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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院推翻川普關稅政策! 歐盟、英國、加拿大反應一覽
美國最高法院20日以6比3的票數,推翻總統川普2025年重返白宮後推動的全球性關稅政策,而川普隨後宣布將簽署命令,在目前徵收的常規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全球性關稅,預計3天後生效。對此,歐盟、英國、加拿大也正持續關注後續動向。綜合外媒報導,歐盟貿易事務發言人吉爾(Olof Gill)表示,歐盟正與美國政府保持密切聯繫,以確認白宮後續打算採取哪些措施來因應最高法院的裁決;由於大西洋兩岸的企業都高度依賴穩定且可預測的貿易關係,因此歐盟將繼續倡導低關稅,並努力降低關稅。歐洲議會貿易委員會主席朗吉(Bernd Lange)則說,這項裁決表明,即使是美國總統,也必須在法律框架下行事。歐盟官員普遍預期,華府可能透過「232條款」等手段重新恢復部分關稅,而該條款過去曾對歐洲鋼鐵和鋁徵收關稅。英國政府發言人指出,英國計畫與美國合作,了解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如何影響英國,但預計英美的特殊優惠貿易地位將繼續保持。先前英國與美國達成關稅協議,對所有從英國進口的商品徵收10%的關稅,而歐盟則統一徵收15%關稅。加拿大負責美加貿易的部長勒布朗(DominicLeBlanc)提到,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證實部分關稅是「不合理的」,這也強化了加拿大反對徵收關稅的立場。不過,加拿大政府也說,針對鋼鐵、鋁與汽車產業等施行的高額關稅在裁決後仍然有效。勒布朗表示,要支持那些仍受「232條款」對鋼鐵、鋁和汽車行業影響的加拿大企業和工人,還有很多關鍵工作要做。
西方再工業化失敗!韋萊韜悅示警:全球國防產業高度依賴中國
根據英美合資的世界第3大跨國風險管理、保險經紀和諮詢公司「韋萊韜悅」(Willis Towers Watson)本週發布的1份報告指出,持續升溫的關稅戰以及對中國的高度依賴,已成為全球國防產業目前浮現的2大主要風險。據《南華早報》報導,在地緣政治局勢日益動盪的背景下,全球國防產業正面臨多項新挑戰,其中包括對中國原物料的高度依賴,以及北京與華盛頓之間關稅爭端所帶來的不確定性。該風險管理顧問公司表示,國防產業對中國材料與零組件的依賴,特別是稀土與電子元件,在地緣政治風險升高之際,已造成顯著的供應鏈脆弱性。這份報告是根據來自澳洲、歐洲與北美,共5名國防產業高層主管的國際訪談小組所彙整而成。報告指出,中國與美國之間的關稅戰正干擾供應鏈並推高成本,成為未來國防產業必須正視的核心問題之一。這份報告名為《管理國防領域的新經濟風險》(Managing the new economic risks in the defence sector),於美東時間21日由「牛津分析公司」(Oxford Analytica)與韋萊韜悅旗下子公司「韋萊集團」聯合發布。報告中並未揭露受訪高層的姓名,但其訪談內容構成了風險分析的基礎。報告警告,中國可能認為自己正成為其他關稅協議中「地緣政治封鎖」措施的鎖定對象,例如出口管制協調與轉運限制。中國也擁有透過限制關鍵礦產與其他重要供應品出口進行報復的選項,而這將對國防產業造成巨大衝擊。1名來自歐洲的國防產業高層指出,國防製造高度仰賴稀土、晶片與電子零組件等高度專業化的投入品。該名高層補充,在美中競爭背景下,更高的成本與更嚴格的取得限制相互疊加,為整個國防產業帶來高度不確定性。1名英國的訪談成員則指出,美國、歐洲與中國之間的關稅報復循環,正在對成本結構造成壓力,並在本就競爭激烈的市場中進一步壓縮產業的經濟空間。1名歐洲國防製造商高層也坦承,多數國防裝備本身雖然被排除在關稅清單之外,但關稅仍可能透過大幅推升系統成本而造成實質衝擊。另1名受訪者亦指出,這場貿易戰可能拖慢經濟成長,進而削弱各國政府的財政能力。俄烏戰爭在近年引發全球國防採購的大幅成長。2024年,烏克蘭自身400億美元的國防預算中,就有高達60億美元用於武器採購。這場戰爭也凸顯了國防產業對中國與俄羅斯在鈦金屬與稀土等原物料上的高度依賴。1名英國受訪者指出,產業過去對這2國的依賴程度極高,而如今已逐漸演變成重大問題。1名歐洲受訪者以無人機產業為例,指出該領域在電動馬達、線圈繞組與控制電路板等關鍵零件上,仍高度依賴中國供應。他補充,即使在今日的烏克蘭,用於控制具備抗干擾能力之無人機的光纖電纜,多數仍來自中國,因此一旦關係惡化,或亞太地區爆發衝突,這樣的依賴就會立即轉化為實質性的脆弱點。1名澳洲受訪成員則指出,如果中國在南海變得更加強勢,可能會干擾關鍵貿易航線。他認為,很難指出全球哪1個地區承擔的經濟風險特別高,因為風險具有全面性。專家們最常提及的風險之一,是所謂的「規模與主權之間的權衡」,各國正在「為了效率而整合國防資源,或為了自主而保留國家控制權」之間掙扎。另1項重要風險則是「幽靈支出」,指的是各國宣布提高國防預算,但實際投資落差甚大的問題。最後1項被點出的風險,則是「再工業化失敗」,反映西方國家雖然亟需恢復工業產能,卻在重建過程中面臨多重結構性障礙。
太子集團第8波搜索!檢約談帛琉度假村負責人 訊後5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今(1月14日)對太子集團展開第8波搜索行動,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搜索博奕水房業者住處,並約談登記人曾國恩至北檢複訊。先前太子集團第5波搜索時,北檢鎖定位於帛琉以豪華度假村作為掩飾的博弈水房,該帛琉渡假村目前的登記負責人就是曾國恩,曾在訊後以50萬元交保。北檢於今年1月2日執行本案第5波搜索,拘提國安局退役軍官、帛琉度假村登記負責人石濱芳等3人。石男提供帛琉渡假村給太子集團位於帛琉的博弈產業作為水房使用,由太子集團成員江志友負責與其進行接洽。據了解,本由石男經營的帛琉的度假村,在賣給太子集團的核心幹部吳逸先以後,登記在曾國恩名下,北檢將進一步釐清實際營運水房的人究竟是誰,而曾國恩也於今日下午4時59分抵達北檢複訊,並在複訊後被檢方諭令50萬交保。太子集團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2025年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2025年11月起,台北地檢署已經執行8波搜索,累計羈押9人,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以及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胞兄陳韋志。
一個都別放過!北檢8度搜索太子集團 今約談被告身分曝光
台北地檢署今(1月14日)對太子集團展開第8波搜索行動,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搜索博奕水房業者住處,並約談登記人曾國恩至北檢複訊。先前太子集團第5波搜索時,北檢鎖定位於帛琉以豪華度假村作為掩飾的博弈水房,該帛琉渡假村目前的登記負責人就是曾國恩。北檢於今年1月2日執行本案第5波搜索,拘提國安局退役軍官、帛琉度假村登記負責人石濱芳等3人。石男提供帛琉渡假村給太子集團位於帛琉的博弈產業作為水房使用,由太子集團成員江志友負責與其進行接洽。據了解,本由石男經營的帛琉的度假村,在賣給太子集團的核心幹部吳逸先以後,登記在曾國恩名下,北檢將進一步釐清實際營運水房的人究竟是誰,而曾國恩也於今日下午4時59分抵達北檢複訊。太子集團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2025年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2025年11月起,台北地檢署已經執行8波搜索,累計羈押9人,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以及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胞兄陳韋志。
太子集團第8波行動!調查局今搜索博奕水房 曾姓被告將抵北檢複訊
台北地檢署今(1月14日)對太子集團展開第8波搜索行動,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搜索博奕水房業者住處,並約談曾姓被告至北檢複訊。本案至今已經羈押9人,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在大陸與柬埔寨執法機關合作下落網,他的柬埔寨國籍也被撤銷,目前已被遣回大陸。本案源於英美政府於2025年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2025年11月起,台北地檢署已經執行8波搜索,累計羈押9人,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以及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胞兄陳韋志。
公費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1/15起開打 只需打1劑「不必再挨2針」
自本月(1月)15日起,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從原先打2劑升級為1劑,只要接種1劑20價或21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或PCV21),即具完整保護力,讓民眾不必再挨2針,嘉義市政府衛生局也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儘速安排接種,降低感染肺炎鏈球菌及併發重症的風險。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廖育瑋局長說明,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升級接種作業自今年1月15日開始實施,肺炎鏈球菌疫苗公費對象包含65歲以上長者、55至64歲原住民、19至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等3類。廖育瑋提醒,民眾應依下列接種原則施打:1、從未接種過PCV13/15/20及PPV23者,可接種1劑PCV20。2、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劑PCV20。3、曾接種PCV13/15且間隔至少1年者(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接種1劑PPV23(該原則待全國PPV23用罄後,則以PCV20銜接接種)。4、如已完成2劑PCV13/15+PPV23或已接種PCV20,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20。5、19至64歲IPD高風險對象,如於65歲前完整接種PCV13/15+PPV23,可於滿65歲且與前劑間隔滿5年後,再追加接種1劑PCV20。疾病管制署表示,PCV20及PCV21疫苗已於英美加澳等多國使用,依臨床試驗結果及國際接種建議顯示,2種疫苗保護效果相當。目前PCV20疫苗已取得國內藥品許可證,將於今年1月15日起提供給符合資格的民眾接種,PCV21疫苗預計於今年4月取得國內藥證後再開始實施。另提醒民眾若先前已完成接種2劑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和PPV23各1劑),代表已獲得完整保護力,無需再接種PCV20。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指出,19至64歲IPD高風險對象包含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1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若符合以上接種資格的民眾,如還未施打疫苗,請攜帶健保卡和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前往嘉義市肺炎鏈球菌疫苗合約院所接種。有關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及相關訊息可至「衛生局官網/主題專區/疫苗專區」查詢;也歡迎電洽衛生局詢問(05-2338066)。
海歸碩士求職碰壁「2萬多也投」!寄80封履歷難上岸崩潰:連根香蕉都不給?
一名具有海外商學院碩士學歷的男子近日在網路發文,表示返台求職後遭遇重大挫折。他透露自己半年內投出80多封履歷,即便不斷調整職稱與期望薪資,仍難獲錄取,讓他不禁崩潰質疑,「台灣的老闆們到底想要什麼人?連根香蕉都不給的嗎?」該名男子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畢業於「QS世界大學排名」略低於台灣中字輩的大學商學院碩士,返台後鎖定市場分析與行銷策略領域求職。他準備了80種不同版本履歷,職務從專員一路往下修到助理、實習、儲備幹部、銷售人員甚至「屎缺」,薪資期待也從5萬元一路下調到2萬多元,但仍無法順利取得正職機會。原PO指出,有些公司標示「經驗不拘」,實際面談卻仍反覆詢問經驗;也有職缺內容與標題不符,或在低薪條件下要求高度專業。他提到,也曾遇到表示「不要求即戰力」的企業,最後仍僅錄取已有經歷者,甚至碰到國際企業在面試前取消安排,讓他的求職過程更加受挫。他無奈感嘆,「台灣的老闆們到底想要什麼人?連根香蕉都不給的嗎?」並形容自己被困在「沒工作沒經驗、沒經驗找不到工作」的循環中。原本他希望能找到與專長相關的第一份工作,後來退而求其次只求能學到東西,如今甚至接近放棄挑工作,但又擔心錯誤決定影響未來發展。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分享自身觀察,認為因素可能來自產業時機、學校排名與實際資歷,「現在這個時間點確實比較難啊,大家都要吃尾牙領年終了哪有空管那麼多」、「很多人大學就在實習了,你學碩一個實習都沒有?」、「有沒有可能是你大學校名太後面,研究所又沒有洗到有名的,主管寧願用本土學碩的也不要你海龜的增加他們薪資成本」、「坦白跟你講,我QS前40,然後我有兩段實習經驗還是找不到,這樣你有比較舒服了嗎」、「一來現在年末,二來人資不是白痴,除非你學士還不錯,不然你到國外拿一個不如中字的碩回來大家都馬當你沒料洗學歷,有料的早就留在國外了」、「文組要頂級學校才好找,不然你得有證照」、「中字輩的大學QS都滿後面的欸,英美歐洲一堆看起來普通的排名都很好,這一代表你的海外學歷沒有你本國學士來得有優勢喔」。
Cigar Vie涉替太子集團洗錢! 負責人哥哥陳韋志訊後聲押獲准
檢警擴大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件,查出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雪茄館「Cigar Vie」疑似替太子集團將海外贓款入台以後轉換為現金。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發動第6波搜索,拘提「Cigar Vie」登記負責人陳韋翔及哥哥陳韋志到案。繼昨日陳韋翔訊後以160萬交保以後,哥哥陳韋志則被檢方聲押禁見並於今日(1月6日)獲准。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台北地檢署於11月4日發動第一次的搜索行動,迄今已經搜索6次,累計羈押9人,其中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以及今日聲押禁見獲准的陳韋志。
Cigar Vie涉替太子集團洗錢! 負責人陳韋翔訊後160萬交保
檢警擴大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件,查出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雪茄館「Cigar Vie」疑似替太子集團將海外贓款入台以後轉換為現金。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發動第6波搜索,拘提「Cigar Vie」登記負責人陳韋翔到案,並於訊後諭令以新台幣1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台北地檢署於11月4日發動第一次的搜索行動,迄今已經搜索6次,累計羈押8人,其中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檢方在持續追查以後,又發現經營Cigar Vie雪茄館的登記負責人陳韋翔及哥哥陳韋志,也疑似協助太子集團洗錢,並於1月4日指揮刑事局、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等單位,兵分5路搜索,將陳韋翔等人拘提到案。
幫太子集團洗錢他也有份! 「Cigar Vie」負責人兄弟檔遭搜索拘提
檢警擴大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件,查出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雪茄館「Cigar Vie」疑似替太子集團將海外贓款入台以後轉換為現金。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發動第6波搜索,拘提「Cigar Vie」登記負責人陳韋翔及哥哥陳韋志到案,全案朝向洗錢等罪進行偵辦。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台北地檢署於11月4日發動第一次的搜索行動,迄今已經搜索6次,累計羈押8人,其中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人資長辜淑雯、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檢方在持續追查以後,又發現經營Cigar Vie雪茄館的登記負責人陳韋翔及哥哥陳韋志,也疑似協助太子集團洗錢,並於1月4日指揮刑事局、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等單位,兵分5路搜索,將陳姓兄弟拘提到案。
美聯邦法官裁定!暫阻川普政府拘捕英國裔「網路審查」倡議人士
美國1名聯邦法官於美東時間25日裁定,暫時阻止川普政府拘留遣返英國反假訊息倡議人士艾哈邁德(Imran Ahmed)。此前,這名美國永久居民因其在「網路審查」行為中扮演的角色,而被川普政府實施簽證禁令,他也因此對相關官員提起訴訟。華盛頓於23日對5位歐洲公民實施簽證禁令,包括前法國財長、前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布雷東(Thierry Breton);總部位於美國的英美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公司「打擊數位仇恨中心」(Center for Countering Digital Hate)的英國籍執行長艾哈邁德;英國非營利組織「全球假訊息指數」(Global Disinformation Index)的共同創辦人梅爾福德(Clare Melford);德國非營利有限責任公司「HateAid」的霍登貝格(Anna-Lena von Hodenberg)與巴隆(Josephine Ballon)。美方指控他們從事審查言論自由的工作,或以繁重的監管不公平地針對美國科技巨頭。艾哈邁德目前居住在華盛頓,並被認為是上述5人中唯一仍在美國境內的公民。此舉引發歐洲多國政府的強烈反彈。歐盟主張,相關法規與監測組織的工作,透過揭露錯誤資訊並促使科技巨頭更積極處理非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與兒童性虐待素材,使網際網路環境更加安全。這項行動也引發外界擔憂現年47歲的艾哈邁德可能即將遭到驅逐出境。根據他於24日向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提出的訴訟,若艾哈邁德遭遣返,他與妻子及孩子將被迫分隔兩地,而他的家人皆為美國公民。美國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在宣布簽證禁令時表示,他已認定這5人若留在美國,可能對美國外交政策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具備被驅逐出境的理由。艾哈邁德在訴訟中將盧比歐,以及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諾姆(Kristi Noem)等川普政府官員列為被告,主張政府以驅逐威脅侵犯了他的言論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權利。對此,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布羅德里克(Vernon Broderick)於25日發布臨時限制令,禁止政府官員在案件獲得審理前,對艾哈邁德進行逮捕、拘留或轉移,並安排雙方於12月29日進行會議。艾哈邁德透過代表發表聲明,讚揚美國法律制度中的制衡機制,並表示他以美國為自己的母國而感到自豪。他強調,自己不會因恐嚇而放棄一生致力的工作,包括保護兒童免受社群媒體傷害,以及遏止網路上的反猶太主義。針對此案,美國國務院1名發言人則回應稱:「聯邦最高法院與國會已多次明確指出,美國沒有義務允許外國人入境或在此居留。」另一方面,國土安全部則未回應置評請求。報導補充,持有綠卡的合法永久居民並不需要簽證即可留在美國,但川普政府今年已嘗試驅逐1名綠卡持有人,也就是巴勒斯坦社會活動家哈利爾(Mahmoud Khalil)。他在今年3月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的親巴勒斯坦抗議活動中扮演關鍵角色,並因此遭到拘留,隨後獲法官裁定釋放,該法官認為,僅因民事移民事項而懲罰個人實屬違憲。今年9月,1名美國移民法官裁定哈利爾因在綠卡申請中遺漏資訊而應被驅逐出境,但他已對該裁決提出上訴,目前仍有多項阻止其被遣返的命令持續有效。
美國制裁5名網路監管人士!歐盟強烈譴責簽證禁令
歐盟、法國及德國於美東時間24日譴責美國對5名歐洲人士實施的簽證禁令,這些人士長期致力於打擊網路仇恨言論與假訊息。此舉被視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對其跨大西洋盟友的最新1起施壓行動。根據美國公共外交事務次卿羅傑斯(Sarah Rogers)的說法,華盛頓於23日對5位歐洲公民實施簽證禁令,其中包括前法國財長、前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布雷東(Thierry Breton);英美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公司「打擊數位仇恨中心」(Center for Countering Digital Hate)的英國籍執行長艾哈邁德(Imran Ahmed);英國非營利組織「全球假訊息指數」(Global Disinformation Index)的共同創辦人梅爾福德(Clare Melford);德國非營利有限責任公司「HateAid」的霍登貝格(Anna-Lena von Hodenberg)與巴隆(Josephine Ballon)。美方指控這些人士試圖審查言論自由,或以繁重的監管措施不公平地針對美國科技巨頭。對此,在布魯塞爾、巴黎與柏林,多位高層官員譴責美國的簽證禁令,並為歐洲自行立法規範外國企業在本地營運的權利辯護。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1名發言人表示,歐盟「強烈譴責美國的決定」,並補充稱:「言論自由是歐洲的基本權利,也是整個民主世界與美國共享的核心價值。」該發言人表示,歐盟將向華盛頓尋求解釋,但也強調,歐盟可以針對這些「毫無正當性的措施」作出「迅速且果斷的回應。」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近日走訪法國各地時也警告,假訊息對民主制度構成的危險。他表示已與布雷東通話,並感謝對方的努力與貢獻。他在社群平台X上發文表示:「我們不會放棄,我們將捍衛歐洲的獨立與歐洲人民的自由。」據悉,布雷東曾在2019年至2024年間擔任歐盟內部市場專員,是歐盟《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DSA)的主要設計者之一。這項具里程碑意義的立法旨在提升網路安全,要求科技巨頭加強打擊非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與兒童性剝削影像。然而,《數位服務法案》引發川普政府的不滿。美方指控歐盟在打擊仇恨言論、錯誤資訊與假訊息的過程中,對言論自由施加「不當」限制,並認為該法不公平地針對美國科技企業與美國公民。本月稍早,布魯塞爾對億萬富翁馬斯克(Elon Musk)旗下的社群平台X處以1億2千萬歐元罰款,理由是該平台違反網路內容規範,此舉徹底激怒了川普政府。馬斯克與布雷東也長期在網路上針鋒相對,馬斯克曾稱布雷東為「歐洲的暴君」(the tyrant of Europe)。身為此次制裁中最具知名度的人物,布雷頓則在X上發文回應:「麥卡錫主義的獵巫行動又回來了嗎?」與此同時,德國司法部則表示,霍登貝格與巴隆這2名德國行動者獲得政府的「支持與聲援」,並稱對她們實施簽證禁令「不可接受」,同時指出「HateAid」長期協助遭受非法數位仇恨言論侵害的民眾,「任何將此描述為審查制度的說法,都是對我們憲政體制的曲解。我們希望在德國與歐洲數位空間中遵循的規則,不是由華盛頓決定。」英國政府則表示,將持續致力於維護言論自由。英國政府發言人在聲明中指出:「雖然每個國家都有權制定自身的簽證規則,但我們支持相關法律與機構,確保網路免於最具傷害性的內容。」「全球假訊息指數」的1名發言人則形容這些簽證禁令是「對言論自由的威權式攻擊,也是政府審查制度的嚴重行徑」,「川普政府再次動用整個聯邦政府的力量,恐嚇、審查並噤聲他們不同意的聲音。今天的行動既不道德、也不合法,更違背美國的立國價值。」據悉,布雷東並非第1位遭川普政府制裁的法國人士。去年8月,華盛頓制裁了法國法官吉盧(Nicolas Yann Guillou)。該名法官現任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法官,美國制裁理由包括該法院針對以色列領導人的行動,以及過去決定調查美國官員的案件。報導補充,此次的簽證禁令標誌著美國再度升級對歐洲的施壓力道。華盛頓方面認為,歐洲因防衛能力薄弱、無法有效處理移民問題、官僚過度管制,以及對極右翼和民族主義輿論的「審查」(以阻止它們掌權),這個區域聯盟對世界來說正迅速變得無足輕重。此舉發生在美國新版《國家安全戰略》文件發布數週後。該文件警告,歐洲正面臨「文明被抹除」(civilizational erasure)的風險,若不進行路線修正,將難以繼續成為美國可靠的盟友。這份文件以及川普政府高層官員的其他言論,包括副總統范斯(JD Vance)今年2月在德國慕尼黑(Munich)發表的1場震撼性演說,已徹底顛覆二戰後跨大西洋夥伴之間的既有假設,也促使歐洲各國開始正視1項迫切的課題:降低對美國科技與國防的依賴。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太子集團砸10億買遊艇疑跨國洗錢! 玄古負責人王俊國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查出太子集團曾以香港博高公司名義購買4艘遊艇,並停泊於台灣基隆碧砂漁港,負責管理遊艇的便是博高公司負責人吳宜家。另外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涉犯替太子集團洗錢並將現金轉交給天旭公司。北檢12月9日指揮第4波搜索行動,拘提包含吳宜家、王俊國等6名被告並查扣1300萬元。檢方複訊後,於今日(12月11日)聲押禁見王俊國獲准。香港博高公司登記負責人吳宜家原先被諭知以300萬元交保,但因為湊不齊保金,檢方於昨日晚間降保至27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至於吳女的丈夫吳柏毅同時也是香港博高備位董事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包括遊艇船長黃慶德以8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行政人員傅璻如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玄古公司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台北地檢署於11月4日發動第一次的搜索行動,迄今已經累計羈押8人,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檢方向法院聲請扣押太子集團不法所得,其中共有18筆不動產、48個車位、26輛豪車及銀行帳戶,價值約莫高達45億2766萬餘元。後續經過專案小組不斷順藤摸瓜以後,發現太子集團竟還擁有艘豪華遊艇,且原先船隻也位在台灣並由玄古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逸先科技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目前船隻已經駛離台灣,部分則已被賣出。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太子集團在台設有現金流組織,並由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將太子集團的犯罪所得供天旭公司使用。另外,博高公司則為了洗錢,投入將近10億元購買4艘遊艇,並以玄古管理顧問公司招募員工管理船隻。不過,其中3艘遊艇在案發以前就陸續遭到變賣,最後1艘也於今年駛離台灣。
太子集團洗錢案還沒完!北檢第4波搜索再拘6人 她以600萬交保
太子集團涉犯洗錢、賭博,台北地檢署再度於昨(12月9日)發動第4波行動,兵分14路搜索王姓等6名被告住所以及2家公司,拘提6名被告到案,並於今(12月10日)陸續移送至北檢複訊,在檢方複訊後為公司負責人的吳姓女子先以6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台北地檢署於11月4日發動第一次的搜索行動,迄今已經累計羈押7人,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被告總計已達31人。檢方向法院聲請扣押太子集團不法所得,其中共有18筆不動產、48個車位、26輛豪車及銀行帳戶,價值約莫高達45億2766萬餘元。後續經過專案小組不斷順藤摸瓜以後,發現太子集團竟還擁有艘豪華遊艇,且原先船隻也位在台灣並由玄古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逸先科技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目前船隻已經駛離台灣,部分則已被賣出。台北地檢署於昨日執行第4波搜索行動,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基市調查站、刑事局第九大隊、信義分局等單位,持票搜索王姓被告等6人住居所及玄古管理顧問公司、逸先科技公司,共計14處所,並拘提王姓被告等6人到案說明,今日將陸續移送至地檢署複訊,進一步釐清案情,而吳女部分則被諭知6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川普批准南韓發展核動力潛艦 《路透》:恐引發區域水下軍備競賽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今年10月30日突然宣布批准南韓建造核動力潛艦(非「戰略核潛艦」)的,震驚國際社會。對此,《路透社》也指出,此舉將使南韓能在雙邊核能協議下取得關鍵的核燃料,這不僅象徵韓美關係的1次重大突破,更將重塑亞洲的安全格局、加劇該區域的水下軍備競賽。所謂「核動力潛艦」(nuclear-powered submarine)並非可搭載核彈頭的「戰略核潛艦」(SSBN,SS代表「潛艦」,B代表「彈道飛彈」,N代表「核子動力」),而是以核能推進、但僅搭載常規武器的攻擊型潛艦。若韓國要使用低濃縮鈾作為潛艦燃料,勢必需修訂《韓美原子能協定》,因此後續的外交與技術談判仍將持續。南韓多年來一直希望加入少數擁有核動力潛艦的國家行列,以抗衡北韓日益增強的潛射彈道飛彈威脅。首爾堅稱,核動力潛艦的目的在於牽制朝鮮,同時維持其不發展核武器的承諾。南韓總統李在明更將此協議視為與川普會晤的重大成果,並強調這將增強首爾的安全彈性與國防自主。然而,南韓的快速發展也引發區域連鎖反應。中國目前雖未明顯表態,但專門分析朝鮮的智庫網站「北緯38度」(38 North)警告,北京的沉默可能只是暫時的。北韓官方媒體則明確指責南韓的核動力潛艦計畫可能引發「核武多米諾骨牌效應」。北韓聲稱自身也在推動核動力潛艦發展,並公開領導人金正恩視察相關裝備的畫面。雖然外界對其技術成熟度有所疑慮,但部分分析人士認為平壤可能正在獲得莫斯科的協助;俄羅斯與北韓雖承認將持續強化防務合作,但對技術交流的細節保密到家。在東北亞的另一端,日本亦因川普支持南韓的核動力潛艦計畫而感到震驚。東京原以為華府若支持區域內盟友發展核動力潛艦,會把日本的順位置於南韓之前。1名參與政府討論的人士透露,此消息在東京引發不小騷動,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甚至罕見鬆口稱,日本有必要考慮引進核動力潛艦。雖然日本防衛省強調目前沒有展開相關研究,但多名日本官員承認,如果東京真的邁向核動力潛艦,必須仰賴美國的協助。海軍專家指出,日本目前的柴油潛艦雖適合淺水區域,但核動力艦隊將使日本更能深入太平洋,並在建立2次打擊能力方面奠定基礎。報導補充,南韓的計畫正好與美國的戰略利益一致。美國海軍作戰部長考德爾上將(Admiral Daryl Caudle)在首爾表示,中國是「步步進逼的威脅」,並預期南韓的核動力潛艦將在未來扮演區域嚇阻的重要角色。南韓國家安全顧問魏聖洛則透露,李在明已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保證,其潛艦僅作為防禦用途和威懾北韓;他強調「其他國家可能不歡迎這種做法,但我們有我們的立場。我們可以解釋並說服他們。」事實上,南韓發展核動力潛艦的計畫由來已久。韓國公益性非營利私營智庫「世宗研究所」指出,該國早在1994年第一次北韓核危機時,便曾探索此類構想,但因技術限制而受阻。2017年,時任總統文在寅曾向川普尋求支持,而川普也私下同意,但遭到美國國防部及能源部以核擴散疑慮為由反對,使得計畫一度停擺。儘管如此,南韓仍持續獨立推動技術發展。退役海軍上校文根植(Moon Keun-sik,音譯)透露,南韓已完成基本潛艦設計。國防部長安圭伯則指出,反應爐組裝已達「重要階段」,並預估南韓可在10年內建造出首艘核動力潛艦,最終至少需要4艘5,000噸級艦艇。另據11月公布的美韓聯合文件顯示,美國已同意協助南韓取得核燃料。對此,安圭伯表示,與其說是美國給予批准,不如說南韓早已具備其他必要條件,而燃料只是最後1塊拼圖。白宮官員也指出,美國支持南韓提升軍事分擔能力,以嚇阻對美韓同盟的威脅,包括發展核動力攻擊潛艦。前副外長崔鐘建認為,澳英美的AUKUS協議也降低了南韓面臨的政治障礙,使整體環境比以往更有利,「火車已經啟動了,只是車門還開著,這意味著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但它正在前進的路上。」
馬航MH370詭異消失10年!月底重啟搜索 探勘公司:沒結果不收費
馬來西亞航空MH370班機於2014年從吉隆坡飛往北京途中失聯,機上239人行蹤成謎,即便多國聯合展開史上最大航空搜救行動,至今幾乎一無所獲。馬來西亞今天(3日)宣布,將於12月30日重啟馬航MH370搜尋作業,行動為期55天。據悉,這次行動由海洋探勘公司「無限海洋」(Ocean Infinity)負責,採「無結果不收費」模式,若尋獲殘骸可獲7000萬美元(約新台幣22億元)。BBC報導,馬航MH370為波音777客機,2014年3月8日自吉隆坡飛往北京途中失聯,機上載有239人,引發全球最大規模的航空搜救行動,至今仍未尋獲殘骸。馬來西亞交通部指出,MH370搜尋作業將於30日重啟,行動為期55天,展現政府「致力為遇難者家屬尋求真相與交代」的態度。報導指出,這次搜尋行動由英美探勘公司「無限海洋」負責,採「無結果、不收費」合作模式。若成功找到殘骸,該公司將獲得7,000 萬美元報酬。據悉,「無限海洋」曾於2018年尋獲MH370相關線索,但3個月後結束行動;更早之前,26國投入60艘船與50架飛機進行多年搜尋,最終於2017年宣告停止。馬航MH370當時起飛不到1小時便與空管失聯,雷達顯示其偏離既定航道。多年來,失蹤原因仍無定論,事件也衍生多項陰謀論,包括機師刻意操控或遭劫持等。2018年的官方調查認為,飛機控制系統「可能曾被人為介入」,但未能查明動機。調查組當時強調,「唯有找到殘骸,才能獲得最終答案。」MH370的未解之謎持續困擾家屬,不少人多年來一再呼籲重啟搜尋,盼能尋得真相、獲得心理上的慰藉。此次重啟行動,成為外界再度寄望破案的重要契機。
全球唯一!英美達成「零關稅協議」 英國藥品出口美國免關稅
英國政府1日宣布,英美雙方已達成一項重大協議,未來至少三年內,英國輸往美國的所有藥品可享有零關稅待遇,涵蓋藥品本身、藥品成分以及醫療科技產品;作為交換,英國將提高對新藥的投入。而此為美國目前提供給任何國家中最低的稅率。根據《美聯社》報導,協議內容指出,美國同意全面豁免英國來源的相關醫藥產品進口稅。美國政府表示,作為回報,英國藥廠承諾將在美國加大投資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英國政府指出,此次取得在未來至少三年內,對所有英國出口藥品實施0%關稅待遇,是美國目前提供給任何國家中最低的稅率。英國同時承諾,其國家醫療服務體系(NHS)將在新穎且有效的治療項目上增加約25%的投入,這是二十多年來首次的重大增幅。政府官員表示,增加預算後,英國衛生主管機關將能批准更多能帶來明顯健康改善、但過去可能因成本效益因素而遭拒的藥物,包括突破性的癌症療法與罕見疾病治療方式。而英國科技與科學部長Liz Kendall指出,「這項重要協議能讓英國患者更快取得最先進的藥物,也確保我們世界領先的英國企業持續研發能改變生命的治療方式。」英國製藥工業協會(ABPI)則表示,這項協議是「讓患者能取得創新藥物、提升NHS整體健康成果的重要一步」。協會執行長Richard Torbett認為此舉也將使英國更具吸引力,有利於爭取與留住全球生命科學投資及先進醫藥研究。美國衛生部長甘迺迪(Robert F. Kennedy Jr.)也同步表示,此協議「強化了全球創新醫藥的環境,也為美英藥品貿易帶來期待已久的平衡」。近月來,包括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在內的多家大型製藥公司,相繼取消或暫停在英國的投資。美國駐英大使史蒂芬斯(Warren Stephens)甚至警告,若英國不儘速改革,未來美企可能減少投資。今年稍早,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已達成框架協定,將大幅調降美國對英國汽車、鋼鐵及鋁產品的進口關稅,以換取美國牛肉、乙醇等產品更大的進入英國市場的空間。
中國駐日使館引《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 疑暗指有權直接對日動武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7日發表「台灣有事即日本有事」相關言論,引發中國當局強烈反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昨天(21日)在社群平台X發文引用《聯合國憲章》條文,疑似在暗示中國可以直接對日動武,且無須安理會授權。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1日在X分別以日文、中文發文表示,《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國家的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不僅如此,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更在貼文中附上了《聯合國憲章》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的截圖。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敵國條款早已形同虛設」、「陰謀論」、「翻出了個陳年老古董」、「大多數日本人不知道什麼是『台灣有事論』,甚至不知道敵國條款的存在」、「『中國可以隨時對日本發動攻擊。』這純粹是恐嚇,而大使館卻在散播這種言論」、「該條款於1995年開始,就被國際主流莫認為死條款,雖未廢除但已不具備法律效力,你把這條款拿出來能嚇誰」、「中日再次宣戰嗎?」根據聯合國官網公布的《聯合國憲章》中文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所引用的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內容如下:第53條:一、安全理事會對於職權內之執行行動,在適當情形下,應利用此項區域辦法或區域機關。如無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不得依區域辦法或由區域機關採取任何執行行動;但關於依第107條之規定對付本條第二項所指之任何敵國之步驟,或在區域辦法內所取防備此等國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驟,截至本組織經各關係政府之請求,對於此等國家之擔再次侵略,能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不在此限。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敵國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而言。第77條:一、託管制度適用於依託管協定所置於該制度下之下列各種類之領土:(子)現在委任統治下之領土。(丑)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寅)負管理責任之國家自願置於該制度下之領土。二、關於上列種類中之何種領土將置於託管制度之下,及其條件,為此後協定所當規定之事項。第107條:本憲章並未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