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主任
」 勞動部 謝宜容 分署長 職場霸凌 霸凌
北市中階警官人事異動出爐 88人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秘書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少年、婦幼警察隊隊長、捷運警察隊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88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8月28日(星期四)離到職。1、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2、大安分局副分局長段智剛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秘書3、中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全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4、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蔡煉勇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5、大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6、內湖分局副分局長楊文欽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7、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8、少年警察隊隊長翁麒豪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9、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0、婦幼警察隊隊長許煜凡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11、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陞任婦幼警察隊隊長12、松山分局副分局長吳坤安調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3、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威信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4、本局秘書室秘書林佳毅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15、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吳添發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專員(第五序列)1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俊誠陞任本局秘書室專員(第五序列)17、捷運警察隊副隊長詹永樟調任中正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18、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黃孝勳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19、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張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20、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詹木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21、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7、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施純興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9、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宏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林聖崴調任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3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洪長義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2、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3、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魏子淘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34、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宇鴻調任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5、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鄭碩堯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6、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信蓉調任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37、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柯巧心調任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8、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柯立福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39、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溫冀傑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柯清波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1、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防科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3、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4、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5、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47、本局保安科警務正鄭俊廷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8、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許書桓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4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0、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陳謙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51、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5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柏齡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53、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黎家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4、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易典調任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55、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陽勳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6、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孝安調任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張長誠陞任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曾鈺舜陞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梁宇謦陞任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0、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黃政維調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1、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欣鴻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柏翰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偉男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5、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熊一鋒調任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林錦瑞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7、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9、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冠畬調任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俊諺調任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1、少年警察隊警務員林文基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2、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江中月陞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3、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岱娟陞任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4、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郭冠呈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5、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何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6、中山分局警務員林健智調任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7、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陞任大安分局警務員78、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睿哲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9、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曹明德陞任士林分局警務員80、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永晉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孫晟豪調任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2、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布長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士林分局警務員吳柏毅調任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8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5、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李智瑋調任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86、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黃紀德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7、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王嘉明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88、大安分局警務員林孝儒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回鍋!接任警大校長 118名高階警官調動名單曝
內政部表示,中央警察大學楊源明已於7月16日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黃明昭接任,並於8月1日到任。內政部並表示,新任校長黃明昭現年62歲,中央警察大學51期、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資歷完整,有助於該校推動各項警察教育政策。另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警職職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經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18員,統一於114年8月1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廖訓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5、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6、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劉鴻烈陞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7、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趙瑞華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8、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呂新財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0、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李謀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王文澤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勝源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1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盧廷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1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錦坤調任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16、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張素菱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瑞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世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建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宣介慈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永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27、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蕭瑞豪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29、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1、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黃富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32、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甘炎民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黃文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3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35、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昭甫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6、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建廣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林詮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3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志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姜祖培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41、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蔡培崑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42、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林志駿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4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林泰裕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許健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9、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科長周祐聖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5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董欣欣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林明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余鴻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張偉中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黃能清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1、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石進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6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陳勇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6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6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6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謝博賢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7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7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7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7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黃建樺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8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國師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8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8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施宇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86、臺中市政府警察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期望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陳柏任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8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90、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劉永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9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9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9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9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陳盈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9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9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9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蘇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10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10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陳志埕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10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10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10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0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0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09、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1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112、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詹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楊慶裕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5、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蘇榮明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6、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7、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施秀宜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8、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邱紹雄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中信籃球隊邀調查局局長陳白立開球 號召籃球迷加入「打詐.反毒」行列
新北中信特攻籃球隊8日於特攻基地-新北市新莊體育館出賽,迎戰台啤永豐雲豹,現場湧進上千名熱血球迷。此外,中信特攻特別邀請法務部調查局局長陳白立擔任開球儀式嘉賓,同時還有中信育樂董事長陳國恩、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新北市議會無黨聯盟總召蔡錦賢、新北市調查處處長何復生、調查局秘書室主任邱政達及重新調查站主任李應泉熱血應援,號召熱血籃球迷一同加入「打詐.反毒」行列,共同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與健康。面對詐騙手法不斷翻新,以及施用新興毒品年輕化,調查局今日在新莊體育館設立宣導攤位,還派出秘密武器 - Q版吉祥物黃喉貂「查查」吸引目光,並與民眾熱烈互動。透過有獎徵答、臉書互動等方式,告訴大家如何防詐及反毒,球迷們只要答對相關題目,即可獲得精美禮品,藉此讓球迷瞭解調查局守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的核心價值。陳白立局長致詞時表示,「籃球是集合專業、技巧、凝聚團隊合作的比賽,講求紀律及效率,法務部調查局也是一個具有高度專業、講求合作與鋼鐵紀律的團隊,在肅貪、反毒、打擊詐騙及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眾福祉方面,繳出不錯的成績。」陳白立局長強調,「詐騙及毒品嚴重危害民眾的財產安全與健康,為宣示政府打擊詐騙、檢肅毒品的決心,調查局希望強化民眾『打詐、反毒』的觀念,大家一起共同建構美好安定的家園。」新北中信特攻籃球隊以美國緝毒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的縮寫「DEA」作為隊名,宣示「反毒」為球隊核心理念,非常感謝法務部調查局今日的支持,以及號召球迷共同「打詐.反毒」。民眾如發現詐騙及毒品危害等情資,請勇於檢舉並撥打調查局檢舉專線「0800-007-007」,大家一起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與健康。
北市警官人事大風吹 百人名單一次看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捷運警察隊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等職務計100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離到職。1、本局督察室秘書林崇志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內政部警政署專員(第四序列)林佳毅調任本局秘書室秘書3、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陳國座調任本局保安科督察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5、本局督察室秘書李兆欣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6、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郭大恆調任本局督察室秘書7、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陞任本局訓練科專員(第四序列)8、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9、內湖分局副分局長呂政國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0、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蔡三保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11、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聖章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2、南港分局副分局長張舜南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13、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陞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4、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李瑞泰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5、內政部警政署秘書陳正揚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6、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17、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18、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榮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9、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偉仁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20、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陳惠敏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21、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高李孟驊調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22、本局中山分局周烱宏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23、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廖洛育陞任捷運警察隊隊長24、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陞任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2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蔡漢政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6、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鄭文學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9、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30、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3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3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劉居榮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33、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誠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34、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35、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3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志峯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37、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8、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39、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鉅增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劉熙能調任大同分局防治組組長4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蔡瑞騰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4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瑞明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44、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吳博誠調任大安分局民防組組長45、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茹向弘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46、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孟繁勳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7、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張恆睿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8、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崔企英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49、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林鼎淵調任南港分局民防組組長50、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呂鴻裕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51、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蔡鎮群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5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王美惠調任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5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泓瑜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54、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江增健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55、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顏三隆調任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56、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57、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58、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陳良勇調任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9、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時自廣調任中山分局保防組組長60、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王明祝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61、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俼銘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62、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63、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簡世珪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64、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儲南傑調任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6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駱伯舟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66、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樹雄調任士林分局保防組組長67、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游志文調任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68、本局秘書室警務正連承志調任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6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0、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1、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岳宏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2、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林惠山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4、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陳盈宇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吳思怡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張駿緯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7、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蘇孫敏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8、少年警察隊警務員呂倩玉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9、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張珮資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80、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蔡佩穎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楊鎧維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洪志恒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8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志翔調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4、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張林傑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5、松山分局警務員朱智揚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86、大安分局警務員廖健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87、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8、松山分局警務員陳玠齊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9、本局法規室警務正王雅亭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警務正9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育陞調任本局法規室警務正91、交通警察大隊中山分隊中隊長陳禾明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92、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簡宗瑋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93、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三分隊中隊長吳庭有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94、交通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隊中隊長謝睿騰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95、中正第二分局警務員黃庭芳陞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96、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汪鳳儀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9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林睿哲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98、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英洲陞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何彥鋒調任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0、士林分局警務員李昌祐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職場霸凌患者求助身心科!常見3症狀曝光 醫揭治療阻礙
近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發生一名公務員疑似因遭遇職場霸凌,選擇輕生的悲劇,震驚社會各界。對此,桃園醫院精神科醫師王紹丞也指出,自己在門診中經常接觸到因職場霸凌而尋求醫療幫助的病人,這些病人常常表現出失眠、做惡夢和強烈焦慮等症狀。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近日發生一起職場悲劇,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於本月4日疑因無法承受職場壓力,在辦公室內輕生。事件引發外界質疑,指控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甚至有同事爆料早在今年2月已有人向勞動部提出陳情,但問題未獲解決,反而傳出謝宜容威脅處罰告密者。勞動部於20日針對此事召開考績會,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長謝宜容因管理不當,記兩大過並遭免職;勞發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被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兩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一次。勞動部長何佩珊強調,將依據考績會決議迅速處理,並全面檢視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桃園醫院王紹丞醫師指出,自己在門診中經常接觸到因職場霸凌而尋求醫療幫助的病人,許多受害者在律師建議下前來診所,尋求醫療證明以支持後續的法律行動。這些病人常常表現出失眠、做惡夢和強烈焦慮等身心症狀,然而治療過程中卻充滿了阻礙,患者常在繁瑣的蒐證和訴訟程序中感到壓力倍增,進一步加重心理負擔。王紹丞解釋,診斷過程中確定患者是否因職場壓力罹患相關疾病,不僅需依賴患者的主觀陳述,更需要經由長時間、多次的門診觀察,甚至需要心理評估報告的輔助。常見的診斷包括焦慮、憂鬱、急性壓力反應或創傷後壓力障礙(PTSD),而這些診斷需要專業細緻的辨識。針對職場壓力日益增加的現象,王紹丞也呼籲,應提升對職場心理健康的關注,提供基層員工更多支持與保障,減少心理壓力對身心的長期侵害。唯有改善工作環境,才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勞動部霸凌案!輕生員工家屬發聲:想知道「工作上到底發生什麼事」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於本月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疑似遭到北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不過勞動部的調查報告稱,北分署長謝宜容的行為「目的良善」,並將吳男的離世歸因於工作量過重等因素,引發外界不滿。對此,新北市議員李宇翔也於今(22日)在臉書代替家屬發表聲明。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疑因無法承受職場霸凌,於4日在辦公室選擇輕生。事件發生後,有同僚在網路爆料,指責分署長謝宜容是罪魁禍首,甚至傳出早在今年2月就有同仁向勞動部提出陳情,而謝宜容被約談後,反而威脅要處罰告密者。事件發酵後,外界紛紛關注此事的調查報告,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李宇翔在臉書發文表示,「家屬不願意受訪,也未曾表達過要受訪,拜託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們,給老人家們一個空間,尊重他們選擇,不要讓家屬在悲痛的情緒下,還要處理和媒體的溝通,拜託大家了,謝謝!」並附上吳姓公務員家屬的聲明。新北市議員李宇翔也於今(22日)在臉書代替家屬發表聲明。(圖/翻攝自李宇翔臉書)聲明中寫著,「各位媒體記者:我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已故吳姓同仁家屬,非常感謝各界對此事的關心。我們對他的離去,萬分哀慟、震驚,也想知道他在工作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受到什麼巨大壓力,讓他忍心拋下摯愛的家人們」。家屬也表示,「此事現已移送檢調調查,我們不便對外發言。特別請媒體朋友們體諒他年邁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和辛酸,不要來打擾他們,讓他們在每天心如刀割之外,還要承受各種驚嚇,這不也是一種欺凌嗎?他們現在只有無止盡的眼淚,拜託媒體朋友行行好,感謝」。
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王浩宇預測未來發展「安穩做到退休領終身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日前發生公務員遭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民怨。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事後她找律師發出道歉聲明,並將重點放在勞動部的調查報告。 對此,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直言,謝宜容最終會悄悄的回到勞動部繼續工作,還可以退休拿終身俸。王浩宇昨(21)日在臉書上針對謝宜容霸凌事件分析,他指出謝宜容找的律師是勞工專業,之後勢必會打復職的行政訴訟。而勞動部目前停職的原因,並沒有符合公務員可以兩大過免職的任何一個項目,顯見程序不完備,目前也只能暫時止血。王浩宇表示,公務員工作保障標準很高,之後事過境遷,謝宜容就會低調的、悄悄的回到公家機關,「這段時間不用上班的薪水補領回來,繼續安穩的幹到退休、領終身俸。謝謝勞動部,你們真棒。」台北地檢署昨(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海科館長霸凌案延燒 藍營指控館長曾找政風揪爆料者
國民黨踢爆,國立海洋科技博物上月才剛傳霸凌事件,但海科館館長陳素芬開會時,卻直指檢舉霸凌案的吹哨者「造謠抹黑」,下令政風單位揪出爆料者,並將報告呈報上級。國民黨除提出海科館會議記錄佐證此事,痛批海科館內部稽查霸凌機制「形同虛設、讓檢舉人心生恐懼」外,國民黨也指控,海科館館長陳素芬透過MOU簽約方式,將6000萬元採購案給大兒子、二兒子,懷疑其中有極其嚴重的利益輸送。國民黨在10月25日就曾召開記者會,直指海科館館長陳素芬是民進黨秘書長、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市長任內的教育處處長,後來出任教育部轄下海科館館長,當時就曾有媒體爆料,陳素芬涉嫌在職場裡面霸凌員工,怒聲斥責所有在海科館裡的基層同仁,根據媒體披露陳素芬罵人錄音帶,內容是要求一位想要申請「特休假」的員工,怒批「乾脆退休算了」。另有海科館內獸醫師,竟然依規定申請外出受訓,也遭陳素芬高分貝痛罵,陳甚至對該獸醫怒喊「海科館不是人才培訓機構」。參與記者會的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根據海科館11月15日的開會會議紀錄,明確提到「近期媒體對於館方負面報導影響甚巨,請各組主任對內同仁宣導,對於管理之意見應循體制內處理,若有造謠抹黑情事,本館應鄭重澄清,請政風針對不實指控調查並彙製報告」,離譜行徑與已被踢爆的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謝姓長官非常類似。凌濤質疑,卓榮泰昨天才剛開記者會公開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針對內部霸凌案玩成調查,但海科館調查對象卻是內部吹哨者,似乎也沒有要出調查報告的跡象,他要求政院一定要深入調查,全台究竟有多少部會還在調查吹哨者?甚至拒絕提出調查報告,才能釐清真相。凌濤說,據他瞭解,海科館被霸凌受害者迄今情緒仍不穩定,報案資料顯示甚至一度與家屬失聯,但海科館迄今還不提出調查報告更無人負責,難道真要犧牲寶貴人命,海科館才會有行動嗎?凌濤還說,吹哨者、受害者對外求救,竟然被海科館請政風調查,難道這就是卓榮泰口中的「調查報告」嗎?原來調查報告是抓「為公務員的爆料」?他也對卓榮泰提出靈魂拷問「記者會怎麼開的?比勞動部道歉記者會還差勁」,因卓榮泰開記者會只說要各部會調查,完全不叫這些惡劣的官員停手,等於持續讓官員派出東廠鷹犬去追殺受害者,到底是什麼麻木不仁的心態? 凌濤沉痛表示,海科館霸淩受害者至今情緒仍深受影響,根據報案資料,他一度與家屬失聯,而海科館至今沒有調查報告、無人負責,「難道還要再失去一條寶貴的人命,你才要動作嗎」?呼籲卓揆、教育部及海科館,若持續追殺吹哨者與受害者,才會讓敢講話員工很大的壓力。國民黨發言人康晉瑜也強烈質疑,海科館被爆出霸凌案之後,至今已經28天沒以交出報告,但因為卓揆要求各單位一週內都要提出報告,國民黨一定會持續監督,以免中央部會別又讓公務員的生命逝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另檢舉,陳素芬利用公家資源,花6000多萬透過MOU簽約,把採購案通通給大兒子的公司「New school」、「NOAA」。她還說,陳素芬二兒子在2021年6月初,曾透過智崴資訊科技公司名義,接下「潮境智能」沉浸式智能環境展示系統設計競賽的標案,她指出,崴公司第一次不符合資格,第二次卻成功得標,反而其他兩家聲譽更佳的公司未能拿下標案,讓她直呼非常離譜,要求海科館對外說明原因。根據媒體報導,陳素芬今天進入海科館上班,但隨後立即請假兩日,海科館透過秘書室主任說明,採購程序都依據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完全合法。
勞發署霸凌案!新北檢「他」字案偵辦 謝宜容列被告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如今外界將矛頭指向謝宜容,雖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出面道歉,但仍難平種人怒火。台北地檢署今(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昨(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卓榮泰強調,政府失去一位寶貴的同仁,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除了此案的懲處調查,也要求各部門、機關,了解內部有沒有職場霸凌情形,若有,一周內完成調查,依法處理。至於謝宜容則委由律師發聲明表示,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聲明提到,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發署傳2月就有陳情信!近年職場霸凌案翻倍 115名雇主僅罰386萬
近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區分署傳出39歲公務員於辦公室內輕生事件,疑因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引發社會譁然。勞動部雖於19日公布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有實際霸凌」,但此說法未能平息外界怒火,反而招致更多批評。陳情信投訴謝宜容涉嫌霸凌陳情信投訴謝宜容涉嫌霸凌,政務次長王安邦因此曾約談謝姓分署署長。謝姓分署署長當時表示會謹言慎行,但隨後傳出她私下怒斥要揪出「內鬼」且王安邦不久後便突然提出辭職,而勞動部也未採取有效處置,外界懷疑此事件與謝姓分署署長背後可能存在的勢力有關。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根據勞動部官網統計顯示,勞資爭議案件涉及人數的統計結果,2022年共有3萬1284人(截至同年8月為2萬6679人),2023年則增至11萬8667人(截至同年8月為9萬0245人),而2024年截至8月的人數為1萬3440人,今年人數明顯低於往年及去年、前年的同期數據。此外,根據《ETtoday財經雲》報導,近年來涉及霸凌等「不良雇主」的案件數量翻倍增長,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裁罰統計,2020年和2021年分別僅有10件和7件案件被處罰,而在2022年則激增至59件,2023年為26件,今年截至10月底已有13件。過去5年共有115件黑心雇主案件被揭發並處罰,但總罰鍰僅為386萬元。
公告懲處名單竟「誤植」 勞動部緊急刪除遭酸:9點還在加班
勞動部北分署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輕生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勞動部也於20日下午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懲處,晚間透過臉書公告結果。然而首次公告卻出現錯誤,內文將「秘書室主任」誤植為「資訊處主任」,引發外界質疑。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辦公室輕生身亡。勞動部11月1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卻將謝宜容的行為形容為「目的良善」,引發外界強烈不滿。調查報告指出,吳姓公務員生前面臨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與孤立無援等壓力,但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輕生公務員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其中對於謝宜容的行為,報告描述為「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此一措辭引發輿論譁然。何佩珊隨後也在立法院備詢時,面對多位立委嚴厲質詢,一度落淚並公開致歉,「謝分署長確實存在霸凌行為,『目的良善』的用語明顯不恰當,我們承認錯誤。」何佩珊進一步表態,若外界認為需要她為此案負責,她願意辭職。但何佩珊也對外界的批評表示不滿,認為媒體的指責如同對公務體系的「凌遲」,但她強調,勞動部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與整體調查過程。對此,勞動部也在20日晚間於臉書公告懲處結果根據首次發布的公告內容,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北分署副分署長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小過一次。然而公告不久即遭刪除,約一小時後,勞動部重新公告,表示懲處名單為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不變,蔡孟良除記一大過外,新增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則更正為秘書室主任劉麗利,並記小過一次。對此,勞動部解釋,此前公告內容有誤,經查證,應懲處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而非資訊處主任。網友也在留言區不滿表達,「9點多還在加班阿,真離譜」、「勞動部是處理勞動業務的主管機關,結果卻是帶頭做慣老闆的表率。像超時工作不敢報、主管霸凌、缺人不補不友善的職場環境等等問題,還想讓事情淡淡的放下,等到輿論都燒起來了,才要認真處理,真的是極為諷刺」。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勞動部員工「打假卡」工時逾12小時 謝宜容私下為人曝「每人慘兮兮」
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驚傳職場霸凌事件,導致基層員工在辦公室輕生。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於昨(20日)在立法院質詢勞動部長何佩珊時,直指勞動部未能保護勞工,甚至可能存在掩蓋事實的嫌疑。而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也透露,平時謝宜容經常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王育敏在立法院質詢時,公布輕生員工的監視器畫面及出勤打卡紀錄,指出該員工自10月22日起,每日清晨5點多進入辦公室,晚間7、8點才離開,工時超過12小時。然而打卡紀錄顯示其上下班時間「正常」,顯然存在「打假卡」情形。這也讓王育敏痛批,「公務員為何需要打假卡?這種現象是否已成為勞動部的企業文化?」她要求勞動部立即全面清查是否有常態性超時工作和假卡問題。同時王育敏質疑今年2月基層曾投訴職場霸凌,次長王安邦也曾約談涉案分署長謝宜容,但最新調查報告卻稱「查無紀錄」,顯示內部調查機制漏洞百出。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因打卡紀錄顯示正常,主管難以發現問題。針對調查不實的指控,她承諾會重啟調查。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K先生也透露,輕生員工是資訊小組唯一的正式同仁,需負責公文、採購、資安等多項工作,壓力沉重。他表示,該同仁工作一向認真負責,前五年半並未出現異常情況,問題始於謝宜容上任後。K先生指稱,謝宜容強調「向上經營」,頻繁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要求隔日清晨完成,導致基層員工長期處於過勞狀態,「她把我們每個人都弄得慘兮兮。」事實上,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涉霸凌致下屬輕生!謝宜容最新回應「沒有要辭職」 勞動部長:我不會准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驚傳一名公務員因職場霸凌,選擇在辦公室輕生, 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指謝女領導統御方式「目的良善」,引發各界砲轟。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赴立院質詢時改口會盡快作出停職處分,稍早卻傳出謝宜容準備遞出辭呈赴美陪小孩,而在立院質詢的何佩珊則毫不知情,之後又表示「不會准辭」,另外,謝宜容則是以簡訊回覆「沒有要辭職」。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員工在辦公室自縊身亡,分署長謝宜容涉嫌霸凌,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原向外指出將等22日謝宜容請假屆滿後帶她出來道歉、並對謝祭停職處分,稍早卻傳出謝宜容準備遞出辭呈赴美陪小孩,對此,在立院質詢的何佩珊完全不知情,表示並未收到辭呈並表示「不會准她辭呈」。另外,據《中央社》透過社群媒體LINE留言聯繫謝宜容,她則回覆「我沒有要辭職」。稍早,何佩珊表示,將對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處分,負責督導的勞動部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則記1大過調離主管職。回顧整起事件始末,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的一名公務員因職場霸凌,選擇在辦公室輕生,案件持續延燒。事後,勞動部說明調查報告指稱謝宜容雖對同仁情緒失控,並做出咆哮、侮辱或貶低行為,但現有事證無法證明吳姓公務員曾遭受霸凌,引發民眾質疑「是否綠色官官相護」。加上何佩珊19日公布公務員輕生案調查報告,其中一句「目的良善」引發各界怒火,加上謝宜容始終未出面道歉,也讓民眾質疑謝的背景靠山到底有多硬;對此,何當場回應「我當然敢辦她」,何佩珊表示,這次案件複雜的地方在於,謝宜容跟離開的同仁之間還隔著兩位主管,一位是副分署長、一位秘書室主任,所以謝宜容沒有直接霸凌,但是謝宜容有涉及霸凌其他同仁,考績會本周內就會完成懲處,接下來將移送監察院及檢調。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CTWANT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
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 卓榮泰道歉: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
勞動力發展署員工遭職場霸凌輕生事件,昨日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遭批懲處過輕,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0日)下午對此案發表談話,向員工家屬及國人鞠躬致歉,並表示必須給家屬和民眾一個真相,涉嫌霸凌的分署長謝宜容將記兩大過並送懲戒,最重將免職;勞動部長何佩珊的去留則此案責任追究完之後,再行討論。卓榮泰說,他用非常沉痛心情,向不幸過世的員工家屬表達最高歉意和遺憾,他將要求勞動部最快時間內,做出最嚴厲處置,向社會交代,並要求部會首長徹底全面清查,不容許部會機關內再有霸凌行為。卓榮泰表示,政府失去一位寶貴公務人員,必須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因此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追究責任,給家屬一個公道。未來將用最嚴肅態度,要求勞動部最快時間做出最嚴厲處置,向社會交代,而已經被媒體揭露、討論的若干案件,一周內也要完成調查,追究責任,依法處理。卓榮泰指出,他和何佩珊已檢討昨日調查報告,也公開幾項重大懲處:整個事件中有重大錯誤的謝宜容,將記兩大過並送懲戒,最嚴厲處分將是免職,且未來不得再任公務;勞發署長蔡孟良在整個事件當中也有重大督導不周責任,將記一個大過,並調離主管現職,兩位副分署長和秘書室主任也併案處理;此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行政院必須給家屬跟國人同胞真相,全案移送檢調單位詳細調查、追究責任,給家屬一個公道。◎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霸凌案!調查核心名單曝光「全與她有關」 粉專批:查個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謝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指出,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因此忍不住痛批「查個雕」。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昨(19日)表示,勞動部霸凌案,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粉專指出,許傳盛與被調查的謝宜容分署長是過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舊識,在調查期間,許傳盛甚至在部務會議公開表示「我認識謝很久,她只是個性急」;黃玲娜則與謝宜容同時間,都曾在許銘春辦公室服務。至於吳雅慧,粉專提到,勞動部長何佩珊8年副秘生涯的親信,空降勞動部12職等,現在在何部長辦公室,也是謝宜容過去的同事。粉專忍不住痛批,「查個雕。」針對本案,勞動部昨(19日)發聲明指出,謝宜容管理方式雖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但仍須為此負機關首長的行政責任,即日起調離北分署長一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以至於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也導致一級主管不敢反映意見,下情無法上達,這部分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議處。勞動部說明,北分署同仁的離開,主要是因為單獨從事資訊工作量過於龐大及壓力太大,又缺乏足夠資源協助,勞動部將追頒授予勞動獎章,並為他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同時,責令北分署所有資訊標案均暫時停止,重新評估研議其合理性,並同步檢討相關資訊人力配置。勞動部說,另外,直接督導資訊小組的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沒有及時檢討智能就業服務系統目標,也沒有幫助聯繫相關單位,更沒有發現同仁無助,也要負擔連帶責任,一併送考績會議處。◎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市警官人事大搬風! 103人名單全出爐
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督察、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副大隊長、隊長、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03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3年8月27日(星期二)離到職。1、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婁子才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國座陞任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3、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李兆欣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郭大恆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5、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6、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偉仁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7、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8、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楊文欽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9、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陞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0、少年警察隊隊長吳坤安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1、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翁麒豪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2、中山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3、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林信介陞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15、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6、南港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7、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謝佾廷調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19、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0、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21、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俊銘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鄭文學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7、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8、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吳俊逸調任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29、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1、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陳育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33、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再璧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3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聖崴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5、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王俊成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36、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宋柏達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37、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黃贏慧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8、本局人事室任免股股長莊惠華調任婦幼警察隊副隊長39、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呂清安調任士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洪秀美調任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41、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江金紋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43、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韓秀珍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4、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楊健良調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45、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蘇天成調任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47、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王世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許能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49、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柯清波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5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5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周永健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2、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王雅佩調任北投分局秘書室主任5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宗斌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5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吳立傑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55、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許文彥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5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5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劉居榮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58、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升揮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59、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詹秀娟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60、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士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顏志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4、中山分局警務員陳盈宇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5、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蕭景嘉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7、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玉玲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黃甯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0、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俊廷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1、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彥喬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2、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薛博文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3、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劉孝謙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4、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鈞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5、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家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6、交通警察大隊督察員陳俋宏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77、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李智瑋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78、大同分局警備隊隊長徐順胤調任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79、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黎家維調任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80、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意翔調任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馬奕桓陞任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83、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鍵頡調任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佳熹調任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調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劉昱廷調任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孫吉筠調任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91、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蔡岱娟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王竺榆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南港分局督察員蔡佳雯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北投分局警務員95、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年立調任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柯杰男調任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0、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游啟銘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振綱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2、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03、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熊一鋒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警政高階警官異動!78人調動 林國清接南警局局長
內政部警政署16日下午發布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指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78員,統一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警政委員林國清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2、警政署主任秘書李政曉陞任警政署副署長3、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警政署主任秘書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吳敬田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廖材楨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李安淳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新財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淑芳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王文澤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新晃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林富助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2、警政署保安組組長李權哲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13、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杏結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14、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陳進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15、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林温柔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16、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陳明志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1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簡吉照調任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黃富村調任警政署秘書室主任1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陳永昌調任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20、警政署專門委員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21、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方國璽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2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昭甫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23、警政署警監督察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24、警政署警監督察朱信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25、警政署警監督察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26、警政署警監督察陳建臻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2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陳金城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陳朝新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2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黃南山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吳明彥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邱顯良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張泰賓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3、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林英仁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陳炯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5、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柯政君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3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3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憲蒼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4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4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謝龍富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4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4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4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分局長黃國政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4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徐俊生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分局長4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4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4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分局長蔡啟仁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5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張鶴瓊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分局長5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5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5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洪漢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5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5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5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5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5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5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顏勤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6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62、警政署保安組科長施宇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6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6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陳柏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6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分局長陳膺方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6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陳奕良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分局長6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6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70、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大隊長陳義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7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7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豐統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7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邱幼媚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75、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許再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7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汪大宇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78、警政署後勤組科長蘇榮明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網友幫發文找喵星人飼主 這點「特徵」讓眾人笑翻…網友:小心被告
在充滿善心的台灣社會中,只要是看到有寵物走失或是協尋主人的貼文,基本上都會吸引大量網友關注與分享,都希望能透過自己微薄的力量來幫助到飼主與毛小孩。但近日FB社團「我是板橋人」一篇協尋走失貓主人的貼文,卻在內文的「特徵」中做出了「非常重」的描述,這也讓不少網友笑彎了腰,更有網友搞笑提醒「小心被喵提告」。近日有網友在FB社團「我是板橋人」中發文,內文是協助板橋喊山分局江翠所協尋走失動物,一隻長相圓滾滾的貓咪受困在板橋銘傳街一帶的陽台上,被人解救後就送到派出所。而文章中也對這隻貓咪的特徵做出以下評註「公貓,親人,無配件,非常重」,文中也表示後續會移交動保單位處理。而這則貼文曝光後,因為內文中「非常重」三個字引起網友的注意,再加上小貓圓滾滾的臉蛋與身材,著實討喜,附圖中也可以看到警察要抱起這隻貓,也有點非常費力的樣子。不少網友在看到這篇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喵:不排除提告」、「貓:有沒有禮貌啊?!」、「以我家養貓經驗來說,這一定是有人疼愛的胖嘟嘟貓」、「警察叔叔似乎抱得有點吃力」、「好肥美」、「臉臉好福氣」、「幸福的重量啦」、「好好笑,非常重!」(圖/翻攝自FB)而根據《ETtoday寵物雲》報導指出,這隻臉蛋圓滾滾的貓咪到派出所後,就老神在在地四處散步,看到警察拿肉泥給牠的時候,也是毫不客氣地一口炫光。派出所秘書室主任莊斐棨也表示「他吃了一整個罐罐跟一條肉泥,應該非常飽」。後續由於一直沒有等到主人現身,所以警察依法將這隻可愛的貓貓送交板橋動物之家。後續《ETtoday寵物雲》與板橋動物之家連繫,動物之家表示其實貓咪身上有晶片,目前已經聯繫上飼主,也於8日將貓咪帶回家。(圖/翻攝自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