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
」 死刑 槍決 違憲 法務部 黃麟凱
獨/賴哲雄將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邢泰釗時期就曾考慮過他
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陳松吉獲綠營高層賞識,借調擔任國安全副局長,引發檢方小規模人事異動,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姜貴昌8月底將調陞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並暫代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至於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一職,將由曾任廉政署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接任。賴哲雄輔大法律系及研究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曾任連江、台東、苗栗等地檢署檢察長。103年間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原規劃由當時的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邢泰釗擔任廉政署長,不過因為藍營內部認為邢泰釗在高雄地檢署檢察長任內辦藍不辦綠,邢泰釗中箭落馬,賴哲雄遂取代邢泰釗擔任廉政署長,賴哲雄擔任署長期間,廉政署從行天宮捷運站的租賃辦公廳舍搬遷到總統府後門的博愛大樓,讓廉政署有自己的辦公室。據了解,檢察總長邢泰釗擔任高檢署檢察長期間,原規劃讓賴哲雄接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後因期別較淺等因素而作罷,不料多年後,賴哲雄仍將上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只能說他與此職位緣分不淺。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模範公務人員推薦名單 柯文哲案檢察官林俊言等3人全軍覆沒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21日開會討論參選今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人選,台北地檢署推薦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柯政治獻金案的檢察官唐仲慶、「台版地面師」詐欺案的檢察官鄭少玨3人,結果全數落榜。檢審會最終投票決定雲檢段可芳、彰檢陳鼎文、新北檢陳柏文、橋檢楊翊紜、雄檢黃昭翰5人競爭今年的模範公務員。代表法務部參選民國114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因全國各地檢署推薦很多優秀人選,競爭激烈,不少優秀檢察官因偵辦綠能、賄選、國安案件受到推薦,經檢審會全體委員投票後,選出5名檢察官,有「天下第一檢」之稱的北檢推薦3人,但「全軍覆沒」。林俊言近日因柯文哲、沈慶京連續在法庭上爆料而聲名大噪。林俊言是政大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學院46期結業,曾任雲林、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並被借調最高檢察署訴訟組。林俊言在2012年獲法務部派至日本早稻田大學進修1年,研究收容人權利與救濟;2014年因參與偵辦黑心食品油品案,在台中地檢署服務期間獲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頒發法務部三等功績獎章。2020年4月,林俊言調最高檢調辦事檢察官,2023年8月29日歸建北檢,在最高檢調辦事3年5月期間,承辦的最高法院大、小法庭言詞辯論案件,撰寫言詞辯論意旨書初稿,上最高法院大法庭實質參與言詞辯論,還擔任憲法訴訟的訴訟代理人,捍衛刑事法相關規定的合憲性,還有承辦非常上訴案件,嘗試找出萬中難有一錯的確定判決違背法令,及總長交辦研究或各機關透過法務部轉來的法律問題研究等。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網朝聖苗博雅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黃揚明幫緩頰:今晚7點前都來得及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迴力鏢回來了」,媒體人黃揚明更整理出苗博雅過去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她因此喊話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苗博雅於2015年6月5日在臉書發文指,自2010年以來,馬政府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掩蓋蔡英文訪美新聞,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馬政府這樣操弄,是在侮辱理性支持死刑的民眾。苗博雅指,執行死刑的時機不涉及死刑存廢問題,縱然支持死刑者,也不會認同這樣粗糙操弄的手法,「陳前總統任內暫停執行死刑,即使在聲望最低迷時,也從未以執行死刑拉抬聲望,與馬政府高下立判。」苗博雅說,若國家堅持要保留死刑制度,就應該更完善死刑執行的程序,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份雖然保留死刑,但對於死刑執行都有充分預告期間,在數個月到半年之前,提前公告執行的對象和日期,讓社會有機會深入了解案情,也可確認一切法定救濟程序都已窮盡,避免成為政治操弄下的工具。苗博雅批,馬政府歷次執行死刑都是「黑箱程序」,沒有充分說明「選擇」死囚的程序和標準為何,去年倉促槍決使杜氏兄弟含冤而死的悲劇,羅瑩雪至今仍然不願面對,法務部應儘速公佈歷次挑選執行死囚的會議記錄及評估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最後喊話「英九、瑩雪,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好嗎。」如今不少網友紛紛回去朝聖,留言「協尋2015年的阿苗」、「迴力鏢來囉」、「出來打球阿苗」,而黃揚明稍早更在臉書粉專發文「這次我要幫苗博雅說話!」,他整理出苗博雅的臉書粉專自2015年4月18日成立後,不含昨天的死刑執行,歷經4次死刑執行,前4次她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所以昨天晚上約10時左右槍決執行完畢,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他若還沒有發文,才算是破了先前的最晚發文時間紀錄。請別急,請稍安勿躁。既然苗博雅秉持一貫堅定支持廢死立場,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
黃麟凱伏法…農民曆驚見「受死」 民俗專家揭真相:時辰不重要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因殺害女友及女友母親,經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後,終於在昨(16日)22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其實執行死刑除了要符合法律規定,民間傳說還有各種禁忌,甚至要「挑時辰」,對此民俗專家也解釋背後原因了。根據農民曆顯示,2025年1月16日為甲辰龍年12月17日,這天日值「受死」,宜祭祀、破土、入殮、除服、成服、安葬、修墳、立碑、啟鑽等,除了畋獵、捕捉、喪葬事宜外,吉事勿取。當天的「凶煞」出現主刑罰、殺戮、劫盜的「大煞」。據了解,2016年5月10日,已故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簽准執行北捷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的槍決令, 20時47分鄭捷伏法,當天沒有吉神,只有凶煞,包括日破、地兵、白虎、大凶,諸事不宜,是所謂的「大凶日」。昨天在農民曆日值「受死」。(圖/翻攝自科技紫微網)老一輩法警也流傳槍決的相關禁忌,像是不能碰到死囚的血、不能叫行刑法警的名字、不能讓死囚看到行刑法警的臉、腳鐐要綁鈔票、第一發子彈留著能避邪等。不過民俗專家張旭初曾表示,死刑槍決雖然有時候要挑時辰,但對於惡行重大的死刑犯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因為連閻羅王也討厭他們,已達人神共憤。他認為有些禁忌不需太嚴肅看待,畢竟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犯錯就得受到應有的懲罰。◎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黃麟凱今晚槍決!距上次死刑執行已5年 連同小英民進黨「入主總統府9年」僅執行3件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6)日已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據定將由高檢署法警長於今晚9時執行槍決。這是大法官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出爐後,面對外界「實質廢死」質疑,民進黨政府首起死囚執行死刑案件。另外根據過去紀錄,在馬英九8年總統任期內,共執行死刑33件;而在蔡英文8年任期間,執行過死刑2件,今晚黃麟凱槍決執行,將是民進黨跨2任總統執政9年來,第3件死刑執行案。死囚黃麟凱2013年10月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黃麟凱事後被依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案經諸審,全部都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鏡週刊》指出,黃麟凱是目前37名死囚中,唯一符合《憲判字第八號判決》的死刑標準,經過最高檢察署調閱所有卷證資料後,確認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也都有「一致決」判死,加上沒有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有受刑能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於是依照憲判精神在今晚簽准死刑執行。事實上,在大法官2024年9月20日為死刑釋憲案做出「部分合憲」判決後,由於雖仍承認死刑,但限縮適用範圍,並墊高了判處死刑的門檻,引起各界「實質廢死」質疑。法務部執行死刑槍決,疑似亦有對外宣示「只要符合憲判八號精神,法務部絕對會依法執行死刑」的含意。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晚簽准黃麟凱死刑執行前,台灣上一次執行槍決,已經是近5年前的事情。前任總統蔡英文自2016年就職起,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死刑。即使算上賴清德上任後執行的黃麟凱槍決,民進黨政府在入主總統府9年期間,也僅執行過3起槍決;而往前倒推回馬英九擔任總統任內,則共執行過33件死刑案。在馬英九上任總統之初,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曾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拒絕依法簽署40餘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引起社會反彈,最終在2010年請辭下台。後來曾勇夫及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後,開始幾乎年年執行死刑,馬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則是羅瑩雪任法務部長時間,在2016年5月10日將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兇手鄭捷槍決伏法。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特警進駐北捷載客率仍暴減 鄭捷求死譏「矯正署功能失靈」定讞18天伏法
台北捷運2014年5月21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24傷,轟動社會。受到這起事件影響,民眾開始害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同期雙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而台北捷運載客量則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新台幣2000萬元。另一方面,凶手鄭捷2016年4月22日遭判處4個死刑定讞,並於18天後火速伏法。鄭捷犯行令人髮指,然而案發後不久,有崇拜者隨即在臉書上創立鄭捷粉絲團,並稱「鄭捷先生、東海大學環工系高材生、容貌俊秀、體格健壯,為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為了阻止破窗效應,警方於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提高警戒,其中高雄警方派出「黑衣特勤隊」,巡邏高雄捷運各車站。警政署在鄭捷殺人案後,派遣大量保安警察進駐北捷。(圖/報系資料照)台北都會區警備更為嚴謹,警政署當時派遣80名保安警察進駐北捷,支援巡邏勤務。北市警察局與新北市警察局每天派遣共近1000名警員,於北捷各車站內外攜槍站哨,並在每班列車內配有至少1名制服警察,北市甚至派出霹靂小組持德國製MP5衝鋒槍在車廂內巡邏。然而,台北捷運仍因鄭捷案導致載客量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2000萬元,同期大台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新北地院於2014年8月開庭,判決鄭捷4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同年10月30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判決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圖/報系資料照)鄭捷到庭後,除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也說自己只想趕快槍決,還評論矯正署可以改名成「懲罰署」,並稱監所裡都是低智商的勞力工作,監所不斷製造仇恨對立,讓受刑人未受教化便出獄,出獄後遭歧視、失業,走投無路只好繼續犯案;然後一錯再錯,變成人形廢棄物,監所也是這條仇恨連鎖鎖鏈的加工廠,才會發生高雄監獄挾持事件,諷刺臺灣監所教化與矯正的功能失靈。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認為鄭捷犯案情節嚴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且我國仍是有死刑的國家,鄭捷所犯符合《兩公約》所定最嚴重犯罪,維持死刑判決定讞。2016年5月10日,即死刑定讞後18天,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執行令。當日晚間8時47分至8時51分,鄭捷在臺北看守所刑場遭開3槍槍決,晚間9時11分相驗後確認死亡。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隨機殺人案的殺人犯鄭捷,10日遭槍決伏法。執行死刑前,一群法務人員進入刑場,中間穿白袍者為法醫鄭翠芬。(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遺體從中壢殯葬服務中心冰櫃被推出,經車輛載送進入中壢羽昇館火化,他的家人並沒有出面,皆委託殯葬業者處理。(圖/報系資料照)
卓揆認藐視國會不OK但不能違憲 遭綠委在野時言行打臉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在立院質詢閣揆卓榮泰時,引用立院昔日議事錄,舉出包括外交部長林佳龍、監院秘書長李俊俋,以及柯建銘、邱議瑩等多位綠委,在民進黨還是在野黨時,於立院振臂疾呼、爭取調查聽證權,以及提案譴責馬前總統時期的內閣首長、各部會「藐視國會」的例子,對民進黨如今執政、卻強力阻撓國會改革,表達「感慨萬千」。陳昭姿說,她曾為了挺民進黨出錢出力,以為民進黨完全執政就會好好做事,但對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初衷,民進黨卻是越走越遠,他現在已經轉變,認為只有監督制衡的力量,才能讓政府好好做事。陳昭姿舉以昔日往事,印證民進黨全力阻止國會改革的「昨是今非」,讓卓榮泰有些尷尬。他強調「我任何人藐視國會都不應該」,「立院要想辦法遏止藐視國會是可以的」,但堅持立院不能以超越司法權、監察權的方式進行。卓榮泰答詢時說,對國會不尊重、不據實回答、不提供真正的文件,都可以被認為「藐視」國會,但是藐視國會的認定「不能有主觀的認定」。陳昭姿聽到卓榮泰這樣說,向卓表達感謝「你起碼還說出了藐視國會的樣態」,但是她話鋒一轉指出,什麼叫「藐視國會」,其實民進黨昔日還是在野黨時,已經提出非常多的案例,「我們就請過去的民進黨立委告訴現在的行政院,什麼是藐視國會」。陳昭姿舉例,2016年4月15日時任立委顧立雄、周春米、段宜康,在立院司法委員會提案譴責馬政府的法務部長羅瑩雪,詢答時向立委嗆聲,是藐視國會,嚴厲譴責。2015年3月26日,時任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邱議瑩、鄭麗君等綠委提案,譴責台電發包作業與預算法牴觸,藐視國會監督,按照當時民進黨立委標準,只要行政機關發包不如綠委的意,也是藐視國會。2013年12月2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司法委員會提案,譴責時任檢察總長黃世明拒絕到司法委員會備詢,「顯然藐視國會」,若按照民進黨過去標準,官員缺席備詢就是藐視國會。2012年,時任綠委許智傑、鄭麗君等人,因為經建會未能提出完整政策報告,派非主管業務的副主委出席委員會,顯然藐視委員會,按照民進黨過去標準,不滿意行政單位送到立院的報告,或者派出的官員非立委想問的對象,就是藐視國會。陳昭姿說,按照民進黨立委過去標準,針對NCC等獨立機關人事審查時,只要提供立委的資料,不讓立委滿意,就是藐視國會。昔日痛批官員「藐視國會」的綠委,如今已經進入行政團隊或仍是立委,他因此問卓榮泰「你有沒有滿滿的既視感、似曾相識」?陳昭姿(圖右)認為行政院、民進黨現在反對國會改革,是「昨是今非」,身為民進黨曾經的長期支持者,讓她感慨萬千。(圖/翻攝自中天電視)卓揆則露出有點尷尬的微笑說,「我認為任何人藐視國會都不應該」,卓榮泰說,立院要想辦法遏止藐視國會是可以的,但不能用立院超越司法、監察權的方式作,要循正常的軌道。他認為,修法要考慮政治生態,立院應該要有更好的條文,要審慎因應。陳昭姿則不以為然的反問,按照民進黨標準,台電在立院休會期間漲電價就是藐視國會,11年前民進黨立委也是在立院透過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譴責馬政府,為何在野黨如今提案凍漲電價,就要被已經執政的民進黨痛罵?她說,國民黨執政時期,最愛提案痛批政院藐視國會的就是民進黨,但當時民進黨立委是少數,沒有實際約束力,對當時態度傲慢的官員也沒輒,所以民進黨後來才高呼要國會改革,包括立院有調查聽證權,就是別讓國會淪為「無齒之虎」。陳昭姿並現場播放外交部長、前立委林佳龍等人,昔日力挺調查、聽證權的錄影影片,林佳龍在畫面中,振臂高呼力挺立院有聽證、調查權,雖然卓榮泰不以為然的搶話「因此才有大法官會議後來的解釋」,但陳昭姿請主持議事的副院長江啟臣,制止卓搶話。陳昭姿接著說,「我長期是民進黨的支持者,為民進黨出錢出力,站台輔選,就是為了民主普世價值、堅持台灣主權,但民進黨如今反對國會改革,離清廉、勤政、愛鄉土初衷越離越遠,我感慨萬千」。
鄭捷案10年模仿又現 林國春要求速審速決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23日表示,台北捷運連環喋血「鄭捷事件」剛滿十年,卻又在事發當天發生台中捷運男子持刀砍人事件,簡直是模仿作用及英雄作用,這類事件證明,《刑法》必須速審速決,才能起到威嚇作用。鄭捷事件近期滿10周年,2014年當時在臺北捷運車廂犯下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期間加害者父母曾透過林國春喊話與牽線,要逐一向被害者與被害家屬道歉,當時在民怨浪尖,難以獲得外界認同。而後最高法院也以殺人罪判其4個死刑,另增加144年又6個月的有期徒刑。2016年5月10日,鄭捷由已故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槍決伏法。林國春向本刊直言,「鄭捷事件」近期滿十周年,自己當初只是為犯人鄭捷念出書面道歉,就遭受到鋪天蓋地的惡意言論,認為自己是「魔鬼的發言人」,但如今回頭看,自己當時就是要捍衛被害者權益,因此才要求嫌犯家長跟傷亡者道歉,且應該速審速決。值得一提的是,曾和鄭捷接觸的牧師黃明鎮也同步受訪回憶,鄭捷當初輔導情況很不好,現實跟虛擬分不清楚,1天玩網路遊戲10多個小時,在槍斃前其實很後悔,自己也沒想到拖這麼久根本是身心折磨。黃明鎮分析,自我意識太強的人,其實心裡是孤單的,想做點事情引起人家注意、成名,讓別人知道自己,但這樣害人害己,沒有意義。
法務部長傳由北檢檢察長鄭銘謙接任 三大案將考驗新任部長智慧
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即將在520上任,內閣名單逐漸出爐,外傳法務部長將由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接任。鄭銘謙是中興法商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6期結業,曾任廉政署長、金門高分檢檢察長、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等要職。至於現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的未來職務安排,外界也很關注。66歲的鄭銘謙是檢察總長邢泰釗的大學同學,兩人都是南部人,同時就讀中興法商法律系、感情不錯,外傳兩人還是室友,未來這兩位大學同學分掌法務部和最高檢察署,皆位極檢察界最高職位,在司法界並不常見,前一例則是已故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兩人也是台大法律系同學。鄭銘謙是台南人,與準總統賴清德有地緣關係,鄭與邢泰釗、前北檢檢察長林邦樑都當過金門高分檢檢察長,現在鄭可能接任法務部長,不少司法界人士都說,金門高分檢檢察長一職原本在檢察界屬於「雞肋」,由於鄭銘謙、邢泰釗、林邦樑的加持,近年來成為炙手可熱的終南捷徑。不過未來法務部長並不好當,除了要面對內閣在國會朝小野大的困境,還要直球對決朝野對於死刑執行、前總統陳水扁特赦等問題,以及檢方「三專生」和「二專生」的爭議,這些事情沒有一件是好解決的,尤其是新國會成立後,在野立委面對新總統和新內閣的施政問題,莫不磨刀霍霍,與以往民進黨在國會橫著走、完全不甩在野黨立委的榮景,此情此景已成追憶。
任職10年破紀錄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請辭獲准
創下法務部紀錄、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逾10年的陳明堂,今晚(15日)證實已辭去次長職務,人事將於明天生效。另有傳言指出,陳明堂未來將爭取轉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明堂經歷豐富完整,曾任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國家科學委員會法規會委員及法務部參事、主任秘書、常務次長、法務部代理部長。任職法務部期間經歷曾勇夫、羅瑩雪、邱太三及蔡清祥等4位部長。
快訊/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辭世 享壽69歲
據《聯合報》報導,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昨(3日)過世,消息已獲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中午證實。羅瑩雪生平熱心公益,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重要推手。報導指出,羅瑩雪30年前草擬兒童福利法修正草案,對於推動《兒少保護福利法》而言,奠定了重要的基礎。據維基百科資料,她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比前總統馬英九晚一屆,有紐約州立大學奧爾巴尼分校刑事司法學碩士學歷。羅瑩雪曾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推翻民法第1089條的《父權優先條款》,並下令讓2014年在捷運殘忍殺害4人的鄭捷處以死刑。
曾同桌美國新任副總統 檢察官:相信未來對台友善
美國總統大選由拜登勝出,副手搭檔賀錦麗也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女性副總統,五年前曾隨當時法務部長羅瑩雪出訪美國的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表示,對於賀錦麗的印象是健談具有個人魅力,且對台友善。陳昱奉表示,美國州檢察長很多是選舉出身,曾參與過選舉的賀錦麗,在雙方的交流過程中可以感受到她非常積極,十分健談並具有個人魅力。賀錦麗曾說過「當一個檢察官,對社會有所貢獻,比自己的政治前途更為重要。」陳昱奉指出,賀錦麗非常肯定台灣透過司法外交的模式,來跟美國的州檢察長做交流。當時也在場的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也表示,賀錦麗非常尊重中華民國。看好賀錦麗的政治前途,陳昱奉在返台的報告書中也建議應保持與賀的交流。至於她入主白宮後會不會持續對台友善,陳昱奉表示,從當年的交流經驗來看,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無色覺醒》羅瑩雪:民進黨縱容扁 賤踏司法
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也有一段時間了,期間種種行為引發很大爭議,那麼爭議的點在哪裡?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當患病的受刑人在監獄沒辦法得到適當治療時,可以申請到外面的醫院去治療,因為監獄都有醫療室,而且還有一個培德病監,他可以去專門收容比較嚴重的病人,所以過去申請保外就醫,通常要病情非常嚴重,諸如癌症的程度才會得到核准。陳水扁服刑5年後,因為有漏尿嚴重、手會發抖等況狀,以「病情錯綜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命危險」為由申請保外就醫,法務部依照過去經驗評保,這些症狀都不是很嚴重的問題,所以一開始都沒有核准。保外申請 全國一致 但陳水扁不死心提起行政訴訟,結果敗訴了。後來有醫療團隊不斷地在幫他發聲,說他病情嚴重,確實需要到外面治療,因為法務部系統、矯正署系統畢竟不是醫療專業,這些醫療隊既然將病情講得那麼嚴重,法務部不能置之不理受理。但法務部也不能忽視其他受刑人的權利,因為保外就醫標準應該是完全一致的、公平的,所以法務部重新檢視過去保外就醫案例,訂出六條很具體原則及標準,比如預期內將死亡,或身心障礙嚴重到無法自理生活,在監獄裡無法得到適當照護等情況發生,就可以讓所有受刑人來申請。結果有80多個受刑人來申請,經審查後,有25人是符合保外就醫資格,但只有16人有家屬來幫忙申請手續,最後完成保外就醫。法務部也是依同樣標準來檢視陳前總統,當時爭議很大,陳水扁唯一和其他受刑人不同的是,他的鑑定醫療團是比較擴大的,最後鑑定出他符合「病情錯綜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命危險」這項規定,法務部也就通過核准。陳水扁保外就醫後有遵照規定執行,即使每次期限到之前,也都申請延期,並提出醫療證明。但政黨輪替之後,一切都變了!四不原則 打擦邊球 陳水扁不僅開始參加一些公開活動,還嘗試發表一些政治言論,甚至間接牽涉政治事務。顯然,他是不斷在試探台中監獄的底線,逼得矯正署台中監獄不得不祭出「四不原則」,即不可以上台、不可以演講、不可以接受採訪、不可以談政治。即使有上述原則,陳水扁也不是很規矩地遵守,常常想方設法打擦邊球。像是用錄影來演講,或是不上台但改上木箱,推託是外國媒體主動來「聊天」等,讓矯正署到法務部都非常頭疼。後來內閣改組,換蔡清祥接任法務部長,陳水扁動作更大了。他在幫陳致中競選高雄市議員的場合,幾乎已登台造勢,法務部竟然裝成沒看到!總而言之,陳水扁擺明認為法律對他不算數,認定蔡政府不能拿他怎麼辦,公然挑釁中華民國法律的界線;另一方面,脫離監獄的阿扁顯得越來越健康,在鏡頭前出現的頻率直線上升,也讓其他受刑人開始心生不滿。現在,民進黨中央不得不面對這個問題:我們國家到底還要不要法治?一個學法律的前總統公然要踐踏我們的法律,我們的政府可以容許嗎?口述/羅瑩雪前法務部部長,亦曾任國策顧問、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委員長,曾參與推動《兒童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
《無色覺醒》羅瑩雪:糟蹋國軍 總統失格
前陣子總統蔡英文在九三軍人節秋祭典禮上,具爭議性的表現引起軒然大波!眾所周知,秋祭大典是國家緬懷、紀念為國捐軀的國軍將士的重要典禮。蔡英文赴忠烈祠祭拜為國捐軀的烈士時,不僅沒唱國歌,甚至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之後這段影片在網路上瘋傳,有網友指稱蔡對烈士不敬。第二天總統府就召開記者會大力駁斥,直指蔡總統沒有做這樣的動作,傳言實屬抹黑。 輕蔑無視 鐵血功績 除此之外,更早之前是八二三炮戰60周年紀念日,這個改變台灣命運的歷史事件完全不受當局重視。不僅蔡總統自己不去典禮,也不派任何代表去金門致意,甚至完全不參與相關活動,還找一堆藉口,說因為發生水災,勘災、救災優先,因此不出席相關活動。這樣的託詞,雖然言之成理,但總會讓人感到不舒服。然而,在政論節目中,民進黨副秘書長徐佳青竟跳出來說:「八二三炮戰時,民進黨還沒成立,所以跟民進黨無關。」但她忘了,蔡總統是中華民國的總統、是三軍統帥,代表國家,向當年勞苦功高,甚至犧牲生命的戰士致意,是蔡總統的職責、工作。從上述幾件事,我們看到現任三軍統帥整個失格,為什麼這麼說?因為蔡英文身為總統卻沒有她該有的高度,好似將自己侷限在民進黨主席的位置,再加上先前的軍人年改,退役的軍人們透過激烈的手段抗爭、反對,但身為總統的蔡英文也好、政府相關部會首長也罷,都不願傾聽退役軍人們的聲音,甚至放任周遭對軍人蓄意抹黑。試問,國家意識一直這樣定位不明,軍人如何提振士氣?軍人又該怎麼說服自己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守護國安 拒絕霸凌 最令人納悶的是,蔡英文縱然再怎麼討厭中華民國,甚至想毀之而後快。但是在尚未獨立建國前,總是需要軍隊守護政權,甚至其人身安全還要仰仗這些人馬。那麼,什麼理由一邊使喚,又一邊糟蹋人家呢?常言道:「過河拆橋」,好歹人過了河,那橋的利用價值不再存在,真的拆了,也無可厚非。然而,現狀卻是人還沒過河、目的尚未達成,就急急忙忙拆橋。令人百思不解,當局者的思考邏輯究竟為何。日前有空軍飛行員失事殉職,卻有部分網友在尚未確定失事前,質疑飛官可能駕機投共。雖說這屬於個人言論自由,但可惜的是,政府並沒有為此發表聲明、導正、譴責,任憑殉職飛官家屬接受這種言語霸凌。除非民進黨政府想自取滅亡,不然真的應出面澄清,最少也要重申國家對軍人的尊重與愛護,因為這是身為國家元首,最基本的職責而已。口述/羅瑩雪前法務部部長,亦曾任國策顧問、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委員長,曾參與推動《兒童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
《無色覺醒》羅瑩雪:蔣月惠 無色更受尊重
日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突然成為國內的話題焦點,原因很特別,首先是因為她幫助強制拆遷戶抗爭,咬傷了一位女警察,結果一夕暴紅,從原本地方上沒什麼知名度的無黨籍議員,成為全國知名人物。原本社會輿論認為她是一個「暴力分子」,但時間過去,隨著地方民眾在網路爆料,才發現她竟然是位默默行善的好人。讓大家開始注意到她過去的作為,像是單槍匹馬花了240餘天監督違法皮革工廠,最後逼縣政府介入,才解決了這個地方上花18年都無法剷除的毒瘤。另外,她省吃儉用,每個月6萬餘元的縣議員薪水,僅留4,000元日常開銷,甚至長期在街邊拉小提琴募款,所有的款項都捐予收容身心障礙者的弱勢團體「羅騰園」。映現政客醜陋面孔放眼政壇,蔣月惠彷彿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現代政客們「說得多做得少」,甚至「說一套做一套」,而她的身體力行更顯難能可貴,絕對有可敬可佩之處!然而,正因為她是一個敢衝、敢撞之人,她對制度、法規有很多不熟悉,甚至有點抵制的心態,以至於她支撐的「羅騰園」到現在都沒有合法登記。進一步說,該單位不但其募款沒有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園區內的設施可能都不符合法律規範標準。或許在過去,蔣月惠個人的努力不至於對執政黨造成衝擊,所以大家不太會注意到她的背景與事業,但她現在已踩到了執政黨的痛處,她與她的「羅騰園」很可能變成被攻擊的一個把柄。如果說「羅騰園」到了被勒令停止營業的境地,甚至要把收容人全部都遣散,這是否意味文化大學宿舍案又要再一次重演?協助好人照顧弱勢直言之,若民進黨以行政機器打擊這麼一個無黨籍的民意代表,可能綠營會感到一時之痛快,但長期來看,可能會有很大的反效果。因為現在大家都信任她是好人,而打擊好人的人,就注定要被當作壞人。誠然,從法律的層面上來看,「羅騰園」的存在,的確有缺失之處,而相關的法律規範,本意也是在於保障弱勢團體的權益與安全。另一方面,蔣月惠以實際的行動,照顧身心障礙者的善行,也獲得絕大多數民眾的肯定。撇開政治立場的問題不談,若政府能夠協助蔣,將「羅騰園」轉為一個合法正常,且可以長久運作的收容機構,不僅收容的身心障礙者的安全、權益都更有保障,更彰顯蔣的善行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如此一來,對國家、社會、政府、議員,與身心障礙者來說,都是正面的結果,也就是「雙贏」,如此豈不美哉?(羅瑩雪)口述/羅瑩雪前法務部部長,亦曾任國策顧問、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委員長,曾參與推動《兒童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
羅瑩雪:死刑,是懲罰也是教化
每當有重大刑案發生,死刑存廢議題便又成為熱門話題。連續多起凶殘的殺人分屍案到小燈泡命案判決出爐,讓人不禁想問,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有這麼多壞人?目前仍有40多位死刑犯尚未依法執行,莫非政府已決定採取廢死政策了嗎?刑罰的兩大目的在於「懲罰」及「教化」,而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常說,懲罰是野蠻社會的應報主義思想。教化才是現代文明社會應有的目標,況且一旦執行死刑即再無教化犯人的機會,這樣的理念卻忽略了,懲罰也是教化的一部分。修正法規 減少誤判事實上,學校或各大機關團體也都是獎勵和懲罰雙管齊下,而刑法教化的對象不光是針對罪犯,一般社會大眾也包括在內。執行法院的判決便是警惕大眾需遵守法律,犯下被禁止的行為將受到制裁。然而廢死團體提及,若是冤案就再也沒有回復的可能。過去雖確實存在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的例子,如曾轟動一時的「王迎先冤死」案件,後來在科技進步下從新證據翻案,但時至今日,在《刑事訴訟法》多次修正下,被告已能獲得適當保護。此外,當今法官的人權思想也較過去大幅進步,更戒慎恐懼的審理死罪案件,加上法務部及檢察機關重複檢查相關卷證資料,避免證據不足或瑕疵產生,把錯判及冤死機率降至最低。維護治安 多管齊下主張廢死者強調死刑無法完全解決犯罪問題,卻刻意忽略社會問題本是盤根錯節,唯有從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與司法等方面多管齊下,才能有好的效果。若把司法部分抽離,那防制犯罪及維護治安的目的恐難達成。死刑存廢議題可從小燈泡父母的表現看出些許端倪,他們從起初極其壓抑,以冷靜理性態度試圖理解並原諒兇手,到後期無法壓抑心中的創傷,顯現出一般被害人家屬的沉痛。此外,近日光是捷運出現小老鼠,就能看出人們仍因鄭捷的北捷隨機殺人事件,而對社會的不安定有多麼惶恐。政策應在周延的思考下,凝聚全民共識並公開討論。在仍未廢止死刑下,主管機關應放棄偏載被告的角度審查案件且依法行政,如此一來才能符合民主政治依民意立法施政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