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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生鮮蔬果25%農藥超標!「火鍋神物」不合格最多 三媽、大全聯都上榜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內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今年1至2月共計抽驗51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3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25.5%。根據抽驗結果,國人吃火鍋必搭配的茼蒿7件不合格最多,包括萬有全、錢都涮涮鍋、三媽臭臭鍋,以及大全聯等知名店家都上榜。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茼蒿」7件;「草莓」2件;「菠菜」、「青蔥」、「韭菜花」、「大芥菜」各1件,各檢出1至2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不合格名單方面,中山區萬有全涮羊肉抽驗的茼蒿,檢出殺菌劑四氯異苯腈8.1ppm(標準:2.0ppm以下)、普拔克17.0ppm(標準:10.0ppm以下);中山區大全聯販售的茼蒿檢出四氯異苯腈6.6ppm;大安區錢都日式涮涮鍋抽驗茼蒿,檢出普克利0.03ppm(標準:0.01ppm以下);松山區三媽臭臭鍋饒河店抽驗茼蒿,檢出待克利2.2ppm(標準:1.0ppm以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1-2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共13件產品不符規定。(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另一方面,衛生局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另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1-2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共13件產品不符規定。(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衛生局說明,高風險農產品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透過歷年後市場監測成果及農業部於三部會署提報之源頭抽驗成果,篩選(潛勢)高風險違規農產品品項,並納入隔年度例行性監測計畫監測名單,擴大抽驗件數,將不合格農產品移除產銷鏈,以達風險管控之目的。臺北市衛生局強調,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而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北市國小學童近兩成過重 專家教「4原則」做好兒童健康管理
歷經年節長假,是學童飲食失衡及生活作息鬆動的高風險期。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結果,國小學童過重及肥胖比率為18.72%,約每5位學童就有近1位體位異常,做好兒童的健康管理是重要的課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家長可從飲食、活動、睡眠與陪伴著手,協助孩子共同建立健康生活型態,讓孩子擁有良好體位與充沛活力。兒童體位S-A-F-E 充足睡眠及運動、健康飲食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建華局長表示,學童養成健康生活型態應從小做起,提醒家長把握「S-A-F-E兒童健康體位4原則」,從生活四大面向著手:充足睡眠(Sleep),6至12歲兒童每日應睡足9至12小時;身體活動(Activity),每日至少1小時中高強度活動並減少久坐;家庭參與(Family),由家長以身作則,陪伴孩子實踐健康生活;以及健康飲食(Eating),每日攝取3份蔬菜、2份水果,多喝白開水、少含糖飲料,提供成長所需營養。正餐原型食物為基礎 少量零食與甜點、白開水取代飲料隨著零食與含糖飲料隨手可得,容易造成熱量攝取過高,增加肥胖、腸胃不適及齲齒等健康風險。建議家長仍須維持健康飲食,三餐以未精製全穀雜糧、當季新鮮蔬果、優質蛋白質、乳製品及油脂與堅果種子類等六大類原型食物為基礎,以維持飲食均衡,為孩子打好健康體位的基礎。此外,建議以清蒸、汆燙、燉煮方式料理,減少油炸與重口味調味;零食與甜點則建議控制份量與頻率,以少量為原則,避免取代正餐。飲品方面,鼓勵以白開水或無糖飲品取代含糖飲料,落實每日攝取3份蔬菜、2份水果的飲食建議。「動得夠」是關鍵 3C產品每日使用應少於兩小時身體活動要「動得夠」是關鍵。長假期間久坐、長時間使用3C產品的情形也隨之增加。提醒家長6至12歲學童每日3C產品使用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並累積至少1小時中高強度身體活動,如快走、跳繩、球類活動或戶外遊戲,有助於促進新陳代謝與心肺功能。家長假日可安排全家到戶外散步、出遊,將身體活動自然融入生活中,幫助孩子消耗多餘熱量,也能提升親子互動。透過「大手牽小手」的陪伴方式,讓運動不再只是口號,而是增進親子情感、全家共享的日常樂趣。【延伸閱讀】台兒童肥胖拉警報!學童不吃蔬果又愛喝飲料 專家獻5招解困寒假+春節到!大人小孩3C使用時間增 醫:兒童多做1事防近視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747
出國買戰利品注意!「1類物品」轉售最高罰百萬 隱眼、OK繃都入列
春節假期將至,出國旅遊熱度攀升,不少民眾規劃前往日本、韓國等地採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買藥要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的三不原則,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另外,「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惟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後,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出國前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或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相關資訊,事前準備齊全,才能安心出國、平安返國,歡度春節假期。
仙人掌桿菌奶粉風暴擴大!雀巢自主下架「2批號產品」 退貨方式出爐
近期歐洲國家因嬰兒配方奶粉食品原料可能受仙人掌桿菌污染,發布雀巢嬰兒配方食品自願回收部分批次的警訊,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明其發布之回收產品,未有輸入我國。不過,北市衛生局接獲台灣雀巢公司自主通報,因2批號產品無法排除使用到受汙染之原料,故啟動預防性自主下架,並提供退換貨處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日接獲台灣雀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2批號「啟賦幼兒(童)成長專用配方」食品(批號51690017C1、51680017C2),因無法排除使用到可能受源自仙人掌桿菌物質污染之原料,基於對消費者健康安全之高度重視,故啟動預防性自主下架,並提供退換貨處理。衛生局獲報後,立即要求雀巢公司務必儘速完成下架,並妥適回應消費者疑慮,同時啟動專案稽查,已清查轄內15處大型賣場、超市、連鎖藥局及嬰幼童用品店,全面掌握市售流通情形,雀巢公司通報之批號產品已無在市面販售,各通路均已配合完成產品下架作業。衛生局為確保嬰幼兒食品安全,特別抽驗台灣雀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批號「啟賦幼兒(童)成長專用配方」食品進行檢驗仙人掌桿菌,皆符合規定。衛生局提醒家長沖泡奶粉,沖泡溫度不低於70°C熱水沖泡,溶解後再降溫至適合飲用溫度,奶瓶、奶嘴及量匙應確實清洗並消毒,使用前保持乾燥,奶粉開封後避免冷藏,應置於陰涼乾燥處,並儘速使用完畢。如民眾家中仍持有本案受影響批號產品,請立即停止食用,並可洽詢雀巢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0809-000-82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 09:00–20:00)辦理退換貨相關事宜。政府衛生局將持續監測市售嬰幼兒食品安全,督促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共同守護市民及下一代的健康。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北市114年抽驗中藥材結果出爐 1件何首烏、2件天花片違規
為維護民眾購買中藥材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5件,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經查核55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中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不符規定,另外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 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ppm),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 應正確確認與鑑別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而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掌握「停、看、聽、選、用」口訣 維護安全用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選購與使用中藥材時,務必遵守「停、看、聽、選、用」五大安全口訣:「停」偏方: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偏方或未經檢驗的中藥材,亦勿攜帶國外未檢驗產品回台分享,以免危害健康。「看」中醫:身體不適時,請至合法中醫院所就診,由專業中醫師診療,切勿自行用藥。「聽」仔細:依照中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服用,不得任意增減劑量或與他人共用藥材。「選」合格:務必至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合格店家購買中藥材,避免在網路或不明管道購買。「用」對藥:使用前確認包裝標示完整,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地址、製造/有效日期、批號、產地、炮製方式、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為維護自身及家人用藥安全。【延伸閱讀】中藥行「都更」卡關?專家出來說分明,中藥到底怎麼管才對!吃西藥不只不能吃柑橘! 醫列「這些中藥材」也要注意,避免嚴重交互作用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189
北捷案傷患染愛滋!醫曝有做「這件事」95%沒事 羅一鈞喊話:勿肉搜
衛福部今天(20日)表示,昨(19日)臺北市發生隨機襲擊事件,據醫院及衛生局掌握,其中1名遭襲擊受傷之民眾為已通報並服藥穩定控制之HIV感染者。對此,醫生表示,若民眾接觸到愛滋帶原者血體液,可盡快用生理食鹽水或自來水沖洗,如不慎接觸到眼睛或黏膜組織,只要在48小時內開始用藥,95%以上都沒事。《TVBS新聞網》報導,新光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黃建賢表示,若傷口不慎接觸到愛滋病患者的血液或體液,應立即以生理食鹽水或大量清水沖洗至少20至30分鐘,確保可能殘留的帶原血液被充分清除。他指出,一般民眾若有傷口,通常會貼上OK繃或紗布,本身即具備基本的防護效果。不過,若接觸部位為眼睛或其他黏膜組織,無法以清水徹底沖洗,則建議進行暴露後預防性投藥,最佳時間為接觸後48小時內,療程需持續4至6週,期間並須定期抽血追蹤。黃建賢強調,接受暴露後預防治療者,約有95%可避免感染。黃建賢也指出,台灣在愛滋病防治方面已相當完善,目前確診患者約九成病情都能有效控制。由於愛滋病毒在藥物控制下,血液中病毒量極低甚至驗不出,只要傷口第一時間妥善處理,即可大幅降低感染風險。另一方面,因這起事件有其他可能因凶器或現場血液噴濺,而遭受血液暴觸到傷口或黏膜之民眾,疾管署已成立此事件之暴露後諮詢和公費投藥專案,並與臺北市衛生局共同協助受影響民眾。疾病管制署羅一鈞署長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建華局長說明,如有事件發生時正在誠品生活南西店之民眾,且遭砍傷或有血液暴觸到傷口或黏膜(例如:眼睛)而尚未就醫者,請撥24小時全年無休1922防疫專線,將由專人協助轉介感染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進行預防性投藥,如經評估確認後需要投藥,將及時轉介至醫院急診或門診於暴露後72小時內完成投藥,以降低感染風險。針對目前住院傷患,臺北市衛生局已請收治醫院評估暴露風險,如經評估確認後需要投藥,亦將以此公費專案於暴露後72小時內完成投藥,以降低感染風險。羅一鈞強調,因血液暴觸感染HIV機率極低,估計可能低於萬分之一,預防投藥安全有效,投藥完成後可再降低感染機率至零,請受影響民眾毋須過度擔心,也請社會勿肉搜傷者以免增加心理調適壓力。
北捷隨機砍人案1傷者罹愛滋病 爆感染風險!疾管署成立專案提供協助
台北市12月19日下午發生北捷恐怖攻擊,27歲通緝犯張文分別在台北車站及中山站外路口施放煙霧彈後隨機砍人,最終釀4死11傷的悲劇。有消息指出,其中一名傷者為愛滋感染者,後續被刀刃劃傷的民眾恐怕有感染風險;衛福部今(20)日證實,疾管署已立即成立事件之暴露後諮詢和公費投藥專案,將與台北市衛生局共同協助受影響的民眾。27歲通緝犯張文昨(19)日下午先在中山區犯下4起縱火案,傍晚先後進入台北車站板南線M7、M8出口處丟汽油彈和煙霧彈,還持刀隨機砍人;犯案後再轉往中山商圈做出一樣惡行,又闖進誠品生活南西店攻擊民眾,逃至頂樓被警方包圍,最後翻越欄杆墜樓身亡。據警消統計,這起驚悚的隨機砍人案釀4死(包含嫌犯張文)11傷。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今日說明,在中山商圈遭襲擊受傷的其中一位民眾為已通報並服藥穩定控制之HIV感染者,而該起事件有其他可能因凶器或現場血液噴濺而遭受血液暴觸到傷口或黏膜之民眾,疾管署已立即就此事件成立暴露後諮詢和公費投藥專案,與台北市衛生局共同協助受影響民眾。疾病管制署羅一鈞署長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建華局長說明:一、如有事件發生時正在誠品生活南西店之民眾且遭砍傷或有血液暴觸到傷口或黏膜(例如:眼睛)而尚未就醫者,請撥24小時全年無休1922防疫專線,將由專人協助轉介感染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進行預防性投藥,如經評估確認後需要投藥,將及時轉介至醫院急診或門診於暴露後72小時內完成投藥,以降低感染風險。二、針對目前住院傷患,臺北市衛生局已請收治醫院評估暴露風險,如經評估確認後需要投藥,亦將以此公費專案於暴露後72小時內完成投藥,以降低感染風險。三、疾管署表示,因血液暴觸感染HIV機率極低,估計可能低於萬分之一,預防投藥安全有效,投藥完成後可再降低感染機率至零,請受影響民眾毋須過度擔心,也請社會勿肉搜傷者以免增加心理調適壓力。◎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流感疫苗施打率上升! 北市公費庫存將見底:符合資格快接種
時序準備進入冬天,國內流感疫情雖無明顯上升趨勢,但仍需警戒呼吸道傳染病,而台人最愛旅遊的日本流感疫情呈上升趨勢。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北市公費流感疫苗僅剩餘約12.3萬劑,呼籲長者、幼兒及慢性病患者等符合公費疫苗接種資格者應儘速接種。 截至11月17日,台北市公費流感疫苗已接種65萬313劑,較113年同期接種量增加13%,但設籍台北市65歲以上長者及6歲以下幼兒施打率僅分別為40%及49%。 北市衛生局表示,統計10月1日至11月16日,北市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共30例,年齡介於未滿6歲至90多歲(6歲以下幼兒2人、65歲以上長者24人),9成以上未施打本季流感疫苗且具慢性病史,其中7例死亡,年齡均為50歲以上。北市衛生局強調,接種疫苗不只保護自己,也可保護家人,學齡前嬰幼兒為流感高風險族群之一,北市衛生局提醒,家中有6個月以上至學齡前嬰幼兒之家長,儘速帶家中寶貝接種流感疫苗,未滿9歲兒童如果是首次接種流感疫苗的幼兒,接種完第1劑後,間隔4週需再接種第2劑,以獲得最佳保護力。台北市有超過350家合約醫療院所提供公費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接種服務,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十二區院外門診部於11月每週六上午加開疫苗專診,提供流感、新冠及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服務,免收掛號費,民眾可多加利用。 北市衛生局提醒,自11月12日起新冠疫苗除持續提供莫德納LP.8.1疫苗,再新增Novavax JN.1疫苗,提供滿12歲以上且尚未接種之公費對象接種,接種疫苗請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有關疫苗接種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首頁/主題專區/公費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接種專區或洽12區健康服務中心諮詢。
逾6成小六生視力不良! 專家曝「1方式」降近視風險
近視是一種一旦發生就無法回復的疾病,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家長,守住學齡前期至學齡期的近視防治關鍵期,善用「護眼護照」1年1次的專業視力檢查服務,提醒114年還未檢查者,於12月31日前到臺北市167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預約專業視力檢查,檢查項目包含散瞳前後驗光、裸視視力、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等,遠離高度近視、迎向清晰未來!「小學一年級」兒童近視高峰期 護眼護照免費視力檢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建華局長表示,臺北市102年起首創「國小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提供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國小1至6年級學童享有1年1次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不同於學校健康檢查使用E字表檢查,學童持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眼科合約醫療院所,由專業醫師進行散瞳前後驗光、裸視視力、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等檢查,並提供衛教及矯治建議。鑑於「幼兒園大班升小一」是兒童發生近視的三大高峰之一,113年起更擴大服務至學齡前兒童,提供「臺北市學齡前兒童整合性社區篩檢服務」視力篩檢疑似異常的兒童1次免費視力複檢,協助學齡前及學齡兒童家長有效掌握孩子視力狀況及養成定期視力檢查習慣!國小六年級 視力不良率已超過60%隨著3C產品普及,孩童近距離用眼的時間不知不覺增加,若沒有家長適當引導與保護,可能會導致近視提前發生、甚至持續惡化。依據教育部公布113學年度國小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顯示,視力不良率隨年級增加而提高,國小六年級視力不良率已超過60%;而年紀越小就近視,越有可能在日後成為高度近視患者,發生視網膜剝離、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疾的風險也隨之升高,兒童近視問題不容忽視!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眼科部王一中醫師指出,散瞳後驗光是為了讓睫狀肌放鬆,避免睫狀肌因為調節的因素而影響驗光測得的度數,特別是小朋友的眼睛比較容易緊張緊繃、睫狀肌的調節能力較強,如果沒有散瞳驗光,呈現的是因為睫狀肌收縮而引起的「假性近視」。因此散瞳後驗光能更準確掌握孩子真實視力狀況!每週日照逾200分鐘 降低近視風險50%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兒童視力保健介入計畫之實證研究發現,每週從事戶外活動達11小時的學童,近視發生機率減少55%;每週日照時間超過200分鐘,則可以降低近視風險將近一半!皆顯示戶外活動是近視的保護因子之一。王一中醫師表示,在寬、廣、遠的戶外環境,能讓眼睛的睫狀肌放鬆,加上陽光的自然光線能刺激視網膜分泌多巴胺,抑制眼球軸長增長,以減少學童近距離用眼的負面影響。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家長與孩子一起落實「護眼密碼853240(幫我刪惡視力)」,睡滿「8」小時,每日「5」蔬果,坐姿「3」直角—靠椅背、腰挺直及腳掌、小腿、大腿、身軀接近直角90度,戶外活動「2」小時,避光害少「4」電—電腦、電視、電玩及手機,3「0」1「0」護眼原則—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延伸閱讀】台灣近視率高於全球平均值 國健署啟動「學齡前視力篩檢」過年手機滑不停「遠視儲備量」恐快速消耗 3招守護孩子視力家長必看!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6799
加熱菸上市!國健署示警「提早偷賣」最高可罰5千萬 旅客攜帶也要罰
衛生福利部於114年7月29日核准2家業者的14項加熱菸產品有條件上市,部分品項最快於10月11日開始販售。若業者違規刊登廣告或促銷,將依《菸害防制法》重罰,最高可處製造、輸入業者新臺幣2,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則可處50萬元罰鍰。而為強化校園周邊菸品管理,臺北市政府提醒,若違規販售、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將依《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處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指出,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上市須符合《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及稅捐規定,禁止販售給未滿20歲青少年。衛生局自10月9日起,會同財政局對全市販菸場所及校園周邊進行專案稽查,以保障民眾健康。衛生局強調,即使加熱菸已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仍屬一般菸品,具有健康危害。民眾應避免使用傳統紙菸及新興菸品。若業者違規刊登廣告或促銷,將依《菸害防制法》重罰。國民健康署提醒,若業者在加熱菸正式核准上市前就販售,或販售尚未核准的品項,均屬違法行為。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違規輸入或販售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萬元罰鍰;旅客若違規攜帶加熱菸入境,也可能面臨新臺幣5萬至500萬元的罰鍰。日前就有超商因於APP刊登加熱菸及組合元件販售資訊遭衛生局調查,最高可處製造、輸入業者新臺幣2,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則可處50萬元罰鍰。根據《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任何人不得於距離校園50公尺範圍內販售、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違者可處最高5萬元罰鍰。衛生局亦於10月3日舉辦販菸業者研習會,提醒遵守規定。臺北市衛生局也會同財政局,於加熱菸正式上市前,針對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50公尺範圍內的販菸店家展開專案稽查。經初步檢查,51家店家均未發現違規情形。衛生局局長黃建華表示,已要求連鎖菸品業者提供全市校園周邊50公尺內的店家名冊,並請教育局協助確認,共計182家店家已完成現場輔導。此外,衛生局提供宣導海報及貼紙給全市278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要求校園周邊店家張貼,加強拒菸教育。衛生局提醒,加熱菸含尼古丁及多種有害物質,皆具成癮性,應拒絕接觸及使用。市府並持續提供戒菸藥物治療、衛教諮詢及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等多元戒菸服務,相關訊息可查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區」官網。
百威食品勒令停業!北市「利太肉店」進674公斤黑心大腸 6月有買注意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聯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屏東縣衛生局等機關查獲屏東某廠商使用違法雙氧水,部分豬腸流向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經完成調查,就百威食品有限公司違法使用工業級雙氧水(過氧化氫)從事B級大腸漂白加工行為予以嚴懲,處「停業處分」。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百威食品有限公司於屏東縣從事豬腸加工作業多年,並於新北市設有倉儲及產品流向各縣市,未如實進行食品業者登錄且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臺北市衛生局已將查獲之相關事證提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共同研議。衛生局釐清,利太肉店自6月起陸續向百威公司實際購買豬腸數量為674公斤,並回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利太肉店自6月起,每月分批送貨予林記麻辣豆腐店約100至120公斤,總計440公斤。其餘234公斤售予不特定市場散客。衛生局呼籲,民眾若於6月起於利太肉店(臺北市重慶北路二段97巷內,營業時間為每日凌晨0時至中午12時)購買豬腸,如有購買單據或相關證明文件應妥善保管,如因身體不適就醫,亦應保留相關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支出單據,以利將來向相關業者主張權利或請求賠償,如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消費者亦可向各縣市政府提起申訴。臺北市衛生局令百威食品有限公司停業,稽查64家市售豬腸全數「未檢出」過氧化氫。(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就利太肉店未能提供完整出貨給林記麻辣豆腐店及散客之單據,影響流向追查等食安情節及是否涉逃漏稅,亦移由登記所在地新北市政府進一步查辦。林記麻辣豆腐店已坦承今年6月至9月曾向利太肉店購買4次豬腸,惟亦無保留完整進貨單據,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及48條規定「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消費大眾飲食安全,衛生局針對攤商、餐廳及販售場所等市售生豬腸產品,進行專案稽查及抽樣檢驗過氧化氫(雙氧水),截至今(8日)15時,累積稽查64家次、檢驗14件豬腸產品,皆「未檢出」過氧化氫。衛生局將持續查驗,如有查獲違法使用添加物,將視違規情節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8條及47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或同法第15條及44條處6萬至2億元。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選購使用原料應向合法業者購買,並注意產品是否有顏色特別白或異味,並應保存購買來源等文件以利溯源追蹤。合法的過氧化氫可作為食品用殺菌劑,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惟食品中不得殘留。民眾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及多次換水即可去除過氧化氫的殘留。低濃度的過氧化氫可由人體腸道的觸酶將之分解,如有明顯嘔吐、腹痛的症狀,應立即就醫。
男做陰莖增大術慘死!奪命醫丁斌煌慘了 衛生局「重罰35萬」移送醫懲會
台北市1名50歲簡姓男子日前在中山區某醫美診所接受陰莖增大手術,術後突然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簡男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案發後,檢警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並將執刀醫師丁斌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北市衛生局勒令該診所立即停業,從重從嚴裁處35萬元並送醫懲會懲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就某醫美診所術後當日民眾死亡一案,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故對該診所執行停止醫療業務之即時強制。北市衛生局於9月17日晚間、9月18日上午及9月19日上、下午連續3天至該診所進行稽查,初步了解涉違反醫療法下列事項,如查證屬實將依法裁罰,總金額達35萬元整:1、病歷登載不實:違反醫療法第67條規定,加重處以最高金額5萬元整。2、刊登「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醫療廣告: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此次屬第3次違規,依同法第103條加重處以最高金額25萬元整。3、該診所負責醫師不配合主管機關約談調查:違反醫療法第26條規定,加重處以5萬元整。北市衛生局表示該診所除就上開事項進行裁罰以外,並依違反醫師法第25條規定「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衛生局啟動醫師懲戒程序,將該診所負責醫師丁斌煌移送本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懲處,會儘快召開懲戒委員會審議。北市衛生局積極與檢調配合,該診所負責醫師於9月19日凌晨交保,衛生局主動聯繫該醫師約定當天下午2時至衛生局西區稽查股進行約談,惟至下午3時未出席且經多次聯繫均未果,該醫師不配合主管機關約談調查,已違反醫療法第26條規定,衛生局予以加重處5萬元整,並會持續要求該醫師到衛生局進行約談。衛生局針對此類案件從重從嚴處理並提醒民眾就醫時若遇醫療事故,可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向衛生局提出調解申請,由專業客觀的第三方意見協助釐清事件爭議點,促成爭議雙方溝通並減少對醫療過程的認知差距,並保障自身權益。
網紅「77老大」廣告涉誇大不實!北市重罰484萬 罰鍰累計居冠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281件、裁罰3,704萬元。其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之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代言人為知名網紅中醫師77老大。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25件(80.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45件(16%),廣播5件(1.8%)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16件最多、裁罰金額1,648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0件、裁罰499萬元,Instagram 9件、裁罰146萬元,YouTube 3件、裁罰45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共24件(13.2%),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23件(12.6%)及宣稱提升免疫力類22件(12.1%)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共20件(25%),其次為除皺、除紋類共16件(20%),生髮育毛類宣稱共15件(18.8%)居第3。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始得刊登;如宣稱之效能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惟應提供客觀之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之效果,否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另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之功效,更無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潤澤髮膚、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有促進細胞活動或除皺、除紋等效能。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商品時,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遵循醫師指示或藥師、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之建議,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相關法規及函釋已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下載。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非藥品或非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或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5月就驗出黃麴毒素!「福源花生醬」再檢驗仍超標 衛生局勒令停產回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派員至傳統市場、超市賣場及餐飲店等處稽查,執行食品中真菌毒素抽驗專案計畫,共計抽驗30件產品;其中新竹知名伴手禮「福源顆粒花生醬」被驗出黃麴毒素超標。對此,新竹市衛生局即刻啟動現場查核並責令業者辦理問題產品回收,暫停生產該類產品並依法裁處,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有關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有效期限2025年7月9日、2025年8月27日的產品,分別經台北、桃園市衛生局檢出黃麴毒素不合格,新竹市衛生局第一時間接獲消息後皆已要求業者全數下架。此外,竹市衛生局抽驗一批有效日期2025年9月10日的產品,昨(28日)晚檢驗結果黃麴毒素仍檢出不合格,衛生局即刻啟動現場查核並責令業者辦理問題產品回收,暫停生產該類產品並依法裁處,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竹市衛生局說明,今年5、6月接獲台北市、桃園衛生局通報「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相繼驗出黃麴毒素超標後,衛生局立即派員前往業者販售及製造處抽查,因現場查核時已無同批產品,依產品風險抽驗另一批有效日期為2025年9月10日產品,抽驗結果仍為不合格,衛生局將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衛生局指出,針對業者販售及製造不合格的產品,已命令業者全面停產同類產品,並限期改善製程與原料品管機制;對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製造含有害物質食品之行為,將依法裁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持續專案列管稽查與檢驗。衛生局今天(29日)再次前往業者製造場所,責成業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52條規定將所有問題產品回收下架,並提供聲明及民眾退換貨窗口管道,依同法第41條規定請業者暫停生產該類產品並通知下游廠商回收;現場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進行稽查,針對不合格部分,已請業者限期改善,近期也將再至業者製造場所進行複查,如仍未完成改善,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衛生局提醒,黃麴毒素為高風險致癌物,常見於花生、堅果類原料,依法應嚴格控管,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與原料控管責任,不得心存僥倖。未來竹市將持續強化抽驗與風險分級稽查機制,以守護市民「食的安全」。本專案檢驗結果置於竹市衛生局局網頁食品安全專區,以利民眾查詢,民眾家中如有相關產品,請洽業者辦理退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