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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2提案遭中選會駁回 時力酸「假球公投」:真有心就修法
中選會昨(28)日審議立法院函送的3項公投案,其中「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均遭否決,最終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過關,預計將與11月28日地方大選一併投票。對此,時代力量直言,中選會依法駁回兩項「假球公投」並不令人意外,真正該被檢驗的,是藍白兩黨明明在立法院掌握多數,卻把原本可以透過修法完成的政策丟給公投處理。時代力量指出,《公投法》第15條所規範的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若國民黨、民眾黨真的認為鞭刑應該入法,或交通罰鍰收入應該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就應直接提出相關修法,送進立法院接受審查,而不是把自己有能力完成的立法工作交由公投處理。如今中選會依職權認定兩案不符合要件並予以否決,在程序上並不令人意外。時代力量進一步質疑,藍白先前的動作其實早已讓人看出端倪。以「交通罰鍰專款專用」為例,國民黨團8月初就曾以可能影響縣市首長選後經費運用為由暫緩處理;至於鞭刑議題,如果國民黨真認為能有效嚇阻犯罪,也認定制度不牴觸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出《刑法》修正案,接受完整的人權、法律與專業檢驗。時代力量強調,交通罰鍰是否專款專用,本來就能透過修法處理;鞭刑則涉及刑罰制度、人權保障及國際公約,更應回到正常立法程序公開討論。如今兩項公投遭中選會駁回,也讓藍白沒有再迴避的空間,究竟是真心想推政策,還是把公投當成政治操作工具,就看下個立法院會期開議後,國、眾兩黨會不會真的提出修法、推動審查。
《能源管理法》三讀 新用電大戶須設發電或儲能設備、違規最高罰75萬
立法院會今(21)日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新設或增設用電契約容量達規定標準的能源用戶,必須在期限內設置一定容量以上的自用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若未依規定辦理,經要求改善後仍未完成,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規範僅針對新設或增設的用電大戶,既有用電大戶不受影響。行政院今年5月通過經濟部提出的《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並於8月初完成委員會初審。原先政院版本要求達一定契約容量的能源用戶,同時設置自用發電及儲能設備;經立法院審議後,最終改為新設或增設用電大戶適用,業者也可在自用發電與儲能設備之間擇一設置。三讀條文明定,新設或增設用電契約容量達規定標準者,應在一定期限內完成設備設置,至於適用的契約容量、設備裝置容量、種類、設置方式及期限等細節,後續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經濟部長龔明鑫先前在初審時曾說明,「一定容量」是指5MW以上。罰則方面,業者若未依規定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或設備種類、設置方式不符規定,經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再次要求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可按次處罰。此次修法也將再生能源及熱能納入能源管理範圍,並要求能源供應事業配合主管機關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在去識別化的前提下提供行業別、區域別等用電資訊,作為未來節能政策及能源管理措施的參考。此外,新法也提高用電大戶未依規定設置合格能源管理人員的罰則,原本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進一步強化能源使用及管理責任。
無人載具條例朝野無共識 立院28日上演表決大戰
立法院第五會期延會將於8月31日休會,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則安排在28日。朝野黨團今(21)日協商後決定,28日集中處理仍無法取得共識的議案,其中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無人載具相關條例草案也被列入議程,預料屆時將進行逐案表決。立法院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委員會7月27日聯席審查行政院提出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及朝野立委版本,共計14版草案。不過,各黨對法案名稱、主管機關、經費上限及施行期間等核心內容意見分歧,最終所有條文均保留送出委員會。民眾黨立委、經濟委員會召委洪毓祥20日再度召集朝野協商,希望就相關爭議尋求共識,但各黨立場仍未能取得交集,因此相關草案將交由院會處理。立法院長韓國瑜21日上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最後決定25日院會先處理不須協商,或已完成協商的議案;至於仍存在歧見、無法達成共識的案件,則統一排入28日院會。隨後立法院會表決通過藍白提出的議程草案,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無人載具條例草案被列為討論事項第24案。由於關鍵條文仍存在明顯分歧,依照朝野協商結論,相關草案將於28日進入院會處理,屆時朝野將透過表決決定最終版本。
總預算苦拖351天終三讀 傅崐萁喊「僅刪1.6%」:在野已釋最大善意
立法院昨(14)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列歲出總額為3兆349億7437萬1000元,審議結果,共計減列480億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此次刪減比例僅1.689%,相關提案也從原先1700多案一路協商、縮減,強調在野黨已釋出「最大善意」,並向行政院喊話,三讀通過的法案「該副署就副署、該公告就公告、該執行就執行」,不要再架空立法院。傅崐萁表示,4個月前,行政院承諾提出軍人待遇、警察人事及軍公教保障相關修正案,立法院也依協商結論進入預算審查,沒想到行政院本週卻宣布相關法案明年度仍然沒有編入總預算,形同背棄承諾,不僅踐踏朝野共識,更傷害立法院長韓國瑜居中協商所建立的信任。傅崐萁指出,這一屆立法院在在野黨共同努力下,三讀通過提高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軍人加薪、停砍年金等攸關人民權益的法案,行政院卻置之不理。這不只是待遇問題,更攸關國家能否留住優秀人才、是否還有人願意投身軍旅、警察及公職。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中)呼籲行政院,切勿再掏空、架空、霸凌立法院。(圖/周志龍攝)他表示,甚至連剛三讀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都傳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可能不予副署。孩子的未來何其重要,行政院不是太上皇,對下一代的承諾豈可兒戲。傅崐萁強調,在野黨釋出如此大的善意,總預算留有98.4%三讀通過,就是為了讓國家正常運作。請行政院不要再掏空、架空、霸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該副署就副署、該公告就公告、該執行就執行。傅崐萁提到,立法院會今天上午也順利通過「交通罰鍰專用」、「鞭刑入法」及「廢除非核家園」三項公投案,讓重大政策回到人民手中。他強調,基層的民意不能被踐踏,國會的尊嚴不能被掏空,國家的承諾不能被背棄,總統賴清德更應該好好珍惜韓國瑜的善意,「崐萁已經鞠躬盡瘁,希望行政院能夠好好執行福國利民的法案,照顧好台灣的基層百姓」。
「鞭刑」公投提案通過! 廢死聯盟聲明反對:違憲且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立法院昨天(14日)進行公投提案表決,其中由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所提的「鞭刑打詐」,最終以贊成52位、反對51位、民眾黨團棄權通過。對此,廢死聯盟及4個民間團體聯合發布聲明,明確反對鞭刑入法,並強調「鞭刑違憲且違反禁止酷刑國際人權義務,更欠缺犯罪嚇阻之可靠實證」。該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會在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由於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針對此案,廢死聯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司法鞭刑不是一般的「加重刑罰」,如國家以公權力故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已跨越國際人權法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界線,而台灣自2009年施行《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權利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若將鞭刑納入我國法制,將與台灣已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正面衝突。廢死聯盟認為,司法鞭刑係由國家有意對受刑人施加身體疼痛、傷害與羞辱,並以此作為刑罰本身,直接侵入身體完整性及其所根植的人性尊嚴,雖然這是以犯罪防制、應報或多數民意為理由,這類立法仍難以獲得憲法上的正當化,並難以通過違憲審查。廢死聯盟直言,公民投票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但多數決不能使原本遭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重新取得正當性,縱使理解社會對重大犯罪的憤怒,也支持政府強化犯罪預防、偵查、被害人保障與再犯防制,但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能以恢復國家鞭打人民身體的權力作為答案。廢死聯盟提到,司法鞭刑即使具有某種嚇阻效果,但現有研究並未證明鞭刑具有支持者所宣稱的特殊或額外嚇阻效果,加上鞭刑將增加引渡與跨境司法合作的障礙,一旦台灣設有鞭刑,外國法院面對可能受鞭刑者的引渡案件,即可能要求台灣提出不求處、不科處或不執行鞭刑的保證,甚至拒絕移交,因此鞭刑不只涉及國內刑事政策,也可能實際增加台灣追訴跨境犯罪的司法成本。廢死聯盟指出,鞭刑制度若要求醫師先行判斷受刑人是否「適於受刑」,或在執行過程中監看其身體狀況,完成「醫療監督」,實質上就是利用醫療專業協助國家完成一項以製造痛苦為目的的刑罰,但醫療專業的目的在於治療與減輕痛苦,不應被用來替國家判斷一個人是否還能承受更多痛苦,這也違反了醫療倫理。該聲明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共同署名。
立院通過3項公投案 游盈隆:30萬選務人員都鬆一口氣
立法院今(14)日表決通過3項公投提案,包括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以及交通罰鍰用於改善道路安全。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原先可能有6項公投,如今立法院通過3案,顯示國會釋出具體善意,相信全台約30萬名選務工作人員「心頭都鬆了一口氣」。至於3案若最終均通過中選會審議,相關選務經費可能達14億元。立法院會今日通過國民黨團提出的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2項公投案,以及民眾黨團提出的交通罰鍰用於改善道路安全公投案。游盈隆受訪時表示,立法院最終通過3項公投案,是值得高興及肯定的結果,也代表國會開始理性思考,在公投綁大選的情況下,究竟多少公投案才是選務能夠合理負擔的數量。他形容,今日的表決結果「令人鼓舞」。游盈隆過去曾對公投案數過多提出警告,甚至形容「一票多案」可能造成選務災難。他表示,原先外界討論的公投案多達6項,如今減為3項,相信台灣約30萬名選務工作人員得知消息後,都能稍微鬆一口氣。不過,立法院通過提案並不代表3案最終都會成為公投案。游盈隆指出,中選會接下來將儘速進行審議,但最後究竟會有幾案通過,目前無法預測。游盈隆說,現任中選會委員組成相當多元,各種不同背景及立場都有,因此審議結果處於「高度不確定性」。至於民進黨團質疑交通罰鍰案原本就能透過立法院修法處理,游盈隆則表示不予置評,強調中選會採合議制,將由委員會作出最終決議。選務經費方面,游盈隆指出,若只有1項公投,經費接近11億元;2項可能需要12至13億元;若3案全部進入公投程序,則可能增加至14億元左右。針對外界關注未來是否可能將多項公投整合在同一張選票,游盈隆表示,相關修法目前尚未完成。他再次呼籲立法院尊重選務專業,不應在缺乏完整配套下倉促推動「一票多案」,因為從領票、投票到開票等環節,都需要相應制度設計,不能認為改成一張選票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對於媒體追問,3項公投是否已落在中選會可以承受的範圍,游盈隆回應,目前發展「是往我期待的方向在演進」,並形容這是一件好事,也讓他「看到了希望」。至於鞭刑入法公投可能涉及《兩公約》等人權爭議,游盈隆未預判審議結果。他表示,中選會委員多為法政領域專家學者,相信會依專業作出判斷;身為主委,他不宜預先對個別案件表達期待,以維持中選會超然、公正及中立的立場。
國民黨、民眾黨聯手!重啟核電公投59:51通過
對於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提出的多項公投提案,立法院院會今(14)日進行表決處理。有關國民黨團主導的重啟核電公投,最終以59票贊成、51票反對、棄權0人,表決通過。 該公投案主文為「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此案順利通過之後,國民黨委員們拿著手板上前齊聚合影,一同高喊「三個都同意,台灣有正義」。該案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依照公投法規定,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因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
國民黨「鞭刑公投」52:51通過 民眾黨全體棄權
立法院今(14)日將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藍白提出的公投案進行表決。其中有關國民黨提出的「鞭刑打詐」公投,最終以贊成52位、反對51位、民眾黨團棄權,贊成者多數通過。該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對於棄權理由,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稍早指出,因為目前黨內立委對該案還存在不同的意見,所以經過黨內討論之後,決定團進團出,一致採取棄權不投票。 該案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依照公投法規定,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因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
首公投案出爐!交通罰鍰100%投入交通建設59:51過關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藍白陣營的公投提案今(14)日將在立法院的院會進行表決。對於民眾黨提出的「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案」,表決結果,出席立委110位,贊成59位、反對51位,該提案照案通過。 該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並交付全民表決 。 該案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依照公投法規定,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因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
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廢除 吳宗憲: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
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將正式走入歷史。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你的財產,由你自己決定 」,從去年10月,自己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到今天歷經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吳宗憲指出,這不只改了一條將近百年的老法律。更重要的是,終於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吳宗憲再次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今天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吳宗憲提到,修法一路走來,有些不同聲音。但立委不能只挑沒爭議的事情做。當制度不符合現代家庭關係與社會常情,我們就有責任把它改好。 吳宗憲說,有人問,如果一個人把財產留給外人,讓兄弟姊妹分不到,公平嗎?但更應該回頭問:一個人為什麼會在生前,特別立下這樣的遺囑?也許是因為多年沒有往來。也可能有外人根本不了解的家庭故事。而實務上更多紛爭,正是因為往生者想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陪伴他的人,身後卻被特留分推翻。「這不是保障親情,根本是製造紛爭」。吳宗憲表示,一個人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應該有權決定最後要留給誰。血緣值得珍惜,但不能凌駕最後的自由意志。「他的最後心願,都應該被尊重。尊重遺願,少紛爭,多安心。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
兄弟姊妹特留分走入歷史 立院三讀修《民法》保障遺囑自由
現代家庭型態改變,兄弟姊妹未必互相有經濟依賴,現行民法遺產分配相關制度限制立遺囑者自由分配財產,讓相關修法受到討論。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將正式走入歷史。法務部今年6月預告修法廢除「遺產兄弟姊妹特留分」,僅耗時一個月,就在朝野高度共識下送交院會處理,今院會中正式通過。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根據此次三讀修正條文,繼承人之特留分:一、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三、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四、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台北港排隊砂石車長3公里占用市區道路 鄭宇恩籲源頭控管、增設臨停空間
因北台灣營建剩餘土石方高度仰賴台北港填海造陸工程去化,大量土方車頻繁進出台北港,導致港區外道路出現回堵情況,13日排隊車流更長達3公里,一路蔓延至八里大道,新北市議員鄭宇恩則呼籲,台北港必須從出土端進行車流總量及時段管制,並於港區內規劃足夠的臨時停等空間,避免八里市區道路成為大型車輛的停等區。鄭宇恩指出,根據台北港環評報告規定,砂石車進港的交通量限制為每小時149車次。然而,由於環評限制是以「每小時」為計算單位,若特定時段湧入的車輛超過該小時進場上限,後續車輛即無法進港,只能在港外道路排隊。鄭宇恩表示,車輛進港前尚須辦理身分確認、土質檢驗等程序,一旦各營建工程集中於相近時段出土,加上昨日因颱風過後各工地趕工,大量砂石車便會同時湧入,導致商港五路雙向路側及八里大道出現嚴重回堵,增加一般汽機車與大型車輛交織的通行風險。為解決長期的交通衝擊,鄭宇恩呼籲相關單位應立即建立三項改善機制,首先是,依每小時收容量分配進場車次,從出土工地源頭控管派車時段;其次為在台北港區內規劃設置足夠的臨時停等空間;第三則是建立即時車流、預約進場及收土資訊系統,讓駕駛與出土單位事前掌握排隊數量與預估等待時間。針對台灣港務公司日前於立法院會議中研議後移檢驗站、增加港區內候車空間之承諾,鄭宇恩表示,港務公司應儘速提出具體的位置、可容納車數與完成期程。若港區內仍有可利用之空間,應優先規劃為砂石車臨時停等區,將車輛納入港區管理。鄭宇恩強調,解決土方去化問題不應將八里市區道路當作緩衝區,中央與地方應共同負起管理責任,做好車輛調度與安全配套,避免大型車輛持續占用公共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