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條例
」 車禍 毒駕 酒駕 聯結車 毒品
27歲男凌晨開「運兵車」連撞3車 失控打橫霸路遭送辦
台中市北屯區22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名27歲郭姓男子凌晨2時許駕駛有「運兵車」稱號的阿法休旅車,行經北屯區崇德十路二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失控,接連撞擊停放在路旁的3輛自小客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不僅遭撞車輛受損,郭男駕駛的休旅車最後更直接打橫停在道路上,現場一片狼藉。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趕抵現場,發現郭男仍留在事故地點,但精神狀況疑似有異,呈現神情恍惚等情形。為釐清郭男是否涉及毒後駕車,員警隨即對其實施唾液毒品快速篩檢,結果呈現陽性反應。不過,警方進一步查看車內,並未發現殘留毒品或相關違禁物品,實際情況仍有待後續檢驗及司法調查進一步釐清。警方表示,郭男的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相關規定掣單舉發,同時將肇事車輛移置保管。全案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以進一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及郭男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所幸目前未傳出事故造成其他用路人重大傷亡。警方也再次呼籲,毒後駕車不僅可能危及駕駛自身,更可能讓無辜民眾暴露於嚴重交通事故風險中,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疑似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沒繫安全帶露餡!高雄男遭攔驚爆藏77包毒品 唾液一驗又揪毒駕
高雄一名36歲劉姓男子20日凌晨開車行經三民區,疑因一時疏忽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沒想到這項看似單純的交通違規,竟意外讓車內藏有大批毒品一事曝光,警方攔查後,在車內查獲多達77包疑似毒品,進一步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劉男對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當場遭警方依法處理。高雄市警方表示,三民第二警分局鼎金派出所員警於20日凌晨1時1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三民區民族一路、天祥一路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因此立即上前將車輛攔下盤查,警方確認駕駛為36歲劉姓男子後,在盤查過程中進一步於車內發現可疑物品。經警方清查,車內共有第二級毒品咖啡包35包,以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2包,合計多達77包,相關物品均遭警方當場依法查扣,原本僅是一起未繫安全帶的交通違規案件,卻因此牽出大量毒品,警方也隨即擴大調查。不僅如此,警方隨後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對劉男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對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全案警詢後,警方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後續也將持續追查相關毒品來源及流向,釐清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除了面臨刑事責任外,劉男還涉及多項交通違規。警方指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可處1500元罰鍰;涉嫌毒駕部分,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各2年。相關交通違規最高合計可處12萬1500元罰鍰。警方強調,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涉及刑事及行政責任,更可能因精神、反應及判斷能力受到影響,增加道路事故風險,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毒品及危險駕駛行為,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駕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更不可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
機車待轉格爆滿停不下!騎士慘被開單 警察「冷回這句」引網爆氣
台灣地狹人稠,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待轉格設計屢屢引發爭議。近日一名機車騎士在網路社群發文抱怨,指出自己日前騎車欲進行兩段式左轉時,發現路口的機車待轉格早已擠滿車輛、根本停不進去。未料在旁執勤的員警的回答引起網友憤怒。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路口的機車待轉格早已擠滿車輛、根本停不進去,在旁執勤的員警竟直接對她開單,更當場冷回:「滿了!你就是只能繼續往前騎,到下個路口再待轉!」,讓原PO感到無比傻眼與無奈,憤而將過程PO上網發問:「我就問如果整條都是滿的,是要我騎多遠才行,確定這個答案是符合現實的?!」原PO隨後也補上警方開出的罰單,條目竟是「紅燈左轉(闖紅燈)」,讓她直呼相當無奈。原PO補充說明,警方甚至還對她說:「如果你覺得不服,可以去跟相關單位申訴格子太小。」根據警方說法,實際仍須依現場情況與具體違規事項認定。若被認定為機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貼文曝光後吸引大量網友湧入留言區聲援,不少網友留言指出:「待轉格根本是格子吐司,設計不良卻要騎士承擔代價」、「停不下開違規,直轉也開違規,到底要機車族怎樣」、「警察這種回覆真的超離譜,難道全台北市待轉格都滿了我要騎到基隆嗎」、「莫名被迫環島」。不過,也有部分持不同意見的網友留言表示:「規定就是規定,格內沒空間確實不能硬塞」、「如果進不去還強行停在格外或佔用斑馬線,被開單依法有據」。
桃園警攔超載混凝土車竟聞酒氣! 駕駛酒測0.25當場被逮送辦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桃園區發現一輛預拌混凝土車行駛於道路上,員警觀察車身明顯沉重,懷疑可能涉及超載違規,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駕駛一下車,員警便聞到濃烈酒氣,進一步實施酒測後,數值竟達每公升0.25毫克,已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當場將人逮捕送辦。警方指出,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日前巡邏行經桃園區大興西路三段與大吉街口時,發現該輛預拌混凝土車疑似載運大量物品、車身沉重,員警懷疑有超載情形,因此示意駕駛停車接受檢查。田姓駕駛下車配合盤查時,員警立即察覺其身上散發濃烈酒氣,依法要求接受酒精濃度吹氣測試,結果測得酒測值達0.25mg/L。警方確認已達公共危險罪標準後,當場將田男逮捕,預拌混凝土車也依法移置保管,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警方表示,為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發生,今年持續加大交通違規及酒駕執法力道。統計115年1至8月,桃園市共取締酒後駕車3703件,相較去年同期3519件增加184件,增幅約5.22%;大型車違規方面,今年1至8月則已舉發1萬9522件,顯示警方持續針對大型車及酒駕等高風險違規行為加強取締。警方強調,大型車輛車體龐大、重量高,一旦駕駛酒後反應及判斷能力下降,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死傷及財產損失,危險程度更不容忽視。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涉及車輛移置保管、吊扣駕照及牌照等處分;若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更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表示,預拌混凝土車等大型車若涉及酒駕,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形成極大威脅,警方對酒駕持續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也將鎖定大型車超載、超速、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並全面強化各類車種酒駕攔查勤務,提醒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務必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
公車開到一半竟停路口開戰! 高雄司機怒嗆騎士慘遭停派
高雄市楠梓區12日中午發生一起公車駕駛與機車騎士行車糾紛,雙方疑似因行車問題爆發口角,沒想到公車駕駛一時氣不過,竟直接將載有乘客的公車停在路口,隨即下車與騎士當街理論。整段過程被附近民眾拍下上傳Threads,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警方及高雄市交通局事後介入調查,確認公車駕駛停車下車理論的行為已涉及交通違規,除依法開罰外,交通局也要求業者檢討懲處,並停派該名駕駛勤務。事件發生於12日中午12時左右,地點位在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與興楠路口。從網路流傳影片可見,公車停在路口後,駕駛直接下車與一名身穿紅、白、黑三色上衣的機車騎士發生爭執,期間情緒相當激動,甚至怒嗆「你叫我死白目」,一旁疑似騎士的女性友人試圖勸阻,公車駕駛則回應「他先罵的」,雙方互不相讓,讓目擊民眾看傻眼。拍攝者以「海景第一排」為題將影片上傳Threads後,迅速掀起討論。有網友笑稱「你的楠梓這麼好玩」、「還以為司機下車要買便當」,也有人對駕駛的情緒管理提出質疑,認為身為載運大量乘客的公車駕駛,途中直接停車下車與其他用路人爭執,不僅可能影響交通,也讓車上乘客無端捲入行車糾紛。楠梓轄區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經檢視網路影片後,認定公車駕駛並非因突發狀況,而是在行駛途中將車輛暫停於車道並下車理論,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至於整起行車糾紛發生原因,警方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事發經過。高雄市交通局則表示,公車駕駛在載客勤務期間下車與其他用路人爭執,已影響車上乘客權益並損及高雄市公車形象,因此要求客運業者依內部「工作規則」檢討並予以懲處,同時自翌日起停派該名駕駛勤務。原本只是一起道路上的行車糾紛,最終卻因駕駛一時情緒失控,不僅面臨交通違規罰鍰,更遭停派勤務,也再次引發外界對職業駕駛情緒管理與行車安全的討論。
怕隔夜酒測超標!台中移工擦撞秒棄車狂奔 3小時後結局超尷尬
台中市南屯區昨日下午發生一起離奇車禍,31歲越南籍武姓移工駕駛休旅車行經永春路時,疑因變換車道未注意右側來車,與35歲彭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未料事故發生後,武男竟沒有留在現場處理,而是直接開門棄車逃跑,甚至冒險穿越車道,過程中一度差點遭對向來車撞上。警方事後聯繫武男到案,他才坦言因前一晚曾喝酒,擔心酒精尚未完全代謝、酒測超標,因此一時心虛逃離現場,結果晚間到警局酒測竟是「0」,最後酒駕沒測到,反而因肇事逃逸吃上罰單。這起事故發生在昨日下午4時15分左右,當時武男駕駛休旅車行經南屯區永春路與筏子東街口,原先行駛於內側車道,但因前方有車輛準備左轉停等,武男因此向右變換至外側車道,過程中疑似沒有注意右側車況,與彭女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撞擊造成武男駕駛的休旅車前保桿受損、脫落,彭女車輛左側車身也留下明顯長條刮痕。令人意外的是,武男發生事故後並未下車與對方處理,而是迅速棄車逃離;車上一名男性乘客隨後也下車,朝不同方向離開現場。武男逃跑時還直接穿越道路,一度與對向駛來的車輛擦身而過,驚險畫面也讓現場目擊民眾相當錯愕。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只剩下武男駕駛的休旅車,因此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發過程,同時通知車主並設法聯繫武男。直到晚間7時許,武男才與車主一同前往警局說明。武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前一晚曾經喝酒,發生擦撞後擔心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萬一接受酒測可能超過標準,一時緊張才會選擇逃跑。警方隨即對他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證明當時已測不出酒精反應。然而原本只是擔心「隔夜酒」惹禍,武男這一跑卻讓自己多了一項交通違規。警方認定武男事故後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相關規定開單告發。至於事故確切發生原因及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機車2段式左轉「壓到斑馬線」小心挨罰1800元 交警曝處罰標準
台灣機車兩段式左轉制度實施逾40年,路口待轉區劃設適當性長期引發討論。近日有騎士在社群發文提醒,進入待轉格停等時若車格過小或車多擁擠,不慎導致車身超出範圍或壓到斑馬線,恐面臨最高1800元罰鍰,消息一出引發其他機車族熱議。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證實機車待轉時壓到斑馬線可依法開罰。最近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提醒其他人,機車族騎車進入待轉區要注意停下的位置,若車身壓到斑馬線,有可能被開單,面臨最高1800元罰鍰。留言區有不少騎士無奈表示,許多路口的待轉區空間狹小,且緊鄰行人穿越道或槽化線,逢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大,待轉格根本擠不下所有車輛;甚至有苦主現身訴苦,僅是車輪稍微超出車格或因格位過滿無法順利停入就遭到檢舉開單,質疑此類道路設施設計缺陷不應由民眾吸收承擔。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機車若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或違規占用行人穿越道,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且若與過馬路的行人發生車禍導致受傷,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民眾可自行檢具事證檢舉。但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進一步表示,實際執法時會彈性考量現場客觀環境,若經評估待轉格確實存在劃設面積過小、位置不合情理等客觀設計瑕疵,致使騎士無法完整停妥於格內,警察機關可依違規處理細則採取勸導方式免予舉發;若民眾因車格擁擠擠不下而收到罰單,也可依法提出申訴。另外,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補充,用路人如發現各路口待轉區劃設有安全疑慮或空間不足,可向權責交通主管機關反映進行現場勘查與改善。警方同時呼籲機車騎士,行經路口待轉時仍應儘量靠右慢速駛入,並注意周遭車況與行人動態,以共同維護路口行車與行人通行安全。
國1南下岡山段2車追撞!小貨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猛撞租賃廂型車 車流一路回堵6公里
國道1號南向348公里餘高雄岡山路段,11日下午1時35分許發生一起追撞事故。61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該路段時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直接追撞前方53歲楊姓男子駕駛的租賃廂型車,兩車占用內側車道,後方車流一度回堵約6公里。國道警方及高公局南分局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於下午1時38分完成排除,全線恢復正常通車。吳男右膝受有擦挫傷,自行就醫,無大礙;楊男及車上乘客均未受傷。警方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國道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駛高速公路未保持安全距離,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呼籲駕駛人行車務必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以免釀成事故。
彰化檢舉魔人出沒!冠軍半年狂拍2100件 前三名「貢獻」近5000張罰單
駕駛人小心了!彰化縣今年交通違規檢舉持續暴增,上半年累計達5萬6595件,其中北彰化一名「檢舉魔人」半年狂拍約2100件,平均每天檢舉逾11件,穩坐全縣冠軍;第二、三名也分別檢舉約1400件、1300件,前三名合計近5000件,讓警方直呼驚人。這名「檢舉王」行動力驚人,據了解,他平時騎機車外出,車上配備高階行車紀錄器,只要發現疑似交通違規,就拍照、錄影蒐證,經剪輯後再提出檢舉;由於其活動範圍多集中在住家周邊及平日通勤路線,幾乎天天都有「新作品」,平均每月送出約350件檢舉,讓警方看了也忍不住苦笑:「難道都不用上班?」從彰化縣警局統計來看,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已成為警方執法的重要來源。今年1月至6月底,檢舉案件達5萬6595件,若以全年推估,恐怕又將刷新紀錄。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規行為,是許多駕駛容易忽略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半年就有6183件:警方指出,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時未依規定提前打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檢舉第二名是「汽機車跨越雙黃線」。(圖/警方提供)排名第二的是「闖紅燈」,共有5982件,違規駕駛除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最高還可面臨5400元罰鍰;第三名則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達3162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而從近年數字來看,彰化的交通違規檢舉量確實一路攀升。前年全年為7萬1491件,去年更增加至8萬7845件,年增約23%;今年才過半年,檢舉量就已突破5.6萬件,照目前速度推估,全年案件恐再創新高。警方表示,民眾提出的交通違規檢舉,都必須經過審查,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才會製單舉發,並非只要被拍到就一定會挨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經常在固定路線出現相同違規行為,很可能因不同民眾持續蒐證而接連收到罰單。警方呼籲,與其擔心成為「檢舉魔人」鏡頭下的下一個目標,不如從自身駕駛習慣做起,轉彎、變換車道記得打方向燈,遇到紅燈確實停車,避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另外,民眾也可透過彰化縣警察局官網免費申請「檢舉簡訊通知服務」,若名下車輛遭交通違規檢舉,可即時收到提醒,及早確認並改正駕駛習慣,避免同類違規一再發生,荷包也能少一點「意外支出」。
國1彰化聯結車爆胎碎片害11車「連環中鏢」 緩撞車救援又被撞
國道1號南向194.1公里彰化路段,9日晚間10時40分許,60歲朱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該路段時,左側輪胎突然爆胎,大量橡膠碎片炸裂噴飛,散落在內側及中線車道,後方11輛車閃避不及,接連輾壓碎片,各自出現輪胎破裂、車體受損等情形,隨後停靠路肩。禍不單行,晚間11時28分許,工務段出動緩撞車前往事故地點清理路面掉落物,又遭29歲謝姓男子駕車從後方猛烈追撞,巨大衝擊造成緩撞車車體及謝男轎車車頭嚴重受損,零件散落一地。所幸2起事故均無人員受傷。警方對相關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應定期保養、維護車輛,上路前務必檢查油、水、煞車、輪胎及燈光;若行駛途中發現車輪、輪胎膠皮或機件脫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駕駛人10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北市裁決所公布毒酒駕累犯名單 9人連3次拒測全都曝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日公告第94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3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7名,合計30名,其中毒駕有3人拒測累犯次數高達3次;酒駕者則有6人拒測累犯高達3次。北市警交大配合裁決所於網站公告累犯名單,盼透過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提升嚇阻效果。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酒駕拒測累犯高達3次者,分別為林建沅、林志清、呂柏賢、楊育修、林永欽與王名峰;毒駕拒測累犯高達3次者,分別為黃咸縉、陳林宏與葉育誠。2026年1月至8月計取締酒(毒)駕7265件,其中酒(毒)駕累犯計381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及第5項規定,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者,除公布姓名、照片等個資外,將面臨高額罰鍰且無上限,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未來新修正之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後,針對毒駕者,初犯即處汽車15萬、機車12萬、拒測27萬,累犯並每次再加罰9萬、拒測累犯並再加罰18萬且無上限,車輛並均沒入、駕駛執照並吊銷。北市交通裁決所9日公布酒駕拒測累犯名單。(圖/翻攝畫面)北市交通裁決所9日公布毒駕拒測累犯名單。(圖/翻攝畫面)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毒駕零寬貸」之執法立場,北市警局呼籲民眾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北市警局將持續規劃各項取締專案及路檢勤務,展現打擊酒(毒)駕之決心,守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驚魂一瞬!太平聯結車扯落電纜害騎士摔飛 送醫竟爆酒駕
台中市太平區6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載運大型空槽體的聯結車行經太平路、永平路口時,疑似因載運貨物高度過高,行駛途中不慎勾扯道路上方電纜線,造成電線被扯落並垂掛路面。未料後續處理電線期間,一名騎士行經現場時遭掉落電線絆倒,瞬間連人帶車重摔在地,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更意外的是,警方到場處理後,竟查出受傷騎士涉嫌酒後騎車,整起事故可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警方調查,63歲張姓聯結車駕駛於6日凌晨1時23分左右,駕駛載有大型空槽體的聯結車行經台中市太平區太平路、永平路口。疑似因車上載運的槽體高度超出一般車輛範圍,行經路口時勾扯到道路上方電纜線,導致部分電線垂落。相關人員隨即在現場處理,希望盡快排除障礙,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然而就在處理過程中,41歲張姓騎士騎車行經該路段,疑因未能及時發現垂落在路面的電線,當場遭電線絆倒,整輛機車失去平衡,騎士連人帶車向前摔飛數公尺後重重倒地。一旁正在處理電線的人員見狀,立即上前查看騎士傷勢並報案。張姓騎士身體多處受到擦挫傷,隨後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經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依法對相關駕駛進行酒測,結果發現受傷的張姓騎士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涉嫌酒後駕車。警方完成相關程序後,將張姓騎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原本是遭電線絆倒的事故傷者,卻因酒測結果超標,同時面臨刑事責任,成為這起事故另一個受到關注的焦點。至於張姓聯結車駕駛,警方調查發現,其載運大型物品上路,涉嫌未依規定事先申請臨時通行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載運超長、超寬或超高的大型物品時,駕駛及業者應事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並按照核准的時間及路線行駛,以免因貨物尺寸超出道路環境限制,引發交通事故甚至危及其他用路人。太平警方同時再次呼籲「酒駕零容忍」,駕駛人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騎車或開車上路。這起事故中,聯結車載運大型槽體勾落電線已形成道路危險,騎士酒後上路則又增加自身及其他人的交通風險。警方提醒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定,業者載運大型貨物前也應做好路線及高度評估,才能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中BMW霸佔待轉區「當專屬停車格」停好停滿 網友笑翻酸:這智商被拖走剛好
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與櫻花路口,一輛BMW轎車違停機車兩段式待轉區的離譜畫面在社群平台瘋傳。照片可見,BMW直接停進路口中央的「機車兩段式待轉區」,白線框內幾乎被轎車占滿,機車騎士根本無法進入待轉。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車主眼睛是瞎了嗎?」、「真羨慕這種自信」、「這智商被拖走剛好」。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依法將BMW拖吊移置。台中市警局表示,該車違規停放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板橋男開休旅車逆向衝騎樓! 嗆「我要買麵包」店員肉身擋車
新北市板橋區28日晚間發生一起誇張的行車事件,一名男子駕駛藍色休旅車行經文化路一段時,疑似為了前往麵包店購物,竟未依照車道方向正常行駛,直接跨越至對向車道,接著開上人行道、闖進店家騎樓,最後將車一路開到麵包店門口。店員發現後趕緊衝出店外制止,沒想到男子不僅沒有立即將車駛離,還嗆聲「我要買麵包啦!」離譜過程被民眾拍下,引發網友熱議。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28日晚間6時13分許,地點位於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4號附近。從現場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這輛藍色休旅車原先停在路口等待左轉,沒想到號誌亮起後,駕駛並未依照正常行車動線行駛,反而直接斜切跨越至對向車道,隨後駛上人行道,再一路進入店家騎樓,直到麵包店前方才停下。據了解,駕駛為一名男子,過程中疑似表示自己「腳不方便不想下車」,並稱「我要買麵包啦!」由於休旅車直接駛進原本供行人通行的騎樓區域,當時附近仍有民眾活動,突如其來的車輛也讓現場氣氛相當緊張,店員發現休旅車已危及騎樓、行人及店面安全後,立即走到車頭前方勸阻,希望男子倒車離開。未料男子並未配合,甚至一度作勢繼續將車往前開,雙方就這樣在店門口僵持。相關畫面曝光後迅速引起討論,不少網友看得膽戰心驚,紛紛留言「那個衝撞的動作可以告了」、「店員心臟會不會太大顆,竟然站在車頭前」,也有人質疑,即使行動不便,也不應將車直接開上人行道及騎樓,將其他民眾置於危險之中。板橋警分局表示,針對該車輛駛入店家騎樓、疑涉及毀損一事,目前已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續待店家至分局提出告訴後,警方將通知該名車輛駕駛到案說明,並進一步釐清事發經過,至於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將視實際違規情形,針對未依遵行方向行駛及行駛人行道等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相關規定依法製單舉發。警方也再次提醒,駕駛人無論基於何種原因,都應遵守道路行車規定並注意周遭行人安全,切勿為求一時方便而違規行駛,以免造成危險甚至衍生法律責任。
凌晨毒駕逢甲福星路失控撞4機車!22歲男K毒陽性 車內沒毒品仍遭送辦
關鍵字:毒駕 台中福星路 陽性反應 公共危險罪撰文:林慶祥台中市西屯區福星路今天凌晨發生一起疑似毒駕事故,22歲詹姓男子駕駛馬自達轎車行經時突然失控,接連撞上路旁4輛機車,所幸當時無人受傷。警方到場酒測未驗出酒精,進一步唾液毒品篩檢卻呈K他命陽性,雖車內未查獲毒品,仍依規定採尿送驗並依涉嫌毒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警方指出,第六警分局西屯派出所今天凌晨3時許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馬自達轎車撞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員警立即對肇事的22歲詹男實施酒精檢測,結果沒有酒精反應,但進一步進行唾液毒品初篩時,竟驗出K他命陽性。詹姓男子在逢甲大學附近福星路接連撞上路旁4輛機車,他所駕駛的白色馬自達,車頭嚴重毀損。(圖/警方提供)由於涉及毒駕,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製單舉發,並將肇事車輛移置保管;不過,警方搜索車輛及現場時,並沒有發現K他命或其他違禁物品。警方強調,唾液毒品檢測屬於初步篩檢,陽性結果並不能直接認定詹男確實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仍須搭配後續檢驗及相關事證進一步確認。目前警方已依程序採集詹男尿液送驗,同時製作毒駕觀測紀錄,並調查事故現場跡證、相關影像及其他資料,待尿液檢驗結果出爐後,將併同觀測紀錄及客觀事證釐清案情,依法究辦。
國3草屯驚魂!小黃突切外側逼車釀連環撞 2駕駛掛彩
國道3號南向223.5公里、南投草屯路段23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計程車行駛途中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緊急讓道,最終造成3車碰撞、2人受傷。警方調查後認為,計程車駕駛涉嫌以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外,後續更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53分左右,61歲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原本行駛於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行經223.5公里處時,卻突然朝外側車道變換車道。當時2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附近,面對計程車突然切換車道,只得緊急閃避、讓道,過程中車輛發生碰撞,並波及59歲林姓男子所駕駛、原本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現場一度相當混亂。這起事故造成計程車林姓駕駛及21歲陳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2人意識均清楚;59歲林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到場後分別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警方進一步表示,61歲林姓計程車駕駛的行車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也就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若因上述行為肇事,還可能面臨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此外,由於此次事故涉及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讓道等情節,警方也將針對是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進一步調查,待相關事證釐清後依法移送偵辦。至於事故發生前各車行駛位置、變換車道時機、碰撞順序及相關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現場跡證等資料進一步釐清。
左營轎車凌晨詭異卡分隔島! 警到場駕駛竟消失急調監視器追人
高雄市左營區23日凌晨發生一起離奇自小客車事故,一輛轎車不明原因自撞中央分隔島,整輛車就這樣卡在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口,然而更讓警方意外的是,員警獲報趕抵現場後,竟只看到事故車輛,原本應該留在現場處理事故的駕駛人卻已不見蹤影,警方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全力追查當時究竟是誰開車,以及駕駛為何在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警方表示,23日凌晨4時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指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口有一輛自小客車撞上並卡在中央分隔島。由於事發地點屬於重要交通路段,為避免事故車輛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員警到場後立即在周邊擺放交通錐警示,同時進行交通疏導。不過員警查看車輛及事故現場時,卻沒有發現任何駕駛或相關人員,只留下撞得動彈不得的車輛。為盡快恢復道路正常通行,警方隨後聯繫拖吊業者,將事故車輛移離現場,交通也在排除狀況後恢復順暢。警方進一步清查車籍資料發現,這輛自小客車登記在公司名下,並非一般私人車輛,公司目前也正在確認事發當時究竟由何人使用及駕駛該車。由於駕駛在警方到場前已經離開,事故發生過程、駕駛身分以及離開現場的原因,都成為警方接下來調查重點。警方已著手調閱路口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希望還原車輛行駛軌跡及事故經過,並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違規駕駛或其他違法情形,實際情況仍有待調查確認。左營分局指出,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依規定留在現場並進行必要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若發生事故未依規定處理,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可能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後續認定涉及肇事逃逸,而車主經通知後仍拒不到場或未提供實際駕駛人相關資料,也可能面臨車牌遭吊扣等處分。警方強調,待確認駕駛身分並釐清完整事故原因後,如查出其他違法事證,將依法進一步偵辦。
砂石車國1狂撒廢土50公尺「害2車碰撞回堵2km」 駕駛開溜警方抓到人了
國道1號南下三重路段20日下午發生一起貨物掉落事故。一名傅姓砂石車駕駛疑因未將車斗內載運的廢土嚴密覆蓋,行駛途中沿路狂掉爛泥,廢土散落範圍長達約50公尺,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2部車受波及發生事故,車流嚴重回堵綿延約2公里。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接獲民眾報案後,於下午1時39分許緊急派員前往,員警一路從台北交流道追查至五股交流道,始終未發現肇事砂石車,研判車輛已提早從五股交流道逃離現場。工務段獲報後立即派員清理路面,直到下午3時37分才全數排除,整個處理過程歷時近2小時。警方事後透過監視器追查循線,通知傅姓駕駛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規定,最重可開罰新台幣1萬8千元。國道警方提醒,貨物掉落不僅造成交通阻塞,更容易釀成嚴重事故,除罰鍰外,駕駛還須負擔工務段路面清理作業費每半小時3,000元,若肇事致人傷亡,更可能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確認貨物是否穩妥覆蓋。
水電行老闆偽裝台電工程車出沒雙北 曾危險駕駛又改裝違規遭送辦
新北市謝姓男子經營工程行為業,卻將自家車輛改裝成台電工程車,還曾因危險駕駛遭偵辦,並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掌握該車行蹤並將其攔查,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依法予以舉發。警方調查,該車曾涉違規和危險駕駛,警方3月27日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危險駕駛涉及公共危險罪嫌部分已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危險駕駛等規定掣單告發,並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而該車出沒雙北引發民眾恐慌,還有網友貼文「偽台電的工程車 雙北會出現 請脆友各自留意」提醒大眾注意,三峽先前便發現該車疑有擅自變更車體及設備情形,先前已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近日又再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驗車,以確認車輛是否符合相關車輛安全及監理規定。而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17日下午,在介壽路一段攔獲該車,檢視後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予以舉發,並將相關情形提供監理機關進一步查處。三峽分局表示,對於涉及車輛任意改裝、危險駕駛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之行為,警方均依法查處,並持續與監理機關保持聯繫,釐清車輛是否符合相關安全及監理規範。
戒毒證明才拿出來!42歲女騎車逆向撞警車 毒測陽性又搜出安非他命
高雄42歲李姓女子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深夜逆向行駛,險些與巡邏警車發生碰撞,員警當場攔下勸導,沒想到李女被警告後仍持續跨越車道違規,員警進一步盤查時,李女不斷強調自己早已戒毒,甚至主動拿出戒毒證明求情,警方快篩,呈陽性反應,接著從她身上搜出安非他命,讓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盤查,意外揭發毒駕及持毒案。高雄市鼓山警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1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鼓山區篤敬路、文忠路口時,發現李女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沿路逆向,行車路線甚至一度險些與警車發生碰撞;員警立即上前攔下,予以告誡,要求她注意行車安全,未料李女不僅未收斂,隨後仍持續跨越車道、違規行駛,警方見狀只好再次將她攔停盤查。員警盤查時發現李女神情明顯緊張,且注意力渙散,與一般交通違規遭攔查的反應有所不同。更巧的是,員警認出她曾在數年前因通緝案件遭警方查獲,雙方竟在多年後因一場交通違規再度碰面;面對警方詢問,李女不斷強調自己「已經戒毒、不再碰毒」,甚至主動拿出戒毒相關證明,希望員警能夠放她一馬。不過,員警並未因李女出示證明而鬆懈,仍依程序對她進行唾液毒品檢驗,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警方隨後進一步搜索,果然在李女身上查獲安非他命,當場將她逮捕。從逆向騎車、險撞警車,到遭攔查後驗出毒品反應,最後又被搜出毒品,李女原本只是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注意,卻意外讓自己涉及毒駕、持毒等罪嫌曝光。警方表示,李女此次行為除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外,交通違規部分也將依法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吸食毒品後駕駛可處2400元罰鍰;另涉及不依規定轉彎(逆向)及夜間行車未使用燈光,依相關規定最高各可處1200元罰鍰,合計最高4800元,警方將依法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