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案
」 保母 虐童 剴剴 社工 兒福聯盟
台中七期豪宅命案首開庭!「警友副站長」涉凌虐助理致死 三被告認罪仍互咬分工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發生於七期豪宅虐死案。主嫌劉男等3人,今年2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今準備程序庭對於檢察官提出的犯罪事證,3人各說各話,互相矛盾。檢方指出,許男為劉男助理,因金錢發生糾紛。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在七期租屋處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共同對許男施暴。四人涉嫌將被害人強行脫衣拘禁在陽台,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板手等器具毆打,並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甚至逼迫許男服用毒品,再潑灑酒與辣椒醬,施暴過程長達數小時。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劉姓主嫌、劉姓共犯與石姓助理,林姓未成年部分由少年法庭另案偵辦。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召開準備程序,由審判長高增泓及法官薛雅庭、張雅涵組成合議庭。主嫌劉男在庭上辯稱,許男「偷錢、重複索款」才引發衝突,否認脫衣凌虐,稱「當天冷氣壞了,大家都有脫上衣」,也否認用老虎鉗拔出許的牙齒,但坦承持棍棒、榔頭、皮帶毆打及潑辣椒醬等行為。劉姓主嫌僅對行為分工部分爭執。另一名劉姓共犯供稱,知悉劉姓主嫌、許兩人因錢爭執,承認有逼許施用毒品、持電擊棒與空氣槍恐嚇,指出有拿老虎鉗給劉姓主嫌,但否認參與虐殺。更指出當天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警方上門後才知悉許男身亡。坦承強迫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傷害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石姓助理則坦承參與施暴,供稱18日為「第一天上班」,曾用球棒打被害人手背、榔頭敲打生殖器、六角板手戳腹部,並用辣椒醬與劉姓主嫌教唆用酒潑灑許男全身。是否知悉許男身亡,回答到,睡前許男還活著,並且有跟他聊天。對犯行認罪,但與其他共犯對細節說法仍互有矛盾。全案目前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中,待國民法官依證據權衡後裁定最終刑責。
剴剴案全民怒「虐殺童應判死」 廢死聯盟突喊:「唯一死刑」是錯的
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10月大男童「剴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劉若琳18年圖徒刑;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2025年5月公民團體發起護兒大遊行,要求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對於虐殺12歲以下兒童者,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對此,廢死聯盟日前發聲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自2023年8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於同年9月至12月間,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025年5月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雙方均提上訴。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本月29日突在臉書發文指出,「唯一死刑」又被稱作「絕對死刑」或「強制死刑」,意旨對於某些特定犯罪類型,法官只能判處死刑,而沒有其他刑度可以選擇。即為當行為人犯下某罪,不論情節輕重或是否其情可憫,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法官無其他的裁量空間。廢死聯盟直言,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受到長時間的凌虐,這種事任誰都會感到憤怒,想要將兇手除之而後快,「這種樸素的正義並非難以理解,但那麼多人站出來呼籲『唯一死刑』是錯誤的?」並以剴剴案作為圖文主要說明。廢死聯盟也引述2名挺廢死律師論述,律師林永頌提到,「『唯一死刑』剝奪法官量刑空間,且有傷及無辜的危險」;而律師薛欽峰稱,「唯一死刑」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剝奪了法律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他們認為,「唯一死刑」違反量刑正義的原則,加害者更會躲起來拒絕投案,因為無論如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對被害人也會產生更致命的結果。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湧入留言怒轟:「沒人在講『唯一死刑』,到底要不要去了解? 不要再拿剴剴做文章」、「虐殺兒童本就該凌遲處死,一顆子彈算慈悲了」、「不要再消費剴剴了!你們這麽愛這些重刑犯,不如就24小時用你們溫暖的雙手牽引著他們」、「你們就只是為反而反而已」、「所以現在的法律有哪條是『唯一死刑』嗎?提剴剴案是兒童虐死案,改成『唯一死刑』了嗎」、「廢死聯盟只會保護壞人」、「台灣早廢『唯一死刑』」、「哪來的民眾在喊『唯一死刑』?」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案」劉彩萱姊妹續押 一審卷宗今午後送達高院分案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剴剴虐死案,日前一審判決「惡魔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18年徒刑。今(1)日高等法院召開接押庭,法官裁定繼續羈押;一審卷宗也於今日下午抵達高院,院方正在進行分案。檢方及劉氏姊妹均對於一審判決均提出上訴。檢方認為劉若琳參與虐童情節重大、刑度過輕,無法符合社會期待與司法公義,因此向高等法院請求改判更重刑責。至於劉氏姊妹,雖提出上訴,但所遞上訴狀皆未附具理由。一審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以專業保母身分受託照顧剴剴,卻因以虐取樂對剴剴施暴,致其身陷「人間地獄」最終死亡。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18年徒刑。二人均未獲被害家屬原諒。全案震驚社會,各界矚目二審結果是否能還剴剴公道,高院後續審理進度將備受關注。
「剴剴虐童案」惡保母姊妹與檢方均不服判決 雙雙提上訴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剴剴虐死案,日前判決「惡魔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18年徒刑。檢辯雙方今(30)日均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檢方認為劉若琳參與虐童情節重大、刑度過輕,無法符合社會期待與司法公義,因此向高等法院請求改判更重刑責。至於劉氏姊妹,雖提出上訴,但所遞上訴狀皆未附具理由。北院指出,本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全案卷證已整理完畢,預計明日將案卷及在押的劉彩萱、劉若琳移送高院展開二審審理。該案歷經密集開庭10天審理,合議庭認定兩人長期凌虐、妨害自由致剴剴死亡,犯罪情節重大,均未與家屬和解,難有量刑有利認定。檢方表示,將於二審持續爭取公義,捍衛被害幼童權益。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以專業保母身分受託照顧剴剴,卻因以虐取樂對剴剴施暴,致其身陷「人造無間地獄」最終死亡。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18年徒刑。二人均未獲被害家屬原諒。全案震驚社會,各界矚目二審結果是否能還剴剴公道。高院後續審理進度將備受關注。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 衛福部、雙北市府均被糾正!蔣萬安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認為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托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核。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為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剴剴案保母引眾怒!外界盼修法「虐童滅證判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但外界認為虐童滅證應判處死刑,或有期徒刑30年以上、不得假釋等看法與建議。法務部今(17)日表示,有關虐童滅證處死刑的部分,因為我國現行法制上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而且滅證罪處死刑明顯違反罪刑相當原則。至於建議採有期徒刑30年以上的建議,法務部表示,因我國現行法有關有期徒刑法定刑的上限,就是15年,所以這部分的規定也與現行法規定不符。而有關不得假釋部分,因為我國目前就假釋的規定,正在進行研修,所以相關的建議,法務部都將列為未來修法的參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終結兒虐!民眾聚集凱道聲援「剴剴案」提六大訴求 衛福部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將在5月13號一審宣判,全台各地關心兒少議題的家長與公民,10日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衛福部對此回應表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該部責無旁貸,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推動,且對此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六大訴求,該部亦納入研議。訴求一: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與權益的維護,需各部會協力合作,形成一個有力且緊密的支持系統,做為兒少保護工作後盾。衛福部亦已建立跨司署合作機制,定期檢視兒虐防治政策,並持續整合兒童醫療照護網與社會安全網等系統,完善配套與銜接措施,並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政府一向秉持專業,傾聽社會各界聲音,持續推動相關政策,讓每一位兒童與少年能夠安全健康的發展與成長。針對各界關注的「設立兒少專責單位」,社會的期待與關切,因兒少業務跨本部相關司署職掌,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訴求二: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為強化兒少保護支持服務,衛福部於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並為帶動轄內兒保醫療小組醫院、基層醫療院所等醫事人員對兒虐議題的重視,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衛福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訴求三: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爰現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另有關加強兒虐辨識訓練,衛福部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訴求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衛福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訴求五: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本部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訴求六: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針對兒少安全維護議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衛福部推動強化防治兒少虐待的三級預防工作,包括: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及時提供家庭支持。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
終結兒虐集會聚集上千人! 王婉瑜籲推動政策守護兒少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待致死,劉姓姊妹將於5月13日宣判,而剴剴網路媽媽群也於10日凱道舉辦「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行動,並提出6大訴求。現場聚集人數眾多,且不少名人也至院場聲援,其中包含賈永婕、謝和弦、GINO、佩甄、楊晨熙、邱振哲等,而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低調來到現場參加集會。 王婉諭表示,會來到現場是希望能與現場關心兒虐議題的民眾交流,並期待能將這股憤怒與悲傷化為前進的動力,讓未來不會再有遺憾的事情發生,有效地終止兒童虐待。她也指出,現場有大量關心兒少議題的民眾願意發聲、行動,值得肯定。關心男童剴剴虐死案的民眾,10日下午在凱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陳情活動,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至現場聲援。(圖/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王婉諭認為,在制度上,有許多部份應該加快推行速度,如托育專法終於等到院版,這些也在立法院倡議多年,卻都不能實質推進。而她也提到,如果這次在社會的強烈呼聲下,中央能願意有所作為,那將會是非常好的結果。 此次「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行動剴剴網路媽媽群提出6大訴求,分別為: 1.設立「兒少保護部」:專責統籌檢警、社政、教育、醫療等單位,強化橫向整合。 2.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負責培訓與第一線協作,提高反應速度。 3.設立兒虐專責社工:將處理機制獨立於社安網,提高辨識與應對效能。 4.推動訪視助理與視訊訪視制度:改善人力不足、增強預防機制。 5.增訂刑法 271-1 條「虐殺兒童罪」:加重虐死兒童刑責,明定不得假釋。 6.法律授權快速隔離疑似加害人:保障孩子生命權優先,免除前線人員責任壓力。
上萬人上凱道聲援剴剴 提6訴求正視兒虐:強化保護機制
全國關注的男童剴剴虐死案,將在5月13號一審宣判,時值母親節,全台各地關心兒少議題的家長與公民,今日(10)日下午自發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現場也有多位海外民眾自願到場響應,主辦單位「剴剴網路媽媽群」提出六大訴求,期盼政府正視兒虐問題,強化保護機制。時值母親節,全台各地關心兒少議題的家長與公民,今日(10)日下午自發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圖/中國時報李侑珊攝)全國關注的男童剴剴虐死案,將在5月13號一審宣判,時值母親節,全台各地關心兒少議題的家長與公民,今日(10)日下午自發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現場也有多位海外民眾自願到場響應,主辦單位「剴剴網路媽媽群」提出六大訴求,期盼政府正視兒虐問題,強化保護機制。來自馬來西亞的彭媽媽帶著2歲孩子與丈夫特地飛來參與,自己撰寫大字報,盼能為台灣兒童保護能盡一份心力。(圖/中國時報李侑珊攝)活動於下午兩點準時開始,主辦單位預估參與人數上萬,現場不乏攜子前來聲援的家長。「剴剴網路媽媽群」在於這次集會遊行提出六大訴求,包含: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跨機關合作與橫向整合;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施以兒虐辨識專業與應對處理訓練,提高兒虐處理效能;推動「訪視助理員」制度,全面推行「預防性訪視」與「視訊訪視」;增訂《刑法》271-1「虐殺兒童罪」,對嚴重施虐者課以重刑與不得假釋條款;由法律授權可在「未定案」的情況下,將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迅速隔離。「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活動於下午兩點準時開始,現場有攤位專門發送鮮花給到場支持的民眾。(圖/中國時報李侑珊攝)發言人李侑宭在受訪時表示,這六大訴求是針對現行兒童保護機制不足提出的具體改善方案。她舉例,南韓設有兒童權利保障院,芬蘭與英國也都有預防性訪視制度,期望台灣能比照辦理,並加強對第一線警察與社工的專業訓練。其中,增訂《刑法》271-1條「虐殺兒童罪」最受關注。李侑宭提到,過去兒虐案多以《刑法》第286條偵辦,但7年來僅1案成立,即便去年修法強化量刑,實務上仍普遍輕判,難以反映施虐行為的嚴重性。她強調,唯有設立新罪名,才能真正嚇阻並嚴懲施虐者。「剴剴網路媽媽群」發言人李侑宭在受訪時表示,本次集會主張的六大訴求,是針對現行兒童保護機制不足所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圖/中國時報李侑珊攝)她也直言,在剴剴案中,雙北市政府與兒童福利聯盟皆失職,導致保護機制層層失守,應共同承擔責任。來自馬來西亞的彭媽媽帶著2歲孩子與丈夫特地飛來參與。她說,無法想像怎麼會有成年人對孩子如此殘忍。為了聲援活動,她與丈夫買機票親赴現場,盼能盡一份心力。★《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律師稱保母有悔意!寫超渡文求剴剴「幫阿姨度過難關」13日宣判
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北地院5日進行量刑調查,律師說保母劉彩萱有悔意,她寫「超渡疏文」要請剴剴「幫阿姨度過難關,免受入監刑責,體諒阿姨也是困苦人,請外婆及家人原諒,不要提出高額求償金」。剴剴的外婆則是在法庭痛哭,痛斥保母姊妹:「她們沒有權力這樣對待一個孩子」,令人鼻酸。北院本周進行量刑調查、辯論後,13日將宣判,死者家屬的法庭陳述,有沒有和解、原諒,將影響國民法官法庭未來量刑輕重。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進行最後的量刑調查,檢察官指稱,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都犯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及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最重都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的外婆昨出庭,審判長問保母姊妹有沒有來談過和解?她說,對方有透過律師來講,但她不接受,剴剴被虐死,她真的很自責,她無能為力,她斥責保母不應該對這麼小的小孩,做出這麼可怕的事。劉彩萱的律師則表示,她是平凡的中年婦女,也是3個孩子的母親,請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她面對困境、壓力時,為何出現跟一般人不一樣的反應、有無減輕量刑的事由。律師說,剴剴死亡後,劉彩萱曾去宮廟超渡、做法事,她確有悔意。檢察官則提醒法官及國民法官,要注意其疏文中提到致歉與要讓自己度過難關的比例。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進行過8次訪談的鑑定人、馬偕醫院醫師徐堅棋昨也到庭作證,他說訪談劉彩萱後,她推稱剴剴說髒話,才讓她想起童年受到家暴的回憶,她才會情緒失控對剴剴動手;不過她的妹妹及其他家人否認劉彩萱年幼時受到家庭暴力。醫師表示,劉彩萱說她有幻聽20年因此受到影響才犯案,但目前沒有客觀資訊可以證明,他認為她可能不實陳述,她也沒有反社會行為、未符合精神障礙情形,他認為長達3個月的虐童,不是一時衝動,這是超過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範圍,不能因此減輕罪行及應負的責任。
剴剴遭虐死!惡保母「超渡疏文」曝光 盼讓她免入監、免高額賠償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繼續開庭審理,庭訊時,保母劉彩萱的委任律師提出一份,在剴剴過世後,劉彩萱曾Line給北投玄天宮表示想開壇替剴剴超渡的疏文,顯示劉彩萱坦承疏失,希望剴剴原諒「阿姨」並放下心中一切,讓她渡過難關,免受刑責,家屬不要提出高額賠償金。震驚社會的一歲十個月大男童剴剴遭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凌虐115日致死案,日前劉彩萱當庭改口認罪,而妹妹劉若琳仍矢口否認施虐,而台北地方法院5日繼續開庭進入量刑辯論程序,劉彩萱律師表示,被告是名56歲的中年婦女,也是3名孩子的母親,還提到剴剴死後,劉彩萱曾到宮廟幫他超渡及做法事,證明她「犯後有悔意」。據劉彩萱的委任律師表示,剴剴過世後,劉彩萱相當痛苦,2023年12月28日曾Line給北投玄天宮廟方人員,表示要幫剴剴開壇做法會12天。劉彩萱且Line了一段要在法會上使用的疏文,內容顯示,祈求玄天上帝指引剴剴到西方極樂世界,希望剴剴原諒「阿姨」,也希望剴剴能放下心中一切,幫她「渡過難關」,免入監,讓外婆不要對她提出高額賠償,因為她也是困苦人。對於劉彩萱的作法,檢方相當不以為然,向國民法官提醒,應注意疏文中,請求剴剴原諒及希望剴剴讓她免入監的比例,劉彩萱的疏文內容,顯示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減輕自身刑責,而非懺悔,「虐童案讓孩子的哭聲再也無法傳達出去,並造成社會對保母的不信任」。對此,律師則回應,劉彩萱確已有悔意,「劉彩萱早在司法審判前就步入自己『無間地獄』,希望司法判決前停下腳步再認識劉彩萱」,律師希望法庭能看到劉彩萱的悔意,並考量其所面臨的困境。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才剛哭訴要認罪…剴剴案保母劉彩萱今否認推撞牆 法官:那認什麼罪?
1歲多男童剴剴遭虐死案,今就事實與法律言詞辯論,提解在押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出庭。保母劉彩萱4月30日曾在法庭上嚎啕大哭,說對不起剴剴要認罪。但她2日又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否認有推剴剴撞牆,只承認讓剴剴洗冷水澡,被審判長質疑「那要認什麼罪?」4月30日開庭時,案發後始終拒不認罪的保母劉彩萱坐在證人席接受檢辯交互詰問時,突然嚎啕大哭說對不起剴剴,並承認檢察官起訴的全部罪名,但辯稱「捆綁是為了保護他」。今日在法庭上,劉彩萱的律師表示她確實有抽打剴剴的腳底、捆綁剴剴身體,但以「木乃伊」方式綑綁是為了保護剴剴不受傷;律師還表示,劉彩萱沒有餵食剴剴不潔的東西,充其量是隔夜食物,但確有罵剴剴髒話。劉彩萱的律師指出,劉彩萱曾告訴賴姓友人剴剴「不好帶」、「要退貨」,但對外求援並未得到相應的回應。還稱劉彩萱曾嘗試以各種方法照顧剴剴,包括以播放「鯊魚寶寶」影片鼓勵剴剴進食,給剴剴喝珍珠奶茶、會注意剴剴喜歡吃有奶酥的麵包,還會帶剴剴去收驚等;而在剴剴往生前一天的2023年12月23日,她也有給剴剴餵食。24日發現異狀時,劉彩萱在等消防隊前來時,也為剴剴作了CPR,因此主張她對剴剴「絕非放著不管」。劉若琳的律師則表示「信任蒙蔽她(指劉若琳)的雙眼」,主張劉彩萱帶大了劉若琳的親生兒子,因此對她十分信任,並主張劉若琳認為劉彩萱「不是虐待兒童的惡魔」,所以相信姊姊不會虐待剴剴,相信姊姊說剴剴會自撞牆壁。檢察官雖指控劉若琳協助、鼓舞劉彩萱虐童,但是犯罪「不只是從旁觀者角度去判斷。」律師還指出,檢方指控劉若琳知道、看到剴剴被捆綁、沒有穿衣服,這部分她不否認,也有看到剴剴身上的傷勢,頭部及牙齒的外傷,但是她沒看到劉彩萱要剴剴罰站、在廁所的情況,因為姊姊跟她說「剴剴會自己撞頭」,所以才捆綁對方,「她是相信姊姊的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將從5月5日起進行量刑調查、辯論,5月13日宣判,決定是否將劉彩萱判處虐童致死罪的最重刑度「無期徒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案」保母兒子也出庭!證稱1歲剴剴會用「5字經」罵人 檢質疑曾涉偽證
北市1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25)日再度開庭,上午傳喚曾照顧剴剴的周姓、蕭姓保母出庭作證,下午則由劉彩萱兒子王凱弘出庭作證。王凱弘宣稱,他第一次見到剴剴,對方就用「5字經」髒話罵他,後來還有尿溼全身、將排泄物抹在身上等異常現象,他為此深受驚嚇,曾要媽媽及社工將人送回去。檢方則指出,王男先前涉偽證遭地檢署調查,質疑王男證詞可信度。王凱弘25日下午在法庭上宣稱,自己2023年9月初第一次見到剴剴,當時媽媽說「這是新來的孩子,有點古怪,還會講髒話」,自己當時不相信,但後來母親要剴剴打招呼時,就聽到年僅1歲的剴剴當著他的面,連罵了2次「X你娘XX」。王男還表示,母親曾經告訴他剴剴會把自己尿得全身都是、把大便弄在自己身上,還在經在母親幫他刷牙時咬傷母親的手。他自稱當初就覺得剴剴的行為「很異常」,因此反對媽媽照顧剴剴,還曾要求母親向社工反映。不過檢方追問王凱弘剴剴在家時的情況,認為王男所說很多都是「聽媽媽轉述」,先前還因本案涉偽證罪,目前正接受調查中,質疑他在庭上所說的內容可信度。王男則辯稱自己沒有說謊。據了解,王男之所以成為偽證罪被告,是因為他2024年陪劉若琳到北檢應訊時,幾名親友疑似在法警室前討論如何串供,正好被路過的承辦檢察官聽到,因此王男在作證後遭檢方分案偵辦偽證罪,目前仍在調查中。庭訊直到傍晚5時許結束,審判長諭知下週一(28日)將傳喚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出庭接受交互詰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志網紅夢戈問路被回「不知道」 竟連傷2人被依殺人未遂罪聲押
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26日中午發生傷人案件,33歲孟姓男子不滿問路時被回應「不知道」,竟打傷路人,再持鋸子砍傷工地工人,砍人後試圖逃跑,在附近商家的廁所遭警方逮捕,其身分還是在IG上擁有2萬多名粉絲的勵志網紅,而他被以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檢方則向地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孟男外號「夢戈」,他自稱是1990年後出生的單親爸爸,欠債362萬但仍努力賺錢,每週紀錄還債過程,還曾參加加剴剴虐死案的聲援現場,在網路上形象正面陽光。但孟男26日中午行經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與文心南五路口,向賴姓路人問路,賴男回應他「不知道」,孟竟持自拍棒毆打對方,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稍居下風的夢男跑到附近社區求救,管理員也不願干涉。孟男於是走出管理室,到社區後方的工地拿起鋸子,洪姓工人見狀立刻阻止,孟男卻持鋸子朝洪男頭部猛砍,並於犯案後逃逸,躲進附近商家3樓廁所,遭趕來的警方逮捕。孟男被帶回警局偵辦,訊後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8日將開庭裁定。
旁聽「剴剴案」開庭 林月琴:將研議制度防範未然
幼童「剴剴」遭虐死案今(19日)開庭,立法委員林月琴出席旁聽後表示,有許多國人關注「剴剴案」,更希望對嫌犯劉姓保姆姊妹處以重刑,然更重要是如何在制度面防範於未然,她將邀請行政部門與公民團體討論加重相關刑罰是否能解決問題,此外,更需要改善兒童的收出養制度,落實保護兒少的理念,她也會再繼續努力,讓「剴剴案」不能沉。1歲男童「剴剴」2023年12月遭劉姓保姆姊妹二人涉嫌虐死,被檢方以觸犯凌虐兒童致死等罪被起訴,今天將進行第4度開庭,許多人湧入「公共政策參與平臺」連署,留言要求「虐童唯一判處死刑」,由於人數超過10萬次,造成平台當機。林月琴今天前往法院旁聽後表示,目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或社群平台,許多國人對於剴剴案仍然相當憤怒,希望透過加重刑責嚇阻,她也在思考加重刑責是否可以解決,未來將邀請行政部門、公民團體坐下來好好討論。林月琴指出,今天雖然只是準備庭,但關於《刑法》286條,對於「凌虐」致傷致死的定義不清,也導致成案機會不高。她特別前往現場旁聽,未來也想了解法官司法實務界對「凌虐」定義為何,作為修法或是落實保障兒童重要依據。「不只是到現場旁聽,更重要是制定面如何防範於未然。」林月琴說,過去一年,她與團隊針對整體收出養制度與行政機關進行天翻地覆的檢討與改進,甚至針對兒盟應改隸主管機關也已完成,目前已經成功從教育部改為衛福部,此外,部會也在我強力要求下,調整了修嚴「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加強財務資訊揭露。未來她會繼續努力,落實保護兒少的理念。
剴剴虐死案滿周年!惡保母姊妹二度出庭「否認犯案」 群眾怒吼:下地獄
台北市一名1歲大男童剴剴遭到一對劉姓保母姊妹聯手施虐,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就連生殖器也遭燒到黑掉,全身體無完膚,於去年的平安夜休克慘死,該案目前進入國民參審制度,而昨(25日)為剴剴逝世周年,法院再度開庭,但劉姓保母姊妹依舊否認犯案。對此,國民法庭外昨天也聚集抗議民眾,齊聲怒喊要劉姓姊妹「下地獄」。事發於2023年12月24日,年僅1歲10月大的男童剴剴因呼吸困難被送醫,到院前就已不幸身亡,醫師查看後發現男童全身布滿傷痕,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斷了4顆牙,懷疑他生前遭到不當對待立即通報,經檢警調查,認定劉姓姊妹倆涉有重嫌,依涉犯《虐童致死罪》聲押獲准,延長羈押至今。國民法官法庭二度召開調查庭,但劉姓保母姊妹依舊否認犯案。(圖/中國時報賴佩璇攝)該案昨(25日)屆滿一周年,國民法官法庭二度召開調查庭,法官一開庭便詢問姊妹倆是否認罪,劉姓姊姊答道「如前所述」,劉姓妹妹則回覆「否認」,2人依然拒絕坦承虐童。訊後,劉姓姊妹還押看守所,2人步出法庭時,現場聚集一批聲援民眾,群情激憤怒喊「下地獄」、「惡魔保母唯一死刑」,還有民眾高舉寫著「一生難忘剴剴魂,齊心關注不能沉」的抗議布條,要為枉死的剴剴討回公道。
花蓮冷血情侶!足月男嬰「頭部瘀青」慘死 4月才涉施虐女兒被羈押
花蓮縣29日晚間發生疑似虐嬰案件,1名出生才1個多月的男嬰,臉部和身體都有大面積瘀青,送醫後宣告不治,醫院通報警方當晚趕往醫院調查,初步了解當時租屋處內除了死者男嬰外,還有另外3人,包含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且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事後更得知,今年4月間,宋姓女子的女兒,疑遭這對無良情侶虐死,兩人當時被羈押兩個月。陳男和宋女的兒子在10月15日出生,不過才不到1個多月,昨(29)日男嬰頭部竟出現大面積瘀青,疑似被虐待,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接獲通知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當時租屋處除了男嬰外,還包括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警方也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而宋母則是和丈夫吵架後外出,被警方通知後才趕赴醫院。不過陳男否認毆打男嬰,並表示睡醒後發現男嬰沒了呼吸心跳,才由友人報案,早在今年4月,宋女的1歲多女兒疑似因為哭鬧,被宋姓母親出手教訓,沒想到導致女嬰頭部重創不治,回顧這起案件,4月20日凌晨,這名1歲4個月大的女童突然失去呼吸心跳,生母宋女和其陳姓男友(都34歲,陳男非女嬰生父)緊急將女童送醫搶救。醫生事後發現,女童傷勢過於嚴重,頭部兩側頂葉及左側顳葉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之嚴重傷害,腦幹功能嚴重受損,搶救9天後仍不幸死亡,體內甚至被驗出安非他命。宋母及陳男兩人當時被法院羈押兩個月,當時宋母懷有與陳男的3個月身孕,羈押期滿,目前案件還在偵辦中。就在宋母於10月15日產下男嬰後,沒想到才出生1個多月,男嬰在29日晚間就疑遭肆虐死,花蓮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檢察官偵辦,隨即將宋女與陳男帶回偵訊,至於詳細案情仍尚待釐清。另據社會處表示,爆發第一件女童被虐死案就介入關懷,已列高關懷對象持續追蹤到男嬰平安出生。最近一次社工訪視是15日,當時男嬰並無外傷,沒有立即安置男嬰是考量男嬰剛出生而且阿嬤表示可以幫忙照顧,案發當天,阿嬤外出工作,加上爸媽吵架,媽媽離家3天,這3天都由生父照顧。社會處配合檢警調查釐清案情。CTWANT關心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女信徒遭「借竅驅魔」打死 教團6幹部證據不足全無罪
台中宗教團體「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余姓女幹部等6人,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涉嫌於去年(2023)6月以拍痧板打死游姓女信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本月(11月)8日審結宣判,認證據不足,判處6人均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地院進一步以6人無罪為由,駁回死者父母的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本案起因林欣月2014年創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涉「借竅驅魔」打死信徒,全案起訴後還在審理中。去年6月,大里又傳出35歲游女疑遭虐死案,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2019年的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的4人,包括「總道師」余女和「三才」許女及林姓雙胞胎姊妹等4人,加上去年涉案的詹女、許女。檢方起訴書稱,涉案余女等6位女幹部,自2022年起因分工籌畫宗教活動搬進大里民宅,去年6月4日6人疑因不滿游規畫活動進度落後,涉嫌拿拍痧板暴打游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5日凌晨游疑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6人卻未將她送醫,還先換掉游身上血衣,並將她反鎖在房內,再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並通報119送醫,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余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罪起訴6人。台中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合議庭認為依證據顯示,游女平時就習慣使用俗稱「健康神掌」的綠色拍痧板對自己進行拍打理療,無法排除游女主動要求理療情形。加上無證據顯示6人有不滿或教訓被害人的動機,依無罪推定原則和嚴格的證據標準,認定不足以推定有罪,判余女6人均無罪,可上訴。而游女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也做出判決,依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判決駁回,也駁回游女父母之訴,可上訴。
雲林33歲男被酷刑凌虐54天慘死 他因3800萬元高麗菜投資糾紛喪命
雲林縣發生一起投資糾紛的擄人虐死案,來自西螺鎮的徐姓男子,因3800萬元的高麗菜投資糾紛,今年1月被人擄走,3月間被報案死在汽車旅館,死者生前遭如同滿清十大酷刑凌虐致死,原先有兩名嫌犯出面頂罪,不過經雲林地檢署抽絲剝繭如今真相大白!主嫌為逃亡到柬埔寨的26歲高男,目前已將他引渡回台受審。徐男死前被放在鴿子籠內凌虐致死。(圖/雲林地檢署提供)據《中時》報導,33歲徐姓死者今年3月被發現陳屍在雲林斗南1家汽車旅館,3月15日晚間8時許,兩名同為30 歲的劉姓、黃姓男子突然到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自首,表示因債務糾紛在斗南鎮某汽車旅館失手打死徐男。斗南警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到該汽車旅館查看,果然在旅館房間的浴缸發現徐男屍體。雲林地檢署相驗遺體發現徐男全身都是傷痕,疑遭凌虐致死,而汽車旅館並非第一現場,於是由檢察官彭彥儒指揮雲林縣警局等單位擴大偵辦。雲林檢警查出,死者從事高麗菜批發生意,與人有3800萬元的投資糾紛,不料卻賠光了,才會被施虐致死。經了解,原來是投資人委託26歲的高姓男子討債,今年1月18日,高男夥同23 歲林姓男子在雲林縣虎尾鎮將徐男擄走,先後押至南投縣竹山鎮某茶廠、高雄市三民區某洗車場,最後拘禁於同夥47歲龔姓男子提供屏東縣內埔鄉鴿舍內,拘禁期間長達54日。拘禁過程中,高嫌等人不但未提供人體生存所必須之足夠飲,還長時間將徐男雙眼以黑色口罩、膠帶及安全帽封住,以手銬、鐵鍊將他拴於狗籠或房間內,出入均以鐵鍊拖行,並持棍棒、藤條長時間毆打,同時持瓦斯噴槍點火灼燒徐男腳背、以電擊棒持續電擊其身體,高嫌等人還模仿古代酷刑,持銀針刺入徐男雙手指甲甲床內並左右攪動、徐男因極端痛苦在地面蜷曲、慘叫,高嫌等人仍不罷手,還拍下施虐過程,手段極為兇殘。徐男遭拘禁、凌虐54天,終於在3月11日死亡,高嫌等人立即持漂白水、清潔劑等清理現場,高男同時教唆劉姓、黃姓兩人將徐男屍體運到斗南摩鐵並出面頂罪,兩人伴屍4天後,3月15日才赴警局自首頂罪,藉以製造斷點。高嫌確認劉、黃2人確實前往頂替並遭收押後,旋於3月17日搭機逃亡柬埔寨。專案小組查明真相後,先到屏東內埔鴿舍案發地點逮捕龔嫌,再提訊因另案在監的共犯林男到案,接著再函請外交部註銷高嫌護照,使高遭柬埔寨當局遣返後回台接受偵辦,檢警逮捕高男等3人,依凌虐致死等罪將3人起訴,劉、黃涉頂替另案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被告高、林、龔共同涉犯刑法第302條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達七日以上致死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劉、黃所涉頂替等罪嫌由檢方另案偵辦。
台中七期豪宅債務虐死案!「同建案同層樓」前年也傳1死 命理師曝1嚴重問題
台中市七期豪宅19日晚間傳出命案,新北市26歲許姓男子被發現陳屍出租的小豪宅中,據了解,許男因和32歲劉姓主嫌等4人拘禁並施暴致死,警方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將4人移送偵辦,台中地檢署複訊後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巧合的是,該棟社區在2022年5月也曾發生過命案,而且還是在同一樓層,讓在地房仲感到「有點毛骨悚然」對此,民俗專家楊登嵙也做出提醒。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2年5月,一名29歲男子疑似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慘賠6000萬元,最終竟選擇墜樓輕生。沒想到兩起奪命案件發生在同一樓層。如此意外的巧合,也讓在地房仲也嚇得說毛毛的,對此民俗專家楊登嵙解釋,兩起事件都發生在同棟樓、同樓層,表示該棟樓恐集結較差的磁場,以民俗角度解釋,2022年5月那起憾事若未確實招魂,譬如「送肉粽」儀式,恐怕會再引發憾事。另外,從風水的角度來看,七期市政路屬於台中商業核心,加上人口密集又是高樓群聚,市政路帶有「反弓煞」,而發生命案的豪宅大樓又位於「壁刀煞」上,因此容易聚集煞氣發生憾事。楊登嵙繼續解釋,所謂的「反弓煞」是指屋子位於彎曲水道處,或路面的那一側,就像「彎刀」一樣,容易讓人心神不寧,易有血光之災;另外,市政路沿線交會惠中路、河南路、文心路,每個路口皆是「反弓點」,煞氣相對重,加上四周都是高樓,易擾亂磁場。楊登嵙還建議,中低樓層住戶可以擺放綠化植栽化解,中高樓層則可在門口擺設八卦鏡、臨馬路的陽台處放置開光後的羅盤,即可形成結界防止煞氣入內。另外,《中天新聞網》引述凶宅房仲文奕夫說法,該社區物業管理嚴格,一般人無法隨意進出,早期住戶單純,原先嚴謹管理的居住環境,如今卻成了「偏門職業」的掩護目標,像是賭博、詐騙集團成員會藉其他人身分承租空屋,大約承租兩個月左右就「轉移陣地」,至於其他住戶都很低調,也就不太會爆出什麼太大事情。文奕夫也透露「整個七期社區大樓都有類似事件」,不過社區若位置好,原先每坪最高至要百萬元,低一點也要50萬元,即便發生凶案後降到每坪40萬元,但總價不會「大跳水」,因此不太有影響。CTWANT提醒您:輕生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生命線請撥1995;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珍愛生命,請撥打 1925(24小時);張老師專線:1980民俗說法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新聞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