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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女公關命案!恐怖前男友稱有躁鬱症 將聲請精神鑑定
台北市信義區7月30日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27歲的古姓夜店女公關遭到其前男友劉柏葳殘忍殺害。台北地檢署於昨(11月26日)偵結此案,依照殺人罪起訴劉柏葳。仍屬在押狀態的劉柏葳今(11月27日)也提解至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庭上劉柏葳主張自己有躁鬱症,對犯案過程已經忘記,且未來將會聲請精神鑑定。劉柏葳移送至北檢後,檢方於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最終於7月31日深夜裁准聲押獲准,並於9月25日再度延押2個月。台北地檢署在歷經將近4個月的調查後,於昨日偵結此案,依照殺人罪起訴劉柏葳,並於今日移審至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對於違反保護令以及殺人罪之犯行,劉柏葳皆坦承,當法官張谷瑛詢問劉柏葳對於起訴書所載事項是否有意見要補充時,他表示對於谷女的感情不忠並非只有懷疑,而是有確切的監視錄影畫面證明對方曾經有帶人返回至雙方同居的租屋處過夜。另外,劉柏葳也指出7月14日去谷女住所附近徘徊,是因為對方拿走他的SIM卡,但他當前因為需要辦理網路銀行,所以才會試圖去找她把SIM卡拿回來,但直到對方報警,也沒有把SIM卡拿回。且當天下午,谷女還是有主動去找他,向他說明已經把SIM卡弄丟。劉柏葳也表示在這段時間,谷女還是會來租屋處找他,且有時候還會一起出去玩。劉的辯護律師補充,被告已經坦誠犯行,且願意和解,並指出在服役期間曾因為躁鬱症被驗退以及服藥,古之後將會聲請行為能力鑑定。而對於犯案過程,劉柏葳也說自己當下已經全然失去理智,所以只記得雙方是因為借錢問題起口角,其餘的爭吵內容以及自己是如何犯行的都已經記不清楚,但他承認殺害谷女這件事情是他所為。檢察官林琇璁則表示,被告行兇後騎車逃離台北,且過程還有拋棄兇刀行為,導致至今仍未尋獲兇器,明顯有滅證以及串供行為,加上被告的犯案動機以及客觀證據還有被害家屬的說法皆有出入故還有待後續審判時釐清。此外,考量到被告主張有精神鑑定需求,過程中恐會有訪談親人及家屬,過程中可能會有串供可能,且本案還有Instagram名稱為Alina的關鍵證人存在,對方曾在案發後稱被告本身沒有精神異常,且為預謀犯案並且還有和被害家屬見面,因此建請法官羈押禁見。
照護之名行殺人之實 德國護理師施打鎮靜劑殺10人「重判無期不得假釋」
德國西部亞琛地方法院判處一名44歲姑息療護病房的男性護理師無期徒刑,認定他對10名住院病患施打致命劑量藥物致死,並企圖對另外27名病患進行相同行為。法院另外宣告本案屬於「特別嚴重罪責」,意味著被告不得在服刑15年後申請提前假釋。該案自3月開庭審理以來備受關注,被告在庭上始終否認犯行,其辯護人一度請求無罪,但最終未獲採信。檢方指出,這名未公開姓名的護理師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於靠近亞琛的伍爾瑟倫醫院夜班工作時,向多名年長、長期臥床或需高度照護的病患注射過量鎮靜劑與止痛藥,目的並非出於醫療必要,而是為了「減少照護工作量」。檢方形容他「將生死視為可自行操弄的變數」,並指出他在審判過程中未表現出悔意或同情心,精神鑑定顯示其患有人格障礙。法院調查顯示,被告使用的藥物包含嗎啡與咪達唑侖,其中咪達唑侖在美國部分死刑執行中也曾被使用,若劑量過量可能抑制呼吸甚至導致死亡。被告於2007年取得護理資格後在多間醫療院所任職,2020年起受雇於該醫院。院方表示,將全面配合調查,並強調已啟動內部檢視程序,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被告於2024年夏季遭警方拘捕後,即被停止執業。檢方進一步說明,目前已對部分疑似受害者遺體進行開棺檢驗,以確認是否存在更多未確認案件,未來不排除再度提起追加起訴。由於案件涉及長期照護病房與弱勢病人,社會輿論普遍對醫療現場人力壓力與監管制度提出質疑。案件也讓外界聯想到另一件震動德國醫療界的連續殺人案。2019年,護理師尼爾斯・霍格爾(Niels Hoegel)因在2000年至2005年間向病患施打致命藥物,造成至少85人死亡,被判無期徒刑。此外,40歲姑息療護專科醫師約翰內斯・M亦於2024年在柏林受審,被控在2021年至2024年間對至少15名病患施打致命藥物,其中至少5案涉嫌縱火企圖滅證。該案在德國社會引發廣泛討論,醫療團體與病患家屬組織呼籲加強長期照護機構的監督與人力配置,避免病患在高度依賴醫護時陷入無法自我防衛的風險。有醫界代表指出,夜班醫護常面臨高度工時壓力,若缺乏評估與支援機制,可能造成照護品質與安全隱患。相關部門目前已宣布將檢討制度與通報流程。亞琛法院認定被告對10名病患致命注射,另企圖殺害27人,罪責重大。(圖/翻攝自X,@dwnews)
碧潭溺斃2幼女案!陸配丈夫無業、公婆難伺候 犯前已重度憂鬱
簡姓陸配去年於碧潭溺斃自己的2名女兒,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並持續密集審理3日,今(10月29日)為第2日審理。下午由簡女的精神鑑定、量型鑑定召集人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吳醫師表示,簡女犯行前就患有重度憂鬱症,若非在此情境下犯案的可能性也會降低,並認為簡女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吳佳慶表示,簡女自左眼失明以後,就已經有重度憂鬱症的症狀,返台以後更因為經濟問題、婆媳衝突、高壓環境等導致重度憂鬱症的情況沒有改善的跡象。考量到簡女過去的沒有前科,且沒有反社會人格,願意從事高勞動性的工作,服刑經驗可以達到警示,認為簡女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吳醫師表示,簡女返台後生活基本上是兩點一線,除了接送小孩上下學,還要去市場買菜、整理家中的環境以及煮飯,當簡女的辯護律師蕭奕弘向吳醫師問道簡女返台後的生活,「是否每天都圍繞著白家的生活打轉」,吳醫師也點頭表示「是」。此外,簡女在返台後幾乎沒有拓展社交網絡,過去曾有新住民單位打電話來詢問簡女是否要參加閩南語課程時,白男認為沒有必要而拒絕。而簡女的公婆根據小姑的說法,相處起來也不容易,不僅對生活環境要求高,對看不過的事情也會直接說出來,因此對簡女一家搬回台灣後,就預見雙方應該會有衝突發生。而簡女一家還在上海時,曾自創護膚品牌獲利可以達到每個月20萬至30萬的人民幣,但白男則沒有工作,透過股票的短線買賣來賺錢,但卻是賠多賺少,甚至曾多次使用簡女的名字進行小額貸款,且簡女的存款、帳戶由白男全權管理,簡女則對自己的存款不太了解,因此對於吃穿用度的開銷時常感到焦慮。吳醫師認為,簡女情緒低落、食慾下降、易怒且失眠,加上與家庭成員相處頻頻有狀況,導致其負面認知傾向日益嚴重,斷定簡女在案發當下存有自殺念頭,且也有在過程中出現自殺行為。而在案發以後,也有極度後悔的狀況,甚至多次出現女兒走入潭中等畫面,明顯為創傷症候群的現象。此外,吳醫師指出,此案可能為「特殊場景偶發事件」,當天簡女先後和白男、公婆發生爭執,本沒有企圖有自殺或殺人行為的簡女,因偶然看到步道旁有個缺口時,萌生出自殺的想法。吳醫師也說,罹患重度憂鬱症對本案有間接上的影響,若簡女沒有憂鬱症,或是沒有看到碧潭的缺口,應該就不會有本案發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庭上認罪!陸配狠心溺斃2幼女 審判長諭知將於這日宣判
陸配簡女2024年7月2日在和婆婆爭吵以後,帶著10歲、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的碧潭,稱拍照讓2女雙雙落水溺斃,自己卻離開現場。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簡女,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台北地院讓國民法官參與此案審判,今(10月28日)為此次密集審理的第一天,預計將於11月3日宣判。簡女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委任3名律師,其中一位為柯文哲京華城案的委任律師蕭奕弘,雖然今天庭期和晶華成案撞期,但蕭奕弘已經提早向合議庭請假,為簡女進行辯護。而今日簡女也在庭上坦承犯罪說道「我承認我犯罪」,而蕭奕弘也當庭表示簡女已經深感悔悟,對檢察官所起訴的事實不爭執,表示每件悲劇的發生都會有其原因所在,接下來3天的密集審理,將協助法院知悉簡女犯行的前因後果,給予其最妥適的處罰。由於簡女已經當庭認罪,因此本案的審理將會聚焦於「罪責」以及「科刑」2大重點,並探究為何簡女會犯下此種行為。此案將會由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幫助法官了解簡女受刑能力,而吳佳慶也是簡女精神鑑定、量刑鑑定小組的召集人。此案將於今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而今日開庭期間審判長廖棣儀也諭知,本案將會暫定於11月3日下午2時進行宣判。
交友軟體洩密攻擊好友 嗆對方「比鬼還恐怖」公開住址遭判刑
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去年 2 月因在交友軟體上發布侮辱及洩露個人資訊的文章,遭吳姓好友提告。張女不僅在公開版面攻擊吳姓好友外貌「比鬼還恐怖」、並聲稱對方「懷過孕、墮過胎」,更直接公開了吳女的出生日期及居住地點,使人可輕易辨識其身份。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張女行為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1個月,得易科罰金,但考量其罹患「情感性精神病」,給予緩刑2年。檢警調查,張女與吳女兩人互相認識,但張女在交友軟體上公然發文攻擊,吳女發現後對張女提出加重誹謗與違反個資法的告訴。張女在偵訊時坦承確實發文攻擊並公布了好友的生日與居住地。在法院審理期間,法官對張女進行了精神鑑定,結果確認她罹患「情感性精神病」,有明顯的情緒起伏大、衝動控制不佳等問題,且判斷力較一般人顯著減低。法官認為,張女在案發時的行為辨識能力確實受到影響,需要規則接受藥物治療及心理輔導。由於吳女在審理時已撤回加重誹謗的告訴,法院僅就違反個資法部分審理。法官考量鑑定結果,依法減輕其刑,最終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女有期徒刑1個月,如易科罰金為3萬元。法官同時審酌張女的精神狀況及治療需求,給予緩刑2年的處分。
妻冷眼看尪虐死2歲兒 狠心雙親開庭認罪
33歲吳姓男子虐待2歲兒導致昏迷,其30歲陳姓母親見到未阻止也不救助,兒最後傷重不治,被新北地檢署起訴重傷致死等罪,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新北地方法院15日開準備庭,兩人對犯行部分認罪,僅爭執量刑部分。吳男聲請傳喚陳女作證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陳女則聲請精神鑑定。準備庭上,吳男和陳女對於被指摘犯罪部分均認罪,但辯護律師認為有些證據既然不爭執,已沒有討論必要,審判長則評議諭知,書狀所為證據均有調查必要。最後確認在審理程序上著重在量刑部分,陳女聲請傳喚父親以作為量刑考量,另聲請精神鑑定,吳男則聲請傳喚陳女作證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庭末審判長依法抽出200位國民法官,並將在明年3月進行選任程序。檢方調查,吳男今年1至2月間,在新北市土城區住所多次以燃燒的香菸燙傷兒子胸口、手臂,凌虐長達20天。2月17日晚間,吳男掌摑兒子後,再用腳踹、手抓雙腳使其倒立後搖晃再摔到床上,導致兒子內出血、抽搐。其擔任代課教師的妻子陳女,在洗澡時聽到兒子哭喊、尖叫,卻沒有出手制止,洗完澡後走出浴室目睹丈夫施暴,卻冷眼旁觀、未將幼子送醫。翌日兩人分別出門上班、應酬,獨留傷重幼子在家中長達12小時,直到吳女返家後驚覺兒子臉色發青、抽搐不止才叫救護車,1個多月後兒子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吳男,另依遺棄致死罪起訴陳女,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泰國烏汶府逆子弒親!殺人男出獄7天「吸毒又飲酒」 發狂中砍死生母
近日,泰國東北部的烏汶府(Ubon Ratchathani)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家庭慘劇。一名曾有殺人前科的29歲男子,在出獄7天後就因吸食毒品引發幻覺,在狂亂中持刀砍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目前該名男子已經落網,將面臨謀殺與持有毒品的指控。綜合泰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烏汶府庫特拉區(Kud Lad)農瑪瑙村(Nong Manao),10月8日晚間約19時許,該村村民聽到女性驚叫聲,循聲趕到事發地點,發現60歲的蒂亞姆女士(Thiam,姓氏未公布)已經俯臥在自家的木床上,且臉部、頸部、後腦等各處有5處嚴重傷口,最深可見到顱骨。此外,蒂亞姆女士的左臂上也有一處刀傷。殺死蒂亞姆女士的兇嫌,是她的兒子、29歲的拉塔納蓬(Rattanaporn)。他在2017年殺害鄰居而入獄,此前8年一直在監獄中服刑,一直到今年10月1日才因特赦出獄。在案發現場還發現了他的出獄文件與精神鑑定報導,顯示他患有一種非由身體疾病引起的未指明精神疾病,並有混合性焦慮症和抑鬱症,如果不持續接受藥物治療,將可能造成安全風險。兇嫌的姑姑指出,拉塔納蓬在出獄回家的第一天,她認為拉塔納蓬的病情已經有所改善,然而在被捕前2、3天,他又變得暴躁易怒,且刀不離手。據了解,拉塔納蓬從8日午夜起,便外出與朋友喝酒。他拒絕睡覺,也沒有服藥,因此鄰居聯繫了蒂亞姆女士,希望她把拉塔納蓬帶回家,因為他始終拿著刀,鄰居都擔心他會傷人。然而,拉塔納蓬當天回家後很不高興,與母親發生爭執,並在19時許用隨身攜帶的砍刀攻擊了母親後逃之夭夭。事後,拉塔納蓬在離家約500公尺的一間房屋内被警方逮捕,並被帶回警局進行更進一步的訊問。他向警方供稱,自己在家裡常被父母因為喝酒吸毒而訓斥,事發當天的下午,他又服用了3粒冰毒,回家後則產生幻覺,認為自己看到了母親的鬼魂,於是用刀砍了她之後逃逸。警方人士還指出,拉塔納蓬在訊文時語無倫次、邊哭邊喃喃自語,顯露偏執與混亂狀態。烏汶市警局副局長蓬猜‧查姆屈在受訪時指出,兇嫌有殺人前科,精神鑑定報告則清楚記載需終身服藥,但在出獄後疏於追蹤,「我們將以故意殺人罪及持有、使用第一類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起訴他。」
95歲冷血嬤殺害89歲養老院室友 拆輪椅當凶器「打死人零件沾滿血」
這個阿嬤太狠了!美國紐約一間養老院驚傳凶殺命案,95歲阿嬤斯米爾諾娃(Galina Smirnova)犯案2天前才住進養老院,竟拆下輪椅的腳踏板,將89歲室友克拉夫佐夫(Nina Kravtsov)活活打死,引發社會譁然。斯米爾諾娃目前已被指控第2級謀殺罪和第4級非法持有武器罪,被收押禁見中。根據外媒《abc7NY》報導,這起命案發生於美國時間14日晚間10時30分,在布魯克林康尼島(Coney Island)的「海門復健護理中心」(Seagate Rehabilitation andNursing Center)。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目擊者指出,89歲阿嬤克拉夫佐夫倒在床上,臉和頭都是血跡和傷口,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而室友95歲阿嬤斯米爾諾娃在浴室清洗沾滿血的雙手。警方發現命案現場有一張輪椅,踏板跟支架都被拆除,散落在房間內外,其中一個零件上還沾滿鮮血。警方第一時間將克拉夫佐夫送醫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法醫確定她死因是遭鈍器重擊。嫌犯確定是克拉夫佐夫的95歲室友斯米爾諾娃,她在16日被逮捕,17日出庭應訊後立刻被收押禁見,本案預計19日將再次開庭。報導中提到,斯米爾諾娃12日才住進養老院,被分配與克拉夫佐夫同住一個房間,目前尚不清楚她的犯案動機。但檢方要求對斯米爾諾娃進行精神鑑定,卻遭辯護律師反對,法官最終也沒有下令評估。除此之外,死者家屬追究養老院的責任,懷疑他們沒有妥善照顧長者們,才導致這場悲劇發生,而涉事養老院尚未做出任何回應。
勒斃妻子一家3口後逃亡 惡男最終遭判死
男子張泓毅去年5月因感情不睦、金錢問題,先後勒死陳姓妻子、劉姓岳母和3歲繼子,還竊取、盜刷岳母和妻子財物後帶愛犬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痛批張男連續殺人手段極為殘忍、殺害繼子前竟折磨長達數十分鐘,且對犯行毫不後悔、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符合憲法法庭認定的「犯罪情節最嚴重」判死要件,16日依3個殺人罪判處張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為《國民法官法》上路後,首件由國民法官合議判死的案件。判決指出,張泓毅去年4月30日至5月1日深夜,在新北市三重區租屋處,先趁妻子熟睡將她勒死,接著又在5月2日凌晨3時許,趁岳母在臥房熟睡時徒手勒死岳母。當日下午5時許,張男再把3歲繼子抱到主臥室,先用手和充電線勒住繼子脖子,接著又把毛巾塞到繼子口中,將繼子勒死。張男殺害3人後,偷走岳母、妻子的身分證件、存摺信用卡以及財物,再到銀行將兩人存款取出後,在「包我寶貝交友網」網站上盜刷岳母信用卡升級成VIP,接著在5月6日帶著愛犬「糯米」逃往台中,冒用父親的身分住進旅館。合議庭認為,張男利用妻子、岳母熟睡時以殘忍手段陸續殺人,又為了逃亡方便殺害繼子,他最後殺死男童時,前後折磨繼子歷時數十分鐘,可謂「虐殺」,視人命如草芥,應予嚴譴。張男殺人後,還竊取、盜刷岳母和妻子財物,未有任何愧疚或良心不安情事。甚至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團隊鑑定過程中,張男表示對本案犯行不後悔,更表示「還是會殺死岳母」,顯見張犯後毫無悔意,完全無尊重他人生命法益的態度。合議庭另考量張男案發後多次供稱,還要殺死妻子的姊姊,以及妻子的前男友,並依據鑑定報告認定張男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因此合議庭認為,張男是基於直接故意、出於預謀之連續殺人,且對3名被害人施加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符合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認定「犯罪情節最嚴重」之判死要件,依3個殺人罪判處張男3個死刑,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可上訴。
國民法官首件死刑!狠殺老婆三口還偷錢升級包養網 軟爛女婿遭判極刑
新北市三重區2024年4月發生滅門案,24歲張泓毅狠心殺害30歲陳姓妻子、劉姓岳母和4歲繼子,還偷走妻子及岳母的財物,犯案後更升級包養網VIP服務,逃亡10日才被逮捕,並被依殺家暴殺人等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官16日依殺人罪判處張男死刑,這也是國民法官首件判死案。檢警調查,張泓毅與陳女結婚後在家「吃軟飯」,由陳女負擔一家大小的開銷,他更有賭博惡習,在外積欠大筆債務,還曾向劉女借40萬元,夫妻倆也因此數度發生爭吵。去年4月30日,夫妻倆再度口角,而張男竟在陳女熟睡後,以枕頭壓住妻子面部,並用手勒住陳女導致她窒息死亡,而張男2日凌晨又潛入岳母房間,掐住劉女脖子導致她窒息死亡,同日傍晚5時許,將繼子抱到房屋主臥室,再以雙手及充電線勒住陳童的脖子,並在陳童的口內塞毛巾,導致陳童窒息死亡。張男犯案後,偷走岳母和妻子的身分證件、金融機構帳戶存摺、信用卡、印章,還拿走岳母放在保險箱內的玉製手鐲、玉製項鍊等財物,先後從岳母帳戶轉15萬元到妻子帳戶,更盜刷岳母信用卡1899元,在「包我寶貝交友網」網站上購買升級VIP服務。在伴屍6天後,張男於6日中午逃亡至台中,投宿旅館時還在旅客資料單上偽簽父親名字,直到陳女姐姐多日聯絡不上母親而驚覺有異,上門查看發現3人遺體,全案於5月11日曝光,張男則在12日上午落網,並被依殺人等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酌,被告利用被害人熟睡之時,以殘忍的手段陸續殺死三人,且在最後殺死陳童時,前後折磨陳童歷時數十分鐘,可謂「虐殺」,被告視人命如草芥,應予嚴譴。法官考量,張男自以為是認為陳女處在不快樂環境,並認為造成陳女不開心的元凶是岳母,這才基於報復心理殺死岳母,更為了方便逃亡,以殘忍手段殺死稚嫩無辜的陳童,痛斥被告上述行為的動機令人不齒。而張男在殺死3人後,沒有任何愧疚或良心不安,在臺大醫院精神鑑定團隊鑑定過程中,被告表示對本案犯行不後悔,更表示「還是會殺死劉」等語,更聲稱要殺死妻子姊姊與妻子前男友,鑑定報告也指出他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法官認為,本案是基於直接故意、出於預謀之連續殺人,也有對被害人施加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而被告殘忍殺害妻子,和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69歲老年人與3歲陳童之情,顯見被告就殺死被害人三人部分,均符合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所稱犯罪情節最嚴重之要件,因而判處張男死刑。
35歲護理師毒殺13名新生兒 害健康寶寶慘「終身殘疾」判決出爐
阿根廷先前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新生兒謀殺案,35歲護士阿奎羅(Brenda Cecilia Agüero)因在值班期間涉嫌替新生兒注射鉀與胰島素,造成5名嬰兒死亡、8名嬰兒受害,其中2人終身殘疾,經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最終被判處終身監禁,須服刑35年後才可申請假釋。根據外媒的報導,這起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3月,科爾多瓦市拉蒙卡里略新生兒醫院一名健康嬰兒突然出現心肺衰竭,雖然倖存,但隨後數週陸續有更多嬰兒無預警陷入心臟驟停或呼吸窘迫。隨後2022年6月6日至7日,一個班次內竟發生兩名嬰兒死亡、兩名嬰兒險些喪命的事件,引發醫師與家屬強烈懷疑。屍檢發現死者體內鉀濃度異常偏高,另有部分嬰兒胰島素含量甚至高於末期胰臟癌患者,顯示並無合理醫療用途。家屬與護理人員作證時指出,曾見到嬰兒身上有針眼或疑似「背部被注射」的痕跡。一名母親更表示,曾親眼看見阿奎羅抱走孩子,隨後在嬰兒呼吸停止前將其送回。經醫師提起司法投訴,檢方展開調查後鎖定阿奎羅,並於同年8月19日將其逮捕。2025年6月,歷經六個月審理與約十小時評議,陪審團最終裁定阿奎羅犯下五項加重謀殺罪與八項謀殺未遂罪。檢方指控她「扮演上帝」,以掌控他人生命為手段,藉此獲得自我滿足與職業認可。精神鑑定報告亦指出,阿奎羅具備自戀、缺乏同理心及以他人痛苦為樂等人格特質。儘管罪證確鑿,阿奎羅在法庭最後陳述中仍堅稱清白,表示:「我不是媒體描述的怪物。我理解母親們的痛苦,但我不是她們口中的連環殺手。」她聲稱自己只是醫院系統性失靈下的替罪羊。除阿奎羅外,另有五名醫院與省級衛生官員因隱匿與失職遭判刑,包括前院長莉莉安娜阿西斯(Liliana Asís)及副秘書長薩拉馬(Alejandro Escudero Salama)分別被判64個月徒刑,前新生兒科主任與其他官員則分獲緩刑或4至5年刑期。
行天宮收老翁「9戶房產」價值逾億 北院認定「精神錯亂」判還2戶!另7戶士院審理中
2022年年底,北市89歲張姓老翁將名下價值逾億元的9戶房產捐贈給行天宮。事後,張翁監護人、張翁養女主張養父當時精神混亂,訴請塗銷;並控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趁父親失智詐財,提告準詐欺得利罪。準詐欺得利提告在今年5月遭北檢不起訴處分,案件7月再經高檢發回,由北檢重新調查中。不過在民事訴訟方面,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老翁捐贈前有妄想情形,處於「精神錯亂」狀態欠缺辨識能力,判決行天宮需塗銷2戶房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另7戶由士院審理中。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張翁在2022年11月30日與行天宮簽署「捐贈契約書」並經公證,2023年1月13日送件,1月17日由松山地政事務所以「贈與」原因完成過戶,標的則包含台北市南港區7戶、信義區2戶房屋及其基地持分,共計9戶;其中,雖然當初簽約涉及9戶房產,但實際完成過戶僅有2戶。對此,張翁養女指控養父多年來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到處走訪宮廟,訴求自己恐遭他人侵害,並時常語無倫次、答非所問,已為精神混亂而無辨別能力,行天宮卻仍與其簽約並完成過戶,違反法律規定。行天宮方面則主張,9戶房產是老翁主動接洽表達捐贈意願,對方當時意識清楚且精神狀態良好,並無張女所指的無辨識能力或精神錯亂,且張翁捐贈過程中公證、文件齊備,由張翁自行提供身分證、印鑑證明、印鑑章,再交付地政士代辦過戶,並無詐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調閱恩主公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與陽明院區診斷,與2023年9月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張翁患有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與輕度失智症,且病史應已超過20年。判決書指出,鑑定醫師到庭證稱,診斷老翁為失智症、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因2種疾病都是慢性疾病;依老翁陳述,長年覺得很多人要偷他的錢、加害他,這是他發病當時的症狀被害妄想。老翁一直沒有就醫,到2023年9月間精神鑑定時仍然有上述症狀,可見疾病應該涵蓋20年至30年之久,以此推斷他在2022年11月30日簽訂捐贈契約時,精神狀態應該也是涵蓋在疾病中,推斷他當下的現實理解與判斷能力已經有障礙。此外,亦有社工證稱,2022年7月12日收到社會局轉知的陳情案前去訪視,老翁自述遭到有心人士詐騙,希望政府提供協助,但後來了解是不動產要繳稅,但老翁認為是詐騙。北院法官認為,張翁在2022年7月間的病徵,已有妄想、懷疑被害、邏輯思考鬆散、不具法律辨別能力,而將稅捐公文認為詐騙而無法接受解釋的情形。同年11月底簽署捐贈契約與2023年1月過戶時,均處於精神錯亂狀態,依《民法》第75條及第767條規定,契約及移轉登記均無效,因此判決行天宮必須將信義區2戶已過戶房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費用由行天宮負擔。此外,張女主張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明知老翁失智,仍收取老翁捐贈房產,控告吳岳羽涉犯《刑法》準詐欺得利罪。但台北地檢署傳喚志工、公證人及相關人員,調閱公證錄影後,認定老翁捐贈時無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在今年5月認定吳男犯嫌不足不起訴。不過張女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日前發回北檢,北檢已分案續行偵查。
26歲女遭夫捅86刀亡 案發前曾轉殺妻新聞:我不想上新聞
大陸廣東佛山一名26歲女子陳某某(化名)因決意與丈夫離婚,於2024年3月8日遭丈夫楊某東(化名)從公司門口強行拉上車帶往東莞後,遭磚擊、車撞並持刀捅殺,最終傷重不治。令人唏噓的是,案發前陳某某曾轉傳一則丈夫殺妻的新聞給對方,並說:「我不想上新聞」,如今竟一語成讖。楊某東案發後一度駕車逃逸,隨後遭警方當場逮捕。其犯案前曾上網搜尋相關殺人與法律資訊。(圖/翻攝自澎湃新聞)根據《廣州日報》與《澎湃新聞》報導,陳某某當天在佛山工作,楊某東以談話為由前往其公司樓下,聲稱若不見面就要自殺。陳某某心軟上車後,兩人在車內因離婚問題發生激烈爭執,楊某東先以磚頭毆打其頭部,陳某某下車求救,卻遭對方駕車連續三次衝撞,最後又持刀猛刺其胸腹、頸部與四肢多處,當場斃命。根據法醫報告,陳某某身上共有136處創口,其中刀傷多達86處。警方隨後將逃逸中的楊某東逮捕。雖他車內留有遺書,但無任何自傷行為,案發後亦有清楚應答及逃跑行為,陳家家屬質疑其偽裝精神病。調查亦發現楊某東案發前曾於網路搜尋「如何殺人」、「殺妻後自殺的後果」、「精神異常犯罪須負責嗎」等關鍵詞,並購買多把刀具,疑有預謀。望著女兒照片,王父強忍淚水,不敢相信她就這樣離開。(圖/翻攝自澎湃新聞)法院經審理後於2025年7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楊某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其犯案手段極為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處以極刑,但考量其作案期間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案發原因為婚姻糾紛,並具認罪態度,因此給予死緩處分。陳某某的家屬對判決不滿,於8月18日委託律師向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然而檢方於8月22日通知不予抗訴,並於8月27日向家屬出具《抗訴請求答覆書》與《不抗訴理由說明書》。檢方說明指出,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楊某東為限定刑責能力者,依法可從輕處罰;量刑雖非立即執行死刑,仍屬故意殺人罪的最重刑罰。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出具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楊某東患有抑鬱發作,作案期間辨識與控制能力皆受影響,雖未完全喪失,但屬責任能力削弱,法院據此作出量刑屬於適當。此外,楊某東案發後主動供述、家屬也已預先支付新台幣約20萬元人民幣(折合約新台幣89萬元)的賠償金存入法院,法院亦判決其民事賠償新台幣約7萬餘元人民幣(折合約新台幣31萬元),可由法院直接執行。檢方表示,基於「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與現行刑事政策,對於此類因婚姻糾紛引發的個案,慎用立即執行死刑為恰當考量。儘管檢方強調一審量刑符合程序與證據要求,陳某某家屬仍難以接受結果,並表示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尋求最終公正。
33歲逆子掐死7旬老媽 水泥封屍塞浴缸2週!屋內飄強烈腐臭味
泰國近日發生一起命案,一名33歲男子自首稱,他2週前殺害76歲媽媽,再用水泥封屍塞浴缸內,警方到場後,聞到強烈的腐臭味,死者屍體被塞進浴缸裡,身上疊近50件衣服。據了解,男子疑曾因精神崩潰多次失控,目前等待醫生的精神鑑定結果,決定是否依法起訴。據泰媒民意報報導,33歲男子坦恩先生(Mr.Tarn)4日到警局自首,稱他2週前殺了媽媽,將其屍體用水泥掩埋,警方和法醫等人到案發現場,屋內散發強烈的腐臭味,並有大量蒼蠅聚集。據了解,死者的屍體被塞進一個約1公尺高的水泥浴缸裡,身上疊著近50件衣服,表面覆蓋水泥層,死者臉朝下,穿著藍色無袖T恤和黑色長褲,脖子有明顯勒痕。據警方初步調查,坦恩先生稱他是精神壓力大,用手掐死了賣彩券的母親,而Mr.Tarn有精神疾病,母親一直照顧他,母子3年前才搬進這棟房子。事實上,坦恩先生曾因精神崩潰多次失控,警方也介入處理,最近他的情況有所好轉,怎料又出事,目前Mr.Tarn被指控謀殺罪和隱匿屍體罪,並等待醫生的精神鑑定結果,決定是否依照法律程序起訴他。此外,去年泰國也有一名養父將12歲養女虐死,把屍體塞進裝有化學肥料和水泥的大冰櫃,手段也同樣殘忍,也引發泰國社會譁然。
突大喊「人劍合一」砍死母、父重傷 雲林男二審判決出爐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7月發生一起殺母案,25歲林姓兒子凌晨2點多突然從寢室跳起大喊「人劍合一」衝出房門砍殺母親及父親,林母心肺被刺傷大量失血死亡,父親受傷逃生。儘管事後家人提出大量親友聲明書及和解書,但一審仍判刑12年,也未給予保外就醫。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6日也判決駁回,可上訴。林男去年大學畢業後與父母同住,2024年7月12日凌晨2點多突然從寢室跳起,大喊「人劍合一」後衝出房門,持水果刀 到父母的臥室,砍殺他認為「被不明東西附身」的母親,導致林母的心臟、肺臟被刺穿,大量失血併血胸死亡。林嫌繼續拿水果刀追砍父親,林父的頭部、左肩、左耳、右手都有撕裂傷,兩根肋骨骨折,水果刀裂成兩半,林嫌又拿菜刀追擊,幸好林父逃離。一審指出,林男求學時期就有失眠症狀,發生逆倫血案之前會不由自主比畫「太子舞」、有傳遞神靈話語的妄想現象,第一時間並未尋求醫療協助,而是以收驚方式處理;案發當天身心狀況已經無法正常工作,深夜仍無法控制自己,精神鑑定報告診斷為「嚴重躁症發作」。一審還說,林男過去沒有前科,家庭支持功能良好,案發後其父親奔走獲得84位相關親友出具聲明書,17位被害家屬出去和解書,希望法院考量被告的各種正面特質給予自新的機會。合議庭考量,林男的生活狀況良好、品性優良、智識程度正常、與父母關係緊密,但原生家庭對於宗教信仰過於依賴,面對身心症狀都是訴諸宗教處理,不尋求常規醫療協助是造成這一件人間悲劇的主因。宗教雖是心靈的慰藉和依靠,但絕非所有問題的解答,此案被告的家庭系統健全,和家人之間也互相扶持,原本可以避免走到這一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處刑10年,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未遂處刑6年,合併應執行12年。至於家屬期待讓林男保外就醫,一審也強調,精神鑑定報告書明確記載,建議矯正期間繼續接受治療,養成長期服藥習慣即可。有期徒刑12年不短,服刑期間可以繼續獲得監所內醫療資源協助,實際上已有接受長期治療的機會,因此沒有施以監護或是其他保安處分的必要。
父去上廁所! 回來一看1歲女嬰遭叔叔「從3樓丟進垃圾槽」
美國紐約市史坦頓島近日一名1歲女嬰突然被叔叔從3樓丟入大樓垃圾槽,由於當時父母不在身邊,女嬰父親發現女嬰失蹤後詢問弟弟,才得知她被丟下樓,所幸女嬰沒有生命危險,目前涉案的叔叔已被警方逮捕起訴。根據外媒報導,當地時間21日下午3時15分許,史坦頓島Park Hill社區一名39歲男子韓德森(Aaron Henderson)將年僅1歲的姪女從3樓公寓丟進大樓垃圾槽。事發時,女嬰的父親正在上廁所,出來後發現女兒不見,詢問韓德森後才知道女兒被丟下樓。女嬰的父母立即到1樓找女兒,在垃圾槽中聽見哭聲,所幸女兒只受了輕傷。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到場,將女嬰送醫治療。女嬰父親表示,弟弟韓德森患有自閉症,但過去沒有出現過攻擊行為。警方表示,已逮捕韓德森,並以攻擊、非法拘禁與危害兒童福利等罪起訴他,目前正在等待他的精神鑑定結果,以釐清詳細案情。
加州柏克萊教授赴希臘探視子女 疑遭前妻設局「近距離槍殺身亡」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教授耶濟奧爾斯基(Przemyslaw Jeziorski)於4日清晨在希臘雅典一處郊區遇害,原本只是他準備前往前妻住處接走兩名年幼子女的探視行程,卻在屋外遭近距離槍殺。警方表示,槍手當場朝他頸部與胸口開了七槍,耶濟奧爾斯基倒地身亡,現場留下大量彈殼。根據《CNN》報導,涉案嫌犯為其前妻的現任伴侶,落網後供稱行兇動機是擔心耶濟奧爾斯基奪走孩子。他向警方表示「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她(前妻)與孩子,為了能擁有一個沒有煩惱的正常生活。」即便如此,警方認為整起事件仍有諸多疑點未解,包括耶濟奧爾斯基前妻是否涉案。警方表示,嫌犯事前已買槍,並找來保加利亞與阿爾巴尼亞籍共犯協助,企圖嚇阻耶濟奧爾斯基帶走子女。案發當天,嫌犯與共犯駕駛灰色保時捷卡宴(Porsche Cayenne),於前妻住處附近埋伏,待耶濟奧爾斯基出現便上前開槍。嫌犯供稱,行兇後共犯將其棄置現場自行逃跑,警方後續逮捕包括一名未成年在內的三名共犯,已依共犯罪名起訴。耶濟奧爾斯基出生於波蘭,赴美攻讀經濟與數學,曾於亞利桑那大學(University of Arizona)與史丹佛大學(Stanford)就學,後任教於柏克萊海斯商學院(Haas School of Business)長達13年,專精於計量行銷與產業組織領域。友人形容他溫和內向、天賦過人,熱愛教學,曾教授超過1,500名碩博士生。耶濟奧爾斯基於2013年在舊金山結識希臘籍前妻,隔年結婚並誕下雙胞胎。夫妻曾共同創辦Keybee短租平台,但關係後來破裂。2020年兩人移居希臘後分手,2021年耶濟奧爾斯基於加州法院申請離婚,子女隨母同住希臘,父親暑假可接回美國一個月。今年7月3日法院再度裁定,耶濟奧爾斯基可帶子女返回美國一個月。嫌犯供稱,因前妻不願放手子女,加上擔憂耶濟奧爾斯基日後完全奪走監護權,才萌生殺意。他辯稱原本僅想恐嚇,沒想到最終造成命案,並聲稱前妻對其計畫並不知情。律師則強調,嫌犯手段粗糙,缺乏組織,並透露嫌犯過往有精神病史,將申請精神鑑定。但保加利亞籍共犯向警方供詞卻直指整起事件乃前妻教唆,目的是阻止前夫帶走孩子,事後嫌犯還付其數千歐元作為報酬。前妻目前遭指控道義共犯,律師代為否認涉案。意外發生後,耶濟奧爾斯基的家屬悲痛不已,其弟盧卡什(Łukasz Jeziorski)表示,雙胞胎子女擁有美波雙重國籍,希臘法院已將監護權交由祖母與舅舅暫時照顧,未來預計返回波蘭與家人同住,重建生活。家屬正發起募資,協助遺體返國及應付相關法律程序。美國國務院已提供領事協助。家屬律師米哈利斯・迪米特拉科普洛斯(Michalis Dimitrakopoulos)表示,5名被告預計於下週一出庭答辯,法院將裁定是否收押。律師並透露,倘若前妻最終獲判無罪,仍可依法爭取子女監護權。
體檢不合格無法報考志願役 提告國防部敗訴確定
一名男子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但因為醫院精神鑑定屬於不合格體位,他因此無法報考軍職,他對國防部提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家機關因選用公職人員而舉辦考選,為達鑑別並選取適當人才之目的,非不得針對其需要而限制應考資格,這是主管機關裁量範圍,其限制應考之目的,如係重要公共利益而屬正當,且其所採取之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具合理關聯,即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及第7條平等原則無違,判他敗訴確定。這名男子參加國防部2021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舉辦之第2梯次考選,他在報名期間先到醫院體檢,經醫師評估結果,以他有簡章所定「曾因精神官能症……經診斷確診者」情由,判定不合格體位,他因而無法以線上報名。後來,他檢具聲請函向國防部報名考選,經國防部處份,認爲他不符合簡章附表1之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體檢體格區分表之區分基準,有體檢不合格之事由,否准原告報名,他不服提起確認訴訟。
大馬多媒體公司前員工涉743項指控 法院「這理由」裁定送醫鑑定PTSD
Astro大馬控股有限公司是馬來西亞最大的付費電視與媒體服務公司,但有一名前女員工因涉嫌未經授權修改資料系統,面臨高達743項指控,然而,她因出庭時突然昏倒,吉隆坡法院法官考量她的身體狀況,今(26)日裁定她自6月30日起須接受為期一個月的精神鑑定,以評估她的心理狀況是否影響後續審理。《自由今日大馬》(FMT)報導,48歲的諾拉伊達尤惹化(Nora Idayu Jaafar)於2013年至2020年間,在吉隆坡敦拉薩路(Jalan Tun Razak)Icon大廈的Astro辦公室內,擅自更改Astro客戶管理系統,將一般用戶帳戶轉為企業帳戶,此舉也導致她面臨高達743項指控。此案6月4日於開庭時,由法庭口譯員當庭宣讀各項指控內容,但諾拉在聆聽至第90項控罪時突然昏倒,法官因此宣布休庭,並排定於今天續審。此案今天續審時,法官考量諾拉的身體狀況,特准她在庭上被告席上坐著聽取法庭口譯員當庭宣讀其中132項指控內容,其中多數指控是依馬來西亞1997年通過的《電腦犯罪法》第5條第1項為原則,一旦罪名成立,諾拉最高可處10萬令吉罰款、最高7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不過諾拉對所有指控一概否認,並表示抗辯。代表諾拉出庭的律師丹尼爾安納馬萊(Daniel Annamalai)也在庭上指出,諾拉於6月6日就醫時,私立診所醫師懷疑她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開立轉診單讓她轉診至專科醫院治療。對此,丹尼爾也將該轉診單一併提交給法官作為佐證資料,他並進一步指出,諾拉目前失業,她的丈夫已於上周辭去工作,全職照顧她。據了解,主審法官諾瑪伊斯梅爾(Norma Ismail)此前詢問諾拉過往是否有接受精神病相關診斷時,諾拉表示她在本月初開庭前就已確診心理疾病,但因她當時正忙於與前夫的另一場撫養權訴訟,未能及時就醫。法官最終裁定,諾拉自6月30日起,需前往霹靂州近打縣的幸福醫院(Hospital Bahagia Ulu Kinta)接受為期一個月的精神鑑定。此外,法院已排定7月29日召開下一次庭訊,法官會先了解鑑定結果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審理諾拉的其餘指控。
法庭直播恐成社會公審 法醫、法學界憂社會恐慌與法庭戲劇化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引發各界反彈。繼劍青檢改表達反對意見之後,台灣法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7日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強烈反對立場,直指直播制度不僅無助釐清事實,反而可能干擾法醫鑑定人的專業表達,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台灣刑事法學會也不樂見修法,認為這會造成「法庭戲劇化」,侵害無罪推定等原則,影響極大。5月中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法院組織法》新增第90條,明定「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直播,且直播可由「被告聲請」或「法院職權裁定」,當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旁聽時,法院可運用科技設備,將聲音、影像傳送至延伸法庭或進行網路直播。黃國昌表示,此舉是為了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民調顯示出75%的民眾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法醫團體指出,法庭直播帶來的媒體關注與社會輿論壓力,恐讓鑑定人於庭上陳述意見時趨於保守,甚至迴避敏感議題,進而影響法院釐清事實的效率與準確性。且法醫案件內容多涉及暴力、性侵、兒虐、藥物中毒等高度敏感議題,若以影音方式公開播送,不僅可能造成被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恐引發社會恐懼、犯罪模仿與「犯罪進化」效應,破壞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此外,法醫學會與法醫師公會也關切鑑定人自身安全,擔憂若其證詞被視為定罪關鍵,經由直播曝光後恐遭有心人士報復、威脅,進一步危及人身安全。台灣刑事法學會則指出,刑事訴訟的根本在於落實「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原則。若將重大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進行公開直播,易使社會大眾在證據尚未完整呈現前就形成既定印象,導致被告面臨「輿論審判」風險,即使最終獲判無罪,仍可能背負「有罪標籤」。再者,刑事審判常牽涉被害經過、家庭暴力、精神鑑定及病歷等高度隱私資訊,一旦直播,證人、被害人及鑑定人恐因壓力拒絕出庭或不願詳述真相,將妨礙訴訟的真實發現與正當程序的進行,同時侵害訴訟參與者的隱私與人格權。且法庭公開播送將使審理過程逐漸「戲劇化」,不僅增加訴訟雙方的壓力與成本,更可能加劇檢辯專業資源不均的現況,對於面對國家追訴的被告及弱勢群體尤為不利,無助於實現實質平等的司法。刑事法學會認為,我國目前已有諸多制度促進司法透明,包括法庭公開旁聽、判決書公開及國民法官參與等措施。是否進一步實施法庭直播,應建立於充分的實證研究與社會共識之上,並非提升透明度的唯一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