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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駕 新北 酒駕 違規 台中
桃園警攔超載混凝土車竟聞酒氣! 駕駛酒測0.25當場被逮送辦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桃園區發現一輛預拌混凝土車行駛於道路上,員警觀察車身明顯沉重,懷疑可能涉及超載違規,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駕駛一下車,員警便聞到濃烈酒氣,進一步實施酒測後,數值竟達每公升0.25毫克,已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當場將人逮捕送辦。警方指出,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日前巡邏行經桃園區大興西路三段與大吉街口時,發現該輛預拌混凝土車疑似載運大量物品、車身沉重,員警懷疑有超載情形,因此示意駕駛停車接受檢查。田姓駕駛下車配合盤查時,員警立即察覺其身上散發濃烈酒氣,依法要求接受酒精濃度吹氣測試,結果測得酒測值達0.25mg/L。警方確認已達公共危險罪標準後,當場將田男逮捕,預拌混凝土車也依法移置保管,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警方表示,為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發生,今年持續加大交通違規及酒駕執法力道。統計115年1至8月,桃園市共取締酒後駕車3703件,相較去年同期3519件增加184件,增幅約5.22%;大型車違規方面,今年1至8月則已舉發1萬9522件,顯示警方持續針對大型車及酒駕等高風險違規行為加強取締。警方強調,大型車輛車體龐大、重量高,一旦駕駛酒後反應及判斷能力下降,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死傷及財產損失,危險程度更不容忽視。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涉及車輛移置保管、吊扣駕照及牌照等處分;若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更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表示,預拌混凝土車等大型車若涉及酒駕,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形成極大威脅,警方對酒駕持續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也將鎖定大型車超載、超速、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並全面強化各類車種酒駕攔查勤務,提醒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務必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
機車2段式左轉「壓到斑馬線」小心挨罰1800元 交警曝處罰標準
台灣機車兩段式左轉制度實施逾40年,路口待轉區劃設適當性長期引發討論。近日有騎士在社群發文提醒,進入待轉格停等時若車格過小或車多擁擠,不慎導致車身超出範圍或壓到斑馬線,恐面臨最高1800元罰鍰,消息一出引發其他機車族熱議。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證實機車待轉時壓到斑馬線可依法開罰。最近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提醒其他人,機車族騎車進入待轉區要注意停下的位置,若車身壓到斑馬線,有可能被開單,面臨最高1800元罰鍰。留言區有不少騎士無奈表示,許多路口的待轉區空間狹小,且緊鄰行人穿越道或槽化線,逢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大,待轉格根本擠不下所有車輛;甚至有苦主現身訴苦,僅是車輪稍微超出車格或因格位過滿無法順利停入就遭到檢舉開單,質疑此類道路設施設計缺陷不應由民眾吸收承擔。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機車若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或違規占用行人穿越道,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且若與過馬路的行人發生車禍導致受傷,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民眾可自行檢具事證檢舉。但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進一步表示,實際執法時會彈性考量現場客觀環境,若經評估待轉格確實存在劃設面積過小、位置不合情理等客觀設計瑕疵,致使騎士無法完整停妥於格內,警察機關可依違規處理細則採取勸導方式免予舉發;若民眾因車格擁擠擠不下而收到罰單,也可依法提出申訴。另外,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補充,用路人如發現各路口待轉區劃設有安全疑慮或空間不足,可向權責交通主管機關反映進行現場勘查與改善。警方同時呼籲機車騎士,行經路口待轉時仍應儘量靠右慢速駛入,並注意周遭車況與行人動態,以共同維護路口行車與行人通行安全。
彰化檢舉魔人出沒!冠軍半年狂拍2100件 前三名「貢獻」近5000張罰單
駕駛人小心了!彰化縣今年交通違規檢舉持續暴增,上半年累計達5萬6595件,其中北彰化一名「檢舉魔人」半年狂拍約2100件,平均每天檢舉逾11件,穩坐全縣冠軍;第二、三名也分別檢舉約1400件、1300件,前三名合計近5000件,讓警方直呼驚人。這名「檢舉王」行動力驚人,據了解,他平時騎機車外出,車上配備高階行車紀錄器,只要發現疑似交通違規,就拍照、錄影蒐證,經剪輯後再提出檢舉;由於其活動範圍多集中在住家周邊及平日通勤路線,幾乎天天都有「新作品」,平均每月送出約350件檢舉,讓警方看了也忍不住苦笑:「難道都不用上班?」從彰化縣警局統計來看,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已成為警方執法的重要來源。今年1月至6月底,檢舉案件達5萬6595件,若以全年推估,恐怕又將刷新紀錄。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規行為,是許多駕駛容易忽略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半年就有6183件:警方指出,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時未依規定提前打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檢舉第二名是「汽機車跨越雙黃線」。(圖/警方提供)排名第二的是「闖紅燈」,共有5982件,違規駕駛除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最高還可面臨5400元罰鍰;第三名則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達3162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而從近年數字來看,彰化的交通違規檢舉量確實一路攀升。前年全年為7萬1491件,去年更增加至8萬7845件,年增約23%;今年才過半年,檢舉量就已突破5.6萬件,照目前速度推估,全年案件恐再創新高。警方表示,民眾提出的交通違規檢舉,都必須經過審查,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才會製單舉發,並非只要被拍到就一定會挨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經常在固定路線出現相同違規行為,很可能因不同民眾持續蒐證而接連收到罰單。警方呼籲,與其擔心成為「檢舉魔人」鏡頭下的下一個目標,不如從自身駕駛習慣做起,轉彎、變換車道記得打方向燈,遇到紅燈確實停車,避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另外,民眾也可透過彰化縣警察局官網免費申請「檢舉簡訊通知服務」,若名下車輛遭交通違規檢舉,可即時收到提醒,及早確認並改正駕駛習慣,避免同類違規一再發生,荷包也能少一點「意外支出」。
台中恐怖車禍!7旬婦違規路上開堆高機 騎士路過猛撞牙叉慘死
台中市東區8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一名55歲的廖姓男子騎車行經進化路時,迎面撞上店家違規使用的堆高機牙叉,當場造成騎士重傷倒地,等警消到場時,其已明顯死亡。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72歲的蕭姓婦人在未申請路權的情形下,於店外違規使用堆高機搬運貨運,造成55歲的廖姓騎士行經該處時,直接撞上堆高機的牙叉,強大撞擊力道造成騎士頸骨斷裂,當場死亡。警方後續接手時,確認蕭姓婦人未申請路權,使用堆高機也未依規定申請臨時通行證,並違規將車輛停放在妨礙人車通行處。全案除依規定舉發外,訊後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蕭姓婦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驚魂一瞬!太平聯結車扯落電纜害騎士摔飛 送醫竟爆酒駕
台中市太平區6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載運大型空槽體的聯結車行經太平路、永平路口時,疑似因載運貨物高度過高,行駛途中不慎勾扯道路上方電纜線,造成電線被扯落並垂掛路面。未料後續處理電線期間,一名騎士行經現場時遭掉落電線絆倒,瞬間連人帶車重摔在地,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更意外的是,警方到場處理後,竟查出受傷騎士涉嫌酒後騎車,整起事故可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警方調查,63歲張姓聯結車駕駛於6日凌晨1時23分左右,駕駛載有大型空槽體的聯結車行經台中市太平區太平路、永平路口。疑似因車上載運的槽體高度超出一般車輛範圍,行經路口時勾扯到道路上方電纜線,導致部分電線垂落。相關人員隨即在現場處理,希望盡快排除障礙,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然而就在處理過程中,41歲張姓騎士騎車行經該路段,疑因未能及時發現垂落在路面的電線,當場遭電線絆倒,整輛機車失去平衡,騎士連人帶車向前摔飛數公尺後重重倒地。一旁正在處理電線的人員見狀,立即上前查看騎士傷勢並報案。張姓騎士身體多處受到擦挫傷,隨後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經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依法對相關駕駛進行酒測,結果發現受傷的張姓騎士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涉嫌酒後駕車。警方完成相關程序後,將張姓騎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原本是遭電線絆倒的事故傷者,卻因酒測結果超標,同時面臨刑事責任,成為這起事故另一個受到關注的焦點。至於張姓聯結車駕駛,警方調查發現,其載運大型物品上路,涉嫌未依規定事先申請臨時通行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載運超長、超寬或超高的大型物品時,駕駛及業者應事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並按照核准的時間及路線行駛,以免因貨物尺寸超出道路環境限制,引發交通事故甚至危及其他用路人。太平警方同時再次呼籲「酒駕零容忍」,駕駛人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騎車或開車上路。這起事故中,聯結車載運大型槽體勾落電線已形成道路危險,騎士酒後上路則又增加自身及其他人的交通風險。警方提醒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定,業者載運大型貨物前也應做好路線及高度評估,才能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外媒記者稱「花蓮選票皆為買票」 傅崐萁:嚴重羞辱台灣民主
針對外媒記者席佳琳(Kathrin Hille)近日指稱「花蓮選票皆為買票」一事,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回應,花蓮清譽不容隨意踐踏,鄉親的神聖選票不容污衊,期盼外媒勿被特定媒體利用,淪為特定人士選舉抹黑的政治工具。傅崐萁說,指控需本於證據,切勿以偏概全,台灣為成熟的民主法治社會,若確實遭遇「鄰居將錢放桌上」等涉賄情事,身為具備專業素養的媒體人,理應第一時間向檢調舉發。若無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證,僅憑片面轉述便定罪整座城市,是對花蓮選民及台灣民主的嚴重羞辱。傅崐萁強調,回歸司法查辦,拒絕政治操作,公開呼籲該名記者立即將相關事證交由檢警偵辦,讓真相水落石出。新聞自由不應是模糊指控的遮箭牌,期盼外媒勿被特定媒體利用,淪為特定人士選舉抹黑的政治工具。傅崐萁表示,捍衛花蓮清譽,不容隨意踐踏,花蓮鄉親的神聖選票不容污衊,「我們歡迎各界喜愛台灣的國際友人,但絕不接受在無證據下,傷害台灣民主尊嚴與國際形象的惡質行徑」。
板橋男開休旅車逆向衝騎樓! 嗆「我要買麵包」店員肉身擋車
新北市板橋區28日晚間發生一起誇張的行車事件,一名男子駕駛藍色休旅車行經文化路一段時,疑似為了前往麵包店購物,竟未依照車道方向正常行駛,直接跨越至對向車道,接著開上人行道、闖進店家騎樓,最後將車一路開到麵包店門口。店員發現後趕緊衝出店外制止,沒想到男子不僅沒有立即將車駛離,還嗆聲「我要買麵包啦!」離譜過程被民眾拍下,引發網友熱議。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28日晚間6時13分許,地點位於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4號附近。從現場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這輛藍色休旅車原先停在路口等待左轉,沒想到號誌亮起後,駕駛並未依照正常行車動線行駛,反而直接斜切跨越至對向車道,隨後駛上人行道,再一路進入店家騎樓,直到麵包店前方才停下。據了解,駕駛為一名男子,過程中疑似表示自己「腳不方便不想下車」,並稱「我要買麵包啦!」由於休旅車直接駛進原本供行人通行的騎樓區域,當時附近仍有民眾活動,突如其來的車輛也讓現場氣氛相當緊張,店員發現休旅車已危及騎樓、行人及店面安全後,立即走到車頭前方勸阻,希望男子倒車離開。未料男子並未配合,甚至一度作勢繼續將車往前開,雙方就這樣在店門口僵持。相關畫面曝光後迅速引起討論,不少網友看得膽戰心驚,紛紛留言「那個衝撞的動作可以告了」、「店員心臟會不會太大顆,竟然站在車頭前」,也有人質疑,即使行動不便,也不應將車直接開上人行道及騎樓,將其他民眾置於危險之中。板橋警分局表示,針對該車輛駛入店家騎樓、疑涉及毀損一事,目前已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續待店家至分局提出告訴後,警方將通知該名車輛駕駛到案說明,並進一步釐清事發經過,至於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將視實際違規情形,針對未依遵行方向行駛及行駛人行道等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相關規定依法製單舉發。警方也再次提醒,駕駛人無論基於何種原因,都應遵守道路行車規定並注意周遭行人安全,切勿為求一時方便而違規行駛,以免造成危險甚至衍生法律責任。
63歲婦酒駕被攔查竟摸男警大腿 遭制止還嗲喊「愛你」!酒測0.67慘了
高雄前鎮一名63歲林姓婦人,26日清晨騎機車違規遭警方攔查,員警聞到她滿身酒味,機車上還放著疑似裝酒的杯子,追問下林婦坦承凌晨喝過啤酒,酒測值達0.67mg/L;更誇張的是,盤查期間她竟突然伸手摸男警大腿,嚇得員警當場喝斥:「妳不要亂摸我!」,警方訊問時要替她申請法扶律師,她竟嗲聲回「愛你!愛你」,讓現場員警哭笑不得。警方指出,草衙派出所員警26日清晨5時4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同安路一帶時,發現林婦騎機車右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隨即上前攔停盤查。員警靠近後發現林婦身上散發明顯酒味,再查看她放在機車上的隨身杯,沒想到一拿起來就聞到濃烈酒氣,當場詢問:「這是酒耶!妳喝酒還騎車喔?」面對警方追問,林婦倒也沒有否認,坦承凌晨曾到友人住處喝啤酒,還向員警表示「我會老實說啦!」至於為何把裝有酒味的杯子放在機車上,警方進一步詢問是否曾經邊騎車邊喝,她趕緊否認,解釋只是平時習慣攜帶自己的杯子,「因為我不想喝人家的杯子」。然而,盤查過程中,林婦疑似酒意上頭,突然伸手碰觸男警大腿,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員警嚇了一跳,立即大聲制止:「妳不要亂摸我!」後續員警告知相關程序,甚至表示可協助申請法律扶助律師,沒想到林婦竟突然嗲聲嗲氣地喊著「愛你!愛你」,讓員警直呼雞皮疙瘩掉一地。警方隨後依法對林婦實施酒測,結果達0.67mg/L,已超過刑事公共危險罪標準,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外,她酒後騎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行為,也一併依法舉發,相關罰鍰最高合計達9萬3600元。林婦酒後騎機車,車上還放著殘留酒液與檸檬的杯子。(圖/警方提供)
凌晨毒駕逢甲福星路失控撞4機車!22歲男K毒陽性 車內沒毒品仍遭送辦
關鍵字:毒駕 台中福星路 陽性反應 公共危險罪撰文:林慶祥台中市西屯區福星路今天凌晨發生一起疑似毒駕事故,22歲詹姓男子駕駛馬自達轎車行經時突然失控,接連撞上路旁4輛機車,所幸當時無人受傷。警方到場酒測未驗出酒精,進一步唾液毒品篩檢卻呈K他命陽性,雖車內未查獲毒品,仍依規定採尿送驗並依涉嫌毒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警方指出,第六警分局西屯派出所今天凌晨3時許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馬自達轎車撞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員警立即對肇事的22歲詹男實施酒精檢測,結果沒有酒精反應,但進一步進行唾液毒品初篩時,竟驗出K他命陽性。詹姓男子在逢甲大學附近福星路接連撞上路旁4輛機車,他所駕駛的白色馬自達,車頭嚴重毀損。(圖/警方提供)由於涉及毒駕,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製單舉發,並將肇事車輛移置保管;不過,警方搜索車輛及現場時,並沒有發現K他命或其他違禁物品。警方強調,唾液毒品檢測屬於初步篩檢,陽性結果並不能直接認定詹男確實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仍須搭配後續檢驗及相關事證進一步確認。目前警方已依程序採集詹男尿液送驗,同時製作毒駕觀測紀錄,並調查事故現場跡證、相關影像及其他資料,待尿液檢驗結果出爐後,將併同觀測紀錄及客觀事證釐清案情,依法究辦。
國3草屯驚魂!小黃突切外側逼車釀連環撞 2駕駛掛彩
國道3號南向223.5公里、南投草屯路段23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計程車行駛途中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緊急讓道,最終造成3車碰撞、2人受傷。警方調查後認為,計程車駕駛涉嫌以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外,後續更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53分左右,61歲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原本行駛於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行經223.5公里處時,卻突然朝外側車道變換車道。當時2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附近,面對計程車突然切換車道,只得緊急閃避、讓道,過程中車輛發生碰撞,並波及59歲林姓男子所駕駛、原本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現場一度相當混亂。這起事故造成計程車林姓駕駛及21歲陳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2人意識均清楚;59歲林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到場後分別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警方進一步表示,61歲林姓計程車駕駛的行車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也就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若因上述行為肇事,還可能面臨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此外,由於此次事故涉及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讓道等情節,警方也將針對是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進一步調查,待相關事證釐清後依法移送偵辦。至於事故發生前各車行駛位置、變換車道時機、碰撞順序及相關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現場跡證等資料進一步釐清。
又是你!無照老翁再上路載客 三峽警「不甩詛咒鈔票」揪4泰逾期客送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周彥斈,18日傍晚執行違規取締勤務時,察覺有小客車駕駛見到警察便匆忙關閉車窗,周員直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駕駛是曾被自己開單的74歲木姓老翁,而木男無照上路,車內更一口氣載著4名逾期停留的泰國籍人士,警方隨後呼叫支援將所有人帶回,全案依法製單舉發,並將4泰籍人士移送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處置。18日傍晚6時許,周員在三峽區嘉添路一帶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時,看見一輛自小客車駕駛座車窗原本大開,裡頭駕駛看起來十分面熟,未料駕駛一撇見警察身影,立刻慌張將車窗迅速搖上,這項反常舉動讓周員驚覺有異,隨即透過警用系統查詢車籍資料。周員查詢後發現木姓駕駛過去就曾因無照駕駛,遭自己開單告發,確認身分後周員立即上前攔停,當場查獲木男再度違規無照駕駛,且車內後座還載有4名神色慌張的外籍乘客。經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車內4名外籍乘客為3男1女,均為泰籍人士,4 人分別於2024年及2025年間以觀光免簽方式入境台灣,依法僅能停留約2週,卻逾期滯留至今,疑似在台從事非法打工。因現場人數眾多,周員立即以無線電請求警力支援,合力將木男及 4 名外籍人士全數帶回分隊釐清案情。而周員平時執勤相當認真,日前曾因開單舉發交通違規,遭心生不滿的民眾在繳費鈔票上寫下「不得好死」詛咒字句洩憤,一度引發外界關注。然而周員絲毫未受影響、依舊堅守崗位,此次執勤更憑著「過目不忘」的鷹眼再度建功,展現第一線警察嚴正執法與細膩敏銳的專業素養。
水電行老闆偽裝台電工程車出沒雙北 曾危險駕駛又改裝違規遭送辦
新北市謝姓男子經營工程行為業,卻將自家車輛改裝成台電工程車,還曾因危險駕駛遭偵辦,並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掌握該車行蹤並將其攔查,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依法予以舉發。警方調查,該車曾涉違規和危險駕駛,警方3月27日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危險駕駛涉及公共危險罪嫌部分已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危險駕駛等規定掣單告發,並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而該車出沒雙北引發民眾恐慌,還有網友貼文「偽台電的工程車 雙北會出現 請脆友各自留意」提醒大眾注意,三峽先前便發現該車疑有擅自變更車體及設備情形,先前已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近日又再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驗車,以確認車輛是否符合相關車輛安全及監理規定。而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17日下午,在介壽路一段攔獲該車,檢視後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予以舉發,並將相關情形提供監理機關進一步查處。三峽分局表示,對於涉及車輛任意改裝、危險駕駛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之行為,警方均依法查處,並持續與監理機關保持聯繫,釐清車輛是否符合相關安全及監理規範。
戒毒證明才拿出來!42歲女騎車逆向撞警車 毒測陽性又搜出安非他命
高雄42歲李姓女子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深夜逆向行駛,險些與巡邏警車發生碰撞,員警當場攔下勸導,沒想到李女被警告後仍持續跨越車道違規,員警進一步盤查時,李女不斷強調自己早已戒毒,甚至主動拿出戒毒證明求情,警方快篩,呈陽性反應,接著從她身上搜出安非他命,讓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盤查,意外揭發毒駕及持毒案。高雄市鼓山警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1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鼓山區篤敬路、文忠路口時,發現李女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沿路逆向,行車路線甚至一度險些與警車發生碰撞;員警立即上前攔下,予以告誡,要求她注意行車安全,未料李女不僅未收斂,隨後仍持續跨越車道、違規行駛,警方見狀只好再次將她攔停盤查。員警盤查時發現李女神情明顯緊張,且注意力渙散,與一般交通違規遭攔查的反應有所不同。更巧的是,員警認出她曾在數年前因通緝案件遭警方查獲,雙方竟在多年後因一場交通違規再度碰面;面對警方詢問,李女不斷強調自己「已經戒毒、不再碰毒」,甚至主動拿出戒毒相關證明,希望員警能夠放她一馬。不過,員警並未因李女出示證明而鬆懈,仍依程序對她進行唾液毒品檢驗,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警方隨後進一步搜索,果然在李女身上查獲安非他命,當場將她逮捕。從逆向騎車、險撞警車,到遭攔查後驗出毒品反應,最後又被搜出毒品,李女原本只是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注意,卻意外讓自己涉及毒駕、持毒等罪嫌曝光。警方表示,李女此次行為除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外,交通違規部分也將依法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吸食毒品後駕駛可處2400元罰鍰;另涉及不依規定轉彎(逆向)及夜間行車未使用燈光,依相關規定最高各可處1200元罰鍰,合計最高4800元,警方將依法製單舉發。
違規五連發!遭攔查心虛狂抖「猛拿頭撞地」 他毒駕上路遭逮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48歲曾姓男子,16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三重街頭時一路違規,不僅沒開大燈、安全帽未扣,甚至無照駕駛還在路口「切西瓜」違規轉彎。巡邏員警上前攔查時,眼尖發現他全身止不住狂抖,要求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竟心虛倒地以頭部猛撞地面企圖自殘抗拒,警方隨即依法將其上銬管束帶回,經快篩後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三重警分局員警16日晚間6時許,巡邏途經三重區龍門路一帶時,發現曾男騎乘機車未開啟車頭大燈,頭上的安全帽也未依規定繫好扣環。更離譜的是,曾男行經路口左轉時,為了貪圖方便未行駛至路口中心點,竟未打方向燈便直接「切西瓜」違規轉彎,誇張行徑當場被巡邏員警全程目擊並攔停受檢,進一步查驗身分後更確認其為無照駕駛。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曾男肢體動作極不協調,且身體不斷劇烈抖動,研判疑似吸毒後駕車,遂依規定要求其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一開始大言不慚地強辯「我又沒怎樣」,當員警當場細數其一連串重大違規項目並質疑其異常抖動時,曾男突然情緒失控坐倒在地,隨即用頭部猛烈撞擊地面。為防止曾男持續自傷並維護現場人員安全,員警立即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上銬壓制,隨後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果真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警方除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逐一開單舉發並依法查扣該部機車外,另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毒駕)罪嫌將曾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男酒毒駕拒檢遭警拉下車! 友人咆哮助陣慘了最高噴24萬
高雄街頭9日凌晨1名21歲顏姓男子駕車從路邊起駛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巡邏員警發現,警方一路尾隨並將車輛攔,下沒想到顏男面對警方盤查時,不僅被測出酒測值超標,唾液毒品快篩更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過程中,顏男2名友人還在現場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最終遭警方當場管束。苓雅分局員警9日凌晨5時41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華三路與四維四路口時,發現顏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從路邊起駛,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察覺有異後一路尾隨,直到中華三路與中正四路口將車輛攔下進行盤查。警方攔車後,顏男仍坐在駕駛座上遲遲不願下車,疑似企圖拒絕接受攔查,員警隨即將他拉下車控制。此時,21歲洪姓男子恰巧駕車載著22歲連姓男子抵達現場,2人見友人遭警方攔查,情緒相當激動,不斷在現場大聲咆哮並干擾執法,其中更有人對員警嗆聲「你在凶什麼」,警方為避免現場秩序進一步失控,當場對洪、連2人實施管束。員警隨後對顏男進行酒精濃度檢測及唾液毒品篩檢,結果顯示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37毫克,已超過刑事責任標準;唾液毒品快篩則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針對顏男涉及的交通違規行為,分別舉發起駛未使用方向燈、未繫安全帶、酒後駕車及毒駕等4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24萬51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照及駕照。警詢後,顏男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在攔查過程中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的洪姓及連姓男子,警方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函送高雄地院簡易庭裁定。一場原本只是因未打方向燈引起的交通攔查,最後竟一路查出酒駕、毒駕等違法情事,同行友人也因現場失控咆哮而一併吃上官司。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逃票告性騷1/OL省172元不甘被逮 反控台鐵員工6度騷擾
台北地檢署7月3日偵結不起訴一件跟蹤騷擾法的案件,還給被告苦等206天的清白!一名OL搭台鐵普悠瑪「四度」逃票須補票172元,原應自知理虧,卻反告舉報她的台鐵男員工「六度」性騷、跟騷,其中一次的案發時間,這名男員工甚至在20多公里外的車站值勤,根本不可能在場。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2025年11月底獲報一名火車女乘客反映遭到性騷擾,時間橫跨半年,第一次是同年(下同)5月12日、第二次5月15日、第三次5月16日、第四次9月9日、第五次9月15日、第六次11月20日,都在早上8點多她抵達台北車站這段通勤時間。台鐵員工黃先生舉報逃票,反遭違規女乘客告性騷擾。(圖/方萬民攝)警方在去年12月9日約談涉案的台鐵員工黃先生,他否認騷擾但記得那名提告的二十多歲女性上班族多次持悠遊卡搭普悠瑪列車,未依規定購買實體車票。黃先生告訴檢警,他從七堵站下班習慣搭普悠瑪回台北,出站前只要看到有乘客掏出悠遊卡而不是普悠瑪車票,他馬上可斷定這是逃票,會請「票口師傅」(即站務員)攔截處理;他原本就常常舉報逃票行為,並非只針對提告女子。對於女乘客提告的前四次騷擾,黃先生已想不起來是否因為他舉發逃票遭報復。女乘客告黃先生第四次騷擾的時間:2025年5月16日上午8點多,黃先生甚至人在七堵站上班,有差勤紀錄可證明。從去年5月12日到9月15日這段時間的監視影像,在女乘客報案時已無存檔,警方也調不到畫面還原過程。但黃先生對於去年9月15日那次印象深刻,當天他又見到那名女乘客搭普悠瑪,提醒站務員「這個女生她有逃票」,不過女乘客那一趟其實有買實體車票,因此抗議,黃先生不想爭執下去,回答:「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女乘客控訴的第六次「騷擾」,實則她搭普悠瑪又沒買票,疑似因為見到黃先生而心虛,出站後主動去補票窗口補繳現金,雙方並無互動或交談,監視器還拍下黃先生先出站走前面,女乘客反而走在後面。黃先生調取台鐵資料,發現那名女乘客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和11月20日的交易紀錄業務項目都註明「無原票(加收)」,加收區段是南港到台北,交易方式為現金。普悠瑪女乘客告台鐵員工跟騷罪不起訴,實情是她不甘逃票被逮須補票172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依據台鐵規定,搭乘普悠瑪、太魯閣、3000型自強號的對號車種,禁用悠遊卡、TPASS等電子票證,若補票應加收50%票價;該名女乘客在去年6月23日台鐵漲價前的兩次逃票須各補35元,漲價後兩次逃票須各補51元,四次逃票合計172元。女乘客4度逃票卻反告黃先生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審視本案事證,女乘客控訴的前五次騷擾都沒有監視畫面;所謂第四次「騷擾」,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第五次「騷擾」,黃先生的密錄器畫面可證明並未性騷或跟騷,第六次「騷擾」有監視器拍下黃先生未跟蹤女乘客,也沒有任何肢體碰觸。。檢方指出,黃先生碰都沒碰到女乘客,也沒有尾隨或意圖使人恐懼的行為,本案對被告不利的積極證據並不充足,不能只憑告訴人單方面指訴就認定有罪,因此不起訴處分。本刊透過管道想了解逃票女乘客對於提告性騷不起訴有何看法,但截稿前尚無回應。
超速被拍擔心扣照!新竹男「持砂輪機鋸測速桿」 遭逮辯稱:我在鋸樹
新竹縣關西鎮日前發生一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事件。一名60歲楊姓男子疑因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超速,擔心友人因此收到罰單甚至遭吊扣牌照,竟持砂輪機前往台3線破壞測速照相設備立桿,企圖讓設備無法運作。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查獲楊男,訊後依毀損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表示,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於2日晚間9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關西鎮台3線55.7公里處有人持工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立桿。員警抵達現場後,發現立桿已遭砂輪機切割,隨即擴大搜尋,並於距離現場約300公尺處查獲楊男。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楊男手持砂輪機對著測速設備立桿鋸切,立桿已出現明顯切割痕跡。警方循線追查後,迅速鎖定涉案機車騎士,並於附近將人攔查到案。楊男起初向警方辯稱自己是在附近鋸樹,但經警方持續詢問後,坦承使用砂輪機破壞測速設備,警方並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查扣犯案使用的砂輪機。進一步調查發現,楊男為避免追查身分,犯案前還拆除家人機車車牌,再騎車前往現場實施破壞。警方指出,楊男日前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行經該路段,疑因超速遭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拍攝,擔心友人收到罰單,甚至面臨吊扣牌照處分,加上近半年來自己也多次因交通違規遭舉發,心生不滿,才會預先購買砂輪機,企圖破壞測速設備洩憤。警方表示,固定式測速設備屬公共設施,一支全新設備造價約新台幣150萬元,若經鑑定確認無法修復,楊男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外,也將面臨刑事追訴。警方呼籲,民眾若對交通違規處分有疑義,應循合法管道救濟,切勿因一時衝動毀損公物,以免付出更高昂的法律代價。這起事件曝光,網友紛紛開玩笑直呼,「不是所有英雄都披著披風,有時會拿砂輪機」、「國家說破壞公務,百姓說為民除害」、「他說的沒錯,鋸搖錢樹」、「英雄是孤獨的」、「只要有心,鐵杵都能磨成繡花針,更何況砂輪機鋸樹」。
直升機「上馬路」勾落電纜害號誌故障 駕駛無「臨時通行證」遭開罰
新北市汐止區3日發生罕見車禍,44歲鄭姓男子上午9時許,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直升機行經大同路一段與南陽街口時,因未拆卸直升機螺旋槳,導致槳葉於行進間不慎擦撞監視器機箱並勾落路邊電纜線,造成現場交通號誌故障癱瘓,警方立即指派6名警力趕赴現場疏導交通,並發現駕駛未依法申請「臨時通行證」,警方當場依法對其進行舉發開單。3日上午9時許,鄭男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該架直升機,沿汐止區大同路一段往基隆方向行駛,當車輛行經南陽街口時,因載運高度與寬度超標,直升機螺旋槳先是猛烈擦撞路邊監視器機箱,隨後更勾落懸掛的電纜線,導致周邊號誌當場故障,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汐止警分局獲報後隨即派遣6名警力實施現場交通管制與引導,並緊急通知台電公司派員前往處置,順利於上午10時35分將掉落的電纜線全面排除、恢復現場通暢。警方調查後確認鄭男酒測值為0,但他載運超長、超高貨物,卻未申請臨時通行中,警方因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舉發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