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
」 勞動部 職場霸凌 工安意外 工安 職災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偷竊被資遣!涉事員工哭著離開「同事竟一路送別到樓下」 女CEO傻眼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起正式施行,職場霸凌是否能就此絕跡?有「公關界女強人」之稱的仲誼集團執行長岳啟儒,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一段奇葩經歷,讓她直呼正義感多一點,真正的善良才會實現。岳啟儒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多年前公司曾發生偷竊案件,一位年輕的員工因偷同事東西,全程被監視器所拍下,最終遭資遣,「在他哭哭啼啼收拾物品要離開時,幾個和他平常友好的同事陪著他、安慰他,送他到公司樓下。」岳啟儒說自己當下看到這一幕時驚訝不已,因沒人去安慰那位東西被偷的同事,眾人彷彿忘了他才是受害者,「他們以為自己善良的行動,其實是非不分,甚至傷害了受害者的心。(現在看來也像是一種人際霸凌)」岳啟儒提到面對職場上和自己無關的事端,的確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為了關係和諧,所以不指責不站邊;往後退當個不沾鍋,撇清並遠離是非圈。但我常看到大家把私交擺前面。」岳啟儒提醒如果當事人和自己有交情,更要小心會不會濫用同理心而把自己拖下水,還影響公司對你的觀感,以為你們價值觀相近或者是同盟同夥。「萬一這個紛爭屬於不公不義,或是犯法情事,像性騷擾或霸凌這類重大事件,別因為交情而壞了判斷力。」岳啟儒指出,害怕自己被討厭,以為善良是柔軟以對,反而曲解了善良的定義,成為鄉愿,而工作上最忌諱當鄉愿的人,遲早吃虧。「選擇做對的事,也許讓自己看起來強勢,也許你不習慣,但有時候善良的表現的確必須強勢。」她最後進一步說明:「同理心要判斷時機、對象,更重要的是對錯。不要因為對方過去做過的好事,或是他曾經對你的好,而忽略他犯錯或犯法的事實。」
7月生活大改變!交通醫療勞工新制齊發 一次看懂最新規定
7月起多項攸關交通、勞工、醫療、民生及公共建設的新制正式上路,內容涵蓋駕艙機車合法上路、汽車考照制度改革、台鐵653列次改點、公路養管費更名開徵、毒駕換照新規、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外送員權益保障、護照線上申換放寬,以及新生兒公費篩檢、鮮乳標示等措施同步更新。此外,統一發票兌獎APP、良民證線上申請、地政數位櫃台、替代役伙食費及公有建築節能規範也全面調整,影響層面遍及全民生活。交通部正式開放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須持有小客車駕照,並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圖/翻攝臉書/Lean Mobility)交通方面迎來多項重大變革。交通部自6月30日起正式開放兼具方向盤與封閉式車室的「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人須持有小客車駕照,行駛及停車規定比照小客車,可停放一般汽車停車格,地方政府也可依需求規畫2至3格停車空間或專用車格。不過,駕艙機車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包括銜接台61線的淡江大橋,地方快速道路則依各縣市公告辦理。汽車考照制度同步改革,筆試全面取消是非題,改為50題選擇題,新增5題危險感知影片測驗,「速度管理」列為必考內容;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必須完成駕訓班課程。台鐵自7月1日起實施年度大改點,共調整653列次,其中313列次調整超過5分鐘;桃園國際機場則因第三航廈工程,第一、二航廈間電車自7月1日起停止營運,旅客須改搭桃園機場捷運或24小時巡迴接駁巴士。中央氣象署也正式啟用颱風巨浪細胞廣播(CBS)警示機制,颱風期間若沿海地區預估出現6公尺以上危險浪高,將直接發布國家級警訊提醒民眾遠離海岸。交通安全與保險制度也同步升級。預計7月中上路的毒駕新制規定,涉毒駕駛須完成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且6個月內未再施用毒品、尿液檢驗呈陰性,才能換發3年期短效駕照,經6年觀察期並完成兩次換照後,才能恢復一般駕照效期。金管會則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障,在保費不變情況下,交通事故死亡及第一級失能最高理賠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另外,已有66年歷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全台約1408萬份繳費通知全面採用新名稱,民眾仍須於7月底前完成繳納,繳費金額與方式均維持不變。民生與數位服務方面,外交部7月1日上午10時起放寬有條件線上申換護照,只要護照效期不足1年即可透過網路辦理。7月21日起,民眾不論選擇郵寄或臨櫃領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皆須先完成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才正式成立。財政部也同步升級統一發票兌獎APP,新增雙語介面、生物辨識、圖形解鎖、中獎獎金自動匯款、中獎提醒、快速捐贈、減碳存摺、消費分析及擴大網路領獎等8項功能。地政數位櫃台則新增位置勘查測量,以及土地分割、土地合併、界址調整、調整地形、建物分割、建物合併等7項案件可全程線上申辦,提升行政效率。醫療福利同步擴大。衛福部將產前遺傳診斷補助由5000元提高至7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由1500元提高至3500元,新生兒篩檢檢驗費也由原本補助200元改為全額補助750元,家長僅需負擔採檢及檢體運送等行政費用。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正式納入公費篩檢,使新生兒常規公費篩檢項目由21項增加至22項,有助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國民健康署另將未滿7歲兒童免費健康檢查由7次增加至9次,提供更完整的成長與發展追蹤。勞工權益方面,《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正式施行,企業須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制度。新法明定,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5項要件,包括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合理業務範圍、持續以羞辱、威脅、排擠、冷暴力等不當方式對待勞工,且造成身心健康受損;公開羞辱、社交排擠、差別待遇、派工失衡、反覆威脅降職或解僱、刻意打壓發言及集體施壓等7種情境,都可能涉及霸凌行為。7月21日起實施的外送平台專法則要求平台以分鐘計算服務時間,未滿30秒不計、30秒以上以1分鐘計算,並須揭露預估基本報酬、獎金、里程、樓層、行車路線及預估完成時間;若因店家取消訂單或消費者棄單等不可歸責於外送員因素,平台仍須依實際投入時間給付報酬,每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45元,每小時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同時不得將折扣、找零等成本轉嫁給外送員,也不得限制跨平台接單。此外,食品、長照及公共建設制度也同步更新。7月1日起,只有取得農業部鮮乳標章、優良農產品(CAS)或產銷履歷(TAP)認證的國產牛羊乳,才能標示為「鮮乳」,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該名稱,違規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長照服務人員若涉及詐欺、虐待或侵害受照顧者權益遭撤照,將永久不得再投入長照工作。替代役每月團膳伙食費全面調升,各地區依不同標準提高至4560元至5580元;建築技術規則同步提高防空避難空間、防火遮煙及通風照明等規範,所有公有新建建築申請綠建築標章時,也須同步辦理建築能效評估,且建築能效須達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標準,持續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減碳。
職場霸凌須符合5要件 洪申翰:不是員工不舒服就成立
立法院於民國114年三讀修正《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行政院也發布將於7月1日上路,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4)日表示,要看有無符合5要件,並不是任何職場行為,也不是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職安法》規定,「職場霸凌」為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昨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洪申翰今日受立法院邀請參與審查法案前表示,要認定職場霸凌的話,需要符合五大要件,包括「勞動場所裡面來執行職務」、「需要是利用職務或者是權勢」、「踰越合理而且必要的範圍」、「持續是用冷漠、不當的言詞、威脅等等的方式來對待勞工」及「造成勞工身心上面的危害」等要件才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媒體詢問,若是主管下班時瘋狂傳訊息騷擾下屬,屬於職場霸凌嗎?洪申翰說,要看有無符合5要件,並不是任何職場行為,也不是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
配合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上路 勞動部發布子法及配套措施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於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新訂子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雇主應採行之防治措施,以及最高負責人涉有職場霸凌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為協助新制順利推動,勞動部同步推出指導手冊、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諮詢與輔導服務及專業人才資料庫等配套措施,協助企業落實法令遵循,建立安全、健康與友善的工作環境。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不僅涵蓋機械設備及作業環境安全,也包括勞工心理健康的保護。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目的是建立明確的制度規範,使企業有所依循、勞工有適當申訴管道,並於事件發生時及早介入處理,避免衝突擴大,營造良好的職場文化。勞動部指出,此次公告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為新制運作的重要依據,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提供事業單位明確遵循標準。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均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企業規模越大,依法應建立越完整之防治制度及處理程序。此外,針對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的情形,勞動部同步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透過外部公權力介入,避免內部調查可能產生之利益衝突或程序失衡,提升案件處理之客觀性、公正性及社會信賴。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職場霸凌申訴與調查處理機制固然為法制重點,但實務上有相當比例疑似職場霸凌案件係因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所致。考量正式調查程序可能耗費時間及資源,並增加當事人心理壓力,因此制度設計納入「協調機制」,於調查期間得依申訴人意願,由適當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如申訴人對協調過程或結果不滿意,得隨時終止協調,由雇主續行調查程序,以兼顧申訴人權益保障及企業處理爭議之彈性。為協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勞動部將同步推動下列配套措施:一、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針對職場霸凌認定原則、防治措施、申訴、調查與協調處理程序及申復機制等提供實務建議,並提供企業範本與相關表單,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二、強化教育訓練:自4月起即持續透過論壇及研討會辦理多場講習訓練,及陸續製作完成數位學習教材,提供雇主、主管人員、內部調查人員及勞工相關線上學習資源,提升制度運作能力;7月起並將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資源,擴大辦理教育訓練。三、建置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事業單位遴選具法律、心理、人力資源及相關實務經驗之外部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調查,提升調查品質與公信力。四、建置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為協助企業於受理申訴案件後能依規定落實後續調查處理程序,於通報系統設計提醒流程及資源等友善功能,協助符合法定程序。五、提供中小企業補助措施:針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所需費用提供補助,降低企業制度推動成本,協助落實法令要求。六、加強宣導與輔導服務:建置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常見問答、圖卡、懶人包、短影音、教育訓練教材及指導手冊等資源,並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分區辦理宣導說明及實務輔導,協助企業建立完善防治制度。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防治不只是符合法令要求,更是企業永續經營與良善治理的重要一環。建議雇主將職場社會心理風險及員工溝通互動議題納入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機制,從源頭建立防治政策與制度化管理機制,透過高階主管承諾及跨部門合作,形塑尊重、信任、安全、健康與友善的職場文化,提升員工向心力及企業整體競爭力。
高雄新興區工地驚傳工安意外!工人拆鷹架從17樓直墜6樓 頭部重創急送醫
高雄市新興區一處興建中大樓工地,7日下午2時50分許發生重大工安意外,一名年約30歲工人在高樓層拆除鷹架時,疑似不慎失足,從17樓高處墜落至6樓露臺,造成頭部撕裂傷、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搶救。據了解,工人疑在進行鷹架拆除作業過程中因失去重心墜落,重摔至下方露臺。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高雄市勞工局派員實施現場檢查後,初步判斷肇災原因為雇主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致使工人從事高處鷹架拆除作業時不慎墜落。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裁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並指派專人協助罹災者及家屬處理後續醫療及職災補償事宜。勞工局呼籲各營建工地,凡高度2公尺以上有墜落之虞的作業場所,應事先架設防墜設施,並督促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與安全帶。
汛期來臨恐釀災!林保署啟動監控「12處崩塌潛勢區、3處堰塞湖」
每年5月至11月是台灣的汛期,降雨集中且雨量豐沛,山區發生崩塌與相關災害的風險隨之升高。針對此一季節性挑戰,農業部轄下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日前召開「治山防災整備會議」,全面盤點各項防災整備與應變量能,強化整體防災體系。目前已針對全台12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以及3處堰塞湖啟動監控機制,在颱風或豪雨期間,將依據警戒值分級發布紅色與黃色警報,同時結合地方政府進行即時應變。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保署指出,這12處潛勢區已派專人持續監控,並同步整備疏散避難圖資、保全住戶名冊及疏散避難計畫,確保一旦達到警戒標準即可迅速啟動撤離作業,並與地方防災單位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展開應變行動。在水文與地質風險監測方面,目前國有林範圍內列管的3處堰塞湖也已納入監控體系,分別位於馬太鞍溪、泰崗溪及合歡溪上游,透過多元監測系統掌握湖區水位、崩塌地變化與河道動態,並依警戒機制即時發布預警資訊,以降低突發溢流或潰決風險。至於基礎設施與防災工程,各地區分署已於汛期前完成林道排水設施清理作業,後續將依天候與災害風險變化,啟動林道巡查機制,針對道路排水系統、邊坡穩定狀況、集水井功能及易致災路段進行加強檢視。若颱風或豪雨導致林道坍方、交通中斷或實施封閉管制,將透過官方網站、新聞稿及臉書粉絲專頁即時發布路況資訊,以協助民眾掌握通行安全狀況。針對正在進行中的防減災工程,林保署也強調已落實施工期間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防颱防汛整備機制,確保緊急應變時施工人員安全無虞。此外,各地區分署亦已完成緊急處理與維護工程所需的人力、機具及搶修能量盤點,一旦發生災情,將立即投入現場勘查、搶修與救災作業,避免災害進一步擴大或造成防汛缺口。林保署今後將持續強化巡查、通報與預警機制,提升整體山區防災韌性,全力守護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主管不准假、同事訂雞排沒揪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5要件才算
近期有網友討論,「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等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解答,這不單單是個人主觀感受,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職場中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合、口角衝突等,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並非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1、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2、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3、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4、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5、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圖/勞動部)勞動部強調,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5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密室逃脫女員工勒頸命危停業!「邏思起子」發聲:全力配合調查
台北市信義區知名密室逃脫業者「邏思起子密室逃脫」信義旗艦店,10日晚間發生演出意外。一名29歲吳姓女員工在恐怖主題遊戲演出過程中,疑似因道具繩索操作異常,導致頸部遭勒住失去意識,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已恢復生命徵象,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業者昨日也發聲表示配合各項調查。據了解,事故發生於晚間7時許,當時店內正進行人氣主題《永春醫院》密室逃脫遊戲。吳姓女員工在遊戲中擔任NPC角色,透過吊掛橋段營造恐怖氛圍,準備與玩家進行互動演出,未料過程中疑似發生繩索操作失誤,導致頸部遭道具纏勒,並長時間失去意識。由於現場原本就是恐怖劇情橋段,部分玩家起初誤以為屬於遊戲安排,直到發現女子遲遲沒有反應,才驚覺情況不對。現場顧客與店員隨即上前協助,合力將女子從繩索上救下,並同步通報119。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派遣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女子當時已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即施作CPR急救,隨後送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搶救。院方指出,急診團隊持續急救超過30分鐘後,患者已恢復呼吸與心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後續治療。事件發生後,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已介入調查。勞工局表示,初步勘查發現業者未採取必要安全預防措施,疑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此外,也發現現場疑有職安教育與風險評估不足情形。對此,業者11日晚間透過臉書發表聲明,向傷者及家屬表達歉意,並表示事發後已第一時間將人送醫,也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業者指出,在完成調查及安全改善前,所有據點將全面暫停營業,並針對已預約顧客提供全額退費。業者也表示,後續將全面檢視現場動線、演出流程與風險評估機制,並加強員工緊急應變訓練,希望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業者強調,員工安全是企業最重要責任,未來將以更審慎態度面對後續處理與改善工作。邏思起子昨日發聲。(圖/翻攝臉書/Rostart-邏思起子實境遊戲工作室)
密室逃脫扮「吊死鬼」險送命! 蔣萬安:依法開罰、追究責任
知名密室逃脫「邏思起子」發生意外,一名女員工於活動中假扮吊死鬼時,疑因繩索操作不慎,遭勒頸窒息,所幸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台北市勞檢處事後前往稽查,查出業者存在3大缺失,包括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如雙人協同作業)、未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未提供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已要求業者停止相關作業。對此,市長蔣萬安今(11)日表示,後續將依法開罰,並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邏思起子主打民俗靈異主題沉浸式體驗。據了解,29歲吳姓女員工昨(10)日晚間於遊戲中扮演吊死鬼角色時,疑因繩索繫綁不慎發生勒頸窒息意外,遊客解鎖後察覺其神情異常,立即通知其他工作人員查看,卻發現吳女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目前仍住院觀察中。蔣萬安今下午出席台北市「公益台北愛心平台」感恩會,針對議員呼籲沉浸式娛樂產業應建立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一事,他受訪時表示,第一時間獲報後,已立即要求勞檢處前往現場稽查,並確認業者違反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設置規則,因此要求業者停業,後續也將依法開罰並追究相關責任。
知名券商再爆霸凌!竟逼受害者簽「承諾書」撤回申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再生爭議。她表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林亮君表示,她於2025年10月28日踢爆本案後,勞動主管機關已多次確認,國票證券依法完成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後,其他非原處理機制不得另行介入、推翻結果。勞動部去年11月26日函覆已明確指出,國票證券不法侵害調查計畫的專責處理單位並非審計委員會;台北市勞動局也於同年12月10日向國票證券說明,該公司審計委員會無權處理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其調查及認定應屬自始無效。林亮君指出,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她並質疑,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且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受害職員表示,自己從事稽核工作,依規執行職務卻遭陳冠如質疑與斥責,甚至出現如「董事長的家臣」、「不是人」等不當言語。她指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她認為,在職場不法侵害已被認定的情況下,公司未採取相應處置,反而使其持續承受壓力。近日,國票證券更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過去、現在、未來提出的申訴與檢舉。受害職員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因此當場拒簽。林亮君說明,勞動局已知職場霸凌成立,且曾指出審計委員會無權介入,但在今年3月收到國票證券相關函文後未進一步處理。她質疑,此舉可能使公司對外宣稱已函報主管機關且未遭異議,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調查與回應。台北市勞檢處長何洪丞於記者會中回應,國票證券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計畫,並依該計畫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與認定;若其他單位再重啟調查,就是對職安法的不尊重。他也坦言,若主管機關對國票證券來函沒有回應,確實可能讓公司誤以為主管機關默示同意,因此勞檢處將再函文國票證券,重申非原認定小組所作之調查與認定不合法且自始無效。針對承諾書是否涉及不利益對待,何洪丞表示,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完成後,公司應對加害人作必要處置,也不得對申訴人為後續不利益對待。由於新版職安法預計於今年7月1日施行,屆時將有更明確的罰則;在新法施行前,勞檢處將援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調查國票證券是否涉及對申訴人不利益對待。
辦公室同事訂雞排、飲料「沒揪」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5大認定要件
同事在辦公室訂雞排或飲料卻未邀請他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今天(21日)指出,依據最新預告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類似「訂雞排沒揪」的情況,因多半與職務執行無直接關聯,原則上不會被認定為霸凌,但仍須依具體情境判斷。勞動部官員說明,根據過往案例,單次或少數幾次未被邀請參與團購,通常難以構成職場霸凌。不過,是否成立仍須檢視五大要件,包括是否發生在執行職務的勞動場所、行為人是否為事業單位人員、行為是否逾越業務必要與合理範圍、是否具持續性,以及是否對當事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上述五項條件須同時具備才可能認定為職場霸凌,且霸凌不僅限於主管對下屬,也涵蓋同事之間,甚至下對上的互動;派遣勞工亦適用相關規範。不過,承攬人員或第三方業務往來對象,則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範疇,並不納入霸凌專章。此外,草案也列舉常見霸凌樣態,包括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及名譽侵害,但並未設限僅止於此。舉例而言,若主管要求原本需一個月完成的工作,在三天內交付,即可能被認為不合理。未來相關單位也將進一步制定指引,提供企業作為判斷與防治依據。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4項授權訂定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已明確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重點包括:一、明定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及審酌因素,提供判斷基準;二、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採取防治措施,並於知悉霸凌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三、建立明確的申訴受理、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及期限、協調機制、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機制及救濟管道等;四、對申訴人或協助申訴之人禁止不利處分,並對申訴案件應負通報、追蹤、考核責任。針對勞工遭受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的案件,新法已定明勞工得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第5項授權,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重點包括:一、明確定義「最高負責人」的範圍,確保勞工遭受最高負責人或與其職務相當者霸凌時,有外部申訴管道;二、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的調查期限、方式,並要求調查成員的組成及調查報告內容應符合專業與客觀原則;三、定明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應配合調查的義務,被申訴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勞動部強調,新法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勞動部配合該等規定施行,正積極規劃推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培訓調查專業人才及建置調查專業人員資料庫、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所需人力與經費、擴大辦理法遵宣導、輔導及教育訓練,以及補助中小企業遴聘外部調查專家等措施。
工安悲劇一大串 許采蓁促高市府停工清查問題廠商
高雄凹子底聯開案工地日前發生鋼筋墜落事故,造成一名27歲勞工不幸喪命。高雄市議員許采蓁今(10)於議會質詢時痛批,市府在工地安全監督上明顯失靈,要求對涉事廠商加重處分,並全面檢視其在高雄所有工程案場。許采蓁指出,承攬該案的宏昇營造過去已有多起工安違規紀錄。她進一步揭露,該工地去年曾發生模板倒塌,今年初又出現鐵板掉落事故,雖經市府認定有缺失,但僅裁罰新台幣9萬元並短暫停工後即恢復施工,處分力道過於輕微。她質疑,正是這種「不痛不癢」的處理方式,讓業者心存僥倖,最終釀成憾事。她也點出,市府今(2026)年2月才對外表示巡查多處工地未見重大缺失,但短短一個月內即發生死亡事故,質疑相關檢查流於形式。根據她的調查,宏昇營造近五年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與相關安全規範的案件多達數十件,違規內容包括未設置防護設施、缺乏安全通道及電氣防護等基本措施,顯示安全管理長期存在漏洞。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許采蓁建議市府應採取更嚴格措施,參考其他縣市重大工安事件的處理模式,對問題廠商在高雄所有工程進行全面停工與盤點。同時,她也主張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工地安全機制進行獨立檢核,在確認符合標準後方可復工。許采蓁強調,重大公共建設不應以基層勞工的生命作為代價,呼籲市府展現更積極作為,強化監管與執法,確保施工安全。
校長搞鬥爭1/百萬台語補助被她喊卡! 教師怒轟:打壓異己害學生
台中市賴厝國小校長趙祝凌與該校「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爆發激烈爭鬥!該團隊教師指控,校長趙祝凌疑似認為本案是前任校長創舉,她沾不了光,竟然在中央已經願意加碼補助100萬元的狀況下,還在公文簽註意見:「政治力介入…被迫非自願核章」,使得該筆款項卡住,老師指控校長甚至搞出一個莫須有的「霸凌調查會」,不但過程違法,還荒腔走板,讓老師身心俱疲。陳姓老師表示,校長使出「奪命剪刀腳」害他受傷,檢察官已經起訴。(圖/林慶祥攝) 陳姓教師指出,他與妻子王姓老師、蔡姓老師、張姓老師,在前任賴姓校長時代,組成「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推廣母語教學,頗受學生家長歡迎,因此,每年補助經費從20萬元提升至60萬元,到2025年度,國教署允諾,讓該團隊擴大教學規模,補助款增至100萬元。 這筆錢本來已經要撥款了,沒想到校長趙祝凌為了「打擊異己」,竟然在公文簽註意見,表示:「本校審視政治力介入,僅作形式與初步執行內容審查,被迫非自願核章」。甚至擺明甩鍋,要求「日後執行請國教署派員及立委陳昭姿服務處共同監督」。 協助爭取的議員吳佩芸透露,她詢問教育局主秘,對方無奈表示,因為校長認為「政治力介入」,不會再送件,整個案子因此卡住。對此,陳老師憤怒道:「妳趙祝凌對我們不爽,打壓我們也就罷了,但不應該影響孩子的受教權」。 陳師透露,因此案係前任校長的創舉,她沾不了光,倒是當聽到補助款增至100萬元,意圖割稻子尾,想「截留」部份補助款,作為他用,甚至私下打電話給議員助理說:「這計畫這麼好,我想找自己人來做」。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圖/林慶祥攝) 除了教學計畫被打壓,趙祝凌無預警召開一場「霸凌審查會」,讓雙方更加對立。起因是陳老師的妻子,教音樂的王老師,因為共同指導、幫忙伴奏的劉姓、黃姓教師,領了鐘點費卻惡意缺席,她必須指揮兼伴奏,分身乏術,於是在群組提議設置簽到制度,沒想到此一舉動,讓親近校長與教務主任的劉、黃老師大為反彈。 「保皇黨」劉、黃二師在群組裡罵王師「噁心」,說想到要教合唱團就身心不舒服,事件越演越烈,兩人宣稱遭霸凌,要求要隔離保護,這讓趙校長撿到槍,立刻在某次主管會議結束後,召開「職場安全及防護會議」。對此,王師表示,我連她們衣角也沒碰到,重話不曾說過一句,我的職務也不可能給她們任何壓力,只是要求領了鐘點費就該來上課,這叫霸凌嗎?」 更離譜的是,這場會議在公文上說明,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裡職場霸凌的相關規定辦理,但依法應該有勞方代表出席,可是,與會者完全是學校一二級主管,根本不合法。王老師表示:「什麼是職場霸凌,法律有規定,不是她說了算,校長也知道職場霸凌案不會成立,但她就是要召開,目的只是想噁心我們,果然,開了一次就不了了之」。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去年153件違反最低工資遭罰 保全業最多、罰鍰達330萬元
勞動部公布最新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去年全國共實施3萬4,705場次勞檢,其中有7,658場次查有違法情形;當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案件共153件,合計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30萬元。勞動部指出,相關違規主要涉及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及《勞動基準法》第21條,也就是雇主給付工資低於法定最低標準。依現行規定,雇主若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從行業別分析,違規比例最高為支援服務業,占33.33%;其次為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以及其他服務業6.5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支援服務業中以保全業違規情形最為常見。原因在於保全人員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時通常較一般勞工更長,但部分業者在薪資計算時,未將延長工時納入,導致實際薪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法給付工資並確實計算工時,避免觸法受罰,也呼籲勞工如發現權益受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中壢工人爬梯慘摔1.5公尺哀號 現場竟無人監督恐挨重罰30萬
桃園市中壢區啟文路一處工地20日上午,發生嚴重工安意外,61歲李姓工人在工地內進行模板作業時,不慎從約1.5公尺高的梯子上摔落地面。事故發生瞬間,李男因劇痛哀鳴,引起周圍工人的注意,立即撥打桃園119求助。桃園市消防局第二大隊青埔分隊迅速抵達現場,發現李姓工人右胸與右上背疼痛,隨即以頸圈及長背板進行固定處理,確保運送過程安全,並緊急送往中壢天晟醫院治療,幸運的是,李姓工人意識清楚,經醫療檢查後並無生命危險,目前仍在觀察中。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在接獲通報後,也派員到現場進行稽查,勞檢處營造業科技正鄭翔仁指出,初步調查發現該工地的高處作業及上下設備防護不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且現場從事模板作業時,沒有安排作業主管進行監督管理,若最終確認工地確實違反職安法,相關事業單位將面臨新台幣3萬至30萬元不等的罰鍰。警方提醒,工地主管必須落實安全帽、安全帶、梯子固定等基本防護措施,並派遣專人監督工人操作,確保每位勞工的生命安全,桃園市勞檢處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工地巡查,並針對模板與高處作業安全進行稽核,以防止類似意外再度發生,保障工人安全與健康。
持續深耕職業安全文化 北市消防局邀專家研商工作安全具體改善措施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於114年度內政部消防署績效管考評核中榮獲特優肯定,展現職業安全衛生推動成果。為延續並精進相關作為,消防局16日由局長莫懷祖局長,邀集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與委外工作安全作業輔導團隊召開啟動會議,研商消防工作安全衛生精進方向及具體改善措施,持續強化同仁作業安全與健康保障。台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本年度為持續降低勤務風險並強化風險預防管理機制,將建立鼓勵「幾近錯誤事件(Near Miss)」通報制度,透過主動回報與分析潛在風險情境,提前發掘問題並研擬改善對策,將事故防制由事後檢討轉換為事前預防;同時推動職業安全相關證照課程,深化內部專業量能,使職安觀念內化為救災人員日常勤務之核心思維。在身心健康管理方面,消防局考量消防勤務高強度與高壓特性,建立勤務前健康自主管理機制,由救災人員於執勤前自主量測血壓、心率、體溫及酒精濃度等生理指標,透過即時掌握身體狀況,強化勤務前風險辨識能力,使健康管理落實於勤務源頭;此外,規劃辦理醫護人員駐點諮詢服務,提供身體與心理雙軌支持機制,強化救災人員整體健康照護。消防局表示,職業安全衛生不只是單點的改善計畫,而是一項長期耕耘的永續職場文化。未來將持續導入科學管理工具,並落實「以人為本」的核心精神,將安全文化植入每一位救災人員的救災基因中。消防局將作為全體救災人員最強大的後盾,透過制度面、環境面及健康面的全面升級,確保同仁能在安全、受保護的環境下精進專業,進而提升市民的服務品質與公共安全保障。
為強化片場安全 勞動部、文化部聯手提升影視職安管理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5日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召開「提升影視業職場安全衛生研商會議」,由林毓堂署長與王淑芳局長共同主持,邀集相關工會代表、專家學者及協拍單位,就高風險作業通報機制、作業安全指引修訂及跨部會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期強化影視拍攝作業安全管理。職安署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或拍攝需求為由忽視安全管理,將持續與影視局合作強化監督與制度精進,對高風險作業從嚴把關。職安署表示,勞動部與文化部近年來已合作推動影視業職災預防指引、契約指導原則、高風險作業檢核表及專案檢查等措施,逐步建構片場安全管理基礎。然而,日前發生的事故顯示,影視作業現場仍需強化安全衛生管理能力,因此召開本次研商會議,並達成四項共識。職安署指出,一、強化高風險作業事前通報機制,將研修職安法規,要求拍攝單位於拍攝前上傳危害辨識與預防措施資料,並留存執行紀錄備查。二、修訂相關預防指引內容,增列危險拍攝動作之風險辨識、控制措施及現場安全主管確認程序。職安署續指,三、影視局將強化補助措施,提高違反職安相關規定之處罰機制。四、由影視局、職安署及相關職業工會等合作建置第三方專業輔導機制,並持續編製影視安全手冊,加強教育訓練與宣導。林毓堂指出,影視產業作業型態多元且具高度風險,拍攝過程常涉及高處作業、動火、水下及特技演出等情境,必須透過跨部會整合與公私協力,共同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準。他並以日前發生影視拍攝演員高處墜落,因防護不足而受傷事件為例,強調類似職災並非不可預防,凡涉及生命安全之事件,勞動部一定嚴肅面對,將更嚴格要求業者落實安全衛生管理,確保工作人員安心上工、平安返家。職安署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或拍攝需求為由忽視安全管理,將持續與影視局合作強化監督與制度精進,對高風險作業從嚴把關,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理,確保影視工作者的生命安全獲得最基本、也最必要的保障。
職安觀念向下扎根 台中辦職業安全衛生繪畫比賽總獎金新台幣13萬元
為響應一年一度的「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自114年3月2日起舉辦「115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繪畫徵選比賽」,邀請全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發揮創意,以畫筆描繪職場安全衛生的多元樣貌。透過藝術創作,引導學生從自身視角關注工作環境與勞工安全,期盼將職業安全衛生觀念向下扎根,讓職安意識在校園中萌芽茁壯。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隨著科技快速發展與工作型態持續轉變,職安宣導方式也須與時俱進。透過繪畫創作,可將抽象的職業安全預防概念轉化為具體、生動的視覺圖像,不僅能加深學生對職安議題的理解,也能讓家長與社會大眾在欣賞作品的同時,共同關注勞工健康與安全,進一步強化整體職災預防成效。勞工局指出,此次競賽除延續國小及國中手繪組外,也持續辦理電腦繪圖組,鼓勵學生運用數位工具,以創新表現方式呈現職場作業安全、環境衛生與健康促進等議題。徵件期間自3月2日起至4月28日下午5時止,歡迎台中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踴躍投稿,透過多元媒材與創作形式,讓職業安全衛生理念在校園中持續扎根。此次比賽總獎金高達新臺幣13萬元,最高獎金新台幣1萬元,各組別將評選多件優秀作品,頒發獎金、獎狀及宣導品以資鼓勵。得獎作品預計於台中市陽明市政大樓中庭公開展覽2週,邀請市民近距離欣賞學生創意成果,共同關注職場安全與健康議題。
台中玻璃廠驚傳工安意外! 64歲男員工墜落深水池身亡
台中市梧棲區今(1)日上午傳出工安意外,台玻梧棲廠一名64歲陳姓男員工在廠區作業時,不慎墜落深度3至5公尺的水池內,直到同事交班才發現異狀。警消到場搶救,不過男子被撈起時已明顯死亡。對此,台中市勞檢處表示,最高可開罰30萬元,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釐清。據了解,事發於上午6時35分許,地點位於梧棲區自立三街的台中廠區。64歲陳姓男員工當時在蓄水池進行加氯錠作業,水池深度約3至5公尺,監視器畫面拍到他拿著藥水靠近水池,疑似不慎跌落池內,直到上午10時50分,同事準備交接時發現異狀,立刻通報消防局到場救援。消防局獲報後,出動消防車7輛、消防人員14人前往救援,到場後先抽除池內部分水量,約在12時28分將男子撈起,不過男子已無呼吸心跳,明顯死亡。隨後,警方與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初步檢視遺體無明顯外傷,研判暫時排除外力介入,確切死因將報請司法相驗,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待釐清。台中市勞檢處表示,目前已派員實施職災檢查,並要求停工改善,若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