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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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抓包變持有槍毒!台中男拒檢撞警 慘噴18萬還數罪究辦
台中41歲徐姓男子6日晚間因紅線違停遭警方盤查,竟拒絕配合、升窗抗檢,還情緒失控衝撞員警;警方壓制後,在車內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及一把已開鋒武士刀,徐男除涉妨害公務、毒品與刀械等罪嫌遭送辦,另因拒絕毒品快篩,被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台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員警,6日晚間7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巡經北區衛道路與五常街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紅線,於是上前攔查。不料,駕駛徐男面對盤查態度消極,不僅拒絕配合,還突然升起車窗,企圖阻斷警方查驗。警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該車牌照早已因逾期未檢遭註銷,立即要求徐男下車接受檢查。沒想到徐男一下車便情緒暴走,竟直接朝員警猛力衝撞,現場警方見狀立刻強勢壓制,將他當場逮捕。員警後續搜索車輛時,更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以及一把已開鋒的武士刀,讓原本單純的違停攔查,瞬間升級成毒品與危險刀械案件。警方指出,徐男當場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除開罰18萬元外,也依法吊銷駕駛執照、移置保管車輛,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全案警詢後,依妨害公務、持有毒品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高雄街頭毒駕失控上演1.3公里警匪追逐 狂撞4車釀3傷才落網
高雄市左營區於2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萬分的警匪追逐事件,1名48歲凌姓男子駕駛白色轎車在街頭狂飆,不僅拒絕警方攔查,還在逃逸過程中連續衝撞多輛車輛,造成無辜民眾受傷,場面混亂宛如電影情節。事件發生在晚間9點多,警方巡邏時發現一輛停放路邊的轎車車牌疑似有異常反光情形,於是上前示意駕駛停車受檢,駕駛不但沒有配合,反而突然加速逃逸,警方隨即鳴笛追趕,並通報周邊警力協助攔截,展開長達1.3公里的街頭追逐。逃逸過程中,凌姓男子情緒激動、駕駛失控,甚至違規從快車道切上斑馬線,再急轉彎企圖甩開警方,卻不慎撞上兩輛休旅車,分別為一名43歲林姓女子駕駛的福特車以及42歲朱姓女子駕駛的BMW車輛,現場還波及2輛雙載機車,導致騎士與乘客跌倒,總計造成3人受輕傷,緊急送醫治療。最終,該車在失控情況下撞上路邊緣石才停下,警方迅速上前包圍並持槍喝令駕駛下車,儘管男子態度囂張、拒不配合,仍被警方強制控制並逮捕。警方在車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2包(毛重6.68公克)及吸食器具。經進一步檢測,凌男酒測值為0,但唾液快篩對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確認涉及毒駕。警方依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清晨婦人誤闖國道5號內車道「與車爭道」險釀大禍 警急帶離開罰
國道5號北向28.4公里頭城路段2日清晨約5時15分,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59歲潘姓女子疑因視力不佳,竟誤闖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並在車輛高速行駛的環境中緩慢步行,場面險象環生。當時天色尚未完全明亮,加上車流速度普遍較快,突如其來的行人出現在車道中央,讓經過的駕駛紛紛緊急閃避,稍有不慎便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有目擊駕駛表示,當下看到前方竟有人影在車道中移動,一度以為看錯,直到靠近才驚覺是一名行人,立即減速並變換車道避讓,所幸現場未發生碰撞事故,但整體過程令人捏一把冷汗,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將潘姓女子帶離危險區域,並護送至頭城分隊安置,隨後聯繫其家屬將人帶回。經警方了解,潘女因視力衰退,清晨外出時誤判道路方向,才不慎走上高速公路主線車道,儘管情況令人同情,但依照現行規定,行人進入國道屬違法行為。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對其開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以示警惕。警方也特別提醒民眾,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高速行駛之道路,沿線設有明確標誌與禁止行人進入的規定,用路人務必留意匝道入口標示,避免誤闖。尤其是清晨或夜間視線不佳時,更應提高警覺。此外,家中若有年長者或視力不佳者,應多加關心其外出安全,避免發生類似危險情況。
超扯!拖吊車違規車主收罰單 「畫面曝光」他傻眼:要怎麼超速?
苗栗一名車主近日收到超速罰單,卻發現違規當時車輛正處於遭拖吊載運狀態,引發烏龍舉發爭議。根據貼文內容,該車輛行經苗栗縣縣道140線23.1公里處東向路段時,因速限60公里,經測速儀器測得時速73公里,超速13公里,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600元。不過,遭開罰對象並非執行載運的拖吊車,而是被拖吊中的白色轎車車主。當事人收到罰單後感到錯愕,並將罰單內容公開,無奈表示「我就問要怎麼超速?」貼文曝光後,不到一天就吸引9萬人按讚,引發熱議。原PO說明,這張罰單是同事分享,因認為情況誇張才公開貼出,也強調「罰單100%不是AI,也沒有偽造」,並表示已提出線上申訴,希望撤銷裁罰。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質疑舉發程序與審核機制是否出現疏失,「這警察也太扯了」、「通常罰單類的貼文我會說違規仔廢話很多,現在發現真的有冤到不能再冤的,節哀」、「冤到要上京告御狀」、「不必用申訴的,直接提告公職人員瀆職罪」、「這絕對榮登我人生中看過最扯的罰單第一名」。部分網友更將矛頭指向製單與審核流程,有人質疑「重點警察還開的出這罰單,現在罰單也都是AI審嗎」、「開單的警察是眼睛被錢遮住了嗎」、「苗栗縣警局:我懷疑你在開車,但我沒有證據」、「這製單的員警太混了」。
國1溪湖段凌晨「29車連環撞」 聯結車爆胎碎片散落釀禍
國道1號北上210公里彰化溪湖路段11日凌晨1時許發生大規模連環車禍。一名48歲黃姓男子駕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輔助車道時,拖車板架左後第一輪軸內外側輪胎突然爆裂,碎裂胎皮散落至中線、外側及輔助車道,後方車輛閃避不及,陸續撞上散落物或發生追撞,總計波及29輛車,場面一度混亂。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事故於凌晨1時38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所幸整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酒測,所有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及聯結車爆胎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定期檢查及保養車輛,若行駛途中發生輪胎、胎皮或機件脫落,不僅危及行車安全,也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駕駛人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驚現「天降巨物」砸車擋風玻璃 駕駛嚇壞直呼:差點沒命
國道1號北向新營路段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駕駛於3月29日下午1點多正常行駛於內側車道時,竟突然遭遇「天外飛來橫禍」,從對向車道不明原因飛起的一塊巨大物品,直接砸中其車輛前擋風玻璃,瞬間發出巨響,場面十分驚險,所幸該名駕駛雖受到極大驚嚇,但並未因此受傷,成功穩住車輛避免進一步事故發生。根據國道第四警察大隊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當事人正式報案,但已注意到網路流傳的相關行車紀錄畫面,初步研判,該不明物體可能來自對向車道某輛車掉落的物品,在高速行駛與氣流影響下彈飛越過分隔區,最終擊中對向車輛,究竟是何種物品,目前仍無法單憑影像確定,後續將透過調閱監視器與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責任歸屬。警方進一步提醒,駕駛人在行駛高速公路時,車上裝載物品務必確實固定與覆蓋,避免因未妥善綁緊而導致掉落或飛散,進而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據相關規定,若車輛載運物品未妥善固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開罰,罰鍰金額從新台幣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若因此造成嚴重事故,如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可能面臨吊扣甚至吊銷駕照的處分。
臨停逾3分鐘罰1200 桃機科技執法喊卡!航警局:系統測試中
桃園國際機場原訂自4月1日起正式在第1與第2航廈導入科技執法系統,針對入境接送區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的車輛進行取締,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不過,航警局今天(3日)宣布,由於系統仍在測試階段,政策將暫緩實施,實際上路時間尚未確定。據了解,該措施由航警局規劃推動,自今年1月至3月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期後,正式進入執法階段。整體採取全天候AI監控與自動蒐證機制,成為國內機場首度引進的科技執法模式。相關單位表示,此舉主要目的是改善長期存在於接機區的違規臨停與占用車道問題,藉此提升機場整體交通順暢度與國門形象。航警局原先規劃,在第1航廈第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2航廈第21至29號與31至33號會面點導入科技執法系統。凡車輛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即會自動進行拍照與錄影取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金額介於600元至1200元之間。適逢清明連假,出入境人潮增加,新制上路被視為首波壓力測試,卻因系統尚未完成全面驗證而緊急喊停。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指出,目前科技執法系統仍持續測試與宣導中,尚未正式開罰。航警局強調,未來將持續優化系統並加強航廈周邊交通疏導與管理措施,待測試完備後,才會另行公告正式實施時間。也呼籲民眾前往機場接送時,仍應遵守臨停規定,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
國3聯結車爆胎失控「衝出邊坡」 5公里車陣癱瘓駕駛驚魂脫困
國道3號北向通霄路段3日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1輛滿載飲料的大型營業全聯結車在行經141.5公里處時,疑似因右前輪突然爆胎,導致車輛瞬間失控,車輛先是猛烈撞擊外側護欄,隨後直接衝出路面,翻落至邊坡,現場情況一度相當混亂。所幸駕駛為53歲高姓男子,事故發生後成功自行脫困,且經警方酒測確認酒精值為0,並未涉及酒駕,未造成人員傷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由於事故車輛體積龐大,加上車上載運的大量飲料在撞擊後散落各處,使得現場清理作業難度大幅提升,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在上午9時19分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動員人力與機具進行排除作業。但因車輛衝出邊坡且貨物四散,處理過程較為複雜,預估需耗費較長時間才能完全恢復正常通行。事故發生後,該路段一度僅剩內側車道可供通行,導致北上車流嚴重回堵,最長延滯達約5公里,影響不少用路人行程,高公局建議駕駛人提前改道,於通霄交流道下交流道,改行128縣道銜接台1線,再轉接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並於後龍交流道重新返回國道3號,以避開壅塞路段。國道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日常應加強車輛保養,尤其是輪胎與煞車等關鍵安全部件,務必定期檢查與維護,以降低突發事故風險,同時指出,若行駛途中因車輛機件脫落或故障導致危險,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之1條規定,處以1,0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
桃機科技執法引熱議!接機區臨停逾3分鐘「最高罰1200元」
桃園國際機場自4月1日起正式在第1與第2航廈導入科技執法系統,針對入境接送區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的車輛進行取締,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隨著清明連假將至、出國與返鄉人潮明顯攀升,這項新制也迅速迎來上路後的首波壓力測試,在網路上掀起廣泛討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項措施由航警局規劃推動,並自今年1月至3月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期後,正式進入執法階段。整體採取全天候AI監控與自動蒐證機制,成為國內機場首度引進的科技執法模式。相關單位表示,此舉主要目的是改善長期存在於接機區的違規臨停與占用車道問題,藉此提升機場整體交通順暢度與國門形象。依航警局說明,本次執法範圍涵蓋第1航廈第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2航廈第21至29號與31至33號會面點。凡車輛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即會自動進行拍照與錄影取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金額介於600元至1200元之間。機場方面也同步提出建議,提醒前來接送親友的民眾,可先將車輛停入航廈停車場等待,利用前30分鐘免費停車的優惠時段,待旅客完成行李提領並抵達會面點後再前往接送區接人,藉此兼顧效率並避免因違規停車而受罰。新制上路後迅速引發社群平台熱烈討論,多數網友持正面態度,認為能有效改善交通亂象,並直言應該落實「人等車而非車等人」,也有人指出既然已有免費停車場,長時間占用接送區本就不合理。不少意見認為,此舉有助於紓解長期壅塞問題,讓接機動線更加順暢。然而,也有部分民眾對3分鐘的限制提出質疑,認為在旅客眾多或需搬運大型行李時,時間可能過於緊迫,恐增加接送壓力。對此,航警局回應指出,3分鐘標準主要鎖定長時間靜止占用車道的情形,若屬正常上下客,且遇到人數較多或行動不便等特殊狀況,現場仍會依實際情形進行彈性處理。
健身網紅酒駕闖紅燈還襲警! 他拒配合怒朝警揮拳
健身網紅蔣政酒駕還襲警!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市民大道四段上發現一輛重機違規紅燈左轉,當場上前攔查,孰料警方甫一靠近,就聞到蔣政身上飄出的濃濃酒味。過程中,蔣政配合意願低,最終確認其酒測值0.39mg/L,警方準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逮捕時,卻遭到蔣政拚死抵抗,臉部因此遭蔣政揮中,再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健身網紅蔣政27日晚間凌晨酒後返家,卻直接酒駕違規上路,其不僅酒駕還在市民大道四段與大安路口違規闖紅燈左轉,當場遭同樣在後方停等紅燈的員警目睹攔下。警方才一靠近蔣政,就聞到其身上散發濃濃酒味,準備對其實施酒測,過程中蔣政配合態度消極,酒測器吹了多次都未能成功,最終被確認其酒駕,且酒測值高達0.39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孰料蔣政卻拒絕被捕,並意圖直接騎車走人,因此與警方發生扭打,蔣政一氣之下竟直接朝執勤員警面部揮拳,造成員警眼鏡與密錄器噴飛,臉部及四肢受傷。全案詢問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扣車扣牌外,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對於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暴力者,亦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公權力。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被包圍還淡定吃便當!高雄女毒駕狂飆遭逮 車內192克毒品曝光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追逐案件,1名49歲許姓女子於25日傍晚駕駛紅色轎車,在街頭高速狂飆,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金福路時,發現該車行跡可疑且車速異常,經查詢後竟確認該車為通報侵占的失竊車輛,警方隨即展開尾隨追查。警方一路從前鎮區跟監至旗津風景區,過程中許女毫無察覺,仍持續高速行駛,待時機成熟後,警方立即調集支援警力,在旗後砲台步道附近展開包夾圍捕,成功封鎖所有逃逸路線,令人錯愕的是,當警方上前圍捕時,許女竟神情鎮定地坐在駕駛座內吃便當,對於眼前警力絲毫不為所動,甚至緊抱便當拒絕下車配合,場面一度僵持。最終警方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採取強制壓制行動,才順利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其隨身袋中查獲海洛因1包(約1.79公克)及安非他命7包,總重量高達192.91公克,數量驚人,還發現電子煙設備與煙彈,整體情況顯示恐不只是單純自用,警方不排除涉及毒品販售,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輛紅色轎車原為許女向友人借用,但因自身車輛遭拖吊後,她竟未歸還借來的車輛,反而據為己有,因而構成侵占並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更誇張的是,警方對其進行快篩後,確認其有吸食毒品反應,且竟為無照駕駛,行為相當危險。警方表示,許女除了將面臨侵占、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無照駕駛最高6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元罰鍰,全案目前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售網絡。
三寶無極限!台中女為買飲料「車打燈停路中央」 超扯畫面曝光
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一起違規停車事件,引發網路關注。一名女子駕駛BMW休旅車行經樹孝路時,為了下車購買飲料,竟將車輛直接停放於道路中央,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熱議。事件發生於25日下午5時許,該名女子行經太平區樹孝路79號附近時,未依規定靠邊停車,而是將車輛停於車道中央,並開啟警示燈後下車前往路旁飲料店。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加上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該行為引起現場民眾側目,也對交通秩序造成影響。有網友將畫面PO上Threads後,寫上「不是打雙黃燈就無敵捏,買個飲料車停路中央」,更酸駕駛「下次記得把引擎蓋打開,放個警示標示。」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批評,「台中真的好多這種四輪大爺,在路上騎車開車好痛苦」、「她不會以為有個修路路障擋住就可以這樣停吧」、「這真的太扯,她竟然不是靠邊停車,竟然是停路中間,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太平果然是三寶極樂園,辛苦了」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經網路巡邏發現該違規情形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進行舉發。依規定,汽車於道路中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警方同時提醒,樹孝路沿線於上下班時段車流頻繁,且部分路段目前仍有施工情形,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事故風險。
騎士凌晨沒扣帽扣遭攔下!他眼神狂飄超心虛 警當場逮毒駕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月初於凌晨巡經思源街口時,發現一名騎士攜帶安全帽時,卻未扣上帽扣,當場將人攔下,過程中發現騎士神色慌張,經查發現騎士為毒品列管人口,果然在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與大麻煙彈,並發現其毒駕。全案訊後依毒品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張姓男子月初凌晨騎乘機車行經中正區思源街時,被巡邏警方發現其未將安全帽扣上,當場將其攔住盤查,過程中卻發現張男明顯神色慌張,且精神恍惚,經張男同意後進行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與菸彈,初步檢驗發現吸食器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菸彈則呈現大麻陽性反應。由於張男明顯涉嫌毒駕,經其同意後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測試結果亦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查扣騎乘之機車。中正二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更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上路,警方將持續相關查緝作為,全力打擊毒品犯罪。
國道警「酒駕落跑」現形記!拒測還嗆聲 遭噴辣椒水狼狽被壓制
花蓮分局於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意外查獲一起離譜的違規案件,1名騎乘機車的男子因未依規定開啟大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遂上前攔查。不料該騎士非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企圖規避警方查緝,最終在一條死巷內被成功攔下。警方靠近時即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合理懷疑其有酒駕情形,立即要求進行酒測。然而男子態度強硬,不僅拒絕吹氣,還多次試圖逃離現場,並情緒失控地反覆喊著「不要碰我」、「我要去廁所」,甚至一度表示願意配合卻又反悔,行為反覆不定。更誇張的是,該男子拿出手機進行錄影,企圖反蒐證,並反過來質問員警身分,場面一度僵持。員警在多次勸導無效後,為防止其再度逃逸及確保現場安全,最終依法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管束。經查證,這名行為失序的男子竟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隊龍潭分隊的現職員警,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不僅涉及酒後駕車,還拒絕酒測及逃逸,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引發社會譁然。全案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其拒絕酒測、拒檢逃逸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違規行為進行告發與裁罰。
大里路口擦撞「小貨車肇逃」 騎士倒地傻眼、警方火速鎖定嫌犯
台中市大里區21日上午發生一起震驚路人的肇逃事件,1名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大明路與永隆路口時,與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時間約在上午9時24分,黃男連人帶車倒地受傷,但令人震驚的是,肇事的小貨車竟未停車查看或協助,而是直接加速離開現場。根據目擊者描述,事發地點車流與人流皆不少,事故發生當下不少路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但小貨車仍無視現場狀況,駛離得相當迅速,黃姓騎士當場傻眼,情緒相當驚恐,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並協助受傷的黃男送醫檢查,所幸傷勢並無生命危險,但仍需要觀察。警方進一步調查指出,肇事的小貨車為公司行號使用,已鎖定車輛,並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詳細事故原因仍需交由交通事故分析中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報警並依規定處理;若未遵守規定,不僅可能面臨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鍰,逃逸者還會被吊扣駕照1至3個月,若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更可能遭吊銷駕照。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
驚險畫面曝光!男高速猛撞騎士害多處骨折 竟是毒駕加酒駕遭法辦
新北市中和區15日上午發生恐怖車禍,36歲李姓男子寄出行經員山路時,撞上騎乘機車的32歲張姓男子,張男多處骨折、全身出血,被救護人員緊急送醫,警方發現李男酒測值達0.15毫克,毒測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移送法辦。15日上午11時許,李姓男子駕車由中和員山路506巷往板橋方向行駛,在駛出巷口時,不慎與正沿員山路直行的32歲張姓機車騎士發生猛烈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張男被當場噴飛,機車車頭嚴重受損,場面怵目驚心。李男15日上午高速撞上張男,警方調查後發現他酒駕還毒駕。(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發現張男頭部出血、雙手及頭部骨折,隨即將人送往雙和醫院,目前仍在觀察中,警方則李男進行酒測,其酒測值達 0.15mg/l,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立刻將他帶回偵辦。警方詢問後依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李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第9項製單舉發,且吊扣其車輛,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彰化三寶駕駛撞斷指示牌 「最衰庇護島」近一年被撞15次
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駕駛人「切西瓜」式轉彎(提早左切)情形,去年4月設置多處行人庇護島,不過設置後卻屢傳撞擊事件。15日晚間,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彰南路時,在路口迴轉過程中撞上行人庇護島並撞斷指示牌,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該路段庇護島設置至今已累計發生15起撞擊事件,再度引發外界討論。警方表示,15日晚間7時許,32歲蔡姓男子駕車行經彰南路一段,在路口準備左迴轉前往彰化市區時,車輛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撞上行人庇護島,並將現場的指示牌撞斷。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確認現場無人受傷。警方對蔡男進行酒測,結果為零,排除酒駕情形。至於事故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規定開罰,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部分駕駛人轉彎時未依車道行駛、直接跨越車道「切西瓜」轉彎的情況,於2025年4月設置15處行人庇護島,希望提升行人安全並改善交通動線。不過自設置以來,該路段已累計發生15起車輛撞擊庇護島的事故,也讓該設施被部分網友稱為「最衰庇護島」。相關事件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部分駕駛人長期習慣不良的轉彎方式,導致遇到道路新設施時容易發生事故,因此問題仍與駕駛習慣有關。也有人指出,道路設計是否足夠清楚、庇護島位置是否容易被駕駛注意,也值得相關單位進一步檢討與改善。