婦順利取得財產?但如果公婆很希望將一些財產留給這位貼心的媳婦,感念其長期的照顧與付出,那要如何做才能達到心願呢?如果公婆什麼都沒做,一旦過世後,財產將全數依法歸於法定繼承人。因此,公婆如果想要回報媳婦,至少必須在生前透過以下三種法律方式進行:• 規劃一:生前預立遺囑,進行「遺贈」 公婆可在生前意識清楚時立下合法遺囑,在遺囑中明確寫道:「感念媳婦陳○○多年照顧,於本人百年之後,願遺贈現金○○萬元(或特定不動產持份)予媳婦。」o 優點: 財產直到公婆過世時才會移轉,不影響公婆生前的養老生活。o 缺點: 遺贈的財產比例或價值,不能侵害到其他法定繼承人(本案為廖姊姊與孫子)的「特留分」,因此金額或持份會受到限制。• 規劃二:生前直接「贈與」並辦理過戶 另一種方式,則是公婆可在生前直接與媳婦簽訂「贈與契約」,並將不動產辦理過戶,或將現金、股票轉讓給媳婦。o 優點: 這屬於生前的財產處分,完全不受繼承法中「特留分」的限制,其他子女在公婆過世後,無法對這筆已過戶的財產主張權利。o 缺點: 財產一旦過戶即屬於媳婦所有。若公婆過早將財產全數贈與,萬一未來媳婦態度轉變或發生其他變故,公婆可能面臨老年生活無以為繼的風險(建議可另透過附負擔贈處理)。• 規劃三:購買「人壽保險」指定媳婦為受益人 公婆還可以作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並在保單中明確指定媳婦為「身故受益人」。o 優點: 依據保險法第 112 條,保險金額給付給指定的受益人時,其金額不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因此,這筆身故保險金不僅能規避民法特留分的限制,其他繼承人也無權干涉,能確保媳婦在公婆過世後第一時間獲得一筆實質的經濟保障。o 缺點: 保費如果較高,對於現金較為不足的老人家可能無法負擔或壓力較大,進而影響生活品質。三、 結語法律是理性的,但人情是感性的。公婆若真心感念媳婦的付出,最溫暖且務實的做法,便是在身體健康、意識清醒時,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協助,透過「遺囑遺贈」、「生前贈與」又或是「保險規劃」等合法工具提前布局,如此才能確保心願得以實現,讓這份超越血緣的孝心與謝意,得到應有的法制保障。本文已製作成YT影片,您可以直接點擊觀看 台灣遺囑協會固定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報名參加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遺產稅93%免稅 高資產733件平均繳3458萬元居金字塔頂端
財政部最新公布財政統計年報顯示,去年遺產稅申報與核定情形維持高比例免稅結構,全台遺產稅核定件數達18萬3356件,其中約93%為免稅案件,僅約6%需繳納遺產稅,反映一般民眾遺產多數仍落在免稅及扣除額範圍內。根據統計,去年遺產稅申報件數為18萬4122件。核定徵稅案件為1萬1765件,但若以實際有稅負繳納的案件計算,實徵案件共1萬3446件,遺產總額合計逾7835億元,平均每件遺產總額約5827萬元。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及各項扣除額後,實徵遺產淨額約4070億元,遺產稅實徵淨額為443億元,平均每件繳納稅額約329萬元。財政部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一案件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333萬元免稅額,另依配偶、直系親屬及身心障礙等身分條件提供不同扣除額,使多數案件不需繳稅。在高資產族群部分,去年適用最高20%遺產稅率的案件共有733件,占實徵案件約5%,合計遺產總額達2676億元,換算平均每件遺產規模約3.7億元,扣除相關免稅及扣除額後,實徵遺產淨額約253億元,平均每件繳納遺產稅約3458萬元。稅率結構方面,去年起因應物價指數調整課稅級距,遺產淨額未達5621萬元者適用10%稅率,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適用15%,超過1億1242萬元則適用20%最高稅率。統計顯示,適用10%稅率案件最多,共1萬1652件;適用15%案件為1019件;適用20%高稅率案件為733件。財政部分析指出,遺產稅整體結構呈現「少數高資產集中課稅」特性,絕大多數案件因免稅額及扣除額適用,實際納稅比例相對有限,但高資產族群仍貢獻主要稅收來源。
黃大煒遺產誰繼承?律師揭美國法律「最優先是她」 最大關鍵曝光
資深歌手黃大煒日前傳出於夏威夷辭世,享壽61歲。消息由法律事務所代為發布,並表示後續身後事將由2名胞姊全權處理。然而,與黃大煒相伴超過20年的女友兼經紀人趙濰佳隨後發聲,質疑相關聲明的合法性,並表示將委請律師採取法律行動,使黃大煒遺產與後事安排問題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律師也提出看法。「巴毛律師」陳宇安今天(15日)在臉書粉絲專頁分析指出,黃大煒長期定居夏威夷且具有美國國籍,他的母親及其他親屬應該也多為美籍,因此其遺產繼承關係未必適用台灣民法,而應依美國當地相關法律處理。陳宇安表示,自己查閱夏威夷繼承制度後發現,其基本原則與台灣相近,直系血親通常屬於優先繼承人;若黃大煒未婚且未留下遺囑,母親可能比姊姊擁有更優先的繼承權。不過目前外界關注的重點在於,黃大煒是否生前立有遺囑,以及是否曾授權姊姊處理版權、遺產或相關事務,這些都將影響後續法律認定。此外,律師也提到,根據目前公開資訊,黃大煒的母親與弟弟疑似是在姊姊發布聲明後,才得知其過世消息,相關情況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至於趙濰佳表態將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權益,陳宇安認為,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即便雙方交往多年,女友通常不具法定繼承人身分。除非黃大煒生前另有遺囑安排或特別授權,否則若僅以伴侶身分主張遺產權利,法律上恐面臨相當大的挑戰。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喝醉煮魚湯被媽碎念「電費很貴」 啃老男竟拿菜刀砍老母遭羈押
嘉義近日發生逆子砍母案,48歲林姓男子15日酒後在家煮魚湯,被68歲老母親碎念「電費很貴」,他一氣之下竟持菜刀砍向老母,被害人頭部、左頸部以及試圖阻擋的手部均受到刀傷,現場血跡斑斑,所幸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他則被警方逮捕,訊後羈押禁見。據了解,林男目前失業在家,並與母親同住,過去就有家暴紀錄,而他15日喝酒後想煮魚湯,母親見狀頗有微詞,指責他「電費很貴,你又沒有工作」,林男惱羞成怒竟攻擊母親。林男在飆罵三字經後拿菜刀揮向老母親,被害人閃躲不及、多處中刀,頭部、左頸部及阻擋的手部均受傷,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連忙將她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到場後將林男逮捕,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直系尊親屬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指出,林男過去就曾有多起家暴紀錄,屬於反覆實施家庭暴力的犯嫌,情節重大,因此向法院提出聲押禁見。嘉義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林男不僅具有多次家暴前科且有再犯之虞,加上林男在庭上極力否認自己有殺人意圖,法官擔心他恐為了降低刑期,私下與受害的母親進行勾串,裁定林男羈押禁見。
全台掀房屋「大傳承潮」 首季繼承贈與移轉數突破3.4萬棟
全台掀起大傳承潮,高房價與高齡化推升繼承贈與連四年破三萬棟,房產專家提醒接手老屋須預留天價稅源,避免長輩心意變負擔。全台房市掀起大傳承潮近期房市交易量受打房政策衝擊陷入低點,然而繼承與贈與移轉卻持續處於高原期。住商機構觀察內政部統計發現,自2023年至2026年,歷年第一季繼承與贈與移轉棟數合計皆突破3.4萬棟。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襄理賴志昶指出,雖然市場買氣隨政策波動,但無償取得房產的比例正穩定上升,顯示在高房價、高齡化衝擊及稅制影響下,全台已掀起「大傳承潮」。稅制優惠助長繼承根據內政部數據,2026年第一季繼承移轉達17,879棟,贈與則有16,182棟。賴志昶分析,繼承量創新高主要與戰後嬰兒潮世代逐漸凋零有關,且遺產稅有高額免稅額,配偶或直系親屬繼承更享有扣除額,並免徵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此外,因房價漲幅有感,長輩為減輕年輕人購屋壓力,會利用每年贈與免稅額提早進行資產配置,或因應囤房稅、二戶限貸令等措施頻繁轉移房產,以優化家族資產佈局。市場冷靜法拍量不增反減儘管市場冷靜,房市並未出現「斷頭潮」。統計顯示全台第一季拍賣移轉棟數僅768棟,為近十年次低。賴志昶表示,法拍量不增反減的主因是全台經濟與金融市場發展穩健,且近年房產漲幅大,屋主遇資金困難多能順利轉手甚至獲利結案。加上金融機構具備債務協商機制,使得流落法拍市場的物件相對稀少。繼承隱藏成本與高額稅率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提醒,「等房族」已成房市主力,但傳承老舊公寓或透天需負擔高額修繕費。更重要的是,若繼承物件屬早期入手,未來轉售時取得成本將依較低的評定現值認定,導致帳面獲利驚人,屆時恐面臨高額稅賦。徐佳馨強調,民眾務必提前精算稅負並預留稅源,才能圓滿承接長輩心意。「股漲房必漲」神話破滅? 專家揭秘分化循環:結構已改變天母捷運有譜? 在地房仲:這區有望「漲」聲響起「貸房入股」成新常態? 達人警示:槓桿斷裂恐釀連鎖崩盤
用輪椅推患病親屬領錢被拒!家屬氣炸:人都快沒氣了 銀行道歉了
大陸一段關於邢台銀行分行辦理取款業務的影片,近日在網路上引發廣泛關注。畫面顯示,一名家屬推著處於昏迷狀態的男子前往銀行辦理取款,卻遭工作人員拒絕,理由是需確認存款人「本人自願」方可辦理相關業務,雙方因此產生爭議。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河北邢台市一處銀行。現場畫面中,家屬將昏迷患者送至櫃檯,希望代為提取存款以應對相關需求;然而銀行人員表示,按照規定須確認存款人意願,無法在當事人無法表達的情況下直接辦理。此舉引發家屬不滿,怒吼「人都快沒氣了」,並將過程拍攝上傳至網路,迅速引發輿論討論。當事家屬受訪時透露,相關情節屬實,隔日(25日)問題已獲解決,銀行方面已安排工作人員提供上門服務,相關款項也可順利提取。對於事件後續處理情況,銀行方面暫未對外做出正式回應;當地政府服務熱線則表示,具體業務流程仍需由銀行方面說明。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事件發酵,有疑似銀行相關人員在網路留言區回應稱,前來辦理取款者並非患者的直系親屬,銀行有責任保障存款人資產安全,避免資金被非授權人員提領,相關規範亦是基於風險控管考量。事實上,類似情況過去亦曾發生。北京一名獨居老人突發腦梗後失語失智,其兄長欲提取存款用於治療,卻因無法提供密碼及監護證明而受阻。最終在街道、社區、醫院及銀行多方協調下,透過現場錄影及特殊方式確認當事人意願,問題才得以解決。
大甲媽祖遶境今年為何狀況連連? 民俗專家提醒「三種人」應避免參加
2026年台中大甲鎮瀾宮媽祖展開為期9天8夜的遶境活動,4月17日舉行起駕前的上轎典禮時,先後傳出意外插曲:1、象徵護駕的「金精將軍(千里眼)」神像在傳遞過程中不慎掉落地面。2、到了晚間正式起駕時,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疑似一時踩空打滑,身體重心不穩,整個人一度向前傾斜,幾乎半身貼近鑾轎邊緣,所幸並未釀成傷勢。3、18日鑾轎晚行經彰化時,傳出暴力搶轎事件,甚至造成3名員警受傷,其中警分局偵查隊長蕭登元鼻樑被打斷,鮮血直流,警方已將4名滋事男子逮捕。平靜3年的秩序,今年卻破了功。4、遶境隊伍20日晚間抵達新港奉天宮時,現場又發生彌勒佛神像翻落的情況。5、23日「報馬仔」因遶境途中赤腳踩到異物,腳底受傷導致細菌感染,已進行清創手術,接下來將暫停徒步。接連狀況也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認為可能因此影響儀式順利。網友點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父親江丁山於去年7月8日辭世,而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的父親顏懷,也於去年7 月16日辭世。資深信眾點出,兩人父喪至今均「未對年(滿一年)」,卻於17日下午5時的上轎儀式中,合力移請並觸碰媽祖部將神像。大甲鎮瀾宮官方網站明文記載的參拜禁忌「家中辦過喪事或直系血親過世未滿一年者,不宜參加遶境。」、「明明官網寫說未滿一年不宜,為什麼董事長跟副院長可以去碰神像?」、「小時候進香都要齋戒沐浴,連車子都要淨過,現在這樣真的有講究清淨嗎?」不少信眾認為,神像在兩位「帶孝」政要移請時墜地,在傳統民俗邏輯中極具「神明示警」的意味,認為這是對「不守規矩」與「清淨不足」的無聲抗議。質疑其參與核心祭典並觸碰神像已觸犯民間禁忌,更與鎮瀾宮官網的規範相左。民俗專家楊登嵙教授指出三種人應避免參加:1.守喪者未滿一年,或家有辦喪事者。2.女性月經來時。3.坐月子的產婦及其先生。不得觸摸神明、香爐、神轎、神桌、光明燈等法器。其實,顏清標及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因父喪未滿一年,民俗認為「清淨不足」,但因執行公務一定要參與,必須掛手套,不可直接以手接觸法器即可改善。
專家示警遺產順位有陷阱 兒女放棄繼承、孫子也會兩手空空
若你以為兒女放棄繼承,孫子女就可以直接繼承公嬤遺產,恐怕就誤會大了!針對遺產繼承順位,專家提醒,法律上子女主動拋棄繼承,會被視為一開始就沒有繼承權,孫子女不一定能代位繼承遺產,千萬要注意。針對房產繼承順位,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說明,民法規定繼承人分為「當然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且遵循「前順位存在時,後順位不得繼承」原則。其中,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受順位限制,與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法定繼承人順位則以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繼承,要注意的是,許多人想要將父母的遺產跳過自己讓子女繼承,卻可能因不熟民法規定而損失權益。狀況一:民眾誤會拋棄繼承有代位繼承的效果,於是辦理拋棄繼承,結果自己的小孩不但沒分到遺產,自己的應繼分也送給兄弟姊妹。因為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優先,只有兄弟姊妹都拋棄繼承時,孫子女這輩親等較遠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繼承權。狀況二:兄弟姊妹之間講好全部拋棄繼承,遺產全部讓孫子女輩繼承;此時遺產分配不再是按照「兄弟姊妹人數」平均,而是改為「孫子女人數」平均,可能與原本預期產生差異。專家指出,由於孫子女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能代位繼承父母的遺產份額,包含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例如阿公過世前爸爸已經去世,孫子此時可以代位繼承爸爸應得的份額;以及父母因為重大不孝或其他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此外,伯叔、舅姨等父執輩沒有法定繼承權,女婿、公婆、媳婦、岳父母之間屬於「姻親」,在法律上也不具備相互繼承的資格。陳俊宏提醒,很多人在繼承不動產時,因為不清楚繼承順位或持分怎麼算,原本應該傳承情感的房子,反而成為家人爭吵的原因。再加上稅務法規常常更新,如果沒有專業協助,一般家庭很難抓到重點。因此永慶房屋針對房產交易完成後的稅務建議、居家需求等提供專業建議,協助大家守護房產權益、解決難題。
春節怕叫錯人?「親戚稱呼計算機」APP超實用 網友嗨喊:希望全國普及
春節將至,不少民眾準備返鄉團圓,也擔心面對久未見面的親戚時,一時叫不出正確稱謂而陷入尷尬。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一款手機應用程式「老表你好-三姑六婆親戚稱呼計算機」,可即時查詢親屬關係對應稱呼,還具備語音播放功能,引發網路討論。發文者表示,該款APP為免費下載,介面設計仿照計算機形式,將數字鍵替換為各類直系或旁系親屬稱謂。使用者只需依照實際關係逐步點選,例如選擇「爸爸」再點選「哥哥」,畫面即顯示對應稱呼為「伯父」;若選擇「媽媽」再點選「姐姐」,則顯示為「姨媽」。透過簡易操作,即可快速確認正確叫法。貼文曝光後吸引大量留言,不少網友指出,「這個東西希望全國普及一下」、「這輩子親戚多,很好用」、「一律說您好」、「有些問題是他是我爸我媽的誰我根本不知道」、「有沒有那種掃描了就能知道他誰的程式啊」、「家裡親戚多到沒時間按這個」、「應該多加一個翻譯成台語的功能」。此外,也有網友提出另類實用叫人方式,「過年打招呼小撇步:1.看起來跟爸媽同輩的統一說『嗨!』或『你好!』2.跟自己同輩的就點頭,熟的就是『欸!』3.跟阿公阿嬤同輩的,男生統一先隨便發個音然後『公~』結尾女生統一先隨便發個音然後『婆~』結尾希望大家可以學起來!!相當好用喔。」
員工親哥過世請無薪假奔喪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賠償:違反人情常理
大陸北京一名喬姓男子任職於一間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因親哥哥病危過世請無薪假奔喪,卻遭公司以擅自離崗為由開除。喬男只能提出告訴維權,案件經勞動仲裁後進入司法程序,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雇主解除勞動契約違法,須支付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根據陸媒《光明網》報導,判決指出,喬男於2023年4月8日進入某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同年8月19日,喬男因親哥哥病危,他透過微信向後廚經理申請15天假期,但對方表示無法批准如此長的假,喬男隨後提出改請無薪事假;8月20日晚間,喬男的哥哥不幸過世,喬男再度傳訊告知經理,表示當晚即返鄉處理後事。8月25日,喬男又聯繫公司稱已在返京途中,隔日可上班,卻被通知下週一報到並寫辭職信,且不用再到公司了。喬男指出,8月28日養老中心正式發出辭退通知,指稱喬男未說明與病危者的親屬關係,也未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在未獲公司同意下擅自離崗至8月25日,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因此決定予以解雇。喬男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申請仲裁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相關賠償。養老中心則主張,喪假主要適用於直系親屬,兄長過世不在法定範圍內,且喬男未經批准即離崗,影響工作運作,因此解雇並無不當。不過,法院審理認為,解除勞動關係屬對勞工最嚴厲的處分,須綜合考量雇主業務性質、勞工違紀情形及對單位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喬男因親兄病危過世申請無薪事假,雇主未准假,事後又以擅自離崗為由直接解雇,違反公序良俗。在沒有其他合法解雇理由下,養老中心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最終北京三中院維持原判,認定養老中心違法解雇,須向喬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契約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全案定讞。
Toyz服刑中傳喜訊!爆獄中與「篠崎泫登記結婚」成台灣女婿
香港籍網紅Toyz於2021年因涉嫌透過網路販賣二級毒品大麻菸彈遭查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定讞。Toyz於前年5月16日入獄服刑,獄中編號為3469,至今已服刑超過1年9個月。儘管身陷囹圄,近日傳出他已在獄中與篠崎泫結婚。據《鏡週刊》報導,女方友人透露,Toyz近期已在獄中與篠崎泫完成結婚登記。此消息曝光後引發關注,因Toyz為香港籍,若順利與中華民國籍配偶結婚,未來有機會取得台灣身分,進而降低出獄後遭驅逐出境的風險,可說是雙喜臨門。據了解,Toyz入獄前已將個人投資事業及網路頻道交由他人代為管理,期間仍透過內容創作維持曝光度。外界也曾關注他在獄中的生活狀況,顯示其即使服刑,仍持續維繫網路影響力。依照判決,Toyz若服滿刑期,預計於2028年7月16日出獄;若假釋申請順利,最快可於今年11月恢復自由身。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因此是否具備台灣身分,將成為他出獄後能否留台發展的重要關鍵。此次婚訊傳出後,篠崎泫低調回應「之後有好消息會跟大家說。」未進一步說明細節。根據民法相關規定,若當事人因服刑等特殊因素,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可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申請,由公務人員協助完成相關手續。以Toyz的情況為例,第一步須向看守所提出「結婚申請報告」,載明結婚意願,並檢附相關文件,經獄方核准後,才會安排戶政事務所人員進入看守所辦理登記程序。此外,獄中結婚的受刑人,若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有機會申請使用專設的懇親宿舍。該制度允許受刑人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規定期間內同住,藉此穩定情緒、協助重返社會。一般而言,懇親宿舍每月可申請一次,每次最長7天。
不滿母親管教!桃園高職男「持刀猛刺20刀」弒母 外祖父母提告追回愛女遺產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前夕,因不滿母親管教沒收手機,竟持水果刀刺殺母親超過20刀致死。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個月;民事部分,法院認定陳男喪失繼承權,其母親遺產改由外祖父母繼承。根據檢警調查,陳男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同住桃園市八德區,2024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陳男因不滿母親管教,先到廚房拿水果刀,再走進母親房間,朝熟睡中的母親猛刺20多刀,刀刀刺中致命要害。陳男行兇後,於11時30分撥打119報案,警消到場急救並送醫,但陳母仍在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患有自閉、過動症等疾病,需要定期服藥、回診觀察,之後又被診斷出有反社會人格與情緒控管障礙。案發前,陳母原本還要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卻在畢業前2天遭到殺害,留下無法挽回的悲劇。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殺害母親。今年6月,桃園地院認為陳男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弒母手段激烈,一審判處19年10月。經上訴,高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陳母留下約167萬元現金與多張股票遺產,依法陳男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不過陳男的外祖父母向法院聲請確認陳男繼承權不存在。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事實明確,符合民法喪失繼承權要件,判准外祖父母請求,遺產由外祖父母繼承。
37刀砍死蔥油餅伯夫妻 蘆洲逆子遭火速聲押
新北市蘆洲區36歲廖聰賢17日晚間亂刀砍死雙親,在逃亡45小時後於19日晚間落網,並於20日下午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滅證之事實,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廖嫌父母賣蔥油餅維生,擺攤養大他,廖嫌正值壯年卻不務正業,每月還向父母領5000元零用錢,疑似不滿零用錢太少,竟上網買開山刀,17日晚間朝父母共砍37刀將2人殺害,並於犯案後展開逃亡,在逃逸45小時後落網。而廖嫌於20日下午2時許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廖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72條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之重罪,且已有逃亡、滅證之事實,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爸媽的錢全花在電玩上 啃老兒「只打遊戲不工作」嫌父母零用錢太少起殺機
新北市蘆洲區17日晚間發生弒親血案,36歲廖聰賢沉迷遊戲、長期啃老,不滿父母每月5000元零用錢太少,又認為雙親沒按時給零用錢,竟持刀殺害67歲父親和75歲許姓母親,在逃亡45小時後於19日晚間落網,現已被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廖嫌父母個性古意、生活單純,平時賣蔥油餅維生,省吃儉用將他養大他,廖嫌卻自小不務正業,高中沒有畢業便開始遊手好閒,退伍後便沒有固定工作,偶爾打點零工,主要是靠父母接濟。而廖嫌是個不折不扣的宅男,日常總是把自己關在家內,每天頂多外出購買食物後又返家,他平時沉迷遊戲,其手機和電腦內有多筆遊戲搜尋紀錄,父母的血汗錢也幾乎被他花在遊戲上,親友認為他「活在自己的世界」,對父母的生意也不願幫忙,讓父親對他頗有怨言。17日晚間,廖嫌再次向母親索討零用錢,許姓死者起初不願給,廖嫌拿出刀後才掏錢,而廖姓死者晚間9時返家,見狀便開始對兒子唸唸有詞,廖嫌竟揮刀砍向父母,將父親砍到失去行為能力後,再亂刀砍死母親,並於逃亡45小時後在19日晚間落網,現已被依法送辦,確切案情仍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