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
」 大陸 蔣萬安 蔣得立 行政院 卓榮泰
美證實部署太空武器後 凱恩:美軍須準備在「地月空間」作戰
美國法定最高級別軍職「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凱恩(Dan Caine)16日表示,美軍未來不僅須準備在地球軌道作戰,也要具備在「地月空間」(cislunar space,地球軌道與月球之間的區域)作戰的能力。此前,美國太空軍(Space Force)才首度證實他們已在軌道部署「太空控制武器」,並計劃在5年內將太空軍擴增至約2.5萬人。據《南華早報》報導,凱恩上將16日在華盛頓郊外舉行的「空軍、太空與網路會議」(Air, Space and Cyber Conference)上,對軍方人員與國防產業人士表示,美軍現在就應該開始調整,以確保自身「準備好從海床一路到地月空間作戰、承受戰鬥並取得勝利。」於2019年由川普成立、也是美軍最新軍種的美國太空軍。太空軍作戰部隊司令部(Combat Forces Command)司令加農(Gregory Gagnon)中將也在會中向記者宣稱,「人類正逐漸深入太空,而太空軍的任務就是協助做好防衛美國利益的準備。」就在美國空軍部長梅因克(Troy Meink)透露,美軍已部署「軌道太空控制武器」(on-orbit space control weapons)的數天後,美軍最高級別軍事首長如今又宣布已準備好在地球軌道與月球之間的區域作戰。這些接連宣布的消息,與長期以來將外太空視為僅供和平用途、並維持其非軍事化地位的國際慣例及共識形成鮮明對比。包括美國在內的多個國家,都曾展示從地球軌道擊落衛星的能力,但這類展示過去都是從地面發射武器,針對自身位於軌道上的衛星進行測試。然而,加農宣稱,「情報界一直很清楚,潛在對手總是尋求把戰爭延伸到太空」,因此美軍必須作出回應,「包括中國在內的潛在對手,正在積極推動相關活動,並在太空的部分區域展開行動。」據悉,中國解放軍在2024年已成立自己的「軍事航天部隊」,負責提升處理太空危機的能力。針對美國宣布已在太空部署武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15日則回應記者的提問稱,「中國一貫堅持和平利用外空、維護外空安全,反對外空武器化、戰場化和軍備競賽。我們敦促美方停止在外空擴軍備戰,以實際行動維護全球戰略穩定。」目前尚不清楚,美國在太空部署武器,以及可能計劃在月球周邊使用武器的行動,是否會觸犯限制太空軍事化的國際條約。1967年的《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由美國與中國等國簽署,其中規定月球等天體應「專門用於和平目的」,禁止在外太空部署核武器,同時規定各國「應對其太空物體所造成的損害負責」。2年前,在美國公布俄羅斯正在研發太空武器的消息後,聯合國內部再次出現強化反軍事化措施的推動。俄羅斯當時否決了1項由美國與日本共同提出的決議,該決議原本要求所有國家不要研發或部署核武器,或其他《外太空條約》所禁止的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另一方面,俄羅斯提出的競爭性決議則主張「永遠」禁止所有太空武器,但最終同樣未能通過。當被問及1967年條約以及其他類似國際義務時,加農聲稱,美國太空軍「將繼續在太空所有範圍執行安全且負責任的太空行動」。不過,他拒絕說明太空軍或美軍整體,對於在太空使用子彈或其他投射物等武器的政策。他將相關問題轉交給美國國防部(Pentagon),而國防部當時並未立即回覆置評請求。加農還補充,美國的目標是在未來5年內將太空軍規模擴大1倍,達到約2.5萬名軍事人員,其中約2/3的新增人力將集中於作戰部隊司令部,「我們之所以擁有軍事能力,是因為我們正在為保衛國家做準備。我們擁有這些能力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威懾。」
保母瞞虐童、一審誤認保證人 陳尚潔委任「人權律師」拚無罪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嫌漏報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案,台北地院認定她居於保證人地位卻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以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檢方上訴、陳尚潔也上訴,今日下午二審開庭,陳尚潔堅持清白,她的辯護律師、轉任前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錢建榮表示,一審誤設保證人地位並擴張陳尚潔的社工義務,應判無罪。二審法官先詢問雙方上訴意旨,蒞庭檢察官顏郁山說,對原審過失致死的量刑上訴,一審判2年屬於「法定刑中度偏低」;至於陳尚潔涉嫌不實登載工作紀錄獲判無罪的部分,檢方上訴請求改判有罪。高院法警為維持秩序與抗議民眾溝通。(圖/周志龍攝)陳尚潔一審請兩位律師,二審律師團增加新戰力錢建榮,他也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的辯護人,對於高院受命法官今天先處理一審有罪部分,打算請陳尚潔回答哪些事實爭執、哪些不爭執,他認為應使用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來訊問,但當法官開始逐段確認時,錢建榮又有意見,不希望法官引用一審判決列出的犯罪事實。陳尚潔做無罪答辯,辯護律師表示她是「收出養」社工,收出養義務都有執行,每月一次家訪也有陪同剴剴;陳尚潔並非「安置」社工或「兒少保」社工,原審擴大她的義務,誤設保護人地位形成。錢建榮說,劉彩萱刻意隱瞞虐童,陳尚潔無從察覺,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盲信保母疏於通報!兒盟社工陳尚潔害死剴剴 今二審開庭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114天慘死,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疏於通報涉嫌過失致死遭起訴,台北地院認定她具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的保證人地位」,與剴剴之死有因果關係,在今年4月判刑2年,今天下午二審首度開庭,外界關注陳尚潔是否維持無罪答辯或為了避免入獄而認罪妥協。陳尚潔在開庭前13分鐘現身,在民眾高喊「重判陳尚潔」、「為什麼不救剴剴」的抗議聲之中走進高院。「剴剴案」共起訴4人,劉彩萱、劉若琳保母姊妹長期凌虐被害人又樂在其中,分別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從一審到三審刑度相同,今年7月判決定讞;北市文山居托中心訪視員林心慈因一邊工作一邊進修太忙,無法依規定訪查7天內上傳資料,所以在訪查紀錄上的日期作假,涉犯偽造文書,她出庭時已認罪,希望有緩刑機會。陳尚潔是本案唯一不承認犯行的被告。「剴剴戰士」聚集高院門口抗議。(圖/周志龍攝)依據一審判決,兒盟社工陳尚潔承辦兒童收出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她收到剴剴的案子後,安排給劉彩萱全日托育,並透過樹鶯社福中心社工共同承擔追蹤,以確保剴剴受到妥適照顧;陳尚潔可掌握剴剴收出養資訊全貌及資訊傳遞支配力,排除家屬親自監督或其他外部單位及時介入救助的可能,應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的保證人地位。北院合議庭指出,陳尚潔三度訪視剴剴,明知孩子受傷、消瘦、悲傷、掉牙判若兩人,還是盲從劉彩萱卸責之詞,怠於監督、踐行保證人地位,放任保母姊妹變本加厲,最終導致剴剴死亡,陳尚潔依法應及時向主管機關通報兒虐警訊,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因此判刑2年。
閃兵後求生2/阿達另闢戰場 YouTube每支影片狂吸6位數觀看
自《模范棒棒堂》以藝名「可樂」出道的李唯楓,2017年花費15萬至20萬元找上主嫌陳志明主導的閃兵集團,偽造高血壓病歷躲避兵役,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停工數月的他,相較於其他涉案藝人的低調作風,除了會在社群網站分享生活點滴,就在此次開庭前2天,8月31日他還在限時動態分享與友人享用日本料理、到KTV歡唱的畫面;開庭前1天則曬出一碗拉麵,並寫下「解酒」2字,依舊活躍於社群。去年5月爆出閃兵案的威廉,因形象受挫,手頭節目《雙面威廉》、《效廉出發吧!》、《食尚玩家熱血48小時》、《來吧!哪裡怕2》全數受到波及。同年10月金鐘獎前夕,他首度現身街頭參與公益活動,化身炸雞師傅賣炸物關懷弱勢,之後也出席金鐘獎頒獎典禮,順利抱回獎座。此後雖未回歸螢光幕,卻經常在社群分享一打二、在家當「家庭主夫」的日常。阿達去年11月因涉嫌偽造病歷規避服役義務,主動自首後以30萬元交保。先前主持《夜市王》不僅獲得熱烈回響,更在第60屆金鐘獎一舉入圍5項大獎,並順利拿下「節目創新獎」。如今演藝工作暫時停擺,但有經營YouTube頻道《A/DA阿達》的他仍持續更新,幾乎每支影片都有6位數觀看,還累積近28萬訂閱者,主持表現依舊受到觀眾喜愛。元旦宣布結婚的陳大天,因陷入閃兵風波演藝工作受挫,除了回家幫忙經營菜脯生意,兩個月狂銷600罐,也轉戰幕後,替老婆劉樸構思業配腳本,並一手包辦拍攝、剪輯,默默在幕後付出。近來他更直接與劉樸同框,將夫妻倆赴越南旅遊、體驗當地文化的過程拍成短片,持續分享到社群上。日前他更受邀登上TVBS《11點熱吵店》,參加大胃王挑戰賽,演藝工作雖受到影響,仍透過不同方式持續曝光。
欠稅139萬想出國!女機場被攔「管收7小時」籌50萬 創最快繳款紀錄
基隆市36歲胡姓女子經營農產公司,積欠營業稅、營所稅等稅款139萬餘元,名下又無財產可供執行,還被查出將公司收入轉入個人帳戶花用。她14日準備搭機出國,因遭限制出境在機場被攔下,隨後遭聲請管收。胡女管收7小時內籌足50萬元,找人擔保並辦理分期後獲釋,創下執行署宜蘭分署管收後最快繳款紀錄。宜蘭分署表示,胡女經營之農產公司以進口國外水果在臺轉賣為業,因積欠稅款139萬餘元未繳納經移送執行。該公司名下已無財產可執行。宜蘭分署深入追查,發現公司陸續有大筆帳款收入,惟入帳後即轉入胡女個人帳戶或提領現金花用殆盡,以致無從執行。由於胡女屢次通知均未到場,宜蘭分署對其限制出境,並聲請法院核發拘票,115年8月間現場拘提未果,於115年9月14日上午再次進行拘提當日,胡女正前往桃園機場準備搭機出境,因限制出境遭攔截,始願配合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報告財況。欠稅139萬餘出國遭攔截,基隆水果商管收7小時分期獲釋。(圖/法務部執行署宜蘭分署)宜蘭分署訊問後,認胡女就公司資金轉入其個人帳戶及現金去向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亦未能提出適當之清償計畫,留置後聲請法院管收獲准。胡女於管收後7小時內已迅速籌足50萬元繳納,並覓得有資力之友人擔保後分期獲釋。宜蘭分署表示,針對有履行能力卻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之義務人,將嚴格執法、絕不寬貸。必要時,並將施以限制出境,甚至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提醒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債務,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澎防部上兵網路賭博贏21.8萬!「討不到錢」竟向長官自爆下場慘了
澎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戰鬥支援連1名化名「阿賢」的上兵,過去曾因涉及軍中網路簽賭遭軍方汰除志願役資格,沒想到仍未記取教訓,在義務役期間又透過同袍經營的遊戲代理,加入線上娛樂城賭博。阿賢在短短3天內手氣大開,累計贏得21萬8000元獎金,卻因遊戲代理遲遲沒有支付彩金,氣憤之下竟直接向長官「告狀」,意外自爆自己的違法賭博行為。案件經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後,法院審理認定他觸犯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判處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判決指出,阿賢原為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戰鬥支援連上兵,2025年12月間因在軍中涉及網路簽賭,遭軍方廢止志願役資格。然而,到了2026年4月14日至16日義務役服役期間,阿賢人在台南市住處,仍透過擔任遊戲代理的同袍取得1次性帳號及密碼,並以現金1比1的比例儲值兌換遊戲點數,登入「金包銀」線上娛樂城,進行名為「賽特」的博弈遊戲。阿賢連續3天參與賭博期間運氣相當不錯,累計贏得21萬8000元獎金。不過,負責遊戲代理的同袍卻遲遲沒有將贏得的款項交付給他。由於多次催討仍無法取得獎金,阿賢心生不滿,最後竟選擇向長官反映此事,等於在追討賭金的同時,也主動揭露自己參與網路賭博的違法行為,案件因此曝光,後續由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法院審理時認為,阿賢明知網路賭博涉及違法,仍為貪圖輕鬆取得不法賭博利益而參與線上博弈,不僅助長網路賭博及投機風氣,也危害社會善良風俗。法官審酌其犯後坦承犯行,並考量阿賢自述為高職畢業、目前服義務役,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另認定本案犯行屬接續犯,因此依《刑法》第266條第2項、第1項的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判處罰金新台幣2萬元。判決另指出,若阿賢無法繳納罰金,可依1000元折算1日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浪漫變大型社死!演唱會突求婚 後排觀眾集體喊「坐下」
演唱會求婚原本想留下難忘回憶,沒想到迎來的不是全場祝福,而是一片「坐下」聲。大陸歌手趙雷9月12日在北京國家體育場「鳥巢」舉行演唱會,唱到〈南方姑娘〉期間,前排一對情侶突然在觀眾席展開求婚,身穿婚紗的女方起身後遮住後排視線,立即引來多名觀眾高喊「坐下」,兩人還在現場分送喜糖,最後連保全都出面制止,原本浪漫的安排瞬間成為尷尬焦點。綜合陸媒報導,這對情侶顯然為求婚事先做了準備,女方當天甚至穿著婚紗到場。演出進行到一半,男子突然在座位區向女友求婚,女方隨即激動起身,兩人的動靜很快吸引附近觀眾注意。只是演唱會並未因這場求婚暫停,趙雷仍在台上演出。兩人站起來後,後方部分觀眾的舞台視線受到影響,現場氣氛也迅速出現變化。原本在一般求婚場合可能聽見的祝福聲,這次卻變成一聲接一聲的「坐下」,最後甚至形成後排觀眾集體喊話的場面。兩人此前還準備了喜糖,並向周圍觀眾分送,希望分享求婚喜悅。不過隨著現場動靜愈來愈大,加上部分觀眾已明顯表達不滿,保全人員隨後也來到座位區介入制止,讓這場原本精心安排的私人求婚,意外成為演唱會上的插曲。拍下現場畫面的觀眾事後也出面說明,自己購買這場演唱會門票花了「大幾千元」,進場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希望安靜聽趙雷唱歌。對他而言,求婚本來是一件值得祝福的事,但前提應該是選擇合適的場合,而不是讓自己的浪漫影響其他已經花錢購票的觀眾。影片在網路曝光後,討論焦點也從「求婚成不成功」轉向公共場合的界線。部分網友認為,人生的重要時刻若剛好發生在演唱會,旁人送上祝福並無不可,短暫起身也不需要過度苛責;但另一派則認為,每名觀眾都是花錢買票進場看趙雷演出,沒有義務成為陌生人求婚儀式的一部分。尤其演唱會座位前後緊密,前排觀眾只要長時間站立,就可能直接擋住後方視線。如果又在座位區進行求婚、發放喜糖,甚至引來其他人圍觀,不只可能打斷原本觀看表演的節奏,也容易影響周圍觀眾的觀演體驗。拍攝者的說法也讓爭議進一步發酵。他認為,如果兩人選在不影響其他人的場合完成求婚,這段感情本來完全值得祝福;問題並非「演唱會能不能求婚」,而是個人的浪漫安排是否已經干擾到其他觀眾。一邊是情侶希望在喜歡的歌手演唱會留下人生重要回憶,另一邊則是花費高額票價、只想專心看表演的觀眾。這場求婚最後沒有換來想像中的全場起鬨,反而從「坐下」聲一路鬧到保全介入,也讓演唱會上的私人浪漫究竟該以什麼為界線,再度成為討論焦點。
無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獨居女死後爆「9親戚爭產大戰」 法院這樣判
沒有配偶、子女,連兄弟姊妹都沒有,留下的遺產該由誰繼承?中國大陸人民法院案例庫近日公布1起繼承糾紛案,被繼承人趙女過世後,因沒有法定繼承人,叔叔、姑姑、舅舅及姨媽等親屬均主張曾盡扶養、照顧義務,進而爭奪遺產。不過,法院最終判定,部分財產由親屬依比例繼承,房產則歸國家所有。判決指出,趙女於2022年6月1日去世,父母均早於她離世。趙女生前獨居北京市昌平區1處房屋,沒有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留下的遺產包括房屋、銀行存款,以及2份人壽保險合同。趙女的5名叔叔、姑姑及4名舅舅、姨媽因遺產分配發生爭議,雙方均主張曾照顧趙女、盡到扶養義務,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要求繼承房屋並分割存款及保險利益;被告則主張相關財產應由雙方按照各自比例分配。法院調查發現,其中趙某和與被繼承人居住地較近,平時擔任計程車司機,曾多次開車載對方就醫,甚至在節日期間帶她出境旅遊,提供的幫助相對較多。其他親屬也曾協助就醫、節日探望及提供生活上的照顧。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9日判決,2份保險合同的權利義務由9名親屬共同繼承,其中趙某和取得20%,其餘8人各取得10%。銀行存款人民幣4222.92元中,趙某和繼承827.96元,其餘8人各分得424.37元;另有20.81元存款則由趙某和繼承。至於最具價值的房產,法院認定應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判決作出後,各方均未提起上訴,目前已正式生效。
毒油案延燒!泰山向4公司提告求償10億元 福壽強硬反擊
泰山企業因捲入中聯油脂致癌油案,日前針對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南僑投資控股4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合計求償新台幣10億元,除福懋油與南僑已回應外,今(10)日福壽也發聲明反擊,表示中聯公司之主管階層均與泰山公司關係匪淺,強調公司與消費者一樣亦為本次事件的受害者,並深表歉意,願盡全力彌補所生損害。以下為福壽聲明稿全文:泰山企業就中聯油脂事件提出求償及南僑公司近日聲明涉及本公司之指摘,為釐清事實、避免社會大眾受到片面資訊誤導,本公司鄭重聲明如下一、本件油品案件風波係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聯公司)未妥善管理製程所生苯駢芘超標風險、未盡其通報義務等,又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山公司)擔任中聯公司之董事,並派任自然人代表,且中聯公司之總經理余凌沖自101年2月8日起任職於泰山,至114年4月16日方於中聯公司就任,可見中聯公司之主管階層均與泰山公司關係匪淺。二、本公司於接獲南僑油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僑公司)提供之油品異常資訊後,即啟動盤查。經查涉案批次油品係由中聯公司直接配送予南僑公司,本公司已無庫存且無檢體可供送驗,遂立即要求中聯公司辦理複驗,並將相關情況通知南僑公司。期間,本公司持續督促中聯公司確認產品安全及精進製程管理措施,以維護食品安全,亦經中聯公司承諾優化製程,並允諾揭露產品檢驗報告。三、本公司參南僑公司提供之檢驗資料及相關資訊顯示近期油品檢驗結果均為正常,且數值遠低於標準值等各情認現有油品,無安全疑慮,方維持正常營運。其後於取得中聯公司提供之複驗結果確認部分批次油品有苯駢芘超標情形時,本公司即依法辦理通報並主動啟動產品回收作業。另一方面,司法機關調查結果顯示,泰山公司相關主管人員涉有未妥善處理食品安全疑慮情事,相關程序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中,足見泰山公司將自身定位為單純受害者之說法,與事實未盡相符。四、如上,本公司與本公司下游廠商同消費者亦為本次事件之受害者,本公司日前已致函請求中聯公司之監察人對中聯公司涉入本案之董事、經理人提起請求損害賠償訴訟,另已自身名義委任律師對中聯公司請求損害賠償等訴訟,本公司就本次事件之發生深表歉意,並願盡全力彌補所生損害,目前首將持續辦理油品回收及相關後續處理程序,全力降低事件影響。同時,本公司亦將深自檢討,持續精進品質管理機制,以積極作為回應社會期待,重建消費者信賴。
國防部擬放寬「病傷停役標準」 惡性腫瘤確診即可停役、痛風門檻也調整
國防部擬調整常備兵服役期間因病傷辦理停役的認定標準。國防部近日預告「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第3條及第2條附件修正草案」,針對現行《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表》共176項檢定項目,大幅修正其中160項,其中惡性腫瘤及痛風等疾病的停役條件均有調整。國防部說明,此次修正主要是因應恢復考選義務役預備軍官及預備士官,同時希望讓役男服役期間因疾病或受傷辦理停役的相關規範,更符合目前臨床醫療現況及實際需求,在兼顧部隊戰力的同時,也完善役男健康及停役權益保障。此次修正內容中,惡性腫瘤的停役認定受到關注。依照現行規定,「惡性腫瘤經診斷確定者」之外,還列有「原位癌經切除,續發症狀者」等條件;新草案則將標準直接調整為「惡性腫瘤經診斷確定者」。換句話說,依照草案內容,役男經醫療診斷確定罹患惡性腫瘤後,即符合相關停役檢定標準,不再要求另外符合原位癌切除或出現續發症狀等條件,使惡性腫瘤的停役認定方式有所調整。除了惡性腫瘤之外,常見疾病痛風的病傷停役門檻也同步修正。現行規範要求須為慢性痛風,並合併慢性關節炎、關節破壞、痛風石或腎病變等情況,才符合相關停役標準。修正草案則刪除「慢性痛風」以及「合併腎病變」等限制,調整後,只要痛風合併關節炎、關節破壞或痛風石,即符合停役標準。相較現行規定,新草案不再限定必須屬於慢性痛風,停役檢定條件也因此出現變化。整體而言,這次修法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現行《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表》共有176項檢定項目,其中160項納入此次修正,目的在重新檢視現有病傷停役條件,使相關認定能配合醫療現況以及服役制度需求。國防部表示,相關修正除了配合恢復考選義務役預備軍官及預備士官,也希望進一步完備役男服役期間因病傷停役的權益保障,並在役男健康與部隊戰力需求之間取得兼顧。不過,目前相關規定仍處於修正草案預告階段,尚未正式完成修正程序。後續將依預告程序辦理,因此實際病傷停役檢定仍須依相關規定及後續修正進度為準。
Andy不服家寧無罪提上訴 新北檢也認「張家人量刑過輕」二審再戰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經營權與收益爭議持續延燒,Andy王崇睿指控前女友張家寧一家4人涉業務侵占、背信、逃漏稅及妨害電腦使用。新北地院一審判張家寧無罪,其母曾淑惠、父張國龍及妹張家芸則判有罪。事後Andy不服家寧無罪及母親刑度,要求上訴;新北檢也認一審量刑過輕,已對4人全面提起上訴,全案將進入二審。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在新北地院一審判決中,張家寧獲判無罪,曾淑惠則因業務侵占、背信及逃漏稅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另有期徒刑1年4月部分得易科罰金,並科罰金50萬元;張國龍判刑4月,併科罰金5萬元;張家芸則判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並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判決結果出爐後,Andy一度在社群表示「抱歉,讓大家失望了!」,同時強調自己尊重司法程序與法院判決,但仍會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今在新北檢決定提起上訴後,Andy也隨即向新北檢遞狀,請求就相關判決提起上訴,表達對一審結果的不服。報導補充,根據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內容,曾淑惠為眾量級所屬公司「群海」負責人,法院認定她在2019年至2024年間,涉及侵占YouTube頻道流量、廣告、蝦皮、業配等收益,金額達美金85萬餘元及新台幣1366萬餘元,合計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此外,曾淑惠未經Andy與張家寧同意,擅自申請「眾量級」商標。除了業務侵占部分,曾淑惠也被認定與丈夫張國龍、女兒張家芸以人頭方式虛報薪資,涉及逃漏營業稅562萬餘元,另有494萬餘元尚未補稅裁罰,並涉及製作不實的群海財務報表。法院因此認定曾淑惠等人部分犯行成立,並作出有罪判決。至於外界關注的YouTube頻道帳號及密碼遭變更一事,遭指控涉嫌竄改頻道帳密的張家寧則始終否認犯罪。她主張Andy知道兩人分手後,「眾量級」頻道是交由她使用,因此她並非無故變更頻道權限。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家寧之所以變更頻道密碼,與Andy未事先告知她便自行將頻道收款地址變更為Andy自己的戶籍地址有關。法院認定,Andy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先行變更收款資訊,張家寧發現後曾對此提出質疑,但未獲Andy回應。在此情況下,張家寧變更頻道帳密,使Andy無法完成相關驗證,法院認為具有正當理由,並不符合無故變更電腦電磁紀錄等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判張家寧無罪。不過,新北檢對一審判決並不服氣。檢方認為,曾淑惠及張國龍僅承認部分犯行,但法院最終作出的刑度過輕,且判決部分理由存在違反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的情形,因此認為一審判決有違誤,已針對張家寧、曾淑惠、張國龍及張家芸4人全面提起上訴。Andy方面則在檢察官提起上訴後,另行向新北檢遞狀,要求針對張家寧無罪及相關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隨著檢方與Andy均對一審結果表達不服,「眾量級」頻道經營權、收益及家族成員涉案等爭議並未就此落幕,全案將移送高等法院進入二審程序。
蔣萬安身世再掀DNA話題 洪孟楷酸綠營「每4年就這一招」
年底選戰進入倒數,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家族血緣議題再度受到討論。已故將領郭禮伯之子、前杜邦亞太總經理郭貽熹近日接受專訪時表示,若有機會願意配合進行DNA鑑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今(9)日批評,綠營每逢選舉就重提蔣萬安身世,甚至諷刺再這樣下去,「下次可能連生辰八字都會被問到」。郭貽熹近日確實公開表達不反對進行DNA鑑定,蔣萬安則回應,不希望每次選舉都討論DNA。近期蔣萬安長子蔣得立錄取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也持續引發政治攻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表示,國民黨團力挺蔣萬安,選舉可以競爭、攻防,但不應沒有底線。她批評,相關爭議已從蔣萬安的身世、家族一路延伸至未成年子女。洪孟楷則將矛頭指向近期社群平台上的相關圖卡。他指出,部分過去以美妝、健康或居家等內容為主的粉絲專頁,近期突然大量出現攻擊蔣萬安的政治內容,質疑背後是否存在組織或資金介入,並要求國安單位應了解相關情況。洪孟楷認為,過去政府高度關注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因此不論遭攻擊的候選人屬於哪個政黨,都應採取相同標準。如果相關社群操作背後確實存在不明資金或組織性行動,就應進一步釐清,而非因政治立場不同採取不同處理方式。另一方面,蔣得立交換學生案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爭議仍在延燒。廉政署日前表示,公職人員關係人申請公開公平方式辦理的補助時,依法仍有事前揭露身分關係的義務,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免除。許宇甄則認為,蔣得立身為未成年人,申請資料本來就會載明父母資訊,相關單位可以得知其父親為蔣萬安,因此不存在刻意隱匿身分的問題。她並質疑廉政署對不同案件採取不同標準,認為相關調查已經成為政治攻防的一環。隨著選戰升溫,蔣萬安的家族血緣與蔣得立交換學生爭議接連成為話題,國民黨團則將焦點放在是否存在政治操作及執法標準不一,相關爭議預料仍將持續延燒。
「孩子改姓就不付撫養費」男名下有新房卻拒不履行 法院:拘留!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展開2026年第4次集中執行行動,其中一名男子離婚後長期拒絕支付孩子扶養費,面對法院執行時更聲稱「現在沒工作」,還以孩子改姓為由拒絕履行義務,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其名下竟有一間新購置的房產,最終被司法拘留。綜合陸媒報導,根據法院公布的案件資料,王男與李女原為夫妻,兩人育有一名兒子,孩子原本跟隨父親姓王。夫妻離婚後,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雙方協商後,孩子也改姓李。離婚後,男方一直沒有依約支付孩子扶養費,李女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王男主張,雙方當初離婚時曾達成協議,約定孩子改姓後,他是否支付扶養費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因此不應被強制要求支付。法院審查後認為,這份協議確實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後來李女的工作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成長與生活保障,法院認定王男仍應依原先標準支付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男仍拒絕履行,聲稱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力支付扶養費,甚至再次拿「孩子改姓」作為拒付理由。然而,法院展開財產調查後發現,雖然王男帳戶內沒有可供執行的存款,名下卻有一處新購置的商品房。法院隨即傳喚王男到庭,要求其履行相關義務,但他仍拒絕支付,因此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看到手銬,王男才終於改變態度,當場支付人民幣3萬元扶養費,並與李女就後續扶養費支付方式達成協議。法院考量他已認識錯誤並積極履行義務,符合提前解除拘留的條件,最終依法解除拘留。法院也提醒,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不能因子女改姓或個人經濟狀況等理由,任意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手滑匯錯錢怎麼辦?律師揭「2招追回全額」:對方花光照樣吐出來
許多民眾在進行網路銀行或 ATM 轉帳時,常因一時不慎輸錯帳號,誤將款項匯入陌生人帳戶。面對此類情況,民眾往往焦慮萬分,擔心求償無門。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我國法律對此已有完善的處置機制,只要遵循正確救濟管道,無論金額大小,均可依法追回。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影片中表示,發生轉帳錯誤時,民眾第一時間毋須慌張,應立即聯繫自身轉出銀行。銀行將啟動協尋機制,主動聯繫收受款項之帳戶所有人,詢問其是否願意主動返還款項。此舉不僅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爭議,亦為雙方建立安全的對話管道。蘇文俊指出,若銀行聯繫後,收款方仍拒絕配合歸還,可以採取2種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第一是刑事提告「侵占遺失物罪」,逕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收到無法律上原因之款項仍強行占有,恐涉犯刑事罪責;第二是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對方返還全額款項。 針對民眾擔憂「若對方已將匯錯的錢花光該怎麼辦?」,蘇文俊特別強調,不論匯錯的金額是3萬元或300萬元,對方在法律上均負有返還義務。即便對方帳戶已無餘額,取得勝訴判決後,仍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其薪資、不動產或其他有價資產進行拍賣清償。民眾若不幸遇上匯錯錢情況,切莫自認倒楣,應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自身權益。
3台人涉緬甸網路詐騙遭逮捕起訴 新法最重可判死刑!外交部示警:海外非法外之地
緬甸今年7月31日正式施行《反網路詐騙法》,大幅提高網路詐騙等犯罪刑責,違法者最重可能面臨死刑。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8)日證實,近期接獲通報,有3名國人涉嫌在緬甸境內從事網路詐騙犯罪,目前已遭當地執法機關逮捕並起訴。外交部強調「海外絕非法外之地」,呼籲國人切勿因高額報酬等誘惑赴海外從事不法活動。外交部今日舉行「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由蕭光偉主持,北美司司長王良玉進行業務簡報。會中蕭光偉說明近期東南亞國家加強打擊跨國犯罪的相關措施,並透露3名台灣人在緬甸涉詐遭逮捕起訴。蕭光偉指出,為強化網路詐騙犯罪取締,緬甸於7月31日頒布施行《反網路詐騙法》,首度針對網路詐騙、園區化酷刑及加密貨幣相關犯罪祭出重刑,適用對象也包括外國籍犯罪人士,違者最高可判處死刑。他表示,新法上路後,在緬甸涉及電信詐騙的犯罪者將可能直接依新法追究刑責,不再只是透過刑責相對較輕的移民法處理或驅逐出境,因此國人赴當地從事相關非法活動,可能面臨相當嚴重的司法後果。除了緬甸之外,泰國近期也進一步收緊外籍人士入出境及移民管理。蕭光偉指出,泰國自8月28日起施行《2026年總理府驅逐規定》,外籍人士若涉及非法入境、逾期居留、非法工作、非法經營事業,以及偽造或行使偽造政府公文等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在服刑完畢後可能遭驅逐出境,甚至被禁止再次入境。蕭光偉並提醒,泰國政府基於國內治安考量,宣布自9月15日起,包括台灣在內等60國旅客的免簽停留期限,將由60天縮短為30天。外交部呼籲計畫前往泰國的國人,出發前務必確認最新入境規範,也不得利用免簽待遇從事非法工作或其他違法行為。外交部表示,針對泰國、緬甸近期強化外籍人士犯罪查緝的相關措施,領事事務局已更新旅遊警示及說明。打擊海外電信詐騙目前已成為區域國家的共同方向,尤其東南亞各國正加強取締跨國詐騙犯罪,避免外籍人士從事非法活動衝擊當地治安。蕭光偉警告,國人若抱持僥倖心理,受到高額薪資、免費機票或住宿等條件吸引,前往海外參與詐騙等不法活動,一旦觸犯當地法律,就必須面對當地司法程序及刑責。他再次強調,「海外絕非法外之地」,國人前往任何國家都有遵守當地法律的義務,也應珍惜免簽及簽證便利待遇,避免個人違法行為影響台灣整體國際形象。
廉政署談蔣得立利衝揭露 凌濤怒轟「變東廠?」再點名蘇巧純1999萬國發基金案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獲選交換學生持續引發政治攻防,法務部廉政署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公職人員關係人申請補助時,依法負有身分關係揭露義務。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今(8)日則猛烈抨擊廉政署介入說明的時機,質疑「廉政署什麼時候變東廠」,並點名其他案件,批評政府面對不同政治人物時標準不一。凌濤表示,綠營人士先前在社群平台製作短影音,聲稱交換學生評審若看到申請資料寫著家長是台北市長蔣萬安,就可能直接核准;如今廉政署卻出面說明,依規定申請人本來就必須揭露家長姓名及公職身分。他因此質疑,廉政署此時主動對外說明,是為了回應法律問題,還是急於進行政治表態。廉政署過去即曾函示各機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的特定補助或交易,在行為成立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成立後則由相關機關辦理公開;廉政署網站也設有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的相關表格範本。凌濤對此批評,廉政署不僅說明揭露義務,甚至提及相關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讓他質疑廉政體系是否出現政治雙重標準。他並以「民進黨法務分部廉政分署」形容,批評廉政署的作法令人難以接受。凌濤進一步點名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及其子相關爭議,質疑廉政署過去是否曾採取同樣積極的態度;他也提到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之女蘇巧純,稱其擔任營運長的公司曾於2022年11月取得國發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1999萬元投資,並質問當時是否也曾被要求揭露父親蘇貞昌及姐姐蘇巧慧的身分。凌濤以此對比蔣得立交換學生事件,批評政府對不同案件採取不同標準。他聲稱,蘇巧純相關投資金額是蔣得立交換計畫補助的「267倍」,卻未受到相同程度檢視,反而接連由教育及廉政體系針對未成年人的交換學生資格說明,質疑已演變成政治追殺。此外,凌濤也提及過去監察院公務車使用爭議,稱立法院質詢時廉政署曾表示,政風體系未將相關事件納入貪瀆線索清查。他藉此質疑行政及廉政標準是否一致,並要求法務部面對不同政黨及政治人物時,都應採取相同尺度。凌濤強調,他質疑的核心並非公職人員關係人不必依法揭露,而是廉政機關執法與對外說明應維持一致標準,不能因案件涉及不同政治陣營就出現差別待遇。
蔣得立交換生再掀利衝爭議 蔣萬安稱已揭露身分、反嗆翁達瑞:他的話還能信嗎?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大寶」蔣得立獲選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持續引發是否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爭議。法務部廉政署今(8)日表示,依現行規定,公職人員的關係人申請補助時負有據實揭露身分的義務,不會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程序而免除。蔣萬安則強調,申請資料中已清楚表明父子關係及自己的公職身分。蔣萬安今日出席115年「誠就永續獎」頒獎典禮時受訪表示,北市政風處長日前在議會已說明,案件沒有利益衝突迴避問題;至於廉政署所提的身分揭露義務,他表示,依《利衝法》第14條規定,相關資料確實必須表明身分關係及公職身分,而蔣得立申請時即按照既定程序,在文件中載明兩人的親子關係,以及自己在台北市擔任公職的身分。對於外界關注是否必須另外填寫廉政署提供的制式揭露表格,蔣萬安指出,相關文件屬於範本,且依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各機關可以自行整併或簡化表格,因此他認為現行規範及應辦理程序都相當清楚。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也表示,廉政署此次說明的重點是《利衝法》第14條所規定的揭露義務,核心在於申請文件中是否充分呈現公職人員與申請人的身分關係。依蔣萬安先前說明,申請文件已有父子關係及公職身分等資訊,因此市府方面認為已符合實質、據實揭露的要求。至於是否一定要使用特定表格,連堂凱認為,表格是行政程序使用的工具,關鍵仍在申請文件內容是否完成身分關係揭露。至於後續依法應辦理的公告,則應由受理申請的教育局負責,而非由蔣萬安本人公告。廉政署則表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相關施行細則,公職人員的關係人申請補助時,依法須據實揭露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的姓名、服務機關及職稱等資訊,這項義務不會因公職人員本人沒有參與審核而豁免。另一方面,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近日質疑,蔣得立具有美國籍,參與交換學生計畫可能涉及美方相關資格限制,並推測其資格可能已遭美方剔除。面對媒體詢問,蔣萬安未進一步回應相關資格細節,僅反問:「他講的話還能信嗎?」蔣得立交換學生事件從國籍、補助資格延伸至利益衝突揭露問題,目前北市府主張申請資料已完成身分揭露,而廉政署則強調,不論公職人員是否實際介入審查,法定揭露義務仍然存在,相關程序是否完全符合規定持續受到外界關注。
牙買加向查爾斯國王遞交請願書!要求英國面對「奴隸制」賠償問題
加勒比海島國牙買加的文化部透露,目前正出訪英國的文化部長格蘭奇(Olivia Grange)將率領代表團,在7日向英國查爾斯國王(King Charles)遞交1份請願書,提出奴隸制賠償問題,以「為該國數百年前遭奴役虐待的非裔祖先爭取賠償」。據《南華早報》報導,這份請願書要求牙買加的國家元首查爾斯國王,將涉及跨大西洋奴隸貿易合法性的3個問題,提交給位於倫敦的牙買加最高上訴法院審理。代表團表示,這是大英國協(Commonwealth)國家首次透過這項法律途徑,追究奴隸制度賠償問題。格蘭奇強調,此舉「旨在確保我們的非裔祖先,在遭受數百年來最駭人的虐待後,能夠妥善解決這項長期懸而未決的賠償及和解問題。」此外,格蘭奇也將與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官員會面,討論歸還殖民時期文物的問題。牙買加方面希望就3個問題獲得諮詢意見,包括:非洲人在牙買加遭受奴役,在當時是否符合英國法律;這種奴役是否違反國際法;以及英國如今是否擔負提供補救或賠償的法律義務。對此,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發言人表示:「我們了解牙買加政府正在尋求遞交1份請願書,要求由位於倫敦的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審理。」白金漢宮補充稱,國王「曾多次表達他個人且全心全意的承諾,希望促進人們對奴隸制議題有更深入的理解,並尋找方法處理歷史上的不公,以造福當今社會。」查爾斯國王與卡蜜拉王后(Queen Camilla)預計今年稍晚將前往加勒比地區進行訪問,這趟海外行程為期9天,但不包括牙買加。現代英國王室成員曾對殘酷的奴隸貿易表達悔意,這項貿易曾讓他們的祖先獲得國家發展所需的巨大利益,但英國王室至今仍未正式道歉,也沒有承諾提供賠償。在2024年於南太平洋島國薩摩亞舉行的峰會上,大英國協成員國曾呼籲包括英國在內的相關國家,正視跨大西洋奴隸貿易留下的歷史遺緒,並為就賠償問題展開對話開啟大門。
割眼袋喪命!台南婦「麻醉後呼吸困難」 送醫驚見胃穿孔住院11天亡
台南市一名45歲李姓女子,8月26日前往中西區一家醫美診所準備接受眼袋手術,不料施打麻醉後、尚未進行手術就突然呼吸困難,並出現臉部浮腫及全身不適。診所陳姓醫師發現她腹部腫脹,先在現場進行急救並插鼻胃管,約2小時後才將人送往成大醫院,院方檢查發現李女胃部穿孔且大量出血,緊急接受手術後始終沒有清醒,住院11天後於6日離世。家屬質疑急救過程可能涉及醫療疏失,已對醫師及護理師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據了解,李女未婚,從事房仲業約3年,與男友感情穩定,平時重視外表,過去曾接受臉部施打玻尿酸等微整形療程。她近期因為想改善眼袋,8月26日自行騎車前往台南市中西區大同路一家醫美診所接受手術。然而,療程當天在醫師施打麻醉藥物後,手術甚至還沒有開始,李女就陸續出現呼吸困難、臉部浮腫及全身不適等症狀。陳姓醫師見狀停止施打麻醉,發現李女腹部出現腫脹後,並未立即將她送往醫院,而是先在診所內急救,期間曾5次插入鼻胃管協助舒壓。李女在診所接受約2小時急救後,身體狀況仍持續惡化,診所隨後撥打119,由救護車將她送往成大醫院搶救。醫院進一步檢查發現,李女胃部穿孔並大量出血,情況嚴重,需要進行胃部切除手術。由於李女當時無法自行表達意願,院方透過警方找到她的弟弟,取得家屬同意後進行緊急手術。不過,李女術後持續住院,期間一直沒有恢復意識,最終於6日清晨6時因器官衰竭拔管離世。李女林姓表姊表示,表妹過去曾因腹部擦挫傷接受縫合,但並未進行手術,當時也曾使用麻醉藥物,沒有出現過敏反應。家屬因此對麻醉因素造成昏迷的說法存疑,並質疑李女送醫後被發現胃部穿孔及大量出血,是否與先前在診所接受的急救處置有關。由於李女從8月26日進入診所後,直到住院離世都未再恢復意識,家屬對於原本只是接受眼袋手術,最後卻演變成死亡結果難以接受。家屬近日決定前往警局,對診所陳姓醫師及古姓護理師提出過失致死告訴,希望透過司法調查釐清整起事件。面對家屬質疑,診所委任辯護律師施志遠處理後續事宜,並向警方提供李女當天的就醫相關資料,其中包括麻醉藥物施打劑量及急救方式等紀錄,主張診所在事發過程中已善盡治療及緊急救護義務。目前家屬與診所對於事發原因及醫療處置各說各話,李女胃部穿孔、大量出血與死亡的實際原因,以及診所急救處置與死亡結果間是否存在關聯,仍有待司法調查確認。警方已於6日傍晚報請檢察官相驗,並決定8日下午進行解剖,以進一步釐清確切死因及相關責任。
渣夫外遇砸千萬養小三還有私生子 妻發現被嗆「沒事找事」怒提告
大陸湖北武漢市一名女子玲玲結婚逾20年,近期才發現經營建築公司的丈夫阿勇長期出軌,不僅私下轉帳人民幣近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給小三麗麗,甚至育有一名10歲私生子。玲玲憤而提告,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考量阿勇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扣除必要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須返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當地法院調查,玲玲與阿勇為高中及大學同學,兩人攜手創業並育有一對兒女。然而自2005年起,經營建築公司有成的阿勇便與麗麗維持不正當關係,甚至出資供其享受名牌與旅遊,並支付兩人的非婚生子就讀貴族幼兒園與私立小學的龐大開銷。當玲玲前去對質時,阿勇卻態度冷漠,指稱家庭開銷從未短缺,反嗆髮妻「不要無理取鬧、沒事找事」,讓全心付出照顧家庭的玲玲徹底心碎,決定委任律師走上法律途徑維權。律師介入調查後,調閱相關金流紀錄發現,阿勇自2016年至2024年間,陸續向麗麗轉帳高達人民幣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對此,玲玲表示願意放下感情恩怨,不再追究非婚生子的法律責任,但堅持依法追回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絕不任由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對於贈與款項的性質,律師說明,原則上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且該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依法屬於無效贈與,本應全額返還。然而,由於此案涉及子女權益保護,法院考量阿勇向麗麗轉帳的部分資金屬於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因此沒有將全部款項視為無效贈與,而是扣除合理的撫養成本後計算返還金額。最終法院裁決,扣除非婚生子的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必須返還其餘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給玲玲。對此,律師強調,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不僅侵害夫妻共同財產權利,更對原家庭與非婚生子女造成無法彌補的雙重傷害。即便法院在法律層面支持了基本撫養費,對於未成年孩子的成長環境與情感發展而言仍是巨大打擊,絕非金錢所能彌補,呼籲大眾珍惜家庭並恪守婚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