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
」 勞動部 職場霸凌 工安意外 工安 職災
欣興楊梅廠爆工安意外!員工維修機台「遭夾身亡」 勞檢處勒令部分停工
IC載板大廠欣興電子(3037)桃園楊梅一廠發生死亡工安事故,一名員工在維修機台後進行設備復歸作業時,疑因彎腰撿拾地面遺留物,不慎遭機台夾傷,儘管廠方立即啟動緊急救援並送醫搶救,仍未能挽回生命。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獲報後前往調查,已針對事故區域勒令部分停工,後續將依法釐清相關責任。欣興電子當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證實,10月13日下午2時34分左右,楊梅一廠有員工在執行機台維修作業期間發生意外,遭設備夾傷。現場人員隨即依照廠區緊急應變程序展開救援,並將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急救,但該名員工最終仍因傷勢嚴重宣告不治。桃園市勞檢處進一步說明事故經過,指出該名員工當時已完成機台維修,正在進行設備復歸程序。過程中,員工發現地面留有物品,於是蹲下身體準備拾取,卻在此時遭到機台夾傷。雖然現場立即展開搶救並安排緊急送醫,仍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發生後,欣興電子依照職業災害通報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桃園市勞檢處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進入廠區進行現場調查,了解事故發生時的設備運作情形及相關作業流程,並對涉及事故的工作區域依法實施部分停工處分。針對現場是否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規定,桃園市勞檢處表示,事故區域已立即停工,至於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的部分,將另行依法處理。相關違規情節及後續行政裁處,仍須依調查結果進一步確認。勞檢處也指出,過去3年間,主管機關針對欣興電子楊梅一廠已累計進行13次輔導及檢查等措施。此次發生員工死亡事故,後續仍將持續釐清現場作業狀況,以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定的執行情形。對於外界關注的行政處分與賠償問題,欣興電子表示,目前是否會遭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可能涉及的罰款金額,以及保險理賠等事項,都還有待後續確認。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事故原因,並研擬相關預防及改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至於部分停工是否衝擊生產,欣興電子強調,目前停工範圍僅涉及事故相關作業區域,公司整體生產及營運並未受到影響。公司也表示,將持續配合相關調查及後續處理作業,釐清此次工安事故發生的原因。
6萬伏特高壓電奪命現場曝光!三新紡織變電箱起火 副課長不幸觸電當場身亡
臺南市永康區今(30)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工安死亡事故!位於中正北路上的「三新紡織」廠區內高壓變電箱突然發生事故起火,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出動大批人車趕赴現場救援。然而,現場屬於6萬6千伏特轉1萬1千伏特的特高壓變電場所,搶救過程一度受限於高壓電危險,需等待台電人員進行斷電。不幸的是,該公司一名陸姓副課長在事故發生時不幸觸電,當場明顯死亡,釀成1死的工安悲劇。臺南永康中正北路上的「三新紡織」廠區內高壓變電箱突然發生事故起火。(圖/翻攝畫面)臺南市消防局於今日下午16時27分接獲民眾報案,位於永康區中正北路的三新紡織廠區傳出火警。消防局不敢大意,先由鹽行分隊帶隊,並啟動區域聯防,共計出動17輛消防車、35名消防人員趕往現場處置。搜救人員於16時37分抵達現場後,確認起火點為廠內的高壓變電箱配電盤及周邊雜物,但因該場所涉及特高壓電力,現場人員只能先佈設水線進行警戒,嚴防火勢延燒,並緊急聯繫台電派員到場處理。消防單位前往現場搶救。(圖/翻攝畫面)由於現場電壓極高,台電特高壓專業人員趕抵後,於18時07分順利完成斷電作業。消防人員隨即攜帶滅火器進入室內展開滅火,火勢於18時16分獲得控制,並於18時23分完全撲滅,未造成火勢擴大延燒。然而,搜救人員進入室內勘查時,赫然發現該公司的陸姓副課長倒臥於現場,經檢視已不幸觸電死亡,並未送醫。這起事故詳細的燃燒面積、財物損失以及起火與觸電的確切原因,目前已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深入調查中。案發後,相關單位已通報勞工局勞檢中心、環保局、社會局及區公所等單位,勞檢人員將進一步釐清廠方是否涉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疏失,以查明事故責任。
高雄台船爆工安意外!員工高空作業頸遭夾擊慘死 勞工局勒令停工
台船高雄廠21日上午發生一起高空作業意外,一名陳姓員工搭乘高空工作車進行船舶撕膜作業時,疑似因現場作業程序及人員協調出現問題,在工作車抬升過程中未能及時避開船舶構件,導致頸部遭高空工作車與船舶「尾軸節流罩」強力夾擠,由於傷勢嚴重,陳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不幸身亡。這起事故發生於21日上午10時25分左右。根據初步調查,陳姓員工當時正在造船廠區內執行船舶撕膜工作,並利用高空工作車升至指定高度。未料設備抬升期間發生意外,陳男頸部遭夾在工作車及船舶構件之間,事故發生突然,也讓原本正常進行的作業現場瞬間成為死亡事故現場。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廠區實施勞動檢查,並勒令相關作業區域停工,要求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現場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疏失,依勞工局調查,雇主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後續除可能面臨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外,也將移送地檢署,進一步追究雇主及相關人員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除了調查事故責任,勞工局也已指派專人協助罹災勞工家屬處理慰助及相關事宜,並協助確認職業災害補償等權益。勞工局提醒,各事業單位使用高空工作車前,應依現場環境、設備種類、容量及實際工作內容訂定完整作業計畫,並確實讓現場勞工了解作業方式與危險區域,同時安排專責人員負責指揮及監督此次事故確切原因及相關人員責任,仍有待勞檢單位與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釐清。
反霸凌亂象1/職場一有糾紛就喊告? 專家警告:搞懂5要件免吃虧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搞不清楚職場霸凌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分別;勞工專家陳慧明指出,新法上路後,職場一有糾紛就上扣上霸凌帽子,但不同型態處理方式不同、時效限制不同、流程也都不同,搞錯了,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主管機關案量暴增。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指出,新法上路之後,由於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勞工局宣導集中火力在「反霸凌」,導致一有勞動糾紛,都冠上「職場霸凌」之名,向主管機關提告;事業單位受理申訴案件時,也未及時有效判斷案件屬性。正確的作法,應先判斷是一般單純違反勞動法令事件、或是「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事件,還是真正符合職場霸凌條件的事件。職場霸凌必須符合「五大要件」,其中一項是得有反覆性、持續性。(圖/AI示意圖)事實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適用範圍與對象就不一樣。陳慧明指出,「職場霸凌」成立有五個要件,第一、必須在「勞動場所」以及執行業務期間發生,第二,被指控霸凌的人,必須是事業單位人員(同事、雇主、主管),第三、必須是利用職權或權勢,(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第四則是霸凌者的行為必須有「持續性」、「反覆性」,第五是導致被受害者身心健康遭受危害。陳慧明強調,相對於「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要達到「霸凌」的條件比較嚴格。第一、只要是執行業務,不管是同事、雇主或第三方(客戶、顧客),以語言、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作出暴力攻擊或不當言行,導致其身體或精神遭受不法侵害,即可成立。也就是說,要成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只要一次辱罵就夠了,「霸凌」必須有持續性、反覆性;其次,霸凌申訴對象僅限同一事業單位之人,但職場侵害卻連客戶都可以提告。在處理程序上,上述兩者也不相同。陳慧明指出,職場霸凌申訴調查,只有當投訴對象是老闆(最高負責人)才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訴,但幾乎所有勞工都向勞工局投訴,導致承辦單位案件大塞車。若申訴霸凌對象是老闆以外的上司、同事,則必須向公司投訴,公司必須在七日內向主管機關通報,接著是調查、結果出爐若不服則向公司提出申復,或直接尋求司法救濟。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按規定是30人以上公司必須常設「不法侵害專責部門」,且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上網通報,接著才是協商與調處,若當事人不接受,則調查小組必須進行評議,專責部門的人還得填寫「疑似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表」,由「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進行安置或處分、輔導。陳慧明指出,「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通報速度較快,但因為投訴案一窩峰湧向「霸凌案」,處理程序就被拖延了!再加上往往因為缺乏「反覆性」而被打槍,甚至很多告錯對象,明明是公司必須啟動調查程序,卻告到勞工局,鬧了老半天被打回票,錯過了第一時間安置、隔離等措施,反而造成被侵害者求助無門。新法上路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訴量大增,但真的必須受理的只有14件。(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媒體報導,桃園市勞動局統計,7月新法上路後,截至8月中霸凌申訴案已達624件,全年預估將突破千件,較去年大幅成長逾6成;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六百多件,僅有14件申訴對象是最高負責人。陳慧明說,這些非申訴老闆的案件,勞動局本來就不應該受理,官員必須該及時告訴勞工,「應」先循內部管道提出申訴,而非所有案件均向主管機關申訴,難怪各縣市勞動局霸凌案件暴增,卻無法即時處理。
台灣中油舉辦安全衛生觀摩研討會 強化職安管理
台灣中油公司今(31)日於煉製事業部宏南活動中心舉辦115年安全衛生觀摩研討會,並以「邁向零事故與零容忍:建構安全衛生與友善職場之管理實務」為主題,邀請產、官、學、研各界共同參與,透過專題演講、經驗交流與智慧工安成果展示,分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實務,促進跨領域交流學習。面對各項作業風險,台灣中油秉持零容忍態度,深化安全文化與管理責任,朝零事故願景邁進。 台灣中油董事長方振仁致詞時指出,近年持續推動安衛環管理制度化、智慧化,導入智慧監測、數位管理及預知保養等措施,強化風險辨識、預警與應變能力,以提升設備可靠度與現場安全管理效能。安衛環工作沒有完成式,只要風險仍然存在,「零事故」就不能視為理所當然,對於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行為,更要以「零容忍」態度落實於每一項決策及作業,將安全文化內化為全體同仁的共同責任。台灣中油舉辦安全衛生觀摩研討會,強化職安管理。(圖片提供/中油) 此次研討會邀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林毓堂,以「從法規遵循到風險治理:職安衛政策重點與企業防災實務」為題,分享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推動方向及企業防災管理重點;其他研討主題則涵蓋製程安全管理、智慧工安應用、職安衛管理、防災應變管理、事故案例分享及健康職場推動等議題。 台灣中油表示,能源產業除肩負穩定供應能源的責任,更須確保生產、銷售、儲運等各項作業安全。面對能源轉型與產業環境變化,台灣中油將持續強化教育訓練、風險評估及防災演練,落實「零事故、零容忍」安全管理目標,打造安全、健康、友善的工作環境。
獨/又有名廚挨告!「鋼鐵人」美食博士被控害路人骨折 無罪真相曝
有「鋼鐵人」外號的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創辦人潘威達,與名廚詹姆士同樣有官司麻煩。鐵邦集團旗下的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西門店,2年前因司機送油時不慎灑出害路人摔傷,司機被告、潘威達也被告,台北地檢署起訴兩人過失傷害罪,一審判決司機有罪但潘威達無罪,法官認為,職災法規明訂雇主保護的對象是勞工,不包含本案的路人,加上潘威達並非店長,案發時也不在場不能即時監督,無法歸咎於他。「周照子」命名靈感是潘威達的奶奶。(圖/翻攝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臉書)潘威達擔任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執行長,他出身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子承父業但開創出自己的餐飲王國,從鐵板燒延伸出多項品牌,大多與鐵板有關,鋼鐵人的外號便由此而來;他常用家人名字為品牌命名,像「扶旺號」源自父親,「威宇牛排」為了紀念早逝的弟弟,「周照子」則是奶奶的名字。潘威達經營事業之際也積極攻讀學位,唸到台灣師範大學餐旅管理博士,目前是台師大助理教授。潘威達(右)是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圖/翻攝潘威達臉書)本件過失傷害案發生在2024年5月7日早上7點多,鐵邦國際事業公司的黃姓送貨司機,載桶裝食用油到周照子西門店,搬油桶時不小心在騎樓掉落,黃姓司機沒回車上拿警示立牌,只在騎樓兩邊各擺一個垃圾桶,接著清理地面,但17分鐘後一名張姓婦人經過,油漬還沒清完導致她滑倒,送醫急救檢查出胸椎第十節壓迫性骨折、腰背挫傷。黃姓司機遭訴認罪,卻沒跟受傷婦人達成和解也沒賠錢,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北檢認為潘威達身為周照子國際餐飲公司和「本案餐廳」負責人,卻疏於避免勞工造成職業災害,沒教好員工搬運油品該注意什麼,導致往來行人的危險,因此也涉犯過失傷害罪;潘威達不認罪,他辯稱自己不是周照子西門店的店長,事前已對黃姓司機教育訓練,案發時因為不是餐廳營業時間,沒人可協助司機搬油,但司機有立刻處置,縱使處理不當,也不該由他承擔。北院採認潘威達的辯詞,只憑他身為鐵邦公司和周照子公司負責人,不足以認定他對於送貨司機不慎摔落油桶的突發狀況,有即時監督並因應的可能。法官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勞工有保護義務,目的是防止職災危害「勞工」的安全及健康,不可任意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勞工以外的對象,本案被害人既非餐廳員工也不是消費者,檢方卻起訴認定潘威達也有注意義務「理據已值商榷」。受傷路人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對黃姓司機、潘威達及周照子公司求償,原本潘威達可因刑事判決無罪而免賠,但因為被害者已先具狀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全案將於北院民庭另闢戰場,對潘威達個人而言,這場官司還沒了結。
錢櫃女員工關窗摔死 練台生出庭不認罪被諷「和解不是談生意」
錢櫃KTV中華新館一名女員工前年為關逃生窗墜樓致死,北檢偵查期間,錢櫃反控死者上班摸魚抽菸才摔死,而且只願賠償法定的45個月月薪,死者父親請求精神慰撫金,卻被要求找到失聯多年的死者母親否則再談,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今天首度開庭,練台生不認罪,律師說沒人指示員工關窗、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現場安全授權給店長。練台生不認罪,告訴代理人提醒他「和解不是談生意」,應善待員工。(圖/方萬民攝)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錢櫃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女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被打開,呈現往外推出的狀態,因為她身高154公分,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為了關窗拿2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探出身子想關窗,卻因為籃子突然破裂,她失去重心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北檢認定,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但錢櫃負責人練台生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練台生今日出庭,僅簡短答辯「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其餘交由委任律師高奕驤答辯,高奕驤說,錢櫃中華新館8樓陽台並非吳姓服務生的工作範圍,平常不會有人去,也沒人指示她將兩個塑膠籃以「ㄇ」、「ㄈ」的方式堆疊踩踏上去,而且塑膠籃不是用來踩踏的。高奕驤表示,如果是洗窗戶有墜落危險,但站在錢櫃中華新館8樓地板上沒這問題,案發現場也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義的作業場所;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處理基層事務,授權店長負責現場安全,對於吳姓服務生墜落「沒有預見的可能性」。吳姓女子的父親委任葉恕宏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葉恕宏說,錢櫃是國內最大的KTV,盡責員工功不可沒,本案偵查期間,錢櫃公司指控被害人上班摸魚去抽菸才會摔落,對於和解方案精打細算,「練台生是成功企業家,但和解不是談生意」,希望他和錢櫃公司善待員工,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根據了解,吳姓女子來自單親家庭,從小母親失聯,她因本案身故後,錢櫃公司雖向吳爸爸表達有準備好45個月的平均月薪作為死亡補償金,但這其實是法律規定雇主對於員工職災身亡的給付義務,吳爸爸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錢櫃顧慮付了錢之後,如果吳媽媽又跑出來要會很難處理,要求吳爸爸想辦法連絡到吳媽媽,後來有找到人,吳女的母親交給吳爸全權處理。開庭結束後,記者向練台生溝通是否受訪,他不願意,只說了事實勝於雄辯,隨即便下樓搭乘價值500萬左右的Lexus LM 500h離去,對於媒體問他剛過完生日(8月10日)就出庭是否感到觸霉頭?死者家屬律師希望你善待員工有什麼要說的嗎?是被害人自己不小心才摔死嗎?他均未答話,反而看到記者邊後退邊問差點被花盆絆倒,說了句「你小心點」。
耐斯陳家「靠山真硬」?連張兆順都擋不住 涉霸凌副董陳冠如恐回鍋國票證
國票金控「2千萬大肥貓副董」涉財政部等泛公股獨厚耐斯陳家一案,引爆朝野立委集體砲轟浪費公帑,還在浪尖上,CTWANT接到爆料,公股正急著護航陳冠如續任國票證券副董一職,就連董事長張兆順也看不下,「若真的成功,耐斯陳家兄弟各位居金控、證券副董,這還要如何談公司治理?公公併?」金融市場人士熱議。根據CTWANT調查,泛公股推派出的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其實對於推舉國票證券副董事一案,是有表達立場與態度的,但最終仍擋不住財政部的「上層指導」人事提案,國票證預計將在本周五8月14日召開董事會,是否提案通過?還是流會?市場熱議「到底是誰在幕後下指導棋?」「成了公司治理不良示範經典案」!CTWANT取得消息指出,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面對財政部等公股一方連番來的上層指令關於國票證券副董事長的推舉名單,第一次收到後給予的回覆為「駁回」。豈料,早已成耐斯家天下的國票證董事會,在財政部的支持下,不顧國票金控董事會的反對,重提此人事案,張兆順則認為涉及公司治理、無須設置副董事長職缺的必要性等原則,回覆朝向「再研議」。金融市場人士分析,財政部不理會專業經理人給予的建議,張兆順擋不住公股大股東一波又一波的「上層指導」,國票證推舉副董事人事提案已列入本周將召開董事會議程中,顯示公股執行這項人事案的意志力相當堅強,涉及的層級「深不可測」。耐斯陳家兄弟檔,哥哥陳冠舟現已擔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高達2千萬元已引發「公股拿人民納稅錢圖利民股」的酬庸反對聲浪,現在弟弟陳冠如恐將回鍋國票證券副董一職,而他近幾年行事作風最引發爭議討論的,即是涉及「職場霸凌」案件。日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即召開記者會,就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認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而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而此即陳冠如時任國票證副董時期爆發之案。根據CTWANT的報導,國票金在2025年6月的一份調查報告中認定旗下子公司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涉「職場不法侵害成立」,已發函股東改派董事換人,據了解,該案起自陳欲插手干預兩樁人事案,引爆內部強烈反彈所致。國票金控當時收到一名稽核同仁提出檢舉函,指控長達數月、快一年期間裡,屢屢受到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疑似不合理的工作業務上的要求,甚至還被以「家臣」等字眼涉嫌辱罵,讓該同仁身心受到極高壓力,擔憂威脅工作職權獨立性,還嚴重到求助醫師、服用藥物治療。國票證劵收到此案之後即依照勞動部、國票證劵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與預防計畫規定,成立處置與調查小組,包含兩位外部專業的調查人員,經訪談與了解相關事證之後,6月中旬完成評議結果,「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這個案子就連依法完成調查的國票金控,也難依照調查結果繼續走下去,根據報導,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質疑,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且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據報導,申訴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國票金未妥適維護同仁申訴權與調查個資保密,爾後,國票證券甚要求申訴人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未來申訴與檢舉權利,申訴人即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當場拒簽。「國票證副董涉職場霸凌案」迄今仍無具體最新一步處理進度,國票金控大股東財政部等公股,到底要如何「秉公處理」公司治理原則、維護職場安全與和諧、創造與保障股東權益,展現「公公併」的決心,各界皆定睛高度關注中。
外送專法7/21正式上路 勞動部:促進外送產業健全發展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於今(21)日零時正式施行。為落實外送專法制度,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歷經近半年密切合作,依法律授權完成《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時數、內容、師資等有關事項》、《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及《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並將自7月21日起與外送專法同步施行,共同打造更安全、透明、公平的外送產業環境。勞動部表示,近年外送產業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過往外送平臺掌握派單機制、數位技術及大數據資料,在外送服務市場具有較高的主導權力;相較之下,外送員須自行負擔車輛購置、油耗、維修保養、執行外送服務的運輸安全等成本,且因資訊掌握有限、議約能力較弱,在整體外送體系中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因此,透過近年各界持續倡議外送產業的法制化,以平衡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及平臺業者的權利關係,漸獲致立法院朝野各黨團重視,進而達成共識,並加速推動專法排案及審查,於今(115)年1月6日完成三讀。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外送專法以四方關係衡平為核心,並採跨部會共同推動模式,由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依職掌分工訂定相關配套規範,共同建構兼顧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及平臺業者權益的完整法制架構,促進外送產業健全發展。其中,勞動部指出,在外送員權益保障方面,勞動部訂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及《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時數、內容、師資等有關事項》,明確外送員報酬計算方式、停權或終止契約事由之合理性及救濟程序、派單資訊的透明度、強化外送工作期間商業保險保障、新增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可向平臺業者申請支付、完善保險規範、職業安全教育訓練等事項執行細節,確保外送員的勞動權益能真正落實。在合作商家權益保障方面,勞動部表示,經濟部訂定《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強化平臺與合作商家間交易公平性。平臺業者應保存契約、交易及結算等相關紀錄,明確規範結帳週期及對帳資訊提供方式;涉及抽成比例、收費項目、付款條件等重大事項,應經雙方合意後始得調整,並建立爭議處理機制,提升契約透明度。勞動部說,在消費者保障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通部20日預告《外送平臺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草案,內容包含:強化會員服務、訂單取消退款、交易資訊揭露及平臺履約責任等規範,同時要求平臺業者辦理外送員交通安全教育訓練,並針對重大交通違規情形建立安全講習及管理機制,避免派單及系統通知方式增加交通風險。勞動部表示,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衛生福利部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要求平臺業者辦理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強化餐點取送、運送過程及外送箱衛生管理,降低配送過程食品污染風險,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勞動部表示,已於勞動部官網建置「外送員權益保障專區」,彙整法令、子法、常見問答及宣導資料,以利各界了解外送專法相關資訊,另於外送專法正式施行後,除持續宣導外,同時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不定期邀集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工會及相關機關召開會議,就制度執行所衍生之實務疑義、爭議態樣及窒礙問題交換意見,共同研議妥適處理原則,確保制度順利上路。最後,勞動部表示,外送專法確實就當前外送服務整體模式有極為重要改變,正式施行後,請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與政府共同努力,落實法制相關規定。勞動部呼籲外送平臺業者應確實遵循外送專法及相關子法規範,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及法遵機制,共同打造更安全、公平、透明且永續的外送服務環境。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偷竊被資遣!涉事員工哭著離開「同事竟一路送別到樓下」 女CEO傻眼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起正式施行,職場霸凌是否能就此絕跡?有「公關界女強人」之稱的仲誼集團執行長岳啟儒,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一段奇葩經歷,讓她直呼正義感多一點,真正的善良才會實現。岳啟儒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多年前公司曾發生偷竊案件,一位年輕的員工因偷同事東西,全程被監視器所拍下,最終遭資遣,「在他哭哭啼啼收拾物品要離開時,幾個和他平常友好的同事陪著他、安慰他,送他到公司樓下。」岳啟儒說自己當下看到這一幕時驚訝不已,因沒人去安慰那位東西被偷的同事,眾人彷彿忘了他才是受害者,「他們以為自己善良的行動,其實是非不分,甚至傷害了受害者的心。(現在看來也像是一種人際霸凌)」岳啟儒提到面對職場上和自己無關的事端,的確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為了關係和諧,所以不指責不站邊;往後退當個不沾鍋,撇清並遠離是非圈。但我常看到大家把私交擺前面。」岳啟儒提醒如果當事人和自己有交情,更要小心會不會濫用同理心而把自己拖下水,還影響公司對你的觀感,以為你們價值觀相近或者是同盟同夥。「萬一這個紛爭屬於不公不義,或是犯法情事,像性騷擾或霸凌這類重大事件,別因為交情而壞了判斷力。」岳啟儒指出,害怕自己被討厭,以為善良是柔軟以對,反而曲解了善良的定義,成為鄉愿,而工作上最忌諱當鄉愿的人,遲早吃虧。「選擇做對的事,也許讓自己看起來強勢,也許你不習慣,但有時候善良的表現的確必須強勢。」她最後進一步說明:「同理心要判斷時機、對象,更重要的是對錯。不要因為對方過去做過的好事,或是他曾經對你的好,而忽略他犯錯或犯法的事實。」
7月生活大改變!交通醫療勞工新制齊發 一次看懂最新規定
7月起多項攸關交通、勞工、醫療、民生及公共建設的新制正式上路,內容涵蓋駕艙機車合法上路、汽車考照制度改革、台鐵653列次改點、公路養管費更名開徵、毒駕換照新規、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外送員權益保障、護照線上申換放寬,以及新生兒公費篩檢、鮮乳標示等措施同步更新。此外,統一發票兌獎APP、良民證線上申請、地政數位櫃台、替代役伙食費及公有建築節能規範也全面調整,影響層面遍及全民生活。交通部正式開放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須持有小客車駕照,並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圖/翻攝臉書/Lean Mobility)交通方面迎來多項重大變革。交通部自6月30日起正式開放兼具方向盤與封閉式車室的「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人須持有小客車駕照,行駛及停車規定比照小客車,可停放一般汽車停車格,地方政府也可依需求規畫2至3格停車空間或專用車格。不過,駕艙機車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包括銜接台61線的淡江大橋,地方快速道路則依各縣市公告辦理。汽車考照制度同步改革,筆試全面取消是非題,改為50題選擇題,新增5題危險感知影片測驗,「速度管理」列為必考內容;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必須完成駕訓班課程。台鐵自7月1日起實施年度大改點,共調整653列次,其中313列次調整超過5分鐘;桃園國際機場則因第三航廈工程,第一、二航廈間電車自7月1日起停止營運,旅客須改搭桃園機場捷運或24小時巡迴接駁巴士。中央氣象署也正式啟用颱風巨浪細胞廣播(CBS)警示機制,颱風期間若沿海地區預估出現6公尺以上危險浪高,將直接發布國家級警訊提醒民眾遠離海岸。交通安全與保險制度也同步升級。預計7月中上路的毒駕新制規定,涉毒駕駛須完成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且6個月內未再施用毒品、尿液檢驗呈陰性,才能換發3年期短效駕照,經6年觀察期並完成兩次換照後,才能恢復一般駕照效期。金管會則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障,在保費不變情況下,交通事故死亡及第一級失能最高理賠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另外,已有66年歷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全台約1408萬份繳費通知全面採用新名稱,民眾仍須於7月底前完成繳納,繳費金額與方式均維持不變。民生與數位服務方面,外交部7月1日上午10時起放寬有條件線上申換護照,只要護照效期不足1年即可透過網路辦理。7月21日起,民眾不論選擇郵寄或臨櫃領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皆須先完成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才正式成立。財政部也同步升級統一發票兌獎APP,新增雙語介面、生物辨識、圖形解鎖、中獎獎金自動匯款、中獎提醒、快速捐贈、減碳存摺、消費分析及擴大網路領獎等8項功能。地政數位櫃台則新增位置勘查測量,以及土地分割、土地合併、界址調整、調整地形、建物分割、建物合併等7項案件可全程線上申辦,提升行政效率。醫療福利同步擴大。衛福部將產前遺傳診斷補助由5000元提高至7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由1500元提高至3500元,新生兒篩檢檢驗費也由原本補助200元改為全額補助750元,家長僅需負擔採檢及檢體運送等行政費用。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正式納入公費篩檢,使新生兒常規公費篩檢項目由21項增加至22項,有助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國民健康署另將未滿7歲兒童免費健康檢查由7次增加至9次,提供更完整的成長與發展追蹤。勞工權益方面,《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正式施行,企業須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制度。新法明定,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5項要件,包括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合理業務範圍、持續以羞辱、威脅、排擠、冷暴力等不當方式對待勞工,且造成身心健康受損;公開羞辱、社交排擠、差別待遇、派工失衡、反覆威脅降職或解僱、刻意打壓發言及集體施壓等7種情境,都可能涉及霸凌行為。7月21日起實施的外送平台專法則要求平台以分鐘計算服務時間,未滿30秒不計、30秒以上以1分鐘計算,並須揭露預估基本報酬、獎金、里程、樓層、行車路線及預估完成時間;若因店家取消訂單或消費者棄單等不可歸責於外送員因素,平台仍須依實際投入時間給付報酬,每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45元,每小時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同時不得將折扣、找零等成本轉嫁給外送員,也不得限制跨平台接單。此外,食品、長照及公共建設制度也同步更新。7月1日起,只有取得農業部鮮乳標章、優良農產品(CAS)或產銷履歷(TAP)認證的國產牛羊乳,才能標示為「鮮乳」,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該名稱,違規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長照服務人員若涉及詐欺、虐待或侵害受照顧者權益遭撤照,將永久不得再投入長照工作。替代役每月團膳伙食費全面調升,各地區依不同標準提高至4560元至5580元;建築技術規則同步提高防空避難空間、防火遮煙及通風照明等規範,所有公有新建建築申請綠建築標章時,也須同步辦理建築能效評估,且建築能效須達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標準,持續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減碳。
職場霸凌須符合5要件 洪申翰:不是員工不舒服就成立
立法院於民國114年三讀修正《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行政院也發布將於7月1日上路,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4)日表示,要看有無符合5要件,並不是任何職場行為,也不是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職安法》規定,「職場霸凌」為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昨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洪申翰今日受立法院邀請參與審查法案前表示,要認定職場霸凌的話,需要符合五大要件,包括「勞動場所裡面來執行職務」、「需要是利用職務或者是權勢」、「踰越合理而且必要的範圍」、「持續是用冷漠、不當的言詞、威脅等等的方式來對待勞工」及「造成勞工身心上面的危害」等要件才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媒體詢問,若是主管下班時瘋狂傳訊息騷擾下屬,屬於職場霸凌嗎?洪申翰說,要看有無符合5要件,並不是任何職場行為,也不是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
配合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上路 勞動部發布子法及配套措施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於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新訂子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雇主應採行之防治措施,以及最高負責人涉有職場霸凌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為協助新制順利推動,勞動部同步推出指導手冊、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諮詢與輔導服務及專業人才資料庫等配套措施,協助企業落實法令遵循,建立安全、健康與友善的工作環境。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不僅涵蓋機械設備及作業環境安全,也包括勞工心理健康的保護。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目的是建立明確的制度規範,使企業有所依循、勞工有適當申訴管道,並於事件發生時及早介入處理,避免衝突擴大,營造良好的職場文化。勞動部指出,此次公告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為新制運作的重要依據,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提供事業單位明確遵循標準。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均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企業規模越大,依法應建立越完整之防治制度及處理程序。此外,針對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的情形,勞動部同步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透過外部公權力介入,避免內部調查可能產生之利益衝突或程序失衡,提升案件處理之客觀性、公正性及社會信賴。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職場霸凌申訴與調查處理機制固然為法制重點,但實務上有相當比例疑似職場霸凌案件係因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所致。考量正式調查程序可能耗費時間及資源,並增加當事人心理壓力,因此制度設計納入「協調機制」,於調查期間得依申訴人意願,由適當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如申訴人對協調過程或結果不滿意,得隨時終止協調,由雇主續行調查程序,以兼顧申訴人權益保障及企業處理爭議之彈性。為協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勞動部將同步推動下列配套措施:一、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針對職場霸凌認定原則、防治措施、申訴、調查與協調處理程序及申復機制等提供實務建議,並提供企業範本與相關表單,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二、強化教育訓練:自4月起即持續透過論壇及研討會辦理多場講習訓練,及陸續製作完成數位學習教材,提供雇主、主管人員、內部調查人員及勞工相關線上學習資源,提升制度運作能力;7月起並將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資源,擴大辦理教育訓練。三、建置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事業單位遴選具法律、心理、人力資源及相關實務經驗之外部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調查,提升調查品質與公信力。四、建置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為協助企業於受理申訴案件後能依規定落實後續調查處理程序,於通報系統設計提醒流程及資源等友善功能,協助符合法定程序。五、提供中小企業補助措施:針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所需費用提供補助,降低企業制度推動成本,協助落實法令要求。六、加強宣導與輔導服務:建置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常見問答、圖卡、懶人包、短影音、教育訓練教材及指導手冊等資源,並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分區辦理宣導說明及實務輔導,協助企業建立完善防治制度。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防治不只是符合法令要求,更是企業永續經營與良善治理的重要一環。建議雇主將職場社會心理風險及員工溝通互動議題納入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機制,從源頭建立防治政策與制度化管理機制,透過高階主管承諾及跨部門合作,形塑尊重、信任、安全、健康與友善的職場文化,提升員工向心力及企業整體競爭力。
高雄新興區工地驚傳工安意外!工人拆鷹架從17樓直墜6樓 頭部重創急送醫
高雄市新興區一處興建中大樓工地,7日下午2時50分許發生重大工安意外,一名年約30歲工人在高樓層拆除鷹架時,疑似不慎失足,從17樓高處墜落至6樓露臺,造成頭部撕裂傷、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搶救。據了解,工人疑在進行鷹架拆除作業過程中因失去重心墜落,重摔至下方露臺。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高雄市勞工局派員實施現場檢查後,初步判斷肇災原因為雇主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致使工人從事高處鷹架拆除作業時不慎墜落。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裁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並指派專人協助罹災者及家屬處理後續醫療及職災補償事宜。勞工局呼籲各營建工地,凡高度2公尺以上有墜落之虞的作業場所,應事先架設防墜設施,並督促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與安全帶。
汛期來臨恐釀災!林保署啟動監控「12處崩塌潛勢區、3處堰塞湖」
每年5月至11月是台灣的汛期,降雨集中且雨量豐沛,山區發生崩塌與相關災害的風險隨之升高。針對此一季節性挑戰,農業部轄下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日前召開「治山防災整備會議」,全面盤點各項防災整備與應變量能,強化整體防災體系。目前已針對全台12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以及3處堰塞湖啟動監控機制,在颱風或豪雨期間,將依據警戒值分級發布紅色與黃色警報,同時結合地方政府進行即時應變。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保署指出,這12處潛勢區已派專人持續監控,並同步整備疏散避難圖資、保全住戶名冊及疏散避難計畫,確保一旦達到警戒標準即可迅速啟動撤離作業,並與地方防災單位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展開應變行動。在水文與地質風險監測方面,目前國有林範圍內列管的3處堰塞湖也已納入監控體系,分別位於馬太鞍溪、泰崗溪及合歡溪上游,透過多元監測系統掌握湖區水位、崩塌地變化與河道動態,並依警戒機制即時發布預警資訊,以降低突發溢流或潰決風險。至於基礎設施與防災工程,各地區分署已於汛期前完成林道排水設施清理作業,後續將依天候與災害風險變化,啟動林道巡查機制,針對道路排水系統、邊坡穩定狀況、集水井功能及易致災路段進行加強檢視。若颱風或豪雨導致林道坍方、交通中斷或實施封閉管制,將透過官方網站、新聞稿及臉書粉絲專頁即時發布路況資訊,以協助民眾掌握通行安全狀況。針對正在進行中的防減災工程,林保署也強調已落實施工期間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防颱防汛整備機制,確保緊急應變時施工人員安全無虞。此外,各地區分署亦已完成緊急處理與維護工程所需的人力、機具及搶修能量盤點,一旦發生災情,將立即投入現場勘查、搶修與救災作業,避免災害進一步擴大或造成防汛缺口。林保署今後將持續強化巡查、通報與預警機制,提升整體山區防災韌性,全力守護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主管不准假、同事訂雞排沒揪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5要件才算
近期有網友討論,「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等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解答,這不單單是個人主觀感受,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職場中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合、口角衝突等,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並非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1、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2、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3、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4、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5、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圖/勞動部)勞動部強調,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5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密室逃脫女員工勒頸命危停業!「邏思起子」發聲:全力配合調查
台北市信義區知名密室逃脫業者「邏思起子密室逃脫」信義旗艦店,10日晚間發生演出意外。一名29歲吳姓女員工在恐怖主題遊戲演出過程中,疑似因道具繩索操作異常,導致頸部遭勒住失去意識,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已恢復生命徵象,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業者昨日也發聲表示配合各項調查。據了解,事故發生於晚間7時許,當時店內正進行人氣主題《永春醫院》密室逃脫遊戲。吳姓女員工在遊戲中擔任NPC角色,透過吊掛橋段營造恐怖氛圍,準備與玩家進行互動演出,未料過程中疑似發生繩索操作失誤,導致頸部遭道具纏勒,並長時間失去意識。由於現場原本就是恐怖劇情橋段,部分玩家起初誤以為屬於遊戲安排,直到發現女子遲遲沒有反應,才驚覺情況不對。現場顧客與店員隨即上前協助,合力將女子從繩索上救下,並同步通報119。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派遣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女子當時已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即施作CPR急救,隨後送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搶救。院方指出,急診團隊持續急救超過30分鐘後,患者已恢復呼吸與心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後續治療。事件發生後,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已介入調查。勞工局表示,初步勘查發現業者未採取必要安全預防措施,疑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此外,也發現現場疑有職安教育與風險評估不足情形。對此,業者11日晚間透過臉書發表聲明,向傷者及家屬表達歉意,並表示事發後已第一時間將人送醫,也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業者指出,在完成調查及安全改善前,所有據點將全面暫停營業,並針對已預約顧客提供全額退費。業者也表示,後續將全面檢視現場動線、演出流程與風險評估機制,並加強員工緊急應變訓練,希望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業者強調,員工安全是企業最重要責任,未來將以更審慎態度面對後續處理與改善工作。邏思起子昨日發聲。(圖/翻攝臉書/Rostart-邏思起子實境遊戲工作室)
密室逃脫扮「吊死鬼」險送命! 蔣萬安:依法開罰、追究責任
知名密室逃脫「邏思起子」發生意外,一名女員工於活動中假扮吊死鬼時,疑因繩索操作不慎,遭勒頸窒息,所幸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台北市勞檢處事後前往稽查,查出業者存在3大缺失,包括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如雙人協同作業)、未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未提供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已要求業者停止相關作業。對此,市長蔣萬安今(11)日表示,後續將依法開罰,並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邏思起子主打民俗靈異主題沉浸式體驗。據了解,29歲吳姓女員工昨(10)日晚間於遊戲中扮演吊死鬼角色時,疑因繩索繫綁不慎發生勒頸窒息意外,遊客解鎖後察覺其神情異常,立即通知其他工作人員查看,卻發現吳女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目前仍住院觀察中。蔣萬安今下午出席台北市「公益台北愛心平台」感恩會,針對議員呼籲沉浸式娛樂產業應建立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一事,他受訪時表示,第一時間獲報後,已立即要求勞檢處前往現場稽查,並確認業者違反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設置規則,因此要求業者停業,後續也將依法開罰並追究相關責任。
知名券商再爆霸凌!竟逼受害者簽「承諾書」撤回申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再生爭議。她表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林亮君表示,她於2025年10月28日踢爆本案後,勞動主管機關已多次確認,國票證券依法完成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後,其他非原處理機制不得另行介入、推翻結果。勞動部去年11月26日函覆已明確指出,國票證券不法侵害調查計畫的專責處理單位並非審計委員會;台北市勞動局也於同年12月10日向國票證券說明,該公司審計委員會無權處理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其調查及認定應屬自始無效。林亮君指出,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她並質疑,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且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受害職員表示,自己從事稽核工作,依規執行職務卻遭陳冠如質疑與斥責,甚至出現如「董事長的家臣」、「不是人」等不當言語。她指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她認為,在職場不法侵害已被認定的情況下,公司未採取相應處置,反而使其持續承受壓力。近日,國票證券更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過去、現在、未來提出的申訴與檢舉。受害職員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因此當場拒簽。林亮君說明,勞動局已知職場霸凌成立,且曾指出審計委員會無權介入,但在今年3月收到國票證券相關函文後未進一步處理。她質疑,此舉可能使公司對外宣稱已函報主管機關且未遭異議,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調查與回應。台北市勞檢處長何洪丞於記者會中回應,國票證券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計畫,並依該計畫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與認定;若其他單位再重啟調查,就是對職安法的不尊重。他也坦言,若主管機關對國票證券來函沒有回應,確實可能讓公司誤以為主管機關默示同意,因此勞檢處將再函文國票證券,重申非原認定小組所作之調查與認定不合法且自始無效。針對承諾書是否涉及不利益對待,何洪丞表示,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完成後,公司應對加害人作必要處置,也不得對申訴人為後續不利益對待。由於新版職安法預計於今年7月1日施行,屆時將有更明確的罰則;在新法施行前,勞檢處將援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調查國票證券是否涉及對申訴人不利益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