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
」 虐童 剴剴 幼兒園 剴剴案 孩子
離譜父母!為領養狗放9月大女兒在家6小時 女嬰「全身是傷」身亡
高雄市岡山區2025年12月31日發生疑似虐童案,20歲的女子為了領養狗,與同齡的丈夫將孩子獨自放在住家後外出,6小時候返家發現孩子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女嬰渾身是傷,警方懷疑全案並不單純,將2人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則依過失致死罪裁定2人交保。據了解,女嬰生母年紀尚輕就與前男友產下2子,更因此被社會局列為脆弱家庭,目前約2歲的老大由前男友撫養,她後與孩子生父分手,並與目前的丈夫交往結婚。而夫妻倆2025年12月31日為了到外縣市領養狗,將孩子獨自放在租屋處後外出,傍晚返家發現女嬰已無生命跡象,立刻將她送醫救治,無奈女嬰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女嬰送醫時全身是傷,左臉、左肩及大腿有大面積瘀青,下巴疑似有燙傷痕跡,院方懷疑孩子遭到虐待而通報警方,但孩子母親否認犯行,表示自己是不小心將孩子獨留在家導致她窒息死亡,孩子身上的瘀青則是女嬰自己撞的,訊後被警方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依過失致死罪裁定2人交保,警方也派鑑識人員前往醫院及相關租屋處進行跡證採集,並同步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孩子的死因則仍待調查。
「把嬰兒當球踢」!台南麻豆爆集體虐童案 2保母涉虐6童遭羈押
台南市麻豆區日前爆出保母虐童案件,一名11個月大幼童送醫後經醫院通報,揭發鄭姓與張姓2名保母涉嫌對6名2歲以下幼童施暴,包括毆打、摔擲、踢踹、踩踏等,其中1名幼童因顱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治療。6名家長陸續提告後,2名保母已於12月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立委郭國文、市議員陳秋宏28日陪同受害家屬召開記者會指出。受害家屬表示,鄭姓與張姓保母照顧的皆為2歲以下,都還不會講話,加害人看準這點對兒童施暴。家屬表示,檢視近1個月監視器畫面,發現8個月大嬰兒遭施暴次數超過20次,畫面中可見打巴掌、重摔、踢踹等行為,令家長難以承受。麻豆警分局副分局長劉行五表示,院方通報後警方即刻啟動調查,前往受托地點訪視時發現異狀,隨即扣押監視影像並報請檢察官偵辦。檢警掌握相關事證後,考量2名保母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6名家長亦正式提出傷害告訴。台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科長楊小萱指出,涉案2名保母中,1人具合格登記資格,另1人則為未登記保母。然而,合格保母僅申報照顧2名幼童,卻實際收托6人,已涉及超收違規。社會局將依法撤銷其托育資格並裁罰,並逐一聯繫其過往托育兒童家長,釐清是否另有受害情形。社會局表示,依兒少法規定,鄭姓保母若經判決成立兒虐行為,將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撤照;張姓保母除涉兒虐外,另涉及未登記執業,將再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郭國文強調,剴剴案後《刑法》已修法提高虐童刑責,但《兒童托育服務法》仍在立法院審查中,呼籲加速完成三讀。
台南5個月男嬰遭「虐殺棄屍」 台南父母羈押禁見
台南市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1名年僅5個月大的方姓男嬰,因未按時接種疫苗而被列入高風險家庭追蹤,衛生局與社會局多次關注該家庭,但自10月底起,男嬰的父母頻繁搬遷並失聯,社政單位通報警方協尋,但男嬰已經死亡。警方於18日晚間,根據車號追查男嬰生父方姓男子,得知男嬰已死亡並棄屍於新市區一處大排,警察隨即前往搜尋,找到了男嬰遺體,初步相驗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顯示可能長期遭受虐待。檢方隨後拘提方姓父親及同住的凌姓女子到案,並認定兩人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及其他重罪,2人說詞前後不一,與證人陳述也存在矛盾,且未將男嬰送醫或報警,反而將屍體包裝棄置,涉嫌湮滅證據,台南地檢署因此於19日晚間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為被告存在逃亡、勾串共犯及影響證據可能,裁定2人羈押禁見。法院指出,本案受害者僅5個月大,毫無抵抗能力,長期受到傷害,屬於最弱勢的受害群體,檢警正持續深入調查該案,並釐清施虐過程及責任分配,以保障兒童權益,整起案件揭示出脆弱家庭追蹤、兒童保護與法律介入的重要性,也讓社會對虐童防治再次警覺。
1歲兒送安置機構竟出現瘀青家長怒控虐待 社會局:傷勢原因仍待評估
新北市近日發生疑似虐童案,1歲男童16日被社工接往安置機構後,身上和頭部出現多處瘀傷紅腫,男童家長27日在市議員張維倩陪同下,控訴安置中心虐童,社會局則表示,目前尚未能釐清孩童傷勢造成原因,但以最高標準維護孩童權益,第一時間轉換照顧者,傷勢成因交由台大兒保醫師團隊評估,若確實有照顧不當,將會對照顧者提出獨立告訴。張維倩表示,孩子16日被帶往安置處所,社工18日傳回的照片就出現額頭紅腫,24日更看到頭部與手部嚴重瘀青,且孩子臉部及身上多處出現嚴重濕疹,顯示在安置期間的照顧不足,要求社會局針對疏失細節、責任歸屬、監督機制等問題做出清楚說明,給家屬與社會大眾一個交代。而家屬已經至台大醫院驗傷並提告,張維倩質疑安置機構的照顧者明顯沒有做好保護孩童的基本責任,倩要求保護機構必須負起管理責任,社會局在選擇與評估安置機構時,更應強化審查與監督機制,確保施暴者不可能再從事任何兒少照顧工作,杜絕下一起兒虐事件。社會局表示,此案緊急安置是因為家長爭吵時以孩童性命為要脅,並拒絕履行孩童的安全維護計畫。家防中心安置此孩童後也以一週五次高密度訪視關切個案情形,社工也在發現孩童傷勢後,立即將孩童帶往醫院就診,並轉換照顧者。社會局強調,雖然目前尚未能釐清孩童傷勢造成原因,但以最高標準維護孩童權益,第一時間轉換照顧者,目前傷勢成因交由台大兒保醫師團隊評估,若確實有照顧不當,家防中心將即刻對照顧者提出獨立告訴,捍衛孩童權益。
全家都重量級!她卻餓到剩16kg 狠父母虐女「多吃一口飯」就開扁
美國威斯康辛州近日爆出1起令人震驚的虐童案。1名體重僅35磅(約16公斤)、瘦弱如骷髏的少女,被警方從奧奈達(Oneida)1處拖車屋救出。據稱,她長年遭到親生父親與繼母等家庭成員囚禁、毆打,甚至以剝奪食物作為懲罰,全案曝光後引發社會極大關注。《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47 歲的古德曼(Walter Goodman)今年8月向911求救,聲稱女兒因「多日拒食」病重、近乎昏迷,並稱女孩患有自閉症。救護人員到場時,驚見少女生命垂危,立即送醫。法院文件顯示,醫療檢查發現她罹患多重器官衰竭、心臟功能障礙、胰臟炎、嚴重肝炎與嚴重營養不良等多項併發症,狀況極度危急。奧塔加米郡助理地方檢察官杜奎恩(JulieDuQuaine)形容,少女「看起來像骷髏」,體重僅35磅,「幾乎只剩皮包骨」。雖然古德曼辯稱,女孩是因自身問題而拒絕進食,但檢方掌握的證據顯示,真相與他的說法大相逕庭。法院文件披露,古德曼曾向友人坦言「如果她不乖,我就不讓她吃飯。我把她關在房間裡並裝了攝影機,她就只能待那裡。」此外,警方取得的大量家人間訊息也揭露嚴重虐待情況。繼母梅麗莎(Melissa Goodman)及其家人拉菲佛(Savanna Lefever)與斯特姆勒(Kayla Stemler),多次在訊息中表示對少女的不滿,甚至提及毆打與體罰。其中一則訊息更揭開施虐細節。斯特姆勒在簡訊中表示,少女一次吃了多於一口,在被提醒後仍頂嘴,「所以我用皮帶打她」,繼母看到後僅簡短回覆「好」。其他訊息則透露她們希望少女「消失」,甚至揚言攻擊她。檢方指出,少女自2020年開始被長期囚禁,不僅房間無床墊,還被禁止外出,並以剝奪食物和水作為懲罰多年。杜奎恩表示,「這是我25年職涯中看過最嚴重的兒童疏忽案件。」目前,少女已被救出並送往醫院治療,恢復狀況良好,由其他家庭成員收容照顧。護士指出,她對食物沒有任何抗拒,並透露父親會因自己「吃太多」生氣。報導指出,古德曼夫婦及另外2名涉案女子已於本週被正式起訴,面臨「長期兒童疏忽」等重罪指控,4人皆以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4萬元)以上的保釋金羈押,案件正在等待進一步審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又爆恐怖虐童案! 郁方點名法官「判太輕」:多無辜的生命
女星郁方2006年與「斐儷珠寶」總經理陳昱羲結婚,婚後育有兩子一女,時常在社群上分享家庭生活。昨日(13日)晚間,她罕見動怒發文,提及近期的虐童案及男同志代孕事件,讓她氣得直呼「末法時代,妖魔鬼怪!」郁方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她最近看見新聞,包括高雄一對4歲和9歲的兄弟被媽媽的同居人打成植物人跟重傷、檳榔西施痛揍1歲小女兒,以及男同志伴侶在墨西哥找代理孕母產下2對雙胞胎,卻不讓代理孕母做產前檢查,也沒有事先準備好孩子出生後的用品。郁方直言,這讓她感到痛心、傷心,也為這些孩子擔心,「除了生氣!我們還能為孩子們做些什麼?」並喊話法官都能夠拿出魄力,「對於這些虐童的人,只能判罰12年?太少了太少了太少了!多無辜的生命啊!」 回顧相關案件,高雄鳳山一名4歲男童和9歲哥哥在家吃餅乾掉屑屑,媽媽的26歲鄭姓同居男友不爽,不僅處罰打掃、半蹲,過程中因孩子頂撞,讓鄭男氣得抓4歲男童的頭撞牆壁多次,男童連喊3天頭痛沒人理,最終昏倒在家,送醫發現顱內嚴重出血、腦幹毀損,成了植物人。檢方依兒虐致重傷罪起訴並向法院求刑1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歲兒多次眼傷就醫「竟是親生母親下毒手」?母親涉虐童被捕 警方調查是否涉及另名長女
西班牙阿利坎特市近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童事件,一名27歲的阿爾及利亞籍女子,涉嫌長期向年僅兩歲的兒子眼睛投灑不明刺激性液體,造成男童嚴重眼傷。警方日前正式將該名女子逮捕,並懷疑她可能也與7歲女兒的失明有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西班牙《國家報》和《歐洲新聞社》的報導,警方是在醫療單位報案後介入此案。兩歲男童自今年1月以來多次因眼部炎症住進阿利坎特的巴爾米斯綜合醫院,院方觀察到一個異常狀況,每當母親陪同用藥時,男童情緒極度不安,但在無母親陪伴時則反應平穩。這一點引發醫療人員懷疑,並最終確認病因為人為投灑化學刺激物。醫院方面排除自然病因,並提出正式通報。檢方隨後啟動司法程序,法官裁定對母親實施禁止接近兒子的限制令。自母子分開後,男童病情快速改善,近期已出院,由社福單位安排寄養照護。警方指出,該母親可能患有「代理型孟喬森症候群」(Factitious disorder imposed on another),這是一種罕見精神疾病,患者會蓄意對兒童造成病症以博取醫療或社會關注。更早之前,這名女子於2020年2月攜帶長女從阿爾及利亞入境西班牙,女童當時僅2歲,即出現視力問題並持續接受眼科治療。儘管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證實其失明與母親有關,警方已就此展開另案調查,並檢視是否存在類似施害模式。此外,該女子過去曾向警方表示無法照顧孩子,希望政府協助安置,曾因涉嫌遺棄遭到短暫拘留,但不久後又重新獲得監護權。直到今年夏季,男童情況惡化並住院觀察,才讓整起案件逐步水落石出。目前該女子拒絕在警方訊問期間供述,案件已轉由少年犯罪專責單位深入偵辦。醫療報告指出,若再持續暴露於刺激物下,男童恐步上姊姊後塵,完全喪失視力。該名女子7歲長女為視障者,警方不排除兩起傷害事件可能存在關聯性。(圖/翻攝自X,@diariomallorca)
高雄幼兒園遭爆虐童案 檢方已掌握5師涉案
高雄市林園區2家幼兒園被爆至少10名幼童遭虐,甚至傳出性騷擾,引發社會譁然,園方雖發聲明否認,但議員邱于軒痛批「惡心至極」。教育局10日表示,已掌握5名教保人員涉案停職調查,並公布園所名稱與負責人姓名;高雄地檢署也已主動介入偵辦。多名家長向邱于軒陳情,指控園內教師對孩童打巴掌、強迫青蛙跳、扯頭髮等,甚至有女童遭男教師不當接觸,部分受害幼童更出現咬指甲等創傷反應,且受害家長早在1月就曾向教育局檢舉,卻疑似遭忽視。遭指控的幼兒園9日發表聲明,強調教師對孩童照顧無微不至,經自主查證未發現有不當對待情形,反批外界未經調查就對園方貼「惡劣」標籤,除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也支持同仁以法律途徑維護清譽。邱于軒則批評園方回應「惡心至極」,指教育局已詳列該園誇張案情,檢察官也已主動介入偵辦,呼籲業者勇於面對,若試圖用訴訟恫嚇吹哨者,「只會讓社會更加看清你的真面目」,也要求相關單位加強幼兒園監管,避免不斷發生此類案件。教育局初步調查,已掌握5名教師涉案停職接受調查,並公布涉案園所為林園區郵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中芸非營利幼兒園,負責人皆為謝冰雁,若確認情節屬實,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且涉案人員終生解聘;另外,涉案園所也被發現有聘用不合格人員、未依規定收費等多項違規,待釐清後會予以減招、停招甚至廢止設立許可。高雄地檢署獲報此案後已主動介入偵辦,9日指揮警方製作被害人筆錄;市長陳其邁則啟動政風調查,釐清教育局是否有怠惰情事。
林口幼兒園遭控虐兒! 李怡貞曝5徵兆應重視:虐童案比你想像中多
新北市林口某間雙語幼兒園近日遭知名房產YouTuber指控,自己不到3歲的女兒被老師以膠帶封嘴、打臉、關「小黑屋」,導致孩子出現「夜驚」症狀,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律師李怡貞就直言「現實世界的虐童案,真的比你們想像中的多還多」,提醒家長若發現5種情況,務必要重視。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撰文道,通常都是牙牙學語的幼幼班孩子慘遭毒手,只因為他們不會講話,他們說出的話沒有可信性,他們最可能只是在亂講、只是抗拒環境變換,「家長常常因為大意或是工作忙而忽略,等到察覺不對勁,往往傷害已經造成。」李怡貞提到,沒有人能接受自己的寶貝被這樣傷害,但也沒有人能理解,低薪多工的老師在照顧這些孩子的時候所承受的各種壓力,竟然會用這種方式在宣洩甚至是報復手段。李怡貞接著指出,如果家長發現以下5種狀況,務必要重視:1、孩子身上有傷,無論是否見血,不管聯絡簿上有沒有說明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通常會說自撞或同學不小心抓傷),請記得先拍照錄影蒐證。2、孩子做惡夢,夜驚,半夜哭。3、孩子回家食慾不振或狼吞虎嚥。4、孩子不願去上學,各種抗拒,請絕對不要當作撒嬌。5、不要以為學費很貴,老師就一定會把你的孩子當寶貝。「請你務必就先暫停上學的事,不要考慮學費,不要覺得孩子在鬧脾氣,硬把孩子送去上學。」李怡貞分享,曾有當事人跟老師交情很好,甚至送老師高級禮物,沒想到老師轉頭就開始對孩子不當對待,雖沒有體罰,但是用恐嚇、軟禁、孤立、嘲笑的方式,也都會對孩子心理造成重大的傷害,造成無法量化、辨識的傷害;幸好家長發現的早,當即採取緊急措施,保留監視器畫面,怎料畫面存在大量「死角」和「無聲片段」。李怡貞感嘆,訴訟、懲罰都只有一點點用,彌補不了什麼,幼兒園仍可以繼續營業,在家長面前演雙面人,「我已經長年倡導虐童以及幼稚園不當對待的各種責任加重,有在改變,但是很慢。我們只能先靠自己的各種覺察以及為人父母的直覺。如果你的孩子正打算送到托兒所或是幼稚園,請你務必注意上述的事項,別讓自己將孩子送入虎口,再產生各種悔恨與自責。」
林口雙語幼兒園爆虐童「波及老牌」 最大苦主急喊冤:學費連7萬都不到
某知名房產YouTuber近日拍片控訴,2歲女兒受到新北市林口某雙語幼兒園教師不當管教,包含遭以膠帶封嘴、被帶進「小黑屋」關閉,引發社會譁然。不過也因此意外波及林口當地一家成立43年的老牌幼兒園,讓該幼兒園急忙澄清並向外界喊冤。一名YouTuber於8日在影片中透露,女兒及其同學受到某幼兒園的教師虐待,有多位家長出面當證人,指幼童在幼兒園被用封箱膠帶貼嘴巴、打臉,甚至被關在小黑屋裡面。導致幼童在夜間時常做惡夢、驚醒,說夢話的內容為「我不要!我不要!不要打我的臉臉」,甚至需要至幼兒心理科就診。遭指控的當事學校,是位於林口的一所知名雙語幼兒園,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直接在臉書公布該幼兒園名稱,而該所一年學費將近40萬元台幣。在事件爆發後,隨即引起當地廣泛討論,擁有23萬名成員的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中,有許多網友轉貼消息,並僅用「林口幼兒園」作為標題,導致私立或公立林口幼兒園一同受到牽連。其中一所成立43年的老牌幼兒園在社團發文,懇請網友轉發消息時,在標題上註明是「林口XX幼兒園」,以避免被廣大網友誤導。「本園所學費連7萬都沒有,不是數十萬學費的事件主角,本園認真且樸實的守護幼兒的職責,在林口有許多的校友,有的校友甚至已經當阿公、阿嬤了,如果看到標題誤導,請大家幫忙宣傳澄清一下。」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烈回應,許多網友紛紛留言力挺該幼兒園:「老牌幼兒園守規矩卻被牽累」、「你們真的超棒」、「你們真的是樸實、有溫度的幼兒園。老師們穩定,最棒的是每個老師都認識園所的孩子,每次接孩子下課,老師親切的引導孩子,讓做家長的很放心」、「支持!認真用心教學卻無端被牽連」、「值得擊鼓申冤!」◎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林口虐童案波及到某間「老牌幼兒園」。(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LinKou-Family)
高雄幼兒園爆虐童案!10童遭打巴掌、青蛙跳、逼下跪 家長哽咽陳情
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包括被用戒尺恐嚇、逼迫下跪道歉、捏臉頰打巴掌,甚至將特教生關進儲藏室,男主任還涉嫌對女童不當身體接觸。市長陳其邁對此震怒,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教育局責任,並在2周內釐清園方經營者責任,必要時不排除解約。邱于軒揭露,涉案的謝姓園長在林園經營3家幼兒園,其中包括獲政府補助的非營利幼兒園,其實該園長經營的路竹幼兒園112年就曾發生2名老師虐打6名幼童案,僅遭裁罰6000元,未料路竹幼兒園關了之後,竟又得標林園某非營利幼兒園經營權,讓她痛批「高雄市府睡死了嗎?」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林園某非營利幼兒園早在今年1月就有老師將虐童影片交給教育局,但教育局以「影片太短」為由不予立案。1名家長哽咽說,兒子發展遲緩在幼兒園遭老師拍打,孩子出現咬指甲到流血、情緒崩潰等創傷反應,「我打1999陳情,教育局卻說沒證據不受理,老師冒生命危險拍的影片,竟然被說太短!」另名家長透露,2歲半孩子在家突然下跪道歉,雙手合十說「媽媽原諒我」,才驚覺孩子在幼兒園被老師逼迫下跪認錯、捏臉頰、打巴掌,「園方說2樓教室沒監視器,懷疑老師都在死角虐童。」另名媽媽說,發展遲緩的兒子轉學不到2周語言大爆發,路過舊幼兒園時卻驚恐表示「老師會打人、把我關黑黑的小房間」。受害兒童的家長今天到高市議會陳情。(圖/報系資料照)陳情老師更揭露虐童手段包括,用戒尺恐嚇孩子吃飯、逼孩子青蛙跳、拉扯頭髮耳朵、把特教生關在儲藏室、讓女童只穿內褲作為懲罰。幼兒園的男性主任更涉嫌對2至3名女童有不當身體接觸,會將女童抱在腿上要求親吻,並在午睡時單獨與女童共處。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園方還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要求老師薪資和加班費回捐、違規向家長販售教材、強制報名課後才藝班。勞工局已確認薪資回捐違反勞基法第22條,將從嚴處理。教育局坦承1月就接獲檢舉,但因「科長退休交接行政疏失」未裁罰,邱于軒痛批「鬼才相信!老師和家長投訴一陣子都沒積極處理!」對此,市長陳其邁要求政風處調查教育局責任歸屬。教育局目前已掌握2個園所、4名學童受害,2名老師停職調查。若查證違法對待幼兒情形屬實,依法園方負責人最高可罰60萬元,教保人員最重可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機構也可能遭廢止設立許可。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家長已成立自救會,呼籲更多受害家長站出來。陳情老師在給市長的陳情書中請求重審被吃案的檢舉、調查教育局是否與園長有利益關係、追回不當得利、幼兒園教室加裝監視器,並為受害幼童提供心理諮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幼園黑幕2/北市府教育顧問喬事阻看監視器 老師竟掛名當人頭園長
北市萬華區一間在地經營超過40年的老牌私立幼兒園,以往沒有裁罰紀錄,卻被爆出園內教保員虐童,不但對幼童強行灌食、甩巴掌,將幼童頭部提起前後搖晃等暴力行為,甚至對弱勢孩童「打更兇」,然而家長在和園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的過程中,莫名出現一名現任「北市府教育顧問」出面喬事,告訴家長調監視器「沒有用」、「相信教育局能處理好」。另外,幼兒園竟找老師掛名當人頭園長,更讓家長傻眼。有家長指出,發現孩童異狀後,向園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的過程中,一名自稱是「北市府教育顧問」的C姓女子,她先是和家長表示,「調監視器沒有用」,隨後拿出名片指著自己的教育顧問頭銜,要他們「相信教育局一定能處理好」。家長依其名片資訊搜尋,確認C女確實就是教育顧問沒錯,C女社群平台上更大方秀出自己和北市府重要官員的合影。只是讓家長痛心的是,C姓教育顧問要他們「相信教育局」,但該幼兒園早在去年7月就曾有過通報紀錄,惟教育局審核後,認定該案「不成立」,因而不了了之。直到這次事件爆發後,教育局對2名涉及不當對待的教保員分別裁罰12萬元,並要求2年內不得任教,再對班務中,園區師生比、未訂定安全規範、未以核准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進用未具資格從事教保工作等總計開罰43萬餘元。儘管民眾不斷呼籲「兒虐零容忍」,但幼兒園虐童案卻仍不斷接連發生。(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家長也在後續的調查會議中意外發現,平時自稱園長的李姓園長,其實是幼兒園的負責人,登記掛名的園長則為園內的蕭姓教師,家長質疑園方登記不實,然而教育局至今卻仍未針對此事進行任何裁處。後續園方本欲召開說明會說明相關情形,卻將受害家長拒之門外,園長更直言「你們是要逼死我嗎?」教育局人員到場後,先是安撫家長,承諾一定會讓家長進入聆聽,表示先讓他們和園方談談,孰料這一談就是3小時,直到說明會結束,受害家長也未能進入說明會現場,直接在外乾站3小時。讓家長更為氣憤的是,遭裁罰的2名教保員中,其中一名呂姓教保員在職許久,今年3月事件爆發後,儘管第一時間已被園方停職,5月時教育局調查報告出爐,將其停職2年,但4月時街坊鄰居就已發現,該名呂姓教保員仍繼續出現在園區內,從園區的暗門進入直接上樓到同負責人所開設的安親班中,而教育局直到8月15日才前往查訪,並當場抓包。受害家長也痛批,8月28日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與北市議員張文潔召開記者會揭露幼兒園虐童始末,北市教育局第一時間發新聞稿強調「嚴辦嚴懲」,已從重對幼兒園裁處97萬餘元。教育局新聞稿中指出,家長表示其子女曾有瘀傷情形,該園則指幼兒運動過程中不慎受傷,無相關通報紀錄,未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已依法裁處3000元罰鍰,並在園方完成事件通報後,家防中心派出社工進行家訪,並非懷疑家長家暴,是為確認幼生身心狀況及確認是否需要資源協助。但該篇段落中也被家長發現,教育局至今仍搞不清楚孩童受害情形,將身上發現瘀青的A孩童與遭家訪的B孩童2件事硬是混為一談。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與北市議員張文潔揭露萬華老牌幼兒園虐童案,教育局第一時間澄清強調「嚴辦嚴懲」,卻被抓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圖/周志龍攝)但讓家長更為傻眼的是,根據教育局的裁罰資料中顯示,幼兒園因進用未具資格從事教保工作,其中一名體育老師更是被發現長達10年均未有教保員資格,卻長期在園區內任教。直到事件曝光後,才在今年7月考取教保員資格,痛批園方根本視規則為無物,而教育局更是自始自終「反應慢半拍」,幾乎是檢舉一個才罰一個。對此,北市教育局也回應表示,一、教育局嚴正看待幼兒不當對待案件,申訴管道暢通依法受理,二、113年案件行為人與114年不同,切勿混為一談,三、教育局積極參與家長說明會,公開說明絕不包庇,四、面對幼兒不當對待案皆依法嚴辦嚴懲,公開對外說明澄清,絕無混淆個案,五、違規人員從嚴認定,重罰不法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民眾黨提刪「勾串共犯」羈押事由 法務部批:縱容犯罪串證
台灣民眾黨昨(8月20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原因,對此,法部務今(8月21日)召開記者會由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明,表示將會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並強調若刪除將會嚴重影響共犯的向上溯源,並舉例共諜案、虐童案、詐騙案都存有勾串證人的高度風險。黃謀信表示,如今犯罪型態多元,甚至趨於集團性,並舉例虐童案、賄選案、共諜案、營業秘密犯罪皆存在勾串風險可能性。若刪除羈押,將無法防止勾串。他指出,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理由,將使被告有機會第一時間脫身,並有被告和證人有串供的高度風險,偵察機關也將難以鞏固事證,溯源斷根以及有效的追查幕後共犯。黃謀信說,法務部認為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尚無修正之必要,若貿然修正將會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以及民眾權益。因此,法務部也呼籲修法應衡酌犯罪追溯以及民眾利益以維護司法公信力。黃謀信強調,司法制度須考量整體公共利益,不能因為個案動搖制度,如今羈押原因兼顧犯罪追訴及人權保障,現行羈押規定有嚴格的法律要件,並需要有事證相佐,由法院依全部卷證資料進行審酌後進行裁定,非檢察官主張,此即「法官保留」制度,已充分確保被告基本人權。
彰化社福機構虐童!伸港3姊弟車禍倖存小弟被逼下跪 社會處證實:已罰鍰
彰化縣伸港鄉發生虐童案,某少年展夢會承接縣府「小衛星計畫」,辦理課後輔導班以照顧弱勢孩童,課輔班老師卻不滿孩子們「吵到他玩手機」,逼2男童下跪,其中一位還是彰化伸港3姊弟中唯一倖存的男童,社會處則證實此事,表示已罰鍰並撤銷補助,涉案的陳姓理事長則已請辭。網紅「德州媽媽沒有崩潰」19日在臉書揭露此事,表示小衛星計畫主要服務對象為出身身心障礙、受刑人、經濟弱勢等家庭的孩子,原意是希望結合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力量,共同守護弱勢兒童,卻發生虐童案件。「德州媽媽沒有崩潰」貼出2孩童在課輔班被逼下跪的照片,表示孩子遭逼罰跪,是因為他們「吵到老師滑手機」,監視器影像更顯示老師一手指地上,孩子們立刻跪好,直言「這絕對不可能是第一次」,而其中一個孩童還是伸港3姊弟車禍中唯一倖存的小弟。彰化縣社會處則證實此事,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認定管教方式確有不當,已裁處3萬元罰鍰,並撤銷「小衛星計畫」補助,涉案理事長則請辭,該機構現已停止課輔業務,男童阿公則認為孩子做錯要教訓,「可以理解」。
失衡幼教現場1/虐童頻傳 揭劣質幼兒園藉「準公共化」續命
為因應少子化衝擊,政府自2018年推動「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投入大量經費建構「準公共化」幼兒園,以預算直接補助私立幼兒園,讓家長有更多平價選擇,並藉此鼓勵生育。原本美意是希望建構收費合理、品質有保障的幼兒園,然而被扭曲的政策卻成為劣質私幼的「葉克膜」,不僅未能有效提升托育品質,反而伴隨虐童事件頻傳,衍生成新的社會問題。彰化縣一所準公共幼兒園本月上旬驚爆虐童案,6名年僅2至3歲的幼童,在短短10天內竟遭老師不當對待多達158次。彰化縣府指出,該園過去7年來已累計7度受罰,今年調查期間更查出疑似師生比不符、聘用未具教師資格人員等問題。據了解,私立幼兒園如要加入「準公共化」計畫,必須先向縣市教育局申請,並通過安全檢查、教保人員資格、服務品質、空間設施、師生比等多項審查,教育局還會派員實地訪視,合格後才能簽訂契約並獲得政府補助。加入後,家長每月僅需負擔第一胎不超過3000元、第二胎不超過2000元的費用。制度看似層層把關,為何仍防不住管教失當、甚至虐童悲劇一再發生?私立幼兒園申請加入準公共化前,地方教育局會檢查安全、消防、空間等設施,合格後即可獲政府補助,並須每年接受定期訪視。(圖/報系資料照)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指出,準公共化政策實施至今7年,已出現「反淘汰」現象,許多原本在自由市場難以存續的劣質私幼,卻因政策補助得以續命。他直言,教育部為了擴充準公共化的數量過於急躁,7年間全台已增至2000多間,擴增速度比便利商店還快,可品質檢核無法同步跟上,讓制度原本的美意逐漸變質。楊逸飛進一步指出,這樣的發展導致市場機制形同失控,因為只要提出申請的私幼,幾乎都能順利加入準公共化計畫,卻欠缺明確的「退場機制」。而一旦掛上「準公共化」的招牌,園所經營便等同獲得政府背書與經費保障,即使品質堪憂、問題頻傳,也能繼續撐下去。據了解,目前對於準公幼不當管教案件退場機制的條文十分不明確,規定中提及「可歸責於園所與負責人案件」必須退場,卻未規定什麼樣的事件可歸責,以及幾次才符合退場。對此,楊逸飛批評,現行制度往往要等到發生驚動媒體、社會大眾的重大兒虐案件、家長提告並經法院判決確定後,才會啟動懲處措施,這不僅違反基本的監管邏輯,與當初審核加入準公共化時的嚴格標準相比,更顯得過於寬鬆。況且,準公幼的退場機制並非「說退就退」,許多劣質園所看準這一點,能拖就拖,最終使嚴格懲處淪為空談。全教總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右)直言,政府急於擴充準公共化幼園,幾乎「通通有獎」,讓本因受市場淘汰的私幼也逃過一劫、繼續經營。(圖/翻攝自楊逸飛臉書)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目前制度僅在負責人或園長涉及對幼兒不當管教時,才會啟動重大裁罰,但實務上要直接將責任歸咎到負責人極為困難。她強調,若老師發生不當對待幼童的情況,園所應依「管理責任」記點處理,而不是事件發生後就不了了之,讓問題園所繼續營運。許文菁建議,政府應嚴格把關私幼加入準公共化的門檻,並建立明確的退場機制。一旦違規便不得再度參與政策,例如師生比等問題累犯三次就應退場,不當對待幼童則應一次退場。同時,園所的裁罰紀錄應公開揭露,讓家長掌握資訊,避免將孩子送進因政策補助而苟延殘喘的劣質幼兒園。
失衡幼教現場2/家長態度令專業教師卻步 代理後門大開陷惡性循環
準公共幼兒園近年快速擴張,擠壓公立幼兒園招生空間,品質卻難以保障,尤其在教保人力管控上形同虛設。由於教保員投入幼教產業的意願低,即使進入教學現場,也多優先選擇公幼,導致不少準公幼及私幼大量聘用未具幼教背景的畢業生任教,嚴重衝擊教保品質。學者坦言,如今幼教產業已逐漸失去家長信任,教師熱情被磨光,不願再投入教職,最終陷入品質低落、人才流失的惡性循環。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準公共體系在人力控管上存在重大隱憂,許多園所濫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只要報請縣市教育局核准,即可聘用未具幼教背景、僅經短期訓練的大學畢業生任教。原本用於特殊情況的人力替補機制,如今卻淪為「代理後門」,讓非專業人員大量進入教學現場,嚴重衝擊教保品質。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每年逾半數合格教保員不願投入幼教環境,不少私幼與準公幼因此大量聘用專業不足的應屆畢業代理教師,嚴重衝擊教保品質。(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幼兒園會先聘有「幼教師證」的合格老師,其次才是有教保員資格的人,也就是念過相關科系或修滿教保專業課程的人。如果真的找不到合格人選,可向教育局報准,有限度地請代理老師或臨時教保員,包括修過相關學分但還沒拿到教師證、有托育、教保經驗,甚至是大專以上學歷、有教學經驗的短期代課老師。許文菁引用教育部6月統計指出,近5年來,每年平均約有810人拿到幼教師資格,但實際投入教保工作的只有約654人,任職率約80.8%;至於教保員,每年平均有4252人具備資格,卻只有2138人真的進入職場,任職率僅50.3%。她直言,這代表每年有超過一半的合格教保員不願踏進幼教現場,而工會掌握的情況是,八成有教保資格的老師都會優先搶進公幼,因此私幼與準公幼的教保品質,自然很難獲得保障。近年虐童事件頻傳,重創家長對教保現場的信任。各縣市紛推「公托監管雲」,老師的一舉一動全曝露在鏡頭下,這股沈重壓力也使他(她 )們轉身投入其他行業。(圖/報系資料照)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涂妙如教授直言,這種現象在各類幼兒園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台灣幼教師資嚴重短缺,且與社會氛圍息息相關,頻繁曝光的虐童案件讓家長成了「驚弓之鳥」,對老師的教學充滿疑慮,甚至出現濫訴情況。長此以往,教師的教學熱情大受打擊,許多人不願再投身幼教行業,幼兒園只好大量聘用代理教師,導致整體品質持續下降,形成惡性循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揭露,家長對幼教老師的疑慮已達過度敏感的程度,常因些微線索即提出申訴。調查若證明無誤後,事情似乎就此平息,但老師卻在多次調查中身心受創。他以新北市「彩虹藥水」事件為例,法院最終判定教師無罪,但社會很快恢復平靜,彷彿事件未曾發生;然而,那些老師卻因此失去從教信心,不敢繼續從事幼教工作,宛如「被打了一頓後假裝沒事」,讓教師們的苦楚難以訴說。楊逸飛強調,如今家長與教師之間的權益嚴重失衡,家長端的影響力遠遠壓過教師端。教育部應賦予教師正當的申訴權,保障其最基本的公民權益,讓教師在面對不實指控時能有底氣自我辯護,才能安心投入幼教工作,逐步扭轉當前的惡性循環。
暴力保育員5天虐3童50次 賠錢和解撤告免關
高雄某托嬰中心2021年間爆發虐童案,24歲陳姓女保育員在短短5天內,對3名年僅1歲的幼童又打又捏,粗暴動作多達50次,被檢方依傷害罪起訴求刑7個月以上。不過,陳女在法院審理期間賠錢與家長達成和解撤告,高雄地院近日裁定公訴不受理。2021年10月間,一名幼童回家後情緒異常、不停哭鬧、拒絕上學,,家長心生疑竇,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驚見年輕保育員陳女對孩子拳打腳踢、捏臉掌摑等行為。家長立刻向社會局檢舉,調查發現整班10名幼童中,有7人慘遭毒手,其中3人遭陳女毆打。檢警調查指出,陳女在5天內對李姓、陳姓、戴姓3名幼童多次施暴,導致幼童瘀青、挫傷。其中李姓幼童被打手4次、捏臉1次、打背2次;陳姓幼童被打手10次、捏臉6次、打腳3次;戴姓幼童更慘,被打身體8次、手11次、腿8次、屁股3次,右臉與手肘瘀青嚴重。事件曝光後,社會局要求2名涉案托育人員立刻退出現場,陳女於當天離職。陳女事後坦承犯案,檢察官認定她身為保育人員卻嚴重失職,起訴請求法院重判7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審理期間,陳女主動賠償並取得3名受害家長諒解,家長們撤告。由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家長撤告後,高雄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
立院通過修正「剴剴條款」 郭昱晴:恐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被稱為「剴剴條款」的《刑法》修正案,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2分之1;以凌虐方式對未滿7歲犯殺人罪,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未遂及預備犯。立委郭昱晴表示,朝野對於虐童案件應處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識,但修法過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為嚴重性的彈性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不應併入現行傷害致死的脈絡處理,以免「誤傷」邊緣母親。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以虐待方式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86條(屬傷害罪章)修法時,45名民進黨立委投下反對票。「刑罰若超出比例原則,不僅無法彰顯司法正義,更可能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造成新的社會創傷。」郭昱晴舉例說,一位年輕媽媽長期獨自在家中照顧年幼孩子,因經濟壓力、缺乏育兒知識,在沒有親友支持下,導致情緒失控。孩子在哭鬧時,她忍不住打了孩子甚至踢了幾下,造成孩子因為內出血死亡。這起事件當然非常悲傷、需要法律處理,但從司法角度看,這名媽媽並不是「計畫要殺死孩子」,而是情緒失控、長期疏忽下造成的「過失或間接傷害致死」。郭昱晴表示,遺憾的是,今日在修法條文內容上仍出現重大歧見,民進黨主張應於《刑法》增訂第272條之一,明確規範:針對未滿七歲兒童,以凌虐方式犯第271條第一項殺人罪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民進黨認為,對於這類極端虐童致死案件,應有獨立條文、獨立罪名,彰顯國家對幼童生命權的絕對重視與保護。然而,郭昱晴指出,這一立場與藍白陣營堅持修正《刑法》第286條的做法仍存在根本差異。她認為,不宜將此類重大案件併入現行傷害致死的脈絡處理,應以獨立條文明確設限,才能真正回應社會對保障幼童生命權的高度期待。更重要的是,當面對剴剴案這起令人心碎的幼兒虐待悲劇時,我們除了嚴正譴責施虐者,也不能忽視整體制度的全面崩潰與監督的荒腔走板。郭昱晴表示,我們真正要做的,是面對錯誤、檢討體制、追究責任,並制定一套能有效懲惡、保護幼童生命的法律機制,「這才是社會期待,也是我們堅持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